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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优秀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3-04-17

《朝花夕拾》优秀读后感1000字集锦。

读书笔记吧相关专题:“《朝花夕拾》优秀读后感”。

读书是过程,读后感是结果,我们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都有很多感想。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亮出自己对作品的观点,读后感怎样才能写好呢?或许你需要"《朝花夕拾》优秀读后感"这样的内容,敬请参阅本文!

《朝花夕拾》优秀读后感(篇1)

今天,我又读完了《朝花夕拾》中的《琐记》一篇。

本片主要讲述了,从儿童要上学堂经过的一些琐事,表达了鲁迅先生怀念儿时,想要为自己未来过得很好,好好学习的思想感情。

读完这篇以后我陷入了深深地沉思,每个人都想一直留在儿时,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个人都会成长,慢慢变老,时间带走了童年太多的快乐,当然在童年许多不能理解的人和事、忧愁,随着年龄和阅历也逐渐开始理解和明辨是非。

在文章中衍太太这个人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开始看到鲁迅写她对自己的孩子要求狠,却对别人家的孩子特别宽容,甚至纵容。我读到这里和鲁迅的'最初对衍太太印象是一样的,就是对凡事不和孩子家长告状告密的大人的印象在孩童的心里那就是大大的“好人”,那时衍太太就是鲁迅小时候自以为的好人。譬如:“

举一个例说罢,冬天,水缸里结了薄冰的时候,我们大清早起一看见,便吃冰。有一回给沈四太太看到了,大声说道:“莫吃呀,要肚子疼的呢!”这声音又给我母亲听到了,跑出来我们都挨了一顿骂,并且有大半天不准玩。我们推论祸首,认定是沈四太太,于是提起她就不用尊称了,给她另外起了一个绰号,叫作“肚子疼”。

衍太太却决不如此。假如她看见我们吃冰,一定和蔼地笑着说,“好,再吃一块。我记着,看谁吃的多。”

由此可见,衍太太的“好”是在鲁迅写此《琐记》时才泾渭分明的。

鲁迅小时候看待问题就有了自己的看法,衍太太做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看在鲁迅眼里就让鲁迅小小的心里产生了反感。《琐记》是这样写的:一回是我已经十多岁了,和几个孩子比赛打旋子,看谁旋得多。她就从旁计着数,说道,“好,八十二个了!再旋一个,八十三!好,八十四!……”但正在旋着的阿祥,忽然跌倒了,阿祥的婶母也恰恰走进来。她便接着说道,“你看,不是跌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不要旋,不要旋……”

以上这些还不是最让鲁迅生气的地方,最让鲁迅生气的地方明明是她教唆鲁迅回家翻翻他家母亲的首饰可以变卖买东西吃,鲁迅没有那样做,凭着他自己的秉性也知道不是好事,可是衍太太还是放出流言说鲁迅把家里的东西偷出来卖了……wWw.dSBJ1.Com

关于这段童年经历,成年后的鲁迅的愤慨在《琐记》是这样写的:

流言的来源,我是明白的,倘是现在,只要有地方发表,我总要骂出流言家的狐狸尾巴来,但那时太年轻,一遇流言,便连自己也仿佛觉得真是犯了罪,怕遇见人们的眼睛,怕受到母亲的爱抚。

而后好几年,鲁迅长大了,懂得了许多道理,有了自己的见解和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这让他开始重新看待他在童年经历的人和事等许多东西,比如衍太太这个人,就让他重新审视了一番。通过读这篇《琐记》,让我认识到人的两面性,同时也让我感觉做人还是要做沈太太那类直来直去的实诚人,绝不对不能做衍太太那种表面对人家好,可是内心却不是真诚的一类人!

