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吧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笔记网 > 观后感 > 导航

重返狼群观后感

发表时间:2023-05-14

重返狼群观后感精选。

编辑为您准备的“重返狼群观后感”或许能够满足您的阅读需求。相信您也在苦恼怎么写好作品名的观后感?在欣赏作品时我们能够全身心的进入到作品的世界里,我们总会被作品中的情节所吸引。文字是与他人沟通交流的重要手段之一,观后感其实也是一种自我安慰,告诉自己曾经看过,感动过,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重返狼群观后感(篇1)

本文《《重返狼群》读后感500字》由读后感大全整理,仅供参考。

感恩生命中的一切——读《重返狼群》有感

《重返狼群》是李微琦和小狼格林之间的一个酸甜苦辣咸的故事。李微琦在若尔盖草原救了一只小狼,并给狼取名为“格林”。她把小格林带回家抚养,那时小格林四个月大。等到格林大了,李玮琦把它带到草原,教会格林野外生存的技能。不久后,李微琦生病了,高烧不退,格林每天都守护在他身边,时不时舔舔他发烫的脸和手,自己的食物也不吃,全都留给李微琦。

看完这个故事,我思绪万千……

那天的雨下的特别大,我正在发愁怎么回家的时候,突然在雨中出现了妈妈的身影,她打着伞一路小跑着向我走来。然后把我也拉进伞里,可是伞很小,但我抱着妈妈却觉得很温暖,我问妈妈:“妈妈,你冷吗?”“不冷!”妈妈微笑着回答我。不一会儿,我们到了家。收起雨伞时我才发现,我身上一点雨水也没有,可是妈妈却湿了大半个身子。

夜里,妈妈发烧了,我起床倒了一杯水给她,妈妈夸我懂事,心疼地说,“快去睡吧,妈妈没事!”我就突然想到了《重返狼群》中的格林和李微漪。

对,我们也要像小狼格林一样,感恩生我们,养我们,帮助我们的人。感恩不需要什么荣华富贵,只需要奉献我们的孝心去陪伴,爱我们的人一样会觉得快乐幸福。

重返狼群观后感(篇2)

看这个片,最好不要以电影的角度去欣赏它,因为它也许无法像大片那样去取悦你,满足你的感官。若以纪录片的真实去看,并思考,可能会对你有所触动并激发新思维,可能比较适合小众。

片中的格林是真实的狼,非电影虚构,大部分镜头采取纪实方式,当然为了增加趣味性导演和主人公的对话偶尔会抖几个小包袱娱乐下。

片中的格林(狼)并不是我们大部分人所理解的只有兽性的野兽,它有自己的感情,记记忆和灵性,懂得感恩,甚至还很聪明。主人公和格林的互动,格林做的种.种举动不觉间让人动容。

大的环境让狼遭到超多屠杀,数量岌岌可危,生存日渐困难,虽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却并未得到真正的关注和有效的保护。

此片也许会让你重新思考人与动物的微妙关系,生物链等问题,同时也反应了社会的残酷和现实。

狼的捕猎行为仅仅是为了自己的生存,并非滥杀无辜,更比不上人的贪婪。片中主人公的自白中让人不禁心中一动:“我看到格林的眼中并不是我要杀。而是我要活”,也许只有主人公能深刻的感受到狼的真实。也许我们大多数人对狼的负面印象来自于书本上的故事,并未深入的去了解这个真实的世界。

万物皆平等,万物皆有灵。

看过以后也许你会对生命有深度的理解和感想。

重返狼群观后感(篇3)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重返狼群观后感(篇4)

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听牧民讲起不久前死去的一对狼夫妇的抗争以及殉情的故事,引发了她的同情和敬佩之情,也许是她与狼的神秘情缘,牵引着她艰难地去寻找小狼。

第一次见到小狼时。她看到“死去的小狼”,憋了几天的悲痛让她难以抑制,猛然间放声长啸,却唤醒了装死的小狼。小狼把她当成了妈妈,作文嗅着、拱着,小爪子抓着她的衣襟钻进她怀里,从此,他们的命运就连在了一起。在她的帮助下,小狼开始吃东西、排便,从死亡的边缘活了过来,像复活的秧苗一样,渐渐有了生机。为了给发烧的小狼治病,她把它带到成都,开始两个月的城里生活。

李微漪和朋友亦风给小狼取名叫“格林”,它对城市由陌生、好奇到适应,一次次尝试,一次次成长,彰显着狼的生命力、竞争力、谋略、胆量、狡诈等本性。

但野生狼属于大草原,不属于城市!市民谈狼色变,狼的嚎叫惊扰着邻居,狼意外独自上街引起交通瘫痪……它没有办法抓捕猎物,没有伙伴的陪伴越来越孤单,小狼的活动场地越来越受限,城市里已经没了小狼的容身之所,他们不得不回归草原。

