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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1000字七篇

发表时间:2022-07-04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当不同的人在看完野性的呼唤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我们该如何去写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呢?下面是由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1000字”,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1000字【篇一】

《野性的呼唤》这篇文章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是一只法官养的狗,被贩卖到遥远的阿拉斯加。在那里,所有的问题都靠武力和利齿解决,那是弱肉强食的地方,没有爱和温暖。巴克一开始并不适应这种寒冷和残酷的生活。自从看到自己的同伴被活活咬死后,巴克才彻底醒悟了。

在北极,巴克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勇气,打败了领头狗斯比茨,成了这群狗的队长,创造出雪野速度记录后,巴克和大部队永远的分别了,在极地三异其主,直到一位叫约翰的好心人收养它。

在约翰那里,巴克真正感受到了爱,并对这种爱报以炽热的回报。巴克曾五次救主,在河水中、在与强盗的殴打中、在极度危险地悬崖上。但在一次寻矿中,巴克与约翰失去了联系,回来后看到约翰被人杀死。约翰死了,巴克与人类的最后一根纽带也断了。巴克来到了山野中,凭着强大的攻击力成了野狼之王。

巴克其实就是杰克。伦敦的真实写照。杰克伦敦从小穷苦,没上过学,当过印刷工、泥瓦匠,还坐过牢,但杰克从未向命运屈服,最后,他成为美国伟大的作家。因此,文中的巴克用的是“他”,而不是“它”。

生活对于每个人,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在困难面前,应该向杰克。伦敦学习,不屈不挠,用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把握命运的齿轮。林肯说过:“当人生之路陡峭时,要保持沉着。”历史上,有多少人像杰克。伦敦一样,勇敢地与命运作斗争。左丘明双眼失明作《左传》,孙膑剜膝书《兵法》,司马迁受腐刑写《史记》,贝多芬耳聋却谱写了多少美丽的华章?

坚强、不屈、勇于向命运作斗争,这便是文中主人公巴克的精神,是每一位前进者的灵魂。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1000字【篇二】

有的书能够深深地打动你,有的书能够给你无限的遐想,有的书能令你爱不释手,而我有这样一本书让我明白了,只有经历地牢般的磨练,才能创造天堂的力量。

今年寒假,我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创作于美国作家杰克伦敦。该书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在一个安宁舒适的地方,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却被一个人打断了他原本的生活,巴克总共换了三位主人。在野外一次次的战斗中。巴克明白了强弱之分和生存法则,慢慢的他的隐性复苏了,在这三个主人中,桑顿对他最好,但每天晚上巴克都会被狼的嚎叫,吸引过去,经过一段波折之后,桑顿被一群土著人杀害,巴克既伤心又愤怒,于是惩罚了那群土著人,最后他回到了丛林找到了狼群,并加入了他们成为了狼王,就像他的祖先那样过起了荒野生活。

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接连几天看完合上书,我厌倦沉思。小狗巴克虽然没有了幸福的生活,但他也能靠自己的努力赢得自己生存的尊严,在寻找幸福的途中,巴克不停的磨练自己最终获得了狼王的权位。在想想自己,在生活上遇到困难就退缩不去战胜。不过通过小狗巴克我渐渐的也开始挑战自己。

风雨过后,面前会是傲翔与鱼游的天水一色,只有在遭遇挫折后吸取教训,幸福之花才会长开不败。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1000字【篇三】

在我刚明白这是写一只狗变得狼的故事时,我就急切地想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明白这是一种灵性的动物,它们聪明像狐狸却比狐狸勇敢;它们凶猛如老虎却比敏。狼的身上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值得佩服的动物。但狼又是可怕的,它们经历过太多生与死的磨砺,目光里满是机警。(我是指对陌生事物)

一只狗怎样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礼貌世界,它本能够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本事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我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我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我的生活,奔向只为自我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期望自我更强大,不屈服于自我的命运。应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我,仅有自我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1000字【篇四】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

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欺负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1000字【篇五】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1000字【篇六】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终变成自我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一样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并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异常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述。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一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一天都很幸福。到之后,法官家的园丁每一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我的一生,他会感激那些以往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我成为崭新的自我。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1000字【篇七】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无意强调作者反复想表达的那些东西,仅仅只是期望在重现文脉的过程中,表达出那些我感受到的。《野性的呼唤》里呈现的并不只是一个充满了血腥暴力尔虞我诈的狗狼世界,同时也是人类残酷的.竞争社会的缩影,它体现出的,是一种生存的智慧。

法则一——适应残酷环境。

在这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绝望,不是那爱与期望中的幸福,也不是那在野性与爱间的挣扎,而是驯养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时的坚韧与疯狂的学习本事。

随大流的社会中,特立独行或许意味着耀眼夺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应对新的环境时,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适应环境、融入生活。而巴克无疑是一个优秀的生命,它的优秀体此刻它极其强大的生存本能——低调的观察身边的一切,记住一切需要记住的学习一切能够学习的,并尽一切所能做的更好。这种学习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环境中生活得如鱼得水。

在我们的生命中,不论是升学或是走进社会,都要以一颗不屈的心,经过模仿与思考了解身边的环境,适应环境。

法则二——在痛苦中蜕变

“巴克很贪吃。它每一天能分到一磅半干鲑鱼,可是这些吃下肚儿,就像没吃一样。它总是吃不饱,肚子长期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巴克的脚没有那些爱斯基摩狗的脚那样解释坚硬,一整天都疼痛难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扎营时,它就躺下来,像一条死狗一样。”

任何一个人,在读到这些文段时,都必须能够体会到巴克在初为雪橇犬时那些肉体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这些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环境,及时尽力调整心态,及时进取地努力着,可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却接踵而来,难以改变的生活习惯,会让你做什么都慢上半拍。可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环境会将你改造,迫于生存,某些不论你看好或看坏的东西都会改变,痛苦会在无形中渐渐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则必然蜕变。忍得一时,海阔天空。

法则三——找寻存在意义

仅有不盲目的人才不会空虚。就如同雪橇狗们,它们被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紧紧抓住,那是挽绳与雪道带来的自豪,那种自豪足以让它们坚持苦干到最终一息,足以引诱它们高高兴兴的死去,而一旦把它们赶出挽具,它们是会心碎的——在它们的心中,拉撬是它们存在的终极意义,这种意义带来的力量足以支撑起它们心中那永不磨灭的火焰。

而人类,就更不应空虚度日,每一个生命都有其存在的意义,而生命的存在,就是为了发现他,并为之而活。如此,每一天便都能体会到生存的自豪与欢乐。

法则四——隐忍爆发立威

不得不说,巴克是一个天生的领导者,它威猛、强壮、有魄力而又攻于心计。它不像那些有心无力的军师般文弱而难以服人,也不像那些有勇无谋的魁梧勇士——它们只能成为将军,而难以成为王者。巴克虽只是小小狗群中的王,但无人能够否认它的领导魅力。

巴克与原头领斯皮茨的斗争其实有些像中国古代皇子逼宫的过程,他们通常忍辱负重许久,暗地里积蓄力量——拉拢朝臣、挑拨离间、策反,使帝王有苦说不出,然后等待时机,一举爆发,以绝对的力量打败对手,既可继位,又可在朝臣间立威。

所以综合各项来看,巴克的成功夺权几乎是一个必然的结果。

法则五——正纪律团体成

夺江山易坐江山难,一个好的领导者不光要有出色的个体战力,还必须拥有身先士卒的领导精神,要对整个团队负责。而在这一点上巴克无疑做的不错,它严肃地加强了狗队中纪律的管理,让其他狗又敬又畏,拉橇时付出最多的努力,平时生活中也比前任的领导者做得更好,就如书中所描述的“它一下就承担起了领头狗的职责,凡是需要做出正确的确定或迅速思考或立即行动的时候,巴克都显示出了甚至比斯皮茨还要高超的本事……”

作为一个新的领头狗,在作出了这些努力之后,属于巴克的小团队就已经初步完善了。

法则六——遭巨变难重重

作为一部小说的主角,巴克注定不可能拥有一个一帆风顺的人生。于是,作者安排了三个不知轻重的热血青年给巴克带去苦难——在过度的疲惫之下,几个老伙伴大多永远留在了雪地里;而仅有的生存者们也引起愚昧残暴的主人无情地鞭打而遍体鳞伤,筋疲力尽的巴克也形状惨烈。

“它那美丽的皮毛不再挺秀光滑,而是耸拉下来,显得软弱无力,被拖得又脏又湿,有的地方还和哈尔用棍棒打出的凝血粘结在一齐。肌肉耗尽了,只剩下多节的筋络;脚爪上没肉了,透过松垮、多皱、无肉的皮能够清晰的看见每根肋条和骨头的轮廓。”

一段话,字字滴血,连旁观者都不忍目睹,可巴克放弃了吗?没有,巴克用一种让人心碎的意志力走完了最艰苦的一程,那是一种大多数自命万物之灵的人类所不具备的伟大精神!

法则七——拯救爱驻心间

一个人的情节是不完整的,每个主角都会有属于它的另一半。巴克生命中的那个他在巴克最危急的时刻出现了,他拯救了巴克的生命,用一颗爱狗的心征服了巴克。约翰·桑顿,是巴克生命中最温暖的一蓬火焰,并在时间的滋养下越烧越旺。

没有生命的心是全然冷硬的,我一向坚信,每个生命的心海中都存在着一方柔软的净土,不容玷污,不容亵渎。那里住着那么一个或几个生命,或许是亲人,或许是朋友,或许是恋人,总之,他们会让人倾尽全力想要保护,那感情是高于一切的爱,高于财富,高于荣誉,甚至,高于生命。没有这种爱的生命是残缺的,而拥有了的,哪怕心中人已成为过去,但只要有过那么哪怕一个人,即使在在冰冷的环境中,心中依旧回荡着温暖的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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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阅读了野性的呼唤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野性的呼唤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经过搜索和整理,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呈现“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篇一】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无意强调作者反复想表达的那些东西,仅仅只是希望在重现文脉的过程中,表达出那些我感受到的。《野性的呼唤》里呈现的并不只是一个充满了血腥暴力尔虞我诈的狗狼世界,同时也是人类残酷的竞争社会的缩影,它体现出的,是一种生存的智慧。

法则一——适应残酷环境

在这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绝望,不是那爱与希望中的幸福,也不是那在野性与爱间的挣扎,而是驯养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时的坚韧与疯狂的学习能力。

随大流的社会中,特立独行或许意味着耀眼夺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面对新的环境时,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适应环境、融入生活。而巴克无疑是一个优秀的生命,它的优秀体现在它极其强大的生存本能——低调的观察身边的一切,记住一切需要记住的学习一切可以学习的,并尽一切所能做的更好。这种学习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环境中生活得如鱼得水。

在我们的生命中,不论是升学或是走进社会,都要以一颗不屈的心,通过模仿与思考了解身边的环境,适应环境。

法则二——在痛苦中蜕变

“巴克很贪吃。它每天能分到一磅半干鲑鱼,可是这些吃下肚儿,就像没吃一样。它总是吃不饱,肚子长期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巴克的脚没有那些爱斯基摩狗的脚那样解释坚硬,一整天都疼痛难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扎营时,它就躺下来,像一条死狗一样.”

任何一个人,在读到这些文段时,都一定可以体会到巴克在初为雪橇犬时那些肉体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这些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环境,及时尽力调整心态,及时积极地努力着,可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却接踵而来,难以改变的生活习惯,会让你做什么都慢上半拍,可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读后感。

环境会将你改造,迫于生存,某些不论你看好或看坏的东西都会改变,痛苦会在无形中渐渐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则必然蜕变。忍得一时,海阔天空。

法则三——找寻存在意义

只有不盲目的人才不会空虚。就如同雪橇狗们,它们被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紧紧抓住,那是挽绳与雪道带来的自豪,那种自豪足以让它们坚持苦干到最后一息,足以引诱它们高高兴兴的死去,而一旦把它们赶出挽具,它们是会心碎的——在它们的心中,拉撬是它们存在的终极意义,这种意义带来的力量足以支撑起它们心中那永不磨灭的火焰。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篇二】

寒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之一。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被自己认识的朋友——贫寒而贪财的曼纽尔偷卖给了别人,途中经过多次转手交易,最终到了北极,成为了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后来巴克野心勃勃,觉得狗队的领头狗应该是自己,便与斯皮茨发起了正面冲突,还经常去报复它,但也尝到了弗朗索瓦鞭子的滋味。最后巴克打败了斯皮茨,成为了狗队的领头狗。当巴克长途奔波而奄奄一息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的野性瞬间爆发,伴随着来自荒野的呼唤,巴克走入了狼群,并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巴克非常有责任感也非常忠诚。它的责任感体现在它为了主人弗朗索瓦和佩罗,努力完成自己的任务并将其做到最好和在上任领头狗斯皮茨杯自己打败后,把那些胡作非为的狗进行管教,最后让它们完全服从自己和两位主人的命令;它的他的忠诚体现在桑顿和黑伯顿发起冲突后,桑顿被黑伯顿打了个晕头转向,巴克见状,马上与黑伯顿打了起来,还咬破了他的喉咙和在野外时巴克必须看到桑顿的帐篷里的火光灭了以后,才安心地回自己的洞里睡觉。

我们的人生跟巴克一样,不可能一帆风顺,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应该勇敢的去面对,并努力地去做,就能够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篇三】

读了《野性的呼唤》后,我接连几天梦见了那神秘的大自然。

巴克是一只高大的南方狗,被人卖到了北极。从此,他过着艰苦的生活。几年后,他离开了主人,来到大森林,成为狼中之王。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扑扑跳个不停。作者构思巧妙,连看完了都不知道。怎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呢?想来是作者选择的尽是令人兴奋的小节,而把它们组合在一起,如此不就成了一本引人入胜的书么?

看“霸主之战”一节,仿佛巴克和旧霸主斯匹兹就活生生的站在眼前一样。作者对人物的心理和动作描写极为仔细,才令人有活灵活现的感觉。而我的词汇贫乏,又不会组织,再加上糟糕的构思,写出的文章自然是令人厌恶喽!

书中多次表现对大自然的默念之情。那神秘莫测的大自然,究竟是什么使它变得如此迷人?自由的空气还是友好的朋友?两者都是!我们生活在人性的社会里,处处带着奴隶的锁链,欲罢不能地扮演着各种各样的角色,直至老死。大家成天板着面孔,一副神圣不可侵犯之样。真希望我们能改正这些不良习气。

这本书讲的都是淘金,把地球千百年来积存的“私房钱”挖光。看到这里,我的头脑里出现了一幅幅砍伐树木、深挖矿产的画面。看来,也许最后一棵树被砍伐,最后一条河被污染的时候,人类才会醒悟。

那充满自由的梦,不时在我脑海里浮现。梦中的我,在辽阔的草原上尽情地奔跑……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篇四】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篇五】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篇六】

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

“文明的狗重回原始野性的生活,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这是封面上格外鲜明的一句话,它深深地吸引了我。

作者杰克·伦敦,一个来自美国的作家,用深入人心的文字,写了一只叫作巴克的狗,从未停歇对自由、野性的追求,有着无论在什么恶劣环境中都要活下去的顽强意志,使我深深敬佩,深深感动。

回顾起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长毛大狗,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此过上了在缰绳和皮鞭下无休苦役的日子。在备受折磨,奄奄一息时,它终于逃离了人类的世界,回到了荒原上,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里,最后成为了野狼的首领。

有人说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说这是一只狼的故事,可我认为,她们都是由最美好的初衷写出来的。正如封面所讲的意思: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张扬自己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巴克作为一只狗,在我们的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我们人类随心所欲,自由在,却也有自己无奈的枷锁。

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的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应该按本身的意愿去生活。我们都是上帝创造出的独一无二的,所有的生命都该为自己的存在感到骄傲。无论他是一个人,还是一只被认为“卑贱”的狗。

杰克·伦敦的精神存在他的心血之中,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里的全心赞美和讴歌,我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

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篇七】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小狗巴克生长在南方的庄园里,过惯了悠然、舒适的生活,养成了温顺、文雅的性格。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骗卖给了狗贩子,带到了遥远的北方。在那里,它成了一只雪橇狗,勤勤恳恳的雪橇狗,稍犯些错误,鞭子就无情地抽打在巴克的身上。在残酷的环境中,为了活命,它咬死了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在狼群的呼唤下,它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那坚强不屈的意志力,即使皮开肉绽,也不愿意屈服。但我不赞成巴克用这种方式来争夺王位,这样结果一定是两败俱伤。

我们作为人类,一定要做得更好。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不能让挫折和失败成为我们的绊脚索,阻止我们前进。小小的失败算什么?连巴克都挺得过去,我们还不行吗?失败一次没关系,但是要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向着目标继续奋斗。只要有坚持下去的决心,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就像我做奥数一样,遇到不会做的题,不能向它屈服,轻易放弃,而是要认真分析题意,开动脑筋,刻苦钻研下去,要持之以恒,相信这样一定能柳暗花明又一村。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通用八篇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在阅读作者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一篇优秀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怎么写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整理的“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一)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三)

上学期妈妈给我介绍了一本有趣的小说,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我和妈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共同读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富裕的美国南方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后来被狗贩子拐卖到了严寒的阿拉斯加给人拉雪橇,他突然从优越的生活沦落到了艰苦恶劣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他吃尽了苦头,但后来,他凭借聪明的才智很快领悟到了这个世界没有公平的游戏,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永远选择坚强,最终他变成了狗中的王者。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最终走进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恢复了他最原始的野性。

读了这本书后,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坚持自己的信念,一直往前走是不会有错,一定会胜利的。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四)

读了《野性的呼唤》,我从心里感受到:生命是可贵的。

书中内容结构紧凑,设有悬念,动作逼真,十分传神,读起来饶有趣味,感情随着情节的变化而变化。

书中主人主是巴克,巴克是一只南方狗,但他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上生存,以及拉撬。他生活中历经了不知多少个困难,但他都坚持了下来。是的他没有被困难打败,反而在困难中自强,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啊!

