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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的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3-03-07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汇总。

本文为读书笔记吧推荐专题“《尘埃落定》的读后感”相关内容。

你动笔写过作品的读后感吗?读完作品,我的胸怀变得更加宽广。快用读后感把你的启发写下来吧,《尘埃落定》的读后感的内容均为栏目小编收集和整理的。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 篇1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 篇2

正是它,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灭亡前的最后幻想。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他是一个傻子,不仅别人包括他的父母也这样认为,而他自己同样理所当然地说我是一个傻子。“一个傻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故乡的每一寸土地,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

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有时候大智若愚的傻才最可怕,它是一种没有深度的陷阱,却能使对手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 篇3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读这本书时间是xx年2月12日,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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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本文为读书笔记吧推荐专题“《尘埃落定》读后感”相关内容。

适合青年人阅读的作品,让我产生了很多新颖的想法,为了能够更好的去回味这样优秀的作品,不如将自己的感受写成一篇读后感。对于写作品读后感你有自己的心得吗?栏目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尘埃落定》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1)

舞剧开始,灯光迅速熄灭。舞台上,红布升起,舞者演员们早已准备多时。

序幕——一个家族的昌盛,通过舞者们的肢体语言表现出来。这语言里,包含了舞者们精细的动作,丰富的人物情感,服饰的特点特色。一切都不需要言语表示,而妙不可言的乐曲早已解释了这一切。群演的翩翩舞姿,动作的大胆夸张,声乐的欢快,显示出它的“兴”。

第一幕——往复。明明一成不变的耕种模式,虽有枯燥和乏味,但却是最为幸福的。平平淡淡的生活,没什么意外事故。可是,罪恶的“东西”开始出现。

第二幕——闯入。红色的灯光“侵占”了舞台,农户貌似有了新想法。流行的大麻烟,给农户提供一个新“商机”。从未有过的利益,想毒一样,侵占农户的大脑。人是情感动物,有些事情还没开始动脑,就已经做出决定。

第三幕——选择。原纯朴的藏族家族,也因钱财,开始有所改变。从粮食根本——青稞,到“精神”唯一依靠——罂粟。从曾经平淡的生活,到一场风险极大的冒险……“精神”满足了,吃的没有了。肉体逐渐腐烂,很快,就完全被金钱侵蚀了。

第四幕——崩塌。最坏的结果,终究还是发生了。钱奴们都被欺骗了,拿着生命的筹码来赌博,却不知道,对方胜率永远是百分百。被骗之后,一无所有,只有自己内心的满足和不切实际的奢望。原本美好的生活一夜破灭,曾经的平淡,再也回不去了。钱财,人命,心态,都成了无法消散的尘埃。

与家族,与时事格格不入的二少爷是伤害最深的无辜者。天生的缺陷,使他不必关注太多,想太多。可家人的改变,导致他的有个悲伤结局。曾经最爱的那个女孩,尽管因各自身份无法在一起,但他们保持现有的生活状态,把心相连,不进不退,也许,这样是他们最好的结局。人容易变,可一份真挚的感情不会变。可人心是善变的,且容易被利益,情欲等诱惑。所以,到最后一无所有时,纯洁的爱情也就挥散成尘埃,变得不重要了。

天灾,是无法避免的。天灾是一位冷面杀手,没有感情,冷冰冰的,对于人间的冷暖,全然不顾。遇上天灾,是不幸,在自己生活最紧张的时候遇上天灾,是极为不幸。天灾毁坏庄稼,不能怪人,但细细想,天灾里好像还有人祸。第一次种新植物,没有经验;种罂粟,可能会遭到反对,报应。而家里人,因为仅仅看到了利益,没有想到后果。导致一场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局,还是呈现在人面前。

舞剧结束,就给我的,是回味。回想剧情,回想声乐,回想舞者们的动作,都是收获。从中分析,从中成长,从中学习,从中收获,这些是值得的。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2)

《尘埃落定》的作者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讲述了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当地的藏族人民被十八家康巴藏族土司统治着,麦其土司便是其中之一。一次酒后,麦其土司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示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本书以傻子少爷为视角叙述故事,与《阿甘正传》有异曲同工之妙。而贯穿全篇的神秘预言谱写出了一曲没落土司制度的凄美挽歌,从而使体现出一种独特而神秘的审美魅力,又让我觉得和《百年孤独》非常神似。

通过阅读本书,可以体会到作者对本民族文化的深厚感情及对民族文化的深厚积淀。我喜欢小说里面的每个人物,他们都不是特别复杂,但却特别纯粹,那些纯粹的人物使得整个小说无时无刻不迸发着生命的能量和诗意。书中许多场景的描写也都如诗如画,我眼前似乎就能看见充满异域风情的马尔康县,藏族服饰,庆典时宗教仪式和巫术,辽阔的草原,白云湖水以及奔跑的马。书中对爱情描写和充满诗意的性爱描写揭示了人们在爱情面前的反映和心理,赋予了作品动人心魄的力量。无可否认,肉体的交融自然而然会使两个人的关系和心理变得微妙而复杂起来,

阿来对待自己的藏族身份有一种从容——我就是藏族人,我们就生活在这样遥远而美丽的土地上,我们就是这样的人,我们就这样生活,你可以认为我傻,可以看不惯,或者有其他各种偏见,但我们活得很好,我们自己也有好有可坏,有纷争麻烦、仇杀、贫富之分、宗教对抗、家族矛盾如此种种,但在我们的土地被有颜色的汉人染上颜色之前,我们世世代代如此。在书的结尾,当男主人死之后,作者借着他的灵魂表达了每个人心中最原始的本能情感——对家乡的热爱:“上天啊,如果灵魂真有轮回,叫我下一生再回到这个地方,我爱这个美丽的地方。”

看完了才知道这本书还得过茅盾文学奖,确实值得推荐。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3)

《尘埃落定》对嘉绒部族历史的书写,在很大程度上凸显了阿来作为藏族作家的独特民族身份,使他的文学创作打上了鲜明的民族生活的烙印。然而,对阿来来说,民族性或民族乡土生活的书写表达了他对藏民族生活的关注,同时表征了他对文学某些独特性的寻求,但却并不是他文学追求的全部。

《尘埃落定》还力图表现一种普遍的人类情怀或人类意识,力图从普遍人性的角度把握历史深处的文化秘密。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嘉绒部族历史的书写只是阿来建构的一种历史“客体”,而对人类普遍历史之密的寻绎才是阿来主要的文学意图所在。

对权力的认识是《尘埃落定》所打开的寻绎历史之秘的一条新的通道。阿来认识到,人类的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权力便开始成为社会生活的轴心,支配着人类的一切活动。无论世界其他民族还是嘉绒部族都是如此。

在《尘埃落定》中,阿来按照自己的理解,从对麦其土司与僧侣、书记官等知识层关系的描述中展示了历史生活中权力与知识的紧张关系。麦其土司代表权力,他遵循的生活逻辑便是维护自己的不可侵犯的权威。

活佛或书记官翁波西代表着知识,他们崇尚史官意识,讲究“秉笔直书”,仗义执言。二者的矛盾必然发生,尽管某些时候知识会因为现实环境顺从权力,但二者关系的紧张状态却似乎永远不会完结。

现实的情况是,济嘎活佛在麦其土司强大的权力下选择“沉默”或屈从,乃至沦为御用文人,翁波意西被麦其土司关进大牢并割掉“说话”的“舌头”,最终被处死。权力对知识占有绝对的优势,知识者堕入历史的炼狱。

知识者在民族生活中拥有知识,企图参与历史文化建构,然而却被权力划定了活动界限。然而,知识者的这种人生结局不仅意味着他们自身人生的悲剧,更意味着历史理性的缺席,同时也反映了权力的泛滥及其严重社会危害。从中,人们似乎能听见阿来对历史未来的一种深切呼唤。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4)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读后感《《尘埃落定》读后感》。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往往不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故乡的每一寸土地,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子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5)

傻子不傻——《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文:得穹;因为一张图片,让我想起土司的领地,历时三天,又把藏族作家阿来的《尘埃落定》重读了一遍。

第一次读,还是在学堂里,未曾尝过世间冷暖,不知世事艰难,只当作故事书读,依稀记得个大概。而今,重读一遍,重新了解到浓郁的藏族风情,甚至有想到土司统制的领土生活一翻的浪漫想法。如果有来生,做一个远离尘世喧嚣的宁静世界里美丽善良的藏族姑娘。

“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

傻子,是二少爷,是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的小儿子。他连个正经名字都没有,却总是超出常人的思维看透世事,预知未来。因为傻,不可能成为土司,成不了哥哥的对手,所以他享受到哥哥的爱;因为傻,不可能成为土司,成不了哥哥的对手,所以他享受到父亲的爱;因为傻,不可能成为土司,成不了哥哥的对手,所以才有了朋友。

书上说,所谓傻子,只是因为其拥有一个“超前的脑袋”,总能看到别人看不透的未来。而这种超前是不被理解和无法解释的。另类的事物总是难逃大众的排挤诋毁。所以,二少爷在大家眼里是傻的。

然而,这股子傻气,却在不动声色间,给二少爷带来了友情、爱情、青睐、信任、崇拜、财富、,甚至,至高无上的地位。虽然没有继位麦其土司,但他是“土司们的土司”。事实证明,宅心仁厚,方能坐拥天下。傻子所谓的“傻”,是大智若愚,虚怀若谷。傻子和哥哥截然不同的结局说明了一切。

尘埃落定了吗?没有!

属于土司们的时代结束了,他们的尘埃落定了。而我们还在随着尘埃起伏。世人都想做个聪明人,但常有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例子,提醒大家,还是做个傻子比较容易。不争不抢,所谓佛系。有时候感觉命运在冥冥之中早有安排,谁也聪明不过老天爷。

王熙凤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聪明的人总是过得不太幸福,因为把一切都看得太过清楚,过于理性;而笨一点的人更容易感受到幸福,凡事不计较,随心随性随意,反而落得自在。

后台网友留言,女方在结婚后,强势控制家里一切,压得老公总是感觉低人一等,没几年就得抑郁症,治了几年,因为环境没有改变,病情只能相对控制,读后感.并没有好转的迹象。这时,女方提出了离婚,男方净身出户。离婚后男的病症倒是好了不少,女的再嫁再离,再嫁再离,反反复复,活出了我们这个年龄女性的新高度。

另有一友人,大大列列,不计较,不算计。婆婆小姑都处得好,吃得亏。一家人其乐融融。心情舒畅,自然气色宜人。

吾非鱼,不知鱼之乐,但我始终觉得聪明人总是受凡尘俗事所累,不肯放弃,贪念虚伪,贪念甜美,贪恋世间美好的一切,然而所有的贪念都是不正当的,都是邪恶的,就像紫色的邪恶的蛇口,今天抢到的总有一天会让你加倍的奉还出来。所以,还是当个傻子更便宜一点,苍天自有安排,不管是否努力争取,该是你的,终归会是你的。

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

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新的朝阳又升起来了。

我们仍在这尘埃中挣扎,希望我们都成为快乐的傻子。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6)

扬起的尘埃终究会落下,可只要是一粒尘埃总要浮沉在世上,因风吹起,马蹄踏起,人群涌起,初听《尘埃落定》就觉得书名很好,说明了人间的某种规律,有种衰亡的味道蕴含其中,阿来说他仍旧觉得这部小说的名字起的很不错,的确如此。

由现在去猜测将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恐怕谁也难以预料,可从现在去了解过去的历史,则轻而易举,事先我们在知道尘埃会落下,知道土司家族必然会衰亡,在已知的结局面前,如何让一个故事足够曲折,有丰富的细节来支撑落幕时的辉煌,黯然收场却让人回味无尽,我觉得这样的故事便是一个好故事。

阿来说他想把人类的普遍性倾注在书里,普遍与规律似乎总是在一起,规律具有普遍性的,普遍性的又常常是人们所熟知的规律。作者不想以描述过多的藏族风土人情,或以畅销书的笔法来引起读者注意,这是一种格调,因为不从众,便是清新脱俗,阿来说“不期望自己的小说雅俗共赏”,因为坚持自己的选择,才会坚定自己的身份,才可以不用委屈求全以图读者们喜欢,作为一名藏族作家才可以有这写作的视角,以一个“傻子”为主角。

书中的风格如同作者所说有些寓言故事和臆想的色彩,寓言增加了小说的趣味性,而臆想不应该是傻子独有的特性吗?每天早上都要问“我是谁,我在哪里”?如果不清楚便浑浑噩噩,六神无主一般,聪明人不会问这样的问题,可是不这样问,不对自己有着清醒的认知,那还算是活着吗?麦其土司家聪明的人很多,可是清醒的人却很少,所有的人似乎都在忙碌着,思索着,努力的活着,但是对于为了生存而活着的人,到底应不应该讨论生命的意义,麦其家的二少爷想到这的时候只能去找书记官,因为书记官能记下历史。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7)

当我读完《尘埃落定》后,便被这本特别的书吸引住了。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了一个傻孩子。出人意料的是,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小说的故事情节精彩丰富,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另一个,是的,与大儿子不同,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式应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

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当然,他们家也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当然,奢侈总是要受人妒忌的,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二公子却想着要种麦子。

