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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3-04-02

最新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精选3篇。

你知道撰写作品的读后感的技巧吗?在阅读了作品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当我们在读完这种优质的作品后,不妨用笔记录下来自己的读书感悟。读书笔记吧的编辑花时间专门编辑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篇1

终于读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不知道应该怎样来表达我此时此刻的心情,是悲伤……心中像是有一片波澜,久久未能平静。

书中内容是围绕美国黑人奴隶制社会时期两个黑人奴隶的生活所展开。开篇描绘的是一个十分和谐的家庭,每天生活在美好之中。然后,开始描写当时美国黑暗的社会背景,将这个家庭中的主人,汤姆叔叔,安排到了一个十分险恶的环境之中。揭示当时美国黑人奴隶制社会的黑暗,表达了人们期盼自由,对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的唾弃!最终结局,主人公汤姆叔叔死去,但是,依旧有人们在帮助他完成自己的那个美好的愿望——进行一场废除奴隶制的斗争,让所有的黑人奴隶得到自由,与家人团聚,不再遭受非人的待遇。一八五零年美国联邦议会通过了《逃奴法案》,规定任何人不得收留逃奴,自由州的居民如协助逃奴,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部法案的颁布,加上比彻·斯托夫人曾经目睹许多无辜的黑人奴隶的生活,使得她想要写这样一本小说,唤醒人们的意识。

对于成长在21世纪的我们,我想大概永远也没有机会经历那样的事情,因为现在的社会正呼喊着“人权、平等”!也许正是因为当时社会的丑恶,使得我们能够借鉴历史,不让历史重演。我们看到了社会的发展,同时也在同情那些为社会发展而牺牲的人们。正是因为有那么多的奴隶受到了不平等待遇,正是因为比彻·斯托夫人的这本著作,使得人们得以醒悟,进行斗争。现如今,在我们初2的政治书上写着,即使是犯罪者,也有人格尊严权。所以,我们在这里要看到事物的两重性。任何事物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因为有了当时的黑暗,让如今的人们清楚地认识到尊重任何人的人格!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例子。在课外书上,描写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于是,就五柳先生的读书方式,我们展开了讨论。正方的见解是:这种读书方式好,读书本身就是要领会要旨,如果在一字一句的深究含义,容易把文章读得支离破碎。反方的见解是:这种读书方式不好,读书时要详略得当,才能更好的把握内容。其实,细细品位,许多我们司空见惯的事情,也是如此。人们都说读书好,可书籍也分好书坏书;许多人喜欢钱财,可在钱财给我们带来享受的同时,也污秽着我们纯洁的心灵……诸如此类的事情数不胜数。所以,我们不要在看一件事情是妄加评论,而是从正反两个方面去想,才可以把事物看的透彻些。

《汤姆叔叔的小屋》,比彻·斯托夫人的心血,至今为止已经出版150多年了。这150年里,不同的人,有过不同的体会。尽管如此,书中作者的所想,依旧是我们在社会发展历程中,人类不变的追求!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篇2

在(谢尔比家的)一个餐厅时,谢尔比先生(可以简单介绍一下谢尔经和汤姆以及哈利和依莱扎)和(介绍一下黑利和尔债不能还的原因)黑利奴隶贩在谈话,谢尔比先生因为欠了黑利的债,要用奴隶来尝还,两个人计论好决定用依莱扎的儿子哈利和管家汤姆来还债。不料,依莱扎把哈利偷偷带走,黑利只拿了汤姆走(拿了汤姆走,拿字用得不当),黑利把汤姆的脚拴住,运送到了船上,船上有很多游客,黑利给了奴隶在船上自由走动的权利。有一天,他看见一个小女孩中伊娃不慎落水,汤姆把她救了上来。她的父亲圣莱克尔买下了汤姆。汤姆来到了圣克莱尔的庄园,为主人赶车,后来伊娃和她的父亲接连病死,圣克莱尔的太太玛丽把汤姆卖到了雷格的种植园中,雷格是个凶残的人,汤姆因为拒绝打别的奴隶,和不说出逃走的两个奴隶的去向,被毒打致死。

(整个故事简介写得挺好,用字不多,但写出了主要内容)

(把这个放在开头比较好)这篇小说讲了美国的奴隶制,在奴隶制期间,黑人家庭可以随便拆散,人可以被像东西一样卖来卖去,所有的奴隶都是奴隶主的财产。汤姆被卖掉后,只能抛弃家庭,背井离乡。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篇3

读过美国近代史后,我认识了一位了不起的美国总统,他就是废除奴隶制维护美国统一的一代伟人——林肯。但是大多数人肯定不知道,在林肯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时候,还有另一股力量也在掀起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它来自斯托夫人的一部书,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犹如平地一声霹雳,震撼了美国社会。

书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全文读完,我的心也为之阵阵震颤,泪水已镶嵌在了眼角,说真的,这种滋味和上次读《悲惨世界》时候的感觉是如此相似,是深深烙刻于心底的疼痛,不好受。虽说结尾是快乐美好的,但我对主人公汤姆的去世感到无比伤感。的确,黑奴的遭遇是多么悲惨。文中描述了像烈格雷这种残暴凶恶的奴隶主,经常殴打黑奴,强迫黑奴做不愿做的事情。也有运气好的,可能会遇到像圣克莱尔和小乔治这样宽容博爱的主人,但他们的身份仍然只是奴隶。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为什么不过是肤色不一样,他们的命运就要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呢?黑人与白人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差距,为何黑人就要成为白人的奴隶呢?从书中主人公汤姆——一个可敬的黑人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吃苦耐劳,精明能干,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无论你是什么肤色的人,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是什么种族,都是一样的,在这大千世界中没有高贵和低下,没有最好和最差,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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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小屋读后感合集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读完作品之后,我们感觉到自己的思想得到了升华。读完之后,写读后感来记录你的启发吧。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读书笔记吧编辑为你整理的汤姆叔叔小屋读后感,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汤姆叔叔小屋读后感(篇1)

美国学者詹姆斯评价《汤姆叔叔的小屋》搅动了美国表面的艺术,顿时引起一场骚动,并宣告一个特殊时辰来临。据说就连第十六任总统林肯接见斯托夫人时也说:“构成那次巨大战争(南北战争)导火线的,想不到竟是这位身材矮小的可爱的夫人!”可见《汤姆叔叔的小屋》不论是从文学作品还是社会意义的角度讲都是一部不朽的作品。

这本书的另一个译名是《黑奴吁天录》, 斯托夫人沿着两条平行线索描述了两个黑奴不同的人生遭遇。

伊莱扎是一个婢女,当她偷听到谢尔比夫妇要卖掉自己的孩子后,便连夜带着小哈利逃离谢尔比庄园,在奴隶贩子的追捕下, 她抱紧儿子不顾一切的跳上河中漂浮的冰块,并不停留的从一块又一块的浮块上跳过去,奇迹般地跳到对岸,岸上的人都为她的壮举大惊失色,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她们母子到了一个保护奴隶的村庄。后来意外地遇见也从奴隶主那儿逃出来的丈夫乔治,全家人一起前往加拿大。她并没有屈服于命运的安排,母爱的力量让她跨越种种磨难,来到了自由的世界,获得了新生。

汤姆做事干练、忠心耿耿、深得主人的信任。当汤姆从伊莱扎那儿得到主人要卖掉自己的消息后,却不愿逃走,认为那样做是背信弃义,辜负了主人对自己的信任,认为自己应为主人分忧,让主人卖掉自己偿还债务。于是汤姆忧伤地告别家人,跟着奴隶贩子黑利上了驶往密西西比河下游的轮船,他被几次转卖,最后仍旧被毒打致死。他对待阴森冷酷的社会,没有反抗,只有顺从与忠诚。在接近生命的终点时,他大声地说道:“你买下了我的肉体,却得不到我的灵魂,我的灵魂不是属于你的。” 我欣慰的看到了他内心反抗意识的觉醒,他灵魂的自由是一直存在的。

汤姆以前的少主人乔治把汤姆葬在一个多沙的小丘上,他跪在汤姆叔叔的坟头说:“我向你起誓,从现在起,我愿尽我的一切力量,把可诅咒的奴隶制度从我们的国土上消灭掉。”乔治回到自己的庄园后,召集全体黑奴,发给每人一份自由证书,他实践了对汤姆叔叔的承诺。

“奴隶法,对我来说,是难以置信的、令人吃惊的和可悲的。如能把这个罪行和不幸沉入大海,那么我会愿意和它一同沉入海底。”从这样深刻的思想出发,斯托夫人在四十岁时拿起了笔,深深揭露了奴隶制践踏人性的罪恶。文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斯托夫人对妻离子散、骨肉分离的场面的描写,那种撕心裂肺、催人泪下的效果和震撼人心的力量让人更加深刻体会到奴隶制的泯灭良知。正如斯托夫人说的:“一想到我国的人们在对待奴隶问题上的残酷和非正义,我的心就痛苦得几乎破碎……”

汤姆叔叔小屋读后感(篇2)

最近,我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斯托夫人。这本书描述了一位真诚、善良、勇敢、友爱的仆人,他的名字叫汤姆,让我知道了在成长的过程中应该具备的优秀品质。

故事内容是:汤姆叔叔作为一个仆人,对工作任劳任怨,对主人非常忠诚,可是他的主人却因为欠债把汤姆叔叔卖给了一个人贩子。人贩子把他买到的奴隶通过船运回南方,在船上一个得了不治之症的小女孩,特别喜欢汤姆叔叔唱歌,就坚决请求她的父亲圣克莱尔买了下汤姆叔叔、由于圣克莱尔主张解放黑奴,利格里等奴隶主对他恨之入骨,隧下毒手将他暗杀,从此,汤姆叔叔又落入奴隶贩子利格里手中。汤姆叔叔为解救利格里的女仆卡茜,被车撞得重伤致命。他在生命奄奄一息的时刻,他终于明白了只有斗争才会获得自由。他鼓励黑人朋友们与白人展开斗争,看到自己的朋友们取得了胜利,他终于欣慰的离开了人间。

看完这本书,我被汤姆叔叔所具有的高贵品质所感动,让我明白不管人在什么样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心存感恩和希望,做一个正直,善良,友爱的人。

爸爸的话:感谢李老师倡导的“多读书,读好书”阅读理念,让孩子从读书到爱上读书,再到读好书。在阅读中增长自己的知识,体味故事中蕴含的人生哲学道理,在家长的引导下培养良好的习惯和品质,用心体会和感受到“书中自有黄金屋”的深刻内涵,在成长的路上与书相伴、与书为友。

汤姆叔叔小屋读后感(篇3)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一样。”在我的生活中,书籍就是一座花园,一本本好书便是那一朵朵艳丽的花儿。倘佯于经典名著这丛不败的鲜花中,我似饿了的蜜蜂尽情吮吸着它们的精华。其中《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朵“七色花”深深地吸引着我。

漫步在书的世界里,在我望眼欲穿的那一刻,“七色花”在我眼前含苞而绽。恬静的红,冷落的紫,苦笑的绿与白......如“锦绣”般呈此刻我眼前。

恬静的红--艾乐吉林

天真可爱的艾尔吉林拥有着天使般美丽的脸庞和纯洁的心灵。她能够不分彼此地,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无论是白人,黑人。好人或是坏人。这在当时社会背景下是很难得的一种精神。

但我真正欣赏她的并非是这些,而是她在临死前还不忘为社会再造福音。她似乎感动了所有的奴隶,也感动了所有的读者。一位十几岁的女孩,一颗纯洁的心灵也为主人公汤姆叔叔带来了许多温暖。

冷落的紫--汤姆叔叔

汤姆叔叔是一个逆来顺受,任由奴隶主摆布的人。他信仰上帝,他追求自由,他认为上帝能够帮忙他逃离苦难。他曾说过:他的身躯是属于主人的,但他的灵魂是属于自我的。他为了自我的主人一家能够平安,放弃了逃跑的机会,让奴隶贩带走了。他的乐于奉献和舍已为人精神都让我为之振撼。

并且汤姆叔叔还十分能干,精明......任劳任怨地替谢比尔先生管理庄园。

苦笑的绿与白

依丽莎一家人善良且又胆小怕事。虽然他们夫妇是这样貌的人,可是为了自我的孩子--小哈里不被卖掉,而去努力斗争,之后他们离开了肯塔基,从而获得新生,但这过程是艰难的。

在主人们未将把小哈里卖掉时,曾向依丽莎保证过,他们是不会将其卖掉的。但结果却恰恰相反。于是她开始质疑,又回想起以前的事,她觉得虚伪,便开始苦笑,但最终他们是笑到最终且这不是苦笑,而是对自由到来的欢笑。依丽莎的笑让人们看到了期望,看到了光明。

幽暗的黑--托普西

托普西和所有的黑奴有着同样的遭遇。我同情她的原因是:她从小就在奴隶主的打骂中成长,令她养成了说谎,偷东西的坏习惯,把她原先那完美,纯洁的心灵玷污了。

但幸运的是她遇到艾娃,这个心灵纯洁的女孩感化了她。她正渐渐地为“由幽暗的黑转化为纯洁的白”而努力。

儿时,我曾看过这朵"七色花",但那时只是懵懵懂懂。如今再阅读。我的思绪似从微雨中洗去了它的尘垢,让这朵花那甜软光泽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也让那浓郁的芳香再度扑入我的鼻间。

这朵“花”,对当时社会起到了进取作用,异常是美国废奴运动和美国内战中以林肯为代表的正义一方获得胜利,产生了巨大的作用。

这就是“七色花”的故事。了解它的人会更多,这故事会在不一样的人和不一样的时间内流传。

汤姆叔叔小屋读后感(篇4)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一本书主要是说:汤姆,原是奴隶主谢尔贝的奴隶,从小服侍主人,成年后管理农场因主人谢尔贝在生意场上失败后,准备把汤姆和一个女奴的儿子卖掉,从次汤姆就像商店里的物品被卖来卖去。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一本书中的汤姆,是一个为自由而奋斗的黑奴。在黑人和黑人谈话的时候是平等的,可是要是黑人和白人在一起谈话,那就是会受到白人的歧视。汤姆叔叔那种坚决不屈服命运的精神很使我感动。他虽然被白人害死了,但是死后他的遗愿达到了,让黑人们获得了自由。

我记得有一次,我们班的一位同学考试没有及格,我们班的所有同学,都嘲笑她、歧视她。后来我看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一本书,知道了我们不应该嘲笑同学而是鼓励她再接再厉,取得更好的成绩不再考不及格。

这就是我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最大的感受。

汤姆叔叔小屋读后感(篇5)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1852年由美国作家哈里特·比彻·斯托(斯托夫人)创作出版的一部反奴隶制为主题的悲剧长篇小说。它的问世对美国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导致了对奴隶制的广泛批判,甚至被认为是导致美国内战的诱因。它主要讲述了当时奴隶是如何从一个主人卖给另一个主人的,他们的主人如何对待他们,与亲人分离,以及奴隶对获得自由的渴望。

故事开篇于一个肯塔基农场。小说刻画了多个重要角色,但以汤姆叔叔和伊莉莎为主角。由于农场的主人欠贩卖奴隶商人的钱,被迫要卖掉汤姆叔叔及伊莉莎的儿子。农场主的儿子知道要出售奴隶这件事后,感到十分失望。伊丽莎知道这件事后,她带着她的孩子星夜逃离了农场,奔赴加拿大寻找他的丈夫以求庇护。

奴隶商发现伊丽莎和孩子逃走了,便追赶他们。途中在其他奴隶的帮助下,伊丽莎渡过了俄亥俄河。后来,找到Quaker家的暂时借住,并在这里遇到了她的丈夫。经过与奴隶主们的接二连三的斗争后,他们一家最终逃到了加拿大。

