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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通用八篇

发表时间:2022-06-29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在阅读作者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一篇优秀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怎么写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整理的“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一)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三)

上学期妈妈给我介绍了一本有趣的小说,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我和妈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共同读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富裕的美国南方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后来被狗贩子拐卖到了严寒的阿拉斯加给人拉雪橇,他突然从优越的生活沦落到了艰苦恶劣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他吃尽了苦头,但后来,他凭借聪明的才智很快领悟到了这个世界没有公平的游戏,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永远选择坚强,最终他变成了狗中的王者。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最终走进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恢复了他最原始的野性。

读了这本书后,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坚持自己的信念,一直往前走是不会有错,一定会胜利的。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四)

读了《野性的呼唤》,我从心里感受到:生命是可贵的。

书中内容结构紧凑,设有悬念,动作逼真,十分传神,读起来饶有趣味,感情随着情节的变化而变化。

书中主人主是巴克,巴克是一只南方狗,但他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上生存,以及拉撬。他生活中历经了不知多少个困难,但他都坚持了下来。是的他没有被困难打败,反而在困难中自强,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啊!

有一次,野狗突袭营地,巴克浑身上下都是伤,就过了几天,又被得了狂犬病的多丽追的一点力气都没有,接着,又被斯匹滋咬了一顿,它还是活了下来。它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等待机会反扑、报仇。

这本书告诉我,当人遇到困难时,不要轻言放弃,应该拼搏。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五)

《野性的呼唤》这篇文章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是一只法官养的狗,被贩卖到遥远的阿拉斯加。在那里,所有的问题都靠武力和利齿解决,那是弱肉强食的地方,没有爱和温暖。巴克一开始并不适应这种寒冷和残酷的生活。自从看到自己的同伴被活活咬死后,巴克才彻底醒悟了。

在北极,巴克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勇气,打败了领头狗斯比茨,成了这群狗的队长,创造出雪野速度记录后,巴克和大部队永远的分别了,在极地三异其主,直到一位叫约翰的好心人收养它。

在约翰那里,巴克真正感受到了爱,并对这种爱报以炽热的回报。巴克曾五次救主,在河水中、在与强盗的殴打中、在极度危险地悬崖上。但在一次寻矿中,巴克与约翰失去了联系,回来后看到约翰被人杀死。约翰死了,巴克与人类的最后一根纽带也断了。巴克来到了山野中,凭着强大的攻击力成了野狼之王。

巴克其实就是杰克。伦敦的真实写照。杰克伦敦从小穷苦,没上过学,当过印刷工、泥瓦匠,还坐过牢,但杰克从未向命运屈服,最后,他成为美国伟大的作家。因此,文中的巴克用的是“他”,而不是“它”。WWW.DSbJ1.coM

生活对于每个人,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在困难面前,应该向杰克。伦敦学习,不屈不挠,用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把握命运的齿轮。林肯说过:“当人生之路陡峭时,要保持沉着。”历史上,有多少人像杰克。伦敦一样,勇敢地与命运作斗争。左丘明双眼失明作《左传》,孙膑剜膝书《兵法》,司马迁受腐刑写《史记》,贝多芬耳聋却谱写了多少美丽的华章?

坚强、不屈、勇于向命运作斗争,这便是文中主人公巴克的精神,是每一位前进者的灵魂。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六)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七)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八)

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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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声告白简短感悟大全八篇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无声告白就是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它由作者伍绮诗撰写,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我们该如何去写无声告白的读后感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整理的“无声告白简短感悟”,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无声告白简短感悟【篇一】

“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一念是成就真正的自己,一念却是终结自己,所谓“一念天堂一念地狱”,不幸的是,《无声告白》所选择的是“地狱”。压抑沉重的几小时里,跟随着莉迪亚的死,展开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来自底层家庭备受种族歧视的华裔父亲,来自单亲家庭想要突破性别歧视有所成的母亲,莉迪亚认为唯一理解她的却同样没有朋友内向的哥哥,一直不被关注到敏感安静的妹妹。

谁造成莉迪亚的死亡呢(自杀)?正是以爱的名义,“谋杀”了她的至亲之人。可是,又怪罪不起,在随后的每个人成长背景描述之中,父母兄妹每一个又都是可悲之人。获得终身教授、娶了白人妻子、儿女乖巧优秀的父亲,终究是没有祝福没有朋友在那个年代受歧视的中国人,他的自卑造成了寄厚望与女儿莉迪亚有更多的朋友;为了爱情放弃梦想的母亲更自然而然的将成为医生的梦移架到莉迪亚身上;父母以爱的名义始终未曾真正了解她的内心;而唯一和她相同处境的哥哥,却因为父母的爱、关注永远在莉迪亚身上,即使他优秀到通过哈佛的申请,父母也只因莉迪亚的考试不及格而忽视他,他想逃离,离开这个让他感受不到温暖的家,可是对莉迪亚而言,哥哥的“背叛”是她最后的稻草折了;妹妹则是个永远的小透明,她敏感懂事,隐藏许多大人的秘密。

也许很多人会痛心原生家庭,但这个小家庭,无非也是当时社会的产物。结尾并不那么黑暗,在无奈过后,我还是挺喜欢这个不完美的结尾,毕竟父母间是有爱的,他们是相互理解的,哥哥最后看到了朋友,看到了小妹,相信他们永远都是怀念着莉迪亚的。

人生不就是这样,这个世界没有完全的公平,学会承担,学会克服,学会改变。

无声告白简短感悟【篇二】

故事围绕莉迪亚的失踪展开,莉迪亚是家庭主妇玛丽琳的大女儿。

玛丽琳的母亲是一个地地道道喜欢做家务的家庭妇女,父亲在玛丽琳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这个家,但母亲从来都是顺从命运的,她是那么的平和,甘于平庸。这让玛丽琳从小在心里就有了决不想成为母亲这样的人的想法。表现在玛丽琳不跟其他小女孩一样喜欢上家政课,她喜欢上手工课,在玛丽琳眼里她不能理解母亲每次做完一件小小家务活的那种成就感,她觉得这种成就感是莫须有的。而她不甘平常的心态也让她喜欢上了在大学课堂上讲课的教授,并且在下课后主动亲吻了教授并与之发生性关系。这倒也符合母亲的想法,母亲一直觉得女孩就应该早点嫁人,安安分分的待在家里。

可没想到的是在结婚的当天,母亲却说了心里话,她觉得玛丽琳不应该嫁给教授詹姆斯,因为詹姆斯不是一个白人,他有着中国血脉。这让母亲觉得她以后的家庭会适应不了这个遍地都是白人的环境,他们的家族会不合群,也因为这件事情,玛丽琳和母亲决裂了。

玛丽琳和詹姆斯结婚是出于爱情,玛丽琳无疑是勇敢的,她是一个敢于追逐爱情追逐梦想的人,所以她会在大学主修了只有一个女生的物理学科,在发现有了詹姆斯的孩子以后,果断的告知母亲并中断学业,想着以后再把课程修完。

可在玛丽琳以为自己能够很快的回归学习,她却在生活里逐渐快变成了母亲那样的家庭主妇,一方面是她舍不得孩子,一方面是詹姆斯作为一个不是白人和男人的自尊,他不同意玛丽琳出去找工作或者重新去学习,他觉得自己能够照顾好这个家庭,不需要玛丽琳去赚钱,但玛丽琳哪里是一个心里定得住的女人,最后她在刺激下还是选择离开了这个家庭,去继续自己的学业。

而最后她由于怀孕和思念又重返家庭时,这个家的每个人心里状态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丈夫詹姆斯本就由于从小家境贫穷和不是白人所遭受到的歧视让他终其一生都想要获得别人的尊敬和爱戴,而白人妻子玛丽琳的主动接近和最后嫁给了自己让他获得了肯定。可在肯定的同时他心里也是害怕的,他内心一直以来都是自卑的,幸福来得太突然,让他害怕妻子有一天会发现自己其实是配不上她的。这一切在妻子回来以后他更加的害怕,她觉得妻子可能并不爱他了,他在心里觉得他并不值得被爱。这也是为什么他后来会出轨的本质原因,他想报复妻子,报复自己的幻想中的妻子对他的瞧不起,其实妻子玛丽琳从来就没有看不起他,所以人啊,终其一生还是绕不出自己画的边框。

而大女儿无疑是很有责任感的一个小女孩,这从她最后的自杀自白中可以看出,她内心是深深恐惧这个家的破裂,所以她希望自己能让这个家一直凝聚在一起不要散,而协助她完成这个心愿的就是自己的哥哥内斯。

在玛丽琳归来以后她明白自己的梦想幻灭了,她明白她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了,所以她把希望寄托在了大女儿莉迪亚的身上,她希望女儿能成为她梦想中的女人,所以她会为女儿制定很多的学习计划,她无节制的干涉女儿的生活,就像操纵机器人一般的操纵着她。

也许你会觉得这个母亲真的很残忍,但是却并不是这样的,每一次玛丽琳让莉迪亚去学新东西的时候总是会问她是不是她自己很想学。我们不知道如果当莉迪亚回答不想的时候母亲会怎么做,因为在文中,每一次莉迪亚的回答都是我特别乐意去做,因为懂事并且有责任感的莉迪亚始终坚信自己这样做会让家庭更加的和睦,母亲有对她的期望就不会离开这个家,那么这个家就永远都是和平的。而且她还有一个倾吐的对象那就是哥哥内斯,只是内斯并不像妹妹一样希望家庭和睦,在他心里自己其实才是最重要的,他不想像妹妹一样为别人而活,他不想去做出这样的善意却又对自己残忍的牺牲。也许由于他在这个家本来也不受重视的原因吧,因为父母几乎把所有的期待都寄托在妹妹莉迪亚的身上,而对自己的成就却视而不见,这也是内斯后来为什么会想逃离这个家庭并且开始不配合妹妹的原因吧。内斯和妹妹是两个极端,一个为自己而活,哪怕父亲会把自己喜欢的航天的书籍撕掉自己还是会偷偷的藏在枕头下学习,哪怕大家对自己的学习成绩不重视,但自己最后还是通过努力考上了哈佛大学。

内斯或许才是作者认可的,不可否认妹妹莉迪亚是一个有责任,爱别人的人,可是莉迪亚却是最终造成悲剧的主角,她到死前都是在为别人而活,她把这个家庭的快乐当成了自己的信仰。最后当她发现自己的成绩根本就不能支撑父母的期望,自己一直以为所维护的家庭和睦却让自己发现了父亲出轨助理路易莎,最后哥哥也否定她的做法,他的世界慢慢的坍塌了。

这些是她从小一直维护到大的,可最后她发现这幸福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最后她迷茫了,她开始学会了反抗,可是这种反抗其实也不是在为自己而活,她想通过和叛逆的杰克发生性关系来反抗自己的哥哥还有一直希望她乖巧懂事的父亲和希望她能当上医学生的母亲。但最后当她发现杰克是喜欢自己的哥哥的,她明白她最终还是没有找到自己活着的理由,她应该为什么而活着,所以她走向了另一个世界。

她说如果再活一次她会勇敢的向父母表达自己的想法,她不想再像过去那样恐惧的活着。

我想这本书作者想向我们表达的就是人应该把希望和信仰寄托在自己的身上吧,我们不应该去为谁而活着,人都应该先要为自己而活着,创造快乐的源泉应该是自己,而不是别人,否则当有一天你寄托的东西坍塌了,你也就毁灭了,就像不曾活过一样。每一个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应该找到属于自己的不可摧毁的信仰和力量。

无声告白简短感悟【篇三】

你好,我是权建卓,7.16中午看完这本书,今天谈谈。《Everything I Never ToldYou》中文译名《无声告白》,作者是伍绮诗,书封面上写着“征服欧美文坛的华裔作家,凭借处女作夺得20__美国亚马逊年度图书桂冠”。

“告白”有表白的意思,但这里不是,一个沉重的故事。

1、故事是个好故事。开篇第一句,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

莉迪亚,16岁,家中老二,混血女孩,遗传了母亲的蓝眼睛和父亲的黑头发,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与期望。复杂的故事随着探寻莉迪亚的死因展开,华人父亲詹姆斯,母亲玛丽琳,两人的童年经历以及相遇、相恋,结婚生子。

至于死因,警察判定是自杀。“她轻轻地下到小船里,松开缆绳。……她跨出小船,走进水中。”2、这个故事想要告诉什么?封面的'一句话,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可能是莉迪亚没有摆脱他人的期待,没有找到真正的自己,也许吧。这篇是读后感,但并没写太多,因为我没太大感受。这本书不长,断断续续地看了两个多星期,看着后面的忘着前面的,一些剧情、一些细节都忘得差不多了。

我知道一旦看完了这本书,就会把它丢掉一遍,很久很久也不会再碰,剧情会很快忘记,像是没读过一样。但我愿意等待一个时机,唤醒一些记忆,那时会重新翻翻这本书。

3、书中打动我的一点句子,虽然需要配合着剧情,但我还想分享给你。

她把鼻子埋进莉迪亚的头发间,暗自许诺,绝不过分纠正她的坐姿、逼她寻找丈夫、打理家务;决不建议女儿从事不适合她的工作,过不属于她的生活;决不让她在听到“医生”的称呼时,只想到男人。她要在余生中一直鼓励女儿,让她做出超越母亲的成就。(莉迪亚5,6岁时,母亲玛丽琳的心理活动)

“你母亲说得对”,他说,“你应该和一个更像你的人结婚”。(詹姆斯对妻子玛丽琳说,因为詹姆斯是华人)

“让我们假装,”他说,“你从来没遇见我,她从来没出生。这些都没有发生过。”然后,他就走了。(詹姆斯对妻子玛丽琳说)

不管过程多曲折多沉重,结局还好。生活总要向前看,向前走。“她明白,他们没有别的去处,只能向前。”

7.16中午这本书即将看完时,买了作者的另一本书《小小小小的火》,封面上同样有一句话,20__美国亚马逊年度小说桂冠。

对了,还有一句,永远记得,你呼吸着的每一个瞬间,都应该去过你真正想要的生活。

无声告白简短感悟【篇四】

无声告白,读了很长时间。一开始读的时候,总是觉得英语写出来的没有汉语写出来那么优美,句子表达比较直接,修饰语较少,直接描写的话语较多,读的时候不能像汉语有那么大的魅力。但的,随着阅读的进行,我的想法改变了。任何一种文字,一种语言,它都是独一无二的。

阅读是一种态度!

这本书营造了一个压抑、悲伤的氛围。无论是周围的环境,还是身边的家人都对自身有着很大的影响,再加上交流的不畅、不够,导致人物内心有太多不可言说的秘密,而这些秘密就是人物身上的枷锁、负担,越来越重、越来越沉。

文章一开始就说lydia死了,这句话像颗炸弹,轰的一声,炸的所有人全都懵了。lydia是谁?她怎么就死了?发生了什么事?一连串的问题出现我在脑海中。慢慢的,原因、真相被一点一点的揭开。这本书读起来就像在看侦探破案一样。从案件的发生开始,一步一步,抽丝剥茧,最终找到事实的真相。

文中james是一个自卑、不够成熟的人,作为一个中国人,在美国这里,他感觉不能用光明正大的身份来生存,他极力的缩小自己的存在感,从不出头,他想像一棵树一样活在森林中,无人注意,安安静静。他热切的想融入这种环境中,像别人一样,自由的呼吸,自由的享受阳光。但是,事与愿违,他没能够。不管是当时的环境,还是自身的性格,他没能成功。所以他将目光转到lydia身上,她乖巧听话,她那么漂亮,她学习那么好,总之james相信,自己没有做到的事,她也许可以,她一定行的。所以james送lydia各种关于人际交往的书,关注他与同学及朋友的关系,希望lydia可以和同学打成一片。

文中marilyn是一个骄傲、聪明、有毅力、有追求的人。她可以为了她喜欢的学业忍受别人的嘲讽和轻视,她也会尽最大努力,将实验做的完美,考试成绩全得a,她为当个医生在努力着。但是,当她一言不发,一言未留,扔下家人前往学校读书,甚至直到她住院,家人才从医院知道她的消息,我又不得不说她很自私。特别是lydia因为她的离家而在性格或行为上做出的改变,可以说为lydia今后压抑的生活学习状态埋下了伏笔。marilyn在回归家庭之后,依然对成为医生而心心念念,但她心里明白,她没机会了。此时的lydia就是她黑暗中的一点光,lydia是有机会成为一位医生的,而且她可以培养lydia。但她给lydia买的各种书都不是lydia现在所能看明白的,所能接受的,她买那些书回来只是她自己想看,只是为了她心中的一点执念。

文中的nath是一个有梦想的人,他想成为宇航员,他想飞出地球。他一直在为此而努力,包括他将各种相关书籍全部看了个遍。同时,我认为他的这个梦想有一部分是基于他想逃离这个家,他想飞出这个家,离这个家远远的。也许他当时离家的想法还不成熟,但是这个想法已经出现在他的潜意识中,这个想法已经播种在他的头脑中。当他收到通知书,收到邀请信,收拾行李准备离家,以及他在电话里所说的话,这些都说明他对这个家不喜欢,甚至很厌烦。在他小时候,他羡慕父母对lydia的宠爱,他讨厌父母对他的忽视。但等他明白了lydia的无奈时,他对lydia也是非常同情,他也经常安慰lydia,虽然是吐槽自己的不被重视。可是,安慰的次数多了、过于频繁了,他也会感到厌烦,但这种安慰,更像是一种习惯,更甚于是一种例行公事,虽然他在安慰lydia的过程中,也能向lydia倾诉自己不被重视的烦恼。总之他在这个家里完全没有感觉到一点温暖。

文中lydia由于小时候妈妈离家给她心里留下了一定的阴影,她怕母亲会再一次的不告而别。她听妈妈的话,妈妈让她往东她绝不往西,她尽自己所能,满足妈妈对她的一切要求。虽然她是家里的焦点,发光体,但与之伴随这的是父母所给予的沉沉的希望。对,她所遭受的就是父母望女成凤的心愿。而这会把她压垮。nath对她来说就是一缕微光,是她想抓住的一点温暖。nath虽然将她推进水中,但当nath将她从水中救起来的时候,nath手掌的温度是她那时所感觉的的唯一温暖,并且他们有了共同的秘密,nath就是她的救命稻草,她将他紧紧的抓住。在lydia去博物馆看动物骨骼、化石时,她看到一颗琥珀。当时文中对这颗琥珀的描写,就是lydia一生的写照。

