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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亚特读书笔记

发表时间:2023-12-11

伊利亚特读书笔记6篇。

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细节入手呢?作品这本书在阅读后让人有着颇多的生活感悟。 阅读的过程中,我们需要记录下来自己所感所思,需要写下读后感,我用心为您推荐一篇有思考价值的“伊利亚特读书笔记”文章,祝您在阅读文章时有所获得!

伊利亚特读书笔记 篇1

特洛伊战争起因是赫拉、雅典娜与阿佛罗狄忒争夺代表最美女神的金苹果,最后特洛伊王子帕里斯将金苹果判给了爱神阿佛罗狄忒(所以史诗里才有赫拉、雅典娜站希腊联军,阿佛洛狄忒站特洛伊)。帕里斯在阿佛罗狄忒的帮助下抢走了斯巴达国王墨涅拉奥斯的妻子海伦,由此引发了由墨涅拉奥斯兄长迈锡尼国王阿伽门农带领希腊联军征讨特洛伊的战争。主角之一的阿基琉斯,出生时母亲忒提斯将其全身用天火烤炼,仅余脚踵未完成而被中断,致脚踵成为阿基琉斯致命死穴。结局就是阿基琉斯被阿波罗射中脚踵而亡,特洛伊被木马屠城。

《伊利亚特》,以阿基琉斯与阿伽门农的争吵开始,至普里阿摩斯之子赫克托尔的葬礼结束。战争的前因与后果史诗均未详述,是掐头去尾的中间一段凡人打仗、天神站队的故事,着重于战争场面的描述。

于我而言,读《伊利亚特》收获颇丰:

1.文学价值。史诗词句优美,例如讲到阿基琉斯睡不着、失眠,用“睡眠未能爬上他的眼睑”;“一百种”不同战死沙场的方式,如“灵气消离四散,可怕的黑暗罩住他。”“死亡把他包裹起来。”“灵魂离开了他的肢体,前往哈得斯。”“痛苦地倒进尘埃里,生命离开了它。”不胜枚举。

2.历史意义。希腊人、罗马人都从荷马史诗中追溯自己的历史,罗马创建者罗慕路斯是埃涅阿斯的后代;史诗中关于战争场面的描写,作文也能帮我们了解古希腊时期的人文风俗及知识演进。例如,搏斗中胜利的一方要剥取战败者的铠甲作为战利品,是荣耀的象征;战车是用于从战场上撤离的,而不是冲锋陷阵的;身覆铠甲的完整的尸体及火葬,是对逝者的尊敬;冶炼方面,出现了铁;解剖学方面,能够相对准确的指出人体结构及内脏器官。

3.考古贡献。谢里曼对特洛伊遗址的发掘,是欧洲历史上最重要的考古之一,谢里曼称其发现系从小受父亲讲述荷马史诗的激励。稍晚时间,谢里曼又在迈锡尼著名的狮子门发掘出号称为阿伽门农的黄金面具(不好确定谢里曼此处是否故意张冠李戴)。

读之前,专门问百度哪位译者的版本最佳,以罗念生、王焕生版本呼声最高,陈中梅版则被誉为另辟蹊径。但罗念生版的开篇七行,着实难懂,故又参照了陈中梅的译本。

题外话。关于特洛伊战争最早的记忆,是小时候某本杂志里一篇金苹果的故事,嗯,名副其实“一个金苹果引发的悲剧”。再次专门找荷马的伊利亚特来读,是由前几日读的《注定一战:中美能避免修昔底德陷阱吗?》的封面图案引起的。我对封面选用希腊黑绘风格瓶画《阿喀琉斯和埃阿斯》十分不解,阿基琉斯正是伊利亚特中的人物,按欧洲史,是希腊英雄时代的代表。修昔底德所著之《伯罗奔尼撒战争》则发生于希腊黄金时代。有书友解惑:“希腊人攻打特洛伊,阿基里斯死后,是大埃阿斯接替他成为希腊联军的第一勇士。也就是蕴含武力第一和接替者武力第二的象征。”由阿基琉斯和大埃阿斯所代表的第一第二,刚好切合注定一战中的美国与中国的主题。好吧,因为对后一句武力第一第二依旧不甚理解,所以决定认真读一遍这部古希腊最伟大的作品。

