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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感悟集锦五篇

发表时间:2022-06-22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我们该如何去写这个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此,读书笔记吧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感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感悟(篇一)

七月份,还处在疫情期间,听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在疫情期间销售20万册,姐妹们一致表示在新冠疫情肆虐全球之际选择共读这本世界名著。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爱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于是还是满怀期待的翻开了这本书。

读后从写作的角度,我觉得很喜欢作品中的这几个特点:一、作者不仅仅只是叙述故事,而是在世界的大环境下展开描绘;二、出神入化的细节描写,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三、文笔隽永流畅,生动形象;四、语言幽默诙谐,可读性强。

全书内容其实用一句话便可概括,就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如果结合现实来看,书中我们更多看到的是主人公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女主人公费尔明娜的一生让人羡慕,有一位地位及高且到死一直深爱自己的丈夫,还有一位在感情上钟爱自己一生,暮年陪着自己的执着男人。阿里萨一辈子未婚,感情上始终爱着费尔明娜,可肉体上却与600多名女性有染,让我感觉很压抑,很变态。细细想来,这是真的爱吗?好像只不过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我觉得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乌尔比诺医生对妻子的费尔明娜爱,贯穿在生活中的每个细节和柴米油盐中,这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

在作品中马尔克斯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这本书如同一场饕餮盛宴,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味道,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离不开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这条主线,沿途的各类风景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但是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各式菜肴填满了,好像是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虽然马尔克斯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可又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

总之,作品将大师的创作魅力展现的淋漓尽致,水平能力有限,认识难免狭隘偏颇。作为一个平凡的女人,我还是崇尚一生一世只爱一人的平静生活,因为我觉得真正的爱情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当然,如若没有,就应该另当别论了,但至少我们应该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的存在。

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感悟(篇二)

爱情其实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你相信,它存在,它就存在,你不相信它就不存在。

就好像年轻时候的费尔明娜对阿里萨的喜欢,她根本就不了解那个少年,他只是坐在长凳上拉小提琴,注视着他,她就怦然心动,对他倾心,互写情诗,但是见面之后,她恍然明白,她喜欢的只是一个幻影,并不是他这个人,他们甚至都不了解对方,都不认识对方。

而阿里萨,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只会尽全力的,溺爱他,阿里萨缺少爱情的浸润,他十分孤僻,当他遇到费尔明娜的时候,他仿佛被爱神击中,开始茶饭不思,相思成疾,我一直很不能理解,一见钟情是真实存在的吗?他只是惊鸿一瞥费尔明娜的活泼明媚,就一下子爱上了她,爱情就这么肤浅吗?而后的50年里,他和各式各样的女性发生肉体关系,但是他心中一直都在等等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天,在他70岁的时候,乌尔比诺医生终于死亡了,他也再次找到了费尔明娜,他们终于许下了一生一世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的疑惑爬满了心头,费尔明娜到底爱不爱阿里萨?如果他爱,为什么当初只是匆匆一瞥?觉得这个男人配不上自己,还是觉得这个人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就毅然决然的放弃了,走向了医生的怀抱,那为什么几十年后阿里萨,希望和她共度余生,并且殷切的和她通信拜访她,就欣然接受了他?或许不是爱情,她只是要陪伴吧。

而医生呢,就是印象中的一个木讷的古板的人,如果没有遇到费尔明娜,他或许会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过一生,他的叛逆,只在他遇到了费尔明娜,开始离他预想的轨道有一些偏差,而他们结合之后的日子,一如想象平静美好和谐,也会有磕磕绊绊,而且医生居然还出轨?我一直以为医生这样道德至上的人不会犯这种原则性的错误。

这本书叫,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从头至尾都没看见爱情,单纯的想象、欲望、生活,这就叫爱情吗?

一开始我,以为这本书,讲的是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故事,直到看到医生死亡,开始讲阿里萨的故事,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阿里萨是主角吗?几十年的感人爱情就是他和费尔明娜吗,可是费尔明娜已经结婚了呀,而且她一开始不是拒绝了他吗?50年,50年之后再爱也叫爱情吗?

我觉得这,三个人里面没有一个人得到过爱情,阿里萨一直在寻找他想象中的爱情,费尔明娜亲手把自己的爱情断送,用温情的陪伴来替代爱情的存在,而沃尔比诺医生从来就不懂爱情。

我一直认为爱情应该是完美的,而这本书中所写的爱情简直千疮百孔,不忍卒读。一度看得很生气,想弃了,但是作者写得又那么的真实,仿佛是真正发生过的,就在我们生活的世界的某一个角落,真实存在过的。

或许我们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吧,找到一个差不多的对象,看起来和谐美好的过一辈子,也会有争吵,也会有瞬间的幸福,但更多的是陪伴。

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感悟(篇三)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xx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在经过五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感悟(篇四)

不知为何,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时我总觉得一种复杂的孤独。

这种孤独来得不很浓烈,却连绵而刺痛,带着竭力的迷惘,放纵以及一些克制,在书中几乎所有角色的整段生命中留下身影。

是,所有人都在岁月的流逝中成长了,或是说变化了。蓄上了胡须,抹重了妆容,社会性地使自己长大。但在生活面前无人不是孩子。www.DSBJ1.COm

它们依旧需要别人的陪伴,不必倾诉,只是陪伴,哪怕甚至不肯在自己的心灵中给那个陪伴者留下窗户。它们依旧不懂爱情,哪怕已经经历了数段爱情,并自我信服于自己对爱情的思考。

它们还会躲在厕所里抽烟,把往事割裂,打碎,企图使之彻底消失,它们要么压抑,要么发泄着自己堆积过剩的情感,却只能得到自己并不期许的回应。

有的人告诉自己不要去爱了吧,因为害怕伤害。有的人则把自己的心悄悄藏起,五十年如一日的保存。

在这样一个时代,疾病,衰老,死亡。贫穷,战乱,瘟疫。生活中的一切苦难,都在吞噬着人们去爱的能力,将人囚禁在孤独的小屋中。也同样只有爱,才能在短暂的片刻,消融孤独,与人心灵的平静。

或许在此时,死亡已不再成为生命的终点,而成为了升华。没有任何力量再能阻挡相爱的人相偎,灵魂共枕之时,苦杏仁的气味灿若星辉。

我想,确实如此,每个人都天生拥有,并且不会丧失爱人的能力。

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感悟(篇五)

阅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第一次没有因为西方文学中常见的长篇累牍的铺陈觉得烦——这话其实不对,人家马尔克斯先生压根就没有把太多的笔墨花费在铺陈上,小说一开始,直接就进入了叙述状态:来自安的列斯群岛的流亡者、儿童摄影师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在六十岁生日到来之前服毒自杀,作为他交情最深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进入死者房间闻到的是一种苦杏仁的气味,这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根据朋友的遗嘱,医生见到了怀着仰慕和谦卑的温柔陪伴了他一生女人——作为医生他最好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竟然不知道这位摄影师有这样一个女人,女人平静地跟自己的爱人下完最后半盘棋,然后留下他一个人静静地迎接死亡。这是小说中出现的第一份传奇爱情。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搅乱了医生的弟子庄严豪华的从业二十五周年纪念午宴,紧接着,一只飞出笼子的鹦鹉不仅把医生装饰华丽而舒适无比的家弄得乱七八糟,而且要了医生的命。在医生的葬礼结束以后,他的医生费尔明娜·达萨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正准备用最后一丝力气关上大门时,看见了身穿丧服站在空荡荡的客厅中央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后者颤抖而又庄重地将帽子放到胸口的位置,让许久以来支撑他活下来的相思之苦一股脑儿迸发出来:

“费尔明娜,”他对她说,“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宫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第225页)。既然如此,作家就要小心翼翼、并充满激情地对“爱”加以思考。这种思考主要还是落实在费尔明娜、阿里萨、乌尔比诺三个人物身上。小说中的费尔明娜容貌美丽、自负而又自尊,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无疑是幸运的,因为阿里萨和乌尔比诺两个男人都追求、崇拜她。幸运的费尔明娜是小说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阿里萨和乌尔比诺都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爱上了她。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明娜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明娜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漩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事实上,不仅是费尔明娜,也不仅是马尔克斯,在《飘》中,玛格丽特·米切尔借助于斯佳丽表达了同样的认识:经过了战争的洗礼和生活的艰辛,她才发现,她一直深深地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并不是生活中的阿希礼本人,只不过是她自己披在阿希礼身上的一件美丽的外衣。而费尔明娜之所以在一趟旅行之后告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必了,忘了吧”,正是因为她在某一个瞬间发现,她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五十年以后,她依然认为,“二十岁时的火热躁动是某种高贵而美丽的东西,但绝不是爱情”。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责怪费尔明娜呢?因为爱,所以爱;反之,因为不爱,所以不爱。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想说的很多,但好像又什么都说不出,除了感动,为了一场旷世绝恋。也许,我更希望这样的情节不仅仅属于小说。

抄录几段话,作为这篇笔记的结束:

有两部书写完后使人像整个儿被掏空了一般:一是《百年孤独》,一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在我小说的许多地方,都有对爱情的恐惧。我有这样一种印象:爱情小说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伴随着恐惧,有些恐惧的时刻不仅在恋爱关系中表现出来,而且在性关系中也是如此。——加西亚·马尔克斯

如若没有在这条河上的航行,就没有爱情可言:这样航行的最好产物就是那些把我们破损不堪的灵魂归还给我们的作品,而这其中不可置疑地包括这部炫目且令人心碎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托马斯·品钦

这部多姿多彩、时间跨度为五十年的悲欢离合的巨著,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爱情的方式、表现、手段、痛苦、愉快、折磨和幸福。它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大全。——安东尼奥·卡瓦耶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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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000字精选六篇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您也许正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也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赞叹,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写这个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000字》,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000字(篇一)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步入老年的费尔米娜和阿里萨在经过邮轮上最初的彻夜长谈后,决定不再隐藏自己,勇敢面对自己内心的时刻。

即便年事已高,依然可以抛开非议,迎接新的爱情,没有比这更酷的事情了。纵然会面临对死亡的担心,但爱情也会因在历经沧桑后而更加勇敢无畏,奋不顾身。

不过如果他们的重新结合是以偶然相遇为契机,而非是出于阿里萨的多年单方面坚持,或许更现实也更合理。但不管契机如何,老年后的他们不是多年前的旧情复燃,而是对彼此有了重新认识,爱上的是当下的对方而不是回忆里的对方。

看了这本书觉得对爱情到底是什么更加困惑,作者的观点是费尔米娜和阿里萨年轻时的冲动不是爱情,费尔米娜和乌尔比诺多年的陪伴也不是爱情,阿里萨和他的多个地下情妇是爱情但他自己却未曾察觉...

不过书中出现的感情是爱情与否只是作者定义的,本来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就是多重因素混杂其中的,除去最初的荷尔蒙作祟,剩下的谁又说的清呢。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000字(篇二)

刚开始打开《霍乱时期的爱情》,特别欣赏和羡慕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状态,像一场战争、像一种游戏......书中道出了婚姻的许多本质。费尔明娜曾说:社交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恐惧,夫妻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厌恶。作为一个已婚两年的我来说,渐渐会感受到这些,因为两个人长期在一起,看到对方的所有,婚姻的真实面貌慢慢就会变成越来越接近世俗和彼此较劲的一场游戏。但是这些不妨碍他们继续相爱,反而会增加某种黏性,我把它称之为亲人间的纽带。

继续读,读到弗罗伦蒂诺.阿里萨的出现,那个热烈、纯真的诗人般的少年,在见到费尔明娜的第一眼起,他的失眠、紧张、焦虑......就伴随了他一生。这里让我惊艳的有两个点:一个是马尔克斯描写关于弗罗伦蒂诺的母亲发现儿子坠入情网后,鼓励他要充分享受爱情带给他的感受,不论是痛苦还是欣喜,都要去接受,因为世上没有几人能尝到真爱,并去真正经历这些过程。还有一个点是弗罗伦蒂诺被费尔明娜拒绝后,虽然一开始经历了很痛苦的一段时间,但是他的内心却是一直忠诚于费尔明娜,并坚守自己给她的承诺。他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爱想要去占有和破坏费尔明娜的生活,而是选择一直默默守护在有她的地方,并且静静等待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一天。最后瘦骨嶙峋的两位老人终于结合,这种结合我认为是形而上的,是普通人所不能企及的。

最后,我想说,无论如何这真的是一本伟大的史诗般的书籍!故事的原型人物是马尔克斯的父亲,他是一名报务员、诗人和小提琴家,正是弗罗伦蒂诺的原型。包括里面姑妈的设定、阿里萨在福音花园夜拉小夜曲......等等这些细节也都是真实存在的。所以真的,作家就是有非凡的能力,能把生活变成艺术。

我所能想到,上天给一个年轻人最棒的礼物,大概是“热爱艺术”。越是用心孤苦的,越是能抵御世俗。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000字(篇三)

我都不敢说自己读懂了这本书。

很可笑,像宿命一般。五月份遇到初恋,被多巴胺洗脑的六、七月,我们交换书单时,他向我推荐了这本书。我看了个开头,觉得冗长啰嗦,便放下了,想着以后再看。这一放,就捱到了分手。漫长的冬天紧随着他的离开而到来,带给我的寒意甚于往常。我感觉自己似乎从未走进他心里。后知后觉般开始想要探究他,怀着无比急切的心情,在一个雨夜甚有仪式感地读完了整本书。

怀揣着对他的探究,我几乎是一边读、一边在揣测他读这本书的心情。他将自己代入了男主角吗?他是否也有一个深藏心底、未能得到的初恋?哪些句子唤起了他的共鸣?他曾经有过一段婚史,并对此讳莫如深,如今的他对待爱情是什么态度呢?是不是也和故事里的男主一样曾经沧海,此后遇到的人都是替代品?那么我呢,从结果来看,我是否也成了那些众多的“过客”之一呢……

无从知晓。

那么好吧,我只能一知半解地谈谈对这本书的感受。因为夹杂着他带给我的感受,所以并不能客观。

整体框架并没有什么新意。概括来讲,就是穷小子爱上了白富美,并且未能免俗地始于一见钟情,碍于门第无法如愿,从此开始了漫长等待。女神嫁给了地位相当的医生,他历经千帆、却终身未娶。终于熬到医生去世,在年迈昏昏时,抱得迟暮美人归。

我不太喜欢这个故事,也并不觉得有何伟大之处。Maybe男性作者心中都有一个逆袭、迎娶白富美的梦想吧。看的过程中不断让我想起《了不起的盖茨比》。随即又想起初恋的微信名“withinandwithout”,有趣的是,当初他添加我,问候的第一句话便是“i’mwithinandwithout”。显然他是看过《了不起的盖茨比》并且很有感触的,那么想必,他一定是对此类主题深有共鸣。