有一次,野狗突袭营地,巴克浑身上下都是伤,就过了几天,又被得了狂犬病的多丽追的一点力气都没有,接着,又被斯匹滋咬了一顿,它还是活了下来。它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等待机会反扑、报仇。

这本书告诉我,当人遇到困难时,不要轻言放弃,应该拼搏。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五)

《野性的呼唤》这篇文章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是一只法官养的狗,被贩卖到遥远的阿拉斯加。在那里,所有的问题都靠武力和利齿解决,那是弱肉强食的地方,没有爱和温暖。巴克一开始并不适应这种寒冷和残酷的生活。自从看到自己的同伴被活活咬死后,巴克才彻底醒悟了。

在北极,巴克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勇气,打败了领头狗斯比茨,成了这群狗的队长,创造出雪野速度记录后,巴克和大部队永远的分别了,在极地三异其主,直到一位叫约翰的好心人收养它。

在约翰那里,巴克真正感受到了爱,并对这种爱报以炽热的回报。巴克曾五次救主,在河水中、在与强盗的殴打中、在极度危险地悬崖上。但在一次寻矿中,巴克与约翰失去了联系,回来后看到约翰被人杀死。约翰死了,巴克与人类的最后一根纽带也断了。巴克来到了山野中,凭着强大的攻击力成了野狼之王。

巴克其实就是杰克。伦敦的真实写照。杰克伦敦从小穷苦,没上过学,当过印刷工、泥瓦匠,还坐过牢,但杰克从未向命运屈服,最后,他成为美国伟大的作家。因此,文中的巴克用的是“他”,而不是“它”。

生活对于每个人,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在困难面前,应该向杰克。伦敦学习,不屈不挠,用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把握命运的齿轮。林肯说过:“当人生之路陡峭时,要保持沉着。”历史上,有多少人像杰克。伦敦一样,勇敢地与命运作斗争。左丘明双眼失明作《左传》,孙膑剜膝书《兵法》,司马迁受腐刑写《史记》,贝多芬耳聋却谱写了多少美丽的华章?

坚强、不屈、勇于向命运作斗争,这便是文中主人公巴克的精神,是每一位前进者的灵魂。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六)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七)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八)

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罪与罚》读书笔记500字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阅读《罪与罚》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一篇优秀《罪与罚》读后感怎么写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整理的“《罪与罚》读书笔记50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罪与罚》读书笔记500字(篇一)

看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情节不是很曲折。主要线索是主人公以一种不平凡人可以杀死平凡人的想法(精英社会),杀死了放高利贷的老太婆。但是当他杀死她之后发现了自己也是一个平凡的人。其中有很多让人感到刺激的地方。里面的心理描写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特别是主人公在警察局的时候,那种智斗,更是让人惊叹。但是看完这本书想到得更多的是里面人们那种受苦的精神。我们经常说中国人艰苦奋斗,能忍能吃苦之类的。从某一方面也许是这样。但是和这本书里面的那种“受苦与忍受”却有本质的区别。这本书里面的人,或者说俄罗斯人的忍受与受苦精神主要是来自一种道德和宗教精神。他们“渴望”受苦,因为这样能够让他们心安。也许心里的安慰比来自物质上的安慰更让人愿意接受吧。当然还有宗教精神所在。但是,我所想到的中国人的那种忍受与受苦更多的是来自于一种生存的“智慧”。一种隐忍,一种“独善其身”的想法,一种为了生存,可以放弃放弃很多东西,甚至自尊的“劣根性”。好比我们一直推崇韩信的胯下之辱,甚至还将其放到教科书里面。它一直在告诉我们,为了生存,其他一切都是浮云。怪不得中国人的那种“拓荒”能力那么强。怪不得在全世界各地中国华人都能很好的生存着。当然还有一个就是“独善其身”。个人各扫门前雪,不是我的事我就不理。以至于我们能够围观落水的人而不去救援。甚至还当做娱乐来看。无事生非,惹来一身骚又何苦呢?唯有生存才是硬道理。

《罪与罚》读书笔记500字(篇二)

鲁迅先生曾言马克思的《资本论》,陀思妥夫斯奇的《罪与罚》等,都不是暇末加咖啡,吸埃及烟卷之后所写的。《资本论》虽提不起兴趣拜读,但是《罪与罚》还是可以看看的。

故事前面很是平淡,重点介绍了拉斯柯尔尼科夫的生活现状,讲述他生活现状,当拉斯柯尔尼科夫开始他的杀人计划,故事开始“罪”的篇章也就走向高潮,转向“罚”。

神经上的折磨与摧残,故事我最喜欢的片段是拉斯柯尔尼科夫和波尔菲里之间关于“论犯罪”中平凡的人和不平凡的人的解读,让我产生了极大的共鸣,总会有一些平凡的人以为是不平凡的人来做一些不平凡的事,这就是社会的现实,很难想象,当时作者就会这么有趣的论述。

故事中索尼娅的出现是必然的,当罪行开始,惩罚降临,总要设定一个解决的人,索尼娅自身妓女出身,却带着极大的圣母普世光环,是对拉斯柯尔尼科夫的救赎,也是作者提出的一种宗教式的解决方案,虽然拉斯柯尔尼科夫选择自首而非自尽,但是拉斯柯尔尼科夫最开始的一年也是完全不相信宗教的,甚至一度怀疑自己自首的决定是否正确。总的来说,这本书带的我的更多感触的是当时的社会情况真的令人发疯,而且频繁在文中出现的疯,温饱富足才能思考进步,而贫穷只会使人走投无路而自掘坟墓。或许我们每个人曾经都是拉斯柯尔尼科夫,都有过自命不凡的幻想,但是我们终究不会去做拉斯柯尔尼科夫这样的杀人勾当,但是我们也会做些苟且之事。毕竟人呀,这种卑劣的东西,什么都会习惯的。

《罪与罚》读书笔记500字(篇三)

对于《罪与罚》,一直想理一理来着,那么恢弘的一个故事,那么酣畅淋漓的阅读感受——在几个星期之后,那感受依然在我脑子里团状团状的涌出,我知道,它传达不了这本巨著冰山一角的精华,我也试图照旧摘出一些妙不可言的句段,但面对我整篇整篇的标记,以及这本书丰富的故事型哲理表达,摘抄根本连它的皮毛都无法再现。且略微整理一番我的感受吧。

一个理想主义者如何面对贫穷呢?一个因付不起学费的大学生拉斯柯尔尼科夫躺在棺材般狭窄的房间里,无止境的幻想,区别人和人价值的等级,粗劣的饮食、寒酸的衣着,丝毫不会让他在意。大家眼中他孤僻、自闭,莫名其妙的自负实则都是他自觉自己与他人不凡的区别,他嘲笑那些只会畅想的凡夫俗子,他相信自己就是拿破仑一类伟大的人,敢于把毫无价值的虱子一般吸血的人,代替审判者判处死刑,他敢于踏过他们的尸首,做“全人类的恩人”!于是,他有预谋的将一个自私邪恶的放高利贷的老太太用斧头劈死,连同突然出现的老太太的妹妹。

他收到了母亲的信顿时怒不可遏,他不能接受妹妹为了自己而嫁给一个从信里就看得出来道貌岸然、内心猥琐的男人,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贫穷,于是杀人计划再也不能拖下去了。他觊觎老太太的钱财,也要证明自己的英雄精神,但他并没有如计划一般那么无所畏惧,他怕了,惊恐的把赃物放在别处,一边坚信自己并无罪过,一边在各类调查中恍惚躲闪,被疑心病折磨的心智混乱。

他的母亲和妹妹来了,他们之间那么浓厚的亲情,为对方考虑、温柔地说话,让人相信,贫穷和高雅并不冲突。拉斯柯尔尼科夫是智慧的,他完全清楚妹妹的未婚夫是什么品格,他就是要利用别人来彰显自己,无论是谈论一件事、还是追求一个未婚妻。他让这桩原本喜闻乐见的婚事泡汤了,他打算再也不给他的母亲和妹妹负担了,他说要和她们断离关系,但他托付他的朋友拉祖米欣照顾她们。

对面越来越多显露的证据,拉斯柯尔尼科夫从不对自己的行为懊悔,虽然他内心忌惮无比,但他和警察玩起了斗智斗勇,甚至认为这样精彩的辩论博弈也在论证自己的不平凡。可是他是痛苦的,一个善良的人、一个思考的人如何躲得过!而真正的惩罚只有在他清晰的认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过,只有从那一刻开始,惩罚才是惩罚,而这份漫长的自省都是因为一个叫索尼娅的妓女。

索尼娅,因为对人生绝望,一味沉溺在痛苦中酗酒的父亲、骄傲落魄的继母、三个无血缘关系的弟弟妹妹窘迫的难以生计,便做了妓女,她无私的爱着她的亲人,向他们奉献自己的全部。苦难和贫穷,还有世人尖锐的讽刺,都不能让她真正坠落,她虔诚的向上帝忏悔自己的不洁,她不仇恨、不反抗、她对更弱小的生命充满怜爱。就是这样一个姑娘,才让拉斯柯尔尼科夫开始了悔恨和救赎之道。

他所幻想的理想人生,为全人类解惑指点的非凡人生终于破灭了。他自首了,被流放西伯利亚。在这8年流放中,索尼娅一直陪着,起初,破灭的理想让他心无所依,他真正感受到了所谓的惩罚,在流放的队伍中,此时的孤僻再也无法自命不凡,他知道那是被人嫌恶和不屑。而当他终于用收获的笑脸拥抱了索菲亚,这漫长的罪与罚便结束了。

拉祖米欣是一个可爱的男人,从他见了拉斯柯尔尼科夫的妹妹第一眼开始就喜欢上她了。他热爱眼前的生活,不论是努力翻译挣钱还是和舅舅一起办聚会,他对杜尼娅的爱热情、谨慎又无微不至。或许可以从男人对女人的态度上就能看得出来,他们拥有的本性——谁是虚伪自私的利己主义,谁是拥有对人真诚的奉献主义。

书里揭露妹妹未婚夫的篇章,实在过瘾!让一个体面的、代表上流社会的绅士一点点显露自己的粗鄙、恶俗、毫无论点,惊慌的如同泼妇一样撕咬,真是太畅快!所以,要小心生活里这类“救了你”、“会对你好”的人。

还有一个人,思维德里盖洛夫!坦荡荡的小人,一生癫狂张扬,真正无所畏惧,他也爱杜尼娅,和拉祖米欣相比,他的爱禁忌、背德,不顾一切。但传统的杜尼娅决不允许自己爱上这样狂妄的人,若他需要救赎,她倒是能真心的帮他。他自杀了,如他所言,他和拉斯柯尔尼科夫很像。只不过支撑两个人杀人、和对庸俗世界态度的理念不同,本质上嘛,都自诩非凡!

还有索尼娅的继母、思维德里盖洛夫的妻子、斯柯尔尼科夫的母亲、索尼娅一家人办丧事请来的宾客、酒馆里卖唱的女子、聪明的警察、愚蠢得警察局长……就是这些人,就是这个故事。就简单理一理罢。关于平凡和生命、爱情和阴谋、惩罚和救赎,善良和作恶——就是这些人告诉我们的——陀思妥耶夫斯基。

《罪与罚》读书笔记500字(篇四)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开始习惯于妥思妥耶夫式的的漫长叙事,也许最真实的叙事注定无法不漫长。

执着是个可怕的东西,执着于生活的人可以像蚂蚁一样埋头长征,也可以恶魔一样揣起屠刀。可人从来不是只生存于两段的砝码,最真实的人生是游离在平衡与偏执两端的维系。跨过天平的横梁走到极端的过程,是屠戮自己的过程——把自己交给上帝,或是交给恶魔。

生活擅长制作常谈常新的谜团,不管是天才还是傻瓜都能有所解悟,但现实永无正解。窘迫的现实与对理想主义的推崇让一个年轻人陷入疯狂,他躺在棺材一样阴暗低矮的出租房里思索,以“确定自己是属于可以为所欲为的不平凡的人,还是只配做不平凡的人的工具的普通人。”在偏执狂的思维里,不平凡的人可以疾驰的象群般践踏着脚下的生命踏上光明,平凡的人注定庸庸碌碌供人踩踏。拿破仑的铁骑横扫欧洲的时候,生灵涂炭的战场成了皇位后最闪亮的注脚。拿破仑乘着历史的东风成就王座,他说:“从伟大到可笑只有一步之差,让后人去评判吧。”

可惜那个躺在棺材里的大学辍学生做了最偏执的评判。社会的畸态让他只看到践踏与辉煌,并且将前者视作后者的必要基础。对自我哪怕还有一丝坚持的人,都是不适合拿起屠刀的,更何况是饥寒交迫中靠消化自我维系生命的拉斯科利尼科夫。当他在病态的执念中将劈柴的斧头变成杀人的利器,其实他不差毫厘地杀死了自己。他近乎推脱的言辞并没有错,不是他杀死了寄生虫一样的老太婆,更不是他杀死了老太婆天真无邪的妹妹,他事先早就将斧头砍进自己的脉搏,犯罪现场只生产恶魔而不适合活人。

“我”之死成就“我”之恶,这个命题也许在唯物论者眼中是嗤之以鼻的自欺之辞,可惜“人是天生的形而上学家”,唯心的解读往往给生活以解脱。执着于错误的后果是可怕的,这偏执表现在生活里尤其令人难以逃离。用最世俗的眼光审视小说主人公,或许会觉得他最大的错误就是未能将自己的教义坚持到底,他没能彻底将良心的自我毁灭于黑暗中,杀人后他成功地规避了法律的制裁却再脱离不了自我的谴责。无耻者的最无耻之处便在于他总能绕过人性的约束而将失败归之于手法上的失误。

正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小说中所说:“人这种卑鄙的东西,什么都会习惯的!”——若人可以用畜道生存,那么生活就没什么不可以。所以罪的罚对于无耻者是无效的,对于高尚者却是难以逃离的。也因此,生理上的惩罚其实对于罪犯而言是最低级的,因为这能够以儆效尤,却不能让他学会高尚。只要邪念未死,一点点侥幸心理的作祟便足以令其重返罪途。关于拉斯科利尼科夫的救赎,陀思妥耶夫斯基直到文末也是语焉不详,或许正如批判者所言,这曝露了无法剥离的时代烙印。但当索尼娅将自己的柏木十字架戴上拉斯科利尼科夫的脖颈,而自己戴上属于被男人杀死的莉扎薇塔的铜十字,当她选择罪之罚的重者与男人共涉西伯利亚,当爱情的唯美洗濯时代的污浊,我想没有比这更好的结局。

同是时代的弃婴,却以爱为结获得了新生,这到底是出于文学家的浪漫,还是源自历史的归宿?真情难求,难在少有共同承受,爱情的本义可能便是于共同承受中获取共同的救赎。可惜,小说诞生之日起,作者便已经死亡,何况如今其人尸骨早已化为春泥,陀思妥耶夫斯基已然没有机会为自己辩驳。文学大师恐怕也不会为小说辩驳,但若是那份“共享十字架”的伟大爱情尚不能让人救赎,我亦无言。时代的焦灼塑造时代的弃婴或是宠儿,生存在历史之痛中的人们,自须领受生活的正解。在此意义上,“罪与罚”毋宁说是“罪与救”,救赎之道与沦落之道同在。

