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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3-05-10

公墓读后感1000字。

懷揣著詩書之氣,讀萬卷書始通神。讀作品時若有疑惑,答案自然在書中。讀後感即是讀後心得或感想,讀完書便可開始準備。或許您現在正在尋找類似"公墓读后感"的內容,本文可以供您參考閱讀,也請收藏!

公墓读后感 篇1

余秋雨的《文化苦旅》读了大半,除了《道士塔》《庙宇》《牌坊》《风雨天一阁》等文章给我留下深刻印象,感触最深的是《酒公墓》一个平凡苍凉的人物故事。

文章写一位早年留学美国的状元之后张先生,学成归来,本想逻辑救国,怎奈却遭遇了现实的尴尬。正当他顺应现实,惶惶度日,不想落入土匪之手,几次逃跑,被打致残。十年浩劫,因写错字又被戴上右派的帽子,经历了不幸的短暂婚姻,本以为教书育人可以实现些许的人生价值,却发现原来是对牛弹琴。最后只能聊以替人写墓碑换取美酒度过残年。

读罢,一个寂寞文人悲凉的一生如云般掠过眼前。文章憎命达,或许杜甫的悲叹不只是李白,还有张先生。他的一生是痛苦寂寞的。逻辑学的寂寞,现实巨大落差的寂寞,陷入土匪之手的痛苦寂寞,十年浩劫的痛苦寂寞,情感婚姻的痛苦寂寞,对牛弹琴、知音难觅的痛苦寂寞,而最终又不得不潦倒卑微地活着的痛苦寂寞。

谁念西风独自凉?暂且引用作者原文:(前年深秋,我回家乡游玩,被满山漂亮的书法惊呆。了解了张先生的身世后,我又一次上山在墓碑间徘徊。我想,这位半个多世纪前的逻辑救国论者,是用一种最潦倒、最别致的方式,让生命占据了一座小山。他平生未能用自己的学问征服过任何一个人,只能用一枝毛笔,在中国传之千年的毛笔,把离开这个世界的人慰抚一番。可怜被他慰抚的人,既不懂逻辑,也不懂书法,于是,连墓碑上的书法,也无限寂寞。谁能反过来慰抚这种寂寞呢?只有那一排排灰褐色的酒坛。

在美国,在上海,张先生都日思夜想过这座故乡的山,祖先的山。没想到,他一生履历的终结,是越来越多的墓碑。人总要死,墓很难坍,长此以往,家乡的天地将会多么可怕!我相信,这位长于推理的逻辑学家曾一次次对笔惊恐,他在笔墨酣畅地描画着的,是一个何等样的世界!)

张先生为自己斟酌口述的碑文,读来令人泪下:

酒公张先生,不知籍贯,不知名号,亦不知其祖宗世谱,只知其身后无嗣,孓然一人。少习西学,长而废弃,颠沛流荡,投靠无门。一身弱骨,或踟蹰于文士雅集,或颤慑于强人恶手,或惊恐于新世问诘,或惶愧于幼者哄笑,栖栖遑遑,了无定夺。释儒道皆无深缘,真善美尽数失落,终以浊酒、败墨、残肢、墓碑、编织老境。一生无甚德守,亦无甚恶行,耄年回首,每叹枉掷如许粟麦菜蔬,徒费孜孜攻读、矻矻苦吟。呜呼!故国神州,莘莘学子,愿如此潦倒颓败者,唯张先生一人。

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人渺如沧海一粟。但就每一个个体而言,精神的寂寞,物质的匮乏,没有尊严和希望地活着,又是何等巨大的痛苦!

