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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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篇1)
在暑假空余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外国名著是有关杰克·伦敦的长篇**《野性的呼唤》。该**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它原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见证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的残酷与生死斗争,因此为了生存,它学会了不顾道德原则,只求生存,变得凶猛、机智、狡猾。
最后,在森林中狼的召唤下,狼巴克逃进了丛林,回到了野外。在**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和人类的本质刻画的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
看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到,杰克·伦敦笔下的狗不仅存在于动物世界,而且存在于我们现实的社会中,这也许就是自然。书中不仅道理深刻,有些语句也很经典,在读的过程中我把我所喜欢的一部分摘抄下来与大家分享。 “生活的矛盾之处在于有一种境界标志着生命顶峰甚至超越了生命,当一个人极度活跃,彻底地忘掉自我的时候,这种境界便悄无声息地出现”。
“ 我们的文明程度越高,我们的恐惧就越深,担心我们在文明过程中抛弃了在蛮荒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它从不放过任何有利的机会,更不会从生死搏斗中退却,统治别人或被别人奴役。不能有同情,同情是软弱的表现。
原始生活中没有慈悲心,否则会被认为是软弱,会杀死你。杀或被杀,吃或被吃是法律,永恒的法律。”
无论使在自然社会还是在现实社会,各种生存规律都是相似的。即使在今天的文明社会,吃和被吃的现象也并不少见。只有是自己强大,才能是自己在社会上立足。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篇2)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张婉婷2d
巴克是一只耐寒的狗。他从小就住在旧金山以南的美勤法官家里。他受到主人的关心和爱戴。肆赌如命的曼纽为了偿还赌债,在一个晚上把巴克盗卖给买卖狗只的人手中,后来遭人辗转卖到蛮荒苦寒的北方做苦工,从此过著艰苦的生活。巴克生活的转变,令牠学会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怎样自保和生存的方法。
然而,桑顿救了巴克的第二个主人。桑顿和巴克有强烈的感情。桑顿被当地人杀死后,巴克报仇并埋葬了他。最后,巴克终于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巴克的生活一直很稳定。我没想到他会在狗中间挣扎求生?但它很勇敢坚强,在困难的日子里一个接一个,永不退缩。
现今社会的经济衰退,使很多的人士失业或被雇主调低薪金而过著拮据的生活,以前安稳的生活不再。有些人会想到自杀来解决生活问题,但生活中会有顺境和逆境。如果你在逆境中放弃你的生活,这值得吗?巴克在逆境中仍努力求存,不是吗?
巴克的精神真值得我们钦佩。不管遇到什么挫折,他都会勇敢地突破。但是,目前,一些年轻人只有在遇到很少的打击和挫折时,或者在成绩和交友上遇到困难时,才会逃之夭夭,有些人会选择死里逃生。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青年人在成长道路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青年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人生之路有时如大海般平坦,有时波涛汹涌。没有生活的道路,就不会崎岖。
我们需要知道,我们的生活中会有欢乐和悲伤。巴克也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他一步一个脚印,终于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篇3)
《野性的呼唤》,多么具有深意的名字,也就是因为名字的特别而吸引了我。这本书由美国的杰克·伦敦所著。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6年1月12日—1916年11月22日),原名为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美国著名现实主义作家。
