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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字的诗经读后感想通用五篇

发表时间:2022-07-10

诗经读后感。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在读作者写的《诗经》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是时候把自己阅读《诗经》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诗经》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收集整理的“800字的诗经读后感想”,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800字的诗经读后感想(篇一)

最近读了几首《诗经》中关于爱情的诗,主要感觉古时的男子在描写自己心仪的女生,在赞赏她的美丽时,总是用周围美丽的、美好的景物来描写,而女生在对男生表达自己的爱慕总是说自己的心情,往往在人听得云山雾罩时用一个短句点明了自己的意图。

古时的爱情永远是纯洁的、美好的,但即使中间有父母的阻拦,爱情的力量也总能支持着他们,一根微不足道草就能让七尺男儿为其思绪偏偏,一句深秋墙下相见,就能让一大家闺秀情意连绵。几句词,几句景,轻描淡写地写出了男一女间神秘的情感。封闭社会的爱情你情我愿,无限美好。

当我沉浸在古人的爱河中,不禁又想起现代人的爱情,似乎没有他们的执着。女生同她们一样的忧郁徘徊,但又却是在一段恋情中还在思考着,选择他真的是最好的吗?所以一个人总是会有几段不堪回首的失恋往事。就这点来说,古人面对爱情,普遍来说对待一段感情比我们更要专一更用心。

古人的爱情观与我们的还是有着不同,一个是全心全意的对待,愿意把自己所有的倾其所有毫不保留,一个是两人之间一定还会有自己的独立空间,对于彼此的感情还是会保留,如果让我从中做一选择我还是较倾向于前者。

800字的诗经读后感想(篇二)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世间有两大遗憾,一为英雄迟暮,二为美人凋零。然而光阴似箭,即便当年怎样少年意气,临老之时都容易叹息过去岁月如何。

甚好,我还年轻,尚是美人盛放之时。

然而此之美人却并非指我,而是指那些书卷中写的才子佳人。而其中《诗经》无疑是佼佼者,以世间灵秀之物叹这天下美人,即便过了千年,仍能从那灵秀神韵上,感受到美人一颦一笑之间的气象。也许是因为当世再难寻得如此采天地精华的'美人,以至于每每指腹抚摸过那些流淌的文字时都深深感到一种难以言说的遗憾,但却又每每遐想那些美人的姿态,即便在想象之中,也能得到一种无法触碰的赞叹。

于我而言,美人一词便说尽了世间占尽风流者的神态。而美人一词却又不单单指女子,若广义上讲,男子也可以称为美人,这倒不是亵渎,而是字形的优雅。比较了一下“男”和“女”这两个字,突然发现两个字都不怎么好看,反倒写出了“美”字之后,才真真发现“美”这个字俊俏到了极致,这个字看起来就像一个人散散站在你面前,颇有一股倜傥风韵在其中,所以看起来就极为顺眼,其实比较起来,一般字体带有一撇一捺的大都有这种感觉,所以美人之“美”绝不是单单的柔美,而是融合各种赏心悦目姿态的集合。所以称男子为“美人”可能会有些冒犯,但于我而言却只是一种韵味的表达。

《诗经》中描绘美人的诗句很多,从不同的词语之间便可以看到古往今来人们对于容貌不凡者的偏爱,但‘美’却并不仅限于容颜。若“美”只是浮于表面的存在,那么人们当初也不会雕琢它字形的潇洒。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桃花盛开,如火焰灼灼,宛若姑娘身上的嫁衣,灿烂如朝霞。艳丽的花色,正如姑娘年轻的容颜,引得旁人赞叹。恭贺的人们在旁边追跑,孩子们嬉笑。而我则站在远方的桃花树下,看见那群热闹的送亲者逐渐远去。却在心中叹息。

好一幅难得的“美”色,比起当下的喧哗奢侈,这花瓣与人们欣喜的神色,才是“美”之骨髓,“美”之精魄,即便千年之后,也能驻足。

踱着步,向着深处走去,才逐渐明白“美”之一词,并非单指人,人之气,如画卷点睛之笔。与周身之景相映衬,以气引导容颜之色,方得颜色之精魄,那样才能匹配得上“美”之一字。气之养成,也与成长的经历有关,因此世上美之同音,却因不同的景色不同的经历千差万别。全然不像当下所谓“美”者,徒有一张面皮,如盲眼之画,无气之引,便千篇一律。然而世人却又连连拍手,捧得这无魂之“美”高居封顶之位,明明此等庸俗者,连“美”字边角都未找到。

是了,天下美人便如画卷风景,流动着惬意的神色。然而这美的点睛之笔,却要凭借气才得精髓。《诗经》中大都有对美人的描述,但更多的是却不是对美本身的描述,而是对德义的间接夸奖。无论是世家公子的贵气还是世家女子的高雅,亦或是将军士兵的勇武,平民的信守承诺,勤劳耕作,都是“美”这幅画卷中不可缺少的一点。这一幅名为“美”的盛世图卷,才是无数文人墨客试图模仿的存在。而《诗经》,只是它其中一个范本罢了。

“南有乔木,不可休息。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之子于归,言秣其驹。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便是对佳人的思念,也是唱不断的歌谣,希望河水也能听到他的相思,将情意送给佳人,让他在河畔驻足的时候,能见到佳人回眸的一刻。

比起现在喧哗的求爱,不知又要盛景到何处。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憩。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说。”

层层叠叠的枝叶下,千年前德义之士在此居住,德育百姓。跟随时间的轨迹,在这片土壤上生存的人们为了感念他的恩德,将他休憩的甘棠树留下,以作对他的感激。

有君子如玉,世人盛爱。若君子陨世,世人哀悼。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此之德义之景,又怎能说不是“美”的一部分。

世人追寻君子之义,尚君子之风。天下爱美者,多爱美之正,而非歪歪斜斜的失魂之物。朗朗明月,清风阵阵,便是君子的描写。美之精魄,于人而言,不过是身上的中正之风,徒有皮囊,与无血肉的傀儡何异?

在此树下睡上一觉,恍惚间便能见到那些人的欢声笑语。慢慢睁开眼的时候,便觉得身侧有“哗哗”的水流声趟过,如同一道名为流逝的溪水从身侧穿过,逐渐将那些景象带向远处,直到再也不曾看见。

花开有时,花落终叹。

那千年前的盛景,终究是随着花谢掉落在了这片土壤上。

连带着那些美人的身影,也消损在面前,化为一道飞烟,无影无踪。

行走得远了,又看得许多风景。看那年年花开花落,年年如此,盛景却依旧令人神往。花间盛景年年有归来之日,人间盛景归来之日却无期。

然而走得欢快些,看着那些盛景的壮丽,却又失笑自己何须叹息盛景不在。花开之日无求何人来赏,花败之日无劝何人去离,此番盛景在此,无论我是否在此处,都将在此盛放,它既已盛放,又何曾在意败落的时刻。

既然在此处盛放,就先看此处的风景,不需在意它何时凋谢,花开便是花开,花落即放它花落,不需刻意。

此般想来,叹息如今花落之景反而太过冒然,显得自己不怎么大度起来,不由笑自己太过执着。况且当今之景是否真是只有花落而无花开,我未曾遍历天下,自然难寻人间花开之景。美人尚且不说,便是故事都未曾听够,这幅现世的“美”画卷都没有机会探索个究竟。若是站在千年之前,怕是也要像现在一样叹生存之事匆匆,哪又像今日这般悠闲地高处闲看,说尽当时风流?

所以,且看且行,无论是花开花落,亦或是花已久落并未盛开,都是值得让人期待的风景。

“我曾在花树下闲坐,曾在沙漠尽处感受赤阳,曾听吹着喇叭的人们簇拥着披着红衣的年轻人伸手,看他眉角弯弯覆在红轿伸出的白皙掌面,曾靠在树上看着那些骄纵意气者快马踏过,卷起沉沉烟云。曾站在古战场的残骸上,设想那些震天的呐喊声。”

“虽然我不曾在这一世经历过它,但生命若穿过数次轮回,我也会在这纷乱的世道中见过它们,或者在那名为前世的梦里看到过他们,或者,在古人的书籍里,亲临过这些地方。”

花开所告诉我的故事,便是从这一首又一首的诗歌传达下来。无论美人如花,亦或是之后凋零,都是一场故事,都是这幅画卷中的小部分。

这幅,名为美的画卷的一部分。

但看花开,不问花落。

只听一场盛世美景。

且在此处。

800字的诗经读后感想(篇三)

最美不过诗经

相比于唐诗宋词奢华雕砌的韵律和仪仗,诗经里的句子给人更多的是未经雕琢的真实感与冲击感。就好像唐诗是精雕细琢的窗棂檐角,满是技巧,仪态万千;而诗经则是一方古朴的石阶,苍凉的站在那里上千年。从刀耕火种,坎坎伐檀的时代里走来,沧海桑田,时间的屠刀亦无法磨灭的是属于诗经的最古老的魅力。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初读诗经,便是从这首《蒹葭》开始的。主人公辗转难寐,夙夜思念追求着自己心爱的姑娘,此刻,那一方溯洄曲折的河水也好似一座可以通往意中人的石桥,什么也不能阻挡主人公的脚步了。此情此意,纯朴真挚,令人不得不为之动容,也让我们从平庸琐屑的世俗之中思考着现如今我们缺少的那份纯朴的情感,这便是诗经所带给我的最初的悸动。

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共计305篇,分为风、雅、颂三部分。诗之风,或泼辣,或讽刺,或含蓄,或蕴藉,纯朴真挚,生趣盎然;诗之雅,或幽怨,或铿锵,或清雅,或柔润,言尽意远,激荡心灵;诗之颂,或肃穆,或雄健,或虔诚,或谦恭,回旋跌宕,意蕴无穷。

作为中国古典文学的源头之一,《诗经》如同黄河一般,在这片华夏大地上流转延伸了上千年,不仅浇灌培育了世世代代的文人墨客,也浸润着数千年来不同阶层之人的心田,在文学史和文化史产生着深远的影响。源于歌谣,却又不止于歌谣,因此,《诗经》被认为是中国古典文学之巅。

而今,在这个社会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都走得太快了,以至于在步履匆匆中遗失了原本属于我们最初的那份纯净。言情小说、修仙小说各种网络文学泛滥,试问,读之又有何价值?在金钱至上的物质社会里,还有多少人如诗经里的男女般勇敢追求自己的真爱?是啊,如今我们没有了沉重的徭役和赋役,没有了统治阶级的剥削与压迫,我们甚至可以跨域空间和时间,不必如《蒹葭》里的男主人公般跨越山河险阻苦苦追寻,也不必像《卷耳》里的女主人公般隔却万水千山对远征的丈夫思念成河,我们都不用了...可是,灯红酒绿、车水马龙里,你是否还记得自己最初的信仰,它是否还被你所虔诚地信奉着?抑或是,它已经在觥筹交错间,随着碰撞的酒杯声一起遗落和破碎?

你,还在吗?

读《诗经》,使人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里获得宁静,让人感受着来自华夏古老大地上的无穷魅力,“最美不过诗经”,而那些泛滥的“文学”,亦不过尔尔。惟愿我中华的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源远流长,故仿诗经一首,聊以记之。

《凯风》——凯风自南,吹吾棘心。琼瑰睍睆,古韵长慉。吾自黽勉,待君栖迟。

800字的诗经读后感想(篇四)

《诗经》是以抒情诗为主流的。除了《大雅》中的史诗和《小雅》、《国风》中的个别篇章外,《诗经》中几乎完全是抒情诗。而且,从诗歌艺术的成熟程度来看,抒情诗所达到的水准,也明显高于叙事诗。而与《诗经》大体属于同时代的古希腊的荷马史诗,却完全是叙事诗。正如荷马史诗奠定了西方文学以叙事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诗经》也奠定了中国文学以抒情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以后的中国诗歌,大都是抒情诗;而且,以抒情诗为主的诗歌,又成为中国文学的主要样式。

《诗经》里大量运用了赋、比、兴的表现手法,加强了作品的形象性,获得了良好的艺术效果。所谓“赋”,用朱熹《诗集传》的解释,是“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这包括一般陈述和铺排陈述两种情况。大体在《国风》中,除《七月》等个别例子,用铺排陈述的较少;大、小《雅》中,尤其是史诗,铺陈的场面较多。汉代辞赋的基本特征就是大量铺陈。虽然从《诗经》到汉赋还间隔许多环节,但说其原始的因素源于《诗经》,也未尝不可。“比”,用朱熹的解释,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变化。如《氓》用桑树从繁茂到凋落的变化来比喻爱情的盛衰;《鹤鸣》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来比喻治国要用贤人;《硕人》连续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肤,“瓠犀”喻美人之齿,等等,都是《诗经》中用“比”的佳例。“赋”和“比”都是一切诗歌中最基本的表现手法,而“兴”则是《诗经》乃至中国诗歌中比较独特的手法。“兴”字的本义是“起”。《诗经》中的“兴”,用朱熹的解释,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

《诗经》表现出的关注现实的热情、强烈的政治和道德意识、真诚积极的人生态度,被后人概括为“风雅”精神,直接影响了后世诗人的创作。

总之,《诗经》的语言形式形象生动,丰富多彩,往往能“以少总多”、“情貌无遗”(《文心雕龙·物色》)。但雅、颂与国风在语言风格上有所不同。雅、颂多数篇章运用严整的四言句,极少杂言,国风中杂言比较多。小雅和国风中,重章叠句运用得比较多,在大雅和颂中则比较少见。国风中用了很多语气词,如“兮”、“之”、“止”、“思”、“乎”、“而”、“矣”、“也”等,这些语气词在雅、颂中也出现过,但不如国风中数量众多,富于变化。国风中对语气词的驱遣妙用,增强了诗歌的形象性和生动性,达到了传神的境地。雅、颂与国风在语言上这种不同的特点,反映了时代社会的变化,也反映出创作主体身份的差异。雅、颂多为西周时期的作品,出自贵族之手,体现了“雅乐”的威仪典重,国风多为春秋时期的作品,有许多采自民间,更多地体现了新声的自由奔放,比较接近当时的口语。

800字的诗经读后感想(篇五)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蒹葭》的起头便给人们丰富的想象,很像现今的朦胧诗派,朦朦胧胧,不知所指,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于是这首诗千百年来,每一个人对它都有不同的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蒹葭》亦是如此。“伊人”是谁?千百年来,人们给出了千百种答案。

从前读的时候,总是觉得这应该是一个男子对心上人的执着追求,读来充满了清清的甜,又有种清清的苦楚在里头,真的是千回百转,万种滋味。这次再读,我突然觉得有了种不一样的情调。这会不会是一个人对于理想的苦苦追寻呢?会不会是追梦者的苦苦的呓语呢?

每一个人都是追梦者,每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都会做梦,想当医生想当科学家想当诺贝尔奖获得者,可是等到四处碰壁的时候,等到生活磨平了我们的棱角,我们的生活中便只剩下了柴米油盐酱醋茶,只剩下了银行账户升职加班,这时候的我们,又怎么会像年少轻狂的那时候,为了一个梦想而苦苦追寻呢。“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这样的热情,我们还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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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通用八篇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在阅读作者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一篇优秀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怎么写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整理的“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一)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三)

上学期妈妈给我介绍了一本有趣的小说,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我和妈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共同读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富裕的美国南方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后来被狗贩子拐卖到了严寒的阿拉斯加给人拉雪橇,他突然从优越的生活沦落到了艰苦恶劣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他吃尽了苦头,但后来,他凭借聪明的才智很快领悟到了这个世界没有公平的游戏,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永远选择坚强,最终他变成了狗中的王者。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最终走进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恢复了他最原始的野性。

读了这本书后,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坚持自己的信念,一直往前走是不会有错,一定会胜利的。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四)

读了《野性的呼唤》,我从心里感受到:生命是可贵的。

书中内容结构紧凑,设有悬念,动作逼真,十分传神,读起来饶有趣味,感情随着情节的变化而变化。

书中主人主是巴克,巴克是一只南方狗,但他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上生存,以及拉撬。他生活中历经了不知多少个困难,但他都坚持了下来。是的他没有被困难打败,反而在困难中自强,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啊!

有一次,野狗突袭营地,巴克浑身上下都是伤,就过了几天,又被得了狂犬病的多丽追的一点力气都没有,接着,又被斯匹滋咬了一顿,它还是活了下来。它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等待机会反扑、报仇。

这本书告诉我,当人遇到困难时,不要轻言放弃,应该拼搏。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五)

《野性的呼唤》这篇文章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是一只法官养的狗,被贩卖到遥远的阿拉斯加。在那里,所有的问题都靠武力和利齿解决,那是弱肉强食的地方,没有爱和温暖。巴克一开始并不适应这种寒冷和残酷的生活。自从看到自己的同伴被活活咬死后,巴克才彻底醒悟了。

在北极,巴克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勇气,打败了领头狗斯比茨,成了这群狗的队长,创造出雪野速度记录后,巴克和大部队永远的分别了,在极地三异其主,直到一位叫约翰的好心人收养它。

在约翰那里,巴克真正感受到了爱,并对这种爱报以炽热的回报。巴克曾五次救主,在河水中、在与强盗的殴打中、在极度危险地悬崖上。但在一次寻矿中,巴克与约翰失去了联系,回来后看到约翰被人杀死。约翰死了,巴克与人类的最后一根纽带也断了。巴克来到了山野中,凭着强大的攻击力成了野狼之王。

巴克其实就是杰克。伦敦的真实写照。杰克伦敦从小穷苦,没上过学,当过印刷工、泥瓦匠,还坐过牢,但杰克从未向命运屈服,最后,他成为美国伟大的作家。因此,文中的巴克用的是“他”,而不是“它”。

生活对于每个人,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在困难面前,应该向杰克。伦敦学习,不屈不挠,用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把握命运的齿轮。林肯说过:“当人生之路陡峭时,要保持沉着。”历史上,有多少人像杰克。伦敦一样,勇敢地与命运作斗争。左丘明双眼失明作《左传》,孙膑剜膝书《兵法》,司马迁受腐刑写《史记》,贝多芬耳聋却谱写了多少美丽的华章?

