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吧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笔记网 > 读后感 > 导航

世界名著的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3-05-09

世界名著的读后感1500字精选。

读书笔记吧推荐你不妨读一下世界名著的读后感。在写作中,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只不过必须建立在读后的基础上抒发感想,作品之所以广受好评,不是没有缘故的。对于在阅读过程中所想到的东西,那是有感而发,我们需要记录下来。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世界名著的读后感 篇1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用一生的时间与精力,通过仔细观察昆虫的生活,并且详细地记录编写的。介绍了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繁衍和死亡。全书包括10大册,暑假里我读了一小部分。

通过读书使我们真真实实地感觉到了法布尔观察的仔细,就连小小的萤火虫怎样捕食他都看得清清楚楚。他还不辞辛苦,追踪观察了迷宫主是怎样产卵和养育宝宝的。为了观察石蚕的生活习性,他亲自养了一些,讲述了石蚕室如何利用简易房子金蝉脱壳。法布尔这种坚持不懈、探索大自然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呀!

读了《昆虫记》使我增长了很多知识,例如:蚂蚁和蝉之间的斗争,知道了蚂蚁是顽强的乞丐,蝉才是勤劳的生产者;螳螂善于运用心理战术,是一个真正的心理专家,但它却自食同类,凶残的很;还有在各种昆虫当中,蟋蟀是地道的哲学家,有高超的建筑技术……

从《昆虫记》这本书的描写,可以看出作者的独具匠心。他语言生动、活泼,而且充满了情趣。他把感情融入到观察当中,使我们了解到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以后我也要像法布尔那样仔细观察身边的事物。

一缕明媚的阳光从窗外探进头来,轻轻地告诉我新的一天开始了。星期天我最开心的事就是看书,今天的精神食粮该轮到《昆虫记》了。

走进《昆虫记》犹如走进了神奇有趣的昆虫世界,有充满想象的建筑家白蚁,有美丽杀手螳螂,伪装家竹节虫……其中的歌唱家—蝉深深吸引了我,当火辣辣的阳光烤得大地都快熔化时,只有蝉还在树枝上引吭高歌“知了”“知了”。

人们常以为蝉的歌声是为了呼唤同伴,但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经过多次观察,发现好几只蝉在一起时,它们仍在高声唱歌。这时法布尔脑海中闪过一个想法:不会是整天高歌的蝉没有听觉吧?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法布尔用二支猎枪同时射击,震耳欲聋的枪声连他自己都堵上了耳朵,可在几步之遥的蝉却没丝毫动静,像是什么事也没发生过。这样,法布尔证明蝉原来一天生聋人。

但是人们为什么不容易抓到蝉呢?是因为没听力的蝉却有着发达的视觉。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果能养成对每件事多细心观察的好习惯,那么你就会发现些前所未有的新东西。让我们感受一下科学家的发现吧,就请你和我一起走进《昆虫记》。

世界名著的读后感 篇2

第一次看《围城》,是好多几年前的事,听说这书有名,于是就读,除了觉得作者爱用幽默有趣的比喻,印象不深。近日再读,越读越觉有味道,犹喜欢导读上一段文字,觉得说出了自已的感受,也是对《围城》最好的概括和定位: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郑重说点,是本睿智的书,因为它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侃。----在哈哈大笑或含笑,哂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者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所以我个人觉得《围城》比《官场显形记》《儒林外史》等讽刺遣责小说更进一步,就在于前者有固定的社会背景,离了这个社会背景,人物意义就大打折扣。

好书不允诺廉价的幸福。

那么《围城》又给了我们怎样的启示呢?《围城》常被看作关系婚姻问题,所谓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里的人想冲进来,其实不止钱钟书先生把在方渐鸿的经历和其他人的小故事来用来借喻自己的想法。