于是,在漫山遍野的罂粟原野上,倔强地出了几株青青的麦苗。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二少爷开仓卖粮。不久,二少爷就飞黄腾达了起来。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的雏型。这个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傻少年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同时又是最有远见的。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的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戏剧化,有点脱离现实的轨道;而又有的人认为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但我认为:正是有了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尘埃落定》是一直用心编织的民谣,每当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了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8)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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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 —— 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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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是一种多功能的活动,能够潜移默化的改变我们,当体验过作者的作品之后,我们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写读后感能帮助我们的理解和我们的写作。那么,你会不会写作品读后感呢?读书笔记吧小编花时间专门编辑了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 篇1

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父母兄长,还有其领地的人民奴隶都这么说。阅读的过程中,发现大家都在不断讨论二少爷是不是真的傻,以及啥子和聪明人的分别。作者用民间故事的方法开始诉说西北藏区最后的一抹尘埃。

小少爷说他是从13岁开始记事的,小说便从他的眼中展开叙述。小少爷记忆的开始,内心智慧的启迪,来自侍女卓玛老师一般的xing启蒙。卓玛身上独特的香味和年轻的身体唤醒了他原始的冲动,也发现小少爷身上有聪明之处。开始的时候他不知道对卓玛的喜欢是爱情还是什么东西,到后来明白她是他的启蒙老师。但是土司的制度下,侍女的未来是渺茫的,她是奴隶。如果她早一点出嫁还有人要,等年纪大一些就没人要了。封建土司的制度里人是分等级的。小少爷在卓玛和银匠结婚时很不舍,不断对卓玛说我舍不得你。因卓玛而在他心中卷起的尘埃要一段时间才能落定。等到小少爷要去边界,他带上了卓玛作为厨娘,他问卓玛:你后悔嫁给银匠吗?卓玛点点头又摇摇头,点点头是屈服于命运制度身份,摇摇头是她和银匠生活那样艰苦。小说里对爱情的另一段描述是小少爷与土司的女儿塔娜。风华绝代的塔娜让所有见过她的人都懂的什么是美丽的女人。小少爷提出要娶塔娜时,她说你会失去我的。他们两人之间的却有不断的爱与背叛。

作者阿来老师说小说想要表达的主要还是权力。是啊,土司们拥有一块土地上的至高权力,权力又带给他们银子、美色、人民。但是有了财富,还想要更多的。权力可以给人一种获得感,自我实现的价值感;同时也能把一个人吞噬,勾引出人性的贪婪。老麦琪土司派小儿子巡视领地,实则是用自己的傻儿子引诱汪波土司袭击,把自己的亲儿子当作诱饵。对于耳贡土司,美色是她的武器,她用女儿解决饥荒问题。土司之间争斗,土司家庭内部也会有。哥哥小时候喜欢我,后来发现我装傻开始害怕我。兄弟之间、父与子为土司的位置明争暗斗。这些都是封建时代不断上演的故事,正如书记官所言这些不新鲜。

在西北藏区汉化的过程中,鸦片和梅毒,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还有自由买卖的市集、银号。在母亲吸食鸦片时,小少爷说她的眼神像老鼠,作文他开始害怕随着鸦片到来在他心中产生的阴影。老鼠应该是指吸食鸦片的人和纵欲吧。像老鼠一般的新侍女到来以后,他心中老鼠的阴影才消失。针对藏区的汉化,黄特派员和姜团长有不同的策略:一个主张扶持一个土司强大来控制别的土司;另一个是让土司们势均力敌,自相残杀。开始鸦片的引入给麦琪土司家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其他的土司也想种植,围绕罂粟种子又展开了争夺。但是没有不透风的墙,风也会把种子吹遍藏区大地。

小说的最后终于揭开小少爷“傻”的问题:他思维方式的不同,让他能看到体制规则世事的另一面;他的傻让他打破规则更加合理;上天派他来可能是让他见证土司坚固堡垒的崩塌。

我们每个时代创造的制度体系都那样坚固,好像随着时间的沉淀越来越沉重。但是当下个时代的力量以摧枯拉朽之势到来,上个时代的种种还是像小小的尘埃,被旋风卷起在空中漂浮。同时它的残余影响缓缓落下。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 篇2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

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说那个二少爷,他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

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分享: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 篇3

时光显得极为静默,仿佛在聆听着我的叹息。终于,我决定放弃你,放弃那些再也挽不回的时光。美丽的幻想在空中顷刻间灰飞烟灭。不再有了狂喜的期盼,不再有了曾暗自许下的。在爱情没结束之前,你永远也想象不出那样的爱情也会消失。在爱情被忘却之前,你永远想象不出那样刻骨铭心的爱也只会留下淡淡的痕迹。

你站在我面前,如一道沉默的风景,我找不到一条路可以走近你。该说些什么呢?在爱情面前我早已伤痕累累。我拖着疲惫的影子想回家我已无法想起,我是怎样在一个秋天的黎明,穿越晨光,穿越心的樊篱,来到你的身边。

记忆中,更多的是你坚决离去的背影。可是,你的身影那么长,我一回头就看见。也许,总有一些伤痛会被花开的温暖悄然带走,那时候对于你,我可能只有想起的时候吧。

那些头顶上早瞬即逝的烟花,在空中肆意地开放着,光彩耀眼。我眯着眼睛,抬着头,沉默不语。我听到烟花在空中怦然心碎的声音,很刺耳。心脏忽然慌乱地跳动起来。让我想起了那些曾经美丽的,有关烟花的记忆。烟花下是你灿烂如花的笑容,微红的脸蛋,充满着羞涩,充满了青春的味道。

我坐在与你拥抱过的石椅上,翻阅着你多年前写给我的信,久违的感动又被唤起。看着那些被岁月泛黄了的字迹,全是密密麻麻的过去。仿佛又看到了有个男孩信誓旦旦地对着一个女孩许下时认真的神情。我浅笑,然后叹息一声,开始沉默。

时间在看不见的地方,慢慢地淡化着我的记忆。人是会变的,因为感觉会在岁月中不知不觉地更改着。我欣然地接受着这一切的改变,等待花开的那一天。我试着努力拼凑起曾经幸福的画面,可终究再也揍不成完整的也幅。

关于你的一切,终究会变成一个古老的秘密。一切早已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 篇4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作品,他从自己最熟悉的本民族的历史入手,描写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到终结的历史。小说讲述了西藏康巴土司中麦其土司家的二儿子,是别人眼里的傻子,与时代格格不入,但却有着超出时代的预感,以他的视角展现了独特的藏域风情及土司制度的神秘和残忍。因为傻,他不是未来土司的竞争者,身边少了很多危险麻烦和艰辛;因为傻,他有足够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更加地潇洒自在。可就是在这傻傻的头脑里,时常会冒出一些超出常人的想法。麦其土司栽种了汉人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迅速富足,当别的土司种罂粟,在康巴遍地开花时,麦其土司却在傻儿子的建议下改种麦子,当饥荒来临,麦其家却有充裕的粮食,麦其家越来越强大。傻儿子又发起了买卖贸易,建立了边疆城镇。但他也不可避免地经历了婚姻中的背叛、手足间的争斗、仇人间的对峙、悲剧性的宿命。所有关键时刻,他总是能感觉到有个声音引领他做出正确的决断和选择,带着宿命感,神秘感,这也是这部书吸引人的地方。

正像书中描写的“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走了一遭”。“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通过傻子的眼睛,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的最后影像,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书中人物的命运是早已经注定好了的,傻少爷深知自己无力改变,莫不如活得真实、自在。解放的炮声对于麦其土司来说就是彻底的土崩瓦解,解放军的入藏,预示着一个充满光明与希望的新西藏即将到来。尘埃最终落下。

欲望是缘起的根源,因为情欲,麦其土司结下了仇人,带给两个儿子杀身之祸;因为利欲,种植罂粟,引发战争;因为权欲,薄情寡义,冤冤相报。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聪明绝顶,却不知道锋芒毕露的危害,有的人大智若愚但他知道韬光养晦的益处。不管你是辉煌还是平庸,都如一粒尘土,飘然落下,融入尘埃。唯有活得真实,才能发现生活的美好。又似这场“新冠”疫情,尽管来势汹汹,相信我们终有找到遏制的办法。

尘埃落定,旧的离去,新的开始。(刘晖)

尘埃落定的最新读后感 篇5

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想700字合集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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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时要写感言是一件非常常见的事情,当我们面临人生比较重要的一些时刻,都会上台发表一些激动的感言。所以平时生活中我们不能忽视感言的存在。那么优秀的感言我们究竟该如何才能写好它呢?为此,我们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想》,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想【篇1】

最近,终于读了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盛转衰的历史。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

正是它,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灭亡前的最后幻想。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他是一个傻子,不仅别人包括他的父母也这样认为,而他自己同样理所当然地说我是一个傻子。“一个傻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故乡的每一寸土地,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

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有时候大智若愚的傻才最可怕,它是一种没有深度的陷阱,却能使对手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想【篇2】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想【篇3】

《尘埃落定》中以主人公傻瓜少爷的视角来描绘那个时代等级制度森严的土司制度,来铺展着一幅属于古老而又神秘的藏族风情卷轴。

形象各异的藏族人,更为小说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生动而又鲜明的人物形象,幽默而又风趣的语言,使得作者在描写着令人压抑的土司制度的同时,还穿插着藏族风情,这些都为小说的内容增添了浪漫的底色。无不让人沉醉在其中,心生向往,实在是享受在其中,无法自拔了。

尘埃落定读后感200字6

《尘埃落定》中以主人公傻瓜少爷的视角来描绘那个时代等级制度森严的土司制度,来铺展着一幅属于古老而又神秘的藏族风情卷轴。作者阿来巧妙地通过侧面描写,即傻瓜少爷的父母都叫他傻子,连下人都敢叫他傻瓜少爷,可想而知他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傻子.但主人公之所以会被称为傻子,是因为他违背了当时地域的主流文化,违背那个时代的生存规则,他是特立独行的存在,可以说是一个不适时的人。

正是因为在当时人们的眼里,主人公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所以才没有卷入权利斗争的漩涡中去,能在土司制度下很好的活着。他没有权欲,他在大家的眼里是个傻子,所以他才能拥有着美好的少年时光,能和家奴的孩子在一起玩耍。

音乐的读后感汇总


常言道“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读了作品,让我体会到了人生百态,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感受和想法记录下来,写成读后感,一篇好的作品读后感该包含哪些视角呢?为满足你的需求,栏目小编特地编辑了“音乐的读后感”,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音乐的读后感(篇1)

韵律有一种魔力,这种魔力会使我们深深地爱上音乐,甚至会使我们相信我们怀有最崇高的感情。

题记

古希腊伟大的教育家、数学家柏拉图曾经说过:音乐教育除了非常注重道德和社会目的外,必须把美的东西作为自己的目的来探求,把人教育成美和善的。音乐,是人类时代进步的一种象征,每个时代都有反映这个时代的音乐,这些音乐或者欢乐,或者动人,或者悲伤,或者因此,音乐永远都是每个时代人们所追宠的对象。

在《乘着音乐的翅膀》这本书中,讲述了许多音乐和音乐家的故事,并且收入了十几位古今中外的音乐大师的成长历程和音乐成就,讲述了他们对音乐以及生活的热爱和奉献,以此感召每一位读者用心去体会音乐之美、音乐家人格与才华的伟大。

最初我了解这些音乐大师时,只是知道了他们在世界音乐界中所创造的辉煌成就。但是,当我读完这本书时,不仅仅只是了解到他们的成就,更多的是他们那些鲜有人知的成长历程。在这本书中,为我揭示了许多音乐大师成长历程和音乐成就,梅纽因、莫扎特、贝多芬众多古今中外音乐家的生平事迹都在这本书中一一呈现。

在这本书中,最吸引我也是最令我敬佩的一位音乐大师便是乐圣----贝多芬。音乐家贝多芬的一生是伟大的,也是充满苦难的,在《乘着音乐的翅膀》这本书中就有那么一句话:世界不曾给过他什么快乐,而他却创造了永久的快乐,献给了世界。贝多芬是一个伟大的人,他善良、仁慈,以及对弱小者的关爱,他常常会一言不发来到在苦难中挣扎的人们身边,弹奏着自己所创造的那深情而又感人的乐曲,安慰着在贫困中哭泣的人们。同样,贝多芬从来都不会畏惧权势,更不会为了金钱而去为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演奏。

音乐作品,不是所谓的一件商品,而是音乐家心灵深处的一种美好感情的化身,而音乐家,也不是一位商人,他们只是可以将自己心中美好事物表达出来的人。每一位音乐家都不会为了金钱、权势去为他人演奏这些美妙的乐曲,更不会将这些乐曲像商品一样卖出去,这是属于音乐家的高尚人格。

德彪西与贝多芬一样,在他心中,这些伟大的音乐是至高无上的,而且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他的生活贫困不已,几乎每时每刻都挣扎在饥饿与疾病的死亡线上。但是,德彪西不会为了金钱而去将音乐作品卖给其他人,也不愿为金钱而出卖艺术家的良心,出卖音乐的尊严,这同样是德彪西的艺术和生活准则。这就是音乐产生的魔力,这种魔力会使我们深深地爱上音乐,甚至会使我们相信我们怀有最崇高的感情。

