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吧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笔记网 > 观后感 > 导航

尘埃落定观后感

发表时间:2025-05-24

尘埃落定观后感(通用19篇)。

◈ 尘埃落定观后感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深思的小说,作者用生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当代都市中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及他们在现实与梦想之间的挣扎。这部小说让我产生了许多思考,让我对人生的选择、幸福的定义产生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中年男子,他有着稳定的工作和家庭,但却日复一日地过着平淡乏味的生活。尽管他在外表上看起来很成功,却无法摆脱内心的空虚和追求更高层次幸福的渴望。他对工作的不满、家庭的束缚,使他感到疲惫。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自由奔放的女子,她的出现让他的生活彻底改变。



通过主人公的经历,作者展现了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主人公渴望追求自己真正的梦想,却又被家庭和社会的压力所束缚。这种压力来自于他对家庭的责任感和面对社会的现实需求。他意识到,在追求个人梦想的过程中,也会影响到身边的人。他开始思考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



小说中的女主角代表了主人公向往的自由和梦想,她不受拘束,勇敢追求自己的所爱。她的出现让主人公感到心动,他开始思考自己是否应该放弃现有的生活,勇敢追随内心的声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主人公逐渐发现,自由和梦想并非所有人都能够达到,也并不一定带来真正的幸福。



小说中的描写非常细腻,能够让读者深入地感受到主人公的内心挣扎和迷茫。我读着读着,不禁也开始反思自己的生活。我也常常感到对现实的不满和对更高层次幸福的渴望,但在实际生活中,我又常常感到无力和束缚。这让我想起了小说中的主人公,他在家庭和社会的约束下不愿放弃自己的真我,却也面临着种种困境和矛盾。



通过阅读《尘埃落定》,我意识到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是不同的,而且这个定义也会随着时间和生活的变化而改变。有人认为幸福是拥有稳定的工作和家庭,有人认为幸福是实现梦想,追求内心的声音。无论选择哪一种,都需要我们勇敢面对自己的内心,认真思考并努力追求。



同时,我也明白了每一种选择都会有代价。如果我们选择追求梦想,可能会失去某些安稳和实际利益;如果我们选择顺应现实,可能会放弃内心的渴望。这是一场折磨人的矛盾和冲突,但我们必须要面对,必须要做出自己的选择。



《尘埃落定》这部小说给了我很多思考,也让我看到了生活中的冲突和困境。它不仅仅是一部小说,更是一种启示,让我意识到人生不可能完全如愿,但我们可以通过内心的勇气和努力,追求更高层次的幸福。无论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关键是要有勇气追求自己的梦想,并且在做出选择之后不后悔。



尽管幸福如尘埃般一直飘落,但只有当尘埃落定,我们才能真正领悟到幸福背后的含义。这种含义只有在我们的心中才能找到,只有我们自己才能定义。



总之,《尘埃落定》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和思考,让我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和追求。它让我明白,人生的选择是困难的,但只有勇敢面对困难,才能找到真正的幸福。

◈ 尘埃落定观后感

早知道《尘埃落定》获得了中国第五届矛盾文学奖,读罢更觉得不愧是当代文学中的经典作品,最近从网上看到,它又被教育部推荐为中国中学生必读书目的建议作品之一,心中甚感欣慰。记得一位作家说过:“在书面前,有两种文盲。一种是完全目不识丁的人,另一种是已经识字了,可是只读儿童读物和智力低级的读物。而这两种文盲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在很多人越来越热衷于只接受报刊杂志漫画书等文化快餐,有些人喜欢暴露了给人看隐私的这个时代,我还是希望有人能够静下心来,读一读象《尘埃落定》这样有着华丽的文体和深刻的思想的好书,在夜深人静之时,仰望星空,巡视内心,做些有益的思考。因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人是可怜的人,一个失去了思考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因此我们渴望更多的象小说《尘埃落定》这样引发人们思考的好书能够横空出世。

用了几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自己仿佛也变成了小说中藏族土司的傻儿子,很长时间都痴痴呆呆地沉浸在小说史诗一般的浪漫神秘的异质情调中,被小说字里行间挥发出来的那种深厚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深沉厚重的藏族文化底蕴所折服。如今,象这样让人越读越放不下的小说佳作越来越少了。因此,如同喝到了一口馥郁浓香的陈年老酒,忍不住要从心底大叫一声“好——-!”然后直书胸臆,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和大家分享。

一、小说独特的视角拓展了小说的叙事空间,带来了新颖奇特的叙事方式和欣赏效果,让人如饮甘澧,耳目一新。

记得有位英国小说家写过一本小说,叫《平面国》,讲一个两度空间的国家。两度空间,就是只有平面,像这张纸一样。他说那个国家的国民都是几何图形,有的是圆的,有的是方的,有的是扁的,有的就是一条线。圆的最高贵,三角的最奸诈,那个点儿最贫穷。有一天在这个国家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点儿。大家都很惊奇:怎么没有经过怀孕就出现了?这个点儿很奇怪,越变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圆,最高贵的圆,举国都震惊。然后这个圆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个点儿,消失了。这件事没看见的人不相信,看见的人也难以相信。真实的情况是怎么发生的呢?原来是一个三度空间的球,穿越这个两度空间。它刚一接触的时候是个点,在穿越过程中,越穿越大,变成个圆;然后它越穿越小,变成个点,消失了,它穿过去了。

《尘埃落定》也正是这样,巧妙地虚构了一个在现实中有些犯傻但同时又有着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的预言本领的藏族土司的傻儿子,获得一种超越了三维空间的视觉效果,如小说中所说:

“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因此傻子有着超人一般的眼光,灵魂能够脱离沉重肉体的束缚,轻飘飘地飘到空中,引领读者看到他的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的人性,感受到傻子眼中的一个沉溺梦幻般的世界。在傻子眼中,声音,色彩感觉的描述都象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轻纱。比如:

“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

“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

“我看到天空的深蓝里泛起了浅浅的灰色。云彩丝丝缕缕被风吹动,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

看,在傻子眼中,水从高处落下发出的是分崩离析的声音,丝绸是神光离合能够流淌的水,吹动的劲风是成群在飞的鸟,天空飞移的云彩比贴着墙根游走的蛇还快。这时,文字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变成了一个个机灵古怪的精灵,跳着曼妙的舞蹈,“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了灵动的诗意”(《尘》获奖评语)。另外,傻子所具有的未卜先知的预言能力也让人很容易联想起《百年孤独》里那预示一个家族兴衰的古老的羊皮卷手稿,更增加了小说由始至终的神秘色彩。

二、与文体优美新颖的艺术性相比,小说《尘埃落定》所揭示的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则更是它的独特之处。