文中的hannah是一个一直奢望着家人的关心的小女孩,她偷拿家人的各种小东西就是为了引起家人对她的注意,对她的关心。特别是文中有描写她想靠近母亲,安慰母亲时所表现出的那种小心翼翼。她总是显得特别的胆小,她不想收到各种批评的话语,所以她努力的缩小自己的存在感。但也许正因为如此,她才会以一个相对来说有点像局外人的身份来看这个家里所发生的一切。

总得来说这本书描述的就是外界环境对人物的影响是深远的,而沟通的缺乏是导致问题进一步积累的又一层次的原因。文章在最后有给读者以希望,让读者看到james一家人会和乐的生活。但我觉得现实是骨感的。

无声告白简短感悟【篇五】

《无声告白》是美国的香港第二代移民伍绮诗耗时六年写就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文字很细腻,写作也很清新自然流畅。

对于我来说,我读这本书,读到了很多,有很多共鸣,描述詹姆斯心境时所说,虽然詹姆斯生在美国长在美国,但他却没有一刻觉得有家的感觉,我觉得这是中国人在国外生活的群像,出国后,我们能发现自己与我们的国家紧密相连,我们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努力打扮自己,不敢放松。别人觉得我们宅,我们自闭,我们只会读书。那就要更努力去社交,保持好成绩,出门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这样的紧张也是在提醒着我们,这一方水土,是战场,不是家。

而对于这里面的感情描写我也觉得非常的细腻,作者在描写詹姆斯和玛丽琳初见时在詹姆斯的办公室里,玛丽琳观察到对面人五官的细节,动作的细节,那种小鹿乱撞的紧张,看着伍绮诗的文字,似乎眼前有了画面,似乎心跳也随着加速了。

总之,这本书有着神奇的魅力,看着看着就会深陷其中,并不是为了知道后面的结局,而是这样的文字就是一种舒服的感受,不知不觉就想一直看下去。

无声告白简短感悟【篇六】

《无声告白》描写的是上世纪七十年代美国一个混血儿家庭的故事。父亲詹姆斯是中国人,是中国劳工的后代;母亲玛丽琳是美国人,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玛丽琳上哈佛大学二年级时认识并爱上在该校读研究生的詹姆斯,不顾母亲的坚决反对,毅然中断学业嫁给詹姆斯。詹姆斯因为是中国人,虽然成绩优秀,却丧失了留在母校哈佛任教的机会,去了一个不知名的大学当老师。

这个家庭,一个自卑的难以融入当地社会的父亲,一个心底里藏着医生愿望却不得不窝在厨房里给一家大小做饭吃的母亲,两个长的像父亲的孩子内斯和汉娜,一个长的像母亲的孩子莉迪亚,这样的家庭必定会有一个令人心痛的故事。

因为长相,三个孩子在父母眼中的待遇千差万别。内斯和汉娜颇受忽视,而莉迪亚则备受关注。仿佛同在一块地里生长着的三棵庄稼,内斯和汉娜靠天吃饭,天下点雨他们就接着,不下雨他们就渴着。莉迪亚则每天被母亲和父亲浇水施肥,父亲每天给莉迪亚浇的水是广交朋友,努力融入当地环境,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而母亲给莉迪亚施的肥却是学习学习再学习,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人。

然而,事与愿违,所谓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内斯,这个被忽视的长的像父亲的孩子却拿到了哈佛的录取通知书,而这个是父母对莉迪亚的期望。内斯的成功,并没有缓解莉迪亚的负担,反而更增添了父母亲对莉迪亚的信心,莉迪亚背负的期望更重了。莉迪亚终于不堪重负,半夜里独自走向湖底寻求解脱。第二天早上,母亲玛丽琳还在餐桌前给莉迪亚削好了铅笔,标记好了那错了的六道物理题....

毫无疑问,詹姆斯和玛丽琳是爱孩子的,像千千万万的天下父母一样,但对三个孩子冷热不同、旱涝不均的期待造成了他们完全相反的结果。人本主义哲学大师罗杰斯说过,人性是积极乐观的,人本身就有自我实现的倾向。无疑,内斯是幸运的,他靠自己本身的成长动力完成了逆袭,而莉迪亚是不幸的,她的不幸就在于始终没有按照自己的生长节奏成长,始终被父母亲催促着拔苗助长。

如今,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下,在幼儿园入园、小升初、中考、高考、考研、入职考、国考、司考、职业资格考等等各种考试的大环境下,几乎所有的父母孩子都卷入了这场考试大战中,没有人在乎孩子的感受,也没有人考虑过孩子的自然生长节奏,早教、胎教早就不是新名词了,现在有的地方为了争夺优质教育资源,竟然从控制受精卵开始控制孩子出生的月份!

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是多少父母的信条。然而,父母的言行举止、父母的三观才是孩子的起跑线,否则,赢了学业,输了人生。很难想象,一对满嘴脏话的父母怎么可能教育处彬彬有礼的孩子;一进家门就打开电视的父母,怎么可能培养出爱阅读的孩子。孩子就是在家庭这片土壤上长出来的,孩子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有父母的影子;孩子交朋友、对待同学的方式都是父母为人处世的翻版。父母才是孩子的起跑线。

今年高考完,一个同学给我打电话说工作,顺便说起了他的孩子高考,当时分数还没有出来,我也是顺口问了问孩子考的怎么样,他呢,顺口回答:“考不上600分以上就没有好学校。”因为是同学,我也没客气,立刻反唇相讥:“孩子的路还长,你的眼光不要仅仅盯着高考这一个点,当年我上的是大学,你上的是中专,现在还不是你比我强嘛。”人生是场马拉松,而孩子才刚刚起步,谁又能说起步较慢的孩子最后就会输了呢?我特别欣赏龙应台的那句:“孩子,你慢慢来!”

是啊,孩子,你慢慢来,年幼时,妈妈会护着你;年少时,妈妈会理解你;成年时,妈妈会是你身后最为坚强的后盾。这才是一个合格母亲的正确姿势。作者:莲说

无声告白简短感悟【篇七】

一个追求特立独行想做医生的美国女子和一位在美国长大不合群的中国男子组合家庭。他们彼此艳羡,男子羡慕女子的坦然自若,自信大方,毫不畏惧;女子羡慕男子的特立独行。这样的结合似乎很合理,但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让他们与周围格格不入。因为家庭,女子放弃了医学梦,最终把所有的梦想期望寄托在女儿身上。男子则想让女儿变得更受欢迎,拥有更多的朋友,一直被异化,被忽略这也是他曾没有得到过的。然而她们的女儿并不喜欢医学成为干练的女强人,她只是一个普通的性格有点孤僻的小女生。接下来,她承受了太多,终于因为“极度”关注走向毁灭。

父母以为很爱我们,给我们所有,结果发现却只是他们想要的。乖巧的孩子想要父母开心,结果发现自己不开心。

我似乎明白了一些什么,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她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选择,都是普通的人,不必为充当缓和矛盾的工具,而接受所有,承载过多的期望。

在外人看来你恍如救世主,试想当年王昭君出使西域和亲的背后她隐藏了多少悲哀与孤独,却仍要以光辉的和亲使者形象出现在世人面前。我们千古吟诵,而不知她背负了多少光辉使命的压力。但还是值的肯定:她伟大,她隐忍。一个让人敬佩又怜惜的女子。

我们应该要有自己的声音,不必去伪装成大家想要的样子。

倘若他们的女儿是一个会发出自己声音的人,那么她也许不会走向绝望的道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那么就算你在别人看来是多么的格格不入,多么的不合群,你也不会觉得孤独。这个社会并不缺少孤独者,不必自怜自艾。有句众所周知的话:你的孤独虽败尤荣。“认清自己的孤独,才能倘开心扉,才不会被孤独本身所困扰。不用逃避,不用掩藏,这样就是你,或许看起来就是那么的不合群。”这是我想对莉迪亚说的,你背后似乎有些我的影子。

对每个人来说生活本身是不同的,没有好坏之分,你觉得快乐那就对了,人生也就是这么回事。我不说庄子的虚无主义,我不能超然物外,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得由你自己选。

无声告白简短感悟【篇八】

昨天看完了同事推荐的《无声告白》这本书,这本书描述了一个悲伤的故事,遗憾的是这样的故事还在不断的重演,可能会永远存在,更可怕的是我们都身在其中。

故事描述的是一个第二代移民美国的华人和一个美国女孩结婚之后,移居到美国一个小镇,生了三个孩子,这里小镇只有他们一家混血家庭,其他都是白人。一家人在这个环境中格格不入,父母的成长环境和心里,严重的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孩子又是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父母把自己的所有期望压其中的一个孩子身上,孩子不堪重负,最后走向......

书中大量的细节和心理描写,使读者身临其境,如芒在背。

"你们要住在哪里,你们在哪里都不合群。你会后悔一辈子的"这是结婚的时候女孩的母亲给她说的说,像个诅咒一样。

对于他们的小孩来说,她的母亲最希望与众不同,她的父亲最想要融入人群,而这两件事都是不可能的。

他们到最后没有别的去处,只能向前!

狼国女王读后感悟通用


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阅读了狼国女王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我们该如何去写狼国女王的读后感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狼国女王读后感悟”,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狼国女王读后感悟【篇一】

狼,给人的印象往往是凶恶、残忍的,可是读了沈石溪老师写的《狼国女王》,其实狼也有自己无奈的一面。让我们来个换位思考,狼为了生存,不得不去捕杀其他动物。我们人类为了社会的进步,为了改善生活条件,有时也在破坏自然环境,杀害动物,这就是人类和动物的共同之处。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感人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紫葡萄”的年轻雌狼,它的丈夫盔盔是帕雅丁狼群的狼王。有一年冬季,狼群因为找不到食物全都瘦成了皮包骨。狼王盔盔冒着生命危险演了一场“虎口夺食”的生死戏,不幸身亡。紫葡萄为了狼群不啃食她爱人——狼王盔盔的尸体,冒着生命危险捕获了一只年轻的幼鹿。又在老母狼朵朵菊的帮助下成为了新一代的狼王。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母子之爱、夫妻之爱、臣民之爱,在这种种爱中,我感受到了动物世界的美好,善良。也悟出了一个道理:一个优秀的、杰出的领袖不是用汗水和武力来征服,而是用自己的博爱来征服每一个人!

狼国女王读后感悟【篇二】

读完了狼国女王这本书,我禁不住为一位狼国女王的自强不息而赞叹。

《狼国女王》这本书主要写了狼王盔盔为了不让自己的小女儿白燕燕在寒风中饿死倒下,虎口夺食最终不幸遇难。而王后紫葡萄为了不使自己的狼群惨死于斗争之中,临危受命出任帕雅丁狼群首任女狼王,狼群的命运从而改写。而我喜欢这本书的理由有两点:一、首先,我觉得这本书蕴含有最珍贵的两种爱情——浓浓的父爱和母爱,而这正是所有动物难以做到的,能够做到的动物极少的。而这本书中,有着为了孩子不饿死,自己冒着虎口夺食的危险的狼王盔盔,还有为了孩子不被血瘤虎叼走,英勇与虎拼搏斗争的平凡狼夫妻黑三和羊踢踢……他们都是狼群的英雄。第二、女狼王紫葡萄也是历经千辛万苦才得到狼王的威信、成为人人敬佩的好狼王。在这其间,有过灾难和痛苦:遭遇饥荒,紫葡萄决策失误、大家出师不利,大公狼小嚏惨死于牦牛脚下……;有过无奈和坎坷:狼王的威信受到严重的挑衅,大公狼歪歪脖上演苦肉之计,才使紫葡萄重塑狼王权威……,也有过危险和挣扎:在北斗沼泽追赶野猪,大公狼黑三舍身取义,却身陷沼泽之中,紫葡萄拼了命才把它救了上来……:也有过柔情和关爱:在对另一个狼群报仇时,紫葡萄也为对手留下了一条生路……最后,两狼群与断牙血瘤虎展开了一场决战,两狼群和好了!

也许,就是紫葡萄的仁慈、胆量,谱写了一位狼国女王的传奇。

狼国女王读后感悟【篇三】

《狼国女王》是儿童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力作,突出了母狼紫葡萄伟大的母爱。

翻开这本封存了一年的《狼国女王》,我便再度陷入了母狼王紫葡萄的故事中。

母狼紫葡萄在丈夫狼王盔盔被老虎咬死后,被动挑起怕丁狼群的狼王这个大的胆子。它必须让手下服从,去面对与其它狼群的领地纠纷,它必须带狼群在多季找食物,放弃恋爱生子的机会来培养更多的后代。但是紫葡萄却用坚持、细心、温柔与智慧一次次化解了矛盾,使帕丁狼群更加辉煌,成了一位成功的女王。

母狼紫葡萄是坚持的,是细心的,而我却没能把这两点做好。母狼王是坚持的,它为了狼群不懈地努力,而我却总是半途而废,不坚持到底。四年级时,我一直学习单簧管,每周一下午从3点20上到5点,可是到了五年级上册时我却用时间太长、太辛苦、不想学、做奥数,要淘汰我等等一系列理由自己取消了单簧管课,使我什么乐器都不会,成了个乐盲。

母狼王是细心的,它细心地打理着狼群中的大小事务,而我却粗枝大叶,不是漏题就是只写一半,还经常算错、看错、老师和妈妈都嫌我粗心,叫我“大马虎”。

我从《狼国女王》中的母狼王紫葡萄身上学到了许多,我要学会它的坚持与细心,变得更好。

狼国女王读后感悟【篇四】

今天,当我们投身于这个有繁杂的工作、繁重的学习,需要为了利益而勾心斗角、而心狠手辣,而不得不随时换上适合的面具来笑里藏刀的时代中时,其实人已经变了。人因为自己的高科技而沾沾自喜、刚愎自用,自认为是宇宙间的高等生物,可是,人又“高等”在哪个方面呢?

人的所谓高科技正一刻不停地鲸吞蚕食地球的资源,再排出有害废气让人类自寻死路,人却为了拿不来,带不去的支票而视而不见,被如潮水般的拜金主义渐渐淹没,在铁腥铜臭中自甘堕落;人因为某些人的鼓吹、煽动而成为了世界的灾难,掀起了两次世界大战和无数的小战……人,到底哪里高等了?

再来反观一下“低等的”动物。动物纵然没有人的“高智商”,可是人又用高智商做了些什么?动物有排放大量二氧化碳吗?动物有破坏地球吗?反而是动物被逼得退无可退,就快没有立锥之地了!

动物并不残忍无情。就拿《狼国女王》来说吧,帕雅丁狼群的狼酋,大公狼盔盔就是为了膝下儿女的生命而虎口夺食,暴尸荒野的;随后,母狼紫葡萄为了不发生公狼的混战导致群体崩溃,临危受命,在一番痛苦的心理挣扎后当上了新狼王;在沼泽地捕猎野猪时,紫葡萄为了救出曾对它有恩的、为狼群扑倒母野猪的大公狼黑三,舍命用尾巴将黑三拉上岸来;在狼王权威被大胆挑战,紫葡萄狼王地位徒有虚名时,一开始出走,后又被紫葡萄收留的大公狼歪歪脖,为了重塑紫葡萄的狼王权威,自愿上演一场用苦肉计来演的戏,自己虽皮开肉绽却心甘情愿;在发情季节,紫葡萄慎重选择生育的人选,选定母狼羊踢踢和公狼黑三,自己为了种群放弃生育机会;在与宛莫沙狼群争夺领地时,紫葡萄网开一面,让母狼和幼崽得以生还,回到宛莫沙狼群,后来又在帕雅丁狼群与血瘤虎战斗时相助一臂之力,成功杀退血瘤虎,在一起休息时,宛莫沙狼群与帕雅丁狼群合并,它们,一致推选紫葡萄连任……

狼这种动物,受偏见太久了。“狼外婆”、“大灰狼”等等,无一不是人类片面的解释,人自己杀鸡宰牛用刀,狼捕猎用爪牙,本质上来说就是所用工具不同,凭什么就此把它定位成魔鬼?人类的片面观念,实在太多了。

人如果连全面了解动物这件小事都做不到的话,那,人又聪明在哪里,高等在哪里呢?

狼国女王读后感悟【篇五】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狼国女王。这本书可好看了!

这本中篇小说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小说的主角是一只名叫“紫葡萄”的年轻雌狼,它的丈夫盔盔是帕雅丁狼群的狼王。有一年冬季,狼群因为找不到食物全都瘦成了皮包骨。狼王盔盔冒着生命危险演了一场“虎口夺食”的生死戏,不幸身亡。当狼群把饥饿的目光放在了狼王盔盔的尸体上的时候,紫葡萄为了爱铤而走险,为狼群捕获了一只年轻的幼鹿,这让老母狼朵朵菊大为感动。正当狼群要展开一场血战时,老母狼朵朵菊助了紫葡萄一力,使紫葡萄成了新一任狼王,可首战便出师不利,使王位遭到了质疑……

故事还没有结束,大结局还没有出来,可是我却已经读出了一种感情。这种感情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是夫妻之间的爱?是长辈对晚辈的期待?是紫葡萄内心的纠结和苦涩?可能都不是,也可能都有。但我感受最大的,是对紫葡萄的敬佩。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历史上唯一的一位雌性狼王,也是一位最负责的狼王。在它身上,你可以看到一份永远不变的责任感:首先,是对自己的丈夫负责。身为原狼王盔盔的遗孀,它拼死阻止同类相食的残酷行为,与族群里的公狼剑拔弩张。它跳悬崖,捕幼鹿,差点儿丢了性命,就是为了让众狼放弃啃食盔盔尸体的邪念。其次,是对常常帮助自己的老母狼朵朵菊负责。虽然它遭受了心怀鬼胎之辈的侮辱,抱有邪念之狼的忤逆,但为了不辜负朵朵菊的期望,它忍受了、它包容了。最后,是对自己和整个帕雅丁狼群负责。日曲卡雪山的茫茫雪野,天寒地冻,滴水成冰,无食物可果腹,它承受住精神的郁闷、饥饿的痛苦,为了自己的族群出生入死,赌上性命猎杀小牛犊证明自己!

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责任感!一份多么感人的执着!我一直在猜想故事的结局,紫葡萄的命运——我明白,紫葡萄是可以胜任的。对于动物界的弱肉强食,人们常常把身体强壮、智勇双全的视为强者。没错,这种所谓的“强者”固然是好,固然是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坚贞、执着、责任、谦让以及爱,它们融合在一起,是否会更有凝聚力、更加坚不可摧呢?紫葡萄会用行动去证明这一切,去告诉人们:王者的真面目,绝非那些暴戾心肠的坏东西,而是能用慈爱包容一切,能用实力证明自己的人。紫葡萄拥有了这些,所以它拥有了世界。

结果如何,我说了不算,我也不能决定,但是让我来借用沈石溪老师的一句话,“假如雌性为王,这个狼群真的就会毁灭吗?”