《罪与罚》读书笔记500字(篇五)

说到世界文学名著,就不得不提到列夫·托尔斯泰,说到托尔斯泰,就不得不提到与他同一代时同在俄国的陀思妥耶夫斯基,而说到陀思妥耶夫斯基,就不得不提到同学们开始变得昏昏欲睡的神情……

我想,我们长久以来由于被动读书而造成的对“世界名著”的恐惧在某种程度上误导了我们。塞万提斯、狄更斯、司汤达、巴尔扎克……这些名字总让我们感到难以仰望。然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却不一样。著名作家格非在提到这部作品时说,即便把《罪与罚》和其它畅销书放到一起,它也可以是一本毫不逊色的悬疑小说。如果我们排除如上所述的感情色彩和对俄国拗口人名的不习惯,重新审视这本小说,就会发现它所具有的独特魅力。

《罪与罚》的情节布置得十分紧凑,而且悬念设置十分到位。就以开头来说,“七月初,天气特别热的时候,傍晚时分,有个年轻人走出他在C胡同向二房东租来的那间斗室,来到街上,然后慢腾腾地,仿佛犹豫不决地往K桥那边走去。时间,人物,然后就是事件,没有大段的风景描述,也没有写这个“年轻人”的衣装身着,只说他“仿佛犹豫不决”,也就是说,他有心事,是什么心事呢?作者并不急于说破,慢慢开始传达关于这个年轻人的各种信息,到了第三段才说,他决定要做一件事,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让他想到都会感到恐惧的计划,是什么计划呢?作者又打住了,只是说他去抵押东西之事。吊足了我们的胃口之后,作者转向叙述他遇到醉汉和家信,导出另外两条重要的线索。直到我们的耐性消磨待尽,作者终于说,他是要去杀人!于是我们马上打起精神来,想要看看一个品行并不算差的大学生(即主角拉斯科尔尼科夫)怎么去杀人、能否成功……我们就是这样一步步跟着作者的脚步走进小说里,被情节本身所吸引住,从而读完这样一本“世界名著”。

当然,如果仅只是情节具有吸引力,那么《罪与罚》也算不上伟大。《罪与罚》所表现的对于小说中人物行为的评价是前所未有的,他对人物的评价是:没有评价。对于主角拉斯科尔尼科夫,作者同时把可怜、正义、凶残、软弱各种性格集中到了他的身上,而且从始至终没有对他是正是邪作出论断。这与我们通常所看充满了正义与邪恶对抗的小说是不一样的,与讽刺小说是不一样的,与颂扬小说也是不一样的。如果我们对生活稍微思考,就会发现它的真实面目就是如此,我们几乎不可能对身边的任一个人物作出其是正是邪的判断(如果你足够公正的话),也就是说,这样一部小说不再是对我们进行教化,而是反应出我们生活最真实的状态,然后带着我们一起去思考,生活中的某些事情,究竟是对是错,是好是坏。最终我们会发现,生活中的事总是复杂万分,难言是非。意识到了这点,也就意味着我们的成长。

《罪与罚》情节布置的平易近人让我们感切亲切,带给我们思想上的精进又让我们仰首。我们发现这是一部“可以仰望”的世界名著。读完了这本书,你定会大声感叹,原来世界名著也可以这么精彩!

《罪与罚》读书笔记500字(篇六)

拉思科里涅科夫开始似乎是一个唯物主义者,他不佩戴十字架,因此他相信如果自己有了3000卢布的起始资金,就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就能让自己和母亲以及妹妹生活得更好——这是一个多美美好而幸福的幻想啊,也是一个大学生在正常不过的梦想了。虽然在书中没有赤裸裸地说过“读书改变命运”之类的话,但罗提亚的母亲却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可见他们也对读书有极高的评价;而在文中也可以看出,普通人对于读书人的尊重,可见知识分子已然是正在通向上流社会的路上。因此,他有这样的梦想,有这样的坚持,也是客观条件使然——这正是唯物主义的思路。

可是物质并没有让他得到解脱。在他杀人之后,既没有受到刑讯逼供,也没有遭受人身攻击,相反在得到司维特里喀罗夫的帮助之后,他在物质上虽算不上富足,却足以正常生活;再加上他朋友拉如密亨的友好相助,相信他是可以顺利实现自己的梦想的。但是他却饱受折磨——精神的折磨,一直恍恍惚惚,甚至给人疯癫的感觉。我在读书的时候,一直有一个大胆的猜测,如果他在杀人后并没有什么精神异常,而是被警察刑讯逼供,以他的聪明才智和如簧巧舌,一定可以为自己开脱,甚至逃过法律的制裁,真正变成他所向往的英雄——拿破仑。因为事实上,他已经销毁了所有对自己不利的证据,更何况有人站出来主动为他背黑锅。但是这些都没有影响他最终的自首,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选择了自首呢?

有人认为是索尼亚的感化,是索尼亚让他勇于面对自己的罪行——这个理由,十分有说服力,也比较罗曼蒂克。但就我看来,就算是没有索尼亚,他最终也会自首——从他开始计划“谋财害命”就注定他要自首。看看他是一个怎样的人呀——他是一个可以把自己最后一分钱都送给好不相关的可怜人的人。他自己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依靠母亲和妹妹接济,而他的母亲却是依靠抵押自己的抚恤金来资助他,而她的妹妹也在家庭教师的岗位上饱受折磨。然而当他看到素未谋面的无辜少女时,依然会毫不犹豫的将自己的钱送给警察,让警察送其回家;当他看到玛尔美拉陀夫几个可怜的.还是,和身患肺痨的妻子时,也毫不犹豫地将自己最后剩下的钱留给了他们。这种仁慈,从何而来?不是从客观的环境中学来的,要知道他所生活的环境,已经没有那么仁慈——已经有卢辛那样的人在社会上混的风生水起,难道会是一个仁慈高于一切的世界吗?他身处一个物质的世界之中,怎么会对这些现实充耳不闻呢?他是知道的,所以在理智上他是可以说服自己杀人无罪,甚至是有功的。但这并不能真正动摇他的信仰——他本来是有信仰的。

他这种信仰就究竟从何而来?只可能有两种来源——其一,是他所接受的教育,尤其是启蒙教育,我们可以猜测甚至是断定,是他的母亲启蒙了他和他的妹妹,而他的母亲是一个坚定的宗教信仰者,她仁慈、博爱,这些品质都被灌注在他幼小的心灵之中,虽然后来他接受了唯物主义,却不能摆脱这种仁慈博爱的影响,他和他的妹妹都丽亚一样,可以爱别人胜过爱自己,可以为别人放弃生命,所以他不能容忍自己为了自己而剥夺他人的生命。其二,这种仁慈来源于人性本身,如果不是因为教育,那么这种信仰就是人性本身了,用中国古语说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这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本质原因,从这个角度看,罗提亚不过是经历了一次“人——非人——人”的蜕变过程,他的自首不过是回归人的本性而已。因此,那个时代虽然很多人很穷,却是仍然是一个有希望的时代。

他自首究竟是害了自己,还是救了自己?有人说,他只不过是在宗教中找到了力量和解脱,这话的意思似乎是说,他仍然应该坚持唯物主义取向——这话说得是多么残忍,难道坚持唯物主义不也意味着他坚持自己“杀人无罪”的理论吗?难道这不是也意味着,人要抛弃仁爱之心吗?那么,如果人抛弃了这一切,人还是人吗?

《罪与罚》读书笔记500字(篇七)

刚好之前读完了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宁纳,这两个人都是堪称小说界的四大天王之一。

相比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利宁娜,罪与罚是十分入味好读的,罪与罚读起来就像在看一个情节紧凑,跌宕起伏的侦探故事,而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宁纳真是半天才能翻一页纸,常常一个普通情景的描写有红楼梦细节描写般的繁琐冗杂即视感,里面的主要出场人物传说有150位,而且名字加上姓非常长,看起来不把读者给淹死不罢休之感。但是读完后真个画面感非常震撼,给人以深刻的思考。由于罪与罚里面男主角具有像分裂人格般的双重人格,自然而然对罪犯的心理和人性描写也比较多,总体而言,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语言功底还是比托尔斯泰要扎实。

两者的共同点我想就是把故事放在第一位,没有考虑太多语言上的问题。刚好也读到了毛姆对这两位作家的描述:’人们总就写作分风格小题大做,我们想要写的再好一些,我们努力把文章写的简单,清楚,精炼,我们力图句子的平衡,有节奏。大声朗读,看它们听起来好不好。然而事实上,从古至今,最伟大的四个小说家:巴尔扎克,狄更斯,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写作的时候根本不关心语言,事实证明,如果你会讲故事,创造人物,设计情节,而且如果你真诚,具有激情,那么你的语言如何根本无关紧要。’当然,我觉得毛姆也是一个把故事放在语言形式前面的作家,但是同时他的语言也非常简练,生动得令人喜爱。

里面和安娜卡列尼那一样有很多宗教的问题,关于人性与救赎的主题是换汤不换药。 但罪与罚比较侧重的是探索一个人的灵魂。主角拉斯科尔尼科夫有一点人格分裂的倾向,他内心是非常善良的,但是他的行为体现出来有时候让人觉得他的躯体是被恶魔占领着的。他的善良体现在:他明明非常贫穷,但是却可以去救助寡妇卡捷琳娜,他也会为了救火,烧伤自己也要去抢救一个小生命。所以以至于他杀了债主老太婆都是那么显得那么冠冕堂皇,因为老太婆常常压榨穷人的钱财,因为他家中有着贫穷得不得不牺牲自由,要嫁给一个狼心狗肺的彼得洛维奇的妹妹还有为了要让他顺利完成学业不得不砸锅卖铁的老母亲,刚好他也病得厉害,神志不清,他毫不犹疑拿了斧头砍死了老太太,老太太的无辜妹妹偶然遇上这一幕,也被他砍杀了,杀了后。他以为可以拿到很多钱,可是老太太只有很多珍贵的首饰和珠宝,他抢到了又不敢拿去换钱,只好藏在一个石头底下,然后接下来一直都活在惶惶不安的日子中。故事有他和警察波尔菲力斗智斗勇,还有他发病起来陷入噩梦中的各种光怪陆离的世界里,善良的朋友拉祖米欣怎么照顾患病的他,还围绕着和他一样贫穷的阶层发生的故事(遇上贫穷得不得不卖淫的妓女索非亚,帮助她并爱上了她),最后,在亲友灌输了一些列的宗教教条下,不信教的男主角还是去自首,获得最后的安宁与救赎。

首先让我感叹的是,恶与善真是一念之间的选择,而不是一个人固有永恒不变的性质。男主角在常人看来是非常善良和崇高,以至于连警官波尔菲力在面对一些很明显指向凶手是男主角线索的时候,他都觉得是自己的问题,是自己怀疑错了,所以最后即使他已经知道男主角是凶手,他也只是劝他去自首,因为他是从心底觉得男主角是个很善良正直的男人。其实,现实中很多变态杀人案件里面有很多在亲朋好友看起来是老实淳朴的人,绝不可能做这件事的人。所以,也许,善不能保持在一个比较连续的状态,不是我们所理解的那样,善良的人不可能偶尔做出一个在常人看起来非常’恶’的事情。那如果一不小心冲破了那条线呢?就要否定以往全部的善了吗?所以这也大概是为什么法律之外还要有人去审判,有人文关怀在这里面吧。

人间苦难至极,这里作者提供了两种的造福人类的方法:1.改造社会。2.完善自我。主角拉斯科尔尼科夫憎恨社会的贫富差距过大,厌恶社会的不公,决意亲自改造社会。他在年轻的时候就在一个杂志上发表了一套理论,在他看来,历史由两类人创造,一种是超人,他们通过流血建立新的一个社会新的秩序,而让社会上另一种人,常人,去遵守,常人的义务就是遵守规范。比如历史上的拿破仑就是属于’超人’,他在血流成河的土地上建立新的国家,他的功绩无疑是被后代人所歌颂和赞赏的,虽然可能他手上沾满了无数无辜人的鲜血。主角拉斯科尔尼科夫觉得自己也是属于像拿破仑一样的超人,他觉得自己有义务去冲破社会常规道德的束缚建立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

但是,冲破那层社会所强加给人的约束的代价是沉重的,其实一个人在社会道德规范下能够做的事情很多,个人的发展空间很大的,如果一开始拉斯科尔尼科夫能从自身出发改造自己,而不是去改造社会,或许他一想从自己的缺陷着手也许会有一个更好的结果。

主角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恶不是像通俗的人一样的本性的恶,他是思想的恶,他做恶首先是本着一个美好的愿想,但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就是,无论是出于善还是恶的目的,都不能去做恶,因为在书里面我们可以看到:主人公虽然由那套自己自以为合理为善的准则去做恶,没有受到任何一点良心的谴责,但后面的罚无疑也是存在的。爱他的人时不时守着煎熬,还有无辜的人作为他的替罪羊,他最后进监狱导致母亲病逝。为了制造善而引发一系列的恶显然是得不偿失的。

主角最后从沉湎幻想回归现实生活的历程就是他最后的救赎。他从‘改造社会’走向‘完善自我’。

我会给这本书80分的书,不读也没什么损失。

《罪与罚》读书笔记500字(篇八)

第二本陀陀的书,和我印象中的他很像。有些阴郁的暗沉,有些疯狂的浓烈,也有复杂深刻的内核。必定需要二刷的书!

罪?拉斯柯尔尼科夫当然有罪,他杀死了2个人。无论死者是怎样的人,无论她如何压榨和啃食百姓,都没有人可以肆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更不提还有位无辜的妹妹。如果这条评判方法是普适的,那没任何可说,这个世界在公平的运转。但现实是,有权利的人在肆意杀戮,用生命堆砌起自己的王座。他的罪是确凿的,却又充满着命运的捉弄。

罚?拉斯柯尔尼科夫被流放西伯利亚,他付出了自己的自由与未来。但他又不仅仅付出了这些,他还付出了自己。他无法与母亲和妹妹拥抱,他自觉自己是不配的。他虚幻的想要成为伟人的理想和自己的罪恶感混杂着,几乎要折磨疯了他。这次孤注一掷的.理论(杀掉一个虱子一样吸血的人,拯救成百上千个人)实践,不仅失败了,还掏空了他的理想和目标,他失去了活下去的动力。

但让人慰藉的是,即使如此,陀陀还是为他留下了救赎之路。索菲亚的出现,不仅在宗教上,更在人生上拯救了拉斯柯尔尼科夫,他还是重燃了活下去的愿望。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八篇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我们读了作者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一篇属于自己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该怎么写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篇一)

这本书是美国的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他写的这本书的题材是:狗。不是法布尔科学故事里的生物学的狗,也不是神话或童话里的幻想的狗,甚至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里的小角色的狗,而是担任着全书主角的狗:巴克。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一只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圣伯纳犬是瑞士雪山里的救护犬,牧羊犬是要和狼战斗的狗,都是健壮结实经得起摔打和严寒的品种。他生长在加利福尼亚温暖地带的富贵人家,但是,一天他被偷走了,被辗转卖到了北方严寒的淘金路上,从此过上了备受欺凌的生活,严峻的现实教给了巴克聪明,或者说是狡猾。于是他学会了斗争。这部小说讲述了一连串的狗故事,真是妙趣横生,好戏连台。巴克终于成了雪橇对的头领,那光荣是凭他自己的聪明与顽强获得的,最后他侥幸落到了他的新主人那里,体会到了真正的爱,人对狗的爱和狗对人的爱。

这部小说想表达的意思是巴克在残酷的环境里,被唤醒了野性,唤醒了他对祖先和原始人类的朦胧的回忆,在人们无可奈何时,也不是没有可能从人堕落为野兽的,这值得我们思考,我们需要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和平相处,有相互之间的友情,我们才能感受到快乐。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篇二)

最近看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觉得这本小说确实挺好,里面的句子挺耐人寻味的,像“未知的东西便是构成恐惧的主要因素”“事物和它们表面上的样子并非总是一致的”“在荒野中生命以生命为生,有吃者也有被吃者,这个法则就是:吃或者被吃”“一个人如果自己说自己要完蛋,那他就算完蛋了一半了”。

荒野的法则:吃或者被吃。当看到这句的时候着实吓我一跳,同时也让我想到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也有一条法则:打败或者被打败......