我不是一个宿命论者,然而命运又似乎很难抗争。张先生不是孔乙己,他也穿长衫,但他不会纠缠于回字的几种写法。他抗争过,他顺应过,他想教书育人,为救学生他置自己的生死于不顾。他是状元之后,西学归来,可他却不得不以一种最潦倒的状态活着。不恨天涯行役苦,只恨西风,吹梦成今。

一个文人的遭遇刺痛了另一个文人的心,想来余秋雨先生也是感触颇深遂有此文。古来圣贤皆寂寞,凡夫俗子毕竟占了芸芸众生的多数。世间知音难觅,又岂只是伯牙才有的感叹。

张先生终于走完了他的一生,他的墓正树立在状元坟。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生时寂寞,死亦寂寞。不过此刻的寂寞于他或许更好,静静地,没有喧嚣,没有哄笑,没有悲叹,没有痛苦,只有寂寞。

公墓读后感 篇2

这是你做出的选择,你无法后悔,只能承担到底。

这大概是我看的第十八本斯蒂芬金的小说了,一如既往,它不会让你觉得恐怖、害怕,并且不会留下后遗症,但它会让你身临其境而毛骨悚然,这大概是恐怖小说的最高境界。这本书挺适合当一本通宵小说来看,我昨晚看了一晚,意犹未尽,那句:“男人心园里石头很多——种你该种的——悉心照料。”在我耳边回响,久久不能散去。

作者在这本书对死亡与爱,以及选择的代价,进行了很深刻的思考。重温故事情节:刘易斯有善解人意的妻子,可爱的女儿,以及牙牙学语的儿子,还有一做美丽的大庄园。他们的生活看起来是那么美好——美好的令人感到残酷而害怕。有一天,女儿竟因为她养的猫随时都会死大哭大叫而精神崩溃。这让我不经想起古时候有个人害怕天塌下来的故事。这不是什么可笑的事情,说实在话,你怎么能证明那猫不会死呢?它不在你视线里,它随时都可能会因为天灾人祸而死,就算它在你怀里,也可能突然休克。这不是什么悲观的不实际的话语,这是实实在在的事实!我不是希望那猫随时都会死,只是要把死正常化。

可它作为恐怖小说总要给他们的生活加点变数吧,于是,宠物公墓登场!金用他那无可匹敌的细节描写让我们看同感受,感同身受。宠物公墓是个神奇的地方,在那埋的已死的生物会复活,不过那复活物会失去原有的生气,身上带有臭味,少数还会变坏,总之就不是原来的,是一个长着原来躯壳的怪物。而那猫真的就在刘易斯的妻儿去其他地方时死了(车祸)。刘易斯可不想伤女儿的心,同样他也发现他也爱着猫。于是带他去宠物公墓的,他亲如生父的老人带他去宠物公墓把猫埋了。猫复活了,但它变得很冷漠,还整天杀小动物吃。刘易斯忍住了,并每次都迅速清理干净。这是因为他对女儿的爱,同样他要承担“爱的代价”:之后宠物公墓和刘易斯就有了解不开的牵绊,刘易斯从此不得安生,刘易斯的家庭从此永无宁日……

刘易斯经常做噩梦,艾莉也是,雷切尔一直被泽尔达的怨灵缠绕着,邻居,就是賈的老婆,也死了。从好得不能再好,到糟的不能再糟的刘易斯家又遭受了重大打击:作文儿子凯奇死了。全家都在崩溃的边缘,刘易斯出于对他们的爱,在他的心园里种下了不该种的东西。爱!又是爱!即使凯奇变成了痴呆,变成了怪物,他也在所不辞!这是他的选择,他也曾犹豫过。但是自他第一次见到宠物公墓时,他便已作出选择,而情况往往更糟。

俗话说:“三思而后行。”

又有人说:“三思而不行,再思可矣。”

很多时候,我们对某些事做出的第一反应往往都是最好的,思考反而会偏离初衷,做出你的选择吧!有什么好怕的?那是你自己做出的选择,难道你连你自己都不信任了吗?如果你把你自己都放弃了的话,那么还有谁来拯救你。刘易斯在作出把凯奇埋到宠物公墓的决定时,就不够坚定,他在去的路上甚至还希望有人发现他,好让他去不了,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行为。不过,在神圣而又再正常不过的死亡面前,谁能平静面对呢?