那我来剖析一下书中人方鸿渐。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

他层层深陷,却又浑然不知

人的悲剧往往是由自己未能防微杜渐让造成的。

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小说中三闾大学的学生不好对付,方鸿渐省悟天下古往今来的这个瞧不起那个,没有学生要瞧不起想生时那样利害,眼光准确的可怕,赞美未必尽然,但毁骂简直至公至确,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毫无上诉重审的余地。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人性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性的智慧传达。小说中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决不滥情。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色和最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观火的人性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小说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饭斗嘴、争风吃醋,调意味是最浓了;而当我们看到三闾大学,辛辣的讽刺味则突出些;小说后半,芳鸿渐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气也就减了,更多的是谋生艰难。

读了钱着,包括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色彩。

名著《围城》读后感1000字

头一回读《围城》是初二,看了一半就看不下去了那时候我喜欢的是金庸。

第二回读《围城》是高一,看着看着睡着了,因为觉得节奏太慢,不过就这么迷迷糊糊的还倒也读下来了。

这是第三回读。好像还真发现他的高处了:恕我直言,自《围城》以后的中国大陆的小说没有能超过他的。

先讲一个故事:说柏拉图问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老师就让他先到到麦田里去,摘一棵全麦田里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来,期间只能摘一次,并且只可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于是按照老师说的去做了。结果他两手空空的走出了田地。老师问他为什么摘不到?他说:因为只能摘一次,又不能走回头路,期间即使见到最大最金黄的,因为不知前面是否有更好的,所以没有摘;走到前面时,又发决总不及之前见到的好,原来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早已错过了;于是我什么也没摘。老师说:这就是爱情。之后又有一天,柏拉图问他的老师什么是婚姻,他的老师就叫他先到树林里,砍下一棵全树林最大最茂盛的树。其间同样只能砍一次,以及同样只可以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于是照着老师的说话做。这次,他带了一棵普普通通,不是很茂盛,亦不算太差的树回来。老师问他,怎么带这棵普普通通的树回来,他说:有了上一次经验,当我走到大半路程还两手空空时,看到这棵树也不太差,便砍下来,免得错过了后,最后又什么也带不出来。 老师说:这就是婚姻!

这是一个公式、定律,《围城》里的方鸿渐自然也可由此观之。

方鸿渐就是唐晓芙那棵最大最金黄的麦穗,就是孙柔嘉那棵普普通通的树。不过其实在方鸿渐眼中孙柔嘉也是那棵树,但唐晓芙绝对是大麦穗。当然,也许唐晓芙并没有觉得前面有棵好的麦穗,但总之是没有摘成。最荒缪的是苏文纨,她并不是真的爱方鸿渐,方鸿渐本也不爱她。可方鸿渐因为她而失去了唐晓芙,因为他认识了赵辛楣,因为赵而去的三闾大学,因为去三闾大学认识的孙柔嘉,方鸿渐的婚姻还是拜她所赐呢。

在方鸿渐身边的女人中,苏文纨代表了女性的虚荣她的所有活动都为了这两个字。苏文纨是因为虚荣所以亲近、引逗、诋毁、嘲笑方鸿渐。她所作的一切都是基于在人群中我理所当然是焦点这种大小姐思想。她之所以选择方鸿渐也是认为他软弱,自己能控制住他。所以方鸿渐说苏小姐是理想的女朋友一个官府大小姐做自己的女朋友当然有面子,可也没有谁会心甘情愿接受这个大小姐脾气的。

唐晓芙正是方鸿渐的心上人,方鸿渐对她的感情最纯洁,两个人本来是最理想的爱侣。可是,方鸿渐不幸被她表姐选中了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于是这一对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完了。

孙柔嘉在方鸿渐心目中只不过是不讨厌。若依赵辛楣那句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结交做朋友来看倒是不错,两人充其量只是朋友。可没想到这胖子接着发的那番先旅行后结婚的高论竟成了谶语,这对先经过旅行的男女果然结婚了(虽然感情不是很好)。方鸿渐结婚的决定在我们看来好像没必要,可是设身处地想:其实方鸿渐走的每一步都是当时唯一的途径,等于是生活的必然造成方鸿渐荒谬的结果,这就是钱钟书的手段高明之处了。