看完这本小说,我觉得环境的作用确实很大,巴克本是一位法官的一条温顺、高贵,并且自视颇高的狗,后来被盗卖到了蛮荒的北国拉雪橇,这使它经历了很多,它从人类的棍棒下和其它拉橇狗的利齿下学会了一些生存法则,它学会了狡诈和忍耐。

在此期间它换过许多主人,而当它最牵挂,最留恋的,给它爱和仁慈的主人死去时,它最终成了比狼还强悍的领头狼。早已死去的本能也复活了,长期驯化才产生的习性从它身上消失了,他回到了它的祖先们的旧式生活方式。

其中还有一条叫白牙的狼最终被驯化成了忠实的狗。它被人类收服后,它的性格沿着遗传和环境选定的路线继续发展。它的遗传是一种活的东西,或许可以比作黏土,它具有许多可能性,能够塑造成许多不同的形状。环境起到了塑造粘土的作用,赋予它一个特定的形状。因此白牙未曾来到人类的火堆旁,荒野就会把它塑造成一条真正的狼。但是白牙所敬畏的神灵即人类为它提供了一个不同的环境,于是它就被塑造成一条带有不少狼性的狗。但塑造出来的是狗,而不是狼。但改变它的最重要的东西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在它第二个主人的棍棒、牢笼和训练下,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斗狼,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感化了它,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忠实的狗。只要是为了它的主人,哪怕是违背它本能的事也愿去做。最后在保护主人一家而和一名罪犯搏斗时,它差点丧了命。

这本小说的情节描写很细致,故事蕴味很深也很感人的,是很 worth reading 的哦,有空就看看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篇三)

最近,我读了升级版“书虫”的一系列图书。其中有一本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书中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被园丁卖到了遥远的北方,结识了许多和他命运相同的狗。有的狗善解人意,有的却脾气暴躁,狂妄。经过一番周折,巴克拥有了一个称职的好主人——桑顿。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巴克身上的野性也慢慢展现出来。巴克渐渐地爱上了它的主人,什么事情都为他着想。一天,巴克碰到了一头狼,于是没能保护好桑顿。结果,一群印第安人将桑顿以及他的朋友全都杀害。愤怒的把科技那个在场的所有印第安人都杀死了……最后,巴克身上的野性越来越浓,蜕变成了一只狼。

这本书体现了世界上伟大的爱。巴克的前几位主人对它都不怎么样,巴克也是对他们冷眼相对。可是桑顿却很会为巴克着想,渐渐地,她们就建立起了一种很纯洁的感情。以至于巴克宁愿去为桑顿牺牲一切。

爱是交替进行的,你去爱别人,别人就会去爱你。一只狗都可以这样,更何况人呢?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篇四)

《野性的呼唤》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里面讲的是:小狗巴克是狗和狼狗的杂交,它生活在温暖的南方,它很温顺,没有警惕性。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寒冷的北方,做一只雪橇狗。它被人打,被别的狗欺负,于是,它努力为生存做斗争,祖先的野性从它心底爆发了出来,渐渐变得威猛、残酷、狡猾,它咬死了原先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又在荒野狼群的呼唤下,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巴克原本是一只温顺普通的狗,但它具有狼的血统,第一个主人大法官就应该把它放回大自然,大自然才是它真正的家。而园丁,要不是他,巴克就得不到生活的磨练,也没有野性,不会变成自由的狼。拉雪橇,对巴克来说,是一堂重要的课,知道了在自然界中,弱者是无法立足的,要成为强者。巴克随着环境的恶劣变得残酷,才变成了狼。

其实,我觉得巴克很可怜。因为它特别爱它的主人,在被可恶的园丁卖掉之后,它再也不能和法官的孩子们嬉戏、打闹,不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它的安逸幸福的生活从此结束了。在经历了种种艰难困苦之后,特别是它爱的第四个主人桑顿死了以后,它不能听桑顿亲切地骂他、温柔地抚摸它,它必须抛开这些美好的事物,投入到恶劣的环境里,成为狼的首领,获得自由。

巴克是靠自己的力量才得以生存的。我们也一样,生活中免不了要经历一些困难、挫折,只有自己去努力克服,才能适应每一个新环境。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篇五)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篇六)

在我刚知道这是写一只狗变得狼的故事时,我就急切地想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灵性的动物,它们聪明像狐狸却比狐狸勇敢;它们凶猛如老虎却比老虎还机敏。狼的身上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值得佩服的动物。但狼又是可怕的,它们经历过太多生与死的磨砺,目光里满是机警。(我是指对陌生事物)

一只狗怎么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文明世界,它本可以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能力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己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己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希望自己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篇七)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篇八)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5篇)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阅读作者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篇一】

我最喜爱看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了,几乎每天我都要津津有味地看上几页。

故事发生在一八九七年的淘金时代。因为北方有很多金矿,所以人们要生活在那种寒冷的地方,但靠人们自己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许多肌肉发达的狗来干活。这样以来很多人打起了狗的主意,开始偷狗。骗狗,然后把符合条件的狗卖给北方的淘金者。主人公‘巴克’就是那个时代里一条倒霉的狗。它这以年正好四岁,出身高贵,在米勒法官家里过着安逸的生活。在法官家里还有一个叫曼纽的人,他是花匠的帮手,同时也是一个屡教不改的赌徒。最近他又输了个精光,非常沮丧。为了再找些钱来用,他打起了巴克的主意。曼纽在法官和孩子都不在家的一个晚上,把巴克偷走卖给了淘金者。巴克被卖给淘金者之后,一直为那些人拉雪撬,吃了很多苦,直到它遇到了它另一个主人桑顿。桑顿对巴克可好了,喂它吃好的食物,把巴克当成最好的朋友。可是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害死了,巴克非常伤心,他愤怒的替桑顿报了仇。报仇后他回到了森林,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狼的首领,可是它总是会朝着主人曾经住过的方向长啸几声,以此来记念那个对它很好的桑顿。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爱护动物。同时我也明白了任何成功都是要付出努力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像巴克也是经过许多磨难才成为狼的首领,我也要学习那种百折不挠,勇往直前的精神,长大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篇二】

适者生存,人类生存之规律----《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戚依铭家长

向来对外国文学抱有偏见,总觉得不及国人大师之用词浪漫,措辞贴切,但是偶尔读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所著《野性的呼唤》这书,我的心却被重重的震撼了。不知是因为小说的精美,还是觉得这本书作者语言表达上妥帖,无论是对人物的刻画还是对狗的描写,都是那么的鲜活,让人想一气看完。

从文中看出作者--杰克、伦敦是个现实主义者在他的作品里我们看到了他所生活时代的美国社会及人们的精神风貌,也看到了作者对世界对人生的理解、感悟和生存的态度。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叫巴克的狗。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训化的南方狗退化到是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条诺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的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也从一条“养尊处优”家犬沦落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和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和欺诈,后来它自己也将这份狡猾和欺诈发挥的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成为了领头狗。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的几经调换,巴克于最后一位主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这位主人把巴克从极端苦役中解救出来,巴克也屡次不顾安危的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也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是一条狗,但反映了作家所生活那个年代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社会的一种反映。它反映了在那种自然环境下适者生存的客观规律。这是残酷的也是现实的,在那种环境下,只有像巴克那样的物种,那样的“超人”和“精英”才能得以生存。在文中,也看到了一种思想,一种觉得在自然法规面前,人都是那么的渺小和无奈的低调的思想,在自然法规前,原始的欲望,道德的败坏,文明的失落都表现的淋漓尽致,都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活动的最高目标的话,那么,动物求生存的过程就是暴力相见、互相残杀的过程。因为动物界的食物就是如此循环的一个链。

动物界这样,人类又何尝不是如此。充满竞争的社会里要紧的是你对生活的认识和态度,以应变不同环境的变化,得以生存和发展。只有把自己变得更精英,人类和社会才会跨上高一级的台阶!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篇三】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篇四】

看到写动物的书,很开心,特别是看了沈写的几本动物小说,比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我听说过《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看完第一反应是结合杰克伦敦写的另一部小说《白牙》。很难说谁更幸运,因为一个人得到了温暖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人回到了森林,找到了自己原来的生活。但有一点很常见:从原始森林被推入苦难,然后被有爱的好人拯救,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狗,受过文明教育后,一直生活在南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黄金丰富的阿拉斯加,成了雪橇犬。它目睹了人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的残酷无情和你死我活的斗争,所以为了生存,它学会了不顾道德的生活原则,变得凶狠、机智、狡猾。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苏醒了,逃进了丛林,回到了荒野。杰克伦敦在小说中形象地刻画了狗眼中的世界和人的本质,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冷酷现实和“适者生存,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对自由的渴望和奔跑,是作家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巴克遇到的狗和人中间,充满了“棍棒和毒牙的法则”,即“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和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权力的渴望,所以巴克经历了与挑战者的长期斗争。第一个敌人是——spitz,当时巴克的狗对的头。巴克,这个初出茅庐的狗,遍体鳞伤,最终击败了对手争夺领导位置。巴克的领域感也很强。谁侵犯了他的领地,谁要么屈服,要么倒下。

巴克生命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人,约翰桑顿,他在关键时刻救了巴克,给了他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心中的地位很重要,但也正是因为如此,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迫使他走向了疯狂。

《野性的呼唤》狗的经历说明,文明世界的狗是被主人逼回到野蛮的。它是关于狗的,反映了人类的世界.我有点小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我最重要的东西突然丢了,我还会去“野蛮”吗?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巴克是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他回到森林,他别无选择,因为城市再也容纳不下他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篇五】

上学期妈妈给我介绍了一本有趣的小说,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我和妈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共同读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富裕的美国南方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后来被狗贩子拐卖到了严寒的阿拉斯加给人拉雪橇,他突然从优越的生活沦落到了艰苦恶劣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他吃尽了苦头,但后来,他凭借聪明的才智很快领悟到了这个世界没有公平的游戏,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永远选择坚强,最终他变成了狗中的王者。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最终走进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恢复了他最原始的野性。

读了这本书后,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坚持自己的信念,一直往前走是不会有错,一定会胜利的。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2000字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假期时我们观看了《明朝那些事儿》,相信您对于《明朝那些事儿》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怎么才能避免将《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请您阅读读书笔记吧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2000字》,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2000字(篇一)

这个学期,我迷上了《明朝那些事儿》。刚开始,是因为在书架上翻书,偶然间发现了这已有9年历史的书,我对历史很有兴趣,你让我说说各个朝代的名人,我也略知一二。一看“历史书籍”这四个字就激动起来,翻开书皮又看见“明朝”这两字就更激动了。看一本历史书,犹如穿越到古代,与古人对话,看尽这个朝代的名人故事与兴盛衰败,真是棒极了!我立刻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看了一章,觉得耳目一新:哇,这不正是我想要看的历史书吗?看到好玩的片段,我要哈哈大笑;看到奸臣贪污,我又气得牙齿磨得沙沙作响;看到喜欢的忠臣被设计害死,禁不住扼腕叹息,难过好久......记得每个朝代都有几位正直的君王,可是这个明朝倒好,从明太祖朱元璋到明思宗朱由检,就愣是一个正直的君王都没有,还好出了很多忠臣,才让我感觉这几百年明朝没白活。

我还注意到本书作者了,作者名叫当年明月,当然这是他的网名,读了这本著作,真是对他的文笔佩服得五体投地。这本《明朝那些事儿》,一改人们对历史枯燥乏味的定位,使历史成为鲜活的有血有肉的身边故事。对这本书,我还有几个细节感受:第一:幽默,充满趣味性,人都可以活起来,好钱好色不管国家大事的皇帝、贪污的奸臣、只留清白在人间的忠臣、以及好斗的蒙古人......这些人仿佛就在我的眼前演绎着他们那个朝代的故事。当年明月还特别喜欢跟古人打交道,一会儿称兄,一会儿叫弟,一会儿还攀个i“老大”,轻松诙谐的语言,让我不时捧腹大笑。第二:严谨,这些故事很多都是经过作者查阅资料得来的,有凭有据,不是想象,也不是贾雨村言,是正史,既系统又连贯的文章。

我以后也要像他一样写出自己的文章特色来!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2000字(篇二)

有一种说法,说古人把读书分三个阶段。5岁到15岁时是第一个阶段,叫“诵读”。第二个阶段是15岁到25岁,叫“学贯”。最后一个阶段是25岁到35岁,要做到“涉猎”,指一定要读些本专业以外的书。

我这个年龄已过了上述三个阶段,作为智商不高的一介武夫,读书主要就是消遣,若说还有什么目的的话,就是以前为了给女儿树个爱读书的样子,而今或许就是有一点点装或是爱惜眼睛了,因为整天盯着电脑手机两个一大一小的屏幕,实在是有些头晕眼干。

年前单位书橱添置了些新书,其中有套《明朝那些事儿》。这套书共分九部,其中有几部曾于20xx年在南京陆军指挥学院学习期间读过,也曾写过第一部的读后感,知道这套书是极为适合用来消遣的。

借阅这套书时,单位管理的同事对我说:怎么喜欢看明朝的东西明朝都是些坏人!

他这句话,不敢苟同。第一,我并不是特别喜欢看明朝的东西,我只是觉得这套书适合当下的我用来消遣而已。第二,明朝虽然皇帝、太监以及一些权臣不怎么样,但好人,也就是忠臣义士还是有的,而且让我看后会久而不忘的。譬如被“灭十族”的方孝孺、“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知行合一”的王阳明、被当年明月评价为“曾有一人,不求钱财,不求富贵,不求青史留名,有慨然雄浑之气,万仞加身不改之志,千年之下,终究不朽”的杨涟,当然还有存在较大争议的抗清名将袁崇焕。

读《明朝那些事儿》严格意义上不算读史,因为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史书,但却很适合像我这样的人通过它去了解明史。虽然当年明月是以自己独特语言风格来叙述的,但却不是戏说,也虽有自己的评说,但历史中的事件与人物都还有据可考,可以让读者轻松地消遣式地通晓串连起明朝历代中的事件与人物。

阅读是需要一些能力的,如我者,不大能看懂或看得进去较为高深的学术著作,只看一些于丹的书、易中天的书,还有当年明月写的这套书,这不是不求上进,这其实是有一点不幸。正如香港文化人梁文道先生所说:“读书读得越多,越发现真正要读懂我们心目中所谓的经典名著,你可能要有一点运气。”显然,我缺少一点这样的运气,无法像一些生长在家庭条件不错的人,受到良好的书香熏陶,小学到大学都接受了不错的教育,慢慢走过一条幸运的轨迹,渐渐培养出一种阅读能力,帮助他们读到很多人没办法读进去的书。应该说,像我这样的人极为大众,但这不妨碍我们以任何目的、任何方式去阅读。有一种读书叫做无须求甚解,能读,坚持着读,其实就会感到幸福。

巧的是在我写这个笔记时,微信朋友圈中一小妹发了一条这套书的读后感,无论有没有道理,录之算作结尾吧:

从其中的许多历史人物中得出一个结论——一个人能否做成大事,起决定性因素的是人品。能力很强但人品不佳,反而误事。更有甚者,能力差人品更差者,因自身拥有的筹码站不住脚跟,便挤兑能干实事的人以保地位,结果就是带不了兵,更做不成事。既然同为一个目标奋斗,就不应该站在制高点对平级的人颐指气使,唯有团结一致才能建设好所谓的集体,做成想做的大事。

她在这段话后附了一句:个人见解,不喜勿喷。看得出她是个单纯、要求上进的好姑娘,满满的正能量,在此为坚持阅读的她,也为我自己点赞!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2000字(篇三)

在暑假里,我读了不少书,最令我影响深刻、收获最大的就是《明朝那些事》。这本书既让我知道了许多道理,又让我认识到自己还有许多不足。

《明朝那些事》讲述了一个深刻的故事:朱元璋是个很穷的人,他为了能活下去当了和尚,因此,和尚们经常欺负他,在和尚们喝酒玩乐的时候,朱元璋只能在旁边擦地板。而且和尚们逼迫他去要饭,要回的饭却一点都不给他。后来,因为他干的很努力,所以,老和尚就让他当敲钟和尚,生活才好了一点。

过了不久,朱元璋的一个朋友前来找他,骗他参军反抗,于是他就跟着去了。因为他很会打仗,得到了不少强兵强将。但好日子没到头,脾气暴躁的将军开始厌恶他了,因为他不想让别人比他强,于是就把他赶了出去。

朱元璋被赶出来以后,却又遇到了两个敌手,他正在为难,不过他非常的幸运,懂天文的刘基来了,朱元璋和他一起,通过聪明才智连打了许多胜仗,得到了许多人才。由于他善于学习,心胸宽广,所以被选当了皇帝。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想:“只有意识坚定,善于学习的人才能干大事”。我们学习也一样,只有努力,勤勤恳恳,善于学习才能学好。像那些偷鸡摸狗、整天想偷懒的人只会被别人嘲笑、看不起的!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2000字(篇四)

这个明朝真好玩!历时两个月终于看完了,特有意思,用一首诗来形容: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其实人都挺复杂的,不复杂的,都不是人。

如王阳明:此心光明,亦复何言!