你已经做出了你的选择,你将不得不去履行、承担,你无法后悔,除了承担到底,并正视它,别无他法。

公墓读后感 篇3

这部片子是最吓人的,让我早上做了噩梦,我看见自己杀了很多人,被通缉又追杀。我当然并没有从导演技术角度来分析这些镜头,我觉得导演要具备一些基本功,那就是摄相技巧,对镜头的切换自如,至于剪辑,现在看来,好像很多片子在剪辑上下功夫,但是最重要的还是画面自然状态,人物形象的深刻刻画和自然呈现。宠物公园的故事情节,咱就没必要唠叨了,本片在某种程度上讨论了什么是死亡的意义,复活带来了非常糟糕的后果,最害怕的是,啊,男人的心是硬的:以为复活是美妙的,但是身体能复活,一个人的情感就能复活吗!请大家笑一下。哈哈

片子中的好鬼说:那片地是酸的,你千万不要逾越啊。就是那男子不听。两个死亲人先后被埋到那片传说中的古代印第安地。都复活了。小孩子把母亲杀死,他爸爸又把他杀了,我现在说细节,主要是咱们的片子在细节情节上都达不到要求,安排违背自然,只想在摄像方面夸大技巧,然后说一些没有人性的套话。本片并没有把焦点聚集在那片传说之地,但是我很感兴趣也很惊讶,远古印第安人拥有这种能力,能将死人复活。

但是这片地之所以叫宠物公园,是因为人们期待自己的宠物复活,于是这些宠物被葬在这片古人类所建造的地方,不过我看其结构好像有点像巨石阵的架构,导演的灵感可能来源与此,还有朋友说,此片有一定的爱护动物意识功能,但是我想说的是,现在狗类猫类都越来越多,而老虎啊,各种珍惜动物啊,都越来越少,人类们多么肤浅,随意主宰自然,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情况,本诗有些担忧,那些成群结队的如果拥高超的智慧的可能会取代人类吗?

但是人类被尸体们取代的话,又会是什么效果呢?目前看来,我国之片子根本就不像什么大国作风,不具备普遍的人类情怀和共性意识,到是几千年来的统治思维仍然主导着人们的生活、思想各方面。不过,我这个说的应该算是题外话,与主题没有多大关系。将人葬到宠物公园内,人复活了,美丽的妻子开始回来,爱妻的男子抱着那两眼流脓的妻子激吻,我们非常惊讶演员的超级抗污能力,同时也说明了LOVER之特别力量,啊,女子突然从背后悄悄一把刀,咔嚓咔嚓,男子尖叫,不要啊,不要啊。

看吧,我们亲爱的男子,之前那好鬼对你说:男人的心是硬的,那片地是酸的,千万别逾越。只是你不听劝告,把自己搞死了吧。呵呵。也想下,以前我们小时候听说过什么什么回魂夜,还有什么僵尸地的,想起来就怕,但是我是个有想象力,也很好奇的人,我相信这些事情并不是人们所说的鬼、佛、上帝之类,因为我更相信自然宇宙智能的复杂和高超性。人类目前似乎基本具备复活技术,所谓的克隆术大概就是。如果真有这种技术的话,我觉得还是有个人体修复机好,但别让人两眼流脓地像僵尸一样,它活了就要吃人,再想象下,如果所有人都不死的话,世界会发生什么情况呢,你知道的,有些科幻片已经展现了这种局面。

把美撕裂了展现给人们看,本片大概也可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下。我从动物世界看到,一只苍蝇吃食物大概是这样的:用四只脚先把食物踩碎,然后吐出消化液,最后将其吸进去,如果人也这样,事情会出现什么情况呢?本文废话多,有不对地方,请见谅,一起娱乐,讨论是美妙之甚事。哦,我想起了开头,请问那些在马路上来回跑的运油卡车是幽灵车吗?我又想,如果导演安排好每一个细节,头脑会不会爆炸?好像在什么事情上都寻找意义,会让人陷入偏执狂状态。还有个事件是这样,本诗在互联网上看到1933年之乌克兰曾经出现过穿越时空的幽灵火车,有些科学家为了研究此事,跳上了这车,扑通扑通,一起和火车失踪了,人们说他们都死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这些都是相当棒的题材,拍摄成科幻片、恐怖片定有冲击感觉。

