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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推荐(8篇)

发表时间:2022-07-01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在读了作者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我们如何去领会野性的呼唤的内函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一)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

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欺负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二)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三)

读了《野性的呼唤》,我从心里感受到:生命是可贵的。

书中内容结构紧凑,设有悬念,动作逼真,十分传神,读起来饶有趣味,感情随着情节的变化而变化。

书中主人主是巴克,巴克是一只南方狗,但他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上生存,以及拉撬。他生活中历经了不知多少个困难,但他都坚持了下来。是的他没有被困难打败,反而在困难中自强,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啊!

有一次,野狗突袭营地,巴克浑身上下都是伤,就过了几天,又被得了狂犬病的多丽追的一点力气都没有,接着,又被斯匹滋咬了一顿,它还是活了下来。它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等待机会反扑、报仇。

这本书告诉我,当人遇到困难时,不要轻言放弃,应该拼搏。DsBj1.COm

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四)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野性的呼唤》。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风萧索,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上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以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以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和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的犹豫,胜负就在那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接,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诗野性的友情体现。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读罢《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息,不觉已是感到涕零。

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五)

最近看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觉得这本小说确实挺好,里面的句子挺耐人寻味的,像“未知的东西便是构成恐惧的主要因素”“事物和它们表面上的样子并非总是一致的”“在荒野中生命以生命为生,有吃者也有被吃者,这个法则就是:吃或者被吃”“一个人如果自己说自己要完蛋,那他就算完蛋了一半了”。

荒野的法则:吃或者被吃。当看到这句的时候着实吓我一跳,同时也让我想到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也有一条法则:打败或者被打败......

看完这本小说,我觉得环境的作用确实很大,巴克本是一位法官的一条温顺、高贵,并且自视颇高的狗,后来被盗卖到了蛮荒的北国拉雪橇,这使它经历了很多,它从人类的棍棒下和其它拉橇狗的利齿下学会了一些生存法则,它学会了狡诈和忍耐。

在此期间它换过许多主人,而当它最牵挂,最留恋的,给它爱和仁慈的主人死去时,它最终成了比狼还强悍的领头狼。早已死去的本能也复活了,长期驯化才产生的习性从它身上消失了,他回到了它的祖先们的旧式生活方式。

其中还有一条叫白牙的狼最终被驯化成了忠实的狗。它被人类收服后,它的性格沿着遗传和环境选定的路线继续发展。它的遗传是一种活的东西,或许可以比作黏土,它具有许多可能性,能够塑造成许多不同的形状。环境起到了塑造粘土的作用,赋予它一个特定的形状。因此白牙未曾来到人类的火堆旁,荒野就会把它塑造成一条真正的狼。但是白牙所敬畏的神灵即人类为它提供了一个不同的环境,于是它就被塑造成一条带有不少狼性的狗。但塑造出来的是狗,而不是狼。但改变它的最重要的东西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在它第二个主人的棍棒、牢笼和训练下,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斗狼,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感化了它,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忠实的狗。只要是为了它的主人,哪怕是违背它本能的事也愿去做。最后在保护主人一家而和一名罪犯搏斗时,它差点丧了命。

这本小说的情节描写很细致,故事蕴味很深也很感人的,是很 worth reading 的哦,有空就看看吧!

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六)

暑假,朋友推荐一本《野性的呼唤》给我。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封面先映入我眼帘:远处连绵的雪山透着神秘的蓝色,令人有着无限的遐想。近处有一只可爱的狗和几只狼,站在白雪皑皑的地上,“野性的呼唤”这五个大字十分醒目地标在右上方。美丽的封面勾起了我对文章的期待,于是我迫不及待地读起来。其中一篇叫做《热爱生命》的文章,我十分喜欢。

主要讲了:两个精疲力尽的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遇难后,其中一个人因为脚受伤,于是他被同伴无情地抛弃了。饥肠辘辘的他越来越憔悴了,但是为了生活,自己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抓小鱼、找食物;为了生存,他不惜拼尽全力与魁梧的棕熊搏斗,和凶恶的野狼厮杀……最终,他靠自己顽强的毅力和强烈的求生欲望活了下来,并被“白德福号”捕鲸船上的科研人员发现救了他。

读了文章,我被那位淘金者强烈的求生欲望以及坚韧不屈的品质所感动。他是多么热爱生命啊!以前学过一篇课文叫《生命生命》,文中写到了一粒掉进墙缝的香瓜子。墙角的砖缝没有阳光,没有泥土,更没有人去细心呵护,但是小小的种子并没有向恶劣的环境屈服。它有着一股大的力量,使它冲破层层阻碍,终于从砖缝里钻了出来,呼吸这新鲜的空气,沐浴着柔和的阳光,茁壮成长。它那种强大的力量是什么?那就是它强烈的求生欲望与顽强的毅力,这让我深深地震撼了。

热爱生命,是一种强大的力量,有了它,任何困难都会迎刃而解;有了它,人将会变得坚韧不屈。只有这样,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七)

我读完了《白牙》,感觉白牙从出生到最后每一步都走得非常艰难,但是每一步他都很坚强也很幸运。

白牙曾经两次濒临死亡,但最后都化险为夷了。第一次是在恶棍史密斯手里,白牙勇猛善战,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杀死别的狗,简直像人打死一只蚊子那样容易。这是史密斯对它最感兴趣的地方。史密斯费尽心思从格雷手里得到了白牙之后就开始疯狂地用鞭子和棍子暴打白牙,在史密斯的疯狂管制下,白牙成了一个十足的恶魔,这样史密斯折磨白牙的目的达到了,他希望白牙变得更残忍,然后在与别人的狗决斗里,战胜了对手,史密斯就可大笔的赎金了。史密斯把白牙当作赚钱的工具,在与名叫切洛基的狗打斗时,差点丧命,被司各特救了出来。第二次是它为了保护司各特及家人,与凶残的罪犯吉姆搏斗时,一只后腿骨折,三条肋骨断裂,至少有一条已经刺入肺中,血差点流光,还有三颗子弹穿过它的身体,已经奄奄一息,但是主人全家请了最好医生为它医治,并精心照料它,它最终活了过,与科利和他们的孩子在主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个故事我被白牙顽强的生命力和它曲折的故事深深打动了。

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八)

美国杰克伦敦所写的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大狗跌宕起伏的一生。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生活在一个圣克拉拉谷的大法官家里,在绿荫半掩半映中晒太阳,冬天的时候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过着贵族般舒适惬意的生活,是整座大宅子里所有狗的王。但是在1897年,育空河旁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潮。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于是狗成了淘金的险恶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在旅途中不断争斗,成为领导者,在阿拉斯加那样残酷的地方,没有怜悯和仁慈,只有成王败寇。最终,它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

作者杰克伦敦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在他的小说作品中,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我想,他在小说中有那样激烈的言辞和血腥的场景描写也和他小时候的黑暗经历不无关系,所以他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能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去面对,敢于拼搏,敢于忘记过去,敢于面对现实,用自己的全部能力来接受一个新的环境,学会新的本领以此来生存。想想自己,就如养在温室里的花朵一般,遇到困难只会选择逃避,沉浸在自卑、悲伤中无法自拔,用懦弱的姿态回应。爱默生曾说过:即使断了一条弦,其余的三条弦还是要继续演奏,这就是人生。每个人的成长道路坎坷而漫长,总会遇到不尽人意令人沮丧的挫折。

在这样一个人才济济的年代,想要脱颖而出,就必须勇敢面对挑战,敢于争取。巴克能在一群凶狠的大狗中承担起首领的重任,是源于它不服输的信念和一路血拼而来的气概。生活亦是如此,必须在失败之后也依旧维持着那颗向前的心,才能冲破阻难,看见有希望的明天。无论结果如何,永远不放弃心底最真挚的情感。No rain, no rainbow。人生——超级公平,一切你曾付出的努力,它都会偿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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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美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有感推荐(8篇)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作者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那么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下面是由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美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有感”,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优美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有感【篇一】

我读完了《白牙》,感觉白牙从出生到最后每一步都走得非常艰难,但是每一步他都很坚强也很幸运。

白牙曾经两次濒临死亡,但最后都化险为夷了。第一次是在恶棍史密斯手里,白牙勇猛善战,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杀死别的狗,简直像人打死一只蚊子那样容易。这是史密斯对它最感兴趣的地方。史密斯费尽心思从格雷手里得到了白牙之后就开始疯狂地用鞭子和棍子暴打白牙,在史密斯的疯狂管制下,白牙成了一个十足的恶魔,这样史密斯折磨白牙的目的达到了,他希望白牙变得更残忍,然后在与别人的狗决斗里,战胜了对手,史密斯就可大笔的赎金了。史密斯把白牙当作赚钱的工具,在与名叫切洛基的狗打斗时,差点丧命,被司各特救了出来。第二次是它为了保护司各特及家人,与凶残的罪犯吉姆搏斗时,一只后腿骨折,三条肋骨断裂,至少有一条已经刺入肺中,血差点流光,还有三颗子弹穿过它的身体,已经奄奄一息,但是主人全家请了最好医生为它医治,并精心照料它,它最终活了过,与科利和他们的孩子在主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个故事我被白牙顽强的生命力和它曲折的故事深深打动了。

优美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有感【篇二】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野性的呼唤》。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风萧索,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上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以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以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和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的犹豫,胜负就在那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接,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诗野性的友情体现。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读罢《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息,不觉已是感到涕零。

优美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有感【篇三】

读了这部充满野性的、放荡的书之后,我真想与巴克、白牙在一起进入荒野,给自己自由。

这本书包含着两个故事:《野性的呼唤》和《白牙》。

前者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金毛大狗,被园丁从家乡拐卖到加利福尼亚的一个大牧场。然后又被带到育康河地区。

在那里,它渐渐的从一只家庭宠物狗变成了一条优秀的雪车犬。在那时,巴克会常常与狼见面,但它们彼此很亲热。在它的最后一任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射死后,狂怒的巴克杀死了几乎所有的印第安人,并激发了它的野性,重回荒野。

《 白牙》则是它的姐妹篇: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被天生的环境塑造成了一只为主人奉献忠诚的狗。在被卖到美人史密斯手中之后,又被塑造成了一只凶猛残忍的斗狼。最后,在慈爱的主人斯科特在感化下,它又重新变成了一只温顺的狼。

“心里久久不能平复”,是我放下这本书时的感受。巴克野性的回归;白牙命运的变化多端——充分证明是环境的好坏是改变它们的原因!

所以你对它们好,它们就对你好,在今后的生活里,我一定要好好对待周围的动物啊!

优美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有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礼貌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我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终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礼貌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可是巴克明白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仅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必须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齐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最终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当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我幸福欢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优美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有感【篇五】

暑假的一天,我无意间在书架上发现了一本书,名字叫《野性的呼唤》,正好家里的其他书都看过一遍了,拿来看看。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以一条狗的经历来表现礼貌世界的狗在狗主人的逼迫下回到原始状态的小说。写的虽是狗却反映了人的世界。巴克原先是南方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狗,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之后被人卖到了寒冷偏远的北部,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巴克领教了棍棒和犬牙法则,迅速地适应了极地环境,并练就了吃苦的本领。最终巴克响应了野性力量的召唤,回归了自然,成为了狼群的领导者。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主人公巴克深深地吸引住了。他适应本事极强,被卖到极为寒冷的北方后,不但没有被恶劣的环境摧毁,反而还迅速掌握了生存法则,表现出了超常的机制与勇敢,这不能不得益于其极强的环境适应本事。

他努力、认真。最初开始拉雪橇的时候,他完全没有经验,可是他会慢慢摸索规律。并且,同样的错误,他会牢牢地记住,不会再犯第二次。

他勇敢而又机智。应对棍棒和犬牙法则,他十分懂得保护和隐藏自我。应对丝毛犬的挑衅,他不莽撞地硬碰硬,而是等自我的'力量积蓄到必须程度时才进行致命地反击。

他渴望尊重与爱。当他遇到约翰·桑顿后,他才真正明白什么是尊重和爱。而以往那些建立在不平等关系上的“友谊”只是一种附庸。所以,他回馈以最真诚、炽热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感叹于作品结构上的精美。他将巴克从驯化向野性转变的这一过程写的天衣无缝,环环相扣,合情合理,顺理成章地烘托了小说的主题思想。

优美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有感【篇六】

要说一篇令我感触良深的文学作品,那就是小说《野性的呼唤》了。

对于我来说,这是一部特殊的作品。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充满灵性的狗(这一点够别具一格的吧),作者以第三者(旁观者)的角度将这只灵慧的狗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眼前。细腻的心理描写,作者善于捕捉那动人的细节,让我们宛如置身其境。

这条灵慧的狗有个好听的名字——巴克(Bark)。整篇小说以美国大金矿的发现为背景,事件集中在一个冬天和春天,巴克由文明社会的、悠闲散漫的生活逐渐进入蛮荒社会的弱肉强食的生活,并最终回归自然。文中作者对环境的描写并不很详细,但却能让人从细微中感觉到变化,冬天雪的厚积,入春后冰河的瓦解都尽能从细微中体会。

从译文上看语言,没有风华日丽,只有平实朴素,以朴实的语言构造如此美妙的故事是难能可贵的。从情节构思上看,作者也是颇费心机的——以一种神秘的呼唤为主线贯穿全文。巴克几易其主而没有长久的主人,这也暗含了巴克的最终“主人”,那就是自然——小说也是以巴克回归自然为结尾的。

从思想性看,这给我很大的冲击。巴克逐步回归自然,自然天性也逐渐恢复,进入自然中弱肉强食的社会,利用智慧和自身条件战胜对手,令人叹服。更重要的是巴克与主人间的情谊,至真,至善,至美。为了这点情谊,可以置生命于不顾,即使自己已经奄奄一息。它深通人性,热爱主人;在同类间,它敢于迎接挑战,沉着机智。

总之,整部小说平淡中充满新奇,如一酿清液,可以冲清我们的心灵。建议细细品读,回味无穷!

优美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有感【篇七】

这本书是美国的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他写的这本书的题材是:狗。不是法布尔科学故事里的生物学的狗,也不是神话或童话里的幻想的狗,甚至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里的小角色的狗,而是担任着全书主角的狗:巴克。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一只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圣伯纳犬是瑞士雪山里的救护犬,牧羊犬是要和狼战斗的狗,都是健壮结实经得起摔打和严寒的品种。他生长在加利福尼亚温暖地带的富贵人家,但是,一天他被偷走了,被辗转卖到了北方严寒的淘金路上,从此过上了备受欺凌的生活,严峻的现实教给了巴克聪明,或者说是狡猾。于是他学会了斗争。这部小说讲述了一连串的狗故事,真是妙趣横生,好戏连台。巴克终于成了雪橇对的头领,那光荣是凭他自己的聪明与顽强获得的,最后他侥幸落到了他的新主人那里,体会到了真正的爱,人对狗的爱和狗对人的爱。

这部小说想表达的意思是巴克在残酷的环境里,被唤醒了野性,唤醒了他对祖先和原始人类的朦胧的回忆,在人们无可奈何时,也不是没有可能从人堕落为野兽的,这值得我们思考,我们需要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和平相处,有相互之间的友情,我们才能感受到快乐。

优美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有感【篇八】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野性的呼唤全文读后感推荐五篇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阅读了野性的呼唤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呢?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野性的呼唤全文读后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野性的呼唤全文读后感【篇一】

杰克伦敦在文章《野性的呼唤》中给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只狗,从小在南方过着富足体面的生活,但这一切都因为人类在北方发现金矿而改变了。几经转卖,终于去北方滑雪了。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中,它努力适应陌生的环境,不断从同伴中摸索生存之道。慢慢地,在一次又一次的挣扎中,巴克心中原本的凶猛和野性被激活了,他最终成为了狗的首领。巴克和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桑顿感情很深,独居。不幸的是,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巴克一怒之下,杀了那些印第安人,为他的主人报仇。从那以后,巴克的气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对人类社会完全绝望了。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了荒野,成为了狼王。

看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一只好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似不可思议,但却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有毅力和卓越的能力才能生存。人类社会也是如此。只有凭借顽强的意志、非凡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笑傲江湖才能最终成为王者!