狼国女王读后感悟【篇六】

《狼国女王》这本小说是沈石溪创作的,是《狼王梦》的姊妹篇。在动物世界往往是雄性称王而不是雌性,虽然在昆虫中也有雌性称王,如蚁王或蜂王,人类世界漫长的五千年中华文化中,也不过区区三位女皇,于是当我看到《狼国女皇》这个题目时,我的好奇心一下就被勾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一次虎口夺食中狼王盔盔不幸命丧虎口,狼群发生纷争,最后雌狼紫葡萄被老母狼信任当上了狼王,狼群的命运被改变。在紫葡萄当任狼王期间,许多狼因不服气而出走,在这过程有灾难和痛苦,有危险与挣扎,有无奈和坎坷,也有柔情与关爱。紫葡萄凭借她自己的魄力、坚定、胆识、仁爱、宽容,谱写了让人荡气回肠的女王传奇。

这本书不但讲述了紫葡萄的故事,还讲述了狼群在野外生存的艰难与危险。记得其中的一件事让我为他们感到遗憾:紫葡萄的孩子不听她的指挥擅自行动,鲁莽地冲向猎物,掉入了陷阱,在陷阱里拼命地嚎叫。不到一会儿,从远处传来猎狗的声音,狼王非常无奈,只好要求一只狼低下头,让另一只狼从它头上跳出来。猎人的猎狗到了,与狼群开始了战斗。忠心耿耿的母狼为了保护狼王壮烈牺牲,狼群一致要求把那只小公狼赶出狼群。从这件事中可以看出狼群的规则非常严格,连狼王也不能打破,也可以看出狼王一视同仁,坚持规则,这样的精神才能成就大业。

《狼国女王》是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因为它把书中的动物全联系到了生活中,把各种各样的人性表现得淋漓尽致。如果把这些书中的人物特点用在国家上,国家必定繁荣;用在人身上,将来必成大器;用在教育身上,定可以桃李满天下。我看过几本关于狼的书,这一本是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它让我为他们感叹,为他们惋惜,为他们祝福。

狼国女王读后感悟【篇七】

这几天,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笔下的《狼国女王》,其中最扣人心弦的部分莫过于《虎狼大战》——胆识过人、智勇双全的雌性狼王紫葡萄带领着帕雅丁狼群,联合曾经敌对的宛莫沙狼群,与体格魁梧、性情暴烈的断牙血瘤虎展开终极决战……

紫葡萄凭借着自己非凡的勇气,彻底改变了帕雅丁狼群的命运。她的勇气是,为了帕雅丁狼群的安定,打败了断牙血瘤虎;她的勇气是,为了帕雅丁狼群的兴盛,与曾经敌对的宛莫沙狼群合并;她的勇气是,为了两个狼群的顺利合并宁愿让出王位……

正是因为这份勇气,还有善良、智慧、宽容和责任,紫葡萄谱写了一部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也是因为这个传奇,我才有了如今地改变。

那一天,我早早起床,兴致勃勃地给家人做酸奶松饼。我一边准备食材一边想,万一做出来的松饼不好吃会不会被妹妹嘲笑?上一次她做出来的松饼可是妈妈眼中最美味的佳肴呢!我还是不要做了吧!但是我已经和大家说好早餐我来做了呀。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我想起了紫葡萄,她一个雌性狼王都有勇气克服一切困难带领狼群不断壮大,我不过是做个小小的松饼,又有什么难的呢?就算被嘲笑又能怎样?紫葡萄被推选为狼王时不是也曾被大家嘲笑吗?想到这里,瞬间打消了心中的顾虑。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的酸奶松饼深受家人的喜爱。我在收到称赞的同时也收获了勇气。

是紫葡萄让我看到了勇气的力量。当我胆怯时,勇气是我信心倍增的宝典;当我迷茫时,勇气是我获取方向的指南;当我退缩时,勇气是我一往无前的动力。没有勇气,就失去了获得成功的机会;有了勇气,再加上不断地努力,才有可能体会到成功的快乐。

狼国女王读后感悟【篇八】

我们小时候都听过《狼来了》的故事吧,在很多的故事里,狼都被塑造成一种反面角色,说它们邪恶凶残、无恶不作。但是我们真的了解狼吗?了解它们的生活方式吗?

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的一本书,书名为《狼国女王》,作者是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的沈石溪。他笔下的狼国的生活充满神秘的色彩。

书中写了一只名为“紫葡萄”的母狼,出任帕雅丁狼群首任女狼王,狼群的命运自此改写。它们有过灾难和痛苦:在遭遇饥荒时,由于“紫葡萄”决策失误,狼群出师不利,大公狼小嚏惨死于牦牛蹄下……它们有过危险和挣扎:在他们深入北斗沼泽猎杀野猪时,大公狼黑三舍命开路,不料却身陷险境,狼王“紫葡萄”舍身相救……它们有过无奈和坎坷:当“紫葡萄”的狼王威信屡遭挑衅时大公狼歪歪脖甘心上演苦肉计,力挺“紫葡萄”重塑狼王权威……它们有过柔情和关爱:当他们围攻宿敌宛莫沙狼群时,“紫葡萄”网开一面,在关键时刻却给对手留出一条生路……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到狼群生活的不易,更感觉到它们的领袖狼王的辛苦。就像我们文明社会一样,我们每天都能从电视上看到我们的国家领导人或出国访问、或在各地视察,以前每当看到这些,我就会想:当国家领导人多好啊,想干嘛就干嘛,无拘无束,自由自在。自从我读了《狼国女王》后,我就彻底改变了看法,领导也不是好当的,他们要担负起使命和责任,要时刻为国家为人民着想。

你是人间四月天感想100字通用五篇


随着时间流逝,总有那么一些作品让我们记忆深刻。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你是人间四月天》,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您从《你是人间四月天》中有哪些领悟呢?急您所急,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你是人间四月天感想100字”,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你是人间四月天感想100字(篇一)

《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是林徽因的经典诗作,最初发表于《学文》一卷一期(1934年4月5日)。写作时间不详。关于本诗的创作意图,也存在争议。一说林徽因对徐志摩的情感因徐志摩突然去世而有变,由心灵相通的欣赏和恋慕变成了追念和感怀。另一说此诗的轻快灵动的情感基调却与追怀无关,是对生命的赞歌,而非情诗。

《你是人间的四月天》四行诗节韵式的变化更充分体现了林徽因对新格律诗的探索。作为诗歌最为形式化的表达上,此诗的节奏、韵律与语词的选取都处于语词的中性状态,没有大红大紫、纯黑纯白的俗艳与锋利,在声音上,也是温和的、静雅的,甚至走向旖旎和慵懒;十一个“你”字,既突出了主题,又起到了“衬韵”的作用,在诗歌运行的过程中,“你”字的每一次出现,就像乐队演奏中的节点,以“频率”的方式突出了“我”的指向,这是一种形式美感与内容美感的深层次结合,是一种尚未被人们研究和认识的精妙之处。歌颂四月天,其实都是在向“你”倾诉,全诗只有一处破折号,这一处破折号写着:“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什么样的希望呢?联系林徽因的知识背景,我们会更加明确这首诗艳丽的画面背后,有着理性主义表达的节制和书写的雅致,完全能够体现出古典英国诗歌的高贵气象。

这首诗的魅力和优秀并不仅仅在于意境的优美和内容的纯净,还在于形式的纯熟和语言的华美。诗中采用重重叠叠的比喻,意象美丽而丝毫无雕饰之嫌,反而愈加衬出诗中的意境和纯净——在华美的修饰中更见清新自然的感情流露。在形式上,诗歌采用新月诗派的诗美原则:讲求格律的和谐、语言的雕塑美和音律的乐感。这首诗可以说是这一原则的完美体现,词语的跳跃和韵律的和谐几乎达到了极致。

《你是人间四月天》画面感极强,不同于当今一些诗歌注重思想的表达,它还保留着古典诗歌以形象毗类情感的特点,也就是说,在诗歌意象、思想和语言之间,这首诗追求的是一种整一的感觉,不是思想高于画面、意象和声音,而是以诉说为主,阅读者在吟诵的过程中参与创作,共同“呈现”意蕴的面貌,在这里,没有抽象的思想,只有敞开的画面,以形象的语言等待领悟。作者巧妙地运用了色彩的象征意义,且以温暖的组合展示温馨柔媚的情调。

你是人间四月天感想100字(篇二)

“我说你是人间四月天,笑声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黄昏吹着风的软,星子在无意中闪,细雨点洒在花前。那轻,那聘婷,你是,鲜妍百花的冠冕你戴着,你是天真,庄严,你是夜夜的圆月。”

这是一首多美的诗,我思。又有哪个如此伟大的人儿写下,字里行间含情脉脉的诗句,我为之臣服。细雨点洒在花前,你形象描在心间。

这是一个委婉柔情的江南城市,烟雨蒙蒙,湖水荡漾,岸边垂柳愈发亮绿,在风情万种的城市里淡淡梳妆,在一百多年前的这里,曾诞下一个娇小的女婴,她继承了杭州城的清新朴素,柔美大方,她的名字也是这么美———林徽因。

林徽因美丽`柔情,才让许多人一见倾心。她被徐志摩怀想了一生;她被梁思成宠爱了一生;她被学界泰斗金岳霖守护了一生,甘愿为她,终生不娶;她更是被世间爱慕了一生。她就似一朵白色的荷花,出淤泥而不染,轻轻摇曳在花池中央。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就是为她而作,令人羡慕又不禁叹服!林徽因是个理性的女子,她不会被感性冲昏了头脑。她知道,玫瑰与面包,应选后者。玫瑰虽然浪漫,却也只是风花雪月,只有面包才可以一直长久。林徽因毅然结束与徐志摩的恋情,转而寻找自己的面包,她的果断理智无一不让我叹服。

林徽因保持着对文学的一种敬畏的热情,就连晚年到香山养病也不忘创作,她的才华`文理兼通又何尝不令我叹服,,林徽因成绩斐然,她几乎标志了一个时代的颜色,出众的才倾城的貌,她就像一个春天的童话,幸福而浪漫。

“雪化后那片鹅黄,你像;新鲜初芽的绿,你是;柔嫩喜悦,水光浮动着你梦中期待的白莲。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你何尝不是人间的四月天?

你是人间四月天感想100字(篇三)

所以,才会如此深爱你的《倾城》,深爱你的《相思农场》,深爱你的《梦里花落知多少》……那份隐匿于文字中的感性随意,浪漫无羁,是你的标志,是我所有的梦寐和崇敬之源。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繁重的修饰,你的文字直白随意,带着小小的任性和神经质,无拘无束地在天地间驰骋。敢说,敢做,你从不服从于外界的纷扰和一切冗杂,你只会服从于你的心,大步向前,从不后退……所以,在世事繁杂的今天,你依然存在于许多人心里。是那寒冬的腊梅,不羁而美丽不可方物,即使凋落,也能“香如故”。

若你看了这些肤浅的文字,恐怕是一定会笑的吧。你是不可能被定式所固定的,任何框架,都无法框住你追求自由和美好的心。我又想起那首诗了,“我说你是人间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或许,你就是这多变的四月天,“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的喃”,有温暖的笑颜和美丽的心灵,任何沟壑都无法阻止你的脚步。在我看来,你是永恒,是永生的喜悦和欢欣。

在天堂里找到你的挚爱了吗?我亲爱的ECHO。

你是人间四月天。

你是人间四月天感想100字(篇四)

缤纷四月,抵挡不住炽热的心。

林徽因,早在心中如诗如画的女子,曾听老师讲过她,有文采又漂亮,是当之无愧的才女。早些来,她在我心中一直是一个复杂的人物,她是徐志摩在有了两个孩子后却坚持追求的女人、又是在金岳霖手下受尽了呵护的人、最后与梁思成相爱……很多人都说她是温和的,她的性情没有太多的放纵,所以也不存在多少破碎,她没有张爱玲的凌厉、也没有陆小曼的决绝、更没有三毛的流浪放逐。而我读她的作品,好似感觉到了那清秀外表下一个想要包容世间冰凉的一颗火热的心。好似在谈吐着,她的浪漫、热情。

再看她写下的人物的传记、还有给已逝去志摩的信、千姿百态的诗词……我仿佛看到了她如娇嫩四月的娉婷。林徽因是南方的美女,骨子里流露出独数江南的温婉,有着阳谷淡淡的温暖、时而小小的忧伤,尽是数不尽的妖娆,她坚定而清脆,柔婉而又执着。她的文笔是另一种的纯美,与落魄潦倒无所有关、与惨淡世态无所有关,没有疼痛,只有清新与优雅。

而一句爱的赞颂,《你是人间的四月天》被读者们称赞为“梦中的白莲”,酷似林徽因的轻灵与鲜妍,似莲般纯净的一生,是世人对她最高的评价。诗中的星子、细雨、云烟、燕、呢喃……全然一副美好的意境。小桥流水、风高云淡、春水煮茗、桃柳抽芽,在细微的夏风和温馨的阳光渐渐淡出人们的眼帘。这是作为母亲的林徽因为儿子的到来而表达出由衷的喜悦,也是血浓于水的爱!在诗的节末,一般都是用句号或者是省略号,表达意犹未尽的内涵美,而我却看到一个很稀罕的感叹,足以证明,这爱的洋溢!

爱在四月天的恬静,是星子在眨巴眨巴眼睛。

爱在四月天的娉婷,是百花冠冕的无尽鲜妍。

爱在四月天的娇嫩,是鹅黄嫩绿的柔嫩喜悦。

如沐春风,我看见林徽因站在阳光底下,星眸中是对还未出世的孩子的期待,对生活给予她延续的欢喜,对这个小生命的赞美。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作文

你是人间四月天感想100字(篇五)

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声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黄昏吹着风的软,星子在无意中闪,细雨点洒在花前……

——引子

江南烟雨,小桥流水。几缕微风,几场梅雨,几道小调,江南已是烟雨迷蒙。在多少条铺着石子的小巷里邂逅了阳光?在多少座横卧在水面上的石桥上道一声别离?往事一幕幕,都弥漫在这令人如痴如醉的江南烟雨中。不知有多少人会记得有那么一个女子,曾经有过人间四月天,又与白莲开的季节有过一个相濡以沫的约定。

人世间的缘深缘浅,直叫人生死相许。时光的脚步总是静悄悄的,不经意间流走,让人独自叹息,只有那曾经的诺言却越发遥远,越发飘渺。桃花依旧笑春风,它不懂得人世间的悲欢离合,只知道要将生命最鲜艳的颜色毫无保留的绽放出来。但是,它却没有想到,在繁华殆尽之后,只剩下满目的凄凉,早已没有往日的妖艳。

可她,身穿素色白衣的她,却永驻留在盛开的白莲中,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她就是——林徽因。林徽因,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温柔,更像她的诗所说的“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是啊,她就是人间的四月天!像四月的春风拂过,像呢喃掠过耳边,那么轻,不管岁月如何苍老,她都依然停留在那里,不曾走远。

人们都说,美丽如蝶的女子,没有几个如斯才情的,而才女又多孤傲、敏感、伤春悲秋,像精致而易碎的青花瓷,可她却是绝天仅有的,她能在柴米油盐酱醋茶和琴棋书画诗酒花中收放自如自由游走的。她没有张爱玲的敏感凌厉,也没有陆小曼的决绝放纵,亦没有三毛的不羁放纵。她是许多青年男子之神往,愿之飞蛾扑火的梦中白莲。可她聪明的知晓,人生聚散两依依,所以,她不喟叹年华似水,不忍心他人为她掉一滴眼泪。于是,她的爱清醒内敛,总是在受伤和伤人之前,及时抽身,没有人能看见她流泪,她也不许自己流泪。她给人留下的总是轻盈的转身,是灵魂深处一抹令人心痛的温柔,而不是刻骨的伤痕。

在梦中的雨雾之都,在美丽的康桥邂逅了徐志摩,发生了一场唯美的康桥之恋。“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多情的徐志摩对林徽因的爱恋如火般热烈,可是浓烈的火始终不是温和的水的归宿。空前的爱恋没能以美好收尾,能够做的,只是在伦敦的细雨中,道一声珍重;梁思成与她携手共进,走过千山万水,为完成使命而相约白头;金岳霖为她一生不娶,痴心不改守候一生;她更是被世间爱慕了一生。如果爱,请等待,如果爱,请放手,如此缠绵,如此深情,难道不令人为之动容吗?