坚强、不屈、勇于向命运作斗争,这便是文中主人公巴克的精神,是每一位前进者的灵魂。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六)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七)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八)

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你是人间四月天感想100字通用五篇


随着时间流逝,总有那么一些作品让我们记忆深刻。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你是人间四月天》,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您从《你是人间四月天》中有哪些领悟呢?急您所急,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你是人间四月天感想100字”,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你是人间四月天感想100字(篇一)

《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是林徽因的经典诗作,最初发表于《学文》一卷一期(1934年4月5日)。写作时间不详。关于本诗的创作意图,也存在争议。一说林徽因对徐志摩的情感因徐志摩突然去世而有变,由心灵相通的欣赏和恋慕变成了追念和感怀。另一说此诗的轻快灵动的情感基调却与追怀无关,是对生命的赞歌,而非情诗。

《你是人间的四月天》四行诗节韵式的变化更充分体现了林徽因对新格律诗的探索。作为诗歌最为形式化的表达上,此诗的节奏、韵律与语词的选取都处于语词的中性状态,没有大红大紫、纯黑纯白的俗艳与锋利,在声音上,也是温和的、静雅的,甚至走向旖旎和慵懒;十一个“你”字,既突出了主题,又起到了“衬韵”的作用,在诗歌运行的过程中,“你”字的每一次出现,就像乐队演奏中的节点,以“频率”的方式突出了“我”的指向,这是一种形式美感与内容美感的深层次结合,是一种尚未被人们研究和认识的精妙之处。歌颂四月天,其实都是在向“你”倾诉,全诗只有一处破折号,这一处破折号写着:“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什么样的希望呢?联系林徽因的知识背景,我们会更加明确这首诗艳丽的画面背后,有着理性主义表达的节制和书写的雅致,完全能够体现出古典英国诗歌的高贵气象。

这首诗的魅力和优秀并不仅仅在于意境的优美和内容的纯净,还在于形式的纯熟和语言的华美。诗中采用重重叠叠的比喻,意象美丽而丝毫无雕饰之嫌,反而愈加衬出诗中的意境和纯净——在华美的修饰中更见清新自然的感情流露。在形式上,诗歌采用新月诗派的诗美原则:讲求格律的和谐、语言的雕塑美和音律的乐感。这首诗可以说是这一原则的完美体现,词语的跳跃和韵律的和谐几乎达到了极致。

《你是人间四月天》画面感极强,不同于当今一些诗歌注重思想的表达,它还保留着古典诗歌以形象毗类情感的特点,也就是说,在诗歌意象、思想和语言之间,这首诗追求的是一种整一的感觉,不是思想高于画面、意象和声音,而是以诉说为主,阅读者在吟诵的过程中参与创作,共同“呈现”意蕴的面貌,在这里,没有抽象的思想,只有敞开的画面,以形象的语言等待领悟。作者巧妙地运用了色彩的象征意义,且以温暖的组合展示温馨柔媚的情调。

你是人间四月天感想100字(篇二)

“我说你是人间四月天,笑声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黄昏吹着风的软,星子在无意中闪,细雨点洒在花前。那轻,那聘婷,你是,鲜妍百花的冠冕你戴着,你是天真,庄严,你是夜夜的圆月。”

这是一首多美的诗,我思。又有哪个如此伟大的人儿写下,字里行间含情脉脉的诗句,我为之臣服。细雨点洒在花前,你形象描在心间。

这是一个委婉柔情的江南城市,烟雨蒙蒙,湖水荡漾,岸边垂柳愈发亮绿,在风情万种的城市里淡淡梳妆,在一百多年前的这里,曾诞下一个娇小的女婴,她继承了杭州城的清新朴素,柔美大方,她的名字也是这么美———林徽因。

林徽因美丽`柔情,才让许多人一见倾心。她被徐志摩怀想了一生;她被梁思成宠爱了一生;她被学界泰斗金岳霖守护了一生,甘愿为她,终生不娶;她更是被世间爱慕了一生。她就似一朵白色的荷花,出淤泥而不染,轻轻摇曳在花池中央。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就是为她而作,令人羡慕又不禁叹服!林徽因是个理性的女子,她不会被感性冲昏了头脑。她知道,玫瑰与面包,应选后者。玫瑰虽然浪漫,却也只是风花雪月,只有面包才可以一直长久。林徽因毅然结束与徐志摩的恋情,转而寻找自己的面包,她的果断理智无一不让我叹服。

林徽因保持着对文学的一种敬畏的热情,就连晚年到香山养病也不忘创作,她的才华`文理兼通又何尝不令我叹服,,林徽因成绩斐然,她几乎标志了一个时代的颜色,出众的才倾城的貌,她就像一个春天的童话,幸福而浪漫。

“雪化后那片鹅黄,你像;新鲜初芽的绿,你是;柔嫩喜悦,水光浮动着你梦中期待的白莲。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你何尝不是人间的四月天?

你是人间四月天感想100字(篇三)

所以,才会如此深爱你的《倾城》,深爱你的《相思农场》,深爱你的《梦里花落知多少》……那份隐匿于文字中的感性随意,浪漫无羁,是你的标志,是我所有的梦寐和崇敬之源。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繁重的修饰,你的文字直白随意,带着小小的任性和神经质,无拘无束地在天地间驰骋。敢说,敢做,你从不服从于外界的纷扰和一切冗杂,你只会服从于你的心,大步向前,从不后退……所以,在世事繁杂的今天,你依然存在于许多人心里。是那寒冬的腊梅,不羁而美丽不可方物,即使凋落,也能“香如故”。

若你看了这些肤浅的文字,恐怕是一定会笑的吧。你是不可能被定式所固定的,任何框架,都无法框住你追求自由和美好的心。我又想起那首诗了,“我说你是人间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或许,你就是这多变的四月天,“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的喃”,有温暖的笑颜和美丽的心灵,任何沟壑都无法阻止你的脚步。在我看来,你是永恒,是永生的喜悦和欢欣。

在天堂里找到你的挚爱了吗?我亲爱的ECHO。

你是人间四月天。

你是人间四月天感想100字(篇四)

缤纷四月,抵挡不住炽热的心。

林徽因,早在心中如诗如画的女子,曾听老师讲过她,有文采又漂亮,是当之无愧的才女。早些来,她在我心中一直是一个复杂的人物,她是徐志摩在有了两个孩子后却坚持追求的女人、又是在金岳霖手下受尽了呵护的人、最后与梁思成相爱……很多人都说她是温和的,她的性情没有太多的放纵,所以也不存在多少破碎,她没有张爱玲的凌厉、也没有陆小曼的决绝、更没有三毛的流浪放逐。而我读她的作品,好似感觉到了那清秀外表下一个想要包容世间冰凉的一颗火热的心。好似在谈吐着,她的浪漫、热情。

再看她写下的人物的传记、还有给已逝去志摩的信、千姿百态的诗词……我仿佛看到了她如娇嫩四月的娉婷。林徽因是南方的美女,骨子里流露出独数江南的温婉,有着阳谷淡淡的温暖、时而小小的忧伤,尽是数不尽的妖娆,她坚定而清脆,柔婉而又执着。她的文笔是另一种的纯美,与落魄潦倒无所有关、与惨淡世态无所有关,没有疼痛,只有清新与优雅。

而一句爱的赞颂,《你是人间的四月天》被读者们称赞为“梦中的白莲”,酷似林徽因的轻灵与鲜妍,似莲般纯净的一生,是世人对她最高的评价。诗中的星子、细雨、云烟、燕、呢喃……全然一副美好的意境。小桥流水、风高云淡、春水煮茗、桃柳抽芽,在细微的夏风和温馨的阳光渐渐淡出人们的眼帘。这是作为母亲的林徽因为儿子的到来而表达出由衷的喜悦,也是血浓于水的爱!在诗的节末,一般都是用句号或者是省略号,表达意犹未尽的内涵美,而我却看到一个很稀罕的感叹,足以证明,这爱的洋溢!

爱在四月天的恬静,是星子在眨巴眨巴眼睛。

爱在四月天的娉婷,是百花冠冕的无尽鲜妍。

爱在四月天的娇嫩,是鹅黄嫩绿的柔嫩喜悦。

如沐春风,我看见林徽因站在阳光底下,星眸中是对还未出世的孩子的期待,对生活给予她延续的欢喜,对这个小生命的赞美。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作文

你是人间四月天感想100字(篇五)

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声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黄昏吹着风的软,星子在无意中闪,细雨点洒在花前……

——引子

江南烟雨,小桥流水。几缕微风,几场梅雨,几道小调,江南已是烟雨迷蒙。在多少条铺着石子的小巷里邂逅了阳光?在多少座横卧在水面上的石桥上道一声别离?往事一幕幕,都弥漫在这令人如痴如醉的江南烟雨中。不知有多少人会记得有那么一个女子,曾经有过人间四月天,又与白莲开的季节有过一个相濡以沫的约定。

人世间的缘深缘浅,直叫人生死相许。时光的脚步总是静悄悄的,不经意间流走,让人独自叹息,只有那曾经的诺言却越发遥远,越发飘渺。桃花依旧笑春风,它不懂得人世间的悲欢离合,只知道要将生命最鲜艳的颜色毫无保留的绽放出来。但是,它却没有想到,在繁华殆尽之后,只剩下满目的凄凉,早已没有往日的妖艳。

可她,身穿素色白衣的她,却永驻留在盛开的白莲中,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她就是——林徽因。林徽因,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温柔,更像她的诗所说的“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是啊,她就是人间的四月天!像四月的春风拂过,像呢喃掠过耳边,那么轻,不管岁月如何苍老,她都依然停留在那里,不曾走远。

人们都说,美丽如蝶的女子,没有几个如斯才情的,而才女又多孤傲、敏感、伤春悲秋,像精致而易碎的青花瓷,可她却是绝天仅有的,她能在柴米油盐酱醋茶和琴棋书画诗酒花中收放自如自由游走的。她没有张爱玲的敏感凌厉,也没有陆小曼的决绝放纵,亦没有三毛的不羁放纵。她是许多青年男子之神往,愿之飞蛾扑火的梦中白莲。可她聪明的知晓,人生聚散两依依,所以,她不喟叹年华似水,不忍心他人为她掉一滴眼泪。于是,她的爱清醒内敛,总是在受伤和伤人之前,及时抽身,没有人能看见她流泪,她也不许自己流泪。她给人留下的总是轻盈的转身,是灵魂深处一抹令人心痛的温柔,而不是刻骨的伤痕。

在梦中的雨雾之都,在美丽的康桥邂逅了徐志摩,发生了一场唯美的康桥之恋。“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多情的徐志摩对林徽因的爱恋如火般热烈,可是浓烈的火始终不是温和的水的归宿。空前的爱恋没能以美好收尾,能够做的,只是在伦敦的细雨中,道一声珍重;梁思成与她携手共进,走过千山万水,为完成使命而相约白头;金岳霖为她一生不娶,痴心不改守候一生;她更是被世间爱慕了一生。如果爱,请等待,如果爱,请放手,如此缠绵,如此深情,难道不令人为之动容吗?

林徽因,这样一个才华横溢的女人,几乎掠尽了人间的美,用完美一词,恐怕很多人也不会有太多意见。看着她那张充满年代气息的照片,无论是年轻的她还是中年的或是老年的她,都散发着她特有的气息。有点小女人却又不乏见过世面的大气。想必见识过海外世界的她,内心是丰满的,正因为内心如此丰富,才造就了一篇又一篇惊世骇俗之作。

真不知道她到底是为情而生的,还是为情而生的?看着她的爱情故事,让人有点羡慕,嫉妒和一点点的遗憾。说羡慕,是因为她已有的内在美已足够吸引一个男人的心,上天对她如此眷顾,又给她如此一副美的皮囊。以致好像每个见过她的异性,都有着满心的喜欢,他们痴迷她的温柔和清新,所以不敢去打扰,只在一旁默默守护着。她是如此的幸福,让人羡慕和嫉妒。说有点遗憾,是对她的初恋。和他初见的第一面,是那么美妙,可是……

林徽因,她似一朵白色的莲花,出淤泥而不染,轻轻摇曳在花池中央;她是那朵摇曳在红尘中,永不凋谢的女人花,没有让流光把自己收拾得七零八落。仿佛在任何时候,她都拥有那份出尘的美,又安然在世俗深处和我们一起共度平淡流年。这个被岁月装帧在人间四月的女子,依旧苍翠如初。

江南烟雨,绵绵雨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拨开云雾见阳光。但我却清楚地记得,你就是那朵白色的莲花,屹立于人世间。你就是那人间四月天!

读资治通鉴感想感悟400字通用(8篇)


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在阅读作者写的资治通鉴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您从资治通鉴中有哪些领悟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读资治通鉴感想感悟4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资治通鉴感想感悟400字【篇一】

本册记述的时间段为:汉献帝建安十一年(公元206年)至晋武帝咸宁元年(公元275年),跨度69年。基本上就是三国的大部分历史了,直至晋朝的开创。

一、怒不变容,喜不失节

熟悉三国历史的人都知道。魏国在曹操之后的继承人是曹丕。当曹丕被立为太子时,他的母亲卞夫人却没有因此有半点的骄傲。当时卞夫人左右的随从向卞夫人祝贺说:“曹丕将军被立为太子,天下人没有不欢喜的,夫人应该把府中所藏财物都拿来赏赐大家。”

卞夫人却说:“魏王只因为曹丕年长,所以立他为继承人。我只应庆幸免去了教导无方的过失罢了。又有什么值得高兴的要去赏赐别人!”

这话后来传到曹操那里,曹操认可地说道:“怒不变容,喜不失节,故为最难!”

二、气度:诚长者陆逊

一次,孙权下命当时还只是定威校尉的陆逊去讨伐山贼。陆逊有力征集了数万精兵,将山贼扫除干净。但会稽太守淳于式上表孙权说:“陆逊随意征发百姓,给所到之处带来了愁苦和骚扰。”陆逊后来回到吴国都城,跟其他人言谈时,却称赞淳于式是个好官吏。

孙权得知后问陆逊:“淳于式告发你,你却推荐他,这是为什么?”

陆逊回答说:“淳于式本意是要百姓休养生息,所以告发我;如果我再诋毁他,以扰乱您的视听,这种风气不能长。”

孙权赞叹地说道:“此诚长者之事,顾人不能为耳!

三、王昶诫子之书

一次,魏明帝昭命三公九卿每人推举才德兼备者一人。司马懿推荐的是兖州刺史王昶应选。

王昶是何等人?估计很多熟悉三国历史的人也未必听闻。《通鉴》说此人恭谨忠厚,他给侄子起名王默、王沉,给儿子起名王浑、王深。并且写了专门的书信告诫他们:

“吾以四者为名,欲使汝曹顾名思义,不敢违越也。夫物速成则疾亡,晚就而善终。朝华之草,夕而零落;松柏之茂,隆寒不衰,是以君子戒于阙党也。大丈夫能屈以为伸,让以为得,弱以为强,鲜不遂矣。夫毁誉者,爱恶之原而祸福之机也。孔子曰:“吾之于人,谁毁谁誉”,以圣人之德犹此,况庸庸之徙而轻毁誉哉!人或毁己,当退而求之于身。若已有可毁之行,则彼言当矣;若己无可毁之行,则彼言妄矣。当则无怨于彼,妄则无害于身,又何反报焉!谚曰:救寒莫如重裘,止谤莫如自修,斯言信矣!”

这封家书写得情真意切,字字珠玑,实在难得,值得反复琢磨体会和学习。

四、卧龙指定传承人之一:费祎

当诸葛亮身体为了蜀汉光复大业而透支得即将无法支撑时,有人来问他谁可以作为他的传承人。诸葛亮说,蒋琬。那人又问:那蒋琬之后呢?诸葛亮说:费祎。那人再问:那费祎之后呢?这时诸葛亮则沉默不语。

大家或许会奇怪,似乎三国演义中我们惯性认为的诸葛亮接班人姜维却没在这里提到。那蒋琬和费祎又是怎样的人?此处暂且说一下费祎。

当时蜀国正值征战多事之秋,公务繁杂细碎,费祎担任尚书令,见识过人,每审阅公文,略望一眼,便已知道其中主要意思,速度超过常人几倍,并且过目不忘。经常早晨和傍晚听取大家意见,处理公事,中间接待宾客,饮食娱乐,还要下棋博弈,每次都使客人尽兴而归,而公事也不荒废。等到董允接替费祎,想要效法费祎行为,十天之中,很多事情都被耽误。董允叹息说:“人的才能居然可以相差这么大,费祎不是我能赶得上啊!”于是整天听取意见处理公务,还是没有多余的空闲时间。

但费祎并非完人,他过于宽厚仁慈,从不怀疑别人,却也因此惹来杀身之祸。在一次宴会上,正是由于费祎的毫无防范,居然被也在座的之前投降倒戈而来的郭偱给突然刺杀身亡,实在可惜。

读资治通鉴感想感悟400字【篇二】

司马温公《通鉴》,亦天地一大文也。其结构之宏伟,其取材之丰赡,使后世有欲著通史者,势不能不据以为蓝本,而至今卒未有能愈之者焉。温公亦伟人哉!——题记

历有一位大臣名叫司马光,他遵照宋英宗的命令,用十九年时间编写了中国第一部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其内容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下至后周显德六年,囊括了十六朝,一千三百多年的史事,并朝代分为十六纪,内容涵盖了政治、军事、民族等等。不管是在史学还是文学,它都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

阅读完这部伟大的史书,让我最记忆犹新的是“安史之乱”:开元后期,唐玄宗整天过着纵情声色的生活,杨贵妃一家势倾天下,任意挥霍,统治阶级的腐朽加重了人民的负担,促使社会矛盾不断加剧。朝廷是奸臣当道,上层的内部矛盾斗争也很激烈。李林甫尸骨未寒,杨国忠就诬告他与人谋反,因而剥夺了其官爵,清洗了其党羽。杨国忠与安禄山也势若水火,他奏请哥舒翰为河两节度使,以与安禄山相抗衡。均田制己破坏,官僚、商人大地主的势力进一步发展,土地兼并严重,安禄山得到皇上皇后的宠爱后,由于害怕杨国忠对自己不利,于是拉起造反的大旗,以“讨杨国忠”为名,起兵反唐。

“安史之乱”是唐朝由盛转哀的一个转折点,它不仅结束了盛唐的神话,让中华民族由开放转向保守,还使唐朝出现了藩镇割据的局面。如果我是唐玄宗,绝不会因为安定富饶就纵情享乐,给了奸臣和小人可趁之机。但是,安禄山的反叛也很失败,和他一起反唐的史思明竟投降了唐军,虽然史思明最后回来了,但是安禄山还是被自己儿子杀了,起义终究难逃失败的命运。不过,唐朝要是不灭亡,那么今天说不定就会换个样子呢!