我觉得: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坚强,不会向命运低头。它会陪着我们去嘲笑生活中的任何艰辛和挑战!

野性的呼唤全文读后感【篇二】

寒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之一。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被自己认识的朋友——贫寒而贪财的曼纽尔偷卖给了别人,途中经过多次转手交易,最终到了北极,成为了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后来巴克野心勃勃,觉得狗队的领头狗应该是自己,便与斯皮茨发起了正面冲突,还经常去报复它,但也尝到了弗朗索瓦鞭子的滋味。最后巴克打败了斯皮茨,成为了狗队的领头狗。当巴克长途奔波而奄奄一息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的野性瞬间爆发,伴随着来自荒野的呼唤,巴克走入了狼群,并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巴克非常有责任感也非常忠诚。它的责任感体现在它为了主人弗朗索瓦和佩罗,努力完成自己的任务并将其做到最好和在上任领头狗斯皮茨杯自己打败后,把那些胡作非为的狗进行管教,最后让它们完全服从自己和两位主人的命令;它的他的忠诚体现在桑顿和黑伯顿发起冲突后,桑顿被黑伯顿打了个晕头转向,巴克见状,马上与黑伯顿打了起来,还咬破了他的喉咙和在野外时巴克必须看到桑顿的帐篷里的火光灭了以后,才安心地回自己的洞里睡觉。

我们的人生跟巴克一样,不可能一帆风顺,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应该勇敢的去面对,并努力地去做,就能够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野性的呼唤全文读后感【篇三】

暑假,朋友推荐一本《野性的呼唤》给我。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封面先映入我眼帘:远处连绵的雪山透着神秘的蓝色,令人有着无限的遐想。近处有一只可爱的狗和几只狼,站在白雪皑皑的地上,“野性的呼唤”这五个大字十分醒目地标在右上方。美丽的封面勾起了我对文章的期待,于是我迫不及待地读起来。其中一篇叫做《热爱生命》的文章,我十分喜欢。

主要讲了:两个精疲力尽的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遇难后,其中一个人因为脚受伤,于是他被同伴无情地抛弃了。饥肠辘辘的他越来越憔悴了,但是为了生活,自己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抓小鱼、找食物;为了生存,他不惜拼尽全力与魁梧的棕熊搏斗,和凶恶的野狼厮杀……最终,他靠自己顽强的毅力和强烈的求生欲望活了下来,并被“白德福号”捕鲸船上的科研人员发现救了他。

读了文章,我被那位淘金者强烈的求生欲望以及坚韧不屈的品质所感动。他是多么热爱生命啊!以前学过一篇课文叫《生命生命》,文中写到了一粒掉进墙缝的香瓜子。墙角的砖缝没有阳光,没有泥土,更没有人去细心呵护,但是小小的种子并没有向恶劣的环境屈服。它有着一股大的力量,使它冲破层层阻碍,终于从砖缝里钻了出来,呼吸这新鲜的空气,沐浴着柔和的阳光,茁壮成长。它那种强大的力量是什么?那就是它强烈的求生欲望与顽强的毅力,这让我深深地震撼了。

热爱生命,是一种强大的力量,有了它,任何困难都会迎刃而解;有了它,人将会变得坚韧不屈。只有这样,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野性的呼唤全文读后感【篇四】

前段时间,我曾有幸拜读了美国著名作家埃德加·巴勒斯的名著:《人猿泰山》,《人猿泰山》这部书主要写的是英国勋爵克莱顿带着怀孕夫人乘船去非洲,不想途中船员叛变,夫妇俩被抛弃在非洲的一个荒岛上。不久后,孩子出生了,而夫妇俩却不幸身亡。孩子被一只母猿捡到,抚养成人……读了这部小说,我觉得它的情节很真实,很能引人入胜,能让人身临其境。

这部书还有《泰山归来》、《泰山的野兽》和《泰山的儿子》等几部续集,虽然我不曾看过,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一定非常精彩、有趣。故事的开头比较少有,是由作者的自白来开头的,不像其它那些科幻小说一样,要么用环境描写来开头,要么就是在××地有××人……来开头,因此,读者从一开始就能被其所吸引,紧张地、迫不及待地读着。

《人猿泰山》中的大部分内容和情节是描写主人公泰山在丛林中和野兽巨猿们战斗的情景。随着泰山的长大,他也变得越来越聪明,学会了使用绳索和自己的父亲遗下的刀子等。这也正是泰山与其他巨猿的不同之处。《人猿泰山》这部小说的作者埃德加·巴勒斯并没有套用常用的英雄幻想小说模式,而是融入了自己的创造经验。他没有加入“仙女”、“魔法”或“机灵”等非自然因素,更多的是现实主义手法,使人看起来更真实。

小说的结尾也很出人意料:泰山并没有与自己的心上人简·波特完美结合,而是看着自己的情敌和她一起生活。结果很平静,也很令人回味,作者在这里为下文埋下了伏笔。也许有人觉得这样的结果很好,而我却为主人公泰山鸣不平,觉得只有他才配得上简·波特,因为他才是克莱顿勋爵的后裔,他的情敌克莱顿虽然也是勋爵的后裔,但毕竟不是他的亲生子女。虽然如此,可是我相信,在《人猿泰山》的续集里,我会看到这一切的。

读了这部小说,我深深地被泰山意志坚强、好学,永不放弃,心胸开阔的精神所感动,我们要学习他这种精神。这也正是作者写这部书的意图所在。

野性的呼唤全文读后感【篇五】

最近看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觉得这本小说确实挺好,里面的句子挺耐人寻味的,像“未知的东西便是构成恐惧的主要因素”“事物和它们表面上的样子并非总是一致的”“在荒野中生命以生命为生,有吃者也有被吃者,这个法则就是:吃或者被吃”“一个人如果自己说自己要完蛋,那他就算完蛋了一半了”。

荒野的法则:吃或者被吃。当看到这句的时候着实吓我一跳,同时也让我想到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也有一条法则:打败或者被打败......

看完这本小说,我觉得环境的作用确实很大,巴克本是一位法官的一条温顺、高贵,并且自视颇高的狗,后来被盗卖到了蛮荒的北国拉雪橇,这使它经历了很多,它从人类的棍棒下和其它拉橇狗的利齿下学会了一些生存法则,它学会了狡诈和忍耐。

在此期间它换过许多主人,而当它最牵挂,最留恋的,给它爱和仁慈的主人死去时,它最终成了比狼还强悍的领头狼。早已死去的本能也复活了,长期驯化才产生的习性从它身上消失了,他回到了它的祖先们的旧式生活方式。

其中还有一条叫白牙的狼最终被驯化成了忠实的狗。它被人类收服后,它的性格沿着遗传和环境选定的路线继续发展。它的遗传是一种活的东西,或许可以比作黏土,它具有许多可能性,能够塑造成许多不同的形状。环境起到了塑造粘土的作用,赋予它一个特定的形状。因此白牙未曾来到人类的火堆旁,荒野就会把它塑造成一条真正的狼。但是白牙所敬畏的神灵即人类为它提供了一个不同的环境,于是它就被塑造成一条带有不少狼性的狗。但塑造出来的是狗,而不是狼。但改变它的最重要的东西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在它第二个主人的棍棒、牢笼和训练下,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斗狼,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感化了它,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忠实的狗。只要是为了它的主人,哪怕是违背它本能的事也愿去做。最后在保护主人一家而和一名罪犯搏斗时,它差点丧了命。

这本小说的情节描写很细致,故事蕴味很深也很感人的,是很 worth reading 的哦,有空就看看吧!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阅读了野性的呼唤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野性的呼唤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经过搜索和整理,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呈现“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篇一】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无意强调作者反复想表达的那些东西,仅仅只是希望在重现文脉的过程中,表达出那些我感受到的。《野性的呼唤》里呈现的并不只是一个充满了血腥暴力尔虞我诈的狗狼世界,同时也是人类残酷的竞争社会的缩影,它体现出的,是一种生存的智慧。

法则一——适应残酷环境

在这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绝望,不是那爱与希望中的幸福,也不是那在野性与爱间的挣扎,而是驯养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时的坚韧与疯狂的学习能力。

随大流的社会中,特立独行或许意味着耀眼夺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面对新的环境时,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适应环境、融入生活。而巴克无疑是一个优秀的生命,它的优秀体现在它极其强大的生存本能——低调的观察身边的一切,记住一切需要记住的学习一切可以学习的,并尽一切所能做的更好。这种学习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环境中生活得如鱼得水。

在我们的生命中,不论是升学或是走进社会,都要以一颗不屈的心,通过模仿与思考了解身边的环境,适应环境。

法则二——在痛苦中蜕变

“巴克很贪吃。它每天能分到一磅半干鲑鱼,可是这些吃下肚儿,就像没吃一样。它总是吃不饱,肚子长期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巴克的脚没有那些爱斯基摩狗的脚那样解释坚硬,一整天都疼痛难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扎营时,它就躺下来,像一条死狗一样.”

任何一个人,在读到这些文段时,都一定可以体会到巴克在初为雪橇犬时那些肉体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这些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环境,及时尽力调整心态,及时积极地努力着,可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却接踵而来,难以改变的生活习惯,会让你做什么都慢上半拍,可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读后感。

环境会将你改造,迫于生存,某些不论你看好或看坏的东西都会改变,痛苦会在无形中渐渐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则必然蜕变。忍得一时,海阔天空。

法则三——找寻存在意义

只有不盲目的人才不会空虚。就如同雪橇狗们,它们被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紧紧抓住,那是挽绳与雪道带来的自豪,那种自豪足以让它们坚持苦干到最后一息,足以引诱它们高高兴兴的死去,而一旦把它们赶出挽具,它们是会心碎的——在它们的心中,拉撬是它们存在的终极意义,这种意义带来的力量足以支撑起它们心中那永不磨灭的火焰。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篇二】

寒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之一。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被自己认识的朋友——贫寒而贪财的曼纽尔偷卖给了别人,途中经过多次转手交易,最终到了北极,成为了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后来巴克野心勃勃,觉得狗队的领头狗应该是自己,便与斯皮茨发起了正面冲突,还经常去报复它,但也尝到了弗朗索瓦鞭子的滋味。最后巴克打败了斯皮茨,成为了狗队的领头狗。当巴克长途奔波而奄奄一息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的野性瞬间爆发,伴随着来自荒野的呼唤,巴克走入了狼群,并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巴克非常有责任感也非常忠诚。它的责任感体现在它为了主人弗朗索瓦和佩罗,努力完成自己的任务并将其做到最好和在上任领头狗斯皮茨杯自己打败后,把那些胡作非为的狗进行管教,最后让它们完全服从自己和两位主人的命令;它的他的忠诚体现在桑顿和黑伯顿发起冲突后,桑顿被黑伯顿打了个晕头转向,巴克见状,马上与黑伯顿打了起来,还咬破了他的喉咙和在野外时巴克必须看到桑顿的帐篷里的火光灭了以后,才安心地回自己的洞里睡觉。

我们的人生跟巴克一样,不可能一帆风顺,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应该勇敢的去面对,并努力地去做,就能够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篇三】

读了《野性的呼唤》后,我接连几天梦见了那神秘的大自然。

巴克是一只高大的南方狗,被人卖到了北极。从此,他过着艰苦的生活。几年后,他离开了主人,来到大森林,成为狼中之王。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扑扑跳个不停。作者构思巧妙,连看完了都不知道。怎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呢?想来是作者选择的尽是令人兴奋的小节,而把它们组合在一起,如此不就成了一本引人入胜的书么?

看“霸主之战”一节,仿佛巴克和旧霸主斯匹兹就活生生的站在眼前一样。作者对人物的心理和动作描写极为仔细,才令人有活灵活现的感觉。而我的词汇贫乏,又不会组织,再加上糟糕的构思,写出的文章自然是令人厌恶喽!

书中多次表现对大自然的默念之情。那神秘莫测的大自然,究竟是什么使它变得如此迷人?自由的空气还是友好的朋友?两者都是!我们生活在人性的社会里,处处带着奴隶的锁链,欲罢不能地扮演着各种各样的角色,直至老死。大家成天板着面孔,一副神圣不可侵犯之样。真希望我们能改正这些不良习气。

这本书讲的都是淘金,把地球千百年来积存的“私房钱”挖光。看到这里,我的头脑里出现了一幅幅砍伐树木、深挖矿产的画面。看来,也许最后一棵树被砍伐,最后一条河被污染的时候,人类才会醒悟。

那充满自由的梦,不时在我脑海里浮现。梦中的我,在辽阔的草原上尽情地奔跑……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篇四】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篇五】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篇六】

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

“文明的狗重回原始野性的生活,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这是封面上格外鲜明的一句话,它深深地吸引了我。

作者杰克·伦敦,一个来自美国的作家,用深入人心的文字,写了一只叫作巴克的狗,从未停歇对自由、野性的追求,有着无论在什么恶劣环境中都要活下去的顽强意志,使我深深敬佩,深深感动。

回顾起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长毛大狗,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此过上了在缰绳和皮鞭下无休苦役的日子。在备受折磨,奄奄一息时,它终于逃离了人类的世界,回到了荒原上,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里,最后成为了野狼的首领。

有人说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说这是一只狼的故事,可我认为,她们都是由最美好的初衷写出来的。正如封面所讲的意思: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张扬自己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巴克作为一只狗,在我们的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我们人类随心所欲,自由在,却也有自己无奈的枷锁。

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的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应该按本身的意愿去生活。我们都是上帝创造出的独一无二的,所有的生命都该为自己的存在感到骄傲。无论他是一个人,还是一只被认为“卑贱”的狗。

杰克·伦敦的精神存在他的心血之中,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里的全心赞美和讴歌,我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篇七】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小狗巴克生长在南方的庄园里,过惯了悠然、舒适的生活,养成了温顺、文雅的性格。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骗卖给了狗贩子,带到了遥远的北方。在那里,它成了一只雪橇狗,勤勤恳恳的雪橇狗,稍犯些错误,鞭子就无情地抽打在巴克的身上。在残酷的环境中,为了活命,它咬死了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在狼群的呼唤下,它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那坚强不屈的意志力,即使皮开肉绽,也不愿意屈服。但我不赞成巴克用这种方式来争夺王位,这样结果一定是两败俱伤。

我们作为人类,一定要做得更好。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不能让挫折和失败成为我们的绊脚索,阻止我们前进。小小的失败算什么?连巴克都挺得过去,我们还不行吗?失败一次没关系,但是要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向着目标继续奋斗。只要有坚持下去的决心,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就像我做奥数一样,遇到不会做的题,不能向它屈服,轻易放弃,而是要认真分析题意,开动脑筋,刻苦钻研下去,要持之以恒,相信这样一定能柳暗花明又一村。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合集


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在阅读作者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您抓住了野性的呼唤的哪些精髓呢?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篇一)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向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最终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礼貌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并且他并不明白那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可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趣味,并有着必须哲理的结尾给人了必须的遐想。布克是一只十分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我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十分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并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细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篇二)

读了《野性的呼唤》,我从心里感受到:生命是可贵的。

书中内容结构紧凑,设有悬念,动作逼真,十分传神,读起来饶有趣味,感情随着情节的变化而变化。

书中主人主是巴克,巴克是一只南方狗,但他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上生存,以及拉撬。他生活中历经了不知多少个困难,但他都坚持了下来。是的他没有被困难打败,反而在困难中自强,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啊!

