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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与书同行作文

发表时间:2023-04-08

一路与书同行作文6篇。

以下的“一路与书同行作文”主题相关内容,是读书笔记吧的编辑特意整理的,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文。相信大家都有写作文的好习惯,作文,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文字表达能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从生活现象的细节中发现“宝藏”。

一路与书同行作文(篇1)

开篇

我高考语文考了148分的消息传开后,我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在所有学弟学妹、亲戚朋友的问话中,被问得最多的问题不是“你是不是很爱读书”,也不是“你是不是很爱写作”,而是,“你是不是做了很多题”。

听了这样的问题,我很诧异,因为在我心中,语文从来是一个有关素养、无关应试的学科。

这是一件奇怪的事:似乎在我们的教育中,任何学科只要和考试扯上关系,那么它往往就会走向应试;而对于这个学科的佼佼者,人们普遍的第一反应也不是他有天赋或者他有素养,而是他一定做了异常多的题目、接受了异常多的训练。拿语文来说,在应试观念的影响下,很少有人会去注意语文这个学科本身的宏大、它内在的韵律与美感。大家在注意什么呢?分数——或者说,能拿到分数的方法。

对这种观念,我感到难过且可惜,因为我热爱语言、热爱文学,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去注意到中文的博大精深与多姿多彩,而不是戴着功利眼镜去审视它。“花同样的时间去练习的话,语基和作文提高不了几分,但数学我可以多做出一道题”,这样功利的想法扼杀了多少发现语文之美的机会,也因而使世界失去了多少潜在的国学、语言、文学大师,我不愿、不敢去想。

当然,对于语文这个学科,分数与素养是有关系的,但是这种关系是一种单方向的关系。分数高的人,他的素养不一定好,他只是掌握了特定某种类型的试卷需要的东西,而那类试卷之外,或许他是空白的;而有着相当语文素养的学生,他的试卷分数一定不会差,因为他有着足够的积累,那些积累足够他挥洒任意一张试卷了。

也就是说,如果要选择一个作为教育目标的话,那么,我认为培养高素养的学生比培养高分数的学生更重要。无论是对于学生的未来还是学校的教学目标,素养永远比单纯的分数要可靠得多。

说了很多话,还没有说到我理解中的素养。在现在的教育模式下,其实一个学生有没有语文素养是很难看出来的。试卷有着固定的标准答案,一个凭死记硬背做出题的学生和凭自己发挥做出题的学生,在答案中是看不出来的,结果只是大家都拿了满分而已。那么,什么样的学生我会觉得他是有语文素养呢?

这就要回到开篇的两个问题:读书和写作。我认为一个有素养的学生,应该是会读书、会写作的学生。

关于读书

阅读,应当是人最早的本能动作之一。阅读始于识字之初,甚至是识字之前,每个人在孩提时期都有指着街上的广告、商铺招牌一字字认读的经历,这就是阅读的雏形。而随着人渐渐长大,他认字的水平越来越高,已经开始不满足于正确地读出一个字时的成就感,而开始对阅读的内容产生好奇时,他就要开始读书。

所有学生都是读书的,而语文素养的区分,在于读什么、怎么读、能不能坚持。

一个有素养的学生能够区分出一本书的时效。一本言情小说、一本参考书、一本名著,都是人类智力与体力的凝结,去读他们也都可以称为读书。一个有素养的学生应该能够区分出三者的区别:言情小说或许能够给人一时的愉悦,看过以后却什么都不会留在记忆里;参考书对升学固然有用,然而高考后也会迅速地被忘诸脑后;经典名著给人的教育则是永恒的、无法磨灭的,通过阅读名著得来的思考与精神洗礼,很可能将会伴随人的一生。如果能够清楚地分辨这些书籍的时效,那么我相信,每个人都能够做出选择。

在选择了正确的书后,阅读方法就成为了素养的又一标志。再好的书如果只是利用挤公交的时间哗啦啦翻过去,那么从这本书中汲取的养分必然将会微少得近乎无。至少就我的阅读体验来看,一本好书至少值得阅读两到三遍:第一遍略读以满足自己的阅读兴趣并了解书的内容与结构,第二遍精读以摘抄、把握整本书的布局以及其中一些巧妙的铺垫与伏笔,如果还能再读一遍,我就会抽时间写一些类似专题研究的心得,比如对整本书思想的一个探讨,或者对书中某种表达的质疑。我认为,只有当你抱着学习的心态去品味、去研究、去思考甚至去质疑书本时,它于你才算得上有意义。

