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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梦里花落知多少

发表时间:202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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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作品,仿佛让我身临其境,被书中情怀所感动,为书中人物所折怀。这时候可以将自己昙花一现的感悟写成读后感了,你是否正在为写作品读后感头疼呢?经过收集,编辑为您献上读后感梦里花落知多少,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读后感梦里花落知多少(篇1)

一定要做一个有趣的人,一定要有一群有趣的朋友。

梦里花落知多少,是三毛失去荷西之后,陆续写下的文章。有痛,深入骨髓的痛,六七年过去仍无法直面的痛。若非为人子女的责任,我们是知道的,三毛必定早已随荷西而去。

爱啊!看着三毛流露在文字中的爱,太刻骨,以致太心痛。多么希望,当她再回西班牙,那与和荷西那么像的男子的相遇可以让三毛重拾爱的甜蜜,但徒劳的,在三毛的心中是放不下的。

有痛,但也仍有很多的欢乐。在美国读书的日子,是否是三毛失去荷西后最欢乐的经历呢?多么让人羡慕,羡慕三毛的那一群同学,冥冥中拥有了三毛这样一位同学。走到哪都自带光芒的三毛啊,实在太叫人喜爱。这样的三毛,真可叫人当做榜样!

刚看完梦里花落知多少,立即开始看雨季不再来。只在看三毛自己写在前面的话,已经感动不已。她会担心那些所谓不成熟的作品会不会给读者带来不好的印象,但她有坦然了,自称那是二毛的时期,并把那些时期当做是成长为三毛的重要的经历。这样的思想真是和我的想法一致,仅因此感动至深。

三毛,三毛!

读后感梦里花落知多少(篇2)

读《梦里花落知多少》有感

这本书还行。我觉得能让我在看完101页的时候继续翻页的书怎么也能用“还行”俩字形容了,否则我那儿没看过的书和盘堆起来跟小山似的,谁有时间在这上瞎耽误功夫呀?

这本书挺有意思的。想想我这人就够贫的了,这本书居然写得比我还贫,还能把我逗得前仰后合的,看来还是挺有意思的。(挺喜欢火柴用成语的)

我这个人平时就爱没事儿找事多愁善感一下,吭哧吭哧写出几百个字儿来还都酸不垃圾的,俗不可耐,所以我挺佩服那些能把各类复杂感情的结尾写得特洒脱的人,甭管是真洒脱,还是表现得洒脱,我都佩服,因为你就是逼着我让我装,我都装不出来。

作者的水平比我高。对于这个正常人用大脚趾头都能想出来的问题,我还是想简单形容一下:比方说我的水平要是象一个人窝在塔里木盆地里的话,那作者就是站在青藏高原上了。我站不到平地上,也不想站平了,因为那样他就蹬顶了。那上面气候不怎么好,风挺大,也挺冷的。别的作家就没有比他好的了?有,多着呢,地球待不下都去外太空了。

郭敬明用最轻松的笔调,描绘着最纯洁的心灵和最灿烂的笑脸,然后笑得越烂漫的人却隐藏着越深沉的落寞。生活把一张张单纯的脸拉进了复杂的社会,榨干了他们烂漫的笑,只留下许多无奈和失望的表情。忍痛提起书中的`林岚和闻婧,她们曾经在校园横冲直撞,耀武扬威,单纯得像两个稀里糊涂地降临人间的天使,可是也没有多大的理由,社会就能不允许她们我行我素,剥去了她们孩子气的层层伪装,时间让她们各自沉沦。更不能不说起一个自称是安徒生童话里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她就把自己叫做火柴,她过早地踏入了社会,早已是八面玲珑,圆滑世故。她笑靥如花地穿梭在人群中,却早已是冷眼看透人生,可是最后当她坐在牢狱里时,常常望着天空轻轻飘过的白云默默流泪,面容青春而苍老。还有那个曾经满身阳光的男孩白松,早已经不起社会的欺骗,最后他好不珍惜毁灭自己,失去了浑身的活力,可是再也换不回曾经的欢乐……时间毫无表情地远去,把他们浓于水的友情稀释得像纯净水一样。就像一树鲜花开到奢靡,不知受了什么惊吓,就纷纷飘零了,各有各的去处,一群牵着手微笑着走来的孩子,如花朵般飞舞,郭敬明的笔尖竟是如此的凄凉和残忍。

