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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读后感: 读《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500字(篇一)

发表时间:2022-07-07

读追风筝的人。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最新读后感: 读《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500字(篇一)”,欢迎大家收藏与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就在这样一个毫无预料的早晨,我读完了这本书,这本在我手机里放了很久很久的书,两个月了吧,从我刚开始找到这本书开始,我也许是被它奇怪的名字吸引了,也许是被它的作者吸引了,一名阿富汗的作家,或者我是被它的内容,两个男孩在阿富汗的成长故事,那样简单的概括,在我看来实在是不能作为这本小说的简介,简单的字里行间无法透露出故事中始终隐隐存在的那巨大的悲伤,像是一片灰暗的天空,压得人永远透不过气。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必须把你走位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跟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跟光亮集聚你一身,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跟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再来说说追,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跟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高潮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不过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可以看的出来"我"一直在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跟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不是我们能够体会的,但阿米尔却是一直煎受着折磨,确实,对于他一个在当时只有13岁的孩子来说,那样的事情他不会处理,他唯一的想法就是不想再让自己受折磨,而这折磨的根源就是哈桑,跟哈桑那为他而愚蠢的奉献精神,他觉得只要将哈桑赶走,永远不出现在他眼前,他就不用在受到良心的谴责了,但他,当时的他却不知道那错了,如果他没有在当时及时的承认错误,他真的会后悔,忏悔一辈子,这样的悔恨也许将陪着他一起走进坟墓,他将无法释怀。

从"我"的角度来描写哈桑所为"我"受的苦难,更加让读者觉得切身体验,小说中,我们一直是从"我"的眼中看的哈桑,那样一个为了阿米尔少爷肯认命,付出一切的小孩,也许在他的骨子里,也许他与身俱来就被教育成了那样的性格,我最感动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的话能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口里出来,真的是让人揪心的疼,一直到了后来,他心中一直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不再理会他并且还不断的在他的伤害他,他都没有背弃他,一直护着他,原谅我,我真的被这孩子给震撼了,为他我一直觉得心里挺难受的,总觉得嗓子里有东西卡住了,让我有点哽咽。

故事的后来还在继续,阿里跟哈桑一起离开了,接着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跟爸爸也被迫离开,离开了故土,踏上了去往美国的路,后来他跟爸爸也一直在美国生活,并且他在美国还娶了妻子,有了安定的生活,只是爸爸去世了,阿米尔的爸爸一直是一个铮铮的铁汉子,我一直这样看到。

很多年后的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又重新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哈桑已经死去了,但那个孩子跟哈桑一样,像是以前的哈桑一样,但唯独少了一样,就是不再微笑了,眼神一直那样的空洞,那个孩子一直悲伤着。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的放风筝得机会使得那可怜的孩子轻轻的拉扯了嘴角,其实不管那孩子经历了多少,他永远也只是个孩子,就该简单的生活才对。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从风筝中来,又回到了风筝中去,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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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仑传读后感1500字(5篇)


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阅读拿破仑传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一篇优秀的拿破仑传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经过搜索和整理,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呈现“拿破仑传读后感15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拿破仑传读后感1500字(篇一)

“以明晰的理智探索历史,潜心思索半个世纪。渺小之物转瞬即逝,唯沧海桑田历久弥新。” ——歌德

古往今来,欧洲大地孕育着无数的杰出伟岸的天才,他们向往那把寒光四射的将军指挥刀,向往那匹满腹斗志的骑士千里马,甚至向往那代表无上权利的皇帝桂冠。当凯撒抛下战刀,当查理丢下权杖,当浩瀚的罗马湮灭进历史的洪流,当机器的轰鸣奏唱着工业崛起的乐章,那个精悍的英雄,那个骑着马的皇帝,拿着整个欧洲的地图向世界躬身,绅士的说着:“欢迎来到广阔的法兰西。”

拿破仑的一生,都只在书写着“磅礴”、“恢弘”和“大气”。无论在军事上还是在政治上,这位史诗般的人物都有着辉煌的成就。在军事方面,拿破仑被人们称为“一代军事伟人”。他戎马一生,亲自指挥的战役,多达60余次,甚至超过了西方历史上著名的统帅亚历山大、汉尼拔和恺撒所指挥的战役的总和。当然,其中也不乏那些至今都为人们所传诵的战术经典。有关这些战役的军事言论和战争战例也仍然被作为教材,书写于国家的历史世界的历史之中。在政治方面的他,也绝对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那本作为法典基础的《拿破仑法典》更是他成就之中最闪耀的明星。正如他自我总结的成就:“我的英名并非建立在四十次胜利的战役上,也不是由于我使得万邦臣服,滑铁卢战役就足以抹煞对那么多胜利的回忆,最后的一幕往往令人忘却第一幕呀。永不湮没的是我的法典和参政院的会议纪录,我与大臣们的通讯……由于条文简明扼要,我的法典远比以往任何法典更可行、更有效。我所设立的学校,我所采用的教育方法在培育着新一代的人才,在我执政期间,犯罪率减少;而英国的犯罪却很猖獗……”

然而,最能震慑人心的,却是他在精神上的折射出的某种特质:积极进取的心态,永不懈怠的精力,非凡的想象力。正是凭借着敏锐的洞察力和坚定的自信心,无与伦比论的才能,他迅速在法国崭露头角,以其杰出的军事指挥才能,驰骋欧洲战场二十多年,多次战胜英国和欧洲封建国家组成的反法同盟,使法国领土一度扩及到整个欧洲大陆,欧洲各国无不“谈拿破仑而色变”。即使后来四面楚歌,被放逐到厄尔巴,他也一样重整旗鼓,率兵渡海,一路兵不血刃,再登皇位。即便是百日的王朝,人们也不禁为他的气魄所震撼。“我的字典中,没有不可能这样的字眼!”““欧洲的天平掌握在我们的手中!”这些豪言壮语里透露着他的非凡;而人们却乐于被这些豪言壮语所误导,将拿破仑解读成一个狂妄的浪漫主义者。事实上,他是一个彻底的现实主义者;而这缘于他有能力将空想,梦想,豪言壮语变成现实。

他是极具魅力的精神内涵犹如一颗炽热的恒星,而他所缔造的功勋和所取得的荣耀就恰恰如恒星所散发出来的光芒,绚丽而华彩,照亮他人生的全程,甚至在他被囚于圣赫勒拿岛乃至死亡,这种光芒尤未消亡,而是化作漫天星辰,永悬于苍穹。

拿破仑传读后感1500字(篇二)

人生来平等,但有人成功,有人却只能失败,为什么?靠的就是那坚忍不拔的意志,还有坚定的信念。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的确如此,每个人都应该学会信赖自己,信赖自己的能力,自己的想法。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该如此。

一切都是可以改变的,不可能只有在庸人的词典里才有 人多不足以依赖,要生存只有靠自己 这些都是拿破仑的语录,而他自己,又是这些最好的实践者。不错,他的自信,他的想象力,还有一切一切,都成就了他的未来。成功并不难,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在付诸最大的努力,就会成为世界的强者,生命的强者。

拿破仑拥有那么多 家 的头衔,可他不是宗教家,也不是一个医学家,他没有预知他的死亡,是他最大的不幸。故事发展到中间的时候,他的缺点基本都暴露出来了,作者也不是那么极力的吹捧了(当然我并不知道,作者不自始至终的吹捧。

当然书的后记说了一些恭维本书作者的话,我倒是认为大可不必,因为恭维如此喜好恭维的人对这些译者并无好处,如果真是想由此让更多人来买这本书的话,那必定是一种愚弄消费者 看书的人总会分个好坏出来)。到这时我对拿破仑的看法有比较大的改变了 因为以前不了解他。我对他的敬重只于两个原因:其一,他可以展开如此大规模的侵略战争,而少有失败;其二,他是人民选出来的皇帝。

我以前就是这样认识这个伟人的,没想到的是他这个皇帝却是他自己通过一系列手段而完成的,我不管他出于什么目的,他本身就是个倒退思想,法国革命的果实被他毁于一旦。他仍然是一个贪欲及自私的人,他更多的希望得到政治利益,做了资产阶级的第一个(可能也是最后一个)皇帝,我倒是觉得没有他要不了的政治利益了。

出于他跟约瑟芬离婚有个较为和情的借口(以减轻舆论压力),他竟然可以要求他的弟弟吕西安跟他的爱妻离婚,当然这个皇帝出于政治原因一直对这出婚姻都不承认,因为婚姻没有政治收益。拿破仑雄才大略被这些私欲玷污了。到此为止我仍能感到他是个卓越的军事家,或许他能成为一个优秀的政治家,可是他却不能成为一个独裁者。

从人格上讲拿破仑比不上成吉思汗!当然历史都是人写的,我也不必非要在历史或者实际的生活中找到一个完美的偶像,但是我可以虚拟一个偶像,假设他拥有所有伟人的优点,而趋于完美。不过从来没有想过给他起个什么名字好。

拿破仑传读后感1500字(篇三)

法国有这么一个人,他出身低微,却当上法国总统,他成为阶下囚后来却让欧洲畏惧,他身高不足1米6件差一点统一世界。他就是拿破仑。

拿破仑作为法兰西第一帝国皇帝,他对内多次镇压反动势力的叛乱,颁布了拿破仑法典,完善了世界法律体系,奠定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秩序。对外他五破反法联盟的入侵,沉重反击了欧洲各国的封建制度,捍卫了法国大革命的成果。形成了庞大的拿破仑帝国体系,创造了一系列军政奇迹与短暂的辉煌成就。

从军事才能方面来说,他是个神话,世界上这几千万年来也找不出20个能与他争锋的,而从欧洲各国国王的角度来说,他是个魔鬼,企图吞噬他们,最后不得不联手来罢黜他这个巨人。他曾一路夺取过人间少有的辉煌,最后却也跌进世间罕见的低谷。

他的失败,源于他后来的暴政,源于他的亲戚朋友背叛,也源于他将自己的一生安置在战场。这样的国家,再强大也要消亡。历史的巨轮转过的这几万年,王朝一直在变,只有这一点,像往常的定理,永恒不变。

尽管如此,拿破仑还是受到后人的敬仰,因为拿破仑那魔鬼般的军事才能。而他这种军事才能又从何而来呢?你可能会说,这源于他的天赋,他是个天才。是的,他有很强的军事天赋,但难道只有天赋吗?他为何不会像方仲永一样,“泯然众人矣”呢?我认为,是源于他的勤奋。

鲁迅说过,我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来看书了,。拿破仑也是如此勤奋,这也是我最欣赏他的一点。当他在布里埃那军校学习时,因为本性的怪异和出生的卑微被同学歧视和嘲笑,被老师誉为,一座随时会喷发的火山,而他则对这一切报应冷漠,他依旧抓紧一切时间学习,因为他胸怀大志,他要把故乡科西嘉岛从法国独立出去。这也是他勤奋学习的基础。

的确,勤奋是每一个人都应具备的品质,但首先要做到胸怀大志。一个没有志向的人,就像汽车没有了汽油,没有志向就没有动力,没有动力,怎么勤奋的起来呢!只有有志向的人,视野才会宽阔,才会认清目标在哪儿,而不会在迷雾中迷失自我,才有可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当然,有了志向后还要有坚定的决心,并不懈努力,不然志向也只是空谈,成功更是白日做梦,你的小船开都没开,或在中途停止不前了,你怎么到他那一头呢?所以,想要成功,有远大的目标,勤奋努力,永不放弃,这三点是前提。

感谢拿破仑,教会了我成功的基础条件。拿破仑的去世,人们说,是一颗巨星的损落,而我认为恰恰相反。我认为,拿破仑去世后,化作了一颗耀眼的星星,在天际,以他强大的光芒,照亮着我前进的路。

拿破仑传读后感1500字(篇四)

拿破仑于一七六九年出生于贫穷家庭,拿破仑自小醉心于学习。他既聪明又勤奋,性格又比较孤僻,我行我素。因此当他在法国的少年军校读书时,受到其它贵族子弟的欺压与排斥。但个性倔强的拿破仑并没有理会这些事,依然继续其学习生活,以望将来能当个出色的军人。

他当上炮兵上尉时,由于身材矮少,有不少部下都看不起这个矮小的将军。但具有真才实学的拿破仑当然不会理会这小小的藐视,在战场中不慌不忙的指挥作战,勇敢的走在--的最前头,指挥炮兵们发炮的准确位置,灵活地调动兵力。所以在历次的对外战争中,法国都能取得胜利。当时法国正值革命时期,而拿破仑又在外屡立战功,所以他都被法人视为救国英雄。

拿破仑当上第一执政者后,他所做的都是为了法国的和平着想;但他当上皇帝后,由于利欲熏心,致其所做的事都是以自我荣耀为中心,最后慢慢踏上灭亡之途。

其实我觉得拿破仑最值得人欣赏的是他那好学不倦的精神和其独到的远见。他既能在远方预测法国或欧洲各国的局势将会如何,亦能在短时间内把整个--的布阵全面的重新的调配。这样惊人的才能真的使我吃惊。若不是他时常都留意着欧洲的政治动向,他又怎能这么准确地预测政局的发展呢?

而在行军布阵方面,若不是他以往努力学习,用心地研究各类的行军书籍,他又怎能有这么丰富的经验去应付战场上所突发事件?当然除了以上的条件外,不可否定的是他真的有这样的军事才能。所以使我更深切地领悟到,成功的人的背后所付出的是不可估计的。这点是我们年青人值得留意的。

看这本书时,我有一种很累的感觉。因为自拿破仑在土伦之战得胜后,战争的场面就不断出现,不是法国内乱,就是对外的征战,年复一年。打仗对于拿破仑来说就像影子般永远地跟随着他。或许我不是一个政治家和军事家,我不会明白他们的感受和看法。因为经常作战、活在紧张的生活里,真的是不累的吗?所以在于我来说,我会比较喜欢平淡而安稳的生活。其实如果人的一生只着重名与利,虽然可以得到物质上的满足,但要是失去了身边所有支持自己的人和事,这又值得吗?

拿破仑传读后感1500字(篇五)

我觉得拿破仑是一位爱国之子,因为拿破仑的故国科西嘉曾遭遇过法国打败过,所以拿破仑暗暗发誓:我要从统治者那里,学会一切;总有一天,我要用这些东西来“回报”他们,拿破仑从小就想着要让自己的故国重新得到自由。不仅如此,拿破仑还拿出了行动来真的给故国夺得了自由。从这里可以看的出拿破仑是十分的爱自己的故国的。

而我最最最欣赏拿破仑的就是他很会把握机会这一点。拿破仑在自己走向辉煌路途中一次失败后,拿破仑一直在等待机会,奋斗累积,好紧紧的抓住机会,让机会没有丝毫的余地可以溜走。拿破仑知道,机会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有时一生只有一次,所以要好好的把握,让自己的光芒露出来,只有这样才能造就成功。

所以拿破仑的志向和不怕困难还有会把握机会,才造就了拿破仑的辉煌时期。但我看完这本书后觉得我对拿破仑的故事印象颇深,他带给我的震撼,是无法表达的,拿破仑这个人物,很难让我用言语对其进行评价。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六篇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这个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一)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读后感,其实只是从和Jim的聊天记录里粘过来自己写的一部分罢了。等着聊天记录被删不如投个稿一存。书封页上写着“令人心碎的作品”,以为是彻头彻尾的悲剧。看到最后,happyending,真好,要不眼泪该止不住了。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风流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读书笔记·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洛丽塔》《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风流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二)

很早之前就听说过这本书,当时觉得不感兴趣,一直没有读。

为什么这周突然想聊这本书?