我以为小说有四等境界:最下等曰歌颂(如《抉择》),第二等曰批判(如《伤痕》),更高曰幽默(如《钟摆》),而独以荒谬为最高《围城》正是这种荒谬作品。

为何?因为生活本身就是荒谬的,万万不能较真,能看出这一层不易,化入小说中更难。因为不仅要你看出生活的荒谬,还要熟知这荒谬的生活是怎么样运作的,方能在虚构的生活中表现出荒谬来,且荒谬而不做作,虚构却显真实。一个在平淡中娓娓道来的故事,圆滑自然的进行,最终化作无奈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含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甚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世界名著的读后感 篇3

《哈利波特》这本书是英国著名小说家J.K罗琳写的。曾经她的生活极其艰辛,但《哈利波特》给她带来了巨大的荣誉和财富。

《哈利波特》这本书写得非常生动、精彩,更有一种神秘感。而且你在看书的过程中,也仿佛进入了魔法世界一样。这本书有一种吸引力会让你目不转睛地往下看。里面发生的事件也会让你觉得是那么的不可思议。

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写的是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神秘地出现在姨夫姨妈家,他在姨妈家饱受欺凌,度过了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但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信使猫头鹰送来了一封神秘地信:邀请哈利波特去一个他以及所有读到哈利故事的人会觉得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在魔法学校,哈利不仅找到了朋友,学会了空中飞行,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还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他发现那里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睡觉都充满了魔力。这时候一块魔法石出现了,它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

第二本《哈利波特与密室》更是让人惊叹不已。先是一切灾难的序曲,又是多比的预言,再是种种危险和难解之谜。这一切又是否与传说中的密室有关,哈利决心揭开谜底------与魔法石、与密室、与阿兹卡班囚徒、与火焰杯、与凤凰社、与混血王子,这些都是讲述发生在哈利身上的一次次惊心动魄的冒险。但魔法学校却变得更加混乱,魔法世界也变得更加慌乱-----这些谜底都会在最后两本中揭晓。

《哈利波特》就是这么一本写的真实、生动的书,书中一件又一件的发生的事更是让人胆战心惊。你觉得这本书怎么样?如果你也是和我一样这么好奇的话,那就请你和我一起走进魔法世界吧!

世界名著的读后感 篇4

故事讲简爱在里德太太家,10岁的简面对舅母、表兄妹的歧视和虐待,已经表现出强烈的反抗精神。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起”;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虐待,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在孤儿院,简的反抗性格更为鲜明,这和她的朋友海伦·彭斯忍耐顺从的性格形成了明显的对比。海伦·彭斯虽遭迫害却信奉“爱你的仇人”,在宗教的下没有仇恨,只有逆来顺受。而简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充分表露了她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的倔强性格。离开孤儿院后,简爱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并与庄园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相爱,但不幸的是在婚礼的那天,得知罗切斯特已经有妻子了,出于尊严和爱,她离开了庄园,即将到手的幸福也就这样破灭了,不管怎么样,简爱这一生都为了自己的目标,不断追求,面对讥讽,勇敢的扞卫了自己的尊严,最后,也得到了自己的幸福。

简爱这样说: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难于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于离开你一样。可上帝没有这样安排。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你我走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无论上帝给你什么,你都有权利拥有自行,拥有追求幸福的理由。

简爱还说:。那些无论我做什么去讨他们的欢心都始终厌恶我的人,我也应该厌恶他们;对那些不公平的惩罚我的人,我就应该反抗。身份卑微,相貌平平,那有怎样,她就是这样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

每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每当我们迷茫,难以前进时,想想简爱这一路,或许就有走下去的力量了。

