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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与地坛的心得感悟汇总(6篇)

发表时间:2022-07-08

中小学生读我与地坛读后感。

史铁生先生在《我与地坛》里有一句话:雪地和月光,安静得也似非凡。地坛是史铁生先生的归宿,在我们读者眼里,它也终将成为我们的归宿。你在读完《我与地坛》之后有没有什么想写的感悟呢?请您阅读读书笔记吧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读我与地坛的心得感悟》,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读我与地坛的心得感悟【篇一】

在我看来,这篇文章是作者发给人生的一封感谢信,他试图通过这次写作来回顾自己以往的生活,尤其是双腿残废之后,那段艰难的岁月,陪伴他的人或物。作者是幸运的人,当时的情景很容易就可以联想到,二十出头的青年,意气风发,正是大展才华,挥洒青春的年纪,就这样瘫了,出行不方便那到是次要,而在内心的愤慨与寂寥是常人无法体会的,于是他暴戾,阴郁。

然而,他的头脑还是清醒的,他努力的克制自己,于是他遇到了地坛,也可以说是地坛找到了他,亘古不变的景象转化为内心的震撼,遍地的萧条,却让内心孤独的他找到了心灵的家园,于是他爱上了这里,这里的一切仿佛是专门为他设计的,宁静,空旷,没有人来打搅,他可以静静的坐在那,抑或看书抑或发呆,于是,先前的躁动便被地坛这宽宏的大气所吞噬,可以说,这使心灵的沉淀。

可叹的是,作者忘记了,他不是弃儿,在他痛苦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比他更痛苦,那就是他的母亲,年轻却饱受苦难的儿子,行动不方便,内心暴动,烦躁,却偏偏一个人去了那荒芜的地坛,作为母亲,怎能不担心,但只能待在房间干等,内心的煎熬却在激烈的进行,她没有错,但此刻却在默默忍受儿子给自己的惩罚,母爱是宽容的,儿子的安全才是她现在最担心的。

回忆过往,当年那个自暴自弃的少年已经长大,于是他缅怀着那段时光,在那艰难岁月中对生命的理解,以及母亲给予的关爱与启发,地坛里他自省,弥漫着浓郁的人生况味,但那只说明过去,现在,作者有了自己的理解:幸福之路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

读我与地坛的心得感悟【篇二】

在高中高一课文中《我与地坛》是自读课文,老师只说要自己看几遍,而我也只是为了应付任务囤囵吞枣一目十行而过。看完后觉得没意思,题目与文章表达不一样,也找不出表达宗旨,索性放置一边不予理之,慢慢地也就淡忘了。后来,一直到了高三,最后一个学期,语文老师总强调素材作文高分源于课本特别是高中我们所学过的课文,例如朱自清的《荷塘月色》、《背影》、史铁生的《我与地坛》等等这些。老师的一席话使我恍惚,史铁生?我与地坛?熟悉陌生交织的作者和作品,带着还来得急的心情翻出高一课本,怀着好奇与忐忑认真再读。

不知是因为年龄的增长心智成熟还是为了作文高分,当我认真读完后心里久久不能平复。该怎么说呢,在课文备注里写着史铁生21岁双腿瘫痪,精神接近崩溃,于是就和离家咫尺的地坛结下了不解之缘。而地坛就像一位饱经风霜的老母亲,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一个残缺的人,最不能忍受的或许就是别人对他伤口撒盐。史铁生也一样,看到时间就像看到自己的背影,看到蚂蚁在爬感觉自己就像个废人连蚂蚁都不如。第一时间我与地坛我分不清是怎样,也不明白地坛和母亲有说没关系?后来渐渐的明白了,是什么让史铁生从悲观漠然的态度到赞叹生命呢?对,是地坛,是大地的母亲。对待生命生要好好着,死要安安静静的。史铁生给我们的是生命的洗礼,灵魂造就。

在史铁生认为,地坛虽荒芜却没有衰败,就像他自己一样。他母亲说,也好给他个僻静的地方自己舔舐伤口,思索自己的命运,思索人生的价值。或许是亲情又一次给了他对生命的感悟,是他母亲再一次给了他生要好好的勇气。

“每一个有激情的演员都难免是一个人质。每一个懂得欣赏的观众都巧妙地粉碎了一场阴谋。每一个乏味的演员都是因为他老以为这戏剧与自己无关。每一个倒霉的观众都是因为他总是坐得离舞台太近了。”说实在我看到这心在隐隐作痛,各种原因特殊环境让他把生命看透,而留给我们的更多是鼓舞心灵的良剂。生命是什么,为自己而活。在不经意间我看到一则新闻是说深圳中学一同学看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心灵受到震撼走出了车祸的阴影,是啊,我们该感谢更该铭记史铁生的精神和力量,不仅影响了整个文学作坛还填补了每一个创伤的心灵继而又充实了每个生命。

”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想过之看我安心多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怕。“在荒芜的地坛思索,并怀念着母亲的种种看到我独自一人的黯然伤神母亲悄悄落泪轻轻离开的背影。这就是我与地坛,血泪交织,感悟生命。

放飞梦想,感悟生命。史铁生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他体验到的是生命的苦难,表达出的却是存在的明朗和欢乐,他睿智的言辞,照亮的反而是我们日益幽暗的内心!

读我与地坛的心得感悟【篇三】

《我与地坛》是一位身残者在一座废弃的古园中对自己所见到的人生百态所发出的感悟、思索。作者以地坛作为寄托自己情感与发泄情感的地方,同时也是思考人生的佳境。

由于作者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体验到了更多的人生的痛苦,但他依然在命运中挣扎时,找到了一片古园,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深刻地感受每一个季节的特点,体会每种人生的价值。

他思考了死与生。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古园依旧是古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当我们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地了,应理去心中的一丝杂绪,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思考人生是每个人的必备之路,不同的人,思索的结果、内容不一。

史铁生不仅思考着自己的逆境,他还在思考自己的亲人所受的痛。“时间能证明一切”,作者始初并没考虑到母亲所感到的痛苦,只沉浸在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他感知到母亲的忐忑与无奈。与此同时,也鸣响了我心中的警钟,母亲对孩子的爱意志坚韧、毫不张扬,而我妈妈正顽强地与病魔抵抗,同时还要承受不成器的我给她带来的巨大痛苦。我应庆幸我母亲还在,我有机会能让妈妈摆脱苦恼,并且除去我那一丝倔强与羞涩,不至于到时后悔莫及。因此,我感谢史铁生的经历警醒了我。

在课本未节选的部分中,还有作者从各个方面诠释所感受到的春夏秋冬;在园中曾经出现的人们及对他们人生的思索;对逆境人生的理解,差距是必然的;作者对自己的生涯理解;许多美好的事物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人生是如此复杂但却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作者在十五年的思考中,逐渐成熟,认识更清晰,从失落、烦躁转变为稳重、深情。

如此大千世界,还需一片净地,细细地品味人生。

 

读我与地坛的心得感悟【篇四】

我认为史铁生先生的创作灵感以及他写作道路上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他的病痛。他终年被禁锢在轮椅上,行万里路是做不到了,那就读万卷书;无法使自己的物质世界变得富饶,那就让自己的心灵花园走向美好。他比一般人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让心灵在天地间挟飞仙以遨游,用更深沉的目光去审视世间万物,向另一个世界眺望,在黑夜的宁静中回忆白昼的喧嚣,在死亡的归途上小酌生命的悲欢离合。

史铁生先生所有的文章肯定都是在轮椅上完成的,但文中的他很少坐在轮椅上,要么是重回儿时重品历史百味,要么是憧憬未来重新生机勃勃。这么说他在生活中好像只是沉浸在过去或不着边际地设计下辈子。比如在《好运设计》中,他把自己设计成了一个在顶尖大学当博士生的卡尔.刘易斯,什么都是完美的。但这篇《好运设计》是他自我点醒的一个过程,因为人是不可能完美的。一个完美的系统肯定会崩坏,学会接纳自己的劣势,这便是病痛教给史铁生先生的。

史铁生先生有两篇相当长的散文是《记忆与印象》以及《记忆与印象2》。这两篇的主要内容基本上是作者脑海中的往事,挑取印象深刻的、有意义的事叙述出来,加以“大小史铁生”的评价,使作者对事物的评价有了多样性,一深刻一浅显,既不呆板,也不生涩,完全是发自肺腑,来自心底。

在《记忆与印象2》的开头,有这么两句话,我觉得值得我去琢磨:“记忆,所以是一个牢笼。印象,是牢笼以外的天空。”我从字典上发现,记忆的意思是“过去的事物保存在脑子里的印象”,这仿佛把印象分成了两个部分,一个是保存在脑子里的,一个是没保存在脑子里的。因为有或有过印象的事物肯定是见过的,见过的肯定是过往的。但字典上对于印象的解释是“感受过、接触过的事物在头脑里留下的迹象”,也就是没留下来的不叫印象。这就有些令人糊涂了。但是稍微抠一下字眼就会发现,在上文中我们解释记忆之后,解释印象之前,对印象的分类中把印象分成了两类,一部分是记忆,另一部分是被遗忘的印象。“被遗忘”并不代表它从来没来过,并且作者也说,它们只是在脑海深处深睡着,抵抗着岁月的风化,之后再突然醒来,变成平凡无奇却令人唏嘘不已的青葱岁月。而作者笔下“牢笼外的天空”,也正是这些人生中的美好岁月。

年少气盛的我们总以为一路的飞奔向太阳才无愧于生命,这没有错,我们也需要那股冲劲。但总会有东西阻挡你,或是一块绊脚石,或是一面看起来无法逾越的高墙。如果短时间内无法翻跃,别不知所措,也别硬碰硬,那就静下心来好好整理整理被风吹乱的衣襟,欣赏一下拂上身的露珠,回望曾洒在你身上的盈盈露珠,用心灵看穿这阴霾。最后,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睁开眼,又是一条通天大道。

读我与地坛的心得感悟【篇五】

或许是对这位正值壮年,本应大展宏图,却突遭双腿瘫痪打击,但用文字记录下自己的痛苦、迷茫甚至绝望的作家的好奇与同情,我一直乐于读他---史铁生的文章。

他的文章中有不少是写他的母亲。自然而然的阅读,有意无意的在他的文章中寻找契合点。一个身体走入绝境的人,在冥想和回忆中,写尽了生之曲折。

最先接触到的是他的《我与地坛》。名字虽看似与地坛有关,但更多得是写他的母亲。在他失去双腿的那段时间,他郁闷、逃避、心灰意冷,终日独自一人推着轮椅到地坛去,在老树下或荒草边或颓墙边默坐、呆想。然而这却给母亲出了一个难题。她知道他心里的苦闷,知道不该阻止他出去走走,但她又担心他。有时,史铁生在园子里呆得太久了,母亲就会来找他。对于他的出行,母亲无时无刻不在惊恐担忧,正如作者所说“许多年以后,我才渐渐明白,母亲这是在自我安慰,自我祷告。是给我的暗示,是恳求与嘱咐。只是在她猝然长逝以后,我才有余暇设想,当我不在家的那些漫长时间,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安,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对于史铁生的母亲来说,她有一个长到二十几岁忽然瘫痪的儿子。她情愿把痛苦加注在她自己身上。她小心翼翼的顾忌着史铁生悲痛的心,即使那时的她正身患肝病,却更加担忧孩子的未来和他的心结。

然而就在史铁生快要撞出一条路的时候,她却忽然熬不住了,匆匆离去时只有四十九岁。直至母亲猝然长逝,史铁生才开始清醒。对于母亲,自己所表现出来的倔只留下了悔恨,没有丝毫骄傲。那时的史铁生还太年轻,他被命运冲昏了头脑,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人,殊不知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时要加倍的。而母亲在临终前,仍念叨着她那有病的儿子和还未成年的女儿。连最后一面也没有见着,只留给作者无尽的伤痛和怀念。

母亲的去世,也许是史铁生最大的遗憾。在她去世后,她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让人动容。作者所刻画的“母亲”形象深入人心,就像世上千千万万的母亲一样。我也会从中读懂史铁生的忏悔与悔恨,在生活中不留遗憾。

读我与地坛的心得感悟【篇六】

史铁生推着轮椅缓缓地进了园子。他想寻找生的理由,或者死的解脱。一个返乡的知青、一个失业的大龄青年,一个多愁善感的大脑,再加上一个高位截肢不得不依靠透析机活着的现实,史铁生的命运真是多舛!母亲悄悄地跟进了园子,落日的余辉把她慌慌张张的影子拉得悠长,满脸的焦灼终于在看到儿子的一刹那散去。她就这么怔怔地盯着儿子倔强的背影,又怕他蓦地转身发现自己,便远远地守着、藏着。地坛的风翻动着安详的落叶,轮椅的车轮轧过青青草坪,母亲瘦削的脚印散落在地坛的角角落落。一位焦急的母亲,一个雕塑般的儿子,共同凝成了一个千年的守望。一天又一天,十五年的日子就这样看似平静地过去了。这便是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中描述的一幅令人难以释怀的景象。

所有的无奈和悲怆都源自一个现实:儿子在二十岁这个“最狂妄”的年纪突然截瘫了。一个满心准备迎接爱情和事业的人,却先迎来了残疾。天塌了!他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不幸的人!当时的史铁生想到了死。殊不知,儿子所有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是要加倍的,“她是怎样的心神不定,坐卧难宁,兼着一个痛苦、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面对着一天天长大、却更加孤僻内向的儿子,已经身患绝症的母亲不知度过了多少个空落的白天和不眠的黑夜。只是这一切,儿子在母亲去世后才逐渐体会。

每次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总是神情肃穆,喉咙里有个莫名的东西在来回嘀咕,胸口憋闷之极,眼泪就潸然而下,父亲的样子便清晰地浮在眼前。八年前的冬天,父亲在我“最狂妄的年纪”上猝然离世。那时,二十三岁的我刚刚走出村子独自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打拼。花花绿绿的高楼大厦在带给我新奇的同时,也挑动起了一颗早不安分的心,我精力旺盛,骑着一把破旧而快乐的单车把梦想洒遍整个城市。然而,几乎一夜之间,父亲没了,就像一座山的底座突然下沉,我心底某个巨大的东西被猛然抽走了。我不忍回忆2001年除夕那天那一刻,那一刻父亲想对我说的很多很多,但是病魔已经不容许他多说一个字。他把自己56年人生的最后一瞥留给了母亲、姐姐和我。之后,他的瞳孔便逐渐放空,一双饱经沧桑的泪眼挣扎着,却终于不听使唤地闭上了,永远地闭上了。父亲的灵魂在那一年、那一天最隆重的时刻升起、飘走,留下了全家无尽的遗憾、对未来的恐惧和对他永远的不舍。dsbj1.CoM

那些年,我因过去猖狂而生的深深自责和子欲侍而亲不待所带来的无边痛悔,几乎带走了我所有的眼泪和对未来的希望。每天下午,我总是摇摇晃晃地骑车到二环边上,找个没人的角落,坐着、站着,又坐下…… 这个世界熙熙攘攘,却没有了我的父亲!在辗转反侧的深夜、在若有所失的傍晚,父亲那白发苍苍的脸庞总是似有若无地出现,然后淡去,终于无形。史铁生写到:“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呀,迷迷糊糊我听见了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了。’”难道我的父亲也是由于受苦太多被上帝召回?他像天下所有伟大的父母一样,有着低调的自信,坚忍的意志和对儿女毫不张扬的爱。在乡下干了一辈子民办教师的他,自幼丧父,节衣缩食,养家糊口,数十年风雨交加,有几次濒临饿死的边缘。如果上帝赋予众生均等的苦难,我想他早就应该苦尽甘来、颐养天年了。他勤劳善良一生,却不想会以这样一个残酷的方式来结束人世的苦难。

为了父亲,我发誓要活出个人样来。这种念头从八年前出现到现在依然清晰可见。诚如史铁生所言,“儿子想使母亲骄傲,这心情毕竟太真实了”。我开始全面审视自己的过去和将来,对自己的不满与日俱增,逐渐进入一个狂躁奋斗的时期。我不知道以怎样的方式来“使父亲骄傲”,只是频繁地更换专业、不止一次地谋划变动工作。我无法确定现在自己慌慌张张所撞开的这条路是不是父亲所希望我走的那条路?那条路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子?是衣锦还乡的荣贵,还是家财万贯的显赫,抑或是内心的豁达、坚强以及与人为善的真诚?