生于旧金,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贫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可能是一个占星家的私生子,他在没又固定职业和住所的家庭中长大。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
美国传记**家伊尔文·斯通在他的《马背上的水手》里称他是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广为传播,而且受到全世界人民的欢迎。他在美国现代文学和世界文学中都享有很高的地位。
杰克·伦敦24岁开始写作,40岁去世。十六年中他共写成长篇**19部,短篇**150多篇,还写了3个剧本以及相当多的随笔和**。这些作品共同为我们展示了一个陌生又异常广阔的世界,那荒凉空旷又蕴藏宝藏的阿拉斯加,波涛汹涌岛屿星罗棋布的太平洋,横贯美洲大陆的铁路线,形形色色的鲜活人物,人与自然的严酷搏斗,人与人之间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杰克·伦敦的创作,笔力刚劲,语言质朴,情节富于戏剧性。
他常常把人物置身于极其严酷、危及生命的环境中,以揭示人性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杰克·伦敦赞美勇敢、坚毅和爱这些人类的高贵的品质,他笔下那“严酷的真实”常常使者受到强烈的心灵震撼。伟大的革命导师列宁在病榻上时,曾特意请人朗读**,其中就有杰克·伦敦的短篇**《热爱生命》。
列宁给这部**很高的评价。1900年出版了第一个**集《狼子》(the son of the wolf),立即誉满全国。到1916年,出版了51本书,他是一位很有生产力的作家。
他的**中最有名的三本**:《狼子》《热爱生命》《丢脑》;长篇**《燃烧的戴莱特》和《蹩脚贝路》;此外有他别具一格的关于狗的**《野性的呼唤》和《白牙》。海洋**包括了**集《南海的故事》和长篇**《海狼》,还有一个关于狗的故事《群岛猎犬杰瑞》。
描写城市的作品有著名的长篇幻想**《铁蹄》、报告文学《深渊里的人们》,**《拳赛》、幻想**《亚当以前》、《马丁伊登》及《约翰·巴利科恩》等**有**集《阶级战争》、《人类去向》和《革命》等。
最初翻开这本书时,我没有看简介及目录,而第一眼看见的便是一首极其凄凉又引人入胜的诗:“风谷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这一首震憾人心的诗仿佛为这场奇妙的书之旅开了一个好头。
其中故事也的确深入人心。《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只狗,它是一只混血狗,它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犬,母亲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它的名字叫巴克。故事讲述了在北方艰难、恶劣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由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狗发展为似狼非狼似狗非狗的过程。
巴克最初被人从南方主人的家里偷出来卖掉,几经波折,开始了淘金的道路,成为了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下,巴克真正地意识到了自然的法则,周围恶劣的环境让它学会了欺骗、狡诈,在残酷的斗争中,它把这些发挥得淋漓尽致,让人失望至极,它一步步走到了领头狗的位置。但其实,巴克同时拥有勇气与智慧,巴克在与狼群打斗时,勇猛杀敌,聪明地把众狼引向悬崖,从此防止狼群从背后攻击,最后成功成为了众狼之首。
而巴克的重情重义也深深令我折服,巴克的最后一个主人对它十分好,巴克也十分爱主人又顿。巴克觅食回来之后,有一丝的不安,紧接着,让它最害怕的事情发生了:桑顿的同伴们的尸体一路上可见,远处传来了一阵微弱的歌声,时高时低,像是庆祝什么,极度的不安与焦虑让巴克暴怒起来,它大吼了一声,在安静的森林里,如震天雷鸣。
在小屋里跳舞的印第安人很害怕。巴克像飓风一样向他们扑来。巴克的眼睛通红,像个魔鬼。每一只爪子,每一口都撕碎了人的血肉。印第安人慌忙地逃窜,边逃边叫着:“恶魔来了”!
巴克不依不挠地追上去,见一个杀一个,直到一星期后,几个幸运的人才从山谷中重新聚在一起,巴克厌倦了追逐,返回了营地,看到皮特死在毯子里,或许刚醒就被印第安人杀死了。他看到了桑顿留的搏斗的痕迹。巴克随着这些痕迹找到了水塘边。
那里还躺着斯科,水塘已经被污物弄得浑浊不堪,完全看不到桑顿的尸体,巴克却坚信,桑顿就在这里。最后,巴克走了去到它最后的归宿,丛林。巴克的故事结束了,不久之后,印第安人中有一个传说:
有一只魔狗,总是跑在狼群的最前面。他的头部和口鼻之间长着一条白色的毛。他非常**狡猾。
在寒冷的冬天,恶魔狗经常带着狼到营地去偷东西、抢东西,杀死他们的人和狗。经常有印度猎人离开营地,再也回不去了。当同族人发现他们的时候,喉咙已经被撕破了。
