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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诗经的感想感悟

发表时间:2022-07-11

诗经读后感。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诗经》讲了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面对《诗经》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有关《诗经》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请您阅读读书笔记吧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读诗经的感想感悟》,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读诗经的感想感悟【篇一】

作为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在我国文学史上有着举重若轻的作用。它展现了当时的风情风貌,集古代人民的智慧,是我国史上独一无二的瑰宝。

而在此次寒假,我慕名阅读了《诗经》。终于懂得了孔子为何说“不学诗,无以言”。《诗经》中含有无尽言语智慧。“赋”,“比”,“兴”使得《诗经》中的内容生动,有趣,使得书中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场景活泼有趣。以下便是我此次的读后感想。

提起《诗经》,不得不说的便是它的三部分:“风”,“雅”、“颂”。这都是书中的精华。“风”取自于民间,是描述古代各国的劳动人民的生活写照,描绘了一幅绚丽多彩的劳动生活,反映了人们的丰富内心。

“风”描绘了纯洁美好的少年少女对爱情的憧憬。如熟能知晓的《关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展现了少年间大胆的追慕;“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则是使一位苦思冥想如何追求淑女的少年形象跃然纸上。又有《静女》一诗,而其中“爱而不见,搔首踟蹰”则是展现了等心爱之人不止的少年的焦灼心理,“静女其娈,贻我彤管”自是反忖了少年面对心爱之人的出现的开心,更是喜悦于喜爱之人所赠的一株小草。这虽然是一个物质并不丰富的时代,但是仅仅一株小草、一枚小花,都可以藉慰一对碍于交通不便而少于相见的爱侣。这不禁令人感叹古人对爱情的纯粹和尽心尽力,令人向往如此单纯的感情。

然而他们中间也有对爱情的愤怒和失望,反映对不合理的婚姻制度的痛恨。其中《谷风》中“不我能蓄,反以我为仇”是多大的痛苦啊,女主人公尽心尽力地服侍,尽力地帮助他人,然而却遭到夫君的仇视。以及《氓》中的“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则是遭到遗弃的女子怨其夫君的见异思迁,虐待自己,违背誓言,最后从痛苦中醒悟出来,与丈夫断绝关系。

这里亦有对剥削制度的愤懑及反抗。其中《硕鼠》尤为经典,引人注目,“三岁贯女,莫我肯劳”描写了自己多年辛劳侍奉统治阶层,而最后却不能从中得到任何慰劳,“适将去女,适彼乐土”字表明自己对乐土的向往,与残酷的现实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愈发的表达了对统治阶级如同硕鼠剥削劳动者的成果、坐享其成、收刮民脂的憎恨。而《相鼠》中的劳动者则是冷嘲统治阶层连鼠都不如!毕竟鼠有齿有皮,而他们连基本的礼仪廉耻尚不知,“不死何俟”!

其次则是“雅”,取自贵族在宴会的奏乐,体现了当时的风气和贵族的生活交际。

《诗经》中有不少宴饮之乐。其中《常棣》赞扬了他们宜室之乐,妻儿和睦的场景。这种话语能够很容易通过奏乐使宴会感染到欢快和睦的氛围。也还有借机抒发朋友之间的不舍之情,《白驹》中“慎尔优游,勉尔遁思”表现主人家的再三挽留,依依不舍。《南山有台》则是借宴会之际宣扬求贤若渴,歌颂先王的主题,“乐只君子,邦家有光”则表现贤才先王的李国邦家之能,高度赞扬求贤的行为。

当时人们喜欢通过宴乐委婉地表达自己的意愿。阅读《国语》之中,较为典型的则是晋公子子重与秦王襄公的宴会对答。还有则是歌颂诸侯的德行功苦,如《桑邑》、《大田》、《甫田》之类。

不同于“风”、“雅”,“颂”则是收录于诸侯的祭祀之曲,以追颂先祖之德,警戒自我以及后来子孙,展现了周朝都有的宗族制度和错综的宗族关系。

《诗经》收录了不少祭祀藉农劝桑的诗歌,如《臣工》,便是典型的藉农祭祀曲,“嗟嗟臣工,敬尔在工”则是告诫百官重视农业生产。古代不仅重农,更是重视鬼神宗祀,借此宣传先祖之德,来彰显家族的尊贵,以提升家族的声望和长治久安,以《雍》为典例,“宣哲维人,文武为后”便是对文王的赞美之词。

由此可见,春秋时期,人们对于自家的宗族祭祀尤为注重。一系列的繁重礼仪,充分体现了“颂”在于周朝生活的重要,《雍》便是撤去祭品时所唱。

《诗经》中所采录的“风”、“雅”、“颂”以其丰富的内涵和深刻的思想性为我们描绘了一

幅生动无比的画卷。

读诗经的感想感悟【篇二】

第一次读到“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就被他短小精致的诗句所吸引。不禁被它那清新、高雅、和谐、神秘的气质所吸引,爱不释手。

一首首清新而高雅的诗,讲述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我仿佛被带到了遥远的国度,历史又重新展现在我的眼前:恍恍惚惚,若隐若现,神秘而悠远……我仿佛听到了来自远古的声音,隐隐约约,断断续续,仿佛要告诉我什么……也许是历史,也许是故事,也许是未来,也许是别的什么。

阅读《诗经》,我看不到古时人们的闭塞,愚昧与保守,我看到的尽是爱,智慧,自然,希望与阳光。一切美好的词汇,美好的事物,美好的情感……充溢着每一首诗。那么和谐,那么执著,那么崇高,那么圣洁,每一首诗都是一首动听的歌,每一首诗都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每一首诗都拥有一个美丽而高尚的灵魂。

睿智、沉静,是诗人的性格,含蓄,朴素而又精致,是诗的语言,诗人用诗的形式,抒写的却是他们并不平静的心灵。对爱的自主追求,对自由的渴望,对正义的崇奉……每一种感情都是如此的强烈,如此的真切;每一颗心都是如此的善良,如此的虔诚。

爱,自由,正义,是《诗经》永恒的主题,这也是生命永恒的主题。闭上眼睛,用心静静地聆听,你可以听得到,那来自远古的心灵的呼唤。

读诗经的感想感悟【篇三】

最美不过诗经

相比于唐诗宋词奢华雕砌的韵律和仪仗,诗经里的句子给人更多的是未经雕琢的真实感与冲击感。就好像唐诗是精雕细琢的窗棂檐角,满是技巧,仪态万千;而诗经则是一方古朴的石阶,苍凉的站在那里上千年。从刀耕火种,坎坎伐檀的时代里走来,沧海桑田,时间的屠刀亦无法磨灭的是属于诗经的最古老的魅力。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初读诗经,便是从这首《蒹葭》开始的。主人公辗转难寐,夙夜思念追求着自己心爱的姑娘,此刻,那一方溯洄曲折的河水也好似一座可以通往意中人的石桥,什么也不能阻挡主人公的脚步了。此情此意,纯朴真挚,令人不得不为之动容,也让我们从平庸琐屑的世俗之中思考着现如今我们缺少的那份纯朴的情感,这便是诗经所带给我的最初的悸动。

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共计305篇,分为风、雅、颂三部分。诗之风,或泼辣,或讽刺,或含蓄,或蕴藉,纯朴真挚,生趣盎然;诗之雅,或幽怨,或铿锵,或清雅,或柔润,言尽意远,激荡心灵;诗之颂,或肃穆,或雄健,或虔诚,或谦恭,回旋跌宕,意蕴无穷。

作为中国古典文学的源头之一,《诗经》如同黄河一般,在这片华夏大地上流转延伸了上千年,不仅浇灌培育了世世代代的文人墨客,也浸润着数千年来不同阶层之人的心田,在文学史和文化史产生着深远的影响。源于歌谣,却又不止于歌谣,因此,《诗经》被认为是中国古典文学之巅。

而今,在这个社会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都走得太快了,以至于在步履匆匆中遗失了原本属于我们最初的那份纯净。言情小说、修仙小说各种网络文学泛滥,试问,读之又有何价值?在金钱至上的物质社会里,还有多少人如诗经里的男女般勇敢追求自己的真爱?是啊,如今我们没有了沉重的徭役和赋役,没有了统治阶级的剥削与压迫,我们甚至可以跨域空间和时间,不必如《蒹葭》里的男主人公般跨越山河险阻苦苦追寻,也不必像《卷耳》里的女主人公般隔却万水千山对远征的丈夫思念成河,我们都不用了...可是,灯红酒绿、车水马龙里,你是否还记得自己最初的信仰,它是否还被你所虔诚地信奉着?抑或是,它已经在觥筹交错间,随着碰撞的酒杯声一起遗落和破碎?

你,还在吗?

读《诗经》,使人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里获得宁静,让人感受着来自华夏古老大地上的无穷魅力,“最美不过诗经”,而那些泛滥的“文学”,亦不过尔尔。惟愿我中华的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源远流长,故仿诗经一首,聊以记之。

《凯风》——凯风自南,吹吾棘心。琼瑰睍睆,古韵长慉。吾自黽勉,待君栖迟。

读诗经的感想感悟【篇四】

【诗经里的一生】

“诗三百,一言蔽之,曰:思无邪。”

——题记

有一种情感依托于时间的酝酿,是晨露未晞的江堤漫游,是春光姣姣的曲水流觞,是月出皓兮的闲数河星......就像愈磨愈碎的香料才会辛香交融,时间发酵的不仅是文人墨客的雅情志趣,还有平头百姓的生活劳作,达官贵人的赞颂讴歌。风情逸志雅而颂,赋叙铺陈比起兴。在诗经里赏花赏月赏秋风,快意恩仇任平生。

鲜衣怒马的少年郎,云游四海志八方。随风而停,以地为席,不知何处是家。一日,蔓草妖野,少年随着北斗星的指引驰骋原野。夜色融融,零露漙兮,有一倩影,翩若惊鸿,有一美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便是缘,有些人只一眼便知逃不开也躲不掉。从此过客般的停留也变为了温柔乡的永驻。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善良勤劳的女子自是男子的好配偶,一旦情思燃起,便是星火燎原。幸未将深情错付,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娇滴滴的女子以果相送,事之所从,皆予君。而君子如玉,贴身之佩回赠之,意为交心。愿永以为好也。

小窗幽阁,从日出淡然到日落雄浑,凭栏远眺,玉阶久伫而温润。女子看似若有所思,眼神却平静到空洞,唯有握紧那手心的眷恋,才有一丝相思哀怨在眼眸中流转。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一日不见,如三月兮。思之如狂,哪顾得什么封建伦常。情之一字,总叫人乱了方寸,失了礼节。终究,抑制不住内心的悸动,夜幕降,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男子喜出望外,一袭白衣,两袖清风。无奈佳人调皮,爱而不见,搔首踟蹰。看着玉冠少年,尽染凡尘,为爱而羞,不知所措之举。佳人忍俊不禁,几日无处排解的相思苦闷亦尽得宣泄。回首初遇,一见君子误终生,不见子都,乃见狂且。戏谑中却见情深,这便是情中的你情我愿,爱中的宠溺包容。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日光透过满空攀紮的繁枝,影子被剪得细碎,伴着漫天芳华,忽明忽暗,摇摇晃晃,但它却承载着生命的灿烂与绽放。大红轿子红盖头,柔情似水的美人,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男儿的英雄抱负,或许只有在金戈铁马的战场上才能展现得淋漓尽致。击鼓其镗,我独南行,我心有忡。家藏于心,天下在怀。漫漫征途,渺无归期。一瞬触及内心深处的柔软,新婚燕尔,岂有不思。伴着更鸣,誓言在耳,无心睡眠。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指之手,与子偕老。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这是思妇的愁绪,你可知我也时刻在想你在念你。但即使我在无心劳作,为了撑起这个你给我的家,为了等到见你的那一天,我也会拼命活下去。可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到头啊。硕鼠硕鼠,无食我黍......

日升月落,斗转星移。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未知来生相见否,陌上逢却再少年。风雨如晦,将空气压制得胶着黏稠。一种深沉到化不开的情愫在蔓延,在宣泄。幻想过彼此无数次的重逢,只得一句,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沉醉于诗的悠扬,在经的奥义中领悟。读一本《诗经》,应带着生活的情趣去品鉴。因为经典的文学是生活的升华,而最真切的感受便是将诗意融入生活。诗经里的一生,是我幻想的一生,却也是最真实的一生。

读诗经的感想感悟【篇五】

《国学经典诵读》是令我受益匪浅,让我今生所学的知识更加深厚。就像是用这本书,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一样。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孝”,也让我重新认识了“孝”。

以前,我是一个不听话的小孩,就像《不听话的小山羊》中的小山羊,每次妈妈和蔼的跟我说话,可是我却以不耐烦的态度回绝她。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房间里静静的写作业,妈妈推开我的房门,端水来给我喝。妈妈对我说:“月月,喝点水吧,休息一下,一会儿再写。”我不耐烦的对妈妈说:“不行,我还没写完作业呢!等一会儿再喝,你先出去!”妈妈一边不知所措一边离开了。妈妈走了,我还在埋怨她:“真是的,不知道我要写作业吗?”说完,指了指门外的妈妈,继续埋头学习。突然,我有点饿了,我大声的对奶奶说:“妈妈,我饿了,快给我做饭!”奶奶没有动静,我再一次重复了我说的话,连叫了3 次“妈妈”,可依旧没有动静,我不得不离开板凳,站起来对妈妈说。妈妈还是在看电视,还是不理我,过了一会儿,妈妈终于在我说大约100 遍“妈妈”的时候,招架不住,说了一句:“你不理我,我也不理你。”说完,妈妈给我做饭的了。顿时,我恍然大悟。

这件事告诉我要怎么尽孝,这件事我觉得我做的一点都不好,通过这本书《国学经典诵读》里的“孝经”,我懂得了孝是怎样写的。 孔子在家里闲坐,他的学生曾子侍坐在旁边。孝经译注孔子说 ∶ “ 先代的帝王有其至高无上的品行和最重要的道德,以其使天下人心归顺,人民和睦相处。人们无论是尊贵还是卑贱,上上下下都没有怨恨不满。你知道那是为甚么吗? ”

曾子站起身来,离开自己的座位回答说 ∶ “ 学生我不够聪敏,哪里会知道呢? ”

孔子说∶“ 这就是孝。它是一切德行的根本,也是教化产生的根源。你回原来位置坐下,我告诉你 。人的身体四肢、毛发皮肤,都是父母赋与的,

读诗经的感想感悟【篇六】

最美不过《诗经》

《诗经》带给人一种古韵之美,她仿佛穿越了几千年只为来到我的身边。《诗经》的很美,美在质朴的语言,美在对人世间美好情感的诠释。她没有太多的华丽词藻,没有庸俗之气,她吸引我去领略那古朴而又优美的辞章,去感受那真挚而又深沉的美好。

在我的眼中,最美不过《诗经》,美在对生活的无比热爱。“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花开得红艳似火,用来比喻女子的美丽。无论谁读过之后,眼前便不由自主地浮现一个像桃花一样鲜艳的女子形象。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的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受。细声慢吟这名句,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充满了字里行间。嫩嫩的桃枝,鲜艳的桃花,姑娘今朝出嫁,把欢乐和美带给她的婆家人。看啊,多么美好的祝词。这种情绪,这种祝贺,反映了当时社会人民对生活的热爱。在我看来,人只有对生活满怀神情与热爱,才能在纷繁的世间为自己、为别人带来一份宁静祥和的温馨。

最美不过《诗经》,美在爱的幸福与美满。“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脍炙人口的诗句,说出了生死不分离,一同老去的相依相伴,多么情意绵绵的佳句,体现了爱人之间一起白头偕老的心愿。表达的是对幸福与美满的无比向往。和爱着自己的人共度一生,是一件多么幸福美满的事啊!“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倾倒了无数身在爱河的人们,渴望美满爱情的人们把这诗句当成对另一半的山盟海誓。生生死死悲欢离合,我曾对你说过,我会牵着你的手,和你一同老去,永不分离。这是爱情的最高境界,与你平平淡淡度过一生。