通过“安史之乱”,我想起了宋朝的岳飞和三国时期的赵云。岳飞不顾生死,在前线英勇抗击金军,但是却因朝廷奸臣当道,失去了收复中原的时机,他明知回去后定难逃一劫,却还是回到了朝廷忠于君王的命令,最后岳飞死在了秦桧的手里。而赵云在一场混战中和刘备等人走散了,他走出阵后又杀回阵中,从曹军的层层包围之下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救出了刘备的老婆和儿子。与赵云、岳飞这种臣子对君主的忠心耿耿相比,安禄山为了不死于杨国忠之手而反叛的行为,简直猪狗不如。

我想:也许很多人都认为安禄山起兵反唐是为了当皇帝的利益,因为他反叛后自立为大燕皇帝,建立燕国。但其实不然,刚开始奸臣杨国忠想杀死安禄山,导致安禄山反叛,在反叛的过程中,安禄山开始为利益所诱惑,才会在洛阳称帝。如果没有奸臣当道,也许安禄山也不会反叛吧!

一部伟大的史书,不仅能记载过去,还能像一面明镜一样,让人们从中学到好品质,舍弃坏习惯,可真是不同凡响!

读资治通鉴感想感悟400字【篇三】

古诗文是中华文化的精髓所在,是人类智慧宝库中的璀璨明珠。从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起源,经楚辞、汉赋、唐诗、宋词、元曲。中间多少撼人心魄的文章、字字珠玑的名句,在古典文学的长河中熠熠生辉。《资治通鉴》便是其中不朽的作品之一。

我深知手头的这本《资治通鉴》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资治通鉴》,但正是它使我明白为人要如李白般“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陶渊明般“不为五斗米折腰,拳拳事乡里小人”;做事要像班超那样“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要像周处那样敢于“朝闻夕改”,勇于承认并改正错误,学习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博大胸襟,学习宗悫“乘长风破万里浪”的崇高志向;正是它使我明白交友要交“良师益友”,拒交口蜜腹剑的狐朋狗友;正是它使我明白“贫贱之交不可忘”、“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酒肉亲”;正是它使我明白在处事方面切记“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正是它使我明白做事贵在坚持“不积硅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正是它使我明白在学习上不仅要怀揣“非学无以成广才”的理想,还要有“治乱民犹治乱蝇”的方法再加上“锲而不舍”的执着,成功自然是“手到擒来”;正是它使我明白在遇到困难时要怀有“不遇盘根错节,无以别利器”的信念,还要形成“孤则易折,众则难摧”的团结意识。

知识经济时代的中学生,阅读是必不可少的,可是书籍浩如烟海,而我们的精力又是有限的,所以我们要“好读书,不求甚解”,要“但当涉猎,见往事耳”,要“择其善者而从之”。

基于此,《资治通鉴》便是明智之选。

拜读《资治通鉴》,“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封建统治有此认识,更何况我辈学子?

读资治通鉴感想感悟400字【篇四】

暑假期间,我认真拜读了青少版《资治通鉴》,受益匪浅,让我爱不释手。

《资治通鉴》是北宋著名史学家、政治家司马光历时十九年编纂的一部规模空前的编年体通史巨著,记载了从战国到五代共1362年的史实。一段段历史情节,犹如身临其境,历历在目。然而,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历史教会了我一个为人处事的道理----谦虚。

“韩赵魏三家分晋”的故事,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智伯一表人才,箭术高明,骑术精湛,身怀绝技,无所不通,文笔优美,思维敏捷,还有意志坚强、勇敢果断的品质。但他却妄自大,目中无人,当着韩、魏两家说:“汾河、綘河原来可以象晋水淹没赵一样淹没你们两家啊!”结果却是韩赵魏三家联合灭亡了智家。同此可见,做人一定要谦虚谨慎,一旦狂妄必将招来杀身之祸。

唐太宗与贞观之治的故事,从另一面告诉了我们,唐太宗贵为天子,却能以谦虚的态度,有“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博大胸怀,治理国家。他任人为贤,知人善用,广开言路,虚心纳谏,重用魏征,以谦和之心应付他人的劝谏,创造了唐朝初期的太平盛世,他的丰功伟绩载入史册,被后人称道。

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这虽是我们耳熟能详的陈词滥调,却是为人处事的至理名言。从(资治通鉴)中许多故事可以看出,为人处世谦虚,可以使前路平坦,免去不必要的纷争与忧扰,是人生的智慧。

今年暑假期间,我报名了星乐培训学校的奥数尖子班。因为前几次测试,我都得了满分,所以我有点飘飘然,骄傲了起来,结果最后几次测试我只得了90分。看到老师在试卷上打的大大的“×”,我懂得了谦虚的重要性。

以史为鉴,面对当今复杂的社会,谦虚依然是一种美德。我们应该怀着一颗谦和的心,在平凡中懂得感恩,对社会的感恩,在淡泊中,不忘对别人的感谢。

读资治通鉴感想感悟400字【篇五】

近来读《资治通鉴》,发现一则有趣的故事,说的是汉末建安17年,曹操征讨关中,留世子曹丕守邺城,并让谋士程昱辅佐,让国渊任居府长史,主管留守事宜。大部队西征后,河间——今河间市,以驴肉火烧闻名——田银、苏伯反叛。曹丕想亲征,程昱劝阻,说只是一群乌合之众,没必要大动干戈,因此派将军贾信平叛。果然很快禽杀为首的田银、苏伯,余众一千多人投降。有人主张将这些人都杀了,以儆效尤,依据是:“公(曹操)有旧法围而后降者不赦。”程昱、国渊不同意,程昱说:“此乃扰攘之际,权时之宜。今天下略定,不可诛之;纵诛之,也应该先打报告。”于是向曹操请示,曹操果然不杀,而且很赞赏程昱的做法。程昱、国渊的仁心,活了一千多人的命。

等到国渊写报捷书的时候,斩首多少,与报告数完全相同。曹操很奇怪,因为旧例,都是夸大数目,以一为十,也就是说,斩首一个,书上写十个。曹操于是询问国渊这样做的原因。国渊说:“征讨境外敌寇时,多报斩首数量,夸大战绩,可以震慑民众,宣示武功。而河间在我们境域之内,百姓都是我们自己的属民,田银等人叛逆,虽然战胜他们是有功的,但我私下里感到耻辱。”曹操很高兴,提升国渊为魏郡太守。

这则故事,除了说明古人也知道战争内外有别,内战是耻辱的。其次,还解释了我多年一个疑问。即:“故事:破贼文书,以一为十;”

以前读史书,一直奇怪,比如长平之战,秦军白起坑杀赵兵四十万。秦末项羽坑杀秦军二十万。总想,这几十万人,杀的过来吗?如今看了这个故事,原来是以一为十。打个一折,杀四万人,人头滚滚,也是令人震惊的。

战国之前,春秋时期,各诸侯国征战,还讲点仁义,统计战功时,按人的耳朵记功,叫做?。等到商鞅变法,惊世骇俗,用人头记功,杀一首级升一爵,从此彻底礼崩乐坏。人头难得,因此杀良民冒功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统计人头时,常发现有妇女、小孩的头,杀戮太重也不好,因此,以一为十的惯例就出现了,一直沿用至清朝。我是相信这个故事的。所以战胜者写的歼灭敌人的数量都是要打折扣的,打多打少,就看你的判断能力了。

即使今天,官方也是喜欢报喜不报忧的,反而是一些野史可信度较高。

读资治通鉴感想感悟400字【篇六】

最近读了司马光先生写的《资治通鉴》一书,同时也读了柏杨先生的“曰”,深深被这两位跨越时空的人物所做的事情所感动。司马光先生在现代史学评论中是个偏反面的人物,因为他阻挠革新。这个中学里就教过的,大家对待他的看法类似于对待曾国藩。但是,在我读了《资治通鉴》过程中所感到的是司马光先生的殷切诚恳的态度(对待皇帝),相对公平的态度(对待历史),以及痛定思痛的态度(对待历史的错误)。我不是那么肯定司马光在某些事情中的看法,因为从现代人的眼中看古人有点迂腐和局限,有些甚至是不可理解,但是换个角度从800年前的.古代人的角度出发,司马光的行为不仅仅是很正派,而且是很有君子风范的(在处理历史痕迹)上,因为中国人在孔子的教化下提倡立言(当然在孔子之前就有很多人立言著书以求闻达于诸侯),所以历史材料参差不齐,良莠不分,多如牛毛,同时又经过历世的焚毁和辗转。在这样复杂的情况下,司马光和他的助手们在皇帝的支持下选择材料,编辑整理和撰写了这部宏伟巨著是十分了不起的行为。现代的史学评论仅仅因为他是保守派而将他评论为偏反面的人物是有欠公平的。现在,我读的进程不是很快,仅仅读到第37卷(西汉末年时期),非常有意思地觉得编写历史和记载历史的人应该是比较顽固的人,否则不是这么详实地分毫不差地编录帝王和群臣的错误史话。相信史学者其实是想更多地记载他们的优点,但因为要尊重事实所以就偏偏记录了那么多的缺点,而且是重复往复地进行类似的错误。有些是比较肯定的,不管现代的史学者们还是古代的史学者们,比如对待王莽的定位。古代人对王莽进行口诛笔伐是因为王莽犯了古代知识分子所最为不齿的诛君篡位,(但是在诛君篡位这类事情里,杨坚也是,怎么风评就要好过他呢),现代史学者们批判大概因为王莽开历史倒车的缘故。我在读王莽的那段中,很难理解一个人能够集中这么多的缺点,诛君篡位就不去提了,乱杀群臣也不去提了,用人唯亲这点是很愚蠢的,还有他那个蠢到家的外交政策。

对待中国百姓所遇到的问题,他不但不闻不问,甚至是用很荒谬的复古来处理,同时对待外邦问题摒弃了一贯使用的互不侵犯,互利的原则,而做出了令人发怵的行为(动用国家财产来让人家单于改名字来沽名钓誉,还有就是提出不平等的条例),这类缺乏常识的行为让人摸不着头脑,只能用发昏发疯来解释他这种行为。然而最让人发寒的不是王莽的行为,而是滋生王莽的环境。滋生王先生的环境应该是个不断积累的过程,而起到元凶的则是人性呀。这边我只是说说历史,并不想在这篇文章里分析人的心理和历史的心理,只是在这里提一下。人说要真正了解中国,就要读《资治通鉴》,真的是一点都不错呀。读了之后觉得,我到底在骄傲什么呢?文明也好,文化也好,历史更多留下来的是教训,这些教训则是我们后世人的财富。前人的血泪告诉我们应该怎么样避免过失而创造现实的文明和文化。地大物博带来的不是人民的富足和强盛,而是历经几千年的磨难。我们的民族有着建立在苦难上的骄傲和自强不息精神,也有着建立在禁锢思想下的辉煌文明。现代的人,珍惜了什么?舍弃了什么?遗憾了什么?虚荣着什么呢?最后问一句,保留了什么?不知是什么时候,我开始对历史有点感兴趣了。爱民如子的孝文帝,残暴天下的商纣王,喜好美色的唐玄宗,昏庸无比的唐德宗,信鬼神的唐宪宗与唐穆宗……一个个,令人深有感触。《资治通鉴》,一本记载了一千三百六十二年历史的史书,司马光整整用了十年时间才编成。宋神宗以“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命名为《资治通鉴》。

我在里面了解到:毛泽东把这本《资治通鉴》整整读了十七遍,而我还只看了四遍。十七遍,一本书三百三十八页,总共看了五千七百四十六页。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仅仅一本书就看了五千七百四十六页,令人敬佩呀!年老的唐玄宗,老眼昏花,不明事理,让杨贵妃出家修行。后来又娶进杨太真(即杨贵妃,太真是老道士给她的道号),但我觉得杨太真似乎也不怎么好。杨太真喜欢吃荔枝,唐玄宗命他们三天三夜摘荔枝,比现在火车慢不了多少,一路上却死了很多人。唐玄宗为了杨太真的一笑,竟然牺牲了数十人到上百人的性命,可见唐玄宗的昏庸。汉哀帝偏宠侍从董贤,所以有着“断袖之癖”的典故。有一次,汉哀帝与董贤同塌睡觉,董贤翻身,不小心压住了汉哀帝的袖子,汉哀帝不忍惊醒董贤,就把自己的袖子割断了。后来,汉哀帝命董贤为大司马,结果弄死了许多人才,最后,太后把董贤赶出了宫,另择王莽。可见汉哀帝的同性恋性格,使他抛弃了国家,抛弃了许多人才。多么可惜呀!同时也反应出了汉哀帝的昏庸,只要有人在精神或事情作为上有一点点反对董贤,汉哀帝就暗杀或把他斩之,可悲呀!司马光的《资治通鉴》无人能比,他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道德精神,司马光的坚持不懈。但是由于有些人的讽刺,致使司马光想马上完书,导致唐朝与五代十国的时候写得比较多。但司马光的功劳永远是伟大的!

那是一片广漠的土地,没有太阳,没有月亮,没有星辰。我漫无目的地行走在古老的中国,遍野都是狼烟,我眼前尽是模糊,推不开,也挥不断。只听得远远近近,人的悲号和兵刃撞击缠绕在一起,偶尔还夹杂着野兽的嚎叫,迷蒙的烟雾中,显现出几个巨大的名字:尧、纣、汉高祖、唐太宗……烟雾渐渐散去,这些名字不见了,代之以遍地征人的鲜血,倾倒的旗帜,焚烧着的画作、诗稿,以及倒塌的宫殿与茅草房……一束束竹简从天而降,一片一片,跌落在数千年积聚的尘埃里,每一片都有同样的红光在闪烁,那是鲜血写就的两个字——历史。是的,历史。硝烟、鲜血和民众的苦难,这是历史在我脑中留下的最深刻的烙印,如果说,在捧起那些厚厚的史书之前,我对于历史的了解,还毫无例外地局限于历史课本上的四大发明、三皇五帝,文学艺术这些引人自豪而堂皇的东西的话,那么解读真正的历史,无疑是对一个有良知的人一种残酷的精神上的折磨。厚厚的史书那蝇头小字里,几乎每一页都有战争、都有阴谋、都有杀戮,都有着民众苦难的呼喊与挣扎。文学、艺术,一切真善美的东西,要么为乱世所毁灭,要么在暂时的平静里苟延残喘。后世的人看到了它们得以保留下来的那一部分,欢呼、雀跃,为文明谱写赞歌,很少有人翻开沉重的故纸堆,去看一眼历史的真实。因为,真实往往意味着残酷,而我们总乐于接受快乐和幸福,然而,历史从不因我们的好恶而改变一丝一毫。当我们豪迈地吟咏着“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时候,处在外夷杀掠下的百姓正在那个时代奔逃,陈尸荒野;当杜甫含泪写下《卖炭翁》的时候,他胸中对于苦难的同情远远高于我们今天对于诗的艺术本身的注意力,骆宾王一代才子,却因为文人的不谙世事而卷入封建朝廷的权力之争,最后落个身死名裂的下场。就连我们从小熟悉的那个让梨的孔融,也因为得罪权贵,同全家人一起被无幸杀害……对于历史,我们有什么可以值得炫炔的呢?秦始皇穷兵牍武,希望能够统一中原,甚至发动几十万人去,修那座万里长城。在这座今天让我们倍感自豪和荣誉的建筑物里,埋藏的是千千万万秦朝百姓的血与尸骨,萦绕的是孟姜女们家破人亡的哭号,即便时间将这一切都冲淡了,遮掩了,几千年后你站在长城上时,看到的仅仅是雄伟壮观,胸怀的仅仅是自豪吗?五千年的文明史啊!这五千年的文明,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文明”呢?