如戚继光:血战歼倭,勋垂闽浙,壮猷御虏,望著幽燕。

如杨涟:身无完骨,尸供蛆蚁,原所甘心。

每一个人,他的飞黄腾达和他的没落,对他本人而言,是几十年,而对我而言,只有几页,前一页他很牛,后一页就怂了。

王朝也是如此,真没意思,没意思透了。但我坚持幽默,是因为我明白,无论这个世界有多绝望,你自己都要充满希望。人生并非如某些人所说,很短暂,事实上,有时候,它很漫长,特别是对苦难中的人,漫长得想死。但我坚持,无论有多绝望,无论有多悲哀,每天早上起来,都要对自己说,这个世界很好、很强大。

这句话,不是在满怀希望光明时说的,很绝望、很无助、很痛苦、很迷茫的时候,说这句话。要坚信,你是一个勇敢的人。因为你还活着,活着,就要继续前进。这本书里面讲了太多太多为了心中的信念甘愿赴死、英勇就义的人们!每一位的.一生都值得我们尊敬!

最完美的结束语:成功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一生!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2000字(篇五)

爸爸妈妈常说:“那些历史片子在电视上放出来虽有趣,却体现不出它的奥妙,但是在书中描写出来,每一个精炼的动作,每一处优美的景色,都美轮美奂,生动具体。”

这几天,我看了《明朝那些事儿》的第一部——洪武大帝,初次见识到如此的智慧。他讲述了一个朱元璋怎样从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农村小孩,坐上龙椅与他的子孙争夺皇位的故事。

作者自己也说最讨厌那种故作高深的文章,他用非常朴素的方法来描述,而最开始心理描写最多,读到好句时,我会把它划下来。

朱重八已经没有了家,他所有的只是那么一点可怜的尊严,然而讨饭的生活使他失去了最后的保护。要讨饭就不能有尊严。

生命的尊严和生存的压力,那个更重要?

是的,朱重八,只有失去一切,你才能明白自己的力量和伟大。

……

是的,即使你拥有人人羡慕的容貌、博览书群的才学,挥霍不尽的财富,也不能证明你的强大。因为心的强大,才是真正的强大。

这文字不能算高谈阔论,但它拥有无穷的魅力,它是何等的精炼而又朴素我甚至很惊讶,这些文字怎么给他写出来的?

作者的文字有时让人开怀大笑,有是让人紧皱眉头;它让人一下子就进入他的文字里,让我们全神贯注。我一看就是一个多钟头,我看他的文字有一种让人立刻忘我的特殊功能。也许是我对

作者太崇拜了,但他就是用幽默的网络红词来逗我们读者笑,有事妈妈会用异样的眼神来看我,还说:“真是越大越像疯婆子!”

历史很精彩,精彩不精彩不光是由历史决定的,更重要的是由:描述历史的人,和他(她)的写作水平来衡量的!

明朝那些事儿读书笔记2000字(篇六)

历史是什么?历史就是那些残台断瓦、古庙荒冢吗?就是那些发黄的书本吗?不是,历史本身很精彩,历史可以写得很好看。《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当年明月以小说的形式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朝代的崛起。

朱元璋生于乱世之中,背负着父母双亡的痛苦,从赤贫起家,他没有背景,没有后台,没有依靠。他曾经乞讨过,他曾经当过和尚,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他经历千辛万苦,无数次躲过死神的掌握,从死人堆里爬起来,掩埋战友的尸体,然后为了给所有被害死的百姓报仇,他继续前进,继续战斗。最后,推翻了元朝,1368年正月初四,朱元璋在应天宣布即皇帝位,定年号为洪武,国号为明。从此以后,天下百姓被元朝统治了68年后终于迎来了一个新的朝代。

“我真的好想再活五百年……”,每当听到这气势磅礴的歌曲,我都会想,那些处于权力顶峰的帝王们,他们步入人生暮年,看着锦绣山川,遥想着当年的丰功伟绩,但这一切在历史的面前的多么的渺小,在这种强烈的对比下,他们会做何感想?朱元璋从社会最底层,凭借自己的勇气与决心,一步一步地向上攀登,最终成为了大名天下的创造者。是的,其实命运之神并不存在,他也不会将什么宝剑和天下交给一个乞丐,在那绝望的日子里,并没有人去同情和可怜这个人,他的一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明白了坚强的意志和勇敢的决心可以战胜一切困难,执着的信念与无谓的心灵才是最强大的武器。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范例五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假期时我们观看了野性的呼唤,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在读了野性的呼唤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经过搜索和整理,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呈现“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篇一)

上学期妈妈给我介绍了一本有趣的小说,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我和妈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共同读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富裕的美国南方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后来被狗贩子拐卖到了严寒的阿拉斯加给人拉雪橇,他突然从优越的生活沦落到了艰苦恶劣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他吃尽了苦头,但后来,他凭借聪明的才智很快领悟到了这个世界没有公平的游戏,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永远选择坚强,最终他变成了狗中的王者。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最终走进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恢复了他最原始的野性。

读了这本书后,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坚持自己的信念,一直往前走是不会有错,一定会胜利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篇二)

美国杰克伦敦所写的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大狗跌宕起伏的一生。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生活在一个圣克拉拉谷的大法官家里,在绿荫半掩半映中晒太阳,冬天的时候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过着贵族般舒适惬意的生活,是整座大宅子里所有狗的王。但是在1897年,育空河旁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潮。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于是狗成了淘金的险恶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在旅途中不断争斗,成为领导者,在阿拉斯加那样残酷的地方,没有怜悯和仁慈,只有成王败寇。最终,它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

作者杰克伦敦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在他的小说作品中,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我想,他在小说中有那样激烈的言辞和血腥的场景描写也和他小时候的黑暗经历不无关系,所以他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能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去面对,敢于拼搏,敢于忘记过去,敢于面对现实,用自己的全部能力来接受一个新的环境,学会新的本领以此来生存。想想自己,就如养在温室里的花朵一般,遇到困难只会选择逃避,沉浸在自卑、悲伤中无法自拔,用懦弱的姿态回应。爱默生曾说过:即使断了一条弦,其余的三条弦还是要继续演奏,这就是人生。每个人的成长道路坎坷而漫长,总会遇到不尽人意令人沮丧的挫折。

在这样一个人才济济的年代,想要脱颖而出,就必须勇敢面对挑战,敢于争取。巴克能在一群凶狠的大狗中承担起首领的重任,是源于它不服输的信念和一路血拼而来的气概。生活亦是如此,必须在失败之后也依旧维持着那颗向前的心,才能冲破阻难,看见有希望的明天。无论结果如何,永远不放弃心底最真挚的情感。No rain, no rainbow。人生——超级公平,一切你曾付出的努力,它都会偿还给你。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篇三)

《野性的呼唤》(也译作《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二十世纪初期杰出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小说描述了一条名叫巴克的被驯化的良犬在艰难与坎坷中逐步野化,直至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历程。

读了这本书后,给我的感触颇深。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分野性,正如书中所写的那一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一样。这分野性带来野蛮,带来欲望。当主人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原来这个世界是这么的冷酷无情,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内心深处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的野性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友情——纯真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和忠诚,这是野性中的友情体现。

我们的生命很矛盾,也很复杂。它有阳光的一面,也有阴暗的一面。但是,这就是我们真实得人生,我们的人生也因此而多姿多彩,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篇四)

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

“文明的狗重回原始野性的生活,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这是封面上格外鲜明的一句话,它深深地吸引了我。

作者杰克·伦敦,一个来自美国的作家,用深入人心的文字,写了一只叫作巴克的狗,从未停歇对自由、野性的追求,有着无论在什么恶劣环境中都要活下去的顽强意志,使我深深敬佩,深深感动。

回顾起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长毛大狗,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此过上了在缰绳和皮鞭下无休苦役的日子。在备受折磨,奄奄一息时,它终于逃离了人类的世界,回到了荒原上,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里,最后成为了野狼的首领。

有人说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说这是一只狼的故事,可我认为,她们都是由最美好的初衷写出来的。正如封面所讲的意思: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张扬自己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巴克作为一只狗,在我们的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我们人类随心所欲,自由在,却也有自己无奈的枷锁。

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的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应该按本身的意愿去生活。我们都是上帝创造出的独一无二的,所有的生命都该为自己的存在感到骄傲。无论他是一个人,还是一只被认为“卑贱”的狗。

杰克·伦敦的精神存在他的心血之中,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里的全心赞美和讴歌,我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篇五)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西厢记读后笔记通用七篇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在读后了西厢记,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一篇优秀西厢记读后感怎么写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西厢记读后笔记”,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西厢记读后笔记(篇一)

总是怀着敏感的心与孤寂的愁,漫步在微雨后,感时伤事;总是念着伤感的昨天与未知的明天,迷茫着,寻觅着……

遇见元稹,是在一个张扬的午后,夏雨过后的溽腻尚未完全散去,湛蓝的天空中没有一丝云朵。一个人在家里,安安静静地、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看着《唐诗校注》,尔后一首馨香淡雅的诗涌入眼眶——“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沉吟片刻,不禁怅然若失。

读这首诗,想到的一定是爱情。原以为,爱情纯粹的,没有目的,没有枷锁,有的只是流淌在耳傍心际,那亦浅亦深的爱恋。后来读《西厢记》——传世的爱情名篇——很喜欢,然而有些失望,仿佛在一刹那戳穿了我以为本该纯粹的爱情。如同梁祝化蝶般,莺莺与张生那么美丽的爱情,在一代又一代人的的解读下,俨然成了反抗封建的范本,成了忠贞不二、不为礼教所迫的爱情传奇。可我的心是小的,不想再见杨过苦等小龙女十六载的辛酸苦楚,不愿再看霍小玉赌咒发誓刚烈而死的决绝……

断断续续的,我回想着他们和她们的爱情:张爱玲遇见胡兰成,觉得自己很低很低,在尘埃里为他开出花朵;徐志摩遇见顾小曼,仿佛一场痴狂,日夜为她绘写《爱眉小扎》;陆游遇见唐琬,于沈园的一池春波,惊鸿照影而来……只是若干年后,胡兰成沦为汉奸,爱玲断然决裂;志摩随飞机陨落,空留红颜寂寞终老;陆游唐琬沈园再见,空留阕钗头凤予后人评说……于是我想起元稹和他那同样苍凉的爱情。

元稹同崔护一样,在春光和暖的赶考途中邂逅了一位佳人,也是“人面桃花相映红,”也是“眼波回转,欲说还休”,在春日明媚的阳光里,一切暧昧都有了可能,一切心动都有了延续。我安静着,等待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在故事的开端,当元稹同他的佳人流连在无边的春景,我以为他们会长久,就像西厢中莺莺和张生一样——虽然有过长亭送别的十里忧伤,最终莺莺仍是等回了衣锦还乡的张生,而后凤冠霞帔、白首终老。然而时光匆匆,再浓的情愫亦留不住春光的流逝。在他们相恋了短短一季之后,元稹为取功名,远赴长安,终将他的莺莺抛弃,空留一树桃花日日倚盼,苦对春风。

莺莺是《西厢记》的女主角,亦是《会真记》中的由王实甫“借”去的原型。而《会真记》的作者,正是元稹。元稹在离开他的莺莺之后写下了这本精简的,如他的爱情般浅薄的怅情录,追忆他最初的爱情。与《西厢记》历经坎坷有情人终成眷属不同的是,《会真记》从一开始便知是一出没有结局的爱情悲剧。张生和莺莺,终是没有在一起,不是因为封建制度的压迫,亦不是社会礼教的不容,只是不爱了。时光冲淡了一切,也包括那些与青春爱恋有关的岁月和情感。于元稹,亦是如此——三年后,腾达的元稹迎娶太子少保韦夏卿的季女韦丛,与他的莺莺,从此天涯是路人。

很久之后才忽然想到,《西厢记》或许是《会真记》童话版,固执的保留着真正爱情存在过的痕迹。岔开说去,遥想起宝玉和黛玉在暮春的落花时节共读《西厢记》的情景,这段暧昧然而纯真的爱情贯穿着整部红楼的繁华与衰败。或许曹公最初是想撮合这段“木石前盟”的,《西厢记》作为场景的出现,让我以为一切都有了转机,以为宝黛会和莺莺同张生一般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然而曹公仙逝,带走了所有的可能,空留残璧红楼。由高鹗续笔的后四十回,文笔纵是不弱,然而终失雪芹风骨。高鹗不是曹公,让人满怀宝黛爱情的期待;高鹗亦不是元稹,只留错失的爱情让人唏嘘长叹。他挥笔而就,绛珠泪尽归天,侍瑛蒙骗新娶——一部红楼,一场旧梦就在茫茫大雪里,了了真干净。或许,莺莺与张生,注定不能相守,这不仅仅只是元稹的无奈,亦是所有佳人才子们难以脱逃的梦魇。

七年后,韦丛亡故,元稹已是而立之年,再没有年少时的轻狂。同年他遇见薛涛,这个广负盛名的女校书。他和她鸿雁传书、青鸟探看,薛涛的桃花笺就着甜腻的胭脂香寄达,元稹的诗体和着墨香转送……只是这一切都已无关爱情。元稹的爱情早已随着那树零落的桃花,伴着他的莺莺去了,再无复还。他与薛涛的相遇也只是短暂的路过后,永远的别离罢了。之后,元稹开始纳妾蓄妓,如杜牧一般流连烟柳以慰苦闷。不久元稹续娶,亦是大家闺秀。

有人说元稹是薄情的,为了功名他舍弃他的莺莺,为仕途他迎娶韦丛,韦丛死后又同薛涛情浓意深……然而我仍小声的为元稹辩护,他或许并不是寡意的,如苏轼的一般,他多情但并不滥情。一个滥情的男子断然写不出“曾经沧海难为水”这般隽然的句子。他在韦丛死后,亦缄然多日,回首往昔,或许是有愧的吧。他黯然悼念,挥笔为诗:“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他独倚墓碑,神伤寂然,无处话凄凉。

只是我想,他是否会想起年少时欲“执子之手,与子携老”的莺莺呢?他是否会因为彼时的放手而懊恼后悔呢?然而一切都回不去了,自他选择离开,踏上长安之途开始,故事就已经结束了,他知道,她亦明了。如《西厢记》中莺莺恋恋不舍满目怆然与张生长亭作别般,元稹的莺莺亦是如此送走他,与西厢不同的是,元稹告别的,亦是他与莺莺的爱情。《西厢记》里,张生还会回来,王实甫让他铭记与莺莺的盟约,不离不弃。而对元稹和他的莺莺来说,那已是结局,最后的结局。

时光如流水般逝去,纵佳期如梦,伊人未老,将爱情丢失在历史浩瀚长河里的,又岂止元稹一人?我们伤感,然而改变不了爱情的命运。至今终于明白,纯粹的爱情或许是不存在的,只是爱情的爱情,仅仅是我们的幻想罢了。如张爱玲一般,找出祖传的铜锈斑斑的香炉,焚一炉沉香屑,凭吊元稹的西厢,凭吊元稹那曾经沧海的爱情。

西厢记读后笔记(篇二)

《西厢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名著,有人将它与《红楼梦》并提。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写这篇读后感前无法下笔并不是感觉不足以动心动情,亦或是不够深刻,而是感觉满满的,那么的贴切那么唯美,只有去感知无法将它语言话,尽管如此我任然想把这心中诸多感触付之笔杆,一吐为快。

“不到一顿饭的工夫,江十六出聚以看完,自觉辞藻警人,余香满口,虽看完了书,却只管出神,心内还默默的记诵”。这是《红楼梦》二十三回中黛玉对《西厢记》的赞词,其实也就是曹雪芹的赞词。

“永老无别离,万古常玩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是《西厢记》里一句流传千古的名句,是几百年来无数代人心中吟唱的完美感情生活,它洞穿亘古而发出无穷的魅力和奇峭,连西湖的月老祠,也忘不了将这句词题为对联---——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完美的感情是咱们所追求的,因此当生活略显枯燥时,咱们不妨试着让自我的心灵得到一层净化,翻开《西厢记》,用心去感受一下那种坎坷的感情,那种甜蜜的聚合,还有那里面美得让人心醉的辞藻。

细细品味《西厢记》,咱们不难发现,张生与崔莺莺的相识只是一种纯粹的一见钟情,张生恋上莺莺,仅仅是正因她的美貌和温柔,而莺莺钟爱上张生,也仅仅是正因张生的才气和气质。然而,在咱们此刻的日常生活中,在咱们的生活经验里,“一见钟情”往往是外貌特征或者气质上偶然迎合心理需求所产生的,那是一种人类生理的荷尔蒙冲动,而冲动又总是短暂的,短暂的冲动犹如冰天雪地里的一滴水,过不了多久它就会自动冷却和结冰。丘比特的神箭、月老的红线、天意神谕···在我眼里,一见钟情的神话抑或只是浪漫的幻象,生活里的故弄玄虚。它经不起天长地久的考验。

人们常说《西厢记》是喜剧,吾深感如此。张生看似有愚钝笨拙,但其实质无非是追求自身的真爱,所表所露都是自然真诚的,于生活中不易寻觅而已即不常见的更难拥有,遂讥之天真,实则笑己矣。

读书是一种心灵的享受,不一样的人去读会有不一样的想法,当夕阳西下,不免有一丝哀愁,于是也就想到了张生与崔莺莺可能不完美的婚后生活,同时也奉上了我自我的一些理由,不管有理与否,这些都是我自我过完一天读书生活后最深的心得,生活照常要过,如果有情人能终成眷属,那也何尝不是一见美满的事情!