最美不过《诗经》,美在朋友的隽永深情。“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你将木瓜报赠子我,我就用琼琚作为回报。不是为了答谢你,而是珍意情意永相好。朋友之间珍重彼此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揭示了朋友之情的实质不是获取,而是给予。礼尚往来,朋友之情才能保持下去。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这体现了人们的高尚情感,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的,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赠的东西价值的高低,则是对他人对自己情意的珍视。

《诗经》宛如一个端庄优雅的绝代佳人,从中华五千年的历史向我们款款走来,让我们去领会她那份独特的美,使我们折服于这独特的美。最美不过《诗经》,我甘愿倾倒于美的《诗经》。

读诗经的感想感悟【篇七】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有305首诗,按内容可分为“风”,“雅”,“颂”三部分,“风”和“雅”更贴近普通百姓,其内容更加通俗易懂。

我最喜爱的一首诗是《蒹葭》,全称《国风。秦风。蒹葭》。全诗共有三段,皆以起兴开头。

全诗描绘了一位年轻人为了追求河那边的“伊人”而不顾道路险阻的情景。

首句“蒹葭苍茫,白露为霜”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无须过多的修饰,就能让人遐想万千。次句“所谓伊人,在水一方”适时地点出了年轻人已被“伊人”所吸引,同时暗示路途遥远。第三句“溯洄从之,道路且长”表明了追求过程的艰辛。第四句“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写出了年轻人认为“伊人”渴望不可及的心理。

追寻“伊人”的过程是一个漫长而又艰难的过程,但年轻人却始终执著地前进着,一种被称为爱的感情鞭策他努力,给予他克服困难的勇气,因为心里有你,再大的风雨也不畏惧,因为心里有你,苦一点也愿意,爱情的力量总是不可估量,它能够让你倾尽全力,即使失败也不后悔。

如果仅仅是为了赞美爱情,那么此文不写也罢,但那“伊人”不也可以被喻为梦想,目标吗?这是望深层次想,抛开表面的爱情来看,又有哪一点不吻合呢?梦想总是在彼岸,总是在那遥远的地方,你不知道自己是否会成功,但你渴望走上那条追梦之路,即使路上满是荆棘,即使伴随你的常常是狂风暴雨,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心中的信念一直都在,前进的动力依然十足,有这些就足够了,它不会让你中途退出或是倒在路上一蹶不振,拥有它们,你就会一直坚持下去,对吗?

这是《蒹葭》给予我的启示,而《蒹葭》又仅仅是《诗经》中的一首,如果我们能细细研究每一首诗的内涵,取其精华,虽然会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那将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有些人认为学习古代文化会让国家停止不前,那可是大错特错了,除去科技的进步外,对比古今作品,反倒觉得很多现代文章比不上那短短的几十字古文,现在不少人追求快餐文化,静不下心来,使得传统的中国文学底蕴正逐渐流失。所以,我真的很希望大家能在空闲时间多读一读那些流传了几千年的名家作品,读一读真正的中华经典。

读诗经的感想感悟【篇八】

【一树繁花,清淡典雅】

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我们与古人原本相隔于遥远的光阴两岸,却因为有了诗歌这座跨越古今的桥梁,我们才得以与古人心意相通。诗歌的美妙,令人无法猜测,看似平淡的字眼,简单的韵律,却能千变万化,让人回味无穷,咀嚼出万般韵味,万般情意。

诗词歌赋中,最迷恋的是《诗经》。诗经,这个名字本身,就渗透着美的凝露。被咀嚼了千年,流淌出来的甘汁还是那么有味道,无尽回味,透着沁人心脾的诗意。

读过诗经,她有一种古朴诚恳的美,像极了我见过的一种花——粉簌簌的流苏。我记得张晓风女士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要我给那棵花树取一个名字,我就要叫它诗经,它有一树美丽的四言。”这棵花树就是流苏。流苏与诗经,诗经与流苏,如果要我给诗经起一个名字我就叫它流苏,它有满腔纤细的花香。

据说,那些关于诗经的故事,长达六百年之久。六百年,从西周时期一直到春秋中叶,这一段漫长的过程中,那些还尚不识文明烟火的古人,就已经懂得如何运用那些优美的文字,来含蓄、委婉地表达,内心自由奔放的情感。

那时的人们是最淳朴的,天真的,用最平凡的文字诉说内心的感受。当一个人的身心,在某一个午后,完全进入一种恬静的状态。那些带有灵动气质的诗句进入心扉,带来“蒹葭苍苍,白露为霜”的神秘朦胧美,营造“琴瑟在御,莫不静好”的和谐宁静,送来“谷则异室,死则同穴”的震撼人心的爱情宣言,画出“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瑶”的青涩爱恋。那是一场灵魂盛宴,是美的潜移默化。

在《诗经》中情感之事总是特别美好,少年的难开之口,少女的矜持缓步以及艳若桃花的容颜,都弥漫着潮润的雾气与悸动的氛围。那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心愿,那是“蒹葭苍苍,白露为霜”的清新,那也是“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美艳难收。不过是在某个时间有过一面之缘的铭记,便从此日思夜想困顿不已。这美好的情愫也随着冷黄纸页与口口传唱而新鲜如昨。

当然,若《诗经》中仅有爱情,纵是最浪漫的诗篇,多了,也会觉得轻浮。《诗经》中,也不乏战乱流离、忧国忧民的诗篇。

激荡了故国的热土,沉重的伤怀和悲怆的呐喊响彻天地。但《诗经》中却将这种情感化为叹息。不但如此,即便故国成为废墟,宗庙毁于炮火兵戈,多么激愤的感情到了《诗经》之中都会转化为轻轻几句的哀叹“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欲坠之躯步经昔日繁华的宫殿与宗庙,所有生长的禾苗都在祭奠着盛世的荒芜,见证着王朝的复辟与衰败。

一卷一卷风、雅、颂,重读似叹息,轻读犹如耳语。没有撕心裂肺的喊叫与哭泣,有的只是年复一年回环往复的叹息。

同时,《诗经》为当时和后世描绘了一卷社会与历史的图画,真实地反映了上古时代社会的面貌,讴歌了上古时代人民的勤劳、勇敢,鞭挞了统治阶级的卑劣、无耻,为后世留下了立体的、具象的历史画卷。在《诗经·;国风·;七月》中,可以看到奴隶们血泪斑斑的生活,在《伐檀》可以感悟被剥削者阶级意识的觉醒,愤懑的奴隶向不劳而获的统治阶级大胆地提出了正义质问:“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守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獾兮?”有的诗中还描写劳动者对统治阶级直接展开斗争,以便取得生存的权利,在这方面,《硕鼠》具有震颤人心的力量。

撇开一切背景,《诗经》只是《诗经》,朴素悠远,宁静自然,继承了华夏民族一贯的淳朴与稳重,却不乏清新隽永的文风。

《诗经》是一树绚烂的繁花,承载着关注现实的热情、强烈的政治和道德意识、真诚积极的人生态度这些被后人概括为的“风雅”精神。

这树绚丽的诗词花,始于西周,终于春秋,诗中的千古繁华,人间乐事,像一缕清风,一朵落花,一叶小舟,从远古涌来,向未来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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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寒号鸟感想感悟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寒号鸟中的相关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怎么才能避免将寒号鸟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读书笔记吧小编收集并整理了“读寒号鸟感想感悟”,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寒号鸟感想感悟【篇一】

我读过的课外书有很多,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安徒生童话》《淘气包马小跳》等等,其中,在我印象中最深刻的是一篇《寒号鸟》的童话故事。

《寒号鸟》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一只名叫寒号鸟动物,它非常骄傲,从来不把别人放在眼里。不知不觉中,秋天来了,鸟儿们都忙着准备过冬的粮食和修理自己的“小窝”,只有寒号鸟仍整天东游西荡,还到处炫耀自己身上的漂亮羽毛。有一只小鸟好心地来提醒她,可她却不以为然地说:“明天吧,明天吧,着啥急呀,离冬天还远着呢?”转眼间,寒冷的冬天来临了,寒号鸟却没能躲过寒风的考验,被冻死在了岩石缝里。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呢?你想过吗?其实原因很简单,寒号鸟做事拖拖拉拉,老是把事情拖到明天,一天拖一天所以当它快被冻死的时候,它才感觉到后悔,可是已经晚了。时间不能倒流,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所以它只有死路一条,这是它咎由自取,也不值得可怜。要知道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日日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一些像寒号鸟一样懒惰的人,今天的事情总是要拖到明天、后天、大后天去做,拖到最后却来不及做了。而有些人却和寒号鸟恰恰相反,他们不仅非常勤劳,而且还今日事今日毕,经常受到老师和家长的表扬

《寒号鸟》这篇童话已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得过且过,最后将一事无成。在学习中,我们绝不能像寒号鸟一样混日子,混一天是一天,等到考试的时候脑子里却一片空白。它也让我懂得了一些道理,得过且过的思想不能取,只有踏踏实实地做事才能迈向成功!

读寒号鸟感想感悟【篇二】

今天,我在家里读了一篇名字叫《寒号鸟》的故事。

从前,有一只寒号鸟,它有着漂亮的羽毛和动听的歌喉。他每天都到处去玩耍,看到别人辛勤劳动,反而嘲笑不已。好心的小鸟提醒他冬天快到了,赶快去垒个窝吧!寒号鸟说:“冬天还早着呢,着什么急。”就这样一眨眼冬天就到了。晚上小鸟们都在自己温暖的窝里,而寒号鸟却躲在石缝里唱着:“哆啰啰,哆啰啰,寒风冻死我,明天就垒窝。”而到了第二天,寒号鸟还是不垒窝。没过几天寒号鸟就被冻死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不管做什么事都不能拖拖拉拉,不能把什么事情都留到明天再做。“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寒号鸟就是总是说明天再垒窝,才被冻死的。我以后也要改掉拖拉的毛病,今天的事就今天完成,不要拖到明天,明天还有明天的事情要完成。

如果什么事都拖到明天再做,就会什么都做不成,要做一个勤劳,珍惜时间的人。

读寒号鸟感想感悟【篇三】

这天,我读了一则名为《寒号鸟》的童话故事,故事中的寒号鸟在冬天临近的时候,只顾着每一天玩耍,不听朋友劝告,不做过冬准备。即使它被冷风吹的浑身发抖时,它也只是暂时有了垒窝的念头,却一向没有垒窝的行动。最终,它冻死在一个滴水成冰的寒冷夜晚中,再也没有了明天。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想起了妈妈教过我的那首诗:“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从中我也更加懂得了,做任何事情,都要今日事今日毕,不能养成拖沓、懒散的坏习惯。否则,就会像寒号鸟那样一事无成。

假期阅读的图书包括:格列佛游记,木偶奇遇记,一千零一夜,没头脑和不高兴,绒兔子找耳朵,小猪西里呼噜,小布头奇遇记,成语三百则,中国经典童话等。

读寒号鸟感想感悟【篇四】

《寒号鸟》这个故事主要讲:喜鹊和寒号鸟是邻居。冬天要到了,喜鹊天天飞来飞去,衔来树枝、草叶,忙着垒窝。寒号鸟却整天无所事事,自由自在地飞来飞去。之后,喜鹊好心劝寒号鸟:“寒号鸟,别玩了,趁着天晴快垒窝吧,否则冬天会挨冻的。”寒号鸟却不听劝。就这样,一天拖一天,一向也没有垒窝。直到有一天,北风呼呼地刮着,喜鹊住在新垒好的窝里,睡得又香又甜,而寒号鸟却被冻死了。

寒号鸟被活活地冻死了,多可怜,多悲惨啊!但是,寒号鸟一点都不值得人们同情,它之所以被冻死,完全是因为懒惰。

有一些小朋友也跟寒号鸟一样,经常把这天要做的事拖到明天,明天再拖到后天,最终什么事也没有做好。如果我们只看眼前,不看长远,不肯付出努力,结果就会一事无成。看到别人成功了,后悔、羡慕也来不及了。世上是没有后悔药吃的。所以,我们要学勤劳的喜鹊,凡事看远一些,提前做好准备。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要你肯付出,你的汗水是不会辜负你的,它必须会还给你最大的收获。

我班就有一些同学像故事中的寒号鸟一样,平时作业没有做,就顾着玩,第二天回到学校,没有作业交,就被记名,在做早操时,还要被值日老师点名批评,让群众抹黑。而且这个别同学几乎每一天都榜上有名。其中,有一位男同学经常找一些借口来掩饰自己没有完成作业,结果老师叫他重做几遍。这样的同学一点也不值得可怜,这是他自己造成的结果,就就应自己来承担。如果他当初好好地做,就不用多做几遍了。期望有这样缺点的同学能改正坏习惯,不再给班群众抹黑了。

读寒号鸟感想感悟【篇五】

今天我听了《寒号鸟》的故事,寒号鸟深深地教育了我。

故事主要讲了寒号鸟的事:寒号鸟和喜鹊是邻居,秋天到了,喜鹊忙着垒巢,寒号鸟却玩了又睡,睡了又玩。冬天到了,喜鹊劝寒号鸟说:“冬天已经到了,快垒巢吧!”寒号鸟却说:“得过且过。”结果寒号鸟被冻死了。

寒号鸟太不对了,因为它太懒惰了,不听喜鹊的劝告,结果,他丢了自己的性命。

我就是和寒号鸟相似的人,记得有一次,妈妈叫了我好多次快起床,我只是答应,但就是想多睡一会儿,结果我上学迟到了。如果我不偷懒,也不会迟到了。

还有一次,妈妈让弟弟把玩过的玩具收拾好,妈妈说:“我去洗碗,洗完碗咱们就出去玩。”结果,弟弟很快就收完了,妈妈表扬了弟弟。如果,弟弟不收好玩具,就不可以出去玩了,我要向弟弟学习。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要做个勤劳的人,不要懒惰。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通用八篇


书籍好比一架梯子,它能引导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在阅读作者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一篇优秀野性的呼唤读后感怎么写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整理的“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您能喜欢!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一)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三)

上学期妈妈给我介绍了一本有趣的小说,叫《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我和妈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共同读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他原来生活在富裕的美国南方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后来被狗贩子拐卖到了严寒的阿拉斯加给人拉雪橇,他突然从优越的生活沦落到了艰苦恶劣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他吃尽了苦头,但后来,他凭借聪明的才智很快领悟到了这个世界没有公平的游戏,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永远选择坚强,最终他变成了狗中的王者。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最终走进了狼群,回归了大自然,恢复了他最原始的野性。

读了这本书后,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坚持自己的信念,一直往前走是不会有错,一定会胜利的。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四)

读了《野性的呼唤》,我从心里感受到:生命是可贵的。

书中内容结构紧凑,设有悬念,动作逼真,十分传神,读起来饶有趣味,感情随着情节的变化而变化。

书中主人主是巴克,巴克是一只南方狗,但他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上生存,以及拉撬。他生活中历经了不知多少个困难,但他都坚持了下来。是的他没有被困难打败,反而在困难中自强,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啊!