公墓读后感 篇4

余秋雨的《酒公墓》是我在《文化苦旅》中极为喜欢的一篇散文。没有故作高深的哲理,没有油腔滑调的诉说,它所讲述的,仅仅是个朴素而苍凉的故事。

故事的内容也十分简单,一位早年留学美国的才子,本抱着满怀壮志豪情,想用逻辑学拯救当时深受危难的祖国。岂料回国之后,他却遭受了不少深重的打击:从无人了解逻辑的痛苦,到深陷土匪之手的无助;从十年浩劫之时被迫带上右派帽子的辛酸,到最后聊以墓碑、美酒度过晚年的哀痛。经过人生的风风雨雨,酒公张先生只能以一种潦倒的方式完结人生与梦想。而当他拉住余先生的手,老泪纵横地说故国神州,莘莘学子,愿如此潦倒颓败者,唯张先生一人时,或许每一个心有所感的人,都会忍不住同声感叹,甚至潸然泪下。

许多将文章草草读过一遍的人,或许会认为这只是讲了一个动人的故事。的确,这并不是一篇具有教育意义的散文,但在酒公张先生身上,我们读到了一个进步书生的寂寞,而这种寂寞并非他所独有千百年来许多文人,其实都在承受着相同的寂寞。酒公在文章结尾处所流下的眼泪,也是由千万位文人的痛苦与挣扎所凝聚而成。

文章憎命达,这是我们所熟悉的、杜甫式的悲呼,而这句诗似乎也魔咒般地总结和预言了传统文人们所必经的道路。世人或许会羡慕李白舞剑吟诗的潇洒,但那句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让我们窥见了他的隐痛;读者也可以仰慕鲁迅我以我血荐轩辕的刚烈,但那篇悲凉的小说《药》,却抒发了当时进步青年们无法被理解的痛苦。一个民族永远都需要文人和哲学家,因为缺少了他们,这个民族必然不再拥有智慧与信仰;然而,文人与哲学家正是因为看破了太多,才无法被人们所真正地理解,而他们又宁愿众人皆醉而我独醒,不愿像一个机灵的聪明人一样蒙蔽双眼苟活于世,于是他们只剩下了孤独。在读了酒公的际遇之后,谁又会不屑于将浮名换了浅斟低唱的柳永呢?谁又会去指责在平日赞美死亡,在人生末途之时离家的托翁呢?无论是何种的寂寞,都是人生不可承受之重,伯牙痛失钟子期之后尚不再操琴,又何况那些拥有智慧却不被理解的寂寞文人。

而另一个普遍现象是,只要是小有名气的文人,都会在生前死后遭受别人的议论与指点,其中不乏误解和诽谤,正应了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的古话。寂寞从生前延伸到永世,成了文人们永远挣脱不开的宿命和枷锁;若要所有文人修得佛陀般的淡定心境自然是不可能,因此千古文人们都是处乎材与不材之间。材与不材之间,似是而非也,故未免乎累。所以当那些文人面对自己的笔,只能一次又一次地感到惶恐时,或许唯一的出路只能是仰天长啸:百无一用是书生!没有人理解与赏识的文人,只是在人生路上仓皇徘徊的独行客。或许正因为如此,才会有如此多的人感叹英雄无用武之地,加速了文人诗的出现,徒劳地用笔扣问自己寂寞的心灵。

文中的酒公,是一个喜欢用酒坛抚慰自己寂寞的人。而这也让我想起了李白,诗人生性好酒,最后也在迷醉之时捞月而去。乘月归去的李白是一个美丽得令人心疼的神话,并不是所有文人都能安享这一殊荣,他们只能像酒公一般无名无姓,在山林野泉边寂寂地死去。被历史长河所吞没的文人还有多少?我不愿去深究。那萦绕心头的,只剩下文人们千古难解的愁闷与孤独。

公墓读后感 篇5

我最近又重新读了一遍《宠物公墓》,读完之后久久不能忘记里面生动的描写和跌宕起伏的情节。这本书的作者斯蒂芬埃德温金先生是美国当代最负盛名也是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他的作品主要以恐怖、奇幻和推理为主,偶尔也会写写历史小说,而他的《宠物公墓》则是他最负盛名的作品之一。除了宠物公墓外,他还写了长达三百余万字的史诗奇幻巨著《黑暗塔系列》以及《它(小丑回魂)》《闪灵》《肖申克的救赎》等作品。