读了这篇文章,我受益匪浅。

《朝花夕拾》优秀读后感(篇2)

《朝花夕拾》读后感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对鲁迅先生的写作手法感到十分佩服。《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为鲁迅先生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收录了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三一八”惨案后,鲁迅先生愤怒声政府的无耻行径,遭到政府的迫害,过起颠沛流离的生活。同年9月鲁迅先生接受了厦门大学的聘请,南下教书四个多月,发现了这里知识分子的丑恶嘴脸,毫不留情地进行抨击。在此期间,他完成了朝花夕拾几篇文章的创作。《朝花夕拾》中我影象很深的是《无常》和《二十四孝图》这两个故事。《无常》中的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通过无常和阎罗王这两个人物的鲜明对比,讽刺了现实一些所谓的正人君子。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中,重点描写了在阅读“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强烈反感,尤其是“郭巨埋儿”这个故事,自己明明有些钱,却全给了自己的兄弟,后来家里穷得吃不起饭了,却想到家里的儿子会“抢”老母的食物而决定牺牲自己的儿子,十分的迂腐,且多多少少有点欺世盗名之意,形象地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有趣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希望能让国人思想解放的愿望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家长读后感:《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对早年生活的一种追忆,里面有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也有他对老师和朋友的记忆。很早以前我就读过里面的《藤野先生》一文,对他描写的那个又黑又瘦,教学严谨的老师印象深刻。读书的时候就学过鲁讯先生的文章,这篇文章里“大概是物以稀为贵罢。北京的白菜运往浙江,便用红头绳系住菜根,倒挂在水果店头,尊为“胶菜”;福建野生着的芦荟,一到北京就请进温室,且美其名曰“龙舌兰”。我到仙台也颇受了这样的优待,不但不收学费,几个职员还为我的食宿操心”,对这一段我印象深刻,当时语文老师是要求我们背诵,到现在还能背出来,当时学这篇文章的时候应该是节选的。从这篇文章里学习鲁讯先生的写作方法,他先以北京的白菜运往浙江,尊为“胶菜”;福建的野生芦荟运往北京,美其名曰为“龙舌兰”作铺垫,再写他在仙台所受到的优待,就水到渠成,从中也可以看出鲁讯先生的谦逊情怀。这一篇是叙事散文,从文中充分表现出鲁讯先生的爱国精神,因为无法苟同于当时中国人的态度,为了唤醒、拯救当时已经麻木的中国人,他也在此时改变了学医救国的初衷,虽然从此与藤野先生分别,但藤野先生严肃认真的教学态度和真挚无私的爱给了鲁讯先生极大的鼓舞。“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便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了勇气,于是点上一支烟,又继续写此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鲁讯先生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奠基人。从他的文章中不但可以学到高超的文学写作技巧,还可以从中学习,他的高风亮节情操和那无畏的革命精神。

《朝花夕拾》优秀读后感(篇3)

假期的日落时分,就应当泡上一杯茶,带上一本书,来到阳台,享受此刻的宁静与心灵的洗礼。

好书如此多,从其中挑出一本来也绝非难事,在书架上翻检的时候,目光不由的被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而引,信手拈来,这个明媚的午后就由它陪我了。

大概了翻看了这本集子,文章不多,仅十篇。读完小引之后,便决定顺着文章的目录一片一片的读下去。

第一篇的题目叫做《狗·猫·鼠》。鲁迅此刻的文章是极有思想的,这题中的猫鼠狗自然也绝非是去写那猫鼠狗的各种秉性,而是借猫鼠狗这三个动物来借喻时下的人们的生活意识形态。虽说本文的题目为《狗·猫·鼠》,而先生的众多笔墨都用来写自我的“仇猫”。

先生仇猫有许多的理由,猫的秉性和一些人很相像,看似乖巧,实则暗藏着“妖气”;先生还是既不喜欢猫的叫嚷声的,听到猫的叫嚷先生总要嫌烦,而这个猫则是更像及了那些与先生叫嚷的“名人”,先生自是要去仇猫的;还有一条也是先生仇猫的缘故,但凡猫若是捕食到比自我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这却是和当时一些人的做法无二的,一旦手中有了他人的把柄,必是会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自我享受着其中的“乐趣”。这是何等病态的一种社会形态,笑人无妒人有,那确实是先生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悲哀。