这本书里的女人很奇怪,男人更奇怪。不知道是我不了解女人,还是作者不了解女人?我怎么觉得这本书里的女人都那么不像女人呢?(听着都绕嘴)至于到底哪儿不像我又说不出来了,看过的朋友也帮我琢磨琢磨。至于男人,我真的怀疑这本书的主要角色里到底有没有男人。白松和李茉莉那么长时间居然连嘴都没亲过,听着我都晕。这还算好的呢,和林岚同居过的陆叙,同床共枕过的小北,居然可以什么事情都没发生?真的假的呀?忽然想起自己在D版装孙子那会儿老肖给我讲的那个书生在寡妇家借宿的故事,我自己都笑了。

读后感梦里花落知多少(篇3)

三毛是一个真挚而纯粹的人,她的心是透明的。不喜欢说假话,也编不出故事,所写的全是真实发生的。把自己亲身经历记录下来,而她的生活是那样的缤纷多彩又大起大落,一生也讲述不完。三毛的文章没有深刻的大道理和复杂的人性剖析,只是平实朴素地展现自己和周围的人事,却让人感觉那些文字越来越强烈地散发着一种信号,一种说不清楚的东西,大概是她的那份纯,那份真,那份满满的爱在召唤着你不得不走近她,去慢慢了解这个传奇女子。

三毛爱玩,也会玩,任何事她认为好玩才会去做。她来到世间只为快乐的游戏人生,永远能玩出新花样。她也并非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喜欢流浪,流浪对她来说是被迫的,而且一点也不浪漫。在某地要做的事情完成了就会奔赴下一站,继续履行她的使命。荷西离开之后,去哪里,快走还是慢走对三毛来说再也没有什么区别,机票钱也差不多,未来在哪她自己也不确定。最后这12年孤单凄冷的生活才是真正的流浪,没有比心灵的流浪更加寂寞悲痛的了,那些泣血的文字让人不忍读下去。

这本书彻底颠覆了《撒哈拉的故事》里荷西留给我的印象。17岁时不可救药地爱上三毛,被拒绝后痛哭整晚,默默挨过约定的六年。现在看来其实三毛的命运早已选定了荷西,荷西是一个会撒娇的大孩子,和三毛一样有着一颗真挚而透明的心。比三毛小八岁的荷西一定要握着三毛的手才能入睡,半夜翻身也要先找到三毛的手才可以继续安心睡觉。为此三毛放弃了必须在夜晚进行的写作,写作对她来说一点也不重要,她的本职工作是家庭主妇,是好好地陪伴荷西,为了家庭她可以毫不犹豫地放弃写作。在三毛的一生当中婚姻是最幸福的事,她的写作生活就是她的爱情生活,她的人生观就是她的爱情观。

三毛走到哪里都会出现无数朋友,人人都那么喜欢她,各种兴高采烈地打招呼拥抱,各种随手赠送,三毛也相当慷慨热情,无论对朋友还是路人。她永远被爱紧紧地包围着,独自在异国他乡举目无亲的小岛上过着遍地亲人的生活。三毛是一个会爱也有能力爱的人,正因为她全力地爱着世界、爱着生活和周围的一切,生活也全力拥抱她,给予她满天满地的爱。在她的文字里,她的生活中,只有爱和暖,没有恨,没有抱怨与不满,这些字眼统统与她无缘。荷西全心全意甜美的爱,父母视若掌上明珠的宠,亲人浓浓的情意和遍布各地的无数热情朋友,浸在如此饱和满溢的爱之中,三毛当之无愧,以至于连上天也会嫉妒,终于带走了荷西……

无论阴阳两隔还是同眠地下,三毛与荷西两人的灵魂从来就不曾分离。三毛留给世人的是她丰富的心灵和炽热的爱,传奇的一生就是她谱写出的最真实最动人的华彩乐章。

读后感梦里花落知多少(篇4)

《梦里花落知多少》是我看郭敬明的第一部作品,也是我读的第一篇长篇小说。其实这本书我早就如雷贯耳了。周围的朋友同学、兄弟姐妹;早就把这本书形容的就跟救苦救难的圣经一样了,可我一直没有足够的时间来研究文学这玩意儿。

说实话,看完后,我开始佩服郭敬明了,他的文采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而且他的每一句话都会带动你的情绪,把你从高潮推入低谷,从欢喜推入忧愁。字里行间里时刻都影响着你感情的此起彼伏。