汤姆则没有反抗,汤姆被卖给了南方新奥尔良地主Clare先生。这些奴隶们因为受到较好的待遇,变得不老实和虚荣。但是汤姆叔叔并没有这样,相反始终如一的品行,获得了Clare先生的喜爱,以及他女儿的崇拜。此时,汤姆收到他老主人的一封信,信中说,原主人将会筹集到钱,将他重新购买回来,并与其在肯塔基的家人团聚。然而,Clare先生的暴毙,使得汤姆落入了无情的Clare夫人手中。Clare夫人把汤姆卖给了臭名昭著的种植园主Legree.后来,汤姆在种植园遇到一位绝望的妇女。这位妇女熟知Legree怕鬼的心理弱点,施计假装逃跑后又躲在种植园的"鬼屋"里。Legree发现后,狠狠的殴打汤姆,强迫汤姆说出那位妇人的藏身之地。但是,汤姆始终守口如瓶直至被殴打至死。汤姆尸体被Legree遗弃,后由乔治埋葬。汤姆临终时,渴望进入天堂而不是继续这样苦难的人生。

这部小说描述的主题有奴隶制、暴力和宗教等。小说中不仅描述了奴隶的苦难和痛苦,而且描述了奴隶制对参与其中的每个人的伤害。奴隶制不仅是极不道德的,而且在经济、社会和政治方面也被认为是落后的。这部小说中的另一个主题是暴力。奴隶们被鞭打、殴打、虐待、挨饿、处死。《汤姆叔叔的小屋》无疑是一本经典之作,故事会让我们明白很多美国十九世纪的历史。因此,我强烈推荐这本书。

汤姆叔叔小屋读后感(篇6)

读过美国近代史后,我认识了一位了不起的美国总统,他就是废除奴隶制维护美国统一的一代伟人——林肯。但是大多数人肯定不知道,在林肯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时候,还有另一股力量也在掀起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它来自斯托夫人的一部书,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犹如平地一声霹雳,震撼了美国社会。

书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全文读完,我的心也为之阵阵震颤,泪水已镶嵌在了眼角,说真的,这种滋味和上次读《悲惨世界》时候的感觉是如此相似,是深深烙刻于心底的疼痛,不好受。虽说结尾是快乐美好的,但我对主人公汤姆的去世感到无比伤感。的确,黑奴的遭遇是多么悲惨。文中描述了像烈格雷这种残暴凶恶的奴隶主,经常殴打黑奴,强迫黑奴做不愿做的事情。也有运气好的,可能会遇到像圣克莱尔和小乔治这样宽容博爱的主人,但他们的身份仍然只是奴隶。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为什么不过是肤色不一样,他们的命运就要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呢?黑人与白人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差距,为何黑人就要成为白人的奴隶呢?从书中主人公汤姆——一个可敬的黑人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吃苦耐劳,精明能干,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无论你是什么肤色的人,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是什么种族,都是一样的,在这大千世界中没有高贵和低下,没有最好和最差,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

2023读后感:长腿叔叔读后感篇一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人类的成长,都是和阅读联系在一起的,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一篇优秀作品读后感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23读后感:长腿叔叔读后感篇一”,赶紧看看对您有没有帮助吧,喜欢请收藏哦!

最近几天我看了一本由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本文为我们讲述了朱蒂从小就住在孤儿院,她18岁那年,因一篇作文《忧郁的星期三》使一位好心 的董事——史密斯先生决定供她读大学。

但是,前提条件是她必须每个月寄给他(被朱蒂称作“长腿叔叔”)一封信。当朱蒂发现她不会收到回信时,不免多了一丝青春的抱怨。直到遇见谈吐不凡的杰夫,才重新联络。当她要向杰夫告白时,发现长腿叔叔竟是——杰夫。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朱蒂,虽然她是个孤儿但她很坚强很满足很乐观,很积极进取。因为当她明白自己就是个孤儿,当一切变为零,她就需要新开始,重新新奋斗,重新新生活。面对一切不可挽回的局面时她用那种积极向上的心去改变了一切,创造了幸福。

在生活中,有三类人,第一类是消极的人,第二类是积极的人,第三类是时积极时消极的人,我就属于第三种人。这三类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都有许多不能割舍的东西。

在读完这本书以后,我最大的一个启示就是一定要向朱蒂一样乐观开朗,因为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你自己。

最新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600字精选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一部好的作品,它的作品一定不会差,我们可以将读完书后所获得的收获写成一篇读后感。您一定也想写好一份读后感吧!读书笔记吧编辑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

《我的叔叔于勒》是我读书年代学过的一部短片小说。它的作者是法国作家莫泊桑,是我喜欢的作家之一,我认为这部小说很有意义,是值得我们去读的一篇作品。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是菲利普夫妇。他们的生活过得其实并不怎么好,生活中都非常节约。菲利普有一个弟弟叫于勒,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于勒有钱了之后就变成了好心的于勒,有办法的人,正直的于勒。当在船上看见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那个人和流氓。

在船上他们耻于和于勒相认,尽管他和于勒是亲兄弟。当“我”给了十个铜子给于勒的时候,要遭到斥骂:“你简直是疯了!那十个铜子给这个人,这个流氓”。我想如果于勒是一个有钱人他们一定会去主动迎合他的。

这篇小说,我真的觉得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他们竟然可以连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他们心中嫌贫爱富,他们的品质及其低下。从这一系列的事情中,我看到了人性的丑陋。金钱是好东西,如果用钱去衡量感情,那么人心就没有温度了。我们身边就都是行尸走肉了。

在现代社会中人心的确变得很冷漠,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们用心去面对那就可以战胜任何困难,世界一定会变得美好。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2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著名的“短篇小说之王”莫泊桑的小说《我的叔叔于勒》。

小说中讲了叔叔于勒的故事,一封来自美洲的书信,彻底改变了菲利浦一家对于勒的看法。当他挥霍掉自己甚至大部分菲利浦的财产时,他是“败家子”、“无赖”、“混帐东西”,是“毫无用处的废物”。而当于勒在信中说自己赚了钱希望日后弥 补 菲利浦的损失后,近摇身一变成了他们口中的“正派的人”、“有良心,诚实可信的人”。“等我们的好于勒回来,家里情况就会大大改观。这一家子,总算出息了一个人!”母亲这样讲。父亲看到从远处归来的轮船时,总是满怀希望地说:“嘿!如果于勒在船上,那多叫人惊喜啊!但是后来他们在轮船上发现,衣衫褴褛、又老又脏的老水手是于勒,翘首盼他归来的心情一扫而空,骂他是“骗子”、“无赖”。连“我”因为他是亲叔叔的亲戚关系给他十苏小费也受到责骂。最后,他们因为怕受到连累而匆匆离去。

读完全文,我们可以清楚地感受到菲利普夫妇对于勒截然不同的态度。导致态度变化如此之大的“神奇”的东西是什么呢?金钱!他们用金钱和利益权衡了于勒和他们之间的亲情和他的品质。“祸星”“骗子”到“正直的人”“诚实的人”和后来又改为“无赖”的称呼的巨大落差,能看出他们的肤浅和庸俗,菲利普夫妇对于勒态度随着于勒的财富而不断的变化。唯一不变的是他们自私贪婪的本性,文中还说“那个年轻人最终决定向二姐求婚,也是因为有一天晚上,我们给他看了于勒叔叔的那封信。”这也揭示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金钱势力统治下小资产阶级的自私、虚伪,用金钱衡量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风气。

文中的“我”给了穷老头一百苏银币和给于勒叔叔十苏小费,说明“我”是很有同情心的,这也是在菲利普一家中唯一的一个正面人物。人间有很多东西都是金钱无法取代的:友情、亲情、爱情、快乐……我们应该像文中的主人公“我”一样拥有同情心和爱心,并且淡化金钱,不要被金钱所迷惑,用真诚的心感受人间美好的情感。

我不禁再次翻开书,翻到写着“我的叔叔于勒”的标题那一页。这篇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不良风气和对小人物的无奈、同情的短篇小说让我受益匪浅,我们应该珍惜亲情、淡泊名利,对弱者拥有同情心,不被金钱和权利迷惑,脚踏实地地努力!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3

《我的叔叔于勒》是世界著名小说家莫泊桑的名篇。它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于勒·达勿朗诗因为用完了自己所得的遗产,并且损害了哥哥的利益,逃到了美洲打拼。不久,传回消息,说他工作很好,希望不久后能发财回家,与哥哥家一起过日子。这个消息使生活并不宽裕的哥哥一家大受鼓舞。他们计划着于勒回来后的生活,甚至打算买一幢小别墅,家中待嫁的二女儿也因此确定了婚事。谁知在办喜事的那天,他们在船上见到了于勒,一个兜售牡蛎的小贩。随后,哥哥一家急忙避开,生怕自己被于勒认出。

这篇小说的主题在文中没有出现,(读书笔记 )但读完全文后略加思索就可以得出:当时的小资产者大都十分爱慕虚荣,追逐名利。整篇小说几乎都在为此主题服务:达勿朗诗一家明明不是很宽裕,一家人走路去码头准备坐船旅游时,却都“挺直了脊梁,伸直了腿,郑重地走,仿佛一桩极其重要的事件要靠着他们的这种态度才能完成一样”;母亲原本十分厌恶于勒,但当她听说于勒发了财后,却说:“将来好心眼的于勒回来后,我们的景况自然不同了。那是一个很能干的人!”在得知于勒就是那小贩时,她又说:“我一向怀疑这个扒手做不成一点好事,并且有一天他又会落在我们脊梁上来的!一个姓达勿朗诗的怎能够指望在他的身上盼望一点什么!”

然而,在文末,这个家庭又似乎有些可恨了:都已明确知道那忧怨肃索、衰老可怜、生活窘困的小贩就是于勒后,达勿朗诗一家却不上前与之相认,还生怕于勒认出自己,当初的“福星”变成了“衰神”。他们在回程时乘了另一艘游轮,就只是怕自己有这样一个穷兄弟的消息被人知道,或多了一个需要照顾的人。不需要冗长的介绍,不需要明确指出,一个十分虚荣,在旁人看来可笑的小资产家庭就出现了。我们在生活中千万不要像达勿朗诗先生一样,爱慕虚荣,这样的人是很可恶的。

莫泊桑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年少时师从法国文学大师福楼拜。福楼拜当初教给他的主要是写作要肯吃苦,勤练习,善于发现。从这篇作品来看,莫泊桑的确做到了:比如,在文中有这样一句很短小的话:“为了我失落了钮扣和撕破了裤子,他们就对我大嚷大闹。”文中的“我”便是于勒的侄子。这对于一名儿童来说是很正常的事,可以说只是一个细节,但莫泊桑却把它写了下来,并借此一下突出了达勿朗诗夫妇超乎一般的爱慕虚荣而又并不富裕;还有,文中达勿朗诗先生知道那小贩就是于勒后,连说话都“面无人色了,哑着嗓,瞪着眼睛,一个字一个字慢吞吞地说”,这样的姿态一般人是不大会有的,由此又突出了达勿朗诗先生非同一般的虚荣心。这样的句子还有许多。

莫泊桑构思的精巧、肯吃苦、勤练习、关于发现的特点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4

有钱就是亲弟弟,没钱就是臭流氓!这是我读《我的叔叔于勒》后对菲利普夫妇的认识。原来钱是可以改变一个人在别人心目中的看法的。

于勒原本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因为放纵,把自己应得的遗产浪费光了,而且还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一部分,于是全家就把它送上了去美洲的船,让他去异国他乡“开拓”自己的事业,说得难听一点,就是把他抛弃了,任其流浪到异国他乡,任其自生自灭,以免影响到自己。

没想到的是,于勒居然赚了一大笔钱,而且还愿意给菲利普一些,这时这个原本的“流氓”立即变成了有良心的人,好人,成了全家的希望。

可没想到的是,于勒的发迹成了过眼云烟,很快沦落成为一个在游船上卖牡蛎的流浪汉,当这一切被菲利普夫妇知道后,这个“有良心的人”又成了“流氓”。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也有这样的俗语么?“有钱能使鬼推磨”,难道钱的力量真的有这么大么?难道钱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品性么?我想,这是不会的吧。片面的以金钱来衡量人的价值,社会将走向歧途,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淡漠,不正是这一歧途的反映么?

钱,不是万能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5

约瑟夫小时候有一位叫于勒的叔叔,挥霍了家里的钱,于勒的兄弟——约瑟夫的父母很生气,让他到南美洲去做生意。几年以后,叔叔寄回两封信给家中,说他赚到了钱,要寄一些给家中作为补偿。这让约瑟夫的父母很感动,对叔叔的态度也有了很大的改变。不过在我看来,让他们改变态度的不是于勒叔叔本人,而是叔叔寄回的那笔钱!但是,从那以后,叔叔失去了任何消息。

不久以后,约瑟夫的二姐要出嫁了,为了庆祝,一家人坐船游玩。在船上一个卖牡蛎的衣衫褴褛的老汉吸引了父亲,当父亲询问船长后发现:老汉就是叔叔于勒!但是,父亲没有和叔叔相认,而是躲开了他。

难道父亲不相信这是叔叔于勒吗?不是。父亲是想他的兄弟都落魄成这个样子了一定会连累他,让他花掉更多的钱!读到这里让我心想:当时的法国人真是只认钱,不认人啊!

父亲不想让于勒叔叔认出他,便让约瑟夫去付钱。约瑟夫走到叔叔面前问:“我们应该付您多少钱,先生?” 他可真想叫他一声:叔叔!付钱之后,约瑟夫还特地多给了叔叔半个法郎作为小费。从此,他们再也没有见到于勒叔叔。

虽然整个故事深刻地描述了当时法国金钱社会的丑态,但是,小主人公约瑟夫始终扮演着一个善良的角色。在他小小的内心世界里,金钱无法超越与叔叔的亲情!我想,在我们拥有的各种情感当中,亲情让我们不管身处何时,身在何处,永远是我们最坚实的精神支柱,它让我们充满力量,战胜困难,感受温暖。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6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子,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己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知道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现在也没赔给我,真希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7

《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通过“我”一家人在去哲赛尔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画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变态情形。在教学过程中,我不断的思考,在当今的社会里,这种以金钱和权力来衡量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现象太多了,单纯的去引导学生分析菲利普夫妇在于勒富的时候和穷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学生是不是真的会那么容易的明白,或者是不是真的能够把学生引导到这篇文章的真正主题上来呢?因为现实生活中,中国古代的传统思想,也就是增广贤文里所说的“穷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种思想和意识,在人们心目中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一方面我们不能以金钱来衡量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另一方面,造成于勒悲惨生活的某些个人的因素,以及于勒的生活悲剧带给我们的教育意义。

于勒是生活在当时法社会底层的一个小人物,虽然年轻的时候的于勒“行为不正,糟蹋钱”,但是,老年的于勒,是一个可怜的人,他的“衣服褴褛”,脸“又老又脏,满脸皱纹”,还带着“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手也“满是皱纹”。于勒在美洲的生活,是艰辛的。常年在外的他,饱经生活的折磨,受尽了人世的苍伤,这是一个多么可怜的人对这样的一个老人,这样可怜的一个老人,就是出于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出于一种人道主义精神,我们都应该去同情他,关心他,更何况他还是“自己”的亲人呢?正如“我心里默默念道”的,“‘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这是从“我”幼小心灵里发出的对亲情的呼声,也是对菲利普夫妇的行为、心理和灵魂的一种强烈的讽刺。

掩上书卷,我陷入了沉思:为什么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如此势力?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8

这是一篇揭露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有力的揭露与鞭挞的文章。

本文主要讲的是于勒由于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哥哥应得的那一部分之后,成了坏蛋、流氓、无赖。正因为如此,他被打发到了美洲。而后,于勒的哥哥菲利普一家接到消息—于勒在美洲已有所作为。这时的于勒在菲利普家变成了有有良心、善良的人,他的地位得到了提升。于勒写来的书信也成了福音书。可由于在旅行的过程中,菲利普夫妇看到了贫穷的于勒时变暴怒了。开始咒骂于勒,怕于勒回来拖累他们,于勒在他们心中的地位又一落千丈!为了躲避于勒,菲利普一家再回去时便坐了另一条船。

看了这篇文章之后,让我感受到了文中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与腐朽。菲利普夫妇的前后变化让我联想到当今社会,在现在的社会中,也有这样的人。比如:某公司职位较低的人便向职位较高的人百般的讨好、贿赂,可当这些人因为某些原因而降职后,他们却对这些人不理不睬。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我们现在的社会需要大家团结一致,才能更好的发展,而不是对自己有利就讨好,无利就抛弃。我们应该一视同仁。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让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团结一致、互相帮助、互相关爱的社会吧!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9