有一次,野狗突袭营地,巴克浑身上下都是伤,就过了几天,又被得了狂犬病的多丽追的一点力气都没有,接着,又被斯匹滋咬了一顿,它还是活了下来。它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等待机会反扑、报仇。

这本书告诉我,当人遇到困难时,不要轻言放弃,应该拼搏。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篇三)

要说一篇令我感触良深的文学作品,那就是小说《野性的呼唤》了。

对于我来说,这是一部特殊的作品。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充满灵性的狗(这一点够别具一格的吧),作者以第三者(旁观者)的角度将这只灵慧的狗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眼前。细腻的心理描写,作者善于捕捉那动人的细节,让我们宛如置身其境。

这条灵慧的狗有个好听的名字——巴克(Bark)。整篇小说以美国大金矿的发现为背景,事件集中在一个冬天和春天,巴克由文明社会的、悠闲散漫的生活逐渐进入蛮荒社会的弱肉强食的生活,并最终回归自然。文中作者对环境的描写并不很详细,但却能让人从细微中感觉到变化,冬天雪的厚积,入春后冰河的瓦解都尽能从细微中体会。

从译文上看语言,没有风华日丽,只有平实朴素,以朴实的语言构造如此美妙的故事是难能可贵的。从情节构思上看,作者也是颇费心机的——以一种神秘的呼唤为主线贯穿全文。巴克几易其主而没有长久的主人,这也暗含了巴克的最终“主人”,那就是自然——小说也是以巴克回归自然为结尾的。

从思想性看,这给我很大的冲击。巴克逐步回归自然,自然天性也逐渐恢复,进入自然中弱肉强食的社会,利用智慧和自身条件战胜对手,令人叹服。更重要的是巴克与主人间的情谊,至真,至善,至美。为了这点情谊,可以置生命于不顾,即使自己已经奄奄一息。它深通人性,热爱主人;在同类间,它敢于迎接挑战,沉着机智。

总之,整部小说平淡中充满新奇,如一酿清液,可以冲清我们的心灵。建议细细品读,回味无穷!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篇四)

这本书是美国的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他写的这本书的题材是:狗。不是法布尔科学故事里的生物学的狗,也不是神话或童话里的幻想的狗,甚至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里的小角色的狗,而是担任着全书主角的狗:巴克。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一只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圣伯纳犬是瑞士雪山里的救护犬,牧羊犬是要和狼战斗的狗,都是健壮结实经得起摔打和严寒的品种。他生长在加利福尼亚温暖地带的富贵人家,但是,一天他被偷走了,被辗转卖到了北方严寒的淘金路上,从此过上了备受欺凌的生活,严峻的现实教给了巴克聪明,或者说是狡猾。于是他学会了斗争。这部小说讲述了一连串的狗故事,真是妙趣横生,好戏连台。巴克终于成了雪橇对的头领,那光荣是凭他自己的聪明与顽强获得的,最后他侥幸落到了他的新主人那里,体会到了真正的爱,人对狗的爱和狗对人的爱。

这部小说想表达的意思是巴克在残酷的环境里,被唤醒了野性,唤醒了他对祖先和原始人类的朦胧的回忆,在人们无可奈何时,也不是没有可能从人堕落为野兽的,这值得我们思考,我们需要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和平相处,有相互之间的友情,我们才能感受到快乐。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篇五)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书的主角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养在南方一个富有的律师家里,生来就只为主人看家护院,在生活上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然而命运有时就是难以预测,由于律师家里的一个花匠好赌,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毫不费力的赚到钱,这个坏家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时北方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发大财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里想生存单单靠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一些强壮的受过训练的狗的帮助。巴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盗卖到了寒冷的北方。气候本身对于生长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经算是很恶劣了,而更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磨难还在等着它……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

关于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篇六)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中的杰出代表。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犬的故事。巴克原本是法官米勒家的一只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是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贩出去,迈上了艰苦的淘金之路。期间它一点一点向野蛮退化,同时也战胜了一个一个对手,成了队伍中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更换,同伴一个个累死,苦役越来越重,直到最后它遇到了桑顿,并与桑顿结下恩情。在随着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人杀害,而巴克也最终回归了野性,回归了大自然。

读完这篇小说,萦绕在心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巴克,为戴夫,为巴克的一个个主人,也为时不时呼唤着巴克的那种野性。

巴克在被园丁曼纽尔系上绳子的那一刻起,它的厄运就开始了。说是厄运,其实是好运。因为如此,它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到后来它明白: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而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面对现实狰狞的面目的同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被人猛然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中一次一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下,巴克学会了原始的狡诈特性。而巴克注定要做一名领导者的,从队伍的领头狗,到群狼的首领,它都干得很出色。从一头温顺的狗到一头充满野性的狼,唤醒它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类自己。

杰克·伦敦用他的生花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及冰冷。巴克被唤醒的是野性,我们呢,我们被唤醒的又是什么?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范例五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假期时我们观看了野性的呼唤,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在读了野性的呼唤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经过搜索和整理,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呈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篇一)

上学期妈妈给我介绍了一本有趣的小说,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我和妈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共同读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富裕的美国南方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后来被狗贩子拐卖到了严寒的阿拉斯加给人拉雪橇,他突然从优越的生活沦落到了艰苦恶劣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他吃尽了苦头,但后来,他凭借聪明的才智很快领悟到了这个世界没有公平的游戏,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永远选择坚强,最终他变成了狗中的王者。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最终走进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恢复了他最原始的野性。

读了这本书后,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坚持自己的信念,一直往前走是不会有错,一定会胜利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篇二)

美国杰克伦敦所写的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大狗跌宕起伏的一生。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生活在一个圣克拉拉谷的大法官家里,在绿荫半掩半映中晒太阳,冬天的时候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过着贵族般舒适惬意的生活,是整座大宅子里所有狗的王。但是在1897年,育空河旁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潮。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于是狗成了淘金的险恶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在旅途中不断争斗,成为领导者,在阿拉斯加那样残酷的地方,没有怜悯和仁慈,只有成王败寇。最终,它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

作者杰克伦敦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在他的小说作品中,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我想,他在小说中有那样激烈的言辞和血腥的场景描写也和他小时候的黑暗经历不无关系,所以他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能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去面对,敢于拼搏,敢于忘记过去,敢于面对现实,用自己的全部能力来接受一个新的环境,学会新的本领以此来生存。想想自己,就如养在温室里的花朵一般,遇到困难只会选择逃避,沉浸在自卑、悲伤中无法自拔,用懦弱的姿态回应。爱默生曾说过:即使断了一条弦,其余的三条弦还是要继续演奏,这就是人生。每个人的成长道路坎坷而漫长,总会遇到不尽人意令人沮丧的挫折。

在这样一个人才济济的年代,想要脱颖而出,就必须勇敢面对挑战,敢于争取。巴克能在一群凶狠的大狗中承担起首领的重任,是源于它不服输的信念和一路血拼而来的气概。生活亦是如此,必须在失败之后也依旧维持着那颗向前的心,才能冲破阻难,看见有希望的明天。无论结果如何,永远不放弃心底最真挚的情感。No rain, no rainbow。人生——超级公平,一切你曾付出的努力,它都会偿还给你。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篇三)

《野性的呼唤》(也译作《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二十世纪初期杰出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小说描述了一条名叫巴克的被驯化的良犬在艰难与坎坷中逐步野化,直至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历程。

读了这本书后,给我的感触颇深。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分野性,正如书中所写的那一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一样。这分野性带来野蛮,带来欲望。当主人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原来这个世界是这么的冷酷无情,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内心深处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的野性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友情——纯真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和忠诚,这是野性中的友情体现。

我们的生命很矛盾,也很复杂。它有阳光的一面,也有阴暗的一面。但是,这就是我们真实得人生,我们的人生也因此而多姿多彩,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篇四)

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

“文明的狗重回原始野性的生活,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这是封面上格外鲜明的一句话,它深深地吸引了我。

作者杰克·伦敦,一个来自美国的作家,用深入人心的文字,写了一只叫作巴克的狗,从未停歇对自由、野性的追求,有着无论在什么恶劣环境中都要活下去的顽强意志,使我深深敬佩,深深感动。

回顾起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长毛大狗,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此过上了在缰绳和皮鞭下无休苦役的日子。在备受折磨,奄奄一息时,它终于逃离了人类的世界,回到了荒原上,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里,最后成为了野狼的首领。

有人说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说这是一只狼的故事,可我认为,她们都是由最美好的初衷写出来的。正如封面所讲的意思: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张扬自己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巴克作为一只狗,在我们的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我们人类随心所欲,自由在,却也有自己无奈的枷锁。

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的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应该按本身的意愿去生活。我们都是上帝创造出的独一无二的,所有的生命都该为自己的存在感到骄傲。无论他是一个人,还是一只被认为“卑贱”的狗。

杰克·伦敦的精神存在他的心血之中,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里的全心赞美和讴歌,我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篇五)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八篇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我们读了作者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一篇属于自己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该怎么写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篇一)

这本书是美国的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他写的这本书的题材是:狗。不是法布尔科学故事里的生物学的狗,也不是神话或童话里的幻想的狗,甚至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里的小角色的狗,而是担任着全书主角的狗:巴克。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一只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圣伯纳犬是瑞士雪山里的救护犬,牧羊犬是要和狼战斗的狗,都是健壮结实经得起摔打和严寒的品种。他生长在加利福尼亚温暖地带的富贵人家,但是,一天他被偷走了,被辗转卖到了北方严寒的淘金路上,从此过上了备受欺凌的生活,严峻的现实教给了巴克聪明,或者说是狡猾。于是他学会了斗争。这部小说讲述了一连串的狗故事,真是妙趣横生,好戏连台。巴克终于成了雪橇对的头领,那光荣是凭他自己的聪明与顽强获得的,最后他侥幸落到了他的新主人那里,体会到了真正的爱,人对狗的爱和狗对人的爱。

这部小说想表达的意思是巴克在残酷的环境里,被唤醒了野性,唤醒了他对祖先和原始人类的朦胧的回忆,在人们无可奈何时,也不是没有可能从人堕落为野兽的,这值得我们思考,我们需要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和平相处,有相互之间的友情,我们才能感受到快乐。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篇二)

最近看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觉得这本小说确实挺好,里面的句子挺耐人寻味的,像“未知的东西便是构成恐惧的主要因素”“事物和它们表面上的样子并非总是一致的”“在荒野中生命以生命为生,有吃者也有被吃者,这个法则就是:吃或者被吃”“一个人如果自己说自己要完蛋,那他就算完蛋了一半了”。

荒野的法则:吃或者被吃。当看到这句的时候着实吓我一跳,同时也让我想到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也有一条法则:打败或者被打败......

看完这本小说,我觉得环境的作用确实很大,巴克本是一位法官的一条温顺、高贵,并且自视颇高的狗,后来被盗卖到了蛮荒的北国拉雪橇,这使它经历了很多,它从人类的棍棒下和其它拉橇狗的利齿下学会了一些生存法则,它学会了狡诈和忍耐。

在此期间它换过许多主人,而当它最牵挂,最留恋的,给它爱和仁慈的主人死去时,它最终成了比狼还强悍的领头狼。早已死去的本能也复活了,长期驯化才产生的习性从它身上消失了,他回到了它的祖先们的旧式生活方式。

其中还有一条叫白牙的狼最终被驯化成了忠实的狗。它被人类收服后,它的性格沿着遗传和环境选定的路线继续发展。它的遗传是一种活的东西,或许可以比作黏土,它具有许多可能性,能够塑造成许多不同的形状。环境起到了塑造粘土的作用,赋予它一个特定的形状。因此白牙未曾来到人类的火堆旁,荒野就会把它塑造成一条真正的狼。但是白牙所敬畏的神灵即人类为它提供了一个不同的环境,于是它就被塑造成一条带有不少狼性的狗。但塑造出来的是狗,而不是狼。但改变它的最重要的东西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在它第二个主人的棍棒、牢笼和训练下,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斗狼,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感化了它,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忠实的狗。只要是为了它的主人,哪怕是违背它本能的事也愿去做。最后在保护主人一家而和一名罪犯搏斗时,它差点丧了命。

这本小说的情节描写很细致,故事蕴味很深也很感人的,是很 worth reading 的哦,有空就看看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篇三)

最近,我读了升级版“书虫”的一系列图书。其中有一本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书中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被园丁卖到了遥远的北方,结识了许多和他命运相同的狗。有的狗善解人意,有的却脾气暴躁,狂妄。经过一番周折,巴克拥有了一个称职的好主人——桑顿。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巴克身上的野性也慢慢展现出来。巴克渐渐地爱上了它的主人,什么事情都为他着想。一天,巴克碰到了一头狼,于是没能保护好桑顿。结果,一群印第安人将桑顿以及他的朋友全都杀害。愤怒的把科技那个在场的所有印第安人都杀死了……最后,巴克身上的野性越来越浓,蜕变成了一只狼。

这本书体现了世界上伟大的爱。巴克的前几位主人对它都不怎么样,巴克也是对他们冷眼相对。可是桑顿却很会为巴克着想,渐渐地,她们就建立起了一种很纯洁的感情。以至于巴克宁愿去为桑顿牺牲一切。

爱是交替进行的,你去爱别人,别人就会去爱你。一只狗都可以这样,更何况人呢?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篇四)

《野性的呼唤》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里面讲的是:小狗巴克是狗和狼狗的杂交,它生活在温暖的南方,它很温顺,没有警惕性。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寒冷的北方,做一只雪橇狗。它被人打,被别的狗欺负,于是,它努力为生存做斗争,祖先的野性从它心底爆发了出来,渐渐变得威猛、残酷、狡猾,它咬死了原先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又在荒野狼群的呼唤下,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巴克原本是一只温顺普通的狗,但它具有狼的血统,第一个主人大法官就应该把它放回大自然,大自然才是它真正的家。而园丁,要不是他,巴克就得不到生活的磨练,也没有野性,不会变成自由的狼。拉雪橇,对巴克来说,是一堂重要的课,知道了在自然界中,弱者是无法立足的,要成为强者。巴克随着环境的恶劣变得残酷,才变成了狼。

其实,我觉得巴克很可怜。因为它特别爱它的主人,在被可恶的园丁卖掉之后,它再也不能和法官的孩子们嬉戏、打闹,不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它的安逸幸福的生活从此结束了。在经历了种种艰难困苦之后,特别是它爱的第四个主人桑顿死了以后,它不能听桑顿亲切地骂他、温柔地抚摸它,它必须抛开这些美好的事物,投入到恶劣的环境里,成为狼的首领,获得自由。

巴克是靠自己的力量才得以生存的。我们也一样,生活中免不了要经历一些困难、挫折,只有自己去努力克服,才能适应每一个新环境。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篇五)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篇六)

在我刚知道这是写一只狗变得狼的故事时,我就急切地想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灵性的动物,它们聪明像狐狸却比狐狸勇敢;它们凶猛如老虎却比老虎还机敏。狼的身上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值得佩服的动物。但狼又是可怕的,它们经历过太多生与死的磨砺,目光里满是机警。(我是指对陌生事物)

