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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迟》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3-10-19

《不迟》读后感精选4篇。

也许大家都被作品这本书的内容打动。 读完一本书之后,分享读后感才是最好的方式,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不迟》读后感”的必知知识,希望我的建议能够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哦!

《不迟》读后感 篇1

受邀**《真爱不迟到》,首映前的内部观评。

影片讲述了三位知识女性的爱情经历和围绕爱情的一系列事件。这部影片抓住了时代的一个痛点。之所以成为痛点,是因为在时代发展的大潮下,旧的观念被打破,新的观念不断涌入。

媒人之言,父母的生命被打破,媒人之事应运而生,事件成为别人眼中赤裸裸的商业关系,情感世界的衡量标准也成为大量可量化的物质条件。工作压缩了恋爱的时间。婚房又高又快,成了一个遥不可及的目标。这些不但困扰着年轻的一代,也困扰着年轻一代的父辈们。

女性心目中的爱情到底该怎样呢? 女性该在社会上自强吗? 怎样面对婚姻?

n多的问题。

影片中女一号有句台词"在中学阶段,家长告诉我,好好学习,将来才能嫁的好,我现在都博士毕业了,我的男人在**?" 相信每个家长也都有过类似的经历,谆谆教导孩子好好学习,结果孩子埋头书本,心无旁系,在情感最丰富的岁月里忽视了自己的情感的发展。在我的职业生涯中,十多年来我一直听到这样的评论,这是中国家庭育儿过程中的一个误区。全世界的父母都需要从中学习。

之所以这么好,是因为年轻人的婚恋真的成为了新时代一种新的社会现象。 一方面,社会生活的步伐越来越快,不但工作竞争的压力较大,连一些有头有脸的企业家都在反劳动法地叫嚣996,还把这个当成一种荣誉施加在年轻一代的身上,这就严重地挤压了年轻人谈恋爱的时间。这种现象不是只是停留在嘴上,而是实实在在地在发生,君不见,前段时间杭州有个小伙子骑车逆行被警察拦下,导致情绪失控,原因就是长期的加班无暇顾及到女友,觉得自己心分两头,导致情绪崩溃。

所以在这种压力下,年轻男女对爱情失去了兴趣。这部电影让我们首先想到,社会需要给年轻人留下恋爱的时间。

传统文化中形容婚姻是" 百年修得同船渡",我现在的理解是,过去的船都是小木船,需要两个人来共同划船,社会发展到今天,每个人的独立性都加强了,船至少也是电动船了,一个人即可操作划船,多个人,增加了分工的复杂性,且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好这项分工的,两个人合为一体的时候,增加了船的重量,分工不好时可能会出现新的问题。所以年轻人惧婚,害怕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只在心中保留着自己的单相思式的爱情,不想在现实中开始,因为无始就无终。以这种方式面对爱,无疑是对**的爱。

惧婚现象是十分普遍的现象。现实中的另一种表现是,家庭总是aa制,这实际上是一种非常脆弱的婚姻关系。

从本质上说,婚姻承载着一个国家的繁衍。一代年轻人怕结婚或对婚姻失去兴趣,这无疑是一个国家最大的过错。没有继承人,一切都是空谈。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们都要正视这个问题。爱情关系着繁衍,有真爱才有幸福的爱的结晶。

影片想反映的是,世界上有真爱,真爱不会迟到,所有等待真爱的东西都是值得的。

年轻的朋友们,你们觉得呢?

《不迟》读后感 篇2

内容简介:这个故事所有情节都是根据陆路日记和尼若的口述整理出来的。一段看似平淡的爱情交集,却有着让我们再次相信世上爱情的力量。 陆路,一个小有名气的风光摄影师,每年都会开车跑一趟西藏,短则一个月,长则两三个月。 尼若,拿了十五年手术刀的胸外科医生,理智和热情并存。弹得一手专业八级水平的古筝。在一次手术失败后,来了西藏支教。雪下照映着碧绿荡漾的羊湖,湖边孩子欢快起舞,长发随风飘扬,双手轻抚琴弦,这样的画面时常在羊卓雍错前出现。 陆路2007年到西藏拍藏历年时,和尼若第一次在生活中见了面,俩人一见终情。尽管他们都在竭力回避自己的感情,最终却都没能逃脱爱情的魔咒。随着相处,两人越来越确定对方就是自己今生需要的唯一。 尼若回内地,放弃一切离婚,陆路却消失不见了......

不迟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书的装帧很干净简洁,上面只有几句话,其中“走过千山万水,在死去之前终遇见你,不算迟”,很坚决的力量。似乎一个人等了一生,终于等到了那个人。就因为这句话买了书,书的内容很感人,呼应了封面的这句话,太强烈的感情,一生唯一的爱,只要来了,遇到了,拥有了,就是幸运,就是幸福,永远都不会迟。故事很感人,文笔也很美,一看就是女作家写出来的书,在女人面对感情时的心态描写的非常细致到位。封面很好,很喜欢,让人眼前一亮。

不迟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陆路对尼若说,我现在有资格爱你了!那一刻,我彻底感动了。一个男人在一个女人没有做任何要求的情况下,主动做好一切,让心爱的女人打消一切顾虑。所以,这样的男人哪能不让她爱上。即便,最后,他都对她说过,他又多么爱她,但他的日记说明了一切,他愿把自己所拥有的一切都给她,他把自己所有的一切都给了她。即便后半生,她一个人度过,也是幸福的,她拥有全世界女人都渴望的爱情。

《不迟》读后感 篇3

观电影《真爱不迟到》有感

受邀观看《真爱不迟到》,首映前的内部观评。

影片讲述了三个知识女性的爱情经历,和围绕爱情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这部影片抓住了时代的一个痛点。之所以说是痛点,是因为时代发展的大潮下,旧有的观念被打破了,新的观念在磨合中。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被打破,婚介所应运而生,终身大事变成了别人眼里赤裸裸的商业关系,情感世界的衡量标准也变成了一堆可量化的物质条件。工作挤压了谈恋爱的时间,婚房高高在上,快变成可望不可及的目标。这些不但困扰着年轻的一代,也困扰着年轻一代的父辈们。女性心目中的爱情到底该怎样呢?女性该在社会上自强吗?怎样面对婚姻?N多的问题。

影片中女一号有句台词"在中学阶段,家长告诉我,好好学习,将来才能嫁的好,我现在都博士毕业了,我的男人在哪里?"相信每个家长也都有过类似的经历,谆谆教导孩子好好学习,结果孩子埋头书本,心无旁系,在情感最丰富的岁月里忽视了自己的情感的发展。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听到这样言论的跨度为十几年,这不能不说是中国家庭育儿成长过程中的一个误区,天下的父母需引以为戒。

之所以说这个片子好,还因为年轻人的婚恋确实成为了新时期的一个新的社会现象了。一方面,社会生活的步伐越来越快,不但工作竞争的压力较大,连一些有头有脸的企业家都在反劳动法地叫嚣996,还把这个当成一种荣誉施加在年轻一代的身上,这就严重地挤压了年轻人谈恋爱的时间。这种现象不是只是停留在嘴上,而是实实在在地在发生,君不见,前段时间杭州有个小伙子骑车逆行被警察拦下,导致情绪失控,原因就是长期的加班无暇顾及到女友,觉得自己心分两头,导致情绪崩溃。所以在这种压力之下,年轻的男女对谈恋爱失去了兴趣。这部影片给了我们第一个思考,社会需要给年轻人留有谈恋爱的时间。

传统文化中形容婚姻是"百年修得同船渡",我现在的理解是,过去的船都是小木船,需要两个人来共同划船,社会发展到今天,每个人的独立性都加强了,船至少也是电动船了,一个人即可操作划船,多个人,增加了分工的复杂性,且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好这项分工的,两个人合为一体的时候,增加了船的重量,分工不好时可能会出现新的问题。所以年轻人惧婚,害怕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只在心中保留着自己的单相思式的爱情,不想在现实中开始,因为无始就无终。用这样的方式来面对爱情,无疑也是变态的爱情。惧婚现象是十分普遍的现象。现实中的另一类表现就是家庭永远AA制,这实际上也是一种很脆弱的婚姻关系。

本质上,婚姻关系承载着一个民族的繁衍,一代年轻人惧怕婚姻或是对婚姻失去兴趣,无疑将是一个民族最大的失误,没有了传承的人,一切都是空谈。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们都要正视这个问题。爱情关系着繁衍,有真爱才有幸福的爱的结晶。影片想反映的就是人间自有真爱在,真爱不会迟到,为真爱所有的等待都是值得的。

年轻的朋友们,你们觉得呢?

《不迟》读后感 篇4

走过千山万水,在死去之前终遇见你,不算迟。题记

初见这本书时,是某日闲暇之时于书店闲逛,偶然看见,书的装帧干净、简洁,给人一种朴素、典雅的感觉。第一眼,这本书便俘获了我的心。于是购得,在一个静谧的午后独自倚墙而阅。

打开书,开头便是那一句走过千山万水,在死去之前终遇见你,不算迟,读到这句话,心中不由思绪万千,能够遇见一个对的人,纵死亦无悔。

书的内容是根据陆路的日记和尼若的口述而成。一段看似平淡的爱情交集,却有着让我们再次相信爱情的力量。陆路,一个小有名气的风光摄影师。每年都会开车跑一趟西藏,短则一个月,长则两三个月。尼若,拿了十五年手术刀的胸外科医生,理智和热情并存。弹得一手专业八级水平的古筝。在一次手术失败后,来到西藏支教。陆路2007年到西藏拍藏历年时,和尼若第一次见面,两人一见钟情。尽管他们竭力回避自己的感情,最终却都没能逃脱爱情的魔咒,故事以陆路的意外死亡戛然而止。

这本书有着细腻的文笔以及对心理活动的细致刻画,使人读之感同身受,让人随着故事情节的起伏跌宕或喜或悲。然而,整本书看完后,有种意犹未尽之感。他们的故事唯美却又显得格外的残忍。其唯美在于,他们的爱情只是灵魂的碰撞,并没有世俗的物质与势力掺杂其中。但残忍的是他们的爱情才刚刚开始便走到了尽头,陆路的意外身亡,只留尼若一人孤独的灵魂在等待着,等待着......

故事中触动我的还有一处,便是陆路日记中的一段话:人啊,为什么总要等到你时日不多时才明白需要的是什么?浪费了大把的时间和感情,蓦然回首却发现,陪在自己身边的人只不过是一个临时的伴,而真正想要陪伴一生的人却在不远处旁观。这是陆路在与尼若见面以后,确认过遇见了对的人,并且联想及与自己同居三年却坚持不婚主义的女友后内心矛盾时写下的。通过简短的文字传递出陆路内心的痛苦与挣扎。

由书及人生,我想,在人的一生中我们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但很多人可能只是我们漫漫人生路上的过客,所以决定不能轻易做下,也许真正对的那个人,那个能够陪伴你一生的人正在赶来的路上。俗话说:长痛不如短痛,人生苦短,与其与错的人在一起将就,然后郁郁终生,不如早日退出,去寻找那个对的人。

当我合上书, 举目望向窗外, 太阳早已消失不见,天空的幕布上缀满了繁星,那闪烁的星辰真美 。遇见对的人,永远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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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读后感(精选4篇)


读书能帮助人了解他们的看法,重新审视原有的偏见,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阅读作品这部作品,读了之后让人久久难以忘怀。你知道读后感应该先从哪个方面着手去撰写吗?我们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母亲读后感”。

母亲读后感(篇1)

刚看了《我的母亲》这本书,垂垂地,我就被书中形貌的清冽峻美的俄罗斯风光所投入,更为一颗无私无畏、大胆坚强的母亲的心所折服。就如许,我陶醉着、叹息着进入了一种会意忘文的阅读地步。这也许便是所说的大象有形,大音稀声吧!这个形被译者通情达意的词藻融入了俄罗斯社会生存的万千气象中;这个声被译者用轻灵潇洒的文字弹奏进天下无产阶级革命的举行曲中。

但是如许的“撒野”我不停到姥姥脱离厦门前才停下来,我又开始感觉到本身是何等地依赖姥姥啊!在机场地时间,我紧紧抱住了她,我没有哭,硬忍了下来,由于我不想再让姥姥为我担心了。姥姥脱离以后,我很自在,有了更多自主的空间,但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几次姥姥打远程回来,张口便是:“雨雨啊,姥姥本日给你买了…朱德与兰花读后感 …”刚听到这儿,我的眼泪就要失下来,想着几句久久不敢报告姥姥的话:早些回来吧姥姥,看不见你我心里有多不踏实呢!

看完了《母亲的心》这本书后,我根本不知道可以用什么样的言语来称赞这本书,觉得本身的称赞难以表达这本书内容之优美、意义之深远于万一。我笃信,只有能力+社会责任心才能创造幸福。也只无为社会带来幸福的人,才有自身心灵的幸福。“母亲”的伟大正在于她为社会谋求幸福的心灵。

母亲读后感(篇2)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母亲的力量》,十分感人,看完后泪流雨下,现在,就让我为大家讲一讲这个故事,希望大家也会明白那母亲是多么伟大!