世界名著的读后感 篇5

游记是古人常写的文体,而且佳作颇多,大体是通过绘声绘色的叙述游玩过程,给读者带来如同亲历般的感受。一个困难是,游历过程很难穷形尽相;读者的感受,也不甚真切。刘勰在《文心雕龙·神思》里说,“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方其搦管,气倍辞前;暨乎篇成,半折心始。何则?意翻空而易奇,言征实而难巧也。”这些话有些难懂,不妨说得通俗一些:登山观海,常令人情绪飞扬。写作之前,文思泉涌;写成之后,未必满意。为什么呢?因为作者的构思可以翻新出奇,但语言的表达却很难灵巧精美,这就是所谓词不达意。记录一次完整的经历尚且如此,如果经历本身就不尽如人意,要写出有影响的游记作品,恐怕就更困难一些。王安石就曾经面对过这样的困难。

宋仁宗至和元年(1054年)四月,33岁的王安石从舒州通判的任上辞职,在回家探亲的时候,和朋友萧君圭、王回以及自己的两个弟弟,一起游玩了褒禅山,可是玩得很不尽兴。在游历后洞的时候,“有怠而欲出者曰,不出,火且尽。”王安石“遂与之俱出了”。应该说,褒禅山之游,只能算是一次半途而废的游历。把这样的经历写出来,究竟有多大的意义呢?王安石有些郁闷,所以他没有动笔。三个月之后,在这一年的七月,他写出《游褒禅山记》,这时,他已经不是在写一篇单纯的游记性的文章了,而是对“如何成功”在做理性的思考了。这确实有些小题大做,但这篇小题大做的文章,却成为宋代游记独出机杼的佳作,显示了王安石与众不同的情思和鞭辟入里的思辩能力。xx年后,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他受诏入京,第二年,他着手变法,开始了为时xx年的“政治游历”。不幸的是,这次“政治游历”也因有人反对而像当年游褒禅山一样,半途而废了。其中是否隐藏着一些宿命的玄机呢,也未可知。

笔者无意在这方面故弄玄虚,只想玩味一下王安石的行文之妙。我以为,《游褒禅山记》在写作上至少可以给我们带来两个方面的启示。

第一,平淡的素材,照样可以提炼出深刻的主题;而提炼主题的过程,正是提高认识,升华思想的过程。写文章的人,太需要这样一个过程了。就王安石而言,举着火把和朋友兄弟钻了半截山洞,这实在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如果非要写文章,无非是“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提醒自己不该盲从他人,一句话足矣。但是这样的文章,毕竟只是一篇“忏悔录”,没有多少积极的意义。王安石是不会停留在这样浅层次的思考上的。他想到了什么?想到了“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所以——“非有志者不能至也”。明确了“至”与“志”的关系,即所谓有志者事竟成。可是,只有志向,还是不行的。“有志矣,不随以止也,然力不足者,亦不能至矣。”引出“至”所需要另一个重要因素——力。这个“力”,和“不随以止”的恒心结合起来,就成为走向成功的“个人素质”;有了这些,也还不够。“有志与力,而又不随以怠,至于幽暗昏惑而无物以相之,亦不能至也。”指出了外物帮助的重要。他的思考,可谓环环相扣,层层推进,所得的结论,放射着理性的光辉,令人叹服。

第二,提炼主题,要找到事件与情理的契合点,找到升华文章主题的突破口。文章的主题体现的是作者的思想,一个没有思想的作者,是写不出动人心弦的文章的。清代学者沈德潜在《诗说醉语》中说:“有第一等襟抱,第一等学识,斯有第一等真诗。”指出了作家个人修养的重要。王安石既有政治抱负,又有文学修养,他渴望成功,拥有的却是失败的游历, “不能至”就是事件和情理的契合点,就是升华文章主题的突破口。他用三个“不能至”,为“至”张本,揭示出走向成功所需要的四个条件:志、力、物与恒心。当这些条件都具备,却没有成功,“于人为可讥,而在己为有悔”;如果把这些条件都用到了,仍然没有成功,“可以无悔矣,其孰能讥之乎”。可谓立论严谨,无懈可击。

一次不成功的游历,引发了一个成功的思考;一次成功的思考,造就了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我说王安石在年轻时候,就做好了成就大业的心理准备,应该不为过吧。 李大钊曾写过一幅自励的对联,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把它用在王安石身上,我以为也能说得过去。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