时间可以冲淡一切,也可以让一切回归本真。坐在轮椅上的史铁生在母亲去世多年之后,终于明白:“我用纸笔在报刊上所撞开的那条路,并不就是母亲盼望我找到的那条路。年年月月我都到这园子里来,年年月月我都要想,母亲盼望我找到的那条路到底是什么。母亲生前没给我留下过什么隽永的哲言,或要我恪守的教诲,只是在她去世之后,她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随光阴流转,在我的印象中愈加鲜明深刻。”盘点自己的人生经历,突然发现,自己八年来的奋斗,在“使父亲骄傲”这个外衣的包裹之下,并没有完全剔除那些世俗功名的念想。唯一能够让父亲欣慰的,就是自己在生活面前所一直具有的积极姿态,和逐渐形成的坚韧、宽厚、真诚和豁达。读完书,我掩卷长思,我想那些所谓的名、所谓的利,就像地坛上空那鸽子的哨声、冗长的蝉歌和空旷的啄木鸟声一样,早就应该在时光的流淌中一起逝去了……

于是,我再一次想到了地坛。地坛的风轻轻拂过四季,轮椅上倔强羞涩的少年在内心的安宁中变得坚强无比;一位失去了父亲的儿子在悲愤的奔波中逐渐长大。古殿檐头的风铃摇个不停,可是那些受尽苦难、大爱无疆的父亲母亲们却永远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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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铁生小说我与地坛学生读后感汇总(5篇)


史铁生先生也曾陷在挫折里不能自拔,但他最后走了出来了,可以说真正能解救他的还是他自己!生与死这件事,需要一辈子去解读,因为它们每个人都有的,躲不掉。不知道你在读完《我与地坛》之后的感悟是什么?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帮大家编辑的《史铁生小说我与地坛学生读后感》,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史铁生小说我与地坛学生读后感【篇一】

世上之最美的文章,也不过在《我与地坛》前止步,三个字形容:太美啦!以前高中学语文知道,美轮美奂这个词不能用来形容文章,但是面对史铁生构筑起的《我与地坛》这座世之奇伟建筑物,我由衷的赞叹“美哉轮哉,美哉奂哉”。

如果这是散文,那么它已经达到了诗的文字起笔。如果这是散文诗,那么,它却有着像小说那样扣人心弦的吸引人的魅力,我为自己能再次拜读史铁生而悄悄庆幸了起来。

如果我的文字仅仅停留在夸奖的层面上,那么也难以说自己在史铁生这里学到了什么,难以说自己真正读进去了《我与地坛》,之所以觉得好,最深层次的是因为其中所包含和折射的哲理。这些则会成为亘古不变的科学,值得人们深深把玩。

这篇文章前半部分叙述“我”与地坛,叙述我的母亲,二者在我看来,似乎已浑然一物,地坛像母亲,母亲也像地坛,这些出身的刻画,让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对,我今天便要给妈妈打个电话。

而后,在文章后半段,论及了死,论及了活,论及了为什么坐着要写作。以小学的语文水平来看,逻辑性很强,但是以一个人一颗心的角度来说,写的一点逻辑性没有,竟全是震撼。我们眺望未来,看着那蹲守在某个时间点的死期,不管是十年,二十年,三十年,都会在我与地坛这段中悟出点人生方向,然后起航。

最后文章又谈到了三种死亡方式,孩子老人和情侣,这种死之心态,被史铁生仔细的勾勒和形象化,使得我开始觉得,作家成为了一种令人生畏的角色,他们在自己的文章中扮演这各色各样的人,扮演着整个社会,描述着各色人等的心理,一旦与之交往,自己便一丝不挂的站在他们眼前,岂不是让人内心感觉有些发怵吗?

合上史铁生,合上了一个社会,一个世界。

我荡漾在那个社会里,久久的回味着......

史铁生小说我与地坛学生读后感【篇二】

在高中高一课文中《我与地坛》是自读课文,老师只说要自己看几遍,而我也只是为了应付任务囤囵吞枣一目十行而过。看完后觉得没意思,题目与文章表达不一样,也找不出表达宗旨,索性放置一边不予理之,慢慢地也就淡忘了。后来,一直到了高三,最后一个学期,语文老师总强调素材作文高分源于课本特别是高中我们所学过的课文,例如朱自清的《荷塘月色》、《背影》、史铁生的《我与地坛》等等这些。老师的一席话使我恍惚,史铁生?我与地坛?熟悉陌生交织的作者和作品,带着还来得急的心情翻出高一课本,怀着好奇与忐忑认真再读。

不知是因为年龄的增长心智成熟还是为了作文高分,当我认真读完后心里久久不能平复。该怎么说呢,在课文备注里写着史铁生21岁双腿瘫痪,精神接近崩溃,于是就和离家咫尺的地坛结下了不解之缘。而地坛就像一位饱经风霜的老母亲,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一个残缺的人,最不能忍受的或许就是别人对他伤口撒盐。史铁生也一样,看到时间就像看到自己的背影,看到蚂蚁在爬感觉自己就像个废人连蚂蚁都不如。第一时间我与地坛我分不清是怎样,也不明白地坛和母亲有说没关系?后来渐渐的明白了,是什么让史铁生从悲观漠然的态度到赞叹生命呢?对,是地坛,是大地的母亲。对待生命生要好好着,死要安安静静的。史铁生给我们的是生命的洗礼,灵魂造就。

在史铁生认为,地坛虽荒芜却没有衰败,就像他自己一样。他母亲说,也好给他个僻静的地方自己舔舐伤口,思索自己的命运,思索人生的价值。或许是亲情又一次给了他对生命的感悟,是他母亲再一次给了他生要好好的勇气。

“每一个有激情的演员都难免是一个人质。每一个懂得欣赏的观众都巧妙地粉碎了一场阴谋。每一个乏味的演员都是因为他老以为这戏剧与自己无关。每一个倒霉的观众都是因为他总是坐得离舞台太近了。”说实在我看到这心在隐隐作痛,各种原因特殊环境让他把生命看透,而留给我们的更多是鼓舞心灵的良剂。生命是什么,为自己而活。在不经意间我看到一则新闻是说深圳中学一同学看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心灵受到震撼走出了车祸的阴影,是啊,我们该感谢更该铭记史铁生的精神和力量,不仅影响了整个文学作坛还填补了每一个创伤的心灵继而又充实了每个生命。

”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想过之看我安心多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怕。“在荒芜的地坛思索,并怀念着母亲的种种看到我独自一人的黯然伤神母亲悄悄落泪轻轻离开的背影。这就是我与地坛,血泪交织,感悟生命。

放飞梦想,感悟生命。史铁生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他体验到的是生命的苦难,表达出的却是存在的明朗和欢乐,他睿智的言辞,照亮的反而是我们日益幽暗的内心!

史铁生小说我与地坛学生读后感【篇三】

“最后的练习是沿悬崖行走,梦里我听见,灵魂像一只飞虻在窗户那儿嗡嗡作响,在颤动的阳光里边舞边唱,眺望就是回想。”似是于恍惚之间,白日唯唯诺诺地隐去,夜色张牙舞爪着降临。此时,夜黑暗得无比苍凉。二十一岁便瘫痪在轮椅之上,这样的史铁生也许不幸,但幸好,他还有地坛。这一生,便有了寄托之所。

那是第一次,一个孤独的灵魂与一个孤独的荒园碰撞。史铁生先生,二十一岁那年进了医院,没有死却再也不能站立行走,对未来充满恐惧又怀着希望。地坛,一段孤寂的历史,历经四百多年的风霜,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被剥蚀,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已经褪淡,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

这两者的相遇似乎有些宿命的味道:地坛似乎是专为史铁生而设,为他历经了这四百年的孤独,为这样一个失魂落魄的人准备好了这一切。让史铁生能在其中或呆坐,或呆想,可以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

这么一个长满荒草的废殿颓檐,仿佛一只温柔的大手,从先生的痛楚之处轻轻绕过,细细触摸,滋润平每一条皱褶,而后带来了澄明的希望。这地坛里又最纯澈的自然之景,有相依相偎的夫妻二人,有热爱唱歌的小伙子,有漂亮却弱智的女孩和守护着她的哥哥。当一份孤独与另一份孤独相逢,两份孤独的相依相偎,让结果却变得温暖起来。可是究竟是什么让地坛有了如此力量,将一个二十一岁高位截瘫的小伙子哺育成了一代大家?

然后,先生写道“我想那就不必去地坛中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我终于找到了答案,先生所说的“我与地坛”绝非那样一个荒芜破落的古建筑群,或者说绝不仅仅是那样。地坛,该是先生心中的地坛。史铁生参悟了地坛上的每一寸景物,以轮椅上的坐姿,谛听亘古不变的古柏诉说生命之渺小,苦痛之微不足道;仰望盘醒的燕蝶,诉说生命的奇妙。凝视残垣断瓦,看它们展示历史的风尘与博大。从它们这幼小却伟大而神性的景物中,先生有所明悟,构造出自己心中的地坛,豁然开朗。当人的心胸如地坛般宽阔,所有的痛苦一定无处遁形。

万幸,他还有母亲,有着世上最博大的关怀和爱。

一个长到二十一岁忽然瘫痪的儿子——她惟一的儿子,这样的母亲注定是最艰难的母亲,可这样的绝境恰恰练就了最刚强的母亲。为了治好儿子残疾的腿,她四处奔波,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弄来些稀奇古怪的药。吃洗喝敷熏灸,她虔诚地抱着希望“再试一次”“又是再试一次”。为了给儿子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她跑遍各处机关,陪进笑颜,卑躬屈膝,还有顾及和忍受儿子不定时的歇斯底里。她最担心的该是儿子的心理状态,当儿子不在家时,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安,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当儿子逾期未归时,她又怎样焦躁地找寻着,正应了那一句“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她若知儿子为了她那句“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有多勇敢,多顽强,也一定会万分欣慰吧。

至少,先生还有梦想,有矢志不移的信仰。他写道:“凭心神去追回被冷淡的梦想,风吹雨洒,会看见天堂尚远,而梦想未变”。

不错的,天堂尚远,而梦想未变。于是,他开始坚持,开始沉淀,于是,他振作精神,执起笔来撞开一条生路——一条救赎之路。愈沉淀,愈是清明澄澈,仿佛原本急不可耐的生命是一杯混入了泥沙的水,可只要将其静置,泥石沙硕便会一点一点地沉入杯底,最终得到的是上层一尘不染的清水心境。这时的史铁生,已能用坐在轮椅中这更低的姿态去观赏地坛内外平凡却伟大的人,以一个生活智者的身份传递着一剂又一剂生活的良药。在这大千世界前,先生始终微笑着。

“谁说我没有死过?出生以前,太阳,已无数次起落,悠久的时光又被悠久的虚芜所吞没,又以我生命的名义,卷土重来。”我们一定都曾迷惘而不知所措,踽踽自由地夜行,那便去吧。去向往的地方,去光明的地方。因为万幸还有寄托、爱与梦想。那便去一切心魂由衷的所在。

史铁生小说我与地坛学生读后感【篇四】

史铁生的文字,很安静,很沉寂,很萧瑟,却也很坦然。一切尘埃落定,他的笔下,记录着春夏秋冬,记录着变或不变,记录着时光,记录着人世间的爱与奉献;在古老而沉静的地坛,感官被戏剧的.放大着,一切的悲或喜都像在放大镜下被他详细咀嚼,也正是在这种状态下,他才可以摆脱世界的目光,摆脱尘世的束缚,只有自己,思考着to be or not to be。

关于人生

——“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

完美可以在巅峰时带来幸福感,缺陷却可以在低谷时带来坦然。相信地坛也有玉砌雕阑、门可罗雀的时候吧,那门壁上炫耀的朱红,那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磁铁般吸引着世人的目光还有那眼底充斥的向往,无不是它傲视周围的资本。可是当浮华褪去,时代更迭,当钦羡的目光统统散去,它会庆幸,坍圮所带来的坦然,自己用年华沉淀下来的那份古朴与率直,正如大地般,源源不断的向它输送着一份踏实。

地坛如此,人亦如此。人只有在真正失去后才会思考什么叫拥有,只有在不幸过后,才能正视什么是挫折。

他真的很幸运。在这嘈杂的世界上,还有一块圣洁的处女地供他栖息徜徉,审视自己的生活,直面人生的苦难,寻找活着的意义。让他有机会看到时光,看清自己的身影。

关于母爱

——“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母亲的爱是坚韧而无声的。

母爱韧如丝,她需要加倍的承受儿子的不幸,还要承受因“长大了的男孩子的倔强或羞涩”所带来的恐惧;

母爱润如水,于无声中恰如其分的滋润着儿子心田每一隙干涸、脆弱而敏感的角落。

就这样,日复一日的照顾着儿子的起居,揣测着儿子的想法,理解着儿子的倔强与敏感,母亲从未给儿子带来多少麻烦或不快。因为母亲的默默承受所带来的舒适感,甚至让儿子忽略了母亲的心情,就像不存在般,直到多年以后,母亲已然离去,这个迟迟没有参透人生的“少年”,终于听见了母亲的埋藏多年的呼唤,同时,也看到了天边那一道暖意的曙光。

有过车辙的地方,也有母亲“茫然又急迫”的脚印。爱如空气,而母亲永远只是远远的看着,看着……

关于角色

——“由谁去充任那些苦难的角色?又有谁去体现这世间的幸福,骄傲和快乐?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我常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

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一句话,已道明一切。

休论公道,不是说不公道,而是说在上帝的角度,每个人的价值是一样的,绿叶举出红花,丑女造就美人。找到合适自己的角色,站对了人生舞台,为梦想奋斗过,哪怕是永远的平平碌碌,永远的默默无闻,依旧是高尚而值得敬佩的。

红花固然绚烂,但是一片绿叶,又何不是为世界增添了一份阴凉呢?