每年,当印第安人追逐麋鹿时,总会有一个他们永远不敢进入的山谷。这个传说,妇女们在火堆旁讲给自己年幼的孩子听,他们都听得毛骨悚然。有些事情印度人永远不知道,也就是说,每年夏天,这个山谷总会有游客。
他长得和传说中的魔狗十分相像。他穿过森林,走向那个浑浊的水塘,他会静静地蹲在水塘旁边,眼晴盯着水塘里,发出一声声长长的哀号,然后依依不舍地离去。
最后一段惊动了我,仿佛一道美味、贴心、久久不能忘怀。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篇4)
古老荒野的欲望在升腾
挣脱着习俗的束缚
再一次从他冬日的长眠中
唤醒野性不驯的旋律
——摘自《野性的呼唤》
深色木纹的书桌,一盏淡淡的清茶。懒洋洋的阳光和茶的交融,一切都凝聚在白纸黑字的传播上。这里有舒适的火池,寒冷的雪原,温暖的人和狗的感情,鞭打和战斗,人性,和寒冷的野生灵魂。
这,就是杰克·伦敦的小说,深深震撼了每一位拜读者灵魂的,《野性的呼唤》。
开始阅读每一本书之前,我总会带来一杯茶。喝茶可以让读者心平气和,从而更认真地理解文章,品尝文章,体验文章,这次不包括在内。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个标题时,我立刻问自己一个问题:野性,它是什么?随后,开始了野性之旅。
巴克原来是一头有着圣伯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血种 ,养尊处优的贵族犬 ,受着米勒法官的宠爱。但不幸的是,在北方发现了一种珍贵的黄色金属黄金。一群人冲向寒冷的北方寻找黄金。他们需要很多狗拉雪橇。园丁的助手曼纽尔为了挣钱养家,偷偷卖掉巴克。
一开始,一个红衣人在巴克挣扎时用大棒来“教育”它,而与弗朗索瓦在冰天雪地里的野外生存体验让它明白了“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为活而活,无论是偷盗还是强抢;与对手互相斗争绝不留情,否则死的就是自己。它有一个死对头名叫斯皮茨,它总是找它的麻烦。
对斯匹茨巴克要有耐心,尽量避免冲突。最后,愤怒爆发了。巴克在战斗中杀死了斯皮茨,完成了野性回归的第二步。经过一段时间,巴克已经完全完成了改造,没有任义道德可言。
它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规律,融入了充满动物性的世界。它开始挑衅,为当上领头犬,并把狗群压制性管理得井井有条。店主一直在换衣服,但终于找到了一个真正关心巴克的约翰·桑顿。
这是一段都么美好的日子!人与狗朋友般和谐相处。但与此同时,巴克也和森林里的狼交上了朋友。巴克几次想跑到丛林里去,他被约翰的情绪所束缚。
一回到家,巴克惊讶地发现约翰和他的朋友都被耶哈兹人杀死了。愤怒的它再次激发了被压制的野性,撕裂了所有凶手的脖颈。再无牵挂的巴克奔入了令他魂牵梦萦的丛林,找到了狼朋友,凭借强横的实力当上了自由自在的狼王。
不过它每年都回去约翰丧生的地方默哀。
我不知道是谁说的,写动物小说最忌讳的是把人的感情强加给动物。在这一点上,我认为杰克·伦敦做得很好。紧凑的情节,生动的描写,成功刻画了巴克这一形象。
他也许是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每个人,虽然没有人类的思维,但他的成长经历却与我们形成了共鸣。一开始的舒适生活,就是我们还很小时。那是有爸爸妈妈宠爱着我们,就像米勒法官一样。
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一切都会远去。我们长大了,我们需要到社会上去学习,在实践中获取阅历。社会就像巴克所在的冰雪。他冷淡地看待生物之间的斗争,必要时会施加一定的压力。
我们被强行带离了父母,来到了工作岗位之上。一开始有很多怀旧,在一次失败的鞭打中怀念过去舒适的生活。但我们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生活,抛弃了对往昔的回忆。
我们遇到了一些同事——和巴克一起玩雪橇和工作的狗。在一天又一天的工作生涯中,我们明白了自然界所谓“大棒与獠牙的法则”:明白了别惹上司——弗朗索瓦等主人,否则会挨“大棒”的打;为了生存,一定要露出你的獠牙去奋斗,否则会死。
我们一次次的与“同事”交锋,产生摩擦,明争暗斗,想尽办法剔除自己得到最大权力——领头犬的所有阻碍。很明显,巴克是所有人中的佼佼者。他拥有胆识,格斗技巧,以及面对对手的狡猾。
面对他最终抛开了一切束缚,获得了自由、野性的归宿这一结局我十分羡慕,因为不知有多少人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丧生,留下来的又有多少还在机械的工作,静静的等待死亡的降临呢?有多少人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归宿呢?它是这个社会的强者和赢家,因为它活出了真实的自我。
对于内容,我比较欣赏巴克与斯皮茨搏斗的的那一段。“他们转着圈,吼叫着,耳朵向后倒竖着,敏锐的寻找着可趁之机。”“巴克努力地想用牙齿咬住那只大白狗的脖子。
却总是不能成功。每当他的利齿朝对方那柔软的肌肉咬去时,都有斯皮茨的利齿在反抗。”······这些精彩的语句生动的再现了巴克与斯皮茨那场惊心动魄的搏斗,与它们当时的心情、感受,仿佛是一次决斗的主持人激情澎湃的解说词,使读者身临其境,野性在心中翻腾。