林徽因,这样一个才华横溢的女人,几乎掠尽了人间的美,用完美一词,恐怕很多人也不会有太多意见。看着她那张充满年代气息的照片,无论是年轻的她还是中年的或是老年的她,都散发着她特有的气息。有点小女人却又不乏见过世面的大气。想必见识过海外世界的她,内心是丰满的,正因为内心如此丰富,才造就了一篇又一篇惊世骇俗之作。

真不知道她到底是为情而生的,还是为情而生的?看着她的爱情故事,让人有点羡慕,嫉妒和一点点的遗憾。说羡慕,是因为她已有的内在美已足够吸引一个男人的心,上天对她如此眷顾,又给她如此一副美的皮囊。以致好像每个见过她的异性,都有着满心的喜欢,他们痴迷她的温柔和清新,所以不敢去打扰,只在一旁默默守护着。她是如此的幸福,让人羡慕和嫉妒。说有点遗憾,是对她的初恋。和他初见的第一面,是那么美妙,可是……

林徽因,她似一朵白色的莲花,出淤泥而不染,轻轻摇曳在花池中央;她是那朵摇曳在红尘中,永不凋谢的女人花,没有让流光把自己收拾得七零八落。仿佛在任何时候,她都拥有那份出尘的美,又安然在世俗深处和我们一起共度平淡流年。这个被岁月装帧在人间四月的女子,依旧苍翠如初。

江南烟雨,绵绵雨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拨开云雾见阳光。但我却清楚地记得,你就是那朵白色的莲花,屹立于人世间。你就是那人间四月天!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1000字通用八篇


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阅读《明朝那些事儿》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是时候把自己阅读《明朝那些事儿》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明朝那些事儿》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收集整理的“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1000字”,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1000字(篇一)

最近,我阅读了《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它用颇有风趣的语言介绍了明史,还时不时的调侃一句,让人百看不厌。

在书中的人物中,在我心里留下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朱元璋了。朱元璋出身于一个穷苦的农民家庭,平日里尽受官员的迫害。因为这些无恶不作的官员,他的父母被活生生地饿死了,朱元璋被迫到庙里当和尚以求生。后来,穷困潦倒的朱元璋参加了起义军,开始了他打天下的危险道路。

朱元璋的军事天赋是不容小觑的,他很快就在造反队伍中立了足,并建立了一支强大的军队。他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打败了陈友谅,不久后又征服了张士诚。朱元璋在击败了无数英雄豪杰之后,正式称帝,国号为“明”。在强大的明朝面前,摇摇欲坠的元朝显得不堪一击,元朝亦亡。

读完朱元璋争夺天下的过程后,我的内心充满了震撼。从一个地位卑微的农民,到明朝的开国皇帝,要经历多少困难与坎坷啊!书中甚至调侃说,朱元璋见过的死人,比骄横跋扈的胡惟庸见过的活人还多。所有人都做不到的事情,而朱元璋却能够做到。为什么?因为朱元璋遇事冷静、果断,从不半途而废,这使他能在困境中发现机会,才造就了朱元璋光辉灿烂的一生。

我想,冷静、果断与坚持,这三点也许就是成功的秘诀吧!或许,只有像朱元璋那样的人,才能获得真正的成功。

《明朝那些事儿》不仅仅是一本明史,它还是一本让我懂得了很多人生哲理的好书。我仿佛看见朱元璋在向我招手,引导我向成功的彼岸前进……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1000字(篇二)

中国文化源远流长,我们有着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各代王朝不断的更迭,历史的车轮推动着我们不断地前进。时至今日,那些瑰丽的古代文化,我们虽然无法亲眼见证其生机与活力,但古人留下来的东西,都在讲述着他们独特的生活和神秘的往事。

疫情放假在家,我们除了上网课,也有充分的时间来充实自己,所以读一本好书是必不可少的,在假期,我同家长一起阅读了《明朝那些事儿》。这是一套书,讲述了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如何建立明朝,以及创立后明朝各领域的发展改革。全书以幽默诙谐的语气讲述了大明王朝的兴衰成败,其中蕴涵了许多古人的智慧和历史的经验,一旦开始阅读,便让人爱不释手。

整套书内容量很大,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个人,那就是明代名将——于谦。这个于谦并不是说相声的于谦,而是明代的一位儒将。正统年间,能顾大军来犯,于土木堡击溃明朝最精锐的兵力,并活捉皇帝朱祁镇。当时,皇城将成为外敌的下一个进犯目标,大明王朝岌岌可危。王朝内部的大臣们乱作一团,而只有于谦一人保持清醒。从战前的各项准备,到战争在即的呐喊与豪迈,于谦自始至终都游刃有余冷静沉着。兵临城下,一道道军令让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但又热血沸腾。他将北京城每个门分派给每一位大将把守,最后将德胜门——北京城的最北,也是最有可能被进攻的地方,留给了自己。从上到下这一套措施,最让人热血沸腾的,是他的沉稳威严,以及他给将士们带来的勇气与信心。而让人吃惊的是,这个发号施令的人是一个文臣,是一个向来温文尔雅,安安分分的文人。就在这样“不胜,就死”的力量的催动下,明朝以少胜多打败了外敌,守住了大明王朝的未来。

这一段历史,我反复看了很多遍,里面透露出来的信息让我对历史越来越感兴趣,历史上的每个人都曾那么鲜活。在这世界上,有的人为自己的理想奔波,有的人为平民百姓而繁忙,有的人却贪图享乐,自私自利。人生于世界,所作所为都在历史长河中留下蛛丝马迹,古人的智慧和丰功伟绩一直流传到现在,这是历史留下的宝贵财物。他们的一举一动,一个想法一个谋略,都隐藏着无穷的智慧,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里给中国人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有太多让人着迷历史秘密等待我们去发现。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1000字(篇三)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竟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草原马背上的天下,终究因为民族代入感走向衰落,一位布衣沉稳的来到舞台中央,明,持续二百余年的统治帝国在君王的勤奋和亲小人远贤能下由盛极一时到平淡中慢慢消逝。

“淮右布衣”的崛起源自地主长工的父亲在恶势力的不平等对待中凄惨离去,寺庙也分三六九等,在日复一日的化缘中,能者上,弱者亡展示得如此淋漓尽致。在好友的推荐下,来到乱世之中,收猛士,纳谋臣,然后战陈友谅于内流涌动的江面,自南向北,缔造新的朝代,明。

关于朱元璋,更深影响的是马皇后,当朱重八待监牢的时候,作为主将养女本可以寻得更好的人,可她选择了给送去热腾腾的烙饼。

“永乐大典”会记录他的“劳模”形象吗?在征战中成名,在金戈铁马中离开,赋予郑和七下西洋的壮举,留给华夏大地半世的安宁。

朱棣,如果没有世袭制,或许会更为完美的化身吧。虽然几次生死关头都会有气候友情援助,但冥冥之中自有神助,宁可相信它的真实。

“木匠皇帝”朱由检作为手艺人,他是那么的成功啊,尽天下之材,雕刻与设计想要的城池,可是帝与民之异,他不知道。

“最聪明的皇帝”,年少时,懂得忍让,为除去祸国殃民之逆臣。外患时,任人唯能,不拘小节。可终究因为国力欠缺,难以为继,丧国于西南。

对于崇祯,是极其佩服的,也许差点运气,也许国运如此,但他尽自己所能,既可以安内,也可以攘外,更有气节,在国家存亡之际,不辱国体。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今之中华,前进的步伐从未停歇,也必将更有朝气,更有动力勇往直前。

朝堂之上,自见分晓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1000字(篇四)

静静的夜晚,只有窗外的明月与身旁的孤灯与我为伴,而我却不感到孤独;清茶一杯,手捧书卷,这是一种莫大的快慰,莫大的幸福。尤其我手中捧着的是我最爱看的书—《明朝那些事儿》。这套书让我重新认识了历史,从而迷上了历史。

《明朝那些事儿》这套书主要讲述的是1344年到1644年,这300年间明朝的那段历史。这套书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索,用小说的方式娓娓道来。更加让我兴奋的是,作者当年明月用麻辣的写作手法,把那么枯燥的久远的历史,活灵活现的的展现在我眼前,让我仿佛置身于那段历史,事事都参与其中。

说实话,以前从未觉得历史如此精彩。总觉得历史无非就是一段绕口的文字;一片破碎的城池;生锈的兵器;就是衰败、战乱、新的王朝雄起,鼎盛;然后再衰败,再雄起,再鼎盛------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周而复始,简直可以化成公式,甚至有些剪不断,理还乱的滋味。

可是历史真的是这样吗?历史真的就是那些残骸断瓦、古庙荒冢吗?真的就是那些泛黄的书页吗?当年明月告诉我:不是的,真的不是的。

"历史原来很精彩啊!"有人大声说。声音在空气中消失,那人踽踽而行,旷野上一片寂静。

"很精彩啊,很精彩!很精彩啊,很精彩!"远远地,传来一阵阵回声。声音渐渐消失,山野又归于寂静。

远处的古庙有点动静,走近一瞧,原来那个小和尚是朱元璋小的时候。他抖了抖身上的灰尘又呼呼大睡起来。达达达达的马蹄声越来越近,一个得意洋洋的将军来到了眼前。定睛一看,这不是平定北元的大功臣—蓝玉吗?!再看那边,一个书生模样的人,紧紧地拉住一位穿着龙袍,走路摇摇晃晃的皇帝,嗯,想起来了,这是方孝孺和朱允炆啊!呀,那是谁啊?是朱棣吗?难道他就是当年的永乐大帝?那边还有------

这些,都是明朝历史中响当当的人物。历史原来很精彩:那喷出的鲜血可以谱写出惊心动魄的文字;那看似无奇的和平却饱含着一位帝王的心血;那和蔼可亲的善面后面却隐藏着一颗阴险毒辣的心------这一切的一切,有血有肉,真实而自然。

原来历史不只是那些空泛的文字啊!

历史,犹如蒙上面纱的美丽少女,让人想近前一睹芳泽;历史,犹如冷峻潇洒的青年侠客,让人想不离不弃的永远追随;历史,犹如年老的智者,让人茅塞顿开;历史,犹如一面古铜镜,让人看到了沧桑,也看到了自己------

如此精彩的历史画面,若不是我读了《明朝那些事儿》那套书,有可能就要失之交臂了吧!什么?什么?你说根本不可能像我说的那么精彩?我不和你争,只是建议你,强烈的建议你,赶快买来读一读。对,跑步去买!要快哈!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1000字(篇五)

为什么会正儿八经的开始看这部书,我也不太清楚,或许,是因为厌倦了所谓的正统,所谓的学究吧。

历史本身的事情是很有趣的,就像史记里面的很多故事,百读不厌,很有趣味。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传统的涉入历史的角度,有人选择搞学究,有人选择戏说,要么太正经,要么瞎胡说。

喜欢林语堂先生的《苏东坡传》,有史实,也有自己的理解,既进行了研究,又不要读者也跟着板板正正,将历史像故事一样娓娓道来,有血有肉,很真实。

《明朝那些事儿》,个人感觉,就是这样一本书。

看似调侃一般的语言,却呈现真实的历史事件,让人轻松的就能进入那些曾经或辉煌或暗淡或荣耀或耻辱的岁月,去了解去认识那些曾活跃在历史岁月中的人。

当然,也可能是鄙人才疏学浅,看不懂太学究的东西,所以觉得这种文体比较好接受。但是,我记得白居易先生写文章有个习惯,写完之后会拿给街上的老太太看,他的用意很明显:争取让最普通的老百姓都看得懂。正所谓:通俗易懂。

再有就是今天很流行的大家上讲台——百家讲坛,也是在普及历史,让普通的老百姓也能轻松的了解历史。

所以我觉得,今天有人能够用这样的方式来呈现历史,很难得。

不过,客观的讲,不会不朽。

但是,不简单。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1000字(篇六)

随着崇祯皇帝在景山上自缢殉国,《明朝那些事儿》也以第七册终结。当年明月历时数年,终将大明王朝的历史深入人心,妇孺皆知,不管来自庙堂江湖的各种闲言碎语,仅以普及明史这一社会效应而言,作者功莫大焉!

是该结束了,《明朝那些事儿》以无数情节跌宕起伏的故事汇集成一个王朝的兴衰轨迹,大多悲剧多于喜剧,显然不符合大众“好人一生平安”、"皆大欢喜"等套路,但作者一直以其独特的幽默方式多方化解,让读者时而忍俊不禁,时而扼腕叹息。但历史发展到最后,作者自己再也无法用幽默的方式来淡化明朝灭亡给读者造成的悲剧效果了,只能草草收尾。不是作者偷懒,我猜想面对这出最后的悲剧,作者也不忍多加面对。

从孙承宗死后,作者笔下的明朝明显加速了灭亡的节奏。闯贼攻入北京和崇祯临死前的种种活动均未再加以详细描述,作者自己的一些主观文字明显增多,譬如“幽默的并不是历史,只是我而已”,“因为他(崇祯)的故事是真实的,而真实的东西,往往都很残酷”,从中我读到了作者对明朝的深厚感情和对其灭亡的怜悯与不甘。但作者随即又自我解脱,将之归于气数,“嗟尔明朝,气数已尽”!随后作者指出了“以史为鉴”的不可行和反面案例的实质,说这决定于人性的欲望和弱点。这一观点有些偏颇,历史中的很多事还是可以给后人启示的!历史的丑陋和悲剧固然一直在重复,但也不能以此全盘否定历史的“借鉴”作用。比如“潜规则”从封建时代盛行至今,一方面这种“丑陋”一直在重复,但也正是以史为鉴有识之士才能得以总结和昭示天下,为其最终根除奠定理论基础。

在最后一章中,虽然以徐霞客生平结尾,但实则作者借以自拟来体现一种生活态度:“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套用一句以前时兴的话,叫“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究其本质,就是执著和坚持。

通观全书,作者非常推崇执著和坚持,具备该精神的人都不吝给予大量笔墨,如徐阶执著地打倒严嵩,张居正执著地改革,海瑞执著地两袖清风,王阳明执著地“格竹”致知,袁崇焕、黄道周执著地效忠抗金,崇祯执著地挽救残局,徐霞客执著地云游天下等等等等,在作者的眼里,这些人不管结局如何,都是值得称道的。不以成败论英雄,王侯将相的丰功伟绩,荣辱沉浮,都在历史的车轮下或尘或土,而在人世间能相对永恒的,只有人的精神。

《明朝那些事儿》写完了,但我从中看到的那些人和事,仍时刻鲜活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或为怜惜悯,或为敬仰,或为切齿,或为榜样。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1000字(篇七)

我并不是很喜欢读有关历史的书籍,总觉得书中讲述的那些事情离我很远,很枯燥,还有虚假伪造的嫌疑,——直到我读了当年明月所写的《明朝那些事儿》。

作者用通俗易懂、戏谑幽默甚至是带有尖刻的笔调,将大明王朝两百多年的历史演变成一个个曲折生动地故事,通过一个又一个鲜活的人物——他们或善或恶、或忠或奸、或喜或悲、或尊或卑,告诉了我明朝的那些事儿。

合上书,闭上眼,书中的人物还在我的脑海里游走,书中的故事还在让我回味,我有了恍然大悟的感觉:原来在我们历史教科书中只有薄薄几页纸短短几行话的明朝历史,竟是这样的既波澜壮阔又沉重压抑;原来我们耳熟能详的那些历史人物——朱元璋、于谦、海瑞、张居正……他们的一生竟然是这样的跌宕起伏、多姿多彩;原来一个王朝、一个民族的命运竟是这样的充满了偶然性和必然性。原来历史竟然是这样的,我不禁为之欢呼叹息,为之喜悦愤怒。

现在我情感的狂澜渐渐退去,脑海中的所有人物也纷纷退场,只有一位睿智的老人没有离去,他就是王*明,一位有着神奇身世和非凡事业的圣贤。“一生俯首”,他的事迹给了我深刻的启迪,已经成为我人生的导师。他告诉我“要想实现崇高伟大的志向,必须有符合实际、脚踏实地的方法”,他告诉我“天地虽大,但有一念向善,心存良知,虽凡夫俗子,皆可为圣贤”。他告诉我“知行合一”不是深奥神秘的哲学命题,要我经常反省自己是否做到努力求知、认真实践。这位了不起的老先生激励我战胜自己的惰性和缺点,每天都对大喝:“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

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1000字(篇八)

隔离的这些天,读完了本儿书——《明朝那些事儿》。这本儿书,从小就有人夸好,忘了是小学还是初中,家里就有那么一摞摆在那里,可我自始至终就没翻过。今日读罢,不禁赞叹——人们推崇自有其缘由。

现在回到正题。其实这本书令我惊诧的不是书中的内容,而是无意间翻到时看到的几个字——“我十年前刚上大学的时候”。由于看书前对作者没有了解,不禁大吃一惊。十年前上大学,那意味着作者写下此书时不过二十余岁,二十余岁便有此般历史功底和洞察能力。我掐指算了一下,我现在也是二十多岁,但是再给我几年,我能有作者的水平么?作者所读的经文不是一般的厚,考究的时间也不是寻常的多,我决不敢妄言。

有句话叫人比人不如人,了解的事情越多便会觉得这个世界天才奇才多的去了,你算哪根葱?疫情初的时候在家整天闷头读书,读着读着茅塞顿开,大喜,觉得自己之前的20多年书近乎白读了,昏昏碌碌的日子近乎白活。但我还是特别高兴,自己终于半只脚迈入“读书”二字的门槛了。

虽然我不够强大,虽然困难很多,但我决不会妄自菲薄。这些年来还记得喜欢的网络玄幻小说《神墓》中的一段话:登高者必自卑,行远者必自迩,一个人重要的不是站在什么位置,而是在向什么方向移动。

《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浩浩荡荡通俗易懂又颇有个人见地的讲完了明代这部断代史,大明气数已尽,崇祯景山自杀,明代灭亡。

结束了么?也结束了,也没结束。作者在最后又讲了个故事——徐霞客游记。我纳闷,这是画蛇添足?怎么最后讲起一个人游东游西了,徐霞客的确是明朝的人,但和历史大势,好似没多大关系。莫不是忘掉一个人在最后添上了?败笔吧。读着读着,发现非但不是画蛇添足,还是画龙点睛。作者透过徐霞客的故事,以史为鉴,说出来的是他感悟到的人生真谛——“成功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

徐霞客那时候的游历山水,可谓是历尽艰辛,风餐露宿,要吃没吃,要喝没喝,没准遇到强盗,天灾,还可能丢了小命。现在的旅游是度假,是享受,但当年只是遭罪。一个人放着好好的生活不过,去遭罪,是为什么呢?可能没什么理由,他不过是想游历天下,虽死无憾。

人生活得是什么呢?我特喜欢杜甫的一句诗“卧龙跃马终黄土,人事音书漫寂寥”。可不是呢,粪土当年万户侯,涛涛历史长河,死了,就只是历史了,人们期许有来生,可那却又是未曾有人亲眼目睹的存在。

那为什么呢?权力?财富?正义?功名?别人的期许?抑或只是单纯的爱?一切只有你自己才能了解了。

细节决定成败优美读后感想通用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阅读了《细节决定成败》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急您所急,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细节决定成败优美读后感想”,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细节决定成败优美读后感想(篇一)

《细节决定成败》是一本诉说关于细节的一本好书,用一个个鲜活的例子,告诉人们:细节在于把握,注重细节的人,才是真正的能人!