历史,字字行行都是残酷。残酷的统治,残酷的文化,残酷的道德。一个犯了大罪,不仅他的家人、他的邻舍、他的朋友要与他同罪,就连妻子、祖母、母亲的宗族以及许多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都要受到诛连。一案既发,成百上千的人无辜被杀,有的甚至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已经祸从天降。而这种诛连九族的手法,在整个封建社会的漫长的历史中源源不断地重演。就是这些封建帝王死后,仍不放弃鱼肉人民的机会,他往往将建造陵墓的上千的工匠们,和他生前的嫔妃婢仆,一齐或杀死或活埋在陵墓里,美其名曰“守陵”。《资治通鉴》里就曾描述过这样一个场景:武士们用刀枪将帝王的陴妾们逼进陵墓,然后用石头沙土填堵了出口。附近的居民一开始还能在静夜听到隐隐的哭喊,三五天之后就声息全无。这样悲剧几乎充斥了每个朝代。我们熟悉的隋文帝、唐太宗、康熙皇帝还有成吉思汗都做过类似的决定。不同的是太宗的遗命因为一个武则天而改为出家感业寺,总算保全了一群女人的性命。而这样的行径,在那个时代很少遭到人们的质询。不公正的事情经历了年年月月,人们的感觉也仿佛麻木了起来,因此今天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情,辟如缠足、辟如文字狱,辟如女性的极端低下的地位,以及君臣之道三从四德的封建道德,不但为老百姓所默认和遵循,连那些所谓有知识有见解的士大夫阶层也深以为然。于是,无以计数的人们,不是死于战乱流离,就是受害于那个黑暗的社会,难怪鲁迅先生笔下的那个“狂人”,频频翻动历史,却从头到尾只看见两个字——“吃人”。

面对历史我感到惊愕,我从不曾知晓那些灿烂辉煌的背后有着如此苦难深重的隐情。我们赞美着五帝三皇的非凡业绩。却看不到盖世功勋背后的遍野枯骨;我们欣赏着古往今来的佳诗妙句,却体会不到这些诗句中隐含的悲惨现实;我们炫耀着四大发明的成就,却无视它们被应用于杀戮和掠夺的不光彩历史,我们的眼睛只看到了表面的光辉与灿烂,却忽视了作为任何一个社会之主体的老百姓的痛苦与悲哀。解读历史,才渐渐明白,“五帝三皇神圣事,骗了无涯过客”,任何在对历史的无知基础上的自豪与崇拜都只能受到那些长眠于地下的先人们的潮讽。只有以一颗虔诚的心去走进历史。你才会发现,历史留给我们最珍贵的东西,不是文学,不是艺术,也不是伟人,而是和平与秩序的宝贵性,只有在和平的年代,只有在有秩序的生活中,文学、艺术以及其它一切的一切才能够展其所长,社会生活才繁荣稳定,才有了真正令我们自豪的历史。所以,如果不曾解读历史,让我们对所谓“华夏五千年文明”保持慎重的缄默;如果不曾解读历史,让我们至少不对那些英雄伟人们作一知半解、津津乐道的评说;如果不能从历史中看到过去的苦难,未来的希望,那就看看现在吧:打开电视机,听一听伊拉克的枪声,看一看非洲难民的眼泪,望一望世界动荡的股市,你就知道历史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你读与不读,它都永远存在,而且,只要贪欲与战争存在于这个世界一天,真善美的东西便没有生存和发展的余地,人类的悲剧也将源源不断地重演。历史永远不仅仅是历史。

这几天,我利用署假时间读完了《资治通鉴》这本书,其中王朝的更迭以及气势的盛衰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资治通鉴》这本书是宋朝司马光主编的一部编年体史书,记录了上起东周下至五代,一千三百多年的史事。司马光编成这部四百多万字的巨著,一共花费了十九年的时间。这本书通过记录一些明君贤臣的事迹,简单明了又不失生动地告诉大家,清廉,正直,刚强,宽厚,忠诚,信义,执着等,这些古人所具有的品质。这是品质,在今天仍然可贵,是我们人生路上所不可缺少的。下面我就来说说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几件事。

战国是一个崇尚诡术的时代,百家辈出,然而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杀伤力最大的还是反间计。反间计有很多的表现形式,然而其无一例外的针对了人性中最脆弱的部分(多疑)。何人不疑,何况国君,寡人寡人,说的就是无倾腹相交之人啊。因为敌人和小人的反间,最令人惋惜的还是魏,魏据中原之地,富庶傲视诸侯,如果能留住吴起和孙膑这两位战国时期最伟大的军事家,又何愁霸业不成;损失最惨重的还是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北略中山,治胡地,使赵成为战国末期唯一能够和秦抗衡的国家。然而长平一役,赵为范雎反间,以赵括代廉颇,以至四十万大军为秦坑杀。有太多的史实和反间计联系在了一起,可以肯定的是,它将继续挑战人类最脆弱的部分。因为信息永远不可能是完备的,人性永远是多疑的。还有一点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商鞅变法。以刑名之学变法,手段太残酷,积怨太深。他在渭水旁边处决囚犯,染红了整片渭水。更重要的是,他没有得到太子虔和贵族的支持。秦孝公一死,商鞅就被车裂灭门。“得人者兴,失人者崩”,今日中国要推行各项改革,亦应徐图缓进,毋操之过急。再来说说唐太宗,唐太宗是个明知且有远见的皇帝。一个人要知足,干什么都要前思后虑,适可而止。光知吃饭,不知“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稼穑之艰难,就不会珍惜粮食,就会大吃大喝,就会忘记劳动者的血汗,久而久之,则饭不常也。你只知骑马,加鞭快马,不知道喂马,不知道让马休息,不知疼马,则不能久乘之。不错,你一时比那些让马休息的人快了一些,可是你忘了,你的坐下骑已经气喘吁吁,快渴死了,饿死了,累死了,它不会把你驮到目的地的。君犹舟,民犹水,水可载舟,也可覆舟。当权者不知爱护百姓,当头头的,不知关心下属,则危在旦夕。这也就清晰明了地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一个人要知足,干什么都要前思后虑,适可而止。

小至一个人,大至一个国家,《资治通鉴》里都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学习比较的典型,望大家有时间都来读一遍,从中了解我国的历史,从历史中学到做人乃至治国的道理。

读资治通鉴感想感悟400字【篇七】

哈!本人的书多不胜数!其中最经典的是《资治通鉴》啦!它是北宋著名史学家司马光和助手刘恕等人根据大量鸣料编成的一部编年体史书,全书以时间为序记录史事,记载了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下至后周世宗显德六年,共1362年的历史。

我最喜爱的一段历史叫“萧何月下追韩信”,讲的是萧何认为韩信是做大将军的人才,将来对国家很有帮助,于是韩信逃跑时,萧来不及向汉王刘邦报告,就自己追了上去,有人向汉王报告说:“丞相萧何逃跑了!汉王大怒。后来萧何回来了,刘邦问萧何为什么要逃跑,萧何说他去追韩信。刘邦又问,萧何为什么要追韩信,逃跑的将军有十几个人,为什么你偏偏去追韩信?萧何说:”那些将军很容易得到,至于像韩信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国家唯一的奇士,如果大王一定要和项羽夺天下,除了韩信,没有人可以一起计谋大事的,现在只看大王怎么决定了!”汉王想要向东方发展,所以,当即立韩信为大将。

嗯,从这件事看出,良将需要有伯乐,萧何有很强的发现能力,能及时发现韩信带兵打仗的能力,同时,刘邦及时地采纳了萧何的建议,所以刘邦才能成就帝业,成为皇帝,否则历史就要重写啦!

读资治通鉴感想感悟400字【篇八】

《资治通鉴》乃我国现存编年体史书最大者。它记录自周到五代一千三百多年历史,成书二百九十四卷,另《考异》三十卷,《且录》三十卷,总三百五十卷,三百余万字。其引用各种史料三百种,从历史中得到“兴邦之远略,善俗之良规,匡君之格言,立朝之大节; 叩函发帙,靡不具焉。”该书传承九百年,与《史记》并为华夏文化遗产双璧,名蜚海内外。 该书作者乃北宋司马光。原书名《通志》。因神宗以其书“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赐名《资治通鉴》。司马光未如太史公遭李陵之遇,幽于缧绁,亦以泥守旧制而离朝廷,投闲置散,由居庙堂之高,转处江湖之远,仕途困厄,政治失意,方专注以治史,得以蔚然成就《通鉴》。

该书中我最喜爱故事是“韩信以少胜龙且”。

公元前203年,韩信东征讨齐地; 齐王向项羽求救。项羽派龙且率二十万大军前救齐。但龙且轻视韩信,自恃兵强,没有听从谋士的“深壁以待,无战而降”的策略。十一月,双方对峙潍水。韩信夜间令部堵塞河水上游。再率兵渡河击龙且,佯败而跑。龙且大喜,追韩信。韩信的兵马渡河回来; 龙且也跟着渡河,上岸后,跟随龙且的部队只有三两千人马。韩信下令决堤,一泻而下的河水隔绝了龙且的大军,龙且的大军不能渡河,龙且的三千人被韩信的三万人包围,最终被全部歼灭,龙且阵亡……这时,河那边的龙且大军溃散逃走…… 这是一场经典的以少胜多的战役。这个故事中,韩信足智多谋,龙且的志大才疏得到深刻的反映。他告诉人们统兵之道在于计谋,而不是军队多少。也告诫统治者不要骄傲自满。 当然,这只是《资治通鉴》的一个故事而已。

《通鉴》记人则神采飞扬,呼之欲出; 叙事则词章纵横,河慢伏流; 抒发情怀则大言小言,清风沐浴,长声慷慨,短音辛婉; 渲染战争恢廓场面,奋其意气,推波助澜,一泻汪洋; 其文

辞简约洗练; 华采呈少于齐梁,宏壮可追两汉。读诵诸篇,如鼓瑟奏曲,势若江河,或若清风凉日,月明星稀,每使人畅快淋漓,欲扬抵几,呼天喝地。可请鹰扬文苑。

毛泽东曾言,历史不可割断。从孔夫子到孙中山,当总结之,以承继此份珍贵遗产,其对于指导今世,帮助匪浅。《通鉴》即在此珍贵遗产之列。

诗经读完有感触的读后感合集五篇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在阅读作者的《诗经》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诗经》的读书笔记呢?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收集整理的“诗经读完有感触的读后感”,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诗经读完有感触的读后感【篇一】

《诗经》是我国古代五经之一。其中它按音乐划分为三个类别:风、雅、颂。而我最喜欢的一篇莫过于十五《国风》中的《蒹葭》。

《蒹葭》一诗虽然看似平常,宛如于《诗经》中三种表现手法中的“赋”,但如果细细品读,会深感意味深长。它讲述的是:一位玉树临风的美男在芦苇边隐隐约约地看见了一位楚楚动人的花季少女在湖中央,从而不顾一切去追寻她。

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故事,但如果细细品味,就会发现文中的“伊人”不仅是指清纯的少女,也泛指生活中的理想。而美男追寻的路程,又可看作是寻求理想的艰难长途。这么一来《蒹葭》不再是“赋”;而是“兴”(借助其它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是激励我们的壮美诗篇呀!

从中告诉我们要为自己的理想不断地努力努力,再努力。而再看看我自己,每次都说要写一本书,但哪一次,我是坚持把书写完的呢?还不是都只开了个头,就放弃了呢?正如屈原所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缺少的不正是恒心吗?所以要想成功能不有毅力,有恒心吗?恒心是成功之根本,之源泉!要想成功必需有恒心;必需坚持不懈!有了恒心,不但能成功而能起到事半功倍!

鲁迅先生曾对《老子》一书作出了这样的评价:“不读《老子》不知中国文化,不知人生真谛。”而我想说:“不读《诗经》,不知中国文化,不知人生真谛!”

诗经读完有感触的读后感【篇二】

当一阵风有着跨越千年维度的力量,吹拂到我身边,当有一句话无比的质朴,却有是在歌颂爱情的伟大,当有一部书带给我感动,哲思和感慨,那么这部书一定是《诗经》无疑了。

詩经作为第一部诗歌总集,其在历史上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多少专家学者苦读诗经,将其中的每字每句都恨不得掰开了揉碎了碾烂了的去细细品味,字斟句酌之下流露出的是他们对于先秦文学的执着追求和对于当时百姓生活的不懈研究,而仅作为一个普通的文科学生,我醉心于诗经的原因很简单又很纯粹,那就是因为美。

没有人可以否认诗经很美,可如果说将诗经必须成一位描眉画眼的大家闺秀反倒是不合适了,诗经的美并非是精雕细琢刻意设计而成的美,它是一种粗糙的不羁和炽热的真挚相互交织融合,字句的排列组合与重复好似是不经意,可是就是这样的字句却美的让人心驰神往,就好像一位眉眼极其耐看的姑娘,说对诗经百读不厌真的也不过分了。

以前虽然十分倾心于诗经,可是阅读却是寥寥草草的阅读,更多的是不知从哪里看到一两句说到心坎儿里的诗句,便去找了原诗来读,咂咂嘴品味来品味去就是觉得自己最初看到的两句最有味道,别的诗句只是普通叙事,于是就这样虽然不解其意,但是在作文中时常拿出那两句炫耀,实在是牛嚼牡丹,失了原本该有的味道了。

比如说邶风中击鼓一篇,我只是被那一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所惊艳,只以为这是天底下最真实,最郑重的承诺,只羡慕诗句当中的男子与女子可以‘死生契阔’,甚至还肤浅的认为,如果有人对我说死生契阔,与子成说这必然会成为他的加分项。可是我忽略了整个背景下男子对战争痛苦的责任,女子对爱人热切的思念,忽略了两人被迫生离,一个不慎就会死别的无奈与绝望。再往深了一琢磨,那与之死生契阔的何止一个姑娘,分明是一个国一个家,乱世纷飞战火,我心中一腔孤勇,却没有向前冲的方向,我心中一腔想要护家国于怀中的柔情,却生生被战火烧的焚身碎骨,既然我今生不能与家国同相守,那么我便与你立下誓言,我必与你相守,若你有十年的时间,我便与你相守十年,若你只剩下最后一天,一天过后我也绝不苟活。

诗经读完有感触的读后感【篇三】

寻遍所有的名词,我认为把《诗经》比作为晴朗的夜空是再合适不过的了,而《诗经》中的每一篇则是夜空中最独一无二的星星。起初令我感到惊讶的是《诗经》中篇目的数量,一共三百零五篇,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独是目录中的篇目名称就已经令我眼花缭乱。可是,与此同时我也发现,在这《诗经》中哪怕是信手翻开的一面,都能体现出它自身的千载独步的美。《诗经》就如同星星一般数量繁多,但每一颗都熠熠生辉。

在我轻轻地拈起《诗经》的时候,我却感受到了沉重的分量。这里面的文字已然走过了三千多年的历史,我不由得对其中所描述的当时的普通生活也产生了肃穆的敬意。所有当时的故事,无论和平或战争都在那么一瞬间定格在了曼妙的诗里。也许是口口相传,也许是用文字记录下的,但不管是哪一种,最终它们都一起静静地躺在岁月里等待着一个又一个人去翻开它们,感受它们的伟大和美丽。《诗经》就如同星星一般沉静却又历史悠久。

“最美不过诗经”这句话相信人们都已有所耳闻。而《诗经》所美之处不仅在于它历经沧桑的瑰丽,更在于蕴含在其中的真情。

在仔细阅读了《诗经》中的几篇名作后顿时百感交集。例如《蒹葭》用了起兴的手法,描绘出了一派朦胧的场景,但这其中表达的情感却是非常强烈的。虽然关于其中的感情是有争议的,有寻求所爱慕之人一说,也有追逐理想与追求一说。可是无论是哪一种说法,它所表现出的执着的情感是完全相同的。再例如《关雎》、《汉广》等,它们都是用最柔美的语言汇编而成,但却表达出了最迫切的思念。每一字、每一句流露的都是发自他们的内心的真情。正是这种略加修饰的真情令人感同身受却又不会感到失去意境。就如同星空一般闪耀动人,却又令人感到沉醉。

在合上《诗经》的一瞬间我却又获得了另一种稍稍不同的感叹:原来当时的人就拥有各式各样的细腻情感,包括离别时的悲伤,遇喜事时的快乐亦或是追逐理想的焦躁与执着。而且早在那时,人们就已经开始使用“赋、比、兴”的写作手法来使作品变得更加富有艺术魅力。有那么一刹那,我感受到了我与古人是相通的,我与他们都曾观望过同一片星空。

夜空点点,繁星闪烁。《诗经》也将会像永恒的星空一半,成为一代又一代所流传的中华经典。

诗经读完有感触的读后感【篇四】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中国文化犹如滚滚黄河,川流不息,而《诗经》可以说是中国文化之源了。

老师、爸妈都这样对我说:“五年级了,你差不多要认识文言文了,探索、体会古人的思想了。”刚寒假,外公就领着我去新华书店,请来了她——中国文化之源《诗经》。

敞开书页,粗阅一番,倒觉得文言文並不那么单调、乏味、古板、难懂。它的字里行间渗透出来的魅力却是那么无穷。虽然书中也有注解,但是我倒觉得:毎个人必须自个儿去品读、去品味、去作出自己别样的解释。

或许,文言文就是“之乎者也”;就是一些念不出的生字拗词;就是突然发现,凸现在明星歌里、网络语中的成语出处;就是低语细声的“卫风”、“王风”、“大雅”、“小雅”的《诗经》格调;就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七言加之,与子宜之,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卸,莫不静好。”的古人含情脉脉的情感;就是赋比兴的手法、风雅颂的国风……简直目不暇接、爱不释手!《诗经》中,小雅调里的《黄鸟》是我最喜欢的诗韵,诗人述写黄鸟二次:头一次用直铺笔法劝黄鸟不要吃自己存下的食粮,让它飞回故乡问候亲人;其次借黄鸟处境比喻自己在异乡的遭遇,抒发一位异乡人不能在当地得到公正美好待遇而迸发出的怨恨,和思念故乡的心情。

细细品读《诗经》,书有散发出不仅思乡之情、爱慕之情、望子成龙、还有描写国政、家庭、友情、离别……众多喜怒哀乐、情感交织在一起,浇灌了读者的心田,牵引了读者的视线,薰陶了读者的情。

多多去翻翻老祖宗留下的瑰宝吧!去认识文言文,品味一下古人之情感,真的很快乐哩!