除了阅读方法外,读书应当是一件精细而持续的事情。与填鸭般在假日里一天读十本书相比,培养细水长流的读书习惯无疑更为重要。读书的目的不在快、不在多,而在于从书中汲取营养,在于通过整个阅读过程修养一颗宁静而富有感知力的心灵。我从在小学学会选择正确的书开始,阅读的动作在十年里从来没有一天间断过,我读名著、读国学经典、读诗歌、读历史、读哲学文学的理论、读时事。如果没有纸质书就用电脑、手机,每天短则二十分钟,长则十余个小时。在高考前的那个学期,为了保持语文学科的感觉,每天我至少要抽出一个小时来读书,教室后面的窗台堆满了我带到学校的各类书籍,有时候抽出一本会造成大规模的坍塌,尼采压在泉镜花上,紫式部淹没在赫胥黎、刘勰和纪伯伦里。

阅读实在是一个太有益的习惯,即使是抱着功利的目的,如果能因此潜下心去读书,也是大大的好事情。读书多了,就会培养出语感。语感一种玄之又玄的东西,你叫一个有语感的人去做卷子,他或许并不能清楚地告诉你那些字词的正确读音与写法,也没法给你讲出来阅读题的答案为什么该是这个,因为他做题目凭借的不是系统的训练与大量题目的积累,他没有那种足以归纳成经验的东西。但是,他一定能做出最正确的答案。

这就是语感。

为什么说读书能够培养语感呢?这是因为世界上的任何一本经典都是时间沉淀下来的精华,它之中的字词语句都是最为准确、最为质量上乘的。当一个人见多了经典、熟悉了经典中语言的运用方式,他再回过头去做题时,很容易便可在密密麻麻的试卷上找到正确的东西,因为他一直以来都在阅读着那种语言的“正确”。学英文我们讲究读原著,是同样的道理。没有什么比读书更能培养语感,没有什么比语感更能保证分数,这就是阅读最为显性的益处。

关于写作

说完阅读,接下来必然是写作。阅读与写作简直是玻璃的两面,无论你看着哪一面,都意味着你也正在凝视另一面。我喜欢写作也擅长写作,所以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讲,这个版块我都很有得写。

对于高中写作,也就是以应试为目的的作文,我的建议只有六个字:多读、多仿、多写。

从阅读与写作的关系上来看,读书多的人绝大部分是会写作的人,而一个能写出很好的作品的人更不可能不爱读书。这只因在看了足够数量的文化精品后,哪怕只是东家模仿一点、西家拼凑一点、再加上一点点自己的领悟与润色,最后拿出来的成品,也足以令许多人拍案叫好。

我写作的一个特点是引用多。高三下学期语文老师的女儿为我们班的期中作文写点评,她数了我54分的作文里引例的数量,有接近二十个,有直接引用也有化用。这些引例都是平时我从阅读中积累下的东西,也就是说在一千一百字的篇幅中我每写五六十个字就会用到我的阅读成果。

这里我想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一篇作文里同样是大量引用,有的人的作文会被评价为“丰富”,有的人则是“杂乱”、“堆砌”。为什么?我觉得这是对作文中所引用的内容理解程度的差异造成的。同样的东西,有的人是在阅读中看来、研究并思考过的,有的人是从类似《高中生议论文论点论据大全》中看来的;前者是深入理解,后者则只得了个皮毛。

比方说,同样引用尼采,有的人写“尼采,这个伟大的哲学家教会我一种高贵的精神”;而有的人直接引用他的作品《苏鲁支语录(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写道:“‘太阳!若无你所照耀之物,你的光辉为何?’,由是开始了苏鲁支的堕落,亦开始了尼采在这世间无止境的追求。他像苏鲁支一样为世界奉献着他的热爱与智慧,也像苏鲁支一样不断经受着世俗的冷笑与中伤。尼采,这个‘疯子’、这个智者,从来没有放弃,也没有停止过他的追寻。”

孰优孰劣,不言而喻。

阅读对于写作而言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提供模仿的条件。

我最早开始写东西,正是始于阅读中的模仿,不管是何种作家,只要我觉得好,我就会按他的风格仿写。小学时我就开始有意识地在我的作文中学习一些冰心儿童文学奖获奖者的风格,后来读的书更多也更杂,我能记起来自己模仿过的作家有鲁迅、夏目漱石、郭敬明、村上春树、钱钟书、杜拉斯、三毛……还有一些恐怕是忘记了。我还自己写古典诗词,甚至模仿司马迁为自己写了一篇文言文小传,可惜没能保留下来。

