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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5~

发表时间:2023-02-27

读后感15~精选。

阅读过作品后,我感慨万分,这时候用文字的方式将心得体会记录下来是很有必要的,您抓住了写作品读后感的精髓吗?以下是读书笔记吧收集整理的“读后感15~”,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读后感15~(篇1)

《十万个为什么》是一本科普知识系列丛书,里面的知识包罗万象、千奇百变,主要介绍了关于动植物、大自然、宇宙等方面的一些奥秘。书中每一个新奇、有趣的问题,都非常的吸引人,并且为我们揭示一个又一个科学小道理,令我豁然开朗、爱不释手。

例如:鱼睡觉为什么不闭眼睛?那是因为鱼的眼睛外面没有眼睑,无法把眼闭上。因此鱼儿无论睡着、醒着,甚至死了,眼睛都一样睁得大大的。再例如:为什么象喜欢用泥巴洗澡?那是因为象没有汗腺和皮脂腺,泥巴中的水分蒸发时就像流汗一样,给象带来凉爽,同时还能驱除身上的寄生虫。还有:为什么冬天会下雪?为什么蜻蜓爱点水?为什么地震前会鸡飞狗跳?为什么萤火虫会发光《十万个为什么》就像一本智慧宝典,把我心中的疑团都一一解开了。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不仅帮我们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还大大提高了学习兴趣。它让我们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还让我们知道在日常生活中,只有用心去观察、去思考才能找到真正的答案,正所谓处处留心皆学问。

《十万个为什么》就像是一把神奇的金钥匙,为我们开启了智慧之门,让人百读不厌、受益终身。

读后感15~(篇2)

人都有温情的一面,即便是燃烧着野火的龙应台。散淡的文章里,把浓浓的亲情深埋在字里行间;随意而写的闲适中,把x的风土人情传递了出来;即便写的只是家里的日子,还是在不经意间把一个大家的深刻隐约的显露。

貌似不着边际的表述里,安置了上下三代人的默默温情。没有浓墨重彩的去扬厉爱深爱切的感受,只是随手把捡起日子里的点滴,然后,你会在无意之间被貌不惊人的文字打动,会报以会心一笑,会默然神伤,会被柔软的孝顺所温暖。

写亲情一般都回难以自持在浓的化不开的情感里。但是,《目送》不会让你如此,即便笔者的母亲脑萎缩不认识自己的儿女,但是你也会在作者那智慧而又充满爱意的孝顺中,看到灿烂的人性,把你温暖的留下含笑的热泪。书的最后写到作者的父亲埋葬故里,族人把这个从x回来的孩子按照当地风俗荣光下葬。你会为乡里人们那打不断的骨肉相连而浩然落泪,那是自豪的泪,交织着民族大义的泪。一句,族人们就像迎接自家里十几岁走丢的孩子一样的,在几十年后接来了从x回来的骨灰。你不能不为之动容!

读后感15~(篇3)

在读这本书时,我的脑海常常会浮现出这么个人:满头银发,双手生满了老茧,站在船上,慈祥的望着你。没错,那就是翠翠的外祖父,他是个淳朴的老人。他的一言一行里舞步透露出对翠翠的关心。就连去世前,也在挂念着翠翠的婚事。

我好羡慕翠翠,羡慕她能有一个这么好的外祖父,无微不至的照顾她,时时关心她。我的姥姥也是这样的一个人。

我喜欢姥姥做的菜,在印象中,似乎没怎么停过“奶奶菜”这个说法,而“外婆菜”确是非常耳熟。外婆煮的菜很好吃,我常嚷着“到外婆家去”,只因为喜欢她做的炒饭。

油在锅里“滋滋”地跳着舞,被搅匀了的鸡蛋在此时看起来特别嫩黄。翠绿的葱被切得整整齐齐装进了白色的盘子,清清爽爽。一想到马上可以迟到美味的炒饭,我的心也与油一同跳起了舞。于是,双脚迫不及待地奔向了饭桌。

望着眼前的炒饭,我大口地吃起来。鸡蛋被炒得嫩嫩的,有些脆脆的,香喷喷的葱味直钻鼻孔。在大火的冶炼下,米饭少了些水分,多了些嚼劲儿,姥姥笑眯眯地合不拢嘴。她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我,因为她知道我不爱别人唠叨。