因为偶然看到“十点阅读”的一个课程:每天花30分钟跟着行业大咖听一本书,从2020年01.01-2020年12.31,一共365本,坚持在社群打卡。

仔细想想,自己读一本书至少要花十天半个月甚至一个月。一年下来,真正读懂的书屈指可数,所以想尝试一下听老师讲解的方式读书。

于是就买下了这个课程,当作是2020送给自己的新年礼物啦。

话题有点跑偏了,总之就是这周听了大师讲解完《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后,就特别吸引我。

所以决定本期和大家聊聊这本书,并分享书中写到的几种爱情方式和可能性。

初识的爱情

爱情和霍乱一样,一旦入侵只能沦陷。

男主的名字是弗洛蒂诺·阿里萨【阿萨】,女主叫费尔明娜·达萨【明娜】。

阿萨是当地有名的船主的私生子,不爱说话,总是带着一副眼镜,非常消瘦,给人一种很可怜的感觉。女主是有钱人家的女儿,就读于当地的贵族学校,高傲且美丽。

一次偶然,阿萨见到了明娜,便一见钟情。

于是他开始不厌其烦的向明娜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在明娜来往的路上假装看书,只为了创造与女神相遇的机会,给明娜疯狂写情书。

时间一久,阿萨引起了明娜的好奇心,然后两人开始通过写信互相了解,关系也随之变得越来越亲密。

不久,明娜也深深的爱上了阿萨,于是他们陷入了热恋之中,开始每天互相写信给对方。

在通信两年之后,阿萨在信中向明娜求婚了。明娜回道:“我同意结婚,只要你保证不逼我吃茄子。

这一切都看似美好又顺利。

可当阿萨本人出现在明娜眼前时,她失望极了,因为身旁站着的的这个男人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明娜瞬间决定要和他结束这段交往了四年的恋情。

原来一直以来明娜爱的并不是阿萨,而是这么多年来通信中自己幻想出来的那个人。

这其实特别像刚陷入爱情中的我们,容易把爱情和对方想象的太美好,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觉得他全身都会发光,压根没有任何缺点。

但当现实来临时,才恍然大悟自己爱的只不过是自己想象中的他。

幻想的爱情美过于现实,但终将破灭。

分裂的爱情

在很多男人的世界里,性与爱是分离的。

当阿萨得知明娜结婚后,悲痛欲绝。他一边疯狂的去找各种情人“在肉体上”与她们融合一体,一边“在心里”又死心塌地的爱着明娜。

他认为自己只是在肉体上对明娜不忠,并不影响自己在心灵上爱着明娜。

这就好比一个人对你说:“我的心里都是你,但这并不影响我和别的女人约会。”

他的爱情是分裂的,他认为:爱是爱,性是性。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爱与性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

我觉得这就是胡扯。你会认同性和爱是分离的这种观点吗?我相信,大多数女生是不可能认同的。

虽然阿萨也保持着与女人相处的界限,那就是不和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结婚。

但那只是为了自己能够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迎接明娜的到来。

即使阿萨的这种爱情观颠覆了我的认知能力,不过我觉得既然作者能够将这种爱情描述出来,那我相信世界上一定是有心存这种理念的男人的。

存在即合理。

虚假的爱情

貌似幸福婚姻的背后藏着的是一个女人不为人知的心酸。

和阿萨分手之后,明娜嫁给了一位上流社会的医生【比诺医生】。

比诺医生并不是真的爱明娜,只是觉得娶了这样一位高傲又美丽的妻子可以满足他的虚荣心。

而明娜愿意嫁给比诺医生是因为他可以向她提供一些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

于是,这两个人就假借着爱情的名义开始了他们的生活。

婚后的明娜每天都像生活在牢笼里,面对婆婆的指责,丈夫的出轨,她什么也没做,只是对一切逆来顺受。

无论内心怎么煎熬,在外人面前她永远会展现出一副幸福的模样,让所有人都误认为他们是幸福美满的一对。

这样的爱情实在太虚假,让人无法接受,但不管怎样这是明娜的处理方式。

有人看清了婚姻的真实面目,愤然离去,但也有人会用自己的方式退让或隐忍,没有对与不对之分,只是选择的不同。

如果爱情还需要假装,那我宁可不要。

忠贞的爱情

用半辈子的坚守,赢得一生一世的相守。

明娜的丈夫在82岁时因为爬到芒果树上抓鹦鹉摔倒去世了。

在比诺医生去世的当天晚上,阿萨出现了。

他向明娜重申了他爱的宣言:“费尔明娜,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你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

面对突然出现的阿萨,明娜刚开始是避而远之的。

但是通过阿萨的努力和坚持,她被感动了,他们又重新在一起了,这时明娜已经72岁,阿萨78岁。

在生命的暮年,阿萨和明娜再次相逢。虽然他们告别了年少时的热烈,但两颗爱的心依然为爱跳动着。

后来,两人一起踏上了旅行的轮船,阿萨为了两人的世界不被打扰,身为航运公司董事长的他命令船长在船上插一面只有在霍乱发生时才插的黄旗。

当船长问男主:我们要这样在海上走多久时,男主的答案是:“一生一世。”

读到这里,我又觉得男主是一个很痴情的人,能够坚持喜欢一个人长达半个多世纪。

结局让我相信:“所有爱情始终是爱情,不会因为生活在一起太久而变化,它只会在距离死亡越来越近的时候,爱得越发浓烈。

结语

用5个字来总结这本书就是:“写尽了爱情”。

看完之后,虽说不能让我对爱情有多么深刻的理解,但至少让我见识到了这世间千奇百怪的爱情形式。

个人觉得,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相信我,打开它,你一定会有所收获。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三)

肉体之爱与灵魂之爱,只知索取的爱和只知付出的爱,前者与后者可以是互相独立的事件,也可以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对象,但大多数时候,两者无法互相取代。

即,肉体之爱无法替代灵魂之爱。

肉体之爱自然不是唯一的,他对费尔明娜的爱居然一次都没被他那622个情人取代。

不过,灵魂之爱也同样不是唯一的——在得知那个女学生自杀的消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哭地心如刀绞。因为他,爱那个女生,爱她本身,爱她的肉体,也爱她的灵魂。

可,灵魂之爱其实也无法完全抹杀肉体之爱。

即使已经和费尔明娜在一起,他还是想起了他第一次发生关系的那个女人——那个不记得脸,连名字也可能是假的的,那个女人。

但,肉体之爱与肉体之爱之间,是可以替代的。

这就是为什么,他这辈子睡了622个人。只是到终于看清无法用肉体之爱替代灵魂之爱时,才放弃了结识新的情人的做法。

最终,灵魂之爱与灵魂之爱之间,却无法轻易替代。

虽然他对那个女学生也有着发自内心的灵魂之爱,但比起他坚持了五十多年的爱情事业,还是选择坚持完成后者。

女学生为什么要自杀呢?并不简单因为她被抛弃了,而是她无意间发现了他的打字机——知晓了那段他心底的秘密,他对费尔明娜坚持到底的灵魂之爱成了女学生的绝望死海。

爱情本质上是利他的,这是一种自我奉献的精神。因为惊人地无私,所以毋容置疑地伟大。虽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从来没有和莱昂娜.卡西亚妮发生过关系,但,她完完全全是他的女人。因为——她是为了他奉献了一生的女人,为了帮助他取得胜利,而默默帮他扫清障碍,却从未要求回报。她不需要回报,她已经做了她最想做的事。

人人都说,只要活得够久,就能学会"爱自己"。歌德却在《少年维特之烦恼》里借长者的口,批判了这种观点。当你长大了,一定会有人来告诉你,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但我偏偏要告诉你,只会爱自己的人,自以为自己已经变强大了,其实只不过失去了那份勇气——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勇气。

这份勇气,可以战胜情敌,可以战胜衰老,也可以战胜死亡。

这份勇气,值得获得一句惊叹——

"生命跟死亡相比,前者才是无限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四)

《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近似于霍乱般无缘无故、疯狂错乱、不可名状的爱情。

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诶,不行啊,孩子还是无法克服被作业支配的焦虑,555先码一下,等我写完作业再来更。

算了,我回来了,无心学习,还是来唠嗑吧。

男主喜欢上女主,是惊鸿一瞥。

我见过你,我爱上你。

这座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你天生就适合我灵魂。

于是他疯狂地给女主写情书,热情恳切、矢志不渝。

女主终于被打动了,她爱上了书信中的男主。

这时候,他爱上的她,是从肉体到灵魂的完整的她;而她爱上的他,只是存在于她幻觉中的他。

当他们第一次见面,爱情的幻梦就此破碎。

男主因太紧张而出现类似霍乱的状态,而女主,在瞥见男主的那一瞬间,就对自己这段朦胧的初恋宣告了死刑。

他,原来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

没有那么玉树临风,潇洒倜傥,反而显得笨拙呆板,浑身散发着一种狂乱而危险的气息。

类似于今天的大型网友奔现车祸现场。

二、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心人易变

女主关上了初恋的门,却打开了婚姻的窗。

她和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实人结婚了,

医生,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有安全感的职业了吧。

男主给女主的变心找过很多理由,姑妈阻拦、社会压力、对自己不满意,但是他永远不会明白,女主只是在那一瞬间,突然长大了。

突然意识到狂热至极的感性爱情是一种不可控的因素,它太激烈,足以摧毁人世间的一切秩序。

而她突然就意识到自己略显单调贫瘠的灵魂无法承受得起这份狂热,突然明白了,支撑生活正常运行的东西,不是爱情,而是稳定。

于是她嫁给了一个各方面都符合社会期待的人。

她选择了在婚姻中培养爱情,或者哪怕没有爱情,也要过上稳定、有秩序感的生活。

这里不得不佩服女主的聪明、果敢和毅力。

我一直觉得,爱情就是一种幻觉,它来得快去得也快,如果男女主真的在一起了,那么她们将很快落入平庸的俗套之中,根本不可能产生如此惊世骇俗的故事。

男主肯定很快就会厌倦,他会发现原来自己那么热烈爱着的一个人,竟然是如此的普通,她有这么多的缺点。

在日复一日的琐碎消磨中,男女主的爱情根本持续不了多久就会枯萎。

婚姻和爱情是不一样的,在选择结婚对象这件事上,女主做得很对。

三、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整个故事的起源,就来自女主的觉醒,以及她对男主的抛弃。如果没有这一点,以后的故事都将不复存在。

女主的拒绝,使她成为了男主心中永恒的白月光,他得不到她,便企图在其他女子身上寻找慰藉。

他前前后后共与六百多个女子上床,用远超出自身需求的肉体之爱的满足来对抗精神之爱的虚无。

他带着对女主的执念活了一辈子,始终没有找到可以寄存这份爱的合适女子。

在这样放纵、堕落的生活里,他不断思考、修正自己对于爱的认识。

他无疑是一个深情的人,对女主而言;

他也是一个无情的人,对所有曾对他产生过感情,或被他玩弄过感情的人而言。

我其实一直无比疑惑,为什么他在睡了那么多女人之后,在肉体已经如此不纯洁之后,还能信誓旦旦地认为,他的精神依然是纯洁的,他对女主的爱依然纤尘不染?

这样的爱,放在小说里让人觉得很浪漫;如果是在现实生活中,估计只会让人感到恐怖吧。

我还是坚持,如果没有“得不到”,就不会有这样的爱,人性本来如此。

多少人曾在深夜里怀念过那个自己深深爱过却无法得到的人,但是他们也只是怀念而已。

该过的生活照样过,该结的婚照样结。

小说与现实的差距正在于此。

小说的主人公敢于对抗世俗,追求自我,而现实中的我们却只能埋没理想,蝇营狗苟。

为了弥补内心深处的缺憾,于是我们将自己的感情投射到了小说主人公身上,借着他们的爱恨情仇、跌宕起伏,来丰富自己的生活。

四、诚知此恨人人有

也许大部分人的生活,都跟女主和医生一样吧。跟随着世俗的标准,一步一步,过上那种平淡安稳,无可指摘的生活。

从年少夫妻的浓情蜜意,逐渐过渡到左手摸右手的亲情模式,再到互相怨恨却互相迁就的无奈,与跃跃欲试想寻找新刺激的负罪感。

有一句话怎么说的,在一对夫妻共同生活过的千千万万个日夜里,彼此都曾经有过无数次想掐死对方的冲动。

彼此都曾经渴望过亲密无间的结合,与对方的身体和灵魂同时融为一体,但在无数次试探、放弃、怀疑、绝望之后,终于残忍地发现:

每个人都只能是他自己。

合为一体的尝试注定失败。

能够互相尊重、包容、体谅,便已是最大的仁慈。

医生弥留之际对女主说他一直深爱着她。

在我看来,他爱的不是女主,而是他自己,是和女主共同生活过千万个日夜的他自己。

所以,女主和医生的爱告诉我们什么?

也许是,在婚姻里面,爱是最不可靠的东西。

唯有尊重与包容,才是相安无事的法宝。

五、当你老了

丈夫死了,头发白了,初恋来了。

女主真的好幸福。

被丈夫保护了一辈子,被男主爱了一辈子。

但是在花好月圆的美好大结局之外,我们读者究竟能从这本书里收获什么呢?

看这本书的那一天阴雨绵绵,我在图书馆负一楼熬完了一天的光阴,合上书的那一刻,突然涌起一种不可明状的冲动:

我要跟别人分享一下这本书。

于是拨了前男友的电话,七嘴八舌地把这本书讲给他听。

他听完很义愤填膺地说了一句:这男主不就是个渣男吗?睡了六百多个女人,还说自己纯洁地爱着女主,怎么可能呢?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男生不可能对上过床的女人没有一点感情。”

“那就是说不爱的女人你是不会跟她发生关系的,对吗?”

“这个,不一定,万一人家强迫我呢,也是可以接受的。”

“那你会爱上她吗?”

“不知道。但至少,会有一点怜惜之情吧。”

综上,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五)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1500字(篇六)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当半个世纪的沧桑在指间掠过的时候,才会感觉出这本书的厚实、宏伟和气象万千。

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彼此不成熟又有那么多的变数,八十岁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彼此已成为对方的知己。爱情,是等待一生最终苍老的苍白誓言和残酷现实。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这漫长又疯狂的等待让我想起了与同样是女性的林徽因女士有着万般联系的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这可确是有依可据的爱情故事了。在林微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动和震撼。金岳霖先生为了林终身未娶,他“逐林而居”,这个“林”就是林徽因女士,即使是在林徽因女士已经为人妻母,甚至到去世……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间的倾慕与忠贞,那是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也许能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

“永生永世!他说。”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月度读后感精选《真相与错觉》读后感1500字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我们在平常要多读一些具有知识含量的经典书籍。在阅读过程中,我们经常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叹服,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月度读后感精选《真相与错觉》读后感1500字”,欢迎大家收藏与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真相与错觉》读后感1500字:今天说一说内在自我意识,全书重实践甚于理论,因此作者先从阻碍形成内在自我意识的四大愚见说起,最后谈了正确构造内在自我意识的方法。

那么,什么是四大愚见呢?

1.通过种种方法,我们能理解自身潜意识

2.经常问自己“为什么”是有益的

3.经常写日记是件好事

4.经常自我反省是件好事

首先,作者谈了众人对弗洛伊德的误解。按作者所说,其实弗洛伊德的精神解析法并不能解决问题,很多按照他的方法治疗的病人并没有得到好转。所以,作者得出结论说,那是因为潜意识其实是锁着门的地下室,不是我们可以探寻了解的对象。

弗洛伊德的理论我只是浅浅读过,我也并不是心理学专业的,但是就像现在兴起的对“原生家庭”的追讨一样,应该都是在为自己的行为找到一个解释,希望能了解自己的潜意识。

但是我感觉,错的也许并不是理论,而仅仅只是行为。追寻没有错,但是追寻的目的不是甩锅,而是要找到解决的办法。发现“原生家庭”导致的问题,不是去指责爸妈就完了的,而是要找到办法,疗愈自己,并且跨过障碍向前走。所以,追寻潜意识,也要立足现在,勇敢前行。或者像作者建议的,干脆别去碰潜意识这个大黑洞,我们就接纳承认现在的自己,然后变得更好。

其次,说到问“为什么”不如问“什么”,这确实让我吃了一惊。因为,我经常这样问自己。但是,随着阅读的进行,我再次发现这不是问“为什么”的问题,也是关乎怎么看待自己的问题。如果是在欣赏接纳自己的基础上,问“为什么”只是一个了解自己的途径,而不是指责批评自己的因由,这就不会阻碍自我意识的形成了。也就是作者说的,要问“什么”,不带情绪地、客观地评价自己的行为就可以了。

再次,关于写日记这个行为,其实也是一样的,过多的自省不利于自我意识的建立,要更多地进行表达性写作,客观一点。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对于快乐时刻的描述反而会减少我们对快乐的感受,这非常细微的一点说明了作者这本书真的是基于大量的调查和实践,她非常尊重事实,耐心细致地对待细节,才发现了这一点。那关于这一点,我也有老祖宗的一句话相送,就是“难得糊涂”。享受现在,难得糊涂,抓大放小,得过且过。哈哈。

最后,过于频繁的自我反省会导致有害的自我反刍。也就是脑子里一遍遍回放自己的错误行为,不可自拔。针对这种问题,其实只要告诉自己,你在别人心中远远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重要就好了。你还在那里不停反刍自己的错误呢,别人早就去想他们自己的事情了,你又不是孔方兄,不值得别人朝朝暮暮地惦记。

最后,回过来看这四大愚见,我们可以看到形成自我意识的重点是要接受不完美的自己,客观平和地评价自己,不后悔,不抱怨,警惕过度自省和自我反刍。

最后,谈到如何构造内在自我意识,作者提到了正念。结合我自身的感受,是要在繁忙的工作生活中,留出平和内观的时间。

说起来很简单,比如你晨起喝一杯水,从水入口的时候开始,你就要细细体会水给自己带来的感觉,体会它流过口腔,舌头,喉咙,食管,到达胃部的过程。或者你花五分钟观察自己的呼吸,体会到气体如何进入鼻腔,通过喉咙,到达肺部,然后又是如何呼出来的。

这个简单的练习有利于得到平静祥和的内心,察觉自我的存在,内观自我的存在,有非常奇妙地抚平人心的力量。

当然你尽可以利用你自己的方式,但是目的就在于训练这种内观自我的行为,情绪平和地观测自我的过程,最后达到接纳自己,客观看待自己的目的。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1500字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自卑与超越》是阿德勒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如何在写《自卑与超越》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自卑与超越读后感1500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1500字(篇一)

《自卑与超越》的三条主线:社交、职业、、婚姻,也正是每个人的一生当中所无法脱离的三个圈子。阿德勒说人类生活在“意义”的领域中。这种意义因人而异。儿童从小就受到了来自家庭的影响,学校的影响,他们所接受的教育使他们产生了不同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继而决定了他们对社会、对职业和婚姻的态度。