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能够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一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因为他明白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能够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但是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此刻明白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明白了要自力更生。

而克拉丽丝却看他此刻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就应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篇10

读了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写的《我的叔叔于勒》这部短篇小说之后,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息。

小说主要写菲利普夫妇为了钱,对自己的亲弟弟——即"我"的叔叔不同的态度:当叔叔把自己的钱花光,还把父亲的钱占为己有时,菲利普夫妇非常痛恨他,骂他是坏蛋、流氓。当叔叔于勒变成了一个富人,并说会赔偿的损失时,菲利普夫妇都非常重视他,很想巴结他,把他当作"福星",渴盼着他的到来。当菲利普夫妇知道他又变成穷光蛋的时侯,父母就鄙视他,把他给抛弃了。

菲利普夫妇真的很是势利眼,为了钱居然可以到丧心病狂的程度。他们根本就不是人,连动物都知道要保护自己的亲人,他们居然还鄙视人家,还把他抛弃了。为了钱,他们可以抛弃自己的同胞兄弟,不肯为他施舍一滴同情的泪水。

我给大家讲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富人,有一些人想把他给杀了,把他的钱占为己有。一天,富人逃到一家酒店旁,因为他的衣裳破烂,酒店小二就对他冷言冷语,当他拿出钱的时候,酒店小二就立马道歉认错,不敢怠慢。

这酒店小二和菲利普夫妇衡量人的标准就是,有钱的人——富人,就应该去巴结他,对他好;没钱的人——穷人,就不要跟他在一起,还鄙视他,就算是亲人也不认。这根本没有一点儿良心。

我们应该为我们的社会喝彩。如果我们的生活里,人人充满了爱心,处处有爱的光芒。有些人为祖国荣辱舍生取义,有些人为济贫扶弱慷慨解囊,又有些人默默地付出。我相信,在春风吹拂下,我们的明天将会更加美好。

芒果小屋读后感(模板10篇)


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花时间整理的《芒果小屋读后感》,根据作者写的作品,我们可以写出一篇优质的作品。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抓住重点,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芒果小屋读后感(篇1)

我不常看书,因为我认为,如果不是本好书,就没有读的必要。暑假有点闲,于是姑姑给我推荐了一本书,叫《芒果街上的小屋》,说是本准童书,正好适合初中的我看,而且是中英双语读本,顺便还能提高提高英语水平。

芒果色的封面,一个女孩的白色剪影格外醒目,似乎在等待什么。旁边紧靠着用白线勾出女孩侧面的轮廓,微微抬着头,伸着手,她放飞的是那个有着细长腿的女孩的心吗?或者那是她许下的一个小小愿望?带着青烟般的迷惑我翻开了这本桑德拉希斯内罗丝的《芒果街上的小屋》。

果然和我以前看过的书不一样,读到结尾却勾起了我的许多童年回忆。它不像《一千零一夜》扣人心弦,强压着谜底让人着急,每次揭晓同时又扯出许多新的疑团;它不像武侠小说惊心动魄,而且每本最后都是未完待续,找书也是麻烦事。《芒果街的小屋》不同,它像孩子写的一篇篇短小的日记,似乎每看完一篇就会有一份小小的收获,小小的满足。每一篇短文都用纯朴平静的文字记述一件事或一个人,似乎每一篇都独立成章,不经意间却总和我、和芒果街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或许我并不是故事的主角,也许幸好我不是主角,故事多数是别人的故事。文章没有复杂的修饰,只是充满童真地记述了主人公埃斯佩朗莎的成长,记录了她周围的环境,在她身上、身边发生的事和她的感受、她的梦想,四棵细瘦的树和永远都不够多的天空

我想,芒果街大概就像许多国家的贫民窟,人们以为住在里面的人很狂暴,环境也十分恶劣,所以没人愿意进去。可他们不知道里面也有可爱的人呀!而住在里面的人会因为受到了歧视而痛苦,可他们没有能力改变这一切。

主人公埃斯佩朗莎是个善良的好女孩,像她的名字一样,她希望有一所大房子,让家人生活得安乐无忧,还可以收留无处可归的流浪者,让他们也体验到家的温暖。或许她希望得到的并不只是一所大房子,她更希望改变整条芒果街。因为那里有她的朋友,她希望她的朋友也能过上好日子,这也是她最后离开芒果街的原因。我离开是为了回来。为了那些我留在身后的人。为了那些无法出去的人。

书中也提到一些美丽的女人,结婚后就会被丈夫关在房子里。她们总会坐在窗前,托着腮,忧伤地看着窗外的自由。而埃斯佩朗莎不喜欢这样的束缚,虽然她继承了她曾祖母的名字,但她可不想继承她在窗边的位置。她决定不要长大变成像别人那么温顺的样子,把脖子搁在门槛上等待甜蜜的枷链。她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很坚定也很固执,她不愿自己只是个柔弱的女子,她要自己独立、率性、坚强,像男人一样:我已经开始了我自己的沉默的战争。简单。坚定。我是那个像男人一样离开餐桌的人,不把椅子摆正来,也不拾起碗筷来。

也许对西方文化还不太了解,而美国也那么遥远,所以有些地方我实在看不明白,但芒果街离我们那么近,我们都会碰到从芒果街走出来的孩子,或许我们自己就是从芒果街走出来的孩子。捧在手上,芒果的味道就是生活的味道,不太涩,不太甜,留在齿颊的淡淡回味最好。

芒果小屋读后感(篇2)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芒果街上的小屋》读后感1000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说背景

作家长大的芝加哥贫民移民区,具有一定的自传色彩。它讲述的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墨西哥裔女性所面临的种族歧视、性别歧视问题,主题较为沉重。芝加哥芒果小街上,居住在拉美贫民社区芒果街上的女孩埃斯佩朗莎,她用清澈的明眸打量周围的世界,用美丽稚嫩的语言讲述成长、讲述沧桑、讲述生命的美好、讲述年轻的热望和梦想。

埃斯佩朗莎梦想着有一所属于她自己的房子,梦想着在写作中追寻自我,获得自由和帮助别人的能力,早日远离贫困,飞出芒果街。

读完小说,你并不会觉得作者在发泄愤愤不平的情绪。原因有二:

首先,小说是通过儿童视角描述的,似是一个少女的喃喃自语,世界所有光怪陆离、 荒诞滑稽的现象进过儿童的眼睛就都变得纯净而简单,弱化了那一份沧桑与沉重感。

另外,正如米兰昆德拉所言,“在夕阳的余晖下,所有的一切,包括绞刑架,都被怀旧的淡香所照亮”。如果说离开芒果街的渴望几乎等于对成功和富裕的追求,那么返回芒果街的责任和期许则在本质上超越了通常意义上的美国梦。

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关于一个人在世界上寻求自我,寻找一片归属之地的故事。

离开是为了回来

“我离开是为了回来。为了那些我留在身后的人,为了那些无法出去的人。”

埃斯佩朗莎离开芒果街,是为了日后能够再回到芒果街,把自我价值实现的觉醒意识带给那些仍留在“芒果街”备受种族歧视的人。少女埃斯佩朗莎最终化身为作者桑德拉.希斯内罗丝做到了,她们带着《芒果街上的小屋》回来了!

和埃斯佩朗莎一样,相同背景的作者桑德拉.希斯内罗丝经历了太多的歧视与羞辱,怎么可能没有愤怒与悲伤!可是通读整部小说,都看不到一丝的委屈和抱怨。作者本着同情心和对美的感受力,用一双清澈的眼眸打量着周围的世界,用美丽而稚嫩的语言讲述着成长、沧桑、生命的美好与不易、以及对梦想的渴望。

桑德拉.希斯内罗丝没有选择很多人会采用的控诉,而是通过诗意的语言自然而然地转化了悲伤。就如同她在多年后接受采访时说的那样:

“我要对抗这些金灿灿的虚假,我要给这些笔下的拉丁裔聚居区的.面貌增加一个新的维度。或许,我无力去改变少数族裔在美国的现状,但至少可以写本书来反映真相。如果说,在悲哀的处境当中往往会诞生出最有力量的花朵来,那么《芒果街上的小屋》就是这样一朵花。”

在阅读之前,我以为是一本发生在芒果街上的趣事,或者是少女幻想的浪漫故事,可是读着读着感觉就不对劲了,简洁轻快的文字里竟然渗透出浓浓的忧伤。

随着年龄的增长,埃斯佩朗莎开始关注身边的人:黑暗里醒来的疲惫的爸爸、永远“等一个人改变她生活”的玛琳;有很多孩子的罗莎·法加斯、惧怕父亲的阿莉西娅、偷车的表哥、算命的伊伦妮塔、细高个的瘦骨美人鹭鸶儿、善解人意的拿乔叔叔、因太美而被丈夫终日锁在房间里的拉菲娜、拒绝说英语的玛玛西塔......

心中理想的房子

起初,小埃斯佩朗莎只是单纯地想走出芒果街,拥有“像电视里”一样的房子。随着少女的慢慢长大,她意识到,等有了房子,她要在阁楼收留无家可归的流浪者。

“不是小公寓。也不是阴面的大公寓。也不是哪一个男人的房子。也不是爸爸的。是完完全全我自己的……只是一所寂静如雪的房子,一个自己归去的空间,洁净如同诗笔未落的纸。”

对房子要求的变化,正体现了埃斯佩朗莎对梦想的修正。成长后的她终于明白,只有不像“妈妈”、不像其他女孩子那样地生活,通过自我拯救与写作才能走上自由解脱的道路。后来,她终于走出了芒果街,有了自己亮紫色的房子。

芒果街的诗歌

埃斯佩朗莎变成了一个生活观察者,观察着芒果街上人们的生活。她看到了种族差异、看到了女性受歧视,她梦想着有一天可以离开芒果街。

“我想成为海里的浪,风中的云,但我还只是小小的我。有一天我要跳出自己的身躯,我要摇晃天空,像一百把小提琴。”再见,芒果街!

芒果小屋读后感(篇3)

我看过很多书,只有这一本一直放在我的床头,每晚临睡前,如果我心浮气躁,不能安然入睡,我就会捧起这本书,随便打开其中的一页,读读里面的句子,里面的诗,一切也就淡然了。

这本书里的小女孩叫埃斯佩朗莎(埃斯佩朗莎,在英语里是希望的意思),她是生活 在芝加哥拉美移民社区芒果街上的小女孩。父母们为了希望移居他乡,而在小女孩的心中,他们的生活就是漂移不定地住在租来的房子,也不好意思将自己的房子指给小伙伴们看。埃斯佩朗莎从小就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她希望有一天她能走出芒果街,有一所属于自己的房子。她要替所有走不出移民社区的人走出去。

《小屋》以一个十二岁孩子的视角,讲述了童年里的纯真的友情,伤心的恋情,对美的追求,对未来的向往。用孩子一样诗化的语言静静地诉说她的自行车,她窗外的树,她要在学校吃午餐,爷爷的离世,婶婶的病,妈妈的头发,她喜欢的那个男孩子有了女朋友都是生活中平实的小事,从孩子口中讲出来,立刻变得那么动人。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她纯,以至于让我感觉不到这是作者要写给我看的。现在的人,都那么迫不及待的表达,各种题材,炒作,出位,可是桑德拉的叙述并没有什么目的,而是孩子的喃喃自语般得讲述,一下子就融化了读者的心。这本书曾获1985年美洲图书奖,并很快被收入权威的《诺顿美国文学选集》,此后又进入大中小学课堂,作为修习阅读和写作的必读书广泛使用,成为美国当代最着名的成长经典。

最后,附上书中出现的诗歌一首,是埃斯佩郎莎念给病重的婶婶的诗。

我想成为

水中的浪,风中的云,

但我还只是小小的我。

有一天我要

跳出跳出自己的身躯

我要摇晃天空

像一百把小提琴。

芒果小屋读后感(篇4)

也许有些人看到了这个标题会觉得说,这样的一本书,读了之后会有什么感受呢?这样的书名太普通了。

而这本书它主要内容讲的是一位小女孩的家里因为家里人每多出一个人就要搬一次家,最后搬到了芒果街上住,从此再也没有搬过。但她的生活却因为不少事而改变着她,让她从女孩蜕变成了女人,留下她少女时期的最后一丝光阴。

我看过一部电视剧,里面的女主角因男主角的背叛从一个懦弱、不知潜规则的女人蜕变成了一位顽强、遇困难不畏惧的女强人。虽然这个故事与这本书的内容不是很有关联,但是这也不难看出人只有在遇到真正的困难人才能激发出他身体里的另一个他。

所以在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感觉到了小时候的我们是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无忧无虑,只知道看了不喜欢的事就不做、喜欢的事就努力地去做,全身心地投入其中。但是当你长大之后会发现,其实世界上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行业都有潜规则,不管你是小心谨慎还是奋勇拼搏,若你不留心身边的人,你也许会被出卖,即使他是你最要好的朋友。你不能因一个小小困难就被吓到,你要变得强大起来。

人很容易记仇,即使是小孩子,只要你伤害过他,他就会记住你,他会用一切办法来报复你,所以人与人之间只要以诚相待,世界会变得更加和谐。在这本书里的“我”,正因为入世不深,所以她对于一切都很小心,她不敢去人多的地方,她只想自己一个人静静地待一会儿。人有很多的欲望,他想要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示给自己的老板看,而背地里却又不知干了什么,这是现代生活不少公司都会遇到的事情。

而这本书的作者桑德拉.希斯内罗丝并不是这样想的,这本书其实就是她自己的写照,她有一颗因他人痛苦而同情他们的心,她有对美的感觉,她用再普通不过的字眼来描写自己描写自己的家人,她有一颗再纯净不过的心,她用一双清澈的眼睛看透了全世界,这些都是从她的文字中可以看出来的,她向往自由,喜欢用文字来表达她对生活的期待,诉说美好的生活。

芒果小屋读后感(篇5)

《芒果街上的小屋》,作者是美国当代女作家桑德拉。希斯内罗斯,她是墨西哥移民的女儿,在书中,她的名字叫埃斯佩朗莎。书的封面很简洁,只用大片亮黄衬托出一个小女孩和一只蝴蝶白色的轮廓,也许是这别出心裁的封面设计吸引了我,我小心翼翼地翻开这本书,第一页是这本书的题记―博尔赫斯的《雨》,清新灵动,正如编者所说,之所以要用这个作为题记,是因为博尔赫斯同时也擅长制造诗歌 与小说 的混血文字。伴着这短小精悍的诗歌,我缓步徜徉在芒果街上

我们先前不住芒果街。先前我们住鲁米斯的三楼,再先前,我们住吉勒开篇那近乎透明的语句直接把我们带进了科尔德罗们的生活。

此外,文章令人拍手称奇的想象力也是不得不提的,书中没有什么赘词,每个词句的出现,都是那么精准有力:窗户小得让你觉得它在屏着呼吸、野草多得像眯眼睛的星星书中处处充满了这样诱人的比喻,的的确确是诗意盎然的童话王国。

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像芒果街这样一个被我们留在身后的地方。它遥远但真实。在那里有我们的伙伴,房子,花草树木以及它特有的规则。正是这些以前我们想要急切地抛在身后的东西塑造了我们,我们之所以成为现在这个样子与过去是密不可分的。这本书就透露出这中观点。而且作者还爱着那个芒果街。这些使我回顾过去,看到是什么成就了我。而且明白将来的路该怎样去走。

全文是用近似小孩子口气描述的,但所包含的内容却不是一个稚气的小孩子能承受的,手法相当含蓄,像一杯蒙上白布的灌满水的玻璃杯,感觉透明,又适宜。

有时作者会婉转表达对生命的依赖,在这里你可以知道一个小孩的瑕想,一个孩子对生活的态度,一个孩子的悲悯之心,她的认真,心思和感悟毫不吝惜的表现,在生活、社会及生命中,孩子的思想,大人往往是不会理解的,大人就是解释不了孩子的思想。

像其他美国小说一样,主人公独立、坚强、又是个充满矛盾的人,实际上她还是个孩子,生于墨西哥的我,还没看透那里的亲切的黄棕色皮肤的人,吃够当地的土特产,就被父母带到了美洲,仓促地让我感到一战中犹太人的处境。接下来,顺理成章,我移民到了美国,陌生的空气,陌生的大陆还有似友非友的大流士,但似乎很笨,移民给我的也是矛盾,无论是卢佩婶婶变成已成为过去的黑白照片,尽管她在照片上看上去很漂亮。

我离开是为了回来。为了那些我留在身后的人,为了那些无法出去的人。读完这句话,不由得想起了泰戈尔的一句诗:我一次次飞走,是为了一次次飞回。想起我挥手告别的那个小山村,稻谷应该在慢慢变黄了,和芒果一样熟透了的金黄,从梯田上流下来,宛如飞瀑

《芒果街上的小屋》就是这样一本文字简洁的书,她的文字是那样的纯粹,纯粹的向北京的春天。那是一种只能飘在几朵云朵,躺在几片湖泊,挂在几滴露珠的文字。

生活就是这样让人费解,它能让一群人找到语言,又让只一群人述失,不过它确妙极了,它试图让一个人处于边缘,但他身后就是空地,但他不坏!