“随后巴克改变了战术,他佯攻对方的喉咙,却突然掉头,从侧面迂回,用肩头向斯皮茨的肩头撞去,想把他撞翻在地。”“斯皮茨是个身经百战的老将,从斯匹次卑尔根闯过北极,横跨加拿大及北部荒寂地区,他对付过各种各样的狗,交战中,斯皮茨确立了自己的统治地位。”······从这些描写可以看出巴克的狡猾,斯皮茨的老练。
经过一番血腥而激烈的厮杀,最终,巴克“胜利了,是强悍的原始兽性支配着他杀死了自己的强敌,并且感觉好极了。”读到这,读者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不得不佩服巴克的智慧与作者高超的写作技法。
野性,究竟是什么?据说野性有狡猾和忠诚,它带来野蛮和友谊。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
有人说,野性,可能是一件残忍的事情,但也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它可以使文明的狗享受杀戮的乐趣;也可以使血腥的狗对人无比忠诚,无比深情,与人建立深厚的友谊。但说到底,它最终带来的,是一种灵魂的归属。
我说,我已经在书中找到了答案。野性,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充满矛盾。这是来自荒野的欲望,与习俗的枷锁作斗争。可能是竞争或自由。
但正因为如此,我们的生活才有活力。它带来了真实的生活。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篇5)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整篇**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读后感《《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背叛和忠诚;它有文明和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篇6)
于竞尧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被迫离开温暖舒适的乡村,在受苦受难后成为森林狼的首领的故事。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它使我明白了很多我需要学习的东西。杰克·伦敦是这本书的作者。他是美国著名作家。他的故事具有双重性质。表面上,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任何孩子都可以阅读所有的细节,变化和颜色。
故事有哲理,很复杂,充满含义。《野性的呼唤》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狗的故事,同时也是对人类灵魂最深处那奇异而又捉摸不定的动机的**。
巴克是一只狗,他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的经历让我很感到惊讶:作为一只贵族狗,他显露出了自己的王者风范,他的父亲是一直圣伯纳德种巨犬,但是它的体型并不大,因为他的母亲是一直苏格兰牧羊犬,但是这并不能代表什么,他始终不愿意跟那些跟他同居的那些狗在一起,因为他觉得他们很懒,整天除了吃就是睡,所以安保工作一直都是巴克掌管的,院子里的工作人员也听他的,直到有一天巴克被院子里的园丁暗算了,因为在北极圈附近,人们找到了一些稀有金属,巴克正好被抓去坐雪橇犬,从那时开始,巴克就开始受到了许多磨难:
被群中的狗欺负,在寒冷的北极经验不足,导致每天巴克都在严寒下受苦,也就是因为这样,巴克的学***有了极快的提升,每天他都看那些经验丰富的雪橇犬是怎么做的,终于有一天,巴克凭借艰难的战争坐到了首席雪橇犬的位置,巴克的野性已逐渐了显现了出来,然而,由于资源短缺,雪橇队不得不与主人离开了,就这样巴克带领着所有雪橇队的狗们去寻找食物,就在这时,一位好心的人收养了这些狗并与巴克结成了同生共死的好朋友,每次主人去**,巴克就跟着他去**,但是好景不长,一次巴克听见了狼的呼喊声,就过去看看,回来的时候,主人已经被野人杀死了,一气之下的巴克展现了他全部的野性,自己把那些野人全部杀死了,巴克觉得自己不是一般的狗,并跑到了狼群,用自己的威严成为了狼的领袖。这就是巴克的经历,他的经历有平坦的时候,也有崎岖的时候,但是他始终没有放弃,在与他的主人一起时,他忠心耿耿,然而野性爆发时,他就像一名杀手,用狼的本能证明了他自己。
我也有过跟巴克类似的经历,但是巴克出生于贵族,而我却很普通,当我读到这篇文章时,它打动了我,我当时学***都不好,但是每一次我想到巴克面对困难的时候,我就会不懈努力的迎向困难,把它解决,就是这样,我如今已经是一位遇到困难但是却冷静并乐观的看待它的人了。困难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怎么去看待它,如果你一心只想这解决也是不行的,必须有一个冷静而又完美的计划,想巴克一样,在巴克被抓去坐雪橇犬的时候她是一直的反抗,因为他从来都没受过这种待遇,结果被打的很惨,这件事给了他一个教训。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就像一本丰富的人格书,他把我要学的东西都写在了里面,让我懂得了人应该具备的条件。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篇7)