重返狼群观后感(篇5)

在草原远离尘嚣的草原,蛮荒的大地,我找回了一件人们失落已久的东西生命中最单纯的感动与诚。题记

我会永远相信,最后那一片落叶,无论在什么世界,东风都藏在眉心。我会永远相信,扎入心的水滴。在另一个世界,晴空布幔拉起。假期,我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读了李微漪的《重返狼群》。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作者去若尔盖草原写生,遇见了一-只影响了她一生的小狼格林。她把格林带进了城市,当别人问起她时,她告诉别人,这是一只狼狗,结果到了后来,连警察都找上门来,作者还拼命为格林作掩护。可是小狼长大了总该是要回家的。在草原上,它和藏獒从一开始的不对头到后来成为朋友一起玩耍,藏獒会把好吃的食物让给格林。在作者生病时,格林就趴在窗口,把所有的食物都给了她。最后,格林返回了狼群。

不得不说,我很羡慕她的那种生活,很羡慕她可以随意走在草原上,也很羡慕她拥有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亦风还有小狼格林。整本书读下来,我觉得作者真的很让人值得钦佩,一个年轻的女孩子,陪同格林一起在山上生活,打猎,一起对抗寒冷,饥饿与痛苦。这实在是太不容易了。而狼的聪明,重情重义也让我连连发出惊叹。

小狼的离开的确有不舍,但是狼群才是真正属于它的地方。所有的感想在一瞬间喷涌而出,不管什么生命,都会懂得感恩,哪怕是一只狼。故事的后来,格林习惯了与人相处,变得不怕人。在草原上,那震耳欲聋的几声枪响,李微漪让格林快跑,格林的眼中却是不舍。作者对于狼的感情,就像是自己的孩子,即使她再不舍,她也明白格林总归是要回到狼群中。我还记得李微漪一边哭一边赶着格林走,因为她知道,格林需要的是同伴。

望向整片土地,每一个生命都值得我们尊重,都值得我们关爱。我会永远相信,开始掉下的泪,你和我的世界,痛褪去更清晰。我会永远相信,不完美的完美,不管什么世界,距离不是距离。《重返狼群》值得更多人来欣赏。

重返狼群观后感(篇6)

20xx年6月,纪录片《重返•狼群》上映,一只狼,一个女人,给观众们上演了一个“人狼奇情,前所未有”的感动故事。

故事讲述的是,20xx年4月,八零后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在一次草原采风中意外收养了狼王遗孤,为取名为格林,并带回成都喂养。但繁华的都市无法容纳一匹野性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决定把格林带回草原,一路追寻狼群的踪迹,历经严寒酷雪,终于目送它成功重返狼群。

但是,这部纪录片只讲述了《重返狼群》这部纪实小说的上部内容,还有下部内容没讲。

下部《重返狼群》主要讲述了从格林回归狼群后的七百多天,李微漪和亦风(好朋友)决定再次回到若尔盖大草原,等待和格林重逢的那一天。最后,他们在草原苦等一年,终于找到了格林,但结局并没有想象的那么温馨。用李微漪的话来说“有些沉重”,因为格林并没有走近她,而是她向前一步,格林则退后一步,这样的进退让我们看到了,狼对人的戒备,因为是人在伤害着狼。

正如作者李微漪在书中最后说到的:“在狼眼里,爱一定是平等的,可是人和狼之间的关系从来都是不平等的。人狼之争中,处于劣势的狼几乎灭绝。”

毫无疑问,这部著作的主旨是要我们人类爱护野生动物、关爱草原生态环境,以及倡导人类应该禁止杀害、买卖野生动物的行为等等有关大爱、大命的内容,同时,李微漪也希望通过此书来改变人类对狼的偏见——狼并非无情无义,狼是有情有义,且可以和人和平共处的动物。

但今天的文章,我想从育儿的角度来说说,父母该如何爱孩子,因为在我看来,李微漪这位“狼妈”给我们很好地诠释了,什么样的爱,才是对孩子真正的爱。爱孩子,教会孩子独立生存的能力;爱孩子,最终是要和孩子分离;爱孩子,要尊重孩子的选择。(wWW.j458.Com 励志的句子)

重返狼群观后感(篇7)

最近,我读了作家李微漪写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一、二部,书中的很多内容都让我感动,内心随着故事的发展或心潮澎湃,或潸然泪下……

这部书第一本讲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崽”格林”,带回成都喂养。两个月后,繁华城市中不再有一匹狼的容身之地。于是她决定带它回归真正的家园。然而,由人类抚养长大的狼是不被野生狼群接受的,她陪着格林从最简单的狩猎开始,一步步交给他莽莽草原的生存法则,格林终于重返狼群,她与它就此分别。