芒果小屋读后感(篇6)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总结呢?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芒果街上的小屋》读后感60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翻开亮黄色的书面,我跟着书面上的,有着白色轮廓的小女孩一起进入了芒果街。

原来小女孩是有名字的,她叫艾斯佩朗莎。她说,在英文里,我的名字意思是希望。在西班牙语里,我的名字意味着太多的字母,它意味着哀伤,意味着等待,它就像数字九。一种泥泞的色彩,它是星期天早晨。爸爸刮胡子播放的墨西哥唱片,呜咽的歌声。艾斯佩朗莎,我在心中默念这个名字。这个名字藏着太多太多的感情,藏着另一个艾斯佩朗莎(艾斯佩朗莎的曾祖母)的故事。

她说,曾祖母一个属马的女人,年轻时她就像野马,坚强、倔强,有着自己的本事,活的自在奔放。直到她被她的爸爸用麻袋套住了头扛走,嫁给了曾祖父。曾祖母的一生很好的诠释了“艾斯佩朗莎”在西班牙语中的含义。后来她的一生都在向窗外凝望,像许多女人那样凝望,胳膊肘支起忧伤。艾斯佩朗莎告诉我,她虽然继承了曾祖母的名字,但她不想继承她在窗前的位置。

跟着艾斯佩朗莎来到了一个很小的红房子前,这就是他们在芒果街上的小屋。她随父母漂泊,在种族歧视的天空下,他们没有自己的根。白人女孩凯茜的离开让艾斯佩朗莎的种族意识突然开始苏醒。她终于明白,在所谓的白人社会存在着严重的种族歧视观念,这就是那些人对芒果街上的墨西哥人退避三舍的原因。在那些人看来,这个移民街区是肮脏而危险的,街区的人是不怀好意的,而这些居民不过是每个家庭平凡的'爸爸、妈妈或者孩子。

她还向我讲了好多,有自己家人的头发、窗子前四棵细瘦的树、灯下跳舞的马琳,还有自己带米饭三明治、穿旧鞋参加舞会、算命的女人伊伦妮塔、在星期二喝可可和木瓜汁的拉菲娜……

最后她说她要离开芒果街了,她收到了邮递员送来的邮件。她要对芒果说再见了。她说,她的离开是为了回来。为了那些留在我身后的人,为了那些无法出去的人。

合上书,我看到了一个女孩蜕变为女人的过程。艾斯佩朗莎用自己敏锐的观察力洞察了真相。她不寄希望于任何人,而是靠自己改写命运。她不仅仅希望自己的生活能够有所改变,还希望自己能够帮助那些无法走出芒果街的人。

她喜欢讲故事,她编了一个故事,《芒果街上的小屋》,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那些无法走出去的人。

芒果小屋读后感(篇7)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读《芒果街上的小屋》已经成为我的习惯。闲暇时,捧一杯热气腾腾的红茶,放一支悠扬绵长的苏格兰风笛曲,翻看着那些充满童趣的鲜艳图画……温暖和快乐在瞬间氤氲开来。

我一直以为,如果将这本书比作一支歌的话,那么它并不是一曲新鲜而神秘的墨西哥民歌,而是一首耳熟能详的歌谣。从头到尾洋溢着家的味道。

外婆香气四溢的糕点,一同玩耍的童年伙伴,街角点亮的一盏盏橘红色灯火,甚至夏天里墙角盛开的栀子花,都渐渐在眼前浮现,点染在淡淡的墨香中。

还记得小时候会为了缺少漂亮的裙子而大哭一场;还记得小时候会穿着妈妈的高跟鞋站在镜子面前炫耀;还记得小时候会和小伙伴一起骑在自行车上放肆的大笑……其实,书中的芒果,和我们都一样。

芒果想拥有一座白色的大房子;芒果想和其他孩子一起坐在明亮的餐厅里吃饭;芒果希望这样幸福而快乐的生活永远都不要停……哦,是的,芒果还像我们一样,为没有水润的大眼睛和柔顺的黑发而烦恼。

芒果是什么样的?是商店了饱满多汁的水果?是如同向日葵般温暖明亮的颜色?还是阳光下的活泼与茁壮成长?不,都不是。它是一段时光,一个美丽的梦,散发出青春般甜美而青涩的味道。

在我眼中,《芒果街上的小屋》已不再是属于一个墨西哥裔女孩的成长故事,转而成为童年和美好的代名词。大人们在这里重温他们的过去;而小孩子们,则在他们天马行空的梦想中徜徉。

图画中的芒果站在狭小的房子面前眺望,夕阳将她小小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她黑色的大眼睛里写满了期待,懵懂,留恋,像童年美好的记忆一样令人难忘。

离开是为了回来。是的。成长也是为了回到童年。

芒果小屋读后感(篇8)

我看过很多书,只有这一本一直放在我的床头,每晚临睡前,如果我心浮气躁,不能安然入睡,我就会捧起这本书,随便打开其中的一页,读读里面的句子,里面的诗,一切也就淡然了。

这本书里的小女孩叫埃斯佩朗莎(埃斯佩朗莎,在英语里是希望的意思),她是生活在芝加哥拉美移民社区芒果街上的小女孩。父母们为了希望移居他乡,而在小女孩的心中,他们的生活就是漂移不定地住在租来的房子,也不好意思将自己的房子指给小伙伴们看。埃斯佩朗莎从小就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她希望有一天她能走出芒果街,有一所属于自己的房子。她要替所有走不出移民社区的人走出去。

《小屋》以一个十二岁孩子的视角,讲述了童年里的纯真的友情,伤心的恋情,对美的追求,对未来的向往。用孩子一样诗化的语言静静地诉说她的自行车,她窗外的树,她要在学校吃午餐,爷爷的离世,婶婶的病,妈妈的头发,她喜欢的那个男孩子有了女朋友……都是生活中平实的小事,从孩子口中讲出来,立刻变得那么动人。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她纯,以至于让我感觉不到这是作者要写给我看的。现在的人,都那么迫不及待的表达,各种题材,炒作,出位,可是桑德拉的叙述并没有什么目的,而是孩子的喃喃自语般得讲述,一下子就融化了读者的心。这本书曾获1985年美洲图书奖,并很快被收入权威的《诺顿美国文学选集》,此后又进入大中小学课堂,作为修习阅读和写作的必读书广泛使用,成为美国当代最著名的成长经典。

芒果小屋读后感(篇9)

暑假里,我阅读了《芒果街上的小屋》这本书,由美国作家桑德拉希斯内罗丝创作。

本书共由44个相对独立的短篇构成,所有故事发生在一条叫芒果街的芝加哥小街上。居住在街上的埃斯佩朗莎,生就对他人痛苦的具有同情心和对美的感受力,她用清澈的明眸打量周围的世界,用美丽稚嫩的语言讲述成长、讲述沧桑、讲述生命的美好、讲述年轻的热望和梦想。梦想着有一所属于她自己的房子,梦想着在写作中追寻自我,获得自由和帮助别人的能力,早日远离贫困,飞出芒果街。

埃斯佩朗莎明白依靠男性是不稳定的,男性只会成为奴役女性的“主人”,一个女性想要实现自己,就只能摆脱男性,靠自己。在妈妈安慰她会变得越来越漂亮时,她反击道:“我决定不要长大变成像别人那么温顺的样子,把脖子搁在门槛上等待甜蜜的枷链。”埃斯佩朗莎对性别的认识是她对男权社会反抗的第二步。

阿莉西娅是个觉醒了的“新女性”,她为了不在擀面杖后过一生,整夜地学习,进了大学。所有的一切在她父亲眼中都是错误,她惧怕她的父亲,她眼中父亲就如同那些四条腿毛茸茸的老鼠无处不在操纵着她。本书不只体现了阿莉西娅的恐惧与努力,也从侧面反映了埃斯佩朗莎对阿莉西娅的佩服,和对男权制社会的不满与反抗,同时阿莉西娅就是埃斯佩朗莎的一个缩影。

芒果小屋读后感(篇10)

芒果,一种让人暖暖的水果,《芒果街上的小屋》味道平凡,又很特别,如果可以的话,某种义意上说它的味道近似榴莲。

身为长女,家庭所有的悲伤都得她担着,面对大人的脆弱能说什么。但却快乐的单纯,有着几净的心思和直白的话语。会一个人安安静静地思考和害怕,向往山上的花园因为那里的安静。

像其他美国的小说一样,公主会独立,坚强,又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实际上她还是个孩子。生于墨西哥的我,还没看到那里的亲切的黄棕色匍匐的人,吃够当地的土特产,被父母带到了美洲。仓促地使我感动一战种犹太人的处境。接下来,顺理成章,我移民到了美国,陌生的大陆还有似有非有的大流土,但是似乎很美移民带给我的也是矛盾,无论是,爸爸突然对我说,也有死了,还是卢佩婶婶变成为过去的黑白照片,尽管她在照片上看上去很漂亮。

这本书的表面和描既明快,又温馨。平凡的句子,述说着不平凡的晢理。虽然许多词眼使句子看上去有些苍白,但慢慢看会觉得原来每个名词都有自己独特的意识

全文是用近小孩子的口气描述的,但所包含的内容却不是一个稚气孩子能够承受。手法相当含蓄,像一杯蒙上白布的灌满水的玻璃杯,感觉透明,又适宜。里面没有美国小说幽默,但全文有着小猴子的浪漫,一些比喻,和其它修辞手法很体切,比如妈妈的头发比作小小的玫瑰花,一枚小小的粮圈儿。

有时作者蜿转表达对生命依赖。在这里你可以知道一个小孩对生活的大度,一个小孩的悲惨之心,她的认真,心思和感悟毫不吝惜的表现在生活,社会及生命中。孩子的思想大人往往无法理解,大人可以解释一个公式,一个新名词,一个有结尾的故事,但就是解释不了孩子的思想。只有在生活中你可以解释他们的一个动作。

生活就是这样让人费解,它能让一群人找到语言,又让一群人迷失。不过它确实妙极了,它试图让一个人处于边缘,但他身后就是空地。但它并不坏。

好像有看过米歇莱德的《女巫》中写到:巫初现人间,就没有父母,儿女,配偶,家庭,她就是一个魔怪,一块损石弄不清是从哪儿来的。

没有生活,是多么可怕。《芒果街上的小屋》是歌颂生活,家庭的诗歌。就像,《大流土和云》中大流土说:看到了?哪里?那朵看起来像爆米花的那朵旁边的那朵。看,那就是上帝。大流土说:上帝?有个小点问到。上帝。他简洁的说。

引用这本书里的段:你永远不能拥有太多的天空,你可以在天空中睡下去,醒来又沉醉,在你忧伤的时候,天空会给你安慰,可忧伤太多,天空不够,蝴蝶也不够,花儿也不够。大多数美丽的东西都不够。于是,我们取我们所能取,好好享用。

生活像上面所描述到的,在陌生世界,我们只有融入其中,才能理解生活的真正含义,生活像榴莲,饱满富有生机,有时伤心,落魂但咽下去总会对自己有好处。

叔叔的故事读后感通用


以下为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叔叔的故事读后感,你是否在寻找值得借鉴的范文呢?我们每天都会接触不同的文档,写作的时候我们经常会找一些范文借鉴。

叔叔的故事读后感 篇1

提起雷锋,大家一定都十分熟悉。时光匆匆,春华秋实,虽然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全国人民学习的好榜样雷锋叔叔已经离开我们56年了,但是他那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故事永远鼓舞着我们。

雷锋,一个出身于穷困之家幼时遭到地主迫害,青年时参了军,入了党,而且在平日生活中时时帮助他人,关心他人,拥有者钉子精神的好榜样。

“一块好好的木板,上面一个眼也没有,但钉子为什么能钉进去呢?这就是靠压力硬挤进去的,硬钻进去的”。

由此看来,钉子有两个好处!一个是挤劲,一个是钻劲。我们在学习上,也要提倡这种“钉子”精神,善于挤和善于钻。”

这是雷锋摘录在自己的日记里,用来勉励自己学习的一段话。我也要像雷锋叔叔学习。

“我愿永远做一个螺丝钉”是雷锋的话语。在汽车连,战友们送了一个雅号给雷锋,都称他是“读书迷”。这是因为雷锋酷爱读书,只要有一点空闲,他就会打开随身带着的书,专心致志的看了起来。

正是因为雷锋这股“钉子”精神,让雷锋读了布之不知几遍毛主席的书,帮助了成千上万有需要的人,创造了无数个不可能的奇迹。

当我一口气读完了《雷锋的故事》,让我懂得了许多以前不明了的道理,

1、 我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懂得珍惜生活。

2、 我要热爱学习,好好学习,多读益书,让自己成为有用的人才。

3、 我要时时刻刻想着要帮助他人,关心他人,而且要做到。

4、 我要像雷锋叔叔学习勤俭节约,不浪费的好习惯。

5、 我要向着“钉子”精神努力拼搏。

……

我认为这本书让我懂得的道理,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完的,而且,我要努力去完成这些目标。

雷锋活在世上的时候虽然十分短促,仅仅22年,但是他的影响力却将是无限久远的。雷锋精神甚至超越了国界,超越了时空,成为高尚、无私、爱心、忘我、奉献……这样一些美德的代名词。

一个年轻的生命结束了,但他的灵魂,他的精神,还有他的故事,却如苍松翠柏,在祖国的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开始了新的生命。

雷锋永远在我心中!