有那么一天,生活在山上的部落,向山下的部落发动了侵略,他们不但抢去了大量的财物,还把一户人家的孩子绑架了,知道了这些消息,酋长马上派出了战士去找回孩子,但战士们找了很久也找不到,正要返回时,看到了孩子的母亲从山上走下来,背回了孩子,战士们纳闷了:连我们也找不到孩子,甚至连路也不知道,你区区一个平常妇人怎么会知道?那位妇人却平静的说:因为那不是你们的孩子

啊!母爱的力量是强大的,他可以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无论是上刀山下火海,只要是为了孩子都会义无反顾的、坚强的走下去。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是多么的勇敢,为他各方面危险和困难。

母亲读后感(篇3)

看完丰子恺的《我的母亲》,犹如纤纤细手拂过平静的水面,刃木镁貌荒芷骄病!叭松媲椋ソ嗟哪赴保馐俏叶哉獗臼榈钠兰邸

丰子恺的《我的母亲》使人感到清新而朴实,内容真挚感人。平常人――千百万母亲中的一员,却被写得如此伟大、高尚。

细细品来,从中我品出一个词――母爱。亲情中,母爱是最细致、最无私、最易体会到的。想想我的母亲,心中竟荡起了一丝丝内疚。

母亲一向对我很严格,因此,年少猖狂的我对母亲的爱不屑一顾,还时常与她斗嘴,有时常抱怨老天爷对我的不公:为什么要赐给我一个不爱我,对我又严格的母亲。可是,随着自己慢慢地长大,思想也成熟了,我发现自己错了。

今天,我要去参加比赛,天上的云似乎很害羞,躲了起来。同时,乌云哥哥走了过来,占据了白云姐姐的位置。渐渐地,小雨滴似乎很高兴来到人间,迫不及待的往下窜,害怕晚了一步就看不到美好的景物似的。这些天,母亲一直为我操劳,原本母亲的身体就已经很单薄了,现在又虚弱了许多。她撑着一把伞,站在雨中。我永远忘不了那一瞬间,母亲眼中流露出的信任与鼓励,嘴角流露出一抹慈爱的微笑,这抹微笑,带给了我很大的力量,我要永远珍藏在我心底的最深处。

“昔闻长者言,掩耳每不喜”这是文中的句子。每次听到母亲的唠叨,我就很烦,但这唠叨中却隐藏着一份无私的爱,感谢丰子恺的《我的母亲》,使我真正读懂了母亲。“人生真情,莫过于母爱”。这是我的领悟。

母亲读后感(篇4)

今日我们学习了《怀念母亲》这篇课文,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作者来家奔丧的过程中,作者的母亲已经去世了。之后,作者到国外去念书,他几乎每一天都会梦到自我的母亲和祖国母亲,这两个人一向陪伴了作者十一年。

我喜欢这几句:“我想到故乡,故乡的老朋友,心理有点酸酸的,有点凄凉。然而这凄凉并不普通的凄凉一样,是甜蜜的,浓浓的有说不出的味道,浓浓地糊在心头。”我感受到了作者身在异国他乡,原先亲人,心中忧愁孤寂,因而感到凄凉,但远离家乡的日子,但有时想故国的亲朋好友,他们无处不在,心中多了一丝安慰,一丝甜蜜。我此刻还真是想家,想故国,想故国的朋友。我有时想得简直不能忍耐。感受到作者对祖国母亲,无法抑制的思之情。

经过这样描绘,我想到了自我的母亲,我的母亲是一个吃苦的人,从小就苦,她为了我们奉献多少。有一次,在天高气爽的早晨,竟然下起了雨,一向下到了中午,妈妈来给我送伞的时候,我看见她,满身都是湿的,恐怕在给我送伞的时候弄得,可是事实不是这样貌的,是妈妈急着给我送伞的时候没有打伞给雨弄湿了。

天下的母亲都是一样的,她们能够为了自我的儿女甚至连性命都不要。我们没有理由不报答他们,恐怕天下的子女都报答不了的。

基地读后感精选4篇


读书笔记吧的编辑特别为你收集的“基地读后感”,还希望您能从本网页有所收获。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作品这本书籍用真实的故事让读者了解更多。不禁提起桌上的笔,再本子中记录着。

基地读后感(篇1)

仰望星空,浩瀚的宇宙中有没有神秘的外星生命?深潜入海,蔚蓝的水域里孕育着怎样的未知生物?俯视地底,黑暗的土壤下又埋藏着什么诡秘的力量?

带着这些问题,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神秘的基地大科学装置》的书,书中描述了什么是大科学装置,这些装置又能做什么,对科技发展和祖国的强大的意义。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从书里,我知道了,大科学装置是我们探索未知世界、发现新的自然规律、实现科技强国的大国利器。

科学是一束光,在漫漫黑暗中照亮未来,探索无垠的宇宙。全球最大的单口径射电望远镜中国天眼,如同一座现代的观星台,不仅连续发现了500颗脉冲星,更收到了地外文明的疑似信号,或许不远的将来,我们真的能和外星人面对面,建造我们共同的银河帝国。

科学是一阵风,在浩瀚沙砾中揭开秘境,触摸科学的边界。我国第一台高能量同步辐射光源将于2025年建成,它就像一台巨大的显微镜,将带领我们解开微观世界的面纱,我们或许会成为一个个夸克在量子领域历险探秘。

科学是一把剑,在混沌宇宙中劈开天地,挑战理论的极限。坐落于合肥的全超导托克马克核聚变装置东方超环,创造了1.2亿摄氏度101秒等离子体运行的稳定放电世界纪录,向着成为一轮真正地人造太阳,为我们提供源源不断地清洁能源坚实迈进。

九天之际,安放安属?古有屈原《天问》用浪漫寻找天地的答案;嫦娥探月、天眼巡空、蛟龙入海、超环点灯,今有大科学装置用科技探究四海的奥秘。每当看到关于我们大科学工程的进展和成就,我的自豪感油然而生。我默默立下志愿,努力学习,热爱科学,长大后,我也要做一名科学家,用科技之尺丈量世界,用创新之力定义未来。

基地读后感(篇2)

这是一本写于六七十年前的科幻小说,尽管如此,今天读来,还是能够感受到作者的不可思议。

故事。银河帝国注定将衰落,3万年的蛮荒时代即将到来。伟大的哈里·谢顿,通过心理史学准确的预测了未来的发展轨迹,并建立了科学基地(据说银河系的另一端还有一个基地),以保存科学技术,从而试图将蛮荒时代缩短到1千年,而谢尔顿计划的目标是建立第二帝国。为了加快谢顿计划的实施,谢顿在这过程中设置了一系列的危机,帮助基地更快的实现跳跃式的发展。这些威胁包括野蛮人的国王、地方军阀,甚至还有“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的帝国本身。然而每一次危机都会出现必然的解决方法,最终危机一次次被解决,基地也经历了“科学-宗教-金融”等不同的生存和发展阶段。

科幻。小说构建了一个庞大的银河帝国体系,星球之间采用“超空间跃迁”的方式进行行星际旅行,核能作为主要的能源,在此基础上科幻了很多新的事物,核能手枪,三位全息影像,人造阳光等等。如果要说科幻的话,这些算是科幻背景和科幻元素吧。

关于社会。这本书最精彩的是对于社会形态和变革的设定,据说有罗马帝国的影子。将科学披上宗教的外衣来统治周边的蛮荒国家这一章写的很精彩。同样,随着宗教逐渐受到抵制,贸易的无孔不入和随之而来的强依赖性,再次巩固了基地的统治地位。小说虽然就此结束,但1千年的轨迹才刚刚开始,未来基地的发展更加耐人寻味,未来是通过文化,道德,还是其他什么不知道的手段来实现第二帝国人不可知。

人物描写。这本书很薄,人物描写很单薄,很少,没有那种有血有肉的感觉。小说的结构是按照不同的危机,不同的章节来设定的,同时当然也是不同的年代和不同的人物。其实人物在这里并不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为按照谢顿心里史学的计算,历史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如98.4%)是可以预见的。只是有这么一些特定的人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段,完成了该做的事而已。

关于逻辑。对于社会发展的可预测这一点,也是小说最基本的一个设定,仅从逻辑上来说是不成立的。但就每一次危机的到来,和每一次社会的变革,以及文明的衰退或者发展,作者给出的架构还是能够不错的自圆其说的。

花了不到一天的时间,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尽管这本书已经经历了很多个十年,但仍然没有生涩的感觉。

基地读后感(篇3)

这是《银河帝国》系列的第一本书,开头便描述了神一样的哈利。谢顿博士正在同一位数学家探讨以川坨为首都,涵盖了整个银河系的庞大帝国-银河帝国的未来发展趋势。通过谢顿博士自创的一门可以用数学工具计算未来的“心理史学”式,那位数学家惊奇地发现:整个帝国居然会在第三个世纪后全面瓦解!

当今,川坨上的高级人员早已知晓这个预言,于是自作聪明地把谢顿流放到了博士早就预料到的地点:端点星。在那儿,人们将进行一项为复兴帝国而编写的《银河百科全书》的计划:谢顿计划。然而,这一切都只是假象。

这本书由著名科幻作家阿西莫夫所著,他的文笔十分简练,却又处处埋着伏笔,使后文更加精彩、逼真。他以“谢顿计划”中的谢顿危机为线索,将读者拉入这美妙的意境之中。而且自己发现书中看似无解问题的破绽,用巧妙的笔法勾出几位“智者”,由他们带你解释真正的答案。作者构思新颖,想象力超群,给读者徐徐展开银河帝国的画卷。

我不禁想,如此强大的银河帝国存活了几万年之久,却由于人们的忘我娱乐与君王的腐败而土崩瓦解,那么我们的当今社会则绝对是无比幸福的啊。在庞杂繁复的政治中心里,没有明显的腐化不是非常难得吗?我们要好好珍惜这美好的“黄金岁月”啊。同时,我们不能像基地开始建设的五十年里一样无比封建、专注于过去,而要向发动革命的赛佛。哈定市长学习他,学习他与时俱进的超前思维。

微风钻进卧室,悄悄地平复我好动的心灵。“武力是弱者的最后手段。”我一遍遍地想着哈定市长的名言,默默地告诫自己、警示自己。

阿西莫夫的作品无比宏大,令我叹为观止,但我认为他最杰出的作品,还属《银河帝国》系列小说。

基地读后感(篇4)

1941年,21岁的阿西莫夫想出了一个崭新的科幻点子:撰写一部发生于未来的历史小说,描述“星河帝国”衰落的始末。然后,他在整个40年代,总共为基地系列写了八个故事,后来都归入《基地》三部曲。

在遥远的未来,人类在银河系如蝗虫般繁衍扩张,直至统一整个银河,发展成为一个统治超过2500万个住人行星、疆域横跨十万光年、总计数兆亿人口的庞大帝国——银河帝国。帝国建国后的12020年,一个刚满32岁的年轻数学家哈里·谢顿开创了“心理史学”,这门学科能用数学公式准确推演全人类的未来。谢顿运用“心理史学”,推论出“银河帝国”会很快灭亡,之后会有长达20000年的“黑暗期”。为了人类的未来,为了缩短这个“黑暗期”,谢顿在其有生之年分别在两个地方建立了两个有着各自任务的“基地”,作为以后“第二银河帝国”的种子。大约150万字的《基地》系列故事就是围绕这一主线展开。

我从去年底开始,陆陆续续花了一个季度的时间,看完整个《基地》系列。在我看来,这部著作至少有三个方面的不可取代性:

一是其表现出来的深邃的历史眼光。

谢顿是一名数学家,却跨界以统计、分析、预测为手段,介入历史、心理学、社会学的研究,并创建了一套名为“心理史学”的数学工具去分析人类的未来。

谢顿认为,人类个体的行为是无法预测的,但是人类群体的行为是可以通过某种数学方法分析出来的。而成功的分析必须依赖于两个必须的条件:分析的对象数量必须非常庞大,以尽量减少个人行为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影响;被分析的对象必须不知道这个分析的计划,否则会多少影响到他们的行为发展。

“历史从不创新,只是一再重复”。如果可以观其大略,而不计其余,人类的历史是有迹可循的,这一点,我个人是深表赞同的。

二是关于机器人的一些思考。

在阿西莫夫的世界里,人类对于机器人的感情是极其复杂的。没有机器人的帮助,人类不可能冲出地球,建立起横跨十万光年的大帝国。机器人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走向人类的对立面,导致第一次星际扩张失败,地球本体毁灭。经过漫长的斗争,人类消灭所有机器人,才得以建立“银河帝国”,并使机器人成为人类历史的一个禁忌,提都不能提及。

然而,最有讽刺意味的是,一直默默守护“银河帝国”到最后时刻,并推动“心理史学”计划顺利实施,保存人类复兴希望的,确保人类缩短“黑暗期”尽快进入全新复兴的,又恰恰是一个机器人:使用年限达到20000年、功能极其完备、近乎无所不能的机·丹尼尔·奥利瓦。

《基地》试图说明:机器人技术不发展,则人类没有办法挑战浩瀚宇宙;机器人技术过于发展,则必然走上挑战人类的道路,这是1940年代的阿西莫夫就认识到的一个两难命题。正是这种矛盾的心理,促使阿西莫夫在另外一个系列《我,机器人》中首度提出“机器人三大定律”,并沿用至今,“机器人学”这个名词也因此在人类历史上首度亮相。

三是隐藏在科幻背后关于人类社会组织形式的思考。

在整个《基地》系列里,阿西莫夫大约描述了30个左右的星际文明。这些文明,都各有各的特色,如果我们忽略科技的因素,就会发现这些表面千奇百怪的文明,其现实基础仍然是1940年代的世界各国,只是在星际文明这个大背景下,阿西莫夫从艺术的角度对文明的特质进行了浓缩、提炼和极端化。从这个角度来说,《基地》系列中创造岀来形形色色的星际文明,犹如《镜花缘》中的君子国、小人国、女儿国、犬封国、聂耳国一样,可以当成一本奇异游记来看。

在三十多个星际文明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两个:盖娅和索拉利文明,它们一个极度统一,一个极度自由,基本上就是人类社会组织形式的两个极端。盖娅文明的进化使得包括有机物、无机物在内的整个星球可以通过意识连结成一个整体,所有的意识都可以实现共享;每个个体既是个体,更是共体,以集体意志为意志;在离开母星体以光年为单位的距离后,个体仍然可以接受整体的意识和意志,从而实现极度的统一。

索拉利文明展现的则是极度的自由:在一个三倍于地球面积的星球上,只生活了几千索拉利人的成熟体,他们的肉体进化出一种命名为“转换叶突”的能量转换器,一个个体所转换的能量足以支持成千上万的机器人用于管理领地事物;他们信奉“他人即是地狱”,就算同类也互不来往,大事以电波形式协商;极度的向往自由让他们甘于居住于地表之下,而且不谋求任何形式的扩张;为了尽最大可能减少和外界的接触,他们甚至进化出雌雄同体,真正实现了绝对的自由。

在《基地》系列最后一本《基地与地球》中,阿西莫夫设计各种场景和反复讨论,似乎是试图说服读者(或者是他自己),盖娅文明的组织形式虽然和人类对自由的向往完全背道而驰,却是可以接受的。甚至在最后,他还专门设计了一个场景,通过号称拥有“不需要完全信息就可以做出正确选择”天赋的崔维兹选择用盖娅或者索拉利为蓝本建立人类新秩序,结果他选择了极度统一的盖娅模式,其原因就是,在即将到来的宇宙侵略中,我们需要统一意志!