该怎么描述呢?我试图换位思考,将自己转换为男性角色。可能是一种延迟带来的满足感,一种类似复仇的快感。在籍籍无名的年轻时代遇到高不可攀的女神,心驰神往却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落入别的有钱有权的男人的怀抱。自卑、愤怒、不甘、懦弱、羞怯、嫉妒、占有欲……所有这一切凝成一股向上的力量,让他无比渴望追逐财富、权力、名声,他并不认为这是女神贪慕虚荣、意志力薄弱、对爱情不够忠贞,反而认为这是现实教给他们的第一课,默认这是世界运行的法则——只有拥有相当的地位,才配获得拥有爱情的权利。“花冠女神”成了他的精神支柱,如同盖茨比的那束绿光,吸引着他不断向上攀登、攀登,并且自我感动、自我陶醉,在无数个为之努力的日日夜夜里,尽管他们可能不曾一刻放弃与其他异性的欢愉,但依然认为自己孤独、长情又可怜。

不同的是,盖茨比的黛西更为脆弱肤浅,或者说,纯粹。她是那么的利己,可以短暂地感动于盖茨比为她打造的梦境,但当意识到危险来临,会毫不犹豫地抛弃那些负累。可怜的盖茨比花费巨大心力不过是刚刚拿到上流社会的入场券,而那个上流社会却是黛西和她的丈夫与生俱来就属于的那个世界。说到这,又让我想起若干年前《读者》上的某篇知名文章,大概是“我花了多少年才和你们坐在一起喝咖啡”,真是可悲。出身没得选,所以穷小子们对女神的渴慕或多或少夹杂着某种补偿心理,通过征服女神来弥补年少时期内心自卑的缺失感。

这种感情能称之为爱吗?我不清楚。并且就《霍乱》这本书而言,我真的感受不到女主角有任何可爱之处,除了美貌,以及她高于男主的出身天然为她加的光环。又或许这两点已经足够?因为我读完觉得她性格平平,才智也一般。也有可能正是因为没有朝夕相处,男主角才能一直保持自己对她的爱吧,’cause距离产生美,有多少心动爱侣是在琐碎生活中归于平淡、相看两厌的?男主这种被迫分离,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幸运,至少保证了”人生若只如初见“,因此女神可以一直是他初见时的那个”花冠女神“,根本没有发现彼此缺点的机会。也因此暮年相遇对他们来讲可能是最好的结局,因为留给两人的时间实在不多,近乎须臾。而倘若中途结伴,漫长的岁月中肯定还是会彼此消耗——纵然道德严谨如医生也在婚姻生活中出轨,寻求过别的刺激。哈哈,从这个角度来解读,一切就变的陡然现实起来,毫无浪漫可言了。

老实说,我也习惯暗恋,喜欢上的都是想象中的对方。年少时翻来覆去地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也真实地上演过长达几年的暗恋,totally被自己的伟大长情感动,对方一无所知。结局自然是惨淡收场了。不过我由此获得的经验是,暗恋说到底是自怜、自恋,你爱上的也不是真实的对方,而是陶醉在这种状态中的自己,满足自己的表演欲,一个长情而得不到回应的角色,悲剧又迷人。

后来我便一直警惕,告诫自己这实在不利于获得幸福,再一次差点要跌入这种单方面的表演欲中时,我脑中的弦陡然绷紧,也坚决地及时止损了。再往后便是遇到初恋。初见他完全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可最终被他的温柔坚定打动(后来发现可能也只是某种表演吧),终于决定投入一段真实的恋爱。但相处过程中还是犯了错误,将我的理想型“mrdarcy”强加给他,在发现他并不匹配时感到失落,但又一次次不由自主地去美化他,然后又提醒自己,我不能这样下去,他是他自己,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个完美对象……反复交替啊,我可能真的不会爱人,太累了。回头像隔世一笑便算。遗憾的爱才是难忘怀的吧。

诶,明明是想分析他的心理,去证明他的虚伪,结果倒变成自我剖析、检讨了。呵呵,这段感情真的太莫名。不过很有可能还是我自己的过分解读。anyway,也许对于追寻爱情的人来说,在一起意味着结束,而分开才是最好的选择,至少保证TA在你心中的绝对完美,而这完美会随着时间变得越来越刻骨铭心。用喜欢的一段歌词结束吧,“并未在一起亦无从离弃,不用沦为伴侣,别寻是惹非,随时能欢喜亦随时嫌弃,这样遗憾或者更完美”。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000字(篇四)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读后感,其实只是从和Jim的聊天记录里粘过来自己写的一部分罢了。等着聊天记录被删不如投个稿一存。书封页上写着“令人心碎的作品”,以为是彻头彻尾的悲剧。看到最后,happyending,真好,要不眼泪该止不住了。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风流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读书笔记·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洛丽塔》《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风流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000字(篇五)

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体会那许多文坛巨擎在创作中的辛酸历程,不是说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说他们在战火纷飞中的时候,而是他们拖来一张凳子,摆开架势却在打字机上寸步难行的时候。我深知其中苦痛,脑海中随时不时有关于离奇情节意图变成完整的故事,但是每当自己意欲从脑海中将他们拽离至纸面上时,却总是为开头的铺垫所击垮。描写了天气,描写了城市,主人公姨夫隔壁邻居的斑纹猫咪已经叼走了窗台上的鱼,但是主人公还没有献出那制胜的一吻,我如同一个急躁的读着,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甚至等不及自己将它写出来。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000字(篇六)

我觉得真是一本被书名局限到了的名著。因为它名叫《霍乱时期的爱情》,也是由一个人的爱情穿插起来,可是,在这本书里,如果只关注爱情、只研究爱情,那真的是太肤浅了,也偏离了路径。

我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加西亚不是在写爱情,而是在写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孤独,或者说他是以爱情为媒介来表达一个人一生的孤独感,一个人一生的无望之路。

在这本书里,我真的感觉不到任何深刻、美妙的爱恋,包括阿里萨。我只感到每个人终其一生的孤独,刻骨铭心的孤独。

医生爱不爱费尔明哪呢?一个临终的时候对你深情说“你永远不知道我有多爱你”的人,你能说他不爱吗?可是他却婚内出轨,而且是那么炙热,那是对费尔明哪从未有过的感觉。可是,他选择了回归,回归到一个合适的人的身边,心灵孤寂的过一生。

费尔明娜爱不爱医生呢?谈不到爱,起码是习惯、是合适的,她对多年的婚姻是感到满意的。她嫁给医生从来就不是因为爱,只是因为条件合适。但是,她对婚姻是满意的,并且从未想到过阿里萨,她亦孤独。

在这样的婚姻里,双方都满意,却又都感到心灵上的孤独,也都因为孤独而酝酿着潜藏的愤怒,这种愤怒终于在老年时爆发了。只因一块肥皂是否摆放在浴室里,两人产生了最大的婚姻危机,差一点分开。最后,却又都委屈着自己,又继续着心灵上的孤独之旅。

费尔明娜爱年轻时的阿里萨吗?也不爱。阿里萨对她而言不过是个幻想,破灭了也就算了。婚姻多年中,她从未想起过阿里萨和她的爱情。

阿里萨爱年轻时的费尔明娜吗?爱,对他而言,费尔明娜是他不可求得的理想。他爱后来的费尔明娜吗?有爱,可是,更多的是一种执着,费尔明娜是他对生活的追求,是理想,如果,他放弃了费尔明娜,那么,他的人生似乎也就没有了目标,没有了意义。就类似于盖茨比对黛西的感情一样,不过是一种感情的寄托和幻想罢了。你当然可以说这是爱情,可是,我到觉得他只是把费尔明娜当作精神支柱而已,他没那么爱她,他之所以表现的那么爱她,只是为了用她作为理想,支持自己走下去。有了费尔明娜这个理想的符号,他便觉得自己的灵魂不是孤独的,是可以通过得到一个人的爱情而得到慰藉的。他一直走在解决孤独,寻求慰藉的路上。而那些露水姻缘们,只是身体的欲望,只要有费尔明娜这一理想,他的心灵就有机会摆脱孤独,获得救赎。

阿里萨是全书里唯一一个为摆脱心灵的孤独而努力的人,他一辈子都在追理想中的费尔明娜,在摆脱孤独的路上前进。但是,医生和费尔明娜都因为要屈服于现实,而抛弃能慰藉自己心灵让自己摆脱孤独的人。

最后,医生意外死亡,让阿里萨有了机会再次追求费尔明娜,并且成功了,他的心灵终于得到了慰藉,有了陪伴,似乎不再孤独了。可是,他们的爱情得不到理解,或者说他们的人生、他们摆脱孤独获得救赎的方式得不到世人的理解,于是,只能挂起霍乱的黄旗,漂泊于海上,永不停泊上岸。他们终于用这样一种孤独、绝望的方式摆脱了世间的一切,获得了心灵上永恒的陪伴,摆脱了那刻入人骨髓的孤独绝望之感。

读完这一切,你还觉得这本书写得不好吗?还觉得不能理解吗?

加西亚不论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还是《百年孤独》,都写着这种人生的孤独与绝望,他没有直接写,却在全文中弥漫着这些气氛,这就是他的伟大之处,也是我喜欢他的地方。

霍乱时期的爱情高中读后感精选六篇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作品中的相关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这个作品读后感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霍乱时期的爱情高中读后感”,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霍乱时期的爱情高中读后感(篇一)

七月份,还处在疫情期间,听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在疫情期间销售20万册,姐妹们一致表示在新冠疫情肆虐全球之际选择共读这本世界名著。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爱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于是还是满怀期待的翻开了这本书。

读后从写作的角度,我觉得很喜欢作品中的这几个特点:一、作者不仅仅只是叙述故事,而是在世界的大环境下展开描绘;二、出神入化的细节描写,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三、文笔隽永流畅,生动形象;四、语言幽默诙谐,可读性强。

全书内容其实用一句话便可概括,就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如果结合现实来看,书中我们更多看到的是主人公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女主人公费尔明娜的一生让人羡慕,有一位地位及高且到死一直深爱自己的丈夫,还有一位在感情上钟爱自己一生,暮年陪着自己的执着男人。阿里萨一辈子未婚,感情上始终爱着费尔明娜,可肉体上却与600多名女性有染,让我感觉很压抑,很变态。细细想来,这是真的爱吗?好像只不过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我觉得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乌尔比诺医生对妻子的费尔明娜爱,贯穿在生活中的每个细节和柴米油盐中,这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

在作品中马尔克斯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这本书如同一场饕餮盛宴,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味道,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离不开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这条主线,沿途的各类风景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但是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各式菜肴填满了,好像是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虽然马尔克斯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可又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

总之,作品将大师的创作魅力展现的淋漓尽致,水平能力有限,认识难免狭隘偏颇。作为一个平凡的女人,我还是崇尚一生一世只爱一人的平静生活,因为我觉得真正的爱情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当然,如若没有,就应该另当别论了,但至少我们应该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的存在。

霍乱时期的爱情高中读后感(篇二)

我不喜欢医生,因为他有过出轨,在我的意识里,出轨,哪怕只一次,也是不可原谅的。

我也不喜欢弗洛伦蒂诺,因为他的爱近乎病态,一边标榜为她保留童真51年,一边用本子记录了622个与他有较长“恋情”的各种女人,我不懂爱情,却也觉得这不是爱。与其说他爱她,不如说他爱那种以为自己爱她的感觉,人是有受虐倾向的。

我最不喜欢的是费尔米娜,她既不爱自己的丈夫也不爱弗洛伦蒂诺,她只是在各个时段需要符合当时期待的男人而已。

虽然书中主角没有一个具有人格魅力,甚至可以说都挺糟糕的,但是这恰恰是真实的人。标榜忠贞却控制不住自己身体的男人们,在追求者们选择最适当的去结婚而不算真爱的女人们,在漫长婚姻中彼此忍受的夫妻们……

在我看来,这本书写到极致的并不是爱情,而是衰老和死亡“衰老往往是从一次摔倒开始的”,还有婚姻的真相“夫妻生活的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

在二十几岁的年纪读懂这些好绝望啊。有多么期待和一个人彼此深爱一生不厌弃,就有多么明白这种期待的无望。

霍乱时期的爱情高中读后感(篇三)

很早之前就听说过这本书,当时觉得不感兴趣,一直没有读。

为什么这周突然想聊这本书?

因为偶然看到“十点阅读”的一个课程:每天花30分钟跟着行业大咖听一本书,从2020年01.01-2020年12.31,一共365本,坚持在社群打卡。

仔细想想,自己读一本书至少要花十天半个月甚至一个月。一年下来,真正读懂的书屈指可数,所以想尝试一下听老师讲解的方式读书。

于是就买下了这个课程,当作是2020送给自己的新年礼物啦。

话题有点跑偏了,总之就是这周听了大师讲解完《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后,就特别吸引我。

所以决定本期和大家聊聊这本书,并分享书中写到的几种爱情方式和可能性。

初识的爱情

爱情和霍乱一样,一旦入侵只能沦陷。

男主的名字是弗洛蒂诺·阿里萨【阿萨】,女主叫费尔明娜·达萨【明娜】。

阿萨是当地有名的船主的私生子,不爱说话,总是带着一副眼镜,非常消瘦,给人一种很可怜的感觉。女主是有钱人家的女儿,就读于当地的贵族学校,高傲且美丽。

一次偶然,阿萨见到了明娜,便一见钟情。

于是他开始不厌其烦的向明娜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在明娜来往的路上假装看书,只为了创造与女神相遇的机会,给明娜疯狂写情书。

时间一久,阿萨引起了明娜的好奇心,然后两人开始通过写信互相了解,关系也随之变得越来越亲密。

不久,明娜也深深的爱上了阿萨,于是他们陷入了热恋之中,开始每天互相写信给对方。

在通信两年之后,阿萨在信中向明娜求婚了。明娜回道:“我同意结婚,只要你保证不逼我吃茄子。

这一切都看似美好又顺利。

可当阿萨本人出现在明娜眼前时,她失望极了,因为身旁站着的的这个男人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明娜瞬间决定要和他结束这段交往了四年的恋情。

原来一直以来明娜爱的并不是阿萨,而是这么多年来通信中自己幻想出来的那个人。

这其实特别像刚陷入爱情中的我们,容易把爱情和对方想象的太美好,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觉得他全身都会发光,压根没有任何缺点。

但当现实来临时,才恍然大悟自己爱的只不过是自己想象中的他。

幻想的爱情美过于现实,但终将破灭。

分裂的爱情

在很多男人的世界里,性与爱是分离的。

当阿萨得知明娜结婚后,悲痛欲绝。他一边疯狂的去找各种情人“在肉体上”与她们融合一体,一边“在心里”又死心塌地的爱着明娜。

他认为自己只是在肉体上对明娜不忠,并不影响自己在心灵上爱着明娜。

这就好比一个人对你说:“我的心里都是你,但这并不影响我和别的女人约会。”

他的爱情是分裂的,他认为:爱是爱,性是性。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爱与性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