叔叔的故事读后感 篇2

寒假的时候,学校给我们布置了一项作业----读《雷锋叔叔的故事》这本书,我很喜欢阅读它,每次读了又读,爱不释手。特别是书中的《可敬的傻子》这个故事,意味深长,催人奋进。《可敬的傻子》这个故事讲的是雷锋叔叔在抗洪抢险战斗中不怕困难,为了人民的利益奋不顾身;在工作中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动去影响别人;在生活上,给战友们洗床单、补被子、当“掏粪工”、协助炊事员洗菜……在这个故事里最让我感动的是雷锋叔叔当“掏粪工”。

有一天上午,他看到厕所的粪池满了,立即动手把大粪掏出来,虽然牺牲了自己一上午的休息时间,但是厕所里弄得很干净了。大家开玩笑地说他是一个掏粪工,说他是个“傻子”。他反而说当一个掏粪工也是很光荣的。读完这个故事,我想起自己的一次成长经历。寒假里的第一场雪下得特别大,晚上我和妈妈下楼铲雪,我对妈妈说:“我们就只要铲我们家楼下和车库门前的雪,其它的地方不用管。”听完我话,妈妈很不高兴,说:“多铲点,为人民服务一下,不可以吗?”我羞愧地低下了头,我是多么自私呀!妈妈说;“什么叫学习雷锋好榜样,今天你就用行动来践行,给院子里的邻居们铲出一条小路”最后,在妈妈的鼓励和帮助下,我们很快铲出了一条干净的小路通往院子门口。看到我的劳动成果,我想,是雷锋叔叔的精神指引了我。

今天,读了《可敬的傻子》这个故事,让我再次想起这件事。这个故事虽然没有华丽的语言,但是它像一盏明亮的灯火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

叔叔的故事读后感 篇3

读了《雷锋叔叔的故事》,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想了很多很多。雷锋,一个响亮的名字,一个使人备感亲切的名字,他虽然离我们生活的年代甚远,但是他那不平凡的事迹却流传至今。

民间有句俗话:“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人民有困难找雷锋,祖国建设有困难,雷锋急捐款。他乐于为人民,为祖国而服务的精神是值得我们赞扬和学习的。其中有一个故事、常为人们所津津有味道:“雷锋有一天肚子疼,去医院看病,路过工地,被工人为建造房屋住所忘我的工作精神所感染,就和工人们一起不知疲倦地干起来。事后,战友们不解地问他:‘当时你不是肚子疼吗?’雷锋却笑嘻嘻地说:‘我发现干活能治病!’。”就这样,雷锋把自己仅有的一点火和热,全部献给了人民,献给了党,雷锋,是全国人民的好榜样,是一代人民的骄傲。雷锋的一生,是无私为人的一生,是热爱祖国的一生。

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几十个春秋过去了,人民仍在怀念着雷锋,呼唤着雷锋精神。

我从书中看见I这些话:

请你–把自己的红领巾同雷锋的对比

看谁的更鲜艳

请你–把自己的人生同雷锋的对比

看谁的更壮丽

读了雷锋的故事后,我感到脸上火辣辣的,我愧,对于自己脖子上的红领巾。因为我和很多小朋友一样,十分“吝啬”,连在公交车上碰到老爷爷老奶奶让一下座也不肯,竟认为这样会被人瞧不起,可是这在雷锋做的众多好事中显然是微不足道的呀!我相信如果再在车上碰见老爷爷老奶奶,我会毫不犹豫地走上前去将座位让给他们,而且我会在众人交织成的异样的目光中昂首挺胸,因为我心中感到很无比自豪。当我再次面对飘然的红领巾时,也可以当之无愧。

叔叔的故事读后感 篇4

寒假我最大的收获就是看了《雷锋叔叔的故事》这本书,之前对雷锋叔叔的故事有所耳闻,但是却不是知道得很清楚,通过这本书我对雷锋叔叔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他小的时候,家人就生亡了,七岁的他就被六叔奶奶带进了家,虽然她自己家也很苦,但是对雷锋就像对自己亲孙子一样。雷锋很感激这位老奶奶,幼小的心灵里埋下了一颗感恩的心。在十岁的时候雷锋就开始了他的求学之路,在那个金色的秋天,他在新发的课本上歪歪扭扭的写上——“雷正兴”可好景不长,一年后,学校由于各方面的困难还是没办下去,老师回城里去了,给孩子们留下很多书,很多学生又回到了原来的生活可雷锋却一直在看,看不懂就问,彭德茂看他这么好学就有把他推荐到另一所小学,虽然离家远,但他已经很满足了。

两年后,雷正兴念完了三年级,成就不错,有一天,他去上学,走到半路上,听到有同学说学校不办了,雷正兴心里一阵,他一来到学校,就读着门上的告示,白纸黑字写的明明白白。“怎么办?”雷正兴对自己说,“去找彭叔叔!”想起彭德茂一直帮他需找读书的机会,他心里有一丝安慰。无奈的雷正兴只好在家等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一个星期过去了,还是没有消息。他开始怀疑彭叔叔只是在忽悠他,所以彭德茂来找他时,他有些不知所措“今天给你带了个好消息,有一个清水塘小学可以插班,学校不错,离县城不远,有十多里上路,你看怎么样?”雷正兴想了想,说:“没问题,山路我走习惯的,这些都不碍事,我只是怎么多天没上学,到了学校会不会成绩跟不上?”彭德茂哈哈一笑,拍着他的肩膀说:“就凭你那好学的劲,一定能赶上来明天我就带你去!”说着就走了。每天他都在天蒙蒙亮就起床,路上也不耽误,带着露水就来到了学校。

新中国成立前,为了生机雷正兴就跟着六叔公演皮影戏,他天性是个活泼开朗的人,所以唱起了也有模有样。1962年,是个不幸的日子,一早起来,雷锋就催助理乔安山起床,去装卸冬季要用的棉被等用品,乔安山本来打算吃了饭再去,可雷锋说:“任务比较急,连里车少,咱们还是回去在吃吧,可以早点赶路。”刚从石碑村出来是还是雷锋开的车,走到半路雷锋下来让乔安山去开车,乔安山就把雷锋换了下来,一直把车开到了营区,车况不好,要求及早安排保养,车已送去至少需要一星期,如果能自己保养就好了,不仅能节省时间,还可以提高修理技术过了一会儿雷锋回来了说:连长已经同意我们自己保养车子了,我们去冲洗一下车。乔安山开车,雷锋在前面吧铁丝网卸下。雷锋一个人在指挥乔安山倒车由于车拐角的关系他看不见雷锋车子“轰”的向前开去,没想到车离杨树最近的那根木杆子从根部挤出,正好砸在雷锋头部的左太阳穴迁安山下车后才看到雷锋到在地,他赶紧跑过来这事雷锋的鼻子再往外喷血、嘴都再往外喷血,喷了乔安山一身血,他一下子就傻了,只知道不停的叫:“班长,班长,你醒醒呀!”有人立即告诉了连长可什么都来不及了。

雷锋叔叔是我们永远的榜样,也是我们国家永远的英雄,让我们永远铭记这位伟大的英雄。

叔叔的故事读后感 篇5

读了雷锋叔叔的故事,我的心久久不能忘记雷锋叔叔,也想起了很多我所了解的关于雷锋叔叔的故事。民间有句俗语“雷锋出门走千里,好事做了一箩筐”人民有困难找雷锋,祖国建设有困难,雷锋急捐款。

他乐于为人民、为祖国的精神奉献是值得大家赞扬和学习的。其中有一个故事常为人们津津乐道:有一天,雷锋肚子疼去医院看病,路过工地上,被工人造房子而忘我工作的精神所感染,就和工人一起工作着。事后战友不解地问他,“你当时不是肚子疼吗?”雷锋却说,“我发现干活能治病!”雷锋就是这样一个有奉献的人。

时间在前进,社会在发展。几十个春秋过去了,人们仍在怀念着雷锋,呼唤着雷锋的精神。

读了雷锋的故事,我愧于我的红领巾,我以后会给老奶奶或老爷爷让座;而且我会在众人交织的地方昂首挺胸,因为我感到无比自豪。这样当我再次面对红领巾时,也当之无愧。

热门读后感: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一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要真正地理解作品,其实需要以读书心得的方式去认真回味。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以下是小编吐血整理的“热门读后感: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篇一”,希望小编的分享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暑假,我看了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我的叔叔于勒》,它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当于勒花光了自己所得的财产,并且大大地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部分时,他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他寄予厚望,甚至每个星期天都去海滩上等候于勒的回来:但当发现于勒没有成为富人,反而沦落为靠卖牡蛎过日子的小贩时,他们的真面目暴露无遗,连我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

这篇小说通过于勒贫穷时被赶走与发财时被夸赞,以及菲利普夫妇望眼欲穿地盼望于勒归来与见到穷困潦倒的于勒躲之惟恐不及的两组对比,揭示出菲利普夫妇的自私、庸俗等性格特点,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这一主题。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可以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可以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可以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最幸福的。

所以我们不要把实现理想寄托在别人身上,应该通过自己去奋斗,去努力,去争取。在亲情和钱上,应珍惜亲情,淡泊名利。对弱者应多付出爱心,同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我的叔叔于勒》讲的是叔叔于勒的故事。叔叔于勒生活在一个小职员的家中。他想生活在上层社会。想创业。但是都失败了。这些经历形成了菲利普夫妇面对自己的弟弟于勒的不同态度。

一直以来,于勒在菲利普夫妇眼中都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总是花钱。还花掉了哥哥的那一份钱。这在本来就不富裕的家中简直是一个打击。菲利普夫妇没给于勒好脸色看。最好竟然把于勒赶了出去。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流氓。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厌恶。他们竟然连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知道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可见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存在。只知道金钱,没了金钱就什么也不是。但是,金钱并不是万能的,但是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才会是最幸福的。

长腿叔叔读后感700字精选


读书笔记吧主题栏目精选:“长腿叔叔读后感”,敬请访问。

长腿叔叔读后感【篇1】

《长腿叔叔》美简韦伯斯特,新世界出版社的。

以前我总是喜欢将读书笔记记在一个本子上或者是敲在豆瓣上,但是现在我发现微信公众号更加适合我,我在这里可以畅所欲言,可以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完全表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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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本子上,这是一种充满仪式感的方式,对于一个不是很喜欢太多体力劳动的人来说往往会简化自己的很多想法,这样一来我就不会心生倦怠和手部发疼;而且书写的确在很多时候都跟不上我的思想,我脑子里有时候会蹦出太多的感觉但是我的手却总是没有办法跟上自己的节奏。

在豆瓣上写作,虽然可以写成私密的,但是如果是完全私密的话那为什么不写在文档里呢?由于自己会顾虑到一些粉丝的看法所以很多时候又会改变初衷。都知道豆瓣上其实有很多的书评,每次当我开始写的时候都会控制不住自己去看一些书评,但是这样别人的感受就在不知不觉间影响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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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好了,微信公众号可真是一个有趣又个人的东西,至少目前我是这样认为的。

我习惯将原文中感触最深的部分先摘录下来,然后自己在有必要的时候添加上自己的体会。

、 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我都假装自己是当时正在读的书中的一个人物(最重要的那个人物)。

这不禁让我想到了曾国藩家训里曾经也提到过的一种读书方法,那就是将自己也投入进当时的情境中去,去和书中的人物对话。这是多么有趣的一件事啊,以前我觉得只有遇到能够真正产生共鸣的书籍才能有对话的感觉,而现在我突然明白了要想让读书变得更为有趣并且使读过的书籍真正地存在,主动地和书融为一体是一件很有必要的事情。

、 叔叔,我已经发现了幸福的秘密了,那就是活在当下。不是去懊悔过去,也不是憧憬未来,而是怎么从现在获得更多。就像种田一样,你可以粗放式管理,也可以集约式管理。好吧,从现在开始,我要细致地生活。我要充分享受每一秒,并且还要清楚地知道自己正在享受什么。

、 只有写那些自己知道的事情才具有说服力。

为什么我在读一些作家的书籍的时候会由衷地佩服那种真实感,为什么我会有童年往往是很多作家灵感的来源,为什么经历对于一个创作者来讲是那么的重要?想不到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有人有过同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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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吗?在读这本书时,我产生了一个大胆并且十分浪漫的想法,是的,我不清楚那究竟会不会成为一件美好的事情,但是我决心现在就要去做了,等我将这篇读后感写完之后我就会去做这件事。

我总是像打了鸡血一般地热衷一些事情,每每都会有令人窒息的操作,但是我即将要做的事情却充满了神秘和美好,甚至于现在我就能看到它实现的时候那种热泪盈眶的满足。

长腿叔叔读后感【篇2】

最近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长腿叔叔》。这本书讲述了生活在孤儿院的杰露莎,被一位神秘的好心人送进大学后的生活。按照那位好心人的要求,杰露莎必须每月写一封信,记录自己的学业和日常生活。而这本书就是由杰露莎写给“长腿叔叔”(杰露莎对好心人的昵称)的信件组成的。

时而欢喜,时而啰嗦,时而哀伤,时而怒气腾腾,这就是杰露莎写给“长腿叔叔”的厚厚的一摞信,一个有缺点、有主见、爱幻想、求上进的小姑娘跃然纸上,读者会随着她的喜怒哀乐而不由自主地微笑、皱眉、恍然大悟。

比如有一次,杰露莎想在暑假里跟同学一起去营地度假,但是古怪的“长腿叔叔”命令她只能像去年一样回洛克威洛农庄。杰露莎在信中勃然大怒:“您无情的命令深深地刺伤了我……被独裁、专横、不讲道理、无所不能却又看不见、摸不着的上帝捡起来,再被他指挥得团团转,是多么的屈辱啊!……”

文章设置悬念,读到最后,我们才恍然大悟,那个一直被杰露莎认为是怪脾气老头的“长腿叔叔”,竟然是她室友的亲戚,后来成为她恋人的杰维。

主人公杰露莎是一个可爱的小姑娘,她和同学们一起快乐地学习、游戏、成长。她不厌其烦地把自己丰富多彩的生活通过书信一一介绍给了资助她上大学的“长腿叔叔”,她的点点滴滴、喜怒哀乐都记录得详细、真实而生动。

有什么比读到那样可爱的文字更令人开心呢?所以,最幸福的并不是孤儿杰露莎,而是能经常收到她信件的“长腿叔叔”。读这本书时的我,就成了那个幸福的“长腿叔叔”,读着杰露莎的信,感受着杰露莎的快乐和成长。

长腿叔叔读后感【篇3】

有这样一本书,它像一缕阳光,穿透我心灵深处黑暗的缝隙;它像一泓清泉,给我一方遨游的空间,它就是《长腿叔叔》。

全书以书信的形式呈现了一个女孩的成长过程。书中,一个名叫杰瑞莎的女孩得到好心人的资助,得以步入大学的殿堂。杰瑞莎并不知道这位好心人是谁,不过在偶然的一次机会看到了他修长的身影,于是便称呼他为“长腿叔叔”。在大学的四年里,杰瑞莎努力学习,每月都会给“长腿叔叔”写信,报告自己的学习情况,与他分享自己的感受。渐渐地,她从一个毫不起眼的女孩蜕变成中所瞩目的新生代作家。最后,杰瑞莎收获了真挚的友情与爱情。

最戏剧性的就要数书的结尾了:杰瑞莎爱上了一位仗义、善良的男孩,而那个男孩竟然就是一直鼓励她,支持她的“长腿叔叔”!而他也一直默默关注着她的成长。终于,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这事一本耐人寻味的书。透过朴质无华、浅显易懂的书信,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有梦想,有追求,自尊自爱的女孩。

这更是一本发人深省的书,透过杰瑞莎充满自信的笑容,我也不由得阳光起来。想想我自己,考试的屡屡不理想使我渐渐地消磨了斗志,一味的沉浸在自我的自卑中。可当我看到这本书时,我阴郁许久的心情仿佛一下子都释怀了。阳光开朗的杰瑞莎,你和我都是那茫茫绿色中的那一棵不起眼的小草,你能活出自我,使自己的人生大放光彩,我又怎么能继续自怨自艾呢?这也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一个人,哪怕再渺小,只要有理想、有追求、有毅力,就能够到达成功的彼岸。

没有一棵小草自惭形秽,我也是这样的一棵小草。

长腿叔叔读后感【篇4】

这是一个有关爱与成长的故事。

朱迪是一个孤儿,安安静静的在孤儿院长大,她出色的写作能力得到孤儿院的其中一位理事的注意,这位理事提出要资助朱迪上大学,希望朱迪能发挥自己的长处成为一个优秀的作家。突如其来的幸福让朱迪很兴奋。上大学之后的朱迪很勤奋,很努力,并且经常给从未蒙面的好心理事写信报告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几年的大学生活让朱迪收获了很多的东西,包括爱情。最后,朱迪才知道,大学期间,一直在朱迪身边帮助她,鞭策她,鼓励她,爱她的好友竟然就是资助她的理事。故事的结尾,如同所有童话故事一样完美。

作为孤儿的朱迪,对于自己的未来会很迷惘,因为一无所知所有一切皆有可能,有一点悲情,有一点浪漫,最重要的是,朱迪乐观,心地好,好学,对生活有无穷无尽的热情与期待,这种能量也不知不觉的带给了身边的人,她告诉我们,幸福是可以自己创造的。一切看似偶尔的幸福背后都有必然的因素,那就是希望和努力。

长腿叔叔读后感【篇5】

《长腿叔叔》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在孤儿院生活的小女孩婕茹莎·艾伯特的故事。婕茹莎厌倦了孤儿院的枯燥无味的生活,渴望美好生活。一位理事看中了她写作的才华,决定送她上大学深造,培养她成为作家。婕茹莎从来没见过这位好心的理事,只是在一次昏暗中看到了他的身影——个子很高,腿很长,因此戏谑性地称呼他为“长腿叔叔”