小说塑造了聪明人和傻子两种不同类型的统治者,在聪明人眼中,人是要按骨头分出三六九等,“骨头沉重高贵的人是制作这种规范的艺术家。骨头把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才是科巴(信差而不是信使),然后是家奴。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工艺人,巫师,说唱艺人。对这一类人,土司对他们要放纵一些,前提是只要他们不叫土司产生不知道拿他们怎么办好的感觉就行了。”而在傻子身上,却天生的有着和那些聪明人不同的一种悲天悯人的性格,在他看来,“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对于一个统治者,这可以算是一条真理。是一条有用的真理。”正是因为这个,他对下人们一些哪怕是犯上的行为也不以为然,照样和他们嘻嘻玩耍。他还把他的下人们引见给那些高高在上的土司,让他们在这些土司面前露出有尊严的面容。聪明的统治者可以把奴隶看成任何的东西,就是不肯把他们看作人,他们要求奴隶无条件服从,而傻子说:“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傻子没有看轻奴隶,在大饥之年,向土司父亲提出减轻老百姓赋税的建议。因此他得到了最宝贵的忠诚。聪明人只能看清楚人眼前的那么一步两步,而傻子却总能看到更远的地方,但在聪明人看来应该聪明的地方却有莫名其妙地变傻了。聪明人用尽心机,处处碰壁,傻子看似无心,却犹如神助歪打正着,无心插柳柳成荫。当傻子干完一件件深得人心的政事回到家乡时,出现了这样的景象:

“两个强壮的百姓突然就把我扛上了肩头。猛一下,我就在大片涌动的人头之上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从人群里爆发出来。我高高在上,在人头组成的海洋上,在声音的汹涌波涛中漂荡。两个肩着我的人开始跑动了,一张张脸从我下面闪过。其中也有麦其家的脸,都只闪现一下,便像一片片树叶从眼前漂走了,重新隐入了波涛中间。尽管这样,我还是看清了父亲的惶惑,母亲的泪水和我妻子灿烂的笑容。看到了那没有舌头也能说话的人,一个人平静地站在这场陡起的旋风外面,和核桃树浓重的荫凉融为了一体。

激动的人群围着我在广场上转了几圈,终于像冲破堤防的洪水一样,向着旷野上平整的麦地奔去了。麦子已经成熟了。阳光在上面滚动着,一浪又一浪。人潮卷着我冲进了这金色的海洋。

我不害怕,但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如此欣喜若狂。”

一种叫做人民,叫做百姓的洪水把他卷走了,这段傻子被人流托举着欢呼着游行的场面,让人不能不想起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傻子说:“他们是真正的归附与我了,我的运气好,运气好的意思就是上天照顾,命运之神照顾,谁也不会把我怎么办!”看到此,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中国古代最朴素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宰一切的是创造一切的神秘的力量,凡是真正聪明的统治者,都懂得顺乎天意,应乎民心,因为民心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天意,就象傻子所说:“老百姓相信的事情总是要发生的,就算听上去没有多少道理,但那么多人同说一个话题,就等于同时愤动了同一条咒语,向上天表达了同一条意志。”老子《道德经》里有一句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尘埃落定》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天地万物人都要遵循一切按照那个看不见也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客观规律办事,替天行道,即便是一个在常人看来的傻子。老天也会辅佐之。否则,悖逆天道而行,再聪明的人,也只能受到道的惩罚。

◈ 尘埃落定观后感

如果你不能像一个傻子一样淡漠地面对一切

你一定不会拥有一颗智者的明净之心。

从你生下来的那一刻起

就有无数的规则等着将你束缚

如果你玩过各种各样的游戏,

先天的命运,

就像你在游戏中能用到的特权,和装备,

还有所有设置好的阻碍,

后天的命运,

你的聪明点才能通过,你可以试着改变结果

,但你不能改变,你不能遇到所有的障碍,如厄运,。

他是一个有着疯狂信仰的传教士,但他是败了。他所希望的土地和人民没有接受他的信仰。所以他第一次被割掉了舌头。。。然后奇迹发生了,他又能说话了。

有着半截舌头的传教士依然正直倔将,所以他第二次失去了舌头 .我觉得他不应该做土司家的书记官。不如做土司家的俘虏,或者让土司砍头

才是一个有尊严的结束方式,而不是成为土司家的奴仆,成为一个看似可敬其实可笑的牲口..我幻想着自己是那个博学多才的传教士,因为传教而被当地的土著关进了监狱,我会用我所有的时间来干什么?或许,我把我的思想写成书,这在当时的人看来满口胡言。

一定不会给我纸笔。那么就用小刀片该在墙上,等到土司看我不爽把我拉出去腰斩时,说不定已刻到了天花板上..尘埃落定里面那个傻子,是比任人都活得有尊严的一个傻子,世俗的所有规则制度都不能拿他怎么样。。

所以,他是一个叫人倾幕的傻子。. 这样,我可以成为一个聪明的傻瓜,主要是因为我们太软弱,不能照顾我们。

直接率性反而更快接近事实的真相。。

所有的悲欢离合,生与死,都是田野的风。只是岁月更替无足轻重的附属品。... 我开始变得和那片土地上的人们一样冷漠,毫不关心。。。这就是我对这个世界的感觉。好像在我脚下

可其实我根本无能为力。

《尘埃落定》写的是人生。**有童年,初恋,爱情,妻子,事业,权利,朋友,敌人,父母,兄弟。我似乎看到了我自己,我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但作者好象又想告诉我,不管有什么又能怎么样,一切都会倒塌,尘埃落定之后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象麦其家那座雄伟的官寨一样。

《尘埃落定》写的是历史,历史的车轮总是不停的转啊转,象那该死的时间一样不知道停下来,伴随着历史车轮滚动的是新事物的诞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人是活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中的,人的命运跟所处的历史环境息息相关,时势造英雄大概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顺应历史就生存甚至壮大,悖逆历史就只能灭亡了。麦其家族的腐朽与堕落象中了梅毒的人身体产生的溃烂一样,只能不可避免地导致灭亡,其展现出来的空前强大也只是灭亡前的回光返照。

《尘埃落定》是一个寓言,**里除了奴隶之外其他都是聪明人,当然除了那个麦其家的二少爷,但聪明人总是被聪明所误,聪明人总是闭目塞听,聪明人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聪明人总是认为自己是聪明的别人都是傻子,有些事情聪明人看不到只有傻子能看到,而且很可惜这个世界上聪明人要远远多于傻子,这是一个聪明人的世界,我们被一群聪明人摆布着,只好从一个灭亡走向另一个灭亡。

看完书,看了电视剧,现在我想去康定草原看天空。

我认为我应该写一写类似于读后感的东西,不是因为我认为我脑子里有东西,更不是因为我感觉不到。坦率地说,这是因为我觉得,如果我不写一些东西并记住它,我就不会白读它!我打算买这本书的时候,不知道它得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也不知道它是关于什么的。主要是因为我觉得《尘埃落定》这个片名很好听(我还是那么肤浅),而且正好在打折,所以我就买了。

阅读的过程是非常愉快的。作者写的优美细腻,他讲的故事能满足我潜意识的许多需要。虽然情节中有很多疑点,但有时很难理解为什么里面有人会这么做。后来我觉得也很正常,主人公二少爷是个“傻子”嘛,我怎么走得进他的世界。如果某人问我,这本书怎么样?