在《生活的意义》这一章中,阿德勒提到三种孩子:一、因先天因素或疾病而造成缺陷的儿童;二、被骄纵惯坏的儿童;三、被忽视的儿童。这三种孩子会赋错误的意义于生活。他们所形成的错误观念也会随着他们的成长逐渐渗透到社交、职业和婚姻中。在与社会接触的过程中,这样的孩子会更容易犯罪;在对待职业方面,他们或许会将收入看做唯一的目的,或者总是找不到一份令自己满意的工作;另外在婚姻上,他们会因夫妻间无法做到真正的平等而无法拥有美满的家庭。

从中,我们可以看见对生活的意义的正确理解是多么重要,它会影响人的一生。我们怎样使心灵拥有正确的思想,并使我们的肉体去正确地执行呢?书中,阿德勒多次提到“兴趣”与“合作”。人类总习惯于把过多的兴趣放在自己身上。现代的教育也证实了这点,人们太注重个人的成功,太强调我们能从生活中获得什么,而不是我们能付出什么。在家庭教育中,母亲会对孩子说:“乖乖地把饭吃完,你就可以出去玩。”而不是“乖乖地把饭吃完,其他小朋友就可以和你一起玩了。”在学校的教育中,教师会对学生说:“现在努力学习,将来你就可以考上大学,以后就能找一份好工作。”而不是说:“现在努力学习,将来社会有用得到你的地方,你就可以以此来实现你的人生价值。”我们的教育培养的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人。

现在夫妻的离婚率是越来越高了,不否认,其中,有的夫妻在一起的确是个错误,但,更多的是,夫妻或夫妻的一方发现自己并没从这桩婚姻中得到自己想要的(金钱、归属感、共同的语言等),于是就决定了离婚。这些都可以说是我们把太多的兴趣放在了自己身上,我们太在乎自己,而忽视了别人。把更多的兴趣放在别人身上,但同时又不迷失自己,这与阿德勒所说的生活的意义就是奉献是一致的。

另外,“合作”,学会合作是人生的必修课。人类的能力是有限的。社交中的合作,可缓解生活压力;工作中的合作,可使社会进步;婚姻上的合作,使人类得以继续繁衍。这里,我尤其认识到了婚姻上合作的重要性。现代人的恋爱结婚自由有点让人担心,越来越多的单亲家庭更让人忧虑。失败的合作导致失败的婚姻,失败的婚姻有可能导致问题孩子的出现,问题孩子的出现便会给社会带来不幸。而有着良好合作关系的夫妻可以克服婚姻生活中的种种摩擦,合作的结果是意见一致,并创造出美好幸福的家庭。我目睹过父母间的种种不和,每场争吵最终以提出“离婚”来结束,但之后,一方的退让或双方的商洽和互谅总可以是他们和好如初。我把它归功于合作。之后,我查过他们的星座,双子的父亲和摩羯的母亲并不适合,,我这一举动似乎有点可笑。但是不管怎样,合作的力量似乎打破了这种玄幻的说法,因为我父母的婚姻关系已经快三十年了。我相信,良好的合作是社交,工作和婚姻成功不可缺少的秘诀之一。

相信掌握“将更多的兴趣停留在他人身上”和“学会合作”这两个技巧的人类会更好地发展。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1500字(篇二)

《自卑与超越》是奥地利心理学家,个体心理学创始人AlfredAlder(阿尔弗雷德阿德勒)晚年时期写的,出版至今估计快100年了,英文书名叫《What life should mean to you》。个人感觉英文书名更合适点,书中Alder就像一个长者一样,他用通俗易懂,简明生动的语言从生活的意义,心理与身体,自卑感与优越感,早期记忆,梦,家庭影响,学校影响,青春期,犯罪及其预防,职业,人类与同伴,爱情与婚姻这十二个主题来阐述了生活的意义。

书中第一章就指出人类生活的意义在于奉献,在于对他人产生兴趣和学会合作。这也是我一直都有跟孩子提到的一点,从她听得懂道理后就不断地跟她说,你不是单独一个人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的,不是你想要怎么样就怎么样,一个人不可能有完全的自由,我们要学会互相合作,你尊重别人,别人也会尊重你。比如在课堂上,学会合作尊重老师的教学成果,这样我们既学了知识又不用在课外花更多时间去补习;在家庭里,学会按自己的每天的工作量按部就班完成。好处就是我们不仅高效地完成了自己的各项学习任务,也为自己赢得更多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另一面也因为自己的合作而跟父母和学校老师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Alder指出人的一生都是追求从自卑到优越的过程,即使是那些罪犯,他们和其他人也没什么两样,只不过他们在追求优越的过程中方向上发生了错误。书中主要列举了三类孩子,一类是身体有缺陷的儿童,一类是受宠的儿童,还有一类是受忽视的儿童。这三类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如果没能在正确的方向上得到训练,他们在以后的生活中就容易形成错误的生活风格,以致走上错误的道路。比如身体有缺陷的孩子,如果他们自身的缺陷没有得到理解和关爱,他们就很难体会到生活的意义就是奉献。他们更容易关注自己的感觉,害怕被嘲弄。他们就更不会对别人感兴趣了,自然也就学不会合作。

受宠的儿童,因为他一直得到别人的宠爱,通常会认为自己无须努力就会出出类拔萃。一旦当他进入不是以自己为注意中心的环境时,他就会非常失落,会觉得世界抛弃了他,他受过的训练是期待而不是给予。他习惯了别人奉承,后果就是他失去了独立性,也失去了学习面对问题的其他处理方法。他的兴趣只在于全身心关注自己,从不学习合作的运用和必要性。当他不再容易找到往昔的温暖和顺从及被奉承时,他们就会觉得被出卖了,就会认为社会对他们充满了敌意,认为“别人和他对着干”,一旦他赋予生活这样的意义,那么他们往后努力的方向都将是错误的。

受忽视的儿童,这个很好理解。这类儿童从不知爱与合作为何物,他编造了一通不包含这些友好力量的生活解释。当他面对困难时,他会高估困难,低估自己可以得到别人帮助的能力。他认为社会对他很冷酷,他怀疑别人,无法相信自己可以通过对别人的有益行为来获得感情和尊重。他也就无法对别人产生兴趣和学会合作了,从而也就赋予了错误的生活意义,在错误的方向上越努力越远。

因此Alder指出人的早期记忆是相当重要的,它会持续影响人的一生。我们的家庭,学校都要训练儿童对他人产生兴趣并学会合作。我们要允许儿童在共同任务和共同游戏中,在他们自己这个年龄层的孩子中,找到自己的方式。母亲的第一要务就是让孩子感受到爱并让孩子信任,这样她就获得了孩子的兴趣,感情和合作,之后她必须扩大并提高这种信任感到孩子所处的各个环境中,孩子就会对他人逐渐产生兴趣并学会合作。学校也是一样,当孩子第一次上学,他会面对社会生活的新考验。老师就要吸引孩子并让孩子对她产生信任,孩子受到鼓励,就会更有信心和兴趣从而学会合作。

总的说来,这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书,我先是看了一遍,又在喜马拉雅上完整地听了一遍,然后又看了一遍。书中的内容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原生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更帮助我们避免养育孩子过程中可能会犯的种种错误。他所提倡的生活意义现今仍有非常积极的影响。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意义都是为人类的进步奉献,合作是必须的。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1500字(篇三)

嗯,我自卑过,也将一直自卑下去,仿佛一种习惯,没有他,反而不知道去哪里。

我知道我自卑已经很久了,但是真正的去了解自己的状况,还是从读了阿尔弗雷德的《自卑与超越》开始的。怎么讲呢,很多学心理的不是想弄清楚整个人类的心理状况是怎样的,也不是想纠结于感觉知觉记忆这些实验内容,而是想解决自己的问题。

书中讲,人自卑的一个因素是生理缺陷。我想我是有的。小时候,我比较好强,认为别人有的,我也应该拥有,但是别人都长得很高,而我不是。身高的问题困扰了我很久很久,以至于我觉得大学特别滑稽的是全模拟队个头1米92的大懋和我一个宿舍。这样的心理路程你们不懂,为了上课能和他们一样快,我简直就是在跑。究其原因,自卑来自比较,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比较的标准又都来自于社会的共识,所以啦,有社会就有自卑。虽然文中讲的是个体心理学,但是怎么能逃脱社会的污。

社会这个污妖王产生了太多的坏水。比如贫穷,曾今有一年春节,家里都买不起取暖的煤炭了。那时候感觉无助到极点,自卑到骨子,也发奋的去努力,只为改变。所以说,自卑也是人们超越的一种动力来源。有人会说,你因自卑而做的努力是为了追赶,而不是超越。我想说的是,我们所想要超越的是曾经不堪的自己。每个人的发展,都需要原始积累,有人有钱,有人有知识,有人有一些意想不到的资源,对于没有伞的孩子,只能是努力奔跑。

是啊,不向前奔跑,哪还有退路。有时候,最简单的不去自卑的方法就是不去比较,有人选择避开众人,两耳不闻式的读书、封闭自己的交际圈,寻求短暂的平静,但这就像毒瘾,一次一次的将你吞噬,有人从人根本的心理上去解决,超脱自然,别人所谓的出世吧!我有时候选择阿Q精神胜利法,哄哄自己的内心,让他安静,有时候直面现实——我虽然个头矮,可我身上的担子重啊。磨练的就是一种心境,这种时候,最可怕的不是程度有多深,而是触底没?大家都知道否极泰来。幸好,在这种心境的腾挪辗转的时候,我看到了自己内心的自卑根源,我开始学着去解决他。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1500字(篇四)

在《自卑与超越》这本书的最开始讲到的是生命的意义,在社会情感这一小节中有这样的一段话:只有当一个人的生命被其他人认为是举足轻重的时候,他才有可能被称为“天才”。在这样的生命中所传达出的意义总是告诉人们:“生命,就意味着做出贡献”......但凡能够处理好人生问题的人,其所做所为无不传达着这样一个信号,即他们仿佛已经透彻地、自然而然地理解了生命的意义,懂得最根本的东西在于对他人的关注以及集体协作。他们所做的任何一件事看起来都符合人类的群居本性,在遇到困难时,他们会努力寻找不损害他人的方式来加以解决。

我非常认同这样的观点,在我们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帮助他人不求回报会让自己快乐,其实付出了一定是会有收获的,不管是同事的一句谢谢,或是一个微笑,都是对我们自己的一次肯定,而其他人的肯定会增加我们自己的自信心,减少我们的自卑感。在我们工作中遇到困难时,我们应该努力寻求不损害他人的方式来加以解决,而不是以损人利己的方式达到自己的目的。在学校这个相对简单、纯净的环境里,老师天天和纯真无邪的学生在一起,我们的人际关系本身就简单了很多,我们必须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我们是自己行为的主宰,如果有什么需要除旧布新的,那也只有我们自己能够完成,无需他人。

自卑与超越读后感1500字(篇五)

最近我读了《自卑与超越》这本书,让我对自卑有了不一样的体会。其实吧每个人都会自卑,或多或少,因为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人,难免会对自己感到不满意。自卑并不可怕,但愿自卑之后,你会努力去改变现状提升自己的满意度,而不是为了避免受挫折的感觉拒绝尝试任何改变。

《自卑与超越》是个体心理学先驱阿德勒的代表作。书中作者他告诉我们,理解一个人,就要从他的过去入手,而一个人的生活风格,则是与他对于过去经验的认识和理解相一致的。在日常生活中好多人都不太愿意承认自己自己有自卑感,在很多时候,她们觉得自卑并不是一件光荣的事情,她们总觉得自卑是很消极的一种心里感受。但其实自卑并不可怕,自卑也不一定不好,关键在于怎样认识自己的自卑,克服困难,走出自卑,超越自我。

本书主要由两部分来叙述,认识自卑和超越自卑,找到生命的最终意义。但殊不知,其实每个人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自卑,在人生的各个阶段。我们都会有自己的不足和弱点,与他人的优点进行比较时自然就会据个人的认知来决定。就比如说,身材较肥胖的女生看到个子较纤细的女生,就会油然而生出自卑感,再比如说;当颜值较低的女生看到面容姣好的女生也会产生自卑感。她们只不过在放大自己的不足之处,究其原因,无非是对于自己过度不自信。当我们处于这种情况时,一定要努力走出来,尽管对自己某一方面不满意,但我们可以培养和发展自己其他方面,从而找到自己自信的源泉,这才是超越自卑!

自卑不一定就是不好的,正是人类对自我所拥有的感到自卑,才不断的超越自我,从而获取了巨大的进步。而自卑与超越这本书让我们重新审视自己,引导我们在人生的旅途的道路上更好的把握自己,超越自卑,树立自信。

无声告白读后感1500字集锦(7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在阅读作者伍绮诗写的无声告白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该如何才能将一篇无声告白读后感写好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无声告白读后感150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无声告白读后感1500字(篇一)

刚看完《无声告白》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什么确切的感受。只是觉得,对于人物的人格和内心的表述,作者把握得十分准确。

然后就没有什么想说的了。

隔了一些日子回想起来才觉得,其实这个故事深深触动了我。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最普通的女性的命运。故事的悲剧性在于,有些人一直试图与命运抗争,可是却一次又一次被命运拉回来,以爱的名义,以婚姻,家庭,责任的名义。真的,就像碰触毒品一样,对有些女性来说,婚姻和家庭这种东西一旦碰触,就无法回头。

我总是说女人生孩子之前一定要慎重。因为孩子就像一根线,一旦出生就种植在了你的脑海里,无论走到哪里都会牵绊住你。当然,这种牵绊有可能是极其幸福的,比如我认识的两个女性,生了孩子之后就全身心地扑在孩子身上,每天生活中的重心就是孩子,并表现出了极大的满足感和幸福感,也以此为人生中莫大的成就,那么她们的人生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悲剧。

而《无声告白》中的女主角玛丽琳,她一生都想摆脱母亲的期待,不屑于像母亲那样把做一个完美的家庭主妇当成理想。她想要成为一名医生,一名真正的职业女性。但当她在大三那年的课堂上与作为教师的华裔男子相遇之后,就像所有坠入爱河的女性一样开始了恋爱,并怀了孕结了婚。然后她就不可避免地堕入了一连串的家庭琐碎生活中。煮饭,带孩子,照顾老公,被迫中止她的学业和梦想。

对于我的朋友那样的女性来说,这可能真的是完美生活的温馨开启。但是对于玛丽琳这种有野心有抱负又具有天赋的女性来说,她很难在庸常的婚姻生活中找到自己的价值,也被心中的理想折磨得寝食难安。终于有一天,她试图逃离,她放下两个孩子和老公,独自跑到外面去租了公寓,并报名了社区大学想继续完成她的学业。然而,她又失败了,就在考试的前夕,她发现自己又怀孕了。

玛丽琳一次又一次地被命运拉回属于她的人生轨迹。而在玛丽琳看来,自己是被命运一次又一次推出了自己原本设计好的人生。而对此一切,玛丽琳的丈夫似乎一无所知,他只是安于家庭生活,爱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做着他那一份教书匠的工作。因为是华裔,丈夫詹姆斯一生都在试图融入美国社会,成为最普通的一个美国公民。而恰恰相反的是,玛丽琳并不甘于平庸,她想与众不同。两个人从内心深处对生活就有着截然不同的期待,命运却让这两个人相爱并生活在了一起。

重新回归家庭的玛丽琳,内心并没有真正妥协。她开始拒绝做饭,又把自己全部的野心和梦想寄托在了女儿莉迪亚身上。她把莉迪亚当作了另一个自己,要求她热爱理科,并热切期盼她有一天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医生。莉迪亚为了博得母亲的欢心,也害怕母亲再次离家出走,全然失去自我地配合着母亲,直至有一天承受不住这样的压力而投河自尽。

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每个人都仿佛身处一个皆然不同的世界。每个人都有说不出来的痛苦,每个人都无处宣泄。长子内斯用拼命读书考上大学来摆脱这个令人窒息的家庭,小女儿汉娜一直是被忽略的那一个,她在家中就像一个隐形人,而她最大的愿望只是有人能注意到她。丈夫詹姆斯终于在女儿自杀后爆发,与自己的助教婚外情。每个人看起来都极其无辜,詹姆斯无法理解妻子,更加不知道妻子内心真正想要的生活和真正的渴望。莉迪亚更是无辜,她只是为了讨好母亲,却被母亲的巨大人格所吞噬,内斯是她最后一根稻草,但内斯要去读大学开始自己的人生,莉迪亚绝望无助,最终选择了了断自己。

无声告白读后感1500字(篇二)

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大多数都会承受到从长辈那里来的压力,然后心里暗自发誓,等到我成为了父母,一定要让孩子自由自在的成长。

但是,当我们真正变成了父母,当孩子一次次的带给我们惊喜之后,就渐渐的开始觉得我的孩子一定是与别的孩子不同的,他一定还可以带给我们更大的惊喜。这种欲望,会毁了我们,也毁了孩子。人与人之间最亲密的交往是感情上的交往,感情上的交往需要及时的沟通,我们要知道我们的亲人在为什么而开心,在为什么而痛苦,我们如何与他们一起开心并解决他们的痛苦。而不是被我们自己美好的幻想蒙蔽了双眼,一味的索取和指责。