西厢记读后笔记(篇三)

张生游普救寺,巧遇崔莺莺,一眼订终生,后有张生借西厢,千方百计与相识,张生在墙上曰:“月色溶溶夜,花阴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又莺莺曰:“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自古以来,才子配佳人,乃天作之合。

当叛军孙飞虎欲得美人归,千军万马包围普救寺之时,可笑一品诰命崔相国的夫人信口开河,“谁有能力退兵者,我欲把小女嫁于给他”

,张珙乃一介秀才书生,慷慨激昂地接受了使命,白马元帅杜确赏识张生的文采,所以他们也是比较要好的挚友,此时有难,张生就寄予书信告之,救兵一到,转危为安,当张生正在窃喜自己得了一位佳人之际,谁知崔老太出尔反尔,在酒席上胡说八道,什么门当户对,什么儿时婚姻,还无故来了一对兄妹的称呼,真是人间险恶啊。

但两人的心已经走在一起了,花前月下,两新人常常悄悄地相会,纸包不住火,崔母知道后,又道:张生若是能人者,考取前三功名必随即当婚,”

待到张生高中探花之时,不知官场黑暗,宦官挡道,能臣疏之,在众人地劝说下,张生也为了得一处职位,再来娶莺莺,不料却给尚书当了女婿,莺莺得知后,伤心不已,崔母也病重了,卧床不起,此时无所事事的郑恒却匆匆忙忙赶到了普救寺,想起与莺莺的婚姻,在崔母奄奄一息之时,希望两人能白头偕老,结伴终生。

世事难料,张生娶了尚书女兰芳不到几年,却出来一个长安歌舞女魁飞天姑娘,能歌善舞,能文能武,也不是一般女子所能媲美,她也爱慕张生之才华,张生也为之所打动,常常夜不归宿与之密会,皓月当空,吟诗对歌,好不快活,不料却让病危的妻子兰芳得知,气急败坏,一命呜呼,人游仙镜了。

莺莺这边也不好过,崔母逝世后,原本郑恒有一番作为,不知他天天花天酒地,肆赌成性,无所事事,莺莺也伤心不已,不久后郑恒也因重疾西游去了。

此时的张生失去了一位爱妻,得到一位佳人,却不知佳人命寡,也不知了去向。

(自结尾)然想起当年的莺莺小姐,张生匆匆赶到了博陵,千方百计点燃了小姐还残有的一点希望,终于与之长相思守,白头偕老到终生,成为后人了一代佳话!

封建的思想束缚了这段爱情的自由生长,才有了后面看似门当户的婚姻,却是更加深深地心灵囚禁,爱上一个人,只需一秒,恨一个人也不难,爱与恨只隔一层窗户纸,两面都容易被捅破,可谓:“挂一人,喜怒哀乐全随之。念一人,自作多情愚钝之。失一人,肝肠寸断无救之。恨一人,苦思冥想义愤之。识一人,喜出望外细窃之。透一人,爱恨交加无措之。”仕途长远,路途有不同的风景,可逗留,但不可常驻,生命还再继续,生活就应该继续着。

西厢记读后笔记(篇四)

《西厢记》说的是“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一个又俗又滥的故事:张生与崔莺莺一见钟情,而崔母出于家族利益和封建礼法的考虑百般阻挠,最后,在红娘的帮助下,经过一系列斗争,崔张终成眷属。作品表达了男女青年追求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愿望,显示出一种所谓反封建的主题。

《西厢记》写出了张生的钟情之美、莺莺的深情之美、红娘的热情之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人活着不只是一种物质的存在,而是一种精神的存在,精神的美在于率性纵情,而任何破坏这种美的势力必然是丑恶的。《西厢记》写出了这种美与丑的较量,写出了人性的被束缚和被压抑,更写出了人性终于冲破束缚如惊雷如春笋自由伸张的勃勃生机。

我们来看看《西厢记》中“长亭送别”一场。

“却告了相思回避,破题儿又早别离”的崔莺莺内心十分痛苦,历经苦心刚刚获得的爱情又将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听得道一声‘去也’,松了金钏;遥望见十里长亭,减了玉肌:此恨谁知?”这是一种什么“恨”呢?在莺莺看来,有情人朝夕相处,耳鬓厮磨,举案齐眉,卿卿我我,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总之,“但得一个并蒂莲”,比什么都重要,所以她反复叮嘱张生,“此一行得官不得官,即便回来”,休要说什么“金榜无名誓不归”!这是对爱情和幸福的热烈渴望和执著追求,这种追求突破了封建陈腐观念和传统道德的束缚,是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信条的颠覆,表现出一种叛逆精神。

崔莺莺还有一层忧虑:张生一旦高中,会不会另攀高枝?“你休忧文齐福不齐,我只怕你停妻再娶妻。”所以郑重嘱咐张生:“此一节君须记,若见了那异乡花草,再休似此处栖迟。”莺莺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在那个时代,富易交,贵易妻不但是常事,甚至“始乱终弃”的流氓行为还被认为是“善补过”。在莺莺看来,自己对张生的深情不应该被辜负和背弃,而要得到对等的回报,这实际上是一种捍卫人格尊严和要求平等的思想,这也是对传统的不满和抗争,代表了当时广大妇女的心声。

王实甫笔下的张生和崔莺莺冲破封建礼法的束缚,不顾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鄙弃名教纲常和利禄功名,听从自己内心的召唤,纵任性情自由奔放,勇敢地爱起来了。他们从佛殿相遇、一见钟情,到月下吟诗、互通款曲,发展到传书递简、跳墙赴约,直至西厢幽会、两情缱绻,最后长亭送别、海誓山盟,这一系列情真意切、大胆热烈的行为,不知使多少卫道士咬牙切齿、胆战心惊,也不知使多少在封建婚姻制度压迫下的青年男女为之击节,为之陶醉,为之神魂飞越。即使在今天,《西厢记》仍然让人心领神会、激动不已,让人认识到人性的美好和自由的可贵,认识到束缚心灵、摧残人性的势力是多么的可鄙和可憎,认识到幸福可以,应该和必须去争取——丢弃各种陈腐的观念,摆脱各种心灵的枷锁,为人性的解放和生命的尊严而斗争!

西厢记读后笔记(篇五)

近日,在老大的推荐下,读了元代王实甫所著的古典戏剧《西厢记》。之前没有完整地读过,只知道大概的故事情节,中学时也学过《长亭送别》这一章节。如今细细品读之后,被张生和崔莺莺那种超越时代的敢爱敢恨,勇敢追求爱情的精神深深折服。剧中,张生和崔莺莺从相遇到相知到私定终身再到终成眷属,两人所见次数并不多,可以说每一次见面都是电光石火般地心灵碰撞,是灵魂与灵魂之间深层次的对话,每一次见面都折射出了如彩虹般绚烂,华丽,艳美的光芒!

第一次见面,是张生前去欣赏普救寺美景,无意中遇见了容貌俏丽的崔莺莺。纳兰性德有句“人生若只如初见”,张生的这惊鸿一瞥,使得他不由惊叹“十年不识君王面,始信婵娟解误人”,正如王菲在传奇中所唱: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这就是一见钟情的魅力!于是,张生满心欢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就恳求方丈借宿普救寺,住进了西厢房。

如果说第一次见面是偶然,那么他们的第二次见面就是张生刻意为之。张生打探到了莺莺会在后花园里烧香,于是偷偷观看。“情人眼里出西施”,第二次见到莺莺,张生只觉“比我那初见时庞儿越整”,“看他容分一捻,体露半襟,蝉香袖以无言,垂罗裙而不语。似湘陵妃子,斜倚舜庙朱扉;如玉殿嫦娥,微现蟾宫素影。”此时的莺莺在张生眼中无疑是完美的,甚至近乎神圣!张生既为表露自己也有试探莺莺之意,随即吟诗一首:月色溶溶夜,花荫寂寂春,如何临皓魂,不见月中人?莺莺听罢马上和了一首: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一唱一和之间,高山流水,琴瑟相合,两人顿生惺惺相惜之情。莺莺转身回顾,张生笑脸相迎。此刻,月朦胧,花无影,唯有甜蜜与芬芳在四周升腾,弥漫。爱情的小火苗已熊熊燃烧,大有燎原之势。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换得今生的一次相遇。冥冥之中,缘分早已天定。张生对莺莺爱的炽烈,恰逢崔老夫人许下退敌者可与莺莺共结连理的承诺。张生顿时热血沸腾,休书与好友杜将军,退了孙飞虎之贼寇。崔老夫人摆下谢功宴,红娘去请张生。“请字不曾出声,去字连忙答应”,好一副急切之态。再听莺莺之语:若请张生,扶病也索走一遭。痴情小女子的可爱之情呼之欲出。两人饱尝相思之苦,“我相思为他,他相思为我,从今后,两下里相思都较可”,两人窃以为可以终成眷属。不成想,好事多磨。崔老夫人以莺莺已许配给郑恒为由,让张生和莺莺结为兄妹。本来以为天涯咫尺,一瞬间却咫尺天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两个明明相爱的人却不能在一起。是夜,张生通过琴声向莺莺表白自己的相思之苦,莺莺也吐露了自己的爱慕之情。正是“他那里思不穷,我这里意已通。他曲未终,我意转浓”。两人情感压抑到了极致,一触即发。

“云中谁寄锦书来”,红娘送来了莺莺的“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之约。张生欣喜赴约,莺莺反怪张生下流,生气离去。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爱过方知情重,张生相思成疾。莺莺借探病为由,到张生房中与之幽会。长时间压抑的情感之火在一瞬间得到了彻底的释放,情之所至,万物无光。张生与莺莺在第三次正式见面时,终于勇敢地走到了一起,实现了灵与肉完美地结合。一时间,满屋春色;一时间,流光飞扬。

之后的长亭送别,直至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皆由这前三顾而起。真可谓是:一见倾心,二顾愁,三次相见定终身。金圣叹曰:恸哭古人,留赠后人!

西厢记读后笔记(篇六)

每次说起文学中的经典爱情,就不得不说《梁祝》、《牡丹亭》和《西厢记》了。而在它们中数《西厢记》最为被人们津津乐道。

说到古人的婚姻,那可是“古板”为第一映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让很多就算门当户对的痴男怨女们的爱情被扼杀,最后,婚姻成了爱情的坟墓。但是《西厢记》让我感觉回味无穷。

《西厢记》讲的是,张生与崔莺莺的相遇,相会,相恋,相爱。这些情节是跌宕起伏,一波三折,最终越过了那那堵名为封建礼教的墙,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有情人终成眷属。

首先我们来看看两大主人公张生和崔莺莺的相遇。张生是西洛人,礼部尚书的儿子,父母双亡,家境贫寒。他只身一人赴京城赶考,路过了一个地方,想起他的八拜之交杜确就在蒲关,于是住了下来。听店里的小哥说,这里有座普救寺,香火缘,景致很美,三教九流,过者无不瞻仰。他们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

一日,崔莺莺和她的婢子红娘在殿外晚霜,巧遇书生张生。好的爱情都有一个美丽的开始,但是悲剧的爱情能够是猜中了开头没有猜中结尾。但是张生是幸运的,猜中了结尾。正所谓傻人有傻福。这位傻小子的傻气很令今日的男生十分羡慕。现在你敢跟街头一个不认识的美女要电话号我不会奇怪,可是要是一直跟着人家不被当作变态,那我可要拜你为师。

再来说说相会到相恋的过程。崔老夫人为亡夫做道场,崔老夫妻人治家很严,道场内外没有一个男子出入,张生傻气又犯了,硬着头皮溜了进去。这时斋供道场都完备好了,夫人和小姐准备进香了。张生想:“小姐是一女子,尚有报父母之心;小生湖海飘零数年,自父母下世之后,并不曾有一陌纸钱相报。”

张生又从和尚那知道莺莺小姐每夜都到花园内烧香。等到夜深人静,月朗风清,僧众都睡着了的时候,张生来到后花园内,偷看小姐烧香。随即吟诗一首:“月色溶溶夜,花阴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莺莺也随即和了一首:“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张生的夜夜苦读,感动了小姐崔莺莺,她对张生即生爱慕之情。

不得不说古代的女孩太好骗了,一首小诗,夜夜苦读就能让她倾心。当然,这也是由于青年男女间天然的吸引,也是自然的奇妙之处。产生爱慕之后,他们就开始欲拒还迎、羞羞答答的勾搭了。这中间红娘是不二功臣,但是指望那只有傻劲儿没有计划的张生跟那想越界又过不了自己内心礼教那关的莺莺小姐,这事儿还成不了。

果不其然,后来当孙新虎想要抢莺莺时,张生找了自己的哥们儿救了莺莺,可是老夫人那厢发话了,她反悔了。但是这反悔的却是合情合理。老夫人之前说的是“不管什么人,只要能杀退贼军,扫荡妖氛,就将小姐许配给他。”可是别忘了,这句话是有前提的——崔莺莺要自杀。而这句话的目的,实质上是用心理战术来打消崔莺莺自杀的念头,事后反悔也正常。更何况一个乘火打劫的人跟孙新虎本质上也没多大区别。但是对于张生来说,这可是一块大肥肉啊。这到嘴的肉没了,煮熟的鸭子飞了,这想不通嘛。

这一得、失,张生受不住打击,他就病了。至于病的程度,从作者描写他翻墙的姿势来看,估计不轻啊。崔莺莺是出生大家,于是就怪他翻墙下流,可见可动作多么不潇洒。但是这病的很值得,张生成功地用憔悴的面容激起了心爱的女子的同情心。也就是说“翻墙”这招,成功了。这种在大家里,算是“泼皮耍赖”的招数也用上,这未来的丈母娘也妥协了。最后放了话:只要考取功名就可以皆大欢喜。

读西厢,我们赞美张生莺莺翻过封建礼教的束缚,那么,我们是不是该减轻对物质金钱的欲望,还爱情本来的淳朴,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的纯真。

西厢记读后笔记(篇七)

闲来无事,翻开了慕之已久的《西厢记》。

少时对故事情节了解大概,甚是钦慕向往张生莺莺的自由爱情。

“待月西厢下,迎风半户开。

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西厢”仿若美好爱情的代名词。

而今翻开《西厢记》,却没有雾中看花时的向往。书中描写的张珙此人实在不能称之为君子,普救寺初见莺莺便为色所迷,所思所想也不过是窃玉偷香,和莺莺春风一度,虽有贾冯才,不过是才子佳人、郎才女貌的话本标配需要罢了。而崔莺莺这一人物在《西厢记》的刻画中是空有美貌而毫无特点,话本中极尽其事描写其貌其才,看完之后对其也无甚印象(俗称“花瓶”)。唯有红娘,其形象跃然纸上,做自己愿做之事,不违本心,虽为奴仆,自有正义。凡书中红娘舌呛各人(张生、崔相国夫人、郑桓)处,无不精彩。

《西厢记》故事自唐元稹《莺莺传》后已日趋完善,各版本《西厢记》各有特点。《莺莺传》作为先版,虽结局令人唏嘘却是真实。无论是张生的狡辩“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还是莺莺的“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可从中窥见张生与莺莺心理,是残酷的现实造就,而后几版都是现实催生出的浪漫。董解元《西厢记》和王实甫《西厢记》故事情节均已完备,略有不同。董版张生与莺莺私奔投杜确寻帮助比王版郑桓羞愤撞树自杀更合情理。但王版《西厢记》红娘形象刻画最佳,且王版《西厢记》其文“一字一句均能抒情摹状、着色浸音。所胜者,辞也”。

一个故事经几朝发展,才子佳人“永老无别离,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友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样的结局是世所愿见,纵观整个故事,但凡有一环出了差错,这样的结局便是奢望吧。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1000字通用七篇


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人类群星闪耀时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您抓住了人类群星闪耀时的哪些精髓呢?读书笔记吧小编收集并整理了“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1000字”,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1000字(篇一)

阳光微熏的午后,携伴一杯浓香的清茶,看完了茨威格所著的《人类的群星闪耀时》,感触颇深。尤其是他笔下的历史更是瞬息万变,让人出乎意料、措手不及。

如果说历史长河源远流长,此经曲折风云跌荡,那么此书无疑是做了做好的诠释!