有一次,野狗突袭营地,巴克浑身上下都是伤,就过了几天,又被得了狂犬病的多丽追的一点力气都没有,接着,又被斯匹滋咬了一顿,它还是活了下来。它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等待机会反扑、报仇。

这本书告诉我,当人遇到困难时,不要轻言放弃,应该拼搏。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五)

《野性的呼唤》这篇文章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是一只法官养的狗,被贩卖到遥远的阿拉斯加。在那里,所有的问题都靠武力和利齿解决,那是弱肉强食的地方,没有爱和温暖。巴克一开始并不适应这种寒冷和残酷的生活。自从看到自己的同伴被活活咬死后,巴克才彻底醒悟了。

在北极,巴克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勇气,打败了领头狗斯比茨,成了这群狗的队长,创造出雪野速度记录后,巴克和大部队永远的分别了,在极地三异其主,直到一位叫约翰的好心人收养它。

在约翰那里,巴克真正感受到了爱,并对这种爱报以炽热的回报。巴克曾五次救主,在河水中、在与强盗的殴打中、在极度危险地悬崖上。但在一次寻矿中,巴克与约翰失去了联系,回来后看到约翰被人杀死。约翰死了,巴克与人类的最后一根纽带也断了。巴克来到了山野中,凭着强大的攻击力成了野狼之王。

巴克其实就是杰克。伦敦的真实写照。杰克伦敦从小穷苦,没上过学,当过印刷工、泥瓦匠,还坐过牢,但杰克从未向命运屈服,最后,他成为美国伟大的作家。因此,文中的巴克用的是“他”,而不是“它”。

生活对于每个人,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在困难面前,应该向杰克。伦敦学习,不屈不挠,用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把握命运的齿轮。林肯说过:“当人生之路陡峭时,要保持沉着。”历史上,有多少人像杰克。伦敦一样,勇敢地与命运作斗争。左丘明双眼失明作《左传》,孙膑剜膝书《兵法》,司马迁受腐刑写《史记》,贝多芬耳聋却谱写了多少美丽的华章?

坚强、不屈、勇于向命运作斗争,这便是文中主人公巴克的精神,是每一位前进者的灵魂。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六)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巴克。他有着高贵的血统——父亲是一头獒,母亲是一头德国牧羊犬。这时你应该猜到了吧,巴克是一头狗。

巴克出生在南方一位法官的家里。他本应一辈子与粗野无缘,却因为嗜赌成性的园丁因为没钱赌博而被卖到了北极,充当了一头拉雪橇的下等狗。北极气候寒冷,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巴克作为獒犬的潜能被迅速调动起来,同时爆发出来的还有灵魂深处的野性。在这里,动物与人类都遵守着最原始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狗与人,每天都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而我们的主人公也是一样。这群狗的首领——一头浑身雪白的丝毛犬,频频向巴克挑衅,一步步挑战巴克忍耐的极限。巴克终于按捺不住越腾越高的怒火,咬死丝毛犬,成为狗群的新首领。这支雪橇狗队被卖来卖去,最后除了巴克,全军覆没。在这期间巴克经历了一次次生与死的洗礼生存了下来。最后他毅然走入大自然,重归荒野,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惊讶地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原始野蛮的地方,巴克的命运一直紧紧地揪着我的心。当我看到巴克被卖到北极时,我非常气愤;当巴克终于战胜丝毛犬成为新的首领时,我又为他的勇气而赞叹。原来生命,比我想象的要顽强得多,生活也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得多。

獒犬巴克的命运,是一部可歌可泣的生活悲喜剧,但是我们许多人的命运不也是这样的吗?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七)

虽说我读的是《野性的呼唤》的英文版,可是从中还是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八)

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800字的诗经读后感想通用五篇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在读作者写的《诗经》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是时候把自己阅读《诗经》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诗经》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以下是读书笔记吧小编收集整理的“800字的诗经读后感想”,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800字的诗经读后感想(篇一)

最近读了几首《诗经》中关于爱情的诗,主要感觉古时的男子在描写自己心仪的女生,在赞赏她的美丽时,总是用周围美丽的、美好的景物来描写,而女生在对男生表达自己的爱慕总是说自己的心情,往往在人听得云山雾罩时用一个短句点明了自己的意图。

古时的爱情永远是纯洁的、美好的,但即使中间有父母的阻拦,爱情的力量也总能支持着他们,一根微不足道草就能让七尺男儿为其思绪偏偏,一句深秋墙下相见,就能让一大家闺秀情意连绵。几句词,几句景,轻描淡写地写出了男一女间神秘的情感。封闭社会的爱情你情我愿,无限美好。

当我沉浸在古人的爱河中,不禁又想起现代人的爱情,似乎没有他们的执着。女生同她们一样的忧郁徘徊,但又却是在一段恋情中还在思考着,选择他真的是最好的吗?所以一个人总是会有几段不堪回首的失恋往事。就这点来说,古人面对爱情,普遍来说对待一段感情比我们更要专一更用心。

古人的爱情观与我们的还是有着不同,一个是全心全意的对待,愿意把自己所有的倾其所有毫不保留,一个是两人之间一定还会有自己的独立空间,对于彼此的感情还是会保留,如果让我从中做一选择我还是较倾向于前者。

800字的诗经读后感想(篇二)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世间有两大遗憾,一为英雄迟暮,二为美人凋零。然而光阴似箭,即便当年怎样少年意气,临老之时都容易叹息过去岁月如何。

甚好,我还年轻,尚是美人盛放之时。

然而此之美人却并非指我,而是指那些书卷中写的才子佳人。而其中《诗经》无疑是佼佼者,以世间灵秀之物叹这天下美人,即便过了千年,仍能从那灵秀神韵上,感受到美人一颦一笑之间的气象。也许是因为当世再难寻得如此采天地精华的'美人,以至于每每指腹抚摸过那些流淌的文字时都深深感到一种难以言说的遗憾,但却又每每遐想那些美人的姿态,即便在想象之中,也能得到一种无法触碰的赞叹。

于我而言,美人一词便说尽了世间占尽风流者的神态。而美人一词却又不单单指女子,若广义上讲,男子也可以称为美人,这倒不是亵渎,而是字形的优雅。比较了一下“男”和“女”这两个字,突然发现两个字都不怎么好看,反倒写出了“美”字之后,才真真发现“美”这个字俊俏到了极致,这个字看起来就像一个人散散站在你面前,颇有一股倜傥风韵在其中,所以看起来就极为顺眼,其实比较起来,一般字体带有一撇一捺的大都有这种感觉,所以美人之“美”绝不是单单的柔美,而是融合各种赏心悦目姿态的集合。所以称男子为“美人”可能会有些冒犯,但于我而言却只是一种韵味的表达。

《诗经》中描绘美人的诗句很多,从不同的词语之间便可以看到古往今来人们对于容貌不凡者的偏爱,但‘美’却并不仅限于容颜。若“美”只是浮于表面的存在,那么人们当初也不会雕琢它字形的潇洒。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桃花盛开,如火焰灼灼,宛若姑娘身上的嫁衣,灿烂如朝霞。艳丽的花色,正如姑娘年轻的容颜,引得旁人赞叹。恭贺的人们在旁边追跑,孩子们嬉笑。而我则站在远方的桃花树下,看见那群热闹的送亲者逐渐远去。却在心中叹息。

好一幅难得的“美”色,比起当下的喧哗奢侈,这花瓣与人们欣喜的神色,才是“美”之骨髓,“美”之精魄,即便千年之后,也能驻足。

踱着步,向着深处走去,才逐渐明白“美”之一词,并非单指人,人之气,如画卷点睛之笔。与周身之景相映衬,以气引导容颜之色,方得颜色之精魄,那样才能匹配得上“美”之一字。气之养成,也与成长的经历有关,因此世上美之同音,却因不同的景色不同的经历千差万别。全然不像当下所谓“美”者,徒有一张面皮,如盲眼之画,无气之引,便千篇一律。然而世人却又连连拍手,捧得这无魂之“美”高居封顶之位,明明此等庸俗者,连“美”字边角都未找到。

是了,天下美人便如画卷风景,流动着惬意的神色。然而这美的点睛之笔,却要凭借气才得精髓。《诗经》中大都有对美人的描述,但更多的是却不是对美本身的描述,而是对德义的间接夸奖。无论是世家公子的贵气还是世家女子的高雅,亦或是将军士兵的勇武,平民的信守承诺,勤劳耕作,都是“美”这幅画卷中不可缺少的一点。这一幅名为“美”的盛世图卷,才是无数文人墨客试图模仿的存在。而《诗经》,只是它其中一个范本罢了。

“南有乔木,不可休息。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之子于归,言秣其驹。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便是对佳人的思念,也是唱不断的歌谣,希望河水也能听到他的相思,将情意送给佳人,让他在河畔驻足的时候,能见到佳人回眸的一刻。

比起现在喧哗的求爱,不知又要盛景到何处。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憩。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说。”

层层叠叠的枝叶下,千年前德义之士在此居住,德育百姓。跟随时间的轨迹,在这片土壤上生存的人们为了感念他的恩德,将他休憩的甘棠树留下,以作对他的感激。

有君子如玉,世人盛爱。若君子陨世,世人哀悼。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此之德义之景,又怎能说不是“美”的一部分。

世人追寻君子之义,尚君子之风。天下爱美者,多爱美之正,而非歪歪斜斜的失魂之物。朗朗明月,清风阵阵,便是君子的描写。美之精魄,于人而言,不过是身上的中正之风,徒有皮囊,与无血肉的傀儡何异?

在此树下睡上一觉,恍惚间便能见到那些人的欢声笑语。慢慢睁开眼的时候,便觉得身侧有“哗哗”的水流声趟过,如同一道名为流逝的溪水从身侧穿过,逐渐将那些景象带向远处,直到再也不曾看见。

花开有时,花落终叹。

那千年前的盛景,终究是随着花谢掉落在了这片土壤上。

连带着那些美人的身影,也消损在面前,化为一道飞烟,无影无踪。

行走得远了,又看得许多风景。看那年年花开花落,年年如此,盛景却依旧令人神往。花间盛景年年有归来之日,人间盛景归来之日却无期。

然而走得欢快些,看着那些盛景的壮丽,却又失笑自己何须叹息盛景不在。花开之日无求何人来赏,花败之日无劝何人去离,此番盛景在此,无论我是否在此处,都将在此盛放,它既已盛放,又何曾在意败落的时刻。

既然在此处盛放,就先看此处的风景,不需在意它何时凋谢,花开便是花开,花落即放它花落,不需刻意。

此般想来,叹息如今花落之景反而太过冒然,显得自己不怎么大度起来,不由笑自己太过执着。况且当今之景是否真是只有花落而无花开,我未曾遍历天下,自然难寻人间花开之景。美人尚且不说,便是故事都未曾听够,这幅现世的“美”画卷都没有机会探索个究竟。若是站在千年之前,怕是也要像现在一样叹生存之事匆匆,哪又像今日这般悠闲地高处闲看,说尽当时风流?

所以,且看且行,无论是花开花落,亦或是花已久落并未盛开,都是值得让人期待的风景。

“我曾在花树下闲坐,曾在沙漠尽处感受赤阳,曾听吹着喇叭的人们簇拥着披着红衣的年轻人伸手,看他眉角弯弯覆在红轿伸出的白皙掌面,曾靠在树上看着那些骄纵意气者快马踏过,卷起沉沉烟云。曾站在古战场的残骸上,设想那些震天的呐喊声。”

“虽然我不曾在这一世经历过它,但生命若穿过数次轮回,我也会在这纷乱的世道中见过它们,或者在那名为前世的梦里看到过他们,或者,在古人的书籍里,亲临过这些地方。”

花开所告诉我的故事,便是从这一首又一首的诗歌传达下来。无论美人如花,亦或是之后凋零,都是一场故事,都是这幅画卷中的小部分。

这幅,名为美的画卷的一部分。

但看花开,不问花落。

只听一场盛世美景。

且在此处。

800字的诗经读后感想(篇三)

最美不过诗经

相比于唐诗宋词奢华雕砌的韵律和仪仗,诗经里的句子给人更多的是未经雕琢的真实感与冲击感。就好像唐诗是精雕细琢的窗棂檐角,满是技巧,仪态万千;而诗经则是一方古朴的石阶,苍凉的站在那里上千年。从刀耕火种,坎坎伐檀的时代里走来,沧海桑田,时间的屠刀亦无法磨灭的是属于诗经的最古老的魅力。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初读诗经,便是从这首《蒹葭》开始的。主人公辗转难寐,夙夜思念追求着自己心爱的姑娘,此刻,那一方溯洄曲折的河水也好似一座可以通往意中人的石桥,什么也不能阻挡主人公的脚步了。此情此意,纯朴真挚,令人不得不为之动容,也让我们从平庸琐屑的世俗之中思考着现如今我们缺少的那份纯朴的情感,这便是诗经所带给我的最初的悸动。

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共计305篇,分为风、雅、颂三部分。诗之风,或泼辣,或讽刺,或含蓄,或蕴藉,纯朴真挚,生趣盎然;诗之雅,或幽怨,或铿锵,或清雅,或柔润,言尽意远,激荡心灵;诗之颂,或肃穆,或雄健,或虔诚,或谦恭,回旋跌宕,意蕴无穷。

作为中国古典文学的源头之一,《诗经》如同黄河一般,在这片华夏大地上流转延伸了上千年,不仅浇灌培育了世世代代的文人墨客,也浸润着数千年来不同阶层之人的心田,在文学史和文化史产生着深远的影响。源于歌谣,却又不止于歌谣,因此,《诗经》被认为是中国古典文学之巅。

而今,在这个社会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都走得太快了,以至于在步履匆匆中遗失了原本属于我们最初的那份纯净。言情小说、修仙小说各种网络文学泛滥,试问,读之又有何价值?在金钱至上的物质社会里,还有多少人如诗经里的男女般勇敢追求自己的真爱?是啊,如今我们没有了沉重的徭役和赋役,没有了统治阶级的剥削与压迫,我们甚至可以跨域空间和时间,不必如《蒹葭》里的男主人公般跨越山河险阻苦苦追寻,也不必像《卷耳》里的女主人公般隔却万水千山对远征的丈夫思念成河,我们都不用了...可是,灯红酒绿、车水马龙里,你是否还记得自己最初的信仰,它是否还被你所虔诚地信奉着?抑或是,它已经在觥筹交错间,随着碰撞的酒杯声一起遗落和破碎?

你,还在吗?