我也许会说:“我喜欢那种**。”说不清理由,我想也用不着。

所以,我干嘛非的要什么深刻认识,以为读了这本书就懂藏族土司制度文化,就对人性欲望彻底认识,就知道我们该如何如何做,不该怎样怎样,就得生动形象加具体......当然,作者有他的目的,写这样一本书,也许就是想表达特定的某些东西,也许也给我们留下很多问题,有的他自己给出了答案,让读者去评判,而有些问题则需要读者自己去寻求答案。就像阅读理解。关键是,我为什么要这样折磨自己!

2014.1.12晚8:

41.[很多偏见,仅仅作为一个记忆,无他]

傻子是时代变迁的见证人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我们是今天还是昨天?在这明媚的早上我突然想到这句话了。昨夜熬夜看《尘埃落定》,今天的作息时间看样子要被打乱了。

我们这个世界上缺少的不是聪明人,而是傻瓜。有些人看起来很聪明,但他们看不到很多东西。有些人看起来很愚蠢,但他们比聪明人更聪明。生活在当代的社会装傻也是一门技术。因为只有这样你才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生存。

这就像是一个富强的麦其家族的消失,因为不适应时代发展的东西最终会消亡。一个国家不可能有两个国王。人的一生,总要不断了断一些人,一些事。到最后我们还剩下什么呢!

让聪明人想去吧!我们会因为距离而变得更陌生吗?也许有些人就未曾熟悉过。

既然是过客,何必去强求该给我们留下什么呢!有人说,非常熟悉的人在分开时会变的不太熟悉,但不熟悉的人在分开时会变的更熟悉。难道是要弥补以前彼此缺失熟悉的机会?

也许吧!未来是个未知数但我们都快被同化在这样的社会中,穷人们都忌富,都唾弃靠关系上去的人,而当自己置身于相同的环境中,却也干着自己讨厌的人干的事,也变成一个傻子了,然后扔给我们一句话是为了生活!把生活拿出来说,似乎跟大家站到同一个水平线上了,似乎那些人也值得同情了。

哈哈哈哈,以后我也要当一个傻子!

◈ 尘埃落定观后感

深底的水,它不是死水。它有的是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的恬淡,表面上的宁静,可它却拥有超然的灵魂。静水才会流深,也往往是静水才会流深。那是一种姿态,纵使凡尘中充满着复杂的纷纷扰扰,也改变不了它的坚决,自始至终,一份信念保留在心底。可对于普通的我们会有同样的反应吗?缥缈的,流动的,类似的“尘埃”会在我们心中落定吗?

青春里有一场华丽的舞。它要不停的旋转,才能有它确定的张扬。但生活中却又不自觉地充满着纷杂的尘埃,扰乱着心灵。固有的存在在有序地上演,或许其中还会穿插一些意外的花絮,让不小心的我们措手不及,只能呆呆地注视,随着镜头的连续,眼球跟随转动,思绪却在平息中安定的怅惘。

太多的东西撩拨我的心弦。于是,当我被伤痛包围时,总会找一个安静的巷口,有时会静静地注视着血在流动,却不知道痛的滋味。或许太多已让我麻木,更多的是木然。可眼泪却充噬着感情,不争气地与血混合,没有声音,只是默默地流;有时,慢慢地舔拭着血肉淋漓的“伤口”,脑袋空空的。

寂寞的巷口是我抚平伤口的地方,它掩盖了我哭泣的脸。喜欢被烈酒呛住的感觉,就像身心被抽空了一样。忘记里所有,所有的一切,好像从来没有经历过;错过,错过一切,包括伤和痛。

曾经出现的人已走远,发生的事已淡忘,一切都是那么真实却又虚无,似乎它只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了一道浅浅的痕迹,别的一无所有。

尘埃飘浮地久了,或许就会落定吧,但愿能让这时间缩减到预定的驻点,让我的“静”也能找到安静的角落!

◈ 尘埃落定观后感

尘土飞扬是属于天堂的歌唱 潮起潮落般老去或死去 这是一个讲不完从前的故事 却在无尽的苍穹下夜以继日地低诉

转身,立正,哨声,起跑。几个晨日都重复着同样的动作,没有会去在意—— 晨跑。跑着跑着,脚下掀起沸沸扬扬的尘埃,给球鞋染色—— 跑着跑着,鞋带散了,出列,蹲下,系鞋带。 系着鞋带,看着尘埃,看着无数双脚擦贱而过,扬起一片灰蒙携着飘逸的尘埃。它们在被掀起的一刹那,舞动。

意念之间的行走。 让我看到了隐藏在流光异彩后的世界。

人跨出的第一步就是竞争,紧接着学着成功,尝着失败。不可否认的,竞争是无情的杀手,在你不知道的时候,改变了你,改变了我,改变了社会的本质与曾在人们心中闪烁一逝的“善良纯洁”。不去追逐,就被淘汰。这千百年来不变的定律。固执。 隐约之间,仿佛自己也闯进了这个“是非恩怨两缠绵”的地域。是那么陌生而熟悉。 倒下一个,又倒下一个。淘汰一个,又淘汰一个。社会的明暗追逐与竞争,就是这样轮回着,轮回着—— 那种莫名的可怕就如同旋涡般张开它混沌的“血口”,把一个有一个单纯的人,抓进它那深渊似的口袋。 现在,这种恐惧已经迎面向我扑来,那狰狞的“丑像”让人不敢直视它的“眼睛“。

当最后一片枫叶落下 当最小学只蝴蝶飞走 一直有一句 没有说完的话 掉在时光的季节里

意念中苏醒,发现操场上多了一些系鞋带的同学。而大队依然向前跑着,没有人停下脚步来等待我们的归队,没有人回头喊一声“快点跟上来!” 看看这些正往前赶,不留恋不等待只渴望的人,真的如同那“梦”中的“人”,他们追逐下去的结果,会得到什么?什么时候又轮到他们的淘汰?

赶紧回到队中,低下头去看尘埃,那其实也有“生命”的尘埃。它在我们的脚下,一起一伏。想抓住它,却又从指尖、指缝中溜走。哦,我忘了,其实它也是一种“生命体”,它们也正在“早练”!

我是一粒漂泊在风中的尘埃 轻轻地不知向何处落下 只好默默地等待雨水的降临 一只紫色的蝴蝶从头顶飞过 居然不可思议地掉下一滴眼泪 蝶雨降临 尘埃落定

◈ 尘埃落定观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

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 尘埃落定观后感

首先先简单地介绍一下《尘埃落定》的主要内容。

本文叙述了新中国成立前几十年土司的兴衰。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

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当然,他被认为是土司最自然的继承人。另一个,是土司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的傻孩子。也就是书中的“我”。

我是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然而,就是“我”这个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

“我”的父亲在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我们家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而就在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我”却想着要种麦子。由于罂粟花过多,阿坝地区笼罩着饥荒和死亡的阴影。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我”开仓卖粮,不久,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然而,这激起了我哥哥的敌意。就这样,家族继承权的血洗悄然开始。后来,在解放军对国民党的无情轰炸中,麦其家的官邸坍塌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和许多读者一样,读《尘埃落定》,我把里面的角色分成聪明人和傻人,即把“傻子”列入绝顶聪明的行列,把“傻子”的父兄等人列入傻子的行列。

“我”是一个傻子,而这种傻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傻。偶尔“我”会表现得相当聪明。或许正因为“我”是一个傻子,“我”不是那么专断。