朋友们,请重视那只有片刻的时间,哪怕它短暂到只有一秒,也不要轻忽它决定性的时刻,也许直到失去,你才知晓它的重要性。但那却迟了,过去的已经追不回来,只能硬撑着它带来的后果。假如命运之神给了你一次机会,那么请你一定要牢牢的抓住它,千万千万可别让它逃走了。也许这就是人类星光璀璨的时刻。

命运仿佛很有趣,它跟过许多人都开过玩笑。一个如过街老鼠的逃亡者,竟有幸见证历史成为第一个发现太平洋并名垂千载的人;拜占庭的胜败,不可思议的取决于“那扇被遗忘的小门”曾经是多么的辉煌,谁又曾料想到有那么一天它会败落;一个诚恳朴实的小角色,命运玩笑般把法兰西生死权交到他的手上,就在他那优柔寡断的一念之差中,断送了整个国家,要是当时他没有犹豫而是斩钉截铁,或许法兰西就不会灭亡……等等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你可以痛哭,但不可以放弃,你可以失望,但不可以绝望。毕竟,命运还是公平的,得到某些东西的时候,或多或少都会付出点代价,就算与成功失之交臂,那也没有多大关系,至少你争取过了,弥足珍贵的经历是任何东西都代替不了的,它将在你的人生录中浓墨重彩的添上一笔,至少你不曾留有遗憾。

命运的玩弄是既有厄运也有好运的,如同任何事都有利弊一样。他恩赐予了亨德尔如愿以偿的人生最后一个愿望,这位伟大的音乐人记在了人们心中,就像那永恒的音响飘上了永恒之境。一位业余的音乐爱好者,所写的乐篇一直是难登大雅之堂。而就是在那传奇的一夜,凝聚唯一爆炸性的一秒钟魔幻伟力,把这可怜的业余作者千百倍的拔高,把他像一枚火箭似的射出去,直抵星辰,刹那间闪耀着灿烂的光华和火焰。一个奇迹就这样发生了,他的《莱茵军战歌》被广而流传成为了历代不朽的国歌。他,——鲁日,将永远被人们铭记。

生命很短,每个人都是艺术的创作者,珍惜灵感来临的每一分每一秒,就算是谢幕也要华丽,像那夜空中的流星绚丽明亮,即使是那样的短暂,它也曾照亮过夜空。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1000字(篇二)

当历史的画卷在我们的意识中拉开帷幕,在岁月的长河中,我们所遇到的每一处风景、每一件事物、每一个人物都以定格的姿态尽情地展现在我们面前。《人类群星闪耀时》这本书在我们试图复原历史或回望历史的过程中,历史知识转变成了形形色色的文字。

号称“历史上最好的传记作家”的茨威格所写的《人类群星闪耀时》,选取了十个决定世界历史的瞬间:千年帝国拜占庭的陷落、亨德尔奇迹的精神复活、老年歌德热恋的悲歌、滑铁卢的最后一刻的失败,在这些令人心里震撼的历史场景中,一个个历史英雄登上绚丽的舞台。

“欲望”这个词在《黄金国的发现》这段历史中得到了完美的诠释。苏特尔由于被控诉为破产者、证券伪造者而被迫流浪,但他也有伟大的梦想——去寻找神秘而陌生的地方。苏特尔用他的冒险精神诠释了什么才是天生的冒险家。他经过三个月的艰苦跋涉终于到了加利福尼亚,苏特尔在这块陌生的土地上建造农场,工厂。几年后他就成为世界上最富裕的人。之后他的工人在土地上发现了一种奇特的金黄色金属,经确实居然是黄金!苏特尔从此以后是世界上富裕的人?恰恰相反,后来的他却成为了这个世界上最贫穷、最可怜、最绝望的乞丐。而原因就是这令人兴奋的黄金!得知土地有黄金的工人们全都罢工,开始肆意抢夺黄金……之后抢夺黄金的人流从四面八方蜂拥而至,都为了同一个目标——黄金!这黄金消息很快传遍了整个世界,无数支庞大的队伍络绎不绝而来,而苏特尔只能呆滞地看着这强盗般的掠夺,过完了他宏伟却悲惨的一生。

苏特尔这个疯狂的冒险家终于在加利福尼亚停止了流浪,但是随着黄金的发现,他的美梦也随之被打碎。实际上,并不是黄金的过错,而是人类贪婪的欲望惹的祸!黄金是欲望的根源,黄金的诱惑使全世界的人都奔至加利福尼亚。然而这仅仅是金钱的诱惑,还有不可计数的诱惑在我们面前。

俗话说得好“十赌九输,赢得一定是庄家。”可是全世界的赌徒还是数不胜数,这究竟是为什么?还不是赌博的诱惑,人想赢钱的欲望太重了!当你赢钱的时候,你赢了还想赢,最终输光所有的积蓄;而当你输钱的时候,你就会想加倍地投注,来赢回输的钱,就这样循环地投注、输钱,就会到最终的身无分文,有多少人因为赌博而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可有多少会记得这血淋淋的教训而放弃赌博呢?很少很少,这就是人贪婪的欲望,永无止境!

网络于1969年被美国人研究出来,原本是个拉近世界距离,使之成为地球村的方便机器,可没想到却害了无数的青少年!网络游戏是一个万丈深渊,一旦掉下去就会“万劫不复”!青少年玩的大多是战斗类的游戏,那真实的画面,刺激的声音让他们乐在其中,却浑然不觉网络游戏背后的危险,他们一旦上瘾,就会逃课,上网吧,买装备,若没钱甚至会去投、抢、伤人无恶不作,只为那一点游戏的刺激。游戏的欲望让人更抵挡不住,失去人原本美丽善良的心灵!

人的欲望本来就很强烈,再来些赌博、游戏的诱惑会更加抵挡不住。尤其是青少年,所以我们要在心里刻下一个信念——不适合我们青少年做的事千万别去尝试!诱惑是存于世上的一种奇怪的东西,你会为之疯狂而不能自已,而它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人的一生不断地被欲念剌激,所以为诱惑折磨一生!

历史让我们看见了血淋淋的教训,在《人类群星闪耀时》体现得更为惨烈。让我们为抵抗世间的诱惑而努力吧,让我们抛弃不适合的欲望,迎接光明的未来!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1000字(篇三)

在人类的历史进程中,有着许多重大发现、发明和著名的事件。这些事发生的那一时刻,就宛若星辰一般永远散发着光芒,这些永恒的时刻会给予人类前进的动力,也会让人类从中得到许多经验。

阿蒙森和斯科特,共同面对着严酷的自然环境,却一胜一败。他们的实力相当,却是斯科特的计划有误。他们的“竞争”中,出现困难,面临困难,并解决困难。“人员过多”“天气寒冷”“环境恶劣”。斯科特的团队都闯过了,而他们却输给了另一只队伍。这场胜败不是一般的胜败,而是关系到两个国家。关系到英国与挪威!这张国旗代表了很多:荣誉,喜悦,胜利……

尽管斯科特的团队失败了,我仍然敬佩他们。斯科特的人格是高尚的,他正直。团结、坚持、勇敢。在谎言与事实面前,他选择了向别国国王证明他国胜利。这种决心不是常人所具备的,这种忍耐不是大众所具有的!

跟随斯科特探险的人也各个都是英雄,他们其中有的不愿拖累同伴们,直接坦然的走向风雪中,走向死亡;有的冻伤了脚趾,却还靠自己的力气背着十六公斤的岩石,想着让大家来做实验观察。

在这本书中,类似斯科特这样的英雄人物有许多,韩德尔、列宁、托尔斯泰。在他们的身上,我们能感受到许多伟大的精神。这些精神无一不对后人十分重要,他们会引导人们再度前进,他们会蕴藏在这些永恒的时刻之中,永远闪耀下去。

在人类的未来,必定也会出现这些永恒的时刻,它们会像群星一样,在黑暗中闪耀,让人类前进的路途更加光明。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1000字(篇四)

因为《人类群星闪耀时》这本茨威格的著作被节选了一个故事到课本中,所以我认真地阅读了一次。

茨威格是奥地利的著名作家,他写过小说、诗歌、戏剧、散文、游记、文论、传记等等,但他的成就主要是中短篇小说和传记。世人公认茨威格是二十世纪德语中短篇小说三大家之一。《人类群星闪耀时》这本书包含了十二个故事,个个细致生动,犹如十二幅历史袖珍画。

书中让我记忆最深刻的一句话是作者序中的“一个影响至为深远的决定系于唯一的一个日期,唯一的一个小时,常常还只系于一分钟。”这句话在书中关于拿破仑的故事“滑铁卢决定胜利的一瞬”中得到了印证。

这个故事说的是:拿破仑创建了他的帝国,当了皇帝。他占领了里昂,赶走了国王。英国、普鲁士、奥地利和俄罗斯组成了联军,企图击败拿破仑,联军由“铁公鸡”威灵顿指挥。拿破仑看到了致命的危险,因为他的元帅格鲁希是因为前任都牺牲了才从骑兵将领逐渐当上了元帅,不像威灵顿那样是凭借自己的军事才能而当上元帅。虽然格鲁希为人诚实,又正直可靠,但他的才能仅仅是一个骑兵将领。滑铁卢大战前一天,格鲁希得到了独立指挥权。他奉命率领三分之一的兵力跟踪普军,并时刻与大部队保持联系,还要在必要时刻给予拿破仑支援。由于格鲁希习惯了服从,很少做决定,导致皇帝陷入了劣势。当全体高级军官提出支援拿破仑的请求时,格鲁希仍在等拿破仑的命令。他想了一秒钟,最终决定原地待命,等待皇帝的命令。最终,由于格鲁希的决定,拿破仑战败,历史上留下了那著名的滑铁卢大战,拿破仑的帝国也灭亡了。

如果格鲁希听取军官们的意见,敢于违抗军令去支援拿破仑,可能结果就不一样了。但在那决定命运的一秒钟中,他没能把握住机会。决定命运的一刻,不总是由大人物掌握,有时也会由小人物决定。但机会只有一次,错过了就将不再降临。一秒钟,不长也不短,但却很可能决定了历史以及世纪的发展。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能一味听从,也要学会变通,机会只有一次,要时刻准备着,不能总是听天由命。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1000字(篇五)

翻开《人类的群星闪耀时》,每一次阅读都能带给我不同的感悟。被歌德称为“上帝的神秘作坊”的历史,尽显人物的关键时刻,他们宛若星辰一般永远闪耀着光辉,普照着人类。

书中的故事太多太多,令我记忆最深刻的便是那“滑铁卢之战”,是拿破仑巨大的转折点。一个国家的存亡兴盛,由一秒钟的犹豫而决定。在这极其关键的时刻,格鲁希元帅这颗关键之星闪耀起来。格鲁希是个优秀的元帅,但臣服他人太久,过度的信任使他将属于自己的睿智果敢被抛在一边。反法联军开响大炮,所有人都感到事情不对。但格鲁希对拿破仑盲目的臣服,犹豫了一秒钟,作为元帅,决定不下令支援,士兵都不敢动身。到后来,格鲁希才醒悟,拾回自己的勇敢与魄力,但也于事无补了,法国败局已定。

格鲁希被命运选中,却不知道怎么利用它。小市民的一切美德——小心、顺从、勤勉、谨慎使他与无上的荣耀与胜利擦肩而过。命运所推崇的是有勇气、有魄力的真英雄,是幸运并智慧的人,它同样也会鄙视畏首畏尾的胆小者,成不了大事的都是没有勇气的人。

一颗星星的闪耀并不长久,却能带给我们震撼的启悟。我这才明白,原来勇气与魄力是这么重要。眼中的坚定深沉了几分,看向天空的远方,心绪激动,久久不散。

我想起自己,做事比较浮澡,也有些胆怯,还耐力不够无法坚持。以前我一直逃避,现在想想才明白自己原来有这么大的错误。我的胆小,使我错过了许多提高能力、完善自我的机会。勇气,多么重要的东西,我一定要时刻带上它,不让它逃跑。要努力得到命运的关注,并且好好利用,不要重演格鲁希的悲剧。

我原以为能像星辰一般闪耀的必定是声名显赫的大人物,但巴尔沃亚、韩德尔、歌德、列宁等人的出现,却在我心中形成一道令我难以相信的念想——我也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星辰,绽放出自己的绚丽光彩。我并不是无法实现的,我的内心没有害怕退缩,目光愈发坚定。我相信,只要怀有一颗真挚的心以及付出刻苦的努力,总有一天,一定会梦想成真!

合上书本,渐渐平息胸中的澎湃之情,眼神更加坚定。“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有太多太多知识哲理,能够丰富我的知识,让我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能够传授我人生哲理,让我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能够净化我的心灵,让我发现生活中的美好,将真善美洒向人们的心田!所以,我要多多读书,探索书中的奥秘!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1000字(篇六)

奥地利著名作者茨威格记录12篇人物传记,向我们展示了12个决定历史的瞬间:千年帝国拜占庭的陷落、巴尔沃亚眺望水天一色的太平洋、亨德尔奇迹的精神复活、老年歌德热恋的悲歌、滑铁卢的一分钟以及对南极洲的夺取……当历史的使命降落到个人身上时,主人公如何对待这历史的抉择,他们强烈的个人意志和历史宿命碰撞之际,火光闪耀,照耀着人类文明的天空。因为他们强烈的意志和美好的愿景才能当之无愧的承担历史赋予他的使命……

那些历史的尖峰时刻都需要太长的酝酿时间,每一桩影响深远的事件都需要一个发展的过程。就像避雷针的尖端汇聚了整个大气层的电流一样,那些不可胜数的事件也会挤在这最短的时间内发作,但它们的决定性影响却超越时间之上。这群星闪耀的时刻——之所以这样称呼这些时刻,是因为它们宛若星辰一般永远散射着光辉,普照着暂时的黑夜。而当我们能够抓住这一瞬间我们就赢得了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这一瞬他可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一个民族的存亡,甚至全人类的命运。

一个真正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时刻,一个人类群星闪耀时刻出现以前,必然会有漫长的岁月无谓地流逝而去,在这种关键的时刻,那些平时慢慢悠悠顺序发生和并列发生的事,都压缩在这样一个决定一切的短暂时刻表现。其实人生何尝不是呢?大多数人大多时候都是平淡无奇的,只有几个选择性的时刻决定着我们的人生,例如高考、就业的方向……我们的一个不经意的瞬间就是觉得我们人生的大事,为了这个不经意的瞬间我们必须在哪些平淡无奇的日子了充实好自己才能在哪一瞬间做出正确的选择。

逃向苍天是讲述了列夫托尔斯泰离家出走的背景以及自己的心里变化,让我们明白了造成这场悲剧的主要原因,也让我们不得不敬佩这个伟大的文豪……当他逃离了那个舒适的豪宅时,他就公开的、鲜明的、毫无保留的跨入了数十万的劳苦大众之中。他为了那先空洞的誓言;为了那先虚无的梦想;为了那些自己毕生追求的真理。可以平静的、坚定的走向死亡,正如他死时一样的平静,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愉快。83岁的他又一次用自己的亲身实践告诉了我们他的选择,逃出牢笼的他虽然遭受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障碍,但他都能轻松地化解一切,因为他有一颗坚定的心。因为他选择的离开,使他在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刻人格和灵魂得到了升华,他注定要被后世所铭记的。这也注定了一场悲剧的诞生。壮烈的毁灭,虽死犹生,失败中会产生攀登无限高峰的意志。因为只有雄心壮志才会点燃起火热的心,去做那些获得成就和轻易成功极为偶然的事。一个人在同不可战胜的占绝对优势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的无比高尚。一位文豪只是有时候会创作出千古流传的伟大悲剧,而生活所创作的千古流传的伟大悲剧却多至千万倍呢。

历史前进的方向往往只需一分钟便可发生转向,可是谁也不知道下一个改变进程的一分钟会何时以何种方式落到何人的身上,但我们每个人都期待自己是哪个幸运儿,只是命运从来没有慈悲之心。我们能做的就是在平庸的生活中做好自己,才能在哪一瞬间做出正确的选择。那样我们才不会因为自己的平庸而白白的浪费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1000字(篇七)

有时一个失败者可能会受到讽刺与嘲笑,但某种情景下会赢得更大的尊重与崇敬。——题记

《人类群星闪耀时》是作家茨威格所书写的14个故事,展现了人类社会的闪耀时刻,转折关头。其中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争夺南极这一篇目。

100年前,挪威国王、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舰长斯科特之间展开了一场没有硝烟的南极争夺战,看谁先到达南极,当斯科特与队友到了未知的南极后,他们才发现阿蒙森已经到了。在精神的打击下,失望的斯科特和队友踏上了返程之路,谁知此时死神开始降临,队员一个个离开了,最终斯科特与队友也死在苍茫南极之中。

斯科特虽然没有成为真正的赢家,可是他为了国家的荣誉而奉献出了一生,虽然丧身于南极之中,但他的胆识与品质依然在南极上空盘旋闪耀!