作为对“长腿叔叔”的回报,她必须遵守两个承诺:第一,每个月都要向“长腿叔叔”写一封信,汇报学习和生活情况;第二,“长腿叔叔”声明,永远不作回信。

在大学的四年中,婕茹莎恪守诺言,按期写信,谈学习,谈生活,谈感情。她的信感情朴实,笔调幽默,处处有温馨,时时有笑声,表现出一个女孩子对“叔叔”和恩人的纯真感情。

后来,她在学校爱上了一个名叫“杰维斯”的少爷,当然要征求“长腿叔叔”的意见。毕业时,就在她要和“长腿叔叔”见面的时候,奇迹出现了,这位好心的理事竟是杰维斯。

最后,杰维斯和婕茹莎成为了一对幸福的夫妻。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人要与生活同步,把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的乐趣积累起来。

[最新]最新白杨礼赞读后感3篇


读后感是人们深入其中阅读后所得出来的结果,好的书籍通常能够教给我们一些人生道理。该如何才能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好呢?为满足你的需求,读书笔记吧编辑特地编辑了“最新白杨礼赞读后感”。

最新白杨礼赞读后感 篇1

中学的时候,课本里有一篇茅盾先生的《白杨礼赞》,因为那个年龄对文章的认识基本上停留在对记叙文的理解,尽管老师费劲心思把茅盾先生的《白杨礼赞》讲解的惟妙惟肖,我依然不明白其中的深刻含义。如今,借着系统开展“白杨精神”大讨论的活动,我又重读了茅盾先生的《白杨礼赞》。

我生在西北,长在西北,在西北高原的土地上最常见的就是白杨树,他们挺拔坚强的屹立在这片贫瘠却沉淀了几个世纪的土地上。西北的人们喜欢白杨树那坚强和不屈服的性格。

这是虽在北方风雪的压迫下却保持着倔强挺立的一种树。哪怕只有碗那样粗细,它却努力向上发展,高到丈许,两丈,参天耸立,不折不挠,对抗着西北风。”仅仅几句话就把白杨树的外貌和精神概括的无与伦比。白杨树表现出的这种昂扬向上的生命情致,这种高迈的气概,坚韧的品质、挺拔的意志力和昂藏不弯的气节,在风雨中抖觫着坚锐的铠甲,浑身的胆气和临风的气度,无不令人荡气回肠,感到振奋。

茅盾先生对北方白杨的赞美,直抒胸臆,发自肺腑,他所极力推崇的一种白杨精神,歌颂的是一种回荡在天地间的粗犷豁达的品格,把它当成西北大地一个昂昂蓬勃的生命象征。从茅盾先生汩汩流淌的文字里,我才读懂了人活着的意义,人活着需要有一个精神的支撑点,这就是做人的尊严和品格。而且这种品格、尊严,是以高尚、正义为魂魄,以伟岸、峻拔为外形,以高耸入云、潇洒豁达的气概为风致,因而不怕风吹雨打,不惧冷嘲热讽,更不在乎人情淡薄和冷遇挫折,无论什么时候,都挺直了脊梁,义不容辞的担当着责任和使命,高擎着信念的旗帜,坦荡无畏,茁壮成长。

重新阅读《白杨礼赞》,心头依然感动不已。尽管经历中多了无以计数的艰难和辛酸,眼目中多了如许的沧桑和悲怆,有时脚下落满了残枝败叶,也有时不由自主地深陷萧瑟和窘困之中,但是,白杨树依然巍然矗立,直冲霄汉,枝繁叶茂,生机勃勃。无论遭际和境遇如何,人只要具有白杨伟岸的姿态和品格,就能在任何地方,任何环境中扎根、发芽、成长,广取雨露阳光,站立成顶天立地的形象,标致、英姿飒爽,引导着生命奔向万里无云的碧蓝晴空。

最新白杨礼赞读后感 篇2

金秋十月,虽然秋风带来些许的凉意,但丝毫掩盖不了收获季节的喜悦。我们在喜悦中盼望着,盼望着……最后盼来了第一届读书节。一时间,同学们你追我赶,互不相让。掀起的读书热潮一浪高过一浪。看课间的台阶上,操场旁,走廊边,或站,或蹲,或坐,两两成双,三五成群,书声琅琅,讨论激烈。

经一位学长举荐,我有幸读到《白杨礼赞》这篇文章,读茅盾先生的文章,总会让人有种昂扬向上的激情。这篇散文采用象征手法,透过对白杨树的赞美,歌颂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军民和整个中华民族紧密团结,力求上进,坚强不息的革命精神。以直抒胸臆的抒情性语言贯穿全文,洋洋洒洒一气呵成,让你流连于字里行间,无意往返。读完全文,不由你不由衷的赞叹。

三月的白杨,娇柔可爱,白青色的树干滑滑的,枝头新绽的嫩叶,绿中透着紫红,似襁褓中的婴儿,撩人一缕温柔。

嫩杨一日一样,嫩绿的叶芽瞬间变成金绿色的阔叶,在风中扭着欢快的迪斯科。枝叶摇出的笑声“唰唰……”引人以无限的遐思。

哦,嫩杨。你头顶有喷火的红日,根部植扎在肥沃的土壤,雨露为你洒下乳汁,大地为你更换时装。你怎能不无忧无虑的成长呢?

可你毕竟太脆弱。我想大自然就应赋予你怒吼的狂飙,滂沱的大雨,划破长空的电闪,震耳欲聋的雷鸣。你就应向枣树那样坚硬,松柏那样耐寒,柳树那样婀娜。脆中有硬,硬中有情。这就应是你全部的性格。

正如老先生在《茅盾后记》这样写道:“祝福这些纯洁而勇敢的祖国儿女,我相信他们不久就能够完成历史赋予他们的使命。而他们的英姿也将在文坛上有更完整而伟大的表现。”由此可见,老先生不仅仅是在赞叹,而且在我们身上看到祖国的未来。并寄予无限的期望。

最新白杨礼赞读后感 篇3

《白杨礼赞》写于1941年,抗日战争正处于艰苦的相持阶段,我们能生在一个安居乐业的世界里又是何等的幸运呢?

古人用那些流传千古的诗词让后人铭记着和平安定的可贵,中国人民如同白杨树般默默地守卫这得来不易的和平,中国人攒足了一口气,用无数前辈的汗水甚至生命拼命赶超,他们是立在戈壁上静静守卫的白杨树!

不论是战乱还是和平,由古到今,一些品质被人们赞扬着,也总有一些人在默默地坚持着。他们如同这白杨树一般,伟岸、正直、朴质、严肃。即使是困难,不能摧毁他们这如宝石般可贵的品质和积极向上的精神。

这矗立在苍茫的戈壁滩上那一排排笔直挺立的白杨树,让我想到那些为了祖国无私奉献自己的人。

这世上总有这样的人,他们坚韧不屈,伟岸正直,心怀梦想,脚踏实地,即使环境艰难,旁人冷眼,亦无法动摇他们心中的坚持。他们是电视里有着感人事迹的英雄,也是默默无闻在我们身边的凡人。

正是有了这些善良朴实的人们,我们的祖国才能如此安定,和平和安定不仅仅是依靠边疆的战士去维护,我们也可以!

那些或精彩或平凡的最质朴的中国人就是伟大中华人民的象征,是中华民族一代代血脉相传的最珍贵的财富。一定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合集7篇)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面对这些问题,小编为大家收集了“长腿叔叔的读后感(合集7篇)”,有需要的小伙伴一定不能错过!觉得有用请收藏。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 篇1

我一进书城就被《长腿叔叔》这个书名给吸引住了,我拿了一本仔细看了起来,立即被书中的故事给吸引住了。赶快卖回家,认真读起来……

该书讲述的是一个女孩认真求学、奋发向上的感人故事。

女主人公茱蒂是一个孤儿,她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她每天都在繁忙中度过,既要完成孤儿院的工作,又要坚持学习。她却坚强地克服了各种困难,后来,她在好心人“长腿叔叔”的资助下读了大学。茱蒂的大学生活并不是很顺利的,由于她生长在孤儿院,她有些自卑,有些无知……面对同学的嘲笑和鄙视,茱蒂没有泄气,而是加倍努力地开扩自己的视野。经过一次次的尝试,她终于成了一名作家。她几乎每周都有要给恩人“长腿叔叔”写信,写的大多数是学校的趣事。在第一封信中写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叫你一声长腿叔叔。”而最后一封信是这样写的:“这是我写的第一份情书……”

读完成这本书,我懂得了坚定的信念是成功的阶梯。我被书中女中人公茱蒂深深打动,她天生乐观、坦诚、坚强,特别是她那刻苦学习的精神和积极向上的性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知道自己犯了错误,能够正确对待,并不断改进。她用读书来平衡和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的差距;她学会了爱,并开始感恩,勇于承认自己犯过的错误,愿意为此而道歉;这个平凡的姑娘努力要自己变得不平凡,用自己的努力去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

茱蒂的精神使我惭愧,如今,父母为我们创造了最好的学习环境,可我却不能像茱蒂一样坚强、认真地学习。缺少的正是茱蒂身上所拥有的坚定的信念及顽强的意志。读完这本书以后,使我知道了坚定的信念是成功的阶梯。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我们自己。我们只有用自己的努力去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 篇2

放假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叫《长腿叔叔》,虽然是写信得一本书,但是我非常喜欢。

《长腿叔叔》里面的主人公是乔若莎她是一名孤儿,他很想有一个家,结果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一个男人帮乔若莎上了大学,还给他零用钱在大学里乔若莎每天都很愉快!也用男人给她的零用钱买了一些她以前没有用过的东西,在大学里很无聊,就想写一本书,结果真的被录选了。

这一学期很快就过完了,那个男人就把乔若莎安排到了洛克威洛农庄,她在哪里体会到了在农庄里的快乐,她在那里去郊外钓鱼……反正很快乐。

暑假很快就过完了,乔若莎又回到了大学里,过了几天乔若莎的同学茱莉亚的叔叔来了,茱莉亚就让乔若莎来带他参观她们的学校,在学校里乔若莎又写了一本书,可惜没录选。

很快这一学期又结束了,乔若莎的同学邀请他去阿迪郎得克露营,可是那个男人还是让乔若莎去洛克威洛农庄去,乔若莎非常难过。

最后主人公乔若莎去见那个男人,却让她大吃一惊的是那个男人竟然是茱莉亚的叔叔。

我觉得这本书写得非常好!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 篇3

在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名字叫《长腿叔叔》。一开始,我买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它的封面很有趣:一个戴帽子的高个儿叔叔牵着一个小女孩的手。起初我以为这个叔叔是小女孩的爸爸。接着我又翻了翻里面的插图,它不像其它书的插图是鲜艳的,画法专业的。它的插图就像是一个普通女孩画的。我请求妈妈给我买这本书,妈妈答应了。

回到家,我把这本书细细读了一遍,大体讲的是:有一个小女孩,名字叫杰露莎.阿伯特,她从小就是个孤儿,整天待在约翰.格里尔孤儿院里,那里简直就是地狱。她的功课不错,想象力、幽默感非常丰富。尤其是写作能力特别强。她时刻向往外面的世界,换了谁也受不了那里的生活,特别是你得做所有事情的那天:每月第一个星期三,因为理事们就要来到孤儿院里检查了。但就在一个噩梦般的星期三,一位最有钱的理事做了一个重大决定,送杰露莎读大学!而且每月会给他35美元零花钱!但条件是每月给她写一封信,信里要写她的各方面状况。而且他希望杰露莎能当作家。杰露莎欣喜若狂。到了大学,她发现很多人都知道的东西她都不知道,但他还是交到了朋友。杰露莎给那位理事一个月写了很多封信,但他不知道理事的名字,只能根据特征叫他长腿叔叔,在假期时会邀请她到洛克威普农庄玩。她在信里经常提到一个同学的哥哥,他来自一个很高贵的家族,名字叫杰维斯.彭得顿,但是他很友好。随着年龄的增长,杰露莎渐渐融入了大家,但不时会跟长腿叔叔闹矛盾。杰维斯先生向杰露莎求婚了,但杰露莎怕他嫁给她后会后悔,于是拒绝了。最后杰露莎娶了杰维斯了吗?杰露莎见到长腿叔叔了吗?故事具体是怎样的呢?请你自己来读读吧!

这本书和其他的书不一样,除了开头是简单的叙述,其他章节都是由一封封信组成的。让读者觉得自己就成了长腿叔叔,有什么比读到那样的文字更令人开心的呢?虽然这本书没有精美的图画,但是信件里那生动的文字却让我身临其境。小杰露莎一天一天地长大,偶尔也会干点小小的坏事、冲长腿叔叔发些脾气、也许还会自作主张、自己偷跑出去玩等等。但她的本性是善良的,她只是不喜欢别人命令他。她有自己的信仰,但她信仰的神都被别人当做傻瓜。最后她也成功的成为了《月刊》的编辑,成了长腿叔叔的骄傲。

我觉得这本书特别有意思,它可以让我们随着小杰露莎的脚步,一起走过她人生的高潮和低谷。它还可以让像我们这样的小学生复习一下写信的方式方法呢,我喜欢这本《长腿叔叔》。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 篇4

你觉得幸福是什么?有人觉得幸福是可以天天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有人觉得幸福是可以有很多花不完的钱,有人觉得幸福是天天都可以玩得很开心,而我心中认为的幸福是有个疼爱自己的家人及幸福美满的家庭。

《长腿叔叔》是我最近看到最幸福的一本书,这本书里的女主角,是一位从小到大生活在孤儿院里的茱蒂,小时候的她,似乎从来不曾知道什么叫做幸福的感觉,直到十八岁那年,她遇到了她生命中的恩人长腿叔叔。之后的大学生活,也因为有了长腿叔叔的帮助,她才渐渐开始知道并且了解了幸福是什么,更对世界心存满满的感谢。

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才大概知道了孤儿院里的小朋友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我也发现孤儿院里的小朋友真的好可怜,因为他们从小就过着没有爸爸妈妈的疼爱与照顾的日子,也只能靠善心人士捐献的食物和衣服来渡过生活,这真是令从小有爸爸妈妈疼爱保护且衣食无缺的我,难以想像与体会。

书中有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它说待人和善就像在对待猫,得先摸摸它的毛,它就会很舒服,如果对它不友善,它则会张牙舞爪的,看到这句话时,我忽然想到我和朋友们之间的友谊,真的就是这样,当我们对待别人的时候,如果我们先对别人好,别人就会觉得很开心快乐,自然而然也就会喜欢我们,但如果我们先对别人不好时,别人就会不喜欢我们,讨厌我们。所以如果我们想要别人喜欢我们,我们一定要先对别人好才行。

书中还有一句话这真是个幸福的世界,只要用心,就可以感受到降临在自己身上的幸福。然而,为了迎接幸福,也必须要有柔软的心才行。现在的社会因为物资富裕,所以很多小朋友都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渐渐的对于身边所有的人、事、物,都认为事理所当然,已经不懂得如何去感恩惜福了,看完这本书之后,我学会了,我们一定要常常用心去体会身边贫苦弱势的人,想想若是我们是这样,那我们该怎么办?我想,只要我们能够常常用心去体会感觉,一定可以发现生活中处处都是幸福,并且常保感恩的心,对身边的人、事、物更懂得知福惜福,做一个更幸福更快乐的人。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 篇5

在书的海洋里,有许许多多的经典故事。前不久,我读了琴.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这本小说,它深深的吸引了我。

故事讲述了主人公茱蒂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她十八岁那年,获得了幸运之神的眷顾,一位“长腿叔叔”资助她上了大学。从此,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她一直给这位素未谋面的叔叔写信,却总是得不到回信。但她还是一直坚持写下去,并且还知道感恩,把写小说赚到的稿费寄给“长腿叔叔”。直到有一天,她知道“长腿叔叔”竟是她大学的恋人,他们继续浪漫爱情。整篇小说都是以书信的形式,字里行间却让人感动,让我们感受到女主人公那颗真挚的心。故事处处洋溢着阳光的笑声和温馨的情感,让我知道了一个在逆境中成长的孩子是怎样刻苦努力,勇于上进,最终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还使我懂得了什么叫‘感恩’。首先要感恩父母,是他们给我们创造了舒适的环境和温暖的家庭,让我们自由快乐的成长。其次,感恩老师,是她们给我们传授了丰富的文化知识,使我们可以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遨游。