一只狗怎么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文明世界,它本可以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能力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己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己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希望自己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篇七)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篇八)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5篇)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阅读作者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篇一】

我最喜爱看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了,几乎每天我都要津津有味地看上几页。

故事发生在一八九七年的淘金时代。因为北方有很多金矿,所以人们要生活在那种寒冷的地方,但靠人们自己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许多肌肉发达的狗来干活。这样以来很多人打起了狗的主意,开始偷狗。骗狗,然后把符合条件的狗卖给北方的淘金者。主人公‘巴克’就是那个时代里一条倒霉的狗。它这以年正好四岁,出身高贵,在米勒法官家里过着安逸的生活。在法官家里还有一个叫曼纽的人,他是花匠的帮手,同时也是一个屡教不改的赌徒。最近他又输了个精光,非常沮丧。为了再找些钱来用,他打起了巴克的主意。曼纽在法官和孩子都不在家的一个晚上,把巴克偷走卖给了淘金者。巴克被卖给淘金者之后,一直为那些人拉雪撬,吃了很多苦,直到它遇到了它另一个主人桑顿。桑顿对巴克可好了,喂它吃好的食物,把巴克当成最好的朋友。可是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害死了,巴克非常伤心,他愤怒的替桑顿报了仇。报仇后他回到了森林,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狼的首领,可是它总是会朝着主人曾经住过的方向长啸几声,以此来记念那个对它很好的桑顿。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爱护动物。同时我也明白了任何成功都是要付出努力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像巴克也是经过许多磨难才成为狼的首领,我也要学习那种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长大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篇二】

适者生存,人类生存之规律----《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戚依铭家长

向来对外国文学抱有偏见,总觉得不及国人大师之用词浪漫,措辞贴切,但是偶尔读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所著《野性的呼唤》这书,我的心却被重重的震撼了。不知是因为小说的精美,还是觉得这本书作者语言表达上妥帖,无论是对人物的刻画还是对狗的描写,都是那么的鲜活,让人想一气看完。

从文中看出作者--杰克、伦敦是个现实主义者在他的作品里我们看到了他所生活时代的美国社会及人们的精神风貌,也看到了作者对世界对人生的理解、感悟和生存的态度。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叫巴克的狗。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训化的南方狗退化到是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条诺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的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也从一条“养尊处优”家犬沦落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和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和欺诈,后来它自己也将这份狡猾和欺诈发挥的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成为了领头狗。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的几经调换,巴克于最后一位主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这位主人把巴克从极端苦役中解救出来,巴克也屡次不顾安危的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也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是一条狗,但反映了作家所生活那个年代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社会的一种反映。它反映了在那种自然环境下适者生存的客观规律。这是残酷的也是现实的,在那种环境下,只有像巴克那样的物种,那样的“超人”和“精英”才能得以生存。在文中,也看到了一种思想,一种觉得在自然法规面前,人都是那么的渺小和无奈的低调的思想,在自然法规前,原始的欲望,道德的败坏,文明的失落都表现的淋漓尽致,都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活动的最高目标的话,那么,动物求生存的过程就是暴力相见、互相残杀的过程。因为动物界的食物就是如此循环的一个链。

动物界这样,人类又何尝不是如此。充满竞争的社会里要紧的是你对生活的认识和态度,以应变不同环境的变化,得以生存和发展。只有把自己变得更精英,人类和社会才会跨上高一级的台阶!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篇三】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篇四】

看到写动物的书,很开心,特别是看了沈写的几本动物小说,比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我听说过《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看完第一反应是结合杰克伦敦写的另一部小说《白牙》。很难说谁更幸运,因为一个人得到了温暖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人回到了森林,找到了自己原来的生活。但有一点很常见:从原始森林被推入苦难,然后被有爱的好人拯救,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狗,受过文明教育后,一直生活在南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黄金丰富的阿拉斯加,成了雪橇犬。它目睹了人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的残酷无情和你死我活的斗争,所以为了生存,它学会了不顾道德的生活原则,变得凶狠、机智、狡猾。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苏醒了,逃进了丛林,回到了荒野。杰克伦敦在小说中形象地刻画了狗眼中的世界和人的本质,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冷酷现实和“适者生存,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对自由的渴望和奔跑,是作家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巴克遇到的狗和人中间,充满了“棍棒和毒牙的法则”,即“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和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权力的渴望,所以巴克经历了与挑战者的长期斗争。第一个敌人是——spitz,当时巴克的狗对的头。巴克,这个初出茅庐的狗,遍体鳞伤,最终击败了对手争夺领导位置。巴克的领域感也很强。谁侵犯了他的领地,谁要么屈服,要么倒下。

巴克生命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人,约翰桑顿,他在关键时刻救了巴克,给了他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心中的地位很重要,但也正是因为如此,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迫使他走向了疯狂。

《野性的呼唤》狗的经历说明,文明世界的狗是被主人逼回到野蛮的。它是关于狗的,反映了人类的世界.我有点小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我最重要的东西突然丢了,我还会去“野蛮”吗?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巴克是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他回到森林,他别无选择,因为城市再也容纳不下他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篇五】

上学期妈妈给我介绍了一本有趣的小说,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我和妈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共同读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富裕的美国南方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后来被狗贩子拐卖到了严寒的阿拉斯加给人拉雪橇,他突然从优越的生活沦落到了艰苦恶劣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他吃尽了苦头,但后来,他凭借聪明的才智很快领悟到了这个世界没有公平的游戏,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永远选择坚强,最终他变成了狗中的王者。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最终走进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恢复了他最原始的野性。

读了这本书后,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坚持自己的信念,一直往前走是不会有错,一定会胜利的。

人类群星闪耀时阅读感想(8篇)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作者在人类群星闪耀时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情节,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类群星闪耀时阅读感想”,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人类群星闪耀时阅读感想(篇一)

一本好书似杯清茶,沁人心脾;一本好书似杯烈酒,荡气回肠;一本好书似把心灵钥匙,开启心灵、升华我们的思想,给我们以无限动力与启发。

假期里读过不少书,但最打动我的是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写的《人类群星闪耀时》。这本书由十四篇历史特写组成,记录了在人类历史发展长河中具有历史意义的时刻,凸显了那些在不同历史时刻中扮演重要角色所做出影响世界发展进程抉则时的人性风采,读起来时而让人钦佩,时而让人振奋,时而让人痛苦……

十四篇中的《越过大洋的第一次通话》写的是美国实业家菲尔德集资铺设第一条横越大西洋、连接欧美两洲海底的电报电缆,实现通过海底电缆从美洲向欧洲传出清晰电报讯号的前后经过。

我佩服主人公菲尔德敢做别人不敢做事情的气魄

在今天我们频繁使用的电报在当时还是一个新生事物,虽然1837年有第一次使用,1851年英国和欧洲之间也可以使用电报,但是要把电缆的铺设横越大西洋与太平洋,这对于当时来说就像是痴人说梦,当时学者们激烈反对,就边美国电报发明者莫尔斯也认为这是不可思议的事。就在这样背景下,菲尔德——一个年青的企业家,却能有排除万难的决心与气魄,拿出自己全部精力和金钱用在于这项事业上的,他想要创造奇迹。

我佩服菲尔德有着对自己的无限信心

菲尔德,一位名不见传的年轻企业家,但他却能对所有人发出强大的冲击力,他以无限的信心在欧美两洲开始了融资活动,信心就是力量,菲尔德成功的融到了事业的启动资金,他成功迈出了事业成功的第一步。

我佩服菲尔德那份勇于克服困难挫折的勇气

初航,已经铺设了三百三十五海里的电缆因为意外的发生而终断;第二次出航,突遇恶劣天气,船员受伤,物品受损,最终也是以失败而告终。当投资者们犹豫不决的时候,菲尔德用他强烈的意志推动投资者们继续往前,第三次的铺设暂时成功。

我佩服菲尔德有能够面对失败的强大内心

第三次电缆铺设暂时成功,当信号成功发送时,全世界都沉浸在巨大的喜悦当中,所有的荣耀都给予了菲尔德,但因技术不成功,信号再次失去的时候,各种谣言铺天盖般的涌来,菲尔德似乎成了全世界的罪人,但菲尔德并没有被流言击垮。

我佩服菲尔德身上的那种百折不挠的韧性

六年了,当全世界都把菲尔德忘却,把大洋底下电缆忘却的时候,菲尔德却一直没有放弃,六年后当他再次拥有了能量,菲尔德决定要第三十次远渡大西洋,这一次,菲尔德终于成功了,这再次说明成功永远属于能够坚持到最后的人。

这篇文章带给我太多的收获:勇于实践、坦然面对荣辱、做事百折不挠,相信有了更多的“菲尔德”我们的世界一定会有更多的奇迹。

人类群星闪耀时阅读感想(篇二)

《人类群星闪耀时》——一本无与伦比的鸿篇巨制,其中塑造了一个个实实在在而又生动鲜明的人物形象:一位诚实,可靠,值得信赖但却优柔寡断,只懂得死守命令,导致全盘皆输的将领——格鲁希;一位敢于向整个欧洲宣战,野心勃勃的政治家——拿破伦;一位具备胆识和魄力的逃亡者,亦或是英雄——列宁……

在此等名人堂中,对我影响最深的,莫过于那位冲破命运桎梏的音乐家——亨德尔。

亨德尔,有充满传奇的一生。五十二岁,他没日没夜地创作,但是那些歌唱家、评论家,依旧用那令人厌恶的世俗眼光直刺向他的心脏,这是精神的打击。在他如此地步,无人怜悯,人们只担心自己的钱,他们拿着债券向亨德尔不断地逼债,逼得他倾家荡产,即便如此,债主仍不肯罢休——这是现实的打击。

基于这双重打击,亨德尔倒下了。

在世人的冷嘲热讽下,在债主的骂声下,他落得个半身不遂,他的右半肢毫无知觉,意识也渐渐模糊,他完了?他完了吗?人们都认为他完了,但还有一个人不这样认为,那就是他自己,他在温泉中超过9个小时的泡浴,力量在慢慢恢复,他那顽强的生命力支撑他又一次站了起来。

在那久违的旺盛生命力驱使下,他再一次怀着热忱的希望,创作的热情充斥着他曾空洞的胸怀,亨德尔在此刻是自由的,是欢欣的。可是,好景不长,世界与他作对,王后逝世,西班牙战争,在此时都与他所相遇。

这个寒冷的冬天,天空中永远阴霾着,而亨德尔心如槁木,面如死灰,此时,黑暗立于光明之上,笼罩着他灰暗的人生。“错的不是我,是这个世界”,这话也不无道理,斗士的希望缓缓转变为绝望。

黑暗令人窒息,世人却仍羞辱已经残缺不堪的他。他的内心千疮百孔,痛楚深深铭刻,濒临绝望崩塌之际,一丝信念划过他的思想,他似乎又被世界所救赎,他被上帝所击倒,但此刻又像被上帝所扶起。

“世界没有错,它只是存在那儿罢了。”他心中燃起火焰,他的思绪又如洪流般雄伟,他不眠,他不休,他的黑暗一扫而尽,光明在无限扩大,逐渐拥抱了他,这使他第一次感到温暖的滋味,他完成了不朽的篇章——《弥塞亚》。

亨德尔,他曾被不断欺骗,他有过彷徨,有过质疑,但他最终选择了相信,他得到了救赎,他不论这世间给予的痛苦,将毕生献给了这个世界,从而也救赎了无数的人。

人类群星闪耀时阅读感想(篇三)

因为《人类群星闪耀时》这本茨威格的著作被节选了一个故事到课本中,所以我认真地阅读了一次。

茨威格是奥地利的著名作家,他写过小说、诗歌、戏剧、散文、游记、文论、传记等等,但他的成就主要是中短篇小说和传记。世人公认茨威格是二十世纪德语中短篇小说三大家之一。《人类群星闪耀时》这本书包含了十二个故事,个个细致生动,犹如十二幅历史袖珍画。

书中让我记忆最深刻的一句话是作者序中的“一个影响至为深远的决定系于唯一的一个日期,唯一的一个小时,常常还只系于一分钟。”这句话在书中关于拿破仑的故事“滑铁卢决定胜利的一瞬”中得到了印证。

这个故事说的是:拿破仑创建了他的帝国,当了皇帝。他占领了里昂,赶走了国王。英国、普鲁士、奥地利和俄罗斯组成了联军,企图击败拿破仑,联军由“铁公鸡”威灵顿指挥。拿破仑看到了致命的危险,因为他的元帅格鲁希是因为前任都牺牲了才从骑兵将领逐渐当上了元帅,不像威灵顿那样是凭借自己的军事才能而当上元帅。虽然格鲁希为人诚实,又正直可靠,但他的才能仅仅是一个骑兵将领。滑铁卢大战前一天,格鲁希得到了独立指挥权。他奉命率领三分之一的兵力跟踪普军,并时刻与大部队保持联系,还要在必要时刻给予拿破仑支援。由于格鲁希习惯了服从,很少做决定,导致皇帝陷入了劣势。当全体高级军官提出支援拿破仑的请求时,格鲁希仍在等拿破仑的命令。他想了一秒钟,最终决定原地待命,等待皇帝的命令。最终,由于格鲁希的决定,拿破仑战败,历史上留下了那著名的滑铁卢大战,拿破仑的帝国也灭亡了。

如果格鲁希听取军官们的意见,敢于违抗军令去支援拿破仑,可能结果就不一样了。但在那决定命运的一秒钟中,他没能把握住机会。决定命运的一刻,不总是由大人物掌握,有时也会由小人物决定。但机会只有一次,错过了就将不再降临。一秒钟,不长也不短,但却很可能决定了历史以及世纪的发展。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能一味听从,也要学会变通,机会只有一次,要时刻准备着,不能总是听天由命。

人类群星闪耀时阅读感想(篇四)

倘若艺术界出现一位天才,此人必千载不朽;倘若出现这样一个决定命运的历史性时刻,这一时刻必将影响十年乃至数百年。

这本书的内容是作者精挑细选的真实的历史故事,茨威格在书中前言中说道:“历史是真正的诗人、戏剧家,任何一个作家都别想超越它”。书中描述的事件与人物心理的真实性,作者并无根据自己的遐想加以冲淡或加强,因为历史在他从事完美塑造的那些玄妙的瞬间,是无须他人辅助的。

作为历史特写,茨威格在忠于真实和历史性的基础上,运用了各种艺术手段,描绘了迴然不同的人物性格,展现了色彩缤纷的历史画卷。

《南极争夺战》当然是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这是两个国家之间的剧烈斗争,是人类与自然之间的斗争,更是人们与成功、失败之间的伟大斗争。

出发前,他们每个人心中都燃烧着炽热的火焰,因为他们坚信一定能够成功;出发时,五个人依然欢快地行进在渺无人迹的白色荒原中;雪原上的一个很小的黑点让他们每个人的心里都颤抖着可怕的念头:很可能有人经过了这里;不久,雪地上的一面黑色的旗帜让他们彻底地察觉到:我们失败了。一切努力都成了灰烬,几年的希望简直就像发疯。

返程的途中,大自然拿出它历经千年的力量。埃文斯突然精神失常,发疯死去;奥茨像一个英雄那样去迎接死亡;剩下的三个人以相拥的姿势在睡袋里离开了这个世界。

“悲剧”,是的,他们得了第二,而不是第一,心中的希望已经全然粉碎;在回返的途中,他们也像一位位无畏的英雄一样死去。这就是一场“伟大的悲剧”。

成功?失败?他们失败了,但是也成功了。成功只会留给那些有准备的人,谁又能说他们的精神没有成功呢?就如群星与太阳,太阳给了我们无尽的光芒,但是到了夜晚,没有了群星,这个世界也会变得黑暗。群星也一样是成功者。