书中的林岚和闻婧本是可以呼风唤雨的丫头,她们正值青春年少,如花的年纪,动人的容貌,显赫的家世,这样的条件完全可以谱写属于她们自己的完美人生。可是,就算是这样的两个人,她们经历了失恋,背叛,侮辱,诀别之后,两颗年轻的心被糟蹋得支离破碎,鲜明的血肉夹杂着浑浊的心跳声,黯然离开了她们原本的家。

最让我心痛的是那个叫火柴的风尘女子,她没有任何的依靠,浮萍般地生活在烟花巷尾。她的工作可以用贱字来形容,可是她却领导着一帮姐妹们在城市里打下了属于自己的天下。她没有文化,可是用起成语来却如此巧妙,比起社会上那些研究文学的大学生有过之而不及,多么讽刺。她贱贱地生活,贱贱地欢笑,贱贱地帮助别人,就像她常说的一个词,火树银花。她便是一个火树银花的女子,多么可爱。最终却只能隔着栏杆看着窗外的浮云,自在地飘动…

我无法用一个确切的词语去形容这是一个怎样的故事,搞笑?平淡?凄凉?抑或是悲惨?都不是,这本书里掺杂了太多的情感,太复杂,以至于刚读完我都有点儿接受不了。故事的一开始是搞笑,幽默,一群富家子弟天天过着在别人看来是纸醉金迷,花天酒地的生活,嘴里嚷着“我x”“你丫的”,用文章中的一句话说就是“有血性”地活着,可是故事越往下走越让人笑不出来,用后记里的一句话说就是“欢笑背后隐藏的沉沉的伤感和绝望”。

这本书让我读出了我从未有过的痛,生活把一张张单纯的脸拉进了复杂的社会,榨干了他们烂漫的笑,只留下许多无奈和失望的表情。原以为结束了学习历程便不再有苦难,现在才知道其实离开象牙塔,还有更大的苦难等着我——面对社会庞大激烈的竞争激流,手无缚鸡之力的我必定要受的苦难。

现在的我我是有多天真无暇,而社会,却复杂的不可开交。每个人每天都带着不同精心装扮的面具,面对不同的人就戴上不同的面具。面具下是忧伤的脸,流淌着泪,自己的苦衷……一切都被看似完美地包裹了起来。私心、野心、欲望、阴谋……全被私藏了起来。我们往往被表面所欺骗,被面具所欺骗。

当今社会的不公又岂能你我能说清的?就像书中的女主人公,从刚大学毕业涉世未深,求职时,她靠自己很难找到工作。但只要拜托有钱有势的父亲便可以轻松找到工作。的确,靠钱靠关系有时比靠能力更管用;之后的我也许也会受到恶势力的抨击,体会到这个弱肉强食的大环境的残酷;也许我会为了在社会上立足而不得不学会伪装,保护自己。

身在这样的社会也是身不由己,更何况自己也没有书中人物一样有着显赫的家世背景,要想在社会上有所成就就免不了一番摸打滚爬,其中的艰辛历程可想而知了。现在的我只剩下一年的在校时光,我会格外珍惜这个分外安全的堡垒,(即使我知道这其中也掩藏着多多少少的不为人知,但比起以后所要生存的社会真是小巫见大巫了)因为我知道在这里至少我还可以天真浪漫,诙谐无暇。算了,不伤感了,乘着这现在,珍惜眼前的机会,活在当下!

读后感梦里花落知多少(篇5)

从撒哈拉一路看到这里,心中无限唏嘘!撒哈拉阶段如同婚前的李清照,沉醉不知归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花落知多少如同失了赵明诚的沧桑孤独女人,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这两本书基调太不同了,荷西在的时候,三毛的文字都是雀跃的,平实而又快乐,没有九曲十八弯的情绪。后一本书,没有了荷西的三毛处在癫狂和兴奋和极悲中,随时切换。

要说文字和观感体验,失了爱人以后也就是这本梦里花落知多少更细腻更沁人心脾。里面多有喧嚣癫狂之后的彻骨悲凉,让人读来也有触及到那种伤感的体验。

这是三毛的悲剧,却也是文学上的悲剧色彩美。对于文学来说越是悲剧越是有凄美的阅读体验,启发人悲天悯人的慨叹,很残酷!