音乐是伟大的,同样也是高尚的,它甚至可以用那动人而美妙的韵律影响一个人的平凡一生。在我尚为年幼之时,经常在爷爷奶奶所唱的各种民谣中缓缓入睡,那时的我只是知道这些民谣中包含着劳动人民生活中的一种乐趣;在我身为孩童之时,经常在老师的指导下学习许多天真、美好的歌曲,在这些歌曲中,每一处透露着纯洁的欢乐;在我成为少年之时,倾听那些美妙、动听的乐曲的时候,我可以认识每一位音乐家真实的自我,感受到他们心中真实的想法。音乐,是我成长道路上的伴侣,

音乐真的很美妙,也很奇特,当我阅读《乘着音乐的翅膀》这本书时,我便无比向往音乐深处中的那个美好世界,那个世界可以让我们感受到我们心灵深处那个真实的自我。

音乐的读后感(篇2)

《音乐教育的哲学》这本书是美国着名的音乐教育家贝内特雷默所着,它是一本纯教育理论书籍,其中对音乐教育的价值作了连贯、深入的哲学思考。

音乐是听觉艺术,音乐欣赏是以具体音乐作品为对象,通过聆听来体验音乐,从而得到审美感受的一种活动。在音乐欣赏过程中,聆听无疑是最主要的方式,语言只是一种辅助手段。科普兰认为:如果你要更好地理解音乐,没有比倾听音乐更重要的了,什么也代替不了倾听音乐。教学大纲也指出音乐欣赏应以聆听音乐为主。但是,如果认为音乐欣赏课只要一味让学生聆听,不需要教师作任何解释,这种认识也是错误的。教师恰当的讲解,可以引导学生更好地去体验、理解音乐。

雷默在第七章体验音乐中认为:音乐教育向来是,现在在某种程度上也仍然是非音乐教育,说重一点是反音乐教育。根据雷默的表述,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反音乐教育强调了音乐的非审美体验,音乐的审美功能成为它的一种手段,其本质是为其它非艺术教育的目的服务。长期以来,由于无法获得正确的哲学观点的指导,许多音乐教育工作者常常处于困惑的状态,有时不自觉地遵循一些本质上反音乐教育的哲学。当然,雷默也没有否认音乐应当为非音乐的目的服务。雷默认为,只要能合情合理地保持充分的音乐性和有效性,音乐完全可以而且应该为一些非音乐的目的服务。如果因为那些价值不是审美教育的核心而拒绝为其服务,那就过于讲究纯正性了。雷默不否认音乐教育过程中的道德和纪律,但他认为:音乐教育工作者并不提供纪律和教授道德,这样做的是音乐。比如,一个孩子在练习一首曲子时,必定会遇到许多要求,只有对这些要求作出让步,他才能真正体验音乐并使音响捕捉到需要捕捉的东西。这个让步的过程其实就是在经历音乐本身所具有的纪律,从而做到有道德。如果我们在此过程中用说教来强调纪律和道德,忽视音乐本身对纪律和道德的自觉要求,这样的音乐教育无疑应归入反音乐教育中去。

《音乐教育的哲学》使我非常明确地找到了在音乐教学中一直以来困惑着我的一些问题的答案,也为我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根据,如同迷路的航行者找到了引路的灯塔。

音乐的读后感(篇3)

纪录片与文本叙述的互相辅佐,或许对年轻读者有更多的吸引力。21世纪已经进入20年代,VR、AR等等媒介早已把人的视听局限无限拓宽,单向度的媒介载体很难引起新生代们的兴趣。就如古尔多书中所述:如果没有1895年那位银甲骑士(电影)的到来,古典乐仍旧在末日之路上徘徊呢。

且不论普罗科耶夫与爱森斯坦在《亚历山大·涅夫斯基》(1938)中的天作之合,单就姜文导演的《阳光灿烂的日子》(1994)就让国内几代年轻人牢记了《乡村骑士》间奏曲,认识了意大利歌剧,乃至西方古典乐,而经典好莱坞时期的多少大导杰作均以古典音乐配之,就更不用提了。

在今天的社交平台上,只要自诩“影迷”的网友,都能说出四五位活跃在好莱坞全球巨制背后的作曲名家。这位给古典乐续命120年的银甲骑士,也使多年陪伴古典乐的歌剧、音乐剧、芭蕾舞剧变成了“曾经的文娱典范”,变成了“高”于大众生活的“古典”式文娱。

音乐的读后感(篇4)

令我感到很奇怪的是,房龙的这本《音乐的历史》居然没有多少人读,或许在现在这个时代,所谓的音乐已经被填词的流行歌曲所替代,那种以乐器创作出的纯音乐,已经不能满足现代人的情感需求。

也许是因为生活节奏的加速,人们需要一种直接能表达情绪的途径,很显然,以古典音乐为代表的纯音乐已经不能唤起人们的情感共鸣,能通过歌词直接窥探内心,又何必去多此一举试图通过旋律来叩击心灵。但经典是经得住时间的打磨的,虽然现在大众所接触的音乐多已被流行歌曲占领,经典却从没有消失过,它们被广泛运用于电影,短视频甚至广告。但经典的音乐不应该只是被当成背景音乐,或者是被填上词改头换面成流行歌曲。当它的内涵撞上时代,不应该只剩下一声叹息,然后被广泛利用于商业领域。至少,人们应该知道画面背后的音乐,是从何而来。比如,现在但凡上网看过视频的人,对于贝多芬《命运交响曲》的前奏肯定不会陌生,这首脍炙人口的曲子,在很多视频开始或者转折时候被反复运用,也应该被大众知道这首曲子从何而来,《命运》还算幸运,因为其经典性和它主人近似开挂的人生!但还有更多的经典,当被广泛运用于各种电影和视频里面,几乎很少有人知道其出自何处,出自何人,甚至叫什么名字!

如果你想通过这本书去了解各个时期的音乐风格,或者试图通过阅读本书理解音乐的内涵,那么很遗憾,不能!正如本书的书名,音乐的历史,它讲的仅仅只是历史,还有一些音乐人的小传!对于音乐本身,很少提及。

本书以时间为轴线,把西方音乐从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历经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古典主义时期再到浪漫主义时期大致串了一遍,重点介绍了每个时期出现的几个重要人物及事件。本书的作者房龙擅长于写通俗读物,语言平实没那么多花架子和专业名词,被誉为知识的普及者,这本《音乐的历史》不是他最为著名的书籍,却是很多介绍音乐历史的经典,我见过很多撰写音乐历史的书籍,多数都是从本书中照搬拼接,作为了解一下西方音乐的历史还不错!

同时,如果你想从本书中了解到中国的音乐,那么很失望,本书一点都没涉及,一方面,作者房龙作为一个西方的学者,他所了解的音乐也是著名的西方音乐,另一方面,中国的音乐在世界流传性并不是很广。西方从中世纪开始,就已经涌现出大量的音乐家,并能得到社会的尊重,而中世纪的中国,社会的焦点还是在科举与皇帝制度里面。当然,并不能否定古代的中国没有优秀的音乐作品流传下来,但大多数真正优秀的作品,是诞生在社会中底层之间,而且由于古代中国没有记录音乐的符号和文字,大多数音乐作品随着创作人的逝世而消失,比如嵇康的《广陵散》,在刑场一现竟成绝唱!

读后感《景阳冈》汇总


读书笔记吧精选专题推荐:“读后感景阳冈”。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读完作品这本书后,大家都感慨万千,写下心里的感受吧,别让那些闪烁着的思想光芒无处安放。那我们应该如何来写作品读后?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读后感《景阳冈》,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读后感《景阳冈》 篇1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施耐庵。在看完这本书时,我对第23回《景阳冈》中的武松印象极为深刻。

《景阳冈》主要写了武松在一个客栈喝完酒后,独自一人去上岗,遇见一只大老虎,武松与老虎斗智斗勇,最终武松打死了老虎,独自一人下山去的故事。

武松身上有很多优点值得我去学习,武松的“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我要学习;他勇敢无比、智勇双全,我要学习;我更要学习武松身上的不怕困难、知难而进的英雄气概。我以后不该再害怕黑夜,害怕挫折了?我也要向我心中的虎山行去。

不过,武松也太爱面子了。酒家破口苦心的挽留武松,劝武松不要上岗。但“好心当做驴肝肺”在武松得知山上真有虎时,他碍于面子才被迫上岗。其实我有时候又何尝不是这样:我不该太嚣张,不该不听别人劝,谦虚使人进步,我要谦虚地走好以后的人生。

生活中像酒家那样的好人有很多很多,他们虽在平凡的岗位上却用热心,用爱的温度来感动你我,他这种品质令人敬佩。

《景阳冈》塑造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水浒传》中的人物更是各有不同,各有千秋。快快和我一起来品读这本《水浒传》吧!

读后感《景阳冈》 篇2

今天,我看了四大名着之一《水浒传 》,他是我国著名的古代长篇小说,写的是北宋末年以宋江 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水泊梁山奇异的故事,有《景阳冈》、《黑旋风杀四虎》、《武松醉打门神》形象描绘农民起义从发生、发展到失败的全过程。人物有李逵初心、武松勇猛利落、林冲忍让。

在印象最深的是《景阳冈》,讲了武松过景阳冈,在没过景阳冈前,他来到一家叫三碗不过冈喝完酒过冈了!傍晚,武松过冈了,在一座古庙的榜文见到景阳冈出现了一只老虎,走了一会,武松又觉得自己很累,想睡会儿,当他醒来时见到一只老虎在他面前,武松马上用自己小棒打老虎,小棒不小心断了,断成两截,武松打了老虎几下,把老虎打在地上,然后大力打了老虎几拳,老虎喷出鲜血,武松见了马上用断的小棒打了几下老虎,直到他断气。

读了这个故事,我感到武松机智、勇敢,打败老虎,我要多锻炼自己的勇气,多做运动。

读后感《景阳冈》 篇3

寒假里,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景阳冈武松打猛虎》。

他的故事大意是这样的:武松来到阳谷县地界时正是晌午十分,走得肚中饥渴,望见前面有一个酒店,挑着一面招旗在门前,上面写了五个大字:“三碗不过冈”。武松到了里面,一口气喝了十八碗酒,不顾店小二的劝说,独自一人向景阳冈走去。走着走着,酒力发作,躺在一块大青石上便要睡觉。这时,忽然从熟后挑出来一只斑斓猛虎,那老虎又饥又渴想吃了武松,武松临危不惧,拿起哨棒要打老虎,原来那老虎拿人只是一扑、一掀、一剪,现如今这三招落空,气性先失去一半。武松见了,一棒从半空劈下,只听一声响,棒打在了树上,断成两截,武松赤手空拳和老虎继续打斗。经过一番激烈的打斗,武松终于打死了那只大虫。

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武松是一个机智勇敢、武艺高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人。在我们的生活中,虽然不会遇见真正的老虎,但是会有各种各样的困难,它们就是我们生活中的“拦路虎”,我们要有武松那样的“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要敢于面对困难,毫无畏惧、勇往直前,充分利用我们的聪明才智,这样才能打倒一切“拦路虎”,取得最后的胜利!

读后感《景阳冈》 篇4

《景阳冈》这篇课文出自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水浒传》。课文从“喝酒”和“打虎”两个方面对主人翁武松进行了描写,一个栩栩如生的打虎英雄仿佛生活在我们的身边。

喝酒的描写是从“武松在路上行了几日,来到阳谷县地面。”这时的武松肚中饥渴,望见前面一家一面旗帜上写着“三碗不过冈”的酒店。“主人家,快拿酒来吃。”“好酒!”“恰好吃了三碗酒,店家再也不来上酒了。”到“店家无奈,只好又给武松筛酒。武松前后共吃了十八碗酒。”从“三碗不过冈”到共吃了十八碗酒,我们可以看出武松绝非等闲之辈。俗话常讲,你有多大的酒量就有多大的胆量。当然这俗话也未必正确,但用在武松的身上也是很恰当的。店家不是说了:“但凡客人来我店中,吃了三碗的,就醉了,过不得前面的山冈去。”说明一般人只能喝三碗,而武松喝了十八碗还没醉,他就不是一般人了。

打虎的描写是从武松在酒店喝了十八碗酒后,不听店家的好言相劝,孤身一人前往景阳冈。在半路上还看到了官府张贴的榜文,“武松读了才知道真的有虎。武松想:“转身回酒店吧,一定会叫店家耻笑,算不得好汉,不能回去。”“怕什么,只管上去,看看怎么样。””这时的武松酒力发作了,老虎也出来了。经过一番搏斗,武松赤手空拳的把老虎给打死了。

从喝酒上看,武松是个有品德的人,他不光是酒量大,就是喝多了也不耍酒疯,照样清清楚楚的付了酒钱,不差人家一分半厘。从打虎这方面看,武松是个武艺超群的人,他把危害一方的“大虫”给毙了。从另一个层面上看,我们可以把武松看着是打黑除恶,维护社会治安人物。不仅那个时代需要他,我们这个时代同样也需要这样勇于献身的人物。