伊利亚特读书笔记 篇2

虽然从小就知道荷马,却从未看过《伊利亚特》或《奥德赛》,这次选修西方文学史才让我有了这个机会。

我非常震惊于这本书。传说中荷马是位盲诗人,他记录了许多民间行吟歌手的集体口头创作。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9世纪的希腊本来就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时代,荷马描绘了10年战争中最精彩绝伦的一部分,让我对神秘的希腊文化无限地向往。

《伊利亚特》中,两位主角的形象都十分饱满,阿伽门农是典型的统治阶级,很霸道很专制,但是让我惊讶的是他很勇于承认错误,肯为了整个希腊联军而牺牲自己的一些尊严,低头向阿喀琉斯认错,并将自己的宝贵财富相送,我觉得这是整个希腊联军十年不倒很关键的一个因素。而阿喀琉斯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勇士,他英勇善战,为人正直,对阿伽门农的无理、嚣张直言不讳,他也很讲义气,因为自己好兄弟帕特洛克罗斯的死,他气愤填膺,杀了赫克托耳以复仇。这真的是大快人心。

另外,书中富有特色的是有许多希腊神话中的人物,比如众神之首宙斯、宙斯之女智慧和艺术的女神雅典娜、海洋女神忒提斯、火神赫淮斯托斯等。阿喀琉斯的英勇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众神的相助,实在是天之骄子啊。

看完《伊利亚特》给我的第一感觉是希腊人真的很神奇。首先这本书只描绘了10年战争中的第十年中的几十天,这个描写方法实在比很多大学生喜欢的报流水账高明许多。而且希腊人富有想象力,将这么多的神话人物创造出来并参与了这场战争。另外,作为一个理工科学生来看,那些创作这本书的行吟歌手的逻辑似乎相当好,基本没什么情节的纰漏,这个比国内很多电视连续剧甚至美剧都要厉害,他们对人物的语言、动作、心理的描绘也很出色,虽然简单易懂,但又很生动。在这场持久战中,希腊人与特洛亚人的智慧得到了完美的展现。作为一个为自己祖国悠扬文化自豪的人,我也深深地钦佩着希腊文化,这次阅读《伊利亚特》让我真正地放眼看世界。

伊利亚特读书笔记 篇3

转眼间,一部享誉世界的名著终于读完了。回头望,是品不完的历史,向前看,则是飘不完的书香……

这场战争的起因是特洛伊王子绑架了斯巴达女王海伦,抢走了大量珠宝和财物。战争的烽火由此点燃。希腊的部落为了夺回海伦,各部落联合起来有阿迦门农为统帅带兵攻打特洛亚。

这场战争持续了整整十年。最后足智多谋的奥德修斯设定木马计攻破了特洛亚。

在这场战争的描述中,作者用旁观者的身份亲眼目睹般的述说了战争中的两位英雄-郝克托尔和阿基琉斯在这场战争中的语言和行为。同时,运用大量的比喻性描写和夸张手法来突出两位英雄的精神风貌。作者虽然偏向于希腊,但是对两位英雄都采取了肯定的态度,赞美了两位英雄为部落而战不畏牺牲的英勇精神。

通过阅读这篇文章,我们也可以了解到,在古希腊时代,战争不仅是英雄为部落而战、做出巨大贡献的机会,更是因为战争的残酷,给人们带来了各种灾难和忧虑。它甚至成为不同部落贵族之间争夺财富和奴隶的掠夺物。

赫克托性格内向,沉稳,冷静,有人情味。他在战场上面对阿喀琉斯时,曾于阿喀琉斯达成协议:无论他成功与否,对方都应将战败者的遗体交给死者家属,决不残忍地侮辱或安慰家属。