我将来也要像长腿叔叔学习,做一个有爱心的人,施比受更幸福。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 篇6

在孤儿院里,总会看到她笑得很美很美,那时还很小。二十岁,对生活充满憧憬和向往的高峰时期,那时她是孤儿院最大的孩子。因为各科成绩都格外优秀,所以那一年孤儿院中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只有她,可是命运决定她必须为钱的事情而发愁。偶然的机会,让她遇见了他——一个愿意为她付所有学费的人。匆匆之中,她看见他被车灯拉长的身影,健全的双腿被拉得很长……

在枯燥、乏味的大学四年中,她每月都会和那位所谓的“长腿叔叔”通信,可每当她说想见面时,“长腿叔叔”都拒绝了她的请求。久而久之,她对生活和长腿叔叔都有了一丝青春的抱怨。然而,叛逆的种子越埋越深,蠢蠢欲动……在之后的日子中,让她遇见了他,杰夫少爷。她对杰夫少爷多多少少有些了解后,发觉自己对杰夫少爷有了一丝丝暧昧之情,于是忘了通信这回事。直到“长腿叔叔”揭开自己神秘的面纱……

原来“长腿叔叔”就是杰夫少爷。

对于一本能与《小妇人》相提并论的名著,我只能静静地看,一遍一遍地看。对于生活,对于命运,或对于感情,人们只有傻傻的笑,因为没有人能理解,被命运拴住的生活和感情还能在阳光下变成一个什么样,还能散发出如何诱人的香气。而对于一个年仅二十岁的.女孩,人生还很长,而青春不会等人。所以,不必为了无数的第一次,而忐忑不安,无数的第一次只是为了第二次而专门铺设的道路,走在路上,你会发现处处是阳光。

打开这本书的一感觉就像打来了宝藏一样,本来以为是宝藏的人们欣喜若狂地打开箱子,却发现里面是一封封信。行与行,段与段……是泪与笑的结合。我只想说,茱蒂,笑一笑吧!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 篇7

读《长腿叔叔》有感因为你的微笑像阳光一样灿烂,所以想看你的微笑……——题记在孤儿院里,总会看见她笑得很美很美,那时还很小。二十岁,对生活充满憧憬和向往的高峰时期,那时的她是孤儿院最大的孩子。因为各棵成绩都格外优秀,所以那一年孤儿院中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只有她,可是命运决定她必须要为钱的事情而发愁。偶然的机会,让她遇见了他——一个愿意为她付所有学费的人。

匆匆之中,她看见他被车灯拉长身影,健全的双腿被拉得很长……再枯燥、乏味的大学四年中,她每天都会和那位所谓的“长腿叔叔”通信,可每当她说想见面时,“长腿叔叔”都拒绝了她的请求。久而久之,她对生活和长腿叔叔都有了一丝青春的抱怨。然而,叛逆的种子越埋越深、蠢蠢欲动……在之后的日子中,让她遇见了他,杰维少爷。他对杰维少爷多多少少有些了解后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600字汇总


"考尔德说过“仅次于选择益友,就是选择好书。”,对于作者写的作品中的故事情节,往往是能让人深思的。读后感可以记录书中的重要内容和自己的具体感想。下面是读书笔记吧编辑为你推荐的“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1

长腿叔叔是一种很有趣的东西,它能给人们带来方便,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工作中都不可缺少。它可以让人们联络感情,交流思想。想说什么,可以直接写出来,寄给对方。《长腿叔叔》就是是一位女大学生写给她的“长腿叔叔”的书信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儿朱丽莎的故事。朱丽莎受到幸运女神的眷顾,由孤儿院的一位理事赞助上了大学。条件是每月给他写封信汇报自己的学业,但收信人并不回信。所以在长达四年的大学生活里,朱丽莎一直坚持写信给这个从未见过面的神秘叔叔。由于朱丽莎只见过这位理事模糊的身影:腿长、个子高,于是,朱丽莎在信中称他为“长腿叔叔”。

朱丽莎是一个很善良的女孩儿,她性格独立,自尊心很强。她一直努力学习,想当一个作家。同时她还利用放假时间,给低年级的学生做家教。在这段时间,她还交到了一位男性朋友。最后让她怎么也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向她求婚的男性朋友竟是她信中所说的“长腿叔叔”。

这个故事就是为了让大家明白创造奇迹并不困难,只要你不怕困难积极向上的生活,你就会发现其实你自己就是一个最棒的奇迹。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2

你看过长腿叔叔这本书了吗?那可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中讲述了孤儿茱蒂被一个不知明的好心人送到了大学读书,并且每个月还个他许多零花钱,有时还送一些礼物。但这位好心人想要的回报就是茱蒂好好学习,每个月写一封信给这个化名是史密斯的先生。最后,茱蒂竟惊讶的发现:长腿叔叔就是她在大学似的恋人。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生活中,长腿叔叔就像一个专为孤儿奉献的有钱人。在故事中也同样如此,他用他的钱资助茱蒂上小学,上中学,上大学。同时,在茱蒂的请求下,他也捐给了一个贫困家庭100美金!茱蒂则是一个活泼好动,坚持不懈,在写作方面有天赋的女生。茱蒂也有一颗感激的心:他在给长腿叔叔的心中不停的感谢,有时觉得零花钱太多事,还会很有礼貌的退回来。总之,他就是一个近乎完美的女生。

当茱蒂到大学时,她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她可以不再干活,而是可以在假期里到各地游玩;她可以不被人随意使唤,还可以买自己想买的一切东西。在这样好的学习环境下,她终于成为了一个作家,出了好几本书。

想想看,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是有很多这两种人吗?慈善机构、捐款活动,比比皆是;而一些打工的人在勤奋工作后,不也成为了大人物,建立了自己的公司吗?

我们应该学习那些有爱心的人,更要学习那些坚持不懈,干成大事业的人。他们的经历就如同“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中说的那样。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好好学习,为祖国增添光彩。因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3

她,是一个孤苦无依的女孩;她,是一个顽强不屈的女孩;她,是一个懂得感恩的女孩。她,就是杰瑞莎·艾博特。

杰瑞莎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得到了一位理事的资助。 杰瑞莎只是偶然看到了这位理事瘦长的身影,就称呼他“长腿叔叔”。“长腿叔叔”的资助使她上了大学,并规定她每个月写信给他,汇报她的学习,但“长腿叔叔”永远不会回信。虽然出身卑微,但杰瑞莎的信中,字里行间都流露出感恩。

再看看我,不管什么事,父母对我做的一切好像都是应该的。有一次我在学校,放学了。但爸爸在我放学后40分钟才来,我气得对爸爸叫了起来。现在一想,父母来接我很辛苦,我还冲他们叫了一顿。真是太惭愧了。

杰瑞莎对“长腿叔叔”却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每一次善意的提醒,说明她懂得感恩;每一次亲切地称呼,说明她懂得感恩;每一次细微的关心,说明她懂得感恩。同学们,哪怕是不奢求回报的付出,也希望听到“谢谢”二 字当别人为你付出时,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和别人说声“谢谢” !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4

看了这么多本书以来,这是目前唯一一位写出了我对理想女生的全部期待的作者,她就是简·韦伯斯特。

坦率的言语,可爱的简笔画,一个真实的有血有肉的会笑会闹的朱迪就这么在我们面前呈现了。她有着一度曾让她羞于启齿的出身但却从未影响她对未知的期待与好奇:在孤儿院的她勤劳勇敢,自食其力,爱的空缺让她对那里虽不满却不是怨恨,直到被长腿叔叔资助去念大学。

大一大二的她,给人感觉真实得可爱:对于自身眼界与大学宽广的矛盾描写、对于莎莉袒露无疑的喜欢、对于茱莉亚不喜欢的直言不讳、对叔叔的依赖责备感激歉疚等等,都是那么轻而易举地表现出来。是的,她以真实俘获了我,用坦诚征服了我。她勤劳善良,知恩图报,但她明白地告诉你,她做这一切不是也不应该是出于“责任心”,而是源于“爱”。所以你会发现,即使阳光不是普照,但她一定会为她跳起来抓到的阳光欢欣不已。

大三大四的她比起刚开始的真实坦率,独立意识则显得格外抢眼。在她博览群书拼命吸收各种知识之后,她开始会试着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她会思考叔本华与哲学;会质疑人们所信仰的上帝;更重要的是她开始重新审视那些不愿提起的过去,她开始感激,因为她已经能从那段经历中抽离出来从不同的角度看待生活。所有的这些都汇集在一起,让她以一种最为积极最为正确的态度看待世界与幸福:

把出身优越的人看成是这个世界承认对她们有所亏欠、并且一直在偿还的人。对于自己,她觉得世界没有欠她分毫,因此她不能赊账,因为终有一天这个世界会拒绝透支。她不是纯粹的悲观,这是对她人的不欣羡,对自己的不放弃,对世界的不抱怨。所以当她小心翼翼地握紧着她人已经习以为常的幸福时,她才是那个懂得生活的真谛的人,从小事中获得乐趣享受生活,而不是罔置生活疲于奔命。

所以最后的她无论有没有见到长腿叔叔,我相信她都会过得很幸福。小说结尾将朱迪最依赖的人和最爱的人合二为一,我想作者和读者一样也是很爱很爱她的吧。但我觉得如果不是那样的结尾,一样很美好,男主其实只是锦上添花罢了。因为朱迪告诉我,她不完美,却完美地向我呈现了完美该是什么样子。难以想象这是写于二十世纪初的美国,我想我大概能知道作者想要看到的新女性是什么样子,而且她成功了。因为你看,现在我们都在往那个方向努力着呢。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5

在这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长腿叔叔》,这本书写了:主人公乔若莎是个孤儿,从小就在孤儿院长大,她从小就珍惜身边所有的一切,她长大后,由于受“长腿”叔叔的资助,去上了大学,尽管没有亲人在身边,她仍然很努力的学习,报答让她上大学的这位先生。

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这样写道:“如果每个人在他的`初意识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珍惜视觉,哑默会导致他喜慕声音。

那些从来就生活在健康中的人很少会考虑这样的问题,就如同那些终日生活幸福的人常常会抱怨自己还有许多幸福得不到一样。

对于无所不在的亲情也是一个样。很多人在外人面前衣着光鲜,彬彬有礼,一回到家,见到自己的亲人就脾气抖涨几分。

在他们看来,健康、幸福、亲情,这都是理所当然的,因此也是稀松平常的,享受起来完全可以心安理得。

也时常看到一些孩子,在自己还不能独立生存的时候,心安理得的向父母索要一切可以索要的东西,从而不考虑父母如何辛苦才能满足自己的索取。甚至有孩子抱怨自己没有生在富贵之家,可以一生下来就随心所欲的拥有一切。

如此看来,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乔若莎那样曾经是孤儿,那么,健康、亲情、幸福就会是上天给我们的恩赐了。

可是成为一个孤儿,不得不孤单一个人,独自面对整个世界,这感觉并不好。而不作为孤儿的人们,常常并不感谢自己所拥有的,却总是留恋已失去的。

我们不必真的去成为孤儿,我们只需静静的想一想,如果有朝一日会失去一些健康,有朝一日会失去一些幸福,有朝一日会失去一些亲情·······那么我们会不会很伤痛。

与其等到失去是伤痛,不如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个人一定要懂得感恩和珍惜,才算是真正有良知的人。这就是我从《长腿叔叔》中所得到的。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6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今天我就看了一本书,书名叫《长腿叔叔》。

这本书的作者是珍·韦伯斯特。主要讲了一位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儿朱丽莎的故事。朱丽莎他收到幸运女神的眷顾,有孤儿院的一位理事赞助上了大学。条件是每月给他写封信汇报自己的学业,但收信人并不会给她回信。所以,在长达四年的大学生活中,朱丽莎一直坚持写信给这位素未谋面的叔叔。由于朱丽莎只见过这位理事模糊的身影——个子很高、腿很长,于是,她在信中戏称他为“长腿叔叔”。

朱丽莎性格独立,自尊心很强,虽然得到了别人的帮助,却没有依赖思想,一直努力学习,争取学校的奖学金,并立志成为一名作家。同时,她还利用暑假给低年级的学生做家教。在这个过程中,他得到了一位男性朋友的青眯。最后,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这位向她求婚的男性朋友,竟然就是她信中的'“长腿叔叔”,而朱丽莎一直只知道他是“查比小少爷”。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创造奇迹并不难,只要积极向上地活着,自己就是生活中最大的奇迹。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7

暑假前,苏老师叫我们在必读书目中选择一本写读后感。由于只买到了这一本书——《长腿叔叔》,我就写了这本书的读后感。

暑假里,我把这本书看完了。原来,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乔若莎.艾伯特这个女孩发生的事情。

乔若莎.艾伯特,从小就在孤儿院长大。在她十八岁那年,得到一位长腿叔叔的'资助上了大学。从此,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她一直给这位素未谋面的叔叔写信。由于,有一天她看到这位叔叔的背影,他的腿很长。乔若莎就决定叫他长腿叔叔。而且,长腿叔叔决定不给乔若莎回信。有的时候他非回信不可,比如:学校要开除她……

在第五封信里乔若莎改名了。改成了茱蒂。在乔若莎写的信中,最后一封信,也就是第六十五封信。那时,长腿叔叔叫茱蒂去纽约是,茱蒂才发现。她所说的长腿叔叔就是——杰夫!茱蒂为了报答他,将自己写的小说卖掉。

在《长腿叔叔》中的茱蒂为了报答杰夫——长腿叔叔对自己的资助,她不仅自己学习认真,还用稿费报答杰夫。所以我们要知恩图报、懂得感恩。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8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部小说,它的内容很简单,讲述一个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在大学期间的经历以及成长。在乔若莎的每一封信里都能看到她的成长,她的情感,她的优点,当然还有她的缺点。正是这些包括了虚荣心,抱怨约翰·乔利尔孤儿院的理事和李皮夫人,甚至会埋怨她的资助人――长腿叔叔。可贵的是,乔若莎能够认识到她的缺点和错误。种种这些,都让乔若莎变得真实起来,让人觉得这是一个可以触摸得到的角色。而真实的角色往往使作品更加真实。

这部小说还有一个始终神秘的主人公――长腿叔叔。这个人物的形象一直让乔若莎和读者琢磨。直到最后才知道杰维少爷就是长腿叔叔。其实我们可以在那些书信里猜测,同样的身高,同样希望乔若莎去欧洲旅行。也能猜到最后的结局,只要乔若莎在信里提到她所喜欢的东西,不久就会寄钱给她;只要乔若莎在洛克维克农庄度过假期,杰维少爷也会出现,并且能够制造单独和乔若莎在一起的机会。另外,他希望能和她一起去欧洲游玩。

或许杰维少爷没有想到他会爱上这个批评孤儿院理事们的姑娘。也许当时他只是看到这个姑娘的文采还不错,应该可以培养成一名作家;也许他在那封信里看到了一个个性独特的姑娘,想要了解这个姑娘。也许是在那些定期的信件里,他渐渐爱上这个可爱活泼又真实的姑娘。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来有人让我去做出改变。比如像他们所说那样去打扮自己,穿性感的衣服,涂指甲油,让我做一个君子好逑的窈窕淑女。我不确定这样做会吸引男人的眼光,但我能确定的是,窈窕淑女想要让真的君子好逑,那必须先做她自己,从内心开始装扮自己。不然,光是华丽的外表留不住君子,有可能还会引来花花公子。

你看,这个乔若莎不就是先从内心开始装扮自己的吗?