先生仇猫委实不是口头革命,先生对付猫自有一套办法。开始只是从家中养的一只花猫下手,逐个推广,以致之后猫都从来不接近先生了。文章至此,先生的态度已是明确至极了,而此时,先生笔锋一转,又引至了一只他收留的小隐鼠,隐鼠与那些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的大鼠是决然不一样的,而先生的这个小隐鼠似乎也是葬身于猫之口中,随之后得知是长妈妈所谓,可是,先生和猫之间的矛盾委实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了。

细细品味,先生所言的狗鼠猫,其实就是代表了先生所生活的时代的三类人。先生用极其细腻的笔法描绘了这三个阶层,先生正是以笔为枪,抨击了那个时代的“名人”,表达了自我对于那些生活在底层的弱者的同情和支持,而那些“名人”各种媚态,对弱者的各种折磨,先生也嗤之以鼻!

先生的文章或许我还读不懂其中的真味,可是却能深切的感受到先生对那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

向先生致敬!

《朝花夕拾》优秀读后感(篇4)

东北农村有一种人群,人们都叫他们 “拉帮套”,就是一个女人两个丈夫,没有名头的那个就叫“拉帮套。

一般这样的人都是家里太穷,娶不上媳妇,而有的家的男人养家太艰难,有个人了帮着一起养家也就认了。

68年,我下乡在辽宁的庄河,一天中午我去河里洗衣服,看见一个农妇也在河里洗衣服。这个农妇大约40岁左右(农村的年龄不好说),看起来很利索,当时穿了一件兰思林斜襟衣服,黑裤子,头发整整齐齐,不似一般农村已婚妇女那么邋遢,干干净净 利利索索的。

我不认识她,也就彼此说了几句不疼不痒的话-----她也是我们小队的,她的儿子我认识。

后来知道,她家就是有拉帮套的。人们在讲起这件事时,脸上很是不屑,看来虽说这样的事在当地不少,但还是被人们瞧不起。随着时间的加长,我慢慢知道了另一个版本的“拉帮套”。

事件还原当时xx年前。

一直在盐场 干临时工的阿祥请假回家,是回来相亲的,当年24岁的他是个帅小伙,家里还不算太穷,而且他一直在外面打工挣工资(在当时可不是每个人有幸打工的),就是挑剔太大,一直没有找到心仪的姑娘。家里很着急,这次又催着他回来相亲,对方的 父亲是公社干部,家境殷实,陪嫁丰厚,姑娘长得也很漂亮。那年姑娘22岁,也是挑剔太大,听说是X屯的阿祥就表示愿意。阿祥回家要过一条河,那正是夏季, 头两天刚刚下过一场大雨,河水有些急。阿祥还没到河边,远远的看见河边一个身影在洗衣服,那身影穿了一件当时流行的红底白花短衫,墨绿色的裤子挽在膝盖上,露出白晃晃的小腿,她低着头,两条扎着红头绳的 辫子随着她搓衣服的动作一下一下的摆动着,似两只黑红的蝴蝶,翩翩起舞。她裸露的胳膊在阳光的照耀下,如白玉般的圆润。就在阿祥踏入河水的时候,一声:“啊呀”,抬头一看,那小媳妇的衣服随河水飘然而去。阿祥想都没想,三步两步过去一把抓住衣服,就在递给那小媳妇的同时,两人四目一对,不禁一愣,一股异样的溪流涌上心头----- 一见钟情。

看打扮,女方已经结婚,回来才知道是杀猪匠李老二的媳妇。阿祥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五味俱全。李老二常年有病,但有手艺,家传的杀猪匠,他不干农活,农闲时给人煽猪,腊月就给人杀猪,所以家里还可以,猪下水什么的不断。女方家里很穷,也是看好李老二的手艺,二来李老二没父母,无牵挂,尽管女儿千万的不情愿,还是抗不了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嫁了。再后来,阿祥就找机会去见小媳妇,他拒绝了相亲,他的家人用尽了所有的招数-----软的,硬的----捆绑,打骂,好言好语-----阿祥铁了心,去当了“拉帮套”。