也许,这就是阿西莫夫借《基地》系列、“心理史学”以及崔维兹,来对自己关于人类社会组织形式的思索做出一个结论。如果考虑到1940年代欧美各国最大的现实就是全人类联合起来抵抗希特勒的侵略,极度的集中因而可以理解。那么,如果阿西莫夫能一直生活到今天,他会怎么设计这个科幻寓言的结局,这倒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

红与黑读后感精选4篇


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阅读作品后,我们都被作者的奇思妙想所折服,内心思绪万千。当我们对一个好的作品产生认可时,往往可以通过读后感的方式书写下来,小编特意收集并为您呈上“红与黑读后感精选”相关内容,欢迎本文为大家提供参考!

红与黑读后感精选 篇1

上帝让你遭人嫉恨,是为了保护你的自负。

据说男生必须要读《红与黑》,就像女生一定要读《简爱》一样。如果每个女生心里都有一个简爱,自卑但无比自尊。那么恐怕每个男生心里都有一个于连,怀疑且极度骄傲。《人民的名义》里侯亮平说祁同伟是于连式人物,这是于连的悲哀也是每一个出身贫寒的青年的悲哀。

当红色的理想遭遇黑色的现实,就是每一个于连做出选择的时刻。

于连-索黑尔,一个视拿破仑为偶像的英俊羸弱的少年,从小被哥哥和父亲鄙夷甚至打骂,但身处这样的原生家庭,他内心仍有国王般的骄傲。后来他怀着梦想走进市长的家,却发现自己面对的绝不是一个理想国,也不是一个充满罗马式悲剧英雄的时代。对于于连,如果不能出人头地,就得受人迫害,没有中间道路可走。他当然不甘心一辈子在社会最底层沉沦,所以想尽一切办法向上爬后来成为于连唯一的精神支柱。

但是于连并不像《漂亮朋友》里的杜瓦诺那样面目可憎,也不像类似文学作品里借助女人飞黄腾达的小白脸那样令人厌恶。可能作者司汤达出于对这个人物的偏袒和热爱,所以有意无意美化他吧。于连最后没有成功是因为他还是不够坏啊,他还是没办法让自己变得像周围的贵族一样冰冷无情。

哪怕在上流社会的染缸里浸淫很久,哪怕他后来也开始为了利益不顾一切,但他心里还是有高尚和仁慈存在的,良知是他的软肋。小说里他曾对德-瑞纳市长夫人说“我出身卑微,但我并不卑鄙。”;他不止一次为穷人们落下眼泪;他同情囚犯们被剥夺歌唱权利;他不愿意欺骗朋友;他热爱彼拉神父。不管怎样他心里还保留着人的尊严,也正是这一点尊严使他在污垢里仍然是可爱的,在罪恶里依旧是值得同情的。这正是因为于连不够坏,所以他是注定要死的,他的自尊心和无与伦比的骄傲不允许他苟活。

上帝让你遭人嫉恨,是为了保护你的自负。那么,为了你的自负,你愿意像于连一样选择放弃王冠,走上断头台吗。

______To the happy few

(献给幸福的少数几个人)

红与黑读后感精选 篇2

《红与黑》是开学时读的了,距今已过去三个多月,其实内容倒也真忘的差不多了。不过还是有一些想法的。

男主叫于连,是个木匠的儿子,不受宠爱,被父亲欺负利用,不过于连很聪明,也很有野心。他崇拜的人是拿破仑,他会偷偷藏起拿破仑的照片,不断翻阅拿破仑自传,激励自己成为拿破仑那样“成功”的人。起初我被于连读书的能力所震惊,他真的记忆力很好,虽然对神,宗教类的很不屑,但他是成绩最好的,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但当时也觉得于连真的很势力也很有野心,因为感觉他的每一步都很有目的。为了以后的发展进入了市长的家,当了家庭教师。他为了钱权细细密谋着自己的一举一动。见市长时应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他都要想一想。我觉得很累。但想一下,他也是个很有毅力的人,能够一直这样下去,但是总觉得他是自卑的。不管是面对瑞纳夫人还是玛特尔小姐,他开始虽然都是精心计划,勾引瑞纳夫人,追求玛特尔小姐,但奇怪的是,他也陷入其中。就是我发现他不是为了追求那种刺激,也许他一开始有些这种想法,但他并不是那种花花公子类的。特别是他要走的时候,他不惧被抓只为与瑞纳夫人告别,他在花园苦苦等待只为与玛特尔小姐相遇。他在每次爱情中都深陷其中,并甘愿牺牲自己。说他有野心,是的,他野心很大,他渴求钱权,但他有有一种天真,那种面对感情的天真,一点也不顾世俗,也不顾被伤害,如飞蛾扑火一般。

他是很稚嫩的。对于于连,瑞纳,玛特尔,三个迥然不同的人。瑞纳夫人明明之前那么爱于连,可是她更爱自己的孩子,她也许可以不顾世俗的眼光追求爱情,可是她害怕自己的孩子因此受伤害,所以当孩子病了,她以为是自己犯了错误所以上天惩罚她的孩子所以她与于连一刀两断,到最后还举报了于连。她把她的爱看成是一种罪孽。至于玛特尔小姐,她很嚣张跋扈,与其说她喜欢于连,倒不如说她喜欢的是叛逆的感觉。她和于连在一起,只是因为她没见过于连这样的人,于连一开始对她是没有太大好感的,所以玛特尔是有一种征服心的,她想要占有于连,借此彰显自己的不同,同时她也渴望被征服。她的表现欲太重了。同时也很叛逆。所以,当于连表达出对她的爱意时,她迅速褪去了新鲜感,征服欲,她觉得没有挑战性。这个女生太可怕了虽然很聪明美丽,但是,她不真诚。红与黑里的人都是复杂的,我不能说他们是绝对的好人或坏人,只是感到他们的生长环境塑造出了他们这样的性格。他们的发展是意外的,但是也是合理的。因为他们的性格确实就是这样的。所以,看完后,我只是感受到了复杂,还有合情合理。伦理,道德,爱情,神学,宗教,军事,权利,自由,看似矛盾的大家相互碰撞交织,竟也可以这般的不可思议又合情合理。所以呀,人果然是很复杂的呢。

红与黑读后感精选 篇3

《红与黑》讲述了一个懦弱腼腆的平凡青年的一生,他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为了实现自己的野心,而孤身一个人在一个森严的社会上辛苦奋斗,其间种种不光彩的手段。他自以为踏上飞黄腾达的坦途时,社会却无情的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这本书虽然有着复杂的感却像我们很好的描述了但是法国社会的现实与残酷。有人说,这本书不太适合小学生读而我却不认为,一个在糖水中泡大的孩子永远都不会知道纯咖啡的苦。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中,这样的事还在发生,我们这些所谓幸福的90后们,有谁亲生体验过旧社会的苦?试问一下,孩子受一点苦,父母们舍得吗?试问一下,你愿意吗?一个过分天真的孩子,在他步入社会时会吃很多苦。如果一个人只知道一件事情的好处而不知道它带来的坏处,那这还叫是非分明吗?早点让孩子看清社会的丑陋有什么不好?

这本书的主角于连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青年,他家并不富有,可以提得上穷了,但书中的人都给了他尊重,一个贵族对平明的尊重,在当时的法国是多么不可思议的啊!但在生活中,在21世纪,穷人受到尊重了吗?没有!这代表着什么?时代在飞跃!人的素质在退步!科技在踏步往前跨,素质在大步往后退。

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作者[司汤达]用生动的语言来描述了一位青年短暂的一生,让我们看到了现实的残酷。

红与黑读后感精选 篇4

美源自于我们对生活的不断认知,她何时成形、何以成形,我们无从得知,只知道她是潜移默化的,并在某一时刻蓦然出现在脑海中成为一种近似神圣的标杆,颇有一种“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味。

少时我们可能憧憬着一位少女或少年,并将其放在自己内心期待的美的框架中,然后在人群中寻找某一个闪光点,再将其放大到极致掩盖其他形形色色的污点,最后美感带来恋爱的芬芳留下无限回忆。

壮时我们可能期待着富有的生活、响亮的名号与美满的家庭,在最艰苦的环境中忍耐、掩藏伤痕、走向美好的风景。

老来我们则可能享受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宁静淡泊的田园生活,像苏仙一样,放荡自我、沉浸江海之间。

美随着我们的成长,或是升华,也有泯灭。

由于出生低劣,于达厌恶碌碌无为的生活,他野心勃勃想做拿破仑一样的男人。于连首先把社会和他人作为自己的标准。见到龙骑兵的威风,他就想成为军人。见到本堂神甫的权势,他就像成为教士。我们可以看到他对飞黄腾达的渴望,但这个愿望时刻在改变,是不坚定的。只能说于连此时对美并没有清晰的概念。他是盲目的。

我们经历平凡、苦痛、麻木,等待心目中美的救赎,在一丝曙光之中,拼尽一切。

但美本身也拥有惊人的力量,她在记忆的烈火中涅槃,然后用自己的火焰烧透灵魂,只不过这个过程可能漫长、可能短暂、可能永远不会完成。

当于连在瑞纳夫人面前把野心望穿的时候,斯丹达尔指出“从未爱过也从未被爱过的于连觉得做个真诚的人是那么甜蜜愉快”也就是说此时于连对美的感受发生了潜在的改变,在那么一段时间内,他隐隐感觉到什么是美好的。但在法国迂腐黑暗的资本主义的统治下,于连走入错路。他远征巴黎,远离瑞纳夫人,征服玛特儿并在精神上产生强烈而真诚的钦佩和喜爱,进而暂时获得了异变的美。而司汤达显然不愿意美被黑暗泯灭,瑞纳夫人的的一封信成为于达落狱的导火索,然而于达入狱后居然冷静下来,并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可谓巧合,亦是奇迹。当时于连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向他所仇视的那个阶级和他所抱定决心加以反抗的社会屈膝投降,乞求和接受它的恩赦。这样他在肉体上虽然能够得生,但在精神上却将宣告死亡。另外,就是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的至美,把对人生的挑战坚持到底,回到最初的美好。这里我们明显可以看出司汤达对美的追逐——选择瑞达夫人,挺身赴死。

美不是被动的,她在无形间净化宿主,试图把误入歧途的游子拉回正轨。人生在美的感染下前行。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美往往是我们生命的极端,我们都已拥有美有时又何必称为美呢?人可真是复杂又可悲的生物,在拒绝中同流合污,在错过后空剩感慨。然而天性中我们又有美的灵气,在自然脉动中诞生,在宇宙的星空下成长,这是幸运。因为美,迷茫之人也有走出迷雾的小径,堕落之人也有爬出深渊的台阶,一切姗姗来迟而又恰到好处。当美达到生命的极点,死亡也只是过客。

也许我们无法言说什么是美,但我们知道何为丑陋,排斥与之交杂的一切,然后一切自然就获得了美感。卢梭认为资本挤兑是丑恶的于是他选择了瓦尔登湖,苏轼以为朝堂内斗是难堪的于是他选择了西湖。于连的生命像蜉蝣一样短暂,但却像掠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灿烂。他生命中的高潮是两次非同寻常的悲剧性爱情。于连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的内心世界深刻而复杂,他既卑怯又勇敢,既狡猾又真诚,既老练又天真,既复杂又单纯,所有这些水火不容的对立比较,其实恰恰把美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人生最可悲的恰恰是多年以后成了当年自己最厌恶的人。这一点上于连是成功的。

《好书》读后感(精选4篇)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好书》读后感(精选4篇)”,敬请阅读,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好书》读后感(篇1)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有文学类的,科普类的.....但是有一本最令我难忘,它与别的书都不一样,它是教我们如何理财的。

这本书就是《小狗钱钱》。它是德国作家舍费尔的作品。它在德国、日本、法国、英国等国家都很畅销。书里的吉娅是一个普通的12岁小女孩,一次偶然的机会,她救助了一只受伤的小狗,并给它取名叫“钱钱”。没想到钱钱是以为深藏不露的理财高手,它彻底改变了吉娅一家人的财富命运。

《小狗钱钱》不仅改变了小主人公吉娅的财富命运,也改变了我的许多想法。从前,我不会支配金钱,有了压岁钱,零花钱,只会买一些没用的小玩意儿。既浪费钱,又占地方。知道了我不理财,财不理我。今年,我要把我的压岁钱分成三份,一份存起来,一份用来买学习用具,另一份存在我的梦想罐——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罐子里。这些钱都用出去了,该怎么把它挣回来呢?我要平时帮妈妈做家务挣钱(除了该干的活儿以外),给邻居的小朋友卖我用过的,不用的玩具、书籍挣钱;还可以办一个小小书店,通过给同学借好书挣钱。

“欧洲第一理财大师”博多·舍费尔用生动的理财童话,教会我如何从小学会支配金钱,而不是爱金钱的支配;如何像富人那样思考,正确的'认识和使用金钱;如何进行理财投资找到积累资产的方法。让我早日实现财富自由。

《好书》读后感(篇2)

冬夜,灯下,品一杯茶——暖暖的冒着热气的红茶,看一本书——能使人感动的书,这是我的喜欢。记得开始看《平凡的世界》也是在一个冬夜……好书难求,就像知音难觅,《平凡的世界》就是我认为的一本好书,它写得很真,值得细细品味。这本书使我感动的是书中人物的情与爱,为里面敢爱的年轻人而感动。书中主要描写的是这样一个农民家庭:兄妹三人,大哥孙少安是村里生产队长,在读高中的弟弟孙少平,在读初中的妹妹孙兰香,父母亲都是淳朴老实的农民,还有年老卧床的祖母…贫穷时时困扰着这个黄土高原上的农民家庭,但他们的内心也有情有爱,还有“穷则思变”的努力向上的精神。书中的几段情与爱的描写很细腻,也蛮感人。孙少平与郝红梅,两个处于相同贫穷境遇的年轻人,同样有年轻而敏感的心,因同样酷爱读书而相知,继而有了似是而非的青涩初恋。他俩朦胧的情似乎注定会无疾而终,有些无奈的感觉,但我想我们大都都有过类似的经历吧!