在模仿这些的个性鲜明的作家的过程中,我慢慢开始有了自己的风格。我是怎么发现这一点的呢?这得归功于我的癖好,那就是写了点什么就想给人看。以前看过我写的东西,大家看完后会说“这次是模仿XX的吧”,后来,他们的评价逐渐转向了文字本身,直到某天我惊觉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对我说过我是在模仿某某作家。最后,一本文集里如果有我的作品,大家会说“一看就是孙婧妍写的”;我的作文混在一堆作文中装订起来,老师会知道那是我(这个也有可能是字太乱才认出来的);我在网上发些文章,评论里会有很多说我写的东西有风格。

到这时我就知道,这是我写作的第二个阶段了,我在从模仿走向创作。

写东西写得好,与其说是天赋,倒不如说是熟能生巧,就像做饭、洗衣服、开车一样。我现在写文章很少构思或查证,笔到文来,半小时之内在电脑上完成千来字的短文对今天的我来说根本不叫事。但这背后呢,是我从初中起每天不间断的练笔。初一是每天当作业似的逼出三五百字,到后来越来越喜欢,课间也写、午休也写、回宿舍也写、上课都趁老师不注意偷偷写,每天能写一两千字,假期还能翻好几倍。这些练笔大多没有特定内容,写完了我也不回看,大部分都直接进了垃圾桶,就是为了保持一个手感。越来越多的人找我写东西,给网站啊、给学生办的杂志啊、给校刊啊,我很少拒绝,因为反正写什么我都喜欢。

春蕾杯一等奖?高考满分作文?登报登刊?都是这么一点点练出来的。

最后要说的是,对于作文而言,要学会自我分析。我不会写那种标准的议论文,但高考作文写议论文会比较稳妥,怎么办?我分析自己写东西的习惯,我不擅长说理,结构不够简明,但我的文笔好,同时有着丰富的阅读积累。最后我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路,就是文言议论文或者议论性散文。文体里没有这两个分类,我是自己创造了这两个词。这两类文章都有一个特点,就是我可以用我的语文功底去掩盖我理性思维的不足。

作文是很灵活的东西,当判卷人看到你能用文言文不出错地写一千多字、或者你的语言像诗歌和散文一样漂亮时,他对议论本身的标准就会有所放松。作文考的归根结底是文学水平而不是议论水平,换言之只要你能体现出你的水平高,实在不必太拘泥于文体与所谓的标准。高考前我拿着自己高三下学期的作文看,二十多篇教师打过分的作文中我拿到50分以上的至少有二十篇,其中有一篇满分,还有不少55分、58分。这就是我说的一切最好的证明。

关于老师

我从小就喜欢文学,从小学起读中文、当作家的理想就没变过。现在我拿着读经管的高考分数到清华读中文,是为这里曾有我崇拜的作家与国学大师,是为我的理想。而我这么多年能坚持着这样的理想没有放弃,我要感谢我在十一学校就读的六年中教过我的四位语文老师。遇到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都足以成为喜欢语文的学生的幸运,而从头到尾都由这些老师教导,我只能说,我没法再奢望更大的福气。

这些老师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重视的是学生的语文素养,而不是仅仅是分数。

小学毕竟已经太遥远,要说我在语文上的启蒙老师,当属我初中时教我的王丽老师。我是怎么养成练笔的习惯的呢?就是始于王老师“每天随便写三百字”的作业。那时的我有着一切那个年龄自诩热爱文学的小屁孩的缺点:目中无人、尖锐刻薄、孤芳自赏,喜欢无病呻吟地感伤。前几天我收拾屋子时找出了那时的随笔本,我看着里面一个个的“忧伤”、一句句的“我突然觉得我和同龄的孩子好遥远”,我都想掐死我自己。但王老师没有,她不但没有掐死我,还每次都认认真真地给我经常超出规定长度好几倍的随笔划线、写评语,她也会反对我的观点,有时还和我辩论。她是真的把我当成一个试图通过写作表达自己的思想的学生,在我的随笔本上与我交流。

王老师说,我是有写作天赋的学生。她能够透过我那些乱七八糟的悲秋伤春,看到我在写作上的可能性,她对我的这种了解与信任让我最为感激。同样,王老师也看出了我在语文课上的心不在焉,于是她允许我离开教室,去到阅览室去读《史记》、读各种我能找到的名著。王老师是第一个让我明白什么叫语文素养的老师,我作为她的学生经常不交作业、不听课,有时还考不好,但她对我的信心是从始至终的。

