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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3-04-21

七天读后感通用。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读过了作品,对于里面的情节非常感兴趣,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七天读后感通用”,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七天读后感(篇1)

昨天晚上一口气读完了《第七天》。看完了心里有点憋得慌。

想知道一本小说讲什么,不能不了解作者。余华祖籍山东,浙江长大,做过牙医,后弃医从文,北京生活过十几年。擅长构建奇异、怪诞的框架。但他认为这是极力接近真实。

《第七天》也是他构建的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是亡者的。里面有人们生前的回忆,有墓地者得安息,无墓地者可以永生。有点类似墨西哥电影《寻梦环游记》里亡灵的世界。里面的情节也很紧凑,每个故事靠着巧合的时间串联起来,不至于太突兀,但是连起来看又让人觉得悲凉。

前天十月初一,约等于北方人的清明节。这一天里,人们会到逝去亲人的坟头画个圈,烧些纸钱,让亲人在另一个世界过的好些,也希望亲人能保佑这个世界的人生活顺利些。

下班的时候,看见十字路口,好多人都在烧纸钱。大约是新北京人吧,老家的坟头太远,回不去,只好在路口烧些钱,表达一下思念。

七天读后感(篇2)

有人说,如果把马来西亚作家许友彬的小说《七天》拍成电影,将会是另一部爱丽丝漫游奇境。那么,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体验一次奇妙的七天之旅吧。许友彬是一位超级会讲故事的导游,他将温情、悬疑、幻想等要素融为一体,不但故事精彩,而且充满人性光辉。

《七天》写了一辆校车在雨天突然掉进地洞,和外界失去了联系。车上载有四个学生。四个孩子与司机欧叔一起,开始了一次惊心动魄的地下和地上历险。在地洞里,他们食用生活在三亿年前,被公认早已灭绝的总鳍鱼,欣赏璀璨的水晶花园,触摸直升机般的巨型蜻蜓、叶如伞盖的大荷花,洞庭湖里还住着一个神秘的婆婆,不知道是人还是鬼……在共同面对困难的过程中,四个学生放下了恩怨,互相扶助,穿越了种种险境,也解开了种种谜团……

我用七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又用七天的时间去回味思考。七天的旅行带给我许多感悟。

首先,我懂得了不经历风雨,长不成大树。七天的时间,白荷和建云冰释前嫌;七天的时间,晓玲和君顺脱胎换骨。不受百炼,难以成钢,迎难而上,才能成长。以后,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也绝不退缩,我会对自己说:“太好了,别人没有遇到的困难我遇到了,我又多了一次成长的机会!”

其次,我明白了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坏,有光就会有影。就像书中的欧叔,很多人都觉得他是个坏人,可是他也有善的一面。在森林里,打到野兔野猪,他总会烤熟了给小孩子们留一份。而带领大家走出重林的英雄健云其实也并不完美,很多时候容易冲动。有一次因为总鳍鱼,冲上去就和欧叔打了一架,结果被欧叔打了个鼻青脸肿。由此可见,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就像生活,没有纯粹的黑与白。有光的地方,必然会有影,有影的地方,背后便是光。

此外,这次旅行还让我相信人类可以和世界更好的相处。故事中的白荷和老虎哞哞就是最亲密的朋友。哞哞冒着生命危险为白荷找来榴莲充饥;在白荷受伤昏迷以后将她驮出了森林。人和动物都可以如此,更何况人与人呢?白荷与健云之间本来有着家族的仇怨,可是,七天的风雨同舟、同甘共苦,他们成为最真挚的朋友。我想,如果我们多一些真诚,多一些关爱,我们一定可以和这个世界更加和谐的共处。

读着这本书时,我不由地感叹与幻想,真的有“大浴盆”吗?真的有像飞机一样大的蜻蜓吗?我真想到书中去,看总鳍鱼游来游去,告诉白荷健云在哪里。我真想也有一次这样刻骨铭心的七天之旅!