在《细节决定成败》这本书中,作者汪中求对小企业与大企业做了鲜明的对比,用一个个细小的故事讲诉了成功与失败,并且告诉人们:成功与失败之间,就是细节所造成的差距,也让人们明白:1%的错误,会导致100%的失败。

“把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着很多简单而又平凡的事情,那我们有没有做好呢?这让我想起了一个关于注重细节的小故事:有位医学界教授,在上课时他对学生说:“做医生要胆大心细!”说着,将一根手指放进装满尿液的杯子里,再把手指放进嘴中,随后把杯子交给学生,让学生照着他的样子做。教授看着学生们狼狈的样子,笑了笑,说:“你们很大胆,但不够心细,我刚才插入杯子中的是食指,放进嘴中的却是中指啊!这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了,但学生并没有完成。当我们做事时,要仔细观察后再做,并且注重每一个细节。

这是关于招聘的故事,充分地体现出从细节和小事中看人:小陈准备去面试,但不小心把简历弄湿了,为了不误时间,小陈把简历凉了一会儿,便放进包里,急匆匆地赶往会场。招聘人员问了三个问题后,便向小陈要简历,简历拿出来一看,不仅湿了,还有很多印子,招聘人员皱了皱眉头,但还是收下了。三天后,小陈去面试,表现十分活跃,负责小姐对他说:“你是今天表现最好的一个!”一周后,小陈没有得到任何答复,便向那位负责小姐打电话,小姐沉默了一会说:“负责人员其实对你很满意,但老总说,一个连简历都管理不好的人,是不能管理好一个部门的!”这个小小的细节,使老总对他失去了信任。小小的简历,也就是一个人,细节所在。

这两个小故事,可以看出人们对细节的疏忽,而为此付出了带价。我们也要引以为戒,从别人的身上吸取教训,作为自己的经验,认真地对待每一件事。

细节,在生活中无处不在,我们要学会把握和注重细节;细节,决定着我们的成败,我们要认真对待细节;细节,看出我们的内心与素质,对我们有着很大的影响。并且让我们知道,细节对我们来说是多么得重要!

细节决定成败优美读后感想(篇二)

今天,在作文班我们阅读了一篇名叫《细节决定成败》的文章。文章主要讲了有一个著名的心算专家从未失误过,一位女士的一道题使他有了第一次的失败。

“细节决定成败”很简单的6个字拼成了有哲理的一句话。其实在我们身边无处不在,可能在我们平时的思维头脑中及时的反映只是单一的,正因如此,总有着一些出乎意料的问题使你倒下。也就是在这细节中,你才找到了真正的自我。粗心和细心一字之差,却有着成功与失败的差异。一个你会的知识你却答错了这是你不细心,而你不会的知识答错了才是你不了解。凯旋和毁灭就在咫尺之间。

就在今天上午英语班卷子发下来,有两处错误,其中一处马虎,非常可惜,这也是细节决定成败的例子。文中的哈特正是因为受平时回答问题的思维限制,不注重个别细节,所以他才回答不出问题的答案。那位女士也就让他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注重细节,防于未然,也就是防微杜渐,忧在未萌。

因此,注意细节不受思维定势的影响,遇到问题才能灵活应付、妥善解决。劣势也会转变成优势。

细节决定成败优美读后感想(篇三)

汪中求先生以铿锵有力的六序警句“细节决定成败”告诉人们,细节对于一个人的一生都非常重要。书中罗列到大量例子说明细节的重要性。先不说这些例子的来源是否可靠,但他告诉人们一个道理:细节是一种创造,细节是一种动力。细节表现修养,细节体现艺术,细节隐藏机会,细节创造效率,细节产生效益。

为人父母,应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做孩子的榜样,孩子耳薰目染的是你的举手投足,言行所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家长做到了,孩子便会从小养成尊老爱幼的道德意识,公共场所的行为方式,在家出门的行为习惯,服装衣帽的整洁,杉杉有礼的举止,一句轻声的问候,一个善意的微笑,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在让孩子感受到你是一个充满爱心,有道德,有修养的人,那么孩子也会在这种包围下成为一个具有优雅气质、彬彬有礼、生活中严于律己的谦谦君子。

为人师表,也应在方方面面为学生做表彰,奉无巨细,很细微的小事就能对学生产生巨大的影响,孩子在家经常的说一句就是:“我们老师怎呀怎样的。”教师的一言一行能使学生产生巨大的影响,甚至影响他们的一生,要在工作和生活中处处成为学生的榜样,以实际行动赢得孩子们的尊重。在日常行为模范方面,要求学生做到的,老师也应该做到尊重学生,把学生当成一个与你平起平坐,知心朋友去了解,让学生在细致之处见真情,注重细节教育,提升教学效果。

做班主任更是如此,教师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直接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古今中外的教育家无不强调身教胜于言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首先做到,而且要做的更好,更具有示范性,在无形之中为学生树立榜样。尤其是班主任,他的世界观、他的品德、他的行为、他对每一现象的态度,都这样或那样地影响着全体学生。车尔尼雪夫斯基说:“教师把学生造成什么人,自己就应当是这种人。”我希望我的学生成为积极向上、勇于创新、不怕困难、对人以诚相待、有同情心和责任感、尽力做好任何事情,有一定心理承受力的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才,而我们首先就要使自己成为这样的人。

学生是具有模仿力的一个群体,他们时时刻刻观察着老师的一举一动,并在某些方面进行模仿,所以老师在学生面前必须有模范的作用。记得在一次大扫除中,为了使每位同学都能认真、负责地完成任务,我首先拿起一块抹布,带头擦玻璃,并力求擦的干干净净。行动是无声的语言,不需要任何鼓动性的语言,就已充分调动起学生的劳动积极性,都自觉地按照老师的分工,热火朝天地干起来,并且在质量要求上还与老师比一比,看谁干的又快又好。

事实证明,在教育工作中要努力做到:时时事事做学生的表率。如: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教师就不能有违法乱纪行为;教育学生不怕脏、不怕累,教师就必须做到亲自动手,吃苦在前,做好学生的带头人,否则,即使你说的天花乱坠,头头是道,而不注意自身修养,也不会得到满意的效果。

名人之所以成为名人,其实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仅仅是比普通人多注重一些细节而已。细节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

细节决定成败优美读后感想(篇四)

在看完了《细节决定成败》这本书,真正让我明白细节很重要,书中有很多的真实故事,它们也许性质不一样,在告诫我们,提醒我们细节决定成败。

如国内有一家药厂,准备引进外资,扩大生产规模。他们邀请德国拜尔公司派代表来药厂考察。在进行了短暂的室内会谈之后,药厂厂长便陪同这位代表参观工厂。就在参观制药厂车间的过程中,药厂厂长随地吐了一口痰,正好被代表看得清清楚楚,于是他拒绝继续参观并终止了谈判。

在这个事例中我看到了由于药厂厂长在一个对卫生要求特别严格的制药车间内的随地吐痰,让外商看到了产品质量是否能保证?所以,终止了谈判。其实这也是对产品质量的负责!

再如有家招聘高级管理人才的公司,对一群应聘者进行复试。尽管应聘者都很自信地回答了考官们的简单提问,可却都未被录用,只得悻悻离去。这时,有一位应聘者,走进房门后,看到地毯上有一个纸团,特别扎眼。就拣了起来,正准备将它扔向纸篓里,这时,考官突然说:“您好,朋友,请看一下您手中的纸团吧!”,应聘者打开了纸团,上面写着:“热忱欢迎您到我们公司任职!”这个事例让我感受到,细节也可以体现出一个人的身心修养,其实,别人也有可能看到了那个纸团,但他们没有捡,那为什么这位应聘者就捡了呢?因为细节,一部分人不注重细节所以就看不到,而有人看到了,却因为不放在心上而故意没看到,因此,他们也许比这位应聘者更优秀,但因为细节,所以错失了机会。因为细节所以那位应聘者在几年后成了这家著名大公司的总裁。

细节,是机器中的小螺丝,它并不起眼,但是却可以决定着机器的好坏,少了它,机器会停机,多了它,机器会高效的运转。就像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说的:“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 因而我应该从小就从细处着手,小事做起,认真学习。

细节决定成败优美读后感想(篇五)

读《细节决定成败》这本书,源于市委组织部推荐,在众多推荐书目中选择了这一本,主要原因是,以前偶有听说此书,但一直未能拜读。本书作者汪中求,从其经历可以看出,从事过很多职业,在职业生涯中的每一份职业他都能从中看到、体会到细节的妙用。很喜欢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为本书写的书评“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读完这本书后体会颇多,下面我想讲讲此书对我的三点启示:

一、细节其实是一种“谦让、淡定”的心态

本书的前言部分就提出了“精细化管理时代—细节决定成败”被誉为“扎在当今社会浮躁穴位上的一根银针”,个人觉得要干好事、干成事,首要克服的就是浮躁的情绪。

在平时工作上、生活中,我们也时有浮躁的时候,比如:在乡镇经常会遇到,快下班时收到一份紧急文件要处理;群众来找你办事,你在哪里说了半天但他还是没听懂……回想当时的确心里都会升起一丝浮躁的情绪,现在看来,其实当时你只要多一份“谦让、淡定”的心态,静下心来有条不紊,不带情绪,就能做好每一件事情,做到急而不燥。

二、细节其实能为你提供更广阔的思路

扫天下者自扫屋开始,成大事者必从小事开始。在我们日常工作的细小环节、细微之处都要靠我们做好,其实书中也提到了“我们普通人大量的日子,其实都是在做细小的事情,怕只怕小事做不好,大事不会做”。比如:要召开一个会议,从文稿撰写,到修改、审定、装订,到通知参会人员,在到会场的布标、桌椅、话筒、席位牌、茶水,最后会议的签到、会场服务、会议记录、会后简报……都需要一项一项的梳理,然后大家分工合作共同完成;写材料也是如此,很多材料是由各部门单位提供的,办公室负责整合,但是材料怎么拼接、整合,数据怎么使用,用到哪里合适,这都需要撰写人员对全局工作、对细微工作的全面掌握,回过头来看其实就如牛吃草一般,写材料也需要不停“反刍”。

三、细节其实用活了就是实践

读了《细节决定成败》这本书就是要学会活学活用,把书里的知识,用到我的工作、生活中,同时也要认识到“细节”最重要的前提就是正确的细节,错误的“细节”会让我们越细则越远,所以在我们的工作中要学会举一反三,反复思量,做到“学善思、事中练”。其实我们在注重细节的时候,也要会变通,很多事情在不一样的境遇里就会有不一样的结果,我们要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注重因地制宜。

很喜欢书中的一句话“使人疲惫的不是远方的高山,而是鞋里的一粒沙子”。

读海上日出的阅读感想大全五篇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在读后了《海上日出》,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优秀的《海上日出》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读海上日出的阅读感想”,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读海上日出的阅读感想【篇一】

我读了这篇课文,知道了这篇课文主要写日出前、日出时、日出后的迷人壮观景象。还知道了巴金是四川人,是屈指可数的好作家。从他这篇富有画意文章中。我感受到作者热爱大自然,奋发向上的感情,从“它的光芒给黑云镶了,把一片片云染成了紫色和红色”这段话中,“镶、透、染”三个字中,我觉得巴金爷爷把太阳写的有活力和生机,同时也感受到作者坚定的信念:光明定会驱除黑暗光明的力量是不可阻挡的。从太阳负着什么重担……颜色真红的可爱中我感受到太阳非常坚强,也感受到作者积极向上,见到光明的喜悦心情。由于作者热爱大自然,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仔细观察才写出这么美的文章来。有空我也要让爸爸事我海边看日出,亲身感受一下日出的壮观迷人。

我也要向巴金爷爷学习仔细观察各种景观写出好文章。

读海上日出的阅读感想【篇二】

近期读《海上日出》这本书,我知道了这本书主要写日出前、日出时、日出后的迷人壮观景象,通过对海上日出情景的描写,表达了作者热爱大自然和追求光明前程的思想感情。

文章分别描写了天气晴好、白云飘浮和乌云蔽日三种不同自然条件下的海上日出奇观,文字简洁,描写传神。这是作者发自内心的赞叹,也是对文中大量“奇观”事实的精辟概括,海上日出的景观“奇”在何处?“奇”在它显示了光明的力量如此之伟大!以上为第四段。写乌云蔽日和太阳终于冲破重围,普照天地的情状,最后归结到作者自身的感受,为“海上日出”作一礼赞,表达作者向往光明,奋发向上的精神。

由于作者热爱大自然,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通过仔细观察才写出这么美的文章来。有时间我也要让爸爸妈妈带我到海边去看日出,亲身感受一下日出的壮观迷人景色。

读海上日出的阅读感想【篇三】

日出本来就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这个变化的过程中,会给人们壮观、辉煌的感觉。作者的开头一段就点明了对日出这一自然界景观的喜爱。无论是“探着脑袋”、“目不转睛”,还是“迫不及待”,都能表现出人们盼日出的急切心情。接下来描写太阳升起时的情景时,一个“钻”,一个“露”,把日出是这一瞬间表现得比较形象。对于“太阳露出大半边脸”时的描写,作者采用了拟人的手法,让读者认识到“物”虽无情人有情,真实地再现了作者对于景观的喜爱。文章的最后一段富有激情:人们迎着朝阳、海风,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驶去了。形象而生动地体现了人们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的思想感情。

动物和人都一样,都知道,都会知恩图报。当自己遇上困难时,别人帮助了自己,那么就会感激报答。正如文中的小鸟,当善良的水手们救了它,它也知道要感激报答水手,天天唱歌给水手们听,给水手们带来了快乐,艺术家们的青春献给了尊敬他们的人,而小鸟是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了它要报答的人。小鸟也和人一样,都非常爱自己的家乡。无论别人对它有恩或对它很好,也不能改变它对自己家乡。

读着巴金爷爷平实而又质朴的文字,我仿佛变成火红的一朵云彩,释放自己的光与彩。闭上眼,那日出的千万缕光芒,似乎排山倒海般涌了过来,太阳在燃烧,地平线上一片火海,千万朵火烧云,涌向了天边。

大海托起了初升的太阳,明媚俏丽而又温暖。巴金爷爷笔下的旭日是那样的美好,满载着希望的憧憬,我们不也是一轮轮初生的太阳么?冲出云层,就能普照大地,就把光明与热量奉献给祖国,为人类创建更美好的未来。

平凡的日出,在巴金爷爷的笔下变得那么生动,那么形象,那么充满活力。是啊,太阳是神圣的,太阳不屈不挠坚忍不拔的精神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在太阳冉冉升起的那一刻就代表着黎明的到来,它那灿烂的阳光曾经无数次的照耀着这生机勃勃的大地。

文章曾经多次运用比喻和拟人的手法,把太阳当作人来写,突出了太阳充满活力蓬勃向上的精神。其中有一句:“到了最后,它终于冲破了云霞,完全跳出了海面,颜色真红得可爱。”这其中的“冲破”和“跳”使用得恰到好处,把这一段描绘得淋漓尽致,使读者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受。

读海上日出的阅读感想【篇四】

从他这篇富有画意文章中,我感受到作者热爱大自然,奋发向上的感情,从“它的光芒给黑云镶了一道光亮的金边……把一片片云染成了紫色或者红色”这段话中,“镶、透、染”三个字中,我觉得巴金爷爷把太阳写的有活力和生机,同时也感受到作者坚定的信念:光明定会驱除黑暗,光明的力量是不可阻挡的。从“太阳像负着什么重担似的……颜色真红的可爱”中我感受到太阳非常坚强,也感受到作者积极向上,见到光明的喜悦心情。《海上日出》充分体现了青年时代巴金的进步思想和政治信念:新社会要到来,光明要把黑暗驱逐干净。

由于作者热爱大自然,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通过仔细观察才写出这么美的文章来。有时间我也要让爸爸妈妈带我到海边去看日出,亲身感受一下日出的壮观迷人景色。

读海上日出的阅读感想【篇五】

今天,我们学完了《海上日出》这篇课文,心中就如洪水泛滥,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课文是巴金爷爷的一篇优秀作品,文章写的生动真实,让人感觉身临其境,亲身感受日出之宏伟,日出之美丽。看着这篇纯朴的文章,我好像真的来到了巴金爷爷乘坐的那条船上,沐浴着温暖的阳光,闭上眼睛,享受着那个瞬间一切万物所释放出的光与彩。那日出的瞬间射出的千万缕光芒,似乎排山倒海,以压倒一切之势涌了过来。此刻,太阳就像一个熊熊燃烧的大火球,点燃了天,点燃了地;点燃了地平线,也点燃了海平面。看,蔚蓝的大海顿时成了燃烧的火海,千万朵红彤彤的火烧云,慢慢地涌向了太阳,渐渐地飞往了天边。

平凡的日出,在巴金爷爷的笔下变得那么生动,那么形象,那么充满活力。是啊,太阳是神圣的,太阳不屈不挠坚忍不拔的精神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在太阳冉冉升起的那一刻就代表着黎明的到来,它那灿烂的阳光曾经无数次的照耀着这生机勃勃的大地。

文章曾经多次运用比喻和拟人的手法,把太阳当作人来写,突出了太阳充满活力蓬勃向上的精神。其中有一句:“到了最后,它终于冲破了云霞,完全跳出了海面,颜色真红得可爱。”这其中的“冲破”和“跳”使用得恰到好处,把这一段描绘得淋漓尽致,使读者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受。

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感悟集锦五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我们该如何去写这个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此,读书笔记吧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感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感悟(篇一)

七月份,还处在疫情期间,听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在疫情期间销售20万册,姐妹们一致表示在新冠疫情肆虐全球之际选择共读这本世界名著。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爱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于是还是满怀期待的翻开了这本书。

读后从写作的角度,我觉得很喜欢作品中的这几个特点:一、作者不仅仅只是叙述故事,而是在世界的大环境下展开描绘;二、出神入化的细节描写,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三、文笔隽永流畅,生动形象;四、语言幽默诙谐,可读性强。

全书内容其实用一句话便可概括,就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如果结合现实来看,书中我们更多看到的是主人公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女主人公费尔明娜的一生让人羡慕,有一位地位及高且到死一直深爱自己的丈夫,还有一位在感情上钟爱自己一生,暮年陪着自己的执着男人。阿里萨一辈子未婚,感情上始终爱着费尔明娜,可肉体上却与600多名女性有染,让我感觉很压抑,很变态。细细想来,这是真的爱吗?好像只不过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我觉得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乌尔比诺医生对妻子的费尔明娜爱,贯穿在生活中的每个细节和柴米油盐中,这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

在作品中马尔克斯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这本书如同一场饕餮盛宴,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味道,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离不开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这条主线,沿途的各类风景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但是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各式菜肴填满了,好像是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虽然马尔克斯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可又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

总之,作品将大师的创作魅力展现的淋漓尽致,水平能力有限,认识难免狭隘偏颇。作为一个平凡的女人,我还是崇尚一生一世只爱一人的平静生活,因为我觉得真正的爱情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当然,如若没有,就应该另当别论了,但至少我们应该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的存在。

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感悟(篇二)

爱情其实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你相信,它存在,它就存在,你不相信它就不存在。

就好像年轻时候的费尔明娜对阿里萨的喜欢,她根本就不了解那个少年,他只是坐在长凳上拉小提琴,注视着他,她就怦然心动,对他倾心,互写情诗,但是见面之后,她恍然明白,她喜欢的只是一个幻影,并不是他这个人,他们甚至都不了解对方,都不认识对方。

而阿里萨,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只会尽全力的,溺爱他,阿里萨缺少爱情的浸润,他十分孤僻,当他遇到费尔明娜的时候,他仿佛被爱神击中,开始茶饭不思,相思成疾,我一直很不能理解,一见钟情是真实存在的吗?他只是惊鸿一瞥费尔明娜的活泼明媚,就一下子爱上了她,爱情就这么肤浅吗?而后的50年里,他和各式各样的女性发生肉体关系,但是他心中一直都在等等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天,在他70岁的时候,乌尔比诺医生终于死亡了,他也再次找到了费尔明娜,他们终于许下了一生一世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的疑惑爬满了心头,费尔明娜到底爱不爱阿里萨?如果他爱,为什么当初只是匆匆一瞥?觉得这个男人配不上自己,还是觉得这个人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就毅然决然的放弃了,走向了医生的怀抱,那为什么几十年后阿里萨,希望和她共度余生,并且殷切的和她通信拜访她,就欣然接受了他?或许不是爱情,她只是要陪伴吧。

而医生呢,就是印象中的一个木讷的古板的人,如果没有遇到费尔明娜,他或许会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过一生,他的叛逆,只在他遇到了费尔明娜,开始离他预想的轨道有一些偏差,而他们结合之后的日子,一如想象平静美好和谐,也会有磕磕绊绊,而且医生居然还出轨?我一直以为医生这样道德至上的人不会犯这种原则性的错误。

这本书叫,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从头至尾都没看见爱情,单纯的想象、欲望、生活,这就叫爱情吗?