希望我们了解的亲人是他们真正的样子。

希望我们的爱一直围绕着孩子们,希望作为父母的我们可以让孩子们知道,他们不必为了满足我们的意愿而活着,找到真正的自己。当沉痛的失去过之后,谁都会开始患得患失,会担心身边的人一个个的离开自己——因为我们做错了什么。但是家人这种存在,是不管你犯了什么错误,都会无条件的爱你,都不会离你而去。这应该是每个人的信仰,不要恐惧;家人,是不用给出明天的承诺,却让人坚信,每一个明天他们都会在自己的身边。

在故事的开始大家就错了,詹姆斯困在自己的自卑中,所以一直觉得妻子嫁给他之后肯定有一天会后悔;玛丽琳则是因为看到了孤独终老的母亲,下定决心要追逐梦想,却在梦想破碎后将这一切梦想加到了女儿丽迪亚身上;内斯知道家里人的精力都放在丽迪亚身上,虽然他会做丽迪亚的精神支柱,但是却在父母的无视中,想方设法的逃离,甚至抛弃丽迪亚;而丽迪亚因为在小的时候妈妈曾经离开过自己一阵子,所以发誓如果妈妈回来了,那她一定会满足母亲的一切愿望,她在母亲的严格督促下,一直在做她不喜欢的事情,她怕母亲离开自己,也怕她的哥哥内斯离开自己,她对家人的爱,都变成了害怕失去的不安,直到她再无力承受;而最小的孩子汉娜,默默的游走在这个家边缘,不被任何人关注,却深深的爱着这个家,她了解每一个亲人,用她强大的爱,最后将所有人的错误一点点的带回了正确的轨道。他们一家人还需要慢慢的了解,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只是,幸好,他们不会再做错了。

经营好一个家庭真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在沟通时选择真正能表达自己意思的措辞;不要沉浸在个人的自卑中,而误解身边人的心意;不要把自己的梦想强加到孩子和亲人身上;要认真的关心每一个孩子,发现他们潜在的特点,当然,一切的一切都应该从沟通做起。

无声告白读后感1500字(篇三)

伍绮诗的《无声告白》已经看完,这部小说情节扣人心弦,开篇的一句:迪莉娅死了让人们不禁产生许多疑问:迪莉娅是谁?她怎么死的?为什么会死?她的死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一系列的问题随着剧情的慢慢发展逐渐浮出水面。

这是一个关于种族歧视,家庭教育题材的一本书,有人说读完之后很震撼,我倒觉得很遗憾。迪莉娅的父母怎么也没想到她就这样走了,因为他们为她规划好的美好的未来还没实现,与其说是迪莉娅的未来,不如说是她父母的期盼。母亲盼望着迪莉娅做一个出色的医生,因为她年轻时就与众不同,热爱化学,想要成为一名医生。结婚之后,生活的所有重心都放在了孩子和丈夫的身上,没有办法实现自己的理想。于是,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她就给迪莉娅灌输以后要成为医生的思想,在这样压抑的环境下,迪莉娅的内心是痛苦的,但是每次妈妈给她提出新的目标时,她都只有一句话:好的,妈妈。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迪莉娅是家里最受宠的孩子,毫无意外,即使是哥哥和妹妹加在一起也抵不上父母对她的无限钟爱,只是这钟爱让她喘不过气来。作为美籍华裔的迪莉娅父亲:托马斯,虽然小时候成绩优秀,成功考上哈佛大学,并差点成为那里的教授,但是内心里他是孤独的,因为种族肤色的不同,从小到大遭到许多的歧视和排挤,而他对于孩子的最大要求就是:合群。别人做什么,他也希望自己的孩子做什么,他希望迪莉娅有更多的朋友,参加更多的活动,仿佛那样他与他们就并无差异。但是他忽略了去关心孩子内心的世界,忘记倾听孩子内心深处的声音,不知道自己的孩子想要的是什么,只是一味的把自己认为应该做的强迫自己的孩子去做,结果只会更加糟糕。

指引迪莉娅踏入那条湖的好像是她内心深处的声音,当湖水蔓延开来的时候,她好像真的解脱了,没有考试,没有父母殷切的目光,没有同学讶异的眼神,那一刻她觉得很幸福!迪莉娅没有朋友,是的,一个也没有,虽然每天她的父亲都会为她经常与朋友联系而倍感欣慰,事实上每次的电话都是她一个人的独角戏而已,她编织谎言欺骗他,然而,她又有什么办法呢?是父母的重压让迪莉娅踏上了通往天国的阶梯,她终于得到了解脱,没有期望的眼神,也没有失望的目光,她自由了。

虽然每个孩子的生命都来自父母,但是从出生的那一刻起,他就是一个独立的人,以后他会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人生,父母强行的把自己的期望,寄托在孩子身上是不明智的。不仅自己累,孩子更累。父母更多的应该是关心孩子真正需要的是什么,而不是要他做什么。虽说父母的初衷或许都是为了孩子好,但是一厢情愿的好,只会让人难以接受,甚至让孩子觉得压抑。毕竟孩子开心快乐才最重要,不是吗?

无声告白读后感1500字(篇四)

终于读完了华裔女作家伍绮诗的小说《无声告白》,本书不愧夺得20xx亚马逊年度最佳图书第1名。故事编巧妙细致,用词精准。内容吸引读者强烈地追求下文。直至揭示事件真相。

在小说中,每个人都有心中的梦想,在现实中却都举步维艰。当成人的梦想遭到现实困境,当成人解决不了自己内心的痛苦,这种愤愤不满,这种失魂落魄,就会转嫁到幼小而柔弱的孩子身上。

故事以16岁的女孩子——花季少女莉迪亚死亡为开篇,层层剥离莉迪亚的死因为线索。最终道出了父母“以爱之名,行谋杀之实”,令人心情沉重。

莉迪亚是家里的大女儿,李先生和李太太的掌上明珠,对她生活上关怀备至。她遗传了母亲的蓝眼睛和父亲的黑头发。父母深信,莉迪亚一定能实现他们无法实现的梦想。父亲将自己无法合群的遗憾变成对她的谆谆教导。成为医生、交很多朋友,这两件事成为她生活的全部,然而这并非她所愿。使莉迪亚承受巨大的压力,直到有一天,她无法承受而自杀死去。

莉迪亚的父亲——华裔大学教授,詹姆斯李是一个内心压抑的男人,他的压抑来自于他从小的生活环境,作为生活在美国的华裔底层后代,从小被排挤和孤立,自觉低人一等。最大的理想就是融入白人的世界。而他又将这一切传递给了他的下一代身上。

身为一个哈佛大学肄业女大学生,莉迪亚的妈妈玛丽琳的内心始终有难以释怀的遗憾,遗憾自己没有完成的学业,遗憾自己变成了一个家庭主妇,她是那么渴望被这个社会的认可,那么渴望与众不同。她的梦想和生活无法完美统一。玛丽琳的痛苦也是无比真实的,她爱着自己的丈夫和子女,但却又过着不是她真正想要过的生活,在莉迪亚只有5岁某一天的早晨,玛丽琳不辞而别去外地求学以完成自己出人投地的梦想

当玛丽琳因怀孕第三个孩子而不得己回家的时候,全家人并没有欣喜若狂,而是变得小心翼翼,尤其莉迪亚,容忍并接受母亲把全部人生的希望都寄托在自己身上,她担心自己哪怕一点微小的错误会让母亲再次离开。每到节日母亲送给她的礼物是各种书籍以及一个听诊器,莉迪亚内心虽然不喜欢还是违心地假装高兴接受了。她利用暑假由母亲安排学习代数,报名旁听大学的生物课,星期一、三、五都有,整个夏天忙个不停。无论母亲对她提出什么样的要求,她的回答总是“是的,是的,是的”。 莉迪亚——她是全家的中心,尽管她不愿意成为这个中心——每天都担负着团结全家的重任,被迫承载着父母的梦想,压抑着心底不断涌起的苦涩泡沫。

终其一生,她都能听到母亲的心跳坚定有力的叫嚣:医生、医生、医生。她母亲是如此渴望实现这个梦想,除了当医生,莉迪亚无法想象自己能够拥有别样的未来和不同的人生,那好比太阳围着月亮转、自然界没有空气一样荒唐。但是她的成绩在下滑,物理不及格,大学生物听不懂。父亲渴望她广交朋友,母亲想让她成为一名医生,她都无力做到,内心感到绝望和崩溃。

更让莉迪亚失望的是哥哥内斯即将离家去哈佛上大学,因为哥哥原本能理解她,也是她最坚定的依靠,她无法想象没有哥哥的日子。孤立无援的她,没有勇气去面对令人窒息的家庭氛围,没有勇气去面对没有同伴,没有朋友的学校生活。逃离,唯有逃离,才能摆脱这一切!

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时候,她独自一人来到家附近的码头的小船上,小船漫无目的漂呀漂,她觉得自己仿佛在太空漂浮,毫无羁绊,摆脱重负,于是翻身跨出小船,从此沉入永远无法回归的水底。

看完《无声告白》一书后,有两点值得思考:

1、作为母亲的马丽琳对于女儿莉迪亚的学习情况没能和老师、家长、丈夫以及女儿本人有过任何沟通。对孩子成绩下滑以及晚回家撒谎说在校学习等等听之任之,没有对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掌握。自我封闭而一意孤行,只知道不停地加压,以至于孩子不堪重负。

2、马丽琳有关自身几件重大事件的处理上不理智,缺少规划且性格偏执。一因未婚先孕大学肆业,影响了日后的就业与个人发展;二为实现自己的梦想不顾及两个幼小的孩子不辞而别,给孩子造成无法磨灭的心理阴影;三对待3个孩子不能一视同仁,出现严重的偏颇。

其实每个人都难免存在认知上的误区,甚至盲区,每个人都很难走出自我的局限。那么及时的沟通交流以及学习和反思就显得极有必要。

所以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点,不断成长是我们幸福生活的源泉。

无声告白读后感1500字(篇五)

一个追求特立独行想做医生的美国女子和一位在美国长大不合群的中国男子组合家庭。他们彼此艳羡,男子羡慕女子的坦然自若,自信大方,毫不畏惧;女子羡慕男子的特立独行。这样的结合似乎很合理,但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让他们与周围格格不入。因为家庭,女子放弃了医学梦,最终把所有的梦想期望寄托在女儿身上。男子则想让女儿变得更受欢迎,拥有更多的朋友,一直被异化,被忽略这也是他曾没有得到过的。然而她们的女儿并不喜欢医学成为干练的女强人,她只是一个普通的性格有点孤僻的小女生。接下来,她承受了太多,终于因为“极度”关注走向毁灭。

父母以为很爱我们,给我们所有,结果发现却只是他们想要的。乖巧的孩子想要父母开心,结果发现自己不开心。

我似乎明白了一些什么,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她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选择,都是普通的人,不必为充当缓和矛盾的工具,而接受所有,承载过多的期望。

在外人看来你恍如救世主,试想当年王昭君出使西域和亲的背后她隐藏了多少悲哀与孤独,却仍要以光辉的和亲使者形象出现在世人面前。我们千古吟诵,而不知她背负了多少光辉使命的压力。但还是值的肯定:她伟大,她隐忍。一个让人敬佩又怜惜的女子。

我们应该要有自己的声音,不必去伪装成大家想要的样子。

倘若他们的女儿是一个会发出自己声音的人,那么她也许不会走向绝望的道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那么就算你在别人看来是多么的格格不入,多么的不合群,你也不会觉得孤独。这个社会并不缺少孤独者,不必自怜自艾。有句众所周知的话:你的孤独虽败尤荣。“认清自己的孤独,才能倘开心扉,才不会被孤独本身所困扰。不用逃避,不用掩藏,这样就是你,或许看起来就是那么的不合群。”这是我想对莉迪亚说的,你背后似乎有些我的影子。

对每个人来说生活本身是不同的,没有好坏之分,你觉得快乐那就对了,人生也就是这么回事。我不说庄子的虚无主义,我不能超然物外,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得由你自己选。

无声告白读后感1500字(篇六)

暑假刚刚放假不久,无意中在小红书上看到了大学生必看书的推荐文章。里面一本名叫无声告白的书深深地吸引了我。它的主题是关于自我的,这引起了我深刻的反思。这本书的作者是在美华裔、香港移民第二代,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和俄亥俄州长大,本书是其耗时六年写就的长篇处女作。

书以“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开头,以终为始,刚开始我以为会是一本悬疑的推理小说,可是书中讲述的是发生在一个混合家庭中的悲伤故事。死者莉迪亚是家中老二,父母的掌上明珠;她有个哥哥叫内斯,即将到哈佛上学,有个妹妹叫汉娜,是个不受宠的可怜小姑娘。然而,莉迪亚死了。一个青春期的美丽女孩,成绩不错,父母寄予厚望,是什么让她在深夜选择了走向湖面,并最终死在那里?

书的封面有一句话“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我想这句话已是代表了本书所要表达的主题思想以及作者的人生态度。这句话引起的共鸣应当也是本书畅销的最主要原因吧。蒋方舟说过一句话,“孩子在年幼时候取得的一切成绩,都是一种向大人们献媚。”无比正确。一句夸奖,一次和谐的晚餐,那都是孩子努力学习的目标。至于想当科学家,画家,也不过是从小听大人说多了,就记住了,鬼知道科学家是什么东西。

人天生都是要被认同的。被家人父母社会,或者自己。即使一时短暂的叛逆也不过是想要某一瞬间能吸引到别人的关注,说白了还是因为一种广义上的虚荣心。这种被认同的心理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清晰,越来与具体。比如,我想成为一个小范围的网红;我要创业,赚钱;我要成名;我要做一个酷的人,让别人都羡慕我,这是认同,是虚荣心的一种结果。

书中的每一个角色都承担了过多自己本不该承受的压力,因为天生的与众不同而不得不面对来自不同种族的眼睛,所以最大的希望是能够与众相同进而少一些卑微;因为兴趣爱好的大部分性别属性自信并骄傲于自己的与众不同,所以渴望挣脱平凡乃至平庸的生活;双方父母对自己以及对方的不明确导致了孩子们感知不到爱的力量,而爱却是可以给人最大的自信,却也给了人最大的压力,哥哥内斯和小妹妹汉娜对比莉迪亚感觉少得到了太多的爱,莉迪亚又因为承载着父母的自身缺乏和盼望得到了太多她承受不来的“爱”。

摆脱他人的期待不那么简单,我想她还是没有足够勇气,所以她沉入湖底。而不是从容的将小船靠岸,大方的回到家,不需要害怕吵醒任何一个人,如果有人醒着,那么正好。她就告诉她们一切。

告诉妈妈,我不想当医生,我只是爱你。

告诉爸爸,我会拥有真正懂我的朋友。或许不需要那么多。

告诉内斯,我会想你的。

告诉汉娜,我会是你永远的朋友,我爱你。

我们没有必要活在别人的期待里。别人眼中的妥善和完美,都比不上让自己欢喜,真实的日子只与自己有关。也许吧,人越成长会越来越多的思考活着的问题。一方面这是因为成长,一方面则是因为大部分人活得并不尽如己意。有时,别人眼里的你棒极了,但或许你就是觉得糟透了,甚至没有什么比这更糟!自我的价值从来不是看他人的期待来实现的

从小到大,无论是父母、亲戚、朋友,为了获取更多的关爱,我们表现着,为了让那些好听的话,温柔的笑容再持久点,我们拼命去碰他们的心思,去做他们会开心的事,去想都不想的走他们认为是对的那条路。

我们在意别人的眼光,在意他人的评价,在这过程中,有时对于别人的要求和请求,尽管自己不喜欢,不愿意,但还是会答应。甚至有时候不知道怎么拒绝别人,就算拒绝了,又怕别人会不高兴。所以,就只能委屈自己而答应。年少时,我们不觉得!因为你好我好大家好,周遭一团和谐,姥姥疼舅舅爱,来个人老妈就会把你往人前拽,那种骄傲、自豪和环绕感会让你感到满足。

但人终究是一个人。会有自己的想法,会有自己的梦想,会有自己的分辨和选择,包括对各种事物的价值观。选择专业、选择工作、选择恋人、选择今后的生活方式……我们慢慢发现那么多的选择时刻,不是只要别人高兴,自己就什么都ok的!我们不是木偶,如果所做的事情根本不能让自己再感到满足、快乐、有希望,有未来,那何谈有意义的活着呢?