姥姥年纪大了,岁月爬上了她的脸庞。在她中年时,抱着小小的我到处游玩,我们一直走着,走到我的心里,就像老船夫走到脆脆的心里。

读后感15~(篇4)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中三部曲的第一部。在19xx年至19xx年间他常常和他挚友讲起自己童年的事,后来高尔基承诺要写出自己的童年。这就是《童年》的由来。

就在暑假我就看了这本书。我看完之后有感而发:

在第二章中我读到了外祖父来探望阿廖沙

时讲到的他的故事时。从哪些故事我看到了外祖父坚强长进的一面。贫苦的家庭出生,艰辛的纤夫生活生计,苦难的成长之路,外祖父一直咬着牙坚持着,终于出人头地。他的故事让我明白:无论面对什么难题,只有永不抛却,才能取得成功!

在第五章中我知道了外祖母和外祖父都是早年丧父的孤儿,都曾经随着母亲沿街乞讨,后来也都凭着智慧能干、吃苦刻苦而自立,最后通过共同努力获得较好的糊口前提。中国有诗云:“自古英才多磨难”、“宝剑锋从磨砺出”,他们的经历是最好的验证。要记住,我们无法选择出身,但我们可以创造未来,人生是有自己掌握的,优秀的品质和坚强的意志是一个人成才的枢纽。

阿廖沙和哈伊尔家的莎萨同时入学,他们都很讨厌学校,萨沙甚至想方设法地逃学。但是阿廖沙由于心中有“目标”才留下来。但我们而言也是这样的,学校的学习有时很枯燥,但是只有勤奋好学,只有坚持不懈,才会在跋过书山,涉过题海后,才可以抵达知识的殿堂!

……

读完了《童年》这本书我受到的最大的启发是:要记住,我们无法选择出身,但我们可以创造未来,人生是有自己掌握的,优秀的品质和坚强的意志是一个人成才的枢纽。

读后感15~(篇5)

鲜花摇曳着———幽静的山林间,大山里的精灵吐露着芬芳。

慈爱环绕着———浅知的脑海里,填满母亲温柔的絮语与铭心的教导。

繁星闪烁着———深蓝的天空中,童年用迷茫的目光探索着。

在这城市的囚笼里,一切已是远离自然的生活,高大宏伟的摩天楼,迷茫而沦陷的夜生活,五光十色的霓虹大道,的确赏心悦目,但却看不见深蓝的天空。皎洁的明月,笼罩的只有浮华和躁动,不安和孤独。在这个一切以追求速度、成功、繁华为终极目标的社会里,人们与自然的距离越来越远,人们的心田越来越荒芜,而冰心的《繁星·春水》犹如一泓汩汩流淌的清泉,滋润着人们干涸的心灵,温暖着人们冷漠的情怀。

冰心笔下的自然是平凡的、柔美的,同时也是伟大的、壮丽的。哪怕是一片绿叶,一朵残花,一抔泥土……一切的一切都充满了生命的活力,揭示了自然之美的真谛。在我们心中,晚霞边的孤帆,在不自觉里完成了“自然”的图画;春何曾说话呢?但她那伟大的潜隐的力量,已这般地温柔了这世界!世界的所有都是自然的本体。我们应当谨记自然的恩泽,不忘记,不抛弃。

如果说大自然是人类生长的源泉,母亲则是人类生命的赐予者。母爱,多么温馨:依偎在母亲的怀里,如一头温顺的小羊羔,偶尔撒撒娇。有时候稚嫩的小手指着天空,咿咿呀呀地问道:“为什么天上有星星?”母亲慈爱地笑了笑说:“等你长大学了知识就明白了。”

从落地哇哇大哭时母亲的摇篮曲,到初上小学母亲每晚的陪伴与教导,再到离家独立住校时母亲细细叮咛的关怀,就如她写的著名诗文《荷叶·母亲》:母亲啊!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拦天空中的荫蔽?诗歌深情歌颂了母亲的伟大和无私,让读者感受到作者的爱心与感恩之情。也许我们的第一次欢乐是和朋友分享的,但第一次的泪水一定是母亲为我们擦拭的。母亲啊!您是浩瀚的宇宙,孕育了我强大的生命;母亲啊!您是深邃的大海,滋养了我贫瘠的思想;母亲啊!您是多情的精灵,为我打造梦幻世界;母亲啊!您是圣洁的蒲公英,为我编织翅膀去追寻梦想……

今天,当我饱学知识,读懂了各色母爱,母亲却“落日西下”——老去了。

西山啊!别了!我不忍离开你,只因我苦恋我的母亲!