再来说说三毛,她自己在撒哈拉那本书也有提到过,其实跟荷西在一起她分不清究竟是爱他还是不爱,就连结婚也是荷西央求着她。可能是日后的相处让她有人浓的化不开不开的炽爱,也有可能是失去以后才恍然觉得生命中的某些重要东西被抽离了。

文人多伤感,尤其三毛太敏感。可能荷西离去以后的伤痛在她的笔端不断的提及不断的重复不断地发酵,这也导致了她更加神经质和走不出来。当然这里面也有无数读者的期盼和认知加重了她的使命感。这导致她在邂逅那个步调一致的人后,用逃离来逃脱罪恶感。她自己给自己造了个樊笼,每次要新生的时候她总不忘沉湎过去,想要忠实于过去的爱和自己。

其实只要放下,只这一步就够了。

人生中的有些事儿,说难不难说简单不简单,就如同她重新买的小院子,本以为会是后半生的精神依靠了,把她毕生的收藏和心血倾注以后却轻而易举卖掉,去和父母同住一样。

爱情也是,这是她的顽症,一直到死都没有契机去解开,倘若有那也是一瞬间了。

其实比起爱情我最想说道说道的,是她为人处事的方式。这个女人人格魅力太巨大,从国内到国外,从精英阶层到贩夫走卒都有她的至交,单聪明是搞不定的,精致的社交家也未必,她是由心而发的豁达和慷慨。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荷西的死给了她这种慷慨和豁达。

所以社交不是一种手腕,而是一种深层次的看待问题的态度。

再者,作为女人她太精致了,家里的陈设摆件都透着浓浓的艺术感。在这本书里她不止一次提到那种温馨考究的居室环境,无论是自己家的还是友人家的。

我们常说有趣的灵魂,但真正有趣的灵魂少之有少,我相信像三毛这样的女子是人间极品,她的情感太过于丰富,她的见识太过于广博,她的为人太过于博爱,她的情调太过于罗曼蒂克。但也是因为有这些复杂性才让她一步步走上不归途。

一把双刃剑啊!

我是一个粗人和凡夫俗子,读她的书时我也在频频观照自己的家,我那总是养不活的绿植,或者总是给我家喵子啃掉的叶子,是该添些生命力了!

读后感梦里花落知多少(篇6)

头顶的一团乌云在用力压低山际最后一抹亮光,窗外对面幢幢小楼的房檐边上,匍匐着颓圮的泥苔,褐色,倒变得迷人了,阳光斜斜地透进屋里,我缓缓放下了手中的书。

三毛热已过去多年了,不爱凑热闹,竟从未读过她的只言片语。偶因《见字如面》三毛父亲写予她的一封家书中的.一句——“你又何苦去寻那‘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呢?”这才心生好奇,想去书中一窥究竟,试看是何许人呢。

是何许人呢?我缓缓放下了手中的书,现在,我只想亲切地称呼她,Echo。

白日,明晃晃的阳光耀眼得那般刺眼,竟落不下一滴泪。

只是在Echo一次次的梦里,一趟又一趟地穿梭在那个似梦非梦的车站,看着红衣女子和她说了再见又再见。一遍遍来到那个苍茫海边,曾经满载了她幸福的空荡荡的屋子,看着吞噬了她丈夫生命的大海潮起潮落,深邃而伟大的生命无息无止……

夜里,静静地躺在床上,想着想着却不觉大哭了起来。

朦胧眼里,是新刷了无数遍木栅的Echo,俯在荷西墓前十字架上失声痛哭的背影。曾经在雪地里交换过两颗真心的,那两颗心此时是多么靠近,在十字架边上,近乎融入到了彼此时空相异生死两隔的生命里。我不敢去想,坐在海边一起吃着果子的长裙女子和刚从水里钻上来,还浑身湿漉漉的西班牙男子。一个在钟声敲响十二下只许下了十二个相同的“但愿人长久”的愿望的人,一个每每回到家里都是快跑上楼到妻子身边的人。

探不清,望不穿,好像是梦与现实的缝隙。

真实得令人疼痛难挨,不知为何会伤心至此。或许是因为耳机里循环的旋律太让人心空,或许是想到了几天后踏上列车,身不知所向而迷茫心伤,或许是为文字里Echo和荷西的爱情而惊诧震撼。我太惊讶,太难以置信。不知在风雨前夜无数个相同的梦里,一遍遍上车去往不愿去到的远方,她是如何承受下来。不知在深爱到竟能感受到将要失去彼此的感应,那份切肤的疼痛她是如何咽下的。不知一个女子在失去那样一个爱入骨的人该如何活下去,究竟该如何活下去呢!