或许是“我”对自己的智力也不自信,所以对下人的意见或建议往往能加以考虑,而这使“我”在下人眼里具有亲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自己的威望。“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上建立了一个贸易市场。这给麦其土司带来巨大的利润,使麦其土司更为强盛。

由此可见,“我”不是纯粹的傻子。

我认为书中的“我”的“傻”不是真正的傻,是一种不被时人所认同的正常的土司儿子应有的状态,他的是“傻”为他带来奚落,也为他避免了许多灾祸。他有着精明的头脑和先进的意识,但他不想改变任何事情。他维持旧制度,并为其注入新鲜血液。他深知识时务者为俊杰,使自己的寨子被和平解放,但也在最后的土司制度灭亡之后失去活着的勇气,任由复仇者杀死自己。

总之,麦琪土司的傻少爷是一个具有智慧的矛盾体,不是励精图治的改革家。

通观全书之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书中的傻子是一种规律,一串脚步,一个方向,指引人向着爱与幸福生活走去的方向,他的傻在于忽略了别人都极力想得到的东西:权力、金钱、美色,而他的聪明也正在于此,他因为没有这些沉重的包袱而可以发现人内心真正的想法,可以看到真善美,并以包容仇恨、怜悯弱者的心引领着他周围的人得到祈盼的幸福。整本书里,傻子做任何事的出发点无不围绕着一个字“爱”。

在这里写作,我忍不住想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谈谈自己的感受。我们身边总是有很多人,他们看起来多么聪明和不可预测。他们洞察世界,仿佛总能看透别人的心思,然后看透身边每个人的伎俩。

还有些人,自以为聪明,斤斤计较,为一己之私欲而费尽心机,既处处防人,又处处想着占小便宜,生怕吃一点亏。生活中,大家总是会“夸奖”这类人,很聪明,而这类人通常也很引以为傲沾沾自喜。他们总是认为自己输不起,别人占不到自己的便宜,一眼就能看穿别人,有远见卓识,为自己得到很多好处。

但事实上,生活中那些神经大条,不计较个人得失,大方随和的“傻子”们才是真正的聪明人。机关算尽,且不说会活得很辛苦没有乐趣,在别人眼中,你的形象也永远不会有多好。试问,就生活中的一点蝇头小利和自己的形象与生活乐趣,这其中孰重孰轻,难道这么难分辨吗?

我们应该学书中的“我”,忽略掉权力、金钱、美色,没有了这些沉重的包袱,我们可以看到真善美,给自己带来幸福。

而不仅是做人的道理,从写作手法来说,《尘埃落定》也带给我许多的启发。

《尘埃落定》虽说叙述的是历史,但它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视角,于是“历史”对叙述者而言,就不再遥远。“历史”就成为了叙述者所置身的环境。失去了时间间隔所形成的“历史感”,“我”成为“历史”的体验者,而非追述者。

正是有了“我”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但虽说作者选择了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却又不甘于限知的束缚,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使《尘埃落定》的视角具有流动性。在这种流淌的叙述中,作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更容易地叙述和书写一段不同于官史的尘封往事。

这就告诉了我们,选择了一种叙述手法,通常就能够享有它本身所具有的,其它叙述手法所不能比拟的优越之处。但同时,每一种叙事手法都会有其不可避免的缺陷和不足。在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善于取长补短。

正如《尘埃落定》中,作者使用第一人称,但是第一人称的写作通常难以避免会有失偏颇,而且会有一种局限于“我”的所见所闻的缺陷性,但作者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克服了使用第一人称写作的局限性。所以,以后我们写作的时候,也可以根据自己所需要表达和抒情的内容选择合适的叙述手法和表达手法,同时要善于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要以为叙述手法的缺陷是不能克服的。

◈ 尘埃落定观后感

望着书中那最后一个场景:那个傻子和他的妻子塔娜在人民军队的硝烟中死去,身后的寨楼倒塌的灰尘扬起又慢慢地落下,真像是一种别样的告别,看那纷扬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废墟之中,仿佛看到了没落的土司制度土崩瓦解的景象,听到了桓断瓦碎的声音。那是一种历史焊接点处迸发的火花和嗞嗞的征服声。

一个傻子结束了数百年的土司制度,听起来有点讽刺意味,但仔细想想又极其自然,一个正常的人,即一个受土司教育的继承人肯定会地死守着他的家族他的制度,而那个所谓的傻子则不会考虑那么多,他没有那么多所谓的责任的枷锁,他大可以按人类最原始的想法去做事,不用隐藏,不用逢源,不用掩饰,所以他是最轻松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最清醒的。

傻子的命运应该是最坦荡的,因为没有人觉得他会是个威胁,而天生的“骨头”又可以让他尊贵一生。可是,生活中一点一滴的权力的刺激,让这个心理最原始的人开始有了权欲。也许操纵别人真的会有成就感,否则连傻瓜都怎么会向望权力呢?

想到这,历史上会有那么多争夺权力的浴血战争也就不足为奇了!

把英明两个字用到一个傻子头上,似乎有些滑稽,但这个词又十分恰当地概括了傻子的大智若愚得行为,从他巡游领地到去北方扎寨贮粮再到后来开集市,便**,这个傻子在我头脑中的形象越来越英明,看到后来,麦其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大,他在我心中俨然成了一个英雄,他的举手投足间也充满了自信。

文章刻画傻子的手法很直白,因为从一个傻子得思维角度看问题,所以对其语言,心里的描写都比较露骨,仿佛扒去了人性的掩盖物,把一个赤裸裸的人性从各个角度充分地写真写实,看他傻言傻语地做着所谓的傻事,有时竟会有亲切的感觉,那些被深藏的本性不就是自己吗?不就是我们每一个人吗?其实每个人生来都是一个傻子,只是随着慢慢长大我们都学会了遮丑,学会了掩藏,学会了城府和谋划,开始有目的地遮与露,开始有的放矢,这时我们便不再是傻瓜,因为头脑中有了许多的条条框框,而不再是一片空白。

人们之所以定义它为傻子,可能就是因为他的毫无顾忌的超乎寻常的行为,但随着这个大智慧的傻子把他的“才智”展现出来,人们才开始重新认识这个不寻常的人,并亲眼看着这个不一般的傻子怎样一步步地把他们的土司制度送入历史前进的狂澜中。没落总是会被先进所取代,这是历史大势所向,垂死挣扎只是延迟死亡的时间,最好的结果也就是个回光返照,最终抵不住历史前进的浪头,而是一个傻子选为没落的送终人,也别具一番意味,因为他并没有拱手相让或举手投降,他似乎还做了顺应历史发展的事情,例如,在边境开放集市建设城镇,所做的一切仿佛是在为土司制度的成论准备祭品。

看到结尾,看到傻子死去时的背影,突然觉得他是背负着使命来到这个世上的,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后便黯然离去了,像一场历史闹剧,曲终人散时,留下一片尘埃,尘埃落定,落在历史上,留下一段让后人感悟和思考的痕迹。