读《诗经》,使人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里获得宁静,让人感受着来自华夏古老大地上的无穷魅力,“最美不过诗经”,而那些泛滥的“文学”,亦不过尔尔。惟愿我中华的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源远流长,故仿诗经一首,聊以记之。

《凯风》——凯风自南,吹吾棘心。琼瑰睍睆,古韵长慉。吾自黽勉,待君栖迟。

800字的诗经读后感想(篇四)

《诗经》是以抒情诗为主流的。除了《大雅》中的史诗和《小雅》、《国风》中的个别篇章外,《诗经》中几乎完全是抒情诗。而且,从诗歌艺术的成熟程度来看,抒情诗所达到的水准,也明显高于叙事诗。而与《诗经》大体属于同时代的古希腊的荷马史诗,却完全是叙事诗。正如荷马史诗奠定了西方文学以叙事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诗经》也奠定了中国文学以抒情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以后的中国诗歌,大都是抒情诗;而且,以抒情诗为主的诗歌,又成为中国文学的主要样式。

《诗经》里大量运用了赋、比、兴的表现手法,加强了作品的形象性,获得了良好的艺术效果。所谓“赋”,用朱熹《诗集传》的解释,是“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这包括一般陈述和铺排陈述两种情况。大体在《国风》中,除《七月》等个别例子,用铺排陈述的较少;大、小《雅》中,尤其是史诗,铺陈的场面较多。汉代辞赋的基本特征就是大量铺陈。虽然从《诗经》到汉赋还间隔许多环节,但说其原始的因素源于《诗经》,也未尝不可。“比”,用朱熹的解释,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变化。如《氓》用桑树从繁茂到凋落的变化来比喻爱情的盛衰;《鹤鸣》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来比喻治国要用贤人;《硕人》连续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肤,“瓠犀”喻美人之齿,等等,都是《诗经》中用“比”的佳例。“赋”和“比”都是一切诗歌中最基本的表现手法,而“兴”则是《诗经》乃至中国诗歌中比较独特的手法。“兴”字的本义是“起”。《诗经》中的“兴”,用朱熹的解释,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

《诗经》表现出的关注现实的热情、强烈的政治和道德意识、真诚积极的人生态度,被后人概括为“风雅”精神,直接影响了后世诗人的创作。

总之,《诗经》的语言形式形象生动,丰富多彩,往往能“以少总多”、“情貌无遗”(《文心雕龙·物色》)。但雅、颂与国风在语言风格上有所不同。雅、颂多数篇章运用严整的四言句,极少杂言,国风中杂言比较多。小雅和国风中,重章叠句运用得比较多,在大雅和颂中则比较少见。国风中用了很多语气词,如“兮”、“之”、“止”、“思”、“乎”、“而”、“矣”、“也”等,这些语气词在雅、颂中也出现过,但不如国风中数量众多,富于变化。国风中对语气词的驱遣妙用,增强了诗歌的形象性和生动性,达到了传神的境地。雅、颂与国风在语言上这种不同的特点,反映了时代社会的变化,也反映出创作主体身份的差异。雅、颂多为西周时期的作品,出自贵族之手,体现了“雅乐”的威仪典重,国风多为春秋时期的作品,有许多采自民间,更多地体现了新声的自由奔放,比较接近当时的口语。

800字的诗经读后感想(篇五)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蒹葭》的起头便给人们丰富的想象,很像现今的朦胧诗派,朦朦胧胧,不知所指,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于是这首诗千百年来,每一个人对它都有不同的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蒹葭》亦是如此。“伊人”是谁?千百年来,人们给出了千百种答案。

从前读的时候,总是觉得这应该是一个男子对心上人的执着追求,读来充满了清清的甜,又有种清清的苦楚在里头,真的是千回百转,万种滋味。这次再读,我突然觉得有了种不一样的情调。这会不会是一个人对于理想的苦苦追寻呢?会不会是追梦者的苦苦的呓语呢?

每一个人都是追梦者,每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都会做梦,想当医生想当科学家想当诺贝尔奖获得者,可是等到四处碰壁的时候,等到生活磨平了我们的棱角,我们的生活中便只剩下了柴米油盐酱醋茶,只剩下了银行账户升职加班,这时候的我们,又怎么会像年少轻狂的那时候,为了一个梦想而苦苦追寻呢。“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这样的热情,我们还有吗?

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推荐(8篇)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在读了作者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我们如何去领会野性的呼唤的内函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一)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

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欺负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二)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三)

读了《野性的呼唤》,我从心里感受到:生命是可贵的。

书中内容结构紧凑,设有悬念,动作逼真,十分传神,读起来饶有趣味,感情随着情节的变化而变化。

书中主人主是巴克,巴克是一只南方狗,但他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上生存,以及拉撬。他生活中历经了不知多少个困难,但他都坚持了下来。是的他没有被困难打败,反而在困难中自强,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啊!

有一次,野狗突袭营地,巴克浑身上下都是伤,就过了几天,又被得了狂犬病的多丽追的一点力气都没有,接着,又被斯匹滋咬了一顿,它还是活了下来。它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等待机会反扑、报仇。

这本书告诉我,当人遇到困难时,不要轻言放弃,应该拼搏。

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四)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野性的呼唤》。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风萧索,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上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以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以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和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的犹豫,胜负就在那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接,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诗野性的友情体现。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读罢《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息,不觉已是感到涕零。

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五)

最近看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觉得这本小说确实挺好,里面的句子挺耐人寻味的,像“未知的东西便是构成恐惧的主要因素”“事物和它们表面上的样子并非总是一致的”“在荒野中生命以生命为生,有吃者也有被吃者,这个法则就是:吃或者被吃”“一个人如果自己说自己要完蛋,那他就算完蛋了一半了”。

荒野的法则:吃或者被吃。当看到这句的时候着实吓我一跳,同时也让我想到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也有一条法则:打败或者被打败......

看完这本小说,我觉得环境的作用确实很大,巴克本是一位法官的一条温顺、高贵,并且自视颇高的狗,后来被盗卖到了蛮荒的北国拉雪橇,这使它经历了很多,它从人类的棍棒下和其它拉橇狗的利齿下学会了一些生存法则,它学会了狡诈和忍耐。

在此期间它换过许多主人,而当它最牵挂,最留恋的,给它爱和仁慈的主人死去时,它最终成了比狼还强悍的领头狼。早已死去的本能也复活了,长期驯化才产生的习性从它身上消失了,他回到了它的祖先们的旧式生活方式。

其中还有一条叫白牙的狼最终被驯化成了忠实的狗。它被人类收服后,它的性格沿着遗传和环境选定的路线继续发展。它的遗传是一种活的东西,或许可以比作黏土,它具有许多可能性,能够塑造成许多不同的形状。环境起到了塑造粘土的作用,赋予它一个特定的形状。因此白牙未曾来到人类的火堆旁,荒野就会把它塑造成一条真正的狼。但是白牙所敬畏的神灵即人类为它提供了一个不同的环境,于是它就被塑造成一条带有不少狼性的狗。但塑造出来的是狗,而不是狼。但改变它的最重要的东西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在它第二个主人的棍棒、牢笼和训练下,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斗狼,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感化了它,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忠实的狗。只要是为了它的主人,哪怕是违背它本能的事也愿去做。最后在保护主人一家而和一名罪犯搏斗时,它差点丧了命。

这本小说的情节描写很细致,故事蕴味很深也很感人的,是很 worth reading 的哦,有空就看看吧!

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六)

暑假,朋友推荐一本《野性的呼唤》给我。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封面先映入我眼帘:远处连绵的雪山透着神秘的蓝色,令人有着无限的遐想。近处有一只可爱的狗和几只狼,站在白雪皑皑的地上,“野性的呼唤”这五个大字十分醒目地标在右上方。美丽的封面勾起了我对文章的期待,于是我迫不及待地读起来。其中一篇叫做《热爱生命》的文章,我十分喜欢。

主要讲了:两个精疲力尽的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遇难后,其中一个人因为脚受伤,于是他被同伴无情地抛弃了。饥肠辘辘的他越来越憔悴了,但是为了生活,自己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抓小鱼、找食物;为了生存,他不惜拼尽全力与魁梧的棕熊搏斗,和凶恶的野狼厮杀……最终,他靠自己顽强的毅力和强烈的求生欲望活了下来,并被“白德福号”捕鲸船上的科研人员发现救了他。

读了文章,我被那位淘金者强烈的求生欲望以及坚韧不屈的品质所感动。他是多么热爱生命啊!以前学过一篇课文叫《生命生命》,文中写到了一粒掉进墙缝的香瓜子。墙角的砖缝没有阳光,没有泥土,更没有人去细心呵护,但是小小的种子并没有向恶劣的环境屈服。它有着一股大的力量,使它冲破层层阻碍,终于从砖缝里钻了出来,呼吸这新鲜的空气,沐浴着柔和的阳光,茁壮成长。它那种强大的力量是什么?那就是它强烈的求生欲望与顽强的毅力,这让我深深地震撼了。

热爱生命,是一种强大的力量,有了它,任何困难都会迎刃而解;有了它,人将会变得坚韧不屈。只有这样,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七)

我读完了《白牙》,感觉白牙从出生到最后每一步都走得非常艰难,但是每一步他都很坚强也很幸运。

白牙曾经两次濒临死亡,但最后都化险为夷了。第一次是在恶棍史密斯手里,白牙勇猛善战,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杀死别的狗,简直像人打死一只蚊子那样容易。这是史密斯对它最感兴趣的地方。史密斯费尽心思从格雷手里得到了白牙之后就开始疯狂地用鞭子和棍子暴打白牙,在史密斯的疯狂管制下,白牙成了一个十足的恶魔,这样史密斯折磨白牙的目的达到了,他希望白牙变得更残忍,然后在与别人的狗决斗里,战胜了对手,史密斯就可大笔的赎金了。史密斯把白牙当作赚钱的工具,在与名叫切洛基的狗打斗时,差点丧命,被司各特救了出来。第二次是它为了保护司各特及家人,与凶残的罪犯吉姆搏斗时,一只后腿骨折,三条肋骨断裂,至少有一条已经刺入肺中,血差点流光,还有三颗子弹穿过它的身体,已经奄奄一息,但是主人全家请了最好医生为它医治,并精心照料它,它最终活了过,与科利和他们的孩子在主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个故事我被白牙顽强的生命力和它曲折的故事深深打动了。

读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八)

美国杰克伦敦所写的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大狗跌宕起伏的一生。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生活在一个圣克拉拉谷的大法官家里,在绿荫半掩半映中晒太阳,冬天的时候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过着贵族般舒适惬意的生活,是整座大宅子里所有狗的王。但是在1897年,育空河旁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潮。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于是狗成了淘金的险恶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在旅途中不断争斗,成为领导者,在阿拉斯加那样残酷的地方,没有怜悯和仁慈,只有成王败寇。最终,它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

作者杰克伦敦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在他的小说作品中,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我想,他在小说中有那样激烈的言辞和血腥的场景描写也和他小时候的黑暗经历不无关系,所以他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能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去面对,敢于拼搏,敢于忘记过去,敢于面对现实,用自己的全部能力来接受一个新的环境,学会新的本领以此来生存。想想自己,就如养在温室里的花朵一般,遇到困难只会选择逃避,沉浸在自卑、悲伤中无法自拔,用懦弱的姿态回应。爱默生曾说过:即使断了一条弦,其余的三条弦还是要继续演奏,这就是人生。每个人的成长道路坎坷而漫长,总会遇到不尽人意令人沮丧的挫折。

在这样一个人才济济的年代,想要脱颖而出,就必须勇敢面对挑战,敢于争取。巴克能在一群凶狠的大狗中承担起首领的重任,是源于它不服输的信念和一路血拼而来的气概。生活亦是如此,必须在失败之后也依旧维持着那颗向前的心,才能冲破阻难,看见有希望的明天。无论结果如何,永远不放弃心底最真挚的情感。No rain, no rainbow。人生——超级公平,一切你曾付出的努力,它都会偿还给你。

渴望自由的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汇总六篇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作者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野性的呼唤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渴望自由的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渴望自由的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一)

今晚一口气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小说《野性的呼唤》。很久没有这样的激情手不释卷一口气读完一部小说了,《野性的呼唤》是很震撼的一部作品。

这世上有一种过程叫成长,有一种性格叫勇敢,有种气质叫坚韧。主人公巴克是一条原来养尊处优的大型犬,后来被主人的园丁助手偷卖给了别人,从此走上一条艰苦的旅程。巴克先是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历经磨难后狼性回归,最终选择了重返自然。

生存,从来不是一件易事,尤其是在原始森林地带。为了获得食物,巴克也慢慢学会了不择手段,为了生存,尊严、道德有时是不得不放下的东西。对生命的尊敬,对活下去的信念,贯穿了文章的主题。“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只有经过苦难的洗礼,才能成为真正的王者。

在生活中不断学习,在学习中不断进步,激发出自我的本能,写的狗的故事,何尝不是用来激励人的。果敢,灵活,机敏,审慎,忠诚,忍耐,这些在一条狗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面对逆境,坦然接受现实,放下以前的包袱,默默提高自己,这就是生存的哲学。

生活可以很困苦,我们却不能轻易屈服。当你格局大了,不如意的事情就小了。

渴望自由的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二)

《荒野的呼唤·白牙》这本书是由两个故事合在一起组成的,而这两个故事讲述的内容却正好相反:《荒野的呼唤》讲的是狗变狼的故事,《白牙》讲的是狼变狗的故事。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后来被贩卖到寒冷的北方,变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它身上的原始本能复苏了。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最终回到荒野,成为狼族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于他的棒棍和拳头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成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濒临死亡,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它善良、忠诚。

这两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两个道理。《荒野的呼唤》: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白牙》: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渴望自由的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三)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文学名著——《野性的呼唤》。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是美国颇具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他1876年1月12日生于旧金山,1916年11月死于突发性心脏病。

杰克·伦敦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阿拉斯加淘过金。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条生长在美国南部加州的狗。它原来是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爱犬,后来被卖到寒冷偏远的美国北部,在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它成了一只拉雪撬的狗。

进入北方后,他眼见自己的同伴——一只南方狗遭到当地狗攻击而惨死,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性”,认识到生活中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强挺住,绝对不能倒下,他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制造麻烦,最终挑起了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次茨的一场恶斗,并将其打败、杀死,取代了他的地位。极地环境的恶劣、生活的艰辛,行路、跋涉之苦,他都挺了过来,而且变得更加结实和强悍。

在小说中,巴克形象是强者的象征,他在严酷的生态中具有坚韧、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虽然巴克身上有动物的原始野性,但读过小说,我从巴克身上感受到了另一种东西,人类也要像巴克一样具有坚韧的意志、顽强的力量,才能在社会中立足。

渴望自由的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四)

《野性的呼唤》一书是我看过的第一部生存动物小说,也是在这个暑假我觉得比较值得我写读后感小说的其中之一。

我阅读了很多网上写的这部书的读后感,里面有很多都是说这是个很凄凉的故事,可我却有一种“我言秋日胜春朝”的感觉。大家是不是觉得我跑题了,大家健的读后感是不是那种先介绍作者,再写一点本书的内容,再写自己的看法。我觉得我没跑题,因为这就是我的读后之感。

这本书让我看的热血沸腾,第一次看到本书中的人物(一只狗)巴克被人拐卖被打,时,我感到愤怒,看到巴克在北方学会种种技能,得到主人的宠爱,变得强大的时候,我感到的是高兴,甚至当时就想养一只像巴克一样的狗。当看到巴克因为力不从心被卖到了一家想去北方的人家,那一家只会抽打狗,让狗拉雪橇,丝毫不顾狗的'感受。我尾巴克有这样的主人而感到羞耻。当看到了巴克遇到松顿,感受到了幸福的时候,我也感到了一种幸福,来自书里的幸福。当看到巴克加入狼群,我并不为他而感到生气,因为他也有他的自由权,而这时我感到的心一种欣慰,我希望他有一天能成为独挡一面的狼王。

渴望自由的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五)

最近看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觉得这本小说确实挺好,里面的句子挺耐人寻味的,像“未知的东西便是构成恐惧的主要因素”“事物和它们表面上的样子并非总是一致的”“在荒野中生命以生命为生,有吃者也有被吃者,这个法则就是:吃或者被吃”“一个人如果自己说自己要完蛋,那他就算完蛋了一半了”。

荒野的法则:吃或者被吃。当看到这句的时候着实吓我一跳,同时也让我想到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也有一条法则:打败或者被打败......

看完这本小说,我觉得环境的作用确实很大,巴克本是一位法官的一条温顺、高贵,并且自视颇高的狗,后来被盗卖到了蛮荒的北国拉雪橇,这使它经历了很多,它从人类的棍棒下和其它拉橇狗的利齿下学会了一些生存法则,它学会了狡诈和忍耐。

在此期间它换过许多主人,而当它最牵挂,最留恋的,给它爱和仁慈的主人死去时,它最终成了比狼还强悍的领头狼。早已死去的本能也复活了,长期驯化才产生的习性从它身上消失了,他回到了它的祖先们的旧式生活方式。

其中还有一条叫白牙的狼最终被驯化成了忠实的狗。它被人类收服后,它的性格沿着遗传和环境选定的路线继续发展。它的遗传是一种活的东西,或许可以比作黏土,它具有许多可能性,能够塑造成许多不同的形状。环境起到了塑造粘土的作用,赋予它一个特定的形状。因此白牙未曾来到人类的火堆旁,荒野就会把它塑造成一条真正的狼。但是白牙所敬畏的神灵即人类为它提供了一个不同的环境,于是它就被塑造成一条带有不少狼性的狗。但塑造出来的是狗,而不是狼。但改变它的最重要的东西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在它第二个主人的棍棒、牢笼和训练下,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斗狼,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感化了它,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忠实的狗。只要是为了它的主人,哪怕是违背它本能的事也愿去做。最后在保护主人一家而和一名罪犯搏斗时,它差点丧了命。

这本小说的情节描写很细致,故事蕴味很深也很感人的,是很 worth reading 的哦,有空就看看吧!