他们的肉体已成了灰烬,但是他们的精神则凝聚成了一颗颗最耀眼的星星,不断地向后人们放射那与众不同的光芒,而且永恒不变,照亮空幻的暗夜。

人类群星闪耀时阅读感想(篇五)

时间已是上午九点钟。但部队尚未全部到齐。下了三天的雨,地上又湿又软,行路困难,妨碍了炮兵的转移。到这时候,太阳才渐渐地从阴云中露出来,照耀着大地。空中刮着大风。今天的太阳可不像当年奥斯特里茨的太阳那样金光灿烂,预兆着吉祥。今天的太阳只散射出淡黄色的微光,显阴郁无力。这是北方的阳光。部队终于准备就绪,处于待命状态。

战役打响以前,拿破仑又一次骑着自己的白色牝马,沿着前线,从头至尾检阅一番。在呼啸的寒风里,旗手们举起战旗,骑兵们英武地挥动战刀,步兵们用刺刀尖挑起自己的熊皮军帽,向皇帝致意。所有的战鼓狂热地敲响,所有的军号都对着自己的统帅快乐地吹出清亮的号音。但是,盖过这一切响彻四方声音的.却是雷鸣般的欢呼声,它从各个师团滚滚而来。这是从7万士兵的喉咙里进发出来的,低沉而又洪亮的欢呼声:“皇帝万岁!”二十年来,拿破仑进行过无数次检阅,从未有像他这最后一次检阅这样壮观,热烈。欢呼声刚一消失,十一点钟——比预定时间晚了两小时,而这恰恰是致命的两小时!——炮手们接到命令:用榴弹炮轰击山头上的身穿红衣的英国士兵。

接着,内伊——这位“雄中之杰”,率领步兵发起冲锋。决定拿破仑命运的时刻开始了。关于这次战役,曾经有过无数的描述。但人们似乎从不厌倦去阅读关于它的各种各样激动人心的记载,一会儿去读司各特写的鸿篇巨制,一会儿去读司汤达写的片断插曲。这次战役,无论是从远看,还是从近看,无论是从统帅的山头上看,还是从盔甲骑兵的马鞍上看,它都是伟大的,具有多方面的意义。它是一部扣人心弦的富于戏剧性的艺术杰作:一会儿陷入畏惧,一会儿又充满希望,两者不停地变换着位置。最后.这种变换突然成了一场灭顶之灾。这次战役是真正悲剧的典型,因为欧洲的命运全系在拿破仑这一个人的命运上,拿破仑的存在,犹如节日迷人的焰火,它像爆竹一样,在倏然坠地、永远熄灭之前,又再次冲上云霄。

从上午十一点至下午一点,法军师团向高地进攻,一度占领了村庄和阵地,但又被击退下来,继而又发起进攻。在空旷、泥泞的山坡上已覆盖着1万具尸体。可是除了大量消耗以外,什么也没有达到。双方的军队都已疲惫不堪,双方的统帅都焦虑不安。双方都知道,谁先得到增援,谁就是胜利者。威灵顿等待着布吕歇尔;拿破仑盼望着格鲁希。拿破仑心情焦灼,不时端起望远镜接二连三地派传令兵到格鲁希那里去;一旦他的这位元帅及时赶到,那么奥斯特里茨的太阳将会重新在法兰西上空照耀。

人类群星闪耀时阅读感想(篇六)

在人类的历史进程中,有着许多重大发现、发明和著名的事件。这些事发生的那一时刻,就宛若星辰一般永远散发着光芒,这些永恒的时刻会给予人类前进的动力,也会让人类从中得到许多经验。

《人类群星闪耀时》一书中,记录了许多这样的永恒的的时刻,令人们受益匪浅。像《到不朽的事业中寻求庇护》中的巴尔沃亚,虽然他发现太平洋功不可没,但在这之前,他本应受到国王的处罚。这告诉人们,一个人是否有功劳,是要看前后他所做的事的。《滑铁卢的一分钟》,是讲述一个小人物格鲁西是如何让一个大人物拿破仑失败的,就因为格鲁西的过失,从而使拿破仑兵败滑铁卢。这告诉人们

做事之前要多想想,不能只按照规矩做事,这样可能会使事情变得非常糟糕。《逃向苍天》,讲的是八十二岁高龄的托尔斯泰因想过一会属于自己的生活而逃离了自己的家。这告诉人们,生活是属于自己的·····这些时刻无一不使人念念不忘,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夺取南极的斗争》。

我们七年级时曾经学习过一篇课文《伟大的悲剧》,就是出自《夺取南极的斗争》。这篇课文讲的是挪威和英国同时向当时人类从未涉足过的南极大陆深处进行探索。两国探险队的领军人物是挪威的阿蒙森和英国的斯科特,在经过半年的争斗后,最终阿蒙森率先到达了南极点,斯科特紧随其后,当他们发现自己失败了后,都快崩溃了,但是这些英雄们都下定决心,一定要活下去,可是南极的气候太恶劣了,他们都牺牲在这白茫茫的世界中······

在这篇课文中,有一个最为感人的片段:斯科特海军上校和他的四名伙伴到达了极点。由于他已不再是第一个到达这里的人,所以这里的一切并没有使他觉得十分耀眼。他只用冷漠的眼睛看了看这块伤心的地方。他们在那里发现的惟一不寻常的东西,不是由自然界造成的,而是由角逐的对手造成的,那就是飘扬着挪威国旗的阿蒙森的帐篷。挪威国旗耀武扬威、洋洋得意地在这被人类冲破的堡垒上猎猎作响。它的占领者还在这里留下一封信,等待着这个不相识的第二名的到来,他相信这第二名一定会随他之后到达这里,所以他请他把那封信带给挪威的哈康国王。斯科特接受了这项任务,他要忠实地去履行这一最冷酷无情的职责: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斯科特完全可以不执行这一冷酷的职责,这样就没有人相信挪威人是第一个到达南极点,可是,他却没有这么做,因为他们很守信用。斯科特可以为了信用而使自己陷入无比痛苦之中,那我们是否能做到呢?

在这篇课文中,作者没有介绍胜利者挪威的阿蒙森,却极力赞扬英国的斯科特,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作者认为,斯科特一行人在南极的所作所为已经超出了胜败之争,他们的那种不畏艰险,不畏死亡,舍己为人,为了自己的职责,为了自己的事业,为了祖国的荣耀,宁愿放弃一切的精神值得全人类去学习和思考。

在文章的结尾,有这样一段话:“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从这段话中,我能感觉到,作者希望人们能够记住这些英雄,能像他们一样,与不可战胜的厄运搏斗。

我觉得,在他们的身上有许多东西都值得我们去学习。他们能够在危难之际,互相帮助,而现在的我们有些人,很少会互相帮助,甚至都没有体谅他人的想法。他们能在南极恶劣的环境下前进,不惧艰险,不怕困难,而我们中的许多人经常会因为一个小挫折而失去信心······这些前辈身上都有的东西,但我们却几乎忘记了它们,自然也很难拥有它们,不过,我相信只要我们能不断地从前辈的身上吸取经验,就一定能拥有这些品质,把这些人性之光发扬光大。

在这本书中,类似斯科特这样的英雄人物有许多,韩德尔、列宁、托尔斯泰·······在他们的身上,我们能感受到许多伟大的精神。这些精神无一不对后人十分重要,他们会引导人们再度前进,他们会蕴藏在这些永恒的时刻之中,永远闪耀下去。

在人类的未来,必定也会出现这些永恒的时刻,它们会像群星一样,在黑暗中闪耀,让人类前进的路途更加光明。

人类群星闪耀时阅读感想(篇七)

最近我读了《人类群星闪耀时》一书,这本书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所写,它描述了那个年代人类发生的十二个伟大的事件,让人们十分的敬畏。

在这本书的十二个事件中,最让我入迷的是第十一章争夺南极的斗争。故事发生在1911年,英国得宜皇家海军上校斯科特带着多个同伴向人类未知的南极出发,但是当他们到达了目标地时才发现,娜威人阿蒙森已比他们早到了。在精神的打击下,他们一行人往回出发,谁知死神也在之后降临,人员一个个的离开了,最后只剩下斯科特与两个战友,在白雪苍茫的南极,三个英雄最终在一个帐篷中逝去。当救援人发现他们时,他们像兄弟一样靠着,在斯科特的手中发现了他的日记。

从这个故事中,我感受到人类的力量之强大和人们对祖国的爱以及为了祖国的荣耀不惜牺牲生命的决心。当我读到这个故事时,我十分的感动,也十分的敬佩他们,在那个年代,人类用生命去探索,去寻找,去冒险,他们不畏艰难地去为国争光,他们用生命去诠释了伟大的人类品质和一个民族所有的勇气,这让我的内心十分的震惊。在生活中,我们虽然不可以像斯科特一样用生命去证明国家的伟大,但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为祖国出一些力或努力学习以后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人世间很多看似徒劳的事情却能再次结出丰硕的果实,被一度延误的事情,最终会化成对人类的疾呼,要求人类集中力量去完成那些未完之事。在壮烈的牺牲中,虽死犹荣,无穷的斗志会从中得到激发。轻易的成功只会助长人的虚荣心,只有在与不可抗争的命运搏斗时,才最能体现人类高尚的灵魂。

这是一本十分壮烈而从中透露出伟大的书,它让我明白了很多重要的道理,我会永远收藏这本书。

人类群星闪耀时阅读感想(篇八)

20世纪初的世界,几乎已无秘密可言,所有之前地球上未曾被人类染指的地方,陆地或海洋,都留下了人类的足迹。当然也有特例,那就是地球的两极。千万年来,地球一直以两极为轴心转动着,人们对它们的好奇,可想而知。在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尽管只有些许可能,也会有一些勇士,踏上探索地球“处女地”的征程。北极被征服了,接下来,轮到了南极。

1911年,英国海军上尉斯科特开始了征程,他的目的地直指南极。在当时看来,他们几乎准备好了一切,从衣服到食物,再到拉雪橇的西伯利亚矮种马,一切貌似都在掌控之中。在经过近半年的等待之后,出发的日子终于来临。

而就在这时,他们惊讶的发现,他们并非妄图征服南极的唯一团队,在距他们110公里的地方,有一个挪威人,也在计划着向南极挺进,他就是第一个到达南极的人——阿蒙森。国家的荣誉,个人的使命,强大的竞争对手,让斯科特本人以及团队感到了沉重的压力。但是此时的他们还是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因为一切都是那么顺利,至少看上去是这样。

但就像上面所说的那样,顺利都是表面上的,真正的困难,随着斯科特的开拔,马上扑面而来。先是西伯利亚矮种马不适宜南极的冰天雪地,在走到比尔兹摩尔冰川时随着最后一匹马的死亡,他们不得不使用人力,拉着沉重的雪橇继续前行。

接着是天气突然转变,冬季风的提前来临,让本来松软的雪变成了坚硬的“三角铁”;可最大的困难总是被留在最后,当他们以为战胜了一切困难终于要迎来最后的胜利,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踏上南极点的团队时,他们绝望的发现,在南极点上,已经飘扬着挪威的国旗,阿蒙森已经提前到达了这里。在人类的历史上,人们往往只能记得第一,第二终会被无情抛弃。梦想的破灭,成为压垮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但是任务还得完成,因为这是他们的使命,虽然这份使命已被别人“践踏”。收集岩石资料,观测气候数据,最为心痛的是,他们要带上阿蒙森在南极点上留下的证据,以证明他是第一个到达南极的人——给挪威国王的信。

带着疲惫,他们踏上了返回的道路,这时的斯科特和他的队友们,虽然天气并没有比来时更加恶劣,但是他们已经没有足够的能力克服了,因为他们失去了精神的支撑,他们现在是以失败者的身份返回的。

但是上天并没有因为他们是失败者就多给他们一丝一毫的怜悯,困难依旧接踵而至。寒冷的天气,持续的零下40度低温,使他们肢体麻木,用冻掉脚趾的脚挪动着;在冰天雪地里迷失方向,找不到补给储备点;在费尽周折终于找到储备点之后,才发现储备的煤油过少,不足以提供他们迫切需求的热量。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苦难。大自然终于用它无情的手段打散了这支勇敢队伍最后的希望。

先是有人在备受折磨之后疯了,然后是在一个早上,一位受伤的队友为了其他人的生存,在脱下衣服之后,走进了冰天雪地之中。悲壮,催人泪下的悲壮。最后的三个人并非幸运儿,在历经苦难之后仍看不到未来时,他们不得不选择放弃,在睡袋中等待着死亡的来临。

他们真的放弃了吗,答案是否定的,他们在一连串的灾难之后,放弃了自己的生命,这是他们的权利,但是他们依然坚持着自己的使命,这是他们的责任,他们在人生的最后一刻仍然坚守着自己的责任。

斯科特用冻僵的手拿着笔写下了这次冒险失败的原因,为后来者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为他的每一个伙伴的家人留下证明他们是勇士的证言;为自己的妻子还有儿子留下自己的安慰和希望。他做了他所能做的一切,但惟独没有为自己做点什么,甚至是一份遗嘱。伟大莫过于此!

以勇气挑战梦想,用生命承担责任,这样的人,找不出理由不去尊敬和纪念。

历史是公平的,这次,它不仅记下了第一个到达南极点的阿蒙森,也为后来者留下了足够书写其伟大的丰碑,让我们记住了斯科特。

我们是幸运的,因为我们有幸在历史中读到了这位英雄,伟大的斯科特。向英雄致敬,为梦想致敬,更为责任致敬!

读格林童话有感450字推荐(8篇)


你是否一直到现在都还是喜欢读童话书,比如《格林童话》?一本好的童话书,不仅可以锻炼小孩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还能教人成长。不知道你在看完《格林童话》之后的感悟是什么?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读格林童话有感450字”,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读格林童话有感450字【篇一】

今年暑假我读了《格林童话》。格林童话内容丰富精彩,记载了一个个令人感动的故事。每个故事都让我们明白了深刻的道理。如:《皇帝的新衣》这篇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个黄帝喜欢穿新衣服,后来国家里来了两个裁缝,说能做聪明人穿的衣服,皇帝让他做,经过两个大人去看之后,皇帝才去看,可是什么也看不见,皇帝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他不聪明,就假装说好看。第二天,游街大会,国王在游街,一个小孩站了出来,说了实话,大人们纷纷地说了实情,可是骗子溜走了。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一件事:有一次,妈妈买了蛋糕,哥哥偷吃了蛋糕,让我别告诉妈妈。妈妈回来了,发现蛋糕不见了,问我和哥哥怎么回事?哥哥说他没有吃,我非常紧张整脸通红,也说了没有。为了这件事,我整夜没睡好,第二天,我跟妈妈说了实情,我的心终于放下一块沉甸甸的大石头。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诚实,不能自欺欺人。童话滋润了我们,告诉了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以后,我一定要多读一些童话书来丰富自己。

读格林童话有感450字【篇二】

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让我感同身受,它不仅内容广泛、体裁多样,还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书中除了严格意义上的童话外,还有很多的民间故事、寓言、笑话、幽默等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不论是落难的公主或是受屈的青年男女,大智若愚的小民,无不爱憎分明、善良仁慈。他们对自己美好的生活苦苦追求,对恶势力和困难不屈不饶,誓死抗争,最后都以胜利告终。为了真理不惜赴汤蹈火不怕艰难险阻,昂首向前······反之,那些巫婆、昏君、妖魔、恶兽·····刚开始都是气势汹汹、神通广大,都会施展阴谋诡计,以陷害好人而快乐,但最终邪不胜正,多行不义必自毙,下场可悲。

做人要以善为本,好人有好报!