看过了读书俱乐部介绍《追风筝的人》,我忽然想起上大学时候听同学介绍过的矛盾文学奖作品《尘埃落定》。所以我借这次阅读任务的机会,阅读了这部充满藏族风情的作品。

该书由藏族作家阿来创作,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描述了19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过程,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主人公,描述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退出历史舞台的过程。

主人公的父亲是当地土司中最有权势、最富有的土司。土司作为部落领袖,对其子民有生杀予夺的各种权利,土司制度对于奴隶制度有过之而无不及。老玛吉酋长有两个儿子。他聪明勇敢。他喜欢战争、女人和权力。

麦琪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他生来愚钝,整天和仆人混在一起,但同时,他清楚地看到了奴隶的悲惨生活。书中几乎每个人物都活得很艰辛,相当一部分甚至生不如死。

只有傻瓜才能活得轻松一点,因为他的七情六欲不如智者,更接近开明者的心态。

**令我感悟较深的一个细节是:傻子小时候的几个玩伴长大以后,由于玩伴的父母都是土司的奴隶,这些小伙伴长大以后都各自继承其父母在部落中的职务,如车夫,屠夫,执行刑罚的家奴等。虽然年轻时彼此真诚相待,是亲密的玩伴,但进入**社会后,每个人都固守着自己的人生道路,无法抗拒和改变。

简言之,每个人从出生就被推到社会的一个位置。在他的一生中,他完成了他来到世界时对整个人类群体的历史使命。

读完全书,我却发现主人公并不是真傻。例如,**中一个细节:麦琪土司因为栽种鸦片而迅速富足,别的土司于是悄悄跟着种罂粟花。

可傻子却建议父亲改种了麦子,结果次年只有麦琪土司的领地收获了麦子,其余的土司都只有罂粟,造成了麦子供不应求。从本性上讲,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

他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潇洒自在。

**它的名字深刻而难忘:一切都是浮云,只有尘埃。无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之子,无论你在人生的舞台上扮演着多么重要的角色,你都只是整个浩瀚历史的尘埃。

风轻轻一吹,便不留任何痕迹。所以,那些功与名、钱与权的追逐没有太大的必要,生死沉浮也终究不过梦一场,何况是那些如云烟的人生的起伏。

《尘埃落定》,阿来的长篇**,第五届矛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有人说它很平常,有人说它有点不合常理,有人说这是关于土司制度瓦解的一个故事。但是,我却不能找到它真正的含义。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写读后感的冲动了,但是,当我看完《尘埃落定》的时候,我心中有股冲动,我要把我的感觉写下了。

初看它时,心里无波无澜。文章开头说,土司太太用牛奶浸湿了她的手,而麦基家的傻瓜看着她母亲洗手。在牛奶的浸泡下,图西太太的手很光滑,但很难掩盖岁月留下的痕迹。麦其家的傻子是韩太太酒后生的。所以,他当然是个傻瓜。

因为他是个傻瓜,他哥哥非常爱他。他不会对他兄弟构成任何威胁。但是,这个傻子,不是普通的傻子,人人都知道他,因为他是土司的儿子。如果他是一个平民或奴隶的儿子,就永远不会是今天的情况。也许根本没人认识他,更不用说关心他的行为了。

傻子会有这种意识,突然,我的心微微一抖,他真的是傻子吗?

麦其家的二少爷真的是傻子吗?刚开始的时候他是,这个傻子好玩,在雪地上抓画眉;这个傻子情欲旺盛。正是在捕捉画眉的那天晚上,她的女仆卓玛教他有关男人和女人的之事。

但,这个傻子更多的是善良和神奇(姑且用这个词吧),他喜欢着卓玛,但是当卓玛要嫁给银匠时,因害怕母亲为难她,只说她是他的侍女,虽然他不舍得他,但是他还是让她嫁给了银匠。当他进监狱的时候,他给了翁最需要的书。当他哥哥被**刺伤,浑身发臭,没人想跟踪他时,他仍然每天都去探望他。

当红军来到边疆时,他回到了危难中的父母身边

无法想象一个傻子可以是新的市场的开拓者,是土司制度灭亡的预言者,是使麦其土司空前强大的重要功臣。我无法想象这个傻瓜会让这么多酋长屈从于他。他不是土司,但他是土司中的土司。当**最终杀死他是,他说了这句话,但非常准确。

他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他拥有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茸贡酋长的女儿塔娜。

如他自己所说,这些年来好运不停的降临在麦其土司和这个麦其傻子上,但是创造出奇迹的麦其傻子,真的是傻子吗?如果是,那么为何作者要以一个傻子的视角来写呢?而这个傻子很多的时候更像是个大智若愚的人。

在作者看来,聪明人和傻瓜有什么区别?麦基的傻瓜每天都问同样的问题:我是谁?

我在**?难道仅仅是傻子的问题吗??翁波意西,这个带着巨大热情来到土司领土上传播上帝教的人最后成为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只是为了让麦其土司断了若干年的书记官制度重新延续下去吗?

秉笔直书的史官们结局到底是什么?在边界新镇上传播的梅毒是让土司制度更快瓦解的毒药吗?

太多的问题,每一个问题都让我深思。这个让人感动的傻子,通过他的行为衬托出那些所谓聪明人的残暴。因为他是麦其家的傻子,所以他直率,心里有什么就说出来,而那些聪明人是那么的野蛮也残暴。

土司领地里没有什么娱乐性的,所以,他们把**行刑官行刑是件让人开心的事。我不禁想起鲁迅的文章,国民都是把自己的欢乐建立在鉴赏别人的痛苦上,中国国民缺少的是诚和,有的是冷漠和虚伪。在这没有开化的野蛮的土司领土中,这群人没有原始人的淳朴,有的还是冷漠和虚伪。

难道中国国民性一直都是这样的吗?在这片领土上,只有这个傻子是善良的。土司老爷,山中土霸王,为了占有央宗,杀了对自己衷心耿耿的下属。

当他的情欲过去了,央宗,这个他强来的女人只能永远的孤枕独眠。当别的土司因为种植鸦片迎来丰年里饥荒时,他见死补救,还要土司们出10倍的价钱买他的粮食。麦其家的大少爷,这个被人为聪明的人,有的只有残暴,发动战争是他最希望的事。

刚开始时,因为弟弟对他继承土司没有什么威胁时,他说他爱着这个弟弟,但是当这个傻瓜弟弟对他造成威胁时,他对他完全没有兄弟之情,甚至和弟媳私通。在他眼里,那些奴隶是畜生,是可以随意宰杀的。而塔娜,麦其家傻子的老婆,号称天下最美丽的女人,被人称为妖精的女人,虚伪极了。

因为母亲需要麦其家的麦子,她嫁给了这个傻子,而她心里根本就不喜欢他,但是当她看到这个傻子从拉雪吧土司手中救出她的母亲时,她说看到傻子的背影就爱上他了。而当傻子风光时,她跟着他,但是刚傻子遇到一生中最困难的时候时,她却和麦其家的大少爷私通,还说像她这么漂亮,身边的男人总是会觊觎她,要傻子不要让她对其他男人动心了。而当大少爷死时,她没有一点难过,好像这个人和他从来没有交集。