我觉得这就是胡扯。你会认同性和爱是分离的这种观点吗?我相信,大多数女生是不可能认同的。

虽然阿萨也保持着与女人相处的界限,那就是不和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结婚。

但那只是为了自己能够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迎接明娜的到来。

即使阿萨的这种爱情观颠覆了我的认知能力,不过我觉得既然作者能够将这种爱情描述出来,那我相信世界上一定是有心存这种理念的男人的。

存在即合理。

虚假的爱情

貌似幸福婚姻的背后藏着的是一个女人不为人知的心酸。

和阿萨分手之后,明娜嫁给了一位上流社会的医生【比诺医生】。

比诺医生并不是真的爱明娜,只是觉得娶了这样一位高傲又美丽的妻子可以满足他的虚荣心。

而明娜愿意嫁给比诺医生是因为他可以向她提供一些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

于是,这两个人就假借着爱情的名义开始了他们的生活。

婚后的明娜每天都像生活在牢笼里,面对婆婆的指责,丈夫的出轨,她什么也没做,只是对一切逆来顺受。

无论内心怎么煎熬,在外人面前她永远会展现出一副幸福的模样,让所有人都误认为他们是幸福美满的一对。

这样的爱情实在太虚假,让人无法接受,但不管怎样这是明娜的处理方式。

有人看清了婚姻的真实面目,愤然离去,但也有人会用自己的方式退让或隐忍,没有对与不对之分,只是选择的不同。

如果爱情还需要假装,那我宁可不要。

忠贞的爱情

用半辈子的坚守,赢得一生一世的相守。

明娜的丈夫在82岁时因为爬到芒果树上抓鹦鹉摔倒去世了。

在比诺医生去世的当天晚上,阿萨出现了。

他向明娜重申了他爱的宣言:“费尔明娜,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你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

面对突然出现的阿萨,明娜刚开始是避而远之的。

但是通过阿萨的努力和坚持,她被感动了,他们又重新在一起了,这时明娜已经72岁,阿萨78岁。

在生命的暮年,阿萨和明娜再次相逢。虽然他们告别了年少时的热烈,但两颗爱的心依然为爱跳动着。

后来,两人一起踏上了旅行的轮船,阿萨为了两人的世界不被打扰,身为航运公司董事长的他命令船长在船上插一面只有在霍乱发生时才插的黄旗。

当船长问男主:我们要这样在海上走多久时,男主的答案是:“一生一世。”

读到这里,我又觉得男主是一个很痴情的人,能够坚持喜欢一个人长达半个多世纪。

结局让我相信:“所有爱情始终是爱情,不会因为生活在一起太久而变化,它只会在距离死亡越来越近的时候,爱得越发浓烈。

结语

用5个字来总结这本书就是:“写尽了爱情”。

看完之后,虽说不能让我对爱情有多么深刻的理解,但至少让我见识到了这世间千奇百怪的爱情形式。

个人觉得,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相信我,打开它,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霍乱时期的爱情高中读后感(篇四)

肉体之爱与灵魂之爱,只知索取的爱和只知付出的爱,前者与后者可以是互相独立的事件,也可以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对象,但大多数时候,两者无法互相取代。

即,肉体之爱无法替代灵魂之爱。

肉体之爱自然不是唯一的,他对费尔明娜的爱居然一次都没被他那622个情人取代。

不过,灵魂之爱也同样不是唯一的——在得知那个女学生自杀的消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哭地心如刀绞。因为他,爱那个女生,爱她本身,爱她的肉体,也爱她的灵魂。

可,灵魂之爱其实也无法完全抹杀肉体之爱。

即使已经和费尔明娜在一起,他还是想起了他第一次发生关系的那个女人——那个不记得脸,连名字也可能是假的的,那个女人。

但,肉体之爱与肉体之爱之间,是可以替代的。

这就是为什么,他这辈子睡了622个人。只是到终于看清无法用肉体之爱替代灵魂之爱时,才放弃了结识新的情人的做法。

最终,灵魂之爱与灵魂之爱之间,却无法轻易替代。

虽然他对那个女学生也有着发自内心的灵魂之爱,但比起他坚持了五十多年的爱情事业,还是选择坚持完成后者。

女学生为什么要自杀呢?并不简单因为她被抛弃了,而是她无意间发现了他的打字机——知晓了那段他心底的秘密,他对费尔明娜坚持到底的灵魂之爱成了女学生的绝望死海。

爱情本质上是利他的,这是一种自我奉献的精神。因为惊人地无私,所以毋容置疑地伟大。虽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从来没有和莱昂娜.卡西亚妮发生过关系,但,她完完全全是他的女人。因为——她是为了他奉献了一生的女人,为了帮助他取得胜利,而默默帮他扫清障碍,却从未要求回报。她不需要回报,她已经做了她最想做的事。

人人都说,只要活得够久,就能学会"爱自己"。歌德却在《少年维特之烦恼》里借长者的口,批判了这种观点。当你长大了,一定会有人来告诉你,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但我偏偏要告诉你,只会爱自己的人,自以为自己已经变强大了,其实只不过失去了那份勇气——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勇气。

这份勇气,可以战胜情敌,可以战胜衰老,也可以战胜死亡。

这份勇气,值得获得一句惊叹——

"生命跟死亡相比,前者才是无限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高中读后感(篇五)

我都不敢说自己读懂了这本书。

很可笑,像宿命一般。五月份遇到初恋,被多巴胺洗脑的六、七月,我们交换书单时,他向我推荐了这本书。我看了个开头,觉得冗长啰嗦,便放下了,想着以后再看。这一放,就捱到了分手。漫长的冬天紧随着他的离开而到来,带给我的寒意甚于往常。我感觉自己似乎从未走进他心里。后知后觉般开始想要探究他,怀着无比急切的心情,在一个雨夜甚有仪式感地读完了整本书。

怀揣着对他的探究,我几乎是一边读、一边在揣测他读这本书的心情。他将自己代入了男主角吗?他是否也有一个深藏心底、未能得到的初恋?哪些句子唤起了他的共鸣?他曾经有过一段婚史,并对此讳莫如深,如今的他对待爱情是什么态度呢?是不是也和故事里的男主一样曾经沧海,此后遇到的人都是替代品?那么我呢,从结果来看,我是否也成了那些众多的“过客”之一呢……

无从知晓。

那么好吧,我只能一知半解地谈谈对这本书的感受。因为夹杂着他带给我的感受,所以并不能客观。

整体框架并没有什么新意。概括来讲,就是穷小子爱上了白富美,并且未能免俗地始于一见钟情,碍于门第无法如愿,从此开始了漫长等待。女神嫁给了地位相当的医生,他历经千帆、却终身未娶。终于熬到医生去世,在年迈昏昏时,抱得迟暮美人归。

我不太喜欢这个故事,也并不觉得有何伟大之处。Maybe男性作者心中都有一个逆袭、迎娶白富美的梦想吧。看的过程中不断让我想起《了不起的盖茨比》。随即又想起初恋的微信名“withinandwithout”,有趣的是,当初他添加我,问候的第一句话便是“i’mwithinandwithout”。显然他是看过《了不起的盖茨比》并且很有感触的,那么想必,他一定是对此类主题深有共鸣。

该怎么描述呢?我试图换位思考,将自己转换为男性角色。可能是一种延迟带来的满足感,一种类似复仇的快感。在籍籍无名的年轻时代遇到高不可攀的女神,心驰神往却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落入别的有钱有权的男人的怀抱。自卑、愤怒、不甘、懦弱、羞怯、嫉妒、占有欲……所有这一切凝成一股向上的力量,让他无比渴望追逐财富、权力、名声,他并不认为这是女神贪慕虚荣、意志力薄弱、对爱情不够忠贞,反而认为这是现实教给他们的第一课,默认这是世界运行的法则——只有拥有相当的地位,才配获得拥有爱情的权利。“花冠女神”成了他的精神支柱,如同盖茨比的那束绿光,吸引着他不断向上攀登、攀登,并且自我感动、自我陶醉,在无数个为之努力的日日夜夜里,尽管他们可能不曾一刻放弃与其他异性的欢愉,但依然认为自己孤独、长情又可怜。

不同的是,盖茨比的黛西更为脆弱肤浅,或者说,纯粹。她是那么的利己,可以短暂地感动于盖茨比为她打造的梦境,但当意识到危险来临,会毫不犹豫地抛弃那些负累。可怜的盖茨比花费巨大心力不过是刚刚拿到上流社会的入场券,而那个上流社会却是黛西和她的丈夫与生俱来就属于的那个世界。说到这,又让我想起若干年前《读者》上的某篇知名文章,大概是“我花了多少年才和你们坐在一起喝咖啡”,真是可悲。出身没得选,所以穷小子们对女神的渴慕或多或少夹杂着某种补偿心理,通过征服女神来弥补年少时期内心自卑的缺失感。

这种感情能称之为爱吗?我不清楚。并且就《霍乱》这本书而言,我真的感受不到女主角有任何可爱之处,除了美貌,以及她高于男主的出身天然为她加的光环。又或许这两点已经足够?因为我读完觉得她性格平平,才智也一般。也有可能正是因为没有朝夕相处,男主角才能一直保持自己对她的爱吧,’cause距离产生美,有多少心动爱侣是在琐碎生活中归于平淡、相看两厌的?男主这种被迫分离,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幸运,至少保证了”人生若只如初见“,因此女神可以一直是他初见时的那个”花冠女神“,根本没有发现彼此缺点的机会。也因此暮年相遇对他们来讲可能是最好的结局,因为留给两人的时间实在不多,近乎须臾。而倘若中途结伴,漫长的岁月中肯定还是会彼此消耗——纵然道德严谨如医生也在婚姻生活中出轨,寻求过别的刺激。哈哈,从这个角度来解读,一切就变的陡然现实起来,毫无浪漫可言了。

老实说,我也习惯暗恋,喜欢上的都是想象中的对方。年少时翻来覆去地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也真实地上演过长达几年的暗恋,totally被自己的伟大长情感动,对方一无所知。结局自然是惨淡收场了。不过我由此获得的经验是,暗恋说到底是自怜、自恋,你爱上的也不是真实的对方,而是陶醉在这种状态中的自己,满足自己的表演欲,一个长情而得不到回应的角色,悲剧又迷人。

后来我便一直警惕,告诫自己这实在不利于获得幸福,再一次差点要跌入这种单方面的表演欲中时,我脑中的弦陡然绷紧,也坚决地及时止损了。再往后便是遇到初恋。初见他完全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可最终被他的温柔坚定打动(后来发现可能也只是某种表演吧),终于决定投入一段真实的恋爱。但相处过程中还是犯了错误,将我的理想型“mrdarcy”强加给他,在发现他并不匹配时感到失落,但又一次次不由自主地去美化他,然后又提醒自己,我不能这样下去,他是他自己,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个完美对象……反复交替啊,我可能真的不会爱人,太累了。回头像隔世一笑便算。遗憾的爱才是难忘怀的吧。

诶,明明是想分析他的心理,去证明他的虚伪,结果倒变成自我剖析、检讨了。呵呵,这段感情真的太莫名。不过很有可能还是我自己的过分解读。anyway,也许对于追寻爱情的人来说,在一起意味着结束,而分开才是最好的选择,至少保证TA在你心中的绝对完美,而这完美会随着时间变得越来越刻骨铭心。用喜欢的一段歌词结束吧,“并未在一起亦无从离弃,不用沦为伴侣,别寻是惹非,随时能欢喜亦随时嫌弃,这样遗憾或者更完美”。

霍乱时期的爱情高中读后感(篇六)

不等待,是我很多时候冲动的表现形式。但《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看到了一个长达53年的爱情等待,让我懂了,“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一本《百年孤独》深深打动大学时代的我的作家,再一次凭借《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放弃了去食堂吃饭,忘记了下班打卡,只为看完这本小说,看到男女主角最终选择在内河挂着霍乱黄旗的轮船上为爱漂泊一生一世。

马尔克斯的作品人名是中国读者的第一困难,直至此刻,码字写读后感的我仍不能在不依靠书本的情况下写全那些生动鲜活人物的名字。受人尊敬的医生,幸福的女主角,那个可怜的人,真高兴,认识了你们,更深的了解到什么是爱,如何去爱。

看书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想起了一个好友,对她说的话,我总是有点左耳进右耳出的味道,当初她告诉我,她觉得真正的爱情就是在我们孤身一人垂垂老矣时,不经意遇到了那个在你记忆深处的人,并且最终在一起的感情。并有人似有似无的用签名回应了:Someday,wewillbetogether!这一举动让她潸然泪下……

看了这部小说,我忽然觉得当时的她是不是也是看了这本书后的感觉,打电话求证,无人接听……

我丝毫不怀疑女主角与医生之间的爱恋,他们幸福的婚姻,而医生那智慧的婚姻相处生活方式也非常令人称道,对恩爱夫妻的诠释虽让我惊讶,但细细想来也颇有道理。

享乐抛弃名誉,敢大胆享受生活。

书中最幸福的那个人儿,费尔明娜。达萨,在我的观念里,毋庸置疑,尽管她是这么一个人:有一个小时候就失去生命离她而去的母亲,有一个疼爱她却被他父亲驱逐走而病死的姑妈,有一个有重大污点令她蒙羞的父亲,有一个曾经背叛过她的大男子主义的丈夫,有一个导致她退学的私生子身份的初恋情人,有一个难以相处尖刻古板的婆婆,有一个和他丈夫有染的交好闺蜜……

很有可能,你会惊呼,这样的人居然还是书中最幸福的人,没错,是她!一个七十多岁却最终又和那个初恋男友相守的人。生活不是琼瑶小说,人人都能不工作,天天花前月下,甜言蜜语。生活本就充满种种不堪和痛苦,和那么多你不得不面对并必须解决的问题,但在这其中享受生活,享受爱情,才是主旋律。

一个医生和一个诗人般气质的人为爱所变现出的言行举止一定是大不相同的,但费尔明娜拥有了他们最为完整的爱,也深深爱着他们,被你爱的人深爱,便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事。

那拥有诗人气质的佛罗伦蒂诺。阿里萨总让我想起徐志摩,诗人的爱总是情真意切,令人难以拒绝,但有时候他们的情感也会被自己幻想出来的浪漫景色扼杀,那种爱可以撼动山河感动宇宙,却容易跨不过柴米油盐,而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却用53年的别样等待换来了与挚爱的费尔明娜相伴度过余生。书中还有这样一句话:人腰部以上是灵魂之爱,腰部以下是肉体之爱。诗人坚守了灵魂只属于挚爱的人,却用肉体慰藉了更多的人。

医生的贡献不仅仅局限在他与费尔明娜的小家,更为这个多次遭受霍乱瘟疫的城市贡献了自己的知识智慧,令人敬仰,然而他也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放纵了肉体之爱。这一点因为男女有别,我确实很难理解,因为在女人,灵魂之爱和肉体之爱是相结合的,但为什么在男人那里却可以随意肢解……

河牛

这些让人颓丧的面貌令我也很揪心,但最终是爱,让佛罗伦蒂诺。阿里萨做了一个大胆而伟大的决定,永远航行,永远……不让自己最爱的人上岸,面对那些会让她颤抖的流言蜚语,就在船上度过余下的生命。小说最后是这样写的: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罗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看完最后一页,我仰面缓了几分钟的神,阳光透过窗户射进办公室,多么美好,没有眼泪,有的只是满满的幸福,不仅仅因为小说,更因为生活。

我不是一个空想家,不会想张衡那样看着天空数星星,不会钻研宇宙奥妙,所以对于科幻世界,除了喜欢里边那些情感,对科幻,我不会有很大兴趣,大概是奇思妙想的细胞有限。但我非常在意当下,相信自己的感受,相信自己看到的,体验到的,所以相比文艺青年无比向往远方,我更珍惜现在,也就是西余朋友所说的善于构建自己的世界。