其实在人生的旅途中,只有你是自己唯一的司机,千万不要让别人驾驶你的生命之车,你要稳稳地坐在司机的位置上,决定自己何时要启动、要倒车、要转弯、要加速、要倒车……所以千万不要活在他人的期待里,哪怕是自己的父母亲友。自己的路自己走,哪怕是错的,也绝不会后悔。

无声告白读后感1500字(篇七)

故事围绕莉迪亚的失踪展开,莉迪亚是家庭主妇玛丽琳的大女儿。

玛丽琳的母亲是一个地地道道喜欢做家务的家庭妇女,父亲在玛丽琳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这个家,但母亲从来都是顺从命运的,她是那么的平和,甘于平庸。这让玛丽琳从小在心里就有了决不想成为母亲这样的人的想法。表现在玛丽琳不跟其他小女孩一样喜欢上家政课,她喜欢上手工课,在玛丽琳眼里她不能理解母亲每次做完一件小小家务活的那种成就感,她觉得这种成就感是莫须有的。而她不甘平常的心态也让她喜欢上了在大学课堂上讲课的教授,并且在下课后主动亲吻了教授并与之发生性关系。这倒也符合母亲的想法,母亲一直觉得女孩就应该早点嫁人,安安分分的待在家里。

可没想到的是在结婚的当天,母亲却说了心里话,她觉得玛丽琳不应该嫁给教授詹姆斯,因为詹姆斯不是一个白人,他有着中国血脉。这让母亲觉得她以后的家庭会适应不了这个遍地都是白人的环境,他们的家族会不合群,也因为这件事情,玛丽琳和母亲决裂了。

玛丽琳和詹姆斯结婚是出于爱情,玛丽琳无疑是勇敢的,她是一个敢于追逐爱情追逐梦想的人,所以她会在大学主修了只有一个女生的物理学科,在发现有了詹姆斯的孩子以后,果断的告知母亲并中断学业,想着以后再把课程修完。

可在玛丽琳以为自己能够很快的回归学习,她却在生活里逐渐快变成了母亲那样的家庭主妇,一方面是她舍不得孩子,一方面是詹姆斯作为一个不是白人和男人的自尊,他不同意玛丽琳出去找工作或者重新去学习,他觉得自己能够照顾好这个家庭,不需要玛丽琳去赚钱,但玛丽琳哪里是一个心里定得住的女人,最后她在刺激下还是选择离开了这个家庭,去继续自己的学业。

而最后她由于怀孕和思念又重返家庭时,这个家的每个人心里状态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丈夫詹姆斯本就由于从小家境贫穷和不是白人所遭受到的歧视让他终其一生都想要获得别人的尊敬和爱戴,而白人妻子玛丽琳的主动接近和最后嫁给了自己让他获得了肯定。可在肯定的同时他心里也是害怕的,他内心一直以来都是自卑的,幸福来得太突然,让他害怕妻子有一天会发现自己其实是配不上她的。这一切在妻子回来以后他更加的害怕,她觉得妻子可能并不爱他了,他在心里觉得他并不值得被爱。这也是为什么他后来会出轨的本质原因,他想报复妻子,报复自己的幻想中的妻子对他的瞧不起,其实妻子玛丽琳从来就没有看不起他,所以人啊,终其一生还是绕不出自己画的边框。

而大女儿无疑是很有责任感的一个小女孩,这从她最后的自杀自白中可以看出,她内心是深深恐惧这个家的破裂,所以她希望自己能让这个家一直凝聚在一起不要散,而协助她完成这个心愿的就是自己的哥哥内斯。

在玛丽琳归来以后她明白自己的梦想幻灭了,她明白她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了,所以她把希望寄托在了大女儿莉迪亚的身上,她希望女儿能成为她梦想中的女人,所以她会为女儿制定很多的学习计划,她无节制的干涉女儿的生活,就像操纵机器人一般的操纵着她。

也许你会觉得这个母亲真的很残忍,但是却并不是这样的,每一次玛丽琳让莉迪亚去学新东西的时候总是会问她是不是她自己很想学。我们不知道如果当莉迪亚回答不想的时候母亲会怎么做,因为在文中,每一次莉迪亚的回答都是我特别乐意去做,因为懂事并且有责任感的莉迪亚始终坚信自己这样做会让家庭更加的和睦,母亲有对她的期望就不会离开这个家,那么这个家就永远都是和平的。而且她还有一个倾吐的对象那就是哥哥内斯,只是内斯并不像妹妹一样希望家庭和睦,在他心里自己其实才是最重要的,他不想像妹妹一样为别人而活,他不想去做出这样的善意却又对自己残忍的牺牲。也许由于他在这个家本来也不受重视的原因吧,因为父母几乎把所有的期待都寄托在妹妹莉迪亚的身上,而对自己的成就却视而不见,这也是内斯后来为什么会想逃离这个家庭并且开始不配合妹妹的原因吧。内斯和妹妹是两个极端,一个为自己而活,哪怕父亲会把自己喜欢的航天的书籍撕掉自己还是会偷偷的藏在枕头下学习,哪怕大家对自己的学习成绩不重视,但自己最后还是通过努力考上了哈佛大学。

内斯或许才是作者认可的,不可否认妹妹莉迪亚是一个有责任,爱别人的人,可是莉迪亚却是最终造成悲剧的主角,她到死前都是在为别人而活,她把这个家庭的快乐当成了自己的信仰。最后当她发现自己的成绩根本就不能支撑父母的期望,自己一直以为所维护的家庭和睦却让自己发现了父亲出轨助理路易莎,最后哥哥也否定她的做法,他的世界慢慢的坍塌了。

这些是她从小一直维护到大的,可最后她发现这幸福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最后她迷茫了,她开始学会了反抗,可是这种反抗其实也不是在为自己而活,她想通过和叛逆的杰克发生性关系来反抗自己的哥哥还有一直希望她乖巧懂事的父亲和希望她能当上医学生的母亲。但最后当她发现杰克是喜欢自己的哥哥的,她明白她最终还是没有找到自己活着的理由,她应该为什么而活着,所以她走向了另一个世界。

她说如果再活一次她会勇敢的向父母表达自己的想法,她不想再像过去那样恐惧的活着。

我想这本书作者想向我们表达的就是人应该把希望和信仰寄托在自己的身上吧,我们不应该去为谁而活着,人都应该先要为自己而活着,创造快乐的源泉应该是自己,而不是别人,否则当有一天你寄托的东西坍塌了,你也就毁灭了,就像不曾活过一样。每一个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应该找到属于自己的不可摧毁的信仰和力量。

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收藏(8篇)


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在王实甫写的西厢记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有关西厢记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篇一)

《西厢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名著,有人将它与《红楼梦》并提。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写这篇读后感前无法下笔并不是感觉不足以动心动情,亦或是不够深刻,而是感觉满满的,那么的贴切那么唯美,只有去感知无法将它语言话,尽管如此我任然想把这心中诸多感触付之笔杆,一吐为快。

“不到一顿饭的工夫,江十六出聚以看完,自觉辞藻警人,余香满口,虽看完了书,却只管出神,心内还默默的记诵”。这是《红楼梦》二十三回中黛玉对《西厢记》的赞词,其实也就是曹雪芹的赞词。

“永老无别离,万古常玩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是《西厢记》里一句流传千古的名句,是几百年来无数代人心中吟唱的完美感情生活,它洞穿亘古而发出无穷的魅力和奇峭,连西湖的月老祠,也忘不了将这句词题为对联---——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完美的感情是咱们所追求的,因此当生活略显枯燥时,咱们不妨试着让自我的心灵得到一层净化,翻开《西厢记》,用心去感受一下那种坎坷的感情,那种甜蜜的聚合,还有那里面美得让人心醉的辞藻。

细细品味《西厢记》,咱们不难发现,张生与崔莺莺的相识只是一种纯粹的一见钟情,张生恋上莺莺,仅仅是正因她的美貌和温柔,而莺莺钟爱上张生,也仅仅是正因张生的才气和气质。然而,在咱们此刻的日常生活中,在咱们的生活经验里,“一见钟情”往往是外貌特征或者气质上偶然迎合心理需求所产生的,那是一种人类生理的荷尔蒙冲动,而冲动又总是短暂的,短暂的冲动犹如冰天雪地里的一滴水,过不了多久它就会自动冷却和结冰。丘比特的神箭、月老的红线、天意神谕···在我眼里,一见钟情的神话抑或只是浪漫的幻象,生活里的故弄玄虚。它经不起天长地久的考验。

人们常说《西厢记》是喜剧,吾深感如此。张生看似有愚钝笨拙,但其实质无非是追求自身的真爱,所表所露都是自然真诚的,于生活中不易寻觅而已即不常见的更难拥有,遂讥之天真,实则笑己矣。

读书是一种心灵的享受,不一样的人去读会有不一样的想法,当夕阳西下,不免有一丝哀愁,于是也就想到了张生与崔莺莺可能不完美的婚后生活,同时也奉上了我自我的一些理由,不管有理与否,这些都是我自我过完一天读书生活后最深的心得,生活照常要过,如果有情人能终成眷属,那也何尝不是一见美满的事情!

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篇二)

这几天在看王实甫的《西厢记》,真是有趣,金圣叹的评语也有意思。崔莺莺与张生的故事,大家都耳熟能详,但看过书的人大概不多。故事非常简单,甚至有些俗套,但流传至今,自是有其道理的。王实甫笔下的这几个角色,真是活灵活现,跃然纸上,下面为各位看官一一道来。

张生是个痴情种,初见莺莺小姐,惊鸿一瞥便再也无法忘怀。"我当他临去秋波那一转,我便铁石人也意惹情牵,"只觉得小姐也对自己有意,暗送秋波,真是可爱至极。第二日便拜见住持,谎称要在这寺中住几日,温习功课,聆听教诲,并一再强调要住在靠近西厢的客舍中,"虽不得窃玉偷香,且将这盼行云眼睛打当".听闻莺莺一家要为亡父做道场,为见她一面,备了五千钱,追荐自己早亡的父母。真是痴情至极。即见了红娘,直言"小生姓张,名珙,字君瑞,本贯西洛人氏,年方二十三岁,正月十七日子时建生,并不曾娶妻。"金圣叹在此处评曰"千载奇文!"这个梗现在的言情剧还会用,在张生道来,真是呆得很,有趣得很。及到莺莺在花园中烧香,张生便"在太湖石畔墙角儿头等待,饱看他一回,"读着好笑,全无猥琐之态,活生生一个痴情种。

再说莺莺姐姐,也很有意思。张生初见莺莺,只是一瞥,莺莺便转身离开,大家闺秀,当是如此,万万不能轻浮的。彼时莺莺并未留意张生,一直到花园中烧香,与张生对了首诗,佩服他的才气,那时也只是敬慕。而后孙飞虎带兵发难,崔母许亲,张生解围,才写莺莺对张生之情。事后崔母宴请张生以答谢救命之恩,这一段也很有趣,红娘云:"小姐今日起得早也。"莺莺却说"若不是惊觉人呵,犹压着秀衾卧。"我是被人吵醒,所以起这么早啊。这一段,将莺莺急切见到张生,却又羞于表露出来的情感刻画出来。

其他角色如红娘,崔母,法本,惠民等都是生动形象,个性鲜明,这里就不具体讲了。再来说说金圣叹的评语,那也是有趣得很,虽说评语过多了一些,但确实评得好,评得妙。"今夜凄凉有四星,他不偢人待怎生!"读这后一句七字,"悄然废书而卧者三四日,不茶不饭,不言不语,如石沉海,如火灭尽者,皆此七字勾魂摄魄之气力也。"说这《西厢记》该当扫地读之,不得存一点尘于胸中;焚香读之,期鬼神之通;对雪对花读之。古人读书,真是有腔调。

初读元曲,是李元洛的《元曲之旅》一书,算是启蒙了,后来又读了几本介绍性的读物,关汉卿的《窦娥冤》是我看的第一部杂剧,写得也是好,对元曲自由大胆的行文风格很是喜欢。有元一代,文人地位不高,但创作环境倒是自由,因而元曲这一艺术形式非常通俗,在当时应该算作是"流行歌曲"吧。

我印象最深的是关汉卿的一曲《不伏老》,很有韵律感,个性十足。"我是个蒸不烂、煮不熟、捶不匾、炒不爆响当当一粒铜豌豆,恁子弟每谁教你钻入他锄不断、斫不下、解不开、顿不脱慢腾腾千层锦套头。我玩的是梁园月,饮的是东京酒,赏的是洛阳花,攀的是章台柳。我也会围棋、会蹴踘、会打围、会插科、会歌舞、会吹弹、会咽作、会吟诗、会双陆。你便是落了我牙、歪了我嘴、瘸了我腿、折了我手,天赐与我这几般儿歹症候,尚兀自不肯休。则除是阎王亲自唤,神鬼自来勾,三魂归地府,七魄丧冥幽,天那,那其间才不向烟花路儿上走!"

相较于唐诗宋词这类阳春白雪,更多了几分下里巴人的畅快!可惜对于"元曲"这一艺术形式,世人知之者甚少,真是可惜!最出名的大概是马致远的那首"天净沙·秋思"了,属于散曲。记得在欢乐颂里,有一处便是讲奇点与安迪聊元曲,不知看过这部剧的有没有印象。

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篇三)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爱情,自古以来就是一种隐晦却又炽热的感情,无论封建礼教如何压制,爱情终归是爱情,无非是由内而生的爱慕之意顺其自然地发展为一往情深,无所止。而在众多的爱情故事里,《西厢记》中所描写的莺生之恋无疑是一颗璀璨的明珠。

在《西厢记》这本杂剧里,王实甫的功绩绝不止是将讲唱文学改变成了代言体的戏剧,使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在崭新的艺术形式里获得了新的生存基地。王实甫充满创新精神地使崔张故事各方面都趋于完美,符合大众的审美观点,从而具有了从《莺莺传》到《董西厢》、一系列歌咏崔张故事的作品,所不可比拟的生命力。

“永老无离别,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是《西厢记》主题思想的点睛之笔,不仅张君瑞与崔莺莺应当成为夫妇,也不限于《董西厢》里所说的“从古至今,自是佳人,合配才子”,而是愿“普天下”的有情人,都毫无例外地应当成为眷属。莺莺与张生从佛殿初遇时起,就开始了感情的交流,经过月夜联吟、斋堂互视,就更加深了这种感情,由最初的互有好感,发展到倾心爱悦。张生对莺莺从一开始就爱慕的神魂颠倒,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刚刚的打个照面,风魔了张解元”,而莺莺说:“自见了张生,神魂荡漾,情思不快,茶饭少进。”从一开始的一见倾心,到了普救兵乱、白马解围时,这种感情就已经发展到难解难分的程度,莺莺在白马解围后满以为婚事将成,不禁吐露真情:“我相思为他,他相思为我,从今后两下里相思都较可。”可如果不能成合,岂不就明明白白地成了:“我相思为他,他相思为我,从今后两下里相思难较可”吗?然而,老夫人当下就反对二人的爱情:“俺三辈儿不招白衣女婿”,并提出要张生进京赶考,如果他不去或者落第就甭想得到莺莺。封建家长制鄙弃的是爱情,可男女主人公所重的是爱情,剧作家所肯定的、支持的也是爱情。

那么爱情是抽象的吗?当然不是。爱情作为男女之间互相爱慕、互相吸引的感情,从来都是具体的内容。张生眼里的莺莺是:“比着那月殿里嫦娥也恁般撑”,“佳人才思,俺莺莺世间无二”,“那语句轻,音律轻,小名儿不枉了唤莺莺”。而莺莺说张生:“想着文章士,旖旎人。他脸儿清秀身儿俊,性儿温和情儿顺,不由人口儿里念心儿里印。学得来一天星斗焕文章,不枉了十年窗下无人问。”他们俩敢于追求幸福美好的生活,敢于逾越封建礼教的清规戒律,如此惺惺相惜,也是爱情的思想基础。爱情是美好的,既然有情人应当终成眷属,那么当有情人不能成为眷属的时候,当这种爱情收到阻挠的时候,对男女双方来说都是不幸。这种痛苦是如此缠绵,难以排遣,甚至可以为之而生,因之而死。当老夫人赖婚的时候,张生眼看姻缘无望,竟一病不起,在这个视爱情为妖物的年代,这种情况是可耻的。莺莺虽不像张生表现的那么严重,但渴望爱情的青春之愁与百花凋零的暮春之愁,交织在一起向她袭来,只消“针线无心不待拈,脂粉香消懒去添,春恨压眉尖······”。

美丽的爱情在封建社会里是不合法的,要想得到它,就要男女通过自己的努力,进行坚韧执着的抗争,而不能坐待封建家长的“恩赐”。张生和崔莺莺不仅要同以老夫人为代表封建势力进行斗争,而且要同自身所受的封建教养和封建习性进行斗争,只有冲破重重的束缚他们的封建罗网,才能自由的享受爱情的甜蜜。莺莺和张生是这样做了的。佛殿初遇,目惹心招,是他们的第一次反叛行为;墙角联吟,以诗传情,是他们的第二次反叛行动;斋堂互视是以目送情,月夜听琴是以声传情,诗简往来则是情不可遏,在孕育着更大的反抗、叛逆行动。果然,他们迈出了最关键的一步,幽会,把这种反抗行动推上了顶峰——他们终于摆脱了封建罗网的束缚和支配,要在婚姻这个具体问题上,按照自己的意愿,自己支配自己了。结局当然是动人心魄的爱情战胜了无理可言的礼教,张生取第之后跟莺莺永远地在一起。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世间任何一种感情都要对爱情颔首低眉,顶礼膜拜。但得一个并头莲,你情我愿;且留君瑞在闺边,影儿般不离身。此谓莺莺之声,愿天下所有莺莺者,能够与君盟。

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篇四)