诗经读完有感触的读后感【篇五】

作为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在我国文学史上有着举重若轻的作用。它展现了当时的风情风貌,集古代人民的智慧,是我国史上独一无二的瑰宝。

而在此次寒假,我慕名阅读了《诗经》。终于懂得了孔子为何说“不学诗,无以言”。《诗经》中含有无尽言语智慧。“赋”,“比”,“兴”使得《诗经》中的内容生动,有趣,使得书中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场景活泼有趣。以下便是我此次的读后感想。

提起《诗经》,不得不说的便是它的三部分:“风”,“雅”、“颂”。这都是书中的精华。“风”取自于民间,是描述古代各国的劳动人民的生活写照,描绘了一幅绚丽多彩的劳动生活,反映了人们的丰富内心。

“风”描绘了纯洁美好的少年少女对爱情的憧憬。如熟能知晓的《关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展现了少年间大胆的追慕;“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则是使一位苦思冥想如何追求淑女的少年形象跃然纸上。又有《静女》一诗,而其中“爱而不见,搔首踟蹰”则是展现了等心爱之人不止的少年的焦灼心理,“静女其娈,贻我彤管”自是反忖了少年面对心爱之人的出现的开心,更是喜悦于喜爱之人所赠的一株小草。这虽然是一个物质并不丰富的时代,但是仅仅一株小草、一枚小花,都可以藉慰一对碍于交通不便而少于相见的爱侣。这不禁令人感叹古人对爱情的纯粹和尽心尽力,令人向往如此单纯的感情。

然而他们中间也有对爱情的愤怒和失望,反映对不合理的婚姻制度的痛恨。其中《谷风》中“不我能蓄,反以我为仇”是多大的痛苦啊,女主人公尽心尽力地服侍,尽力地帮助他人,然而却遭到夫君的仇视。以及《氓》中的“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则是遭到遗弃的女子怨其夫君的见异思迁,虐待自己,违背誓言,最后从痛苦中醒悟出来,与丈夫断绝关系。

这里亦有对剥削制度的愤懑及反抗。其中《硕鼠》尤为经典,引人注目,“三岁贯女,莫我肯劳”描写了自己多年辛劳侍奉统治阶层,而最后却不能从中得到任何慰劳,“适将去女,适彼乐土”字表明自己对乐土的向往,与残酷的现实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愈发的表达了对统治阶级如同硕鼠剥削劳动者的成果、坐享其成、收刮民脂的憎恨。而《相鼠》中的劳动者则是冷嘲统治阶层连鼠都不如!毕竟鼠有齿有皮,而他们连基本的礼仪廉耻尚不知,“不死何俟”!

其次则是“雅”,取自贵族在宴会的奏乐,体现了当时的风气和贵族的生活交际。

《诗经》中有不少宴饮之乐。其中《常棣》赞扬了他们宜室之乐,妻儿和睦的场景。这种话语能够很容易通过奏乐使宴会感染到欢快和睦的氛围。也还有借机抒发朋友之间的不舍之情,《白驹》中“慎尔优游,勉尔遁思”表现主人家的再三挽留,依依不舍。《南山有台》则是借宴会之际宣扬求贤若渴,歌颂先王的主题,“乐只君子,邦家有光”则表现贤才先王的李国邦家之能,高度赞扬求贤的行为。

当时人们喜欢通过宴乐委婉地表达自己的意愿。阅读《国语》之中,较为典型的则是晋公子子重与秦王襄公的宴会对答。还有则是歌颂诸侯的德行功苦,如《桑邑》、《大田》、《甫田》之类。

不同于“风”、“雅”,“颂”则是收录于诸侯的祭祀之曲,以追颂先祖之德,警戒自我以及后来子孙,展现了周朝都有的宗族制度和错综的宗族关系。

《诗经》收录了不少祭祀藉农劝桑的诗歌,如《臣工》,便是典型的藉农祭祀曲,“嗟嗟臣工,敬尔在工”则是告诫百官重视农业生产。古代不仅重农,更是重视鬼神宗祀,借此宣传先祖之德,来彰显家族的尊贵,以提升家族的声望和长治久安,以《雍》为典例,“宣哲维人,文武为后”便是对文王的赞美之词。

由此可见,春秋时期,人们对于自家的宗族祭祀尤为注重。一系列的繁重礼仪,充分体现了“颂”在于周朝生活的重要,《雍》便是撤去祭品时所唱。

《诗经》中所采录的“风”、“雅”、“颂”以其丰富的内涵和深刻的思想性为我们描绘了一

幅生动无比的画卷。

简单的野天鹅读后感通用五篇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作品,才能写出“真材实料”。假期时我们观看了野天鹅,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野天鹅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简单的野天鹅读后感”,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简单的野天鹅读后感(篇一)

《野天鹅》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它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很久以前,王后去世了,留下了11个英俊的王子和一个美丽的公主,公主的名字叫艾丽莎。很快,国王又娶了一位王后,这是个恶毒的女人,她把艾丽莎的11位哥哥全变成了野天鹅。

在艾丽莎15岁时,王后把她赶出了王宫。可怜的艾丽莎顺着小路走去,不知怎样才能找到自己的11位哥哥,她走到了海边,看见十一只头戴金冠的野天鹅。就在太阳下山的一刹那,十一只野天鹅变成了艾丽莎的哥哥们。这天晚上她梦见仙女对她说:“想救出你的哥哥们只要用有刺的荨麻织成十一件披甲,但是在衣服没有织好之前不能说话。”

艾丽莎醒来后,非常小心的找来了许多荨麻,便日夜不停地织披甲,手被刺的全是血泡,她也不肯停下来休息。就在这十一件衣服快要完成的时候,一位年轻的王子在此打猎,意外的遇见了艾丽莎,并深深地爱上了她,把她带回王宫娶她做了王后。

在王宫里,她只能去墓地织她的衣服,大教主跟国王说她是女巫,国王听信谗言要把艾丽莎烧死,当艾丽莎的囚车经过王宫时,11只野天鹅来了,艾丽莎把未织完的11件披甲使劲地抛到空中,她的哥哥们变成了11位王子,并救了艾丽莎,国王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后更加地爱她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只有勇敢,不畏艰难的人,才能成功。

简单的野天鹅读后感(篇二)

假期里我和妈妈一起读了《安徒生童话》这本有趣的书。其中,《野天鹅》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主人公艾丽莎是个柔弱的'女生,但她却不怕荨麻的刺痛和一年不能说话的痛苦,想救出被坏王后的魔法变成天鹅的十一位哥哥,即使后来主教要把她烧死,她也没有放弃,一直坚持到了最后一分钟,终于成功。

我很佩服她!我觉得我们也需要这个姐姐具有的勇敢和坚强的品格,做什么事都要不怕吃苦,要坚持不懈。

这让我想起了我学习轮滑和钢琴的经历。有时我累了,脚或后背疼了,我也不想学了,我也哭过,爸爸妈妈告诉我,我是一个男子汉,不能放弃,要坚持,才能成功。我便擦干眼泪,继续加油!现在我已经穿上了和教练一样的专业轮滑鞋,也会弹好多首好听的乐曲!

如今,我是一名小学生,我会用这种精神努力学习的,争取成为全家人和老师们的骄傲!

简单的野天鹅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读了《野天鹅》这篇文章,文章的内容讲的是:

很久以前有一个国王,他有十一个儿子和一个叫艾丽莎的女儿,他们很幸福,然而他们并不是永远这样。他们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国王又娶了一个皇后,一个星期后,小妹妹艾丽莎就被送到一个乡下农民家里去居住。皇后在国王面前总是说王子们的坏话,弄的国王再也不理这些可怜的王子了。国王让皇后把这些可怜的王子们变成了是一个美丽的野天鹅,从宫殿的窗子飞出。后来王子们遇到了妹妹艾丽莎,发现哥哥们变成了白天鹅很伤心,当她知道只有用荨麻编成十一件披甲哥哥们才能恢复原形,并且在这期间她不能张口说话,艾丽莎就不分昼夜的编。后来艾丽莎遇到了一位英俊的国王,国王很喜欢艾丽莎于是就把她带回了自己的王国,但大臣们都说艾丽莎是一个妖怪,因为她每天都在不停的编披甲,而且从不说话,所以大臣们要求烧死艾丽莎,国王虽让不愿意但执拗不过大臣们,于是下令烧死艾丽莎,就在执行火刑的时候,艾丽莎终于把最后一件编完了,她把十一件披甲抛向空中,十一只天鹅马上变成了十一位英俊的王子,国王知道了事情的经过后,很惭愧。

后来国王和艾丽莎过着幸福的生活,王子们回到了自己的王过后揭穿了皇后的阴谋。

简单的野天鹅读后感(篇四)

今天,由于我出去旅游,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里的野天鹅和灰姑娘在逃离时,由于野天鹅跑得太快了,一下子从安徒生童话里跑到了格林童话里,撞上了灰姑娘,把她撞伤了。于是,野天鹅把她带进了林间的一个小房子里让她休息,由于没有灯,野天鹅变回了原样。

灰姑娘见到了野天鹅,一下子变成了十一个十分帅的小王子。灰姑娘见了十分的惊讶,他们各自说出了自己的来历。可是当他们走出屋子的时候,又变成了野天鹅。灰姑娘见了十分的悲伤。野天鹅让灰姑娘骑在他们最大的天鹅头上,在天空飞翔。飞着飞着,灰姑娘看见太阳快落山了,就让野天鹅停了下来,回到小屋里休息。这时,猎人回来了,看见十一个王子跟灰姑娘在他家,很惊讶。

当听完他们的遭遇时,猎人也是十分的感动,就同意他们留下来。天亮了,灰姑娘又骑在野天鹅的脖子上继续往皇宫飞。这次,灰姑娘还写了一封信并带了一些金币。野天鹅在快要到皇宫时看到了他们的妹妹,就想停下来。谁知在停下来的时候,灰姑娘的一只水晶鞋不小心掉在了皇宫城堡里王子的手里。王子抬头一看,是他的公主骑在天鹅的脖子上。他便发疯似的冲过去,王子终于见到了灰姑娘。野天鹅的妹妹看见哥哥们回来了,很高兴,给他们穿上了衣服。就在这时,野天鹅又变成了王子,看见了自己的妹妹,相互拥抱在一起,别提有多高兴。就这样他们都被王子接到了皇宫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从此,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中又多了一幕。

简单的野天鹅读后感(篇五)

我每次看【野天鹅】这篇故事的时候总想起里面的公主。她的哥哥们被后母变成了野天鹅。把她也赶出了王宫,有位老奶奶告诉公主让她用荨麻给她的哥哥织披风,但是在披风完成之前公主一个字也不能说。公主按照老奶奶的指点找到荨麻,她忍着痛,日夜不停地织着披风。

一天,公主被一个年轻的国王看到了便将公主接回了王宫。当荨麻用完的时候,公主冒着生命危险去禁地采摘荨麻。结果大主教认为公主是个女妖。面对国王的询问,公主一句话也不说。

当公主被押赴刑场的路上她依然在织着披风。当火就要点燃时,她的哥哥们都飞了回来,公主终于织完了最后一件,这时她才开口诉说她的清白。

我生活在这么多人爱我的家庭里还挑三捡四太不对了。我要向公主学习她的坚强、热爱家人、以后不再欺负弟弟妹妹。

文艺青年的诗经读后感900字(6篇)


阅读一本好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阅读完作者写的《诗经》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诗经》读后感呢?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收集整理的“文艺青年的诗经读后感900字”,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文艺青年的诗经读后感900字【篇一】

当一阵风有着跨越千年维度的力量,吹拂到我身边,当有一句话无比的质朴,却有是在歌颂爱情的伟大,当有一部书带给我感动,哲思和感慨,那么这部书一定是《诗经》无疑了。

詩经作为第一部诗歌总集,其在历史上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多少专家学者苦读诗经,将其中的每字每句都恨不得掰开了揉碎了碾烂了的去细细品味,字斟句酌之下流露出的是他们对于先秦文学的执着追求和对于当时百姓生活的不懈研究,而仅作为一个普通的文科学生,我醉心于诗经的原因很简单又很纯粹,那就是因为美。

没有人可以否认诗经很美,可如果说将诗经必须成一位描眉画眼的大家闺秀反倒是不合适了,诗经的美并非是精雕细琢刻意设计而成的美,它是一种粗糙的不羁和炽热的真挚相互交织融合,字句的排列组合与重复好似是不经意,可是就是这样的字句却美的让人心驰神往,就好像一位眉眼极其耐看的姑娘,说对诗经百读不厌真的也不过分了。

以前虽然十分倾心于诗经,可是阅读却是寥寥草草的阅读,更多的是不知从哪里看到一两句说到心坎儿里的诗句,便去找了原诗来读,咂咂嘴品味来品味去就是觉得自己最初看到的两句最有味道,别的诗句只是普通叙事,于是就这样虽然不解其意,但是在作文中时常拿出那两句炫耀,实在是牛嚼牡丹,失了原本该有的味道了。

比如说邶风中击鼓一篇,我只是被那一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所惊艳,只以为这是天底下最真实,最郑重的承诺,只羡慕诗句当中的男子与女子可以‘死生契阔’,甚至还肤浅的认为,如果有人对我说死生契阔,与子成说这必然会成为他的加分项。可是我忽略了整个背景下男子对战争痛苦的责任,女子对爱人热切的思念,忽略了两人被迫生离,一个不慎就会死别的无奈与绝望。再往深了一琢磨,那与之死生契阔的何止一个姑娘,分明是一个国一个家,乱世纷飞战火,我心中一腔孤勇,却没有向前冲的方向,我心中一腔想要护家国于怀中的柔情,却生生被战火烧的焚身碎骨,既然我今生不能与家国同相守,那么我便与你立下誓言,我必与你相守,若你有十年的时间,我便与你相守十年,若你只剩下最后一天,一天过后我也绝不苟活。

文艺青年的诗经读后感900字【篇二】

在《诗经》《楚辞》这两大中国文学的发端鼻祖中,我们很少看到后世诗人们最常爱的花,而只是草木。自由生长的草木犹如大地伸出的触角,曲折蜿蜒,绵延不息。歌之咏之如同古人自然的生活。《楚辞》是士大夫所作,咏物言志寄托情怀,他们不需亲自下田,只把农人采摘下来的香草制成的香囊配带在身上,香草美人喻君子,杂草恶木似小人,但词意深奥,如果破不了文字障,诗人的内心很难亲近。相比之下,《诗经》中的草木要来得自然生动得多,劳作中的人们身边有什么就唱什么。草木在这里更多地被真实地还原,自然地咏唱。

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

你在那边远远的山上采葛草吗?藤茎蔓生纠缠不解,就如我一日不见你啊,好象过了三年。你在那边远远的山上采萧艾吗?浓郁的香气在山间蔓延,就如你的气息啊,让我怀念。采摘通常应该是女子的事情,那么想念的人应该是一个男子了。葛是那时候一种最常见的经济作物,人们拿它织成葛布做成衣服。但葛藤最是缠绵,长的可达十多米,茎叶交错攀爬,《楚辞》中也有“葛蔓蔓”的说法。萧艾在古诗中经常被一起提到,那是一种极易蔓生的带着浓郁香气的草,古人常采集它的枝叶,晒干后混合动物的油脂,做成今天寺庙中燃的香烛一样的东西,用于祭祀。劳动和生活就是这样密不可分,他们的感情不是水上的浮萍,不是天边的游云,是生长在山间的藤蔓,摘不完剪不断;是弥漫在周围的每一缕味道,呼吸空气就是呼吸你。

顾随先生说,《诗经》中写愉快少,写忧伤多。离乱之音中慌年怀人,更是有别样的心忧。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

这又是一个正在采摘的女子,这次她采摘的是卷耳,这是一种叶子上有小锯齿,果实上长满了到钩小刺的野菜。春秋时期,种子附着在牛羊毛上由边疆传入中土。苍耳到处可见,无法想象这样的尖锐的植物在饥慌的时候是重要的充饥。女人们采集它的嫩叶,在水中反复地煮,直到去掉它的苦味。那是慌年才不得不食的草。在这样的艰苦的时候,男人还在远方打仗,站在高高的山岗上,眺望他回来的方向,身体的饥饿内心的思念让人如何捱过岁月。这首诗的第二、三章换了角色,变成男子的口吻,也好象是女子想象中的他:“陟彼崔嵬,我马虺隤。我姑酌彼金櫑,维以不永怀。陟彼高冈,我马玄黄。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马儿都已眼发花,腿摇晃,如何才能不想家。

《诗经》最著名的一道野菜应该算是《采薇》中的薇了。“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说它著名因为它也就是大名鼎鼎的“采薇首阳山”中那个野菜。薇菜也叫薇霍,也就是野豌豆,历来为贫者所食,伯夷和叔齐在商亡后隐居首阳山,身无一技之长,抵死不吃周武王送来的粮食,采薇为食。被一个捣蛋的女子看到,说这野菜也是周地植物,你们为什么要吃呢?结果终于是饿死了。好象这样不识大局冥顽不灵的人并不值得同情。《采薇》中远别家人的戍边兵士在归途的风雨霜雪中想起采薇的人,此时薇不单是赖以生存的食物,更是一种节令更替的象征,当野豌豆紫色的花在眼底花开花谢,归乡之期也一延再延。“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采薇》中的最后一章历来被认为是中国古诗中最美的片段。激烈的战争终将结束,回乡路上饥肠碌碌的小兵,心中的哀是大哀。

“何草不黄,何日不行!何人不将,经营四方。”什么草儿不枯萎,哪儿有一天不奔波。这是《小雅》的最后一篇。忧中有了愤,堪堪乱世,人不如草木。草木还有春来发新伢的机会,我离开家乡离开你,却可能再也不能回来。

生长在《诗经》中的草,因了我们想象的泉水不停地灌溉,在书本的字里行间伸展出每一个叶片,郁郁葱葱,蔓延过我们荒芜的心田,为我们充当最恰当的精神食粮。

文艺青年的诗经读后感900字【篇三】

五百年诗词之沉淀,三千年历史之光阴,传承儒家之文化,在如今喧嚣世间,如一弯清泉,净姝心之空灵。

两千年前的爱情在田园牧歌里生根发芽。不妨当个手摇木铎的采诗官,奔走于千顷沃野,弯下腰,采摘着属于自己的快乐、忧伤,生活的每一个片段,不加修饰,都能吟出动人的乐章。没有直白的文字,对不起《诗经》原初的情感冲动,没有含蓄的表达,难以让《诗经》的爱情委婉动人。本书以清新的笔调优游于《诗经》的田野中,采撷两千年前田园牧歌里的快乐与甜美,那里有纯真无邪的爱情,直抵人心的男女相思,回到《诗经》,找回自然的和美与生活的快乐。

初夏的清晨,阳光明亮而柔丽地从树叶间轻盈落下,碎碎地铺满翻开的《诗经》书页里,异常美好。这种美好于心底滋长蔓延,缠绕到窗外耸立的梧桐树上。在这个夏天,梧桐这种《诗经》中就有的远古植物,在和风中落下清凉的树荫。