七天读后感(篇3)

我们仿佛行走在这样的现实里,一边是灯红酒绿,一边是断壁残垣。或者说我们置身在一个奇怪的剧院里,同一个舞台上,半边正在演出喜剧,半边正在演出悲剧 确实,余华这部小说比《兄弟》更荒诞,比《活着》更绝望。这部小说取材于社会新闻改编的故事,很多人在悲剧中死亡,又在死后的世界里讲患难和救赎。颠倒了我们正常的思维,为读者呈现了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的荒诞传奇。

文中讲述了残酷的社会现实,被强拆致死的郑氏夫妇,车祸身亡的李玉珍,鼠妹的为情自杀,伍超为鼠妹买墓地而卖肾等等,讲述了人们因为冷漠,贪婪,欲望而造成的社会现实的残酷。但是文中也不乏爱情以及亲情的温情。杨金彪与杨飞的父子情是本书中最大的亮点:虽然杨飞是捡来的,但杨金彪把一生都奉献给了这位养子。杨飞与李青的爱情,也因为一个是永远爱,一个是仍然爱,而被隔绝在美好的未来想象之外当一个漂亮姑娘想要去看世界的时候,再好的男人也挡不住。即便如此,两人之间还是有爱有挂念,这也许就足够了。鼠妹的感情虽然幼稚,但余华还是给予了很大的怜悯和同情,让她在死后了解到真相,净身并第一个离开了死无葬身之地也可以说是一个祝福。结尾作者对死无葬身之地的描写,在这个残酷的社会现实里,那里可以得到亲情与爱情的温暖以及想象美好的愿景。

七天读后感(篇4)

写这篇读后感之前,我想说说自己对于“死”的看法。以前的我是一个对死趋之若鹜的叛逆孩子,可以这么说,我认为有很大一部分孩子在他们叛逆期的时候多少会有过死的念头,当时的我也是,因为家庭以及学校的种种原因,我自杀的想法已经不知道有过几次了,我甚至写信给我当时的班主任,告诉他我活得很不快乐,很想死。

其实我现在打出“死”这个字的时候,会有害怕的感觉,在经历过那么多的事情,以及看到过身边熟悉的人们相继离开所带来的痛苦后,我慢慢发现活着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我们尚且还得一口气,尚且苟活于这世间,这件事本身,就已经很幸运了。后来的我也渐渐发现其实自己是一个很胆小的人,害怕各种黑的地方,之前走过一条光线很暗的街道,街道边的小台阶投下了一小段深黑的阴影,那时候觉得踩上去就会被黑暗吞没,在我看来,阴影里藏了可能会随时冒出来的黑色鬼怪。连这么常见的事物都害怕的我,竟然会有过死这个想法,以至于现在认为那会不会是我的幻觉,只是个一触即破的噩梦罢了。

我是在初二的时候看的余华的《活着》,当时也处于叛逆后期,刚看完的时候觉得心里的大钟好像被狠狠地撞了一下,有某种不一样的东西突然从四面八方涌进胸口,让那时候的我被震撼到了,为此我还特地写了一篇读后感。现在重新再去读,发现那时候看到的事物的本质也不过是停在表面而已,我也只不过是结合了书的内容做了一个概括,写了写大众们对书的理解,觉得很是幼稚。但那时候的我也对余华有了一个初步的认知:这是一个能写出冲击我心灵的文字的作家。

《第七天》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死去的人在死后的七天时间里每日的所见所闻所感。就像是一个虚渺的梦境,活着的时候,你没有很有力的证据去证明你活着,作为一个人存在于这世间,同样,死了以后,你也不能抹灭自己曾经的存在,作为魂灵或是死尸的存在。

那没有属于自己墓地的人会归属于哪里呢?他们回去到一个鸟语花香,树叶向你招手,石头对你微笑,河水向你问候,一个没有贫穷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人人死而平等的地方,那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就像鲁迅先生说的:“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活着或者死去,真的会有明确的界限吗?不过是一场不知道从何时入睡何时醒过来的梦境罢了。