一开始我,以为这本书,讲的是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故事,直到看到医生死亡,开始讲阿里萨的故事,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阿里萨是主角吗?几十年的感人爱情就是他和费尔明娜吗,可是费尔明娜已经结婚了呀,而且她一开始不是拒绝了他吗?50年,50年之后再爱也叫爱情吗?

我觉得这,三个人里面没有一个人得到过爱情,阿里萨一直在寻找他想象中的爱情,费尔明娜亲手把自己的爱情断送,用温情的陪伴来替代爱情的存在,而沃尔比诺医生从来就不懂爱情。

我一直认为爱情应该是完美的,而这本书中所写的爱情简直千疮百孔,不忍卒读。一度看得很生气,想弃了,但是作者写得又那么的真实,仿佛是真正发生过的,就在我们生活的世界的某一个角落,真实存在过的。

或许我们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吧,找到一个差不多的对象,看起来和谐美好的过一辈子,也会有争吵,也会有瞬间的幸福,但更多的是陪伴。

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感悟(篇三)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xx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在经过五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感悟(篇四)

不知为何,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时我总觉得一种复杂的孤独。

这种孤独来得不很浓烈,却连绵而刺痛,带着竭力的迷惘,放纵以及一些克制,在书中几乎所有角色的整段生命中留下身影。

是,所有人都在岁月的流逝中成长了,或是说变化了。蓄上了胡须,抹重了妆容,社会性地使自己长大。但在生活面前无人不是孩子。

它们依旧需要别人的陪伴,不必倾诉,只是陪伴,哪怕甚至不肯在自己的心灵中给那个陪伴者留下窗户。它们依旧不懂爱情,哪怕已经经历了数段爱情,并自我信服于自己对爱情的思考。

它们还会躲在厕所里抽烟,把往事割裂,打碎,企图使之彻底消失,它们要么压抑,要么发泄着自己堆积过剩的情感,却只能得到自己并不期许的回应。

有的人告诉自己不要去爱了吧,因为害怕伤害。有的人则把自己的心悄悄藏起,五十年如一日的保存。

在这样一个时代,疾病,衰老,死亡。贫穷,战乱,瘟疫。生活中的一切苦难,都在吞噬着人们去爱的能力,将人囚禁在孤独的小屋中。也同样只有爱,才能在短暂的片刻,消融孤独,与人心灵的平静。

或许在此时,死亡已不再成为生命的终点,而成为了升华。没有任何力量再能阻挡相爱的人相偎,灵魂共枕之时,苦杏仁的气味灿若星辉。

我想,确实如此,每个人都天生拥有,并且不会丧失爱人的能力。

霍乱时期的爱情阅读感悟(篇五)

阅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第一次没有因为西方文学中常见的长篇累牍的铺陈觉得烦——这话其实不对,人家马尔克斯先生压根就没有把太多的笔墨花费在铺陈上,小说一开始,直接就进入了叙述状态:来自安的列斯群岛的流亡者、儿童摄影师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在六十岁生日到来之前服毒自杀,作为他交情最深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进入死者房间闻到的是一种苦杏仁的气味,这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根据朋友的遗嘱,医生见到了怀着仰慕和谦卑的温柔陪伴了他一生女人——作为医生他最好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竟然不知道这位摄影师有这样一个女人,女人平静地跟自己的爱人下完最后半盘棋,然后留下他一个人静静地迎接死亡。这是小说中出现的第一份传奇爱情。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搅乱了医生的弟子庄严豪华的从业二十五周年纪念午宴,紧接着,一只飞出笼子的鹦鹉不仅把医生装饰华丽而舒适无比的家弄得乱七八糟,而且要了医生的命。在医生的葬礼结束以后,他的医生费尔明娜·达萨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正准备用最后一丝力气关上大门时,看见了身穿丧服站在空荡荡的客厅中央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后者颤抖而又庄重地将帽子放到胸口的位置,让许久以来支撑他活下来的相思之苦一股脑儿迸发出来:

“费尔明娜,”他对她说,“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宫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第225页)。既然如此,作家就要小心翼翼、并充满激情地对“爱”加以思考。这种思考主要还是落实在费尔明娜、阿里萨、乌尔比诺三个人物身上。小说中的费尔明娜容貌美丽、自负而又自尊,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无疑是幸运的,因为阿里萨和乌尔比诺两个男人都追求、崇拜她。幸运的费尔明娜是小说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阿里萨和乌尔比诺都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爱上了她。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明娜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明娜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漩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事实上,不仅是费尔明娜,也不仅是马尔克斯,在《飘》中,玛格丽特·米切尔借助于斯佳丽表达了同样的认识:经过了战争的洗礼和生活的艰辛,她才发现,她一直深深地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并不是生活中的阿希礼本人,只不过是她自己披在阿希礼身上的一件美丽的外衣。而费尔明娜之所以在一趟旅行之后告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必了,忘了吧”,正是因为她在某一个瞬间发现,她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五十年以后,她依然认为,“二十岁时的火热躁动是某种高贵而美丽的东西,但绝不是爱情”。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责怪费尔明娜呢?因为爱,所以爱;反之,因为不爱,所以不爱。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想说的很多,但好像又什么都说不出,除了感动,为了一场旷世绝恋。也许,我更希望这样的情节不仅仅属于小说。

抄录几段话,作为这篇笔记的结束:

有两部书写完后使人像整个儿被掏空了一般:一是《百年孤独》,一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在我小说的许多地方,都有对爱情的恐惧。我有这样一种印象:爱情小说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伴随着恐惧,有些恐惧的时刻不仅在恋爱关系中表现出来,而且在性关系中也是如此。——加西亚·马尔克斯

如若没有在这条河上的航行,就没有爱情可言:这样航行的最好产物就是那些把我们破损不堪的灵魂归还给我们的作品,而这其中不可置疑地包括这部炫目且令人心碎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托马斯·品钦

这部多姿多彩、时间跨度为五十年的悲欢离合的巨著,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爱情的方式、表现、手段、痛苦、愉快、折磨和幸福。它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大全。——安东尼奥·卡瓦耶罗

拿破仑传的读书感悟推荐(5篇)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阅读完作者埃米尔·路德维希写的拿破仑传以后,相信心中有不少的心得,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应该怎么写好一篇拿破仑传的读后感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拿破仑传的读书感悟”,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拿破仑传的读书感悟(篇一)

最近我认真读了一本书《拿破仑传》给我感触很深。

歌德认为拿破仑传奇像圣约翰的启示录一样,人人都觉得其中有更妙,但究竟是怎么回事,谁也不是太清楚,七巧板是任人摆布的,如果不迷不乱可以变幻无穷,但难就难在把他们拼在一切组成正确的图案。

无疑的,拿破仑是他那时代的巨星,从1785入陆军任少尉至1815年滑铁户败北被逐放至圣赫勒岛,在三十年的军事生涯中,他先后指挥过50多个战役,他越过埃及,横扫欧洲,创造了一系列在资产阶级军事史上具有历史意义的卓越范例他的一生与克伦威尔极为相似而他是仔细研究过克伦威尔的,当然无论作为政治家,还是军事家,拿破仑都是较克伦威尔更加伟大的天才。

许多崇拜着都为拿破仑唱过赞歌,当然也不乏反对者,有人称颂他是为统一欧洲实现资本主义而不断奋斗的英雄,也有人指责他是为满足个人野心而到处杀戮的战争贩子诚然拿破仑不是一个宽仁博爱的理想统治者,但是无可争议的他是驾驭战争的能手而且是这个行当里出类拔萃的匠师。

尽管拿破仑有着无比的残忍,对人类生命和言情感的极度漠视,以及有着马基雅维利式的奸诈,然而我还是要称之为英雄。

时代需要无情的英雄远胜于需要柔弱的庸人。后者至多,这能守住祖上所传下来一点点可怜的家业,而前者则可以改变整个世界。虽然对于敌人拿破仑不是一个受欢迎的人,然而对于法兰西他则是英雄国家机器总是为本国利益服务的诚然和平是美好的,但真正的和平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1815年的滑铁卢之战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对此瑞典国王卡尔十四即昔日曾在拿破仑靡下作战后来领兵与之对抗的贝尔纳多特曾经发表过如下评论。

拿破仑也不是被世人征服的,他比我们所有人都伟大但上帝之所以惩罚他是因为他只相信自己的才智把他那部庞大的军事机器用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然而凡事物极必这古今概莫能外……

这的确是一篇中肯的墓志铭。

拿破仑传的读书感悟(篇二)

阅读《拿破仑传》时,我为之深深地震撼。不仅是因为這位伟人一生辉煌的功业,同时,也出于对作者那细腻文笔的崇敬。

艾米尔x路德维希,不愧为一代传记大师。拜读其作品,犹如与其本人促膝而席,共同探究传主一生曲折的心路历程!

不难看出路德维希对于拿破仑情侑独钟,对這位伟大的天才倾注了满腔同情,祂几乎是用诗一般的语言,写下了這长达600多页的巨著。不仅文采斐然,对于拿破仑的性格与心理活动分析的细致入微,引人入胜。令每一茖阅读者,都不经然随着传主一生之浮沉而或喜或悲。被作者在字里行间所倾注的情感所深深感染!

拿破仑的一生,都在书写着“磅礴”、“恢弘”和“大气”,无论在军事上还是在政治上,都侑着辉煌的成就。在军事上,拿破仑被人們称为“一代军事伟人”祂戎马一生,亲自指挥的战役,多达60余次,比西方历史上著名的统帅亚历山大,汉尼拔和恺撒指挥的战役的总和还要多,其中侑许多战役在战争史上都侑相当重要的地位。直如今,拿破仑的军事言论和战争战例仍被作为教材在一些国家的军事院校广为传播。在政治上,祂是一位卓越的政治家。祂曾這样总结自己的成就:“我的英名并非建立在四十次胜利的战役上,也不是由于我使得万邦臣服,滑铁卢战役就足以抹煞对那么多胜利的回忆,最后的一幕往往令人忘却第一幕呀。永不湮没的是我的法典和参政院的会议纪录,我与大臣們的通讯……由于条文简明扼要,我的法典远比以往任何法典更可行、更侑效。我所设立的学校,我所采用的教育方法在培育着新一代的人才,在我执政期间,犯罪率减少;而英国的犯罪却很猖獗……”

而這些,都不是我所最关心的,因为,最触动于我的却是其在精神上的某种特质,或是祂那积极进取的心态;还侑那不知疲倦,永不懈怠的精力;那非凡的想象力,敏锐的洞察力和坚定的自信心……总而言之,祂那极具魅力的精神内涵犹如一颗炽热的恒星,而祂所缔造的功勋和所取得的荣耀就恰恰如恒星所散发出來的光芒,绚丽而华彩,照亮祂人生的全程,甚至在祂被囚于圣赫勒拿岛乃至死亡,這种光芒尤未消亡,而是化作漫天星辰,永悬于苍穹。

但是说底,一切的物质成就终将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飘然远去。我想,拿破仑之所以至今仍拥侑强大号召力的重要原因,便是祂精神上的某种特质,换句话说,是祂出众的人格魅力。“一茖人应养成信赖自己的习惯,即使在最危急的时候,也要相信自己的勇敢与毅力”、“一切都是可以改变的,不可能只侑庸人的词典里才侑”、“人生之光荣,不在永不失败,而在能屡仆屡起”、“人多不足以依赖,要生存只侑靠自己”、“为政之道就是勇往直前,侑进无退”。這些都是拿破仑的语录,而祂正是這些话的最好实践者,祂的积极进取的心态、无私博大的胸怀、永不懈怠的精力、非凡的想象力、敏锐的洞察力、坚定的自信心……叔本华曾将人分成流星、行星、恒星三类,拿破仑一定属于第三类。恒星坚守着太空,闪着自己的光芒,它属于全宇宙。那么拿破仑的精神内涵犹如一颗炽热的恒星,而祂所缔造的功勋和所取得的荣耀就恰恰如恒星所散发出來的光芒,经久不息,祂属于全人类,属于全世界。

一茖人凭借自信和勇气,凭借激情和幻想,凭借勤奋和意志所能得的,拿破仑全都得了,为了光荣与梦想,就像拿破仑那样,又侑什么可以横亘在祂面前呢?寻着伟人的脚步,我們何惧前行!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今天,在着瞬息万变的信息时代,锦绣前程又一次现展在才能卓越者面前,热血青年难道可以找比拿破仑更伟大的榜样和更可参鉴之镜么?

或许天妒其才,祂终被囚于圣赫勒拿岛。祂已经倦了,祂完成了祂的任务,祂可以用死來结束祂壮烈的一生了。就這样,一头雄狮倒下了,伴着暴风雨,就像祂來时那般壮美,祂去得凄美,却也动人。但祂的雄魂永远吸引着世人,祂的神秘永远留给后人。

踏着伟人的足迹,我們坚信,我們的人生也必将辉煌!

拿破仑传的读书感悟(篇三)

《拿破仑传》全书分成几部,从名字就能看出作者的立意,小岛,河流,大陆,大海,海岛,作者以拿破仑充满理想主义与英雄主义的精神追求为主线,所有心理描写都是围绕此展开,他的理想什么时候开始变质的,他对征服的渴望怎么让他不可自制地走向膨胀,最后走向兵败莱比锡,兵败滑铁卢,走向灭亡。作者的笔调也是激昂的,但是思想却仍然很清醒,在书中我们并没有感觉到多少对这位不世者的歌颂,也许当我们合上书之后体味一下才有。拿破仑从大革命中崛起,就像所有帝王那样,当他把既得利益的皇冠自己戴在头上之后即不愿意放下,可是膨胀的人生激情让他对坐江山无所兴趣,火与剑的征服才能让他感到不断刷新的人生乐趣与欲望,他的自我膨胀是前所未有的,他活在古希腊罗马的英雄世界里,最后当然也就只有走向毁灭。作者对他的庸俗一面与激情一面都有实在的、人性的、精彩的心理分析,非常精彩。

当一个人的天才在这个时代横行无阻,那么他的心理与欲望会如何表现?拿破仑就是一个很经典的模式。这个时代都是围着他转的,所有人都是配角,舞台的中心只在他这里,周围都暗淡了,他的历史也只能从他的性格与灵魂这里找原因,所以这是绝对主观的,也是绝对唯心的、世界精神的,那些偶然、促成因素,什么缪拉,什么纳尔逊,富尔敦,威灵顿,约瑟芬,库图佐夫,贝尔蒂埃,等等等等,都成了配角。一个人在这样的时代,他的一生又怎么可以用功利的战争成败来评价?也许他的失败和流放恰恰促成了他给历史的定型。——路德维希这个版本的视角最高,给人的思考也最多。

记得他在最后一章也写道“拿破仑认为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幸福”,现代人毕竟还是最注重幸福的,一个人一辈子不断走向辉煌的成功,把世界踩在脚下,把整个欧洲统治起来,加冕为整个欧洲的皇帝,甚至就算他统治了全世界,他又能如何?拿破仑说过,他一辈子幸福的时间加起来还不超过7天,当征服和生理已经习惯,又哪里有什么快乐?刺激和厌恶都不是幸福,征服和荣耀也不是。我们现代人也在一生中经历自己的战役,当你打胜一次耶拿战役甚至一次奥斯特利茨战役,也许会觉得无限兴奋幸福,可是多几次呢?人生的幸福不在这里啊,不在凯旋门和皇冠所代表的权力上,也不在不断刺激的欲望上。拿破仑是一个近代神话,也开启了近代成功梦的神话,可是也是一个悲剧神话。我对路德维希是如此理解的。##

拿破仑传的读书感悟(篇四)

在阅读《拿破仑传》时,我为之深深地震撼。不仅是因为这位伟人一生辉煌的功业,同时,也出于对作者那细腻文笔的崇敬。

艾米尔*路德维希,不愧为一代传记大师。拜读其作品,犹如与其本人促膝而席,共同探究传主一生曲折的心路历程!

不难看出路德维希对于拿破仑情有独钟,对这位伟大的天才倾注了满腔同情,他几乎是用诗一般的语言,写下了这长达600多页的巨著。不仅文采斐然,对于拿破仑的性格与心理活动分析的细致入微,引人入胜。令每一个阅读者,都不经然随着传主一生之浮沉而或喜或悲。被作者在字里行间所倾注的情感所深深感染!