斯科特的经历与起伏,铸就了他坎坷而又与众不一样的一生。每个人的呱呱落地,都代表了这一新的独立的个体的产生,有些人虽然不断创新,可是却以成败造就不一样的人生;还有一些人,只谋求便利,活着活着就活成了盗版的人生。

捷径有时确实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但原创更是对自我的信任与肯定!

壮烈的牺牲,虽死犹荣,无穷的斗志会从中得到激发,轻易的成功只会增长人的虚荣心,在与命运、与现实作斗争时,更能体现人类高尚的灵魂!

当人们将国家利益和荣誉放在第一位,为国家利益而奋斗时,即使被苦难消耗了所有气力,依旧能够闪耀着期望的光芒。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汇集六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阅读作者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为了加深印象,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心中感受写出来。我们该如何去写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篇一】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无意强调作者反复想表达的那些东西,仅仅只是希望在重现文脉的过程中,表达出那些我感受到的。《野性的呼唤》里呈现的并不只是一个充满了血腥暴力尔虞我诈的狗狼世界,同时也是人类残酷的竞争社会的缩影,它体现出的,是一种生存的智慧。

法则一——适应残酷环境

在这部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不是那雪的苦旅中的绝望,不是那爱与希望中的幸福,也不是那在野性与爱间的挣扎,而是驯养狗巴克在初到北方时的坚韧与疯狂的学习能力。

随大流的社会中,特立独行或许意味着耀眼夺目,然而更多的是孤立。山不靠我,故我只得靠山。在面对新的环境时,我们最好的选择就是适应环境、融入生活。而巴克无疑是一个优秀的生命,它的优秀体现在它极其强大的生存本能——低调的观察身边的一切,记住一切需要记住的学习一切可以学习的,并尽一切所能做的更好。这种学习本能足以使它在任何环境中生活得如鱼得水。

在我们的生命中,不论是升学或是走进社会,都要以一颗不屈的心,通过模仿与思考了解身边的环境,适应环境。

法则二——在痛苦中蜕变

“巴克很贪吃。它每天能分到一磅半干鲑鱼,可是这些吃下肚儿,就像没吃一样。它总是吃不饱,肚子长期忍受着饥饿的煎熬。巴克的脚没有那些爱斯基摩狗的脚那样解释坚硬,一整天都疼痛难忍,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一到扎营时,它就躺下来,像一条死狗一样.”

任何一个人,在读到这些文段时,都一定可以体会到巴克在初为雪橇犬时那些肉体上难以忍受的痛苦,这些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它未定的彷徨的心。初入新环境,及时尽力调整心态,及时积极地努力着,可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给自身带来的影响却接踵而来,难以改变的生活习惯,会让你做什么都慢上半拍,可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读后感。

环境会将你改造,迫于生存,某些不论你看好或看坏的东西都会改变,痛苦会在无形中渐渐消失,如果能忍受先前的痛苦,则必然蜕变。忍得一时,海阔天空。

法则三——找寻存在意义

只有不盲目的人才不会空虚。就如同雪橇狗们,它们被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紧紧抓住,那是挽绳与雪道带来的自豪,那种自豪足以让它们坚持苦干到最后一息,足以引诱它们高高兴兴的死去,而一旦把它们赶出挽具,它们是会心碎的——在它们的心中,拉撬是它们存在的终极意义,这种意义带来的力量足以支撑起它们心中那永不磨灭的火焰。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篇二】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篇三】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中篇小说中的杰出代表。小说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南方犬的故事。巴克原本是法官米勒家的一只家犬,在当时阿拉斯加淘金热是影响下,巴克被园丁偷贩出去,迈上了艰苦的淘金之路。期间它一点一点向野蛮退化,同时也战胜了一个一个对手,成了队伍中的领头狗。后来,巴克的主人一个个更换,同伴一个个累死,苦役越来越重,直到最后它遇到了桑顿,并与桑顿结下恩情。在随着桑顿淘金的过程中,桑顿被人杀害,而巴克也最终回归了野性,回归了大自然。

读完这篇小说,萦绕在心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巴克,为戴夫,为巴克的一个个主人,也为时不时呼唤着巴克的那种野性。

巴克在被园丁曼纽尔系上绳子的那一刻起,它的厄运就开始了。说是厄运,其实是好运。因为如此,它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到后来它明白: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而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面对现实狰狞的面目的同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被人猛然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中一次一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下,巴克学会了原始的狡诈特性。而巴克注定要做一名领导者的,从队伍的领头狗,到群狼的首领,它都干得很出色。从一头温顺的狗到一头充满野性的狼,唤醒它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类自己。

杰克·伦敦用他的生花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及冰冷。巴克被唤醒的是野性,我们呢,我们被唤醒的又是什么?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篇四】

野性的呼唤是一本很好的书,不像童话那样可爱生动活泼,有时候甚至是让人感到恐怖,其实这不是它的缺点,而是它的优点。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喜欢恐怖的故事,我也不例外,大家应该看题目都有点起鸡皮疙瘩了吧!那就让我来简单说一下吧:巴克(注意:巴克就是主人公,它是一只狗)在冰天雪地里面拉雪橇,不到一个月就瘦了足足15斤,只好卖掉巴克买其它的狗。和:南极的温度是零下50摄氏度左右,每天要拉12个小时的雪橇。从这两个地方就足以看出有点恐怖了,不用像后面就比前面还有让人胆战心惊了!

每人心中都有一分狂野,正如那条银色的狗,或者说是狼。

人的内心是很隐秘的,我们无法了解他,许多人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等到我们经历了很多,许多沧海变做桑田,自己的心也累了,甚至连跳动的力量也没有了,猛然做梦时发现了自己祖先也与狼一般于禁林中召唤,我们会义无返顾的回到本就属于也是我们本影在的地方吗

野性不光在呼唤我们的心,甚至灵魂也为他屈服。忽的想起了那句“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原始的自有他的美丽。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由自然用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时间可以改变坚固的山石,清明的流水,让世界毁灭又让它重生。但他永远不能磨灭生命的骨髓——野性。因为他是不可改变的。,没有他则生命也无从谈起,他有无穷的哲理。唤起了野性不是重生就是涅盘。也正是他的矛盾让人们渴望野性之火的燃烧又惧怕他焚毁自己。

野性的呼唤,来隐秘的深处。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篇五】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作文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篇六】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了一只小狼的成长之路,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成长为一只狼王,一只傲视群狼的神狼,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深感弱肉强食的道理。

这本书一共两个故事情节,第一个情节给我印象尤为深刻,讲述了一只懒狗最后变成了一只强大无比的魔狗,这个过程非常艰苦,可能它受到的责罚跟我三辈子受到的责罚的一样多,但它却都坚持挺了下来。这个故事写出了非常震撼的感觉,还写出了像“一种疯狂运动的状态,表示着生命的冲击,那种巅峰生命无法超越的”。而生命中存在着一种生命的悖论,这极度的疯狂状态,在一个人最有活力的时候才会发挥,而它的出现又使人浑然忘却了自己生命的存在。一样博大精深的话,让我对杰克、伦敦的敬意加深了不少,杰克、伦敦还写出了一些精彩绝伦的狗与狗的大战,狗与狼的大战,狗与兔的大战,还有狗与鹿的大战,还写了狗与人的爱与忠诚,也以拉雪橇为故事表现了巴克的坚强,他还写了一些在森林里的生存方式。

第二个情节名为白牙,先是从一只狼追人,然后人被救了。为获得交配机会,发生了一场狼之大战,最后一只独眼狼赢得了胜利。随后生了2只小狼,由于饥荒饿死了一只,还剩一只。故事情节,让我见证了一只开始连光都怕的小狼狗,变成了一只让狼和狗都闻风丧胆的狼王,它不知道挨了多少鞭子,多少棒子,才变成今天这只狼王。让我明白一个道路:强者之路,必将是不吃苦,不怕失败,才能站在胜利之峰。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收获很大,让我悟出一个道理:蛮荒大陆,强者为尊,弱肉强食,弱小的就要被强大的征服,落后就要挨打。而强者,不怕千辛万苦,历经千难万险,凭借不屈的毅力,一定能走到人生巅峰。

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推荐(8篇)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在读了作者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我们如何去领会野性的呼唤的内函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一)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

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欺负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二)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三)

读了《野性的呼唤》,我从心里感受到:生命是可贵的。

书中内容结构紧凑,设有悬念,动作逼真,十分传神,读起来饶有趣味,感情随着情节的变化而变化。

书中主人主是巴克,巴克是一只南方狗,但他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上生存,以及拉撬。他生活中历经了不知多少个困难,但他都坚持了下来。是的他没有被困难打败,反而在困难中自强,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啊!

有一次,野狗突袭营地,巴克浑身上下都是伤,就过了几天,又被得了狂犬病的多丽追的一点力气都没有,接着,又被斯匹滋咬了一顿,它还是活了下来。它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等待机会反扑、报仇。

这本书告诉我,当人遇到困难时,不要轻言放弃,应该拼搏。

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四)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野性的呼唤》。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风萧索,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上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以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以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和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的犹豫,胜负就在那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接,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诗野性的友情体现。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读罢《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息,不觉已是感到涕零。

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五)

最近看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觉得这本小说确实挺好,里面的句子挺耐人寻味的,像“未知的东西便是构成恐惧的主要因素”“事物和它们表面上的样子并非总是一致的”“在荒野中生命以生命为生,有吃者也有被吃者,这个法则就是:吃或者被吃”“一个人如果自己说自己要完蛋,那他就算完蛋了一半了”。

荒野的法则:吃或者被吃。当看到这句的时候着实吓我一跳,同时也让我想到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也有一条法则:打败或者被打败......

看完这本小说,我觉得环境的作用确实很大,巴克本是一位法官的一条温顺、高贵,并且自视颇高的狗,后来被盗卖到了蛮荒的北国拉雪橇,这使它经历了很多,它从人类的棍棒下和其它拉橇狗的利齿下学会了一些生存法则,它学会了狡诈和忍耐。

在此期间它换过许多主人,而当它最牵挂,最留恋的,给它爱和仁慈的主人死去时,它最终成了比狼还强悍的领头狼。早已死去的本能也复活了,长期驯化才产生的习性从它身上消失了,他回到了它的祖先们的旧式生活方式。

其中还有一条叫白牙的狼最终被驯化成了忠实的狗。它被人类收服后,它的性格沿着遗传和环境选定的路线继续发展。它的遗传是一种活的东西,或许可以比作黏土,它具有许多可能性,能够塑造成许多不同的形状。环境起到了塑造粘土的作用,赋予它一个特定的形状。因此白牙未曾来到人类的火堆旁,荒野就会把它塑造成一条真正的狼。但是白牙所敬畏的神灵即人类为它提供了一个不同的环境,于是它就被塑造成一条带有不少狼性的狗。但塑造出来的是狗,而不是狼。但改变它的最重要的东西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在它第二个主人的棍棒、牢笼和训练下,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斗狼,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感化了它,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忠实的狗。只要是为了它的主人,哪怕是违背它本能的事也愿去做。最后在保护主人一家而和一名罪犯搏斗时,它差点丧了命。

这本小说的情节描写很细致,故事蕴味很深也很感人的,是很 worth reading 的哦,有空就看看吧!

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六)

暑假,朋友推荐一本《野性的呼唤》给我。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封面先映入我眼帘:远处连绵的雪山透着神秘的蓝色,令人有着无限的遐想。近处有一只可爱的狗和几只狼,站在白雪皑皑的地上,“野性的呼唤”这五个大字十分醒目地标在右上方。美丽的封面勾起了我对文章的期待,于是我迫不及待地读起来。其中一篇叫做《热爱生命》的文章,我十分喜欢。

主要讲了:两个精疲力尽的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遇难后,其中一个人因为脚受伤,于是他被同伴无情地抛弃了。饥肠辘辘的他越来越憔悴了,但是为了生活,自己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抓小鱼、找食物;为了生存,他不惜拼尽全力与魁梧的棕熊搏斗,和凶恶的野狼厮杀……最终,他靠自己顽强的毅力和强烈的求生欲望活了下来,并被“白德福号”捕鲸船上的科研人员发现救了他。

读了文章,我被那位淘金者强烈的求生欲望以及坚韧不屈的品质所感动。他是多么热爱生命啊!以前学过一篇课文叫《生命生命》,文中写到了一粒掉进墙缝的香瓜子。墙角的砖缝没有阳光,没有泥土,更没有人去细心呵护,但是小小的种子并没有向恶劣的环境屈服。它有着一股大的力量,使它冲破层层阻碍,终于从砖缝里钻了出来,呼吸这新鲜的空气,沐浴着柔和的阳光,茁壮成长。它那种强大的力量是什么?那就是它强烈的求生欲望与顽强的毅力,这让我深深地震撼了。

热爱生命,是一种强大的力量,有了它,任何困难都会迎刃而解;有了它,人将会变得坚韧不屈。只有这样,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七)

我读完了《白牙》,感觉白牙从出生到最后每一步都走得非常艰难,但是每一步他都很坚强也很幸运。

白牙曾经两次濒临死亡,但最后都化险为夷了。第一次是在恶棍史密斯手里,白牙勇猛善战,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杀死别的狗,简直像人打死一只蚊子那样容易。这是史密斯对它最感兴趣的地方。史密斯费尽心思从格雷手里得到了白牙之后就开始疯狂地用鞭子和棍子暴打白牙,在史密斯的疯狂管制下,白牙成了一个十足的恶魔,这样史密斯折磨白牙的目的达到了,他希望白牙变得更残忍,然后在与别人的狗决斗里,战胜了对手,史密斯就可大笔的赎金了。史密斯把白牙当作赚钱的工具,在与名叫切洛基的狗打斗时,差点丧命,被司各特救了出来。第二次是它为了保护司各特及家人,与凶残的罪犯吉姆搏斗时,一只后腿骨折,三条肋骨断裂,至少有一条已经刺入肺中,血差点流光,还有三颗子弹穿过它的身体,已经奄奄一息,但是主人全家请了最好医生为它医治,并精心照料它,它最终活了过,与科利和他们的孩子在主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个故事我被白牙顽强的生命力和它曲折的故事深深打动了。

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八)

美国杰克伦敦所写的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大狗跌宕起伏的一生。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生活在一个圣克拉拉谷的大法官家里,在绿荫半掩半映中晒太阳,冬天的时候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过着贵族般舒适惬意的生活,是整座大宅子里所有狗的王。但是在1897年,育空河旁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潮。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于是狗成了淘金的险恶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在旅途中不断争斗,成为领导者,在阿拉斯加那样残酷的地方,没有怜悯和仁慈,只有成王败寇。最终,它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

作者杰克伦敦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在他的小说作品中,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我想,他在小说中有那样激烈的言辞和血腥的场景描写也和他小时候的黑暗经历不无关系,所以他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能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去面对,敢于拼搏,敢于忘记过去,敢于面对现实,用自己的全部能力来接受一个新的环境,学会新的本领以此来生存。想想自己,就如养在温室里的花朵一般,遇到困难只会选择逃避,沉浸在自卑、悲伤中无法自拔,用懦弱的姿态回应。爱默生曾说过:即使断了一条弦,其余的三条弦还是要继续演奏,这就是人生。每个人的成长道路坎坷而漫长,总会遇到不尽人意令人沮丧的挫折。

在这样一个人才济济的年代,想要脱颖而出,就必须勇敢面对挑战,敢于争取。巴克能在一群凶狠的大狗中承担起首领的重任,是源于它不服输的信念和一路血拼而来的气概。生活亦是如此,必须在失败之后也依旧维持着那颗向前的心,才能冲破阻难,看见有希望的明天。无论结果如何,永远不放弃心底最真挚的情感。No rain, no rainbow。人生——超级公平,一切你曾付出的努力,它都会偿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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