史铁生终究是幸运的。上帝很公平,在让他失去了身体的支撑点后,赐给他一座园子,一个精神上的栖息地、心灵上的避难所。祭坛石门中的落日,寂静的光辉平铺的一刻,地上的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得灿烂,永恒与变迁的对比,使人世更无常了些。夕阳下携手同行的恋人,不知道曾经度过多少的风风雨雨,人老了,情深了。那种素朴的,风雨无阻的真情,不会随时光流逝,可时光却把人从中年送到了暮年……

——“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有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那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史铁生小说我与地坛学生读后感【篇五】

最近,读完了当代著名作家史铁生的散文《我与地坛》。从一定角度上看,这部作品就是他生命的另一种呈现。文中展现出的明朗和欢乐,如一缕明媚的阳光,直达内心。

循着这缕阳光,我们走进地坛,走向史铁生。

风华正茂,意气风发的大好年华,一场大病,史铁生残废了双腿。在与轮椅为伴,与病魔为伍的灰色日子里。他抱怨、颓废、绝望。他找到心灵中宁静的去处——地坛,一座被废弃的古园。在史铁生的眼中古园是这样的: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的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想透了什么,转身急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回便支开翅膀,忽悠一下升空;树干上留着一只蝉蜕,寂寞如一间空屋;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在废弃的园子里,在沮丧的心情中,史铁生却看到这般充满生机的景象。此情此景深深触动史铁生的灵魂,让他感悟生命的可贵,萌生出直面人生的勇气。这是对厄运的抗争,对现实的不甘,对未来的期望。所以,生的希望促使双腿残废的史铁生又“站”了起来,用笔书写了一曲生命的赞歌。

在《我与地坛》这部作品集中,随处可以读到史铁生的心声:如“母亲去世后,我和妹妹都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地活”。如“让我们的肉体不妨继续带着疾病,但要让我们的精神像健康人一样与世界相处”。如“难道我们不该对灵魂有残疾的人,比对肢体有残疾的人,给予更多的同情和爱吗”?从这些字句中,我们不难看出史铁生对生活的向往,对命运的不屈,有如此强大的精神世界,他又怎能不站在“巨人”的行列?

当我们在生活中迷茫、彷徨、无助、甚至绝望的时候,想想史铁生跌宕起伏的人生阅历,想想我们身处蒸蒸日上的时代,想想还有太多处于贫困、战争、疾病中挣扎的人们,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视生命?让我们多读读史铁生的作品吧,看看他这个精神上的强者如何用残缺的身体,苦难的生命,向我们诠释着人生的明朗和欢乐,用乐观和坚强书写快意人生。

 

[读书心得借鉴] 《我与地坛》读后感精选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怎么才能避免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为此小编特意整理了“[读书心得借鉴] 《我与地坛》读后感精选”,敬请阅读,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给您提供一些参考。

史铁生的文字,很安静,很沉寂,很萧瑟,却也很坦然。一切尘埃落定,他的笔下,记录着春夏秋冬,记录着变或不变,记录着时光,记录着人世间的爱与奉献;在古老而沉静的地坛,感官被戏剧的.放大着,一切的悲或喜都像在放大镜下被他详细咀嚼,也正是在这种状态下,他才可以摆脱世界的目光,摆脱尘世的束缚,只有自己,思考着to be or not to be。

关于人生

——“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

完美可以在巅峰时带来幸福感,缺陷却可以在低谷时带来坦然。相信地坛也有玉砌雕阑、门可罗雀的时候吧,那门壁上炫耀的朱红,那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磁铁般吸引着世人的目光还有那眼底充斥的向往,无不是它傲视周围的资本。可是当浮华褪去,时代更迭,当钦羡的目光统统散去,它会庆幸,坍圮所带来的坦然,自己用年华沉淀下来的那份古朴与率直,正如大地般,源源不断的向它输送着一份踏实。

地坛如此,人亦如此。人只有在真正失去后才会思考什么叫拥有,只有在不幸过后,才能正视什么是挫折。

他真的很幸运。在这嘈杂的世界上,还有一块圣洁的处女地供他栖息徜徉,审视自己的生活,直面人生的苦难,寻找活着的意义。让他有机会看到时光,看清自己的身影。

关于母爱

——“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母亲的爱是坚韧而无声的。

母爱韧如丝,她需要加倍的承受儿子的不幸,还要承受因“长大了的男孩子的倔强或羞涩”所带来的恐惧;

母爱润如水,于无声中恰如其分的滋润着儿子心田每一隙干涸、脆弱而敏感的角落。

就这样,日复一日的照顾着儿子的起居,揣测着儿子的想法,理解着儿子的倔强与敏感,母亲从未给儿子带来多少麻烦或不快。因为母亲的默默承受所带来的舒适感,甚至让儿子忽略了母亲的心情,就像不存在般,直到多年以后,母亲已然离去,这个迟迟没有参透人生的“少年”,终于听见了母亲的埋藏多年的呼唤,同时,也看到了天边那一道暖意的曙光。

有过车辙的地方,也有母亲“茫然又急迫”的脚印。爱如空气,而母亲永远只是远远的看着,看着……

关于角色

——“由谁去充任那些苦难的角色?又有谁去体现这世间的幸福,骄傲和快乐?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我常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

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一句话,已道明一切。

休论公道,不是说不公道,而是说在上帝的角度,每个人的价值是一样的,绿叶举出红花,丑女造就美人。找到合适自己的角色,站对了人生舞台,为梦想奋斗过,哪怕是永远的平平碌碌,永远的默默无闻,依旧是高尚而值得敬佩的。

红花固然绚烂,但是一片绿叶,又何不是为世界增添了一份阴凉呢?

史铁生终究是幸运的。上帝很公平,在让他失去了身体的支撑点后,赐给他一座园子,一个精神上的栖息地、心灵上的避难所。祭坛石门中的落日,寂静的光辉平铺的一刻,地上的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得灿烂,永恒与变迁的对比,使人世更无常了些。夕阳下携手同行的恋人,不知道曾经度过多少的风风雨雨,人老了,情深了。那种素朴的,风雨无阻的真情,不会随时光流逝,可时光却把人从中年送到了暮年……

——“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有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那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西厢记心得感悟汇总(5篇)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西厢记中的相关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一篇优秀的西厢记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西厢记心得感悟”,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西厢记心得感悟(篇一)

从唐代元稹的《会真记》直到之后的王实甫《西厢记》,最大的改变应当是故事结局的变化,那就是故事里面的男主角从一开始的“薄情年少如飞絮”,被世人唾弃变为之后的张生在考取状元之后有情人终成眷属。

《西厢记》里面的诗词异常的精彩,每次看它的时候都能想起《红楼梦》里面的镜头,贾宝玉和林黛玉一齐看这本书。以前看的那个是金圣叹点评的本子,看过去发现已经忘得差不多了。金圣叹评《西厢记》为第六大才子书,我觉得这个评价也没什么不好。古人为了追求真挚的感情尚且不顾那些世俗的看法,仅有彼此相互深爱对方就好,所以我们更应当为了真爱去努力。

关于这本书里面的诗词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期望以后有时间的时候再看看吧。

西厢记心得感悟(篇二)

《西厢记》是中国古典名著之一,主要讲述了崔莺莺与张生的缠绵曲折的爱情故事,表现了两人为了爱情而敢于与命运,封建制度等抗争的爱情故事。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崔相国死了,夫人郑氏携小女崔莺莺,送丈夫灵柩回河北安平安葬,途中因故受阻,暂住河中府普救寺。崔莺莺与红娘到殿外玩耍,碰巧遇到书生张生。张生见到莺莺容貌俊俏,为能多见上几面,便住进西厢房。

张生从和尚那知道莺莺小姐每夜都到花园内烧香。他来到后花园内,偷看小姐烧香。张生夜夜苦读,感动了小姐崔莺莺,她对张生即生爱慕之情。

叛将孙飞虎听说崔莺莺有“倾国倾城之容,西子太真之颜”。便率领五千人马,将普救寺层层围住,限老夫人三日之内交出莺莺做他的“压寨夫人”。正当大家束手无策时,张生先用缓兵之计,稳住孙飞虎,然后写了一封书信给杜确,让他派兵前来,打退孙飞虎。但崔老夫人在酬谢席上以莺莺已许配郑恒为由,让张生与崔莺莺结拜为兄妹,使张生和莺莺都很痛苦。

自那日听琴之后,多日不见莺莺,张生害了相思病,趁红娘探病之机,托她捎信给莺莺,莺莺回信约张生月下相会。夜晚,莺莺在后花园弹琴。张生听到琴声,急欲与小姐相见,便而入,莺莺见他而入,反怪他行为下流,发誓再不见他,致使张生病情愈发严重。莺莺借探病为名,到张生房中与他幽会。

张生考得状元,写信向莺莺报喜。这时郑恒又一次来到普救寺,捏造谎言说张生已被卫尚书招为东床佳婿。于是崔夫人再次将小姐许给郑恒,并决定择吉日完婚。恰巧成亲之日,张生以河中府尹的身份归来,征西大元帅杜确也来祝贺。真相大白,郑恒羞愧难言,含恨自尽,张生与莺莺终成眷属。

看完这本书,让我对男女主人公那种为了爱情而奋不顾身地抗争精神印象深刻,他们勇敢地追求爱情,即使备受相思的煎熬也不放弃。他们是不幸的,生活在封建皇朝中,受到父母之命等摆布,无法自由追求爱情。但同时他们也是幸福的,因为他们对爱情坚定不移的追求,让他们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结为夫妻。

西厢记心得感悟(篇三)

《西厢记》,为元代著名的戏曲作家王实甫所著,究其根源,实为“新杂剧,旧传奇”,唐代元稷宋代赵令畤,金董解元,都曾撰写过不同版本的《西厢》,至元代王实甫,终于把《西厢》推举到颠峰,不仅家喻户晓,而且已经变为一种潮流,一种中国封建思想的蜕变,如此寥寥万余字,何以有如此魅力,何以堪如此重任?就此处,我把我的观后之感付之于字,并总结了下面三点世间文章不可兼备的好处,望阅者于其中游幸一翻,感受《西厢记》这一文学珍品为大家带来的视觉的冲击与精神上的享受。

一为情节。大凡书籍,均以情节为首要之物,叙述平铺还在其次。《西厢》的故事情节,简单明了。崔莺莺与其母老夫人并红娘送父亲灵柩至博陵安葬,路宿于普救寺。恰逢张君瑞游览至此,二人相遇,便萌生爱慕之情,只迟迟未得机遇相见。后因孙飞虎围住普救寺,欲强抢莺莺为妾,老夫人无奈,言道:“谁若能解救我母女二人,便把莺莺许配与他。”张生闻听便投信至其友白马将军处,求其解围,并完此姻缘。后兵至围解,老夫人又悔其前言,并未撮合崔张二人。二人悲苦,想尽万般妙计,互相试探内心,后因红娘于中穿插取事,成就了一段美好的婚姻。故事情节让现代人觉得俗气简单,可实不知于当时的封建社会,这便是一种突破,一种冲击!霎时掀起了一股“西厢热”,竟成为了当时社会的“畅销书”,且不少词曲作家都开始对爱情剧本下了大量的笔墨与精力。到了明清,凡写男女方面的故事、剧本,都是受了《西厢记》的影响,以致于今,按一些言情剧、肥皂剧的情节看来,《西厢》应该算是他们的鼻祖了。其表现的主题思想,即:“永老无别离,万古常玩聚,愿普天下的有情人都成了眷属”,以当时的社会看这种思想,是非常大胆、非常叛逆、非常有冲击力的。

西厢记心得感悟(篇四)

今年春天,借着适宜的气候,读了几本书。同时也趁着明媚的阳光出去疯玩了一个春天。所以把读后感一拖再拖。

《西厢记》描写了一对青年男女邂逅,一见钟情,为争取婚姻自主,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禁锢而私下结合的爱情故事,表达了对封建婚姻制度的不满和反抗,以及对美好爱情理想的憧憬和追求。几百年来,它曾深深地激励过无数青年男女的心。

《西厢记》是部浪漫的爱恋书。我很羡慕书中的崔莺莺。“永老无别离,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婚姻缔结的基础应当是男女之间真挚的爱情,而不在于门第的高低、财产的多寡、权势的大小、容貌的丑俊、才情的敏拙。可见,它所表达的不是某一时期、某一阶层的呼声,而是世世代代人的理想和愿望。

读《西厢记》,有感于莺莺与张生的真挚爱情,欣赏他们冲破封建礼教的勇气;有感于红娘的聪明机智,敬佩她的胆识和智慧。

《西厢》剧情布置巧妙,情节波澜起伏,矛盾冲突环环相扣,故事富于变化,情趣浓厚,而且经过不断的磨难,使得主人公的爱情不断得到强化和淋漓尽致的表现。以很高的艺术水平展现了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使得她格外动人:以眼游幸,满口余香。

“……频祝愿:普天下心厮爱早团圆。谢天神,教俺也频频的勤相见。”“愿普天下姻眷皆完聚。”这一祝愿是在大团圆喜庆的气氛中由主角的幸福而推及“普天下”,所以格外令人感动,这一主题也是就几乎成了《西厢记》所独有,从而使后世不知多少才子佳人在咀嚼这句话时,似痴如醉,无限向往!