《宠物公墓》讲了一个关于死亡与复活的故事主角刘易斯克里德一家从芝加哥搬到缅因州的乡下,他们家住在一个漂亮的白房子里,房子周围是碧绿的草地,后面还有一个山丘。一家人的生活十分美好,刘易斯是医生,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妻子温柔贤淑,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还有一只叫丘吉尔(小名啾吉)的猫。邻居是一对老夫妇,性格直爽好客,刘易斯一家很快就和邻居关系变得很好。

有一天邻居贾德森老伯对刘易斯提起了后山的宠物公墓。那里曾经是印第安人的一支米克马克族的坟场,那个地方有着超越人类科学技术的力量总的来说,就是无论是谁死去,都能在那里复活。后来,黑猫啾吉被汽车撞死,刘易斯十分难过,但是他又十分喜爱自己的猫咪,于是他在深夜里带着啾吉的遗体去了宠物公墓。果不其然,啾吉复活了,虽然带着挥之不去的死亡气息,但是它还是复活了。

厄运渐渐降临在这个平凡的家庭里

儿子凯奇因为意外事故身亡,葬礼过后的一个深夜,刘易斯无法遏制住自己内心对孩子复活的渴望,挖开了他的坟墓,抱着他的尸体去了后山的宠物公墓

斯蒂芬金先生的作品并不是只有恐怖,他能够引起别人深思的,是恐怖和惊悚之外的东西。从描绘恐怖的事物、给读者带来恐惧这一点来看,他已经显示出了自己与别的恐怖小说作家的不同之处。金先生不会去描写在别的恐怖小说里经常出现的妖魔鬼怪,或者分尸、腐烂的尸体,或者是蠕虫之类的能够让人引起生理厌恶的事物。在他看来,写这些东西没趣。

事实的确如此,那些能够让人引起生理厌恶的东西可能第一次看到这些文字的时候,在脑海中会呈现出模糊的样子,让自己觉得恶心,但是再看几遍(如果你真的会把这种书多看几遍的话),你就会觉得这些东西仅仅是为刺激而刺激,没有什么意思了。金先生所刻画的恐怖,是画面之外的恐怖。从1973年出版《魔女嘉莉》至今,他的写作生涯已经将近五十年,而在这五十年里,他始终笔耕不辍,每年都会为读者送上至少一本小说。在写作的同时,他也研究心理学,他非常善于描写环境,运用词汇的微妙差异和细致入微的细节描写渐渐地刻画出人内心最深处的恐惧,于是他的作品便达到了这样的境界:你知道那恐惧是什么,但是你又无法看清,因为它总是身在迷雾之中。

举个例子吧:《它(小丑回魂)》中的它,《宠物公墓》里的米克马克族的魔力,还有《闪灵》里的闪灵,这些经典的恐怖意象都是没有本体的。它们千变万化,有时可能会附着在你能看得见的地方,但是在大部分时候,你看不见它们,因为它们附着在角色的心里,也可以从角色的心里渐渐的走进角色的心里。有的作家写恐怖,会让读者看了以后发出尖叫,而金先生写恐怖,则是循序渐进式。读着读着,渐渐会感觉头皮发麻,在恐惧达到顶点的时候恐惧渐渐消退,或者故事在这里戛然而止。

斯蒂芬金的小说最引人深思的,还是里面对人性的描写,以及经常出现的对生与死的思考。在《宠物公墓》中,主角刘易斯总是不明白失去的意义,于是他总是把一些本该失去的东西找回来,从前面的暗示开始,他找的东西越来越多,付出的代价越来越大,直到最后,他试图把失去的生命找回来。但是生命失去了就无法挽回,但是他又渴望自己能留住一切,所以在最后,他自己亲手把悲剧变成了更大的悲剧。这和很多人一样,他们在失去重要的事物之后总是想着挽回,于是他们便失去了更重要的事物。