田润叶对孙少安勇敢告白少女爱慕之心也很感人。但是孙少安为了挑起贫困大家庭的生活重担,不想拖累她,始终将这段情深埋并且在她告白之后匆匆结婚以期让她另觅佳偶。但是痴情的润叶却终不能忘情。或许有人会因此而痛骂逃避的少安,但我想他那份期望心爱的人得到幸福的心是很真,很灼热的。还有使我感动的是高干子女田晓霞对孙少平的爱。他们因晓霞的表姐润叶和少安的哥哥孙少平的缘故认识,同校不同班的他俩因一起排练节目进而更加深友谊,或许爱的种子也在此时以埋下。成为记者后的晓霞勇敢的向孙少平表白了自己的爱,并且相约两年后古塔下的再一次相聚,然而晓霞就在约定的前几天却因采访遇难。可以想见,当少平得到相爱的人遇难的讯息,会是怎样的撕心裂肺啊!可能有人看后会觉得,他俩的爱似乎毫无来由,但我要说,年青人的爱有时就是毫无来由,年轻人就是要敢爱敢恨,活着,有爱才好。

当然,光有爱的生活只可能是幻象,书中的哥哥孙少安为了弟弟妹妹能继续学业从13岁起就回家务农,一步步克服困难成为出色的生产队长。为了摆脱贫困,开起砖场……都体现了他的家庭责任感和努力向上的精神;弟弟孙少平为了改变贫困家庭面貌,能给能砌上几孔砖窑,外出玩命工作……“穷则思变”他们的努力也使我敬佩。

《平凡的世界》是一本很好的书,我为看过这本很好的书而高兴。

《好书》读后感(篇3)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金铃的故事。她今年11岁,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因为胖,脸,鼻子,嘴都是圆嘟嘟的,一看就叫人喜欢,一喜欢就忍不住要在他脸上就一把。脸蛋揪过上千回,都快被揪出茧子来了。

他的学习成绩很差,也经常丢东西,有一次,他妈妈买了一大盒橡皮擦,没过几天就被她用光了,还真是个丢三落四的人!

金铃是个善良,正直的女孩。虽然学习成绩一般般,但为了老师和家长满意,还是做了种。种努力,最后和同学一起走进考场。

这本书有个令我大笑的地方,有一回正上公开课,金玲觉得鞋紧,觉不舒服,就悄悄在课桌下把鞋脱了。过了一会儿,老师问一个关于近义词的问题,金铃积极举手。老师认为金铃回答这个问题很有把握,就点了她的名,金铃起身站立的瞬间才意识到自己是光着脚的,赶忙低头到课桌下找鞋,找也找不到,原来鞋被她踢到前面同学的座位下去了。教室里当时坐着二三十个听课的外校老师呢!金铃的语文老师气得面红耳赤,鼻子都歪到了旁边。看到这里后,我轰堂大笑了十多分钟!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做好孩子不一定要成绩好,重要的是要善良,正直,诚实,宽容的高贵心灵,每个孩子都能成为好孩子。

《好书》读后感(篇4)

《左手沉思录右手智慧书》,讲述的是人生的智慧。通过读这本书,系统地梳理了个人处世的方法。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仁爱、真诚对每一个人。

人与人之间,像牛顿第三定理所阐述的一样,力之间的作用是相互的。以仁爱之心真诚对待每一个人,他人一次不能感受到,但是只要持之以恒必能得到他人真诚的回应。在生活中,我们最难做到的是对与自己意见相左或相反抱以仁爱之心。历史中也是如此,很难有人以仁爱之心对待对手。其中典范是,王安石和司马光政见不同,但不妨碍他们是最好的朋友。读这本书,给我最大的震撼便是以仁爱之心对待他人,容忍他人的不同意见及不涉及原则的冒犯。正如书中所讲,武力可以使人屈服,但是不能使人心服。在用心生活的过程中,要极力收敛自身的戾气,心平气和去听取并尊重他人不同意见,因为所有意见都不是无缘无故的。即便是看起来非常不可思议的意见,都是所持者在一定条件下用特定思维思考所得出的。我们需要做的是,以仁爱之心对待各种意见,思考各种意见的来源,结合自身的情况作出相应判断及行动。当然,这里仁爱之心指的是扩宽自身的胸怀,使之容纳不同意见或不违背原则的事和人。但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需要把握度,在怀有仁爱之心的同时,对违背原则的事物不予以姑息。

2、淡化利欲之心。

利,正如其形,左禾右刀。在刻意追求利益的同时失去了对于人生更重要的快乐。人心不足蛇吞象,这是古语,是前人对人生的经验教训和总结。对于利欲,在我看来是生活的附属品,要把它当做成生活的点缀而不能当成每时每刻的必需。世间其实道理大都相通,人生其实也是一场特殊的比赛,最大对手是自己。与现实生活中的竞技比赛一样,用平常心去比赛反而能得到最好的结果,越是看重结果却往往事与愿违。在人生的比赛中,用平常心去做最好的自己,不苛求利益也不一无所求无上进之心。

3、坚持自我,保存自身的色彩。

随他人大流,失去自我不是明智之举。每个人都有独一无二的特质,我们需要做的是用知识充实自我而不是盲目去改变。一切方法或经验都是有范围和条件的,在充分认识自我的情况下,应用方法和使用经验。坚持自我,首先要知我,所谓知我指合理认识自身各项能力。在知我的前提下坚持自我,才能做到与时俱进的自我,即不盲从他人的观点和不被他人意志所左右,同时自我也要不断发展进步,不能原地踏步。

4、做一个把握时机的人。

机会往往是一瞬即逝的,大多数人总是认为自己把握能力超群,却忽视平时的积累。但是,实践总是告诉我们,机会更愿意青睐那些有准备的人。所谓厚积薄发,正是我们需要追求的,在平时的工作学习中不断学习积累,多总结、多思考。个人各方面的素质上去了,在面对机会的时候就可以达到游刃有余。有一句话是“有实力的人才会充满自信”,自信通常来自于自身的实力,无论是知识还是阅历都是自信的资本。对于准备,我总结了如下几条,“用心、细心、专心”。用心,凡事都要认真,用心揣摩和与人交流以得到合适、合理的方法。细心,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这需要注意力非常集中,把握事物发展态势的细微变化。通过细心学习和观察,得到支撑判断的依据,使我们的判断更加客观。专心,这是高效学习的必备。在学习各种知识时,首先使自己完全静下来,充分投入学习中。只有在专心的状态下工作和学习,才能使效率达到最高。

5、每日三省吾身。

不断自省,不断总结才能使人进步。若是没有总结,学习的内容再多也无法真正成为自己的东西。我们所向往、追求的行为或素质,往往不能一蹴而就,通常是通过不断的调整才能达到峰值。自省,是最佳的调整方案。通过每日三省,总结分析自己的进步与不足,从而将所学与自身融合,成为无缝的整体。

沉思智慧,生活的点点滴滴都是智慧。我们需要的是用心灵去聆听、感受,不光是用眼睛去看、用耳朵去听。当然,仅凭自我感悟也是不够的,我们需要阅读更多的书籍,从书中去听取他人的观点,去追寻前人经验教训的总结,去拓宽自身的视野。

罪与罚读后感精选4篇


请阅读以下读书笔记吧精心收集整理的罪与罚读后感精选。在阅读过一本好的作品后,我们可以对生活产生更加积极的态度,优秀的书籍通常能够深入我们的内心。读书中所想的宝贵思绪可以记录在读后感里。有需要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罪与罚读后感精选(篇1)

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俄国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罪与罚》是他的一部卓越的社会哲理小说。与许多的俄国当代小说一样,作者在《罪与罚》反应了俄国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探讨了贫穷与犯罪等一些社会问题。

《罪与罚》是一本社会心理小说,在世界文学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小说以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犯罪及犯罪后受到良心和道德惩罚为主线,展现了拉斯科尔尼科夫在杀放高利贷老太婆和老太婆的妹妹后矛盾的内心世界。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总感觉读不下去,但是慢慢地就会发现,里面充满了玄机,让人感觉压抑,想要大声的呐喊。

书本中最吸引人的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对拉斯科尔尼科夫犯罪前后的心理描写。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一个典型的具有双重人格的形象:他是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穷大学生,一个有正义感的青年,但同时他的性格阴郁、孤僻。他在公园碰见被人骚扰的年轻女子,他用他自己仅剩的几个钱为她付车费送回家。在马尔美拉陀夫被马车撞伤的时候,他把他送回家,看见他们连举办葬礼的钱也拿不出来,又拿出母亲今天刚寄来的钱送给他们一家孤儿寡母。要知道那些钱是来之不易的,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母亲以养老金作抵押向别人借的,是他所有的钱。但同时他又是一个让人难以琢磨的人,阴郁、孤僻……他让贫穷给压垮了,他欠了女房东一身债,怕和她见面,甚至害怕见到任何人。总是像猫儿样从楼梯上悄悄地过去,偷偷溜掉,让谁也别看见他。这个年轻人心里积聚了那么多愤懑不平的怒火,他蔑视一切,所以尽管他有青年人特有的爱面子心理,有时非常注意细节,可是穿着这身破烂儿外出,却丝毫也不觉得不好意思。

表面上看来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作为一个救助者出现在马尔美拉多夫的家中,他先是把受伤了的马拉美拉多夫护送回家;在其死后又出资帮助其孤儿寡母安排葬礼;在索尼娅受到陷害时又助其洗清冤屈。卡捷琳娜甚至将其当成家里的靠山和救星,指望着他能够帮助她开办女子寄宿学校,从而彻底摆脱贫穷悲惨的命运。而实际上马尔美拉多夫一家才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拯救者。当拉斯科尔尼科夫救助重伤的马尔梅拉多夫后,之前痛苦不堪的心灵却因一个怜悯和救助而有了全新的感觉,心中产生了一种生命感和力量感,觉得自己的生命并未和那个老太婆一起死去。而索尼娅正是他最终获得拯救的“圣母”。

《罪与罚》中写的最多的就是罚,“罪”只是仅仅占了全书的前面两章,而“罚”贯穿了大半。不是身体上的惩罚,而是比这更严厉的道德的惩罚。所以法律只是我们一种惩戒犯罪的一种途径,而另一种就是人内心心灵深处的谴责。有时候法律不能使人认识大自己所犯的罪,而心灵深处的谴责则会让人更明白自己所犯下的错误。

罪与罚读后感精选(篇2)

爱和谦卑-罪与罚读后感1000字:相对索尼娅的谦卑,无疑拉斯科尼科夫是骄傲的,是非常的骄傲,自命不凡。他拒绝到十字街头认罪,因为他自觉比众人高人一等,也以免受到众人的嘲笑。他也拒绝去找波尔菲里自首,因为那会让他处在一个被打败者的地位。他也拒绝承认自己是一个罪人,因为那意味着他要弯下脊梁。他的心何等的骄傲和刚硬。

在强烈的活下去的渴望下,最后他还是自首了。他的自首并不是认识到自己的罪恶,而甘心接受正义的审判。他的自首只是在走投无路时而有利于自己的唯一的出路。在他的处境下,他只有三条路,要么自杀结束痛苦的生命。要么丢掉感情和爱成为强者,这意味着变得毫无人性。要么自首,换换新鲜的空气。自杀,没有那个胆量。越过良心的障碍,他也做不到。剩下的只有自首。自首前,他甚至把希望放在斯维里加洛夫身上,把他当成救命稻草,期望他有个什么出路。结果大失所望,要想活下去只有自首了。拉斯科尼科夫自首是因为他还比较珍惜自己的小命,他想保命啊。

在监狱中,他病倒了,压垮他的是自尊心。他为他的自首感到后悔,也为自己的软弱和渺小而懊恼,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他认为是他的懦弱和无能,才让自己做出了荒唐的决定,以至于忍受这个不必要的羞辱。他认为是他的软弱无能把他自己给毁了。他既不认罪也不服罪,要说他是个罪人,他不服。他只承认犯了刑事罪,他只承认自己失败了,所以才被定为有罪。要是成功了,他了就是伟大的人类恩主了。

他在监狱中也一度迷失,失去了生活的信念。从前的信仰和理想因着他的失败而破灭,因此他在监狱中郁郁寡欢。活着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人没有信仰和理想,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拉斯科尼科夫是一个有信念的人。他是一个可以为理想和信仰献出生命的人。哪怕他的信念和理想是为了获得权利,为了满足欲望。人活着只是为了生存吗,像动物那样?人和动物不同,人活着需要信念,需要信仰,需要知道活着的意义。

是什么给了他活下去的信念呢?我们说了,是爱,是索尼娅的爱,也是他母亲和妹妹的爱。有血有肉的生活代替了冰冷的理论。只有爱才能温泉冰冷的心。拉斯科尼科夫需要被爱,也需要爱。越过良心的障碍意味着要放弃一切的感情和爱,那是拉斯科尼科夫受不了的,那是彻底的孤独。在索尼娅爱的力量感召下,拉斯科尼科夫慢慢的重拾感情和爱,重获人性,重获新生。他找到了可以活下去的信念。

拉斯科尼科夫向爱靠拢,也是亲手对自己理论的终结。或许这时他可以真正正视自己的良心,看到自己灵魂里的恶而谦卑下来,认罪服罪,甘心接受正义的刑罚。当一个人真正谦卑下来,当一个人真的看到自己的罪时,也是他归向上帝的时刻。

罪与罚读后感精选(篇3)

初次读这本书只是一种浅意识的认识,但当第二次读完它时,心却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震憾心灵,与其说它是一部小说,还不如准确地说它是一部心理巨著。

这是一部浸透着血和泪的社会悲剧,一部酣畅淋漓地剖析了一个罪犯内心世界的心理小说,小说以刑事犯罪为题标,写的是罪与罚。主人公是一位大学生名叫拉斯柯尼科夫,为贫穷所迫,他不得不中途辍学,他住在一个衣柜似的陋室里,像只猫一样整天躲避着他的房主,只靠着母亲省下来的一点抚恤金过日子,在他走投无路的时候产生了一种理论。他把人分为了两类,一类平凡人,另一类是统治者,不受法律的约束,可以为所欲为的人。于是他铤而走险,举起了发抖的双手,用斧子砍死了一个放高利贷的老太婆,抢走了她的钱和首饰。事情虽然干得不顺利,但又由于某种巧合,他竟然完全地逃离了死场,后来警方也找到了一个假凶手,然而他虽然摆脱了法律的惩罚,却受到了另一种可怕的惩罚—道德与良心的惩罚。