终于打通了朋友的电话,求证结果有些失落——她当时写那段签名不是因为这本书……但立刻重振精神,强烈推荐了这本书。会有那种想法的人,更应该看看这本书,感受这里边无处不在的爱情,无处不在的爱,父母之爱,兄弟姊妹之爱,朋友之爱,恋人之爱,甚至赤裸裸的肉体之爱,但我坚信,只要有爱,世界就不会一片荒芜凌乱,即便爱也会犯错,会痛苦,我是绝对的真爱至上拥护者。

加西亚马尔克斯

从中学开始,我就有写信的习惯,很庆幸,因为西余朋友的存在,我的这一习惯仍旧保持着,希望自己也能坚持下去,等到白发苍苍好希望自己也能写一部《那时,这时》的书,记录一生的`历程,因为我也真心希望自己能够证明——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汇总(5篇)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您也许正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也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赞叹,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我们如何去领会这个作品的内函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篇一】

七月份,还处在疫情期间,听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在疫情期间销售20万册,姐妹们一致表示在新冠疫情肆虐全球之际选择共读这本世界名著。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爱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于是还是满怀期待的翻开了这本书。

读后从写作的角度,我觉得很喜欢作品中的这几个特点:一、作者不仅仅只是叙述故事,而是在世界的大环境下展开描绘;二、出神入化的细节描写,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三、文笔隽永流畅,生动形象;四、语言幽默诙谐,可读性强。

全书内容其实用一句话便可概括,就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如果结合现实来看,书中我们更多看到的是主人公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女主人公费尔明娜的一生让人羡慕,有一位地位及高且到死一直深爱自己的丈夫,还有一位在感情上钟爱自己一生,暮年陪着自己的执着男人。阿里萨一辈子未婚,感情上始终爱着费尔明娜,可肉体上却与600多名女性有染,让我感觉很压抑,很变态。细细想来,这是真的爱吗?好像只不过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我觉得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乌尔比诺医生对妻子的费尔明娜爱,贯穿在生活中的每个细节和柴米油盐中,这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

在作品中马尔克斯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这本书如同一场饕餮盛宴,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味道,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离不开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这条主线,沿途的各类风景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但是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各式菜肴填满了,好像是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虽然马尔克斯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可又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

总之,作品将大师的创作魅力展现的淋漓尽致,水平能力有限,认识难免狭隘偏颇。作为一个平凡的女人,我还是崇尚一生一世只爱一人的平静生活,因为我觉得真正的爱情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当然,如若没有,就应该另当别论了,但至少我们应该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的存在。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篇二】

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体会那许多文坛巨擎在创作中的辛酸历程,不是说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说他们在战火纷飞中的时候,而是他们拖来一张凳子,摆开架势却在打字机上寸步难行的时候。我深知其中苦痛,脑海中随时不时有关于离奇情节意图变成完整的故事,但是每当自己意欲从脑海中将他们拽离至纸面上时,却总是为开头的铺垫所击垮。描写了天气,描写了城市,主人公姨夫隔壁邻居的斑纹猫咪已经叼走了窗台上的鱼,但是主人公还没有献出那制胜的一吻,我如同一个急躁的读着,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甚至等不及自己将它写出来。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篇三】

爱情只是一瞬间的心动与其他什么无关

马尔克斯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是不是他最好的作品我不知道,但是这本作品确实很值得一读。在每天被纸醉金迷的短视频轰炸,被低劣的情感法则洗脑的时候,于是我们不禁发问:爱情难道是一场攻防战吗?这更令我们对木心《从前慢》中一生只爱一个人的爱情既怀疑又期待。

虽然这本书在疫情的时候很火爆,但是可能会令大多数人失望的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并非在霍乱的危机之下,男女主超越死亡的爱情。与此相反,以我们现代的爱情观念,我们甚至会觉得这本书是在毁掉我们长久以来所形成的爱情观。

费尔明娜·达萨,父亲是个通过一些见不得人的生意发财的暴发户。达萨小的时候被父亲逼着在至圣童贞奉献日学校上学,所以达萨受过良好的教育。但迂腐的教条,刻薄的校长让她想要逃离,产生了自由的萌芽。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这个纯情穷小子的相爱也是费尔明娜自我意志的苏醒。

存在于两个人之间的是青涩的爱情,双方都会把自己心中虚构的、思慕已久的、许多本不属于对方身上的优点强加在对方身上,同时它给足费尔明娜·达萨想要的自主选择。

我称之为冲动,尤其是这种年少时的冲动,会麻痹少年并不坚定的理智。就像大多数影视作品的情节一样,两个人的爱恋被达萨的父亲发现。

阿里萨是个穷小子,这显然不符合达萨父亲把女儿嫁给贵族的期许。站在父亲的立场上,我甚至觉得达萨的父亲没错。达萨的父亲是做走私生意的,可能以前颠沛流离的生活让他记忆犹新,更好的家庭的确可以让女儿过上更好的生活。

在费尔明娜父亲的安排下,他们两个多年未能相见,再见时遇到了达萨第二次自我意志的觉醒:青春褪去,再一次触摸现实与未来,费尔明娜猛然意识到自己必须的选择必须为未来负责,如果选择了弗洛伦蒂诺,那么她的后半生将是可以预见的清贫与荒芜。

彼时的他们奋不顾身地爱着彼此,而此时,现实不得不使他们重新考量这份爱情。爱情第一次向现实低了头,一段爱情的结束,必定是从一方的自卑开始。

费尔明娜觉得自己失去了死心塌地爱一个人的冲动,面对乌尔比诺与弗洛伦蒂诺羞怯婉转的告白截然不同的自信告白,费尔明娜选择了他。

两人最初以为双方是因为爱情在一起的,但是现在发现不是。马尔克斯是这样写的:

在那个年代,富有有很多好处,当然,也有很多坏处,但半个世界的人都对它梦寐以求,认为它是获得永生的最可能的途径。

显然,结婚以后的费尔明娜并不快乐,结婚那时,她才刚刚隐约望见地平线上一个崭新的世界,一切都在向她招手致意——除了挫折:

在她突然成熟的时刻,她拒绝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但他(就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影子,始终笼罩在她不幸福的婚姻之上。

弗洛伦蒂诺的堕落是从一艘要逃离达萨,远离这座城市的船开始的。在那个狭小的甲板上,一个陌生的女人从背后抱住他,夺走了他的第一次,他从男孩生了男人。

从那此短暂的欢愉之后,他仿佛打开了一个新世界。

他成了猎艳高手,爱上了找寻夜鸟的那种感觉,虽然在最开始他可以在贩卖夜鸟的地方安静地写送给费尔明娜·达萨的情诗,而现在,他找寻夜鸟只是希望能够忘记费尔明娜·达萨,哪怕只有一刻。

他同船长的情人偷情。

他同夜鸟偷情。

他同街上的陌生女人偷情。

甚至,他还有自己低俗的恶趣味:

他陷入巨大的空虚之中。他以为自己的空虚只是因为自己单纯,因为自己太天真。可当他一步步成为自己少年时最讨厌的人时,他依旧空虚。

这种对费尔明娜的爱,使得所有的夜鸟都成了达萨地替代品,可惜比没有人能懂,也无人看穿。

所以在乌尔比诺医生死后,弗洛伦蒂诺才迫不及待地在身穿丧服的费尔明娜面前说:

“嫁给我吧,我等这一刻等了五十年”

他的确爱费尔明娜,比任何人都要爱。在向费尔明娜·达萨做最后表白的那刻,我觉得弗洛伦蒂诺就像一个单纯爱着自己心上姑娘的少年。我想费尔明娜·达萨也是这样想的,年少的爱情不曾受到偏见,贞洁,别离的改变,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她的身边。经历了痛苦的内心挣扎,费尔明娜最终还是答应了弗洛伦蒂诺,此时的她仿佛找到了童年时遗失的宝物,不曾有过的快乐在她的身上出现。

此时再看书的扉页引用的哥伦比亚盲人音乐家莱昂德·罗迪亚斯的“这些地方走在众人之前,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花冠女神“我们看出这是对一段羁绊几十年的爱情的总结。

书的结尾也很有意思,费尔明娜跟弗洛伦蒂诺雇了一艘小船,挂上黄色的帆布表示船上有人得了霍乱,胡维纳尔医生毕生都在消除霍乱,他们逃离现实的方法,却是胡维纳尔所想要消灭的。

远离陆地,自由飘荡。仿佛船上是自我意志,靠岸就成了现实,马尔克斯给了这种爱情超越现实与偏见的力量。

爱情究竟是什么?爱一个人究竟是爱他的精神还是身体?

到了这里我们就已经有了答案,《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一部拨乱返正的作品,在所有人都在把很多很自我的东西强加在爱情上面时,它告诉我们,爱情就是爱情,只在于一瞬间的心动,同别的什么无关。

大脑不能干涉爱情,意志不能缠着爱情,个性不能假定爱情是一种象征性的东西,自我也不能妄图去占有爱情。

除此之外,《霍乱时期的爱情》也简单地提了一下对死亡的看法。

开篇经常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一起下象棋的最好的朋友自杀身亡,这个朋友曾因战争致残。他死亡的原因也很简单,他不想让其他人看到他衰老不堪的样子,尤其是被挚爱之人看到,所以一定要在60岁以前死掉。

死之前,他还与一个女人有过短暂的爱情,因为这个女人,他差点动摇。同样是因为爱情,这个女人同意了他的自杀行动。

他最终还是践行了他的誓言,像一个战场上流尽鲜血、战斗而死的战士。

朋友的死让乌尔比诺医生大为震撼,因为医生自己是一个胆小的人,正因为见证了太多的死亡,他才对死亡有着一种莫名的恐惧,甚至还几年如一日地重复着他的养生之法,这是将死之人对死亡的觉悟。

但是死亡并不是一个终点,而是一个过程。即使我们并不想变老,不想承受时间流逝的痛苦,可是我们清楚,任何人都无法阻止这不可逆转的岁月洪流,与其在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余生,不如用极大的热情去热爱生活,这是对死亡必然到来的尊重。

作家创作作品,我们赋予意义。我想这才是读书的真正意义。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篇四】

爱情其实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你相信,它存在,它就存在,你不相信它就不存在。

就好像年轻时候的费尔明娜对阿里萨的喜欢,她根本就不了解那个少年,他只是坐在长凳上拉小提琴,注视着他,她就怦然心动,对他倾心,互写情诗,但是见面之后,她恍然明白,她喜欢的只是一个幻影,并不是他这个人,他们甚至都不了解对方,都不认识对方。

而阿里萨,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只会尽全力的,溺爱他,阿里萨缺少爱情的浸润,他十分孤僻,当他遇到费尔明娜的时候,他仿佛被爱神击中,开始茶饭不思,相思成疾,我一直很不能理解,一见钟情是真实存在的吗?他只是惊鸿一瞥费尔明娜的活泼明媚,就一下子爱上了她,爱情就这么肤浅吗?而后的50年里,他和各式各样的女性发生肉体关系,但是他心中一直都在等等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天,在他70岁的时候,乌尔比诺医生终于死亡了,他也再次找到了费尔明娜,他们终于许下了一生一世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的疑惑爬满了心头,费尔明娜到底爱不爱阿里萨?如果他爱,为什么当初只是匆匆一瞥?觉得这个男人配不上自己,还是觉得这个人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就毅然决然的放弃了,走向了医生的怀抱,那为什么几十年后阿里萨,希望和她共度余生,并且殷切的和她通信拜访她,就欣然接受了他?或许不是爱情,她只是要陪伴吧。

而医生呢,就是印象中的一个木讷的古板的人,如果没有遇到费尔明娜,他或许会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过一生,他的叛逆,只在他遇到了费尔明娜,开始离他预想的轨道有一些偏差,而他们结合之后的日子,一如想象平静美好和谐,也会有磕磕绊绊,而且医生居然还出轨?我一直以为医生这样道德至上的人不会犯这种原则性的错误。

这本书叫,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从头至尾都没看见爱情,单纯的想象、欲望、生活,这就叫爱情吗?

一开始我,以为这本书,讲的是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故事,直到看到医生死亡,开始讲阿里萨的故事,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阿里萨是主角吗?几十年的感人爱情就是他和费尔明娜吗,可是费尔明娜已经结婚了呀,而且她一开始不是拒绝了他吗?50年,50年之后再爱也叫爱情吗?

我觉得这,三个人里面没有一个人得到过爱情,阿里萨一直在寻找他想象中的爱情,费尔明娜亲手把自己的爱情断送,用温情的陪伴来替代爱情的存在,而沃尔比诺医生从来就不懂爱情。

我一直认为爱情应该是完美的,而这本书中所写的爱情简直千疮百孔,不忍卒读。一度看得很生气,想弃了,但是作者写得又那么的真实,仿佛是真正发生过的,就在我们生活的世界的某一个角落,真实存在过的。

或许我们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吧,找到一个差不多的对象,看起来和谐美好的过一辈子,也会有争吵,也会有瞬间的幸福,但更多的是陪伴。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800字【篇五】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当半个世纪的沧桑在指间掠过的时候,才会感觉出这本书的厚实、宏伟和气象万千。

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彼此不成熟又有那么多的变数,八十岁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彼此已成为对方的知己。爱情,是等待一生最终苍老的苍白誓言和残酷现实。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这漫长又疯狂的等待让我想起了与同样是女性的林徽因女士有着万般联系的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这可确是有依可据的爱情故事了。在林微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动和震撼。金岳霖先生为了林终身未娶,他“逐林而居”,这个“林”就是林徽因女士,即使是在林徽因女士已经为人妻母,甚至到去世……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间的倾慕与忠贞,那是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也许能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

“永生永世!他说。”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哈佛家训的阅读感悟合集(6篇)


《哈佛家训》教训我们:每一个人都拥有生命,但并非每个人都懂得生命,乃至于珍惜生命。所以说,读书就是在磨练我们的思想与意志,让我们的精神更加巩固。不知道你在观读完《哈佛家训》后,产生了什么思想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哈佛家训的阅读感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哈佛家训的阅读感悟【篇一】

今天,我读了《哈佛家训》这本书。这本书里内容丰富,有讲述品性、梦想、真爱等内容的故事。其中,最让我感受深切的就是《今天只有一名顾客》这篇文章。

故事是这样的:商场经理问服务员今天招待了多少顾客,服务员说只有一名。老板大吃一惊,问他卖了多少钱,服务员说卖了58334美元。经理问他是怎么卖的,他说他先卖给那个男人一只钓鱼钩,然后卖给那个男人一根钓竿和一只卷轴,接着又卖给他一条船和一辆汽车。老板惊奇地说:“你卖那么多是给一个买钓钩的人?”服务员说“不,他只是为他的夫人买一瓶阿斯匹林。我跟他说:‘你的夫人最好去钓鱼。’事情就是这样的。”

这篇故事让我知道了这样一个道理:做什么事都要动脑筋,就像这个服务员一样。

哈佛家训的阅读感悟【篇二】

最近我在看一本书,书名叫《哈弗家训》。这本书里有许多的人生道理,对于我在人生的道路上有很大的帮助。

这本书我读到了《梦想》这一章。

这里边的好故事有:《我在看埃及地图》《我是州长》《穷人的野心》《一块石头的梦想》《给非洲孩子挖井》《寻找戴维》《让我飞给你看》。

我给大家讲讲《让我飞给你看》这篇故事吧!