读后感《景阳冈》 篇5

《景阳冈》的故事出自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整本书由明代作家施耐庵所著。讲述宋朝梁山好汉被逼上梁山与当时的正规军作斗争的故事。书中塑造了很多传奇人物,比如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粗中有细的鲁智深、有勇有谋的武松、鲁莽却讲义气的李逵等英雄故事都广受人们喜欢。

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就是武松打虎了。话说那日,武松来到景阳冈,喝了十八碗酒后不听酒家劝告执意上冈,结果在半山腰真的遇到一只猛虎。在防身武器哨棒折断的情况下,武松奋力与老虎搏斗,最终赤手空拳将老虎打死。跟随书中文字,我的心情犹如过山车,久久不能平复。

当我读到武松哨棒折断的时候,我心里一惊,武器都没了,怎么和老虎搏斗啊?万一武松不幸被老虎吃掉,世间又会少了一个英雄呀!虽然我知道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但心里着实为武松捏了一把汗。

当我读到武松一把揪住老虎顶花皮,纵深跃到老虎背上,连打带踢的把老虎按在地上时,我情不自禁地为武松鼓掌。那么多猎户都拿这只大老虎毫无办法,他却赤手空拳将老虎打死,最厉害的是他可是喝了十八碗酒之后打的老虎呀。这真是太厉害了。这要是换作别人,估计早就吓得成一滩烂泥巴了。

当我读到武松放了手,来松树边寻那打折的棒橛,拿在手里,只怕大虫不死,把棒橛又打了一回。我不禁又对武松钦佩起来。一个心思细腻的武松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换作其他人,估计早暗暗庆幸死里逃生,哪里还想得到再去给死去的老虎一阵痛打,确保老虎确实死去。

读完武松打虎的故事,我一方面佩服武松的英勇神武,更是佩服他的沉着冷静。试想:假如武松面对体型、力量比自己大数倍的老虎,吓破胆儿,估计也不会有这么精彩的故事流传下来。这不禁让我想到了我自己。当我们遇到问题时候,应该像武松一样保持冷静,用自己的智慧解决问题。一次,做数学练习题,刚读完题目我就觉得很难,里边有各种各样的“老虎”等着我往里跳,不一会儿就烦得做不下去了。恨不得将老虎打死,但是我又不知道从何处下手。难道我就这样被老虎打败了吗?不,不,我不应该像“拦路虎”投降。我也要做自己的英雄。过了一会儿,我又去看那道题,这次我仔细地审了一遍题,脑子好像突然接上了一般,思路一下子清晰了。原来这是一只“纸老虎”,威力是被我唬大的。我沉着冷静,仔细思考,很快就破解这道难题。

其实,书中还有很多精彩的故事,值得我们学习和思考。如果你有喜欢读书,我推荐你也来读《水浒传》!

读后感《景阳冈》 篇6

这则故事主要讲了:武松来到阳谷县,当时是中午,走得肚中饥渴,望见前面有一个酒店,上头写着五个字“三碗不过岗”。武松走到里面坐下,主人家只给武松倒了三杯酒就再也不倒了,因为他们这里的酒是老酒,客人到他们那喝三杯酒就醉了,过不得前面的山岗,之后,武松一连喝了十八碗酒,武松却还是不醉,店家好心叫他在这里歇歇,并告诉他山上有一只白额大虫(老虎),已伤了三二十条大汉的性命。武松听后,就想去看看那只大虫。大虫出来了,武松跟它战了十几个回合,终于把大虫打败了,武松没力气了,刚好有两个猎户,猎户告诉众人武松打大虫的事,众人不信,跑去一看,是真的,众人都争着去看打虎的英雄好汉。

这则故事大家再熟悉不过了,武松,清河县人,排行老二,江湖人称二郎。我觉得武松很了不起,他在危险中还能观察大虫的非常仔细,而且他为了村民不顾一切地把大虫打败,真是一条好汉呀!

武松也非常忠厚仁德,自己得到的钱都分给了村民,让村民可以买一些吃的喝的,可我们这些小孩却什么也不会,只会为爸爸妈妈操心。

武松真是个为民造福、讲义气、聪明的人呀!我以后也要和他学习,怎样为民造福?这样以后我就可以帮助别人了。

读后感《景阳冈》 篇7

《景阳冈》这篇课文出自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水浒传》。

课文从“喝酒”和“打虎”两个方面对主人翁武松进行了描写,一个栩栩如生的打虎英雄仿佛生活在我们的身边。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文中主人公——武松的言行让我赞叹不已。一次,他在一个名字叫“三碗不过冈”的酒店喝酒,武松喝了三碗酒后还想喝,可是酒店老板不给他拿酒,于是他就拍着桌子说:“怎么不来筛洒,然后店家说不能在喝了,如果再喝就过不了冈了,武松说你是怕我不付洒钱吧!店这家没办法只好给武松筛洒。结果武松一喝就喝了18碗,店家说山上有老虎,你还是在这歇着吧!武松说就是真有老虎我也不怕,在傍晚的时候武松独自过冈。

武松走了一程,洒力发作,想躺在石头上睡一觉。忽然,从大树后面跳出一只老虎来。武松翻身起来,老虎往上一扑,武松一闪,原来老虎只是一扑、一掀、一剪。老虎的劲就泄了一半,武松把哨棒往老虎身上一打,哨棒成了两截。老虎又扑过来,武松两手抓住了老虎的顶花皮,后来又空出一条手来打老虎,结果打了五六十拳,后来眼里鼻里、耳朵迸出了鲜血来,后来武松怕它不这不死,就又把棒子捡回来,又打了一遍。最后老虎死了。武松非常厉害吧!尽管他喝了那么多酒也不害怕,仍然打虎。

从喝酒上看,武松是个有品德的人,他不光是酒量大,就是喝多了也不耍酒疯,照样清清楚楚的付了酒钱,不差人家一分半厘。从打虎这方面看,武松是个武艺超群的人,他把危害一方的“大虫”给毙了。从另一个层面上看,我们可以把武松看着是打黑除恶,维护社会治安人物。不仅那个时代需要他,我们这个时代同样也需要这样勇于献身的人物,他的言行让我赞叹。

《易经》读后感汇总


读书是过程,读后感是结果,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在读完一本书后,不妨将自己的读后感写下,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分为哪些方面呢?下面是栏目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易经》读后感”,感谢您的浏览!

《易经》读后感 篇1

既见君子,元亨利贞——《易经与老子》读后感2500字:

这本书,其实是胡兰成先生在报刊上的文章,原是中文写成,翻译成日文发表。由于原稿遗失,小北先生便从日文又翻译成中文。行文风格倒是与胡兰成有个六七成的相似,然而这样翻来翻去,难免失却最初的味道。并且颇有一些句子翻得不是很通。不过会意即可,无需强求字斟句酌。难得的是,封面是由陈丹青先生题的字。

如果这本书算是《易经》读后感,那么我所写的,只能勉强算是读《〈易经〉读后感》之后感了。并不讨论太极阴阳、小畜吉凶。

其实完全不通《易经》。单单是看文字,也是只认识大部分而已,有些字索性看得面面相觑,仿佛理应熟知而偏偏认不出来的故人,真是惭愧得想要掩面躲到桌子底下。承蒙滕大师点拨多次,然而资质驽钝,非但没有恍然大悟,反而越发糊涂起来,并怀疑自己的项上长的并不是那颗自以为聪明的脑袋,而是一块榆木疙瘩。

是故即使读了这本书,更多的,是明了了作者读《易经》时的跌宕自喜,对于《易经》本经的感悟,倒尚未见得深厚许多。诸君中多有识之士,还望宽宥这篇胡言乱语,一笑置之即可。

1.关于宗教和哲学

很奇怪,生活在迷信的环境里,却从小就对各种宗教免疫。总觉得宗教是懒人的信仰。毕竟相信一件难以解释的事情是由于某种神灵所为,比相信其背后存在复杂抽象的科学,要容易得多。人类都是免不了喜欢走捷径。

万叔认可坊间的说法:理科走到极致是数学,而人文学科走到极致是哲学。不过他老人家认为,哲学这座金字塔的顶端,是宗教。

什么是哲学?哲学是如何诞生?在我看来,不过是为了解释我们所看到或者目力无法看到的这个世界。与科学在本质上并无不同,殊途同归而已。然而科学最无能为力的,就是如何去解释人的精神和意志。科学发展到今天,可以用数学、物理学的方法去探寻宇宙的起源和终结,却无法回答为什么世界是现在这个样子。科学可以发现规律,却无法告诉我们为什么这规律是这规律,而不是另外的样子。

而哲学弥补了这个空缺。

2.关于占卜

并不是很相信占卜。尽管在心虚忐忑的时候,会希望窗外的喜鹊叫声是吉兆。然而非要说发生在千里之外数年之后的某件事,与眼前的爻乂龟板竹签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实在难以说服我。占卜的任何结果,都是随机事件之一而已,而对于单次的行为,概率又没有任何意义。生辰八字与紫微斗数也是不信的。宁愿相信世间所有生命物或非生命物都有自己的磁场,相互作用相互干扰,或有特定规律与走向,但因为个体的一念一息,有着万千的可能性。

幸好《易经》的占卜,并不是告诉我们,一卦既出,吉凶已定。而是告诉我们,“人生有着余裕,世事变化还多着呢。”

算卦先生往往先天花乱坠讲些人云亦云的话,到了关键处,又喜欢故弄玄虚,来一句“天机不可泄露”。其实何谓天机?

“一曰知警,二曰妙悟。…凶之预感为知警,吉之预感为妙悟。”

这种预感,并非未卜先知,并非什么神秘的第六感,而是对于自身与自然联系的感知与敬畏。但现代人这种知警的本能,已被重叠的知识所覆盖。人类依靠机械去探索太空、高山、深海,然而最精密的机器,也许都比不上海豚自然演化的超音波。

3.关于点线

中国的文章、绘画、书法,都是有着独特的时间和空间的布局结构。美与数学有着难以言说的联系。八卦亦如是。

“《易经》重视位。卦爻之位,阴阳的交错,是几何学的。”

即使从未看过《易经》的人,见到八卦的画法,只怕也要惊叹,两种线条的排列组合,竟然如此美而玄妙。不同的卦象分布在不同的方位,又代表着不同的时空和机缘,偏偏不是异想天开,而是有着严密的逻辑和演变。

胡兰成则赞同一个说法:宇宙间的一切运动皆是点与线。而《易经》的阳亦可看做—,即数学的点;阴则是——,即数学的线。线是点的演绎,最短的线在两点之间,其中有太极,即是0。以点成线,以线成面。天下万事,归根结底,不过是如此简单质朴的道理。

飞哥曾说起他读书的心得:读书不见得要一字一句,有些内容是可以用“航拍”的视角去看的。这也是点线面的道理。我们习惯于按部就班,却不曾想,读后感.从面回归到线,从线还原到点,亦别有一番滋味——物理学界的还原论,也是这个原理。只是此等境界,非游刃有余者不可得。一方面要靠练习,另一方面只怕也要靠悟性了。

3.关于天命与历史

《易经》里说:“天地不与圣人同忧。”正如老子说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中国人总是习惯说“凡事天定”,然而想到自然夏花冬雪、历史兴衰罔替、人生颠沛流离,竟是从一开始就写好了剧本容不得更改的,即使嘴上说着“乐天知命”,却何尝甘心逆来顺受?

“历史从来就包含有限与无限。有限的一面是历史的形态,无限的一面是历史的机能。”

“凡最好的东西都是偶然的。…好文思与数学上的发现,皆非顺理成章,而是断续飞跃的。国家大事历史上天命移易之际,即非连续的,而是飞跃的革命。”

说的都是必然和偶然。直到现在,科学家们仍然争执不休:生命的诞生,地球的形成,乃至我们所在的这个宇宙,到底是必然的结果,还是偶然的意外。不过科学家们大都相信,让我们眼花缭乱的这个宇宙,埋藏在万千规律和公式的背后,应该是极其简单的原理。大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universalprinciple,类似于《易经》里的天命。

现代福祉社会的人们,早已不知“畏天命”这一句。不知是件好事,证明我们已经无所畏惧去追寻终极真理?还是件不那么好的事,因为我们太过自以为是。

4.关于阅读

“近来于《易经》,死心塌地的读。”

这个“死心塌地”一词用得极妙。在我看来,不管读书是为了做学问,抑或只是兴趣,总要凝神静气才好。自然,这种动不动就容易皱着眉头板起面孔的态度,屡被滕大师大摇其头。在他看来,无论什么书都是好玩的,也是可以玩的,因为文字里有着许多起承转合拆并聚散的趣味。哪怕只是放在那里,盯着书的封面发一下午呆,也是好玩的——谓之“坐忘”。

只是我眼中的“死心塌地”,更多意味着心无旁骛。可以一边读书,一边喝茶、饮酒、吹风,甚至嗑瓜子、吃冰糕、啃个兔头猪脚。然而每个字印到脑子里的时候,并无功利之念,只是自喜。

如今连认真看一场文艺片都鲜少机会的时代,我很难告诉你,读书是一件怎样喜悦与贞静的事。只是希望这样的欢喜,还留在现实,不仅仅只是回忆。

语言是个神奇的东西。我们需要语言,去思考,去理解,去表达。却又时常感到语言的无力,甚至束缚。母语属性,造成了逻辑的暴力,我们囿于其中不堪其苦,却往往没有出路。

而读《易经》,更加觉得语言文字的虚无,所以是需要一点“气”的。这气,必然不可像孔子的端然肃谨,也不可像庄子的逍遥不经,大约最好是孟子的浩然之气,加一些老子的悠然玄妙。