在四年制高一时,教我的老师换成了姚源源老师。那时我正处在一个彷徨的时期,刚开学我的成绩不像初中时那么拔尖了,因为我的数学和物理太过一塌糊涂。我怀疑自己,甚至开始不信任自己一贯擅长的语文和英语学科,我在每天写给自己的随笔中写了大量语气强烈的自我批评与质疑。

那时留做作业的作文里,可能有逃避现实的潜意识因素吧,我写了很多虚构的小说和相当意识流的抽象文章,我能感受到最开始姚老师并不是很能理解我的作文。但她没有否定我的写法、勒令我去写所谓正常的作文,姚老师是从自己身上‘下手’的。她把我写的东西读了一遍又一遍,有时还会拿着我的作文本来问我。她愿意倾下身来听她的学生的想法,她愿意去弄明白我是想表达什么、我的手法是什么,她有着绝对的耐心与兴趣。

慢慢地我和姚老师之间有了一种默契,不用我解释她也能一眼看清我的写法,她在我的作文本上画了无数的笑脸、让我把几乎每篇作文的电子版发到她的邮箱。她拿我的作文给全班同学讲解,把她当时不能理解我的地方讲给此时同样不理解的同学听,然后大家才会觉得,孙婧妍真的写了一篇好东西。姚老师也允许我走出课堂,去看我喜欢的书籍。是姚老师帮我保持住了我对语文这个学科和自己写作能力的信心,那也是当时那个环境下令我没有被压垮、慢慢恢复到以前的优秀的原因。她让我相信我依然有着足以令我自己走向优秀的才华。

升入高中,雷其坤老师开始教我语文。雷老师是一位很厉害的老师,他出版的作文书和他为学生撰写的册子是我们高中三年的作文教材。雷老师从一开始便非常看好我的语文能力,在他的课上我的成绩一直优秀,我的许多作文都被当成范文在班里读。我一直以来都不能说是个让老师省心的学生,表现之一就是我总是不听讲,尤其是语文课,这可能也是我的语文老师们唯一“教坏”我的地方。语文课上很多次我都是自己拿张纸写随笔,或者从教室后面的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来看。我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明目张胆地看书,雷老师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我只能说对不起老师、我连问题都不知道。这时雷老师看到我在看书,他就很宽容地一笑,让我坐下了。他没有在这件事上批评我一句、找我谈过一次话,在之后的课上我发现他就很默许我自己找事情干了,只要我做的事和语文有关,他绝对不会干涉我。

一般来讲,我是特别不喜欢找老师问问题的,因为我觉得那都是自己的事情。但雷老师是一位我很愿意和他聊天的老师,我会主动拿着我的作文去问他,让他帮我看看还有哪里可以改进,这在我身上是从来没有过的。雷老师本身就很会写作也很会讲作文,他有那个底蕴,也有着敏锐到足以在很短时间里看出我的问题的目光。雷老师教会了我怎样改作文,他让我明白不管我自认为自己多么有天赋,优秀没有一蹴而就。

雷老师让我对作文的修改,无形中为高二开始教我的南红英老师的出场做了铺垫,因为这位看上去极其和蔼、训起人来却异常不留情面的南老师,对我作文的批判简直如狂风骤雨。她对我作文的评语包括“乱七八糟”、“不知道你在讲什么”、“只有年轻老师才能一气读完你这段,否则一定喘不过气”——然而她却是我最敬佩的一位老师。

南老师告诉我我的文章堆砌太多了,我看了很多书,这帮了我却也害了我,导致我什么事情都想引进作文。我是个没有任何脾气的人,但只有在语文这一科上,我倔得简直无法理喻。我那时总是试图和南老师理论,给她讲我的语言、我文章的内在逻辑有多漂亮。南老师一句话点醒了我,她说你能把我讲明白,上考场你能一个个去给判卷老师讲明白吗?

是南老师让我明白了考场作文和我平时写的随笔不同,明白了为什么平时我的作文总是“叫好不叫分”——虽然很多人说写得很厉害,但是总拿不到令人满意的分数。我在南老师的指导下不断摧毁自己原有的写作方式。推翻一个模式再重新建立是痛苦的,而这样痛苦的过程我持续了一个多学期。直到后来,我写的作文无论在学校里判卷还是拿去区里判卷都是无可争议的高分,我记得那天南老师在课上说,现在孙婧妍写东西是出来了。那时她语气中的欣慰,我深深感动。其实我又怎么不知道,她这样帮我纠正我的写作方式,劳心劳力的不只是我一个,我的每一篇作文她都要看,看了还要想,想了还要改,改了,还要和我谈。