“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小孩子,小孩在!他细小的身躯里含着伟大的灵魂。弱小的草啊!骄傲些吧,只有你普遍地装点了世界。”冰心用同样饱含深情的语言赞美了童真。儿童是最纯真的,因而也最伟大;儿童是最自然的,因而也最动人。草儿虽然弱小,但能装点整个世界的容颜;儿童虽然稚嫩,却孕育着伟大的灵魂。有儿童在,就有纯洁在;有儿童在,就有希望在;有儿童在,就有光明在;有儿童在,就有美好在。

这是平凡而又默默无闻的美,却在作者的笔下如太阳般的炽热,似星辰般闪耀,它唤起人们心中尘封已久的美好记忆,如一缕芳香渗入骨髓中,刻骨铭心,隽永甘甜。

尘封中飘出那一缕芬芳,唤醒人们的感恩之心。

尘封中飘出那一缕芬芳,牵引人们向“爱”靠近。

尘封中飘出那一缕芬芳,让人们重温那逝去的烂漫童真。

读后感15~(篇6)

余华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写的小说《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每一部都读过,那贴近生活真实的描述,以平实的民间姿态呈现一种淡泊而又坚毅的力量,读后给人一种震撼和灵魂的触动。其中《活着》是他的代表作。

小说《活着》用平静而缓和的语气叙述了主人公“福贵”悲剧色彩的一生。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玩乐、夜以继日地豪赌并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这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风光,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帐的积累,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输得精光,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厄运的阴影总是追随着他的脚步。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死了。他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被抓壮丁,此后的日子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得知母亲已病故,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原以为一家人终于团聚可以过好日子了,谁料,苦难才刚刚开始——的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终于长大成人还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却死于了生产;妻子家珍死于软骨病,她一生忍受苦难,的心愿就是与福贵从今以后再不分开;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居然因吃豆子而撑死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四十年后,他仍然活着!并买了一头老牛,取名“福贵”相依为命。尽管最后只剩福贵他最后一人,但是他依旧坚强的活了下来,依旧乐观,没有怨天尤人,因为他始终相信活着就有希望。

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该书的评价是:“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因为它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叙的语言向读者揭示了生命的真谛!

《活着》这部作品,使我明白生活是平淡的,这种平淡不是说生活的无聊、无趣,而是指它不是异想天开的一步登天,这种平淡它需要我们懂得用一颗平常心去面对生活的一切成败得失,懂得我们追求的理想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而实现,懂得我们渴望的幸福和羡慕之种种其实就在身边。活着就是希望,希望就是活着的力量;活着就是不屈,无论遇到什么艰难困苦,只要心中信念的灯亮着,所有的绝境和困苦都算不了什么。相信逆境和磨难不是憾事,相反,它是人生最宝贵的`营养,因为只有经历磨难的洗礼,人才会成长,才会懂得珍惜,去珍爱生命,去感受生活!

读后感15~(篇7)

是呀。那毕竟已是历史,是不可改变的。但是,它可以改变以后,改变将来我们的生活。现在我们应该做的就是不要再让这篇历史在以后重演。1860年10月18日——我们应该铭记于心的日子,因为这是帝国主义火烧圆明园的日子。圆明园的毁灭,证明了那时清朝的腐败和“落后就要挨打”的道理。

看了《火烧圆明园》的记录片后,闭上眼睛,我好像看到了那火烧圆明园的场面,也看到了法国和英国这两个强盗在肆无忌惮的犯着罪恶。我可以听到他们在骄傲的笑着,笑着他们的胜利,笑着他们的伟大,笑着中国的腐败。

其实,这段历史是我最不愿意面对的历史,因为它是中国历史上的耻辱,也是作为每个中国人心底最疼的地方。我想,是个中国人,就一定仇恨妄自尊大,毫无避讳的烧杀抢掠的帝国主义吧。这不是我在夸大其词,而是他们的做法真的不能不让中国人气愤,不能不让全世界所苟同。