这本书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同时也揭露了人丑恶的一面,被金钱而丧失了良心、丧失了自尊。而在当今的社会没有那种社会的压迫,也没有那种丑恶,但人心还是有那种的丑恶之人,为了钱不择手段,在如今社会比比皆事,让人感觉不到人内心的美丽。

罪与罚读后感精选(篇4)

这本小说是俄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为他赢得了世界性的声誉也是俄国文学的卓越代表。

这本小说主要讲一个被贫穷压的喘不过来气的大学生杀死一个放高利贷的老太婆之后的犯罪心理,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虽贫穷却不自卑,相反,他创造了二类人理论,他认为放高利贷的老太婆仅仅是一只有害的且无益的一只虱子,他从不后悔杀了老太婆,唯一使他后悔的是他将老太婆的妹妹杀死了,这也成为后来他自首的导火索,最后在索尼娅善良的感染下将他的人本性的善良挖掘出来彻底改变了这位大学生的一生。

索尼娅是位善良的信徒,他为了家人去领了黄色执照,她也多次想过自杀仅仅是因为一句“那他们怎么办?”找回生活的信念,即使他的母亲不止一次的打他骂她,她也只是认为她的母亲只不过是太痛苦了,她从不放弃希望尽管现实一次又一次的使他不得不为之惊叹,恐怖但仍然保持着对生活的向往。

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他有典型的人格分裂,他非常冷漠而又孤僻,易怒不安又骄傲自大,但他本性善良乐于助人原是一位无神论者,经过索尼娅的感染下渐渐相信上帝,对生活充满信心也与索尼娅产生了纯洁的爱情。

本书只有第一部分讲的是犯罪剩下的五部分讲的都是饭最后的心里惩罚这本书通过对主人公的心里描写深刻的揭示了当时沙皇统治的黑暗社会,这本也给予读者极大地震撼,故事情节波澜起伏非常具有感染力。

读后感城南旧事(精选4篇)


长大后读书,心里都会有不一样的感悟。每个人都从作品这本书学到了很多东西,为了不忘记心中所想,我们通常决定写一篇作品的读后感,有没有具有参考价值的作品读后感范文呢?下面是栏目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读后感城南旧事”,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读后感城南旧事 篇1

每个人都有一个童年,但每个人的童年都与众不同,就像海边各种各样的贝壳,散发着五颜六色的光彩。《城南旧事》口味着主人公英子的童年。

英子的童年是单纯的,她与被别人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谊,三天二头地往惠安馆钻,与一个”小偷“写下了,认真的听”小偷“讲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感到伤心和难过。

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看到了大千世界的悲欢离合,那里有一种想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间复杂的感情。

英子是个聪明伶俐好奇心很强的孩子,当英子初次见到骆驼时,便对骆驼产生了浓浓的兴趣,英子爱问为什么,还会与大人与大众不同、天真的想法。

当童年离英子远去,病弱的爸爸要求英子去历练,并且告诉英子:无论什么事,只要硬着头皮去闹,就能闹过去”。此时英子的内心非常矛盾“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爱花儿、爱生活、爱孩子的爸爸去世了,小学毕业的英子告别了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担负起了责任。随着父亲的去世,英子思潮起伏,见眼前之人,忆从前之事。英子失去父亲的高愁别绪与无常人生的悲欢离合营造出浓浓的情调,余音绕梁。

为什么我们总是羡慕孩子的无忧无虑?那是因为他们的世界里没有戒备,只是单纯的。看见夕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的悦耳的骆驼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

读后感城南旧事 篇2

在挥翼的梦里,在飞溅的时光中,我们都会长大。长大后,蓦然回首,在灯火阑珊,光点游离的地方,一些往事涌现。而林海音将这些往事整理成册,偶尔打开,即使书册泛黄,也会得到一种幸福。

林海音原名林含英,小名英子。当她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她就跟着父母远赴北京。当时思念尚未浓稠时,北京小胡同里新鲜的事物让英子感到十分新奇。惠安馆门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奶妈宋妈、沉疴染身慈父……她们都和英子玩闹嬉戏、谈笑倾诉、一起生活过。如今,50多年过去,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也许物亦非,远离北京的林海音还是情意缱绻。她心中的哀伤淡淡的,思念浓浓的。

“我站在骆驼的面前,看它们咀嚼的样子:那样丑的脸,那样长的牙,那样安静的态度。它们咀嚼的时候,上牙和下牙交错地磨来磨去,大鼻孔里冒着热气,白沫子沾满在胡须上。我看得呆了,自己的牙齿也动起来”这是《城南旧事》里的经典片段,出自《冬阳·童年·骆驼队》。这一对骆驼到英子的胡同中拜访,引得英子不由得近近地观察起它们来。冬天里,阳光透明如醇蜜,播撒下温暖,空气中的热气幻化成浓稠的白雾,被白雾簇拥卷裹着地骆驼是那么安静憨实。英子也从它们身上学到了一份沉着从容。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是啊,人生旅途这么长,肯定会有许多挫折困难,但是怀揣着一颗沉着从容的心,看着整条路上的云影月光风声水语交错重叠,脚步一点点堆砌,狂风骤雨总会过去的,阳光彩虹总会出现的。

《惠安馆》这篇文章表达了一个孩子单纯、纯洁、纯粹的感情。她会简简单单冒冒失失的蹦出一句“我喜欢你,秀贞”;她会经常去找秀贞,帮她打扫屋子,安慰她;她会抹去秀贞的眼泪,用温润的手去撩起她的发迹。“喜欢”——一个安静而热烈的词,在英子的唇中吐露出来,显得更加真诚。喜欢这种发自内心的感情,不像爱,是可以让你不经意间为对方做出许多却不求回报的。在这种真情的渲染下,她们会收获许多的温热与感动。

往事如潮,一次次漫上岸,一次次触碰心中那块礁石的吃水线。

只要情在,往事已会在暂时的挥发之后永远沉淀在心里。旧事已故却依存,只要情在。

读后感城南旧事 篇3

林海音写得故事里面总是包含着真挚的情感,她写得《惠安馆》里面的疯子秀贞,有时候说话是有点不靠谱不沾边儿的,但人却是一副好心肠。秀贞带着英子讲故事,用指甲花涂指甲,到最后带着小桂子离开。

刚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有些没头绪,但是越往下读,画面就越清晰。故事写得很细,连妈妈和宋妈奇怪的方言也了写下来,她写自己迷迷糊糊地生病时的那种感受,很贴切,也很真实。

我最喜欢的还是那一篇《我们看海去》,从小英子去捡皮球发现那堆盖着铜盘子叠得整整齐齐的物品再到发现那个人,她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就像分不清《我们看海去》那篇诗篇里的海和天一样。

最后抓贼时,英子发现被抓的那个贼就是草丛里给她讲故事的人,她怎么也不会相信。也许那个长相老实的小伙子是一个好人,为了供弟弟上学读书,才被迫走上偷窃的道路。

因为从他的言谈举止可以看出他并不坏,因为他斜靠在邮包袱上,给认识不久的小英子讲自己和弟弟的故事,而且在林英子学长们毕业的时候,他的弟弟还当着全校同学的面为同学们领毕业证书,是他为弟弟出钱坚持上学,还期待他漂洋过海去留学呢。

可是当时是多么不公啊,也许因为当时社会条件又差,他找不到工作就没法送弟弟去上学,就像现在大城市里打工的农民工们,为了自己的孩子们不得不背井离乡来到陌生的城市,几年也回不起一次家,拼死拼活的为家人赚钱,真是好辛苦。

所以林海音看社会很真实,有真情实感,也写出了许多人的心声。

读后感城南旧事 篇4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离别多”。

一首人们分别时常常会想起的《送别》,让我幻想起将来我将与亲人、朋友、甚至同学分离时的场面。我想,我们大家会拥抱在一起痛哭流涕着,并对他们说出我憋了好久好久的真心话。

我所想象的画面曾出现在一本名叫《城南旧事》的小说里。小说中的主人公林英子从6岁到小学毕业之间,经历了许多让人揪心、发人深思的事儿,每一件事儿,都与她有关,而且每一个人的离去,都是她亲眼目睹的,这些回忆令她刻骨铭心地记在了心中。

英子的好伙伴儿,妞儿,与“疯”女人秀贞之间有着一种谁也无法预料到的母女关系。小桂子(妞儿)被秀贞生下后,家人却发现,孩子他爹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了,所以他们只能瞒着秀贞把孩子给扔了。不料,小桂子又被秀贞的邻居出游时给捡到了。妞儿长大后,没有任何一句怨言地饱受她养父养母的折磨。不仅如此,她还要出去唱戏,给家里赚钱。经过多次交涉,英子最终把妞儿带到了秀贞面前。秀贞发现,妞儿脖子后面有一块儿与小桂子一模一样的胎记。于是就在那天晚上,秀贞正准备带着妞儿去找她爸爸时,一辆风驰电掣的火车将她俩轧得血肉模糊。

读后感彼得潘精选4篇


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之后,自己能学到的知识很多,感悟也不少。写读后感没有固定的套路,关键就是要做到观点鲜明,感想深刻,下面的“读后感彼得潘”相关内容主题,是由我们为您提供的,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彼得潘 篇1

人不长大多好,那么他会整天无忧无虑的生活。但是,这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可就有那么一个人就真的长不大,那个人就是小得潘。

他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可是自由过头并不是一件好的事情。他自己的影子嫌弃他不跟着他,他伤心地哭了。只有童话故事能安慰他,只有温蒂能安慰他。可是他没有父母,没有感情,他长不大。小飞侠的自由性子注定了温蒂和那些孤儿都会离开他,他们必须长大,在现实世界中长大。而他必须孤单地飞,飞在无忧的世界里,永远做个孩子。

人都有不想长大的时候。觉得成人世界太多烦恼,太多金钱、利益的纷争。觉得只有孩子的世界才最干净、最单纯,只要心里感到快乐就好了,其他的什么也不用想。想像童话故事里说的去和海盗决斗,去森林探险,想一直和伙伴们一起玩,不回家。

可是,有得必有失。不长大的孩子,在逃避了成人的烦恼和责任之时,也错过了长大的快乐和情感的体验。错过了许多成长的经历,也就少了对世界的感悟,对自己的认识,少了成熟的心智。

人生不可能简单得就像童话世界或童年一样。没有人可以像彼得潘一样永远不长大。但是我们可以在长大的同时保持一颗童心,保持着对世界的好奇心,对未来的探索精神。

这本书给了我一个起发:人总会慢慢的长大,在这成长的过程中,我们要在生活中学会自理,在学习中我们要敢于面对难题,敢于挑战难题,最后战胜难题,为美好的明天而努力!

读后感彼得潘 篇2

我从小就有一个梦想,就是插上翅膀飞向蓝天,看一看白云多柔软、瞧一瞧太阳多明亮。读完了《小飞侠彼得潘》,我好羡慕彼得潘。

彼得潘有三个朋友——温迪、约翰、迈克尔。彼得潘在他们家教会了他们三个飞行,就带三个人飞到了彼得潘生活的地方永无岛。在永无岛上温迪他们三个认识了图图、卷毛和五个小男孩,他们成了朋友。他们让温迪当妈妈,彼得潘当爸爸,真是太有趣了!永无岛上有无恶不作的海盗詹姆斯胡克和他的队员,还有印第安人。印第安人和海盗是一伙儿的。因为胡克作恶多端,永无岛上战争不断爆发,岛上几乎没有宁静的日子。尽管不幸事件接连不断的发生,彼得潘总能大显身手,想出妙计救出伙伴们。不过彼得潘也有缺点,那就是做了了不起的事情就瞧不起别人,自高自大。

我喜欢彼得潘,喜欢他的智慧和勇敢。每当遇到危险,他总能用智慧化险为夷。他勇敢,每当遇到困难,他总能挺身而出。当然,人无完人,有缺点才显得他那么真实、那么可爱。感谢这本书的作者杰姆巴里,是他给我们写出了这本好玩、有趣的书,小飞侠彼得潘在他的笔下才变得栩栩如生。这本书我会永远珍藏的。

小飞侠彼得潘读书笔记

这本书是一本令人喜欢的书,它的内容非常精彩,很好看!