当这个傻子重新好时,她再次和傻子在一起,但是在白色汉军进入边界小镇时,她又和其中的一个军官私通,当傻子把土司聚集到边界时,她又和汪波土司私奔了。这个美丽的女人,如同那盛开的罂粟花,充满着**,**了自己也**了别人,但是更重要的是她是有毒的,而且肆意的毒害着每一个男人。

当土司制瓦解,当傻子倒下惹起一滩尘埃,当尘埃落地时,一切成为定数。尘埃落地,不管是那如罂粟样的塔娜,或是善良的卓玛,不管是创造奇迹的傻子,或是野蛮残暴的土司们,他们最终都落于尘土。尘埃落地,不论曾经在这么土地上有过多少的残暴,多少的血腥,也不论在这个土地上上演了多少次王朝的更替,此时一切都归于宁静。

尘埃落地,历史的车轮滚滚前进,滔滔江水将会洗净尘埃,开始新的篇章。

◈ 尘埃落定观后感

还是高中时期在读者上看到尘埃落定的第一章,被作者奇特的视角和写作手法吸引,只是开头这一章就读了很多遍,脑海里对这个“地主家的傻儿子”印象深刻,隔了这么久再读,开头的文字也会觉得再熟悉不过。但是不知是不是用手机读的缘故,文字带给我的震撼感却远不如从前了。

但读完全文,还是觉得太喜欢太喜欢这个作者写的文字了,如泉水清澈,似月光柔和,不紧不慢,娓娓道来,就如同傻子少爷身上发生的事情一样,觉得不可思议,出乎意料,却又那么自然而然的发生了。

一 我真的是个傻子吗,不,你是个特别的孩子

全文几乎没有一章不写到主人公是个傻子身份的,作者甚至没有给他起个名字,好似让大家知道,他只要是个傻子就够了。就像他每天都要问自己两个问题一样,我是谁?我在哪里?

傻子与寻常傻子的不同在于,他既是麦琪土司的儿子,也是个心思澄明的傻子。他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聪明人的世界有聪明人的规则,而在傻子看来却全是拘束;他能超然物外,避开正常人的范围,一切都可以有原始的欲望却也能适可而止,想当土司却不会主动争抢,喜欢的女人既可以拱手相让也可以不计前嫌;他身边都是所谓的不上台面的人,跛子管家,侍女厨娘,莽撞税收员,羞怯的行刑人,还有两次失去舌头的书记官。他有与人相处的另类却舒适的相处方式,也有一颗洞穿人内心的力量。

所以傻子真的傻吗,不,只是因为看的太透了,所以上帝使他成为了一个傻子叫他超然物外罢了。

苏轼曾赋诗赠与他和朝云的儿子“惟愿我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世上从来都不缺聪明人,从来都缺傻子的赤诚之心与干净灵魂。我以为,世人是羡慕傻子的世界的。

二 曾经那样喧嚣与张扬的一切,随着必然的毁弃与遗忘趋于平静

尘埃落定,带着点迷茫和大局已定的怅然感。从童年到死,一个傻子的一生和最后土司的日子。傻子设立书记官,想要记住这片大地上他说过的话,发生过的事。从初露锋芒到无意之间兴起的边境市场,看起来那样热闹可爱,似乎要吞噬这一切,然而兄长的猜疑,父亲的忌惮,妻子的背叛,都使这个傻子明白,他们都认为他是个傻子,没有能力胜任土司的傻子。所以还在我期待着未来会发生什么的时候,作者却将高潮停留在此了,至此,就是漫长的安宁与平静了,死寂的平静,迈向死亡的平静。尘土飞扬,似要吞没一切,却最终在高处停留了,而后慢慢落定,落定。

至此,我也不愿再写什么了,我是个傻子,不可救药的傻子,想要说的句子,最终却是回到肚子里了。事实上这个傻子也不知自己胡诌些什么字句,因为她也是有血肉的东西,不能像灵魂一样高扬。

(好了好了,因为山山不让我待在她床上了,所以我要滚去睡觉了,我再听会儿雨声就睡,雨可以使尘埃寂寞吧,就这样,北北了土司家的傻儿子)

:)

◈ 尘埃落定观后感

"得民心者得天下","识时务者为俊杰",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夸张,有些脱离现实的轨道;而有人则认为正是有了他的天马行空,才使这部**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

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我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支用心歌唱的曲子.于是,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 尘埃落定观后感

“当一切都已尘埃落定......”的意思是:当所有的事情都已经有了结果......在这句话中,应该把“以”改为“已”,意思是:已经。一切:泛指全部事物,有“全部,所有,完全”之意。代指范围广,包括所有事物。尘埃落定:1、尘埃落到地下,比喻事情有了结果。2、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例句:几经反复,这件事算是尘埃落定了。

◈ 尘埃落定观后感

当我决定和你解释清楚一切的时候,所有的结局都已尘埃落定。

我亲手为自己书写了一份让别人捉摸不透的结局,但这一切的代价却过于沉重。你在医院和我说,我是一个被岁月伤的面目全非,其实你错了,因为伤害我的一直都是这段属于八个人的友谊。那些被岁月染指的年华,把所有感情都分离。在这人世间的一切,凡是经过了岁月的洗礼,都会变得惨目忍睹。当然,除了记忆。

还记得我曾经和你说过的那句话吗?“从头到尾一直都是你们七个人的友谊,我从未介入。”如果当初我把一切都强加在你们身上,那么往事就真的会变成八个人的负担。你应该知道我有一个挥之不去的惨淡记忆,从小就像格桑花一样拥有着不能融入集体的性格,正因如此所有和友谊相关的话题都与我背道而驰。真的觉得有一句话说的很对,孤僻的人往往是这条路上的最强者。或者说,孤僻的人总会被上天怜悯。

与其让自己被岁月改变,不如试着去改变岁月,我总是这么固执。带刺的玫瑰让人难以接近,而粉色的蔷薇纵使美丽却无法拥有长存于世的记忆。当我选择放下尘世烟火时,一切的过往都与我疏离。沧海桑田中每一个个体都有着不同的个性和经历。而我就是被上天所雕琢出的那一朵最无情却又最美的花。

罂粟所犯的错让很多人无法接受,就像我永远无法接受花瓣的掉落一样。会枯萎的花毕竟不是这个世界的胜者,而像彼岸花一样存活在三途河上的使者却可以被所有人记住。

昨日言笑犹在耳,今日怎成陌路人。

岁岁年年花开放,年年岁岁人不同。

你只需要记住一件事,那就是你的世界中曾经出现过我,而我的记忆里有你就好。口是心非谁都会,而我只是把它掩饰的更淋漓尽致罢了。今天愿意和你说这么多,不是因为我放下了,而是因为该做个了断了。我把那本相册给收了起来,再也不会拿出来了。

孤单从一开端就注定要用毕生去承担,无人能懂。

冷落从一开始就注定要用时间去补偿,谁人不知?