最后引用滕大师的一句话:经典之所以是经典,自然有它的好,只是之前且把无知当做了骄傲。

《易经》读后感 篇2

今天看了百家讲坛曾仕强先生读易经,虽只是部分片段也足以让人收益终生,曾仕强是国学大师,他对易经的了解不是我辈可以启及,但我有一些感受结合近年学习哲学一些心得在这里对于老先生的观点想提出认同,提出异议。

恐要见笑。一:是阴和阳的问题,曾先生以计算机的0和1加以比较论述,我认为是非常正确,并且本人前些时间也以相同观点和同事谈及,只可惜同事都是对思想漠不关心的工人,只当时对风而言了,曾先生的观点恰与我的观点相同,让我内心平添了许多自信。引用曾仕强中文网-百家讲坛素质教育探索发现奥斯卡陈安之余世维易经言阴阳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主凶吉,阴为虚''阳为实''其中包含了对自然万物的形成现象的理解。

而计算机是由0和1为基本构成单位,0和1之间的不同组合形成数据链演化为程序,发展构成了我们现在的数字光影虚拟世界。这恰恰印证了易经的阴阳互补不可或却的哲学理念。二:就是曾仕强的持经达变的理念,使我收益良多,这就是保持原则,适时改变曾先生说:我们不一定要相同,但要彼此互相尊重其中重要对中展开论述,中庸就是恰倒好处,就是合理,中和的中的立场也就是要始终保持正确的''辨证的观点。对此本人也严重同意,这是用于人际交往四海皆准的道理。引用曾仕强中文博客-百家讲坛素质教育探索发现奥斯卡陈安之余世维而对于曾先生对经的解释小我不得不说些个人的看法,那就是不变与变的问题,曾先生说经是永恒不变的东西,就以我前数年学习辨证唯物的经验来看,世界是没有永恒不变的事物的。

不变是相对的,之所以说不变是为了比较变,不变是变的参照物而以。不是不变而是相对我们的时间价值观的不变。所谓的不变只是慢慢在变,是量变现象,实际它是不断在变化,只是到形成质变的时间较为漫长而已,比方说,地质的变迁就经历了无数万年,不是我们以现实人生的标准可以痕量经见的。其他对于曾仕强提出的谦卦等等问题我一部分表示赞同,一部分限于学识不很理解,今后会在学习的道路上继续发问。

《易经》读后感 篇3

《易经》在大多数人心中总是显得很神秘,因为它总是和占卜、算命联系在一起。《易经》是中国最早的哲学著作,是一部千古经典,它汇集了古人无穷的智慧,其中第一卦就向世人展现了人类自强不息的道理。“乾”,象征天,代表原始、亨通、和谐、贞正(元、亨、利、贞)。正所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其解释便为:天道运行周而复始,永无停息,君子应效法天道,自立自强,不停地奋斗下去。其精华就在于君子当自强不息!

第一卦中,作者为我们举了一个例子:有个叫乔治的德国教师,在整理旧物时发现一沓本子,是50年前幼儿园一个班孩子写的春季作文,题目为《我的未来……》,稍稍略读,他便被50年前孩子们千奇百怪的想法迷住了,他决定把31本本子重新发挥到同学们的手里……

这个故事大家都读过,而我最欣赏的是那位内阁教育大臣所说的那段话:“因为从那时起,我的梦想就一直在我的脑子里,从未放弃过。5年过去了,可以说我已经实现了那个梦想。今天,我还想通过这封信告诉其他30位同学,只要不让年轻时美丽的梦想随岁月飘逝,成功总有一天会出现在你面前!”

是啊!只要不让年轻时美丽的梦想随岁月飘逝,成功总有一天会出现在你面前!多么深刻的名言!很显然,成功实现梦想的关键就是不放弃梦想,可以将一个梦想保留50年,以50年的时间和精力来完成这个伟大的梦想。然而,不放弃梦想也好,付出心血也罢,这一切,都是源于他心中的那份坚定与执著,那份自强不息!惟有自强不息,才是成功最关键的因素!《易经〈乾卦〉》告诉我们——惟自强是成功之道!

《易经》读后感 篇4

一日,与朋友小聚,听他说起最近《百家讲坛》里有曾仕强教授的讲座《易经的奥秘》,不由得引起了我的兴趣。记得上高中的时候,外公家里曾经有过一本《白话易经》,出于对书的钟爱,喜欢触摸那种或厚厚的,或精致的书籍。那本书厚厚的,手感真好。里面的内容尽管是白话,但是还是有些艰涩难懂,也正因为此,对《易经》更加引发了神秘和敬重。后来也收藏过几本关于易经的书,但都大致翻阅,没有细读。

终于等到百家讲座讲完了,在网上搜集到相关视频,又买了一本书,对照书、看着视频,边听边看,边做记录,用了几天的时间,完整得听读完。也不由得获得了跟多感悟。再次打开曾经收藏的易经读本,明白了许多。

中国古代文化真是了得,当初如果没有焚书坑儒,今天的中国该是什么样子?

自古以来,人类一直在使用各种方法去探索宇宙的奥秘,但是直到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宇宙对于人类仍然是一个巨大的问号。那么我们的老祖宗在几千年之前,怎么能够得到破解宇宙的密码呢?

《易经》是什么?所有文献都这么记载的,易是群经之首。实际上这句话太客气了,应该是易是群经之始。为什么说《易经》是群经之始呢?因为不管是五经还是六经,都会把《易经》摆在最前面,所以叫群经之首。实际上,它是群经之始,就是所有的东西都是从这里发源出来,它是中华文化的总源头,它是诸子百家的开始,所以叫做群经之始。所以这本书非常值得我们一起来探讨。

可以说,我们今天所看到的《易经》,是三位古圣先贤共同创造出来的,伏羲创造了八卦图;周文王创造了64卦,后被称为《易经》;而孔子为《易经》作了《十翼》也称《易传》。那么《易经》的首创人伏羲是谁,他又为什么要创造八卦呢?

伏羲八卦图这部无字天书,能够历经7000年的岁月,一直流传到今天,足以证明真理永存的道理。那么在蛮荒的原始时期,伏羲怎么能够发现宇宙的奥秘?又是怎么画出八卦图来的呢?

伏羲八卦图是由数字和图像组成的,而现代高科技的电子计算机,也是由数字组成的,由此而论,中国7000年前的伏羲氏,可以说是电脑的鼻祖。那么古老的《易经》和现代科学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易经》是完全根据自然发展出来的一套系统,为什么后来成了中国哲学思想的总源头?那么《易经》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书呢?我们又如何才能够读懂《易经》?我们现代人学习《易经》,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阴阳是一体两面,如影随形,合一的意思就是阴中有阳,阳中有阴,这样才有生命力,完全是阳也没有用。

在宇宙中,除了自然之外,没有任何东西是主宰。

吉,就是顺乎自然;凶,就是不顺乎自然。

道理是直的,路永远是弯的。只会走直路是很难达到目的的,因为自然本来就是弯弯曲曲的。我们中国的大江大河都是由西发源,然后向东流,但没有一条是笔直入海的,因为那样我们就没有资源可用了。河流弯弯曲曲,有时流得很慢,有时流得很快,这样我们才有各种资源可以利用。山脉也不是笔直的,不然谁也爬不上去,它弯弯曲曲,这样人随着山势转来转去,慢慢就上去了。

《论语》里都是一句话,没头没尾的,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后面就不讲了。很多人把这句话解释为知道你就说我知道,不知道你就说我不知道。这样讲就太小看孔子了,如果真是这样,那整本《论语》不都是在讲废话吗?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意思是说,就算你知道,如果问你的人不该知道,你也不能说你知道。要按照不同的人,给出不同的回答。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不是投机取巧,而是随机应变。

《易经》读后感 篇5

《易经》对我来说并不陌生,在我还没上学的时候,家里一套厚厚的精装书,上面的两个大字,便是易经,这是爸爸最喜欢的书之一,听爸爸说,他小时候很穷,买不起书,便把老师的书借来,手抄了一本,连插图都是仔细的画上去的,我便觉得这是一本绝世好书,但当我认字了之后,却怎么也看不懂易经,总是翻着翻着就睡着了,而父亲却一遍又一遍的翻阅,从中领悟到了很多,有时候,爸爸遇到了什么困难,或者不记得东西放在了什么地方,都会用其中的卦象占上一卦,结果还很准,也许会有人说我迷信,但《易经》的卦象是有根据的,是科学的,有道理的,因此,真的好佩服爸爸可以把易经看的那么透,遇到难题,只要给他一个字,一个笔画数,就可以由此知道事物的好坏。而我却连《易经》的大概内容都不太理解,这学期有幸选了中国传统文化赏析这门课,也给我一个名正言顺的读《易经》的机会。

《易经》是中国古代文化的精髓和瑰宝,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首要代表作,是群经之首。六十四卦是易经的总精脉,它具有象、数、理、卦象、卦德、卦辞的丰富哲理,自始至终是,六十四卦分八个组,以宇宙万物自然之象:天、地、雷、风、水、火、山、泽。以阴阳互变为导线,象征天体运动是昼夜永不停息的。又演绎出社会和人生万事的变化。它又具数的深邃特征太极生两仪阴阳,在阴阳两态中,再加上一个阴态或者一个阳态,使三个态的阴和阳重叠连成一小卦,共有八个不同组合,便称为八卦,卦的形成是离不2开三的互相变通,三生万物的作用。三个小卦再加三个小卦重叠成一个双重六爻卦象,不同的卦象排列出有八组,八组八卦八八六十四卦。六十四卦是万事万物的类象,其中有千变万化的易理,所以六十四卦是智慧的哲理学。看着里面的配图,以及对历史的简要介绍,我渐渐的对此产生兴趣,开始对神话产生向往,不由的把他和《山海经》,以及龙生九子等传说联系在一起,但是,从学术角度来说,《易经》是一门科学,《易经》的形成过程是几千年历程,从伏羲先始画八卦,以后经过炎帝、黄帝,双从夏周三代,不断地演化,到周文王重新画后天八卦图,整理卦辞、爻辞,后来又经过孔子作《十翼》上下几千年中文化的结晶。它是源自历史各时期中统治者的权术经验、教训、功、利、德、贞的总结,也曾是历史朝代中的帝王国权者行使统治和执政朝纲时的《经论》和教诲书。但曾因六十四卦被视为占筮之辞,披上了迷信的外衣,作为预测吉凶的辞令,六十四卦成了古代头领们掌权和使用权力必定要使用的秘密的摇卦占卜。而早在中国思想文化史上的各学派为它正名,他们认为是可生以史为鉴灵警奇奥的奇书。

易经是一门最高的哲学,不是算命学,所以路边的算命先生根本不代表易经学说。易经分为三种方式解释了整个社会三类人。道家的老子学说是易经中最难,也是最高的学问,它是代表社会最高层阶级的利益和生活态度;儒家的孔子代表中层阶级的利益和生活态度;墨子是代表我们普通百姓的利益和生活态度。这就是易经成为哲学之3父。易经是一门预测科学,是唯物的,不是唯心的。易经里有卦象,就是说8*8=64个卦象分别解释了不同的结果。那就是说卦是预测你现在可能会面临的一种生活的现象,不是本质;也解释了这样的现象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去解决这个现象带来的后果。在这里,人们都会把它解释成命理,运气然后怎么怎么去化解。其实,对于命跟运易经有很好的解释,因为卦只代表现象,你自己想想看一个现象能包括了你的真实的本质内容吗。

能解决掉你发生的不好的一切事情吗。能成为你心灵安慰的一种寄托吗。不能的!易经就告诉你一些为人的道理,孔子的理论以及墨子的理论是我们要学习的。学习这些理论后你才能很好的去理解易经讲的卦象是唯物主义哲学,不是算命的。它是可以预测到人生某些阶段一些不顺利的事情以及灾难的事情,但是要变的。卦根据你行为的方式以及实践的经历要产生改变的。易经中易本身解释就是变的意思。就是说随着事物的变化而改变才是真正的道理。我们学习易经就是要学习孔子的做人理论以及墨子的做事理论,一个人能很好的做人,很好的做事情,有非常好的修为,那么有可能成为有作为的人,那就是高层阶级的领域,才能去学习道家的道理。学习易经可以从中看到自己所处环境所产生的很多现象,然后好好总结研究,改变它,改变了这些现象,让它往好的方向发展,那就改变了你的运。唯物主义哲学讲,命不可变,运是可变的。其实,运的不断改变,也能导致小阶段的命的改变。阴和阳总是处于一个平4衡的阶段,好坏循环往复!学习易经的态度是积极的,不能总拿那个预测现象来对自己的命,整天不做事,整天乱想,那什么运都不会来。积极的学习其中的精华,积极的吸收于利用,易经它只是能帮助你看到你将要发生的现象,所以真正解决事物还是靠自己的品质和意志。