故事中的主人公是温的,约翰和迈克尔,彼得温迪,约翰和迈克尔,被小彼得带到了永无乡,那儿有美人鱼、印第安人、海盗、野兽,其中海盗船长胡克的手是铁钩,彼得敢于胡克一决胜负,温迪和其他两人来永无乡时,彼得教会了他们飞行,每人还都有一个小树洞可以进出,这样安排是因为防止海盗进入最后侵入,最后温迪有了自己的孩子。

我有时也像彼得一样坚强,有时却又胆小如鼠,勇敢时有一次一条狗想来咬我咬住我的衣服怎么也不肯放嘴,当时一脚把它踢的四脚朝天,接下来它愤怒了,我与它斗志斗勇,最终我赢了。胆小时,我看到一只猫,它凶狠的朝我叫了几声,好像在说,走,不然我就咬你,我吓得魂飞魄散,落荒而逃,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一定要像彼得一样勇敢,千万不能像胡克一样,趁别人休息的时候去谋害他,这样才能当一个好人。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我希望你们有时间的话也看一下,故事中的情节是真的。

读后感彼得潘 篇3

《小飞侠彼得潘》是英国著名作家詹姆斯·巴里在 1840 年写的一本书,其实,小飞侠彼得潘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连环救人。

其中有几个人物是我最喜欢的,有文蒂,她是一个很漂亮的小女孩,还有彼得·潘,他是一个勇敢的孩子,他总是去救文蒂,还有加斯·胡克,他是这个故事中海盗的头儿,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这些了。彼得和一群丢失的孩子们还有海盗、红人和一些野兽们住在永无岛上。这个故事主要就发生在永无岛上。

加斯·胡克特别好玩,在这些海盗中,其中有两名海盗分别叫斯米和斯塔奇,有一次,他们抓到一个红人是酋长的女儿,名叫虎莲公主,他们正想把虎莲公主放到红褐岩上让上涨的潮水把她淹死,彼得对这种事情早以司空见惯,但他气愤的是,两个男人竟然欺负一个被绑住手脚的女人,所以他决定救虎莲公主,不过他做事总是有出人意料的方法,于是他就模仿胡克的声音说道:“啊嗬,你们这两个笨蛋!”“船长!”两个海盗吃了一惊,他们猜想胡克一定是游泳过来的,“快把这个红人放了!”彼得继续用胡克的声音答道,“但是船长…”“ 听见没有!赶快放人!”彼得叫道,“怎么,想试试我的铁钩子!”两个海盗立即把绳索割断,于是,虎莲公主就游走了。这时候,真的胡克来了,过了一会儿,胡克说,“那个红人在哪里?”“我们按照您的要求放走了!”斯米笑嘻嘻的回答,胡克说,“我可没说过那句话。”于是胡克问道,“环礁湖畔的所有人,你们听见我说过这句话吗?”彼得回答,“我听见了。”胡克说,“你是谁 ? ” 彼得说,“我是加斯·胡克。”胡克说,“不,我才是加斯·胡克!”胡克气得声音都哑了,彼得说,“不!我才是加斯·胡克!要是你再敢说一遍,我就用铁锚砸死你!”胡克只能用缓和的声音说,“既然你是加斯·胡克,那我是谁?”“你是一条鳕鱼,”彼得说。“啊!”胡克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一下子全都被击断了,“难道我们一直都被一条鳕鱼领导着吗!”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习彼得,他非常勇敢和聪明,这样他才能救很多人。还应该学习一下小天使丁卡·贝尔,她宁愿让自己先受难,也不让别人受难。

读后感彼得潘 篇4

一切孩子都会长大,除了一个人。那个人便是小飞侠彼得潘。

彼得潘永久是个贪玩的孩子,总是开心肠笑,高枕无忧地飞。在无忧岛,他和海盗决战,卸下别人一只臂膀;和其他没家的孤儿一同游玩,当他们的头儿。在实际城市,他每天晚上听温蒂讲灰姑娘、睡美人和白雪公主的故事。

他能够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可是自在过头便是孑立。由于自己的影子不跟着他,他伤心肠哭了。只需童话故事能安慰他,只需温蒂能安慰他。可是他没有爸爸妈妈,没有爱情,他不能长大。小飞侠的身份注定了温蒂和那些孤儿都会脱离他,他们有必要长大,在实际国际中长大。而他有必要孑立地飞,飞在无忧的国际里,永久做个孩子。

小飞侠彼得潘有许多其他孩子不曾阅历的高兴,可是有一种高兴他永久与之无缘。

人都不想长大的时分。觉得成人国际太多烦恼,太多金钱、权利、位置、名声的纷争,乃至是情感的纷争。觉得只需孩子的国际才最洁净、最单纯,只需心里感到高兴就好了,其他的什么也不必想。想像童话故事里说的去和海盗决战,去森林探险,想一向和同伴们一同玩,不回家。

可是,有得必有失。不长大的孩子,在逃避了成人的烦恼和职责之时,也错过了长大的高兴和情感的体会。错过了许多日子的阅历,也就少了对国际的感悟,对自己的知道,少了老练的心智。

人生不可能简略得就像童话国际或幼年相同。没有人能够像彼得潘相同永久不长大。可是咱们能够在长大的一起坚持一颗童心,坚持着对国际的好奇心,对未来的探究精力。不要失掉被感动的才能,不要失掉对日子对自己的满足感。每天看看天空,看看花草树木;享用每一顿饭,每一次歇息;在烦杂的日子中寻觅趣味;关怀别人的一起收成感动;时不时地对自己笑笑。简略的高兴才是最高兴。

尽管咱们每天都要面临杂乱的国际,可是每个人心里都有个无忧岛。安静的时分,回到无忧岛里飞一瞬间吧,一个人在无忧岛里飞那么一瞬间。

《曾国藩传》读后感(精选4篇)


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们的兴趣喜好,读好书则是我们做人的行动指南。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根据大家的需求,小编特意准备了“《曾国藩传》读后感(精选4篇)”,欢迎大家收藏与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曾国藩传》读后感 篇1

1.曾国藩终于认识到,行事过于方刚者,表面上似乎是强者,实际上却是弱者。这片土地上真正的强者,是表面上看起来柔弱退让之人。所谓“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所谓“大柔非柔,至刚无刚”。那些他以前所看不起的虚伪、麻木、圆滑、机诈,是在这片土地上生存的必需手段。只有必要时和光同尘,圆滑柔软,才能顺利通过一个个困难的隘口。只有海纳百川,兼收并蓄,才能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达到胜利的彼岸。

2.指出自己为人处世的四大缺点:偏激,好名,也就是过于重视获得好名声;喜欢公开批评谈论别人的过恶;做事有始无终;待人接物过于怠慢。

3.那么怎么做呢?也是四条:做事平心静气,更多地考虑他人的心理,站在他人角度立场想问题;更多地揄扬他人,表扬他人的长处;做事有始有终,越到后来越慎重;接人待物要更诚更敬。

《曾国藩传》读后感 篇2

曾国藩用兵可以用一个“稳”字来概括,左宗棠曾经讽刺他“于兵机每苦钝滞”“才短气矜,终非平贼之人”,但这样一个“结硬寨,打呆仗”的人,靠着稳扎稳打,拿下了一个又一个城市,哪怕曾经三次兵败到想自杀,最后居然把太平军硬磕了下来。

上半年有个大热的赛事——世界杯。作为一个四年凑一次热闹的伪球迷,这些年看世界杯有个体会,意大利队的比赛有点枯燥乏味,但成绩并不差,因为防守好;南美洲的足球注重进攻,比赛过程看起来很精彩,但常常漏洞百出。

由此可见,这个“稳”字,不仅适用于古代,也适用于现代;不仅适用于中国,也适用于世界;不仅适用于用兵打仗,也适用于各个领域。

人生是一个持续时间特别长的比赛,我们大部分时间并不需要关注“赢“这件事,而只要不输就可以了。比赛进行到半场的时候,很多对手就弃权了,或者失去了比赛资格,最后剩下来的就是赢家。

就像温家宝总理说的那样:“不要在乎一城一池的得失,要执着。”

《曾国藩传》读后感 篇3

终于耗时一年,磕磕绊绊的才读完这部密密麻麻写满1200多页纸的长篇小说。这么久才读完,并非全部因为妈妈说的那样,读的仔细,并时有笔记。诚实的说,这两本书大部分是在火车上读完的,在家静下来的时候到很少读了,因为有更多急需去读的东西。

这本书是老爹强烈推荐。他如此强烈的推荐,甚至于,有一段时间,天天谈话不离《曾国藩》,搞得我甚是抵触。我对于这个事是这么看的:《曾国藩》这本书与它的主人公确实在历史长河中名流千古,读一读确实有必要,也一定有益于修生养性。但除了《曾》就是《曾》的这么劝,只能说明我换一种委婉的说话吧。比如,偶然有一次,我吃了一次肯德基,美味可口,便深信肯德基的烤鸡是世上最棒的烤鸡,所以我每次吃饭都推荐人们去那吃;可是直到有一天,我来了澳大利亚,各式各样的烤鸡数不胜数,我便惊醒,以前那么强烈的追逐的东西,也不过是茫茫美食中的冰山一角罢了。远了不说,与曾文正公同时代的豪杰不胜枚举:张之洞,李鸿章,左宗棠与曾文正公同称晚清四大名臣,他们每个人都各领风骚,每一个人的经历和成就都值得学习。而固步于曾文正公一人,无疑将对于史集认识的局限和粗浅暴露无遗。读完《曾》只是很平凡的一步,没什么好炫耀的。我读了,不代表我就能功成名就;我不读,也不至于就一事无成。希望老爹能对我的话有个深刻的认识,以后不要再看完于丹就建议我读《论语》(悉闻于丹在北大被学生们哄下台,心情极为爽朗),看完易中天就建议我读《三国演义》,自己读完《曾国藩》就马上如获至宝般的建议我也赶紧读您不也是将近知天命之年才重新又读的么?我能鄙视一下而立之年却没有读过《曾国藩》的小王同志么?我不能,因为那时候有那时候读的书。曾文正公有许多关于教育晚辈和齐家治国的思想,这对于一个连女朋友都没有的我,显得很急切么?读完了这本书,我反倒希望老爹能从中获取许多对待自身、亲人和朋友的领悟。我随便举一个例子:曾文正公说,正人先正己,就这么一句,就够王主任您回味无穷的了。

《曾国藩传》读后感 篇4

萧一山在书的引子里写道:“曾国藩的事业之成就,完全由学而来,无关乎命运,今昔人的议论都是一致的。”

由于大兴文字狱,导致清朝的知识分子噤若寒蝉,形成了热衷考据的风气,天天考据各种历史上的书,最后就比谁肚子里考据的这些学问多,比谁认识的字多,比谁解释的字更全面。

曾国藩逆流而上,他以经世致用为指导思想,学习的内容涉猎甚广,不仅学儒家经典,还学军事、科学、历史、风水,为了治好眼病,甚至还学过气功。

萧一山评价曾国藩治学的方法,是“由博返约、由约返博,兼归纳演绎而为一”。他的思想体系,经历了从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的这么一个演变过程。年轻时像所有修习儒家思想的知识分子一样,想做圣人;而后经历了官场沉浮、沙场生死,在学中用、在用中学,这个曾经世人眼中的平庸之人,终成通才、奇才。

这让我想起骆驼和兔子理论。骆驼知道自己要穿越沙漠,就会储存许多的水、长很多肉;兔子则每顿只吃一丁点儿,剩下的物料途中再补充。读后感·积累显然很重要,但光积累不实践,这些积累能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所以我们不仅要广泛学、深入学,更要学以致用、以学促行,在提升个人能力素养的同时,不断提高执行力和效能。

彼得潘读后感精选4篇


读书笔记吧主题阅读推荐:“彼得潘读后感”。

彼得潘读后感(篇1)

彼得·潘是一个永远都不想长大的小孩。他兴奋的时候会叫起来,但这个习惯常常让彼得身陷险境,不过他聪明、勇敢,每次都能化险为夷。

有一次,彼得和孩子们在流亡者之岩睡午觉,一艘海盗船过来了,彼得命令所有孩子跳下海去。但彼得脑袋却浮在海面上,他看见那艘海盗船上有老虎莉莉和两名海盗。彼得要救老虎莉莉,他惟妙惟肖地模仿虎克船长的声音,海盗听见了虎克船长的声音,瑟瑟发抖,听从彼得的话,放了老虎莉莉。彼得用智慧救出了老虎莉莉。彼得很开心,因为没有伤亡。

但海盗把彼得的朋友抓走了,彼得为了救朋友,竟孤身爬到了海盗船上,还差点被一个海盗发现了。还好彼得反应快,马上砍死了那个海盗。接下来彼得就开始守株待兔,来一个海盗就砍一个。虎克船长派孩子们去和他们他们以为是鬼的彼得去作战,结果彼得救了孩子们。孩子们开始帮助彼得,虎克船长就只好自己上阵。开始,虎克船长来势汹汹,把彼得砍得到处闪。但关键时刻彼得抓住机会,直接一剑刺了过去。最终,虎克船长葬身在了鳄鱼的嘴里。

在我们的生活中,常常会遇到难题,但我们要学习彼得·潘的聪明和勇敢,解决这些问题。

彼得潘读后感(篇2)

这几天,刚看完了一部由英国作家,詹姆斯·巴里写的:《小飞侠彼得潘》,受益匪浅。

每个人都不愿长大,可所有的孩子都要长大,只有一个例外——他就是英国詹母斯巴里笔下的小男孩彼得潘。

在詹姆斯巴里笔下,彼得潘是个顽皮、淘气、会飞、勇敢、有绅士风度,又有些傲气的小男孩,从一诞生就迷倒了许多大人和孩子。书中的主人公:小彼得、温迪、约翰、迈克尔。在彼得潘来到之前,这三个可爱的孩子和他们的父母:达林先生和夫人,一起快乐的生活这,直到有一天。彼得潘带走了这三个孩子,并教会他们飞行的本领,他们跟随着彼得潘,一起飞向他们向往的永无乡。在永无乡上,他们经历了许多事,还认识了一群小伙伴,安居在他们地下的“家”——树洞。他们和彼得潘一起跟海盗斗智斗勇,到美人鱼的珊瑚礁边玩耍,还和彼得潘的守护精灵——叮克铃一起玩耍。最后他们用智慧和勇气战胜了海盗头,回到了家。

看到这儿,我想你也会为他们这次精彩的冒险拍手叫好。彼得潘的形象,已深深刻入我的脑海中,叫我无法忘怀,彼得潘那种勇敢和困难斗争到底,和勇于挑战难关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

随着年龄的增长,在校学业的负担,我多希望自己能成为彼得潘,一个永远长不大,可以永恒地保持童真,永远无忧无虑的人。

但是现实就是,即便童年的生活再美好,人都要长大的,不管你愿不愿意。我们又会走进人生不同的阶段,而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把握好每一个阶段的学习机会,对于过去的,好好珍藏,保存那一份又一份的美好童真,然后继续前行。跟彼得潘一样,去享受惊险、有趣的旅程,去感受在云端翱翔的自由自在。

彼得潘读后感(篇3)

知道彼得·潘是谁吗?就是那个孩子中唯一一个不会长大的孩子王。知道什么是梦幻岛吗?它就是小飞侠的家乡,那些被抛弃的孩子的家乡,那里永远不会有忧愁。

本书的女主角是温迪,一个跟随彼得·潘来到梦幻岛的女孩。因为岛上基本不会来女孩子——因为她们很少从婴儿车上掉下来,而男孩就不一样了。总之,温迪成了岛上那些被抛弃的男孩的母亲。她很贤惠,的确适合做一位母亲。