上学期妈妈给我介绍了一本有趣的**,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我和妈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一起读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富裕的美国南方的一个**官家里,后来被狗贩子拐卖到了严寒的阿拉斯加给人拉雪橇,他突然从优越的生活沦落到了艰苦恶劣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他吃尽了苦头,但后来,他凭借聪明的才智很快领悟到了这个世界没有公平的游戏,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永远选择坚强,最终他变成了狗中的王者。在这个残酷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最后他走进了狼群,回到了大自然,恢复了他最原始的野性。
读完这本书,我看到巴克有许多优秀的品质。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坚持你的信念,前进不会出错,你会赢的。
寒假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让我印象非常深。
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个强壮勇敢的吠叫者,从人类文明到狼的原始生活的过程。巴克是一头重140磅的狼狗十分强壮。它过去在****的房子里过着优越的生活。后来,它被法官的园丁偷走,卖给了邮局,并被送到阿拉斯加拉雪橇。
巴克最初被卖给几个法裔加拿大人,由于巴克体力超群,机智勇敢,最终打败斯帕斯成为了狗群的领队狗。巴克先后换过好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
不幸的是,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巴克勃然大怒,杀死了印第安人。从那以后,他一直和狼在一起,但他仍然定期去主人的墓地祭拜。
此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巴克不牺生命要将主人救活,.这里写出了巴克对主人的忠心。我看完了这本书之后联想到了和我相处了好几年的小狗……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狗是我们忠诚的朋友,请大家和我们的朋友(狗)和睦相处。
读完《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深感受到了动物的思想和感情。
巴克,这只狗,生活在南方,过着悠闲的生活,养成了温文尔雅的性格。然而,这样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有一天园丁把巴克绑架到了北方。它被那些想要金子的人用作雪橇狗和雪橇。祖先们原始的野性在它身上渐渐发出。
巴克渐渐变得残忍起来。它让拉雪橇的狗都服从他,然后杀了狗的首领,自己当了首领。后来,主人桑顿对巴克很好,巴克和桑顿住得很近。可是后来,桑顿被河水淹死了。
巴克一点儿牵挂都没了,就跑到森林里当了狼。
巴克在南方只是一只宠物狗,但他想感谢园丁绑架了它。幸运的是,这改变了它的生活。与生俱来的野性让它轻而易举成为群狗之首。忠诚和感恩使它和桑顿像一家人一样亲密。
桑顿有危险时,是巴克勇敢地去救主人。尽管巴克只是一只狗,但它和一个男人一样情绪化,思想缜密。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篇8)
最早读《野性的呼唤》是在小学,那时候还小,读来的感触也很直观,看着巴克历尽艰辛,从南方到北地,从驯服到自由,内心也有一股冲动喷薄而出。记得我在当时的读后感中写道“我想奔跑,想喊叫,想融入那一片广袤的原野”。
现在再读这本书,快乐和震动并没有减少,白色荒野中的鬼影依然萦绕在我的脑海中。
可是除了酣畅,除了在荒野中重新找回的尊严,巴克的伤痛也触碰到我敏感的神经。
它原来的生活是平稳和美丽的。它与人们有着稳定的合作关系。生活中的一切都是可依追寻和证明的。后来,从温室被拖曳到狗场,被拖曳至那残忍蛮荒的地狱,它选择忘却契约,忘却规则,铭记乱世的生存法则,学着理解棍棒与獠牙,***过疼痛感知世界,判断正误。它已经从一个温文尔雅的绅士变成了社会底层的能工巧匠,总使千方百计地追求利益。
可它仍是它自己,内心仍旧留光明和温暖,仍旧存留着对于文明社会的记忆,它会帮助同伴,会奋力拼搏,所以它成为狗王,所以,它成为约翰的挚友。当它与人类社会的最后一个联系被切断时,它就跑到了荒野!