这个世界上最远的距离就是你我相距不远却隔着太平洋的时差,永远不可能出现在彼此的世界。

◈ 尘埃落定观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的悠远的历史。

**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是清丽酥茶的乳香,神秘大地散发出的独特香味,还有伴随着民族兴衰的气息和情感。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

华丽的罂粟花的臭味玷污了这片净土。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学会仇恨、欺骗,让人害怕战争、部落内讧、白汉和红汉的斗争、汉藏的战争,这让土司吃了软线。激烈的战斗使满地的稻谷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事实那些不需要帮助的人一个接一个地跌倒,再也站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

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尘埃落定,那沉重的呻吟不仅告诉我们,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飞逝,历史的车轮不停地转动。我们必须吸取历史的精华,不要重蹈覆辙。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重现,这是我们读好书的最大价值。

这是一篇高中尘埃落定读后感。文章作者在这篇文章中也解读了这部**。

高中生读后感:读《尘埃落定》后的感想

高一年级读后感:《尘埃落定》的读后感言

高二年级读后感:读《尘埃落定》后的心得

高一读后感:《尘埃落定》读后感

高中生的读书心得:读《尘埃落定》有感

高二读后感:《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想

读后感作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后感范文精选:《尘埃落定》读后感

高二读后感:《尘埃落定》读后感

优秀读后感:读《尘埃落定》有感

◈ 尘埃落定观后感

1、阿来的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只是一时的冲动,但它背后有一种永恒的感动。高考前的第n天,我的心突然失去了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

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他们开始向我身边的朋友借钱,借了一两天,但我很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

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二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三《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讲述的事土司制度崩溃前他们所做的事情。我觉得自己是一个人从童年到成年,一个慢慢成长的过程。

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也许,那些成熟的人总是喜欢关心那些天真的朋友,关心他们,照顾他们,但是当这些孩子长大后,他们就不会有兄弟般的关心了。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都变得空荡荡的,只有耀眼的阳光在空气中如此强烈,仿佛刚刚有一个梦要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2、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唯一与藏文化有关联的**,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本文以20世纪40年代四川阿坝地区土司制度的兴衰为主线,从土司愚子的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而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种神秘而浪漫的藏族风格。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麻其土司在黄特派员的指导下,在全境种植罂粟,贩卖鸦片。不久,他变得富有,并迅速形成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酋长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大陆旱年没有粮食收成,但鸦片供过于求,无人关注。阿坝地区笼罩着饥荒和死亡的阴影。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

为此,傻少爷还得到了茸贡女土司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

很快,二少爷官庄旁出现了一个帐篷,包括酒馆、商铺门、歌榭勾栏,甚至还有青楼泉塔。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

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 尘埃落定观后感

这是一部以西藏为背景的小说。讲述了一个土司家的兴衰史。从一个傻子——土司二儿子的角度叙述。

这部小说从来没有提过傻子的名字,这让我想到了韩剧“你好,陌生人”一部很温馨的作品,剧中的男女主角同是泰国人独自到异国旅游,偶遇后一起经历了一些美好的时光,最后相恋,但一直没有向我们透露他们的真名,他们在剧中向彼此介绍自己的时候也是用了化名。真的就照应了开头的“陌生人”。而且这本小说不让我们介绍傻瓜的名字,或者说傻瓜并不像很多人说的那样真的是个傻瓜。

在一开始,傻子没有得到太多人的关注。从他嘴里说的,大抵都是傻话,只是成为了人们笑过就无关痛痒的话。但他总是以一种清晰的视角看待世界,简单而直截了当。

可以说,一个简单句就揭示了一个哲理。

印象挺深刻的一句话就是里面英国来的传教士翁波意西说的: “为什么宗教没能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这个不为人所重视的人的话,在傻子看来,是一句哲学。

他总是比常人能洞察一切,预知未来,但又没有心机,总是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做什么,在这个时候,他的让大家认为不可思议、无礼的言语与动作,却又能显得理所当然。是的,傻子做了傻事,在大家看来是一件常事,“他是傻子嘛!”但当他做了一件还不赖的事,众人就会对他刮目相看。

傻子的话也总是幽默的。当他和随从被人挟持时,他说:主子就是主子,尽管被挟持了,下人还在饿肚子的时候,我却还有一大群姑娘围着我。在这个严守等级制度的社会下,确实是如此。

这本书少了爱。相反,它经常谈论欲望,赤裸裸的欲望。在愚人的世界里,所描述的世没有包装的最直接的描述。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

后来,聪明人都看到了他的聪明。准确地说,他有时是个傻瓜,有时看起来很聪明。他的父亲开始重用他。

这也使得他一向自诩聪明的哥哥饱受打击,当傻子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他一直处于思想的困惑中,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时,却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我们一直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在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

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但是,或许这也是聪明的另一面?知道自己命数已尽,是以一种坦然豁达的态度对待。

◈ 尘埃落定观后感

尘埃落定

相较于权利、宗教、爱情几个大内容而言,我更想谈一谈这本书的主人翁,那个傻子,和他那份我们不懂的傻气。

很奇怪,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视野来看那个权利交织的世界,以一个傻子的听觉来听新旧宗教对那块土地和那块土地上的人的影响,以一个傻子的感知来判断,什么是爱情。

我们是正常人,我们的生活是正常的,我们周围的人是正常的,我们的思想是正常的,所以我们的世界是正常的,可是当这个正常的世界里夹杂着一个傻子,他就像大海里的那朵妖媚的浪花,突兀的出现的人们的视线里,惊奇的看他混在众多浪花之中,居然拍出了最美的泡沫,他缔造着奇迹,却不知那份奇迹到底有几分因他而起,人们更愿意让大势所趋的生活之流找一个推动的归属,而他幸运的成了那个拥有特别力量的动力。

主人翁是个傻子,但他是个不一般的傻子,比聪明人更聪明,他做的事情聪明人也难以想象,他在傻与不傻之间流连,他做了漂亮的事情,但人们不敢肯定他就是聪明人,宁可相信那只是一次奇迹,相信着他是一个被幸运之神眷顾着的人。

相较于承认他是一个聪明人,人们更愿意相信傻子脑袋也会有一两次对的。同时,他也知道什么时候该傻什么时候不该傻,什么时候应该显出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叫小瞧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人们害怕了,要把他当成个聪明人来对待的时候,他的行为立即就像个傻子。

一直被世人可怜的他,后来开始可怜哥哥,哥哥是天下最聪明的人,但他的弱点是特别怕自己偶尔表现的不够聪明,最终落得和黄师爷一样,自认聪明人的下场。

最后黄师爷如此中肯的评论主人翁:你什么人都不是,但却可能成为你想成为的任何一种人。是的,傻或不傻只是看主人翁想要什么身份。

傻子的身份是客观的存在,他能够做到不爱不恨,因而能看到基本事实,他还原了人性的真实,透过他的那双眼睛,我们看到了本应掩盖于世的事实。

通过他的眼睛,我们看到了他的母亲土司太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杀人过程。

通过他的眼睛,我们看到了美丽的罂粟花丛深处他的父亲与头人的老婆苟合。

通过他的眼睛,我们看到了他的漂亮妻子优雅走向自己哥哥的房间相会偷情。

通过他的眼睛,我们看到了浓郁的夜色之下杀手与紫色血衣共同杀害了哥哥。

他知道并受用着叫人看成傻子的好处。

因为他的傻,哥哥爱他,当他朝着聪明每走一步,与哥哥之间的距离便会疏远一分,直至最后他的成功让两人的关系走向敌对。

这时,傻是权利下的幸存之法。

因为他的傻,当没话可说时,可以傻笑,当不想说话时,可以恣意的走开,而不会让人觉得这样的行为与他违和。

这时,傻是逃避的末路之徒。

因为他的傻,罂粟花种发芽而心生好奇,这种好奇心,人人都有,人人都想看,但他们认为只有傻子才会刨根问底,结果他在众人面前撅着屁股挖出一粒种子,只有他这个傻子成全了人们的好奇心。