七天读后感(篇5)

延续生之余温的死——余华《第七天》读后感800字:

文:罗锅的书铺子;不知道是不是如今涉世渐深,曾经留下过很惨烈印象的余华的小说,在看完《第七天》之后,只有惆怅和隐痛,浅淡的。

看完第一天的时候,以为这小说将是绝望的控诉,唯绝望是唯一的指控。看完第七天,竟然在生之后的死上面,看到了人世的温情以及一点点“希望”。虽然那种希望和温情是建立在狠绝的“死无葬生之地”之上。

这希望,似乎是绝望的转换,更像是生的延续,于是余华先生这篇写死后七天的小说,变成了“生”的另外一个呈现方式。

说到底,如果死了依然和生一样感知痛苦、阶级、贫富、爱恨,那死还称得上是死么?

我无意于要在书中看到死后世界是如何的答案,只是在书中作者笔下人世挣扎丑陋的淡漠里,看到这样一本“死后余生”的小说,觉得茫然。

纷纷扰扰,竟不能归去,不能消弭——比死无葬生之地更可怕的,是生着的游荡,而这书里的游荡状态从生前一直延续到死后。

曾记得前些年余华还是想在细雨中呐喊的,如今这个写了卖血之后的作者让有爱的年轻人为了安葬爱人卖了肾送了命,当初那个写了各种人间惨痛的作者,读后感.在一本描述死后世界的小说里一样在写着残酷的社会、吃人的时代、丑陋的一切和无奈的生命体,却让活着无奈的人在死了的世界里延续着亲情,爱情,甚至有大爱和慈悲,这让人——无言以对。

生命已休,痴念未已——这就是余华《第七天》所有的底色。至于不是亲情的亲情,不似爱情的爱情,都是在反复在重复着作者的留恋——纵使这世界如此不堪,扔有什么让人万劫不复。

至此《第七天》,余华的身上已经失却了冷静的悲凉,侵染了人世的暖色。这大概是作家的幸,亦是人间的不幸呢?人间失去了一个余华,人世多了一个行走的41岁却已经像50岁的男子。

得失不可说,悲欢不可言。仅以此,记《第七天》。

七天读后感(篇6)

从看过《活着》以后,就开始喜欢余华,只是单纯的喜欢,却没有更多的去了解他。我想,我可以借用钱鍾书老先生的话来开脱,即使我觉得今天学校的煮鸡蛋味道鲜美,也没有必要非得去见一见下蛋的母鸡。

中学的时候再一本杂志上读到一篇文章——《我们为什么要读名著》,这篇文章的作者指出,名著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每一次读你都将会有更多的收获和体会。在读《红楼梦》的时候,我对此感触特别深,虽然至今都没有将《红楼梦》完整的读过一遍,甚至一直还在上篇徘徊。我重读书的时候有一个很怪的习惯,我喜欢随便翻一页,从中间读,读的高兴了觉得有必要看看前面,才会翻到第一页开始读。啊,扯得有点远了~

我很喜欢这本书,除了男友,我没有想要将它推荐给别人读。我想,大概《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一类的岁月静好般的文章才适合向广大人民群众推荐吧,诸如《海贼王》这样才的漫画、《活着》这样满满艰辛与辛酸的文字,只适合喜欢同一口味的人吧。这让我想起,向别人推荐介绍中医学的情形,呵呵,我还太年青,现在才意识到自己与身边的同学的想法原来是不同的……所以说无论是什么,无论它怎么好怎么优秀,都只适合推荐给相信它的人。啊,扯得更远了~

第一天:杨飞死的第一天,他是被砸死的,脸已经变形了。这一天,他去了殡仪馆,在殡仪馆,遇到很多侯烧者。这些侯烧者讨论着自己的寿衣、骨灰盒还有墓地,富人区和普通区不同的态度,不同的想法,活生生的勾画出了生活在同一个社会中的两个阶层之间的鸿沟。可是,杨飞他没有骨灰盒,也没有墓地,他只有离开殡仪馆。他想起了他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天的遭遇和他的死因(此处是后面的一个很重要的铺垫)