白色幽灵,那是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的幽灵!
巴克的挣扎就像我们的无助,它所追求的是每个人心中的自由。我们奋斗,我们奋斗,我们无数次对这个世界失望,我们无数次对它抱有期望,我们一点点长大。我们在家庭的羽翼下成长,走向一个光彩夺目的社会,最后,独自走向自己的田地。
哪怕受伤,哪怕迷茫,哪怕挣动着求生,我们不曾忘记,不曾失去,不能失去的,正是心中的荒野。在那里空无一物,没有花,没有人,只有你。在那里,你就像一个在荒野里游荡的鬼魂,你疯了,你旋转,你奔跑,没有人能看见你,甚至连你自己都看不见。
我们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但我们都是自己。我们曾感到阳光的温暖,花朵的芬芳,也会遭受莫名的打击,沉重的恶意,我们会温和良善,有时也庸俗狰狞,可不论怎样,我们的灵魂始终拥有那一片原野。
在那里,我们是我们自己,与外界无关,与他人无关,即使是最亲密的人,也无从知晓,我的荒野。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篇9)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
翻开这本精美的书,迎面而来的是淡淡的墨香,品味这些文字,我仿佛看到一个人在荒野上缓缓行走,清冷的月光铺在荒芜的土地上,映出了身后一串长长的脚印,他时而起立行走,里面幻化成狼,冲着月亮凌厉地长啸。
他是杰克·伦敦,一位只有四十岁的作家。
杰克·伦敦的生活很不幸。当他不熟悉这个世界时,他不得不忍受世俗的嘲笑和周围人的冷漠,甚至连他的生父都不承认他。**后又屡屡受挫,而这一切都造就了他充满阳刚之气的硬汉般的创作风格。
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原本是一条养尊处优的南方狗,被卖到环境严酷的北方后,它的面前展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一个充满着生存与竞争规则的残酷的现实环境,为了生存,为了它对自己生命肉体的爱,巴克不断地改变自己,调整自己去适应这个严酷无情的环境,经过一系列的磨难,包括与斯皮茨的争斗,适应北方的严酷天气,以及最后摆脱哈利等人的控制,成为约翰桑顿的狗。最后,由于约翰·桑顿的攻击和死亡,巴克完全觉醒,回归自然,成为狼的首领。
从杰克·伦敦的作品中,我们可以清楚地感受到他对狼的热爱,对权力和生命的崇拜。狼本来是一种残忍的动物,但在杰克·伦敦的作品中,它变成了一种强壮的动物。它即是野性与自由的化身,又是力量与原始渴望的象征,同时他的文字也充满了生存意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他的作品里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在荒野中,巴克所面对的问题都是真真切切的生死斗争,他所做出的每一个举动,不论是有意无意,都决定着他的命运,而在这种生死攸关的境地,巴克总是能靠着自己铁一般的意志力与行动力艰难地存活下来,杰克伦敦用这充斥着贪婪也斗争的作品,展现了上世纪初美国工业化转型时期的社会现实,对人的本性与生存状况进行了深入的思考。
在极力表现社会与人性阴暗面的同时,杰克伦敦的作品也体现了人性最纯真、最质朴的爱。他所描写的桑顿与巴克之间的爱,感人至深。桑顿在巴克最无助、最孤独的救助了它,将它从死神的手中拉回,并给予了它无私的爱,巴克便以自己全部的爱,全部的生命来回报桑顿。
除了来自广阔原始森林的呼唤,桑顿是巴克一生的全部。巴克愿意把自己的身体、皮毛甚至血管里的每一滴血都献给桑顿。当我读到这篇温柔而深沉的文字时,我深深地感动了
合上书页,那个身影渐行渐远,慢慢地淡化了、模糊了,直至最终消失,空旷的荒野上徘徊着几声儿狼嚎。
原古的渴望
流动地跳跃在习俗的链条上
一次次躁动
再一次从它冬日的长眠中
唤醒野性不驯的旋律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篇10)
希望已在,蓬勃的尘埃:长眠后,狂野归来。
狂野,在这个文明社会里,这个词似乎是不允许存在的。它意味着落后、退化、低等和粗鄙。野性的呼唤,野性的呼唤,是隐藏在文明社会中的原始生存本能。
《野性的呼唤》讲述的就是一个生命抛弃文明,奔向野性的故事。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所著。整篇**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