微光透亮,睁眼原是梦境一场。

但那痛确是真实的啊。我竟能理解了Echo想要的那方“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这是一本越细嚼越有味的一本书,一个人,一份满溢出的真情。其实,离开父母,逃离到无人知晓的远方,以自由不羁的灵魂浪迹天涯,这不是一个真的洒脱无欲无情的人。也就是这样的人,那份灼热的矛盾和切肤的感情才真诚得从文字,入了心里。才让那片白茫茫大地更令人沉喑尊敬。那样热爱自然和真情的善良人在远去流浪时,才显得那样孤独却迷人。最终是少了一缕叹息,多了一份谅解。

末了,我想告诉耐心读到这里的亲爱的你。这是一本有趣的书,可以看到有趣的灵魂和世界。你一定会为Echo对自然的狂恋热爱而感到惊诧,你一定会为Echo与遍布全世界的朋友之间纯净的真情而惊讶,你也一定会为书里让你感受到的,洋溢在你生活里却不曾为你发现的爱,而惊叹和感激。

最后,祝福读到这里的你,每天都能感受到更多的幸福和爱。

读后感梦里花落知多少(篇7)

三毛的一生都在找寻着属于自己的爱情。可终其一生,都没找到,最后自杀。关于她的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正是写的她的爱情的回忆。三毛的爱情像一场梦,童话一样的梦。在梦中诞生,又在梦中逝走。

《梦里花落知多少》写的是三毛生命中最浓黑的悲戚,破裂了童话,也破了她的生活。三毛一直不敢直面这里吸走她情感的回忆。盲目的悲哀,茫然的抬不起头来,闭着眼睛只是走,走,走。从瑞典到马德里再到那纳利岛,从那纳利岛又到……她已经完全忽视了自己的思考,在她独特的悲哀中带着点轻盈的调子,愈发显得那颗心不堪一击,久久不能风干。

《梦里花落知多少》写出在黑暗时期的不容理解,但这些恰恰是最坦诚的。三毛一生中的至爱不幸身亡,对于三毛无形中是一次多么重大的打击。他们俩走过了那么多风风雨雨,还有勇于同自然挑战的精神,在沙漠中举行的婚礼等,让她都难以忘怀。荷西的离开带走了她一半的生活,一半的希望。在生活的面前三毛也曾想过与荷西一同离去。可是最后她还是选择了“生”,她生下去的理由则是为了别人,为了父母亲人,她不想让父母再拥有失女之痛,所以她拼命想用时间来逃避。无数个夜晚中梦到与荷西在一起,犹是她的思考变乱。

一页页翻过了三毛的生活,点点滴滴都记叙了她热爱生命的旅程,仿佛看见她穿着长裙,在阳光下飞舞,以无比伦比的姿态晾晒着一串串回忆。

我喜欢她的个性,欣赏她的爱情,佩服她的勇气.她一生,自杀多次,为屈辱,为爱情.她最后一次自杀终于是成功了,她扑进了死神的怀抱.也许死是她最好的作品,也许荷西的死早已带走了她生的勇气。也许她撒哈拉那幸福的六年预支完了她的幸福。

《梦里花落知多少》我看几次,也哭几次.我被感动,彻彻底底的。她每个文字都渗着对荷西深切的怀念,眷恋,还有那深刻的爱意。在没有荷西的恶梦了,她以为走的会是她,可是她不知道最后是荷西躺在她的怀里,让她泣不成声地叫着“荷西,安息。荷西,安息。”荷西死在了他另一个情人—大海的怀抱里,那一天是中秋节!

为了三毛,荷西放弃大海,去了沙漠.他爱了她十三年.终于,三毛在恶梦醒来的深夜了,叫醒荷西,对他说出“我爱你”,说出了让他等了十三年的话.“我爱你,爱你胜于自己的生命”他们就那样在深夜里相拥,三毛的心绞痛又犯了,一直以为要走的是她。她哭着让荷西在她离去后定要去一个温柔的女子。放火也好,漂泊也好,只要他再娶。

可是她那痴心的丈夫还是离开了她,再他们结婚六年后离开了她,带走了她活下去的勇气,带走了她心灵的绿洲。“埋下去的,是你,也是我。走了的,是我们。”是呀,墓园了埋的不仅是荷西的躯体,更是他们的一段情。