这个故事的大意是:山坡上,父亲正带2哥孩子放羊。2哥儿子都看到了天空中的老鹰,他们很羡慕老鹰能在天空中飞翔,自己也想飞。后来,两哥孩子怀着飞翔的梦长大了,最后他们终于完成了飞向天空的梦像——他们就是莱特兄弟。

这个故事讲述的道理就是:梦想就像一颗种子,只要在从小的时候把它种入土里,细心的呵护它,用辛勤的汗水去浇灌它,就能致癌阳光中发芽,最后开出灿烂的花朵。所以,在少年的时候别忘了播种你自己的梦想。

我的感悟是:像鸟儿一样在天空中翱翔一直是我梦人类追求的梦想,虽然我们没有翅膀,但有梦想就会拥有飞翔的力量。

美有伟大的愿望和梦想,就不会有伟大的天才,赶快播种你的梦想吧。

哈佛家训的阅读感悟【篇三】

原来我很少看书,在这两年学校组织的“书香校园”的渲染下,也有了读书的冲动。

同事推荐了一本《哈佛家训》对我帮助很大,她不仅改变了我的坏脾气,还挽救了我们濒临崩溃的母子关系。过去,我每天疲惫不堪地下班回家,看到儿子作业不认真,我就会大发雷霆。久而久之,儿子变得自卑内向,对我慢慢疏远了。自从读了《哈佛家训》中《篱笆上的铁钉》这个故事后,我第一次意识到坏脾气多么可怕,它的确是一把双刃剑,既伤害了儿子也伤害了我自己。从此我开始学会控制情绪,学会宽容自己的儿子,渐渐他变得活泼自信起来了。

《哈佛家训》通过精小的故事,讲述了深刻的人生在哲理、生活智慧和教子修身的道理,无不令人深思。有一篇《让兔子奔跑》的短文,感受尤为深切。现实的教育中,我们对孩子关注更多的是他们有哪些弱点,而不是他们有多少优点,教育总是围绕孩子的弱点进行,于是就忽略了发现和激励孩子的优点与特长。很多天才因此被扼杀了,而我们竟然一无所知。

作为新时代的教师,我们也要与时俱进,多发现孩子优点,激励孩子进步,做有文化 的教育,做有文化的老师,做有文化的`家长,做有文化的公民。

哈佛家训的阅读感悟【篇四】

我向往能有一个家园,在我孤独无助的时候能给予我发奋图强的力量,在我骄傲自满的时候能告诉我虚心才能不断向上它总能知道我在想什么,需要什么,并给予我想要的东西。“哈佛家训”这本书,让我心中的向往得到了实现。

《哈佛家训》这本书是爸爸买给我的生日礼物,第一遍读完,我只觉得它的内容很普通,直到了那一天,《哈佛家训》闯进了我的心里,成为了我的精神家园。

上学期期末考试,我数学才七十多,看着那个红彤彤的数字,一会左一会右地在我眼前飘来飘去,扎得我心里很痛,眼睛像没了一样,酸溜溜的,我觉得自己掉进了万丈深渊,我从未有过这么难受的滋味,今天终于尝到了,我哇哇地哭了,觉得自己好没用,好不争气。

回到家,我不知怎么地,又翻起了那本被我“丢弃”的《哈佛家训》,里面的一个故事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故事中有一个穷困潦倒的年轻人,想做电影明星,便带着自己的剧本,一一拜访各大影视公司。他不断尝试了一千五百六十次,在他的不断努力下,终于有一家公司决定投资拍他的电影,最后,他在影视界一鸣惊人。这个人就是西尔维斯特。史泰龙。

一本不经意的书,给予了我前所未有的力量,我一次小小的失败,比起史泰龙的一千五百六十次,实在是微不足道的。我没有再哭,而是认真地阅读起《哈佛家训》来,发现里面每个人物都有扣人心弦、坚持不懈的故事,虽然大部分都是名人故事,但都蕴藏着丰富的教育意义。

此后,每当我遇到挫折,前方一片乌云笼罩的时候,我便再次翻开《哈佛家训》,从中获得源源不断的精神力量。这本伴随着我的书,总能为我找回自信,并且让我勇敢地面对未知的挑战。

哈佛家训的阅读感悟【篇五】

偶尔从同事那里看到了一本书——《哈佛家训》,翻了一下,书中的小故事马上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真是手不释卷啊,就这样我一口气看完了此书。首次看到“家训”二字,会有训人的感觉吧。不是的,读了之后才发现,《哈佛家训》不仅是一部教子课本,也是一部成人的教育指南。许多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人,总是认为孩子不该这样做或者不该那样做,他们自己却经常背道而驰。父母觉得自己比孩子高明,但事实并非如此,如果我们没有比孩子做的更好,我们至少应该和孩子一起成长。这本书“品性、梦想、真爱、成功、思维、心理、智慧、创意、勇气和觉悟”这十个词语为主题,写了二百多个生动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耐人寻味,使人回味无穷,而且折射出许多人生的道理,让人读来感觉很亲近,仿佛一盏明亮的灯照亮了自己的心灵,令我神清气爽。

哈佛大学先后培养了7位总统,34位诺贝尔奖获得者,数以百计的世界级财富精英。这些杰出的人物,曾经对美国和世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且还在继续产生深远的影响。《哈佛家训》这本书是一本家庭教育的典范,她通过各个小故事来教育人,启迪人,是一本家长受益非浅的书,也是一本孩子读来深受启发的书。它从头到尾都是一个个生动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产生一种感悟。

书中到处都充斥着经典语言,诸如:改变自己是可行的,聪明的。当你试图改变别人时,你就会显得愚蠢,而且会自寻烦恼;称赞别人会使自己更快乐,称赞别人会帮助你把注意力放在正面的事物上。每当你将焦点放在正面的事物上,你的生活就会充满希望;弱小的事物当初问世时被人讥笑,但只要不断积聚力量,就会逐渐强大。从弱变强的过程可能是难以察觉的,当你能够看见时,它就一定强大得令人难以置信……

书中的小故事《土拨鼠到哪儿去了》、《改变花瓶的颜色》、《快乐的种子》、《你比谁都幸福》、《一个乞丐的人生哲学》、《让兔子奔跑》……都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比如从《你比谁都幸福》中我就懂得了:我们的工作不能以挣钱为目的,如果我们能够这样做,我们就会感到很幸福,也会更加的热爱自己的工作。《让兔子奔跑》我懂得了每一个人在某一方面都会有特长,如果让孩子在自己的特长方面发展,他们会发展得很好……

我感觉读一本好书真的是一种享受,《哈佛家训》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在读书的过程中我受到了精神的洗礼!它让我在感受到阅读的快意之后,又获得了思想的升华和心灵的震撼。读了此书,我有一种冲动——按照书中所言去教育我的孩子,去教育我的学生。虽然我不会很快做到,但我会坚持不懈地努力下去!作文

哈佛家训的阅读感悟【篇六】

今天和爸爸一起到了书店,选购几本书来填充生活,我们选定了《哈佛家训》这本书,读过以后给了我许多启示。

享誉世界,被誉为美国高等学府鼻祖——哈佛大学是全球无数莘莘学子神往的知识殿堂,是世界顶尖人才的成长摇篮,它先后“孕育”了七位美国总统,数百位世界顶尖公司领导人,37位诺贝尔奖得主……它之所以能高距世界名牌大学之颠,正是得益于哈佛独特的人生哲学及高深的素质教育,它的教育理念认为:“人才的教育与成长,不仅仅在于方法,更在于观念,不完全靠勤奋,而更在于思想。”当头脑被一种智慧的思想所主导,思想被一种科学意识所主导,意识被一种理性的观念所左右,人就能释放出巨大的潜能,获得驾驭命运的力量,人生就会从此改变,生命的轨迹朝着成功方向延伸。

书中通过一个个真实生动的故事和精辟的阐述,独到地分析人生哲学,我就读了一篇《敢于创新的人能够达到人生的目标》它主要讲述了发生在一艘轮船上的事,由于已经航行多天,客人们都感到无聊,于是开始倡议每天每人主持一个新游戏,一天轮到了伯爵,而他一直没想起玩什么游戏,于是来请他的女儿来主持,这次他拿了一个熟鸡蛋,看谁能将鸡蛋立起来,谁便可以和他的女儿跳舞,大家纷纷跃跃欲试,可忙半天都没有结果,这时一位年轻的绅士,从远处过来,“啪”地往桌上一放,鸡蛋居然立住了,于是这位绅士和女儿在舞池中旋转。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创新的重要,创新离不开知识。勇敢。自信,因此凡是通过创新来改变世界达到人生成功的人都应该具备丰富的知识和勇敢自信的素质。例如我将自己固定在了刻板的行为模式之中,扑灭了自己创新的火焰,这需要换一下角度想问题,运用创造性思维去突破,因循守旧的习惯性思维,培养自己的创新能力,消除障碍。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范例(6篇)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儒勒·凡尔纳写的海底两万里,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海底两万里读后感呢?下面的内容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篇一)

海底两万里是儒勒凡尔纳的代表作之一。全书描绘了1866年,有人在海上见到了一条独角鲸,法国博物学家阿龙纳斯和他的仆人康赛尔,捕鲸手尼德兰,奉命追捕,却发现,传说中的独角鲸竟是一艘名叫“鹦鹉螺”号的潜水艇。潜水艇的主人尼摩收留了他们,但为了保证潜水艇不被人们发现。尼摩船长把阿龙纳斯一行人囚禁在潜水艇上,永远不能离开。从此,阿龙纳斯便跟着尼摩船长开始了奇妙而又危险的水下探险。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就是那美丽的海洋生物了。可是现在的海洋生物都濒临灭绝,甚至已经不复存在了。罪魁祸首就是人类,人类为了夺取海洋丰富的石油资源,搭建钻井平台,破坏海洋生态环境,从而导致许多美丽的海洋生物离我们而去,难道他们没有想过,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威胁海洋生物的生命吗?并且钻井平台一旦发生漏油事件,将会影响整个生物链,导致人类自食恶果,那时候,餐桌上的美味将会成为威胁人类生命的定时炸弹,人类就算是后悔也没有用了。

保护海洋环境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如果真的要到海洋生物全部灭绝才后悔,那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篇二)

《海底两万里》与《鲁宾逊漂流记》一样,都是探险一类的小说中的经典,也许每一个孩子在自己的心里都会有对于未知地域的好奇与对于探险的喜爱,所以当时这两本书也曾经是我十分心爱的宝书。

在海底形形色色的鱼儿与各种神秘的生物,据有关数据的统计,海底的生物种类起码是陆地上的生物种类的五十倍到一百倍,就现在已经发现的海洋生物都已经是远超陆地了,更别提那些在更加深远的海域中我们都不为所知的生物。

还有珍珠!《海底两万里》中所描写的尼克船长的“珍珠养殖厂”大约对于每一个女孩子来说都有着十分致命的吸引力,那些被人工驯养着但成色却还要超过天然生成的珍珠。

以及那些凶猛的海兽——手搏大海鲨,捕杀海底鲸,围剿恶章鱼。虽说十分凶险,但也充满了迷人刺激性。

我喜欢他们身上的那种冒险精神。试想,如果是你,你做得到吗?虽说这样的历险的确十分刺激兴奋,也很快乐,但你却必须终日流浪,也几乎不可能再见到你的亲人好友,并且在历险的途中你随时都有可能失去生命,而在那样的茫茫大海深处,死亡后的结果只有一个,无非不过葬身鱼腹罢了,甚至不会有人知道你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再也不会回来。

我想,我大概是做不到的。但是,做不到归做不到,在我的心中,仍然十分渴望能够像那些充满了勇气的人一样,放下所有的凡尘俗事,放下所有的纷扰烦忧,来一场有趣刺激的冒险旅程。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篇三)

英勇顽强,不畏艰险,这八个字是一部叫《海底两万里》的书告诉我的。它给了我许多的勇气,它让我勇敢的应对现实,在困难来临时去应对去战胜他。

读《海底两万里》,最使我惊叹的还是作者的幻想,记得科学家爱因斯坦说过:知识源于想象,没有想象力的人不能获得真正的知识,凡尔纳是19世纪著名的科幻小说家,在他那个年代,潜水艇这个名词能够说还是从未出现。其实这个故事并不复杂,主要讲述了1866年,有人声称在海上遇到了独角鲸,并且人们认为必须把它处理掉,可之后发现其实是一艘潜水艇。。。从而展开了一系列朴素迷离的冒险故事。

《海底两万里》赞美了蓝宝石般的海洋,一个无忧无虑,与世无争的地方,那里有数不清的珊瑚,植藻,游鱼,矿产,我无法用语言来赞美或形容它,连画笔都感到无能,语言就更是苍白无力了!可是,我对尼摩船长这一人物影响十分深刻,这个沉默内向的人物一样一样为此书灵魂所在。他能够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地落泪;会把上百万的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但对他憎恨的人亦会实施可怕的报复。他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是个骄傲的弃世天才。对于尼摩船长无尽的痛苦,我想对其深深的了解,我想明白是什么样的生活和经历磨练了这样一个人,但我相信他是一个善良,勇敢的人。我期望在第二次翻开这本书时,会有更深的领悟。

书中的科技变化更是令我应接不暇,如此有气势的科技后台,若在现实中必须大为震撼。写于19世纪的书竟有如此魄力,而这些陌生的名词在今日也已经不再稀奇,这更加坚定了世界的发展定会像腾龙一般迅猛,将来的将来,人民的生活质量必须会有所突破。

《海底两万里》这部书对我来说,它就是一个在人生道路上教会我披荆斩棘,确定善恶的良师益友,但对于世界发展来说,这是十二点的鸣钟。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篇四)

合上书,揉揉那发酸的双眼,舒展了疲惫的四肢,想起了老师布置的任务……

第二次翻开那厚厚的书页,与第一次的走马观花不同,在了解了文章的写作背景后,竟从这篇科幻小说中悟到了作者对海洋的热爱。

故事很长,却引人入胜,让人不舍得放下。

故事大概是一八六六年,海洋上发生了一件离奇的怪事。一个纺锤形的庞然大物,它周身闪烁着奇异的光芒,个头比鲸鱼大得多,速度也快得多,在海上神秘出没,有不少船只受到它的攻击,为了保证海上交通的安全,北美联合众国发表声明,宣布成立剿灭怪物的远征队。当远征队的战舰与海怪发生撞击后,主人公不慎掉入水里,才发现怪物原是一件世间绝无仅有的巨大潜艇。随后,主人公被带入潜艇,开始了一段奇妙的海底之旅……

第一次读时,感觉它真实的像是记叙文,查完资料才得知是科幻小说,而能把大海描绘的那么栩栩如生的作者——凡尔纳,甚至都未曾下过海,被我当做记叙文的《海底两万里》竟完全是他幻想出来的。而那时,像“鹦鹉螺号”一样的潜水艇更是见都没见过。

可是,在科技发达的二十一世纪,要有一艘“鹦鹉螺号”实在是太容易了。而且,凡尔纳在他作品中的现代化物品也都不再是不可触碰的梦,它们真的在科学的帮助下出现了!