诚然,拿破仑的一生,无论在军事上还是在政治上,都有着辉煌的成就。在军事上,拿破仑被人们称为一代军事伟人他戎马一生,亲自指挥的战役,多达60余次,比西方历史上著名的统帅亚历山大,汉尼拔和恺撒指挥的战役的总和还要多,其中有许多战役在战争史上都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直到如今,拿破仑的军事言论和战争战例仍被作为教材在一些国家的军事院校广为传播。在政治上,他是一位卓越的政治家。他曾这样总结自己的成就:我的英名并非建立在四十次胜利的战役上,也不是由于我使得万邦臣服,滑铁卢战役就足以抹煞对那么多胜利的回忆,最后的一幕往往令人忘却第一幕呀。永不湮没的是我的法典和参政院的会议纪录,我与大臣们的通讯由于条文简明扼要,我的法典远比以往任何法典更可行、更有效。我所设立的学校,我所采用的教育方法在培育着新一代的人才,在我执政期间,犯罪率减少;而英国的犯罪却很猖獗

而这些,都不是我所最关心的,因为,最触动于我的却是其在精神上的某种特质,或是他那积极进取的心态;还有那不知疲倦,永不懈怠的精力;那非凡的想象力,敏锐的洞察力和坚定的自信心总而言之,他那极具魅力的精神内涵犹如一颗炽热的恒星,而他所缔造的功勋和所取得的荣耀就恰恰如恒星所散发出来的光芒,绚丽而华彩,照亮他人生的全程,甚至在他被囚于圣赫勒拿岛乃至死亡,这种光芒尤未消亡,而是化作漫天星辰,永悬于苍穹。

一个人凭借自信和勇气,凭借激情和幻想,凭借勤奋和意志所能得到的,拿破仑全都得到了,而今天,在着瞬息万变的信息时代,锦绣前程又一次展现在才能卓越者面前,热血青年难道可以找到比拿破仑更伟大的榜样和更可参鉴之镜么?

踏着伟人的足迹,我们坚信,我们的人生也必将辉煌!

拿破仑传的读书感悟(篇五)

每当我读起这本艾米尔·路德维希写的《拿破仑传》时,就仿佛自己已置身于那个惊心动魄的年代,我聆听着历史长河的水浪击打岩石的声音,细听着雄鹰划过高空的呼啸、伫立万仞之巅的气魄。他的战争艺术,他的果敢坚毅,他的博学多识,他的传统守旧,他的风流多情,还有他由炮兵少尉荣升至法兰西帝国皇帝直至最后在囚禁地圣赫勒拿岛去世的传奇经历,激起我心中无限的浮想,难以描述。就像歌德所说的:“拿破仑的故事给我的印象,有如圣约翰的启示录。我们总觉得其中必有更多的,却又说不清是什么。”

拿破仑·波拿巴,1785年10月任炮兵少尉。法国大革命爆发后,加入雅各宾俱乐部,成为参加革命活动的少数军官之一。1783年在土伦会战中立功,获准将衔。1795年因在镇压保王党叛乱时表现果断,晋升少将,并被任命为巴黎卫戍司令。1796年统兵到意大利作战,以出色的指挥,并依靠当地的反奥、反封建力量,打败皮埃蒙特和奥地利联军。1788年率军远征埃及。1799年10月返巴黎,发动雾月政变,推翻督政府,组成执政府,任第一执政。1820某某年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称拿破仑一世皇帝。此后20某某年间,他指挥了一系列战争,但逐步丧失进步性,转化为侵略性,他不仅要对付欧洲反法联军的大敌,而且遭到被压迫各国人民的反抗。加上后期军事上的失误,遂由胜利走向挫折和失败。1820某某年被第六次反法联军打败,4月退位后被放逐至巴岛。1820某某年重返巴黎,恢复短期统治,史称“百日王朝”。同年6月滑铁卢会战失败后再次退位,1820某某年死于流放地圣赫勒拿岛。

其实书中最打动我的地方,并非是以上拿破仑的传奇经历,而是他头脑中闪烁的思想和智慧,和似乎已深入骨髓的坚毅性格和非凡气质。天才的性格和智慧的交汇处才守注的焦点。

在军事方面,拿破仑展示了他无与伦比的才能。他继承法国资产大革命初期的传统,废除雇佣兵制,代之以征兵制和志愿兵制,广泛地动员和征集农民当兵,建立了一支新型的能征善战的强大的资产阶级。拿破仑在战争指导上,善于集中兵力,敢于以少击多,力求以一两次总决战决定战争的结局;远距离机动迂回,乘敌不意,出奇制胜;采取以纵队和各兵种密切协同相结合的纵深战斗队形,不断加强的突击力;以积极进攻作战为主要的作战类型,审时度势,灵活用兵;对作战指挥有过许多创新,包括在世界上最早组建参谋部等。他的建军思想和作战原则,对资产阶级军事科学的形成和发展有深远影响,但由于阶级的局限性,在军事思想上存在保守主义(后期)和唯意志论,把军事学术看成是天才的产物和统帅灵感的表现。拿破仑晚年口述的战争回忆和有关军事学术的一些见解,被编为《拿破仑文选》。

于是有人认为拿破仑是只会打仗的匹夫,其实不然。像恺撒,腓特列大帝和拿破仑,都只是凭借战场上的胜利而执掌大权;他们的战役对后世的意义越来越小。如今,法萨卢斯战役、罗斯巴战役和奥斯特里茨战役,只在军事院校有其历史意义。上述三位将领要是除了军事指挥才能,别无他长,他们没热身就预赛的经历和马塞纳毫无区别。是政治天才,方使他们卓越超群。政治家才华的最高体现在于:他们影响了世人的命运。如果没有天才的智慧、坚毅的性格,他们真能成为政治家,乃至伟人?

作为伟大的军事家,拿破仑十分体恤他的士兵。他经常与军官们同住谷仓,与掷弹兵们同坐篝火旁。要想让士兵拥护你,在战场上英勇杀敌,就要时刻体察士兵的生活和精神状况,他深知这个道理。大家都知道他的那句名言:“每个士兵的背包里都有一个指挥棒。”看来拿破仑不只停留在关心士兵和平易近人这一层面上,他十分尊重每一个士兵,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说到体恤士兵,我们不得不提到广大民众。作为大革命中的领袖式人物,拿破仑对人民的态度很复杂,一方面它十分关注民众对他的看法和拥护程度,民众中一次小小的骚动都能引起他的注意;另一方面他认为大多数民众是愚昧无知的,应由那些少数有才能的人来统治和管理国家。拿破仑极其在意民众,因为他们能推翻统治者(路易十八已被砍头),但他又鄙视瞧不起这些他认为愚昧的人。当然,对于这种想法拿破仑从不轻易表露,偶有一次对他的亲信提起时,令对方大吃一惊。在拿破仑之前只有贵族王室掌管国家,他们拥有封号、地位、财富,除了最重要的才能。而那些拥有才能和激情的热血青年虽然挣扎地向上爬,最终也只能像《红与黑》中的于连那样被残酷的现实所吞噬;在他之后,只要你骁勇善战经历无数战争的洗礼,就能成为元帅将军,只要你圆滑机智,博学多识,就能成为参议员和大臣——无论地位的高低。拿破仑本人出生在科西嘉一个没落贵族,无钱无势的他在巴黎上学时受到巴黎贵族的嘲笑,谁知他通过努力奋斗最终统治了这个曾嘲笑过他的帝国。在早期,拿破仑的象征着自由和平等,他将资产阶级大革命的自由思想传播到所到之处。

正是由于自身经历和历史背景的原因,在早期统治中拿破仑“唯贤是举”,这个清点衣服如清点士兵般精明的人在军中只擢升有功者,从未委任过任何窝囊废——即使某人系高官之子侄辈,只有有才华的人才能提升,这激起了无数热血青年的激情,他们纷纷追随拿破仑,因此,他的身边有许多有为青年,他霉成了新帝国的新动力。

“贤”,并非意味着忠诚。狡猾毒辣的塔列朗和富歇对拿破仑并不忠诚,但他依然把他们留在身边。为什么呢?虽然这两人对他构成一定威胁,但他们是了解主子的想法的(或许他们在某些方面是相同的)——聪明人的身边应是比他更聪明的人,傻子身边才是比他更傻的人。也许拿破仑是出于这种考虑。

理想在拿破仑的人生画卷中添加了无限色彩,在它的人生交响乐中添加了跳跃的音符。拿破仑曾在写给他父亲的信中说道:“我宁为鸡头,不为牛尾”,此时的他才十四五岁,但他心中已经点燃了要成就一番事业的雄心。当征战欧洲时,老同学布里昂恭维他, 这位总司令轻蔑地笑道:“你别恭维我了,布里昂!如果我今天死去,十个世纪后关于我的记载,在世界史上都不会占到半页的篇幅!”英名永远浮现在他眼前,新规划的幻景永远召唤他,他不知疲倦地驰骋于他伟大功业之路上。他追寻的不是流星的转瞬即逝,他要做黑夜星空中璀璨的明星永远闪耀,其光芒不仅要照耀现在,更要照耀到未来。

拿破仑在追逐理想的路途中感受人生的意义,虽然它只有短短40年,但他像太阳一样辉煌。

从一个科嘉西岛上的没落贵族,到法兰西帝国的皇帝,多么有传奇色彩的经历,是什么使他成功?是他的智慧和坚毅。要想成功就要努力拼搏,没人能帮你。迅猛的狂澜要自己掀起,万仞之巅要自己攀登,千里之行要自己去走,智慧和毅力是实现理想的关键,不要因为愚昧者的意识占上风而气馁,不要因为无资本无权力而放弃,凭智慧和毅力你能在星空中找到属于自己的星星,能拥有世界。像拿破仑那样用实力开创未来,将愚昧者和金钱权力抛在身后。我们处在这个知识经济的时代,人才正竖家需要的,这给大学生创造了无限机遇。就像资产阶级大革命为拿破仑创造了环境。既然有机遇我们就要用实力去抓住他。

像拿破仑那样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心中始终拥有远大的理想,只要理想之火不熄灭,前途就不会毫无希望。因为理想是船舵,指明前进的方向;它是船桨,提供前进的动力。不要吝啬那点时间,让我霉造自己的梦想,让思想驰骋在梦想的草原上,让思想翱翔在梦想的天空中,让思想游弋于梦想的海洋中。理想是鸟儿,她需要飞翔,别囚禁她。

像那拿破仑那样怀着充满激情的理想去奋斗,用自己的才能让你的人生更辉煌。如果我失去前进的动力,我会再次拿起这本书。

读兰亭集序的感悟收藏(4篇)


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假期时我们观看了《兰亭集序》,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有关《兰亭集序》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请您阅读读书笔记吧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读兰亭集序的感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兰亭集序的感悟(篇一)

王羲之《兰亭集序》墨迹,乃天下第一行书,其文字亦属天下之第一美文也。品读文中写景、抒情、寓理之与众不一样的语言,不难感知其趣味之纯正与高雅脱俗。

王羲之说过:“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的确,人生匆匆,短短数十载而已。所以他才认为死和生同样具有重大的好处,他本来就明白“一死生”“齐彭殇”是虚幻荒唐的、妄造的。读那些文字,我感受到了他对自我生命的热爱之情。正因为人生无常,所以才更加珍惜;正因为死生亦大,所以才有无尽的眷恋……

生活在当今社会,我们并没有像王羲之那时的社会压力,所以我们就应活得更自在。“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拥有了享受生活的权利,那么就要好好地珍惜,不要等将要失去时才恍然大悟后悔莫及。

我们虽没有王羲之那样独特的见解,但只要我们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去追求自我的生命价值,那么我想我们也是幸福的,因为冥冥之中我们已诠释了自我生命的真谛,如果能够这样,那就足够了。

昨日是已走过的,明天是即将走过的,唯有这天正在走过……生命数十载,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能一帆风顺地走完这一程,固然最好;如若不能,我想只要你曾为之付出,拼搏过,曾珍惜过,那也必将是无怨无悔!

我们并不能够去改写历史,也不能够预知未来,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珍爱自我的生命,好好的活着,在有限的生命之中去创造那无尽的回忆与欢乐。请珍惜这绝无仅有的机会去活出自我的精彩,去追求自我活着的好处……因为,仅有懂得生命真谛的人,才能够将短暂的生命延长!

读兰亭集序的感悟(篇二)

《兰亭集序》这个名扬千古的古代文章,人人都说好,可我这个性格促使我说:“《兰亭集序》有什么好的,不就是个古代文章吗?写的好我才不信呢。再说了,那些字看都看不懂,现在的人看他只能说它土!”我也就这样被妈妈一脚踢进了张老师的国学班。现在再回想起来那叫一个经典。

《兰亭集序》总共有三个自然段,我看了两遍后发现它只讲了两个事情。

第一事是讲:永和九年,时在癸丑之年,暮春三月上旬的巳日,我们在会稽郡山阴县兰亭集会,玩几个游戏又感叹今天的天气。

我觉着《兰亭集序》的第一句也就是形容天气的那一句,当你在晴天时朗诵起来会有一种心情舒畅的感觉。这句诗是这样的: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聘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

之前我只说了这句是介绍天气的,可没哟最先说具体意思:这一天,天气晴朗,和风习习,抬头可以观赏浩大的天空,俯身以考察众多的物类,纵目游赏,胸襟打开,极尽耳目视听的欢悦,的确是人生的一大乐事。

第一段就到此为止。

第二段实在感叹人生,以及人与人之间千差万别的区别。

人民彼此亲近交往,俯仰之间便度过了一生。有的人喜欢那样,有的人喜欢这样,他们虽然外表、性格不同,但他们快乐时会忘记老额死亡正在前来,当对一些事物感到厌倦时,事物会随感情而进一步变化。这一点像热力学第二定律。虽然是热力学,可还是和我们的话题有关系,它说万物都会从有规律,变成无规律,又从无规律中重新出现新规律;万物都会从开心变成伤心,又改变成开心,心情和事物都会起伏波荡,人生也是如此,因此王羲之后面又讲到了生死都是大事,能不让人痛心吗?

读兰亭集序的感悟(篇三)

《兰亭集序》记叙的是东晋时期清谈家们的一次大集会,表达了他们的共同意志。文章融叙事、写景、抒情、议论于一体,文笔腾挪跌宕,变化奇特精警,以适应表现富有哲理的思辨的需要。全文可分前后两个部分。前一部分主要是叙事、写景,先叙述集会的时间、地点。然后点染出兰亭优美的自然环境:山岭蜿蜒,清流映带;又风和日丽,天朗气清,仰能够观宇宙之无穷,俯能够察万类之繁盛。在那里足以“游目骋怀”,“极视听之娱”,能够自由地观察、思考,满足人们目视耳闻的需求。那里正是与会者“畅叙幽情”、尽兴尽欢的绝好处所。这些描述都富有诗情画意,作者的情感也是平静、闲适的。

后一部分,笔锋一转,变为抒情、议论,由欣赏良辰美景、流觞畅饮,而引发出乐与忧、生与死的感慨,作者的情绪顿时由平静转向激荡。他说:人生的欢乐是极有限的,待欢乐得到满足时,就会感觉兴味索然。往事转眼间便成为了历史,人到了生命的尽头都是要死的。由乐而生悲,由生而到死,这就是他此时产生的哲理思辨。他认为“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从而进一步深入地探求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并产生了一种珍惜时间、眷恋生活、热爱礼貌的思考。寿夭、生死既是一种人力不能左右的自然规律,他在文中就难免流露出一种感伤情绪。但到篇末作者的情绪又趋于平静,他感到人事在变迁,历史在发展,由盛到衰,由生到死,都是必然的。正因人生无常,时不我待,所以他才要著文章留传后世,以承袭前人,以启示来者。

综观全篇,本文描绘了兰亭的景致和王羲之等人集会的乐趣,抒发了作者盛事不常、“修短随化,终期于尽”的感叹。[5]作者时喜时悲,喜极而悲,文章也随其感情的变化由平静而激荡,再由激荡而平静,极尽波澜起伏、抑扬顿挫之美,所以《兰亭集序》才成为千古盛传的名篇佳作。

读兰亭集序的感悟(篇四)

王羲之说过:“夫人之相与,俯一世。”的确,人生匆匆,短短数十载而已。所以他才认为死和生同样具有重大的好处,他本来就明白“一死生”“齐彭殇”是虚幻荒唐的、妄造的。读那些文字,我感受到了他对自己生命的热爱之情。正因为人生无常,所以才更加珍惜;正因为死生亦大,所以才有无尽的眷恋……

生活在当今社会,我们并没有像王羲之那时的社会压力,所以我们就应活得更自在。“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拥有了享受生活的权利,那么就要好好地珍惜,不要等将要失去时才恍然大悟后悔莫及。

我们虽没有王羲之那样独特的见解,但只要我们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去追求自己的生命价值,那么我想我们也是幸福的,因为冥冥之中我们已诠释了自己生命的真谛,如果能够这样,那就足够了。

昨日是已走过的,明天是即将走过的,唯有这天正在走过……生命数十载,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能一帆风顺地走完这一程,固然最好;如若不能,我想只要你曾为之付出,拼搏过,曾珍惜过,那也必将是无怨无悔!