读格林童话有感450字【篇三】

今天我闲着没事干,于是从我的书柜里请出了我的老朋友《格林童话》,我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读着读着,读格林童话有感400字。有一篇故事使我深受教育——《富人与孤儿》

故事讲述了官府要求一家富贵人家收养一个孤儿,富人很不情愿,于是把他当成仆人,什么活都让他干。而且做错了一点儿鸡毛蒜皮的事,富人就把他打得死去活来。有一次孤儿去锄草,一不小心把放在草傍边的外衣锄碎了,孤儿很害怕,便自杀了······ 后来富人家里发生了一场火灾,富人从此成了一无所有的穷光蛋。

这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因为自已有钱有势是个富贵人家,就看不起那些贫苦人及那些在街头要饭的人。以为自已很了不起,人们不要有这样的想法。正确的做法是要热心地去帮助那些人,帮助别人一定要怀着一棵温暖的心。我希望能用我的点点心语、滴滴鼓励来靠近他们的心胸,抚慰他们的心灵。对于一个贫穷的孩子来说也一样可以创造奇迹,甚至可以比富人做得更好。因为你们还有梦,相信自已,没有什么不可能的。

我反而觉得富人更可怜。因为他的心永远残留着一道伤痕,很痛苦。

读格林童话有感450字【篇四】

读一本书,就像交了一个好朋友;读一本好书,就像遇见了一位良师;读一本名著,就像与一位智者促膝长谈。

《格林童话》的作者是格林兄弟。格林兄弟哥哥是雅克布·格林,弟弟威廉·格林,他们都是德国赫赫有名的学者。

《格林童话》的语言淳朴、幽默、优美,充满了丰富的想象与各种谚语、俗语、新颖的比喻,富有浓厚的古老、民间色彩。小小的故事里却暗藏大道理,这就是格林兄弟语言的魅力所在。

其中,《渔夫和金鱼》是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渔夫捕到一条金鱼,金鱼说只要渔夫放了它就满足他的愿望,他好心放了它,被妻子知道后,便强迫渔夫向金鱼不断索要愿望,日复一日,最终无可奈何的金鱼收回了他给渔夫的一切,使他们以前的一切重新归回家中,而什么皇后、城堡······都将归回金鱼。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要学会知足,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如果渔夫的妻子当初明白这些道理,那么他们现在也过着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幸福应该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去争取,而不能不劳而获。

当你对作业已经厌恶了,想让别人帮你写,我们都应该有过这样的想法。但是有没有想过,别人帮你写作业,进步的是他,退步的是你;获得好成绩的是他,不及格的是你;你一时的惬意,到头来可是吃亏在后头啊!这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好事!

《格林童话》令我打开了一扇神奇梦幻世界的大门。这本书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刻意的修饰,但每一个故事都是人间最美的真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它都在《格林童话》里尽情地展现了出来,每一个精彩的故事都扣人心扉。

格林童话在我心中种下了真、善、美的种子,在萌芽、生长···

读格林童话有感450字【篇五】

我看了这本书里的灰姑娘,让我很伤心。

灰姑娘的妈妈很早就去世了,她的爸爸娶了一个后娘,那后娘带着两面个女儿。这两个女儿看起来很漂亮,其实内心非常坏,自从到了灰姑娘的家里之后。灰姑娘的好衣服都被她们给抢了,而留给灰姑娘是一件又脏又难看的衣服,还不给她床睡,只给她一间柴房。

一次,王子要来看哪个可以做他的新娘?后娘让她的两个女儿去见王子,不让灰姑娘去。灰姑娘又伤心又难过,后来小树给了她漂亮的衣服。这样灰姑娘也悄悄地去了。

灰姑娘要离开时一不小心掉下了一只鞋子,王子看见了,就把灰姑娘娶回了家,从此后,灰姑娘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格林童话有感450字【篇六】

我利用暑期时间又看了一遍,得到了与以前不同的感受。也许,有些人会认为童话很幼稚,纯属虚构,但我却觉得童话里面富有哲理。以前我看这本书,只看故事情节,忽略了它的寓意。而现在再看这本书,我有了深刻的体会:做人要善良。

善,这个字眼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它是一种传统美德,是心灵美的体现,是来自灵魂深处的东西。生活中常常会看到这样的景象:在公交车上,有人毫不犹豫地让座;在商店里,有人把多找的零钱义无反顾地还给营业员;在街头,有人会伸出援手,把兜里的钱或多或少投进乞丐求讨施舍的碗里,……这,都是善的表现。

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好的结果,所谓"善有善报"就是这个道理。中这则故事中的主人公灰姑娘,尽管受尽了继母与姐姐们的欺负与侮辱,但依旧心地善良,最终获得了幸福。中的鞋匠,他虽然不富裕,心却很善,把挣到的钱救济穷人,结果小天使们为他创造了奇迹,他的生意越做越红火。我还听说这样一件真实的事:有个好心的农妇从贩子手里买下了一只野鸭,并细心照料它。最终,野鸭为那个并不有钱的农妇创造了一笔不菲的财富。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总会遭到惩罚,中的王后就是很好的例子。她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伤害白雪公主,末了却被那颗妒忌心活活气死。妇孺皆知的大灰狼,想吃小山羊,不但没有得逞,还白白搭上了性命,正是应验了那句"恶有恶报"。

让我更深地了解了人性,了解了人性的真、善、美,同时也了解了人性丑陋的一面。一个人失去了善良,就等于失去了灵魂,失去了人性,就等于行尸走肉。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人类家园!

读格林童话有感450字【篇七】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可以从书中学到知识,学到礼仪。 我喜欢的书是《格林童话》,它里面有一篇《小红帽》,写一个小女孩长得很水灵很秀气。她的外婆非常喜欢她,不知道该送一件什么礼物才好,于是织了一顶小红帽送给她,小红帽很喜欢外婆送的礼物,就天天戴着它,从此人们都叫他小红帽。一天听说外婆生病了,妈妈要小红帽去给外婆送葡萄酒和面包,告诉她不要往大路外面走,走在路上,她看到一些鲜艳的小花就去摘,过了一会儿她摘了一大把,可是却迷了路。她走着走着,看见一只大灰狼,由于他们互不相识,所以大灰狼问她要去哪,小红帽告诉她外婆??。大灰狼听到这话时飞快的走了。小红帽走到外婆家,听见了里面的声音,就敲门,外婆说:“小红帽吗,门没锁,自己进来吧!”小红帽进去后,给外婆喝了葡萄酒和面包吃后,才发现外婆是大灰狼扮的,它吃了小红帽后睡着了。

猎人经过时听见了呼噜声后,进去一看原来是大灰狼,猎人把小红帽和外婆救出来了后在大灰狼的肚子里填上了大石头,由于狼很渴,所以到井边喝水时掉下了水。

我懂的好人终有好报,坏人终有坏报,做坏事不会有好处,这正应了一句古语: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你爱别人,别人也会爱你;你尊敬别人,别人也会尊敬你。你怎样对待别人,别人也会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你。所以,我们在生活中要爱别人,尊敬别人,这样才是一个合格的小学生。

读格林童话有感450字【篇八】

我是培新小学三年级一班的王昊聪,自从我踏进这所美丽的校园,我就了解到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这都是每一位培新学子的优良美德。我更深知学校号召全体师生养成读书的好习惯。为此,我们每周都有两次午读,近两年下来,在老师和父母的陪伴下,我读了很多书。在所读这些书中,《格林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刚开始我以为是一本幼稚的儿童读物,就没多大兴趣,在妈妈的督促下才开始读下去,没想到越读越让我爱不释手。

它里面每一个精彩的故事,都深深的吸引了我。像里面惊险的故事,让我懂得了要学会挑战恶劣的生存环境,学会挑战自我。有关情感的故事让我懂得了美好的结局,会经历一番坎坷磨难,但是不要放弃,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努力争取。还有一些机敏智慧的故事,让我了解了一些有用的小知识,知道每一件事情都有很多种解决办法,不要墨守成规。而一些富涵哲理的故事,让我懂得了许多人生的道理。

《格林童话》是一非常好的本儿童读物,每一个人读后都会有很多的收获,我爱读《格林童话》,相信你也会喜欢。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1500字(8篇)


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在阅读了作者斯蒂芬·埃德温·金写的肖申克的救赎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肖申克的救赎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考虑到您的需要,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编辑了“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15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1500字(篇一)

有些鸟儿天生就是关不住的,它们的羽毛太鲜明,歌声太甜美,也太狂野了,所以你只能放它们走,否则你哪天打开笼子喂它们时,它们也会想办法扬长而去。—题记

《肖申克的救赎》讲述了银行家安迪由于有了婚外情,酒醉后本想用枪杀了妻子和她的情人,巧合的是有人刚好做了他想做的事。于是他被指控入狱,他有幸成为肖申克监狱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无辜者。

在漫长的监狱生涯中,他结交了许多朋友,开设图书馆。之后,他开始帮道貌岸然的典狱长洗钱,并且成功的获取了一个新的身份。他通过种种操作举报了典狱长的贪污,典狱长吞枪自杀。更让人惊讶的是他用一柄小小的尖头锤子凿了二十多年凿出了一条通往自由的路,他在举报典狱长的那个晚上成功越狱。

小说中让人印象深刻的莫过于主角安迪对于自由的向往。也正是有了这份对自由的渴望和向往,他才能用二十多年日复一日的时间来凿开一条自由之路。在我看来,安迪就是一只心中住着自由的无足鸟,他的心中只有天空,他一生只有一次落地的机会,那便是死亡。没有对自由的信念,他就不可能如此执着坚忍。

这部小说当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那所肖申克监狱了,它不仅是仅有黑白灰三色的高墙深院,它还是一种压迫人性丶剥削自由丶使人茫目麻木的一种体制,一旦你屈服了,你就被体制化了。

故事中的老布就属于这种大脑被体制化了,他在肖申克监狱度过了整整六十多年的时光,当他听到自己被假释时,脸上尽是茫然和对未知的恐惧。

当老布重新踏入社会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和社会格格不入,他还是习惯在肖申克监狱当图书管理员的日子,他更喜欢肖申克。于是他选择了自杀。留下了一句简单的遗书:老布,来过这里。

当自由突然而至的时候,它也许已经失去了光辉,因为没有了生活的支持,没有生存意义的赋予,自由不过是另一所监狱。

就好比是没有对自由的信念,即使离开监狱,也如同是身陷囹圄。

只要我们对自由有着真正的向往,即使身陷囹圄,我们也会是自由的,至少我们的心灵是自由的。

人生好比是海上的的波浪,有时起,有时落,但它永远不会是一条平坦的道路。所以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中或许都有着一段类似肖申克式的黑暗不堪的时光。有些人身陷在里面,而有的人却昂首向前走去。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1500字(篇二)

世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只要你想,只要你做,一切皆有可能。

在《肖申克的救赎》中,男主杜方因被冤枉而被判处终身监禁。入狱后,艰苦的生活并没有让他堕落,他坚信,自己是不属于这里的。于是他默默地忍受那些痛苦,暗地里观察着、思索着。他知道他不可能靠别人的力量离开监狱,于是他便制定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他向瑞德买来锤子、海报,以雕石为借口凿地道;他利用自己的才能帮助典狱长逃税,得到那些特权,他不断地扩大自己的控制范围……最终,在如此严厉的看管下,他逃了出去。

在19年的牢狱生活中,他听到了无数人对他的否定,但他都没有动摇逃跑的想法。我最记得杜方问瑞德的那一段话:“你知道那个一直藏在我心底的闪着光芒的东西是什么吗?是希望。”瑞德却对他说:“在这里,希望是不可能存在的。”杜方只是笑了笑,后来,他用行动告诉了瑞德,一切皆有可能。

曾经有一篇文章说到,人类不可能在1分钟内跑过一公里。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的心里都是默认了这个“事实”。但是突然有一天,有一位运动员做到了!紧接着,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难道是那些人有天生神力吗?很明显,不是。他们的心里没有想什么可不可以,只有做不做。

无论大事小事,如果你想完成,那么你就去做,相信一切皆有可能。你有一个梦想,那就制定计划,坚持不懈地向着梦想前进,总有一天,你会到达梦想的彼岸。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1500字(篇三)

曾经很久以前就听过《肖申克的救赎》这部电影,不过一直也没有去看,因为在潜意识里觉得不会好看。不过,在看完以后,我会觉得这是一部很值得欣赏的电影,特别是对于我们这些年轻的80后,90后。它带给我们很多的启示,同时也鼓励着我们前进。

安迪,这部电影的主人公,曾经是一个出色的银行家,有一个漂亮的妻子,可是,因为不会表达对妻子的爱,妻子有了外遇。在酒醉后误被指控用枪杀死了妻子和她的情人,安迪被判无期徒刑,这意味着他将在肖申克监狱中渡过余生。我在看到肖申克监狱里的景象以及那里的犯人的时候,我想安迪要怎样度那些漫长而痛苦的日子呢?由原本风光体面的生活到肖申克的监狱,他的生活就像从一个天堂进入了地狱。我会在想他会不会自杀呢?因为他出奇的冷静。直至后来才知道,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尽管所有的人都不相信他是被冤枉的,尽管要面对的是痛苦的监狱生涯。那个进来第一夜就被打死的胖子和安迪就是一个鲜明的对比,胖子犯了罪,安迪没有犯罪;胖子来到肖申克监狱是应的惩罚,安迪是替罪的;胖子无法适应另一种生活,安迪选择了快速适应新的环境;胖子大吵大闹,安迪沉着冷静:最后,胖子死在了肖申克的监狱,而安迪却最终把自己从这个地狱救赎出来了。无疑,安迪是一个聪明的人,他选择了活下来就是为了有一天可以走出去。他善于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搞好人际关系,无论是与典狱长,看守,还是周围的罪犯们,他都懂得如何去赢得他们的信任,因此,他可以在监狱里过的比别人自由。这也是我们应该学习的,要懂得怎样去和一些很可能是你的敌人的人交往,让他们成为你的朋友。要学习怎样去赢得别人的信任。但是我们不能学的是他为典狱长洗黑钱这样的手段,当然,他也在肖申克的监狱用了20年的时间去赎罪了。我们应该用正确的方法去赢得别人的信任。

在肖申克的监狱里,大多的人都失去了人生的目标,失去了希望。他们被那些“叫你吃就吃,叫你拉就拉”的规矩制度化了,他们的思想被束缚住了,可怜,他们连心的自由都没有了。可是,安迪没有,他没有让那些规条束缚住自己的心。他依然有自己的爱好和理想,所以他还会有闲适的心去雕刻石头,去建立图书馆,去帮助那些囚犯找回自己。瑞德说:“希望是危险的东西,是精神苦闷的根源”而安迪说:“希望是好事,甚至也许是人间至善,因为美好的事永不消失”他就这样怀着坚定的信念和对世间美好事物的希望,在监狱中那度日如年的生活中找到方向,找到了救赎自己的办法。而博斯,那个年老的监狱管理员,就因为几十年来的制度化生活让他在离开监狱后迷失了自己,对生活失去了希望,最后在小旅馆里自杀。如果不是安迪一直在鼓励着,在经历过40年的监狱生活的瑞德或许也会走上博斯的路。安迪说“人生只有两种选择,要不是忙着生活,要不是忙着死亡”这是一种信念。很多时候我们也会像博斯,像瑞德,在不断的挫折失败后,我们就变得安于现实,安于失败的困境里,不愿意走出来,失去了希望。人生最可怕的不是失败,最可怕的是失去再来一次的勇气和希望。

在后来,剧情峰回路转,安迪的徒弟知道他是被冤枉的,他知道真正的凶手不是安迪。就在安迪兴奋不已,以为自己终于有救的时候,他忘了,自己已经是典狱长的赚钱工具了,典狱长又怎么会放他走呢?在他关禁闭的时候,残忍的典狱长把他的徒弟偷偷地杀了,然后欺骗他说他徒弟是越狱不成被杀的。但是那时的安迪已经不再相信他的话了,于是,他打算自己救自己——越狱,带着典狱长的罪证越狱。这也是对自己犯罪的一种救赎。影片之所以在后来给了安迪自由人的身份,就是因为安迪已经为自己的行为受到了惩罚,坐了二十年的牢。这二十年并不是冤狱----安迪自己也这样认为---他已经为罪行受到了惩罚。所以,尽管安迪的越狱依旧是一种犯罪,但是他还是获得了自由。片子教育我们在人生道路上我们都可能有过错,但是当过错罪不至死时,我们要身体力行并从良心上进行忏悔,但是一定不要放弃希望,要努力的解救自己,从希望中得到力量,从而走向光明!