凡尔纳,真的很了不起。未曾下海,却能写出如此身临其境的文字;凭借想象,创造了多少当时前所未闻的物品;依靠努力,在脑海里实现了下海周游全球的梦想。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篇五)

这本儒勒·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经久不衰,一直是青少年了解海洋世界的最好读物。我花了一下午的时间集中阅读,便看完了这本厚重的,充满各种海洋知识和人文地理的《海底两万里》。

这本书主要讲了,博物学家阿罗纳克斯和他的仆人“分类大师”孔塞伊,还有那著名的的捕鲸手内德·兰德一起寻找并消灭那“海怪”,结果被俘虏,随后他们与这被误认为“海怪”的潜水艇艇长内莫开始了探索海洋的旅程。

一路上,他们见识了许多闻所未闻的东西,也证实了许多子虚乌有的存在。作者描述的书中主人公看到的东西好像真的存在,比如那从古至今海外一直争论纷纷的传说亚特兰蒂斯大陆,以及那失落的古国遗迹。还有那海战中或事故中的沉船,船里的黄金珠宝……每读到这些,我都有立刻踏上潜水艇去一探究竟的冲动。

但文中也有十分感人的地方,如内莫艇长带着“我们”去珠母沙洲时,发现一个来早的采珠人遭到了鲨鱼的袭击,而那可怜的采珠人冒着生命危险去采珠,每周才挣一法郎。内莫看见采珠人被鲨鱼袭击,奋不顾身,抄起匕首便刺向鲨鱼,终于那采珠人脱离了危险,此时内莫艇长如中国打击土豪劣绅,将财物分给被压迫的人民的侠客一般,给了那采珠人一袋珍珠。书中,内莫撞击作恶的战舰,他的一言一行,无不体现出他同情被压迫人民,想要解救被压迫人民的决心,这才是正义才是法律,才是高尚的吾辈楷模呀!

书中最危急的情节应该就属潜艇被困“冰龙”的时候了。在全员性危在旦夕之时,才真正体现出内莫艇长的大公无私,机智勇敢,与船员的无所畏惧了。

也许我的感受不深,结尾仓促,但却是真情实感。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篇六)

直到今年夏天,我已经把《海底两万里》全部看完了。但我总感觉不够过瘾,所以,我准备再读一遍,因为如果一本好书读一遍就能把整本书都读透了,那么,他也不会那么伟大,它也不会成为一部好书了。

看完这一本书,我会想到一个充盈丰富的世界,一片浩瀚无边的海洋,尼摩船长带着我们一齐探索海底的奇妙。在这本书里,我能感受到平时所感受不到的,能想到我们平时想象不到的。

在这本书里,你能够明白海底森林是能够漫步的,能够明白在海底是如何打猎的,能够明白尼摩船长是怎样制服鲨鱼的,还能够了解到诺第留斯号是怎样冲破冰山的围攻脱离险境,安然无恙地奔驰在危机四伏的海底的,那里能给你全新的感受,体验到另类,刺激的人生。

我能够了解到这些,也要感激作者。是作者写出了这么好的文章,本文作者是儒勒`凡尔纳,他被公证为十九世纪最富有想象力的科幻小说家。他写的作品都是异常离奇。

我了解了这么多,说到底还是要读书,如果不读书,也就不会了解这么多。其实多读书是有好处的,像我读《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有时能够开发你的智慧,启迪人们的思维,活泼人们的大脑,让大家在惊险与刺激中得到艺术的享受。

让大家多读书,走进文学的时代吧!走进文学,情感会为之温润;走进文学,心灵会为之舞蹈;走进文学,生命会为之永恒,在这个时代里,“课外书”将会让新世纪少年前行的路上多飘逸几缕纯静怡人的书香。

小故事大道理阅读感悟大全(6篇)


有时候,故事不仅仅只是一个故事,它还蕴含了许多的道理,就像按图索骥的故事告诉我们的一样:我们做事不能拘泥教条、墨守成规。不知道你在观看完《小故事大道理》后,产生了什么思想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小故事大道理阅读感悟”,供大家在学习上作为一个参考。

小故事大道理阅读感悟【篇一】

暑假里,我找遍了家里所有的角落,终于在我的“新书处”找到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我打开这本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张合宁写的时候,特别邀请国内著名的儿童文学家、儿童教育专家和小学语文特级教师共同写了这本《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故事性强,知识面广,文字流畅,内容丰富,而且生动有趣,它还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宝贵的启示。有些故事很幽默,让我笑的前仰后合;有些故事让人看着很感动,我最喜欢的《能预知未来的体重器》这篇文章了。

陈严明第一次看见体重器里掉出的卡片上写着:你是陈严明,60公斤,等待下午2点起飞的飞机。他非常不相信,于是换了装。第二次,从体重器里掉出的卡片,他拿起来一看,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了,接着又啕号大哭起来,原来卡片上写着:你还是陈严明,60公斤,不过你2点的飞机已经起飞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都在寻找机会,但每机会轻轻敲他家的门时,他总不相信或听不见那是个机会。一而再再而三的错失良机。

朋友们要记住,当机会到来时好好把握,好好珍惜,努力奋斗,他一定可以带着你及家人到达向往的目的地。

小故事大道理阅读感悟【篇二】

今天我读了一本《小故事大道理》,里面有一篇故事令我非常感兴趣,这个故事的名字叫《折木棒》。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农夫和四个儿子,儿子们很不团结,经常争吵,每次他们吵完架,就一起去找父亲评理,不管父亲怎样劝解,儿子们都认为自己是对的 ,农夫很苦恼,于是日思夜想,终于,农夫想了一个办法,这个办法就是“折木棒”。

这一天,父亲把儿子们集中到一起,然后,叫他们拿出一捆木棒,让他们折断,儿子们各个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就是折不断,农夫把好捆木棒解开,让他们一根一根折,儿子们毫不费力气的把木棒折成了两段。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兄弟,朋友之间应该和睦相处,相互尊重,相互关心,这样才能团结友爱,要不然,就相互争吵,甚至关系破裂。在生活中,无论是同学还是朋友,都应该和睦想处,要用一颗宽容的心去包容对方。

小故事大道理阅读感悟【篇三】

很久以前,一个商人赶着一辆马车走在偏僻的乡间小路上。这条路已经走过无数次,非常熟悉。

但每当马车走到小溪旁边,马就开始蹦跳,嘶鸣不肯向前。商人很纳闷儿:为什么每次走进这条河,马儿就会嘶鸣,停滞不前呢?非得用力打它,拖拽着才能走过小桥。商人下车查看了半天,也看不出让马儿恐惧的原因。正在这时,一只青蛙蹦出来,“呱,呱”叫了两声,这时静下来的马儿又叫了起来,愤怒地顶着膨胀的青蛙。而那只青蛙也愤怒地顶着高大的马儿,紧张地蹦来蹦去。

商人对着蹦来蹦去的青蛙说:你为什么这么紧张呢?青蛙说:“我是担心那匹马,他看起来那么高大。凶猛。每次马车路过,它的马蹄声会让我感到紧张,感觉危险正在逼近我和我的孩子们,我必须大声尖叫,紧张地蹦来蹦去,大声尖叫才能把内心的恐惧赶走。”商人恍然大悟。又转身对马儿说:你为什么每次来到河边就会大声嘶鸣呢?马儿说:“我每次来到河边,看到那只丑陋的怪物,它蹦来蹦去,还发出难听的叫声,长大的嘴巴好像要把我吞掉似的,我感觉它很可怕,怕它把我们拉进河里。”商人松了一口气说:“青蛙,我的马儿性情温和,虽然它很高大,但从不伤人。马儿,虽然青蛙丑陋,但它们是益虫,从不做坏事。你们不要因为不存在的威胁吓唬自己了!”商人把它俩的担心讲明后,青蛙和马儿如释重负,不再害怕,它俩还成了好朋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自以为是,不要光相信自己看到的,就想着他很强大,很可怕!为根本不存在的威胁忧虑,害怕。没有得到证实的事情,就不要自己吓唬自己。这会让原本快乐的生活变得沉重,煎熬。

小故事大道理阅读感悟【篇四】

暑假期间,在妈妈的陪同下我读完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全书有个小篇节组成分别是:自信篇、执着篇、自强篇、宽容篇、爱心篇、责任篇、乐观篇!这些简短的小故事组成,阐述的道理简单易懂,耐人寻味......

打开记忆的闸门数百个故事接踵而来,而《一碗牛肉面》的故事在我心中顿时激起了层层波澜。它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盲人父亲和一个孝顺的儿子一次吃面条的事。少年搀扶着他过来到了面馆,孩子先让父亲坐下孩子,对营业员大声说要两碗牛肉面,又面带窘迫地朝服务员摆了摆手,指着菜单上的牛肉面和葱油面。两碗面来了,父亲摸索地用筷子挟准牛肉,放在孩子碗里,孩子又轻轻地放回老人碗里,老人并不知内情,还以为这面馆的人很厚道,牛肉面里的牛肉特多。男孩叫他的爸爸快吃。老板娘看见这件事很感动,就特意在男孩的光面里,放了一些牛肉片。男孩不知为什么,老板娘对他说,今天是我们的开业庆祝日,牛肉是我们赠送的。男孩又夹了几片牛肉放进父亲的碗里,然后把剩下的都放入一个装着馒头的塑料袋。他们吃完后,碗下压着皱皱的两碗牛肉面的钱。男孩用善意的谎言让自己父亲高兴的吃了一碗牛肉面,并用10元钱为自己买下了一份尊严!

读完这个故事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复,辗转反侧不能入睡。“没有天,哪有地?没有地,哪有家?没有家,哪有你?没有你,哪有我?”学会感恩,会让我们长大;感恩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我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那个男孩一点会克服种种困难,经过不懈的努力走向那个阳光灿烂的日子!

小故事大道理阅读感悟【篇五】

最近我读了本名叫《小故事大道理》的书,这里面有许多短小精炼的故事,所阐述的道理简单实用,对于指导我们如何为人处世很有意义。

在这书中,我读了很多则故事,但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叫《最勇敢的人》。里面的道理让人受益匪浅。

故事的内容这样的:战国时代,在齐国有一个无名小镇,镇上住着两个自称是全世界最勇敢的人,他们一个住在城东,一个住在城西。有一天,他们碰巧去了同一家酒楼喝酒,寒暄了一番后,便坐下喝酒。一个“最勇敢”的人提议:“老兄,光是这样喝酒不吃肉也不是滋味,我到市场买些肉,叫这店小二拿去煮,煮好了蘸酱和着吃。”可是另一个“最勇敢”的人却提议割自己的肉来吃,两者不甘示弱,最终,两者流血过多,死去了。

这则故事让我不禁想起最近看到的一则新闻:有两个男生是初中生,因为看不惯别人的性格、课堂上的表现,于是,两个人比谁是最厉害的人。因为一直都比不下去,一个男生建议比谁能自杀,另一个男生为了不输给那个男生,于是……各自拿起刀自杀。

啊,多么宝贵的生命啊!就这样白白浪费了白白糟蹋了!让大家悲痛不已,尤其是他们的父母,撕心裂肺的痛啊!

小故事大道理阅读感悟【篇六】

朋友们,你们阅读过《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吗?光听书名就能猜测到它是一本包含许多知识、内容丰富而且让我们能懂得许多深刻的道理的一本好书。的确,我在这本书里看过许多故事,都含有一定的道理,其中,《希望之弦》这篇故事我记忆犹新、紧记在心。

《希望之弦》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位盲琴师他在街边拉琴卖艺乞讨,可是,他一天根本得不到别人的施舍,最后他想不开想自杀时,有个人看见后,便马上阻止,安慰他,问他为什么自杀,那人听了他的事迹后,也十分可怜他。那人给了他一张药方,说:“只要你拉琴给人们听,拉断一万根琴弦后,再打开药方,药方里有着让你能看见的药方

。之后,他四处流浪,到哪就给哪拉琴,在流浪时,他还收了一位徒弟,这位徒弟也是盲人,也很喜欢拉琴。在拉完一万根琴弦后,他找了个人帮他看药方里写了什么,看的那个人说:“这张药方上一个字也没写。”就在这时,他知道了能让他看见药方的药方就是:希望。这是一篇多么令人深刻的故事啊!而生活中的一些人却整天无所事事。有的人虽然残疾,但是他们有着希望,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补充自己的不足。

通过阅读书本,我深深懂得: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书籍是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读书的重要意义更是不言而喻的。它能够育德、励志、启智、明理,是我们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100字左右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当不同的人在看完海底两万里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优秀的海底两万里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下面的内容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100字左右,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100字左右【篇一】

寒假里,无聊得很,就读了几本书,自我感觉这几本书都不错,尤其是这本《海底两万里》,构思巧妙,情节惊险,这是法国著名小说家凡尔纳的三部曲中的第二部,主要讲述的是诺第留斯号潜艇的故事。

主要讲述,在1886年,有人以为在海上见到一条独角鲸,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最后发现那是一艘名为诺第留斯号的潜艇,并且带着仆人康塞尔和一个捕鲸手,跟随尼摩船长乘坐这艘潜艇在海底作了两万里的环球探险旅行。

我很喜欢《海底两万里》,是因为它有众多的知音。我们现在的中学生都很前卫,对语文课本后的名著不但不喜欢,甚至还有些厌恶。作为许多中学生中一员的我自然也不例外,对那些所谓的名著没有丝毫的兴趣,只是偶尔在考试之前看一看罢了,目的也只是为了应付考试。可是《海底两万里》不一样,它虽然是语文新课标的推荐书目,但它却是一部本身非常棒的作品。生物学家阿龙纳斯的博学,仆人康塞尔的忠心不二、尼德?兰德的勇猛以及诺第留斯号的豪华、功能多用无不描绘的面面俱到、栩栩如生,令人不得不爱上这部作品。尼摩船长所讲的海底的丰富资源更是让我对这部作品印象深刻。我觉得,它的风格可以跟当代风靡全球的《冒险小虎队》书系相媲美。一本写于八十年代的外国作品在当代仍然有那么多的知音,这的确挺了不起的。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100字左右【篇二】

今天,我被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书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是法国著名小说家、预言家——凡尔纳的豪情杰作。凡尔纳1828年出生于法国南特,被称为“科幻小说之父”,代表作品有《海底两万里》、《八十天环游地球》、《地底旅行》等。其中我最喜欢《海底两万里》这本书。

看完《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阿龙纳斯,一位热爱海洋、知识渊博的教授,到“鹦鹉螺”号上后,他把那些奇特又罕见的动物、植物全部记录到笔记本中,回到陆地上后公诸于世,真令人敬佩啊!康赛尔,教授身边忠诚的仆人,他们共同经历了几十万公里的海底航行,饱览了很多壮丽的景观,他们共患难,同艰辛,成了真正的朋友。

《海底两万里》不仅让我认识了这些勇敢、执着、真诚、阴郁的人,也让我游览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等七大洋,欣赏到奇幻美妙的海底世界。

《海底两万里》富含地理、生物等知识,既是一本引人入胜的科幻小说,又是一本富含海洋知识的百科全书。同学们,快来看吧!相信你也会喜欢这本书的!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100字左右【篇三】