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是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群人中,它品尝了真正的狗的生活,作者及时地将巴克内心野性的逐渐恢复插入其中,直到它爆发。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同时很受尊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带有几分贵族气质的巴克遭受了不礼貌的待遇,它被法官的园丁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
巴克先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然后卖给邮局,然后被送到阿拉斯加寒冷的地区拉邮件雪橇。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中,巴克努力适应陌生的环境,不断从同伴身上探索许多生存的方法。这里我要提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认为巴克是一个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性的,肤浅的和实际的。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
一方面,他从中吸取了教训,另一方面,他的内心本能随着不断的挑衅而苏醒。最后,祖先的啃咬、撕咬和豺狼式的袭击在巴克的身体里变得活跃起来。他摔倒了斯匹茨,成了狗群的领头羊。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
巴克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正是巴克被残忍的主人哈尔伤得奄奄一息时,桑顿才救了他并治好了他。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
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不幸的是,在淘金热期间,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巴克怒气冲冲地杀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的死报仇。从那时起,巴克觉得他对这个人类社会没有怀旧之情。
在巴克与这些苦难的斗争中,来自荒野的秘密召唤一直在它脑海中回响,并逐渐将它带回荒野世界。原始动物的凶猛习性越来越强。在一次狩猎中,巴克尝到了嗜血的欲望和杀戮的喜悦,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野性的呼唤》中,作者特别注重想象和幻觉的描写,我们不难从中发现作者透露出的浪漫主义情结。首先,作者以狗为创作对象,体现了作者丰富的浪漫情怀。其次,标题“野性的呼唤”非常的抒情,给人无尽的想象。
文中对荒野的描写如“北极光冷冷的在头顶上照耀着,有时繁星在舞蹈中跳动,而大地在冰雪覆盖之下在严寒下麻木了和冻结了。”等等,抒情风格浓郁,语言非常优美。然而,书中所体现的浪漫主义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直接表达,而是现实主义的结合。
巴克骨子里充满狼性,坚忍不拔,富有强烈的抗争精神,是达尔文“适者生存”论中所谓的强者。而这也是由巴克生而就具有的性格所决定的。**的一开始就说到,巴克是“王”,骨子里充满狼性,坚忍不拔,富有强烈的抗争精神。
现实的残酷迫使巴克变得更加勇敢和狡猾,但同时,他也非常感激施主,这集中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矛盾。
《野性的呼唤》影响我最大的,是它包含的生存和生命的启示。
首先,棍棒法则。在无情的棍子下,高贵的雄鹿被打昏了头,没有抵抗的余地。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对作者的影响:
无产阶级受到残酷的剥削和压迫,社会权利制度这根棍子拥护这种剥削和压迫。巴克在棍子底下明白,拿棍子的人面前没有希望。
“棍棒法则”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在残酷的社会法律中,服从是安身立命的最佳选择,但并不意味着成为制度的死尸。要认清制度,服从和预防,留有抵抗的力量。
适者生存。在那种残酷的环境中,不够坚强,不够聪明,甚至不够奸诈阴险,无法生存。旷野没有平安,生命和身体随时都有危险。