彼得·潘是所有孩子的童话,他年少,他自由,他还能飞,这是每一个孩子都很羡慕的。他活了一世又一世,迎来送走了一代又一代被抛弃的孩子,在岛上无拘无束地飞翔着。也许有一天,夜晚悄悄降临,在你熟睡之际,小飞侠就拖着他自己那轻盈的身子,带上忠于他的小仙女丁零小铃儿一起飞到你的梦乡,在梦中与你一起遨游天际。

小飞侠是每一个孩子的渴望。这本书的封皮上有这么一句话:只要梦到了小飞侠彼得·潘,你就能学会飞!多么灵动的文字啊!虽然没有婉转优美的语句,却已经把整本书的意图衬托的真真切切:梦想、幻想、刺激、惊险,一切一切都交织到了一起,便编织成了一个网子——小飞侠的家乡,小飞侠的故事。

《小飞侠彼得·潘》便是这样的一个华丽的童话。它的完美,不仅仅在于塑造了一个精致的孩子——小飞侠彼得·潘,我更读出了一种意味深长:世上除了彼得·潘,没有不会长大的孩子。不要长大,只可能是一个渴望,不可能是一个现实,在你忘记怎么飞之前,请记住自己的童年。也请不要忘记,有一个孩子,他叫彼得·潘,此刻也许正在梦幻岛与海盗们搏斗。

彼得潘读后感(篇4)

暑假里,我读了詹姆斯巴里写的一本书《小飞侠彼得·潘》。

主人公彼得·潘是一个住在永无岛,会飞行的一个小男孩,他不想长大,也长不大,故事讲的是一个夜里,彼得潘来到了温迪和她两个弟弟的儿童室里,一不小心叫醒了他们,便教他们飞行,并带他们到了梦里才能去的地方--永无岛。在那里温迪成了他们的妈妈,他们和那些从童车里爬出来的男孩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来他们一起回家了,在故事的最后温迪成了一位真正的母亲。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第14章《与胡克决战》了,在永远无岛上,所有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敌人--海盗胡克,胡克也恨透了彼得·潘,因为彼得·潘砍断了他的右手,并把他的右手扔给了一只鳄鱼吃,从此,他的右手就用一个铁钩代替,而鳄鱼也经常追着他,想把它吃掉。这一章中,彼得潘要去拯救被胡克抓到船上的孩子们,你是彼得,潘来到了船上,和孩子们一起解决海盗。海盗胡克什么都不怕,唯一害怕的东西就是自己的血,他的血很浓,他受不了自己血的颜色,当彼得·潘和胡克决斗的时候,用剑一下子刺中了胡克的肋骨,他看到了自己的血,手里的剑掉到了地上,他纵身跃入大海,殊不知,鳄鱼正在水里静候他,最后,胡克掉到了鳄鱼的口中,詹姆斯·胡克就这样被消灭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中感慨万千,这本书的主人公身上有上,有许多需要我学习的品质,学习温迪的善良,彼得·潘的勇敢,除非之外,我还知道了一个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要像胡克船长那样阴狠。

关于奇遇读后感(精选4篇)


读书不知味,不如束高阁;蠢鱼尔何如,终日食糟粕。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读后感须写出新意。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如何去结合实际呢?以下为读书笔记吧编辑为你收集整理的奇遇读后感,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奇遇读后感【篇1】

那天日落时分,我怀着一颗诚挚的心翻开了被夕阳映照着《乌丢丢的奇遇》。

白帆漂在被金色夕阳照得灿烂亮丽的水面。世界上少了一条奋斗的命,却多了一颗永恒的心。我还在愧疚,自己从未回报过。一只金蝴蝶停在我的心中……

蝴蝶为了那枝为他挡雨的蔷薇而逆着强大的狂风飞翔。他一定要赶到蔷薇那里,陪伴着她。曾经,我疑虑过是什么令他如此坚强,坚定与执著?读着读着,我明白了,是那个叫“信念”的东西。一个人凡是有了信念,有了他奋斗的目标,他会不顾一切地去努力做到。

生命的意义过去只是活下来,而如今却懂得了用生命换来幸福。有一个总所周知的故事道:一个渔民,和老婆孩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每天早上出海打鱼,下午睡个好觉起来跟孩子在海滩上玩小球,晚上弄点儿沙丁鱼、海草或海带随便一吃,晚上和孩子们一块儿看看书。一天他陪孩子看夕阳,遇见一个胖商人,那人说到:“你可以多买些渔船,到城里赚很多钱,燃后到老了可以享受安乐的生活。”渔民看着他,不解地问:“我现在不就是这样的吗?”

故事中的商人并未道出幸福的真谛,为自己的目标奋斗,才算是活好了这一条命。

过去,我幼稚,不明蝴蝶拼死去见蔷薇为的是什么。我的热泪涌下,现在,我明白了,那是一条串在蔷薇与蝴蝶之间的诺言之链,他要回报她,拼死去回报她,回报她挽救的一条宝贵的生命。“诺言”是一支美丽的箭,将人与人之间的心灵串起来,它是一根永不溃烂的箭,使一个人学会了报答,另一个人学会了牵挂。

那一年,她为他遮风挡雨,这一天,他为她坚定地逆风飞翔……

于是,下一刻,他的灵魂飞到了她的身旁。

奇遇读后感【篇2】

轻轻地合上那本书,里面的情节还是令我回味无穷。乌丢丢本是布袋老人的小木偶丢失的一只小脚丫。为了能够寻找布袋老人,它无意中闯进了吟痴老人家中。在这里,乌丢丢认识了一群可爱的好朋友:诗篓子、木头娃娃、小泥猴、不倒翁......在他们为吟痴老人举行的“重返童年”的晚会中,乌丢丢体会到了人生真正的快乐。于是,它便开始了寻找布袋老人和珍儿的奇妙的旅途。在旅途中,乌丢丢也懂得了许许多多的道理。最后,为了让自己的人生更加完美、精彩,乌丢丢成为了珍儿的一只健康的脚丫。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乌丢丢,只是一只小木偶的脚,它的身份是那么普通,但它的人生却很精彩。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的心中有爱。爱,让乌丢丢的生命更加有趣、丰富;爱,也让乌丢丢和吟痴老诗人的友谊变得更加的神圣。它会珍惜生命的可贵。正如本书的作者金波说的,人生的财富是什么?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是爱。我想用这本童话中吟痴老诗人和乌丢丢的故事告诉所有读者们:有爱滋养的生命,才是鲜活、美丽和不朽的生命。

所以,我们要做一个心中充满爱的人。只有献出自己的爱,人生才会更加美好。

奇遇读后感【篇3】

近期,我读了一本充满爱的书——-《乌丢丢的奇遇》,书的作者是中国著名的儿童文学家金波,这本书的爱令我回味无穷。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独脚大侠”乌丢丢是布袋爷爷的木偶,它丢失了一只小脚丫,被一个叫珍儿的跛足小女孩捡到,之后,珍儿将他自己的家中,得到了一个身体。不久后,他不辞而别,擅自闯入吟痴老人家中。后来乌丢丢明白了:别人给予了他人的爱,你要懂得用爱去回报。最后乌丢丢为了救珍儿,葬身火海,可是因为它懂得别人对它的爱,变成了珍儿那条跛足,不过珍儿永远都不会跛足了。

我最喜欢文中的小脚丫乌丢丢,从它的身上我读到了一种回报他人、牺牲自我的精神。它的这种精神表现在珍儿为救小狗,被围火海;乌丢丢凭己之力,舍身救人。知道吗?在我最喜欢的第十四个章节中,乌丢丢用爱将珍儿那只冰冷的脚温暖,它——-乌丢丢,为了珍儿,永远走了,不过它,永远在珍儿的心里。

是的,生活中,我们需要这样的精神特质,就像我们生活中的那样知恩图报。比如说父母养育了我们,我们要回报他们;也比如说,同学帮助你解出了一道难题,我们也要回报。跟何况是爱,像珍儿和乌丢丢那样。

我喜欢《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它将伴我一路成长……

奇遇读后感【篇4】

人生最宝贵的就是爱,就像这本书的作者金波爷爷所说:人身的财富是什么?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是爱。有爱滋养的生命,才是鲜活、美丽和不朽的生命。爱,会使人的生命变得更加鲜活、有趣!爱,会使人的友情变得神圣。暑假期间我读了《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它是一个优美而忧伤的童话故事,读完之后使我受益匪浅。

太美的东西,总带有那么点淡淡的哀伤,因为易逝,因为寂寞。吟老总不满意的经常丢在“诗篓”里的那些美丽的残章断句让人伤怀,那个去了“没有年龄的国度”的美丽的可人让人伤怀,印在木娃娃可可额上轻轻的一吻让人伤怀,小脚丫和跛足的珍儿在灯下翩翩起舞,要去赴一株蔷薇花的约会而被狂风卷走的蝴蝶,被多情的雕塑家打碎的雕像,都让人几乎要落下泪来。为什么坚信它们是最美丽的,却又选择让它们永远地离开?

但是吟老告诉乌丢丢说:“死并不可怕,那是每个人的归宿。人死了,还活在别人的记忆里。在记忆里还爱着他,他就没有死。比如布袋爷爷活在小木偶们的回忆里,那个恋人活在雕塑家的心里,可人、母亲活在他的清晰的记忆里。这也是老人的自言自语罢?也许,这就是一个老人对死亡的思索和坦然?──“我感受过欢乐与悲伤、爱与被爱,这就是年龄老去的收获。对逝去的岁月我毫无遗憾。”

是爱,让乌丢丢的生命变得更加鲜活有趣;是爱,给乌丢丢带来了生命,带来了信念,最后他为了爱献出生命。爱是关心他人,爱是带给人快乐,爱是对他人有礼貌,爱是不让别人为你担心,爱是对人关爱真诚,爱是不要让望,爱是付出,爱是回报,爱是生命,如果你明白爱的真谛,你就会懂得怎么去爱。我们要像乌丢丢一样用爱去回报别人,世界上就没有不可能。相信,用爱可以滋润我们的心灵;有爱可以温暖我们的童年;用爱的彩虹可以遮住天空的乌云;有爱可以让世界更美丽。

最新《长征》读后感精选4篇


我们为网友们搜集和分享了最新《长征》读后感,在读了作品之后,心中汹涌的感动久久不能平静。这时我们可以通过写读后感的方式来回顾这些新知识,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最新《长征》读后感【篇1】

长征观后感汇总

《我的长征》观后感

长征时人类战争史上的奇迹,是中国人民心中无穷无尽精神力量的来源。长征精神是对中华民族精神的最高体现。在1934年8月至1936年10月浩浩荡荡两万五千里的长征路上涌现出无数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

《我的长征》讲述了王瑞老人重访长征故地,回忆年轻时跟随红军长征的故事。少年时,王瑞一家四口全都参加了长征,湘江之战时,父亲被惨烈的炮火夺去了宝贵的生命。战争给他带来了心灵上的创伤,但他坚定父亲临终前的话——“跟着走”,继续前进。而后,在强度大渡河中,自己的姐姐、姐夫和最敬重的连长,在敌人的枪林弹雨之下,倒在了血泊之中。最终,他在一直关心他的毛主席的关怀和激励下,重新振奋起来,继续坚定自己的信念向前行进。

在漫漫的长征路上,每个人都坚定自己的信念,最终取得了胜利。如果没有人坚定自己的信念,半途而废,就不会去的最终的胜利。有人曾经说过:“人有了坚定的信念,才是不可战胜的。”如果想成功就必先拥有自己的信念,如果没有自己的信念,又何谈为其而努力呢?只会让自己变得更迷茫。所以有一个坚定的信念是想要成功的基础,但光有信念还是不够的,还要坚定自己的信念并为其努力,就像乔·桑塔亚那说的那样:“只因生命在继续才盲目地产生信念,这种信念是空的。”如果只有信念而不付出行动,那么这些信念就会成为茫远的幻想,甚至会成为阻碍成功的绊脚石。

对于这点,作为学生的我们更要了解,更要明确自己的目标,坚定自己的信念,并付出更多的努力与汗水,才能筑就我们更加美好的未来,让自己不会后悔,没有遗憾。

虽然长征已经过去70年了,那段历史也都以成过去,但那伟大长征精神却一直铭刻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教会我们做人,教导我们走向胜利的终点。最终,成为我们最宝贵的记忆。

《长征》观后感300字

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的胜利,是人类历史上的奇迹。在整整两年中,红军长征转战十四个省,历经曲折,四渡赤水河,巧渡金沙江,强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翻越大雪山,走过茫茫草地......一路上,毛泽东爷爷带领红军战士们克服种种困难,俄了就吃用青稞做的干粮充饥。天黑了,困了就地露宿,没有舒舒服服地睡觉。到后来,干粮吃完了,红军战士们就剥树皮,挖草根,煮皮带来应付。面对当时环境这么恶劣,没有一位红军战士抱怨过。他们就是这样忍饥挨饿,多少次面临死亡,历尽艰辛,终于以惊人的毅力战胜了重重艰难险阻,保存和锻炼了革命的基本力量,将中国革命的大本营转移到了西北,为开展抗日战争和发展中国革命事业创造了条件,也创造了我们今天幸福的生活。

我们今天能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都是红军前辈吃尽苦头,流血牺牲换来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请同学们好好珍惜吧!

作为学生,我们应该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学习,听从老师和父母的教导,专心听讲,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一名优秀的少先队员。在学习或生活上遇到困难时,我们不能轻易低头放弃,要想想红军战士二万里长征中所遇到的困难,学习他们的顽强毅力,而我们这点儿困难又算得了什么?我们决不能输给困难,并且要战胜困难,要有吃苦奋斗的精神。同学之间应该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友好相处,不能搞分离,不打架,不骂人,每个人都要像红军战士一样具有团队精神,以集体为荣,不做有损集体的事。

同学们,让我们好好热爱生活,热爱学习吧!