暑假有感,读了《海底两万里》这部书。书内讲述的是一行人为了抓捕出现在海洋中的庞然大物——一个被科学家推测为巨型鲸鱼的家伙,一名法国科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带着他的仆人康塞尔受邀请参加了一次追捕行动,可是船被它击沉了——原来它并不是生物,而是一艘潜水艇,“鹦鹉螺”号。教授,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被当做是没有自由的客人陪尼摩船长一起探索未知的海洋世界。

作者凡尔纳,法国的科幻作家,被誉为“科幻之父”的他作品中都透露着伟大的预言。譬如《海底两万里》这部书来说,里面描绘的“鹦鹉螺号”就是一个类似于现在的潜水艇的这样一个东西。

书里描绘的场景也多,也很丰富。穿过奇异的阿拉伯海底隧道,奇妙的海底打猎,不顾一切地救助采珠黑人,在南极惊心动魄的逃脱,与大章鱼的搏斗等等都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美丽,神秘而又略显可怕的海底世界。

书的主人公,尼摩船长自始至终都是一个谜。他的形象是以阿龙纳斯教授的视角来展开刻画的——他是这艘船的主人,他热爱海洋——船上的大部分东西,烟斗,床被,墨汁都是取自于海洋;他花费巨资建造这艘船与社会断绝来往;他讨厌社会,但又同情弱小——在采珠场他奋不顾身与大鲨鱼搏斗救出采珠黑人,并给予他一大袋珍珠;他也是热爱自己船员的好船长——两位船员的牺牲让他泣不成声,但随后便冷静下来;他也是如此地机智果断——从开始上船假装听不懂语言到在南极脱险,也许没有他,这艘船可能就带着种种未知之谜葬身海底了;但他的复仇内心是可怕的——船只向他开炮后便将其击沉,他的复仇内心随着自己压抑的内心和船员的牺牲而逐渐燃旺起来,最后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他是神秘的,也是可怜的。最终他随着自己的船只在一场风暴中卷去,没人知道他是否还活着,继续着他的复仇计划。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100字左右【篇四】

近几日,我读完了儒勒。凡尔纳所著的《海底两万里》。书中所描绘的奇幻美妙的海底世界令我印象深刻,那曲折的故事情节,细腻的人物刻画,无不令我击掌赞叹。儒勒。凡尔纳,法国著名科幻大师,一个极具想象力的人,在此书中,我也领略到了。

海怪事件接二连三的发生,阿龙纳斯教授和仆人康塞尔以及捕鲸大王尼德。兰参与了此次海怪抓捕行动,却因意外掉到了海怪身上,从而得之海怪只不过是一所名为鹦鹉螺号的潜挺罢了,。随后,他们跟随尼摩船长开始了环游海底,经历了一段惊心动魄的海底之旅……以上,为本书大致故事情节。

读完此书,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个性鲜明的几位主要人物。阿龙纳斯教授热爱海洋,知识渊博,在近十个月的海底旅行中,他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研究观察,并将其整理为笔记,然后公之于世。康塞尔对主人及其忠诚,遇事沉着冷静,为了主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尼德。兰虽脾气暴躁,但性格单纯善良。尼摩船长虽一直未走出仇恨的阴影,但它对劳苦人民却有着一颗关爱之心,且极具头脑,带领水手们南极脱险、血战章鱼……仍有一些人虽说在书中毫不起眼,但也令我印象深刻,像那些困苦的采珠人,他们的悲惨命运令人唏嘘……

跟随故事情节的发展,我也跟随着鹦鹉螺号游览了各大洋,和那些个性鲜明的人物一同走过这两万里的海底世界。望科技的发展,能让此书所展现的想象,转化为现实。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100字左右【篇五】

村上春树说:“看海看久了想见人,见人见多了想看海”,可尼莫船长却觉得:“看海看多了很舒服,见人见多了会厌恶”。

如果海面上有一扇任意门,你最想去哪里?我啊,好想从这个入口开始,走完海底两万里。海上那艘孤独的鹦鹉螺号,是在等你,它要与你一起完成,大洋深处的梦游记。

我不仅仅为鹦鹉螺号的高科技所着迷,或者说那不够;我想遇见的,是鹦鹉螺号的船长——尼莫。我想用任意门,换和他聊一聊的船票。让他带我看看品日出大海的包容万象,看海底森林的神秘,听珊瑚王国的凄美回忆,闻采珠人的悲惨人生……那些梦幻的,神秘的,未知的,让我愿意相信,亚特兰蒂斯的神迹。尼莫船长会坚定地告诉我:我所看到的一切,都是没有人类的干扰才可能存在的东西。书里说,鹦鹉螺这种动物,想离开她的壳便可以离开,但她从未离开!就像尼莫船长!也许,他在躲避着人类,躲避着世俗的同时,也在保护着这片海洋,保护着属于他的港湾,保护着自己的心声。尼莫船长知道,什么山海不可平,明明山海皆可平,难平是人心。但他也会救下教授,也会为船员的死去而悲痛,也会捐赠可怜的采珠人一袋子珍珠。他失去了对人的信任,便选择了离开。我想跟着他,远离人世一天,去海底感受,那份不受束缚做自己的超脱。

枪响之后没有赢家。真正的能力,是懂得敬畏自然。澳洲森林大火,菲律宾火山喷发。李海鹏说:“繁华并不常驻一地,人和自然,相互交流,没道理人类予取予夺,却永不失手。”

我想,远离人类的地方,更像是大海的家。

海底两万里阅读感悟100字左右【篇六】

读完《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后,心中如同激起一阵阵翻滚的海浪。

这本书的作者――儒勒·凡尔纳设置惊险情节,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境地;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读来引人入胜。

最吸引我的是第三十二章《打败大章鱼》。平时最淡然、最冷静、最冷酷的尼摩船长竟泪流满面了,这让我们看到了他感性、富有同情而又善良的一面。

本章开头先描写“我们”到达的海域存在有巨大的怪物,暗示着接下来是与海怪大战的情节。从尼德·兰对大章鱼存在的怀疑,到我们讲述神话中的章鱼。最后巨型章鱼的出现使尼德·兰从怀疑到相信。再到“我们”上战场杀“敌”,最后取得了胜利。

这过程中还让尼摩船长失了一位船员,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原来是“鹦鹉螺号”刚打开嵌板,大章鱼就把自己的21根触腕伸进来,不过一会儿就把那名船员卷走了。“我们”因那名船员的呐喊声,“我们”好像疯了一样的砍着章鱼的触腕。片刻间“我们”把章鱼打了个重伤。可那章鱼向“我们”喷出墨汁,还把那名船员带走了。“我们”变得异常愤怒,杀红了眼。突然尼德·兰被一只触腕绊倒了,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尼摩船长去帮尼德·兰,尼德·兰脱险鱼叉插进了章鱼的心脏。待到战争结束后,那名船员已然不知何踪了。

“他望着吞噬了他的一个同伴的大海,没有面对胜利而笑,却泪流满面。”即使在面对吞噬了同伴的大海,他依然深深地爱着它,因为它给了他一切。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精选七篇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阅读无声告白后,我被作者伍绮诗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有关无声告白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无声告白阅读感悟”,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一】

弗洛伊德对手足关系完全持悲观态度。

他相信正是这场自儿童时期便开始的竞争会有许多问题伴随人们直至成年,得不到关注的儿童会过分渴望情感,得到关注却没有足够安全感的儿童会形成焦虑性依恋。

我记得曾经有位小伦敦姐姐在Girl’s night聊天,她有一个天才哥哥,在帝国理工攻读物理,但她只喜欢从事与运动相关的工作。

她说每次从诺丁汉回伦敦探望父母,她总会一上巴士就把自己灌醉,下车再装作若无其事的出现在父母的门前。

她企图叛逆,但叛逆需要对方的关注,就像演员需要观众。

这些都是中国一胎政策下出生的一代无法想象的,我们已经非常习惯于整个家庭的重心完全倾注在自己身上,失去关注才是不正常的。

我们理所应当的自私,甚至完全意识不到自己如何自私,并在自私的过程中享有了多少。

我们遵循着中国家庭观避过了存在手足竞争的情况拥有着比较完美的童年,迈入成年之后还可以用西方的价值观口号来铺平一切道路,自由、民主、follow your heart,我们的人生就是个人主义巨大的舞台。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二】

故事围绕莉迪亚的失踪展开,莉迪亚是家庭主妇玛丽琳的大女儿。

玛丽琳的母亲是一个地地道道喜欢做家务的家庭妇女,父亲在玛丽琳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这个家,但母亲从来都是顺从命运的,她是那么的平和,甘于平庸。这让玛丽琳从小在心里就有了决不想成为母亲这样的人的想法。表现在玛丽琳不跟其他小女孩一样喜欢上家政课,她喜欢上手工课,在玛丽琳眼里她不能理解母亲每次做完一件小小家务活的那种成就感,她觉得这种成就感是莫须有的。而她不甘平常的心态也让她喜欢上了在大学课堂上讲课的教授,并且在下课后主动亲吻了教授并与之发生性关系。这倒也符合母亲的想法,母亲一直觉得女孩就应该早点嫁人,安安分分的待在家里。

可没想到的是在结婚的当天,母亲却说了心里话,她觉得玛丽琳不应该嫁给教授詹姆斯,因为詹姆斯不是一个白人,他有着中国血脉。这让母亲觉得她以后的家庭会适应不了这个遍地都是白人的环境,他们的家族会不合群,也因为这件事情,玛丽琳和母亲决裂了。

玛丽琳和詹姆斯结婚是出于爱情,玛丽琳无疑是勇敢的,她是一个敢于追逐爱情追逐梦想的人,所以她会在大学主修了只有一个女生的物理学科,在发现有了詹姆斯的孩子以后,果断的告知母亲并中断学业,想着以后再把课程修完。

可在玛丽琳以为自己能够很快的回归学习,她却在生活里逐渐快变成了母亲那样的家庭主妇,一方面是她舍不得孩子,一方面是詹姆斯作为一个不是白人和男人的自尊,他不同意玛丽琳出去找工作或者重新去学习,他觉得自己能够照顾好这个家庭,不需要玛丽琳去赚钱,但玛丽琳哪里是一个心里定得住的女人,最后她在刺激下还是选择离开了这个家庭,去继续自己的学业。

而最后她由于怀孕和思念又重返家庭时,这个家的每个人心里状态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丈夫詹姆斯本就由于从小家境贫穷和不是白人所遭受到的歧视让他终其一生都想要获得别人的尊敬和爱戴,而白人妻子玛丽琳的主动接近和最后嫁给了自己让他获得了肯定。可在肯定的同时他心里也是害怕的,他内心一直以来都是自卑的,幸福来得太突然,让他害怕妻子有一天会发现自己其实是配不上她的。这一切在妻子回来以后他更加的害怕,她觉得妻子可能并不爱他了,他在心里觉得他并不值得被爱。这也是为什么他后来会出轨的本质原因,他想报复妻子,报复自己的幻想中的妻子对他的瞧不起,其实妻子玛丽琳从来就没有看不起他,所以人啊,终其一生还是绕不出自己画的边框。

而大女儿无疑是很有责任感的一个小女孩,这从她最后的自杀自白中可以看出,她内心是深深恐惧这个家的破裂,所以她希望自己能让这个家一直凝聚在一起不要散,而协助她完成这个心愿的就是自己的哥哥内斯。

在玛丽琳归来以后她明白自己的梦想幻灭了,她明白她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了,所以她把希望寄托在了大女儿莉迪亚的身上,她希望女儿能成为她梦想中的女人,所以她会为女儿制定很多的学习计划,她无节制的干涉女儿的生活,就像操纵机器人一般的操纵着她。

也许你会觉得这个母亲真的很残忍,但是却并不是这样的,每一次玛丽琳让莉迪亚去学新东西的时候总是会问她是不是她自己很想学。我们不知道如果当莉迪亚回答不想的时候母亲会怎么做,因为在文中,每一次莉迪亚的回答都是我特别乐意去做,因为懂事并且有责任感的莉迪亚始终坚信自己这样做会让家庭更加的和睦,母亲有对她的期望就不会离开这个家,那么这个家就永远都是和平的。而且她还有一个倾吐的对象那就是哥哥内斯,只是内斯并不像妹妹一样希望家庭和睦,在他心里自己其实才是最重要的,他不想像妹妹一样为别人而活,他不想去做出这样的善意却又对自己残忍的牺牲。也许由于他在这个家本来也不受重视的原因吧,因为父母几乎把所有的期待都寄托在妹妹莉迪亚的身上,而对自己的成就却视而不见,这也是内斯后来为什么会想逃离这个家庭并且开始不配合妹妹的原因吧。内斯和妹妹是两个极端,一个为自己而活,哪怕父亲会把自己喜欢的航天的书籍撕掉自己还是会偷偷的藏在枕头下学习,哪怕大家对自己的学习成绩不重视,但自己最后还是通过努力考上了哈佛大学。

内斯或许才是作者认可的,不可否认妹妹莉迪亚是一个有责任,爱别人的人,可是莉迪亚却是最终造成悲剧的主角,她到死前都是在为别人而活,她把这个家庭的快乐当成了自己的信仰。最后当她发现自己的成绩根本就不能支撑父母的期望,自己一直以为所维护的家庭和睦却让自己发现了父亲出轨助理路易莎,最后哥哥也否定她的做法,他的世界慢慢的坍塌了。

这些是她从小一直维护到大的,可最后她发现这幸福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最后她迷茫了,她开始学会了反抗,可是这种反抗其实也不是在为自己而活,她想通过和叛逆的杰克发生性关系来反抗自己的哥哥还有一直希望她乖巧懂事的父亲和希望她能当上医学生的母亲。但最后当她发现杰克是喜欢自己的哥哥的,她明白她最终还是没有找到自己活着的理由,她应该为什么而活着,所以她走向了另一个世界。

她说如果再活一次她会勇敢的向父母表达自己的想法,她不想再像过去那样恐惧的活着。

我想这本书作者想向我们表达的就是人应该把希望和信仰寄托在自己的身上吧,我们不应该去为谁而活着,人都应该先要为自己而活着,创造快乐的源泉应该是自己,而不是别人,否则当有一天你寄托的东西坍塌了,你也就毁灭了,就像不曾活过一样。每一个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应该找到属于自己的不可摧毁的信仰和力量。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三】

七月份看完第一遍,九月份因为要送给别人做礼物于是重新看了一遍,整理了笔迹。

它讲的是一个混血家庭的故事,说起来比较复杂:詹姆斯李是个在美国出生的中国人,从小就害怕别人觉着自己和周围人不一样,极度自卑;玛丽琳是她的妻子,纯正美国人,梦想是当医生,在当时的美国社会医生大多是男人,极少数才是女人。但她一直在努力追寻梦想,可以说是在做自己,所以追求的是与别人不一样。然后他俩结婚了。其实我一直在怀疑两个人之间的羁绊到底是不是爱,李娶了一个美国人,这证明他跟周围人没什么区别,因为纯正美国人娶得也是美国女人,这是我认为他被玛丽琳吸引的原因;同理玛丽琳之所以选择李,我觉得她可能在李的身上找到了与众不同的感觉。这样想就觉得很可怕:玛丽琳最怕平庸普通,可李看上的也许就是她的普通;李最怕与众不同,可玛丽琳看上的也许就是他的与众不同。多讽刺!