渴望自由的野性的呼唤感想感悟(篇六)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读完野性的呼唤优质感想感悟分享(5篇)


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在作者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中,我沉浸其中非常吸引人的情节中,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我们如何去领会野性的呼唤的内函呢?读书笔记吧小编收集并整理了“读完野性的呼唤优质感想感悟”,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完野性的呼唤优质感想感悟(篇一)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了一只小狼的成长之路,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成长为一只狼王,一只傲视群狼的神狼,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深感弱肉强食的道理。

这本书一共两个故事情节,第一个情节给我印象尤为深刻,讲述了一只懒狗最后变成了一只强大无比的魔狗,这个过程非常艰苦,可能它受到的责罚跟我三辈子受到的责罚的一样多,但它却都坚持挺了下来。这个故事写出了非常震撼的感觉,还写出了像“一种疯狂运动的状态,表示着生命的冲击,那种巅峰生命无法超越的”。而生命中存在着一种生命的悖论,这极度的疯狂状态,在一个人最有活力的时候才会发挥,而它的出现又使人浑然忘却了自己生命的存在。一样博大精深的话,让我对杰克、伦敦的敬意加深了不少,杰克、伦敦还写出了一些精彩绝伦的狗与狗的大战,狗与狼的大战,狗与兔的大战,还有狗与鹿的大战,还写了狗与人的爱与忠诚,也以拉雪橇为故事表现了巴克的坚强,他还写了一些在森林里的生存方式。

第二个情节名为白牙,先是从一只狼追人,然后人被救了。为获得交配机会,发生了一场狼之大战,最后一只独眼狼赢得了胜利。随后生了2只小狼,由于饥荒饿死了一只,还剩一只。故事情节,让我见证了一只开始连光都怕的小狼狗,变成了一只让狼和狗都闻风丧胆的狼王,它不知道挨了多少鞭子,多少棒子,才变成今天这只狼王。让我明白一个道路:强者之路,必将是不吃苦,不怕失败,才能站在胜利之峰。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收获很大,让我悟出一个道理:蛮荒大陆,强者为尊,弱肉强食,弱小的就要被强大的征服,落后就要挨打。而强者,不怕千辛万苦,历经千难万险,凭借不屈的毅力,一定能走到人生巅峰。

读完野性的呼唤优质感想感悟(篇二)

如果说成功似一座奖杯,那么坚持就是奖杯上的基座。没有了坚持,成功便会变得虚无缥缈;唯有坚持,才能在艰难险阻中浴火重生。

这是我读完《野性的呼唤》一书后最大的启示。这本书主要写了巴克被卖到北国,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成为一匹强大的狼。其中,我感触最深的是它离开主人的一个情景,它面对铺天盖地的棍棒,毫不惧怕,以坚持不懈的精神获得了新生。

全书读罢,掩卷沉思,只觉得心中一阵开豁,仿佛找到了一位推心置腹的知己一般,胸中涌起阵阵莫名的喜悦。耳畔,一个声音似乎在久久回荡:“孩子,唯有坚持不懈,方能浴火重生哪!”

是啊,从古至今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一直是世人所推崇的。著名音乐家贝多芬自小就弹得一手好钢琴,17岁便做了钢琴家教,随后他的音乐水平不断地提高。然而这样的一个音乐天才却没有得到命运的怜惜,耳聋就如一盆冷水扑灭了贝多芬那热情的火焰。绝望的贝多芬冷静下来后并没有向命运低头,他对音乐的执着追求让他重新燃起了那心中的火焰,他坚持进行音乐创作,贝多芬用他那顽强的毅力扼住了命运的喉咙,创作了许多世界名曲。

这也印证了一个简单明了的道理:成功往往远在天边,而又近在眼前。通向成功的路是条坎坷不平的路,只有坚持不懈的人才会走下去。阳光总在风雨后,成功就像这道阳光,不经风雨,又怎能见彩虹呢?

我不禁想起了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懒人,缺乏坚持不懈的精神,凡事只要遇到挫折,便望而却步。还记得第一次参加围棋考级,出师不利,一开始就被人吃一块,绝望的情感如黄河之水一般奔涌而出,挡也挡不住。一招不慎,令我满盘皆输。我曾无数次想放弃学习围棋。如今,我读完这本书,巴克坚持不懈的精神给了我无比的信心和勇气。这次三段考试,我在决胜局顶住了对手那令我想放弃的优势。我一招更比一招强,通过坚持不懈,最终绝地反超,以微弱的优势取得了最终的胜利。由此看来,坚持的力量是多么的可贵;坚持的力量,是多么的伟大!

“在困难的时候,运用你的坚持,才能成功啊!”巴克似乎在深情地讲述这个深奥而又易懂的道理。

读完野性的呼唤优质感想感悟(篇三)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向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最终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礼貌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并且他并不明白那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可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趣味,并有着必须哲理的结尾给人了必须的遐想。布克是一只十分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我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十分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并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细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读完野性的呼唤优质感想感悟(篇四)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作文

读完野性的呼唤优质感想感悟(篇五)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野性的呼唤》。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风萧索,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上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以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以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和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的犹豫,胜负就在那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接,并最终征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诗野性的友情体现。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读罢《野性的呼唤》,掩卷而息,不觉已是感到涕零。

野天鹅最新感想感悟大全五篇


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好的野天鹅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那么野天鹅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经过搜索和整理,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呈现“野天鹅最新感想感悟”,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野天鹅最新感想感悟(篇一)

假期里我和妈妈一起读了《安徒生童话》这本有趣的书。其中,《野天鹅》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主人公艾丽莎是个柔弱的'女生,但她却不怕荨麻的刺痛和一年不能说话的痛苦,想救出被坏王后的魔法变成天鹅的十一位哥哥,即使后来主教要把她烧死,她也没有放弃,一直坚持到了最后一分钟,终于成功。

我很佩服她!我觉得我们也需要这个姐姐具有的勇敢和坚强的品格,做什么事都要不怕吃苦,要坚持不懈。

这让我想起了我学习轮滑和钢琴的经历。有时我累了,脚或后背疼了,我也不想学了,我也哭过,爸爸妈妈告诉我,我是一个男子汉,不能放弃,要坚持,才能成功。我便擦干眼泪,继续加油!现在我已经穿上了和教练一样的专业轮滑鞋,也会弹好多首好听的乐曲!

如今,我是一名小学生,我会用这种精神努力学习的,争取成为全家人和老师们的骄傲!

野天鹅最新感想感悟(篇二)

阅读这本书,从这个故事我明白,一个理由去做一个好的和勇敢的人,去做我们不就应害怕健心的事情,如果你努力工作并且能够坚持到最后必须会取得成功

和伊莉莎,我有很多不足之处。通常认为自己经常遇到一点挫折就退缩,放下,真的不就应。在未来我务必对伊丽莎,无论是在,或,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务必更多的脑筋坚持到底,一个勇敢的男孩!

安徒生童话故事,情节很感人,流行于丹麦,民间故事,安徒生增加了一个新的主题,即,善与恶的斗争,主要特征是伊丽莎。伊莱扎是一个弱女子,但她对自己的决心和毅力克服更强大比她,和强大的女王和主教,救出她是女王魔法变成天鹅11兄弟。她经历了荨麻刺痛,恶劣的环境和强大的主教她的框架努力编织成11长袖装甲她的兄弟对人类形式。她忍受肉体上的折磨,但心理压力更难:

她的善良和甚至感动的小老鼠,他们帮忙收集荨麻她;画眉栖息在铁栏杆的窗整夜她唱的最好的歌,所以她不会输。,她最终成为赢家。

野天鹅最新感想感悟(篇三)

今天,我读了《野天鹅》这篇安徒生写的童话故事,使我受益匪浅

这篇童话叙述了在一个王国里,住着一个国王、十一个儿子和一个美丽的女儿艾丽莎。不久,国王便取了一个恶毒的女人当王后,她先把王子们都变成天鹅,让他们不能继续做人,再叫癞蛤蟆毒害公主,但是没有成功,就把公主弄得远远的,经过千辛万苦,她遇到了她的哥哥们。她知道哥哥们的遭遇以后,她梦见仙女在梦中教她织11件荨麻去救她的亲兄弟,最后他们都过着幸福的生活。

我感受到了《野天鹅》中的艾丽莎——她冒着危险和困难,忍受一切诽谤,以最大的毅力和坚韧的精神,是亲人得救的故事。

如果艾丽莎生活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也许她不会遭遇到王后的毒害;如果艾丽莎生活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她也许就可以跟哥哥们快乐的生活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如果艾丽莎生活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她也许可以快乐地上学,无忧无虑的生活,如果……

其实 ,我们每一个人都比艾丽莎幸运和幸福,从小我们就在父母的关怀下长大,他们的肩膀为我们遮风挡雨,不会让我们受到任何的伤害。可是,艾丽莎遇到了我们可能都不会遇到的事情。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美满的生活和家庭,我们也应该帮助社会上有困难的人,让他们也能过上好生活,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拥有像艾丽莎那样有一颗善良、真诚的心。

读完《野天鹅》这一篇童话故事,他使我向更美好的生活更进一步。

野天鹅最新感想感悟(篇四)

今天,由于我出去旅游,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里的野天鹅和灰姑娘在逃离时,由于野天鹅跑得太快了,一下子从安徒生童话里跑到了格林童话里,撞上了灰姑娘,把她撞伤了。于是,野天鹅把她带进了林间的一个小房子里让她休息,由于没有灯,野天鹅变回了原样。

灰姑娘见到了野天鹅,一下子变成了十一个十分帅的小王子。灰姑娘见了十分的惊讶,他们各自说出了自己的来历。可是当他们走出屋子的时候,又变成了野天鹅。灰姑娘见了十分的悲伤。野天鹅让灰姑娘骑在他们最大的天鹅头上,在天空飞翔。飞着飞着,灰姑娘看见太阳快落山了,就让野天鹅停了下来,回到小屋里休息。这时,猎人回来了,看见十一个王子跟灰姑娘在他家,很惊讶。

当听完他们的遭遇时,猎人也是十分的感动,就同意他们留下来。天亮了,灰姑娘又骑在野天鹅的脖子上继续往皇宫飞。这次,灰姑娘还写了一封信并带了一些金币。野天鹅在快要到皇宫时看到了他们的妹妹,就想停下来。谁知在停下来的时候,灰姑娘的一只水晶鞋不小心掉在了皇宫城堡里王子的手里。王子抬头一看,是他的公主骑在天鹅的脖子上。他便发疯似的冲过去,王子终于见到了灰姑娘。野天鹅的妹妹看见哥哥们回来了,很高兴,给他们穿上了衣服。就在这时,野天鹅又变成了王子,看见了自己的妹妹,相互拥抱在一起,别提有多高兴。就这样他们都被王子接到了皇宫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从此,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中又多了一幕。

野天鹅最新感想感悟(篇五)

读完《野天鹅》,我知道了这个童话故事通篇都是围绕小公主舍己救兄这个主题展开的。

故事的情节是这样的,小公主的十一个哥哥因受魔法的迫害,变成了十一只“野天鹅”。为了营救哥哥们,小公主只有用荨麻编织成披风,让哥哥们穿上,哥哥们才能恢复本来面目。这谈何容易?

在采摘荨麻时,手被灼成许多水泡,她强忍疼痛日夜不停地编织披风。荨麻用完了,又悄悄地去墓地采摘。因“犯禁”即将被处死。处死前,又不能为自己辩解。因为在第十一件披风完成之前,只要从她口中说出一个字,哥哥们就得全都丧命。

当她被押赴刑场时,还在不停地编织披风。当柴堆即将被点燃时,她终于编织完最后一件披风。随即,她一边抛出十一件披风,一边诉说自己的清白,在说明事情的真相之后,十一位王子的魔法被解除了,兄妹十二人从此过上了幸福生活。

小公主在危险时刻首先想到的是亲人,这种舍己救兄的行为值得我们学习。

读蓝色的海豚岛小学生感想感悟收藏八篇


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在认真品味司各特·奥台尔写的蓝色的海豚岛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最好的心得其实是自己“产出”一篇属于自己的读后感!我们如何去领会蓝色的海豚岛的内函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蓝色的海豚岛小学生感想感悟”,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读蓝色的海豚岛小学生感想感悟【篇一】

《蓝色的海豚岛》,是一个很不错的文章,文章的叙述很精彩、很生动,也很有趣。我是饶有兴致地读完的,真的很佩服作者斯·奥台尔,带领我进行了一次真实而深刻的捕鱼体验。

《蓝色的海豚岛》主要描述了“我”和朗图一次难忘的捕鱼经历。文章开头简单描绘了一幅由章鱼、鲍鱼、海贝、海豚、扇贝、海鸥、海星等组成的海洋风景画面,接着用大篇幅详细记述了“我”捕捉“庞然大物”大章鱼的艰苦过程,终于如愿以偿。

读完这篇文章,有以下三点,让我感触很深。

首先,生活是平凡的,生活又是美好的,我们要擦亮我们的双眼,去捕捉、去感悟生活中一切美好事物。艺术家罗丹曾经说过,“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的确如此,我住在渔民村,也到大梅沙捕过小海鲜,却没有写出如此美妙的文章来。比如,海鸥高空抛扇贝,“从摔破的贝壳中叼去扇贝肉”,充满了智慧。“扇贝像雨一样从天而降”,“我东躲西闪”。如果能把这些画出来,一定是一幅很美的画卷。

其次,“我”勇于追寻自己的梦想,“天天都出去找它”,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捕捉这条大章鱼的确不容易。第一,它庞大,很有力气呀。第二,它会用那可怕的长臂把“我”卷起来。第三,它会吐“墨汁”障人耳目。“我”的手被绳子割留血了,朗图也受伤了,但“我”和朗图没有放弃,终于捕到了它。“我”和朗图配合很默契,共同完成了这个梦想。作为读者的我很为他们所感动,是的,我们心中都要有属于自己的梦想,哪怕是很小很小的,也要努力去实现它、完成它,当你实现你的梦想的时候,你会为自己而骄傲的。

最后,我们要和海洋友好相处,爱护海洋。海洋可以给予我们很多,如:水、海洋食物、盐,甚至海运。但我们也要爱护海洋,保持一种生态平衡。文章结束时说到“那个夏天我还见过两条大章鱼”,“我并没有打算用镖枪去叉它们”。我想,“我”一定是出于爱护海洋的想法吧,或者是“我”对生命的一种尊重吧。不管是什么,我都尊重“我”的选择。

读蓝色的海豚岛小学生感想感悟【篇二】

这段时间我读了《蓝色的海豚岛》这本书。这本书让我学会了坚强。

这本书讲的是:以前,在这个岛上住着印第安人。他们受到了捕猎海獭的俄国人的杀害,后来离开这个岛到东方去居住。他们离开时,遗留下两位小朋友卡拉娜和拉莫。有一天,拉莫被野狗咬死了。卡拉娜在岛上孤零零地生活了18年,等待援救她的船只到来。她独立修建住所,制造武器和捕鱼用具,与野狗斗争,历经艰险才得以生存下来。

看了这本书再想想张海迪。张海迪就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她是中国著名的残疾人作家。她从不理会那不公平的命运,她就像卡拉娜一样具有不怕困难,不怕挫折,不怕失败,敢于向命运挑战的精神。

想想那些坚强的人再想想我自己:我记的小时候,去爬山,还没有爬多大一会儿,就累了,光想让爸爸背我,时间过的飞快,现在想想爸爸背我也肯定很累,到头来,也没人背爸爸呀!