第二天:杨飞遇见了自己前妻,李青。并回忆了两人相知相恋到相濡以沫再到劳燕双飞,再讲到两人分开以后的各自的生活。在这段回忆里,我看到了同事之间的冷漠,美丽背后的痛苦,还有爱情。

第三天:讲了他的父亲收养他的过程。读这一段,给我的不仅仅是感动,更多的是思考。感动于养父子之间深厚的感情,感动于李月珍夫妇的善良,思考着杨飞生母一家的生活和杨金彪的生活。这一天,也讲到了李月珍的死。

第四天:讲了生活在这个社会底层的鼠族刘梅和张超的爱情故事,也引出了张刚与李姓男子之间的恩恩怨怨。

后面两天没有讲什么新鲜事儿,只是把前面所有事情的原因、内幕都揭开了,为所有的事情画上一个句号。

首先,说说作者的写作方法吧,个人觉得非常的巧妙,所有的事情都得到了合理的解答,也就说前面埋下的所有铺垫,都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解释的一清二楚,于人物形象来说,这样的叙述显示出了主人公杨飞最后对所有事都已经看透,于故事情节来讲,将整个故事都显得饱满起来,而且不拖沓,没有矫揉造作的痕迹。我喜欢余华的小说,因为在他的小说里面,没有那些伪装的痕迹,没有为了感动而感动,没有为了绝望而绝望,没有那种“装”的感觉;喜欢他的故事里的每一个饱满的人物形象,更喜欢他的这本小说中,冥冥中带有希冀的感觉。

其实,我也很喜欢我买的这本书的封面设计,掀开最外面的包装,里面是质朴的,是粗糙的,是厚重的硬面书皮。我喜欢这种简单的书,特别是这种,看着简单质朴,细细一看很有料,读起来更有料的书。

书名第七天,在扉页也写的是《创世纪旧约》中的第七天,但是,内容却是中国的传统中的“头七”。我不明白作者的用意何在?

在殡仪馆,看到的掌权者、富人和一般人的区别,让我觉得嘲讽,人死了,也还是这样么?人的攀比,自视清高在死亡来临了的时候都没有减少一点点,和殡仪馆相比,死无葬身之处的人们的互助互爱则显得更加的可爱,可是偏偏,他们是死无葬身之处的可怜人……

文中有一处,一位富人谈论自己穿着的寿衣是狐裘,买的墓地如何如何,这些话被普通区的一个人听到后,不住说他不懂,并议论富人的寿衣没买对,墓地也没选好。这不正是阿Q一样的精神?或者说是,一种由于嫉妒而生的恶语中伤?或许人的本性就是如此吧?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极度渴望知道,人性的本性是如何的。到现在,我才慢慢明白,知道面对这样的情况怎么办才是正确的最重要。读小说有什么意义呢?我绝不认为,读一本小说就是为了掠奇。那么读小说,给我们的新的启示,新的收获又是什么呢?

文中,讲了两类人的爱情。

一对是年轻的鼠族,张超和刘梅。刘梅既漂亮又聪明,张超也是一个勤劳肯干的少年,可是他们却走向了最悲惨的结局——刘梅自杀了,张超为了给刘梅买墓地,后大病了一场死了。是什么造成了他们的悲剧?我简单的分析一下,第一,因为刘梅吃醋,在发廊与人大吵了一架而将工作吵没了。在这个地方,如果说主观的原因的话,是刘梅她对张超的不信任所造成的。第二,因为刘梅在做服务员时被占便宜,张超与人打架,两人均被开除。这个,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姑且算是社会的'黑暗吧。第三,在发廊和饭店之外的地方,两人再没有找到其他的工作,更是很有“骨气”的表示不去那样的地方上班,说明两人文化水平不高和心理的不成熟。第四,刘梅因为张超送给他的iPhone是高仿机而不满于张超骗了她,最终走向了极端。其实,当刘梅这样理解的时候,她就已经错了,不离不弃相濡以沫的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该有的信任却没有建立起来?还是这信任败在了这一时的冲动上去?张超由于照顾重病的父亲,而没有及时看到刘梅的留言,刘梅的神展开就开始了,她固执的认为张超已经看到了她的日志却像一个缩头乌龟一样不承认。这……我,真的无话可说。说实话,这里给我的震撼是最大的。因为,我常常会为了一件小事,和男友吵起来。而吵起来的原因,我会说,我不是因为这件事本身生气,而是这代表了你骗我。其实,不是那样的是吗?在这里,我想向我的男友说一声,对不起。我会好好改改自己这个坏毛病了。我高中老师说,为什么读小说很有意义呢?因为在小说里,你看到了某些人的影子。看到了别人的影子,让你更懂人情世故,看到自己的影子,让你警醒自己的缺点。