但相比之下,阿基里斯却自尊心强,任性固执。面对赫可托的协议,他说:“狮子和人之间没有协议,狼和羊之间永远不会有承诺。”。

通过这些语言明确的宣告:战争中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结局,即使战斗结束,也必将不会是郝可托尔所期待的那样有善果。当郝可托尔被阿基琉斯一枪穿过咽喉死亡后,残忍的阿基琉斯竟然剔穿了他的脚筋,用皮带将他系上战车,然后扬鞭驱策战马在郝克托尔的家人面前奔驰,任由郝可托尔的尸体在地上拖曳,翻滚。

面对众人的哭泣阿基琉斯在胜利中洋洋得意。

看到这里,我不由得想到中国的一句成语:得饶人处且饶人。现实生活中,竞争日趋激烈。

成者为王败者寇。如果我们都面对那些以仇恨阿喀琉斯的态度打败我们、受到我们赞扬的人,失去了人性中的善良,那么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宽容呢?给别人一次机会就是给自己一次机会。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没有敌人,只有对手。而我们,需要对手。在竞争状态下,与竞争对手竞争,用智慧和能力战胜对方,实现双赢,才是真正的生命之战。

两千年来,荷马史诗一直被西方人视为古代最伟大的史诗。《伊利亚特》选材别有用心,着眼于十年征战的一个点扩展开来,在构思上极具艺术性。这部史诗之所以兴盛,是因为这部作品所引发的许多问题,如上下级矛盾、集体与个人利益冲突、命运与斗争等,仍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

像雨果说的那样“一部杰作已经成立,便会永存不朽”。一部好的作品,经过了岁月的冲刷,依旧常读常新。这即是名著之所以为名著的魅力。

伊利亚特读书笔记 篇4

一开始感觉三十来岁来读《伊利亚特》,是不是有点晚了,属于补课。读了以后,发现一切来得刚刚好,最近读书总是有这句话在脑子里萦绕,按照荷马的说法,这是神有翼飞翔的话语。

《伊利亚特》和电影《特洛伊》讲的是同一个故事。《特洛伊》很震撼,故事情节的推动有着现代人非常现实的逻辑,我们看起来很容易理解,电影里面也没有出现神,即便阿基琉斯的母亲也是人样的母亲讲话。

如果讲《伊利亚特》关于神的部分裁剪掉,我想,这个故事所有的转折变得莫名其妙。比如小时候写作文,正在干一件坏事,突然想起父母或者哪位名人的一句教导的话,发现自己错了,要改变自己。有时候这个转折也发生在内心中的自我、本我、超越,莫名其妙的对话。

现在看来,这样的写作幼稚可笑。《伊利亚特》正好用神来解决了这个问题,故事在神和人之间穿梭。站在故事之外来看,这就是神仙打架,凡人遭殃。神可以操控人,一句有翼飞翔的话,就改变了人原有的行为逻辑。

《伊利亚特》的读者站在故事之外看,故事美得不得了,神和人都充满了个性,而且人跟孩子一样,有着自己的小心思、小癖好,表现得却很率真。而人因为相信神,面对不可把控的变故,表现得自在、安静。

《伊利亚特》扣掉神的部分,扣掉的正是命运。幼稚的写作虽然往往是编造,真实的生活却不可避免地出现突然的转折,往往也弄不清楚,不知道是突然想起了谁、突然看到了什么、突然明白了什么,但总是觉得非这样去做不可。大概毛姆笔下的《月亮与六便士》真是如此。

80后很少能真真认识到命运,读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工作、买车、买房、生小孩、二胎,一步又一步,一环扣一环,这不是命运,这是工作流程。