有人说《西厢记》是“天地妙文”。说“《西厢记》必须扫地读之,扫地读之者,不得存一点尘于胸中也……必须焚香读之,焚香读之者,致其恭敬……必须对雪读之,对雪读之者,资其洁清也……必须对花读之,对花读之者,助其娟丽也……必须尽一日一夜之力一气读之,一气读之者,总揽其起尽也……必须展半月一月之功精切读之,精切读之者,细寻其肤寸也……”。我只是做完了家务而读之,只能是粗读与浅见之。究竟怎么读,尽自己的体会。

“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

西厢记心得感悟(篇五)

说到王实甫的《西厢记》,第一个想到的是崔莺莺,最能看出作者艺术功力深厚的也是崔莺莺。别林斯基说:“真正的艺术作品总是以其真实性、自然性、正确性、实用性感染读者,让读者读完之后,其中所描绘的人物就像是活生生的人,让你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忘记。”

在《西厢记》中,崔莺莺是一个极其成功的艺术形象,用红娘反映出来。如果说红娘的性格有点像顾长风,那么崔莺莺属于幽林的性格,细腻而有意味,温柔而安静。崔莺莺是元杂剧作家心中反映人民民主思想的产物。她一出生,就成为封建社会无数争取自由幸福的青年男女的精神鼓舞。同时,她也给人赏心悦目的艺术享受。可以说,崔莺莺的艺术形象是真善美的和谐统一。

学术界基本认同《西厢记》是反封建的。这种矛盾而暧昧的说法,展示了《西厢记》主题中人们的困境,也揭示了人们需要重新理解《西厢记》的主题。从恋爱到结婚,崔莺莺和张勋经历了一个在“礼仪”的束缚中挣扎,突破“礼仪”的束缚,最终结婚,即回归“礼仪”的过程。

你应该已经感受到了这句话中的美,并且慢慢地享受这种美.

[跟我写读后感] 我与地坛读后感精选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在阅读作者的作品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您精选的“[跟我写读后感] 我与地坛读后感精选”,敬请阅读,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认为史铁生先生的创作灵感以及他写作道路上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他的病痛。他终年被禁锢在轮椅上,行万里路是做不到了,那就读万卷书;无法使自己的物质世界变得富饶,那就让自己的心灵花园走向美好。他比一般人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让心灵在天地间挟飞仙以遨游,用更深沉的目光去审视世间万物,向另一个世界眺望,在黑夜的宁静中回忆白昼的喧嚣,在死亡的归途上小酌生命的悲欢离合。

史铁生先生所有的文章肯定都是在轮椅上完成的,但文中的他很少坐在轮椅上,要么是重回儿时重品历史百味,要么是憧憬未来重新生机勃勃。这么说他在生活中好像只是沉浸在过去或不着边际地设计下辈子。比如在《好运设计》中,他把自己设计成了一个在顶尖大学当博士生的卡尔.刘易斯,什么都是完美的。但这篇《好运设计》是他自我点醒的一个过程,因为人是不可能完美的。一个完美的系统肯定会崩坏,学会接纳自己的劣势,这便是病痛教给史铁生先生的。

史铁生先生有两篇相当长的散文是《记忆与印象》以及《记忆与印象2》。这两篇的主要内容基本上是作者脑海中的往事,挑取印象深刻的、有意义的事叙述出来,加以“大小史铁生”的评价,使作者对事物的评价有了多样性,一深刻一浅显,既不呆板,也不生涩,完全是发自肺腑,来自心底。

在《记忆与印象2》的开头,有这么两句话,我觉得值得我去琢磨:“记忆,所以是一个牢笼。印象,是牢笼以外的天空。”我从字典上发现,记忆的意思是“过去的事物保存在脑子里的印象”,这仿佛把印象分成了两个部分,一个是保存在脑子里的,一个是没保存在脑子里的。因为有或有过印象的事物肯定是见过的,见过的肯定是过往的。但字典上对于印象的解释是“感受过、接触过的事物在头脑里留下的迹象”,也就是没留下来的不叫印象。这就有些令人糊涂了。但是稍微抠一下字眼就会发现,在上文中我们解释记忆之后,解释印象之前,对印象的分类中把印象分成了两类,一部分是记忆,另一部分是被遗忘的印象。“被遗忘”并不代表它从来没来过,并且作者也说,它们只是在脑海深处深睡着,抵抗着岁月的风化,之后再突然醒来,变成平凡无奇却令人唏嘘不已的青葱岁月。而作者笔下“牢笼外的天空”,也正是这些人生中的美好岁月。

年少气盛的我们总以为一路的飞奔向太阳才无愧于生命,这没有错,我们也需要那股冲劲。但总会有东西阻挡你,或是一块绊脚石,或是一面看起来无法逾越的高墙。如果短时间内无法翻跃,别不知所措,也别硬碰硬,那就静下心来好好整理整理被风吹乱的衣襟,欣赏一下拂上身的露珠,回望曾洒在你身上的盈盈露珠,用心灵看穿这阴霾。最后,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睁开眼,又是一条通天大道。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汇总(6篇)


随着时间流逝,总有那么一些作品让我们记忆深刻。阅读了《俗世奇人》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个作品都会有自己的感悟,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俗世奇人》读后感呢?急您所急,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一】

最近一段时间,我读了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这里面写了清朝末年天津码头上各种奇人。

“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一般作家们都为大人物写传记,可冯骥才却为天津码头上的小人物写传。

我印象最深的是刷子李,他只干粉刷一行,他刷好的屋子什么都不放,单坐着就像天空一样美,他刷暗浆时穿一身黑,干完活后,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否则白刷不要钱。有一次,他干完活后徒弟发现他的裤子上有一个白点,刷子李提起裤子一看,原来是一个洞,点烟时烧出来的,很像粉浆落下时的白点。这也太神奇了,刷子李太厉害了。

还有大回,他是个钓鱼高手,无论水中的鱼有多杂乱,他想钓哪种鱼就能钓哪种鱼,可以钓完公鱼钓母鱼,他钓的最大鱼比他自己还大,最小的鱼比鱼钩还小,天津人为求好运,会往活鲤鱼背鳍上拴一根红绳,再放生;如果有人又把这条鱼打捞上来了,又拴一根红绳,第三次也是。传说如果抓到了三条红绳的鲤鱼并放生,那么人间的福禄寿财就全有了。别人连一根红绳的鱼都很难钓,他却给两条绳的鲤鱼喂不带钩的面团,让鱼放松警剔再钓,用小孩的巴巴做鱼食,钓三根绳的。他完全把鱼琢磨透了,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书中还有只认牙不认人的华大夫,把人臭骂一顿还光明正大抢、烧东西的绝盗;不到十字路口就醒酒的酒婆;卖家当卖出奇迹的蔡二少爷……,这些人都是奇人。

现在找工作越来越难,要想找一份好工作,可能还要像上述人那样,练出一门手艺吧!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二】

《俗世奇人》这本书从小学开始就有了,一直到现在。这本书在初中好像还是必读书目,现在再次阅读了这本书,给我带来不一样的感受。

书本的封面很朴实颜色很素,就像书中介绍的人物一样虽平凡,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绝技。封底有这么一行字“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出现各种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

书中的正骨医生苏七块对于来看病的人,无论贵贱亲疏,必须先拿七块银元放在桌上,不然他不给他们看病,连理都不理睬;粉刷匠刷子李刷浆时必定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没有一个白点,若有,则白刷不要钱;蓝眼关灯看画,也能够看出真假,看假画,双眼无神,看真画,一道蓝光等等。浓浓的乡土气息与文人气息扑面而来,这听起来神乎其神,可他们是真实存在过的。

平凡世界里面的人不平凡。故事发生在光绪年间,西方列强的入侵,天津被迫开为通商口岸,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典型城市。西方的文化习俗渐渐在天津和当地的民间习俗融合在一起。可能就是因为这种社会状况才会涌现了这么多奇人。冯骥才笔下的奇人们有些生活在天津的上流社会,也有些混迹于市井之中。他们为了生存,不断学习新的本领,强者生存,弱者淘汰,最后只剩下真正技艺高超的人适应了时代的发展成为生存的实力。他们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并且获得了他人的钦佩。但是不管命运怎样,终归也是平凡人。

“生活可以平凡,但是不可以平淡”得有真本事,才更够有资本把生活过的不平淡!没有本事,那不仅仅就是平凡,生活会越来越糟糕。现在的我们就是很平凡,学习生活困难也是特别特别的枯燥平淡,但是我们要做一个不甘于平凡的人要自己创造快乐,让生活变得不平淡,让自己变的不平凡。我们所需的才华就是不断的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让自己足够强大足够有才华。有才华的人是不怕遇不上伯乐的,适者生存,弱者淘汰。这是大自然永恒的定律,人生就是这么残酷。

生活中的强者不是有生下来就很有本事,他们是在不断的探索、追求中,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才会有如今的作为。若想成为生活的强者,必须拥有赖以生存的实力,而实力离不开勤奋刻苦和持之以恒,不但要勤奋、刻苦的学习,而且要相信自己,坚定自己的信念。每一步都需要脚踏实地,任何妄想着不劳而获的人,最终只会沦为俗世俗人被历史所淘汰。

作者冯骥才在书中说的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得有绝活。”所以作为学生的我们必须好好学习,在学习成长过程中,学的一技之长。

在俗世中坚守着自己最初的信念,愿我们都能成为俗世中那个不俗的人!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三】

《俗世奇人》一听这名字就觉得这本书很好看,于是我翻开书看了一下,果不其然。

俗话说的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俗世奇人这本书里的人难道不是凡人?是的他们只是经过几年或者几十年的磨练才获得了今天的成就。这本书里的奇人个个身怀绝迹,列如:捏泥人胜似真人的泥人张,酒量绝棒的酒婆,刷墙不漏的刷子李……但是他们的能耐也有个标准。比如,酒馆里的酒婆喝“炮打灯”一样,她每次总得喝半碗多的“炮打灯”,但是这里的老板却在里面掺了一点水,所以酒婆每次过马路的时候就突然醒来了,可是有一天老板有喜了,就发誓再也不往酒里掺水了。那一天酒婆就惨了,她喝完酒就走出了门到了马路她还没醒来,这时她竟出了事!这个例子说明,每个人的能耐都是有限的!

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我明白了刻苦习来的本领是有限的,所以不能勉强自己做自己做不来的事,否则后果可想而知啊!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四】

《俗世奇人》是由冯骥才以清末天津市井生活为背景而创作的短篇小说。素材均是收集于长期流传津门的民间传说,故事生动有趣,惟妙惟肖,吸引了大部分读者的喜爱。

故事中写了很多清末天津的民间人物,他们各有各自的特点,各有各自的本领。比如苏七块、刷子李、泥人张、酒婆等等等等的传奇人物。

在我脑海中印象最深的还是要数刷子李和泥人张了。

刷子李是一位粉刷匠,还荣登了人教版小学语文课本中。刷子李的技艺可是天津城里的人们有目共睹的,他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活得利索,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人家就是这么任性就是这么厉害。当然了这本领也不是天生就会的,是他一天一天练出来的,手艺不是吹出来的,要从一撇一那开始,好好学本事。

泥人张原名张明山。他的彩塑是一种深得百姓厚爱的传统民间艺术品。他只要和人对民座谈,搏土于手,不动声色,瞬息而成,栩栩如生。他的故事那可是有趣的很。

有天,他一个人坐在天庆馆里面喝酒,这时走进来一个阔绰、大脑袋、架势挺牛的人横冲直撞往里走,那人就是海张五。泥人张并没有理会这位张五爷,只是自管自吃饭。但不一会儿,海张五那边就开始议论起了泥人张,海张五用他那大粗嗓门说:“在哪儿捏?在袖子里捏?在裤裆里捏吧!”随后一阵欢笑,纯属在找泥人张的乐子。可泥人张也不是好欺负的,第二天就摆出一个摊子,摆的都是海张五的泥像,还贴个白条上面写着:贱卖海张五。最后还是海张五派人花大价钱买下了这些泥人。

当然了,还有很多好看、有趣的故事都蕴藏在这本书中。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五】

在寒假一边抗疫、一边自主学习的时间里,我阅读了冯骥才老先生写的《俗世奇人》,有道是书中自有颜如玉,此书令我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熟读书的章节后,发现书中那刷子李、苏七块等等,无一不是生活在民间而又身怀绝技、性格特别的能人巧匠。他们的故事,让我知道了只有掌握有一门技能才能行走天下的道理。

书中的粉刷匠刷子李让我眼界大开,只见他每次干活都穿一身黑衣服,刷墙用的蘸料是雪白的,真所谓是艺高人胆大,他每次刷好墙,身上不会留一点儿白蘸料。而且他自立规矩要是刷好墙后,身上留有白点儿,无论白点多小,自己刷墙又有多辛苦,一律免费。理所当然地当他了有能力时,气派也跟着十足,一天仅刷一间房,请他干活的东家没有一个能奈何得了他的。

同样的苏七块也是一方名医,接骨的本领出神入化,往往没等到病人喊疼的时候,骨头就接好了,因为技术高超、人们也就忽略了他那“先付七块诊费、方给看病”的丑规矩。

书中刷子李和苏七块的绝技,令我想起菜场旁边的那位老爷爷,用一个不大的铺面做小吃,他炸的油墩子既香又脆、油而不腻,只要吃了就会回味无穷,只可惜数量并不多;他售卖的油条都是现炸的,但见他双手各执胚料的两端,“啪、啪”两声响后,胚料就离开了案板飞入油锅,随着“滋滋”声响起,一眨眼工夫,油条就出锅了,烫手的油条十分好吃,张口一咬则满口留香。每每想起他的小吃,口水就会不由自主地往外流想吃的时候还不一定能见到他,因为他每天出摊也就是五、六个小时的时间,有时候为了解馋,巴不得没有课外班去逛菜场啊。

几番思量之后,才有了只有掌握一门手艺方可走天下想法,就如目前举国上下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的战役中,钟南山爷爷、李兰娟奶奶就用她们自己的毕生科研绝学,成了广大医疗工作者的主心骨。艺宜精、技得强!趁自己现在年幼还在学习,努力学习才是硬道理,为长大后掌握一门“独门绝技”打基础,要不然自己一无长处,在步入社会之后又怎么能混下去呢?