在这部片里有提到过关于《圣 经》,典狱长曾经引用过圣 经里的话语,但是,毫无疑问他只是一个伪,他是借基 督之名行魔鬼的事。但是他说过一句话是对的“你们得救的道就在里面了”真正的救赎不是肉体的救赎,而是灵魂的救赎,而这个只有上帝才可以做的。

其实我们的社会现实中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一些囚犯在走出监狱后,得不到妥善的安排,社会对其又歧视和不尊重,导致他们失去了面对世界面对生活的勇气和希望,因此很多人再次放弃了自己,有的是不断地在犯罪,为了生活;有的在犯罪是为了回到监狱中;更甚的是,一些人彻底对世界绝望,选择死亡。这都是为什么?当然他们自己也有责任,因为没有学会坚守自己的信念,但更多的是因为社会,没有愿意再给他们一次机会。所以我们更应该反省一下现在的社会行为,是否公平。

我想,就算是一个犯人他都会有自己的自尊。也会有平等对待的权利。所以何不用爱和宽容来接纳他们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犯罪的原因,无论知不值得同情,我们都要相信人心灵深处的那点的善良和真挚。走进一个人的故事的时候,你可能会找到原谅他的理由,可是很多时候我们只是他们的旁观者,但是我们可以学着去用爱心接纳和相信他们。

《肖申克的救赎》给了我很多的感想,它给我最大的感想是相信希望,持守信念,努力行动!

还记得安迪给瑞德的信的最后一句吗?“既然你都走了那么远了,那也许你能再走远一点!”所以不要轻易绝望,自己已经走到今天了,就要咬咬牙再走远一点,或许你会看到不一样的风景,加油!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1500字(篇四)

《肖申克的救赎》值得看两遍,甚至更多遍。大部分电一影如同时装,赶一个时髦,过上一把瘾,就永远过去了。但是确实有些电一影是可以沉下来的,它将在这个世界永存,比如《肖申克的救赎》。有些电一影,给我们感官上的快一感,让我们暂时降低智商,如孩童般地快乐;有些电一影,给我们人世间没有的奇景,满足我们白日间想入非非的幻想;而《肖申克的救赎》不同,它是一部感动我们心灵的电一影。

最初听到《肖申克的救赎》这个片名,以为肖申克是个人名。实际肖申克不是这部片子中两个男主人公的任何一个,它是一个地名,即"鲨堡监狱"。

这个监狱,是座人间炼狱,不仅是因为它那里狱卒残暴、狱霸横行,而且是因为它对人的一精一神的磨蚀。在那种漫漫无期的禁锢中消磨生命,似乎只有全部放弃希望变成行一尸一走肉才能生存下来。但是在监中服无期徒刑的安迪不同意这样,他像是用一件无形的护身罩护住自己,心中永远有希望。

《肖申克的救赎》中的什么感动了我们?是安迪历经20年的牢狱之灾、20年水滴石穿般地不懈挖掘,终于在一个雷雨一交一加之夜从500码长的污粪管道中爬出,奔向自一由?是安迪的朋友阿瑞在被关押40年后在假释审查官面前那番看似无谓,却令人动容的话?(“我没有一天不在后悔,我回过头去看看往昔,那个愚蠢的男孩儿犯下了可怕的罪行。……小男孩早已不见了,只剩下这个厌物,垂垂老矣。”)

是这些,却又不仅是这些。电一影是在一点一滴的叙述中渐渐渗入我们的心灵的。如果要全讲述出来,就要把电一影整个重讲一遍。是的,一点一滴地叙述,那撞击我们心灵的东西在你不设防间直触你的内心深处。即使在唯一能证明安迪是无辜的证人被监狱长槍杀了以后,安迪仍不肯放弃希望。阿瑞看到他在神思恍惚间讲述自己心中最美好的记忆与梦想,以为他快要一精一神崩溃了,“人的忍耐总是有限的……”他这样解释安迪。其实如果真是这样,我们也会如此原谅安迪:曾有多少人被残酷的环境毁掉啊!

但是——这真是好莱坞式的——电一影竟然不给我们这个充满必然的悲剧结局。安迪没有被命运毁掉,他获得了一个完满的结局。他重获自一由,惩罚了监狱长等恶人,还与老友阿瑞在海边重逢。知道这情景是梦,好莱坞制造的梦,但我们仍然感激这梦,因为它实在是太美好了。回想一下这部影片,虽然讲了那么多残酷的事,但留在我们脑海中的竟然都是美好的记忆。比如安迪冒死向看守队长进言,为狱友们赢得了一箱啤酒,大家在一陽一光下畅饮的情景;比如安迪不顾一切进入监狱长办公室为大家播放《费加罗的婚礼》的场面:你从来没有觉得自一由的一陽一光是如此灿烂,莫扎特的音乐是如此美妙。那些平日里最粗劣最愚昧的人在这一瞬间都变得高尚美丽,容光焕发……这时你就明白了:为什么人类在经历了那样多的苦难与沉一沦之后,还能生存,因为美好永在,希望永在。

我多希望我能在高三时有幸欣赏它,因为它一定能在我落寞时唤醒我:世上最恐怕的事不是失败,而是一个人活着没有希望!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1500字(篇五)

希望是个好东西——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

《肖申克的救赎》是美国作家斯蒂芬·金的代表作。该作品用第一人称“我”的视角讲述银行家安迪因为被法官误判谋杀妻子和她的情夫而入狱的故事。安迪来到了肖申克监狱后遭遇了一系列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和折磨。然而,安迪并没有被磨难所折服,他用了二十年的时间在监狱的墙上挖出了一条暗道。最后在一个普通的晚上,从暗道爬了出来。他从肖申克监狱中逃了出来,重获了自由,并且在墨西哥以一个新的身份开启了崭新的人生。

在这部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安迪。安迪的入狱给黑暗的肖申克监狱带来了一丝阳光。安迪是一个具有独特的人性光辉和魅力的人物形象。他沉默寡言,但在那沉默寡言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永不妥协的、永不放弃的心。

刚开始,在监狱里,安迪敢于同恶势力作斗争。面对“三姊妹”的不断侵扰,他即使孤军奋战,被打的满身伤痕,也不放弃自己的原则。后来,他在监狱图书馆工资时,提出了想要扩张图书馆的请求,连典狱长都认为这是无稽之谈。但是他十多年来持之以恒的坚持给州议会写信,最后梦想成真,为图书馆争取到了资金,把肖申克监狱的图书馆扩充成新英格兰地区的图书馆。安迪用自己的知识教狱卒们逃税,帮典狱长洗钱,从而得到了典狱长的重用,为自己争取到了一些较好的待遇,如自己一间房间,这是安迪能够逃出去的重要的一个因素。安迪利用自己独居一室的待遇在自己的房间里的墙壁上挖洞。一天天,一年年的慢慢挖洞,且没让任何人知道。他用了二十六的时间挖暗道,最后在1975年的一个夜晚逃出了监狱,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

安迪在肖申克中待了二十几年,在这段时间里,他受尽了各种折磨。但是,他并没有太多的怨恨,而是平静地接受了这一切,狱前狱后的巨大的生活落差也并没有使他精神崩溃,焦虑不安,而是极其冷静地面对眼前的一切。他表现出了超于寻常的理性、平静和忍耐。是理想的信念支持着他平静地面对这一切,也正是因为这一份信念的支持,他向“我”购买了一个需要挖六百年才能挖挖出一个洞的小锥子,表面上是用来磨石,但实际上他用小锤子挖出了一条通往自由的道路。

在监狱期间,他意外得知事情的真相,即指知道了杀死他妻子和她的情夫,并嫁祸给他的真正凶手。他努力过,向典狱长申请重审案件,召回找回真正的凶手,还他清白,让他得以清白的堂堂正正的从监狱里出去。但这一切是徒劳的。典狱长不肯见他,不肯理会他所说的言语,典狱长并非是不信,而是出于某种原因而选择忽略安迪的请求,甚至将知道真相的证人从肖申克监狱调到了其他的监狱。在这段期间,我想安迪内心是崩溃的吧,但我想这也是他坚定从按暗道里逃出来的信念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在体制化的监狱中,安迪是一个异类,因为他有理想有毅力,艰苦的环境并没有使他屈服,他就像一些鸟一样,天生就是关不住的,天生就向往自由。

我们要想安迪一样,做一个有理想,有希望,有追求的人。正如同小说中安迪所说的一样:“‘希望’是个好东西,也许是世间的东西,好东西永远不会消逝的。”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1500字(篇六)

身为银行家的安迪无疑是聪明的,可是我更欣赏他在黑暗中依旧向往光明的心。他是如此地渴望自由,于是怀揣着希望活下去,无论处境如何,他从来没有绝望过。这样一个人,足够聪明,足够冷静,有足够强大的心灵,如何不能创造奇迹?所以,尽管影片前半段十分压抑,种种绝望来袭,可是,我终于还是等到了属于他的美好结局,那一刻,忍不住泪如雨下。

可是,在王子和公主得到幸福和美满的结局前,注定要经过很多苦难。安迪不是王子,他是对绝望与黑暗拔剑相向的骑士,可是,他所遭遇的磨难,一点也不少。监狱里有太多的黑暗,这里,你可以看见人性的扭曲与残虐。先是“三姐妹”的逼迫与侮辱,他每天身上都带着伤,他是如此倔强,从不曾屈服,更不曾绝望。后来,狱长诺顿发现了他的理财天赋——这个声称用管制治理监狱的衣冠楚楚的伪君子,企图利用安迪为自己洗钱。

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岳不群式的人物,可是,岳不群遇上了令狐冲,而诺顿,遇上了安迪。就算安迪一时被囚于黑暗,可是他向往自由的心不会放弃希望,尽管,他暂时身不由己。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1500字(篇七)

最初阅读完这本书,我并没有很深的感触,认为此书只是讲述了安迪的监狱生活,事实也确实如此。但最近重温此书时,忽然感觉到了一些隐含在文字下的东西。

《肖申克的救赎》讲述了年轻有为的银行家安迪被指控杀害妻子和妻子的情人,被判无期徒刑。由于监狱的腐败,他在真相即将大白的情况下仍然得不到昭雪,反而在肖申克监狱中饱受了各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折磨和摧残。然而安迪并没有被多舛的命运所打倒,他忍辱负重二十多年,终于挖出一条通往自由的地道。

全书主要赞美了“希望”和“救赎”,可是大多数笔墨却重在描写“失望”甚至“绝望”。

或者说,肖申克监狱本身就是可以称之为“绝望”的,贪污、谋杀、制度化……文章很好的描写出了三种人面对这些情况下的反应。

第一种是老布那样的。老布在监狱里待了五十几年,被制度化,获得假释出狱后由于无法适应外面的生活而自杀。

第二种是瑞德一样的,瑞德也和老布一样,同样习惯不了监狱外面的生活,但他坚持了下来,找到了安迪留给他的现金和信件,最后来到了安迪身边。

第三种,是像安迪一样的人。安迪在狱中所受的痛苦可能要比别人大得多,因为他是唯一一个无罪的人。在痛苦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他的朋友们都在担心他会自杀,他却早已挖好了通道,奔向自由。

老布和瑞德没有的,便是安迪的自信,或是说“希望”。

老布、瑞德和那里的所有人,真的是从未有过希望吗?只是被痛苦和绝望磨灭了而已。真正闪着光的希望,也正是在那样的环境下依存的火种啊。

是的。在监狱的痛苦中,为什么只有安迪能脱颖而出?只是因为他在一次又一次对生活的失望下仍然没有放弃自己的信念与希望!

正像文中瑞德所说那样:

“我不得不提醒自己,有些鸟注定是不该被囚于笼中的。它的羽毛闪耀着太过明亮的光辉。把它关起来是种罪过,这一点你也看清楚。而当它飞走时,你确实会暗自释怀。但是,它一旦离开,你的居所一下子变空了,变得无生气了……”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1500字(篇八)

想了很久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标题来抒发自己读完后的感情,干脆就用这种通俗易懂的标题。

昨天晚上,确切的说应该是今天早上凌晨,花了两个小时把这本经典给读完了。真的很震撼。

昨天一系列被偷事件让我倍受打击,之所以看这本书,也许是看到“救赎”两个字,心里期待一些可以减轻自己负罪感的物质吧。

事实证明,也许我的选择是对的。

我相信再也不会有第2个人能像安迪一样了:坚韧、坚强、坚定。入狱前,他拥有很多人无法拥有的东西:金钱、名誉、地位、权势。入狱后,他仍然拥有很多人无法拥有的东西:信念、信仰还有希望。

我无法想象,如果是你,莫名其妙的被送进监狱,一辈子都无法出来,那你会怎么样?正常的人或者说是普通的人,在一次次被驳回假释后,还会怀有自由之心吗?几十年岁月流逝,纵然你曾经想过出逃,可当白发和皱纹自你脸上显现,你还会有这份信念吗?!

然而,这些事对于安迪来说,仿佛理所当然。他总是不卑不亢的对待每一个人,他给予别人的是尊重,他得到回报的也是别人的尊重和帮助。在监狱里,“善意”或许是最终要的东西。然而,他得到了。他聪明的让人觉得这样的人也许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事实上他的确只是斯蒂芬·金杜撰出来的人物。但,在我一字一句阅读的时候,却仍然情不自禁的一阵一阵的冒着冷汗。像安迪这样的人,你无可救药的爱上他却又无可救药的恐惧着。你在怀疑,他是否早已算计好一切,早在他向雷德买第一把锤子之前,就算计好了往后几十年的过程。

这不可能。的确。中间那么那么多的意外,普通人能够承受的住吗?换作是你,可以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依旧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吗?不可能。你恐怕早已被种种“可能性”折磨的精神分裂,夜不能眠,甚至早被狱卒发现你的企图你的计划。你可能早已不在肖申克,可能已经被送到别的监狱,永远无法踏入墙外的世界。那个,所有人向往的世界。所以说,安迪是超脱了普通人或者说是正常人应有的范畴,在我看来,他或许就是“神”,一个将不可能变为可能的神!他的城府、他的智慧、他的忍耐、他的坚强、他的信念、他的坚持、他的努力……他的一切,都让人觉得,如果说是“佩服”,该会多么的玷污了他!