年少时候,觉得《诗经》就是一部爱情的诗歌,汉、溱、洧、淇之水,透彻清凉,我欲淌之;蕙、兰、芷、蘅之花,招展美丽,我欲采之。在优美繁密的诗句中穿梭,遥望先古河流两岸的男女,他们的欢笑与泪水,幸福与怨恨的爱情故事,让人动容。

《诗经》中那么多的爱情真挚而生活化,没有呼喊着伟大与高远,但那些朴实无华的句子,让人回味无穷。《关雎》中君子对窈窕淑女的热切追求;《汉广》中男子对游女的盼望与留恋;《击鼓》里流传千载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还有《木瓜》里不分贵贱的真爱馈赠,都是凡人真实的恋情,字里行间,朴素之美尽现。

爱情之外,还有那个时代的劳作与智慧。伴随坠落的星辰,先民们耕种、狩猎、祭祀、园艺、婚嫁等,这是人类一代又一代传承下来的生活方式。《诗经》就是那个时代日常生活的真实写照。

《诗经》的言辞是一幅幅质朴淡雅的国画中最美的注脚。或是月光如水的夜晚,或是弥漫芳香的田园,或是那丛丛纤尘不染的植物,莫不失古朴的意蕴。《诗经》的艺术形象,清纯简约,没有任何粉饰,却深深烙印在人的心里。

应该感谢《诗经》这部诗歌总集。在高楼大厦灯火通明的现代社会中,当我们开卷深读《诗经》,一下子就回到了星点零落的古代村落。穿越过三千年的漫长时光,我们依然可以感触到先秦诸民的生活。阡陌尽头的那个古朴小村,有鸡鸣狗吠,也有男女谈情说爱的身影,在水一方的“伊人”,逾墙的“仲子”,贻我彤管的“静女”。战事来了,便有了建功立业的豪情与驰骋沙场的雄姿,绵长的黑夜给思妇留下望穿秋水的悲凉,那一个个翘首盼望君归的故事在遥远的年代成为梦中的期许。

《诗经》中的男女是幸运的,他们生活在最朴素的地方。推门而出是一片舒心的原野,山川与河流让人心旷神怡。这片广阔的精神天地弥漫着清香,和风习习,人们采摘着植物,采摘着属于自己的快乐、忧伤与希望。生活的每一个片段都能够唱出歌来,成为歌谣,也许这就是最高境界的诗歌,不加修饰,却吟出最纯粹的旋律。于是那些手摇木铎的采诗官奔走在田野花草间,步行于美妙的大自然,聆听纯美的歌声,执笔飞速记下每一个音符。

《诗经》这部记载着周朝到春秋时期长达五百多年岁月的诗歌总集,在历史的长河中流淌而至,满载着远古意蕴,袅袅娜娜地走来。远古的和风拂过心灵,感受这穿越千年依然至美的风景,在喧嚣的世界里,涤荡出清澈的乐感。

中国是诗歌的国度,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诗词总是以其独特的力量打动着我们心灵深处最感人的琴弦。而诗词最永恒的生命力不是那些华美的辞藻、绚烂的景致,而是沉吟至今仍不褪色的情感。如果时间的跨度也要征税,那么诗经乐府中“清养的纯爱”,唐诗宋词里“公然走私的感情”,魏晋骈文中的人生心事,渗透古卷,扑面而来时,我们首先要交出大把大把的“心税”,才能换回诗词中最真挚的生命感悟。“阅读大中国”系列从内到外,莫不“蓄意征服”当下小资和都市白领的心思。柔美的文风,个性化的情感解读,清新优雅的封面,时尚的版式,精致的彩插无不俘获着读者们亢奋的阅读欲望。笔锋所及,王侯将相达官显贵的私人生活,百姓市井才子佳人的情感纠葛,一一融化在字里行间。这里,关乎他年风月、关乎人生风流,关乎幸福的过去式。悠游于最美的诗词,在诗词中开释心灵,静享当下的愉悦。

文艺青年的诗经读后感900字【篇四】

《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它保存了从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年间的作品,共305篇。西汉时被尊为儒家经典,始称《诗经》,并沿用至今,对我国两三千年以来的文学发展产生了深广的影响,也是很珍贵的古代史料。

《关雎》是《诗经》全书的第一篇,选自《诗经?周南》。它是描写一个青年男子对一位姑娘的一往情深的追求,并运用了比喻,起兴的修辞手法和重章复唱的结构形式,成功的表达了朴实的情感,并对这种朴实的情感展开了大胆的表露,将主人公追求爱情的炽烈专一表现的淋淋尽致,极大地增强了诗歌的感染力。我在反复读的过程中,能身有体会到其中,咀嚼着诗歌每一个字,都能深深的感受到男子追求姑娘的美好。

在生活中,时间对每个人的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所谓“珍惜好每一分,利用好每一秒 ,不留一点遗憾”。《采葛》选自《诗经?玉风》,在读这篇诗歌时,知道时间的短暂, 与其去想思念和痛苦带来的无尽浪费,还不如珍惜当前时刻, 把该做的事情,不留到明天,已作出的承诺及早兑现。

诚信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诚信是人与人交往中必须的品质;诚信是人们在社会中的通行证;诚信是古老的道德范畴,是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的优秀品质。在选自《诗经?邶风》的《静女》中最能体现出来。这篇诗歌主要描写的是一个男孩接受了一个女孩子的邀请,男孩早早的就来到了约会地点,等了很久都不见女孩身影,怕自己记错时间失信与她,又怕女孩不守承诺,其实女孩早就来了,只是一直在观察他。可见,重承诺,讲诚信,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无论爱情还是理想,一旦目标确定,就要坚持到底。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可以主观武断,意气用事。冥冥之中,总会有一双双眼睛看着我们,总会有一种力量在召唤我们,激励我们,这个力量就是诚信,这个力量就是信任。

人生的道路上不可能一帆风顺,不可能时时处处事事顺心如意,总会有坎坷,困难挫折,不幸。就像《柏舟》中写到的是君子怀才不遇,受小人欺辱的内心痛苦和妻子被丈夫遗弃而不甘屈服的忧愤。我们不怕解决不了困难,只怕困难既将来的时候就退缩。每个人都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困难险阻,我们要用自己的方式和方法去一一解决它。你看那些伟人,哪个不是克服重重困难才取得今天的成就。当然也不是说,要成为伟人一定是经历过困难的人,能用办法去避开一些不必要的困难,留下更多的力气去对抗前方更大的困难。其实每个人都能做到的,需要面对困难时,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我们就能战胜它。

我最喜欢选自《诗经?秦风》的《蒹葭》。一个热恋者对意中人的迫切追求和可望而不可即的惆怅,失望的心情。这也说明一生的奋斗的悲壮,人生都是如此,追求不到固然烦恼,而以为追求到手注定无聊。在不断追求的过程中,我们会觉得生命是如此充实绽放,生活是如此美好高尚。

《诗经》是中华传统文化,我们作为中华儿女要继承和发扬我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在努力实现民族复兴的今天,这必然会成为广大学生朋友的历史责任与使命。

文艺青年的诗经读后感900字【篇五】

“诗经如彼岸花,即使无法摘取,也一直存活于心”一直都很喜欢这句话,因为它不是从前那天真到可耻的誓言,而是我们心里曾响过的声音,我们在一起曾唱过的歌谣。唯美中带有一点凄凉,让人回味无穷!

轻轻地翻开《诗经》那本冰封的古书里,蕴藏着厚重的感悟。静静地读着悠扬的诗词,饱含着的是哀婉与凄艳。细读这本书,你会发现,豪放是外骨,忧伤才是灵魂。思无邪只不过是在陶冶上次未完成的梦。每次读完这本书时,我总会做笔记,因为这本书浓缩了太多太多世人的智慧与思潮。

每次读完这本书时,我总会悄然落泪,因为它给予我的不仅仅是书本上的知识,更重要的是人世间的悲欢离合,阴晴圆缺,让我懂得了真谛,学会了去面对,去等待。如果说诗三百是前人要我们明白得到,那么后人也应该懂得珍惜。这本书里记录着许许多多地寂寞和不舍之情,总演绎着悲剧,但它叙述的令人惊叹不已。也许是这样的……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瞧这动人的描写,清澈如泉水,艳的让我想起了一位绝代佳人——息妫。她被世人称之为“桃花夫人”,因为她长得犹如桃花般娇艳欲滴,静婉美约,容貌绝伦,可她的命运却不堪回首,他的艳美而亡三国,她的薄命如花,她的倾国容貌,都使后人无法忘记。

欲望总会占领人心的某些领域,但并非无法触碰。当我们静下心来,问问自己,来人世间为了什么,一切就会清楚了。经典之作,固然有经典之处,而《诗经》却恰恰写尽了人心所向,世间所恼。

这是一本受益终身的良书,它沉浸在人类内心深处,并得到永恒!

文艺青年的诗经读后感900字【篇六】

最美不过诗经

相比于唐诗宋词奢华雕砌的韵律和仪仗,诗经里的句子给人更多的是未经雕琢的真实感与冲击感。就好像唐诗是精雕细琢的窗棂檐角,满是技巧,仪态万千;而诗经则是一方古朴的石阶,苍凉的站在那里上千年。从刀耕火种,坎坎伐檀的时代里走来,沧海桑田,时间的屠刀亦无法磨灭的是属于诗经的最古老的魅力。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初读诗经,便是从这首《蒹葭》开始的。主人公辗转难寐,夙夜思念追求着自己心爱的姑娘,此刻,那一方溯洄曲折的河水也好似一座可以通往意中人的石桥,什么也不能阻挡主人公的脚步了。此情此意,纯朴真挚,令人不得不为之动容,也让我们从平庸琐屑的世俗之中思考着现如今我们缺少的那份纯朴的情感,这便是诗经所带给我的最初的悸动。

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共计305篇,分为风、雅、颂三部分。诗之风,或泼辣,或讽刺,或含蓄,或蕴藉,纯朴真挚,生趣盎然;诗之雅,或幽怨,或铿锵,或清雅,或柔润,言尽意远,激荡心灵;诗之颂,或肃穆,或雄健,或虔诚,或谦恭,回旋跌宕,意蕴无穷。

作为中国古典文学的源头之一,《诗经》如同黄河一般,在这片华夏大地上流转延伸了上千年,不仅浇灌培育了世世代代的文人墨客,也浸润着数千年来不同阶层之人的心田,在文学史和文化史产生着深远的影响。源于歌谣,却又不止于歌谣,因此,《诗经》被认为是中国古典文学之巅。

而今,在这个社会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都走得太快了,以至于在步履匆匆中遗失了原本属于我们最初的那份纯净。言情小说、修仙小说各种网络文学泛滥,试问,读之又有何价值?在金钱至上的物质社会里,还有多少人如诗经里的男女般勇敢追求自己的真爱?是啊,如今我们没有了沉重的徭役和赋役,没有了统治阶级的剥削与压迫,我们甚至可以跨域空间和时间,不必如《蒹葭》里的男主人公般跨越山河险阻苦苦追寻,也不必像《卷耳》里的女主人公般隔却万水千山对远征的丈夫思念成河,我们都不用了...可是,灯红酒绿、车水马龙里,你是否还记得自己最初的信仰,它是否还被你所虔诚地信奉着?抑或是,它已经在觥筹交错间,随着碰撞的酒杯声一起遗落和破碎?

你,还在吗?

读《诗经》,使人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里获得宁静,让人感受着来自华夏古老大地上的无穷魅力,“最美不过诗经”,而那些泛滥的“文学”,亦不过尔尔。惟愿我中华的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源远流长,故仿诗经一首,聊以记之。

《凯风》——凯风自南,吹吾棘心。琼瑰睍睆,古韵长慉。吾自黽勉,待君栖迟。

人间失格读后感600字通用五篇


随着时间流逝,总有那么一些作品让我们记忆深刻。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为了充分回味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您从这个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读书笔记吧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人间失格读后感600字,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人间失格读后感600字(篇一)

有点丧的书,但不得说不是一本值得读的书,虽然我读的没有很细致,也很断断续续,摘抄了两段喜欢的话,第一段像坠入人间的魔鬼,一种满满的失意;第二段像坠入地狱的天使,一种满满的温暖。

01哭的对于我来说,如今已不再有什么幸福与不幸了。只是一切都将逝去。

在我一直过着地狱般生活的这个所谓“人”的世界里,这或许是唯一可以视为真理的一句话。只是一切都将逝去。

02。天使隐去翅膀,宛如降落伞一般,飘落在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我飘落在北国的雪原上,你飘落在南国的柑橘地里。而这群少年飘落在了上野公园。差别仅此而已。少年们啊,从今以后,无论你们如何长大,都不要太在意自己的容貌,不要抽烟,也不要喝酒,除非逢年过节,而且,要持之以恒地去爱一个姑娘,一个腼腆而又有点臭美的姑娘。

其实说真的,这本书,断断续续读,懵懵懂懂中窥视太宰治描述的那个失去“人”的资格的这个世界,我感觉自己始终并没有真正走进那个世界。或许如果真正走进去了,如果出不来,应该会很痛苦吧!真正领悟了,才能向死而生。

光明的背后也会有阴影,可是我们还是选择向阳生长!

人间失格读后感600字(篇二)

这是一个神奇的故事,第一次看的是漫画,偶遇的那个下午,从艳阳到黄昏是时间也是心情。全篇都是压抑和撕心裂肺的气氛。

很久很久之后,看到了动漫,再一次,陷入这个绝望的故事。片尾那个苍老的乞丐记忆犹新。

如今第三次见到这本书,犹豫很久后还是毅然的决定再会一次。可惜,没有前两次的抑郁触动了。却又隐隐觉得有些不同。

叶藏从小讨厌人类,却能舍弃自己讨好人类,多希望,我也能如此,有这种即使讨厌却能相处很好的能力。

“我倒并不觉得可惜。我这个人,本来就没有太强的占有欲,即使偶尔也有可惜的感觉,但也没有精力来与人抗争,大胆主张自己的所有权,”时常,我也是经常被抢走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众人以为我不在意,非也,不过是我不敢去争罢了,自己总是劝服不了自己。

困境总是对朋友的试探,堀木无疑不是个好朋友,小人嘴角令人憎恶,却又无可奈何。我总是选择相信,无法辨认人性。幸运的,至今未遇大恶。

叶藏一生悲惨又传奇的命运也非尔等常人能经历的,却只是旁边一次,也是绝望到不行的。

人间失格读后感600字(篇三)

太宰治的《人间失格》被推崇到很高的地位,闲下来去看了看这本著作。惊讶的发现才255余页,居然不是冗长的故事,倒是让我更能静心读下去。

不过一个下午便看完了整本书,大概不同阶级的人看这本书会有非常不一样的感受。阿叶的愁苦,是在家庭富足,挥霍享乐之后带来的精神上的虚无。而我们,大多是平凡众生,为生活焦虑,几乎没有闲暇的时光去思考自己真正人生的定义。

对于前半部分的阿叶,我生不出多少的共感。只觉得是生活的安逸造就了他不识人间疾苦,烦恼着不知所谓的事情。越往后看,逐渐理解,我们没有办法拿自身的经历去评价别人的苦痛。为生活也好,为身体也好,为与这世界格格不入也好,都是苦痛,没有一种苦痛是更加高尚的,对于当事人来说,每一种都能让他生出放弃生命的想法来。

看完全书,我感觉到的阿叶至少已经是六七十岁的老头子,然后他不过活了二十七载。精神上与这现实世界的格格不入,让他少年白头,用烟酒女人麻痹自己,自身也不能分清是真心亦或是假意。我不经为这种人生感到悲痛,他们实实在在应该是自由的大师,却被污浊冰冷的现实桎梏,变为水沟里的臭石头,眼看着自己污浊。这种痛苦,比死亡来的可怕。

又想到现在几乎是个精神世界觉醒的时代,无数人在重复着这种痛苦。为社会感到悲哀。

人间失格读后感600字(篇四)

人间失格大正和昭和时代下的矛盾体,读的是童潇骁北京联合出版社的版本上评分最低的一本,然而然而当初买的时候是因为折价书籍,翻译阅读上并没有带来不畅快。

一共收录六目录,我看了人间失格一目录字数不多约莫两小时。

因为之前看了《东京百年史》,所以对那个时代的文人小说家多少带了一点世界社会影响的眼镜去看,也便使得对这样的小说或者是作者本人近乎狂魔毁灭而没有衍生出救世反抗的力量,并不那么追随的心境来。

那个时代阴阳怪气,慌乱矛盾表里不一社会思潮野风一般,谁都说不来谁是正确的,谁都急切证明自己剑走偏锋,不少虽然要谨慎的大历史观来看个人,却也正是一大堆这样的个人生灭可能才推动着一个社会的车轮吧,地震空袭太多的绝望了,反倒是如川端康成这般的带着微弱温情和物哀在尘埃中让人开出美丽和希望来才称呼为不枉人世,甚至在世界上受到认同,拿下文学奖。转而也就忽然明白太宰先生笔下的近乎自传体的主人翁确是人间失格草芥不如,在这样矛盾的世间存活,野狗一般,是伤己伤人,越是求越是无,确是多数人的现状,只得一条跳进大川。那是缺少进步教育独立人格封建残存的时代。

家庭的温暖和认同,很重要家庭里面的成员也需有自己的独立空间,一言难尽其主人翁的酸苦弱鸡,改变吧青年选择不了时代就换一种想法积极推动一些事情吧。

人间失格读后感600字(篇五)

人间失格,即丧失为人的资格。作者太宰治借由主人公叶藏的人生遭遇,巧妙的将自己一生的遭遇与思想刻画其中,并且借此提出身为人真切的痛苦问题,从带涩的行文中更能体会其内心深处的苦楚。

如果你发现这个世界残酷、复杂以致难以忍受的时候,你是否会选择这种“死又死不了,活又活不下去”的颓废性的人生哲学?作者通过故事情节揭露了人的阴暗面,揭露了每个人所展现的不真实的自己的虚假的一面。在作者看来,自己被认定是颓废的。在世人眼里“我更像一个丑陋的怪物,虽然很想普普通通地活得像个人,但社会却一直将我当做一个怪物。”他那样小心翼翼的活着,用所谓的处世之道教养出的做戏的习惯,伪笑着去迎合按理,合情,应该讨好的人,这个碰着棉花仿佛也会受伤的谦卑的人,只能用这种做戏的方式,保留他那颗圣洁纯粹的心。所以恰恰相反,《人间失格》描述的不是颓废的精神,而是极度的理想主义、因太过高尚而迎来破灭的理想主义。

读完此书,才真正理解了书中的一句话“懦夫,连幸福都害怕,碰到棉花也会让他受伤,他甚至会被幸福所伤”,作者敏感脆弱及纯粹的内心,让他终其一生都在试图迈向完美,注定了其孤独,注定,他迈向毁灭,被他的纯粹致疾生亡。他清晰的感知到这个世界的冰冷,他说:“人啊,明明一点儿也不了解对方,错看对方,却视彼此为独一无二的挚友,一生不解对方的真性情,待一方撒手西去,还要为其哭泣,念诵悼词。“相互轻蔑却又彼此来往并一起自我作贱——这就是世上所谓“朋友”的真面目。”也许他的看法太过偏激,世人么,总是相信时间有真情和温暖的。可是我们都知道,一路,走走停停,所有人,聚散离合,最终,仍旧是孑然一生。没有人会将胸膛剖开,将躯体内的阴暗秘密全数交予他人,只是为了一生中那个短短的瞬间能够感到丝毫的被在乎的温暖,略微带些自弃意味的选择轻信。叶藏不愿意轻信,脆弱单纯的心灵岂能接受随时而来的打击。面对阴暗、扭曲、脆弱,固执的呆在自己的领域里。这可能就是作者最终选择投水的原因吧?