俗世奇人阅读心得500字【篇六】

最近,我拜读了冯骥才老先生的经典佳作——《俗世奇人》。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混江湖的就得有看家本领。《俗世奇人》里藏着一个江湖,众生百相。

“狗不理”这个名字的来历,还真使人哭笑不得。他原名叫高贵友,可家里穷,只能称呼为“狗子”。可这人做包子手法娴熟,肉配猪油,卷成花形,来往常客,数不胜数,但他因为不搭理人,就被人骂作“狗不理”。但他做的包子好吃,反而这骂名却成就了他扬名立万的大名。

其实,在我们的身边,也有这样的奇人。

我奶奶家楼下有个“烧饼王”,他做的烧饼好比是杭州的“狗不理”。每天凌晨三点,他就开门做烧饼了,他用他烂熟于心的手法,摆弄着手中的面团。他先切下一个面团,将其擀平,往空中一掷,继续擀;然后,在面团上撒上葱花,黑芝麻,抹上油,再揉成团,而后又铺平,沾水,随即放入烤桶,以最原始的烤法来将其烤熟。出炉一刹那,那香味瞬间在空气中弥漫开来,让人垂涎欲滴。他每天只卖五百个烧饼,一旦卖完,无论几点,不管有没有人排队等候,他都直接打烊。而那些没等着的人,只好明儿赶早。

奇人千千万,个个都厉害!但让我感受到:做一件事,只要不忘初心,坚持不懈,努力奋斗,就一定能成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哈佛家训的阅读感悟合集(6篇)


《哈佛家训》教训我们:每一个人都拥有生命,但并非每个人都懂得生命,乃至于珍惜生命。所以说,读书就是在磨练我们的思想与意志,让我们的精神更加巩固。不知道你在观读完《哈佛家训》后,产生了什么思想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哈佛家训的阅读感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哈佛家训的阅读感悟【篇一】

今天,我读了《哈佛家训》这本书。这本书里内容丰富,有讲述品性、梦想、真爱等内容的故事。其中,最让我感受深切的就是《今天只有一名顾客》这篇文章。

故事是这样的:商场经理问服务员今天招待了多少顾客,服务员说只有一名。老板大吃一惊,问他卖了多少钱,服务员说卖了58334美元。经理问他是怎么卖的,他说他先卖给那个男人一只钓鱼钩,然后卖给那个男人一根钓竿和一只卷轴,接着又卖给他一条船和一辆汽车。老板惊奇地说:“你卖那么多是给一个买钓钩的人?”服务员说“不,他只是为他的夫人买一瓶阿斯匹林。我跟他说:‘你的夫人最好去钓鱼。’事情就是这样的。”

这篇故事让我知道了这样一个道理:做什么事都要动脑筋,就像这个服务员一样。

哈佛家训的阅读感悟【篇二】

最近我在看一本书,书名叫《哈弗家训》。这本书里有许多的人生道理,对于我在人生的道路上有很大的帮助。

这本书我读到了《梦想》这一章。

这里边的好故事有:《我在看埃及地图》《我是州长》《穷人的野心》《一块石头的梦想》《给非洲孩子挖井》《寻找戴维》《让我飞给你看》。

我给大家讲讲《让我飞给你看》这篇故事吧!

这个故事的大意是:山坡上,父亲正带2哥孩子放羊。2哥儿子都看到了天空中的老鹰,他们很羡慕老鹰能在天空中飞翔,自己也想飞。后来,两哥孩子怀着飞翔的梦长大了,最后他们终于完成了飞向天空的梦像——他们就是莱特兄弟。

这个故事讲述的道理就是:梦想就像一颗种子,只要在从小的时候把它种入土里,细心的呵护它,用辛勤的汗水去浇灌它,就能致癌阳光中发芽,最后开出灿烂的花朵。所以,在少年的时候别忘了播种你自己的梦想。

我的感悟是:像鸟儿一样在天空中翱翔一直是我梦人类追求的梦想,虽然我们没有翅膀,但有梦想就会拥有飞翔的力量。

美有伟大的愿望和梦想,就不会有伟大的天才,赶快播种你的梦想吧。

哈佛家训的阅读感悟【篇三】

原来我很少看书,在这两年学校组织的“书香校园”的渲染下,也有了读书的冲动。

同事推荐了一本《哈佛家训》对我帮助很大,她不仅改变了我的坏脾气,还挽救了我们濒临崩溃的母子关系。过去,我每天疲惫不堪地下班回家,看到儿子作业不认真,我就会大发雷霆。久而久之,儿子变得自卑内向,对我慢慢疏远了。自从读了《哈佛家训》中《篱笆上的铁钉》这个故事后,我第一次意识到坏脾气多么可怕,它的确是一把双刃剑,既伤害了儿子也伤害了我自己。从此我开始学会控制情绪,学会宽容自己的儿子,渐渐他变得活泼自信起来了。

《哈佛家训》通过精小的故事,讲述了深刻的人生在哲理、生活智慧和教子修身的道理,无不令人深思。有一篇《让兔子奔跑》的短文,感受尤为深切。现实的教育中,我们对孩子关注更多的是他们有哪些弱点,而不是他们有多少优点,教育总是围绕孩子的弱点进行,于是就忽略了发现和激励孩子的优点与特长。很多天才因此被扼杀了,而我们竟然一无所知。

作为新时代的教师,我们也要与时俱进,多发现孩子优点,激励孩子进步,做有文化 的教育,做有文化的老师,做有文化的`家长,做有文化的公民。

哈佛家训的阅读感悟【篇四】

我向往能有一个家园,在我孤独无助的时候能给予我发奋图强的力量,在我骄傲自满的时候能告诉我虚心才能不断向上它总能知道我在想什么,需要什么,并给予我想要的东西。“哈佛家训”这本书,让我心中的向往得到了实现。

《哈佛家训》这本书是爸爸买给我的生日礼物,第一遍读完,我只觉得它的内容很普通,直到了那一天,《哈佛家训》闯进了我的心里,成为了我的精神家园。

上学期期末考试,我数学才七十多,看着那个红彤彤的数字,一会左一会右地在我眼前飘来飘去,扎得我心里很痛,眼睛像没了一样,酸溜溜的,我觉得自己掉进了万丈深渊,我从未有过这么难受的滋味,今天终于尝到了,我哇哇地哭了,觉得自己好没用,好不争气。

回到家,我不知怎么地,又翻起了那本被我“丢弃”的《哈佛家训》,里面的一个故事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故事中有一个穷困潦倒的年轻人,想做电影明星,便带着自己的剧本,一一拜访各大影视公司。他不断尝试了一千五百六十次,在他的不断努力下,终于有一家公司决定投资拍他的电影,最后,他在影视界一鸣惊人。这个人就是西尔维斯特。史泰龙。

一本不经意的书,给予了我前所未有的力量,我一次小小的失败,比起史泰龙的一千五百六十次,实在是微不足道的。我没有再哭,而是认真地阅读起《哈佛家训》来,发现里面每个人物都有扣人心弦、坚持不懈的故事,虽然大部分都是名人故事,但都蕴藏着丰富的教育意义。

此后,每当我遇到挫折,前方一片乌云笼罩的时候,我便再次翻开《哈佛家训》,从中获得源源不断的精神力量。这本伴随着我的书,总能为我找回自信,并且让我勇敢地面对未知的挑战。

哈佛家训的阅读感悟【篇五】

偶尔从同事那里看到了一本书——《哈佛家训》,翻了一下,书中的小故事马上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真是手不释卷啊,就这样我一口气看完了此书。首次看到“家训”二字,会有训人的感觉吧。不是的,读了之后才发现,《哈佛家训》不仅是一部教子课本,也是一部成人的教育指南。许多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人,总是认为孩子不该这样做或者不该那样做,他们自己却经常背道而驰。父母觉得自己比孩子高明,但事实并非如此,如果我们没有比孩子做的更好,我们至少应该和孩子一起成长。这本书“品性、梦想、真爱、成功、思维、心理、智慧、创意、勇气和觉悟”这十个词语为主题,写了二百多个生动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耐人寻味,使人回味无穷,而且折射出许多人生的道理,让人读来感觉很亲近,仿佛一盏明亮的灯照亮了自己的心灵,令我神清气爽。

哈佛大学先后培养了7位总统,34位诺贝尔奖获得者,数以百计的世界级财富精英。这些杰出的人物,曾经对美国和世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且还在继续产生深远的影响。《哈佛家训》这本书是一本家庭教育的典范,她通过各个小故事来教育人,启迪人,是一本家长受益非浅的书,也是一本孩子读来深受启发的书。它从头到尾都是一个个生动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产生一种感悟。

书中到处都充斥着经典语言,诸如:改变自己是可行的,聪明的。当你试图改变别人时,你就会显得愚蠢,而且会自寻烦恼;称赞别人会使自己更快乐,称赞别人会帮助你把注意力放在正面的事物上。每当你将焦点放在正面的事物上,你的生活就会充满希望;弱小的事物当初问世时被人讥笑,但只要不断积聚力量,就会逐渐强大。从弱变强的过程可能是难以察觉的,当你能够看见时,它就一定强大得令人难以置信……

书中的小故事《土拨鼠到哪儿去了》、《改变花瓶的颜色》、《快乐的种子》、《你比谁都幸福》、《一个乞丐的人生哲学》、《让兔子奔跑》……都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比如从《你比谁都幸福》中我就懂得了:我们的工作不能以挣钱为目的,如果我们能够这样做,我们就会感到很幸福,也会更加的热爱自己的工作。《让兔子奔跑》我懂得了每一个人在某一方面都会有特长,如果让孩子在自己的特长方面发展,他们会发展得很好……

我感觉读一本好书真的是一种享受,《哈佛家训》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在读书的过程中我受到了精神的洗礼!它让我在感受到阅读的快意之后,又获得了思想的升华和心灵的震撼。读了此书,我有一种冲动——按照书中所言去教育我的孩子,去教育我的学生。虽然我不会很快做到,但我会坚持不懈地努力下去!作文

哈佛家训的阅读感悟【篇六】

今天和爸爸一起到了书店,选购几本书来填充生活,我们选定了《哈佛家训》这本书,读过以后给了我许多启示。

享誉世界,被誉为美国高等学府鼻祖——哈佛大学是全球无数莘莘学子神往的知识殿堂,是世界顶尖人才的成长摇篮,它先后“孕育”了七位美国总统,数百位世界顶尖公司领导人,37位诺贝尔奖得主……它之所以能高距世界名牌大学之颠,正是得益于哈佛独特的人生哲学及高深的素质教育,它的教育理念认为:“人才的教育与成长,不仅仅在于方法,更在于观念,不完全靠勤奋,而更在于思想。”当头脑被一种智慧的思想所主导,思想被一种科学意识所主导,意识被一种理性的观念所左右,人就能释放出巨大的潜能,获得驾驭命运的力量,人生就会从此改变,生命的轨迹朝着成功方向延伸。

书中通过一个个真实生动的故事和精辟的阐述,独到地分析人生哲学,我就读了一篇《敢于创新的人能够达到人生的目标》它主要讲述了发生在一艘轮船上的事,由于已经航行多天,客人们都感到无聊,于是开始倡议每天每人主持一个新游戏,一天轮到了伯爵,而他一直没想起玩什么游戏,于是来请他的女儿来主持,这次他拿了一个熟鸡蛋,看谁能将鸡蛋立起来,谁便可以和他的女儿跳舞,大家纷纷跃跃欲试,可忙半天都没有结果,这时一位年轻的绅士,从远处过来,“啪”地往桌上一放,鸡蛋居然立住了,于是这位绅士和女儿在舞池中旋转。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创新的重要,创新离不开知识。勇敢。自信,因此凡是通过创新来改变世界达到人生成功的人都应该具备丰富的知识和勇敢自信的素质。例如我将自己固定在了刻板的行为模式之中,扑灭了自己创新的火焰,这需要换一下角度想问题,运用创造性思维去突破,因循守旧的习惯性思维,培养自己的创新能力,消除障碍。

一千零一夜心得体会汇总(6篇)


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一千零一夜》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您从《一千零一夜》中有哪些领悟呢?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千零一夜心得体会”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一千零一夜心得体会【篇一】

山鲁佐德通过生动感人、斗智斗勇、引人入胜的故事,教化了凶残的国王,挽救了无数人的性命,我被她这种舍己救人、机智勇敢的精神所感动,同时也深深体会到知识的重要、说教的魅力。

我庆幸生在一个好时代,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汲取知识的营养,聆听老师的教诲,与同学谈天说地,无忧无虑。在这样的美好时代,我们更应该奋发有为,努力学习,做到睿智、博学、明德、达人。

在家中,更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我有时会因一点小事,大发雷霆,现在想来,惭愧至极,是父母不厌其烦地给我讲道理,开导我,才使我明辨是非,养成了良好的习惯,我应该感激不尽。

学无止境,我将沿着勤学明德的道路一直走下去,披荆斩棘,勇往直前,让自己的人生放出耀眼的光芒,做一个知识渊博、道德高尚、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人。

一千零一夜心得体会【篇二】

《一千零一夜》是一本奇幻的书,又称《天方夜谭》。里面讲述的是古老而又传奇的故事。

所有的故事是由皇帝的大臣的大女儿所讲的。她为什么说呢?事情是这样的,一天是皇帝的寿辰,四面八方的国王,都过来庆祝,寿辰晚上开始的时候,他们都非常地快乐,皇帝的哥哥也来了,他直接看到皇帝就开口说到“弟弟啊,你的王妃很不靠谱。”皇上一开始当然很不相信,但是第二天他碰巧来到池塘边,发现了他的七个王妃在和别国的国王们一起在嬉戏。当时是勃然大怒,一气之下就立刻下旨把她们全都杀死了,从此这位多疑的皇帝就每天都要娶一位王妃,第二天早上就非常狠心地把她杀掉,所有人异常害怕,于是家里有女儿的,都把他们的女儿们藏起来。只有一位大臣的大女儿很聪明。突然她灵机一动,想出来一个很巧妙的办法,她毅然地来到皇上身边,结婚当天的晚上,她的妹妹来了,让姐姐给她讲故事,不过姐姐每次都说一半,就不讲了,皇帝急于听下文,当然不肯杀了她。就这样说了“一千零一夜”。

我佩服这位女儿的机智和勇敢,这让我觉得生活中不是任何的困难都不可改变,只要你足够地聪明,一切皆有可能。当然还有里面的阿拉灯,机智、勇敢、机灵、聪明、活泼、善良、纯洁。

一千零一夜心得体会【篇三】

国庆节,是个看书的好时节。这不,我就津津有味的看完了一本《一千零一夜》。《一千零一夜》里大故事连着小故事,小故事连着大故事。

书中主要内容是山鲁亚尔和沙宰曼。

相传在古代印度与中国之间有一个萨桑国,国王山鲁亚尔因为痛恨王后与人私通,就将王后给杀了。此后,国王怀着满腔仇恨,每天娶一位少女,,第二天早晨就杀了。许多无辜女子惨遭杀害。老百姓深感忧心,弄得人心惶惶。宰相的女儿山鲁佐德为拯救无辜女子,自愿嫁给国王,用讲故事的方法,引起了国王的兴趣,不仅自己免遭杀害,而且感化了国王。