学习易经不是说我预测出来命不好,我就不努力了,我今年婚姻不好,我就不结婚了。不是这样的,易经它是告诉我们万事要中庸,中庸不是极端的意思,解释为恰到好处。事物要符合规律,符合现实要求。就象婚姻好坏,其两个人的结合,最好的结合是门当户对。这个是古代人智慧,有他一定的道理。现在人不是要求这个,要求哪个,最终只有门当户对的婚姻幸福可能性最大,婆媳关系也最容易融洽。为什么现代单身大龄青年这么多啊,就是没有处理好自己的位置,你到底适合哪个位置,有些人经常说:宁缺勿滥!这种不符合规律的盲目要求怎么能找到幸福!学习易经这要看你带着什么目的读它。它关系到哲学思想、天文地理、政治策略、军事计谋、伦理道德、行为科学、思维方式、人际关系、医学养生、信息预测、文艺美学等等,甚至现代的前沿科学如计算机软件、遗传密码、混沌理论、耗散结构等等,也可以从中得到启示。真是仁者见之谓仁,智者见之谓智,百姓日用而不知。

总的说来,它当然是一部揭示万事万物发展变化规律的哲理着作。《易经》,在古代是士大夫必读的高深教科书;书中提到,全世界中国人的脑筋最好,最活,因为中国人最懂得5变通其实,自然辩证法很大程度上也在讲变通。好中有坏,坏中有好,不好不坏,不坏不好,由坏变好,由好变坏,反反复复,无穷尽也。《易经》中有的道理是深刻的,亘古不变的。你看,易经说宇宙万物归根到底是由两种因素构成的:阴,阳。仔细想想,它的高明简直超出人类智慧了。你看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接近的证明这一点,从我们知道原子是可分的开始,就已经往这个方向迈步了。因为没有什么实在的东西是物理不可分的,分到最后是什么呢?说的好,就是阴阳,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阳生万物!我们的祖先,他们是永远值得我们敬佩和学习的,因为他们追求的是智慧,从本质上说,我们的祖先重视的智慧,他们不怎么重视知识。最开始说的读书,实际上指的是明理,读书读的是道理,道理是与智慧相关的东西。然而现在,读书是去学知识,学一些谁也不知道能不能用,对不对的东西,尤其受西方文化的影响,读书早已经不再是它最初的含义了。这是一件非常可惜的事情!

《易经》是完全根据自然发展出来的一套系统,外国人提自然辩证法,其实在科学面前他们欠缺让自然引导他们的科学,我们讲师法自然,不是没有道理的。其实,我觉得我们学的课程是不能叫自然辩证法的,叫辩证法还可以。宇宙中唯一的东西是什么?就是自然,自然是不能加界的,加了界,就讲不通了,只有国家才有界,地区才有界,植物界,动物界也可以。自然是整合的东西,如果自然可以再加界,就表示自然之外还有东西,那就不对了。所以我觉得,我们学的辩证法充其量也只是《易经》中的很小很小一部分,冠之以自然是很6不合适的。看过《易经》后变的非常乐观,不管什么样糟糕的事情我都似乎不在乎,就像其中的一句: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有什么大不了的,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在我阅读《易经》时,我第一次体会到,这个世界并不那么黑暗,不管有多糟糕都会慢慢好起来,这就是穷则变吧!又应一句老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看的那六十四卦,倒不像算命,更像是人生处在什么阶段应采取什么样的人生态度。当你春风得意时,不要忘乎所以,当你悲痛欲绝时,应该告知自己,新的历程即将开始;当你青春焕发却一无所有,别要忘了你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去创造一切;当你的事业初成却不堪一击,别忘了自己的能力正处人生之鼎盛时期;当你为自己的身体与精力的衰竭而彻夜难眠时,别忘了你拥有的物质财富是一般人所不敢与之的;当你步入人之末年而感叹生之短暂时,别忘自己是饱经世事的老者,受到族人的尊敬。

当然,人的一生充满各种变数,但我相信《易经》所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当我读完此书,我深深地体会到《易经》给人的世界观带来的影响。抗迫害能力特强,很多事情别人认为不可能的,自己居然能忍受的了。起初,自己读《易经》充其量只是想了解一下中医理论的源头,没想到居然让《易经》深深地改变了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大概就是天意吧!不过,我得感谢《易经》,给我如此大的精神力量去面对当今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

《易经》读后感 篇6

易经,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名词,熟悉到从小挺起,陌生到对其一点也不了解。现在,借着团校视频授课,有机会看了曾仕强的《易经的奥秘》,突然发现一些最基本的存在于我们身边的事事物物都与易经相关,而现在科技的发达也归于易经,真得感觉很惊讶。

一阴一阳,亦阳亦阴,阳中含有阴,阴中亦含有阳,看着自己的手就想到了他的阴阳说,有时想想也不无道理,阴不能缺少阳,而阳亦不能缺少阴存在,就像大拇指与四个手指一样,一奇一偶,一阳一阴,对生活的方方面面起到的作用非同小可,人生来其实就已经于已经相关。

听着他的阴阳说,感触很深,手指的活动也不自觉的多了起来,感觉到了手上的神经均与大脑相连,这让我想到了小时候父亲让我多活动手指,当初不明白,也不知道该怎么让我的手指活动起来,因此有空没空就帮妈妈做做家务。现在了解了,原来他是想让我的大脑发育起来。想着老一辈人都有这种思想,他们没有读过书,更何况读易经,却知道的比我们读书人还多,我们还得借着他人的讲解才能理会到,不知道是他们的经验还是祖父辈人的潜移默化。不过这确实管用,手指经常活动,发现自己灵活了很多。

看着曾仕强的讲解,听着他的解读,理解了很多小时候父辈人的教育,因此现在要多活动活动,特别是手指活动,虽然大脑已发育的差不多,但相信还是会有助于大脑灵活。

《易经》读后感 篇7

易经的奥秘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易经》对于东方人心理来说是一本非常复杂的著作。它古老。古老的距离现代文化已经遥远的不能太遥远了,文字的含义、语法的构成与断句已经发生变化,写法也由繁体变为简体,曾经意义深远的方块字今天只是沟通和记录的工具了,因此《易经》对于现代人来说非常的晦涩与陌生,读起来经常会发生字义理解上的偏差,甚至得到相反的结论。它简洁。《易经》把人作为宇宙的一分子来考虑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宇宙的关系,注重整体对于局部的掌控与影响,又不排斥个体的奋斗,把这种最为深奥与复杂的关系用最简单的语言和图画来表述。但是千年的时光流逝最简单的真理被层层代代解读变成庞大的东方世界与宇宙观的体系,最简单的本质呈现最复杂的表征,令世人解不断理还乱。作为东方哲学之源的《易经》也成了迷信与算卦的葵花宝典。它近在眼前。《易经》时时刻刻显身于东方人的言行之中,我们每做一件事,每说一句话几乎都可以从《易经》找到根源,它已经深深的融化在东方人的血液与基因中,可谓“大音希声,大道无形”。反之我们也在举一反三的用实际行动、实践结果来印证它、丰富它。曾仕强教授的这本《易经的奥秘》从易经的根源给我们还原它所表达的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哲理。对于我来说,这本书给予我解读易经的工具与钥匙,虽然可能与曾教授根据这些卦象解读的世间现象出现迥然不同的答案,但是至少我有了清晰的思考与思路,有了自己的判断原则,不会再对《易经》无所适从、无从入手、迷茫甚至恐惧。也许我永远不会弄清《易经》的奥秘,但我能够正视奥秘,《易经》就是人生,随着岁月的增长,回首来时路,《易经》的奥秘已然逐步自动解开。人是自然的一分子,物质与科技的极大进步使的人类有了移山填海的能力与无限雄心,相反也使人类离自然渐行渐远,人类已经很少仰望星空脚踏实地,很少为自然的魅力而心醉不已,“城市使人类生活更美好”到头来只不过是一句自欺欺人或者物质狂妄的空话,因此《易经》也离我……

《易经》读后感 篇8

从上小学一年级开始,妈妈就陪着我一起读经典,妈妈即使在怀和生弟弟的时候也从来没间断过,现在我们读完了《易经》《孝经》《大学》《老子》《孝经,国风》《百家姓》《三字经》《德育启蒙》《千字文》《论语》《朱子治家格言》《笠翁对韵》

《弟子规》《中庸》《成语接龙》《黄帝内经,素问》《黄帝内经。灵枢》《增广贤文》《孙子兵法》《少年儿童诗词启蒙》《庄子》,现在我们正在读的经典:《诗经,小雅》《孟子》《文学启蒙》

我妈妈更是把《易经》读了149遍,《老子》读了160遍,《孝经》100遍,《大学》100遍,《黄帝内经,素问》10遍,为我和弟弟做了好榜样。现在我也在挑战100遍,现已通读了七遍。

刚开始读经典时,我不明白妈妈为什么要让我们读经典,我很反感。我曾经对妈妈说:妈妈,我们班的孩子都不读经典,为什么偏偏让我读?妈妈很淡定的说:孩子,妈妈告诉你我们为什么要读经典,我们是要学圣贤,我们要做有智慧的人,特别是《易经》更是教我们如何做幸福的人,用变易的思维来面对我们的生活虽然我对妈妈的这番话还是朦朦胧胧不太明白,但我也明白了妈妈的用心良苦,她希望我和弟弟更优秀,更出类拔萃。

坚持读了一段时间后,我是越来越喜欢上读经典了,特别是《易经》我读起她朗朗上口,美妙无比,我读完《易经》明白了: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的美妙诗句。

《易经》是人更三圣,世历三古,每古三千年,所以易经将近有九千年的历史;而这个三圣事实上远远不止三圣,最早写易经的人是伏羲氏,伏羲氏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伏羲氏死了以后呢?神农氏做;神农氏死了以后呢?黄帝作;黄帝死了以后尧帝接着作;尧帝死了以后舜帝接着作;舜帝死了以后大禹接着作;大禹死了以后周文王接着完成;周文王死了,他的儿子周公接着往下作,这个过程大家可以数一数,八九位圣人,周公死了以后孔子接着往下作。我想易经应该是我的老老老老……老祖宗了吧!

读《易经》让我明白圣贤其实是内心强大的人;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人;是无论身处顺境逆境,都能快乐幸福的人;是遇到什么困难,都有足够的智慧去应对的人;是无论遇到多么大的委屈磨难,都能从最合适的角度去看待的人;是无论到哪里,都能与人和谐相处的人;圣人,是无论做高官还是普通人,都能够幸福的人。这也是妈妈让你们读经最大的心愿,愿你们今后可以做个幸福的人!幸福的人,是具备幸福力的人,幸福的人,是有教养的人,让他人感觉到舒服顺眼的人。

感恩我们祖宗给我们留下了如此好的经典,让我们有如此多的精神营养,我和妈妈还会继续将经典读下去,我要为天地立命,为往圣继国学,为天下开太平,立君子品,做有德人。

关于跳水的读后感汇总


读书笔记吧相关栏目推荐:“跳水的读后感”。

读书可以使我们更加充实。也许大家都读过作品这本好书,回顾经典的书籍之后,选择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是十分明智的那要怎样将自己的心得体会在读后感当中明确表达呢?为此,我们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跳水的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跳水的读后感 篇1

知道为什么,最近对列夫托尔斯泰特别感兴趣,想起了《跳水》,这是我第一次接触托尔斯泰,从此这个名字就在我脑海里永久的驻留下来了,无法抹去。

在一艘远航船上,一只猴子抢了船长儿子的帽子,并把它挂在了桅杆上,小孩爬上桅杆去取帽子,当他爬上高高的桅杆,正准备取帽子时,甲板上有人叫了一声,孩子往下一看,吓得双腿发抖,不敢再移动一步,这时船长从船舱里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把枪,本来是准备打海鸥的,看见这样的情形,立即用枪对着孩子,要他马上跳入海里,孩子不解,但还是跳入了海中,20个水手一起跳下,40秒后,他们救起了那个小孩。

故事到这儿就结束了,确实刚开始的时候没看懂是什么意思,慢慢的想,终于明白了。作者给我们留下了一个想象的空间,这个孩子最后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最坏的结果,小孩上船后被老爸训斥了一顿,从此再也不敢爬上桅杆,也害怕波涛汹涌的大海,一辈子都乖乖的呆在船上,终身碌碌无为。另一种就是孩子这一跳使他从此爱上了大海,爱上了跳水,在爸爸的`鼓励之下他成长为了一名出色的水手,最后他当上了船长,驾驶着他的大船征服了波涛汹涌的大海。

从这个层面,我又想到了中国的教育,现在的中国大多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出于对孩子的爱护,家长们总是不许这样,不许那样,将孩子置于自己的保护伞下,以为这样就是对孩子好,长此以久,孩子失去了面对现实的勇气,遇到困难,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父母,当他们不得不面对现实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面对现实的能力,这个时候他们才开始面对社会,而社会就像这片大海,不会游泳的人只会被大海淹没,水性好的却总是游刃有余,如鱼得水。

光站在船上你是永远无法学会游泳的,更别提了解你将要生存的这片大海。所以该放手的时候就放手吧,否则你的孩子有一天就会死在你的保护之下。

跳水的读后感 篇2

最近,我们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跳水。主要内容是:一天,风平浪静,一艘环游世界的帆船在返航往回行驶时,一只大猴子,在人群中钻来钻去,模仿人的动作,惹得大家哈哈大笑。