我们要向卡拉娜学习她的勇气、决心、胆量,更重要的就是坚强呀!

读蓝色的海豚岛小学生感想感悟【篇三】

《蓝色的海豚岛》是美国的斯。奥台尔写的,这是一本女孩版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主人公卡拉娜,她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坚强、勇敢、乐观。

我很喜欢第八章<山洞养伤>,它体现了卡拉娜的坚强。卡拉娜的脚肿了一大块,可她还是坚强的爬到泉水边打水,这里面还有很多句子能体现出她的坚强。比如:由于脚肿得厉害,我有五天不能出门,因为没有草药治脚,我有足够吃的东西,可是第三天篓子里的水就所剩无几了,又过了几天,篓子空了。我不得不去峡谷到泉水边打水。我前进得很慢,因为我只能趴在地上往前爬,背上背着食物,手里拿着武器。如果我有一天也像卡拉娜一个在岛上,我也要用双手创造一切。

我不知道是什么让卡拉娜那么顽强的活了下去。当她忍受孤独和失去亲人的痛苦时,她又是怎么从悲痛中走出来的呢?后来我总算明白了,她是靠乐观活下来的,她知道这里依然是她的家,她要活下去。我很佩服她。

这是一本鼓励人遇事要乐观的书,痛苦中充满了卡拉娜对生活的希望和勇气,令人感动。

读蓝色的海豚岛小学生感想感悟【篇四】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世界名著,名叫《蓝色的海豚岛》。我认为这本书非常不错,是我受到了许多启发。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太平洋中有一个像海豚一样的岛屿,在这个岛上的印第安人受到捕猎海獭的阿留申人的杀害,离开这个岛屿到东方居住,他们离开时留下了一个小姑娘——卡拉娜,他在岛上18年孤零零生活开始了……

我觉得小姑娘卡拉娜是一个挺不容易的人。他像鲁宾逊一样,一个人孤零零的生活,自己修筑住所,制造武器和捕鱼用具,他与野狗斗争,总而言之,他的一切生活都是靠自理完成的,多不容易啊!我还认为卡拉娜是一个富有爱心的人。比如:他看到了一只狗正在被野狗群残杀,就想办法把野狗杀死,把狗抱了出来。在岛上,卡拉娜每天都喂养它,把它作为唯一的伙伴并把它取名为朗图。从智利可以看出卡拉娜是一个富有爱心的人。当然,机智勇敢也是小姑娘卡拉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与可恶的阿留申人斗争,与可怕的野狗,章鱼斗争,真了不起!

是啊!我长大也要像小姑娘卡拉娜一样,自己独立生存,自己创造物品,体会大自然的美好,残暴与幸福,这样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蓝色的海豚岛小学生感想感悟【篇五】

暑假里我读到了一本好书,对这本书我爱不释手,就像一匹贪婪的狼,津津有味地品味着“猎物”,生怕它会从我的眼前逃掉,这本书就是《蓝色的海豚岛》。刚看到书名时,我还以为它是本描写美丽海岛、展现地域风情的书,而读下去却发现完全出乎我的意料,这本书件数的是一个故事,情节曲折感人、催人泪下。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小姑娘的故事,她叫卡拉那,和爸爸、弟弟及她的族人们快乐地生活在海豚岛。直到有一天俄罗斯人出现了,杀死了她的爸爸和族人,掠夺了她们的资源,海豚岛上就再也没有了幸福的生活。族人们害怕俄罗斯人的再次侵袭,迁徙到别的地方去了,却意外地落下了莫拉(莫拉是卡拉那的弟弟),小姑娘卡拉那为了弟弟莫拉放弃已经乘上的大船,跳海游回了海豚岛寻找弟弟。当弟弟被野狗咬死后,只剩卡拉一人无依无靠,孤零零地面对海岛上所有的危险和挑战。

整个故事跌宕起伏,感人肺腑,特别是读到卡拉那跳海游回岛上寻找弟弟的时候,我感动得哭了。她已经上船了,然而当她发现弟弟没在船上时,她在船上不停地呼喊着弟弟,此时,弟弟也在岛上不停地呼喊着姐姐,却再也赶不上已经开动的船了。族人们安慰卡拉那会回来接她弟弟的,但卡拉那毫不犹豫地跳下船游回了岛上。她不能放弃弟弟,弟弟是她唯一的亲人。在岛上,卡拉那紧紧抱住弟弟,眼中闪着热泪。

卡拉那虽然是个小姑娘,但是她那种坚强勇敢、不屈不挠的精神真让我敬佩!在弟弟被野狗咬死以后,整个岛上就只有她一个人了。环境很恶劣,吃住困难,处处危机。我想,如果换成是我,我可能早就崩溃了。但是卡拉那没有,她不仅有勇气有智慧而且有毅力很坚强。她要为弟弟报仇,和野狗战斗,她要等族人回来,接她去幸福的地方。她利用星空辨别方向;她利用象牙制作标枪;岩壁当墙,海藻遮盖房顶,鲸鱼的肋骨当作篱笆;收服了野狗的首领,打败了章鱼大王,防止老鼠狐狸的偷窃。

胜利属于强者,卡拉那终于迎来了希望!当族人派来的船只接走她的时候,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卡拉那,你是我学习的榜样,我要向你一样有勇气有毅力,克服所有恐惧,战胜一切困难!

读蓝色的海豚岛小学生感想感悟【篇六】

今年暑假我读了很多本书,其中印象最深刻是《蓝色的海豚岛》因为这本书让我学会了独立和勇敢。

在一个美丽的海豚岛上居住着卡拉娜何她的族人。这是一个叫做卡拉斯—阿特的部落。有一天,阿留申人耒到海豚岛上捕捉海懒,因为他们没有兑现承诺被卡拉娜爸爸拦住了,可恶的阿留申人竟然把卡拉娜的爸爸杀了。卡拉娜失去了亲人,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族人都一一离开了,这个岛上只剩她和弟弟相依为命。

原以为厄运会到此结束,但最后连唯一的弟弟也被野狗咬死了,卡拉娜并没有被击倒,她开始制作武器,为弟弟报仇杀了野狗。卡拉娜还在岛上驯服了野狗朗图,蜂鸟和小海懒。在郎图的帮助下制服了强大的章鱼。她是多么的勇敢和坚强!这让我想起小时候喝药。小时候很容易感冒,这时候妈妈就会泡药给我喝,我死活不依,跑来跑去,结果被抓起强灌,因为我的不合作,大半的药流出来搞得衣服上都是,还要挨妈妈骂……

其实那药业没有那么苦,我只是害怕给吓得,跟卡拉娜相比,这根本不算什么,以后的我做什么事都会试着去尝试,卡拉娜会一直励志我。

读蓝色的海豚岛小学生感想感悟【篇七】

读完蓝色的海豚岛我有许多在书中得到的快乐。

在太平洋中有一个岛屿,在那里生活着许多人其中有一个小女孩她叫:卡拉那。她带着她的弟弟拉莫一起生活了十八年。在这十八年里他们认识了许多人,有:阿留申野狗朗图、徒托克。

有一天早晨卡拉那看见弟弟拉莫不在房子里,卡拉那就自己出去找拉莫找了一天拉莫都不见他的身影,卡拉那害怕拉莫有什么危险心里很不爽就在那里住下了。

第二天卡拉那早早的就出去找拉莫,她站在高处一看在远处有许多只野狗围着一个小男孩,再仔细一看发现那个小男孩正是他的弟弟拉莫。他躺在哪里一动不动,卡拉那认真一看拉莫已经被野狗咬死了。她心里非常恨那些野狗就做了许多武器。过了一天,卡拉那到野狗群住的地方一下子弄死了洞里的野狗。可是她救了领头的狗把她带回家,养伤。卡拉那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朗图。后来朗图死了,可是她有交到了一个新的好朋友,是一只小海獭,它叫芒啊勤,后来又改名叫王啊勤。在这本书中我有许多不认识的字,读完之后全都认识了。这就是我最大的收获。

读蓝色的海豚岛小学生感想感悟【篇八】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蓝色的海豚岛》。这本书是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丛书之一。它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太平洋中有一个岛屿,形状像一条侧躺的海豚。在岛的周围,有海豚在游泳,有海獭在自由地嬉戏,有海象在打打闹闹,有野狗在争抢……以前,在岛上住了许多印第安人,他们受到了阿留申人的杀害,后来到了东方去居住。离开时,留下了一位小女孩——卡拉娜。她在岛上独自生活了十八年,等着船回来带她去东方居住。在岛上,她独自搭建房屋,制造武器和打鱼的用具,与野狗战斗,历经艰难才生存下来。

读完这本书我被卡拉娜那非凡的智慧和勇气所感动。面对野狗的袭击,面对暴风雨,面对食物和淡水的贫乏,她开动脑筋,用心思索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且不退缩,不胆怯,勇敢地面对困难。她还救助海獭,驯养蜂鸟,充满了爱心。

在生活中,我们遇到危险时,也应该像卡拉娜一样,不能惊慌、恐惧,要大胆地去面对;在学习中,碰到一些困难,要认真地去对待和解决。做任何事都要有恒心,装点智慧,一定能够通往成功的彼岸。

读男生贾里的优美感想感悟十篇


一篇故事一篇心得,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阅读杨红樱写的男生贾里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应该怎么写好一篇男生贾里的读后感呢?下面是读书笔记吧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读男生贾里的优美感想感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男生贾里的优美感想感悟【篇一】

儿童文学作品,可以说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一本书。是秦文君阿姨的一篇力作——《男生贾里》。

书中,贾里、贾梅、鲁智胜、林晓梅、张飞飞、刘格诗……一系列人物都在秦文君阿姨的文笔下变得栩栩如生,讲述了他们有欢有乐、有悲有喜、有英有勇的故事。

他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为朋友、班级出点子,毫不含糊,要是老师有什么任务,更是不敢怠慢丝毫,总是积级完成。最重要的是:他们有爱心,有一次竟自己组织了一个什么“老鹰服务队”,为老奶奶送温暖!真是勇气可嘉啊!

他们也有很多英勇事迹。一天,贾里为了抓强盗,肋骨部位还被歹徒刺了一刀,鲁智胜也跌得不轻,最终抓住了强盗。还有在龙卷风中救女同学等等。

这本书的结尾是这帮初二的学生满十五岁了,十分开心,还邀逝去的李时光叔叔的女儿圆圆一起狂欢。

这本书的意义深刻,告诉了我们什么是勇敢,什么是爱心。我们也要以他们为榜样,学会互相帮助,有爱心,要勇敢,做一个精力十足的阳光少年。

读男生贾里的优美感想感悟【篇二】

《男生贾里》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秦文君的代表作之一。《男生贾里》曾获第七届精神文明‘五个一工程’奖,还获得了“共和国五十年优秀长篇小说”的称号。

《男生贾里》堪称“书中极品”。著名评论家·儿童文学作家刘绪源是这样称赞《男生贾里》的:“《男生贾里》采用是喜剧笔调,但其中有些章节却让人读得鼻子发酸。我敢肯定,作者在这些地方是投入了真感情的,如“选举风波”和“生日派对”,内涵相当纷繁复杂,令人回味不已。“三剑客”和“冒险的代价”却让人笑得喷饭,却暗含着人生的苦涩与少年内心特有的尴尬。”

中国海洋大学儿童文学研究所教授·著名儿童文学评论家朱自强也夸赞《男生贾里》:“《男生贾里》在儿童读者以及评论届中产生的巨大轰动,明显使九零年代的中国儿童文学加快了走向儿童本位的步伐。”

从文中可以看出主人公贾里不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人物,他聪颖机智,热情侠义,他周围的伙伴们一个个也都不同凡响,经常会作出点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干出点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

没有读《男生贾里》之前,我曾经想到过这样一个问题:怎样的人生才是最完美的人生?也由此想到了多种人生:

(1)平平常常,一帆风顺的人生;

(2)充满困难,满是艰辛,却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的人生;

(3)集喜怒哀乐,酸甜苦辣,多姿多彩于一身的人生……读了《男生贾里》之后,我对这个问题有了准确的答案:《男生贾里》无愧为我们时代儿童文学的优秀之作!

读男生贾里的优美感想感悟【篇三】

你知道贾里吗?他不是“快男”选手,也不是“好男儿”,他是著名儿童作家——秦文君的长篇小说《男生贾里》中的主人公。

《男生贾里》,一听这个书名大家就知道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贾里的男生的故事。在这本书里有很多的人物,有可爱的马大哈——鲁智胜、有胆小的天才——陈应达,还有贾里的妹妹——贾梅。这些人中,我最喜欢的还是主人公——贾里。

贾里可不是个平平常常的人物,他聪颖机智,热情侠义。但也很调皮,他经常和他的伙伴们做出点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干出点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

贾里在班级里名声不怎么好,女生们都传他善于恶作剧。闲着没事时,他就给同学起外号,班里有个叫做“洪裳”的女生,因为很胖,贾里就偷偷叫她“卡门”。别人听了都觉得蛮好,像个外国名字,挺好听。但贾里的意思:因为很胖,在走过门时会被卡住。惹得洪裳伤心地大哭了一场。你看这个贾里多调皮。

别以为贾里只会这种恶作剧,关键时刻他还是很勇敢的。一次在公园里春游,忽然听见一个女人的呼叫:“快停下!快停下……喂,快抓住他!”然后就见一个男青年拿着一个红提包在前面跑,一个年轻妇女在后面边跑边追,贾里二话没说,奋不顾身地冲上去,将男青年死命抱住……虽然事后搞清楚是一场误会,可贾里的表现是不是够英雄?

虽然贾里有许多小毛病,但他仍是一个诚实、勇敢、聪明、幽默、知错就改的人。他就像我的同学,让我感到可亲、可爱、可信,读着这本书就感到写的就是自己的学校生活,有时读完后真搞不清楚,哪些书书上的事,哪些是我自己经历过的事,在这我要真诚地向作者说声:“谢谢!谢谢她这么关心孩子;谢谢她为我们写了这么精彩的小说。”

读男生贾里的优美感想感悟【篇四】

读了《男生贾里》这本书,我颇有感触。

此书乃著名的作家秦文君所作,故事内容生动活泼又不失哲理。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活泼。故事讲的是贾里在中学时期的.事情,有许多有趣的事,内容再此我就不多说了。

我感触很深:难道人们为一件小事而吵架时就不能忍耐一下吗?也许,坐下来,冷静地分析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倒比瞪着眼,插着腰来得实际。我的脑海中产生了许多问号:为什么人们这样不珍惜友谊?我们这些四肢健全,头脑发达的人为什么遇事总爱用武力来解决?其实,答案就在我们身边。人们不珍惜友谊是因为城市里更多的人没有用真诚赤热的心去对待他人。爱用武力是因为每个人都坚决认为自己是对的,别人是错的,无理论可谈。若遇事能先冷静一下,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世界将更加美好!