“我爱的人,不忍心留下你一个人再黑暗里,再那个地方,又到了那儿去握住你的手安睡?”这是三毛内心最深的痛楚。“就算你已成白骨,仍是春闺梦里相思又相思的亲人啊!”谁能够忘记这涌自心底带泪的声音:

记得当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我爱笑

有一回,并肩做在桃树下,

风在林梢,鸟儿在叫,

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生命中总有一些人或事,不用去追忆,因为它们早已深藏于我们的心底了,甚至润物细无声般的融入了我们的灵魂。感谢三毛陪我走过那漫长的岁月,感谢三毛陪我走出生命里最阴霾的天空!一丝心酸,一丝感动,这就是你,三毛,让我在梦里永远追随着你!

读后感梦里花落知多少(篇8)

每年翻开《梦里花落知多少》,看着那泛黄的页面,手里粗糙的感觉,有一种沧桑感。我的心都疼了。

似是一本记录着青春的小说,然而每一句华都说在诉说着悲凉。梦中是朦朦胧胧的,偶尔看到不知从何方泄出来的几点星光,晾晾的风拂过,扬起一阵花瓣语,一幅又一幅明亮而伤感的画面不往地出现,这样的梦境一直延续,永不停止。

郭敬明优美纤细的文笔,勾勒出一幕幕细腻且扣人心弦的画面,我本以为该是一种淡淡的气息,就像烟草。然而一名唤作火柴的女子却为恬静的生活涂上了一抹鲜红。这抹鲜红,是血溅出来的。

初见火柴,从林岚的眼中,那是一位雷厉风行,带泼辣气味的青春美女。她一头酒红色的离子直头发,一副冰蓝色的太阳镜,一件一看就是精品的吊带刺绣。她不再是青葱岁月的小丫头了,儿女情长在她眼里估计都是云烟、不真实,缥缈,虚幻。她有着让人心酸的过去,妈妈难产而死,爸爸恨她,经常打她。火柴打死也不哭,只是用一种如剑如刃的目光瞪着她爸爸。十五岁就离家出走。她的本名是唐淑娴。如此端庄的名字与她的性格完全不符,只是平添了一种无奈的笑语,也许很多读者会认为那只是为添加内容的幽默而设的一个配角,可我认为那是作者一种寓意深长的记叙。

火柴是现实社会中某些人的原型,在市区了亲情后,走上了自己迫不得已选择的道路,那条路崎岖不平,满布荆棘。也许会跌倒,也许会平步青云,也许会一瞥不振,也许会人生也会随着清风,烟消云散。这得需要多大的坚强!?

火柴的言语也值得深究:“我跋山涉水来到上海,我兢兢业业,我永垂不朽。”听了如此文艺的豪言壮语,直觉她是多伟大的一个人;做过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直直地扎进自己的心里。失去了爱,失去了校园生活,能不痛苦?尽管她的成语误用了,听起来直叫人缺氧。

在风尘中一路打滚过来,自己也不再纯洁了。当她看见林岚和闻婧,都觉得看到的是两个糊涂地降落在人间的天使。“我一直以为山是水的故事,云是风的故事,你是我的故事,可是却不知道,我是不是你的故事。”可见,她的人生不知该通向哪了。”

她的眼泪总是被自己折磨,总是倔强得不肯痛快流下来,只是凝结在如扇的睫毛上。她的眼泪让人觉得凝重,如同外面乌云密布的阴露的天空。后来,她被她的好友微微出卖,进了监狱。

火柴的一生很短暂,划着之际可以看到骤然迸出的耀眼红光,暖烘烘的,照得人心理软绵绵的,似乎能在那点星光中看到朦胧、模糊、虚幻的景象,那朵光一下子蔓延到了木制的柄上,嘶,手都被烧疼了,直跺脚,忙丢下那朵快燃尽的火柴,看到地上冷却以久的火柴,心理总是酸涩的难受,火柴仍是那个样子,小巧的脑袋,纤细的手柄。然而细看,却发现,它的光彩消失了。它再也没有发光的力量,或许这才使悲哀的吧,昔日美丽的去壳仍在,却失去了它活在的意义。

火柴:监狱的窗户很高,可是仍然可以看见天空,天空很蓝,因为监狱在郊区,天空没有污染。有时候我看到浮云无声地流淌过去,内心就充满忧伤。觉得日子就这样流淌过去,而那些以前说着永不分离的人,早已散落在天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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