最新长腿叔叔读后感 篇9

最近几天我看了一本由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本文为我们讲述了朱蒂从小就住在孤儿院,她18岁那年,因一篇作文《忧郁的星期三》使一位好心 的董事——史密斯先生决定供她读大学。

但是,前提条件是她必须每个月寄给他(被朱蒂称作“长腿叔叔”)一封信。当朱蒂发现她不会收到回信时,不免多了一丝青春的抱怨。直到遇见谈吐不凡的杰夫,才重新联络。当她要向杰夫告白时,发现长腿叔叔竟是——杰夫。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朱蒂,虽然她是个孤儿但她很坚强很满足很乐观,很积极进取。因为当她明白自己就是个孤儿,当一切变为零,她就需要新开始,重新新奋斗,重新新生活。面对一切不可挽回的局面时她用那种积极向上的心去改变了一切,创造了幸福。

在生活中,有三类人,第一类是消极的人,第二类是积极的人,第三类是时积极时消极的人,我就属于第三种人。这三类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都有许多不能割舍的东西。

在读完这本书以后,我最大的一个启示就是一定要向朱蒂一样乐观开朗,因为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你自己。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通用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小编帮大家整理了《长腿叔叔》的读后感通用”,欢迎阅读,希望这些可以帮助到大家!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 篇1

她,是一个孤苦无依的女孩;她,是一个顽强不屈的女孩;她,是一个懂得感恩的女孩。她,就是杰瑞莎·艾博特。

杰瑞莎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得到了一位理事的资助。 杰瑞莎只是偶然看到了这位理事瘦长的身影,就称呼他“长腿叔叔”。“长腿叔叔”的资助使她上了大学,并规定她每个月写信给他,汇报她的学习,但“长腿叔叔”永远不会回信。虽然出身卑微,但杰瑞莎的信中,字里行间都流露出感恩。

再看看我,不管什么事,父母对我做的一切好像都是应该的。有一次我在学校,放学了。但爸爸在我放学后40分钟才来,我气得对爸爸叫了起来。现在一想,父母来接我很辛苦,我还冲他们叫了一顿。真是太惭愧了。

杰瑞莎对“长腿叔叔”却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每一次善意的提醒,说明她懂得感恩;每一次亲切地称呼,说明她懂得感恩;每一次细微的关心,说明她懂得感恩。同学们,哪怕是不奢求回报的付出,也希望听到“谢谢”二 字当别人为你付出时,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和别人说声“谢谢” !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 篇2

你看过《长腿叔叔》这本书吗?那可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中讲述了孤儿茱蒂被一个不知名的好心人送到了大学读书,并且每个月还给她许多零花钱,有时侯还送一些礼物。但这位好心人想要的唯一回报就是要茱蒂好好学习,每个月写一封信给这个化名是史密斯的先生,但茱蒂却常常叫他“长腿叔叔”。最后,茱蒂惊讶地发现“长腿叔叔”就是她在大学里暗恋的人。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生活中“长腿叔叔”就像一个专为孤儿奉献的有钱人。在故事中也同样如此,他用钱资助茱蒂,也资助了别的家庭。茱蒂是一个活泼好动,坚持不懈,在写作方面有天赋的女生,她同时也有一颗感恩的心,她在给“长腿叔叔”的信里不停地感谢,有时觉得零花钱太多还会很有礼貌地退回去。

在长腿叔叔的支持下,茱蒂经过努力终于成为了一个作家,出了好几本书。想想看,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是有很多像“长腿叔叔”这样的人吗?慈善机构,捐款活动,比比皆是。而一些因为得到捐助的人在勤奋学习和工作后,不也成为了成功人士,来报答社会吗?我们应该学习那些有爱心的人,更要学习那些在逆境中坚持不懈,干成大事的人。他们的经历就如同“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啊!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 篇3

你看过长腿叔叔这本书了吗?那可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中讲述了孤儿茱蒂被一个不知明的好心人送到了大学读书,并且每个月还个他许多零花钱,有时还送一些礼物。但这位好心人想要的回报就是茱蒂好好学习,每个月写一封信给这个化名是史密斯的先生。最后,茱蒂竟惊讶的发现:长腿叔叔就是她在大学似的恋人。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生活中,长腿叔叔就像一个专为孤儿奉献的有钱人。在故事中也同样如此,他用他的钱资助茱蒂上小学,上中学,上大学。同时,在茱蒂的请求下,他也捐给了一个贫困家庭100美金!茱蒂则是一个活泼好动,坚持不懈,在写作方面有天赋的女生。茱蒂也有一颗感激的心:他在给长腿叔叔的心中不停的感谢,有时觉得零花钱太多事,还会很有礼貌的退回来。总之,他就是一个近乎完美的女生。

当茱蒂到大学时,她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她可以不再干活,而是可以在假期里到各地游玩;她可以不被人随意使唤,还可以买自己想买的一切东西。在这样好的学习环境下,她终于成为了一个作家,出了好几本书。

想想看,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是有很多这两种人吗?慈善机构、捐款活动,比比皆是;而一些打工的人在勤奋工作后,不也成为了大人物,建立了自己的公司吗?

我们应该学习那些有爱心的人,更要学习那些坚持不懈,干成大事业的人。他们的经历就如同“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中说的那样。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好好学习,为祖国增添光彩。因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 篇4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长腿叔叔》的小说,这本书的作者是简.韦伯斯特。他出生在一个富有的家庭,父亲是一个出版商,母亲则是著名作家的侄女儿。1903年她在校期间的第一本短篇小说《帕蒂去上大学的时候》出版后大获成功。她的作品朴实,清新,机智。这本书是她最受欢迎的作品之一。

书中,一个叫杰瑞莎的孤苦无依的女孩子,得到一个好心人的帮助,进入了大学的校门。杰瑞莎不知这位好心人是谁,只是偶然看见了修长的身影,于是就称呼为他为“长腿叔叔”。长腿叔叔要求杰瑞莎每月给她写信,汇报自己学习,生活情况,但他从来没有给杰瑞莎回过信。杰瑞莎是个独立自强的女孩,她虽然要得到别人的帮助才能进入大学,却从来没有过依赖别人的想法。在大学里,她努力学习,生活,还遇见了一位家境优越的男生,他就是长腿叔叔。

书中,李佩特太太是孤儿院的院长,但她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院长一样和蔼,可亲,不但不这样,还非常冷漠,无情,没有人性。她不但这样,就因为杰瑞莎是个最年长的孤儿,她就让杰瑞莎像个仆人一样,每天早上五点起床,每层楼都要擦的一成不染,每个小孤儿都要梳理的整整齐齐……,这点最让我生气了,我甚至觉得李佩特太太有点狠毒,没有仁爱之心。

《长腿叔叔》是本经典名著,我写这篇读后感是想让更多人来阅读欣赏,与它一起优雅,一起荡漾,一起芬芳。

《长腿叔叔》的读后感 篇5

读《长腿叔叔》有感我读过一本好书,书名叫《长腿叔叔》。书里讲述了一个小姑娘的故事,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女孩儿朱莉莎在孤儿院长大。

她受到幸运女神的眷顾,由孤儿院的一位理事赞助上了大学。条件是每月给理事写封信汇报自己的学业,但收信人并不会给她回信。在长达四年的大学生活里,朱莉莎一直坚持写信给这位素未谋面的叔叔。

由于朱莉莎只见过这位理事模糊的身影——个子很高、腿很长,于是,她信中戏称他为“长腿叔叔”。朱莉莎很感激资助她的“长腿叔叔”,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她性格独立、自尊心很强,虽然得到了别人的帮助,却没有依赖思想。

她利用暑假给低年级的学生做家教,资助比自己更困难的人。她一直努力学习,并立志成为一名作家。我非常喜欢朱莉莎,她是一个阳光的、积极向上的女孩。虽然身处逆境,却能自强不息,还能主动帮助他人。

每一封写给“长腿叔叔”的信中,都能感受到她对叔叔的感激之情,尽管没有叔叔的回信,她也能把感激转化为学习的动力。

生活中,那些无私地关爱着我的人,不都是我的“长腿叔叔”吗妈妈的严厉,爸爸的疼爱,奶奶的呵护,老师的鼓励,在他们的精心培育下,我从一棵小苗茁壮的成长起来。妈妈说,朱莉莎是个懂得感恩的好孩子。

我也要像朱莉莎一样,学会感恩。我会在劳累的父母脸上留下我的亲吻;会在节日送上我亲手制作的卡片;会帮奶奶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会用优异的成绩去回报老师……

我要用我的实际行动,去感谢身边所有的“长腿叔叔”们。拥有一颗感恩之心,相信我也会像朱莉莎一样的坚强、勇敢、快乐!

关于雷锋叔叔的故事读后感(合集4篇)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当不同的人在看完作品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怎么才能避免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关于雷锋叔叔的故事读后感(合集4篇)”,赶紧看看对您有没有帮助吧,喜欢请收藏哦!

雷锋叔叔的故事读后感 篇1

读了《雷锋叔叔的故事》,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想了很多很多。雷锋,一个响亮的名字,一个使人备感亲切的名字,他虽然离我们生活的年代甚远,但是他那不平凡的事迹却流传至今。

民间有句俗话:“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人民有困难找雷锋,祖国建设有困难,雷锋急捐款。他乐于为人民,为祖国而服务的精神是值得我们赞扬和学习的。其中有一个故事、常为人们所津津有味道:“雷锋有一天肚子疼,去医院看病,路过工地,被工人为建造房屋住所忘我的工作精神所感染,就和工人们一起不知疲倦地干起来。事后,战友们不解地问他:‘当时你不是肚子疼吗?’雷锋却笑嘻嘻地说:‘我发现干活能治病!’。”就这样,雷锋把自己仅有的一点火和热,全部献给了人民,献给了党,雷锋,是全国人民的好榜样,是一代人民的骄傲。雷锋的一生,是无私为人的一生,是热爱祖国的一生。

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几十个春秋过去了,人民仍在怀念着雷锋,呼唤着雷锋精神。

我从书中看见I这些话:

请你–把自己的红领巾同雷锋的对比

看谁的更鲜艳

请你–把自己的人生同雷锋的对比

看谁的更壮丽

读了雷锋的故事后,我感到脸上火辣辣的,我愧,对于自己脖子上的红领巾。因为我和很多小朋友一样,十分“吝啬”,连在公交车上碰到老爷爷老奶奶让一下座也不肯,竟认为这样会被人瞧不起,可是这在雷锋做的众多好事中显然是微不足道的呀!我相信如果再在车上碰见老爷爷老奶奶,我会毫不犹豫地走上前去将座位让给他们,而且我会在众人交织成的异样的目光中昂首挺胸,因为我心中感到很无比自豪。当我再次面对飘然的红领巾时,也可以当之无愧。

雷锋叔叔的故事读后感 篇2

寒假我最大的收获就是看了《雷锋叔叔的故事》这本书,之前对雷锋叔叔的故事有所耳闻,但是却不是知道得很清楚,通过这本书我对雷锋叔叔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他小的时候,家人就生亡了,七岁的他就被六叔奶奶带进了家,虽然她自己家也很苦,但是对雷锋就像对自己亲孙子一样。雷锋很感激这位老奶奶,幼小的心灵里埋下了一颗感恩的心。在十岁的时候雷锋就开始了他的求学之路,在那个金色的秋天,他在新发的课本上歪歪扭扭的写上——“雷正兴”可好景不长,一年后,学校由于各方面的困难还是没办下去,老师回城里去了,给孩子们留下很多书,很多学生又回到了原来的生活可雷锋却一直在看,看不懂就问,彭德茂看他这么好学就有把他推荐到另一所小学,虽然离家远,但他已经很满足了。

两年后,雷正兴念完了三年级,成就不错,有一天,他去上学,走到半路上,听到有同学说学校不办了,雷正兴心里一阵,他一来到学校,就读着门上的告示,白纸黑字写的明明白白。“怎么办?”雷正兴对自己说,“去找彭叔叔!”想起彭德茂一直帮他需找读书的机会,他心里有一丝安慰。无奈的雷正兴只好在家等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一个星期过去了,还是没有消息。他开始怀疑彭叔叔只是在忽悠他,所以彭德茂来找他时,他有些不知所措“今天给你带了个好消息,有一个清水塘小学可以插班,学校不错,离县城不远,有十多里上路,你看怎么样?”雷正兴想了想,说:“没问题,山路我走习惯的,这些都不碍事,我只是怎么多天没上学,到了学校会不会成绩跟不上?”彭德茂哈哈一笑,拍着他的肩膀说:“就凭你那好学的劲,一定能赶上来明天我就带你去!”说着就走了。每天他都在天蒙蒙亮就起床,路上也不耽误,带着露水就来到了学校。

新中国成立前,为了生机雷正兴就跟着六叔公演皮影戏,他天性是个活泼开朗的人,所以唱起了也有模有样。1962年,是个不幸的日子,一早起来,雷锋就催助理乔安山起床,去装卸冬季要用的棉被等用品,乔安山本来打算吃了饭再去,可雷锋说:“任务比较急,连里车少,咱们还是回去在吃吧,可以早点赶路。”刚从石碑村出来是还是雷锋开的车,走到半路雷锋下来让乔安山去开车,乔安山就把雷锋换了下来,一直把车开到了营区,车况不好,要求及早安排保养,车已送去至少需要一星期,如果能自己保养就好了,不仅能节省时间,还可以提高修理技术过了一会儿雷锋回来了说:连长已经同意我们自己保养车子了,我们去冲洗一下车。乔安山开车,雷锋在前面吧铁丝网卸下。雷锋一个人在指挥乔安山倒车由于车拐角的关系他看不见雷锋车子“轰”的向前开去,没想到车离杨树最近的那根木杆子从根部挤出,正好砸在雷锋头部的左太阳穴迁安山下车后才看到雷锋到在地,他赶紧跑过来这事雷锋的鼻子再往外喷血、嘴都再往外喷血,喷了乔安山一身血,他一下子就傻了,只知道不停的叫:“班长,班长,你醒醒呀!”有人立即告诉了连长可什么都来不及了。

雷锋叔叔是我们永远的榜样,也是我们国家永远的英雄,让我们永远铭记这位伟大的英雄。

雷锋叔叔的故事读后感 篇3

寒假的时候,学校给我们布置了一项作业----读《雷锋叔叔的故事》这本书,我很喜欢阅读它,每次读了又读,爱不释手。特别是书中的《可敬的傻子》这个故事,意味深长,催人奋进。《可敬的傻子》这个故事讲的是雷锋叔叔在抗洪抢险战斗中不怕困难,为了人民的利益奋不顾身;在工作中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动去影响别人;在生活上,给战友们洗床单、补被子、当“掏粪工”、协助炊事员洗菜……在这个故事里最让我感动的是雷锋叔叔当“掏粪工”。

有一天上午,他看到厕所的粪池满了,立即动手把大粪掏出来,虽然牺牲了自己一上午的休息时间,但是厕所里弄得很干净了。大家开玩笑地说他是一个掏粪工,说他是个“傻子”。他反而说当一个掏粪工也是很光荣的。读完这个故事,我想起自己的一次成长经历。寒假里的第一场雪下得特别大,晚上我和妈妈下楼铲雪,我对妈妈说:“我们就只要铲我们家楼下和车库门前的雪,其它的地方不用管。”听完我话,妈妈很不高兴,说:“多铲点,为人民服务一下,不可以吗?”我羞愧地低下了头,我是多么自私呀!妈妈说;“什么叫学习雷锋好榜样,今天你就用行动来践行,给院子里的邻居们铲出一条小路”最后,在妈妈的鼓励和帮助下,我们很快铲出了一条干净的小路通往院子门口。看到我的劳动成果,我想,是雷锋叔叔的精神指引了我。

今天,读了《可敬的傻子》这个故事,让我再次想起这件事。这个故事虽然没有华丽的语言,但是它像一盏明亮的灯火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

雷锋叔叔的故事读后感 篇4

读了雷锋叔叔的故事,我的心久久不能忘记雷锋叔叔,也想起了很多我所了解的关于雷锋叔叔的故事。民间有句俗语“雷锋出门走千里,好事做了一箩筐”人民有困难找雷锋,祖国建设有困难,雷锋急捐款。

他乐于为人民、为祖国的精神奉献是值得大家赞扬和学习的。其中有一个故事常为人们津津乐道:有一天,雷锋肚子疼去医院看病,路过工地上,被工人造房子而忘我工作的精神所感染,就和工人一起工作着。事后战友不解地问他,“你当时不是肚子疼吗?”雷锋却说,“我发现干活能治病!”雷锋就是这样一个有奉献的人。

时间在前进,社会在发展。几十个春秋过去了,人们仍在怀念着雷锋,呼唤着雷锋的精神。

读了雷锋的故事,我愧于我的红领巾,我以后会给老奶奶或老爷爷让座;而且我会在众人交织的地方昂首挺胸,因为我感到无比自豪。这样当我再次面对红领巾时,也当之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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