有人说我们一生都在比,小时候比成绩、大了比有钱,老了比儿女成绩,最后就比命长。大家都在同一个轨道上,能比什么?无非就是这些。

当像《月亮和六便士》的思特里克兰德一样,突然一天发现,我真的应该改变了。那才是命运之神第一次向你招手,伊里斯有翼飞翔的带来了宙斯的话。

伊利亚特读书笔记 篇5

识字以来,断断续续看了一些希腊神话故事,零零散散地知道一些故事的梗概。终于在前几天动了要看书的念头的时候,找出伊利亚特来,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小时候曾看过、听过不少神话故事,一直认为神是慈悲的化身,即使神总是在妖魔鬼怪祸害够了人间之后才出手降魔。后来看旧约全书,对上帝给予人的惩罚很不以为然,也不过以为上帝是自私的特例。等到看完了伊利亚特,终于明白,神,绝不是想象的那么善良。

血肉横飞十年的特洛伊和希腊之间的战争,造成无数特洛伊人在亲人面前惨死,无数希腊人倒在异国他乡的土地上,使其亲人与其出征前的告别成了永别,源于特洛伊王子帕里斯在希腊做客时,拐走了希腊斯巴达国王的妻子海伦并带走大批财宝。而帕里斯拐走海伦的背后,是不死神之一,爱神阿佛洛狄忒给予帕里斯的回报。对于帕里斯的可耻行为,不死神们不是给予他惩罚,甚至没给他任何压力,而是让众多无辜的人,成为牺牲品。

爱神阿佛洛狄忒何以要帮帕里斯做这等可耻之事?只是因为帕里斯认可她是3位女神中最漂亮的那位。至于另外2位女神,天后赫拉,智慧女神雅典娜,也并不比爱神阿佛洛狄忒高尚。因帕里斯不认可自己是最漂亮的女神而恨帕里斯可以理解,可她们不去惩罚帕里斯,却把怒火烧向其他无辜的特洛伊人,同时也让自己所庇护的民族死伤无数。此等行径,令人瞠目结舌。

如果说女神毕竟也是女的,心眼小一些可以理解,那男神又如何呢?

众神之王宙斯,将他的父亲,克洛诺斯,打入永不见阳光不得超生的地狱,仅以此观之,可知其天性凉薄。

在宙斯眼里,特洛伊人和希腊人甚至不如蝼蚁,他嗜好坐在高山之颠,观看特洛伊人和希腊人互相惨杀,一时让希腊人屠杀特洛伊人,一时又帮助特洛伊人残杀希腊人。可怜的特洛伊人和希腊人,都以为众神之王在帮助自己,总在祈祷众神之王帮助自己。

赫克托耳是英雄吗?阿喀琉斯是英雄吗?我想不是。就如他们自己常说的那句话一样:神给予的光荣,他们不过不死神们的提线木偶,之所以能纵横无敌,只是神出于屠杀人的需要。若不是神的救护,赫克托耳在第一次和埃阿斯的决斗中,就会被埃阿斯轻松杀掉。

不死神们能够肆无忌惮,是因为力量凌驾于人类之上,且不受制约和约束。人类期待不死神的庇护,只是妄想,不死神可能给你一点甜头,可随时会让你万劫不复。

古人云:求人不如求己。而求神,更是远不如求己。

伊利亚特读书笔记 篇6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主要围绕英雄阿基琉斯的两次疯怒展开,全篇一开始交待残暴、贪婪的阿伽门农王在一次议会中引发了卓越的阿基琉斯的愤怒,接踵而来的一系列事件又催发了特洛伊人最勇敢的赫克托尔杀死了阿基琉斯的同伴,如此激发了阿基琉斯的第二次愤怒,最后以阿基琉斯为同伴报仇,愤怒平息而收尾。

英雄,这个词在色彩斑斓的人类文字中,在几千年的世界文明中,被赋予了许多光荣而神圣的色彩,多少神采奕奕,几度慷慨激昂。在读过《伊利亚特》后,我能很强烈的感受到古希腊神话中英雄的刚强威武、机智勇敢,和他们在同异族战斗中所建立的丰功伟绩和英雄主义、集体主义精神。此外,这首诗中每个人的个性都很鲜明。阿喀琉斯英勇善战,每次上阵都使敌人战无不胜。