船长的才十一二岁的儿子,他显然也笑得很开心。突然,这只大猴子,跳到他的面前,摘下他的帽子,带在自己的头上,迅速的爬上了桅杆。

见此,水手们也哈哈大笑起来,只有这个孩子很尴尬,笑也不是,哭也不是。

于是,他脱了上衣,爬上桅杆去追猴子,猴子也不示弱,爬上了桅杆的顶端。孩子爬了上去,拿到了他的帽子。就在这时,人群中有个人惊叫了一声,孩子往下一看,两条腿不由得发起了抖来。

这时候,他爸爸走了出来,叫他往海里跳,于是,二十多个水手赶紧下海去救他。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一个人不能冲动,冲动是魔鬼。

跳水的读后感 篇3

《跳水》看到这个题目我还以为课文描写的是体育项目“跳水”呢。读完课文才知道并不是我想的那样。课文为我们记叙了一个惊险的故事。它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在一艘环游世界的帆船上,有一只猴子在人群中钻来钻去,模仿人的动作。水手们笑了。猴子变得更加放肆,摘走了船长儿子的帽子戴在了自己的头上,还故意逗孩子生气,水手们大笑起来。

孩子以为大家是在嘲笑自己,为了面子他去追猴子想取回帽子。猴子爬上了桅杆的顶端,孩子追了上去。此时孩子的处境非常危险,只要一失足摔到甲板上一定没命了。水手们都吓呆了。这时孩子的父亲船长拿着一支枪出来了,他本来是准备打海鸥的。他见此情景立刻用枪逼着儿子往海里跳。小男孩跳了,不一会儿水手们就把孩子救了上来。

读了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遇事要沉着、冷静。很多人就是因为不冷静,因而做出了很多令自己后悔的事情。文章中的孩子不冷静,他若是能不顾别人的讥笑,静下心来好好想想,追随猴子爬上桅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也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

我希望这个孩子能够记住这个教训。以后再发生类似的事情要学会冷静。另外文章中的水手们也不够冷静。他们的笑对猴子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使猴子变得更加放肆,从而把孩子引上了绝路。如果水手们不是一次次大笑,孩子便不会这么鲁莽了。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要像船长一样遇事冷静,不慌张。不可以像孩子那样做事鲁莽,不考虑后果。也不可以学习水手随意开玩笑。

跳水的读后感 篇4

虽说我已经不是第一次拜读列夫·托尔斯泰的《跳水》一文了,可是每一次的阅读总是给我留下不一样的感受。

事情记叙了在一艘正在返航的环游世界的帆船上,那一天,天气晴朗,人们的心情都很不错,尤其是一只猴子,钻来钻去,模仿人的动作,惹得大家哈哈大笑。但机灵的猴子显然知道人们在那它取乐,便更加放肆起来。

猴子窜到船长的儿子面前,拿了他的帽子,带在自己的头上,爬上了桅杆的第一根横木,并试图用爪子撕烂、用嘴咬烂小孩子的帽子。而小孩子在愤怒和冲动的促使下,显然是忘却了恐惧和桅杆上的危险,给猴子惹着爬上了桅杆的顶端去那帽子。但在桅杆的顶端却害怕了,不敢移动。这时候,他的父亲——船长,正要用枪打海鸥,发现自己的孩子在桅杆上,便用枪逼着他,跳下了桅杆,坠入了大海,40秒钟后被水手们救起了。

整个故事中,我觉得最形象滑稽得还要数猴子在船上都大家开心的那一段,在这个自然段中将淘气的猴子作为重点进行了描写,从段落的字里行间均可体会到猴子的那种淘气,然后由淘气转为的放肆的心理变化,这也为后面的记叙打下了伏笔。

整个故事中,最使我感到惊心动魄的还要数孩子爬上桅杆去摘帽子的那一段,在这个自然段中对于孩子、猴子以及围观者的心理变化和神态变化刻画都表现得淋漓尽致,使我读起来都仿佛是在那艘大帆船上。“张开胳膊”、“摇摇晃晃”等几个词语充分的表现了孩子在桅杆顶端的形态、动作,读起来更加生动了。

读完课文,我受益匪浅,虽然只写了一点,但有一些东西还是令我模棱两可,不知如何去说。但是从课文中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一个面对突发事件能够遇事不惊,沉着冷静,果敢断绝的人,不敢断言会多么多么了不起,但是这样持之以恒必定会以来成功。

跳水的读后感 篇5

经历了前天女子团体赛的“热身”并帮助重庆队获得了第5名,今天施廷懋将迎来自己在第十二届全运会上的第一项“大考”——女子跳水个人全能决赛,她昨日表示:“力争不让这枚金牌旁落。”

黄小惠成夺冠主要对手

前天上午举行的女子团体10米跳台比赛中,施廷懋全部五轮比赛结束后,依靠稳定的发挥,取得了第五名的好成绩。而在随后进行的女子团体3米跳板比赛中,面对何姿和王涵这两位强劲对手,施廷懋发挥不错获得第二,最终帮助重庆队获得了第5名。

经历了这两个项目的“热身”,今天施廷懋将在女子个人全能的比赛中,向金牌发起冲击。虽然何姿等名将并没有参加这个项目的争夺,不过重庆妹子要想夺得第一并不容易,解放军代表队的黄小惠无疑是重庆妹子的主要对手之一。

在今年4月举行的全国跳水冠军赛女子个人全能比赛中,施廷懋最后时刻力压黄小惠夺得冠军。如今全运会上两人再次相遇,重庆妹子是否能够再次击败对手,我们拭目以待。根据规则,女子跳水个人全能比赛要求选手分别进行5次跳台、5次跳板共10轮动作的比赛,号称“跳水马拉松”的个人全能,对于施廷懋的体能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重庆妹子赛前独自加练

在前天比完女子10米跳台、女子团体3米跳板之后,昨天施廷懋迎来了难得的休息。不过由于今天要进行女子个人全能的决赛,大赛来临她并没有休息,而是选择加练。昨天下午,施廷懋在教练刘犇的带领下进行了个人全能决赛前的最后冲刺。

目前施廷懋的状态,教练刘犇表示很满意:“在前天的团体比赛中,施廷懋的心态都一直比较平稳,情绪上没有很大起伏,不过全运会竞争十分激烈,施廷懋肯定压力不小,希望随着比赛的不断进行,她能够慢慢释放出这些压力。以施廷懋目前的实力,的确有能力冲击这枚金牌。”

对于今天的决赛,施廷懋和刘犇都显得胸有成竹,刘犇表示:“只要她能够稳定发挥不出意外,这枚金牌应该不会旁落。”

跳水的读后感 篇6

9月5日,目前,14岁的跳水奥运冠军全红婵,正紧张地备战陕西全运会。今天,有网友展示了昨天全红婵在西安奥体中心游泳跳水馆训练的视频。她又一次在众多对手众目睽睽之下表演了“喷雾消失术”,引来一阵欢呼。

西安奥体中心跳水馆“长安鼎”为中国跳水梦之队三花全红婵,陈芋汐,张家齐和曹缘和其他东京奥运冠军并不陌生。今年3月,他们都在这里参加了十四运会的第一场测试赛。

本届全运会,新科奥运会10米跳台冠军全红婵,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她将迎战陈芋汐,任茜,卢为、掌敏杰等所有实力小将。这也是东京奥运会后全红婵的首次正式比赛。在北京,隔离21天后,她已经很久没有接受水上训练了,所以她需要重新适应和调整。

全红婵也是现场最抢眼的人。其他小队员都羡慕地看着她,而红姐没有改变他一贯的风格,和大家谈笑风生。在孩子眼里,这个14岁的妹妹就是他们努力的榜样。

全红婵整个训练吸引了队友和对手的围观,他身后排起了20人的长队。在她每一跳过程中,都有多位跳水运动员在10米跳台上伸着脖子看她的动作和水花。而全红婵再次上演了水花消失术,没有让大家失望。

她的提倒立依然稳健、有力。207C动作也跳得不错。也是零水花。在全红婵一旁紧随其后跃入水中的两位双人三米板选手,所跳出的水花都要比全红婵大多了。

这样的稳定和出色表现,也引发了现场的一阵欢呼。在场是记者和工作人员都说,“全妹妹”随便一跳就是零水花。

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只有我注意到水花又消失了吗”“她跳下去的时候、好多人呼喊”“207C跳好就没问题”“加油加油,教练讲了,把比赛当成训练一样去跳,放开大胆地去跳”“后面三米台的两个队员跳水花还比红姐十米台跳的大”“妹妹身材是真的好”“看到妹妹最后一跳我就放心了,哈哈哈哈哈”“训练动作还是很好的,全妹比赛加油”“人见人爱,跳得一如既往的好”“好像在做示范”“那个伸脖子看全红婵的好可爱,都想看看奥运冠军啥水平”“面对夺冠之后的巨大压力,红姐还是需要放平心态”“全运会绝对比奥运会水平更高啊”“国内省队的对手们已经枕戈待旦很久了,哈哈,红姐加油!”

林海雪原的读后感汇总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人类的进步,都是与读书相伴而行的。在阅读这程中,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为了充分回味作品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林海雪原的读后感汇总”,赶紧看看对您有没有帮助吧,喜欢请收藏哦!

林海雪原的读后感 篇1

在爷爷那成千上万遍的听说过少剑波,听说过杨子荣,听说过“智取威虎山”,还有那老掉牙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京剧唱词:“愿红旗五洲四海齐招展,哪怕是火海刀山也扑上前;我恨不得急令飞雪化春水,迎来春色换人间!”

如果不是开展“快乐假期,轻松阅读”活动,我不知道自己跟这些振奋人心的传奇故事还要相隔多久才能真真切切地触摸到它清晰明朗的跳动依旧强烈的脉搏。

坐在卧室里,几乎是一口气把《林海雪原》这本书看完——从早上一起来看到夜深人静,欲罢不能,精彩纷呈的剧情让我再一次体会到了阅读的快感,时而幸福时而紧张地沉浸在剧情中不能自拔。从徐大马棒和蝴蝶迷到座山雕的“百鸡宴”,从蘑菇老人神话奶头山到棒槌公公奇谈四方台,从小分队跨谷飞涧奇袭虎狼窝到二道河桥头大拼杀,从小白鸽彻夜施医术到少剑波雪乡抒怀……仿佛自己就是这神奇小分队中的其中一员,跟随他们征服林海、踏透雪原,跟随他们经历一场又一场惊心动魄的灭匪战斗。

会气愤至极——杉岚站惨案中无辜的村民被许大马棒和蝴蝶迷残杀,包括少剑波的亲人,姐姐鞠县长。又想起无数战争片中的场景,可是,这却是同胞,都是炎黄子孙,只因人性的改变,理念的巨大落差:是否为人民服务;

会紧张忐忑——杨子荣为顺利完成潜入座山雕老巢当“胡团副“的任务,苦练匪语,什么“紧三天,慢三天,怎么看不见天王山”,什么“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在献礼座山雕之时,杨子荣机智果敢,对答如流,深入匪巢遇到不少紧急情况,我不禁为他捏一把汗,杨子荣果然是杨子荣,全都平安度过,最终来了个“小分队驾临百鸡宴”,大获全胜;

会幸福甜蜜——当看到白茹倾心于他们足智多谋的203首长,当读到少剑波笔下的小白鸽:“万马军中一小丫,颜似露润月季花……她是雪原的白衣士,她是军中的一朵花……”,在心中期盼他们美好的未来;

也会感动不已——感动于战士们为了那一个心中执着的信念——“真正地解放人民”,流血牺牲毫不畏惧,为了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不畏层层险阻,那冷峻的神情仿佛就在眼前,让我遐想联翩,是《老人与海》中在狂风骤雨中搏击的老人,是《绝顶》中的肖顿河,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他们皆是为了心中那个单纯美好的理想而不懈奋斗的人。我常常想,现代社会物欲横流光怪陆离,还有多少人能够拒绝各种诱惑专心于自己最初的梦想,又还有多少人能够单纯如林海雪原中的战士,只为一个信念拼搏至极,付出再多辛苦也在所不惜?

跟自己读过的一些中外名著的重墨渲染相比,《林海雪原》在我心中就像是一条清澈的小溪,明净的溪水一直流过我的心间,如林海雪原中的雪那样纯洁,没有一丝杂质和尘埃,珍存在我心中一个温暖而特殊的角落。让我记得:火红的岁月里,有那么一群可爱单纯,执着勇敢的战士为了信念快乐地奋斗;如今的我们,是不是也应如此?