同时,南老师也是一个因为课堂风格被我们学生评价为“天马行空”的老师。对于我这个中学六年没认真听过几节课的学生来说,在课堂上想要吸引我的注意力是很难的,而南老师的太多课都能做到这一点。她毫不吝惜本可以让我们做题、读教材的课堂时间,常常几节课几节课地连续让我们面红耳赤地互相争论一个作文题目,或者给我们讲一些很能提高素养但和考试没什么关系的内容。我印象中她上课常常是这样:原本在讲课本或五三,突然被其中的某个词或者某个作家所触发,开始天马行空地发挥,最后往往令我们在譬如“道家与儒家”、“社会的异化”等等内容中听得如痴如醉。

南老师鼓励我们去研究自己喜欢的东西,在她带我的两年里我写的论文或者专题包括加缪与未知结构、中国文人的山水隐喻、论男性作家笔下男本位思想的集体无意识、从嵇康透视一个时代……等等等等。我相信这些内容中的任何一项,都绝对不会在高考中出现,也不会成为我的加分项目。然而我对语文的兴趣,还有我钻研问题的习惯,都得益于在我高二高三这两年的这些研究。南老师是一个渊博并且有着相当见地的老师——在她开始带我们班的时,很多人都觉得照这么学两年高考很堪忧,因为她讲的东西和正常的应试语文教育是有很大差别的。然而我们在这两年间一直名列前茅的语文平均分和我们班的高考结果证明,无论是作为语文老师还是班主任,南老师都是一位当之无愧的优秀教师。

六年来,语文一直是我最强的科目,对它我有绝对的兴趣和绝对的优势。我相信,这首先是这几位老师在过去的六年中坚持了对我的培养方向的功劳。如果不是他们的教导,如果没有他们的信任,我可能只会是一个“平均分学生”,语文永远不会成为我的热爱、我的专长。

我觉得这四位老师对我的培养,或许很能给其他老师以启示。作为一个学生我当然没有批评任何老师的权利,然而却无疑有着对教师的教学方式提出建议的立场:在我的所见所闻中,现在令学生变成刷题机器的老师实在是太多了。语文是这样一个东西,你抱着应试的目的去学习它,你的分数不一定会有多好;然而如果你忘掉分数去享受这个学科、享受语言与文学本身,积累了这个学科的素养,那么最后,高分必然会自己找上你。我想这是有原因的——和分数相比,素养是更高层次的东西。没有理由说一个掌握了高级技能的学生回过身去做相对而言低级的卷子时,他的分数会不好。

如果我的分数能够让足够多的老师看到我在上文提到的那四位老师的教育模式,并且开始试着运用这种尊重学生个性、重视学生素养的教学方法,那么我敢说,这将是这个分数所带来的最大的好处。

关于具体题目

在具体的试卷题目上,我反而是没有太多好说的了。因为一方面我认为方法是很个人的东西,我把我所有的做题习惯告诉另外一个人,他去照着做也不会变成第二个孙婧妍,也许他会发挥的比原本还不好;而另一方面是我认为任何东西只要有了套路就会僵化,如果今天我在这里说多了我认为怎样怎样答题好,那么反而会限制住一些更好思路的出现。所以我不打算多说。

我只是想谈谈我们该透过试卷上的文字看到什么,我拿试卷中分值最大拿分也最难的阅读部分举例。

首先要明确的是,文章这种东西,不管是何种题材、何种长短、何种文体,归根结底完全就是四个字:含道映物。在这里我把“道”理解成作者想要表达的本意,也就是他的写作目的;而“物”是他的文章本身,包括他的一切语言组织形式和他在文章中运用的物象。含道映物,也就是说作者是带着他的目的去写这篇文章的,文章里的一切都要为这个目的去服务,都是这个目的的映像。明确了这一点,等于直接抓住了阅读题的答题技巧——无论是手法或作用分析、划线句赏析还是含义理解,都属于对于“物”的发问,而我们要做的事则非常简单,就是找到作者的“道”。

随便编一个例子:鲁迅的短篇小说《药》中,开头那段环境描写简单却很经典,现在我们来看这个环境描写它的作用。

遇到这种题我一般不会去想五三教的那些东西,如果我们一看到“分析环境描写作用”就去在记忆中找辅导书上列出的一二三四五,能拿到平均分,但一定会丢落要点;而平均分是没法令你和其他人拉开差距的。