他有一颗,很多人都缺少了的,善意的心。那些打磨光亮的小石子、那些低质廉价的啤酒、那慢慢扩充起来的图书馆。你可以说他只是为了他的计划而不得不做的铺垫。可是,你不可以否认,他是用他的真心在做!只有内心真正温柔的人,才能做出真正让人感到温暖的事。雷德说他会一直记得那个阳光密布的午后,他和他的同事们,花了20分钟喝着温热的啤酒,眼睛里只有安迪蹲在阳光下,悠闲的晃着膝上的双手,脸上挂着那样温柔的笑意。那样的人,是否可以称之为——天使。

这世上,有太多太多不顺心的事,你会遭遇到的困难也有太多太多,伤心也好、绝望也好。很多时候,我们缺少的也许就是两个字——希望。而这两个字一直一直存在于安迪的脑海里,一直一直刺激着他,将他慢慢的推向自由的边缘。德的那份感慨真的很真实:“这窄小的通道里有大便有老鼠有太多太多污秽不堪的脏物,然而他却出淤泥而不染,一点一点爬出了监狱,获得了他想要的自由。”

他为自由付出了太多太多,他比别人承受了太多太多,他的那颗心早已被岁月打磨的越来越沧桑,然而,他却始终没有忘记过他的初衷,他的希望,或许,在每个黑暗的夜晚,在他那样小心翼翼挖着通道的时候,他的心也在不断的敲打中越来越光亮。

因为,自由,就在,咫尺之间。

终于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会说,这部书是斯蒂芬·金的经典之作了,这的确已经是出离一般小说的范畴了,它带给人们的是绝望过后的希望。或者说,它救赎了我们,以及我们内心深处那困扰我们的黑暗处。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安迪这个人,就像我这辈子都会记得这么一句话:

怀抱着最好的希望,但做着最坏的准备。

我想,这是不会被人遗忘的经典。

读海上日出的阅读感想大全五篇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在读后了《海上日出》,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优秀的《海上日出》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读海上日出的阅读感想”,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读海上日出的阅读感想【篇一】

我读了这篇课文,知道了这篇课文主要写日出前、日出时、日出后的迷人壮观景象。还知道了巴金是四川人,是屈指可数的好作家。从他这篇富有画意文章中。我感受到作者热爱大自然,奋发向上的感情,从“它的光芒给黑云镶了,把一片片云染成了紫色和红色”这段话中,“镶、透、染”三个字中,我觉得巴金爷爷把太阳写的有活力和生机,同时也感受到作者坚定的信念:光明定会驱除黑暗光明的力量是不可阻挡的。从太阳负着什么重担……颜色真红的可爱中我感受到太阳非常坚强,也感受到作者积极向上,见到光明的喜悦心情。由于作者热爱大自然,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仔细观察才写出这么美的文章来。有空我也要让爸爸事我海边看日出,亲身感受一下日出的壮观迷人。

我也要向巴金爷爷学习仔细观察各种景观写出好文章。

读海上日出的阅读感想【篇二】

近期读《海上日出》这本书,我知道了这本书主要写日出前、日出时、日出后的迷人壮观景象,通过对海上日出情景的描写,表达了作者热爱大自然和追求光明前程的思想感情。

文章分别描写了天气晴好、白云飘浮和乌云蔽日三种不同自然条件下的海上日出奇观,文字简洁,描写传神。这是作者发自内心的赞叹,也是对文中大量“奇观”事实的精辟概括,海上日出的景观“奇”在何处?“奇”在它显示了光明的力量如此之伟大!以上为第四段。写乌云蔽日和太阳终于冲破重围,普照天地的情状,最后归结到作者自身的感受,为“海上日出”作一礼赞,表达作者向往光明,奋发向上的精神。

由于作者热爱大自然,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通过仔细观察才写出这么美的文章来。有时间我也要让爸爸妈妈带我到海边去看日出,亲身感受一下日出的壮观迷人景色。

读海上日出的阅读感想【篇三】

日出本来就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这个变化的过程中,会给人们壮观、辉煌的感觉。作者的开头一段就点明了对日出这一自然界景观的喜爱。无论是“探着脑袋”、“目不转睛”,还是“迫不及待”,都能表现出人们盼日出的急切心情。接下来描写太阳升起时的情景时,一个“钻”,一个“露”,把日出是这一瞬间表现得比较形象。对于“太阳露出大半边脸”时的描写,作者采用了拟人的手法,让读者认识到“物”虽无情人有情,真实地再现了作者对于景观的喜爱。文章的最后一段富有激情:人们迎着朝阳、海风,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驶去了。形象而生动地体现了人们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的思想感情。

动物和人都一样,都知道,都会知恩图报。当自己遇上困难时,别人帮助了自己,那么就会感激报答。正如文中的小鸟,当善良的水手们救了它,它也知道要感激报答水手,天天唱歌给水手们听,给水手们带来了快乐,艺术家们的青春献给了尊敬他们的人,而小鸟是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了它要报答的人。小鸟也和人一样,都非常爱自己的家乡。无论别人对它有恩或对它很好,也不能改变它对自己家乡。

读着巴金爷爷平实而又质朴的文字,我仿佛变成火红的一朵云彩,释放自己的光与彩。闭上眼,那日出的千万缕光芒,似乎排山倒海般涌了过来,太阳在燃烧,地平线上一片火海,千万朵火烧云,涌向了天边。

大海托起了初升的太阳,明媚俏丽而又温暖。巴金爷爷笔下的旭日是那样的美好,满载着希望的憧憬,我们不也是一轮轮初生的太阳么?冲出云层,就能普照大地,就把光明与热量奉献给祖国,为人类创建更美好的未来。

平凡的日出,在巴金爷爷的笔下变得那么生动,那么形象,那么充满活力。是啊,太阳是神圣的,太阳不屈不挠坚忍不拔的精神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在太阳冉冉升起的那一刻就代表着黎明的到来,它那灿烂的阳光曾经无数次的照耀着这生机勃勃的大地。

文章曾经多次运用比喻和拟人的手法,把太阳当作人来写,突出了太阳充满活力蓬勃向上的精神。其中有一句:“到了最后,它终于冲破了云霞,完全跳出了海面,颜色真红得可爱。”这其中的“冲破”和“跳”使用得恰到好处,把这一段描绘得淋漓尽致,使读者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受。

读海上日出的阅读感想【篇四】

从他这篇富有画意文章中,我感受到作者热爱大自然,奋发向上的感情,从“它的光芒给黑云镶了一道光亮的金边……把一片片云染成了紫色或者红色”这段话中,“镶、透、染”三个字中,我觉得巴金爷爷把太阳写的有活力和生机,同时也感受到作者坚定的信念:光明定会驱除黑暗,光明的力量是不可阻挡的。从“太阳像负着什么重担似的……颜色真红的可爱”中我感受到太阳非常坚强,也感受到作者积极向上,见到光明的喜悦心情。《海上日出》充分体现了青年时代巴金的进步思想和政治信念:新社会要到来,光明要把黑暗驱逐干净。

由于作者热爱大自然,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通过仔细观察才写出这么美的文章来。有时间我也要让爸爸妈妈带我到海边去看日出,亲身感受一下日出的壮观迷人景色。

读海上日出的阅读感想【篇五】

今天,我们学完了《海上日出》这篇课文,心中就如洪水泛滥,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课文是巴金爷爷的一篇优秀作品,文章写的生动真实,让人感觉身临其境,亲身感受日出之宏伟,日出之美丽。看着这篇纯朴的文章,我好像真的来到了巴金爷爷乘坐的那条船上,沐浴着温暖的阳光,闭上眼睛,享受着那个瞬间一切万物所释放出的光与彩。那日出的瞬间射出的千万缕光芒,似乎排山倒海,以压倒一切之势涌了过来。此刻,太阳就像一个熊熊燃烧的大火球,点燃了天,点燃了地;点燃了地平线,也点燃了海平面。看,蔚蓝的大海顿时成了燃烧的火海,千万朵红彤彤的火烧云,慢慢地涌向了太阳,渐渐地飞往了天边。

平凡的日出,在巴金爷爷的笔下变得那么生动,那么形象,那么充满活力。是啊,太阳是神圣的,太阳不屈不挠坚忍不拔的精神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在太阳冉冉升起的那一刻就代表着黎明的到来,它那灿烂的阳光曾经无数次的照耀着这生机勃勃的大地。

文章曾经多次运用比喻和拟人的手法,把太阳当作人来写,突出了太阳充满活力蓬勃向上的精神。其中有一句:“到了最后,它终于冲破了云霞,完全跳出了海面,颜色真红得可爱。”这其中的“冲破”和“跳”使用得恰到好处,把这一段描绘得淋漓尽致,使读者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受。

读兰亭集序的感悟收藏(4篇)


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假期时我们观看了《兰亭集序》,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有关《兰亭集序》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请您阅读读书笔记吧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读兰亭集序的感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兰亭集序的感悟(篇一)

王羲之《兰亭集序》墨迹,乃天下第一行书,其文字亦属天下之第一美文也。品读文中写景、抒情、寓理之与众不一样的语言,不难感知其趣味之纯正与高雅脱俗。

王羲之说过:“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的确,人生匆匆,短短数十载而已。所以他才认为死和生同样具有重大的好处,他本来就明白“一死生”“齐彭殇”是虚幻荒唐的、妄造的。读那些文字,我感受到了他对自我生命的热爱之情。正因为人生无常,所以才更加珍惜;正因为死生亦大,所以才有无尽的眷恋……

生活在当今社会,我们并没有像王羲之那时的社会压力,所以我们就应活得更自在。“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拥有了享受生活的权利,那么就要好好地珍惜,不要等将要失去时才恍然大悟后悔莫及。

我们虽没有王羲之那样独特的见解,但只要我们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去追求自我的生命价值,那么我想我们也是幸福的,因为冥冥之中我们已诠释了自我生命的真谛,如果能够这样,那就足够了。

昨日是已走过的,明天是即将走过的,唯有这天正在走过……生命数十载,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能一帆风顺地走完这一程,固然最好;如若不能,我想只要你曾为之付出,拼搏过,曾珍惜过,那也必将是无怨无悔!

我们并不能够去改写历史,也不能够预知未来,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珍爱自我的生命,好好的活着,在有限的生命之中去创造那无尽的回忆与欢乐。请珍惜这绝无仅有的机会去活出自我的精彩,去追求自我活着的好处……因为,仅有懂得生命真谛的人,才能够将短暂的生命延长!

读兰亭集序的感悟(篇二)

《兰亭集序》这个名扬千古的古代文章,人人都说好,可我这个性格促使我说:“《兰亭集序》有什么好的,不就是个古代文章吗?写的好我才不信呢。再说了,那些字看都看不懂,现在的人看他只能说它土!”我也就这样被妈妈一脚踢进了张老师的国学班。现在再回想起来那叫一个经典。

《兰亭集序》总共有三个自然段,我看了两遍后发现它只讲了两个事情。

第一事是讲:永和九年,时在癸丑之年,暮春三月上旬的巳日,我们在会稽郡山阴县兰亭集会,玩几个游戏又感叹今天的天气。

我觉着《兰亭集序》的第一句也就是形容天气的那一句,当你在晴天时朗诵起来会有一种心情舒畅的感觉。这句诗是这样的: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聘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

之前我只说了这句是介绍天气的,可没哟最先说具体意思:这一天,天气晴朗,和风习习,抬头可以观赏浩大的天空,俯身以考察众多的物类,纵目游赏,胸襟打开,极尽耳目视听的欢悦,的确是人生的一大乐事。

第一段就到此为止。

第二段实在感叹人生,以及人与人之间千差万别的区别。

人民彼此亲近交往,俯仰之间便度过了一生。有的人喜欢那样,有的人喜欢这样,他们虽然外表、性格不同,但他们快乐时会忘记老额死亡正在前来,当对一些事物感到厌倦时,事物会随感情而进一步变化。这一点像热力学第二定律。虽然是热力学,可还是和我们的话题有关系,它说万物都会从有规律,变成无规律,又从无规律中重新出现新规律;万物都会从开心变成伤心,又改变成开心,心情和事物都会起伏波荡,人生也是如此,因此王羲之后面又讲到了生死都是大事,能不让人痛心吗?

读兰亭集序的感悟(篇三)

《兰亭集序》记叙的是东晋时期清谈家们的一次大集会,表达了他们的共同意志。文章融叙事、写景、抒情、议论于一体,文笔腾挪跌宕,变化奇特精警,以适应表现富有哲理的思辨的需要。全文可分前后两个部分。前一部分主要是叙事、写景,先叙述集会的时间、地点。然后点染出兰亭优美的自然环境:山岭蜿蜒,清流映带;又风和日丽,天朗气清,仰能够观宇宙之无穷,俯能够察万类之繁盛。在那里足以“游目骋怀”,“极视听之娱”,能够自由地观察、思考,满足人们目视耳闻的需求。那里正是与会者“畅叙幽情”、尽兴尽欢的绝好处所。这些描述都富有诗情画意,作者的情感也是平静、闲适的。

后一部分,笔锋一转,变为抒情、议论,由欣赏良辰美景、流觞畅饮,而引发出乐与忧、生与死的感慨,作者的情绪顿时由平静转向激荡。他说:人生的欢乐是极有限的,待欢乐得到满足时,就会感觉兴味索然。往事转眼间便成为了历史,人到了生命的尽头都是要死的。由乐而生悲,由生而到死,这就是他此时产生的哲理思辨。他认为“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从而进一步深入地探求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并产生了一种珍惜时间、眷恋生活、热爱礼貌的思考。寿夭、生死既是一种人力不能左右的自然规律,他在文中就难免流露出一种感伤情绪。但到篇末作者的情绪又趋于平静,他感到人事在变迁,历史在发展,由盛到衰,由生到死,都是必然的。正因人生无常,时不我待,所以他才要著文章留传后世,以承袭前人,以启示来者。

综观全篇,本文描绘了兰亭的景致和王羲之等人集会的乐趣,抒发了作者盛事不常、“修短随化,终期于尽”的感叹。[5]作者时喜时悲,喜极而悲,文章也随其感情的变化由平静而激荡,再由激荡而平静,极尽波澜起伏、抑扬顿挫之美,所以《兰亭集序》才成为千古盛传的名篇佳作。

读兰亭集序的感悟(篇四)

王羲之说过:“夫人之相与,俯一世。”的确,人生匆匆,短短数十载而已。所以他才认为死和生同样具有重大的好处,他本来就明白“一死生”“齐彭殇”是虚幻荒唐的、妄造的。读那些文字,我感受到了他对自己生命的热爱之情。正因为人生无常,所以才更加珍惜;正因为死生亦大,所以才有无尽的眷恋……

生活在当今社会,我们并没有像王羲之那时的社会压力,所以我们就应活得更自在。“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拥有了享受生活的权利,那么就要好好地珍惜,不要等将要失去时才恍然大悟后悔莫及。

我们虽没有王羲之那样独特的见解,但只要我们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去追求自己的生命价值,那么我想我们也是幸福的,因为冥冥之中我们已诠释了自己生命的真谛,如果能够这样,那就足够了。

昨日是已走过的,明天是即将走过的,唯有这天正在走过……生命数十载,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能一帆风顺地走完这一程,固然最好;如若不能,我想只要你曾为之付出,拼搏过,曾珍惜过,那也必将是无怨无悔!

我们并不能够去改写历史,也不能够预知未来,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珍爱自己的生命,好好的活着,在有限的生命之中去创造那无尽的回忆与欢乐。请珍惜这绝无仅有的机会去活出自己的精彩,去追求自己活着的好处……因为,只有懂得生命真谛的人,才能够将短暂的生命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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