《一千零一夜》里有许多神化故事、寓言故事、航海故事等。

书中的山鲁佐德是多么的聪明啊!他用智慧战胜了歪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知识是最有用的武器,而且,也不要因为一件事搞糟而导致心情糟糕。使得所有的事都给搞砸了!头就砍祝彪,就要去砍扈成,扈成见李逵怒目圆睁,不是他的对手,便掉头就逃。李逵也不去追,直奔扈家庄,把扈太公一家幼老,全部送上了西天了。

一千零一夜心得体会【篇四】

我从《一千零一夜》读到了许许多多的故事 。有生动的、感人的、开心的、有趣的……

我最喜欢的就是《神灯》这个故事。这也是我最难忘的故事。它讲了一个小孩叫阿凡达。他坚持不懈最后得到了完美的结局。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坚持就是胜利。

这让我想起了自己,有一次我帮妈妈包饺子。一会儿馅多一会儿馅少。一直包不好,我想放弃。可妈妈指点了我。我学着妈妈的办法,最后终于有进步了!到最后做得比妈妈还好了。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我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连爱迪生都坚持不懈,发明了电灯。这说明只要坚持没有什么做不到的。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做一个坚持不懈的人。

一千零一夜心得体会【篇五】

在这个快乐的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以许多简单的故事论述智慧哲理的书——《一千零一夜》。

书中写了许多人物,比如:阿拉伯国王、波斯公主、勇敢的水手、聪明的强盗以及飞毯、飞马、神灯、神奇戒指,还有取之不尽的食物的宝鞍袋……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阿拉丁。因为阿拉丁是一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穷小孩,一次偶然的机会, 在一个魔法师的引导下,他得到了一盏神灯。在自己的努力下,他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觉得人不仅要靠运气,还要靠自己的智慧,不然的话, 一旦失去了神灯,就没办法了。

阿拉丁的智慧表现在,他失去了神灯后,依然凭借自己的智慧杀死了魔发师,夺回了神灯。《阿拉丁神灯》让我知道了做人要善良,乐于助人,面对困难,要机智应付,从容面对。

总之,这本书里的童话故事让我领悟到:做人要诚实,不能占别人的便宜,应该自己努力争取。也明白了遇到问题时不要紧张,害怕,只要努力,任何困难都有解决的办法。我想:我们努力应该让自己的能力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让我们的生命充满奇迹!

一千零一夜心得体会【篇六】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千零一夜》这本书,这本书故事精彩丰富,让我读完后回味无穷。

其中,我最喜欢《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这个故事。故事讲的是:一位名叫阿里巴巴的年轻人在砍完柴后,准备下山,忽然,他看到一队人马来到这里,原来他们都是强盗,强盗首领走到一个山洞前,说:“芝麻,开门吧!”.......就这样,阿里巴巴发现了强盗们的秘密宝藏,他并且记住了强盗们藏宝藏石门的开门、关门的暗号。等强盗们走后,阿里巴巴带回家了一些金币。他的哥哥知道这件事后,在强盗不在时去偷金币,但却忘记了暗号,被困在山洞里,最后死在强盗手下,而且暴露了阿里巴巴的秘密。但在阿巴巴聪明的女仆马尔基娜的帮助下,杀死了强盗和强盗首领。后来,阿里巴巴又把藏宝洞里的金币拿出来分给穷人。 阿里巴巴的善良爱心让人敬佩。而且他的女仆是一个智勇双全的人,因为她的机智与勇敢救了阿里巴巴的命。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学习马尔基那遇到困难临危不乱、机智、勇敢地去面对,还要向阿里巴巴学习他聪明、善良、不贪财、能够积极帮助穷人的品质。钱是能够为我们带来许多好处,但不能贪财,特别不能贪不义之财,否则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记录自己读野性的呼唤感想的优质心得汇总


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阅读完作者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为了充分回味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一篇优秀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下面是由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记录自己读野性的呼唤感想的优质心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记录自己读野性的呼唤感想的优质心得【篇一】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记录自己读野性的呼唤感想的优质心得【篇二】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

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欺负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记录自己读野性的呼唤感想的优质心得【篇三】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被卖到阿拉斯加充当雪橇狗,在严酷的生存环境和主人的逼迫下从文明回到了原始的野蛮。这本书把环境的恶劣、人类的贪婪和残忍以及生命和霸权的斗争描写得淋漓尽致。

巴克在冒险刚开始时还太天真,经不起磨炼,但他以极强的适应性在严酷的环境中生存了下来,并一步步打败了所有的对手,成为了雪橇狗中的王者,此时,他体内野性的力量越来越强大,回归到大自然中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更重要的是,他在经受前几位主人的虐待后,从他最后的主人约翰·索恩顿身上学到了爱和忠诚,当约翰·索恩顿被印第安人所杀时,巴克体内的野性完全爆发了,巴克像狼一样咬死了杀害主人的凶手,报仇之后的他和狼群一道回到了大自然。

巴克是一只狗,但他也是有灵性的,当主人虐待他时他能明白,但当主人爱他时他也能明白,他能理解爱和忠诚,爱和忠诚的力量是无限的,当约翰·索恩顿与人打赌,让巴克拉动一座半吨重的雪橇的是对主人的爱和忠诚,当约翰·索恩顿被印第安人所杀时,驱使巴克为主人报仇的也是爱和忠诚。

这本小说写的是狗,也是反映人的世界。在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严酷环境下的生存斗争是你死我活的,这种残酷的斗争在人的世界也是有的。狗群的霸权之争也是在反映人的世界之中的权力斗争,当然还有爱和忠诚的力量在人类世界中也屡见不鲜。

总之,这本小说写得很不错,我推荐同学们都读一下。

记录自己读野性的呼唤感想的优质心得【篇四】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记录自己读野性的呼唤感想的优质心得【篇五】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终变成自我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一样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并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异常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述。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一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一天都很幸福。到之后,法官家的园丁每一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我的一生,他会感激那些以往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我成为崭新的自我。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渴望自由的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汇总六篇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作者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野性的呼唤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渴望自由的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渴望自由的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一)

今晚一口气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小说《野性的呼唤》。很久没有这样的激情手不释卷一口气读完一部小说了,《野性的呼唤》是很震撼的一部作品。

这世上有一种过程叫成长,有一种性格叫勇敢,有种气质叫坚韧。主人公巴克是一条原来养尊处优的大型犬,后来被主人的园丁助手偷卖给了别人,从此走上一条艰苦的旅程。巴克先是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历经磨难后狼性回归,最终选择了重返自然。

生存,从来不是一件易事,尤其是在原始森林地带。为了获得食物,巴克也慢慢学会了不择手段,为了生存,尊严、道德有时是不得不放下的东西。对生命的尊敬,对活下去的信念,贯穿了文章的主题。“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只有经过苦难的洗礼,才能成为真正的王者。

在生活中不断学习,在学习中不断进步,激发出自我的本能,写的狗的故事,何尝不是用来激励人的。果敢,灵活,机敏,审慎,忠诚,忍耐,这些在一条狗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面对逆境,坦然接受现实,放下以前的包袱,默默提高自己,这就是生存的哲学。

生活可以很困苦,我们却不能轻易屈服。当你格局大了,不如意的事情就小了。

渴望自由的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二)

《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是由两个故事合在一起组成的,而这两个故事讲述的内容却正好相反:《荒野的呼唤》讲的是狗变狼的故事,《白牙》讲的是狼变狗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后来被贩卖到寒冷的北方,变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它身上的原始本能复苏了。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最终回到荒野,成为狼族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于他的棒棍和拳头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成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濒临死亡,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它善良、忠诚。

这两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两个道理。《荒野的呼唤》: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白牙》: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渴望自由的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三)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文学名著——《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是美国颇具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他1876年1月12日生于旧金山,1916年11月死于突发性心脏病。

杰克·伦敦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阿拉斯加淘过金。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条生长在美国南部加州的狗。它原来是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爱犬,后来被卖到寒冷偏远的美国北部,在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它成了一只拉雪撬的狗。

进入北方后,他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当地狗攻击而惨死,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中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强挺住,绝对不能倒下,他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制造麻烦,最终挑起了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次茨的一场恶斗,并将其打败、杀死,取代了他的地位。极地环境的恶劣、生活的艰辛,行路、跋涉之苦,他都挺了过来,而且变得更加结实和强悍。

在小说中,巴克形象是强者的象征,他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虽然巴克身上有动物的原始野性,但读过小说,我从巴克身上感受到了另一种东西,人类也要像巴克一样具有坚韧的意志、顽强的力量,才能在社会中立足。

渴望自由的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四)

《野性的呼唤》一书是我看过的第一部生存动物小说,也是在这个暑假我觉得比较值得我写读后感小说的其中之一。

我阅读了很多网上写的这部书的读后感,里面有很多都是说这是个很凄凉的故事,可我却有一种“我言秋日胜春朝”的感觉。大家是不是觉得我跑题了,大家健的读后感是不是那种先介绍作者,再写一点本书的内容,再写自己的看法。我觉得我没跑题,因为这就是我的读后之感。

这本书让我看的热血沸腾,第一次看到本书中的人物(一只狗)巴克被人拐卖被打,时,我感到愤怒,看到巴克在北方学会种种技能,得到主人的宠爱,变得强大的时候,我感到的是高兴,甚至当时就想养一只像巴克一样的狗。当看到巴克因为力不从心被卖到了一家想去北方的人家,那一家只会抽打狗,让狗拉雪橇,丝毫不顾狗的'感受。我尾巴克有这样的主人而感到羞耻。当看到了巴克遇到松顿,感受到了幸福的时候,我也感到了一种幸福,来自书里的幸福。当看到巴克加入狼群,我并不为他而感到生气,因为他也有他的自由权,而这时我感到的心一种欣慰,我希望他有一天能成为独挡一面的狼王。

渴望自由的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五)

最近看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觉得这本小说确实挺好,里面的句子挺耐人寻味的,像“未知的东西便是构成恐惧的主要因素”“事物和它们表面上的样子并非总是一致的”“在荒野中生命以生命为生,有吃者也有被吃者,这个法则就是:吃或者被吃”“一个人如果自己说自己要完蛋,那他就算完蛋了一半了”。

荒野的法则:吃或者被吃。当看到这句的时候着实吓我一跳,同时也让我想到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也有一条法则:打败或者被打败......

看完这本小说,我觉得环境的作用确实很大,巴克本是一位法官的一条温顺、高贵,并且自视颇高的狗,后来被盗卖到了蛮荒的北国拉雪橇,这使它经历了很多,它从人类的棍棒下和其它拉橇狗的利齿下学会了一些生存法则,它学会了狡诈和忍耐。

在此期间它换过许多主人,而当它最牵挂,最留恋的,给它爱和仁慈的主人死去时,它最终成了比狼还强悍的领头狼。早已死去的本能也复活了,长期驯化才产生的习性从它身上消失了,他回到了它的祖先们的旧式生活方式。

其中还有一条叫白牙的狼最终被驯化成了忠实的狗。它被人类收服后,它的性格沿着遗传和环境选定的路线继续发展。它的遗传是一种活的东西,或许可以比作黏土,它具有许多可能性,能够塑造成许多不同的形状。环境起到了塑造粘土的作用,赋予它一个特定的形状。因此白牙未曾来到人类的火堆旁,荒野就会把它塑造成一条真正的狼。但是白牙所敬畏的神灵即人类为它提供了一个不同的环境,于是它就被塑造成一条带有不少狼性的狗。但塑造出来的是狗,而不是狼。但改变它的最重要的东西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在它第二个主人的棍棒、牢笼和训练下,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斗狼,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感化了它,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忠实的狗。只要是为了它的主人,哪怕是违背它本能的事也愿去做。最后在保护主人一家而和一名罪犯搏斗时,它差点丧了命。

这本小说的情节描写很细致,故事蕴味很深也很感人的,是很 worth reading 的哦,有空就看看吧!

渴望自由的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六)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读安徒生的童话野天鹅读后感(6篇)


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对于网络推荐阅读野天鹅,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写野天鹅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读安徒生的童话野天鹅读后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读安徒生的童话野天鹅读后感【篇一】

开学到现在的一个月时间里,我读了《安徒生童话》里很多篇好听的童话故事。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勇敢的丑小鸭、美丽善良的还得女儿、愚蠢的皇帝、聪明自私的小克劳斯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野天鹅》。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叫艾丽莎的小公主,她的妈妈去世后,他的爸爸又娶了一个新的王后,这个新王后恶毒的把艾丽莎的11位哥哥变成了野天鹅,还把艾丽莎也赶出了王宫。善良美丽的艾丽莎在梦中受到了仙女的帮助,知道了用教堂墓地的荨麻编织成披风,穿在哥哥的身上就可以破除恶毒王后的魔法,但是在编披风结束前不可以说一个字,否则她的哥哥们就会死去。艾丽莎采来带刺的荨麻,忍住痛日夜不停地织着披风,她在被当作女巫烧死的关键时刻,十一只美丽的天鹅飞来了,艾丽莎赶忙把织好的披风抛到天空,她的11个哥哥们魔法解除了。艾丽莎又能说话了,她说出了原因,证明了自己的清白。

通过这个童话故事,让我懂得了“坚持就是胜利”,我们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如果遇到困难要努力坚持,不能退缩,我相信只要一直坚持下去,就一定能成功的。

读安徒生的童话野天鹅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读了《野天鹅》这本故事书。

故事的内容讲的是从前有一位国王,他有十二个孩子,其中只有最小的一个是女孩子,孩子们的妈妈已去世好些年了,国王很喜欢他的孩子,他们在一起非常快乐。为了照顾他的孩子,国王又娶了一个女人,可是这个女人非常恶毒,她趁着国王出去的时候,把十一个王子变成了野天鹅,让他们在黑暗的森林中自生自灭,并把小公主赶出了王宫。小公主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她的哥哥们,他们在一起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那个女人受到了国王严厉的惩罚。

通过故事我知道做人要善良,勇敢,要学会帮助别人。看到那个女人受到严厉的惩罚我心里很是高兴。

读安徒生的童话野天鹅读后感【篇三】

我读了《野天鹅》的故事,讲的是十一个王子被恶毒的王后变成了野天鹅,赶到很远的地方。一个公主为了救出她的哥哥们,历尽千辛万苦,织出了十一件毛衣,差一点被火烧死,终于救出了她的哥哥。我觉的这为公主太伟大了。只要有决心没有办不到的事情。我也要向公主学习,只要有决心就一定学习好。