作品里的每一个死去的人都渴望着生,于是在他们复活之后,他们便被那股渴望夺取了意志,变成了魔鬼。无论是谁,如果自己的身心被欲望占满,总是会变成披着人皮的怪物。变态杀人狂如是,疯狂的独裁者亦如是。就像斯蒂芬金在内容简介中写的那样:那些重生后带来的邪恶,与那些失去亲人后的悲痛一样,都是生命中无法承受之重。他用这本书来探讨生命和死亡的本质,诠释了生命的意义。虽然《宠物公墓》这本书全篇充满了压抑的气氛,但是也用恐怖和死亡也总是反衬出了生命和阳光的美好。

公墓读后感 篇6

我读蔡骏是受了初一的时候最好的朋友的影响,那个时候她是个疯狂的蔡骏迷,每天中午午休或者体育课自由活动的时间,如果她不去写作业就会和我凑在一起,一边绕着操场走圈一遍给我讲蔡骏的故事,讲《第十九层地狱》、讲《旋转门》和《荒村公寓》,后来我自己买了这本《蝴蝶公墓》,那个时候年纪小也没什么审美,读完了还迷迷糊糊觉得故事很美,后续还去买了《天机》和《人间》系列。一转眼那么多年过去,重读此书只觉得当初果然还是年纪小没有什么审美,大概蔡骏的功力也只够糊弄糊弄中小学生的了吧。

尚小蝶不仅苏而且婊,一边说着陆双双是自己最好的朋友,所有人都看不起她欺负她的时候只有陆双双和她说话和她做朋友甚至她打电话就抛下正在约会的男朋友去找她,说自己不能抢她的男朋友,一边还是“情不自禁”和庄秋水眉来眼去你侬我侬。庄秋水就是一边对陆双双心怀愧意觉得自己不能这样一边“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做着出轨的事情,男渣女贱。为了体现尚小蝶的善良柔软把一干舍友设计的单薄可恨人品上一点优点都没有的样子,最后居然还能落得大家都感激她和她做闺蜜还不介意她抢了自己男朋友的结局。

全书只有尚小蝶拿着地图、野生的诗和白露的照片找蝴蝶公墓那一块是我觉得还有一点意思的,剩下的情节只剩下少年时期滤镜破碎后的苍白。人设干瘪、文字矫情、胡小蝶前传不功不过,白霜的外传简直是在给自己加戏的拉胯!我个人很讨厌这种作者非要用作者的身份参与进故事与角色互动的设定,觉得特别出戏,而且这个不正经的白霜和文中的白霜天差地别毁人设。蝴蝶公墓的设定很有意思,可惜蔡骏的写作功力撑不住他的构思创意,很难看出来这是一个28岁的作家从事写作六年以后的作品。

公墓读后感 篇7

探险,这对于每个男生都是一种好玩的,惊奇的事。下面是五人一狗的探险故事——吸血鬼之“花园公墓”。

这天,他们来到了这吸血鬼家族的地盘,路边有一块小小的墓碑,上边刻着:“贵公子·艾斯·卡玛利拉”的碑文。这一刻,五人中的贾士则表现得非常熟悉的感觉。经过一段时间的“追查”,贾士把什么都告诉我们了。原来在几年前,艾斯是贾士的一个好朋友,他们两个关系不是一般的好,他们每天都在一起。而在几年后,艾斯得了一种奇特的怪病,贾士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见到过他。突然,查理眼睛一亮,它快速跑到墓碑下扒拉起泥土来,很快,一个小小的锁环出现在大家的视野里。经过检查,这是一个机关。

贾士随机拉动机关。一整块墓碑被拉了起来,露出了一个奇怪的玫瑰花形的机关。上面有很多奇怪的图案,婷婷灵机一动,马上就想出了答案。

由于那里阴深恐怖,他们不一会就跑回来了。

学习一样东西,看一样东西,想一样东西,都要具备一些不同的条件,比如语文要学会听说读写,比如好的东西要用好的眼神看待,比如想一道问题要向多方面去想,要以不同的方式去解答,这就是人生的重大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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