法国著名历史学家伯纳·布立赛曾说过:圆明园劫难是中国历史,也是世界文明史上的一次巨大灾难。是呀。那毕竟已是历史,是不可改变的。但是,它可以改变以后,改变将来我们的生活。现在我们应该做的就是不要再让这篇历史在以后重演。从现在努力,为了新中国,为了历史不再记录像火烧圆明园这样的屈辱史。我们应该有奋斗的决心。

读后感15~(篇8)

人都有温情的一面,即便是燃烧着野火的龙应台。散淡的文章里,把浓浓的亲情深埋在字里行间;随意而写的闲适中,把台北的风土人情传递了出来;即便写的只是家里的日子,还是在不经意间把一个大家的深刻隐约的显露。

貌似不着边际的表述里,安置了上下三代人的默默温情。没有浓墨重彩的去扬厉爱深爱切的感受,只是随手把捡起日子里的点滴,然后,你会在无意之间被貌不惊人的文字打动,会报以会心一笑,会默然神伤,会被柔软的孝顺所温暖。

写亲情一般都回难以自持在浓的化不开的情感里。但是,《目送》不会让你如此,即便笔者的母亲脑萎缩不认识自己的儿女,但是你也会在作者那智慧而又充满爱意的孝顺中,看到灿烂的人性,把你温暖的留下含笑的热泪。书的最后写到作者的父亲埋葬故里,族人把这个从台北回来的孩子按照当地风俗荣光下葬。你会为乡里人们那打不断的骨肉相连而浩然落泪,那是自豪的泪,交织着民族大义的泪。一句,族人们就像迎接自家里十几岁走丢的孩子一样的,在几十年后接来了从台北回来的骨灰。你不能不为之动容!

读后感15~(篇9)

妈妈下午给我讲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于是我自己又把故事读了一遍,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习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起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

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平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故事最后对孔乙己的结局有了这样的叙述:中秋节前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结账,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铜钱呢!”。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被打折了腿了。”

“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了,竟偷到丁举人家里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吗?”

“后来怎么样?”

“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打折了腿。”

“后来呢?”

“谁晓得?许是死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近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盘着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

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读后感15~(篇10)

《目送》的七十三篇散文,这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心中的感慨和绝然的迷茫。龙先生笔下的是人物的真情、事物的生动。深邃。忧伤。美丽。

目是注视的深情,送是离别的忧伤。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当我读到这句,这句意味深长的话,我总能想到母亲。

母亲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农民,干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工作,有时我总嫌弃她不解风情,对一些新鲜事物大惊小怪。

一次旅游,母亲看到一位身着时尚的女孩,疑惑地指给我看——我只当做没看见,说:“妈,您别指了,人家是时尚了一点,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母亲只冲我笑了笑,像个孩子。

她看着我。

看着我的背影消失在她的眼前。

母亲总喜欢在暮色沉沉是倚在门口,我知道,她在等我。黄昏的风带了一丝凉意,吹起她的发丝,脸上泛着点点红晕,我搀着她,与她讲讲小时候的故事。

母亲老了。

依然看着我逝去的背影。

我不在埋怨她,我懂得她想说的。

“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读后感15~(篇11)

在部队大院里生活的孩子都有一个情结。那就是军号情结!还记得小时候温馨的早晨,军号如同一个带刺的吻,即使你想再贪会儿睡,它激情响亮早也折腾的你睡意全无。母亲已经在厨房忙碌,高压锅发出嗤嗤嗤...的声音,厨房玻璃上覆盖了一层薄雾。走到近处惯有的饭香味便扑面而来。父亲用前一天,空了半干的拖布拖地,窗子被一扇扇的打开,清晨的阳光一点点的跑进来。走过房间的每处地方都有一股湿润的气息,仿若露珠碎成粉沫洒在空气当中......

这时家家都开始忙碌了,迎接新的一天。好怀念啊......

每当此时我就特别想知道,儿子的早晨是否也有过温馨,想想一定也会的吧!那份温情......也许,若干年后也会在他的回忆里开出最美的花!

每个人对家都会有不同的情怀吧,不同的细节不同的环境,一样的难忘。一定都会有着深深地记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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