好词好句:国王恶毒女儿很远丑陋采集柔嫩一见钟情浑身发抖不分昼夜潮水奔去抛向英俊射出光辉

妈妈的话:读了《野天鹅》的故事,我为公主的的决心而感动,我们做父母的教育孩子也一样,也许我们会失去许多娱乐的时间,但我们收获的会更多。所以我们一定要坚持,为了我们的孩子。

读安徒生的童话野天鹅读后感【篇四】

我在看一本书《野天鹅》有一个国王他有十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他们的母亲去世了,国王又娶了一个恶毒的女人做王后。她对孩子们不好。

她趁国王不在,把王子们变成了十一只天鹅,并赶出了王宫。爱丽莎决定去寻找十一哥哥,她累了靠在树上睡着了。

她做了一个梦:仙女告诉爱丽莎只有一个办法,你要去采集荨麻,做成衣服,他们披上这些衣服就能变回人行了。但在这过程中,你不能说话,否则前功尽弃。

她醒来,发现有十一只天鹅,他们就是爱丽莎的哥哥,为了拯救哥哥她拿来荨麻,开始默默工作。虽然荨麻扎着她细嫩的手,像火烧一样。但她都坚强的挺了过来。

她日夜工作着,已经织好了两件衣服。有一天,国王来打猎,看到了她,便把她带进了王宫,荨麻用完了,她只好去采,但这一切都被大主教看见了。他把今天看到的事告诉了国王,国王不得不把她烧死。

在烧死的那时,那十一只天鹅来了,爱丽莎正好把十一件衣服织完了,她把十一件衣服抛向十一只天鹅。天鹅们变成了十一个英俊的王子。爱丽莎大声说:“我是无罪的。”她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大家都很感动。大家都认为爱丽莎是一个美丽又勇敢的王后。

从此,爱丽莎和国王共把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而且他们相亲相爱。

我想:爱丽莎是坚强和勇敢的,她凭着不屈不 的意志,终于救出了哥哥。我们做任何一件事,只要坚持到底,就一定能成功。

读安徒生的童话野天鹅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读了《野天鹅》这篇安徒生写的童话故事,使我受益匪浅

这篇童话叙述了在一个王国里,住着一个国王、十一个儿子和一个美丽的女儿艾丽莎。不久,国王便取了一个恶毒的女人当王后,她先把王子们都变成天鹅,让他们不能继续做人,再叫癞蛤蟆毒害公主,但是没有成功,就把公主弄得远远的,经过千辛万苦,她遇到了她的哥哥们。她知道哥哥们的遭遇以后,她梦见仙女在梦中教她织11件荨麻去救她的亲兄弟,最后他们都过着幸福的生活。

我感受到了《野天鹅》中的艾丽莎——她冒着危险和困难,忍受一切诽谤,以最大的毅力和坚韧的精神,是亲人得救的故事。

如果艾丽莎生活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也许她不会遭遇到王后的毒害;如果艾丽莎生活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她也许就可以跟哥哥们快乐的生活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如果艾丽莎生活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她也许可以快乐地上学,无忧无虑的生活,如果……

其实 ,我们每一个人都比艾丽莎幸运和幸福,从小我们就在父母的关怀下长大,他们的肩膀为我们遮风挡雨,不会让我们受到任何的伤害。可是,艾丽莎遇到了我们可能都不会遇到的事情。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美满的生活和家庭,我们也应该帮助社会上有困难的人,让他们也能过上好生活,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拥有像艾丽莎那样有一颗善良、真诚的心。

读完《野天鹅》这一篇童话故事,他使我向更美好的生活更进一步。

读安徒生的童话野天鹅读后感【篇六】

《野天鹅》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它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很久以前,王后去世了,留下了11个英俊的王子和一个美丽的公主,公主的名字叫艾丽莎。很快,国王又娶了一位王后,这是个恶毒的女人,她把艾丽莎的11位哥哥全变成了野天鹅。

在艾丽莎15岁时,王后把她赶出了王宫。可怜的艾丽莎顺着小路走去,不知怎样才能找到自己的11位哥哥,她走到了海边,看见十一只头戴金冠的野天鹅。就在太阳下山的一刹那,十一只野天鹅变成了艾丽莎的哥哥们。这天晚上她梦见仙女对她说:“想救出你的哥哥们只要用有刺的荨麻织成十一件披甲,但是在衣服没有织好之前不能说话。”

艾丽莎醒来后,非常小心的找来了许多荨麻,便日夜不停地织披甲,手被刺的全是血泡,她也不肯停下来休息。就在这十一件衣服快要完成的时候,一位年轻的王子在此打猎,意外的遇见了艾丽莎,并深深地爱上了她,把她带回王宫娶她做了王后。

在王宫里,她只能去墓地织她的衣服,大教主跟国王说她是女巫,国王听信谗言要把艾丽莎烧死,当艾丽莎的囚车经过王宫时,11只野天鹅来了,艾丽莎把未织完的11件披甲使劲地抛到空中,她的哥哥们变成了11位王子,并救了艾丽莎,国王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后更加地爱她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只有勇敢,不畏艰难的人,才能成功。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1000字汇总(6篇)


《哈佛家训》给我们的启示是:你永远要感谢给你逆境的众生。所以我们每读一本书,就是在其中学习知识与教训。那么,在你读完《哈佛家训》后,是不是感觉心里多了一丝东西?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哈佛家训的读后感1000字”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1000字(篇一)

我读了《哈佛家训》这本书。书里主要讲了十大类,是品性、梦想、真爱、成功、思维、心理、智慧、创意、勇气、觉悟。我读了前五类,书中写了155个小故事,通过这些故事引出了许多道理。下面我与大家分享几个小故事。

第一个故事是《快乐的种子》,讲的是上帝让快乐之神去播撒快乐的种子。快乐之神不知道该撒向哪里,上帝告诉他,将快乐的种子撒在人们的心底。只要我们心中少生气,少烦恼,快乐就会生根发芽。在以后的生活当中我也要快乐的面对所有的人和事,不会轻言放弃。

第二个故事是《我们不应该贫穷》,福勒出生于一个贫穷的家庭,母亲常对他说:“我们不应该穷,穷不是上天安排的。”以后福勒有了一个如火花一样的愿望。最后福勒改变了命运,变成了富翁。哲人说:“所有伟大的成就在它开始的时候不过是一个想法罢了——不过是一个想法!”

以上仅是书中的两个小故事,还有更多的东西等着我们去探索和发现,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会努力学习,微笑生活。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1000字(篇二)

最近读到一本很棒的书——《哈佛家训》,它由一篇篇耐人寻味、精彩纷呈的小故事组成,没有枯燥的说教,让人在会心一笑中,领悟人生的哲理和生活的智慧,增益心智。这不仅仅是一本亲子读物,更是一本老少皆宜的好书。

有一篇《神奇的快乐》让我感受尤为深刻:小女孩莎朗在父母的陪陪同下挑选美丽而昂贵的芭比娃娃时,碰到一位穷人家的小男孩也在挑玩具,每当小男孩选到中意的玩具,他的父亲总是摇头说不能够,最后小男孩沮丧地放下了。小女孩放下娃娃,买了小男孩喜欢的“口袋怪兽”,请收银小姐以“中奖”的方式把它送给了小男孩。小男孩很欢喜,小女孩也十分高兴,她告诉诧异的父母自我刚才买的就是让自我快乐的东西。原先“让自我高兴的最好办法就是先让别人高兴。”不只是“拥有”能让我们快乐,有时“舍”能给我们带来更大的快乐,施比受更有福。“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也正是这个道理。如果人人都明白这个道理,那么爱心与善行必须随处可见,世界也会更加完美。

《每一天抽出一小时》则告诉我们只要坚持“每一天抽出一小时去做你想做的任何事,只要抓住这一点时间,就能使我们的梦想成真,使我们的心灵更美丽,生活更有情趣,生命更有好处”。它举了很多实例,其中既有了不起的大人物也有平凡的小人物。其实成功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难,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只要坚持,我们必须能够到达自我理想的殿堂。

在《哈佛家训》中,这样睿智、搞笑的文章比比皆是,它带给我们对生活、学习和教育更广阔的视角和思维,阅读的同时也是自我修炼、明心见性的过程,读而思之,必有所获,但更重要的是思而行之。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1000字(篇三)

有一本书。这本书曾经对美国和世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是由美国的威廉贝纳德所写的。这本书中所蕴含着的每一个人生的启迪。深深感染着我们每一个中国人。它就是—— 《哈佛家讯》 。

当我翻开这本书时便被他的内容深深吸引。每一篇都令我细细回味许久。其中《这是詹姆斯的儿子》一篇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讲的是:有一年夏天,拉姆的父亲让他去为自己的农场买铁丝和栅栏。当时拉姆16岁,16岁对他来说是个满怀傲气的年龄。当时是1976年,美国人的生活中到处笼罩着种族主义的阴影。拉姆曾亲眼见到自己的朋友向老板赊账时的屈辱。拉姆知道像他这样的黑人青年一走进商店,就被售货员像盯贼一样盯着。可是,没办法,拉姆只有进了商店,当拉姆选完东西赊账时,他小心的对老板说,对不起,戴维斯先生,这次我们得赊账。老板回答了一句:“行,没问题!你父亲是个守信用的人。”说完,转向身边的中年人,指着拉姆说到:“这是詹姆斯的儿子。”是啊,做人要诚实守信,不就是这样吗?只要我们做到诚实守信,这个世界哪来的慌言?如果人人都做到,这世界将有多么美好。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感触很多:人生如同一场梦,只要奋斗过,努力过这场梦就不会留下遗憾。在生活中往往有许多小细节蕴含着的比我们想象的还要丰富,每一个人都希望有一个完美无瑕的人生 ,要做到这个并不难,你只要付出勇气、真心、梦想、智慧、再加上汗水,就可以有一个完美人生。就像爱迪生所说:“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1000字(篇四)

如果问我读过的哪本书让我最记忆犹新、受益良多的话,我想就是它——《哈佛家训》。通过仔细地阅读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亲情、母爱、真理的伟大,也明白了保守、谦卑、诚信的价值,更依稀懂得了境界、视野、世相的重要。作者通过近两百个小故事,教给了我们很多做人与做事的道理。细细回味,有两个故事最让我深受启发。

一篇是《树上有只鸟》,它告诉了我:每个父母的生命中,都有一本爱的日记,里面记录的都是我们的成长——每一天,每一月,每一年……还有那些辛劳,那些期盼,那些无奈,以及那些无声的教诲和叮咛。原来父母的爱是那么的深厚和无私,他们就像一棵大树,守护着我们成长,但是随着我们的长大,不知不学他们都在慢慢地老去,而当我们长大成人后是不是也应尽孝道,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

另一篇是《生活永远有两个选择》,故事主人公杰里是一个永远充满了快乐的人,十分的乐观。一次杰里受重伤进了医院,很难医治好,他却康复了。因为他想到要么生,要么死,但他选择生,于量他乐观地住进医院后病就很快好了。他每天早上都想要么有个好心情,要么有个坏心情,而他永远选择好心情。他说生活永远由两个选择构成的,你要永远选择好的那个。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很深,生活看起来沉重而复杂,但你将它简化为“两种选择”后,一切都变得轻松明了了。因此,我一定要保持乐观心态,可能有些事情就会变得好解决多了。

《哈佛家训》读起来非常轻松,但蕴含着大道理,令我感觉出了另外一片天空。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1000字(篇五)

我从哈佛家训这本书中学到了许许多多的人生道理,它的作者是威廉。贝纳德。里面的每一个故事结束之后,都会告诉你这个故事隐藏的道理。

其中有一个故事名叫《天使之爱》讲的是一个孩子的父亲和母亲离婚了,但是他们却没有让自我的女儿在童年留下阴影,而是说出了一个善意的谎言。其实伟大的父母就应是这样的:哪怕自我在一片黑暗之中,也要让孩子的心灵洒满阳光。人生有时候会很沉重,作为父母,就应尽量把这份重量放在自我的肩上。故事中的小主人公整个的少年时代都充满骄傲和向往,使她本来会痛苦的人生,却很美满愉悦。就算父亲和母亲离婚了,但是你要记住父亲和母亲永远都会爱你的。

还有一个故事也让我感动—《父母告诉孩子的话》讲的是父亲和母亲在你小的时候怎样教你用筷子吃饭,教你穿衣服,系鞋带,梳头发。把你辛辛苦苦的养大成人,等他们年老的时候,他们只期望你不好嫌弃他们吃饭会弄脏衣服,梳头发时手都会颤动。当他们在回味少年时代的儿歌时请你不好打断他们,他们此刻可能脚已经站不稳,请你搀着他们的手慢慢走,想当年他们一口气就能把你从很远的地方背到家。他们只期望你能常回家陪他们聊聊天,拉拉家常。他们对咱们的爱是咱们生命都报答不了的。我想说:父亲母亲我爱你们。

哈佛家训的读后感1000字(篇六)

我读了《哈佛家训》的一篇。

有一个小故事叫《被拆掉两次的亭子》,故事说的是:墨西哥总统福克斯的父亲是一个农场主。有一天,父亲觉得园中的那座亭子已经太破旧了,就安排工人们准备将它拆掉。福克斯对怎样拆掉亭子很感兴趣,父亲答应等他从寄宿学校放假回来再把亭子拆掉。可是,等儿子走后,工人们很快把亭子拆掉了。福克斯放假回来,发现亭子已经不见了,整天闷闷不乐。父亲惊异地看着儿子,知道自己错了,为了兑现自己的诺言,他重新找来工人,让他们按照旧亭子的模样在原来的地方再造一座亭子,亭子造好后,他找来福克斯,当着福克斯的面把亭子又拆掉 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将一座亭子拆掉两次,绝不仅仅为了满足一个孩子的愿望,在院子里重新拆掉一座亭子,就在孩子的心里重建了一座亭子,这座亭子就是一个信念——对诚信的信念。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600字汇总六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您也许正在阅读作者斯蒂芬·埃德温·金写的肖申克的救赎,也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赞叹,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一篇属于自己的肖申克的救赎读后感该怎么写呢?急您所急,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600字”,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600字(篇一)

当你跟别人谈论电影的时候,让其说出自己喜欢的一部作品的时候,很多人答案相同的那部作品,在我看来就是一部好的作品,值得你去好好再看一遍的电影,《肖申克的救赎》无疑就是那样的一部作品,上映至今点击量过几百万次,而且是一部你可以反复看几遍不会觉得腻的电影。