读男生贾里的优美感想感悟【篇五】

《男生贾里全传》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写的是一个名叫贾里的男孩在初中时的少年生活。贾里是一个很特别的男生,他富有正义感、大方、爱出风头,但又不缺乏想象力和创造力。

贾里有一个特别的家庭。贾里的爸爸是一个典型的重女轻男,好像永远看不见贾里的优点,还专门搞个本子记贾里的缺点,连小时后用棍子东敲西敲都不放过,因此贾里有些不服气。但是爸爸对贾梅呢,就完完全全是另一种调子了。明明是软弱的表现,但爸爸却称赞她心好;明明是华而不实的时髦病,哪知爸爸话锋一转,说她心灵手巧。贾里的妈妈可以说是一位慈母。因为她不像贾里爸爸对他那么苛刻,教育那么古板。妈妈对贾里却非常关心,给贾里和妹妹贾梅公平相等的爱。当然,贾里的家庭轶事还不止这些,贾里的爸爸妈妈总是让贾里跟贾梅在一起,弄得贾里很苦恼??当我看完这本书时,我才知道,原来家庭轶事是那么的精彩。

妹妹贾梅是一个多变的女孩,对贾里时好时坏、时冷时热。但是当贾梅遇到困难时,贾里还是会去帮助她。因为他也是个有耐心、责任心的好哥哥。有一次,学校艺术团的邢老师对贾里说:“贾梅艺术感不错,但是她练功不刻苦,你是她哥哥,要帮她。”贾里听了,一放学就跑回家,把邢老师说的话对妹妹说了一遍,然后在桌子上垫了几块砖,说:“练搁脚吧!”贾梅见了,便哭丧着脸说:“我不想练了。”贾里说:“不行,必须得练。”于是便继续督促妹妹练习搁脚。经过几天的练习,贾梅终于能把脚搁得很高了。

我认为《男生贾里全传》是一本非常好的书。在书中,我们都能发现一点自己的影子:时而冲动,时而愤怒,时而鲁莽,时而兴奋。其中的有些故事看似很好玩,很好笑,但其中却有着深刻的道理等待我们去品味。

读男生贾里的优美感想感悟【篇六】

嘿!你们认识男生贾里吗?如果你没有认识他那你就会很后悔。为什么会后悔呢?听我为你们讲述一下吧!男生贾里可不是个平平常常的人物,他的故事真不少!这个大男孩聪明、热情侠义,他周围的伙伴们一个个也都不同凡响,经常会做出点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干出点令人刮目相看的事情。于是,我们可以看到丰富多彩的少年生活,看到他们有滋有味的成长历程。他还具有伟人的细胞哦。贾里在班级里名声不怎么好,女生们都传他善于恶作剧。闲着没事时,他就经常给同学起外号,这不班里有个叫做“洪裳”的女生,因为很胖,贾里就偷偷叫她“卡门”。别人听了都觉得蛮好,像个外国名字,挺好听。但贾里的意思:因为很胖,在走过门时会被卡住。惹得洪裳伤心地大哭了一场。你们瞧瞧,这个贾里多调皮。

别以为贾里只会这种恶作剧,关键时刻他还是很勇敢的。一次在公园里春游,他忽然听见一个女人的呼叫:“快停下!快停下……喂,快抓住他!”然后就见一个男青年拿着一个红提包在前面跑,一个年轻妇女在后面边跑边追。贾里二话没说,奋不顾身地冲上去,将男青年死命抱住……虽然事后搞清楚是一场误会,可贾里的表现是不是够英雄?听了我的讲述后,你们是不是对这位诚实、勇敢、聪明、幽默、知错就改的男生贾里有了更深的印象?如果有的话,就赶紧捧起这本名叫《男生贾里》的书细细地读读吧,去和他交个朋友!

 

读男生贾里的优美感想感悟【篇七】

今天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男生贾里》这本书主要讲小男生贾里和他的妹妹在人生中经历的许许多多的喜怒哀乐,非常有趣的事情。

在这本书中主人公贾里是一个活波,开朗的的一名小男生,他在学校里可以说是一个比较稀奇古怪的小男生,他有一个和他在同一学校里的妹妹。贾里是非常爱护自己的妹妹的,可他的妹妹就不这样,总是想方设法的捉弄贾里。

读了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在人生中会经历许许多多有趣和悲伤的事,我门一定要勇敢的应对,在人生中,我们对自己一定要有信心,只要有了信心,生活中的难题就会应刃解决。在生活中要关心别人,特别是要关心你的父母,因为你的父母把你带到世界上,对我们用心呵护,那你有用心呵护过他们。

读男生贾里的优美感想感悟【篇八】

我最近在看《男生贾里新传》,下面就让我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这本书讲述了贾里这位不一样的男生在中学生涯的一件件趣事,有的会让你开怀大笑如“选举风波”,“生日派对”诸如此类;有的会让你的鼻子发酸;有的却人生的苦涩和少年内心特有的尴尬。所以我们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自己的童年也可以明白一些人生的道理。

男生是很累的没有当过男生的是永远不可能明白的。男生大多数都非常喜欢运动的当然我也不例外,贾里喜欢跑步,而我却喜欢打篮球和扔铅球。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我们男生在生活中的苦涩与艰难,我们男生中十个有九个半想当英雄,我也想像那些武侠小说中的主角一样练就了一身高强的武艺在江湖中独霸一方。我在贾里身上看到了我自己,许多故事我也同样经历过,我身同感受。在贾里身上我学习到了一点那就是受到了挫折,不怕疼痛,站起来继续向前冲,在学习上我们总会碰到一些困难与挫折,遇到了,要站起来,不能止步不前,这只会增加痛苦,造成适得其反的效果。贾里是一个阳光乐观不怕挫折的人,这一点品质,许多人是不拥有的所以我要学习他这一点。

贾里是我的学习目标也是我书中的一个非常要好的一个朋友。

读男生贾里的优美感想感悟【篇九】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本校园小说《男生家里新传》,非常搞笑。

贾里打篮球令我记忆犹新。贾里一大早因为贾梅用口香糖把他的闹钟粘了,所以迟到了,不过赶上了比赛,但是贾里打到关键时刻就不分东南西北,不过在查老师的帮助下打进了,但是他妹妹贾梅一肚子火,一位到最后贾里的一个三分进了一个压哨球,二班就这么胜了。因为之一段中表示了儿童倔强,水火不容的本性。而且故事一开头就写出贾里痛恨妹妹贾梅,经常和他的妹妹打架。贾梅虽然没有直接写出她和贾里作对,但间接写出贾梅故意用口香糖把闹钟卡住,让闹钟不叫,使贾里迟到,输篮球比赛。没想到最后贾里还是赢了,于是就往贾里身上扔牛奶,写出贾里还是失败于他妹妹。在后面写出贾梅一大早把贾里的篮球放光气,再和他比赛谁先到学校,不过贾里认为自己之所以能在篮球场上叱诧风云,主要靠每天这样用双腿和贾梅的双轮竞争。

大概从三四岁的时候开始,抢厕所就是每天醒来的第一件事,是兄妹俩十年来的必修课,而这3650个清晨,贾里赢得日子屈指可数!“仅仅因为我比她早出生4分钟,就咬了牙一辈子比我快!”看到这句话我不禁又笑起来。要说贾里这辈子最讨厌什么声音,看来就是贾梅冲进厕所的锁门声!

不过最后他们还是和好了,在后来两个班联合打南华中学的时候,贾梅有生以来第一次喊“贾里加油,河马加油!”虽然南华中学的人个个人高马大,但家里他们还是用了权利,查老大也来帮他们用“秃子、茄子和卷子”,这场比赛也非常精彩,我想应该是少年图书的一个好结局吧。

读男生贾里的优美感想感悟【篇十】

《男生贾里》给我们带来一种浪漫。也许世上有不少人听过这样一句话:世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胸怀。

自从我读了《男生贾里》中的《口吃患者》后,我才对这句有了更深的了解。书页从我眼前一张张翻过去,我低头看着,完全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了。文中的主人公阿伦,是一个患有口吃,四肢粗壮,为人并不凶恶的胖男孩。可是,有些平时像兔子一样温和的人,发起怒来会变成一头猛兽。阿伦就是这样的人。

一天,贾里在气头上自言自语了一句笨瓜,因为阿伦小时候的绰号就叫笨瓜。他痛恨这一切,当贾里再次骂时,他便用发火来保护自尊心。就这样,好朋友吵了起来。

《男生贾里》这本书真是好书,听完我的介绍,你们听完了我对这本书的介绍后,想不想马上看这本书呢?

野天鹅童话读后感想感悟收藏(6篇)


人一生要过得有意义,就需要不断地阅读优秀的作品。在阅读作者汉斯·克里斯汀·安徒生的野天鹅过程中,书中的描述让人欲罢不能,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我们该如何去写野天鹅的读后感呢?为满足您的需求,读书笔记吧小编特地编辑了“野天鹅童话读后感想感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野天鹅童话读后感想感悟【篇一】

在遥远的北方住着一个国王,有十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艾丽莎,王后死去,国王又娶了一个王后,狠毒的新王后把艾丽莎送到了乡下一个农民家里,又把十一个王子变成了十一只野天鹅。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十五岁的艾丽莎被农夫送回了宫,之后新王后又把艾丽莎赶出宫去,不久天黑了艾丽莎看到了被变成天鹅的哥哥们,梦里有个仙女告诉艾丽莎用荨麻织成披风这样哥哥们才会便成人。可仙女又告诉艾丽莎在没有织完之前不能够说话,不然哥哥们就会死去,荨麻用完了艾丽莎又从墓地里采来一些荨麻回来,艾丽莎应对荨麻的刺痛和一年不能说话的痛苦,坚持的为哥哥们把衣服织成了,她的哥哥们都变回了人。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情,只要坚持信念持之以恒,我们就能够战胜困难,获取胜利。

野天鹅童话读后感想感悟【篇二】

我最喜欢读《安徒生童话》,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野天鹅》。

幽幽细语,创造绵绵之章;平凡语句,诉说动人故事。这就是童话的概念。《野天鹅》更令我体会到童话流淌出的滚滚清泉。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艾丽莎”。艾丽莎与11个哥哥感情至深,从小相亲相爱。不料,在他们的母后去世以后,国王取了一个有蛇蝎心肠的新王后。新王后为了赶走11个可爱的王子和漂亮的小公主——爱丽莎,竟残忍地对11位王子施了魔法,王子们变成了天鹅,四海为家,从此骨肉分离。艾丽莎不向命运屈服,在救助哥哥的过程中,即使遭受了天大的委屈,她也依然是那么从容、镇定。继续为哥哥织衣,使我不得不佩服她的坚忍。

作者安徒生用自己朴实的语言向我们叙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好几次,我都被故事中的感人场景所吸引,久久回味。我从中明白了:生活的磨难并不可怕,只要拥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就能获得幸福的生活。感谢安徒生为我们奉献的精神大餐,使我收益匪浅。

野天鹅童话读后感想感悟【篇三】

今天我读了《野天鹅》这个故事,颇有感受。

艾丽莎和她的哥哥们的'妈妈刚病死,国王就娶了新的王后,新王后她很仇恨艾丽莎和她的哥哥们,她就把艾丽莎送到了乡下,又在国王面前说她哥哥的坏话,最后再把艾丽莎的哥哥们变成了野天鹅,从王宫里赶出去。

有一天晚上,艾丽莎看见了她的哥哥,哥哥们决定带艾丽莎去一个美丽的地方,艾丽莎就睡着了,一位仙女告诉她用荨麻织出11件长袖的披甲,还警告艾丽莎织披甲期不能说话。艾丽莎在拔荨麻的过程中,她柔嫩的双手被刺得流出了鲜血,但她坚强地忍住了疼痛,终于织好了11件披甲,11只野天鹅穿上披甲后变成了11位王子。

我读了《野天鹅》的故事,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不要怕吃苦,只要坚定不移,用心去做去学,就一定能成功。

我常常在想着将来,也许我长大可以当医生,发明一种药,病人吃了就会好起来;也许我长大了会当教师,会教学生很多知识;也许我长大了会当宇航员,会飞上太空;也许……无论将来我们干什么,都要通过努力,坚定不移地去做,我们一定会实现我们的梦想,我们的祖国一定会在我们这一代手里更加繁荣富强。

野天鹅童话读后感想感悟【篇四】

我在看一本书《野天鹅》有一个国王他有十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他们的母亲去世了,国王又娶了一个恶毒的女人做王后。她对孩子们不好。

她趁国王不在,把王子们变成了十一只天鹅,并赶出了王宫。爱丽莎决定去寻找十一哥哥,她累了靠在树上睡着了。

她做了一个梦:仙女告诉爱丽莎只有一个办法,你要去采集荨麻,做成衣服,他们披上这些衣服就能变回人行了。但在这过程中,你不能说话,否则前功尽弃。

她醒来,发现有十一只天鹅,他们就是爱丽莎的哥哥,为了拯救哥哥她拿来荨麻,开始默默工作。虽然荨麻扎着她细嫩的手,像火烧一样。但她都坚强的挺了过来。

她日夜工作着,已经织好了两件衣服。有一天,国王来打猎,看到了她,便把她带进了王宫,荨麻用完了,她只好去采,但这一切都被大主教看见了。他把今天看到的事告诉了国王,国王不得不把她烧死。

在烧死的那时,那十一只天鹅来了,爱丽莎正好把十一件衣服织完了,她把十一件衣服抛向十一只天鹅。天鹅们变成了十一个英俊的王子。爱丽莎大声说:“我是无罪的。”她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大家都很感动。大家都认为爱丽莎是一个美丽又勇敢的王后。

从此,爱丽莎和国王共把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而且他们相亲相爱。

我想:爱丽莎是坚强和勇敢的,她凭着不屈不 的意志,终于救出了哥哥。我们做任何一件事,只要坚持到底,就一定能成功。

野天鹅童话读后感想感悟【篇五】

作者播音简介:

安徒生童话野天鹅读后感,作者:安徒生;主播:江浩;总时长:71分钟;推荐:三年级,汉斯·克里斯汀·安徒生 (1805-1875),丹麦19世纪著名的童话作家,既是世界文学童话的代表人物之一,也是个虔诚的教徒,被誉为“世界儿童文学的太阳”。他出生于欧登塞城一个贫穷的鞋匠家庭,童年生活贫苦。

安徒生儿童童话故事mp3有《小锡兵》、《海的女儿》、《拇指姑娘》、《卖火柴的小女孩》、《丑小鸭》、《皇帝的新装》等。安徒生生前曾得到皇家的致敬,并被高度赞扬:给全欧洲的一代孩子带来了欢乐。故 事内容简介:

安徒生童话野天鹅读后感,《野天鹅》是安徒生所著的童话故事,故事讲述了一场善与恶的斗争。主人公艾丽莎是个柔弱的女子,靠她的勇气、决心和毅力却战胜了比她强大得多、有权有势的王后和主教,救出了被王后的魔法变成天鹅的11位哥哥。面对主教对她的诬陷和把她烧死的惩罚,她也没有放弃,一直坚持到了最后一分钟,终于完成了她的工作。只要有勇气和毅力,一定能成为最后的胜利者。

野天鹅童话读后感想感悟【篇六】

寒假里我读了安徒生童话。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愚蠢的皇帝、粗明的士兵,可爱的拇指姑娘、勇敢的丑小鸭、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善良的夜莺、坚定的锡兵、海的女儿、聪明的小克劳斯……最令我感动的是《野天鹅》里的艾丽莎。

从前有一个叫艾丽莎的小公主,她的妈妈去世了,国王又娶了一个王后,这个恶毒的新王后把王子们变成了11只天鹅,还把艾丽莎赶出了王宫。天上的仙女在艾丽莎的梦中告诉她;用教堂墓地里的荨麻为11只白天鹅各织一件披甲,魔法才能解除。而且仙女还说:“从你开始工作直到完成,不管用多长时间,你决不能说一句话。你说出的每一个字,就会像一把短剑刺进你哥哥的心里。他们的生命全系在你的舌尖上。”

不说一句话多么苛刻的条件啊!每当痛苦或幸福时候,我们最想用语言来表达,而艾丽莎却有口难言。但是最后她做到了,她用自己的坚韧的毅力、顽强意志恢复了她和哥哥们原来的幸福生活。

我要好好向艾丽莎学习,上课时管住自己的嘴巴。不和别的同学说话、不做小动作,专心听老师讲课,做个守纪律的好学生。

忍耐和坚持虽是件痛苦的事情,但会渐渐地为我们带来好处。让我就从这最小的事情做起吧!