总是怀着敏感的心与孤寂的愁,漫步在微雨后,感时伤事;总是念着伤感的昨天与未知的明天,迷茫着,寻觅着……

遇见元稹,是在一个张扬的午后,夏雨过后的溽腻尚未完全散去,湛蓝的天空中没有一丝云朵。一个人在家里,安安静静地、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看着《唐诗校注》,尔后一首馨香淡雅的诗涌入眼眶——“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沉吟片刻,不禁怅然若失。

读这首诗,想到的一定是爱情。原以为,爱情纯粹的,没有目的,没有枷锁,有的只是流淌在耳傍心际,那亦浅亦深的爱恋。后来读《西厢记》——传世的爱情名篇——很喜欢,然而有些失望,仿佛在一刹那戳穿了我以为本该纯粹的爱情。如同梁祝化蝶般,莺莺与张生那么美丽的爱情,在一代又一代人的的解读下,俨然成了反抗封建的范本,成了忠贞不二、不为礼教所迫的爱情传奇。可我的心是小的,不想再见杨过苦等小龙女十六载的辛酸苦楚,不愿再看霍小玉赌咒发誓刚烈而死的决绝……

断断续续的,我回想着他们和她们的爱情:张爱玲遇见胡兰成,觉得自己很低很低,在尘埃里为他开出花朵;徐志摩遇见顾小曼,仿佛一场痴狂,日夜为她绘写《爱眉小扎》;陆游遇见唐琬,于沈园的一池春波,惊鸿照影而来……只是若干年后,胡兰成沦为汉奸,爱玲断然决裂;志摩随飞机陨落,空留红颜寂寞终老;陆游唐琬沈园再见,空留阕钗头凤予后人评说……于是我想起元稹和他那同样苍凉的爱情。

元稹同崔护一样,在春光和暖的赶考途中邂逅了一位佳人,也是“人面桃花相映红,”也是“眼波回转,欲说还休”,在春日明媚的阳光里,一切暧昧都有了可能,一切心动都有了延续。我安静着,等待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在故事的开端,当元稹同他的佳人流连在无边的春景,我以为他们会长久,就像西厢中莺莺和张生一样——虽然有过长亭送别的十里忧伤,最终莺莺仍是等回了衣锦还乡的张生,而后凤冠霞帔、白首终老。然而时光匆匆,再浓的情愫亦留不住春光的流逝。在他们相恋了短短一季之后,元稹为取功名,远赴长安,终将他的莺莺抛弃,空留一树桃花日日倚盼,苦对春风。

莺莺是《西厢记》的女主角,亦是《会真记》中的由王实甫“借”去的原型。而《会真记》的作者,正是元稹。元稹在离开他的莺莺之后写下了这本精简的,如他的爱情般浅薄的怅情录,追忆他最初的爱情。与《西厢记》历经坎坷有情人终成眷属不同的是,《会真记》从一开始便知是一出没有结局的爱情悲剧。张生和莺莺,终是没有在一起,不是因为封建制度的压迫,亦不是社会礼教的不容,只是不爱了。时光冲淡了一切,也包括那些与青春爱恋有关的岁月和情感。于元稹,亦是如此——三年后,腾达的元稹迎娶太子少保韦夏卿的季女韦丛,与他的莺莺,从此天涯是路人。

很久之后才忽然想到,《西厢记》或许是《会真记》童话版,固执的保留着真正爱情存在过的痕迹。岔开说去,遥想起宝玉和黛玉在暮春的落花时节共读《西厢记》的情景,这段暧昧然而纯真的爱情贯穿着整部红楼的繁华与衰败。或许曹公最初是想撮合这段“木石前盟”的,《西厢记》作为场景的出现,让我以为一切都有了转机,以为宝黛会和莺莺同张生一般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然而曹公仙逝,带走了所有的可能,空留残璧红楼。由高鹗续笔的后四十回,文笔纵是不弱,然而终失雪芹风骨。高鹗不是曹公,让人满怀宝黛爱情的期待;高鹗亦不是元稹,只留错失的爱情让人唏嘘长叹。他挥笔而就,绛珠泪尽归天,侍瑛蒙骗新娶——一部红楼,一场旧梦就在茫茫大雪里,了了真干净。或许,莺莺与张生,注定不能相守,这不仅仅只是元稹的无奈,亦是所有佳人才子们难以脱逃的梦魇。

七年后,韦丛亡故,元稹已是而立之年,再没有年少时的轻狂。同年他遇见薛涛,这个广负盛名的女校书。他和她鸿雁传书、青鸟探看,薛涛的桃花笺就着甜腻的胭脂香寄达,元稹的诗体和着墨香转送……只是这一切都已无关爱情。元稹的爱情早已随着那树零落的桃花,伴着他的莺莺去了,再无复还。他与薛涛的相遇也只是短暂的路过后,永远的别离罢了。之后,元稹开始纳妾蓄妓,如杜牧一般流连烟柳以慰苦闷。不久元稹续娶,亦是大家闺秀。

有人说元稹是薄情的,为了功名他舍弃他的莺莺,为仕途他迎娶韦丛,韦丛死后又同薛涛情浓意深……然而我仍小声的为元稹辩护,他或许并不是寡意的,如苏轼的一般,他多情但并不滥情。一个滥情的男子断然写不出“曾经沧海难为水”这般隽然的句子。他在韦丛死后,亦缄然多日,回首往昔,或许是有愧的吧。他黯然悼念,挥笔为诗:“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他独倚墓碑,神伤寂然,无处话凄凉。

只是我想,他是否会想起年少时欲“执子之手,与子携老”的莺莺呢?他是否会因为彼时的放手而懊恼后悔呢?然而一切都回不去了,自他选择离开,踏上长安之途开始,故事就已经结束了,他知道,她亦明了。如《西厢记》中莺莺恋恋不舍满目怆然与张生长亭作别般,元稹的莺莺亦是如此送走他,与西厢不同的是,元稹告别的,亦是他与莺莺的爱情。《西厢记》里,张生还会回来,王实甫让他铭记与莺莺的盟约,不离不弃。而对元稹和他的莺莺来说,那已是结局,最后的结局。

时光如流水般逝去,纵佳期如梦,伊人未老,将爱情丢失在历史浩瀚长河里的,又岂止元稹一人?我们伤感,然而改变不了爱情的命运。至今终于明白,纯粹的爱情或许是不存在的,只是爱情的爱情,仅仅是我们的幻想罢了。如张爱玲一般,找出祖传的铜锈斑斑的香炉,焚一炉沉香屑,凭吊元稹的西厢,凭吊元稹那曾经沧海的爱情。

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篇五)

自古以来,“情”之一字最是令人难解,幸福是它,伤心是它,多少人因为爱而不得而伤心落泪,又有多少人相爱却不能相守,当我们遇到爱情时,是该努力争取相守一生的机会,还是该在背后默默跟从着心爱之人的脚步,看着他(她)与别人相伴一生?让我们看看张君瑞是如何选择的。

普救寺的惊鸿一瞥,情根就在张君瑞的心底发了芽,一见钟情,多么美好的字眼啊,但其实我们很清楚这不过是“见色起意”,可《诗经》有言:“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自古不仅英雄爱美人,才子也是如此,男人如此,女人也如此,所以这两人可不就是“一拍即合”么,张君瑞一出“英雄救美”引起美人关注,又借助饱含绵绵情意的书信勾起美人的情思,崔莺莺这位相国千金就这样堕入了张君瑞编织的情网。

感情这东西最怕经受考验,因为它或使美好的情感瞬间支离破碎,或使美好的情感走向坚贞,幸运的是王实甫笔下的崔莺莺得到的是后者,张君瑞未曾遇见莺莺时“书剑飘零功名未遂”,遇见莺莺后在爱情的伟大作用下状元及第,不仅有了功名利禄,光耀了门楣,还成功抱得了美人归,可谓是春风得意啊。

你们以为这就是爱情最美好的样子了么?可我认为还远远不够,有人说:爱情最美好的样子是互相成就,我觉得很有道理,两个人携手走过岁月的洗礼,蜕变成更好的'自己。谁家少男少女不怀春,从我们情窦初开时起,就无数次对爱情抱有幻想,白马王子(白雪公主),高富帅(白富美),亦或是穿着白衬衣的风云学长和穿着仙女裙的校花,可当我们真正开始恋爱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找了个与理想严重不符的人,可是你却甘之如饴,享受与他相处的每时每刻,这是一种爱情,它使我们选择性“眼瞎”,情人眼里出西施,只看得到优点;还有一种爱情,感性与理性并存,学生时代是你追我赶,不断超越,出到社会是携手并进,共同前进,永远保持着一致的步调,大步向前,迈向更好的未来。前者是纯爱情,不需要做长远的考虑,只享受当下,后者掺杂着人的各种欲望,平淡之中有着沉甸甸的重量,能推着两个人不断前进,互相成就或许看起来艰难,但当我们老了,一定会感谢当初负重前行的自己,因为人的一生中,爱情是前奏,生活才是主旋律。

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篇六)

《西厢记》直接切入生活本身,来描绘青年男女对自由的爱情的渴望,情与欲的不可遏制和正当合理,以及青年人的生活愿望与出于势利考虑的家长意志之间的冲突。

如一开场莺莺所唱的一段《赏花时幺篇》:“可正是人值残春蒲郡东,门掩重关萧寺中。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写出了生活在压抑中的女性的青春苦闷和莫名的惆怅,在这背后,则存在着她那非出于己愿的婚约的阴影。而张生初见莺莺时所唱的一段《元和令》:“颠不剌的见了万千,似这般可喜娘的庞儿罕曾见。只教人眼花撩乱口难言,魂灵儿飞在半天。他那里尽人调戏亸着香肩,只将花笑捻。”更是非常直率甚至是放肆地表述了男子对于美丽女性出于天然的渴望与倾慕,以及女子对这种渴慕的自然回应。作者以舞台上的胜利,给仍然生活在压抑中的人们以一种心理的满足。表达了“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美好愿望;从而对封建道德教条的某些方面造成有力的冲击。

《西厢记》剧情上关目的布置巧妙,写得波澜起伏,矛盾冲突环环相扣,山重水复、萦回曲折的复杂情节,是一般短篇杂剧不可能具有的。它不仅使得故事富于变化、情趣浓厚,而且经过不断的磨难,使得主人公的爱情不断得到强化和淋漓尽致的表现。以很高的艺术水平来展现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使得它格外动人。

剧中主要人物张生、崔莺莺、红娘,各自都有鲜明的个性,而且彼此衬托,相映成辉;在这部多本的杂剧中,各本由不同的人物主唱,有时一本中有几个人的唱,这也为通过剧中人物的抒情塑造形象提供了便利。

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篇七)

古往今来,最真的是亲情,最深的是友情,最琢磨不透的是爱情。

爱情对我们来说是陌生的,更是遥不可及。但是王仕普的《明月三五夜》让我明白了他对爱情的诠释,也让我知道了一对年轻男女的憨直之爱。我钦佩他们敢于反对封建势力。

刚看《西厢记》的时候只是个假名,元杂剧大结局。看完之后,我后悔了。我觉得无聊,不想再读一遍,就扔在一边了。后来收拾的时候发现了这本书,心血来潮就开始看。看完之后,我得出一个道理——。什么是好书,什么是耐久书。

这本书修辞华丽,情节生动,文笔细腻,让人爱不释手。亭子的告别,属于我最爱的。歌曲多愁善感,优美动听,语气婉转动听。把盈盈的哀怨和恨意表现到极致,让全文充满一种淡淡的说不出的哀怨。

此折主要描写盈盈告别张生时的情景,以及离别后的焦灼感。这个折不仅好看,还借了很多曲子。“蓝天,黄花,西风紧,北雁南飞。黎明来临,霜林中谁醉?总是泪流满面。”堪称其中最重要的作品。

前四句一句一景,巧妙地利用秋景营造出一种萧瑟的氛围,凸显了盈盈复杂的内心世界。两个问答下来,风景深深地脱离了人的主观色彩,磨砂的叶子如痴如醉。其实是脱离人的血液的。这两句话既说明了时间和季节,又刻画了盈盈含泪的眼神,使离别更加伤感,从而表现出一个多情女子的形象。

古往今来,不止一个崔莺莺,众所周知的梁山伯和祝英台至死不渝的爱情,还有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的故事。他们不怕封建势力的迫害,敢于反抗,因为他们想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们应该学习他们执着的信念和不懈的精神,为他们的梦想和抱负而奋斗。至于感情,我们还没到享受的年龄。

 

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篇八)

《西厢记》的情节如今看来不过才子佳人,终成眷属。若非王实甫文才出众,人物刻画细腻入微,跃然纸上,此类题材极易沦为浓词艳曲,附庸风雅之流。中国人的情感历来含蓄隐忍,决不可能如希腊艺术中“我欲火中烧,如痴如狂”那般纵情恣意。在正统儒家思想一统天下的时代,一曲西厢唱醒了多少对真挚爱情的强烈渴望。提及《西厢记》,必不可不提《莺莺传》。一个团圆美满,一个始乱终弃。虽则人人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但毕竟《莺莺传》的结局更趋于真实。

《西厢记》的大团圆是中国文人永远的才子佳人梦,它存在于童年时代泛黄的小人书里,在爷爷随口哼唱的古戏里,在敲锣打鼓,纷纷嚷嚷的闹剧里,却偏偏不在多情才子的薄情浅意里。张生是否为元稹,莺莺是否为其“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有情人,我自无暇追问。只是中国文人惯以多情自居,在爱情面前信誓旦旦,激情荡漾,而最终在世俗盛名之下大多不过是当年的风流韵事化做如今的浅斟低唱。想那“情切切,意绵绵”,想那“别后相思隔烟水”,想那高楼红袖,碧玉红笺,都果然如过眼云烟,浮华似梦。

而我总以为,只要曾经有情,不论多久多远,总能在记忆中存留一抹,或深或浅,或不甘或释然,或念念不忘,或故作烟消云散,某时某地恍惚追忆,只能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而已。《莺莺传》中张生一句“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将可怜的爱情贬为淫邪妖魔。而莺莺一纸断肠书哭尽多少绝别之痛“自去秋已来,常忽忽如有所失,于喧哗之下,或勉为语笑,闲宵自处,无不泪零。乃至梦寝之间,亦多感咽……临纸呜咽,情不能申。千万珍重!珍重千万!”人生难得真性情,情切至此,痛断前缘也要清清楚楚,两不相欠。

转念思之,多情薄意自然不能完全责备才子文人。中国传统观念中男儿志在四方,心怀天下。儿女情长不过是人生一时的华筵。女人只是古代文人墨客失意之时的寄托,爱情并非两个平等个体生命的互补,而是人生一时之需。

于是,杜牧自然可以青楼薄幸,元稹自可遗忘当年深情。课上老先生提及古今中外文人情事,众人莫不失笑,心里却是莫名的悲凉。世人除少数大善大恶者外,谁比谁又能善良多少,卑劣多少?又有几个人可以如沈从文那样骄傲地说“我这一生中,行过许多路,走过许多桥,看过许多云,喝过许多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世事多变故,芸芸众生又惧怕孤苦,有人用名利填满生活,花花世界,游走一场便已洋洋自得。而有人必要心有所求,爱其所爱才能感觉幸福。望遍红尘,人人都可怜地追寻着,努力着,只是所要之物不同而已。我所理解的爱情应该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彼此明了对方所有的缺点和不完美,却就是那样无法分离,心里的包容和呵护是给属于自己生命的一个人。简简单单,嬉笑怒骂,朝朝暮暮,油盐酱醋。“早晨醒来,亲吻枕边爱人的脸。推开窗户,看到树叶上闪烁的阳光。这是生,再无其他”。在这个纷乱肮脏的世界里,有一个你爱的人,为他(她)甘心历尽所有生计之苦,就这样晃晃悠悠,一起变老。

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收藏(8篇)


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在王实甫写的西厢记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有关西厢记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篇一】

《西厢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名著,有人将它与《红楼梦》并提。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写这篇读后感前无法下笔并不是感觉不足以动心动情,亦或是不够深刻,而是感觉满满的,那么的贴切那么唯美,只有去感知无法将它语言话,尽管如此我任然想把这心中诸多感触付之笔杆,一吐为快。

“不到一顿饭的工夫,江十六出聚以看完,自觉辞藻警人,余香满口,虽看完了书,却只管出神,心内还默默的记诵”。这是《红楼梦》二十三回中黛玉对《西厢记》的赞词,其实也就是曹雪芹的赞词。

“永老无别离,万古常玩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是《西厢记》里一句流传千古的名句,是几百年来无数代人心中吟唱的完美感情生活,它洞穿亘古而发出无穷的魅力和奇峭,连西湖的月老祠,也忘不了将这句词题为对联---——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完美的感情是咱们所追求的,因此当生活略显枯燥时,咱们不妨试着让自我的心灵得到一层净化,翻开《西厢记》,用心去感受一下那种坎坷的感情,那种甜蜜的聚合,还有那里面美得让人心醉的辞藻。

细细品味《西厢记》,咱们不难发现,张生与崔莺莺的相识只是一种纯粹的一见钟情,张生恋上莺莺,仅仅是正因她的美貌和温柔,而莺莺钟爱上张生,也仅仅是正因张生的才气和气质。然而,在咱们此刻的日常生活中,在咱们的生活经验里,“一见钟情”往往是外貌特征或者气质上偶然迎合心理需求所产生的,那是一种人类生理的荷尔蒙冲动,而冲动又总是短暂的,短暂的冲动犹如冰天雪地里的一滴水,过不了多久它就会自动冷却和结冰。丘比特的神箭、月老的红线、天意神谕···在我眼里,一见钟情的神话抑或只是浪漫的幻象,生活里的故弄玄虚。它经不起天长地久的考验。

人们常说《西厢记》是喜剧,吾深感如此。张生看似有愚钝笨拙,但其实质无非是追求自身的真爱,所表所露都是自然真诚的,于生活中不易寻觅而已即不常见的更难拥有,遂讥之天真,实则笑己矣。

读书是一种心灵的享受,不一样的人去读会有不一样的想法,当夕阳西下,不免有一丝哀愁,于是也就想到了张生与崔莺莺可能不完美的婚后生活,同时也奉上了我自我的一些理由,不管有理与否,这些都是我自我过完一天读书生活后最深的心得,生活照常要过,如果有情人能终成眷属,那也何尝不是一见美满的事情!