这时,傻是一种不受约束的放纵。

因为他的傻,从而使心灵处于一个相对安全的位置,少受或者不受伤害,如此才得以淡然承受妻子的三度背叛,当自己犯了一个不该犯的错误,但想到自己是个傻子,心里即又释然了。

这时傻是一剂宽慰之药。

因为他的傻,别人在他面前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所以他才能在满口谎言的世界听到真实的话语,有时候聪明人太多了,叫人放心不下,人们宁愿相信一个傻子的话。

这时,傻是一块话语的验真石。

因为他的傻,前来传授新教,却在这片土地上失去两次舌头,两度成为哑巴的书记官,这个遭受唾弃的人,才能成为他的朋友。

这时,傻是割开高低身份的一把刀子。

在那片土地上,有些没有偶像的神灵会突然附着在人身上,说出对未来的预言,而这个神灵似乎更加眷顾着这个傻子,让他拥有能够看见未知的能力,他看到骑着驴子的第二位客人,他看到了雨中归来的意中人,他看了炮火下尘埃落定后土司大地的荒芜。

父亲认为他是负有使命来结束一个时代的,一个属于未来那个没有土司时代的地方。最后主人翁自己也意识到了这种使命,他,“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置然物外”。

是的,他的使命完成之时,便是他的生命消陨之日。他的一切随着土司大地的消亡而走向结束。

◈ 尘埃落定观后感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喜欢战争,喜欢女人,对权力有强烈兴趣,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但老土司认为他在重大的事情上没有足够的判断力。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老土司认为他有的时候却又比任何人都要聪明。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是因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却同时也是一个思想超越现代的人物。他总是在卖傻的同时做出一些非常现代非常英明的决定。

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不会在原地踏步。神秘而浪漫的土司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它曾经一度繁荣,但是它是不合于历史发展大趋势的,它不合民主,尤不合人道,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它已经被历史的车轮碾了过去。在时代的前进面前,土司制度的辉煌与庞大都显得那么脆弱无力,犹如一场风暴扬洒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历史的卷页之间。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的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正如文章结尾处麦其傻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这几句话可以说是点明了本书的主旨。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 尘埃落定观后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以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为主题,描写了**的风土人情以己对**历史和人文的认识和思考。

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

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它讲述了一个跌宕起伏的故事,虽然并不复杂:麦其土司是康巴土司之一。他和汉人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是个傻瓜,但却常常闯出一片天来。

此后,老土司不顾济加活佛的阻止,依靠汉黄师爷引进的鸦片,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个看似鼎盛时期的麦其家族,红色的汉族人来了。

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被毁,旧体制瞬间瓦解。一切奢侈都消失了,只留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一些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给了我们第二个酋长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

正是它带领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看到康巴土司制度崩溃前的最后幻觉,见证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

麻其土司二少爷没有名字。他父母叫他傻瓜。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

”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

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

”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

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

《尘埃落定》读后感二

我很喜欢《尘埃落定》这本书。我不是学者。我只是看完这本书后有点感觉。

**麻其土司二少爷从小就被认视为傻子。他从一个愚蠢而纯粹的角度,看到了世界的动荡,目睹并见证了强大的土司制度一步步崩溃。

在书的一开始,他就是一个傻子。但随着故事的发展,我发现这个傻瓜是最聪明的人。所谓“大智若愚”即是如此吧。

“傻”只是他的表象,一副躯壳,一种迷惑别人、保护自己的手段。他自己说,如果他不是个傻瓜,他爸爸和哥哥就不会那么爱他了。他的愚蠢使土司不担心他的两个儿子会像其他土司的继承人一样,他的兄弟也不担心他的继承人的地位受到威胁。

如果他不是傻瓜,那么多好运就不会跟着他。

因为是个“傻子”,所以,他能无拘无束地说出心里话,不须任何修饰,也不怕别人的嘲笑。但我活得太现实了,需要担心太多。相反,我不能轻易地表达我的感情。

国内战争结束了,红色汉人(解放军)打到**,解放了农奴。一个旧时代过去了,新的时候到来了。

土司制度瓦解了,活下来的是傻子。

《尘埃落定》读后感三

正如所承诺的,除了完成一些新学年的总结和计划外,还有很多空闲时间。经同事介绍我利用假期的闲暇时间看完了这本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的优秀作品《尘埃落定》。《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作品题目“尘埃落定”最初着实吸引了我,仿佛一种洞察世事,看破浮华的心境。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一直是我想净化心灵的地方。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奇异的宗教信仰。所有这些都为**文化增添了独特的魔力和芬芳。

初读《尘埃落定》是最吸引我的也正是这浓郁的高原气息。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利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和淳朴的女人……他们在一起共同构成了氛围和情感的奠基。读来令人注目忘情。

但作者阿来曾在采访记录中写道:我只是把国家变成一个视角,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和内涵。阿来确实在剧情内容和人物塑造上投入了更多热情。

**它讲述了一个跌宕起伏的故事,虽然并不复杂:麦其土司是康巴土司之一。他和汉人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是个傻瓜,但却常常闯出一片天来。麦其土司家的这个傻瓜二少爷贯穿了《尘埃落定》的主线。

傻与聪明的相对使这部作品增添了诸多鲜艳的色彩,聪明透露出傻,而傻的情况下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聪明。作为一个年轻的主人,也许他是在为自己保留自己的天空。他把自己一生的使命演绎成一个傻瓜。此后,老土司不顾济加活佛的阻止,依靠汉黄师爷引进的鸦片,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王。

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个看似鼎盛时期的麦其家族,红色的汉族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被毁,旧体制瞬间瓦解。

一切奢侈都消失了,只留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正如文章结尾处麦其傻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傻子。”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这几句话可以说是点明了本书的主旨。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邸,一飞冲天,扬起漫天的尘土,然后慢慢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阿来的《尘埃落定》是用心歌唱着的男声里流淌出来的悠扬长调。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的飘荡开来。

◈ 尘埃落定观后感

当我读到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之一《尘埃落定》时,我被作者阿来笔下的神秘世界所吸引,也有了深深的感受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神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麻其土司在黄专员的指导下,在境内种植罂粟,贩卖鸦片。他很快就发财了,很快就形成了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

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

二少爷虽被视为愚人,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我觉得他应该是个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有意思的是,愚蠢的少爷有痴呆症的名声,但却是智慧的化身。也许这个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错误的区分?

得民心者得天下,识时务者为俊杰,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夸张,有些脱离现实的轨道;而有人则认为正是有了他的天马行空,才使这部**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

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我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支用心歌唱的曲子.于是,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文章来源://www.dsbj1.com/guanhougan/179413.html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