这本书说到底我觉得并不是倡导悲观主义,更多的是理想主义。

快乐王子读后感800字汇集五篇


《快乐王子》是一篇让人耳熟能详的童话,在我们一口气读完这个故事后,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快乐王子》读后感。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快乐王子读后感800字”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快乐王子读后感800字(篇一)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快乐王子》这一本书。这是李福根出版的他向我们介绍一个会救人的雕像,就是快乐王子。它心地善良, 付出了自己的生命,救了其他人。

一只燕子飞来,要在王子的脚下做窝,他看见远处的小街上有一对母子,孩子病了,没钱看病。王子让燕子把剑上的红宝石给那一对母子,小燕子就照着做了。他又看见了一个年轻人,在一张铺满纸张的书桌前写作,但冻得写不下去了。王子让小眼睛给他,燕子不愿意,可王子非让燕子做,燕子只好照做……

读完这篇故事后使我感受到了,要乐于助人,因为帮助他人,他人快乐,自己也很快乐 。

快乐王子读后感800字(篇二)

听到《快乐王子》这篇文章的名字,或许大家想到的是一个真正快乐的王子,我开始也这样想,但读完这篇课文后,并不是这样。

以前生活在无愁宫的王子是快乐的,但死后被他的臣子高高地立在城市的上空,让他看到城市的一切丑恶与穷苦,它就变得不再快乐。市长的贪婪、市民的穷困让他伤心,在小燕子的帮助下,他把身上的所有珍贵的物品都送给了穷人。

我被王子和小燕子的精神打动了。快乐王子用自我牺牲的精神换来了他人的幸福,是那么无私、高尚、善良,它同情穷苦的人,并倾其所有地帮助他们。我们应该向快乐王子学习,要富有爱心,乐于助人,我们要远离漠然的可耻行为。

故事里的小燕子纯真、活泼、热情,也同样善良。它在快乐王子的自我牺牲精神的感召下,成为替不幸的人带来快乐的使者,它错过了飞往埃及的时间,冻死了。它放弃了自己的生,却给人们送来了幸福、温暖。

读了这篇文章之后,我想:如果大家都无私一点,那这个世界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学会奉献吧!让世界充满爱!

快乐王子读后感800字(篇三)

《快乐王子》这篇文章写了你自己快乐别人不一定快乐,快乐王子就是看到别人不快乐自己也不快乐、别人快乐自己就快乐的人。

这个故事说了快乐王子在一个很小的小镇上的生活。小镇上的人用石头做了一个快乐王子的雕像。快乐王子是一个帅气的人,他的两颗眼睛是蓝宝石做的,他的剑柄上镶着一颗红宝石,他的心是铅做的。快乐王子先遇到了一只燕子,他看到燕子很冷,就把燕子放到怀里,燕子渐渐地苏醒了。燕子看到一户穷人家,告诉快乐王子,快乐王子把他剑柄上的红宝石取下来送给那户穷人家,燕子感到很高兴,快乐王子也感到很高兴。当燕子又看到一个文学家在黑夜里坚持学习,快乐王子把他的一只眼睛——就是那颗蓝宝石送给了那个文学家。最后快乐王子遇到了一只流浪猫,它身上脏脏的,快乐王子就把另一只眼睛——也就是另一颗蓝宝石送给了那只猫。那只猫突然变干净了,快乐王子也突然高兴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看到别人快乐了我们才能更快乐,如果别人不快乐我们自己就不会快乐。应该多帮助别人,让别人快乐。

快乐王子读后感800字(篇四)

《快乐王子》是个悲伤的故事。快乐王子活着的'时候住在无愁宫里,可现在人们却把快乐王子高高地立在这圆柱上,他浑身镶嵌满薄薄的纯金叶片,眼睛是一对美丽的蓝宝石,偑剑柄上还镶嵌着一颗大大的红宝石,红光闪闪,大家都赞美他,可他却不高兴,因为他看到了丑恶和贫苦,孩子们饥寒交迫,大人们在辛苦地干活,却依然吃不饱,穿不暖。

快乐王子就让小燕子把他身上薄薄的金片、两颗给自己当眼睛的蓝宝石和配剑的剑柄上的红宝石都送给了穷人。饿着肚子的小孩子们有面包吃了,穷人有钱了,可快乐王子变得灰暗无光了。人们把他拆了,放在炉子里烧化了,可他那破碎的心却烧不化,因为他的心代表的是善良,而且他还有很多愿望没实现,他很伤心。

快乐王子是个善良的人,虽然快乐王子死了,但是他的心仍是善良的。小燕子也代表了善良,它帮快乐王子传送东西,还给快乐王子讲了许多故事。

我读了这个故事想起我们的现实生活。我们肃然也不是很富裕,但是,生活却很安定。我们会给灾区、贫困地区的人捐东西、捐款。我相信一句话: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永远是春天!

快乐王子读后感800字(篇五)

快乐王子是一个伟大的人,可敬的人,善良的人,也是一个有爱心的人。

快乐王子为了他人而奉献自己这样的举动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你要我也给他送一颗红宝石嘛?’‘诶,我现在没有红宝石了,’王子说。‘我就剩一对眼睛,他们是用珍奇的蓝宝石做的,请你去送一颗给他送去。’”王子想去帮助穷人,但他没有红宝石了。他只剩一对眼睛——是用珍奇的蓝宝石做的,快乐王子不惜失去一只眼睛去帮助别人,这是可敬的。

王子只剩下最后一只眼睛了!因为他认为没有什么比贫穷和苦难更不可思议的了,所以他不惜变成盲人也把最后一只眼睛用来帮助别人。这样无私的奉献是伟大的,可敬的!可如果没有小燕子就没有王子这么伟大的人,也就没有快乐王子这么伟大的举动!如果小燕子不当王子的信差,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穷人收益。小燕子为了王子和帮助穷人而奉献了自己的生命。

小燕子明明可以飞到埃及活下来,可他却选择留下来陪着快乐王子;小燕子明明可以到下面更低的地方做个巢给自己遮风挡雨,可他却选择睡在王子的身边。因为它不想让做好事的人心凉。

我已深深的被小燕子和快乐王子感动,也使我下定决心:以后要像快乐王子和小燕子学习!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800字五篇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阅读人类群星闪耀时的过程中,我们沉浸在作者笔下所描述的情节中。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属于自己的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人类群星闪耀时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下面是由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800字”,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800字【篇一】

在人类的历史进程中,有着许多重大发现、发明和著名的事件。这些事发生的那一时刻,就宛若星辰一般永远散发着光芒,这些永恒的时刻会给予人类前进的动力,也会让人类从中得到许多经验。

《人类群星闪耀时》一书中,记录了许多这样的永恒的的时刻,令人们受益匪浅。像《到不朽的事业中寻求庇护》中的巴尔沃亚,虽然他发现太平洋功不可没,但在这之前,他本应受到国王的处罚。这告诉人们,一个人是否有功劳,是要看前后他所做的事的。《滑铁卢的一分钟》,是讲述一个小人物格鲁西是如何让一个大人物拿破仑失败的,就因为格鲁西的过失,从而使拿破仑兵败滑铁卢。这告诉人们

做事之前要多想想,不能只按照规矩做事,这样可能会使事情变得非常糟糕。《逃向苍天》,讲的是八十二岁高龄的托尔斯泰因想过一会属于自己的生活而逃离了自己的家。这告诉人们,生活是属于自己的·····这些时刻无一不使人念念不忘,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夺取南极的斗争》。

我们七年级时曾经学习过一篇课文《伟大的悲剧》,就是出自《夺取南极的斗争》。这篇课文讲的是挪威和英国同时向当时人类从未涉足过的南极大陆深处进行探索。两国探险队的领军人物是挪威的阿蒙森和英国的斯科特,在经过半年的争斗后,最终阿蒙森率先到达了南极点,斯科特紧随其后,当他们发现自己失败了后,都快崩溃了,但是这些英雄们都下定决心,一定要活下去,可是南极的气候太恶劣了,他们都牺牲在这白茫茫的世界中······

在这篇课文中,有一个最为感人的片段:斯科特海军上校和他的四名伙伴到达了极点。由于他已不再是第一个到达这里的人,所以这里的一切并没有使他觉得十分耀眼。他只用冷漠的眼睛看了看这块伤心的地方。他们在那里发现的惟一不寻常的东西,不是由自然界造成的,而是由角逐的对手造成的,那就是飘扬着挪威国旗的阿蒙森的帐篷。挪威国旗耀武扬威、洋洋得意地在这被人类冲破的堡垒上猎猎作响。它的占领者还在这里留下一封信,等待着这个不相识的第二名的到来,他相信这第二名一定会随他之后到达这里,所以他请他把那封信带给挪威的哈康国王。斯科特接受了这项任务,他要忠实地去履行这一最冷酷无情的职责: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斯科特完全可以不执行这一冷酷的职责,这样就没有人相信挪威人是第一个到达南极点,可是,他却没有这么做,因为他们很守信用。斯科特可以为了信用而使自己陷入无比痛苦之中,那我们是否能做到呢?

在这篇课文中,作者没有介绍胜利者挪威的阿蒙森,却极力赞扬英国的斯科特,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作者认为,斯科特一行人在南极的所作所为已经超出了胜败之争,他们的那种不畏艰险,不畏死亡,舍己为人,为了自己的职责,为了自己的事业,为了祖国的荣耀,宁愿放弃一切的精神值得全人类去学习和思考。

在文章的结尾,有这样一段话:“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从这段话中,我能感觉到,作者希望人们能够记住这些英雄,能像他们一样,与不可战胜的厄运搏斗。

我觉得,在他们的身上有许多东西都值得我们去学习。他们能够在危难之际,互相帮助,而现在的我们有些人,很少会互相帮助,甚至都没有体谅他人的想法。他们能在南极恶劣的环境下前进,不惧艰险,不怕困难,而我们中的许多人经常会因为一个小挫折而失去信心······这些前辈身上都有的东西,但我们却几乎忘记了它们,自然也很难拥有它们,不过,我相信只要我们能不断地从前辈的身上吸取经验,就一定能拥有这些品质,把这些人性之光发扬光大。

在这本书中,类似斯科特这样的英雄人物有许多,韩德尔、列宁、托尔斯泰·······在他们的身上,我们能感受到许多伟大的精神。这些精神无一不对后人十分重要,他们会引导人们再度前进,他们会蕴藏在这些永恒的时刻之中,永远闪耀下去。

在人类的未来,必定也会出现这些永恒的时刻,它们会像群星一样,在黑暗中闪耀,让人类前进的路途更加光明。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800字【篇二】

奥地利著名作者茨威格记录12篇人物传记,向我们展示了12个决定历史的瞬间:千年帝国拜占庭的陷落、巴尔沃亚眺望水天一色的太平洋、亨德尔奇迹的精神复活、老年歌德热恋的悲歌、滑铁卢的一分钟以及对南极洲的夺取……当历史的使命降落到个人身上时,主人公如何对待这历史的抉择,他们强烈的个人意志和历史宿命碰撞之际,火光闪耀,照耀着人类文明的天空。因为他们强烈的意志和美好的愿景才能当之无愧的承担历史赋予他的使命……

那些历史的尖峰时刻都需要太长的酝酿时间,每一桩影响深远的事件都需要一个发展的过程。就像避雷针的尖端汇聚了整个大气层的电流一样,那些不可胜数的事件也会挤在这最短的时间内发作,但它们的决定性影响却超越时间之上。这群星闪耀的时刻——之所以这样称呼这些时刻,是因为它们宛若星辰一般永远散射着光辉,普照着暂时的黑夜。而当我们能够抓住这一瞬间我们就赢得了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这一瞬他可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一个民族的存亡,甚至全人类的命运。

一个真正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时刻,一个人类群星闪耀时刻出现以前,必然会有漫长的岁月无谓地流逝而去,在这种关键的时刻,那些平时慢慢悠悠顺序发生和并列发生的事,都压缩在这样一个决定一切的短暂时刻表现。其实人生何尝不是呢?大多数人大多时候都是平淡无奇的,只有几个选择性的时刻决定着我们的人生,例如高考、就业的方向……我们的一个不经意的瞬间就是觉得我们人生的大事,为了这个不经意的瞬间我们必须在哪些平淡无奇的日子了充实好自己才能在哪一瞬间做出正确的选择。

逃向苍天是讲述了列夫托尔斯泰离家出走的背景以及自己的心里变化,让我们明白了造成这场悲剧的主要原因,也让我们不得不敬佩这个伟大的文豪……当他逃离了那个舒适的豪宅时,他就公开的、鲜明的、毫无保留的跨入了数十万的劳苦大众之中。他为了那先空洞的誓言;为了那先虚无的梦想;为了那些自己毕生追求的真理。可以平静的、坚定的走向死亡,正如他死时一样的平静,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愉快。83岁的他又一次用自己的亲身实践告诉了我们他的选择,逃出牢笼的他虽然遭受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障碍,但他都能轻松地化解一切,因为他有一颗坚定的心。因为他选择的离开,使他在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刻人格和灵魂得到了升华,他注定要被后世所铭记的。这也注定了一场悲剧的诞生。壮烈的毁灭,虽死犹生,失败中会产生攀登无限高峰的意志。因为只有雄心壮志才会点燃起火热的心,去做那些获得成就和轻易成功极为偶然的事。一个人在同不可战胜的占绝对优势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的无比高尚。一位文豪只是有时候会创作出千古流传的伟大悲剧,而生活所创作的千古流传的伟大悲剧却多至千万倍呢。

历史前进的方向往往只需一分钟便可发生转向,可是谁也不知道下一个改变进程的一分钟会何时以何种方式落到何人的身上,但我们每个人都期待自己是哪个幸运儿,只是命运从来没有慈悲之心。我们能做的就是在平庸的生活中做好自己,才能在哪一瞬间做出正确的选择。那样我们才不会因为自己的平庸而白白的浪费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800字【篇三】

惊艳于昙花,可惜于昙花,绝美的盛开,却只是一瞬的精彩。历史舞台上,太多的人如同这昙花一现般,刚刚发亮便坠入星河,沉在这漫漫长路之中。鲁日,提起这个名字谁会知道这是《马赛曲》的作者?命运不宽恕这位擅自闯入不朽者行列的业余作者,这个小人物干过各种各样的营生,艰难的度过渺小的余生。在那个昏暗的时期怎会容得一个平庸诗人享受荣华富贵?不会的,乱世之世,注定他飘零的身世。可他身上的闪光点却如那明星一样,启迪着我。

善良是人生的起点

鲁日,在自己落魄的艰难时刻都没有心怀鬼胎,只是默默做着平凡的工作,来维持自己拮据的生活。尽管自己曾在歌曲创造舞坛上铸就了辉煌。却也没有因此而大肆宣扬。怀着一颗善良的心和这混乱的法国社会打着交道。所以我以为的善良是对这世界充满信心,用自己的赤诚换得这午后的阳光。平静而谦和,热烈也温柔。

诚信是处事的原则

鲁日是默默无闻的法国年轻上尉,本是将军们酒后的一句戏言,鲁日却将这句让自己做诗的言语记下,因为他知道承诺的意义。夜已深,人未眠。独自在破旧的公寓小室踟蹰,最令我感动的是,他的灵感并没有来自战争本身,而是来自白日里在街上热议的平民百姓,他相信莱茵军会随着天明带来好消息,他相信自己这不朽的旷世奇作会被铭记,而这伟大的思想来源仅仅是一句将军的酒后之言,一句自己许下的承诺。无论时代更迭到什么时候,诚信永远会是处事的原则,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太重要了,诚信就仿佛是这世界轮轴的齿尖,只有相互触碰,才能平稳运转。

奋斗是人生的主题

鲁日的奋斗关于自由,关于他的信仰。一首《马赛曲》里饱含了对暴君的憎恨,对乡土的忧惧,对胜利的信心,对自由的热爱,一切骤然汇合在一起,鲁日根本不必去创造,去虚构,那激动人心的节奏,自然也就表达出了,说出了,唱出了民族灵魂的最深处。现代也是,我们会有自己的信仰——为自己爱的国奋斗终身。在神圣的祖国面前,我们渴望珍贵的自由,并决心要为他奋斗。前几日,中印边境问题沸沸扬扬,年轻的战士在斗争中化为那耸立的山脉,守护着祖国母亲的衣襟。他用实际行动向我们诠释了生命的意义:那就是为了祖国的尊严和未来奋斗终身。

灵魂终究缄默,无言的死便是永久的活。一件作品固有的力量是不会长期深藏不露或被禁锢的;一件艺术品,可以被时间遗忘,可以被取缔,被埋葬,但富有生命力的事物,总是要战胜只能短暂存在的事物。只有历史才能发明这种天才的怪论,没有任何人曾经像他那样创造出一期不朽的歌曲,推动革命向前发展。

鲁日用自己极其平凡又极其不平凡的人生向世人演绎:善良是人生的起点,诚信是处事的原则,奋斗是人生的主题!群星闪耀,汇若银河。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800字【篇四】

这是一场精彩的斗争;自盘古开天地以来,弱肉强食,成王败寇。阿盟僧和斯科特,共同面对着严酷的自然环境,却一胜一败。他们的实力相当,却是斯科特的计划有误。他们的“竞争”中,出现困难,面临困难,并解决困难。“人员过多”“天气寒冷”“环境恶劣”。斯科特的团队都闯过了,而他们却输给了另一只队伍。这场胜败不是一般的胜败,而是关系到两个国家。关系到英国与挪威!这张国旗代表了很多:荣誉,喜悦,胜利……

尽管斯科特的团队失败了,我仍然敬佩他们。斯科特的人格是高尚的,他正直。团结、坚持、勇敢。在谎言与事实面前,他选择了向别国国王证明他国胜利。这种决心不是常人所具备的,这种忍耐不是大众所具有的!