林海雪原的读后感 篇2

去年寒假,我读了一本红色经典小说《林海雪原》。生动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惊心动魄的战争场面深深地震撼了我。

掩卷深思,回忆着书中所描写的战争场面,就如同电影一般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书中最精彩的情节就是“智取威虎山”。最令我佩服的人物就是在智取威虎山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解放军侦察排长杨子荣。故事是这样的:

土匪头子座山雕占据威虎山,凭着地势的险峻,占山为王,与解放军顽固抵抗,还经常下山抢劫百姓财产,残杀无辜。怎样拿下威虎山?成了解放军小分队一项艰巨的任务。强攻不可取的,所以只能智取。

在攻打奶头山时,擒拿了胡彪,小分队队长少剑波发现土匪胡彪与侦察排长杨子荣长得十分相似。就想让杨子荣穿上胡彪的虎皮大卦,扮演胡彪投靠威虎山,取得座山雕的信任,然后再里应外合,智取威虎山。但又知道这样做很危险,身份一旦暴露。就会牺牲生命。但浑身是胆的杨子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毅然决然地接受了任务。

他凭着聪明的智慧和英勇过人的本领来到了威虎山。在刀光剑影中,他临危不惧,闯过了座山雕一次又一次的考验,赢得了座山雕的信任,被封为威虎山“老九”。最为惊险的是小炉匠栾平从小分队手中逃走,来到威虎山告知座山雕,杨子荣不是胡彪而是小分队的侦察排长。要是一般人早就会惊慌失措了,而杨子荣却泰然自若,波澜不惊,抓住了小炉匠不敢说出自己被小分队俘虏的软肋,巧妙地化险为夷。不但进一步取得了座山雕的信任,还把小炉匠置身于死地。

杨子荣趁着寻山的时机,把威虎山的军事布置图送到和小分队的接头地点。趁着座山雕过生日大摆宴席的机会,杨子荣与小分队里应外合,一举捣毁了威虎山。

读到这里,我真为杨子荣的机智勇敢而敬佩不已,一个高大的形象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为了新中国的成立,为了人民的翻身解放,有多少像杨子荣这样的英雄出生入死,与凶狠的敌人斗智斗勇。现在的我,还为一点小事就哭鼻子,与英雄相比较,可真是天壤之别,显得是那样的渺小。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了硝烟滚滚、战火纷飞的年代,但我们不能忘记,今天的美好生活都是无数革命先烈们用热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要继承革命先烈的遗志,发扬革命先烈的光荣传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掌握更多的科学本领,将来为祖国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把革命先烈们用热血浇灌的土地建设得更加美丽富饶,繁荣昌盛!

《林海雪原》这部红色经典,我百看不厌,它给予了我力量,受到了革命传统的教育。

林海雪原的读后感 篇3

怀着—股澎湃的激情读完了全书,轻轻合上,望着“林海雪原”四个字,似乎是由火热的血所凝成的,衬着封面上的皑皑白雪,显得更加地艳,更加红了。在那上面,我仿佛看到了一位位亲切和蔼的解放军战士,为着自己的理想,更为着祖国的伟大事业——共产主义事业,在深山老林中奋斗的身影。此时的学似乎已同他们的笑容与灵魂,融为圣洁的一体。

对这些战士来说,死,毫不可怕,鲜血,更是为着这一片他们深爱着的土地,为着他们那可亲可爱的乡亲们所流的,它鉴证了一个个赤子之心,它的脉搏将永远在这片郁郁葱葱的老林里跳动。穿山风的狂卷,密集的枪弹雨林,都吓不退他们,因为心中的一把火,一个信念——真正地解放人民,支持着他们在狂风暴雪中一次次站起,直至最后的胜利。他们对自己人生的目标,执着地追求着,不畏层层险阻,即使是到了“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地步,也甘愿拼死一搏,或许他们认为:面对自己的人生,那高高在上的理想,唯有拼过,才了无遗憾。就像《老人与海》中的老人,《绝顶》中的肖顿河,都为着自己心爱的理想而前进,虽然他们最终都失败了,都只在这茫茫大千世界中留下一副白骨或几行轻轻的痕迹,但在任何人眼里,他们在精神上永远是无法击倒的。耻笑他们对生命无谓浪费的人,必定是一个懦夫,若表面不是,在内心深处也是脆弱的,因为只有懦夫,才会耻笑勇者,更因为他们毫不明白倾尽自己一生去追求的感觉,也更因为他们没有这种气魄,没有这种理想。邓小平也说过:“一定要经常教育我们的人民,尤其是我们的青少年,要有理想。”

一个没有理想的,便对自己的前途自己要走的路感到茫然,也许,在徘徊上便像迷途的羔羊,在黑暗中消逝。若没有理想,莱特兄弟不会发明飞机,圆了人类飞向蓝天的梦;若没有理想,袁隆平不可能养殖出杂交水稻,解决中国人多粮少的难题;若没有理想,又哪来中国几千年的悠远文化;若没有理想,中国不会在一次次失败中站起,夺回自己的领土……理想,是人生的灯塔,更是人生的彼岸。有时为了它,历经几多沧桑几多岁月。

《林海雪原》读后感500字【二】

我最喜欢看的红色经典是《林海雪原》这本书。在书中,参谋长少剑波带领解放军小分队,辗转茫茫雪原,在冰天雪地里,侦察奔袭,和敌人斗智斗力。在斗争中,战士们发扬了军人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战胜了常人难以忍受的艰苦,英勇献身,为解放全中国立下了汗马功劳。在书中,我最敬佩的是英雄杨子荣。他智勇双全,深入虎穴,在威虎山上摆“百鸡宴”时,沉着冷静,机智勇敢,与小分队里应外合,一举捣毁了敌人盘踞的老窝——威虎山,使战斗取得了全面的胜利。

在这本书中,英雄们不畏艰险,迎难而上的精神使我深受教育。想到自己,有时一碰到难题或生活上遇到一点挫折,就想要放弃,缺少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他们相比,真是自愧不如啊!读了《林海雪原》这本书后,我明白了越是遇到困难越要坚定不已,树立信心,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功。

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那些千千万万像杨子荣一样的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我们要懂得珍惜,并继承革命先烈的优良传统,将来为建设祖国担起重任。

林海雪原的读后感 篇4

《林海雪原》是作家曲波著作,描写在解放战争初期,杨子荣、少剑波等带领的一支东北民主联军小分队,在茫茫林海雪原中与残匪斗智斗勇,胜任完成剿匪任务的故事,小说既有斗智斗力的“槽头炸马”、“奶头山围歼战”,又有斗智斗计的“调虎离山”、“智取威虎山”等的故事情节;既刻画了杨子荣等不顾自己安危,深入虎穴,与敌人巧妙周旋,最后智擒座山雕的英雄形象,又刻画了解放军不畏严寒,无惧牺牲,在辽阔的雪原纵横驰骋,最终歼敌的群体形象。

书看完了,我觉得书中“集体”、“信念”两个词最最“给力”了。面对冰冷刺骨的狂风骤雪,面对敌人凶狠密集的枪林弹雨和阴谋诡计,战士们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就是消灭敌人,真正解放人民。凭借着这种顽强的信念和集体作战精神,他们不怕流血,不畏牺牲,最终完成了任务。而我在“集体”、“信念”面前,显现得那么苍白……在班上不敢主动承担责任,为老师和同学分忧,遇到困难首先就会想到找人帮忙,而不是尝试自己独立解决。虽然老师和爸爸都与我谈过,但我都没有意识到,也许,现在是到改变的时候了……

林海雪原的读后感 篇5

腊月寒冬,苍茫的远山上,狂风卷着雪片,呼啸着,翻滚着,铺天盖地袭来,天地融为一片无穷无尽的雪海。一支剿匪战斗小分队,在白雪茫茫的深山老林中艰难地行进。远处雪原之巅,一个身穿褐色大衣的站在厚厚的雪地上凝视远方,他的目光是那样深邃,炽热……

轻轻合上书本,胸中激情澎湃。那是1946年冬,八年抗战刚刚结束,内战在东北一触即发。在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中,东北境内政治土匪活动猖獗,到1946年冬天,已经对民主改革形成致命威胁。东北民主联军一支小分队,正与土匪进行着生死博弈。《林海雪原》讲述的就是在这样一个复杂的历史背景下,一只骁勇善战的小分队与在东北山林盘踞多年的数股土匪斗志斗勇的故事。智勇双全的杨子荣,成熟干练的少剑波,纯洁美丽的白茹,一个个坚定的共产主义战士,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为了自己的信念,为了祖国,为了共产主义理想,把自己的青春,激情,热血播撒在这片寂寞的土地上。在深山老林中,有他们奋斗的身影;在皑皑白雪上,有他们坚定的步伐;在枪林弹雨中,有他们英勇的呐喊。此时,茫茫林海雪原似乎已同他们的笑容与灵魂,融为圣洁的一体。对这些战士来说,死,无所畏惧,鲜血,更是为这一片他们深爱着的土地,为他们伟大的祖国而流!“愿红旗五洲四海齐招展,哪怕是火海刀山也扑上前。

我恨不得急令飞雪化春水,迎来春色换人间!”(《智取威虎山》)白雪和鲜血,见证了拳拳赤子之心,他们信念的勇往直前!穿山风的狂卷,密集的枪弹雨林,都吓不退他们无畏的身影,因为心中有一把火,一个信念――真正地解放中国人民人民,支持着他们在狂风暴雪中一次次站起,直至最后的胜利!

自古以来,有一种信念,能穿越时空;有一种信念,能穿越生死。屈原“举世皆睡我独醒,举世皆浊我独清”,以死血谏世人的信念;司马迁“人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的信念;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的信念……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信念,那就是为了自己的祖国,祖国是他们信念的源泉,是他们奋斗的动力。“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了却君王天下事,嬴得生前身后名”。无数志士仁人为了祖国,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与热血。

现在,正是伟大祖国的60华诞,举国欢庆这一盛典,我们更不能忘记,使这些革命先烈们的奋斗,成就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应该牢记历史,坚定信念,继承先烈遗志,努力学习,为祖国而奋斗!

暴风雪终于停了,阳光映照着茫茫林海雪原,一切展现出了宁静与祥和,而我的心里也明媚了起来,先烈们的信念,已在我心中生根,发芽……

林海雪原的读后感 篇6

最近我读了经典红色的小说《林海雪原》。故事描写了解放战争初期,土匪们对百姓杀烧抢掠,无恶不作。少剑波临危受命前去剿匪,杨子荣深入敌后,里应外合,一举剿灭了土匪。为了保护人民群众,年轻的解放军战士们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存活下来的只有少数,其中就包括本书作者少剑波(曲波)。

书中描写的党领导下的解放军战士们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义无反顾,勇于牺牲,他们的大无畏精神和革命斗志永远值得我们学习。侦察英雄杨子荣甚至被家乡人当作是土匪,母亲、妻子就是临死前也抬不起头来,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甚至没有人知道他的祖籍就在山东。他做的那些隐姓埋名、惊天动地的事情,都是为了百姓的安居乐业和祖国的安定团结,为了我们今天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党领导下的人民解放军一心一意为人民:革命时期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和平时期与百姓打成一片,军民鱼水情深;灾难来临,第一个冲向前方抢修救灾的是他们;保卫边疆、保卫人民的也是他们。他们是英雄,他们永远是最可爱的人!正因为人民解放军的忘我奋斗和无私奉献,我们才有了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才能沐浴在党的阳光下健康快乐地成长、学习。我们一定要珍惜今天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做一个对祖国、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林海雪原的读后感 篇7

读完《林海雪原》这本书后,我深深的被里面的故事所感染了。

这本书把人物描绘的淋漓尽致。如:杨子荣,高波。杨子荣同志的之所以有这样的大智大勇都是靠自己的顽强的拼搏精神努力得来的,他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在我们生活中,人人做事都要有勇气,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战胜困难。记得有一次,我去参加演讲比赛。我坐在下面看着人家在上面表演都很勇敢,不害怕无论是怎么样的做动作,都没有一丝害怕的感觉,轮到我了,我站在台上给自己加油打气心想不要害怕,要勇敢的面对,要知道胜利是属于勇敢的人的。我站在台上绘声绘色的讲着,看到老师非常的高兴,我的心里也美滋滋的。讲完了主持人说的我的得分结果:9·443是第六名。老师对我说:“我自爱下面为你紧张。可你去表现的非常的棒。我的脸上露出了笑脸。

《林海雪原》这一本书告诉我们,做人不仅要有勇气,还要灵活的使用头脑。不能一定的硬斗,也许只是一个很简单的动作,也被弄得复杂起来。

林海雪原的读后感 篇8

《林海雪原》是作者曲波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创作而成的。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支骁勇善战的东北民主联军小分队与在东北山林盘踞多年的数股土匪斗志斗勇的故事。

小分队的主要人物———杨子荣机智、大胆,他成功打入敌人———威虎山内部,探得敌情,并被封为威虎山上的老九。接下来,杨子荣在“百鸡宴”上巧施安排,匪徒们个个喝得烂醉如泥,最终我方一举歼灭了威虎山上的这伙土匪,使小分队取得了成功。

再瞧瞧我自己,记得上次我去参加二胡比赛,坐在舞台上,望着那么多双眼睛,我紧张极了,比赛开始,当我看到评委一边看着我一边互相议论时,我心想:“评委会不会觉得我拉得不好呢?”一想到这儿,我的手心里全是汗,一不小心拉错了一个音。

再想想杨子荣面对那么危险的敌人都不害怕,镇定自如,我为什么还要害怕呢?

书中还有一个英勇的小战士———年仅十八岁的高波,在战斗中,他牺牲了。但是现在的十八岁的大哥哥、大姐姐们还正在校园里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呢!是啊,如果没有这些先烈们的鲜血,没有他们的牺牲,怎么会有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呢?

让我们一起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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