此外,他非常珍惜友谊;他也有强烈的同情心,但他傲慢任性。他为了一个女俘虏与总司令发生争执,退出了战斗,导致联军失败。他暴躁**,为了泄愤,竟将赫克托尔的尸体拴上战车绕城三圈。除了他,特洛伊的指挥官赫克托的形象也非常鲜明。

他是一个更加完美的英雄形象。他带头、成熟、负责,自觉承担起保护家园和部落集体的责任。他追求荣誉,不怕强敌。在敌我两军大相径庭的关键时刻,他仍然无所畏惧,出城迎敌,英勇作战。

最让我感动的是,他尊敬父母,非常爱妻子和孩子。临战前与亲人道别的感人场景让我感动得流泪。

《伊利亚特》中,荷马用很多经常使用的一项来表现战争的残酷和战士的英勇。比如“狮子”、“野猪”、“黑夜”、“风暴”等意象就被经常出现。如第五卷中的埃阿斯一样:

“跨站尸躯,像一头狮子”。在描写战争的阴霾即将散去时,诗人以奥德修斯的口吻讲说:“黑夜涉过长途,黎明正在进逼”。

荷马常常这样使用只含两三个词汇的比喻,但又不局限于以这类简短的方式呈现他那出神入化的明喻。在第十一卷中,诗人用一个四行的比喻来形容赫克托的力量。明喻式的特色鲜明的语言是对情节式语言的装扮和糅合,对于读者饶有兴致地欣赏诗歌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在第十二卷中,诗人运用一个雪的比喻形象地烘托出战场上万矢齐发的宏大场面,给人以视觉上的强烈冲击,升华了故事情节的可读性,丰富了所叙场景的表现性,实为诗人匠心独运的生花妙笔。

这首诗中有许多对大场境的描写。每当读到大部分场景时,诗人总能用一些生动的比喻让人身临其境。在第二卷中,为了向读者展示希腊盟军的庞大阵容,诗人用30行的比喻达到锦上添花的效果。譬如:

“宛如不同种类的羽鸟,有野鹤、鹳鹤和脖子颀长的天鹅,生活在考斯特里俄斯河边,飞翔在亚细亚的沼泽,这里,那边,展开骄傲的翅膀,然后集群停泊,整片草野回荡着它们的喧响阵阵;就像这样,来自各个部族的兵勇,走出海船营棚,蜂拥到斯卡曼德罗斯平原,使土地承受人脚和马蹄的踩踏,发出可怕的吼声。他们在花团锦簇的平原上战斗,成千上万的人,像春天的绿叶和鲜花。”

诗中我最喜欢的部分就是人物之间的对话。诗中人物对白感情浓烈,情绪化强,极富表现力。诗人用海伦的口吻歌颂奥德修斯时,泼墨作画,描绘了一个文武双全、能说会道的天才形象:

“当足智多谋的奥德修斯站立起身,他只是木然不动,两眼笔直,盯着脚下的泥土,然而,当他亮开洪大的嗓门,语句从丹田冲出,像冬天的雪花纷飞,其时,凡人中就不再有谁可以和奥德修斯比争,我们将不再注视他的外表,带着惊异的眼神。”诗人似画家般,既表现出了英雄个人卓尔不凡的特质,又展示了战场上群英逐鹿的场面。

神的参与贯穿着整部《伊利亚特》的进程。除非受到宙斯的阻止,神可以在凡人需要的任何时候下到凡间,寻找任何一个要找的凡人,谈论任何想要谈论的事情。作为一种交流方式,普通人可以祈求上帝的帮助。

与凡人一样,上帝以家庭或家庭的形式存在,宙斯是神圣王国的首领或首领。并且在诗里没有什么不能解释的事情。从中我们也可看到人的作用;在史诗里,人,尽管多灾多难,但决不是无足轻重的。

总的来说,《伊利亚特》讲述的神话故事很美,是一部采用神话和历史相结合的方式来写作史诗。意大利诗人但丁说过:“站在《伊利亚特》旁边,我觉得这本书有10英尺高,令人惊叹不能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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