在这样的地理环境中,任何求生的手段和行为都是合力的。文明社会所推崇的温柔、高尚、谦卑等美德,是弱者的表现。养尊处优的巴克学会了在极寒的雪地里挖坑避寒,通过偷窃获得让自己生存下去的食物,用力量和奸诈使自己成为最强大的存在而保护自己不被伤害……周围的环境一直逼迫着巴克,而巴克也在努力地让自己适应着环境,并成为个中翘楚,对抗着严峻的生存挑战。自然选择,适者生存,无论是在**,都是永恒的真理。
在杰克·伦敦的作品中,死亡不是伴随着眼泪、乞求,而是尊严;死亡不是阴郁,而是冷静和清醒。这种意识主要表现在抵御死亡威胁、追求尊严的死亡、遵循死亡的自然规律等方面,这是他热爱生命、歌颂生命的独特方式。《野性的呼唤》中那些雪橇狗寻求死亡的方式(非常有尊严且高贵)以及巴克最终选择了荒野而不是被异化的人类文明社会,表明了这一点。
正是因为有着强烈的而清醒的死亡意识,所以他笔下的主人公对生命有着出自本能的热爱,对死亡有着源自本能的反抗。其实对死亡的恐惧,对死亡的抗争,从另一个角度讲也是对生命的热爱。而只有意识到人类作为生命个体的存在终有一天要被死亡终结这一悲剧性的事实,人们才会倍加珍惜和热爱生命过程中的每一个瞬间。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生存和竞争教育。巴克最后选择了荒野,成为了狼群中的王者,意味着他抛弃了虚假的人类文明,而走上了最原始最直接也是最本质的野性社会。在那里,它不需要套上圣洁文明的枷锁生活,只需要面对最简单的生活挑战。
这是巴克的选择,也是一个强者的选择。试看现今的人类社会,生存竞争仍是所有人所需要面对的挑战。懦弱、圣洁、友善,早已在这个金钱地位至上的竞争社会成为了一种虚伪的**。
那么,我们的孩子,应该让他们成为羊还是成为狼呢?
我倡导,狼的教育。野性,从某种角度来说就是灵魂最深处的本能。而人类最强烈的本能体现,就是让自己生存下去。
人类所创造的文明社会,能保护弱者不被激烈的竞争所淘汰,但是要想让自己有限的生命达到最精彩的高度,则需要原始的野性来适应激烈的竞争,让自己成为生存的强者,成为社会的竞争的强者。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范文(篇11)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读一遍,我都会有新的感受,但最为深刻的感受,莫过于为自由的生命喝彩。
文章主要写了这样一件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 几经周折后,它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艰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最后,它在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而最让我震惊的却是文中巴克那从未停歇的对自由,对野性的追寻,也正是他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它成了狼群之首,也正是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阴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
做为一只狗,巴克不能在人类文明的规则中选择自己的生活,做为一个人,他也会有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骄傲地生存,选择主平的地方~~~~~~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不要管你选择的是对是错,只要你在这条路上勇敢地走下去,面对生活和现实,不惧怕,不退缩,总会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人性寓言》这本书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就像一个导师,教我做人,做事,保护友谊。它通过生动有趣的故事告诉人们真相,并在每一个故事之后添加更深入的注释。
这本书使我看得如痴如醉,让我最感动的是这样一则故事:从前有一个商人,财产堆积如山,他已经老得不行了。他有三个儿子,商人给他们一年时间,让他们做对人民有益的事。
一年过去了,商人问他们有什么收获。老大说了他助人为乐的事,老二说了他守信用的事,而老三说的是最精彩的:在他的旅程中有一个人一直心怀不轨,想尽办法去偷老三的钱,他的钱差不多被那个人偷光了。
有一次,老三看到他在一个悬崖上的大树下睡觉,老三觉得他这样很危险,便提醒他,叫他到路边的草丛里睡,那人一屑不顾钻进草丛里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