这时我们带着“含道映物”这几个字去看鲁迅的“道”。他写环境也好、华老栓等人物也罢,目的都是为了歌颂为革命牺牲的夏瑜,他是在支持革命、批判当时的反动派,同时用他的笔去揭露封建环境下人们的愚昧无知与贪婪残忍。当你明确了他的写作目的后,那段环境描写的作用就很清楚了——暗示时代大背景、揭露反动派嘴脸、突出群众的愚昧与麻木、为后文做铺垫、蕴含对革命的希望。

所有的阅读题都是这样的思路,而语文试卷上的绝大多数题目,它们的解答思路和这种阅读题并无两样。只要明白了出题人想考察的是什么,根据他的目的,很容易便可做出解答。

答题,可以有经验,但不应该有固定的模板。如果你对于不同的试卷都用相同的模式去解答,战战兢兢地计算着自己能得到的分数,那么你就太被动了,“标准答案”几个字完全框住了你。我觉得我们作为学生应该跳过从答案分析题目的被动阶段,转而从题目本身出发来寻找答案。只要仔细去寻找,就一定可以从题目的蛛丝马迹中找到出题人想要的东西,给他那个东西,你就是高分。

一切试卷都是对学生能力的考察,而不是对标准答案的要求。所以,解答试卷时应该尽可能地体现能力,通过答案去和出题人、判卷人交流,让他们知道你明白他们的“道”,也就是说他们要考察的是什么。对于一份这样的卷子,你要相信,没有一位判卷老师会不给你好分数。

结尾

写到最后,我忽然想起了我的童年,想起了我是如何懵懂地对中文之美有了最初的感受。

必须感谢的是我的父母,我的明智的、感性的、性格中很有些浪漫主义因素的父母。他们对我在语文上的启蒙教育不是看我在几岁时能认得几个字、标出几个拼音、读出几个词语,他们从来没有要求过我这些,我因此感激他们。

一路与书同行作文(篇2)

人生路上,朋友很多,新奇的事物,有趣的事情也很多。

因为人生路上风景正好。

一路与老师同行,在老师的教育下,我们收益匪浅,在老师的关怀下,我们茁壮成长。

期末考试的脚步离我们越来越近

回去都好好去复习,多做练习!老师的声音还时不时在我耳旁回荡复习复习!每天除去复习就是复习,天天做练习,头疼死了!我心里一直抱怨着

自己的不满。是呀!天天都是那一套,除了复习就是做题,压力好大

老师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特意把我留了下来,和我谈话。

我悄悄地来到老师耳旁,也不知道究竟要说些什么你觉得你最近表现怎么样啊?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呆呆地立在那里,一动不动说句实话,这个学期,你上课总走神,从你的眼神里就能看出来,作业本上的错题,都是你不应该错的。我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老师继续说:我想你现在压力很大,应该学会放松自己,适当休息一下!我当时真的好感动,真得没有想到,老师这么理解我们。于是,我决心回去好好学习,当时,也不知道从哪里来了这么大的动力,而且一直坚持着,上课的注意力也集中了好多好多

期末考试的成绩下来了,我呆呆地望着那少得可怜的英语成绩,哭了,哭得一塌糊涂。平时的努力难道白费了么?为什么只有这么点分数?究竟是什么原因?我不停地问着自己

就这样,度过了我的寒假,迎来了新的学期,我向老师诉说了我的心里话,得到了老师的关心,一股股暖流涌过心间

人生路上,会经历酸甜苦辣。人生路上,有老师陪伴。在老师的陪伴下,我茁壮成长!

一路与书同行作文(篇3)

俗话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人生苦短,要做的事有许多,然而书籍是一位最好的良师。

啊我惨叫一声,今天可真是衰呀,为什么?为什么?每天有这么多的作业,苍天你快来拯救我吧!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夕阳把我的影子拉的悠长、悠长

回到家中,把书包往沙发上面一仍,就去上网,正当我玩的精彩的时候。妈妈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回家就知道上网,整天不学习,作业也不写,考试就那么点分数,你说你怎么办一大推的废话,天天在这里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真的烦死我了,哎大人就是这样的麻烦。我心里。我立刻把房门关上,世界终于安静了。

汗!妈妈又在门外面说个不停。过了好一会儿,我听见门外没动静了,我小心翼翼打开房门,在门口扫视了一圈,发现妈妈不在,真是奇怪了,妈妈跑到哪里去了。忽然桌子上面的纸条映入眼帘。我出去了,要很晚才回来,晚饭我做好了肚子饿了你先吃妈妈心里好奇怪丫。傍晚,妈妈回来了,手里还拿着几本书,妈妈把它给我说;你先看看这几本书。我拿过时就好奇了,妈妈怎么忽然之间就帮我买书。

我带着好奇大约看了那几本书。额额写得不错,特别是那一本《简。爱》生动有形象的描写了他们之间的爱情故事。

然而我从书籍里面了解到,只有大量的阅读作品,才能更加丰富我们的情感,了解历史的文化。

一曲《高山流水》缓缓流淌虽然我不喜欢写作业,但我喜欢读这些文字,读懂他们内心的灵魂。但是只有写一些作业的方式来看看我们到底了解到了多少,我才在哪里些作业。

一种种文化,一段段历史以书籍的方式在我们面前展示,如果我们不去看它会不会觉的太可惜?