《长征》观后感200字

这是一部红色背景及人物、故事。

1934年至1936年,中国工农红军以血肉之躯谱写了人类历史上无与伦比的英雄史诗——二万五千里长征。

剧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在红军过草地时,没有吃、没有喝,约有一万红军将长眠于草地。一位团长负伤了,必须要用担架抬出草地,于是,两名战士忍着饥渴和劳累,一直抬着那位团长走在草地上,可是他俩还是有一人倒下了,为了不再连累战士,团长以要喝水让另一名战士去找水的借口,将身上能吃的东西和枪、穿的留下,自己陷入沼泽中死去,等那位战士也艰苦地爬回来时,他已无影无踪,只留下了吃的、穿的.、和用的东西。

从这个故事,我深刻地体会到了红军战士的伟大及坚强,可以说,没有他们,就没有现在的中国。

信念,它是红军战士胜利的支柱,信念倒了,注没有长征的胜利,更没有我们的今天。信念不是铁锤下缭乱纷飞的火花,而是炉火中熊熊燃烧的烈火;不是夜空中闪瞬即逝的流星,而是西西里岛上彻夜不息的明灯。信念让你为了摆脱饥寒交迫的日子,而奋发图强……

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

电影长征观后感

长征,是中华人民永生难忘的辉煌时刻!

在《长征》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渡草地的那段历史,我觉得哪,这渡草地就是一个字,苦!还记得上次,广播里,李老师严厉地批评了我们浪费粮食,看了《长征》后,我深有感触,那些处在沼泽中的红军,甚至只能啃树皮、树叶!后面的部队,连树叶都没得啃了,只得吃自己的皮带、衣物。我们现在的生活与他们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堂!像这样的生活,我们还不珍惜,还浪费!太可惜了!那可是用红军鲜血换来的美好生活啊!

再有,在沼泽地中前行时,那些伤口会溃烂、红肿,可红军没一个喊疼!我们呢,日常生活中,一点小磕磕碰碰就又叫又跳,在红军面前,我们算什么!正所谓“乱世之中出英雄”,在这种懒惰、懒散的环境下,人们的坚定的意志会被磨灭,所以,尽管天下太平,可依然要磨砺自己,成为一个坚强的人!

长征辉煌,永生难忘!

《我的长征》观后感

在飞机上,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回忆着说道:我最幸福的回忆是我的长征,我最痛苦的回忆也是我的长征。这是电影《我的长征》开始的画面。说实话,我很奇怪,这位老人为什么这样说呢?没容我多想,我已跟随主人公走进了他的世界里。

那一年,他,王瑞,小名瑞伢子,还是一个在父亲和姐姐百般呵护下的孩子,跟着父亲四处躲藏敌机的轰炸。这时,幸运的他在度过湘江时,遇见了从未谋面的毛主席。从此,两人便结下了一段深厚的情谊,并且,瑞伢子开始了他最幸福又最痛苦的长征生活。

 

最新《长征》读后感【篇2】

在一九三四年,有一件事在世界上引起巨大的反响,这就是红军的长征!

长征中红军走二万五千里。走二万五千里?这对许多人来说这是不可想象的,这不是宽阔的道路上开着车,而且是徒步行走在崇山峻岭间,危险丛生的大草地上。其中翻过二十座大山,有五座是终年积雪,还有三十多条汹涌的河流和险峻的峡谷。书中写道:在雪山上一个战士喝了一口雪水,就倒下了;一个战士抬头望了望天就晕倒了。一个小战士快掉队了,大家却说:红军一个也不能掉队。搀扶着他向前走。再加上还要与数倍的各有敌人作战。书中写道困难还不止这些,红军内部还争论不休,从李德、博古的坚守防御错误,张国焘的红四方面军南下错误,在噶曲河边,张国焘带着大部队南下,毛泽东带着中央红军坚持北上,最终到达了由红26军创造的川陕根据地,那时中央红军不足8000人。但红军挺过来,为中国解放胜利打下基础。

长征已经远去了,成为历史了,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还要学习长征那种不怕困难,认真改正错误的精神。让我懂了在学习上,遇见难题不要紧,只要认真仔细地去对待,不要轻而易举地放弃;碰到错误不要紧,只要改正就行。

有一次,我在做一道复杂的应用题,做完了发现了错误。看着一大堆繁琐的算式,让我不觉地产生一个念头:算了,不用改,反正不就是一道题嘛。可正当我想不改时,我想起刚看不久的《长征》,想起了红四方面军连南下那么大的错误都改正过,为什么自己连一个小小的错误也改不过呢?想到这里,我马上动手改了起来。

长征,不仅是一条路,一段历史,更是一种精神!

最新《长征》读后感【篇3】

如果你没有坚强的意志,请读一读《红军长征的故事》;如果你想知道团结的力量,请读一读《红军长征的故事》;如果你需要重温红色经典,请读一读《红军长征的故事》……

顽强拼搏的精神并不是生来就有的,也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具备的。而是需要经过持久的刻苦磨炼,才能逐步形成。奥斯特洛夫斯基说的好:勇敢产生在斗争中,勇气是在每天对困难的顽强抵抗中养成的。

想要连跑带跳地把过去的一切文化遗产都得着,那是办不到的,这需要有坚定的顽强性和艰苦的劳动。我们青少年的箴言就是勇敢、顽强、坚定,就是排除一切障碍。我们的祖国与那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许多国家对我们国家虎视眈眈,想把我们挤兑下去,害怕我们的强大,甚至有些地方想搞分裂,搞独立。在他们进行这种丑恶行经的同时,我们更要勇敢面对。以极大的信心和毅力来面对挑战。

祖国的命运和个人的命运血肉一般不可分割。我们在学习科学文化的同时,要面向未来,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用长征精神充实自己。以先进的科学技术,增强国防,提高国家的实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显示中国的世界地位,让世界人看看中国的强大,不让外敌有机可乘。

今天,我们从红军长征中收获了坚强、智慧、勇敢、自信、顽强、团结……那么,我们就要将这些品德付诸于祖国建设中去。把自己的成长、成材同祖国的前途命运紧密地联系起来。立爱国之志,成报国之材。我们的国家将成为世界的强国,我们的民族将成为宇宙的骄子,让我们携起手来,用长征这笔精神的财富,去创造崭新的历史,书写未来更动人的篇章!

最新《长征》读后感【篇4】

长征中我最熟悉的大概就是飞夺泸定桥了,我想上学时大家都学习过这段事迹,应该都不陌生,课本当时怎么写的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其中的艰险至今不曾忘记,正如王树增在书中这样写道“泸定城一半在山腰,一半紧贴河边,正对桥的城门上城墙高两丈,上面也修筑了几座堡垒,配置的火力在桥面上形成了一张火网。”万丈深渊之上,敌军在对面,但仅凭几根铁索二十二个年轻的红军勇士就冲过去了,没一个人落水,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但它确实真实地发生了,我想那个时候的敌军肯定是被二十二位勇士不畏生死,勇往直前的信念和勇气给击垮了!

其实长征中类似这样的大小战役很多,遇到的困难艰险也数不清,但是走在长征路上的英雄他们用坚定的信念和不屈的精神一路浴血奋战、无所畏惧、舍身忘死、勇往直前,而这正是长征取得胜利的关键。

作者的一段话令人难忘:作为中国人,我们应该比世界上任何国家的人都有理由读懂中国工农红军所进行的长征。读懂了长征,就会知道人类精神中的不屈与顽强是何等的伟大!就会知道生命为什么历经苦难与艰险依然能够拥有快乐和自信!就会知道当一个人把个体的命运和民族的命运联系起来时,天地将会多么广阔,生命将会何等光荣!

正如书中所说“长征是人类历史上罕见的传播理念的远征。”即使经过了漫长的岁月,但它所留下的坚定的信念、坚强的一直以及无与伦比的勇敢,是我们中国精神的最高体现,使我们中国人的民族魂,震撼了一代又一代人的心灵,发人深思、催人奋进。

长征是中华民族崛起的起点,今天我们行进在中华民族崛起的新长征路上,是站在革命先烈的贡献和牺牲上发展,这更需要我们虔诚地缅怀革命先辈的不朽功勋,继承光荣革命传统,发扬长征精神,汲取自己需要的精神滋养,为祖国的发展奋斗,让中国在世界之林的道路走得更稳、更快、更远!

其实在我们的人生中会碰到很多这样的事情,好像没有路了,绝望了,但是其实只要我们面对困难,勇往直前,再坚持一下,努力一下,不要轻言失败,不要轻言放弃,很有可能下一秒就会绝望变希望!所以,面对生活、面对工作,我们应该秉持长征精神,不怕艰难,坚持信仰,为实现心中的理想不抛弃、不放弃,为祖国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动物世界读后感精选4篇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通过网络就可以知道作者写的作品这本书。是被很多人在讨论的。我们可以围绕作品写读后感,不过不要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您是否正在网络上收集有关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动物世界读后感”,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动物世界读后感 篇1

最近,我又迷上了一本名叫:《动物世界》的书。这本书主要写了许许多多罕见及常见的动物。甚至,还有一些连动物学家都没有见过的动物都能在这本书中找到。但是,读完这本书,我感到十分的气愤。

这本书中记录了许多丰富多彩的动物,有色彩缤纷的水中生物,有翱翔于蓝天的鸟类动物。从毫不起眼的昆虫到生物界的哺乳动物,这本书几乎记录了大自然的变化。

我喜欢书中的每一个小动物,不轮它们大,小,好,坏,美,丑。至少,他们都是一个个生命,它们和我们人类一样,都会进化,我们人类会越来越聪明,越来越敏捷,而他们也是一样的。虽然,它们并不能像人类一样用语言来交流,彼此沟通,但是,它们有着属于自己的表达方式。在它们的世界里,他们自由自在的生活着。直到有了人类。有了人类,它们都在哭泣森林里的动物在哭泣,因为树木被大量砍伐;天空翱翔的鸟儿在哭泣,因为人们的捕杀;水中的鱼儿在哭泣,因为工业用水的排放。现在,就连地球母亲也在哭泣

这一切都是因为人类所致。

现在,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一起做个保护动物的小卫士!

动物世界读后感 篇2

世界的本质是单一而纯粹的,是生命的存在使它丰富多彩。人类作为世界万物的领导者,拥有的智慧远远超过其他生物。但是人变得自私,变得不公正会怎么样呢?《动物世界》完美诠释了人心的复杂多样。

起初,主角郑是一个普通的年轻人,过着非常普通和贫穷的生活。他从小丧父,母亲病重住院,家境贫寒。他不仅负担不起母亲的医药费,还被朋友骗进了家里唯一的房产。肩负重任的郑别无选择,只能在“命运”号游轮上赚钱。

登上命运号邮轮的人都是亡命之徒,与郑、有着相同的悲剧命运。但本质上,那些人无非是披着羊皮的狼。但郑的内心却充满了热血和不能违背的善良与人性的底线,于是他成为邮轮上最异类的人。简单的石头、剪刀构图,和一场针锋相对、锋芒毕露的人性游戏被埋在了布其的游戏之下。面对朋友的背叛和周围人的影响,郑依然坚定不移,显然是循规蹈矩,以非凡的智慧和逻辑取胜。但是,我很佩服他非凡的专注力和一颗踏实的心,能跟上危机,守住良心。这艘看似普通的游轮命运号是一个巨大的人类版斗兽场,背后的始作俑者是那些不近人情,不如动物的有钱人。用利益勾引别人,视人命如草芥,只为自己的幸福规划大局。

在看电影的整个过程中,一开始我很害怕电影中的恐怖镜头,后来看到让人深思的人性丑恶片段,我也很震惊。直到影片的结尾,我都被郑的善良深深打动,遵守规则却不动摇自己的原则。愿大家像郑一样逆风前行,有着同样的初心!

动物世界读后感 篇3

这几天,我又挤时间读了一本书,这本书是我最想看的书:《动物世界》!

这本书向我介绍了很多的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捕猎技能,生存方式等等,从这本书里我知道了鳄鱼能把狮子拖下水去,将狮子活活溺死;猩猩用手打的速度比金钱豹跳跃的速度还要快!在这本书里最喜欢的动物是鬣狗,鬣狗长得像狗,但却是单独的鬣狗科。这是一种母系家族式的群居性动物,它的咬合力十分强大,仅次于鳄鱼, 虽然它们的个子很小,但是它们的牙齿跟刀一样锋利!它们的奔跑速度可达每小时50——60千米,而且能够跑很长的距离却没有倦意。它们一般群体生活。捕猎时鬣狗一起上阵,一只鬣狗锁定目标,跟接力赛一样把猎物追得的体力耗尽,再叫几只鬣狗在前方拦截,一口结果了猎物。鬣狗在群体生活的前提下,有相当大的自由,经常独来独往,单独狩猎,自己吃食。群体的成员往往不是长时间在一起。一旦它们重逢,又理所当然地以集体一员的身份行事,以此体现它们的社会合群性。

我非常欣赏鬣狗的团结协作精神,在动物界一只鬣狗并不强大,但是鬣狗群却可以赶走狮子我们都是这个世界的渺小个体,但是只要我们团结起来就可以改变世界。

动物世界读后感 篇4

编剧算是个有才华的人,边打扑克就边把一个剧本写出来了,颇有以前边吃火锅边写剧本的气势,但是作为糊涂的中国人,免不了夹杂佛道,活的不清不楚。

如果从禅宗角度看,人类社会就是一锅粥,或者故意让人类活成一锅粥,所以处处生灵涂炭,即便是太平盛世,人与人也要互斗。

如果是从道教角度看,所谓动物世界,真的不是骂人,就是穷人的世界,有钱人忙着挣钱,逍遥,享受生活,哪有时间去乱斗?《动物世界》后面做了点总结,指出一条法门(也就是不和穷人按照穷人法则胡混),但是太痛苦,穷人按照如此法门修成有钱人太难。

人与人斗,才会不断有痛苦产生,禅宗美其名曰帮助人离苦得乐,于是乎才会有傻狍子不停给庙去捐钱!!!

天地有大德,指点穷人一个法门,想发财,先渡劫,比方说苦行,苦修之类的古代做法,也就是变态惩罚肉体,以求洗白德行污点。还有一种做法,比较接地气,那就是干苦活累活不要钱,也不要荣誉,禅宗偷偷把这办法又吃低保禅宗化了,美其名曰是佛教修行办法,唉,历史上四次灭佛,带来了大唐盛世,历史如镜子,诚不欺也!!!

接地气法门古代不容易找临界点,那就是到底啥时候算德行洗白啊?现代社会就容易多了,去买彩票,而且天天要买,一注即可,小积德有小奖,大积德有大奖,诚不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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