还有一对,是杨飞和李青。李青很漂亮很聪明。其实我在刘梅和李青上都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不过都限于性格方面的,因为,我实在不是一个漂亮聪明的女孩儿。李青选择了杨飞,因为他的独特,他的善良,他的朴素,他的诚实可靠,还有他无微不至的爱和关心。而突然有一天,有一个男人出现了,这个人撬开了李青追求向上飞的野心,所以李青离开了杨飞。虽然,李青最后的结局是不好的是残酷的,但是,我不敢保证,有一天面对那样一个令人垂涎机会的时候,我的选择会是留下。直到看完以后,很久,我都在想,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做。李青她到底应不应该留下?虽然,她确定自己是爱杨飞的。但是,李青也曾经得到了她想要的东西,她也曾闪耀过,不是吗?可是,如果,她跟着杨飞,他们会有一个孩子,或许已经上高中了,一家过着虽然拮据但是幸福安康的生活。这,算是在爱情,家庭和梦想之间的博弈吗?

杨飞是杨金彪在扳铁路叉道德时候捡到的。读罢这个故事,我不得不说,杨金彪是个好人,是个好父亲。除此之外,我真的找不到其他的语言去形容了。还有杨飞生父生母……我也不是自己父母亲生的,但是,我和杨飞一样幸运,得到了好人的照顾,我比杨飞更幸运的是,我不仅仅有父亲还有母亲。文中的杨飞,像是一个儿子一样照顾着自己的父亲,他真的很孝顺,也几乎做到了他所能做的所有,但是我仍然觉得远远不够,远远不够。我觉得,无论怎样,杨飞是报答不完父亲对他的爱,而我又何尝不是呢?天下又有几人能报答完自己父母的恩情呢?

而杨飞生父母一家的情况,习以为常的争吵,莫名其妙的大闹,让杨飞,让我们这些读者,好好的冷眼看了把戏。是的,是戏,那样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吵架,那样无聊的吵架,真真是,一点意义都没有,白白被人笑话了去。

在这本书里,勾画了世界百态图,让人忧让人喜让人怜,却又因杨飞已是私人之身的身份而变得遥远,真真的如同,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的遥远的距离。因为遥远,而变得什么都不重要了。就像所有在死无葬身之处的人,那样荒诞,那样无奈,那样毫无意义的度过每一天。然而,最干净的也是死无葬身之处,因为,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已经抛开了那些矛盾与仇恨,成了互助互爱的群体。

在那死无葬身之处的一棵树下,有两架骨骼在“下棋”。生前,一个被另一个人所杀,杀人者又因杀人而被判死刑。然而,就是这样有着深仇大恨之人,在死后,却互相陪伴,互相安慰。突发奇想,不是有点像《天龙八部》里乔峰他爹和慕容复他爹在被扫地僧先杀后救活之后一样么?或许,在死亡面前,在生命面前,所有的仇恨都显得那么不值钱那么不值一提了吧?

我不知道怎么来结这篇读书笔记的尾,那,就像一个小学生一样,抄上一句余华自己对这本书的评论吧——“与显示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

我想,我应该再多读读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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