玛丽琳的妈妈一生都在做普通家庭妇女,一辈子围绕着厨房。她不同意这段感情但玛丽琳一定要嫁,于是玛丽琳结婚之后,他们再没联系直到玛丽琳的母亲去世。这个家庭一共有三个孩子,大儿子内斯、二女儿莉迪亚和小女儿汉娜。前两个孩子出世之后都很顺利,算是家庭和睦。在生第三个孩子之前玛丽琳的母亲去世了,她去母亲家里整理遗物,发现母亲这一生什么都没留下来,算是受到了刺激,她决定继续以前的梦想,她要完成未完成的学业。她把母亲的家当全部收拾掉了,只留下一本烹饪书,本意是来提醒自己不要向母亲那样过一辈子。

回到家之后,她收拾了行李不辞而别去追求她的梦想。儿子在这期间迷上了天文学,当他忘记了母亲的离开而兴高采烈的告诉父亲自己的兴趣爱好之后,李给了他一耳光!忘了说这几个孩子除了二女儿的眼睛是蓝色的以外,其他的都是黑眼睛,所以自然而然的二女儿是这个家的中心。受了一耳光的儿子自此决定以后一定要离开这个家。二女儿在这期间发现了妈妈带回来的烹饪书,她误读了玛丽琳的意思,决定只要妈妈回家她什么都听妈妈的。

在外求学的玛丽琳因为发现自己怀上了第三个孩子被迫回家了。她心死了,她知道回家就再也不能继续她的医生梦了。然而机缘巧合之下,她发现其实自己可以培养二女儿,更巧的是二女儿早就在心里许下了“她什么都听妈妈的”诺言。于是,这个家庭的悲剧自结婚起始到现在已不可挽回。

长期为了迎合母亲而学着自己根本不理解的课程的女儿,同时还要在爸爸面前营造出一种我有很多朋友的假象,父亲长期的自卑和希望融入周围环境的心态使得他无比在意女儿的人际关系,不堪重负的女儿最终选择了自杀。而给了二女儿致命一击的是她的哥哥。哥哥曾经在母亲回来之后的一天里,将这个妹妹推进了湖里,那一瞬间哥哥明白了自己对于妹妹的恨和嫉妒,而妹妹非但没有责怪哥哥,反而因此明白了在这个家中,眼前这个男孩和自己一样痛苦,只不过她负担的所谓的爱太重,而他则正好相反。后来哥哥考上了哈佛就要离开这个家,莉迪亚失去了一个了解她懂她的人,她无法在这个家里独自负重前行,选择了自杀。

小女儿汉娜的出场不多,但是她在这个家庭里面算是一个相对正常的人物。但是她很小就明白她不是这个家的中心,她也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姐姐离世导致母亲崩溃的时候,她也不敢去抱抱妈妈,尽管她非常想这么做,但她不会。

大概的故事情节就是这样。巧妙的是书上是从女孩的死亡开始揭开这一层层真相的。

读完之后我就是觉得很恐怖。一个病态的家庭!其实它也涉及到真实的做自己还是遵循他人和世界的要求活着。在很多其他的书籍的宣扬理念中,甚至是现今社会的所谓鸡汤都在宣扬活出自我!而《无声告白》看完之后你会发现,无论做自己还是合乎所谓规范都没有好下场:妈妈玛丽琳坚持做自己,结果非但没有成功还害了自己的孩子;女儿莉迪亚一心活成妈妈希望的样子,最后竟然自杀了。

所以如何在这个社会中生存下去?如何平衡活出自我和融入环境成了一个引申出来的问题。

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我们每天都在重复相同的动作,甚至每个人的人生阶段也别无二致。和所有人一样,没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就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么?我以前是这么以为的。可是有时候想想跟这个世界相处就得去习惯这个世界的运行方式,所以趋同不是一件坏事。但是,趋同不代表被同化!趋同仅仅是为了跟这个世界和平相处,平稳地活下去。但是心底里永远都要清楚我要的是什么?我自己最想做的是什么?我最希望过什么样的生活?成为什么样的自己?不一定就能改变什么或者能达成目标,但是最起码活着的每一天都有奔头。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四】

《无声告白》是伍绮诗的处女作,以“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开始,全文采用插叙与顺叙相结合的方法,用莉迪亚的死揭露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原生家庭压力、同性的暗恋等问题,这本书有精妙细致的故事,有精准老练的描写,更重要的是,这部小说里面关于家庭与爱,关于梦想与自我的深度剖析与探讨。

《无声告白》中讲我们终其一生,就是要摆脱别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一个中国男人与一个白人女孩组成了一个家庭,相继生下大儿子内斯,二女儿莉迪亚,小女儿汉娜。二女儿莉迪亚遗传了母亲的蓝眼睛和父亲的黑头发,被视为掌上明珠,父母皆把自己的梦想寄托于这个小女孩身上,为此花费了巨大的精力。詹姆斯送给莉迪亚一本书,内心:我希望我在你这个年纪读到这本书。玛丽琳给莉迪亚报辅导班、买书、科学展览。“只要你感兴趣”,她每次都这样告诉莉迪亚,“只要你愿意”。我认为这本书的英文名字《Everything I Never Told You》更是莉迪亚内心的写照。

我们会问什么是真正的自己?可能真实的自己赚不到什么钱,也很难获得成功,但这就是我想要的人生。我和你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我们之间没有谁比谁走的更好,就像悉尼的'时间是比东京早一个小时,但东京的时间也同样没有变慢,因为在命运的安排下,一切都很准时。父母把自己的遗憾都倾注在孩子的身上,但你的遗憾让孩子弥补,那孩子这段时间的遗憾又让谁来弥补呢。他是否想去承担呢,是否能承担呢。我们现在经常会去谈原生家庭,原生家庭其实对一个人的影响很大,动辄就是一辈子的阴影。

《无声告白》中有句话是这样:“家庭,有时候会是一个以爱的名义设置的牢笼,其恐怖之处在于,门上无锁,你却不敢推门而出,只能咆哮的接受一切爱的安排,直到最后溺亡其中,或是被时间离散。”

突然想到前段热播的剧《想见你》,好像明白为什么莫俊杰会喜欢陈韵如,也许孤独就是一种别样的美。也恍然大悟,陈韵如自杀那晚哭着说“为什么你们只会叫我在努力一点,开心点,不要再变回以前的陈韵如了,为什么,就因为我不是你们期待的样子吗,我真的好累,我不想再逼自己了。”因为没有人真正关心过她的想法。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五】

昨天看完了同事推荐的《无声告白》这本书,这本书描述了一个悲伤的故事,遗憾的是这样的故事还在不断的重演,可能会永远存在,更可怕的是我们都身在其中。

故事描述的是一个第二代移民美国的华人和一个美国女孩结婚之后,移居到美国一个小镇,生了三个孩子,这里小镇只有他们一家混血家庭,其他都是白人。一家人在这个环境中格格不入,父母的成长环境和心里,严重的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孩子又是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父母把自己的所有期望压其中的一个孩子身上,孩子不堪重负,最后走向......

书中大量的细节和心理描写,使读者身临其境,如芒在背。

"你们要住在哪里,你们在哪里都不合群。你会后悔一辈子的"这是结婚的时候女孩的母亲给她说的说,像个诅咒一样。

对于他们的小孩来说,她的母亲最希望与众不同,她的父亲最想要融入人群,而这两件事都是不可能的。

他们到最后没有别的去处,只能向前!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六】

《无声告白》这本书几年前就岀现在我家的书架上,当时翻阅过,没有很深的感触,这次重新翻阅,感触颇深,也许是因为我已是俩孩子的妈了,经历得更多,自然感触也多一些。单看书名,你或许以为这是一本有关爱情或亲情告白的书,其实不然。

本书以“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开篇,让人颇感疑惑。认真读完,心中的疑惑就犹如抽丝剥茧,水落石岀。本书涉及“种族、性别、家庭、自我价值、青春危机、爱情”等多方面的问题。

书中的父亲詹姆斯作为二代华裔,故事背景基于一个华裔还处于遭人蔑视和异样眼光对待的时期。他与妻子玛丽琳,一开始的婚姻就不被玛丽琳的母亲看好,文中写道“当玛丽琳的母亲知道女儿的婚姻对象时,她绝望地扳着她两边的肩膀,眼中闪现的是恐惧,仿佛玛丽琳即将冲向悬崖的边缘”,母亲说“想想你将来的孩子们,你们要住在哪里?你们在哪都不会合群的,你会后悔一辈子的”……当然,玛丽琳没有听取母亲的意见,婚礼还是如期举行了。

你能想到吗?婚礼过后,玛丽琳近8年时间没和母亲说话。在此期间,她母亲也没给她写过一封信,连孩子的岀生,玛丽琳也未告知母亲,甚至连孩子的照片也没寄给过母亲。直到八年后她接到母亲去世的消息,才如梦初醒,回想起母亲的一切。看到这里,我就在想:平时我们与父母相处也要好好沟通,生活没有过不去的坎,也没有打不开的结,千万不要等到没机会了才深感遗憾。亲情,永远是人生中重要的一部分。

在当时那个华裔处于被蔑视的时代背景下,詹姆斯和玛丽琳的结合使得整个家庭由于血缘继承、孩子的容貌类似父亲而必将承受被社会歧视。正是由于出身就成为当地人眼中的“异类”,深受歧视之苦,詹姆斯便要做一个普通不张扬的人,极度渴望能融入大环境、融入人群中,他期待的是“自己扎入人群中,别人根本找不岀,他只需要平淡无奇”,这种态度也同时体现在他的婚姻和家庭生活中。

与之恰恰相反的是,玛丽琳却是一个狂热追求“个性展示、与众不同”的人,詹姆斯由于种族外表差异而导致的“与常人不同”,这一点正是玛丽琳最初被其深深吸引的根本原因。

认真阅读完本书,你就会明白造成莉迪亚人生悲剧的原因不仅仅在于与生俱来无法摆脱的种族血缘,更多的是在于父母对她的过度期望。

在如今的教育问题中,父母对子女过度的爱造成悲剧已经日益引发人们的思考。其中一种爱就是常常被视为天经地义的过度之爱,即父母对孩子的过度期望。这种情况通常是因为父母自身的理想未曾实现而深感遗憾,便在无意识中将这种期望转嫁到了子女身上。

父母爱孩子,应学会尊重孩子,而非全凭自己的期待为由代替孩子作选择;孩子爱父母,应理解父母的一片苦心,同时也要学会敢于说出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良好的沟通才能搭建起通向彼此心灵的桥梁。在教育孩子这点上,我对自己其实是颇感失望的,我有时只关注孩子的“外在表现”,而非“完善内里”,这是很可怕的现象,就像一颗看似饱满美味多汁的百香果,一切开里面是干枯的,我想我一定要认真多读点书,好好改正缺点,给孩子正确的指引方向。

莉迪亚还小的时候,母亲玛丽琳的离家岀走给了她很大的影响,那种极度的不安全感在心中埋下了种子,这也为后续故事的发展做了铺垫。在父母眼中,莉迪亚是个成绩不错懂事听话的孩子,他是父母眼中的骄傲,是家庭关注的焦点,但过度的关注却无形当中给了她难以承受的压力。莉迪亚的哥哥是她精神上的支柱,妹妹汉娜则是“可有可无”的感觉,似乎找不到自己的存在感。

杰克,这个完全处于莉迪亚一家人之外的人物,他外表放荡不羁,游手好闲,却成了莉迪亚唯一的“朋友”、内斯的“敌人”,他像是这家人与外界沟通交流的一个突破口,给了莉迪亚摆脱家庭重压的动力。当莉迪亚感到自己找到“知音”,甚至决定以身相许,没想到却遭拒绝,文中写到“杰克轻轻退到一边,他转头看着车窗,似乎自己的苦衷都在窗外,但不是枫树,不是湖水,也不是它们下面任何东西”,停顿一会,杰克轻声说岀一个名字“内斯”。天啦,这对莉迪亚来说是怎样的一种触动,她好不容易有了安全感,好不容易鼓起勇气让自己投入进去,没想到她所爱慕的这个在外人眼中放荡的男生,他挂念的不是他所交往的各类女生,也不是莉迪亚,而是莉迪亚的哥哥内斯……

年幼时的莉迪亚就非常恐惧——害怕失去母亲和父亲,而如今,哥哥内斯也要离开她去求学了。在她心里,哥哥是唯一理解他们家那种奇怪而脆弱的平衡人。

书本近尾声,我们都知道了莉迪亚确实是自杀而亡。但全书的结尾,却并未仅仅停留在莉迪亚的死去上。

这本书以悲剧开篇,却并未以悲情的语言收尾。本书最后一章以温情的语言将故事中每个人的未来慢慢铺展开来。生活就是这样,所有的苦痛终将过去,而生活即使充斥着无助无奈,也一样会继续下去。这一家人失去了莉迪亚,但他们仍将互相扶持,一路向前,也许未来的路会有更多磕磕绊绊,但是他们会以更积极的态度去面对人生。

正如本书的主题“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们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这句话不是让我们随心所欲,为所欲为,而是希望我们在家庭生活做个有责任心有担当的人,碰到问题要好好沟通并尽最大努力去做好,只是不要因此而迷失了自己……

无声告白阅读感悟【篇七】

书里的一家五口人,各个不作死就不会死,没有一个讨人喜欢。每个人都狭隘、消极、自卑、冷漠、以自我为中心,各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缺乏交流……这也许正是书名的由来之一:Everything I Never Told You。遇到事情的时候,每个人都选择逃避、退缩或者其他消极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每句话都能朝着负面的方向被误解。有那么多个岔路口,居然一直都看不到他们中间的任何人朝好的方向迈出哪怕一步。活生生的就把一手好牌打得稀巴烂。在这本书里,看不到温暖。

故事中的大女儿Lydia是父母眼中聪明、漂亮、惹人喜爱的掌上明珠。在她身上,寄托着父母双方的无数梦想。她虽因这些梦想而不堪负荷,却从不说不。哪怕其实很孤单,很受排挤,为了让父母高兴,她也假装有很多朋友;哪怕对生物和物理这些课程不感兴趣,为了妈妈的医生梦想,她一直坚持上高年级的课,直到她再也坚持不住。为了表现她不再是哥哥的大宝贝,去跟哥哥最厌恶的男孩子Jack交往。这一切的一切,读起来那么地不可思议,却又是这么地合情合理。直到最后Jack对她说:“你甚至都不知道你自己要的是什么。我至少知道我要什么。”此时,她才醒悟到自己一直在“无我”地生活,甚至已经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的是什么了。而那个学霸人赢的哥哥,英俊高大,男生女生都爱,也被写成了一坨乌云。

“At least I know who I am.

What I want. ......

What about you,Miss Lee?

What do you want?”

作者将书中人物身上很多扭曲的性格弱点都归咎于他们的亚裔身份上。家庭没有朋友,因为这家是全镇唯一的华人;家庭从来不出去旅行,因为唯一的一次出门,被白人使劲盯着;孩子们没有朋友,因为华人就是不善交际;女儿孤僻,因为混血孩子本身存在自我认知上的问题……这些设计非常地不令人信服,完全不像是一个身为移民二代的作家所给出的剖析。更像是,用公认的固有偏见来打造好磨具,然后直接套在了故事人物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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