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篇二】

这几天在看王实甫的《西厢记》,真是有趣,金圣叹的评语也有意思。崔莺莺与张生的故事,大家都耳熟能详,但看过书的人大概不多。故事非常简单,甚至有些俗套,但流传至今,自是有其道理的。王实甫笔下的这几个角色,真是活灵活现,跃然纸上,下面为各位看官一一道来。

张生是个痴情种,初见莺莺小姐,惊鸿一瞥便再也无法忘怀。"我当他临去秋波那一转,我便铁石人也意惹情牵,"只觉得小姐也对自己有意,暗送秋波,真是可爱至极。第二日便拜见住持,谎称要在这寺中住几日,温习功课,聆听教诲,并一再强调要住在靠近西厢的客舍中,"虽不得窃玉偷香,且将这盼行云眼睛打当".听闻莺莺一家要为亡父做道场,为见她一面,备了五千钱,追荐自己早亡的父母。真是痴情至极。即见了红娘,直言"小生姓张,名珙,字君瑞,本贯西洛人氏,年方二十三岁,正月十七日子时建生,并不曾娶妻。"金圣叹在此处评曰"千载奇文!"这个梗现在的言情剧还会用,在张生道来,真是呆得很,有趣得很。及到莺莺在花园中烧香,张生便"在太湖石畔墙角儿头等待,饱看他一回,"读着好笑,全无猥琐之态,活生生一个痴情种。

再说莺莺姐姐,也很有意思。张生初见莺莺,只是一瞥,莺莺便转身离开,大家闺秀,当是如此,万万不能轻浮的。彼时莺莺并未留意张生,一直到花园中烧香,与张生对了首诗,佩服他的才气,那时也只是敬慕。而后孙飞虎带兵发难,崔母许亲,张生解围,才写莺莺对张生之情。事后崔母宴请张生以答谢救命之恩,这一段也很有趣,红娘云:"小姐今日起得早也。"莺莺却说"若不是惊觉人呵,犹压着秀衾卧。"我是被人吵醒,所以起这么早啊。这一段,将莺莺急切见到张生,却又羞于表露出来的情感刻画出来。

其他角色如红娘,崔母,法本,惠民等都是生动形象,个性鲜明,这里就不具体讲了。再来说说金圣叹的评语,那也是有趣得很,虽说评语过多了一些,但确实评得好,评得妙。"今夜凄凉有四星,他不偢人待怎生!"读这后一句七字,"悄然废书而卧者三四日,不茶不饭,不言不语,如石沉海,如火灭尽者,皆此七字勾魂摄魄之气力也。"说这《西厢记》该当扫地读之,不得存一点尘于胸中;焚香读之,期鬼神之通;对雪对花读之。古人读书,真是有腔调。

初读元曲,是李元洛的《元曲之旅》一书,算是启蒙了,后来又读了几本介绍性的读物,关汉卿的《窦娥冤》是我看的第一部杂剧,写得也是好,对元曲自由大胆的行文风格很是喜欢。有元一代,文人地位不高,但创作环境倒是自由,因而元曲这一艺术形式非常通俗,在当时应该算作是"流行歌曲"吧。

我印象最深的是关汉卿的一曲《不伏老》,很有韵律感,个性十足。"我是个蒸不烂、煮不熟、捶不匾、炒不爆响当当一粒铜豌豆,恁子弟每谁教你钻入他锄不断、斫不下、解不开、顿不脱慢腾腾千层锦套头。我玩的是梁园月,饮的是东京酒,赏的是洛阳花,攀的是章台柳。我也会围棋、会蹴踘、会打围、会插科、会歌舞、会吹弹、会咽作、会吟诗、会双陆。你便是落了我牙、歪了我嘴、瘸了我腿、折了我手,天赐与我这几般儿歹症候,尚兀自不肯休。则除是阎王亲自唤,神鬼自来勾,三魂归地府,七魄丧冥幽,天那,那其间才不向烟花路儿上走!"

相较于唐诗宋词这类阳春白雪,更多了几分下里巴人的畅快!可惜对于"元曲"这一艺术形式,世人知之者甚少,真是可惜!最出名的大概是马致远的那首"天净沙·秋思"了,属于散曲。记得在欢乐颂里,有一处便是讲奇点与安迪聊元曲,不知看过这部剧的有没有印象。

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篇三】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爱情,自古以来就是一种隐晦却又炽热的感情,无论封建礼教如何压制,爱情终归是爱情,无非是由内而生的爱慕之意顺其自然地发展为一往情深,无所止。而在众多的爱情故事里,《西厢记》中所描写的莺生之恋无疑是一颗璀璨的明珠。

在《西厢记》这本杂剧里,王实甫的功绩绝不止是将讲唱文学改变成了代言体的戏剧,使崔莺莺与张生的爱情故事在崭新的艺术形式里获得了新的生存基地。王实甫充满创新精神地使崔张故事各方面都趋于完美,符合大众的审美观点,从而具有了从《莺莺传》到《董西厢》、一系列歌咏崔张故事的作品,所不可比拟的生命力。

“永老无离别,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这是《西厢记》主题思想的点睛之笔,不仅张君瑞与崔莺莺应当成为夫妇,也不限于《董西厢》里所说的“从古至今,自是佳人,合配才子”,而是愿“普天下”的有情人,都毫无例外地应当成为眷属。莺莺与张生从佛殿初遇时起,就开始了感情的交流,经过月夜联吟、斋堂互视,就更加深了这种感情,由最初的互有好感,发展到倾心爱悦。张生对莺莺从一开始就爱慕的神魂颠倒,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刚刚的打个照面,风魔了张解元”,而莺莺说:“自见了张生,神魂荡漾,情思不快,茶饭少进。”从一开始的一见倾心,到了普救兵乱、白马解围时,这种感情就已经发展到难解难分的程度,莺莺在白马解围后满以为婚事将成,不禁吐露真情:“我相思为他,他相思为我,从今后两下里相思都较可。”可如果不能成合,岂不就明明白白地成了:“我相思为他,他相思为我,从今后两下里相思难较可”吗?然而,老夫人当下就反对二人的爱情:“俺三辈儿不招白衣女婿”,并提出要张生进京赶考,如果他不去或者落第就甭想得到莺莺。封建家长制鄙弃的是爱情,可男女主人公所重的是爱情,剧作家所肯定的、支持的也是爱情。

那么爱情是抽象的吗?当然不是。爱情作为男女之间互相爱慕、互相吸引的感情,从来都是具体的内容。张生眼里的莺莺是:“比着那月殿里嫦娥也恁般撑”,“佳人才思,俺莺莺世间无二”,“那语句轻,音律轻,小名儿不枉了唤莺莺”。而莺莺说张生:“想着文章士,旖旎人。他脸儿清秀身儿俊,性儿温和情儿顺,不由人口儿里念心儿里印。学得来一天星斗焕文章,不枉了十年窗下无人问。”他们俩敢于追求幸福美好的生活,敢于逾越封建礼教的清规戒律,如此惺惺相惜,也是爱情的思想基础。爱情是美好的,既然有情人应当终成眷属,那么当有情人不能成为眷属的时候,当这种爱情收到阻挠的时候,对男女双方来说都是不幸。这种痛苦是如此缠绵,难以排遣,甚至可以为之而生,因之而死。当老夫人赖婚的时候,张生眼看姻缘无望,竟一病不起,在这个视爱情为妖物的年代,这种情况是可耻的。莺莺虽不像张生表现的那么严重,但渴望爱情的青春之愁与百花凋零的暮春之愁,交织在一起向她袭来,只消“针线无心不待拈,脂粉香消懒去添,春恨压眉尖······”。

美丽的爱情在封建社会里是不合法的,要想得到它,就要男女通过自己的努力,进行坚韧执着的抗争,而不能坐待封建家长的“恩赐”。张生和崔莺莺不仅要同以老夫人为代表封建势力进行斗争,而且要同自身所受的封建教养和封建习性进行斗争,只有冲破重重的束缚他们的封建罗网,才能自由的享受爱情的甜蜜。莺莺和张生是这样做了的。佛殿初遇,目惹心招,是他们的第一次反叛行为;墙角联吟,以诗传情,是他们的第二次反叛行动;斋堂互视是以目送情,月夜听琴是以声传情,诗简往来则是情不可遏,在孕育着更大的反抗、叛逆行动。果然,他们迈出了最关键的一步,幽会,把这种反抗行动推上了顶峰——他们终于摆脱了封建罗网的束缚和支配,要在婚姻这个具体问题上,按照自己的意愿,自己支配自己了。结局当然是动人心魄的爱情战胜了无理可言的礼教,张生取第之后跟莺莺永远地在一起。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世间任何一种感情都要对爱情颔首低眉,顶礼膜拜。但得一个并头莲,你情我愿;且留君瑞在闺边,影儿般不离身。此谓莺莺之声,愿天下所有莺莺者,能够与君盟。

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篇四】

总是怀着敏感的心与孤寂的愁,漫步在微雨后,感时伤事;总是念着伤感的昨天与未知的明天,迷茫着,寻觅着……

遇见元稹,是在一个张扬的午后,夏雨过后的溽腻尚未完全散去,湛蓝的天空中没有一丝云朵。一个人在家里,安安静静地、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看着《唐诗校注》,尔后一首馨香淡雅的诗涌入眼眶——“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沉吟片刻,不禁怅然若失。

读这首诗,想到的一定是爱情。原以为,爱情纯粹的,没有目的,没有枷锁,有的只是流淌在耳傍心际,那亦浅亦深的爱恋。后来读《西厢记》——传世的爱情名篇——很喜欢,然而有些失望,仿佛在一刹那戳穿了我以为本该纯粹的爱情。如同梁祝化蝶般,莺莺与张生那么美丽的爱情,在一代又一代人的的解读下,俨然成了反抗封建的范本,成了忠贞不二、不为礼教所迫的爱情传奇。可我的心是小的,不想再见杨过苦等小龙女十六载的辛酸苦楚,不愿再看霍小玉赌咒发誓刚烈而死的决绝……

断断续续的,我回想着他们和她们的爱情:张爱玲遇见胡兰成,觉得自己很低很低,在尘埃里为他开出花朵;徐志摩遇见顾小曼,仿佛一场痴狂,日夜为她绘写《爱眉小扎》;陆游遇见唐琬,于沈园的一池春波,惊鸿照影而来……只是若干年后,胡兰成沦为汉奸,爱玲断然决裂;志摩随飞机陨落,空留红颜寂寞终老;陆游唐琬沈园再见,空留阕钗头凤予后人评说……于是我想起元稹和他那同样苍凉的爱情。

元稹同崔护一样,在春光和暖的赶考途中邂逅了一位佳人,也是“人面桃花相映红,”也是“眼波回转,欲说还休”,在春日明媚的阳光里,一切暧昧都有了可能,一切心动都有了延续。我安静着,等待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在故事的开端,当元稹同他的佳人流连在无边的春景,我以为他们会长久,就像西厢中莺莺和张生一样——虽然有过长亭送别的十里忧伤,最终莺莺仍是等回了衣锦还乡的张生,而后凤冠霞帔、白首终老。然而时光匆匆,再浓的情愫亦留不住春光的流逝。在他们相恋了短短一季之后,元稹为取功名,远赴长安,终将他的莺莺抛弃,空留一树桃花日日倚盼,苦对春风。

莺莺是《西厢记》的女主角,亦是《会真记》中的由王实甫“借”去的原型。而《会真记》的作者,正是元稹。元稹在离开他的莺莺之后写下了这本精简的,如他的爱情般浅薄的怅情录,追忆他最初的爱情。与《西厢记》历经坎坷有情人终成眷属不同的是,《会真记》从一开始便知是一出没有结局的爱情悲剧。张生和莺莺,终是没有在一起,不是因为封建制度的压迫,亦不是社会礼教的不容,只是不爱了。时光冲淡了一切,也包括那些与青春爱恋有关的岁月和情感。于元稹,亦是如此——三年后,腾达的元稹迎娶太子少保韦夏卿的季女韦丛,与他的莺莺,从此天涯是路人。

很久之后才忽然想到,《西厢记》或许是《会真记》童话版,固执的保留着真正爱情存在过的痕迹。岔开说去,遥想起宝玉和黛玉在暮春的落花时节共读《西厢记》的情景,这段暧昧然而纯真的爱情贯穿着整部红楼的繁华与衰败。或许曹公最初是想撮合这段“木石前盟”的,《西厢记》作为场景的出现,让我以为一切都有了转机,以为宝黛会和莺莺同张生一般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然而曹公仙逝,带走了所有的可能,空留残璧红楼。由高鹗续笔的后四十回,文笔纵是不弱,然而终失雪芹风骨。高鹗不是曹公,让人满怀宝黛爱情的期待;高鹗亦不是元稹,只留错失的爱情让人唏嘘长叹。他挥笔而就,绛珠泪尽归天,侍瑛蒙骗新娶——一部红楼,一场旧梦就在茫茫大雪里,了了真干净。或许,莺莺与张生,注定不能相守,这不仅仅只是元稹的无奈,亦是所有佳人才子们难以脱逃的梦魇。

七年后,韦丛亡故,元稹已是而立之年,再没有年少时的轻狂。同年他遇见薛涛,这个广负盛名的女校书。他和她鸿雁传书、青鸟探看,薛涛的桃花笺就着甜腻的胭脂香寄达,元稹的诗体和着墨香转送……只是这一切都已无关爱情。元稹的爱情早已随着那树零落的桃花,伴着他的莺莺去了,再无复还。他与薛涛的相遇也只是短暂的路过后,永远的别离罢了。之后,元稹开始纳妾蓄妓,如杜牧一般流连烟柳以慰苦闷。不久元稹续娶,亦是大家闺秀。

有人说元稹是薄情的,为了功名他舍弃他的莺莺,为仕途他迎娶韦丛,韦丛死后又同薛涛情浓意深……然而我仍小声的为元稹辩护,他或许并不是寡意的,如苏轼的一般,他多情但并不滥情。一个滥情的男子断然写不出“曾经沧海难为水”这般隽然的句子。他在韦丛死后,亦缄然多日,回首往昔,或许是有愧的吧。他黯然悼念,挥笔为诗:“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他独倚墓碑,神伤寂然,无处话凄凉。

只是我想,他是否会想起年少时欲“执子之手,与子携老”的莺莺呢?他是否会因为彼时的放手而懊恼后悔呢?然而一切都回不去了,自他选择离开,踏上长安之途开始,故事就已经结束了,他知道,她亦明了。如《西厢记》中莺莺恋恋不舍满目怆然与张生长亭作别般,元稹的莺莺亦是如此送走他,与西厢不同的是,元稹告别的,亦是他与莺莺的爱情。《西厢记》里,张生还会回来,王实甫让他铭记与莺莺的盟约,不离不弃。而对元稹和他的莺莺来说,那已是结局,最后的结局。

时光如流水般逝去,纵佳期如梦,伊人未老,将爱情丢失在历史浩瀚长河里的,又岂止元稹一人?我们伤感,然而改变不了爱情的命运。至今终于明白,纯粹的爱情或许是不存在的,只是爱情的爱情,仅仅是我们的幻想罢了。如张爱玲一般,找出祖传的铜锈斑斑的香炉,焚一炉沉香屑,凭吊元稹的西厢,凭吊元稹那曾经沧海的爱情。

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篇五】

自古以来,“情”之一字最是令人难解,幸福是它,伤心是它,多少人因为爱而不得而伤心落泪,又有多少人相爱却不能相守,当我们遇到爱情时,是该努力争取相守一生的机会,还是该在背后默默跟从着心爱之人的脚步,看着他(她)与别人相伴一生?让我们看看张君瑞是如何选择的。

普救寺的惊鸿一瞥,情根就在张君瑞的心底发了芽,一见钟情,多么美好的字眼啊,但其实我们很清楚这不过是“见色起意”,可《诗经》有言:“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自古不仅英雄爱美人,才子也是如此,男人如此,女人也如此,所以这两人可不就是“一拍即合”么,张君瑞一出“英雄救美”引起美人关注,又借助饱含绵绵情意的书信勾起美人的情思,崔莺莺这位相国千金就这样堕入了张君瑞编织的情网。