我们并不能够去改写历史,也不能够预知未来,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珍爱自己的生命,好好的活着,在有限的生命之中去创造那无尽的回忆与欢乐。请珍惜这绝无仅有的机会去活出自己的精彩,去追求自己活着的好处……因为,只有懂得生命真谛的人,才能够将短暂的生命延长!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悟汇编(7篇)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在阅读了列那狐的故事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悟,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悟(篇一)

《列那狐的故事》是法国的吉罗夫人写的,这本书把即可爱又可恼的狐狸列那写得活灵活现、生动有趣:他一次次捉弄贪婪的狼、狗熊等强大的对手,让他们吃尽了苦头;他惹恼狮王,即使身陷绝境,也能急中生智、化险为夷;他也常施诡计,欺负弱小动物。

这本书把各种动物的性格刻画得十分逼真,极其富有个性。贪婪凶悍的雄狼叶森格仑、自视公正的狮王诺伯勒、聪明伶俐的白颊鸟梅赏枝、机灵精明的雄猫梯培、胆小怕事的兔子兰姆、愚蠢自大的狗熊勃伦,当然还有我们的主人公——足智多谋的雄狐列那。

列那狐是好是坏,这真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说它是好人吧,但它不是花言巧语地去骗人家,就是借刀杀人去害别人;可说它是坏人吧,要不就是别人先去惹他,再则就是因为那些人自己贪婪才上当受骗的。

这让我想起了我们生活中的一些事。在平时生活中,象列那狐那样的人还真不少,他们利用别人的弱点,占到便宜。俗话说得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要提防别人的欺诈,而且自己要做一个正直的人,千万不可有贪婪之心,不要轻易相信别人那些花言巧语,正如孔子所说”巧言令色,鲜矣仁。“

这本书幽默有趣,充满喜剧色彩,人物和人物之间的对话优雅而风趣,特别是列那的话,充满机智和戏谑,让我忍俊不禁。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悟(篇二)

伟人毛泽东有句名言:“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我特别喜欢看书,觉得很多人生的道理都可以通过书本得到。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列那狐的故事》,让我受益匪浅。

《列那狐的故事》讲述的是聪明机警的列那狐在面对强权狮王,霸道的公狼和弱小的雄鸡时,发生的一系列的故事。它左右逢源,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在错综复杂,险象环生的动物王国找到了一席之地。

我看了这本书后,对聪明的列那狐钦佩不已。那一群贪婪的达官贵人,都是那么的可恶又可恨,它们欺负弱小,毫无良心,但是列那狐却毫不畏惧,它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这些“恶人”斗智斗勇,不蛮干,遇事临危不惧,终于在斗争中狠狠地教训了那帮“恶人”,还为自己争取到了利益,真是让我解气又解恨。其实,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也是一样的道理。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险阻就是那群“恶人”。面对它们,我们要保持冷静,多动脑筋,迎难而上。切不可一遇到苦难就想着放弃或立刻寻求家长老师的帮助。我们的脑袋就像一把刀,越磨才能越亮。“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有在众多的困难险阻中脱颖而出,我们才能成为优秀的人。

列那狐的聪明机警让我震撼,让我难忘。我想我会在以后的日子里,以它为榜样,学习它面对艰难不退却,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好好学习,努力进取,成为一名优秀的新社会主义接班人。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悟(篇三)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列那狐的故事》的书,感触很深。

作者以狐狸列那和代表贵族的浪伊桑格兰的斗争为线索,把中世纪封建社会描绘成一个野兽世界和吸血强盗的王国。作者用冷嘲热讽的笔法揭露了封建制度的腐朽以及一些教士的虚伪,尖锐地抨击他们的尔虞我诈、狼狈为奸、欺压平民。故事通过列那狐的经历,形象地反映出封建社会是一个黑暗的,充满欺诈、掠夺和弱肉强食的野蛮世界,在这种社会里,只有像列那狐那样善于说谎、狡诈奸猾、阿谀奉承的家伙才能生存并占上风。

在当今社会,我们不能想列那狐那样做人,应该做一个正直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悟(篇四)

老师要求我们读《列那狐的故事》,我读着读着发现这本书趣味横生。

这本书里有聪明却又狡猾的狐狸列那,有贤惠又固执的列那的.老婆海梅林,有狮王诺勃勒,有狮后菲燕儿。狡猾的列那算计过大约整个动物王国的动物,动物们纷纷来到朝廷告列那,勃仑、梯培等人要把列那带走都没有成功,只有列那的亲外甥猪獾葛令拜把列那带到了朝廷,朝廷又把列那交给了狮王,列那被判了死刑。他的遗言感动了狮王和狮后,放了他。列那他又重新得宠,还救了狮王诺勃勒的性命呢!

这过这个故事,我想人不能靠欺骗生活,只有诚实的面对生活,人生才会更有意义。我们要诚实守信,有什么事可以与家长想办法。聪明的人从来都是把聪明用在点子上,否则再聪明也只是小聪明!

《列那狐的故事》写得很感人,我还想再多读几遍!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悟(篇五)

“攻打马贝渡”,我很喜欢这个故事里的狮王马贝渡,因为它非常的公正,特别想处罚狐狸列那,就是有的时候会被列那的花言巧语所迷惑。

有一次狮王已经确定要判列那死刑,但天知道,列那早已经做好了准备,它在城堡的周围装上了铁篱笆。在狮王马贝渡的攻击下,铁篱笆没有一点点损伤,以前没有被列那伤害的人已经丧失了信心,而之前被列那欺负过的人它们都在拼命的挣扎。士兵们越干越累,天气也越黑了,士兵们全部都累得睡在了地上,狮王也累得睡着了!天亮了,狮王才发现自己动不了了,所有的士兵也动不了了,只有蜗牛先生没有被绑住,蜗牛先生偷偷的把其它的士兵都放了下来,士兵们围住了列那,于是列那说:“我们就不能坐下来好好谈谈吗?”……

列那真是太狡猾了,再一次用它的花言巧语脱离了危险!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悟(篇六)

《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列那的可爱又可恨的狐狸,它诡计多端,只要略施小计就能获取食物,但也免不了欺凌弱小;他虽欺软,但决不怕硬,甚至敢与不可一世的狮王一决雌雄。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环环相扣,不仅有深刻的讽刺意义,还有迷人的神奇色彩。

有一次,列那把食物都吃光了,于是不得不离开温暖的家去找食物。这时,他发现不远处有一个人正在买鱼。他轻手轻脚地走过去躺在路中央。那人看见了,以为列那是张昂贵的狐皮,便走过去把他放进车箱,然后去集市准备卖个好价。列那呢,先是美美地饱餐了一顿,然后不紧不慢地把鱼穿成串跳下车逃走了。车夫到了集市才发现聪明反被聪明误。

读完这本书,我想:列那在寒冷的冬天也能吃到食物,就是因为他有克制力,如果它饿得头昏眼花时,莽撞地向鱼扑上去,就会成为车夫的猎物。相反,他用另一种方法巧妙地得到了食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这样,不能因为一时冲动误了大事;也不能轻易放弃,姚明曾经说过,努力不一定成功,放弃就一定失败,所以遇到难事时要开动脑筋。

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悟(篇七)

这个寒假,我读了《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这本书故事趣味盎然,引人入胜,我可以说是爱不释手。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马特.艾.季诺夫人。

书中的主人公列那聪明而狡猾。它曾多次捉弄他的舅舅叶森格仑;小鸡科珀;雄猫梯培和公鸡向特格雷等许多小动物,可以说既善良又邪恶。

这本书中有许多精彩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列那吃掉鹭鸶秉纱”这一章节。这个故事讲了列那的病好了,得到了医生的准许,可以出去走走了。这是列那病好之后第一次出门,它打不起精神,浑身没力气,它沿着河岸走,突然发现不远处鹭鸶秉纱在觅食,顿时,列那精神大振,心里非常激动。它心想:这是一只非常机警的鹭鸶,我要耐心地去会会它。它想到了一个法子,它在水里采了一些芦苇,上面放了一些青苔,然后让它们顺流而下,当这堆东西流到鹭鸶身边时,鹭鸶机警地碰了碰,发现只是一堆青苔和芦苇,便漫不经心地推开了,继续寻找食物。过了一会儿,第二堆又漂了过来,它觉得很安全,一眼都没看,当然,鹭鸶这一次错了,因为列那在上面躺着,它用青苔遮住了自己的身体。当列那经过鹭鸶身边时,列那猛地一跳,鹭鸶的脖子被咬断了,列那吃了鹭鸶秉纱。

从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事要严谨要有耐心。

《列那狐的故事》整本书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我们不要向列那狡诈,欺骗朋友。但是也有我们要学习的:做事要严谨,要多动脑筋。

羊皮卷的读后感通用(5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作者奥格·曼狄诺在《羊皮卷》描述了这样的情节,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怎么写《羊皮卷》的读后感呢?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收集整理的“羊皮卷的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羊皮卷的读后感(篇一)

在读了《羊皮卷》后有了许多的感受,第一卷中的投资自我给了我许多的感触。第一卷主要说的就是关于交流,哈佛大学校长查尔斯在职期间曾经说过:”在对一个淑女或绅士的毕业教育中,我认为只有一种智力开发是有必要的,那便是精确而优雅的运用母语交流。”交流是日常生活必需的,生活中少不了与人交流。好的交流能力自然能给人留下一个好的印象,更容易赢得友谊。而不擅长交流的人可能整天都沉默寡言或者说出口的话让人难以接受。因此交流对于生活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学会更好的交流能力能与陌生人熟练的交流,使陌生人对你产生好的印象。健谈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力量,它为你打开一扇心灵之门,使你在各种各样的团体中引起关注。能言善辩更容易得到他人的好感。好的交流能力还体现人的休养。人如其言,在说话时直观地反映出了一个人的教养。善于交流的人,就算他们言语寥寥,但也字字沉重有力。这就是语言的力量。因此学会如何去交流对于我们的生活也十分有帮助。

语言的力量是强大的,用好语言在生活中会有极大的便利之处。生活中我们与人心平气和的交谈时我们双方都会感到心情愉快。就如生活中我们遇到熟悉的朋友打声招呼就会感受到开心。这个我是深有体会,在自己无聊的时候、伤感的时候朋友的一声问候都会使自己感受到温暖不会在觉得自己是孤单一人。而且与一个善于交谈的人聊天时间久了自己也会变成个善于交谈的人。如果在交流的时候一个人语言粗鄙,讲话火爆,在言语中激怒我们,那么没有人会愿意与这样的人交流的。而且交流不仅可以向他人展现自己的才华,还可以提升我们的思维能力。这就是语言的能力。

在交谈时我们要亲切自然,话题要轻松而且要拉近自己和听众之间的距离要学会利用优雅而风趣的措辞使你的交流过程不至于枯燥无味。在学习交流的同时我们也同样要注意交流的方式,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并不是一味地宣传鼓吹自己,还要学会倾听他人的交谈。这样也可以在倾听中弥补自身的不足之处。学习交流最重要的是要学会主动与人交谈,只有这样坚持不断的练习才会使你变得擅长交谈,同样也会让你变得更加自信。

交流能力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能力,对于大学生的我们来说更为重要。因为在大学里善于交流的人总会交到更多的朋友同时也有更多的机会去表现自己去提升自己,这样在大学生活中学到更多的东西。学习如何变得更加擅长交流才能更加适应社会的生活。因为我本身也不擅长去交流,在进入大学后才知道擅长交流的好处,就像我去面试时在做自我介绍的时候除了说自己的名字来自哪里之外就不会说其他的了不像其他人谈吐自然。因此学会如何去交流真的很重要。

羊皮卷的读后感(篇二)

在毕业之后,我的脑海里有诸多想法和目标,却也只是在心里勾画着,同样也困惑着。直到看了羊皮卷,才挖出困惑的源泉,因为那些想法和目标,都在脑海里、心里,没有明确在行动上。如《羊皮卷》所言:张地图,不论多么详尽,比例多精确,它永远不能带着它的主人在地面上移动半步。一个国家的法律,不论多么公正,永远不可能防止罪恶的发生。任何宝典,即使在我手中的羊皮卷,永远不可能创造财富。只有行动才能使地图、法律、宝典、梦想、计划、目标具有现实意义。行动,像食物和水一样,能滋润我,使我成功。

看完之后,我告诉自己,不要明天开始,也不要等会开始,要从现在开始,眼下开始,我会竭力于行动,将专业技术、个人态度提升更高一楼层。如羊皮卷所言:拖延使我裹足不前,它来自恐惧。现在我从所有勇敢的心灵深处,体会到这一秘密。我知道,想克服恐惧,必须毫不犹豫,起而行动,唯其如此,心中的慌乱方得以平定。现在我知道,行动会使猛狮般的恐惧,减缓为蚂蚁般的平静。

我会做仁和骨科的一个齿轮,分分秒秒不停的为院系贡献出自己薄弱但是全心全意的力量。不找借口,做最优秀的自己,最忠诚的员工,最默契的同事,我会将自己的心意付诸行动,让分分秒秒的时间为我见证。如羊皮卷所言:从此我要记住萤火虫的启迪:只有振翅的时候,才能发出光芒。我要成为一只萤火虫,即使在艳阳高照的白天,我也要发出光芒。让别人像蝴蝶一样。舞动翅膀,靠花朵的施舍生活;我要做萤火虫,照亮大地。

不给自己的懒惰找理由,不管是工作,还是梦想,我都会从现在开始,我现在就付诸行动。

羊皮卷的读后感(篇三)

在我沮丧悲伤之时,有一本书引领我爬出充满失败创伤的茧壳;在我得意自喜之时,有一本书提醒我戒骄戒躁,心怀感恩;在我得失徘徊之时,有一本书让我懂得控制情绪。

这就是我一向爱不释手的《羊皮卷》。它犹如一炷明烛,照亮我人生之路,引领我正确看待人生路上的挫折与失败,告诉我怎样去利用自我的智慧。

生活中有不少人为过去发生的事耿耿于怀,却不想办法弥补自己造成的后果。在本书的第三卷中有这样一句话:过去的是非成败,我全不计较,只抱定信念,明天将会更加美好。的确,过去并不等于未来,过去的成功已成为昨日的辉煌,过去的失败也早已化为泡影。对于今天来讲,所有过去的一切都不再是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抓住今天的每一分每一秒,你就能成功!

人活在世上,都需要尝试不断超越自我。无论做什么,都务必有一个信念,这就是坚持不懈,直到成功,这也是书中要我们牢记的平衡法则。每一次的失败都会增加下一次成功的机会;每一次的拒绝就是接近下一次的接纳;每一次皱起的眉头就是下一次舒展的笑容。我们要为自己的每一天确立目标。有了奋斗的目标,不论在任何时候我们都是成功的追随者;有了对人生渴望的目标,我们才能够用心的心态去对付每一个困难,即使目标不大,也永不疏忽,努力做到最好。要明白,超越自我,相信自我,才能跌出人生的泥潭。

一滴水蕴藏着浩瀚的大海,一本书孕育着博大的智慧。从书中找到我们生活的方向,从书中找回自我。《羊皮卷》让我懂得再长的路,一步一步也能走完;再短的路,不迈出双脚不能到达。

羊皮卷的读后感(篇四)

《羊皮卷》是我之前一直在看的书!这本书是从世界上最伟大的文献中摘选并整理出来的,作者都是近200年来美国各个行业中的成功人士,他们根据自己的经历,循循善诱地向世人告知成功的秘密以及由之所带来的幸福生活的意义。

在阅读此书的过程中,会让我觉得豁然开朗、感觉自己很幸福,感觉到成功的大门随即为我敞开,只要支持,只要再支持一会,等待黎明的曙光,然后紧紧的握住手掌,成功就在掌心了。这个道理说出来只是几个字,却总的做不到,甚至很多事情在成功的前一秒放弃了,错失了唾手可得的成功,不是没有能力,不是没有机遇,也不是不够努力,只是少了一份坚持到底的决心和勇气!

“我不是为了失败才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我的血管里也没有失败的血液在流动。我不是任人鞭打的羔羊,我是猛狮,不与羊群为伍。我不想听失意者的哭泣,抱怨者的牢骚,这是羊群中的瘟疫,我不能被它传染。”卷三中这样一段话让我记忆颇为深刻。是的,没有人是为了失败来到世上了,都是为了主宰自己的命运,为了体验世界和人生,为了渴求的美好,为了这一切,都在不停的努力着!但是,光有这份心和这个认知还是远远不够,还必须同时意识到,没有什么是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得到了,成功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想获得想要的,首先要付出,其次要懂得付出的方式,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住!

其实我们很明白,成功的人中不一定都是聪明的,但是都的有惊人的毅力坚持下来了。我们生活在社会里,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不一定每一个都能理解我们或者被我们所能理解,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挫折和磨难,而我们所能做的有限,仅仅是坚持住,守住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一直一直守护者,不让任何人抢了去。以前没有那么多的体会,直到踏上社会,开始工作,才发现,人看似平等,但真的是有很多区别的。

别的不说,光天分和性格上就有很大的差别,做事情似乎总是不如别人那样花的时间少,做的事情却很好。其实一件事情的结局无非只有两个,要么完成预期目标,要么未完成预期目标。但是做一件事情的过程却可以有不同的方案,甚至彼此间可能会千差万别到截然相反。然而无论最后是什么样的结果,在做这件事的过程中,能够让人体会到很多的东西,从中学习到很多的东西。

对我而言这就足够了,每个人的能力是不同的,虽然原来的起点可能都是一样的,但后来为什么不一样?因为他们所接触过的事情,各自采取了不同的方案去实现,经历的过程是不同的,从中体会到的东西更是不一样的。

人活在世上,都需要不断尝试不断更新自我,坚持不懈,直到成功。这不仅是一种觉悟,一种信念,一种坚持,更是一种态度,一个帮助人们走向成功的态度。不管遇到了什么事,都一定要坚持,可以不必别人聪颖,可以不必别人富有,可以不必别人优秀,但是一定要有这样一份坚持,不成功,决不放弃。

在有限人生里,我们面临着选择的惶恐、征服的快乐、挑战自己的勇气,所有大喜大悲情绪都浓缩其中。羊皮卷一书,它浸透着不断提升自身的人生观,给我们以适应、把握世界的心灵。没有说教意味的文字中,娓娓道出人生的真谛:在这个非理性的世界里,也许充满了种种的不公正和令人窒息的罪恶。对待世界的方式有很多种,重要的不是别人如何,而是你如何。追求幸福、财富、关爱是人生的权利。

人生如同一条河流,它静静地流着,有时激越,有时舒缓,于不经意间收获最美的风景。在这条河中你应该始终透彻、明晰,绝不允许任何的玷污,而幸福也许就在下一个转弯处。人生的美在于一种缓慢,缓慢绝非停滞。动手慢慢做与空想也许是“羊皮卷全书”最简单但又最有意义的启发。动手慢慢做,困难得以征服,自我得以超越,于是托特建成了贯穿巴拿马的铁路;乔治挖出了法国人挖不出的运河;身无分文的洛克菲勒成了百万富翁。怀有梦想的人很多,但实现梦想的人太少,最伟大的力量在于动手。言不行、行不果,绝大多数人沉沦在很多微不足道的借口中,梦想很容易,实现很难,仅仅一个自我已难以逾越,何况其它各种纷扰?

幸福和成功最终要靠我们自己。一个人要去做什么,决定权在自己,成败的结果可以说是个人的奋斗造成的。自己可以选择愉快、乐观、向上的积极心态,或者相反。显然前者导致成功和幸福,后者则导致失败。要成功必须有足够的时间、精力的投入。如果思想上松弛,或者不想投入,那么,成功之梦必然成为泡影,人生的价值、人生的意义,很多人都在寻找,看了这本书,让我若有所思!

羊皮卷的读后感(篇五)

《羊皮卷》是一本可以让你走上成功之路的,一本深奥的书。我都没有看太懂,所以看了比较久。

《羊皮卷》这本书是由美国的著名学家奥里森马登创作的。它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你的人生之路。这本书还是一本超越自我极限的“奇书。”

它主要讲了全球成功人士的“启示录。”

在20世纪50年代,一位美国青年,由于年轻无知,失去了自己一切宝贵的东西——家庭、财产和工作,凄惨的流落街头,四处寻找着赖以度日的`种种答案。

直到有一天他收到“来自上帝的馈赠”——一位神父交给他一份包含15本著作的书单。从此他奇迹般地获取了一股神奇的力量,很快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他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的作者,奥格曼狄诺。

《羊皮卷》这本书其实是打开这部人生百科全书的钥匙你一定会获得非凡的感悟和无穷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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