书籍太多,就学无止境。虽然学习苦、累,但这是我们不可避免的。只有你用心感受它,用手来触摸她的灵魂,你会感受到快乐。

以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

一路与书同行作文(篇4)

一丝阳光射进,从地板上反射出,照在了琴键上。

整个琴房就像一个大大的蒸笼,汗水渐渐地浸透了我的后背,额头上也时不时地冒出几滴汗珠,顺着两颊缓缓流下,流到下吧,滴落在琴键上,在那丝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无比晶莹透亮。

钢琴对于我来说,就像是我的生命一样重要。

抬起手腕,轻轻落下,开始弹奏,仿佛自己就是一个机器一般,干燥无味地重复着这些动作,周而复始。我起身,走到窗前,拉开窗帘,一束刺眼的光芒照入我的眼中,疼痛。周围的世界就像那琴键一般,只有黑白两色,只有蝉声和节拍器的声音时不时地进入我的耳中。

正午,阳光愈发来的猛烈,直射入房中。黑色琴版板上出现了一团黄,我向楼下看去,原来是一朵雏菊。在这个个黑白的世界中,这抹黄似乎点亮了周围的一切。

天边,乌云将至,而我却倏然不知。

仰头,看着这座高楼,十分激动的进去,我在候场区紧张地等待着。终于,轮到我了,登上舞台,看着台下的评委,深深地鞠了一躬。就好像在家一样,自信地抬起手腕,轻轻落下,开始演奏。

“轰——”一声巨响,惊了万物,而我却不受干扰,继续演奏。在我的眼前,好像突然出现了一朵小雏菊,不知怎的,我停止的演奏,我不敢相信自己努力的这么久,现在全都功亏一篑,我冲出礼堂。

在路旁的花坛中,我看到了那朵雏菊,我不顾大雨浸透我的全身,上前去触摸这朵雏菊,她的花瓣被雨冲掉了许多,可她仍依然挺立。

我想——为什么一朵娇小的雏菊都能战胜、克服困难,而我却不行呢?

我起身,走回礼堂,去战胜那挫折,重新开始,我相信,我能做得更好。

困难,挫折,我与你同行!

一路与书同行作文(篇5)

我总想把生活里的花絮,提炼出来,组成许许多多新作品,去塑造一个不平凡的故事,一个伟大的爱,用来感动自己,感动朋友,来慰藉自己喜欢文字的愿望。

我默默地寻找,寻找值得我落泪的感动;寻找生活里的灿烂;寻找那属于不平凡的故事。当我发现它们的一丝踪迹,我就在叮嘱自己,充实它们,完美它们。我不断地充实它们的内容,想给它们最永久的色彩,把它们渲染的无比绮丽,完美到了极至。它们就这样沉默着,搁浅着,等待着,停留在我的心里。

我觉得自己很会设计,我要让我的作品,走过朝霞漫天的清晨;收获傍晚的余晖;迎接山花烂漫的春天;流连夜色迟到的夏日;吻别霜染枫叶的季节;拥抱只属于勇敢者的冬天。我还想让它们验证岁月的风雨;领略季节的精华;陪伴主人的青春;雕刻时光的年轮;记载生活的无奈;珍藏永恒的主题。我想用尽华丽的词语,来编织那不平凡的故事,那伟大的爱。我沉醉在这样宏大的构思里,洋洋得意。

当我自认为找到了它们,把它们跃然纸上的时刻,又觉得它们太平淡了,平淡如水。我放弃了它们。一次又一次地拾起,一次又一次地放弃。我想,它们的降生应该有轰动效应。最起码应该很神奇,很华丽,很不平凡。是值得我用心陪伴,用情去浇灌的故事,我希望它们的生命永恒,它们是我的永远。

就这样,在不断的寻找中,我度过了那段反复否定平凡的时光。在寻找中,我发现平凡的故事像流星一样,划过夜空,留下一瞬间的灿烂,就消失在茫茫的天边了。它们被生活的柴米油盐,磨掉了棱角,平淡了,消失了,色彩斑驳了。

当回首寻找的日子,我沉默了,沉默地没发出一字的声响;当我拾起脚印,去充实时间年轮的时候,我茫然了,茫然的不能自己。步匆匆,泪潸潸,不平凡的故事你们在哪里?