感情这东西最怕经受考验,因为它或使美好的情感瞬间支离破碎,或使美好的情感走向坚贞,幸运的是王实甫笔下的崔莺莺得到的是后者,张君瑞未曾遇见莺莺时“书剑飘零功名未遂”,遇见莺莺后在爱情的伟大作用下状元及第,不仅有了功名利禄,光耀了门楣,还成功抱得了美人归,可谓是春风得意啊。

你们以为这就是爱情最美好的样子了么?可我认为还远远不够,有人说:爱情最美好的样子是互相成就,我觉得很有道理,两个人携手走过岁月的洗礼,蜕变成更好的'自己。谁家少男少女不怀春,从我们情窦初开时起,就无数次对爱情抱有幻想,白马王子(白雪公主),高富帅(白富美),亦或是穿着白衬衣的风云学长和穿着仙女裙的校花,可当我们真正开始恋爱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找了个与理想严重不符的人,可是你却甘之如饴,享受与他相处的每时每刻,这是一种爱情,它使我们选择性“眼瞎”,情人眼里出西施,只看得到优点;还有一种爱情,感性与理性并存,学生时代是你追我赶,不断超越,出到社会是携手并进,共同前进,永远保持着一致的步调,大步向前,迈向更好的未来。前者是纯爱情,不需要做长远的考虑,只享受当下,后者掺杂着人的各种欲望,平淡之中有着沉甸甸的重量,能推着两个人不断前进,互相成就或许看起来艰难,但当我们老了,一定会感谢当初负重前行的自己,因为人的一生中,爱情是前奏,生活才是主旋律。

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篇六】

《西厢记》直接切入生活本身,来描绘青年男女对自由的爱情的渴望,情与欲的不可遏制和正当合理,以及青年人的生活愿望与出于势利考虑的家长意志之间的冲突。

如一开场莺莺所唱的一段《赏花时幺篇》:“可正是人值残春蒲郡东,门掩重关萧寺中。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写出了生活在压抑中的女性的青春苦闷和莫名的惆怅,在这背后,则存在着她那非出于己愿的婚约的阴影。而张生初见莺莺时所唱的一段《元和令》:“颠不剌的见了万千,似这般可喜娘的庞儿罕曾见。只教人眼花撩乱口难言,魂灵儿飞在半天。他那里尽人调戏亸着香肩,只将花笑捻。”更是非常直率甚至是放肆地表述了男子对于美丽女性出于天然的渴望与倾慕,以及女子对这种渴慕的自然回应。作者以舞台上的胜利,给仍然生活在压抑中的人们以一种心理的满足。表达了“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美好愿望;从而对封建道德教条的某些方面造成有力的冲击。

《西厢记》剧情上关目的布置巧妙,写得波澜起伏,矛盾冲突环环相扣,山重水复、萦回曲折的复杂情节,是一般短篇杂剧不可能具有的。它不仅使得故事富于变化、情趣浓厚,而且经过不断的磨难,使得主人公的爱情不断得到强化和淋漓尽致的表现。以很高的艺术水平来展现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使得它格外动人。

剧中主要人物张生、崔莺莺、红娘,各自都有鲜明的个性,而且彼此衬托,相映成辉;在这部多本的杂剧中,各本由不同的人物主唱,有时一本中有几个人的唱,这也为通过剧中人物的抒情塑造形象提供了便利。

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篇七】

古往今来,最真的是亲情,最深的是友情,最琢磨不透的是爱情。

爱情对我们来说是陌生的,更是遥不可及。但是王仕普的《明月三五夜》让我明白了他对爱情的诠释,也让我知道了一对年轻男女的憨直之爱。我钦佩他们敢于反对封建势力。

刚看《西厢记》的时候只是个假名,元杂剧大结局。看完之后,我后悔了。我觉得无聊,不想再读一遍,就扔在一边了。后来收拾的时候发现了这本书,心血来潮就开始看。看完之后,我得出一个道理——。什么是好书,什么是耐久书。

这本书修辞华丽,情节生动,文笔细腻,让人爱不释手。亭子的告别,属于我最爱的。歌曲多愁善感,优美动听,语气婉转动听。把盈盈的哀怨和恨意表现到极致,让全文充满一种淡淡的说不出的哀怨。

此折主要描写盈盈告别张生时的情景,以及离别后的焦灼感。这个折不仅好看,还借了很多曲子。“蓝天,黄花,西风紧,北雁南飞。黎明来临,霜林中谁醉?总是泪流满面。”堪称其中最重要的作品。

前四句一句一景,巧妙地利用秋景营造出一种萧瑟的氛围,凸显了盈盈复杂的内心世界。两个问答下来,风景深深地脱离了人的主观色彩,磨砂的叶子如痴如醉。其实是脱离人的血液的。这两句话既说明了时间和季节,又刻画了盈盈含泪的眼神,使离别更加伤感,从而表现出一个多情女子的形象。

古往今来,不止一个崔莺莺,众所周知的梁山伯和祝英台至死不渝的爱情,还有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的故事。他们不怕封建势力的迫害,敢于反抗,因为他们想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们应该学习他们执着的信念和不懈的精神,为他们的梦想和抱负而奋斗。至于感情,我们还没到享受的年龄。

 

西厢记读后感大学1500字【篇八】

《西厢记》的情节如今看来不过才子佳人,终成眷属。若非王实甫文才出众,人物刻画细腻入微,跃然纸上,此类题材极易沦为浓词艳曲,附庸风雅之流。中国人的情感历来含蓄隐忍,决不可能如希腊艺术中“我欲火中烧,如痴如狂”那般纵情恣意。在正统儒家思想一统天下的时代,一曲西厢唱醒了多少对真挚爱情的强烈渴望。提及《西厢记》,必不可不提《莺莺传》。一个团圆美满,一个始乱终弃。虽则人人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但毕竟《莺莺传》的结局更趋于真实。

《西厢记》的大团圆是中国文人永远的才子佳人梦,它存在于童年时代泛黄的小人书里,在爷爷随口哼唱的古戏里,在敲锣打鼓,纷纷嚷嚷的闹剧里,却偏偏不在多情才子的薄情浅意里。张生是否为元稹,莺莺是否为其“曾经沧海难为水”的有情人,我自无暇追问。只是中国文人惯以多情自居,在爱情面前信誓旦旦,激情荡漾,而最终在世俗盛名之下大多不过是当年的风流韵事化做如今的浅斟低唱。想那“情切切,意绵绵”,想那“别后相思隔烟水”,想那高楼红袖,碧玉红笺,都果然如过眼云烟,浮华似梦。

而我总以为,只要曾经有情,不论多久多远,总能在记忆中存留一抹,或深或浅,或不甘或释然,或念念不忘,或故作烟消云散,某时某地恍惚追忆,只能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而已。《莺莺传》中张生一句“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将可怜的爱情贬为淫邪妖魔。而莺莺一纸断肠书哭尽多少绝别之痛“自去秋已来,常忽忽如有所失,于喧哗之下,或勉为语笑,闲宵自处,无不泪零。乃至梦寝之间,亦多感咽……临纸呜咽,情不能申。千万珍重!珍重千万!”人生难得真性情,情切至此,痛断前缘也要清清楚楚,两不相欠。

转念思之,多情薄意自然不能完全责备才子文人。中国传统观念中男儿志在四方,心怀天下。儿女情长不过是人生一时的华筵。女人只是古代文人墨客失意之时的寄托,爱情并非两个平等个体生命的互补,而是人生一时之需。

于是,杜牧自然可以青楼薄幸,元稹自可遗忘当年深情。课上老先生提及古今中外文人情事,众人莫不失笑,心里却是莫名的悲凉。世人除少数大善大恶者外,谁比谁又能善良多少,卑劣多少?又有几个人可以如沈从文那样骄傲地说“我这一生中,行过许多路,走过许多桥,看过许多云,喝过许多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世事多变故,芸芸众生又惧怕孤苦,有人用名利填满生活,花花世界,游走一场便已洋洋自得。而有人必要心有所求,爱其所爱才能感觉幸福。望遍红尘,人人都可怜地追寻着,努力着,只是所要之物不同而已。我所理解的爱情应该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彼此明了对方所有的缺点和不完美,却就是那样无法分离,心里的包容和呵护是给属于自己生命的一个人。简简单单,嬉笑怒骂,朝朝暮暮,油盐酱醋。“早晨醒来,亲吻枕边爱人的脸。推开窗户,看到树叶上闪烁的阳光。这是生,再无其他”。在这个纷乱肮脏的世界里,有一个你爱的人,为他(她)甘心历尽所有生计之苦,就这样晃晃悠悠,一起变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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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你写读后感: 高尔基小说《童年》读后感1500字 月度范文精选”,欢迎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本学期通过中外教育名著导读的课程,我读了不少教育名著,《童年的秘密》是的第二次读,体会比第一次更深了一层。

爱是人类永恒的话题,蒙台梭利关于爱的理解是:爱不是原因,而是结果,它的动力就是本能,是生命的创造力量,在创造过程中,他产生了爱,这种爱充满了儿童的意识。

蒙台梭利把爱看成是一种创造性的本能,使儿童能以一种敏锐和热情的方式去观察它所处的环境中的那些特征。爱能使我们对他人不注意的事物产生敏感,儿童的智慧能够看到成年人视而不见的东西。这一点对成人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因为他们缺乏儿童的那种活力。在成人眼里,儿童热中于一些琐碎的、毫无用处的事物,他们为此感到不可理喻。因为他们不理解儿童的这种爱。当一个孩子发现桌布歪了,他就会想到桌布应该怎么铺,并且调动他的所以热情,慢慢地试图把它弄平整。对这个孩子来说,这是一种令他狂喜的行为。我们也许会认为,孩子的这种行为是多么的幼稚。但或许,这正体现了我们对儿童的不理解。

早晨,儿童进去唤醒他的父母,这是一件极讨厌的事情。但是,如果不是爱,还有什么东西会促使一个儿童一醒过来就去寻找他的父母呢?父母住在那个房间也许仍然是暗的,门紧闭着,以致黎明的霞光并没有打扰这两位睡眠者。儿童来了并触摸他的父母,父母抱怨道:我们已经跟你讲过多少次了,不要早晨一早就来叫醒我们?儿童回答说:我并没有叫醒你们,我只是要给你们一个吻。我想任何父母听到这样的话都会给孩子一个吻。

圣保罗说:爱是恒久忍耐、使仁慈、爱是不嫉妒,不干羞耻的事,不自矜;爱是不起野心,不为自利,不易起怒,不做恶事,喜欢真理,正义,凡事相信,凡事期望,凡事忍耐。

这些事实是对内心世界的描绘,这使人油然想起童年的特征,想起童年吸收的心理,它爱一切吸收一切,并使其在未来的成年人中得到体会。爱是降生于世界上每一个儿童的禀赋,要是儿童爱的潜能得以发挥,或者其全部价值都得以发展,我们就会取得无法计量的成就。

读了《爱的智慧》一文,使我感触颇深,也使我联想到了教学工作中,对学生的爱与严。其实,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应深入细致地了解学生,真心实意地关心学生,充分尊重、信任学生,严格地要求学生等。老师对学生的爱不同于父母对子女的天然之爱,它蕴含更多的社会内容,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老师的爱不仅是个人之间的一种态度,一种积极的肯定情感,它还是一种评价。老师对学生的态度常常反映学生所在集体,甚至是社会对他的某种评价。

一个聪明的教师能引导学生去观察生活中最主要的和最美好的事物并获得欢乐和满足,使他们不至于把时间和精力耗费在无益的事物上;一个聪明的教师能进行幼儿个人的心理观察,并大致估计各种刺激保持幼儿注意力的长短;一个聪明的教师能既关心幼儿的身体发展,又关心幼儿的智力发展和道德的进步。

在传统教育方法下,儿童像被钉子固定的蝴蝶标本一样,尽管张开着他们的翅膀,然而这种翅膀已经失去了作用。,教师应该是一个被动的观察者,而不是一个主动施加影响的观察者。对幼儿的观察,应该是一本教师手册,是一本鼓舞教师行动的书,是一本想成为一个真正教育者的人,必须仔细阅读和深入研究的书。

由于时间关系我没有把书详详细细地看下来,只读了我最欣赏的部分。我想《童年的秘密》以及其他一些教育名著,将来还值得我们好好研读,比如,《德国教师培养指南》、《雄辩术原理》(又名《论演说家的教育》)、《颜氏教训》、《忏悔录》、《爱弥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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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都知道读一本好书是非常重要的,想要在书中获得知识读经典书籍作品就很有必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2022读后感推荐 读遇见未知的自己读后感最新模板”,敬请阅读,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最早是在王仁义老师推荐下读的张德芬的《遇见未知的自己》,那是在2017年刚入职,我用了两个月读完这本书。说实话,当时我对这本书没有什么特别的、有形的、可以说得清的感受,只是觉得自己在生活中比以前平和了,遇事不再像从前一样急了。我再次读了《遇见未知的自己》这本书,这次对于这本书我有了更深的感受。

每个人在刚刚出生时,都拥有喜悦、和平的心境,偶尔会有情绪,会哭会闹,可是情绪来得快走得也快,不久又会回到喜悦的状态。这就是我们最初的模样,是我们最真实的自我。没有吃过冰激凌的孩子不会留恋冰激凌的甜蜜,正是因为我们曾经喜悦满足,长大后就不停的抓取外在的事物,摆到自己面前,试图让自己快乐满足。然而我们的心就像一系列同心圆,我们的真我是最中间的那个圆,而身份、情绪等等,是外面的同心圆,将我们与真我的喜悦平和层层隔离。我们太执着于外物,反而远离了真正的快乐。

其实我觉得错不在于我们追求外物,而是不要过于追求。太执着于外物,对事物就会起分别心,对于那些我们认为极好的就有了强烈的欲望,将自己的情感全然寄托在外物上,患得患失,找不到真正的喜悦、和平,也看不到生命的丰满充盈。

我们应该学会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感受生命的重心,有强烈的方向感,因为真正的幸福,来源于对生命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从这个意义上说,是不是思考、孤独、痛苦、彷徨、坚持、执著就是获得人生幸福的必由之路?只不过,要有技巧,能够使自己在恰当的时候,陷入沉思,感受孤独;又可以在恰当的时候,打开心怀,投入生活,变得真正的喜悦、和平。

这篇读后感,我只是摘取了书中使我感触最深的三句话谈了一些我自己的浅显感受。《遇见未知的自己》告诉我,我应该时不时地给自己一个机会,让自己和自己的内心情感交流一下,看看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自己的人生位置到底在哪里。我觉得这本书会成为我的工具书,因为书里讲的东西我现在只是领略了一丁点皮毛而已,而生活还会继续下去,在生活中我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我会随时翻开这本书,在书中去寻求应对的方法,解决的途径,关键是我应该抱有的人生态度。我要学着去拥抱世界,接纳外界的不完美,也接纳自己的不完美。我要试着看开看淡一切,学着清心,静心,修心,做个小小的真我!

最新读后感: 《高老头》读后感一篇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最新读后感: 《高老头》读后感一篇”,供大家收藏参考,希望能提供一些帮助。

《高老头》这本书我早就听说过,并且像一块磁石深深地吸引着我。趁寒假期间,我领略了巴尔扎克那优美的文采——《高老头》。

看完《高老头》这本书后,我不禁潸然泪下。这本书使我深深感觉到资本主义社会那种人情的淡薄,当时人们唯一的追求就是金钱和权利,而此书中的主人公高里奥就是最大的受害者。他原本是一个精明的面条商,赚了不少钱,成了当地的名人。他有两个女儿,由于妻子过早的去世了,他对两个女儿疼爱有加,甚至到了溺爱的程度。而正是这种过分的溺爱成了杯具的导火线,正是他畸形的爱使他不但没得到女儿的爱,还招来了她们的恨,甚至连他驾鹤西去的时候也没有见到他心爱的两个宝贝女儿。

他那两个女儿一个选择了金钱——嫁给了银行家,一个选择了地位——嫁给了一位男爵。她们虽然所选的路不一样,但都是上流社会,也同时放弃了父亲——深爱着他们的父亲!她们仅有在最困难的时候才会想到父亲,他们只需要一句花言巧语,高老头就会顺其自然地把钱交到她们那双肮脏的手中。读到那里,我总会觉得高老头太傻了,会轻信于他那两个人面兽心的女儿。

高老头在临死前明白了一句话:“金钱能够买到一切,包括女儿。”我觉得他真可悲,就算金钱能够买到女儿,可是用金钱换来的亲情是廉价的。如果亲情能够用金钱来衡量的话,那“亲情”这个词语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那种和在街上认识的人有什么区别呢?高老头在临死前领悟这样的一句话,难道他的女儿不会感到惭愧羞耻吗?最终,他的两个女儿没了父亲的庇佑,没有了欢乐和一切,这也算是她们罪有应得。高老头需要用金钱去维持父女之情,这样的父亲是可悲的,但他为女儿付出的一切,不得不承认他是个伟大、值得敬佩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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