李老二认了。他知道他抗不过媳妇和阿祥,唯一的要求是第一个孩子必须是他的。阿祥答应了(现在回忆起来,那是怎样的感觉啊)。第一个是个女儿,李老二的,第二个是个儿子,阿祥的。李老二说,必须给他生个儿子,不然不许他俩在一起,第三个是儿子,李老二的。我下乡的时候他们已经过了20多年,在这期间,李老二当了甩手掌柜,什么也不管,有活干活,没活在家喝酒骂人,哪次还当着阿祥的面打媳妇,有一次阿祥实在忍不住,打了李老二,从此李老二老实多了,不打媳妇,但只要媳妇在阿祥那里,他就在这边喊叫,头疼了,喝水了,发烧了-----闹妖,这期间,阿祥的家人还在给阿祥相亲,每次都是在小媳妇的哭声中拉到了。阿祥也算尽心尽力,在李老二三间草屋旁又盖了三间草屋,和他们住对面屋,家里的一切都由阿祥操持,李老二说,媳妇是我的,管他怎么样。我下乡的第二年,阿祥的儿子当兵了,期间经常找我们给他儿子回信,写信,记得有一次媳妇(不能叫小媳妇了)让我给儿子回信,说让他说说三舅(阿祥), 别总和她打仗。说这话时,她的眼里含着泪水。我还记得好像儿子的来信中还提到了他的三舅(具体的我忘了)。也就是这几次,媳妇陆陆续续的把她和阿祥过程说给了我,说实在的,开始知道这回事时,我很瞧不起他们,现在真的很同情他们,也理解他们,李老二实在不配他媳妇。

日子就这样在酸甜苦辣中一点点的走过,阿祥一辈子“单身”,是一个“小三”,不过是男“小三”,一辈子。98年知青30年,我又去了哪里,看望了他们,此时的李老二早已作古,媳妇也瘫痪了。那天媳妇坐在炕上,腿上盖着小棉被,阿祥站在地上,一会端了一盆水让媳妇 洗脸,拿下脸盆又拿起梳子,让媳妇梳头,这年,他们在一起50多年了,阿祥的儿子和他们在一起,孙子老大了。我问阿祥,你喜欢她什么,心甘情愿的一辈子没名分的这样付出,阿祥说“漂亮,心眼好又说,我不在乎,都知道 __是我的儿子,姓什么不重要(那儿子一直跟李老二姓李),我说改过来呗。他说,没必要,谁也改变不了他是我儿子的事实。

哎,怎么说好那?怎么来评价他们那?

《朝花夕拾》优秀读后感(篇5)

最近,我看了一本散文书——《朝花夕拾》,朝花夕拾600字读后感。这是一本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就更加充满了个体生命的童年时代与人类文化发展的童年时代所特有的天真之气。书中有批判,有嘲笑,可以视为鲁迅的杂文笔法向散文的渗透,不仅使其中的韵味更加丰厚,而且显示了鲁迅现实关怀的一面,这也是真正的鲁迅。这本书确实非常好看。 《朝花夕拾》与一般的自传或回忆录的写法不同,它不是个人生活的编年史,而只是从生活回忆中选取一些有意义的片断,写出一组既各自独立又具有连续性的系列散文。鲁迅的生活阅历相当丰富,即使在本书中所反映的青少年时代,可写之事也很多,但他只从中选取了十个题目,这与他一贯主张的“选材要严,开掘要深”的严谨的写作态度有关。这十篇散文,每篇都有很深的思想意义和很高的艺术水平,在众多散文中,可以称得上是上乘之作了。

这本散文中,我觉得最好的一篇是《阿长与〈山海经〉》,这一篇散文里,鲁迅曾怀着真挚的感情为长妈妈呼唤:“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他的魂灵!”这种刻骨铭心的人间挚爱,显露了鲁迅心灵世界最为柔和的一面。还有那《二十四孝图》中的“卧冰求鲤”、“老莱娱亲”,被鲁迅斥责了一顿,好有趣!

《朝花夕拾》以清新、平易、深情、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读后感《朝花夕拾600字读后感》。希望大家多多去看《朝花夕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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