华夏经典诗经读书感悟分享五篇


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阅读《诗经》后受益匪浅,心中有了更多的想法,懂得了更多道理,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怎么写《诗经》的读后感呢?急您所急,读书笔记吧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华夏经典诗经读书感悟”,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华夏经典诗经读书感悟(篇一)

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古印度、古埃及、巴比伦的文明早就衰落消失了。只有中国古代文明得到了保存和发展。经过漫长的历史,今天的中国文化已经形成,所以中国文化历史悠久,博大精深。在中国文化的这片无垠的海洋中,有一颗金子闪闪发光,永不褪色,那就是—— 《诗经》。

《诗经》是中国第一部诗经集。现存《诗经》诗305首,包括西周初年的名曲和朝庙运动,传统上分为风、雅、颂三类。西周到春秋中期的民俗相对开放,人们普遍用诗歌表达自己最真实的情感,所以从《诗经》可以窥见当时的民俗。其中,人们最喜欢的是他的情诗。

《关雎》是一首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为主题的诗,美女是年轻人的好妻子。所以年轻人是“琴友”“钟鼓乐友”,结果就是“欢迎,睡思”“翻来覆去”。这是对一个男人竭力追求一个美女的描述,表达了男女之间最纯粹的爱。表达纯爱的类似诗词有《静女》、《木瓜》等。当然,爱情也不全是美好的,所以也有像《氓》这样描写怨妇的诗词。

“昨天我去了易、柳伊一。今天,我来来去去,下雨下雪。道路泥泞难走,又饿又渴。我难过,但我难过。”这些诗来自《采薇》。男人很早就去守边境,守海关,边境军事生活艰苦。生活没有保障,生活条件差。更可悲的是无尽的孤独。没有同情,没有关心,没有家人在边境的消息,内心空虚!当我终于可以回家的时候,一切都变了,我不再年轻,心情沉重。前几个字试图描述他的心情。这首诗表达了广大边防战士的辛酸。

“呦呦鹿鸣,吃野苹果。我有客人,鼓手吹笙。”这些诗相信大家都很熟悉。都来自《鹿鸣》。《鹿鸣》是一首带有一定政治色彩的诗。主人对客人或君主表示热情和感谢,对他人表示善意,暗示着他的忠诚。所以,诗歌也是一种政治工具。

《诗经》还有其他话题,这里举几个例子。《诗经》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和社会意义,是中华文化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孔子曾说:“不学诗,什么都不会说。”因此,教育部门应多将《诗经》中的诗词以各种形式编入教材,让学生从小学习,充分了解其深刻的思想内容,提高思想深度。

华夏经典诗经读书感悟(篇二)

《关雎》出自《诗经·国风·周南》,是《诗经》的首篇,它是青年对容貌美丽姑娘的爱慕和追求,写他求而的痛苦和想像求而得之的喜悦。掀开《诗经》页,映入眼帘的这首《关雎》了,“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听着似从遥远的天穹飘来的吟咏声,一幅幅美妙的画卷随之在舒展开来,我好似又回古老的年代,正沿着碧草青青的河床地向上行走着,走进河汊密布的地带,弥漫的水雾扑面而来。中,小岛正伫立在河湾的,若隐若现。是声音远远地,欢快?难道这传说中的雎鸠鸟吗?思绪陷入美妙的遐想之中,爱情的故事便姗姗而来…

华夏经典诗经读书感悟(篇三)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世间有两大遗憾,一为英雄迟暮,二为美人凋零。然而光阴似箭,即便当年怎样少年意气,临老之时都容易叹息过去岁月如何。

甚好,我还年轻,尚是美人盛放之时。

然而此之美人却并非指我,而是指那些书卷中写的才子佳人。而其中《诗经》无疑是佼佼者,以世间灵秀之物叹这天下美人,即便过了千年,仍能从那灵秀神韵上,感受到美人一颦一笑之间的气象。也许是因为当世再难寻得如此采天地精华的'美人,以至于每每指腹抚摸过那些流淌的文字时都深深感到一种难以言说的遗憾,但却又每每遐想那些美人的姿态,即便在想象之中,也能得到一种无法触碰的赞叹。

于我而言,美人一词便说尽了世间占尽风流者的神态。而美人一词却又不单单指女子,若广义上讲,男子也可以称为美人,这倒不是亵渎,而是字形的优雅。比较了一下“男”和“女”这两个字,突然发现两个字都不怎么好看,反倒写出了“美”字之后,才真真发现“美”这个字俊俏到了极致,这个字看起来就像一个人散散站在你面前,颇有一股倜傥风韵在其中,所以看起来就极为顺眼,其实比较起来,一般字体带有一撇一捺的大都有这种感觉,所以美人之“美”绝不是单单的柔美,而是融合各种赏心悦目姿态的集合。所以称男子为“美人”可能会有些冒犯,但于我而言却只是一种韵味的表达。

《诗经》中描绘美人的诗句很多,从不同的词语之间便可以看到古往今来人们对于容貌不凡者的偏爱,但‘美’却并不仅限于容颜。若“美”只是浮于表面的存在,那么人们当初也不会雕琢它字形的潇洒。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桃花盛开,如火焰灼灼,宛若姑娘身上的嫁衣,灿烂如朝霞。艳丽的花色,正如姑娘年轻的容颜,引得旁人赞叹。恭贺的人们在旁边追跑,孩子们嬉笑。而我则站在远方的桃花树下,看见那群热闹的送亲者逐渐远去。却在心中叹息。

好一幅难得的“美”色,比起当下的喧哗奢侈,这花瓣与人们欣喜的神色,才是“美”之骨髓,“美”之精魄,即便千年之后,也能驻足。

踱着步,向着深处走去,才逐渐明白“美”之一词,并非单指人,人之气,如画卷点睛之笔。与周身之景相映衬,以气引导容颜之色,方得颜色之精魄,那样才能匹配得上“美”之一字。气之养成,也与成长的经历有关,因此世上美之同音,却因不同的景色不同的经历千差万别。全然不像当下所谓“美”者,徒有一张面皮,如盲眼之画,无气之引,便千篇一律。然而世人却又连连拍手,捧得这无魂之“美”高居封顶之位,明明此等庸俗者,连“美”字边角都未找到。

是了,天下美人便如画卷风景,流动着惬意的神色。然而这美的点睛之笔,却要凭借气才得精髓。《诗经》中大都有对美人的描述,但更多的是却不是对美本身的描述,而是对德义的间接夸奖。无论是世家公子的贵气还是世家女子的高雅,亦或是将军士兵的勇武,平民的信守承诺,勤劳耕作,都是“美”这幅画卷中不可缺少的一点。这一幅名为“美”的盛世图卷,才是无数文人墨客试图模仿的存在。而《诗经》,只是它其中一个范本罢了。

“南有乔木,不可休息。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之子于归,言秣其驹。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便是对佳人的思念,也是唱不断的歌谣,希望河水也能听到他的相思,将情意送给佳人,让他在河畔驻足的时候,能见到佳人回眸的一刻。

比起现在喧哗的求爱,不知又要盛景到何处。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憩。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说。”

层层叠叠的枝叶下,千年前德义之士在此居住,德育百姓。跟随时间的轨迹,在这片土壤上生存的人们为了感念他的恩德,将他休憩的甘棠树留下,以作对他的感激。

有君子如玉,世人盛爱。若君子陨世,世人哀悼。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此之德义之景,又怎能说不是“美”的一部分。

世人追寻君子之义,尚君子之风。天下爱美者,多爱美之正,而非歪歪斜斜的失魂之物。朗朗明月,清风阵阵,便是君子的描写。美之精魄,于人而言,不过是身上的中正之风,徒有皮囊,与无血肉的傀儡何异?

在此树下睡上一觉,恍惚间便能见到那些人的欢声笑语。慢慢睁开眼的时候,便觉得身侧有“哗哗”的水流声趟过,如同一道名为流逝的溪水从身侧穿过,逐渐将那些景象带向远处,直到再也不曾看见。

花开有时,花落终叹。

那千年前的盛景,终究是随着花谢掉落在了这片土壤上。

连带着那些美人的身影,也消损在面前,化为一道飞烟,无影无踪。

行走得远了,又看得许多风景。看那年年花开花落,年年如此,盛景却依旧令人神往。花间盛景年年有归来之日,人间盛景归来之日却无期。

然而走得欢快些,看着那些盛景的壮丽,却又失笑自己何须叹息盛景不在。花开之日无求何人来赏,花败之日无劝何人去离,此番盛景在此,无论我是否在此处,都将在此盛放,它既已盛放,又何曾在意败落的时刻。

既然在此处盛放,就先看此处的风景,不需在意它何时凋谢,花开便是花开,花落即放它花落,不需刻意。

此般想来,叹息如今花落之景反而太过冒然,显得自己不怎么大度起来,不由笑自己太过执着。况且当今之景是否真是只有花落而无花开,我未曾遍历天下,自然难寻人间花开之景。美人尚且不说,便是故事都未曾听够,这幅现世的“美”画卷都没有机会探索个究竟。若是站在千年之前,怕是也要像现在一样叹生存之事匆匆,哪又像今日这般悠闲地高处闲看,说尽当时风流?

所以,且看且行,无论是花开花落,亦或是花已久落并未盛开,都是值得让人期待的风景。

“我曾在花树下闲坐,曾在沙漠尽处感受赤阳,曾听吹着喇叭的人们簇拥着披着红衣的年轻人伸手,看他眉角弯弯覆在红轿伸出的白皙掌面,曾靠在树上看着那些骄纵意气者快马踏过,卷起沉沉烟云。曾站在古战场的残骸上,设想那些震天的呐喊声。”

“虽然我不曾在这一世经历过它,但生命若穿过数次轮回,我也会在这纷乱的世道中见过它们,或者在那名为前世的梦里看到过他们,或者,在古人的书籍里,亲临过这些地方。”

花开所告诉我的故事,便是从这一首又一首的诗歌传达下来。无论美人如花,亦或是之后凋零,都是一场故事,都是这幅画卷中的小部分。

这幅,名为美的画卷的一部分。

但看花开,不问花落。

只听一场盛世美景。

且在此处。

华夏经典诗经读书感悟(篇四)

《诗经》情怀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过去数千年,但依然能在我们耳边回响。如果说有一本书能够读一辈子,那么我认为就是《诗经》。

《诗经》是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部诗歌集,收集了从西周到春秋五百多年的诗歌。《诗经》分为风、雅、颂三个部分,风又叫国风,收集了周南、召南、邶、鄘、卫、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豳等15个地区采集上来的土风歌谣。有对爱情的期望,有对劳动的赞美,有征夫对故土的怀念,还有受欺压者的愤慨。雅,分为大雅和小雅,是周王室的宫廷宴享或朝会时的乐歌,多为贵族所做,为了祈祷丰年,歌颂祖德。颂,就是宗法制的最好体现,都为宗庙祭祀的歌曲。

正如我们课堂上所学,赋比兴是诗经的表现手法,赋就是指铺陈,我们从小听的“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就是用了这种手法,直接表现自己的情感;比就是打比方,比喻,“手如柔荑,肤如凝脂”将卫国女子的风情写了出来;兴就是起兴,先言他物,后吟所咏之物,“野有蔓草,零露漙兮”,用蔓草和露珠将对爱情的浪漫和自由显现出来,对诗歌渲染气氛,创造与众不同的意境有很大作用。

爱情,是《诗经》一个很优美的主题,千年之前的情侣追求着自己爱情的自由,浪漫。如果说有一种情感能一直延续下去——那就应该是爱情的纯洁和美好。如《卫风·木瓜》中“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

”描写男女相互赠礼来表达对对方的爱,用“琼琚”“琼瑶”“ 琼玖”来强化主人公对爱情的执着追求和一再表白。

亲情,在中华民族的传承中从未中断,《常棣》中“常棣之华,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讲兄弟之间比作常棣花,花托花蒂相互衬托,常棣花显得更加的光灿鲜艳,兄弟之间也更加亲密。诗中诗人不断用注意兄弟之情去撞击世人的灵魂,使人引起共鸣。

服役,每个征夫心里都会有思乡思佳人的想法,“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漫漫征途,佳人等待已久;思乡之心,雨雪纷纷飘过。纵然路途遥远,思乡之情,相思之苦,并没有淡去,心依然向着一个不变的目标——故乡。

恬淡,生活的追求,秦人用“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行与子还兮。十亩之外兮,桑者泄泄兮,行与子逝兮。”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清新恬淡的田园生活,与自己心爱的人一道归家,一道劳作,路上欣赏一片片的桑林,阵阵轻笑声传便树林,透人心脾。生活的舒适,环境的优美,人生的自由,这不就是我们现代人不断追求的理想生活么?先人已然为我们描写了一幅如仙境一般的世外桃源。

人生,无论什么时代都会有人感叹时间短促,人生短暂,“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心之忧矣,于我归处。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心之忧矣,于我归息。”我们能感到诗人对人生短暂而无所归宿的失落。蜉蝣,朝生暮死,诗人用这种小昆虫写出人生的脆弱和消亡前的美丽以及即将离开时的困惑,使人所感昙花一现,浮生若梦的感觉格外强烈。

诗经,我国文化的瑰宝,孔子曾说:“不学《诗》,无以言。”学习诗经,不仅仅是对对文化的继承,更多的是对自己的涵养的一种成长,从来没有人为了读书而读书,只有在书中读自己,在书中发现自己,或检查自己,只有这样才能做一个合格的中学生。

华夏经典诗经读书感悟(篇五)

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古印度、古埃及、古巴比伦这三个古国的文明早已衰落并消失,只有古中国的文明保留了下来,并得到了发展,在经过长期的历史积后淀形成了今天的中华文化,因此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而在这无边的中华文化大海中,有一颗金子之重在闪闪发光,不曾黯淡,那就是——《诗经》。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经总集。现存的《诗经》共收录诗歌305篇,包括西周初年都春秋中叶共500余年的名歌和朝庙乐章,传统上分为风、雅、颂三类。西周到春秋中叶的民风较为开放,人们一般都用诗歌直白的表达自己最真实的情感,因此从《诗经》中可以窥得当时的民风民情。其中最为人们所喜欢的是他的爱情诗。

《关雎》是为人们所主旨的一首诗,“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美好的女子是青年的好妻子,为此青年“琴瑟友之”、“钟鼓乐之”,结果“求之不得,寤寐思服”、“辗转反侧”。这首是描述了一个男子为追求心爱美好的女子使劲浑身解数,表达了男女之间最为纯洁的爱情。类似表达纯洁爱情的诗歌还有《静女》、《木瓜》等,当然爱情不都是美好的,因此也有《氓》这类的怨妇诗。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归,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这几句诗出自《采薇》。男子很早就去戍边守关,边关的军旅生活是艰苦的,性命没有保障、生活条件差这些都是其次,更为难过的是无边无际的孤独,在边关没人慰问、没人关心、没有家人的消息,心是空的!等到终于可以回家时,一切已经物是人非,自己也不再年轻,心情是沉重的,开头的几句试形容的就是他的心情。这首诗写出了广大将士戍边的辛酸。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这几句诗相信大家都很熟悉,他们都出自《鹿鸣》。《鹿鸣》是一首燕飨诗,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主人向嘉宾或君主表达自己的热情和谢意,以及向人示好,暗示自己的忠诚。因此诗也是一种政治工具。

《诗经》中还有其他主题,在此就比一一举例列举。《诗经》无论在政治、经济、文化,还是历史、社会等方面都有重要的意义,是中华文化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孔子曾经说过,“不学诗,无以言”,因此教育部门应该把,《诗经》中更多的诗歌以各种形式编入教材,让学生们从小学习,让他们充分了解其中深刻的思想性,提高学生们的思想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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