我想拿起利剑,划破阴霾,寻找阳光灿烂的明天,寻找不平凡的故事;我想呐喊,震撼生灵多余的爱;把它堆砌在故事里面。我想诵读,醮着激情编织的文字,那是我动用了最妩媚的语言,谨想讴歌不平凡。理想的我,笔耕抛锚了,搁浅了。在不平凡的泥潭里越陷越深,感动在哪里?不平凡在哪里?

寻找的辛苦,耗掉了许多时光,即使有几句只言片语,也被我扼杀在襁褓里了。我累了,倦了,放弃了,不再有那份奢望了。

我又回到那平凡的生活里,回到那柴米油盐的交响乐里了。我平静了许多,能用平凡看待这个世界了。真正地在平凡里生活着,不在一味地追求那华丽的词汇,寻找那不平凡的故事,来创造那份厚礼了。慢慢的,慢慢的,我觉得充实的每一天都是那么的可敬。我爱它们,它们厚待了我。自然是那么的美丽,神奇就蕴藏在它的点点滴滴里;谁说故事难寻觅,原来它就在我们的生活里。爱在人间,爱是平凡!

当白发夫妻相互搀扶着,漫步在公园的小路上,默默地对视,回味着半个世纪的风风雨雨,爱就在他们的双眸里;当母亲用生命,换取十月胎生的奇迹,爱就在母亲的怀抱里;当老师用慈爱的目光,示意学生的顽皮,一句“老师,我错了”,爱就在她们的话语里;当七旬的儿子,把清风送到了老母的脸庞,爱就在扇动的蒲扇里;当年轻的夫妇,把小玩偶放在了爱人的枕边,爱就流淌在甜蜜的梦境里;啊!这就是生活的花絮,这就是爱的故事,这就是我要寻找的厚礼。原来它们就在平凡的生活里,我终于找到了它们!

平凡的故事如繁星闪烁,平凡的故事似山花朵朵。每一颗都是那么的璀璨,那么的感人;每一朵都是那么的绮丽,那么的芳香。没有雕琢的痕迹,没有刻意的润色。它们无处不在,无处不有。一个个故事,孕育着人间的真爱,释放着爱的光芒,感动着平凡的人们。平凡孕育了伟大,它们是苦辣酸甜,是柴米油盐,是平常的每一天!

年年岁岁度平凡,岁岁年年爱成串。让我们拾起那一串串平凡的故事,让我们把爱定格在的生活的瞬间。平凡是爱,爱与我们同行!

因为有爱,世界上才有了阳光和雨露;因为懂得珍惜,人间才有了花草和树木。人们的幸福生活离不开和谐,社会的安定团结更离不开和谐。所以只要我们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学会尊重,学会宽容,学会帮助,学会关心,多一份关爱,少一些争执,多一份真情,少一些矛盾,世界将会变得越来越美好。让我们携起手来,与爱同行,唱响和谐之歌。

一路与书同行作文(篇6)

在我的人生之路上,我失去很多,也获得很多,而朋友永远伴我同行。一路上,为我披荆斩棘。小颜是我的小学同学,他既不是膀阔腰圆,也不是浓眉大眼,只说得上是其貌不扬。

他人长的黑瘦黑瘦的,略微有点矮,在细长细长的脸上,有一双小眼睛,显得格外渺小,但我却很愿意和他在一起。在上课时,他老把一些字读错,像yong、ying,他没有一个读对,常把舌音读成平舌音,惹得全班都哄堂大笑。说也奇怪,老师常叫他读,在他读的过程中,我常在一旁揪着心,你说我能不担心吗?

但在同学们的笑声中,我发现他读错的字越来越少了。一天中午,我到他家去玩,刚走到他家门口,就在外面听到很长的一声“yong—”。

我把门推开看一眼,原来他正照着镜子,在学发音呢。他一发现我来了,忙拉我去看看发音对不对。“yong”,“对了,你真棒!”可一放到句子里又错了,然后这样反反复复进行了将近一个小时,他终于学会了。我问他:“你天天这样练吗?”他喘着粗气说:“是啊! 我看着他微微发红的脸,顿时知道什么叫耐力了。真得是让人敬佩。像这样的事,这几年说也说不清。现在他如此有耐力,我能不和他做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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