第二本讲述的是:格林重返狼群两年后,李微漪又一次回到若尔盖草原寻找狼子格林,意外的遇见格林的妻、儿。但由于作者太过迫切寻找格林,而疏忽了错过拯救格林的两个孩子:双节棍和福仔,使这两个孩子命丧黄泉,因为盗猎者种种的伤害,让格林不再相信人类,以致于再次见到作者时表现出的纠结和痛苦,即使母子相见却表现出退却,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为微漪送食,使作者非常感动而又痛心。

书中的很多段落让我感动不已,抑制不住的流泪……”狼冷酷的外表下,却有一颗温柔的心!”,作者在草原上生重病卧床不起,格林懂事地把猎取的野兔从窗户里扔进房间给微漪吃;在狼山,作者不小心崴了脚不能走路,格林机智地跑到很远的牧场用嘴叼着缰绳牵了一匹马让她骑上回家;因为在草原上住的太久,作者弹尽粮绝,格林每天都会把捕到的鼠兔埋在雪地里,等待微漪裹腹充饥,作为一匹狼尚能如此孝敬母亲,相比之下,当今社会上忘恩负义的人是白眼狼?还是白眼人?

其实狼与人类并不是天敌。由于人类的肆意捕杀,迫使狼对人类产生戒备和怨恨,”狼心犹在滴血,如何满足人心?””我们能救一匹狼的命,我们能改变狼的命运吗?”盗猎者为了牟取商业利益,肆意捕杀狼群,加上草原正在快速沙化,使狼群的家园遭到严重破坏,人类却责怪狼冷血残酷,难道人类不需要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吗?”格林,如有一天妈妈能够再次拥抱你,我希望我的呼唤不再强求,你的眼神不再纠结,妈妈希望你和你的孩子们是在我怀里笑,而不是痛苦哀鸣。””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也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地来,又为什么默默地离开?”每次读到这些句子,泪水都会一次次地模糊我的双眼……人和狼的关系一直都是不平等的,人狼的争斗中,处于劣势的狼几近灭绝。

这部著作是我最喜欢读的书,我被作者这种胆大妄为,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使狼重返狼群的行为深深吸引,并由衷地表示敬佩!也被狼的重情重意深深地感动,也让我对狼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作为狼,它把最真挚、最纯粹的爱回报给了作者,而作者也用真情抚育了狼崽。当草原被人类的贪欲笼罩,草原上的野生动物濒临灭绝时,它也只能用一片狼藉回击人类。人与狼用勇敢、真情谱写了一曲生存的赞歌,但愿人类与自然和万物生灵能够永远的和谐相处!

重返狼群观后感(篇8)

《重返狼群》这部电影是以纪录片的形式向我们展示的,它以格林的一个个故事作为时间轴,给我们呈现了看似是在远方,却又感觉近在眼前,仿佛我就在那片草原,与格林玩耍,帮他返回狼群一样。仿佛这不是看进去的记忆,而是,感受的记忆。这部电影是由李微漪亲手拍摄,按她所说这部电影有百分之98是当时现场拍摄,是真实生活,只有百分之2是后续拍摄的一些场景。

格林是一匹狼,狼性是根本,却在着狼性中透露着人性,从小跟着人们生活的格林,理解了一些人的美好性格比如:他懂得尊敬关心过自己的人,当女主人生病的时候,它不停的拍打窗户,甚至抓来野兔放在窗口。当女主人因身体患病必须去城市里看病时,格林独自在大雪中等待了15天,可见这是多么忠诚,这别说是一只狼了,我认为就算是一个人都不可能在雪地里等人15天。从这里我看出了狼对人们的的真实情感,我认为,动物对人们本不是抱有警惕性与威胁性,使人们原本对它们屠杀是它们有了保护自己的意识,所以才对人们抱有警惕性。

在这部电影中,又一幕使我触目惊心,也可以说的让我最心痛,也是最令我与女主人感同身受的就是看到那些牧民卖的狼皮大衣的时候,起初,我认为就是一些见钱眼开,主顾自己利益而不顾别人感受的人,我并没有过多的在意,毕竟这样的人社会上多的很,但后来我听李微漪讲到,这是用620张狼颈毛做成的衣服时,我心里一颤,这么多狼,是我想都没想到过的,拿这么多狼皮去做一件袍子,这真的值得吗?这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沦丧,在我眼里他们不是人,甚至连动物都不如,动物都有人性,懂得忠诚,关爱照顾过自己的人,不冷血,而那些牧民,甚至脸不红心不跳的说出那些皮和牙是亲手从狼身上、狼嘴里拔出来的,真不知道他们的良心是怎么过去的。

当人们对另外一种物种提出质疑时,请先审视好自己的行为,如果自己的行为给别的物种带来了伤害,那就不要怪别的物种给自己带来伤害。我们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