我在很早之前就看过这部电影,记得在一本书中看过这样的一句话,当你太年轻的时候,就读了它或者看了它,以为是“读过了”或“看过了”其实是“错过了”太年轻的时候,有些东西是看不出或者读不出味道的,当你到了需要它的年纪的时候,却没能再次跟它相逢,这是一件遗憾的事,当年看了这部影片就觉得情节安排的有新意,有意思但对里面的深意一点没有感觉,直到再此看它,才觉得当时忽略了好多的感受,今天想要来分享一下。

错误的时间里对的人

故事围绕的一起谋杀案展开,影片精彩的地方也正在此处,一个无辜的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可以说在最年轻有为的时候锒铛入狱,从而在高墙铁窗下开始了自己的生活,安迪这个年轻的银行家,冷静的看着这一切,在本不该自己存在的世界和时间中生存,可虽然在错误的时间里,但他却是对的人,所以他会为修理屋顶的狱友申请啤酒,在肖申克的监狱里从来么有过的,他会为狱友申请扩大图书管而积极写信,他会问死去胖子的名字,虽然别人觉得无所谓了,他会将门锁上给所有狱友放莫扎特,即便会关禁闭,可这一切都是一个对的人该去做的,虽然力量微不足道,可依旧给灰色的监狱带来了一丝丝色彩,当然他也在赎罪,他说他也有罪,虽然抢不是他打的,但是他不善于表达的性格将自己的妻子逼走了,所以他在错误的时间里在救赎自己的错误。

对的时间里错误的人

影片的叙述是瑞德的旁白声,故事的开头就是瑞德申请假释又被拒绝,从这个满眼期待的中年男人身上你能感觉到他多希望可以顺利通过,这个男人已经在这里关了三十年了,他太渴望出去了,曾经有一个对话是他和安迪询问对方是否是无辜的,当时安迪说自己没有杀害自己的妻子像别人一样是无罪的,然后转而问瑞德,瑞德说我可能是肖申克这所监狱里唯一有罪的人,他关押在监狱里属于罪有应得,他的过错让他属于这里,在这里他从一个毛头小子变成了老头子,他在这里赎罪,最后一次假释的时候,他说了很多内心的话,有一段我记忆很深,他说他很想跟当年那个年轻人讲讲道理,可是他发现那个年轻人已经不见了,只剩下现在这个老头子,无奈和悔恨也许都有吧,有人说经验和忠告的最大的意义就是把它告诉其它人,所以才有他能在很多人以为布鲁斯疯了的时候说出他只是被体制化了的核心。

体制化下的所有人

对一个人最大的惩罚真的就是剥夺他的自由么?我觉得最大的惩罚恰恰是剥夺你一切自由后,让你适应和习惯这个所设计的环境,从而不再有希望,布鲁斯死后,瑞德说过这样一段话,你刚来的时候你很痛恨这些高墙,但慢慢的你就适应了这里,再后来你开始依赖它,离不开它,当你获得自由后,反而适应不了真正的生活从而选择自杀,也许这才是监狱存在对人最大的惩罚,让你在体制化下生存,从而改变你,瑞德帮助典狱长洗钱,他利用社会系统的漏洞杜撰出一个人,他曾跟瑞德说过他在外面是一个诚实正直的人就像一个旗杆,变成骗子之后才来到监狱,这里竟然会改变了自己,很讽刺的对话,体制化下的所有人是否还有出路?

我想电影里已给出了很明显的答案,我想那就是希望,希望是一颗种子,让人可以忍受一切煎熬,甚至战胜死亡,当瑞德在想回归到体制化下的时候它则是瑞德脑子里唯一放不下的东西,它慢慢的被植入慢慢的在发芽,让瑞德真正体会到自由人的感觉,可以为了希望去追寻,哪怕跋山涉水,但依旧充满喜悦,体制化对有希望的人来说没那么可怕,可怕是你的内心失去的希望,有希望是一件美好的事,哀莫大于心死,心不死,一切就都还没有结束。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600字(篇二)

《肖申克的救赎》,美国国家图书奖终身成就奖获得者、美国惊悚小说之王斯蒂芬·金的代表作之一。全书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了瑞德所见证的男主人公——安迪来到鲨堡(肖申克)监狱之后发生的故事。最感动的还是安迪在越狱之后驾车驰骋在海边的公路上,还有瑞德不畏高龄、毅然来到海边和老朋友安迪相聚、相拥在海边的场景。

人世间的幸福,千千万万种。在瑞德、安迪这群人来说,自由便是他们的追求。安迪是银行的副总裁,因为不会表达对妻子的爱,妻子出轨;妻子和情夫被恶人所杀,自己却背负杀人罪名来到鲨堡监狱……他要克服的困难是多么的复杂:几个N年没见过女人、取向都变了、连男人都不放过的罪犯;一群只知道盘剥殴打犯人、毫无法律约束的狱警;满口仁义道德、各种黑暗统治的典狱长;还有终日不见阳光的小黑屋……没人知道自己会在里面呆多久,瑞德呆了40年、老布呆了50年,出去后就发现,社会的发展,自己已经完全跟不上了。但是安迪挺了过来,他通过给典狱长、狱警做账来换取他们的信任;他用小锤子一点点挖地道,用海报作掩护该在洞口上;他每天把挖出来的土通过裤兜、袖子、裤腿等,运了出来,第二天再去挖……周而复始。

有一天,他得知一名狱友汤米遇到了真正的凶手,请典狱长帮忙;典狱长不仅不帮,还把他关进了禁闭室,把汤米杀人灭口……安迪忍无可忍,于是拿到典狱长贪污受贿洗黑钱的证据,通过地道、下水道、臭水沟逃了出来。

他来到向往已久的墨西哥海边小镇,开车驰骋在镇上的公路上,那自由像微风、像雨露,滋润着每一个人的心灵。

瑞德不久后获得假释,他适应不了这个社会,想起了安迪。安迪邀请他来海边小镇共度余生,于是他去了。两位好狱友、好朋友,在海边相拥,那场面很美。

每个人都有心中向往的那种生活方式,或是自由、或是富足、或是温馨、或是静谧……只要历经坎坷之后,找到你所想要的那种生活方式,找到你所期待的幸福,便是极好的,别人是没资格评判的。

想清楚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朝着这个方向,迈出自己该迈的一步、一步、再一步!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600字(篇三)

在我们自己的现实中,我们注定是自己剧中的主角,而电影给我们一个局外人的机会,所以我们经常喜欢以一个局外人角色从影片中寻找自己、审视自己,总喜欢从电影中寻找生活、审视现实。這一次我看最多的是体制下的自由和永不熄灭的希望、压抑下的友谊以及善恶的归宿。

片中瑞德关于监狱高墙的一番话语发人深省:“刚入狱的时候,你痛恨周围的高墙;慢慢的,你习惯了生活在其中;最终你会发现,自己不得不依靠它而生存。”监狱就是如此的将一个人彻底改造,狱中计算时间的单位不是日月年,而是以十年为一个计量单位。当看忽然间岁月已逝,生命的旅程只能以时间为刻度的时候,任何人的希望都会消失殆尽。瑞德曾经告诫安迪:“希望是危险的东西,它是精神苦闷的根源。”然而倔强的安迪始终坚信着希望,没有一刻不在构筑着自己的希望,而且祂一直试图用图书和音乐重新点燃狱友们的希望。

肖申克就如现实社会的一个缩影,那里有最广大的“遵纪守法”的市民,有横行街市的恶霸,有滥用职权的当道者,有巧取豪夺的投机者,当然有潜伏伺机而发的智者。肖申克中生存体制又如当今社会体制,“痛改前非”的人一次次被重新投入黑暗之中,当权者干着肮脏的勾当却会在公众面前宣讲“拯救之道”,似乎只有当性格没有棱角,思想失去火花,被“体制化”的人们习惯逆來顺受的时候才可以平安生存。影片中当瑞得“因没有报告而撒不出一滴尿”时,伴我的不是发笑而是颤栗:体制可怕啊!老布在光明來时因无法承受阳光的照耀而选择死亡,那一幕,我看的不是老布悬挂着的身躯,而是个性与思想的死亡。

“制度化”這三个字最大的含义,或许不是真正的体制,而是我们所依赖的生活习惯。平时,我们依靠习惯生活,也在超越着习惯,但最多可以有限度地实现个人的自由,就象安迪一样拯救了自己,却也拯救不了集体。瑞德一直在努力“改过自新”,却又无助习惯性地生活着,最终在最后的每十年一次的假释审查时,留给我们一段经典的台词:

“我没有一天不在后悔,但并非受惩罚才后悔。我回首前尘往事,那个犯下重罪的小笨蛋。我想和他谈谈,我试图讲道理,让祂明白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但是我办不,那个少年早就不见了,只剩下我垂老之躯。”

我想瑞德绝不是对审查者说這番说,而是说给我们芸芸众生。是啊,生在人世间的你我凡人,在不知不觉中,便会在习惯性的生活状态中耗费掉自己的生命。很多时候,我们会说:如果能够回过去,能够纠正那些走错的路、做错的事、说错的话,该有多好!如此,我们会面对那些爱错或没有爱错的人,会用所有的激情和真诚再博一次。可是,世尙没有如果,我们无法回过去。

再次经历了140分钟听觉与视觉的洗礼,没想這次依然被感动的差点热泪盈眶,影片中真挚的情感让我想起來了社会尙流行的“四大铁”,我想铁窗肯定应该也算“同过窗的”吧!

《肖申克的救赎》无疑是一部励志的杰作,该书中的一切似乎都在表明:日常生活埋葬着所有的希望和梦想,以及对幸福、自由、友谊和爱情的感知能力。面对挫折、艰难、失败,是消沉还是奋进,是坚持还是弃守,是偃旗息鼓还是励精图治,《肖申克的救赎》给了我们一个明确的答案。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600字(篇四)

我想更多人听说这个名字应该是它的电影,它本事收录在斯蒂芬的《四季奇谈》中的一篇,其主要的核心内容是“春天的希望”。我是在看完电影之后才看的书,说实话,电影和书上描写的有些差异。在很多情节上有了更改,在人物的性格上也有些小小的变动。

在书中,我们的主角安迪冷静自持,但是从他的行为和语言上来说他仍然是一个普通人,只不过是一个稍微特殊的普通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为自己思考,他甚至有时候冷静地让人恐慌。但是在电影中的安迪则更像一种化身,一种救赎和希望的化身,他在肖申克监狱中的人心中更像是一种传奇。

在电影中对布鲁克的出狱之后的描述进行了更加详细的描写,但在书中仅仅是一笔带过,书中主要是通过对布鲁克养的那只鸟的结局来进行一种比喻象征,用更加隐蔽的手法写出了布鲁克或者说是肖申克出狱后的人员的状况。

可以进一步看出电影和小说的不同的就是在电影中增加了一个片段,就是安迪放的那段音乐,在这次事件中我们可以看见安迪身上那种闪闪发光的美好品质,那种在书中没有进一步明显表现出来的美好。

而且电影中对部分人物的结局也进行了改变,其中有着改变巨大的就是汤米和典狱长的结局的改写,电影中采用了更加激烈的手段来描写,采用了一种更加悲壮的结局,将当时的丑恶现象更加酣畅淋漓地表现了出来。

小说和电影或许有很多的不同,毕竟小说可以有无尽的篇幅,但是电影却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讲完这个故事,电影在情节上更加的激烈,对人的性格上的美好和缺点也会进一步放大,从此而产生一种强烈的冲突感。

如果可以的话,可以先拜读小说然后再看电影,可以互相补充它们之间的缺点,电影因为时间比较短,所以有很多的铺垫和细节都没有交代清楚,但是小说又没有电影所特有的那种张扬和渲染,各有优点。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600字(篇五)

5月5日晚,我们的影厅装修升级后,电影沙龙带着影片《肖申克的救赎》重磅首次回归,或许是因为老童先生和孙世刚先生的魅力,或许是因为在各大排行榜都居高不下排名第一影片《肖申克的救赎》的魅力,整场座无虚席!

沙龙初始,老童先生和大家简单的分享了电影的故事后,我们开启了一场精神之旅。

《肖申克的救赎》毫无疑问是一部好片子,没有动作,没有特技,没有美人,却依然能深深打动观众,并且历经十几年而魅力不减。它靠什么吸引我们?

主人公安迪利用一把小锤子,用将近20年的时间,救赎了自己,救赎了自己的希望与自由。那是一把多小的锤子啊!在这20年里又遇到了多少的社会的黑暗!没有屈服于同性恋的逼迫;没有因为对人性随意的摧残而恐惧;没有因为体制化的生活而放弃自我救赎的希望!冒着生命危险只为让伙计们在楼顶上享受久未触碰的啤酒!冒着危险只为让大家听到那每天都重复着一样东西的喇叭里也可以听到那样的歌声,在那歌声里仿佛有鸽子,有大海······坚持不懈的寄信,竟然在监狱里有了让大家可以看多种类型的书、听音乐的地方!20年啊!每天到操场上从裤腿里抖落一些凿的墙土!20年所遇到的一切都没有终止了他最终的信念。这个信念支撑他度过了漫长的20年,最终获得了希望的救赎。

这部影片也带给了我们许多思考:我不是生活在监狱中的囚犯,但我是不是其他某种形式的'囚犯呢?

读肖申克的救赎有感600字(篇六)

今天读完了原版《肖申克的救赎》,用时7天。《肖申克的救赎》一直是我最喜欢的几部电影之一,我看过不少于3遍。与原著对比,电影改编的确实非常成功,既保留了主要情节与重要的箴言,而且还作出了合理的外推与想象,使电影获得了比书中描述更震撼的效果。

书中狱长换了多届,而电影则改为只有一个,这是最显然的改动。电影中那段安迪在监狱播放音乐是书中没有的、关于经书的情节也没有,所以安迪的榔头并不是藏在书里的。电影中还加了安迪反攻狱长的一系列桥段等等。

先看电影并对主要情节熟悉后再看原著,好处是看原著的时候难度降低,看得很快,可以猜测出的生词也更多。以前我词汇量低的时候,先看一遍电影再去看原著可以起到降低难度的作用,《哈利波特》中的三部、《魔戒》三部曲等就是这样读完的。但坏处则看起来没那么有兴趣、不够刺激。

为了平衡趣味性与难度,需要对不同书籍采取不同策略。对于生词量不多、情节不太曲折的原著,先读一遍原著,再去看一遍来回顾情节比较好;对于生词量大,情节复杂的,则最好是先看一遍同名电影(如果有的话),再去读原著为佳。但像《权利的游戏》这种难度如此大的恐怕得先看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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