奥茨,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英雄,他没有拖累大家,执着地向死神走去……天哪!有多少人能像他如此坚强啊!像他如此勇敢呢啊!这五个人果然是那30个人中最出类拔萃的5个人,这种人格无人能及。他们已经战胜了自己,突破了极限——脚趾被冻掉,光着脚板坚持行走。我不忍联想到那个画面,一根根脚趾活生生地被凛冽的寒风吹落。也许,那时他已失去了知觉,对于肉体上的疼痛,已经不及心灵所噪声的疼痛来得突然。那个在艰苦环境下,仍然背着“是外人眼里不起眼的十六公斤重的岩石继续行走的博士”……

他们承受了太多,终获得了死亡的终结。但他们的世纪,却永驻于人们的心中,英国人民将永远记住他们!尽管这是一个伟大的悲剧。英国人的骑士精神,探险精神,从斯科特一行人中,我看到了,我领略到了。什么叫做勇士,什么叫做英雄,那就是他们——斯科特的队伍!

人类群星闪耀时读后感800字【篇五】

读完《人类群星闪耀时》,我觉得很有感触,很有启发,很有收获。茨威格先生是个伟大的人文主义学者,他刻画历史以刻画人性,在他所写的那些人物身上,都带点他自己的影子。他是个强人,可惜最后在二战没熬过去,还是自杀了。

这本书里写的伟人,体现出的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高大全形象,而是或为人类做出了巨大贡献,或在某种特定环境下体现出崇高的人性,完美的品质和性格,或干脆只有一件惊世之举。这些人们所做之事,无论大小,作者都将其淋漓尽致的描写,称作“历史特写”。从写作手法上讲,作者选用的这种体裁,一下子就让我看到了此书与那些名人传记或正统史书的不同:它是它们的结合体。因为写文即写人,既然是“历史特写”,那么作者挑选人物的标准,首先是从历史角度着手的,那些人物都在某种程度上作为一段历史的缔造者或推动者。而从他们缔造或推动历史的过程中,我们既能窥见当时社会现状的一角,又能看出美好或丑陋的人性在影响着这个历史事件。人事合一,以事衬人,这原是写小说的技法,但被运用到了真实的历史中,这是这本书在写作上的一个特点。我觉得这种写法最大的`优点,就是两全其美,又与史实紧密照应,又写出了鲜活的人物。

历史,不是由一人推动的,一将功成万骨枯,推动历史不仅需要一个将军,也要众多士兵。可为什么这本书写的偏偏是那个将军呢?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假如历史是一辆大车,许许多多的人推着它缓慢前行,所谓将军,他们其实也就是比我们多几分力气,推的力更大而已。作者选他写,不奇怪,他劲最大呀!可我这个士兵就奇怪了:凭什么这个鸟将军就比我们劲大?读完这本书,我有些明白了。

我们每一个人一出生都带有两个圈,一个大的套着一个小的,先说小的这个。这个圈是没有实体的,但它确实存在着,而且悲惨的是,每个人自出生时圈的大小就不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学习成长,知识和经验丰富起来,这个圈也就越变越大。等一个人的圈达到一个极限,足以超过同一时代的绝大多数人群时,历史就被推动了。这个圈,广义地说,可以叫它“权力”。我认为历史多是有权力的人推动的,像拿破仑,亚历山大大帝,恺撒,奥古斯都,秦始皇,元太祖,等等。可也有例外。有些人,他自身的圈子不大,可他这个圈子在当时的特定环境、时间下是关键,比如那个倒霉的中尉(还是中将什么的,我忘了),是拿破仑的部下,他的圈子和拿破仑的没法相比,可就是他的圈子使拿破仑没有及时得到援兵,造成了滑铁卢的惨败。

历史不但曾经被推动过,更庆幸的是,在伟大的人类手下,它还曾被缔造过,被改变过。如果说那些有权力的人,也就是推动者的作用是推车子,那么这些人,这些改变者的作用,就是站在车顶上,为推动的人指引方向。这些人的伟大和不朽远胜过那些推动者们。他们才是真正的伟人。这些人,当然也同时有那个小圈和大圈,而他们的小圈常常很小。但小圈只是大圈的一部分,他们的大圈,可以达到很大很大。

这个大圈叫做“影响力”。它的特性和小圈相似,只不过是思想境界、道德境界、人格修养造成了这个圈的扩大,而不仅限于粗浅的知识经验等等。一个人的影响力在于时间和空间,超越了这两者而影响人类的,就是历史的改变者。他们的名字大家早已耳熟能详,我就不再列举了。对于他们来说,那个小圈可以是很次要的(当然也有小圈大圈都大的人,比如马可奥勒留,林肯等等),他们不需要权力同样能使全人类听到福音。权力可以控制人类的肉体,但影响力改变的是人类的灵魂。这些人就是人类灵魂的导师或工程师,他们足以站在历史之车上,面带微笑,遥望远方,轻抬手指。

请让我们一起感激他们,一起向他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高中生读诗经的读后感汇总五篇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每个人对于《诗经》,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诗经》读后感呢?下面是由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中生读诗经的读后感”,希望您能喜欢并分享!

高中生读诗经的读后感(篇一)

“诗经如彼岸花,即使无法摘取,也一直存活于心”一直都很喜欢这句话,因为它不是从前那天真到可耻的誓言,而是我们心里曾响过的声音,我们在一起曾唱过的歌谣。唯美中带有一点凄凉,让人回味无穷!

轻轻地翻开《诗经》那本冰封的古书里,蕴藏着厚重的感悟。静静地读着悠扬的诗词,饱含着的是哀婉与凄艳。细读这本书,你会发现,豪放是外骨,忧伤才是灵魂。思无邪只不过是在陶冶上次未完成的梦。每次读完这本书时,我总会做笔记,因为这本书浓缩了太多太多世人的智慧与思潮。

每次读完这本书时,我总会悄然落泪,因为它给予我的不仅仅是书本上的知识,更重要的是人世间的悲欢离合,阴晴圆缺,让我懂得了真谛,学会了去面对,去等待。如果说诗三百是前人要我们明白得到,那么后人也应该懂得珍惜。这本书里记录着许许多多地寂寞和不舍之情,总演绎着悲剧,但它叙述的令人惊叹不已。也许是这样的……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瞧这动人的描写,清澈如泉水,艳的让我想起了一位绝代佳人——息妫。她被世人称之为“桃花夫人”,因为她长得犹如桃花般娇艳欲滴,静婉美约,容貌绝伦,可她的命运却不堪回首,他的艳美而亡三国,她的薄命如花,她的倾国容貌,都使后人无法忘记。

欲望总会占领人心的某些领域,但并非无法触碰。当我们静下心来,问问自己,来人世间为了什么,一切就会清楚了。经典之作,固然有经典之处,而《诗经》却恰恰写尽了人心所向,世间所恼。

这是一本受益终身的良书,它沉浸在人类内心深处,并得到永恒!

高中生读诗经的读后感(篇二)

当一阵风有着跨越千年维度的力量,吹拂到我身边,当有一句话无比的质朴,却有是在歌颂爱情的伟大,当有一部书带给我感动,哲思和感慨,那么这部书一定是《诗经》无疑了。

詩经作为第一部诗歌总集,其在历史上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多少专家学者苦读诗经,将其中的每字每句都恨不得掰开了揉碎了碾烂了的去细细品味,字斟句酌之下流露出的是他们对于先秦文学的执着追求和对于当时百姓生活的不懈研究,而仅作为一个普通的文科学生,我醉心于诗经的原因很简单又很纯粹,那就是因为美。

没有人可以否认诗经很美,可如果说将诗经必须成一位描眉画眼的大家闺秀反倒是不合适了,诗经的美并非是精雕细琢刻意设计而成的美,它是一种粗糙的不羁和炽热的真挚相互交织融合,字句的排列组合与重复好似是不经意,可是就是这样的字句却美的让人心驰神往,就好像一位眉眼极其耐看的姑娘,说对诗经百读不厌真的也不过分了。

以前虽然十分倾心于诗经,可是阅读却是寥寥草草的阅读,更多的是不知从哪里看到一两句说到心坎儿里的诗句,便去找了原诗来读,咂咂嘴品味来品味去就是觉得自己最初看到的两句最有味道,别的诗句只是普通叙事,于是就这样虽然不解其意,但是在作文中时常拿出那两句炫耀,实在是牛嚼牡丹,失了原本该有的味道了。

比如说邶风中击鼓一篇,我只是被那一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所惊艳,只以为这是天底下最真实,最郑重的承诺,只羡慕诗句当中的男子与女子可以‘死生契阔’,甚至还肤浅的认为,如果有人对我说死生契阔,与子成说这必然会成为他的加分项。可是我忽略了整个背景下男子对战争痛苦的责任,女子对爱人热切的思念,忽略了两人被迫生离,一个不慎就会死别的无奈与绝望。再往深了一琢磨,那与之死生契阔的何止一个姑娘,分明是一个国一个家,乱世纷飞战火,我心中一腔孤勇,却没有向前冲的方向,我心中一腔想要护家国于怀中的柔情,却生生被战火烧的焚身碎骨,既然我今生不能与家国同相守,那么我便与你立下誓言,我必与你相守,若你有十年的时间,我便与你相守十年,若你只剩下最后一天,一天过后我也绝不苟活。

高中生读诗经的读后感(篇三)

奔波在路上的艰辛、无奈与酸楚一读《周南。卷耳》

这是一首结构很特别的歌。

第一部分只有一小节,用第一人称,唱出家中妻子的无比思念: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妻子挎着浅浅的筐子采野菜,采了许久都不满筐。为何会这样?因为她的心思并不专注在采野菜,而是在思念奔波在外长久未归的丈夫,竟不由自主地走到大路边上,放下浅筐,呆呆地望向路的尽头,希望能看见丈夫的归来。

第二部分却有三小节,也用第一人称,唱出奔波在外的丈夫的艰辛和无奈:

“陟彼崔嵬”、“陟彼高冈”、“陟彼砠矣”,突现出遥远的归途山高路险、阻隔重重。

“我马虺颓”、“我马玄黄”,强调马已跛足并已呈现病态,只能挣扎而行,这是无休无止、强行赶路的必然结果。

“我马瘏矣”、“我仆痡矣”,终于,病马躺在路旁,劳累过度的仆人也无法迈步(这时的主人,又能好到哪里?)

“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同样疲惫不堪的主人只得借酒浇愁,反而激起更强的思念和更浓的悲伤。这里不同于四字的基本句型,出现了六字、五字的句型,为的是强调那种无力后的无奈,那种无助中的辛酸。

特别的结构分出两个彼此独立的声部:

夕阳西下的土路,一个失望的女声滑落在草丛深处。

暮色渐浓的山道,一个无奈的男声回荡在陡峭深谷。

期待安居,却常常奔波在路上;渴盼相聚,却常常天涯各一方。

两个声音遥相唱和,倾吐生命奔波在路上的艰辛、无奈和辛酸,三千年后,又双双穿越岁月的尘埃,在我们心中回荡。

高中生读诗经的读后感(篇四)

《诗经》谁都知道,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它可是汇集了从西周初年到春秋中期五百多年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在先秦叫做《诗》,或者取诗的数目整数叫《诗三百》,本来也只是一本诗集。但是从汉代起,儒家学者把《诗》当作经典,并且尊称为《诗经》,列入“五经”之中,它原来的文学性质就变成了同政治、道德等密切相连的教化人的教科书,也称“诗教”。

《诗经》中的三百零五篇诗被分为风、雅、颂三部分。我最喜欢“风”,因为。“风”的意思是土风、风谣,也就是各地方的民歌民谣。“风”可是包括了十五个地方的民歌呢,共有一百六十篇。“雅”是正声雅乐,是正统的宫廷乐歌。被分为“大雅”和“小雅”,一共有一百零五篇。“颂”是祭祀乐歌,以前用于宫廷宗庙祭祀祖先,祈祷和赞颂神明,现存共四十篇。孔子也曾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我认为“国风”在《诗经》中最无邪,最淳朴,“国风”中最无邪,最淳朴应该是《关雎》。它唱出的是百姓的心声,唱出的是对生活真实体验的实实在在的道理。它的动人之处是道出了凡胎肉身的我们都能体验到的人生经历和道理,它的光辉使文人的矫柔造作和酸腐之气显得苍白贫血和令人作呕。他不是华丽的,而是跟老百姓的话一样,朴实、真切,一针见血,有血有肉。自古以来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千古不易的真理,自然的法则。虽然我们还小,但是我们也会明白,如果我们不能正确认识,那会带来偏见。

人这个怪物,总要无事生非地造出一些鬼来吓唬自己,总是造些枷锁来给自己套上,就是不愿意对着镜子正面地、里里外外地看着自己。然而时代在变,莫非人性也真地在变?男的不男,不留胡子,不骑马打枪,浑身奶油,手无缚鸡之力,不称“男人”而称“男孩”。女的不女,粗声大气,膀大腰粗,男孩不敢做的敢做,男孩不敢说的敢说,姑娘能做的不能做,姑娘会唱会说的不会唱不会说。工业化不仅把人变成流水线生产出来的产品,也把男欢女爱的真情实感变成流水线生产出来的罐头、方便面、巧克力、化妆品、洗发香波、泡泡糖。

和古人相比,这是我们的幸运,还是不幸?

《诗经》是纯正无邪,现在的人呢?男的不敢把心里话说出来,只是做作,好像古代的小娘子。女的却一点都不害臊,敢举着拳头乱舞,甚至恐吓男的,好像强盗土匪一般。和古人的性格反差极大,真不知我们是幸运,还是不幸?

高中生读诗经的读后感(篇五)

如果思念有颜色的话,那么一定是青色的。

《荀子·劝学》中说:“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它犹如思念,来自于亲情、友情、爱情,却又远胜于它们,不为它们所束缚。亲情、友情、爱情会因时间、距离或者其他的原因而慢慢淡忘,而唯有思念可以跨越千山万水,横亘千年、万年,历久弥新。

一句“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就让思念的颜色绽放的美轮美奂,它犹如一株清纯的带着露珠的茉莉花,在这淳朴而清丽的花香中悄然盛开。青青的是你的衣领啊,悠悠的是我的心境。闭上眼睛,那一抹青色就在脑海中冉冉升起,弥漫开来。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青青的是你的佩带啊, 悠悠的是我的情怀。随着这片青色越来越浓,心中的思念也越来越浓烈。

睹物思人也好,爱屋及乌也罢,只要是与它相关的东西,都会这这份思念之中,幻化成如梦如幻的青色。不为别的,只因我思念的人啊,他身着青衫。

于是,青色的思念,在幽幽的等待中慢慢地浸入身体,渗透入灵魂深处,浓浓的爱意不由转化为惆怅与幽怨:

“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纵然我没有去找你,你为何就不能捎个信,难道是要与我断了音信吗?纵然我没有去找你,你为何就不能主动前来?思念,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情,我因受阻,无法前去与你相会,你怎么就不能主动一些呢?这还需要我用语言来告诉你吗?难道你不像我现在思念着你这样想念着我吗?

自古以来,女子就是悠悠深闺中的寂寞之人,从《牡丹亭》到《西厢记》,从《桃花扇》到《长生殿》,哪个女子不是在悠悠等待,款款思念中度过一生的?这里的主人公也不例外。

思念心中的人儿啊,却久久不能相见,唯有登高远眺,希望能远远地看上心中人儿一眼,哪怕是能够看到心中的那抹青色,不也是一种慰藉吗?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我”登山了这高高的城楼,来来回回地踱着步子,期待着与你相见。 一天见不着你的面呵, 感觉好像已有三月的时间那么长啊。

我望啊,望啊,望眼欲穿,可是我思念的人儿,你在哪里?我望啊,望啊,望眼欲穿,可是我期待的那抹青色,何时才能出现?

大清第一才子纳兰容若曾言“一往情深深几许,深山夕照深秋雨。”对你一往情深的情到底有多深呢,就像那夕阳映照在深不见底的山里,就像深秋里那连绵不断的雨,怎么能测量,怎么能道出呢?

所以,唯有在内心深处款款思念着你,思念着那抹与你有关的青色罢了。让这份思念,这抹青色,跨越万水千山,跨越天长地久,来到身边,陪伴着你,陪伴着我,慰藉着深深闺阁中寂寞的你我罢了。而那句“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终在你我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那抹青色终将在你我心中慢慢地幻化成思念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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